《阿奴》 第一节 绝处逢生 暮春三月,草长莺飞。剑门古蜀道上,蹄声和铃声混杂响起,一支汉族商队缓缓行进,中间夹杂了十几个异族人。 领头的汉族男子虎背熊腰,一脸络腮胡,手拿马鞭指着路边巨大的古柏道:“相传蜀汉大将张飞行军至此,因山路崎岖难以辨认,鸣令士卒于蜀道两侧种植柏树,这一条道就叫‘张飞道’,柏树叫做‘张飞柏’。如今道上绿荫森森,古柏参天,如一条绿色的翡翠长廊,行其道上,夏不知热,冬不晓寒。” “这条古柏道就是‘翠云廊’吧?”阿奴问道,她转头对共乘一骑的哥哥阿错说,“听说唐朝的杨贵妃,喜欢吃荔枝,她的丈夫,就是皇帝,叫人从四川快马运荔枝进京,走的就是这条道,所以这条道又叫‘荔枝道’。” 阿错一笑:“荔枝很好吃,路很不好走。。。。。。”他摇摇头,很是同情运荔枝的人。 络腮胡闻言笑道:“阿奴真是外族人么?这蜀道的典故,我说个开头,你就能接尾。汉话越说越好啦,换身汉家姑娘的装束,别人可认不出来了。” 阿奴跟着调侃:“马大叔真是马锅头么?说话咬文嚼字,引经据典,穿上长袍,剃掉胡子,就是秀才啦,别人可认不出。” 络腮胡哈哈大笑。他是这支商队的马锅头,叫马奎。马锅头就是马帮的头领的称呼。阿奴这句话是打趣他。 他回道:“阿奴这次说错了。这条‘张飞道’不叫翠云廊,荔枝道是另外一条,是从四川万源到汉中的。” “啊,那是我记错啦。”阿奴漫应道。心想,‘翠云廊’这个名字好像是清代才有的吧。 马奎看着阿奴觉得奇怪,来中原的夷人很少对典故如此熟悉,据说她才学了四个月的汉话而已。在长安的时候,这帮夷人找上他,说要搭伙去四川成都,他走南闯北也有二十年了,第一次看见这样的异族人,说话像鸟鸣,穿着像是摆夷,又有些不同。男子剃着寸长的短发,披着白色羊毛毡,穿着白色棉布对襟卦子,淡青色宽腿裤,五彩的编织宽腰带,腰间挎着长刀,有的还背着弩箭。惟一的一个小姑娘阿奴穿的衣服更怪,窄袖紧身湖蓝色短上衣,绣着几圈孔雀翎花纹的同色百褶裙,走动开来,才发现是裙裤,头顶发髻上只缠着一圈白色的珍珠,一条细细的银丝绕了好几圈缠在右手腕上,连绣花鞋都是一水的湖蓝色,远远看去像一只美丽的小蓝孔雀。这些人有老有少,五官都有点像,倒像是一家人,都是皮肤微黑,俊眼修眉,直鼻薄唇,个个好相貌,特别是阿奴和她的哥哥阿错,两兄妹笑起来像是云破日出,光华耀眼。 鸿胪寺给的通关文牒上写着吐蕃白玛岗阿依族,十三人,从日期上看,他们进入中原四个月了,这次准备走蜀道至成都,再走茶马古道返乡。据说他们一进中原就被阿奴逼着学汉话,还专门请了个教汉话的先生,如今都能说上几句。说的最好的是阿奴,再去掉点口音,那就是标准的大汉官话,连成语都用的很顺溜,谁能相信她才学了四个月的汉话。 蜀道虽然艰难,沿途却风光无限,这次从长安走货,东西带的不多,交货时间很充裕,马奎也不急。马队缓缓而行,替阿奴他们讲解各处的风俗人情,顺便尝尝各地小吃,他第一次觉得这条走熟的老路也生动有趣起来。 在古柏道上走了两天,眼看到了‘拦马墙’。前面忽然传来‘叮叮当当’的兵器碰撞的声音,大家神色一凝,都紧张起来。 马奎疑惑,这条古蜀道很安全,他还没有碰到过劫道的,怕是江湖恩怨?又或是官府办案?他想了想,还是叫了一个护卫上去看看。那人迅速回来了,说是五个蒙面大汉追杀一对妇孺。马奎犹豫了一下,想想是女人孩子,他一咬牙,挥手带上几个护卫。阿奴见到,转头对哥哥说了几句,几个阿依族人也跟了上去。 阿奴跟哥哥也远远的跟着。 到了一个山坡下,只见坡顶上一棵大树下一个青衣妇人挥着长剑和几个蒙面大汉斗在一处,那些大汉招招致命,她还要护着身后一个胖墩墩的男孩,已是吃力难支。那个小胖墩粗眉大眼,看着眼熟,阿奴目力极好,眯了眯眼,眼见马奎等人准备冲上去,怕他们来不及,忙说道:“阿哥,快射箭,那个男孩我认识。” 阿错忙用族语大呼:“射箭!救那个男孩子!” 前面几个跟上去的阿依族人拍拍马奎,示意他们蹲下,随后双腿分开,张弓搭箭,上面的几个大汉见下面来了人,还没有回过神来,弩箭呼啸而来,支支命中,一个大汉左手臂中箭,一晃躲至那个妇人身后,被那妇人一剑砍下,劈中肩膀,倒在地上,一会就断气了。 马奎等人冲上去查看,眼见其中两个已经是出气多,进气少,都是一箭穿透心窝,还有一个射中胸口,倒下来时一头砸在路边石墩上,滚下石阶时晕了过去,一个射中腹部,靠在一块石墩上,见他们上来,兀自喝到:“不要多管闲事,梁王府拿人,谁敢干涉!” 阿奴也赶上来,笑道:“我们不管,等着你被这个阿姨一剑刺死好啦。” 马奎等人撕下那几个大汉的蒙面巾,在他们身上搜了搜,拿出一块腰牌,惊道:“还真是梁王府。”心里暗暗叫苦,眼下还出了人命,惹上皇家的人可怎办才好? 阿奴冷笑:“梁王世子在这里,他们敢弑主?” 那个小胖墩叫了起来:“他们不是王府的人。” 马奎一听,把心一横,心想不管怎样,事涉皇家,这次都要灭口。看向那个被射中腹部的大汉眼神就阴冷起来。 那人忙道:“世子爷几年没有回梁都了?不认识几个侍卫有什么奇怪的?实是奉梁王之命请世子爷回去。”他见风头不对,忙改了说法。 小胖墩说道:“刚刚你们不是要拿我的命回去交差?” 见那个汉子说话不清不实,阿奴不耐烦了,叫了一声“阿岩”,一个阿依族青年上来拿着一根香点燃了在他的面前一圈一圈的晃,阿奴忙叫人都退后,那个人的眼神慢慢迷离起来,阿奴问一句,他答一句,没两下底都抖搂出来了。 原来真是梁王和侧妃华氏交代要带世子刘仲回去,生要见人,死要见尸。阿奴看向刘仲,刘仲脸色发白,哭起来:“他们从父王的枕头底下拿出一个木偶小人,就硬说是母妃要对父王下咒,要害死父王,母妃被他们逼得自尽了,连母妃宫里的人都被杀的干净,他们还要杀我,要不是青姨,我早死了。。。。。。” 那个青姨急急的奔向前面,道旁一个石墩的后面躺着一个年轻文士,一身的血,已是昏迷。 刘仲哭着对阿奴说:“那是我的先生,他快死啦,快救救他。” 阿奴斜睨着他。见他身上血迹斑斑,哼了一声,这厮沦落到这幅惨状居然还是颐指气使的德性。 阿错在身后问道:“你怎么认识这个胖子?” 阿奴回答:“在鸿胪寺啊,你们拿通关文牒去盖印的时候,这个死胖子跟一个很猥琐的瘦子说要收我做小妾,被我的红红吓跑啦。他们才几岁,毛还没有长齐,真不要脸。”红红是阿奴的宠物,一只红褐色的幼血蟒。 阿奴故意用汉语回答,阿错没有听懂小妾是什么东西,周围的几个马队护卫却边清理现场边耸着肩膀偷笑,个子还没有扁担高,就想娶妾。刘仲还在抽泣,却听得明白,急忙辩白:“我是救你啊,那是我太子堂兄,他说要你做侧妃,我要是不说我也看中你,你真会被他给弄回宫去。其实一开始也就是开开玩笑。”他的声音越说越小。 阿奴的脸色稍霁,贵族子弟为了面子,有可能做出抢人的事情,毕竟自己在他们眼里只是蛮夷小部落。阿错这回明白了,不过抢亲对他们来说司空见惯,他也不以为忤,只是瞄了一眼刘仲的身材。阿奴笑着对哥哥说:“我跟他们说,只要亲一下我的红红,我就跟他们走。”阿错大笑。 刘仲很尴尬,那天阿奴的那条红蛇刚刚探出头来,大家吓得一哄而散,后来他再也没有看见阿奴。没想到这次却被阿奴救了。 马奎上前给那个先生看看,作为一个马锅头,看个一般的外伤还是在行。 阿奴问刘仲以后怎办?刘仲说:“本想回京城,一路被人追到这里,京城肯定去不了,已经到了这里,只有去汉嘉郡,找我九皇叔,他也是我外公沈浙的弟子。” 阿奴见他冷静的很快,脸上眼泪还没有干呢,不禁有点佩服,毕竟是皇室子弟,平常人家的孩子遇到这么大的事,只怕已经晕头转向了。 说话之间,马奎他们已经把那些侍卫一人补了一刀,统统灭了口,拖到后面的树林里挖个深坑,都埋了,周围的痕迹都消除掉,那个燃香的纳达岩把弩箭都拔出来,清理一下,回收了。 忙了好一阵,马奎出来见到刘仲,迟疑了一下,嘴才一动。刘仲忙忙的开口道:“阿奴跟我说了,是你救了我。放心,我们不会说出去。”马奎脸一红。刘仲顿了一下,装作没有看见,对他行了个大礼,马奎吓了一跳,忙转开,连说:“不敢当,不敢当。”刘仲恳切说道:“救命之恩,没齿难忘。若是保得这条小命,他日。。。。。。”他又顿了一下,他长这么大,还没有跟人道过一个‘谢’字,正斟酌要怎么说,期期艾艾了一会,阿奴听得好笑,往前一步,帮着说道:“他日马大叔有事找你帮忙,你不能推脱就是了,对吧?叫什么‘但有差遣,定不容辞’,我说的可对?” 后面这句话是对着马大叔说的。见两小孩说话老气横秋,偏偏不伦不类,刚刚精神紧绷的一群汉子都觉得好笑,气氛也轻松起来。刘仲应道:“对对,我一定竭尽所能。” 阿奴说:“你给个东西做标记吧,不然以后人家怎么找你?”现在阿奴说什么都是对的,刘仲马上在荷包里掏一掏,掏出一个平安符,递给马奎,说道:“出来的仓促,没有别的东西,这个先拿着。。。。。。” 马奎一看是平安符,哪里肯要,刘仲怅然说道:“这个没什么的,没有皇家记号,本是我在京城庙里给母妃求的,母妃身子不好,不过她也用不着了。” 阿奴满脸黑线,他那个母妃不是死了么?死人的东西也不怕人家忌讳。 结果马奎犹豫了一下,还是接过了。刘仲松了口气,去看他的先生。 因为官府非常重视这条蜀道,法令规定,破坏蜀道上一块石头的人,就要把手砍下来作为惩罚。而历代官员卸任时,必须清点古柏数量,移交下任官员,以确保古柏不受损毁。所以一块石头,一棵小柏树苗他们都不敢动。马队里没有多余的长竿,他们没法做担架,马奎只好自己抱着刘仲的先生一起骑马。 这边马队已经跟上来。那个青姨这才走过来一一见礼,忙不迭的道谢。阿奴先前以为她是个英姿飒爽的侠女,哪知却是个眉目温婉,言语轻柔,举止优雅的小妇人,要不是手上还拎着长剑,分明是个大家闺秀。大伙显然也出乎意料之外,一群马帮的汉子哪见过这样的女子,纷纷回礼,一时人人缩手缩脚,规矩了不少。 傍晚时分,已经到了七曲山。马队在一块空地上搭营,生火做饭。 阿奴前世是个草根,今生出生在蛮夷小部落,就差没有茹毛饮血。都没有跟所谓的真正贵族打过交道,眼前就有一个,还是个九代皇族。她很兴奋,抓着刘仲喋喋不休,从身上的服饰问到人家家里的厕所。。。。。。(未完待续) 第二节 落架凤凰 晚上,马奎抓着烟锅来找阿奴。 阿奴正晃着腿坐在山道边上的石墩上,跟阿错和纳达岩一起聊天。马奎想,这帮人明明领队的是纳达岩和阿错,实际上阿奴说什么那个阿岩就怎么做,更别说她的哥哥阿错,基本是妹子一个口令一个动作。没见过宠妹子宠成这样的。 这个阿依族真是奇怪,自己怎么没听过这个部族?只是白天纳达岩燃香诱供的手段让他觉得熟悉,似乎有谁说过这种事。 阿奴见他过来,笑眯眯的问:“大叔,不睡么?” 马奎心想,队里有个‘柿子’,哪里睡得下。他也坐下,回道:“心里有事,睡不着啊。” “对啊,我们也是,想想那几个死人就埋在不远处,我怕的慌。” 马奎腹诽,白天杀人的时候,你眼也不眨一下,现在就怕啦?哄谁啊。 他斟酌了一下,问道:“那个梁王世子打算如何?”他实在不好意思开口问刘仲。 阿奴愤愤不平地说:“为了一个莫名其妙的木偶人,梁王杀完老婆杀孩子,太过分了吧!粽子真可怜。” 马奎暗道,才几个时辰,就从一口一个死胖子变成了亲亲热热的粽子,毕竟还是孩子。想想阿奴是外族人,中原的事情肯定不了解。他吸了口烟,慢慢说道:“你们不知道,权贵之家为了争权夺利常常是你死我活,哪有半点亲情,”他摇头叹气,继续道:“十几年前,有件跟梁王有关的事传的路人皆知。梁王是当今皇上的嫡亲弟弟,听说太后宠爱幼子,怕死后幼子无人照应,就想让皇帝立梁王为太子,有一日皇帝酒醉,太后戏言立梁王为太子,皇帝答应了。酒醒后太后逼立下诏。当时的博士祭酒沈浙当即反对,说大汉皇位的承传,祖制已有明文规定,为子承父位,皇上那时已经有儿子。这件事就不了了之。不久沈先生就辞官回乡。后来,梁王前往封地,皇上下旨立沈先生的女儿为梁王正妃。沈先生是钱塘沈家的人,当朝大儒,声名卓著,后来到了他妻子的故乡闽侯开办了旗山书院,门下学生无数。”说起沈浙,马奎语气颇为敬重。 阿奴愕然,道:“这样?你们皇帝也太不是东西啦,明知道梁王恨死沈浙,沈浙对他忠心耿耿,还把人家女儿往火坑里推。” “听说是梁王上书请求要娶的。沈家可是百年世家。” “啊?”阿奴愣住了,“可是粽子说梁王对他们母子不好。”阿奴稍稍一想就明白了,梁王娶沈浙女儿只是向皇帝示好,表明自己没有觊觎皇位的心思,至于娶到后,怎么对待,那就不是那皇帝操心的事。可是,为什么十一年了都忍了,却在现在要把这个表忠心的贡品杀了?难道梁王想谋反被这个王妃发现了,她心里乱猜一把。 粽子说是梁王宠妃华氏生了个儿子,想立华氏为正妃,梁王才杀了他母亲。若只是这样,设个局把正妃废掉就是,没有必要得罪沈家,更没有必要连儿子都杀了,很可能是怕儿子泄露出去,所以才下狠手。看粽子的样子似乎不知道,他情绪很低落,自己套了一晚上的话,也没有漏出一点谋反的味道啊?不过皇家出身的孩子没那么简单,只怕知道了才装。 马奎却没有想到这个,虽然他读过一点书,作为一个大马帮的马锅头不仅要善筹划,懂经营,而且往往能讲多国多民族语言,上通官府,下联商贾,但是他毕竟还是常年跑江湖的,还是跑国际路线的,对皇家高层政治变动的敏感性不强。 阿奴想了想,还是把自己的疑惑告诉了他。他惊讶地说道:“你怎么会想到谋反?不过听说梁王的封地离长安很近。” “诸侯手上有兵马么?你们开国时不是有一个什么‘推恩令’,诸侯的势力都不如前朝了吧?” “诸侯手上没有兵马,只有一些侍卫,多的也就百把人。推恩令是这样的,嫡子袭王位,庶子封侯,一个诸侯国就这样慢慢被瓜分掉了,大的也不过几个城池,小的才一个县城罢了,开国也一百余年,没有听说过诸侯造反。要钱没钱,要人没人,怎么造反?” “高层政变什么的没有么?” “呃?”马奎没有听懂。 “就是宫廷政变,皇宫里头下毒啊,巫蛊啊什么的?” “大汉开国一百余年,八个皇帝,有的短命的只做了几个月的皇帝,屁股下的龙椅还没有坐热。这里面有什么事我们老百姓也不知道。巫蛊倒是听说过。先皇有一个妃子在房子里埋了木偶人,上面有当今皇上还有太后的生辰八字。后来那个妃子被赐死了,还诛了九族。啊,她的儿子就是刘仲要找的封地在雅州一带的汉嘉郡王。” 阿奴想,两件相隔十几年的‘木偶门’还真像啊,梁王和太后真正是母子啊,连手法都一样,也不改进改进。粽子还敢去找他? 只是不知道梁王这次准备怎么样纂他亲哥哥的位子?问粽子去?算了,人家就是知道也不会告诉你,阿奴百爪挠心。 马奎决定继续刚才的问题:“刘仲准备怎么走?”这才是他一晚上最关心的问题。既然梁王想宫廷政变,那就不会打战,自己这一趟走尼泊尔,走一个来回要一年多,整个马队的家人都在西南疆,上层政局动荡跟他们这个小小马帮没有关系。只有梁王世子这个烫手山芋,不管梁王反不反,救他都是吃力不讨好的事情,敬重沈浙是一回事,救了他的王子外孙是另外一回事,事关马队日后生计,他还是小心些,谁知道这些皇子皇孙实际上做了什么。他不想让刘仲跟他们一路走,所以尽管前面就是下寺镇,他还是选择在野外露营,明天天一亮,他就想让他们离开。 阿奴说:“那个青姨说,明天一早就走,就是那个先生想让你们送到成都,应该明天一早她会跟你说。” 马奎同意,只要那个胖‘粽子’不跟着,什么都好说。至于阿奴,一个外族人,肯伸手救人已经是仗义,他们马上就回乡,中原皇帝是谁做跟他们一点关系没有。 一时大家都沉默下来,只有马奎的烟锅一下一下的发出红亮亮的光。 刘仲和青姨是来找马奎。他们准备天亮就走,刘仲的先生叫沈嘉木,他们拜托马奎把人送到成都锦里一家叫云水间的锦缎店。 事情谈妥,他们才发现,阿奴他们开始围着篝火跳舞,已经转成了一个圈子,气氛越来越热烈。马队里的几个小伙子也开始加入,慢慢的人越来越多。马奎想难得有兴致,也不拘着他们,安排了守卫放哨。自己坐在一旁抽烟去了。 第二天早晨,刘仲被青姨叫醒。昨晚大伙跳舞喝酒狂欢,直到凌晨才东倒西歪的睡去。;刘仲虽然心情不好,也被他们的热烈感染,灌了几口酒。起来时头还有点疼。 林子里浓雾弥漫。到处湿漉漉的。 刘仲小心的跨过一个一个睡着的人们,找到了阿奴。 阿奴跳了一夜的舞,正裹着毯子,像八爪鱼一样趴在哥哥身上打着小呼噜。 刘仲蹲在他们面前,看着阿奴小小的脸,他想笑,她居然在打呼噜,这个奇怪的小姑娘跟他见过的女孩子都不一样。阿错睁开眼,看见是他,楞了一下。刘仲直接忽略阿错不友善的眼神,一把捏住阿奴的鼻子。 阿奴憋醒了,眼一睁开,一张胖脸大大的堵在眼前,阿奴翻个身,坐在他身上,狠狠掐着他胖胖的脖子,刘仲涨红了脸,想大叫,却发不出声音。阿错在旁边得意的笑,他刚才醒了都不敢动,阿奴的起床气谁碰上睡倒霉。 “你干什么?”阿奴怒叫。 刘仲挣出来,边咳边说:“我要走啦,跟你告别,以后可能再也见不着了。” “算你有良心。”阿奴松手起身。 刘仲一骨碌爬起来,咳嗽了几声,说道:“阿奴,你的小蛇呢?” “你不是怕吗?” “那个可以借给我用用?” “什么?红红?你做梦!”阿奴大怒。一脚踹过去。 刘仲肉厚,揉揉又凑上来。阿奴不耐烦,问道:“你要干什么?” 刘仲掏出一颗比龙眼还大的圆润珍珠,说:“我跟你换。这次我去找九皇叔,想带着你的红红,就是想,实在危急的时候,也许它能救我的命。” “红红没有毒的,现在还小,也不会吃人,她以后也不会长太长。” “啊?”刘仲意外,迟疑了一下:“不过,没毒也没关系。。。。。。” 阿奴见他一脸忧伤,想想他才十岁,跟自己一样大呢,母亲死了,父亲要杀他,伯父祖母态度不明,要去见的那个叔叔更是跟自己祖母有杀母之仇,上次看见他还是一副纨绔子弟的样子,现在已经开始当心自己的生死,心下一软,但是又舍不得红红,再说它难养的很,万一死了怎办,使出老招数刁难道:“你要是敢抱一下,亲一下红红,我就借给你。” 谁知刘仲早就打定主意,一定要把小蟒弄到手。他也狠,一咬牙,不顾身上冷汗直冒,哆嗦着真的伸手去抓笼子里的红红,抱在怀里,迅速亲了一下它的尾巴。然后倔强的抬眼看着阿奴。 阿奴呆住了,这下给不给? 她不情愿嘟着嘴,说道:“红红可值钱了,一颗珠子只够买它一块鳞片。” 刘仲见她口气松动,大喜,忙忙说道:“我要是能活着,就给你跟红红鳞片一样多的珍珠,每一颗都有这么大。”他指指那颗珍珠。 阿奴拎起小笼子,说:“你为什么不去随便买一条,蛇应该有的卖吧?” 刘仲说:“我不知道去哪买,你那条红红很少见,一拿出来,别人就怕了。” 阿奴摇摇头,真正是纨绔子弟,罢了,话已说出口,阿依族人从不反悔。如果红红真能救他,他能保住性命,将来也许用的着。 她将笼子递给刘仲,交代喂养的细节:“红红是血蟒,怕冷,温度稍低就要给它保暖,不然会冻死,喜欢潮湿,要定时用水喷一下,喂它小老鼠就可以,不要大的老鼠,十天左右一只,天冷它就冬眠,睡觉,不吃东西。还有,有空就要拿出来让它伸展一下身子。” 她叫起阿错,叫他给刘仲示范一下怎么喂,红红吃老鼠,老鼠她不敢碰,所以都是阿错喂。(实际这个宠物应该是阿错的)。 阿错拿出一个笼子,见阿奴将红红送给他讨厌的死胖子,他很不高兴,斜斜的看了刘仲一眼,他揭开上面盖着的黑布,里面小小的老鼠吓得四处乱串,刘仲觉得恶心,硬生生忍了下来。 阿错叫刘仲拎起一只小老鼠,扔进红红的笼子里。刘仲这次冷汗冒的更多了,心里突突乱跳。红红让他害怕,老鼠就是害怕加恶心。他犹豫了一下,见阿错冷笑的看着他,他再次咬紧牙关,手伸进去,胡乱抓起一只,扔进红红的笼子,红红一口就准确咬中老鼠的头,慢慢把它缠绕起来,一会儿老鼠就不动了,它慢慢的张大嘴,一点一点的吞起来。它吞了很久。 好容易,红红吃完了,日头已是老高。阿错把黑布盖上,递给刘仲,阿奴说:“它吃饱了,消化的时候最虚弱,不要乱动它。你万一有事,那就不要喂它,红红一般饿不死的。等你安全了再喂它。还有,万一你要逃命,一定记得带上它。。。。。。” 阿奴舍不得,还想多说几句,马奎和青姨在旁边等急了。青姨名叫沈青娘,她向马奎买两匹马,马奎不敢把马帮的马给她,就向阿奴借了两匹。从早晨天不亮等到太阳高挂,饶是她好脾气,也不耐烦了,刘仲居然还要她拿着老鼠笼子,哪个女人不怕老鼠?她当场变脸上马,准备走人,阿奴笑得肚子疼,拿来原来挂笼子的架子,架在马背上绑好。给刘仲准备的是一匹小马,等刘仲上马做好,阿奴又开始心疼小马:“粽子,你还是减减肥,别把马压垮了。” 刘仲正在酝酿要说几句感谢的话,被她噎的一点情绪都没了,绷着脸拍马走了。(未完待续) 第三节 端午龙舟 马奎这里磨磨蹭蹭,先给沈嘉木换了身马脚子的衣服(马脚子就是赶马人),头发重新梳一下。估摸着那两人去了老远,才吆喝着马队开始出发。太阳虽然升起,雾气消散,山道还是湿滑,马队走的很慢,中午才到下寺镇。给沈嘉木换了担架,马奎看他外伤倒是不重,就是失血过多。去药铺里抓了几副补血药,叫人煎了给他灌下去。 马队里多了个病人,大伙也没有心思游山玩水了,闷着头赶路。阿奴烦闷,马奎哄阿奴,马上就到端午节了,成都的端午节赛龙舟极是热闹好看,还有一种叫‘打字子’的习俗,端午那天,成都人去买李子,在城东南角城楼下,上下对掷,围观的人挤得水泄不通,很是有趣。他吹的天花乱坠,连阿错听了都心动。阿奴想,这不就是中国古代版的‘番茄大战’嘛。 终于在五月三日那天进了成都城。 阿奴他们直接住进了马奎推荐的‘隆兴’客栈,包了个院子。 马奎卸了货,别的事情都交给二锅头(马帮二把手),急急的带人抬沈嘉木去了锦里,他们找到那间叫‘云水间’的锦缎店,店里的掌柜显然已经得到消息,忙把人让了进来,安顿好沈嘉木,又吩咐伙计去请大夫,忙不迭的谢过马奎,送上一个很有分量的钱袋。马奎也不客气,接过钱袋,交代一下沈嘉木的伤情,就告辞了。 马奎受雇于大商号‘德恒’,他想想路上的事情,还是告诉老板李志芳比较好。 李志芳是个六十多岁一脸慈和的胖子,听了马奎的话,良久,才赞了马奎一声:“你做的很对。” 马奎听了,心里很是高兴,道:“没有给东家添麻烦就好。当时只有队里的几个护卫,都是信得过的,已经吩咐他们不准泄露半句。那些阿依族的人马上就回吐蕃,也不会说出去。而且他们也杀了人。” 李志芳点点头:“若是再看见那刘仲,能帮则帮。做的隐秘些,别让人看见。” 马奎睁大了眼睛。李志芳笑道:“须知万事留一线,富贵险中求。你不要管这个,下去吧。” 马奎要送一批蜀锦去尼泊尔,顺路还要在雅安捎带上一批茶砖。休整了两天,马帮扩充到一百多匹骡马,没来得及看赛龙舟,端午那天天没亮就出发了。 走前跟阿奴道了别,阿奴他们很喜欢这个豪爽仗义又很细心的大叔,约定到雅安会和,一起搭伴过邦达大草坝。 端午节这天,阿奴他们起个大早,在锦江边找了个好地方,准备看龙舟。此时天才朦朦亮,来看龙舟的人已经有不少,许多卖小吃的生意人早早就侯在那里了,生意很是红火。 早上起的早,没有吃早饭。此刻见到各种各样的小吃担子,大家都觉得肚子饿了,留了个人看位子,纷纷去买吃的。阿奴看那担担面香气扑鼻,馋虫大动,自己那碗吩咐不放花椒,老板只抓了几根蜀姜丝,点了一点茱萸榨的‘辣米油’,面端上来,入口咸香微辣,阿奴胃口大开。另外几个的碗里放了爆香的花椒,才吃得几口,额头已经见汗,他们直呼‘过瘾’。 等他们逛了一圈回来,太阳已经升的老高,江边人山人海,嘈杂一片。 远处龙船已经下水,花花绿绿的很是热闹好看。却等了许久没有动静,只看见龙舟上的人忙上忙下,旁边官府扎的看台上还没有人。阿奴无趣地打着哈欠,早上太早起床,她不知不觉靠着阿错睡着了。 忽然,一声号炮把阿奴吓醒,周围发出一阵惊天动地的呐喊助威声。江面上群舟竞发,锣鼓喧天,船头一人手持小旗,卖力的喊着号子,桡手们跟着齐声呐喊,奋力统一地划着桨,只看见一片白浪翻滚,,几十只龙头此起彼伏,朝着终点飞弛而来。须臾,一只红色龙船抢得标旗,两岸发出浪潮般的欢呼喝彩。又一声炮响,旁边彩船上抛下数十只鸭子于河中,桡手们纷纷下水争抢水中的鸭子,好似一大群泥鳅入水,江面上水花四溅,岸边观众欢笑不绝。 看台上几个官员乡绅交头接耳,兴味盎然。还有几个苗人和乌蛮人坐在后面。。中间坐着两个穿着紫色袍服的年轻男子,正对着龙舟指指点点。 突然,阿奴看见一个胖墩墩的身影站在那两个紫衣男子后面,是刘仲。 他不是去找汉嘉王?紫色好像是诸侯王的服色。不知道这两个是什么王。据说大汉皇室子孙繁盛,王侯遍地。有个陈留王,子女一百多个,按照‘推恩令’,诸侯王的庶子可以分侯,陈留小国,分成几十分,不知道每个王子能不能分到一个村子。阿奴想起安徒生童话里的牧猪王子,嘿嘿偷笑。 大概在江边睡着时,被江风吹了头,中午一回客栈,阿奴就觉得头重脚轻,吐了一回,发起烧来。纳达岩给阿奴看了看,然后去药店买药。他汉语不甚流利,想自己拣药,药店的伙计不肯。他们无法,只好去请当地的郎中。说是伤风,开了两贴药煎服。 本想下午就动身前往雅安,如今只好等阿奴病好后再走。 到了傍晚,阿奴退了烧。她喉咙发痒,咳醒时,只看见纳达岩一个人在刻竹片。见她醒来,将竹片给她看:“这就是你说的感冒鬼,像不像?” 阿奴奇道:“你画感冒病毒做什么?” “驱邪鬼。你上次不是说感冒鬼是这个样子?”纳达岩振振有词,“它们是什么颜色?” “随便什么颜色都可以,你不是只有带朱砂?就用红色好了。”阿奴看着像海胆一样的感冒病毒,还颜色?晕。 “有几种?” 谁记得感冒病毒有几种,见这个驱鬼竹牌已经刻好了,天上的云朵神仙,中间的刺球感冒鬼,下面一串咒语,线条古拙,刻得很精美,想来他刻了一个下午,阿奴感动了一把,说道:“很多种,你画不完的,画一个代表一下就好了。 纳达岩同意,平常他也是这么干的。 刻完,上好色,还找来一个盆景(阿奴发现是摆在客栈院子里的),将竹片插好,再插上香,拿出牛角号,准备作法。阿奴连忙制止;“这不是在山里,会惊吓到别人的。” 纳达岩已经很习惯阿奴的指手画脚,只是皱着眉头:“这样驱鬼效果最好啊。”但是他还是换了一个小铃铛。阿奴动动嘴唇,还是不说了。 他居然还用泥巴捏了一个感冒鬼。不知他哪找的泥巴,不好成型,只好做了个扁的海星状的泥偶。纳达岩右手晃着铃铛,左手拿着一根青柏枝,点点净水,洒在泥巴捏的鬼身上,念念有词,然后将感冒鬼拿出门外,打碎。回头在竹牌前,将香点燃。 檀香安神,阿奴恍惚中又睡着了。 注解: 茱萸——辣椒明代才传入中国。明代以前,都是用蜀姜,花椒和茱萸做辛香料。 苗族银饰——本文架空,对应的宋代中晚期,那时苗族还没有使用大量银饰的习俗,装饰也很简陋。不过实在无法想像没有银饰的苗族,为了让苗族姑娘漂亮一点,就当历史提前发展好了。 宋代‘播州杨氏’——宋代,苗人有诚徽州杨氏统治今湘西南各州县,样州宋氏统治今贵阳邻近地区各县,播州杨氏统治今贵州遵义地区各县,溪州彭氏统治今湘西i}水、酉水、武水各县等。但处在今川、黔、滇三省边区的苗族,仍处在“乌蛮”(彝族,自称罗罗)奴隶主统治下,过着奴隶的生活。(未完待续) 第四节 东躲西藏 半夜阿奴被饿醒了。哥哥和族人们还是没有回来。纳达岩就歪在她旁边睡着了。 阿错出去疯玩总算还惦记着妹子,中途买了几样吃的回来,见阿奴睡着又出去了。只是不是甜糕就是糖果。阿奴看了就没胃口。喝了口水,肚子更饿了。纳达岩见阿奴苦着脸,背着她去店里厅堂上看看。店铺已经打烊,不过还有个小二在看店。 店小二见他们想吃粥,就说:“店里已经歇了火,厨子也回家了。出门往左拐,大慈恩寺那里有夜市,今天端午,热闹非常,什么吃的都有,几个大钱就够了。” 阿奴听到有寺庙,皱皱眉头。纳达岩谢过小二,背起阿奴往夜市去了。 阿奴身上酸痛,喉咙发痒,懒洋洋的趴在纳达岩背上。 果然往左拐弯,就是夜市。喧闹之声扑面而来,店铺林立,绣旌招扬,灯火辉煌,行人如织,繁华程度丝毫不逊于长安夜市。 纳达岩找到一家粥摊,要一碗白粥,卖粥的是个头发发白的老大爷,见阿奴病歪歪的,给她上了一叠榨菜头,切得薄薄的白生生的榨菜片,吃着咸津津的,阿奴来了食欲。两人喝完白粥,肚子里暖呼呼的,阿奴的精神好了一点。 他们坐在粥摊上,看着夜市上人来人往。成都是茶马古道的起点,周围是少数民族聚居地,夜市上各色人等都有,最多外国人是包着头的印度阿三,居然还看见一个金发碧眼的白种人。 这里的历史跟阿奴知道的不一样,唐朝之后是五代十国,之后就是这个大汉帝国,宋朝消失了。为了区别前面的几个汉朝,人们有时候称呼它‘新汉’。开国的皇帝刘起自称是西汉皇帝刘邦的后裔。他十分重视商业,在位四十年,努力疏通了西北,西南和海上丝绸之路,势力最远时西达里海,北至贝加尔湖,南至真腊,东至琉球。吐蕃,大理,大越(越南),真腊,高丽,西夏,于阗、龟兹、西州回鹖、黑汉国、花刺子模等皆为属国。只是没有几年,西域各国连年战火,大汉帝国逐渐失去对西域的控制,中亚和新疆荒漠地区的草原、绿洲被摧毁。西北丝绸之路日渐衰微。西南和海上的国际贸易反而更加繁荣,大汉帝国的注意力也放在了海上。据说每年出海的商船数以万计,随之而来是帝国海军的强盛,还有奢靡腐化的社会风气。长安上流社会的贵族攀比之风已经到了匪夷所思的地步,年轻贵族群里风行吸食大麻,阿奴在街上见过一个贵族,脸涂白粉,穿着怪异,精神恍惚,类似后世的嬉皮士。他的随从看起来比他正常的多。问了路人才知道此人还是中书令之子,长安的四大贵公子之一。 阿奴也只了解到这么多,她更关心的是茶马古道。回到墨脱,就要办阿错的成年礼。也许是从阿奴画出这个世界的地图开始,也许是阿奴说的那些冒险故事,让他就对外面的世界有了浓厚的兴趣。迈向广袤世界的第一步,阿错想从走马帮开始。 当年阿依族祖先们历经千难万险到达墨脱,被它天堂般美丽的吸引,在那里定居下来(阿奴常想,是不是拉家带口到达那里太困难了,以至于没有力气再出去)。那里山深林密,海拔落差极大,动植物多样,是气候学家,动植物学家的天堂。也是度假的好地方,她想,热带到寒带只要一天,当然要忽略无处不在的虫蚁,野兽,还有雪崩、骤雨,甚至频繁的地震。这不是她这个城市里长大的孩子的理想生活,尽管那只是她的一段记忆, 一段榨干了甜汁的干巴巴的残缺记忆。是否是前世今生,她找不到答案。她只是不想在深山里生活一辈子,虽然那里很美。 兄妹俩一拍即合,所以阿奴这次跟着阿错一起出山。这是她十年来第一次踏足文明社会,下一次也许要她的十五岁成年礼以后了。 阿奴正在胡思乱想,忽然钟声哄然大作,一声又一声,振人心魄。许是钟声太近,阿奴觉得两手发颤,心跳如鼓。见纳达岩一脸迷茫,阿奴爬上他的背,在他耳边大声说:“这只是报时罢了。旁边就是寺庙,想看看吗?”纳达岩背起阿奴,向大慈恩寺走去。 还没有到寺前,钟声嘎然而止。纳达岩停下来,茫然若失。阿奴趴在他耳边,低低地说:“往前走,看看吧。” 纳达岩再走几步,一座灯火通明的喧闹庙宇显现出来,一股烟火气呛人鼻端。 阿奴觉得纳达岩身上放松下来,他说道:“汉人的寺院真奇怪,怎么像闹市?” 阿奴的心情忽然很好,笑道:“因为它在闹市啊,你冥想时看见的那个寺庙在草原啊。寺庙在哪里,就像哪里。”她不伦不类的打了个比喻:“汉人说,龙生龙,凤生凤,老鼠生的儿子会打洞。” 纳达岩大笑,阿奴也‘吃吃’地笑,将脸藏进他的衣服里,深深地嗅着他身上的檀香味,忽然泪流满面,纳达岩浑然不觉。 两人满街晃悠,也不买东西,看见有趣的,阿奴就拍拍他,他就凑上去。成都五月的夜市是扇市,满街摆的扇子,五月是‘恶月’,也有卖香药,纳达岩本想买点檀香,阿奴哼哼唧唧撒娇,嫌累不愿意拿,也就罢了。 前面涌来一股人群,阿奴一眼看见阿错。阿错的眼睛乌青了一大块,像‘家有贱狗’。阿奴吓了一跳,一问才知道,阿错对那个‘打字子’的习俗很感兴趣,兴冲冲的买了李子,赶到城东南角城楼下,楼上楼下挤成一团,大家正扔的不亦乐乎,只是他还没有站稳,就被角楼上扔下的李子打中眼眶,阿错愤怒了,居然被个姑娘给砸了(阿奴抚额,哥哥啊,这个游戏不就是砸人和挨砸么?),他将手里的李子奋力往楼上投,一投一个准,那个姑娘被砸的头上的银花冠都掉了,她也怒了,叫了手下的人来抓阿错,阿错一溜烟跑了。 阿奴细细盘问一下那个姑娘的装扮,是个苗族的姑娘,只怕是哪个土司家的。她很八卦地盘问那姑娘的长相,阿错想了半响,斩钉截铁道:“像块银锭,哪有你好看。” 阿奴黑线。 回到客栈,族人都回来了,各有斩获。见阿奴好了很多,商议好明天启程,各自去睡不提。 半夜里,阿奴越咳越厉害,想要喝水,一摸茶罐里的水冰凉。她晕乎乎的起身,去厅堂问值夜的小二是否有热水。小二哥从温着的茶调子上给她倒了一杯热茶。她才喝了两口,外面传来一阵急促的脚步声,一个胖墩墩的身影闪了进来,居然是刘仲。他不想忽然看见阿奴,也呆了一下。见他气喘吁吁,慌里慌张,阿奴心道不好。见小二欲张口要问,她扬手拿出一大锭银子:“不要多问,等会若有人问,就说什么也没有看见。”小二会意,接过银子。 阿奴牵起刘仲跑进自己院子里。叫醒纳达岩。纳达岩打着哈欠,掏出一堆竹牌,在院子里插成一圈,摆出一个寨子的模样,点上香,拿出铃鼓,嘴里念念有词,开始跳舞。刘仲见那些竹牌花花绿绿,上面的人物个个青面獠牙,张牙舞爪,下面还有些奇怪的符号,香烟缭绕中,铃声丁丁,幽暗的院子分外可怖。然而这一个多月的经历已经让他不会再害怕这些,他想,人比鬼怪更可怕,只要能活下去,就是魔鬼他也愿意跟从。 院子奇怪的起了黑雾,他只能看见对面的阿奴,房子,栏杆,围墙还有纳达岩统统不见了,也许都沉浸在这阵怪雾里。 他抓紧阿奴的手,呼吸急促,整个人微微颤抖。 阿奴轻声问:“出什么事了? 他凝了凝神,也轻声回答:“我找九皇叔,蜀王邀请他来成都过端午节。我装成小厮去见他,不过后来被蜀王识破身份,只好逃了,蜀王跟梁王关系很好。只怕这次连累九皇叔。” 他声音暗哑,心中怀恨,不肯再叫梁王父王:“青姨跟我失散了,我逃去找先生,没想到云水间关门了,留了个伙计告诉我,要我到这里来找一个人。我不认识路,路上又有人暗暗盘查。绕了一晚上,才找到这里。” “那个伙计告诉我,他告诉我,先生是今天上午接到一个消息,才关店走的。我的,我的。。。。。。”他哽不成言,深吸了一口气,“他们杀了我外公,还有几个师叔,血洗了旗山书院。先生是我外公的第十一个弟子,也是沈家人。九师叔也被害了,他是青姨的丈夫,也是我姨夫。青姨还不知道!”他想说这些天的艰难惊险,想说他有多害怕,想说知道外公去世时的绝望,有很多话,却不知道要怎样开口。说了又能如何?他不知道要怎么办,疼爱他的亲人陆续惨死,他不知道下一刻是否还能活着,也不知道这个救了他两次的小姑娘还能够救他多久,他紧紧抓着阿奴的手,浑身颤抖,泪流满面,却没有发出一点声音。 阿奴被他拽的手疼,天啊,这可怜的孩子,他才十岁,那个天杀的父亲居然这样灭绝人性。 外面传来一阵喝骂声,有人冲进客栈里,小二没有声音,那些人开门阖户,骂骂咧咧搜了一圈,又传来一阵哀嚎,似乎有人被抢了财物,搜刮完了,他们扬长而去。几次经过院子,刘仲都可以听到自己的骨头相互撞击的‘嘎嘎‘响,但是他们都没有走进来,甚至没有人问一声,好像看不见这个院子。刘仲想,原来真有隐身法。 听得他们远走,许久,阿奴才长吁了一口气,雾气散开,纳达岩一脸虚脱的汗水。 天已经亮了,阿奴开门走出去,看见店小二正在收拾,他抬起头来,脸上一个乌青的掌印。见阿奴一脸惊愕,小二以为自己吓着这个漂亮的小姑娘,抱歉的偏开脸笑笑,轻声安慰道:“我习惯了,没事的。”顿了一下,他又愤愤地补了一句:“就是你不给银子,我也不会跟那帮畜生说的。” 阿奴想哭,这个社会远不如想象中美好。她讨来热好的茶油,给阿错和小二擦,说道:“下次再受伤,马上用热好的茶油擦一擦受伤的地方,效果会更好,不过破皮了就不能擦了。” 小二叫土生,是个苗人,来自川南,跟阿错一样的大,都是十五岁。他说昨晚那帮人是成都府的衙差。 阿奴心惊,上一次只是梁王府的侍卫,还蒙着脸,这次公然出动官府。诸侯王按律不得结交官员,这样看来是不是梁王已经得手? 她打听得那个刘仲要找的人叫沈谦,是这家店的账房。她让土生悄悄把人叫来。 沈谦是个精干的年轻人,面目普通,见到刘仲,看过他的图章,确认无误,看向阿奴,拱手谢道:“多谢小姑娘救了阿仲。在下沈三,现下沈家在四川的所有事情由在下处理。” 刘仲忙叫道:“你是三舅舅?” 沈谦摸摸他的头,又道:“六郎已经被抬出了城,现在很安全。十一娘(青姨)昨夜也出了城,她受了伤,不很严重。还有,京城已经戒严十天了,半点消息透不出来。” 他顿了一下,看着刘仲,眼里露出丝丝愤恨:“旗山书院。。。。。。” 刘仲打断道:“我知道了,昨天那个伙计告诉了我。” 沈谦嘘口气,还是咬牙说道:“旗山书院里有二十名沈家弟子。” “沈家在成都府的店铺准备全部撤回两浙。若真是变了天,境况最坏,沈家也还有海船。阿仲跟着六郎一起回浙江如何?” 刘仲不语。 沈谦继续说道:“消息来的太晚,还好五郎今年被放到燕州,京城里明面上没有沈家的人。” “我一直没有见过你,没想到是这样一个时候见面。”见刘仲一脸倔强,他叹口气:“你想做什么,都要有命才成。昨夜成都忽然加紧了盘查,街上都是探子,城门口检查的很严,一时不好出去。你再耐心等几天。就住在这里可行?” 阿奴忙说:“我们今天就出城的,要去雅安,跟马奎大叔的马帮会和,回吐蕃。” 沈谦踌躇一下:“阿仲还是住这里,你不要出去,我会把院子空出来,就叫土生来伺候。” 他又跟阿奴聊了一会,得知他们还要买一些布匹和茶叶,想了想,拿出一方寿山石印章,告诉阿奴这是他的私章,有事可以凭这个印章去找沈记的铺子,沈家会全力帮忙,沈家在四川还有一部分铺子是挂着福建林氏的旗号,店铺牌匾左角上都有一只小貔貅,他们也认这个印章。这样秘密的事也跟我说?阿奴疑惑。不过狡兔三窟,真聪明,阿奴拿起印章,见那印章洁白细腻,肌理里晕着点点红斑,像是朵朵红花,惊呼:“红花芙蓉石。” 沈谦极是意外,看向阿奴的眼神亲热不少。寿山石也就这些年才流行起来,精于此道的人不多,这方印章还是沈浙送与他的极品芙蓉石,而后他也爱上了搜罗寿山石。只是知己甚少,现在碰上一个识货的,居然是个漂亮的异族小姑娘。要不是情况不允许,他还真想坐下聊聊。 沈谦走后,阿错他们已经收拾停当,准备出城。刘仲念念不舍地拉着阿奴的手,最后狠狠心把手放开,说道:“走吧。” 阿奴没有说话,刘仲奇道:“怎么了?” 阿奴两手插腰,阴森森地问道:“红红呢?” 刘仲吓了一跳,支支吾吾,他把红红落在九皇叔那里了。 阿奴伸手狠狠扭住了他手臂里面的软肉,肉厚还是有好处的,他心道,小丫头就是小丫头,瘦干干的,一点力气都没有。 阿奴叫土生找张卖身契,要死契,再拿印泥来。土生不识字,想了想,去找了沈谦。沈谦听说是阿奴要的,以为她要买奴仆,很爽快的一挥而就。 阿奴不认识繁体字,但是简体字总是脱胎于繁体字,她连蒙带猜,能看个大概。见是卖身契无误,抓起刘仲的大拇指按一下印泥,再在纸上狠狠的按下去,迅速吹了吹,折好收起。刘仲没有想到有人敢要他卖身,还没有明白过来,堂堂大汉梁王世子已经沦为仆役。 他还没有开口,手臂忽然剧痛,掳开袖子一看,刚才阿奴拧的地方已经肿得老高,一片青黑。 阿奴仰着头:“两天就好了,让你长长记性。”挥挥手,抬脚跟着哥哥族人们走了。 等人去了老远,刘仲才回过神来,手上一跳一跳的痛的他龇牙咧嘴。沈谦听说自己写的卖身契把堂外甥卖了,哭笑不得,还好阿奴不知道新汉卖身契要有人牙人作保,官府盖印才生效。他想给刘仲擦点药,刘仲不让。果然,痛两天就好了。 也不知道是郎中开的药还是纳达岩驱鬼起了作用,阿奴的喉咙好了很多。不过她还是去买了一罐川贝梨膏糖,林记的药铺,牌匾上一只蹲着的貔貅咧着大嘴看着她(未完待续) 第五节 围追堵截 阿奴他们出城很顺利,清一色的异族相貌让守门兵一挥而过。阿奴注意到他们对小胖子特别留心,心想,粽子那吨位,一抓一个准,不知道装成胖妞能不能过关。 还真是装成胖妞。 两天后,成都录军参事陆炎的小妾要回浦江娘家,陆夫人来了兴致,带着女儿一起顺路去游玩,浩浩荡荡一队人马要出成都。城门口,陆家的老管家上前跟守门的兵丁打了个招呼,就准备出城。过了端午,天气渐热,陆府家眷用的是凉轿,外罩一层薄纱。城门楼上的一个军官眼尖,看见一顶凉轿的薄纱里隐隐绰绰透出一个胖乎乎的身影,忙喝止,非要上前撩起薄纱检查,老管家涨红了脸,虽然大汉的女子自由程度可比唐朝,但是一个小小守门官要看人家官员女眷也是极为失礼的事情,可视为侮辱,哪怕只是一个女童。几个家丁也围上来,大有群殴之势。 眼见得不妙,一个老门丁忙上前劝解。那名军官却不领情,恼道:“要是走了这个要紧的犯人,谁能担干系?一个小小从六品录军参事罢了,也敢阻扰川陕宣抚使的事。要不是看到那胖子,谁耐烦与他纠缠。”走上前就要去掀那薄纱。谁知里面陡然传出一阵震天的哭骂声:“你才是胖子,你全家都是胖子,呜。。。。。。”声音尖利,分明是个女童。那军官唬了一跳,眼前一黑,一样东西正中他的脸,他急忙一抹,是一块奶糕,糊了他一脸。周围的人一阵哄笑,谁不知道成都府陆参事的小女儿是个小胖妞妞,平时最讨厌人家讲她胖。 刚才那个劝解的老门丁使个眼色,几个门丁会意,人往边一闪,陆家的轿子趁机出了城门。老管家殿后,立在那军官面前,冷哼道:“阁下报上名吧,荆州陆家随时候教。”那军官的脸色刷的白了,见他眼里有了惧意,老管家满意的哼哼,扬长而去。 几个门丁心里暗自痛快。格老子,这几天严查,这空降的龟儿子.方脑壳挡了他们多少发财的机会,让他们得罪了多少人。如今惹上荆州陆家,三国时陆逊的后人,现今大汉军界第一世家,也叫他吃些苦头才好。这龟儿子一直说上头要抓一个十岁胖男娃子,还说什么是要紧的犯人,一个才十岁的娃子能干啥坏事?指不定又是哪家瘟官要害人,也不怕生个娃子没有屁眼。 那军官动了动嘴,恨恨骂道:“晦气。” 老门丁劝道:“你不要小看陆参事现在才从六品,人家是‘左降官’,又是荆州陆家的,随时会起复。就是转运使大人也对他另眼相看。你还是趁空上门去陪个礼,别真个把人得罪了。” 陆家的轿子出了成都,不紧不慢的走了半天,到了山道上无人处,刘仲钻出轿子,大透了一口气。刚才他装成陆家的丫鬟,趴在轿底陆家小女儿陆秀秀的裙子里。 小姑娘才六岁,梳着双鬟,白白胖胖,像个年画娃娃。见他爬出来,也跟着出来,笑嘻嘻道:“仲哥哥要谢谢我哦。”她得意地朝娘亲炫耀:“阿娘,我聪明吧。” 陆夫人刘娇艰难地从四人大轿里钻出来,她人很黄瘦,只有一个肚子大的像七八个月的孕妇。她是南阳王的女儿,新桐县主,刘仲要叫她九姑姑。 刘娇笑笑,夸奖女儿:“我家秀秀从来就聪明的紧。” 她摸摸刘仲的头,塞给他一个包袱:“九姑姑只能送你到这里,自己小心些,衣服给你,你这一路只能穿女装了。傻孩子,受点委屈有什么关系,能活下来才是最重要的,以后有的是关口要过。”她幽幽的叹息,“没想到这么快就物是人非,九姑姑身子不行了,只怕看不到阿仲长大。”长长的吁一口气,想起闺蜜好友,刘仲母亲沈纨死的凄惨,想起自己已是沉疴难返,她心酸难抑,哽咽起来,“一定要活着才行啊!”姑侄两人相对恸哭。秀秀不明所以,也跟着哭起来。陆炎的妾氏郑氏连忙上前劝解,一面说:“夫人吓着秀秀了。”一面好言好语哄着秀秀。刘娇慢慢收了声,帮着刘仲抹净眼泪,狠狠心说道:“走吧。”刘仲跪下给刘娇重重的磕了一个头,头也不回向前走去。刘娇慢慢上轿,一行人往浦江去了。 来接刘仲的人就等在前面,他要去和青姨他们会合,在彭山江口镇顺岷江而下,由眉山往乐山,宜宾,转长江出川。 那个看守城门的军官叫许胜杰,是刚刚上任的剑南道宣抚使蔡晟带来的一个校尉,平日里蔡晟跟着作威作福惯了,这次吃了一个大瘪,有气没处发,在蔡晟面前添油加醋狠狠告了陆炎一状。蔡晟听着就觉得不对,陆炎的夫人,新桐县主听说病得快死了,居然还有力气游山玩水?他回味过来,狠狠地摔了徐胜杰一巴掌,骂道蠢货,当即叫人严把出川的各个路口,叫来心腹家将带人沿路追去。 人要倒霉,喝水也塞牙,刘仲的运气就霉到了家。 他们一行人磕磕绊绊到达彭山江口镇,却见镇子里气氛不对。 江口是世界上最早的茶叶市场,著名典故‘武阳买茶’就是在这里,也是岷江到成都的最后一站。平时镇上人群川流不息,码头上常常是几百艘货船开进开出,到得晚上,居民、商店以及数百条船点的油灯、行人照路用的纤藤火把,把镇子和江面装扮的非常壮观。 此时已近黄昏,江面上一片乌压压的船,却连一丝亮光也无。沈谦心中忐忑,使护卫老九往镇上打探,沈家对江口很熟悉,老九很快回来,苦着脸说道:“械斗,死了几个船夫,最后闹大发了,两帮人大打出手,用船锁住水道,进不去也出不来。彭山县令带着衙差在调解。听说从眉山调护航水军过来了。 沈谦一凝,这下就是贿赂彭山县令弄到了船,半路上碰上水军也很麻烦,带的人大半是旱鸭子,万一行踪泄露,水路就成了死路了。 他当即决定走陆路去眉山。还未到眉山,一个急脚递赶上来,交给沈谦一封信,说是川陕宣抚使蔡晟封锁了出川的道路,沈家的店铺全部被封。 沈谦叹气,看看蔡晟下令的时间,只怕眉山已经接到了命令。要是在江口码头坐上船,还能赶在蔡晟的封锁令到达之前出川,如今晚了。蔡晟封了只剩下空壳的沈家铺子,分明是公开警告各色人等,墙倒众人推,以前打下的关系网都不能再用了。梁王的动作越来越大,看来京城方面肯定有大变故,只是虎毒不食子,为什么他一定要致阿仲于死地?阿仲是个傻的,一问三不知。此时就是出了川,沿路只怕也是危险重重,老家也不知怎样了,如今只能希望老爷子做好了准备。信尾建议他们往西南去雅州(雅安),先避开风头再说。那里他很熟悉,山高林密,夷汉杂居,对官府的命令大多不以为然,夷人性情直爽讲义气,很容易躲藏,实在不行,往南可走大理,往西还可去吐蕃。 他们扮成茶叶贩子,分成两拨,改道往浦江而去。 刘仲坐在租来的鸡公车上,车夫们灵活的在田间低头穿梭。秧苗青青,熏风徐徐,夹杂着草汁香和花香,还有一股农家肥的味道,暖洋洋的太阳下,刘仲的头一点一点地睡着了。 前面的三岔路口,歪着几个差役。往眉山,浦江方向的检查的仔细些,往成都的只是看看就过了。 沈谦他们过后,轮到了刘仲,对面一个差役看过来,叫道:“这有一个胖的!” 旁边的差役哄笑道:“是个女娃子嘛。” “想赏钱想的眼睛花了。” “今天你看了几个胖娃娃了?想要自己生一个嘛。” 那人下不了台,皱着三角眼看了一眼打着鼾的刘仲,挥手叫道:“刘老先。” 一个干瘪秀才走过来,三角眼拿起告示:“念念。” 刘老先摇头晃脑,抑扬顿挫,之乎者也地开始念,那人听了一会,道:“停停,就——就——那什么肥,什么意思?” “肥白者——又胖有白也。” 三角眼又比着画像看刘仲。刘仲这一个多月遭逢大变,心力交瘁,一路上奔波劳累,风餐露宿,体形已经开始缩水,皮肤又黑又黄,胖还是胖,哪里还有半点白?穿着打着补丁的肥大旧衣裙,梳着双角的头发乱蓬蓬的,歪垂着头,微微打着鼾,俨然一个又土又傻的胖丫头。 三角眼瞪了一眼车夫,喝问:“去哪里?” 车夫恭谨回答:“去成都。” 许是觉得没有意思,又想要真是那个被通缉的孩子,哪里还会睡的这么熟。他挥手让他们过去了,连他们的关系都忘记了问。 前面的沈谦松了一口气。 走了一段路,他们慢慢的分成了两队,见前后没有人,一队迅速穿过田间改道拐向浦江,一队继续带着茶叶和车夫我那个成都去了。 还没有到浦江,前面探路的十七回来,带来了骡马和食物,他低声回道:“浦江出了大事,听说成都府的官差到了郑家,逼死了新桐县主。郑家人正闹着要他们偿命,县令带着差役都在那里,城门没有人看守。” 沈谦眉头一跳,说道:“你和老九留下打探,雅安林记茶铺找我。”他回头叫道:“上马,快速过浦江。” 回望被暮色遮盖的浦江城门,沈谦长吁一口气,心里五味杂陈。 晚上,路上起了大雾,只能看清一个马身,山路走不得,沈谦没奈何,只好冒着露水拐到碧云寺。碧云寺的方丈悟空塌鼻阔嘴,长的十分喜感,是个福建兴化人,两人从小认识,悟空曾在钱塘灵隐寺修行,后来到浦江,当上碧云寺方丈,虽说是‘大庙小和尚,小庙大方丈’,但是其中沈谦功不可没。见他到来,悟空喜的见牙不见眼,亲自迎出来,说道:“怎么赶夜路,可有急事?”又烦恼道:“起了雾,刚刚一只吐蕃马帮在外面空地上扎了营,吵吵闹闹。如今寺里有贵客,不耐嘈杂。几次叫他们收声,过一会又喧闹起来。。。。。。”巴拉巴拉,长长一串抱怨。兴化人说官话带着一股奇特的味道,舌头似乎掳不直,说起官话来总带着‘嘶嘶’声,他知道自己的毛病,很少跟人说话,偏又是个话嘮,平日里憋的狠了,所以见到沈谦总是说个没完没了。 沈谦微笑,他看见那支马帮,只怕有一两百只骡马,再加上人,吵闹难免。他揶揄道:“可见方丈心地慈悲,没有赶他们走,再晚一点,睡着了就安静了。” 悟空‘嘿嘿’赧然,又有些自得道:“你就笑话我吧。今晚也只能这样了,我佛慈悲,雾这么大,附近可没有大的空地可以容纳这么多人马。” 沈谦问道:“是哪位贵客在此?” “是汉嘉郡王,带着十几从人,已经住了几日,今日还兴冲冲去长滩湖垂钓,说是野趣天然。” “还有,跟着住进来十几个夷人,那装扮真怪,头发剃的只有半指长,倒像是囚犯,就差脸上刺字。” 沈谦看了一眼刘仲,见他一脸惊喜,忙瞪了他一眼,问道:“他们中间可有个小姑娘?” “你怎么知道,有,几个小沙门叽叽咕咕地一直说那个小姑娘真真漂亮,什么眼睛乌溜溜的,还偷偷地去看,被悟净听到,罚了去扫那五谷轮回之所。我们以前。。。。。。”悟空很起劲的八卦,顺便回忆童年。 沈谦肚里叹气,今晚只怕不能睡了,每次见悟空,连庙里的草多长了一根都要跟他说,那草的叶子还分长和圆。 刘仲惊喜交加,阿奴也在。他没有听懂‘汉嘉郡王’四个字,悟空话说的又急又快,只有沈谦完全听得明白。沈谦却不让他乱走,特特跟他说明:“那汉嘉郡王在此,他态度暧mei不明,本该早回封地,怎么还在这里逗留?等我探听清楚再说。” 悟空给他们安排好客房,拉着沈谦就走。 刘仲与沈嘉木一间房,沈嘉木原先失血过多,尚未好全就开始跋山涉水,虽然大都是护卫背着,有时还有车可坐,还是疲累地一沾枕就睡着了。沈青娘进来看看他,给刘仲掖了掖被角,吩咐他快睡,明天又要赶路。 注解:左降官——唐代大官犯了公罪,多半是贬到远方作州县以下的官,称为左降官。这种官只有官名,没有任职,名为员外,置同正员,其实只能领少数的生活费而已。但由于大赦频繁,每经一次大赦,即有“量移”的机会(从远处移回近处),而且在君主或执政大臣有变动的时候,也很容易再起掌权,如德宗时的杨炎,从左降的道州司马一跃起为宰相。而宰相一旦远贬为司马,或录事参军的,也不足为奇。在这种情况下,地方官对左降的朝官总是另眼看待,不敢以僚属相待。 武阳买茶——汉代,茶已经开始买卖,汉人王褒写的《僮约》中有两处提到茶,即“脍鱼炰鳖,烹茶尽具”和“武阳买茶,杨氏担荷”。“烹茶尽具”意为煎好茶并备好洁净的茶具,“武阳买茶”就是说要赶到邻县的武阳(今成都以南彭山县江口镇)去买回茶叶。 鸡公车——鸡公车是一种历史非常悠久的独轮车,据说在诸葛亮的时代就已经有了。鸡公车”因系独轮着地,所以无论平原山地,小道皆可畅行无阻,是一种胜过人力担挑和畜力驮载的既经济又实用的交通运输工具,是人类交通史上一项重要发明。(未完待续) 第六节 月黑风高 刘仲草草眯了一会,想起阿奴,心痒难耐。见沈嘉木睡的沉沉的,顾不得全身酸痛,起身随便拢了一把头发,悄悄地出门。雾气弥漫,他转了几圈,衣服都有点湿了,也不知道阿奴住哪,回去又不甘心,踌躇中,见旁边小道上两个鼓鼓的身影走过。他跟过去,本想问路,却见两人猫着腰穿过一个篱笆,鬼鬼祟祟的干什么?刘仲好奇,缀在后头,想看个究竟。 他们绕到一所院子的后头,脱下斗篷,矮的那个踩在高个的肩上,从一个缺口爬进去,显然早踩好了点。翻身时,头抬起来,看见一个侧脸的轮廓,分明是阿奴,刘仲大喜。墙下那个显然是阿错,刘仲就站在他后面,雾气太大,两兄妹都没有发现,阿奴翻身下去时才看见阿错身后有人,吓得低叫了一声,手一滑就掉了下去。阿错心知有异,黑暗中身子一矮,顺着直觉往后脚一扫,把人摔在地上,他扑上去,骑在刘仲身上劈面狠狠的揍了几拳,刘仲莫名挨了几下,也火了,手推脚蹬拼命反抗。阿奴摔下墙,顾不得疼痛,从里面又爬上来,挂在墙上,墙上湿滑,她力气小,怎么也爬不上来,只从墙上花砖砌的窗缝里看见两个人影打成一团,急的没办法。里面的人听见动静,赶到后院,浓雾中看见黑乎乎的一个人影在墙上扑腾,想也没想,甩手就是一个铁蒺藜,阿奴尖叫一声,外面打架的两人吓得停下来,阿错退后助跑几步扑上墙,叫道:“阿奴玛。” 阿奴左臂被打中,痛的眼冒金星,右手卡在窗缝里,被吊在墙上,那人没有想到是个小姑娘,呆了一下,见有人上墙,扬手又是一个铁蒺藜,阿错听得风声,一歪身子,没有站稳,又摔下去,见哥哥摔下墙,阿奴惊怒交加,大叫一声:“里面的人滚出来,把我的红红还给我!” 院子的人都被惊醒了,个个披衣出来,院子一下子亮起来,灯火的热气让浓雾消散了一些。一个从人举着烛火照一照阿奴,显然认出了她,皱皱眉头,向里面禀报。一个鹰钩鼻越众而出,冷笑道:“怎么,不卖给你,就想偷?” 阿奴怒叫:“本来就是我的。” 阿错和刘仲重新爬上墙,伸手把阿奴拉上来,扯动了阿奴的伤,右手又被卡一时拉不出来,痛得她大叫,刘仲趴下去将阿奴的手腕一点一点挪出来,抬起头的时候,脸暴露在火光里,鹰钩鼻一脸惊喜,试探道:“刘仲?” 刘仲猝不及防,应了一声,抬眼见那鹰钩鼻,认出了他,梁王侍卫队长陈福光,他心里一片冰凉。 阿错已经爬下去,将阿奴抱下来,见刘仲趴在墙头不动,不耐烦的将他的脚一扯,刘仲摔在了地上,清醒过来,顾不得身上疼痛,急道:“快逃。” 陈福光带人追了出来,他们扛起阿奴撒腿就跑。身后铁蒺藜,飞镖,飞蝗石,袖箭,一溜的暗器招呼过来。 阿错眼见势头不对,偷个红红就要他们的命?他怒横一眼刘仲,都是他惹的事。来不及多想,他边解下腰间的牛角号,“呜呜”急促的吹起来,边闪进身后的一个大殿,他们将门迅速关上,插上门闩。随即传来门窗被暗器击中的’咚咚’声。 随后的事情颇为滑稽,寺院里的僧侣,阿依族人,沈家护卫纷纷赶出来,那个吐蕃马队也是用牛角号报警敌袭,节奏跟阿依族的差不多,号声一起,他们纷纷抄刀冲进了寺院,因为要安顿吐蕃人,寺院门还没有关。陈福光等人见僧侣们傻乎乎地出来倒是不怕;阿依族人恶狠狠操着长刀冲出来,也不见得打不过;一群汉族人手持兵器冒出来,他有点蒙,什么时候多出来的?再一大群气势汹汹的吐蕃人举着火把,挥着弯刀冲进来,他就傻眼了,眼见形势不妙,转身带人就往碧云寺后门跑,还好他住了几天,熟门熟路,给他逃了出去。 见他们跑得没影了,夜黑雾重,大家也不追,慢慢回来,搞清楚事情经过,各自回去不提。 纳达岩那天使了障眼法,大耗精力,这些天都在冥想打坐,听见号角声后动作就比别人慢了一点。等他赶到,已经清场了,只看见大殿的门窗被砍得伤痕累累,触目惊心。 阿奴的左肩的伤不重,还好铁蒺藜没有淬毒,那人也只是警告。只是从墙上摔下来,肩膀着地,当时不觉得,现在整个右肩肿起来,虽没骨折,但是手已经抬不起来,再加上右手被卡,手腕上破了皮,青青紫紫肿了一圈。包扎上药时,痛的她一直抽泣,尽管纳达岩说已经给她做过怯痛的仪式。 阿错和刘仲被各自领回去教训。 自从那天刘仲跑掉,汉嘉王刘畅就被陈福兴带人看管在碧云寺,虽然不限制他小范围活动。现在牢头忽然跑了,乱成一团也没有人管他。他兴高采烈地把自己打包了送给刘仲,一副准备随他们亡命天涯的架势。 阿错被古戈大叔用刀鞘打了满头包,阿奴心疼的要命,只好大哭起来。古戈大叔连忙过来安慰她,阿错趁机溜了。他一路问,找到刘仲那里才找到刘畅,刘仲正跪在地上,沈谦激动得口沫横飞,刘畅正在看热闹。他冲进去一把拎住刘畅:“红红呢?” 他身材高大,刘畅被他拎得喘不上气,只好指指旁边,阿错看见红红的笼子,揭开黑布一看,红红正不安的蠕动。他抓起刘畅,狠狠的摔在刘仲身上,提起笼子就走。刚出门,气不过又回头,刘畅吓得一哆嗦。阿错指着他骂道:“坏人!” 又指着刘仲:“混蛋!”他只学会了这两句骂人的汉话,觉得汉话骂的很不顺,操起旁边的椅子,哄然砸在刘畅身边,椅子四分五裂,见刘畅一脸惊恐,懦夫,哼,他扬长而去。 刘仲恶狠狠的问刘畅:“你跟陈福光想干什么?” 没有人扶他,刘畅好不容易爬起来,听见刘仲质问,苦笑:“阿仲,我能干什么?” 刘仲不语,周围的沈家人冷冷的瞪着他。 刘畅摆摆手:“阿仲,你害苦九叔了。那天你一跑,蔡晟随后就来了,把我交给了陈福光,问你来找我干什么,我哪知道,咱们话还没有说上呢?他们不信,后来就把我押这里了。”他一脸苦哈哈,我就一囚犯呐。 沈谦冷笑:“钓鱼很开心啊,郡王爷。” 刘畅忙辩解:“天天躲在庙里,大家都闷的慌,以前也认识陈福光,好说歹说,最后我说判了死刑的犯人还有一碗断头饭呢,他也有点想出去走走,就出去玩了一圈。” 沈谦动容:“他们要杀你?” “估计是吧,不然到这荒山野岭做什么?死了再给我捏个罪名就是了,那个老巫婆干这个最拿手,他的儿子也不赖。”刘畅苦笑,“十几年了,终究逃不过,还是陈福光出马,也太看得起我。问皇帝五哥怎样了,他们也不说。估计他们动手的时候,五哥也是凶多吉少。” 屋里一片沉默。半响,沈谦叹道:“他们是亲兄弟,太后也不管?” “先斩后奏,那个老巫婆连个屁也不会放,这些年她搞了多少事?儿子?哼,只要她能高高的坐在那个位子上,祖宗都可以拿来卖,更何况一个老跟她拧着干的儿子。”刘畅满脸厌恶。 刘仲见他一直辱骂自己的祖母,不觉气闷,但那是积年怨恨,他也不是以前的梁王世子。他不想听这些,又想起红红,他问道:“你怎么惹上阿奴他们的?” “冤枉,”刘畅叫起屈来,“他们路上看见你的红红,就上来索要,我说不是我的,他们又缠着要买,结果陈福光看上了那条蛇,就怎样都不肯给。纠缠了好几天,我想他们可能是你的朋友,还想让他们救我来着,可是怎么使眼色他们都没有看懂。”刘畅更是郁闷,他的眼睛都快抽筋了。 有一种人的痛觉神经非常敏感,阿奴就是。此时她半靠在枕头上,已经疼的发懵,她强忍着慢慢的数着羊,时间变得分外漫长。昏昏沉沉中周围人来来去去,一会一会就有人来摸摸她,她很烦躁,想骂人又张不开嘴,很用力的掀开眼皮,看见古戈大叔焦躁的站在她旁边,手里一个杯子,见她睁开眼,问道:“还是很痛?” 阿奴点点头。 古戈大叔边晃着杯子边说:“我去吐蕃商队那里道谢,那领队的是察雅的多吉,你卓玛婶婶的娘家表哥。” 阿奴想,我记得,是察雅拉格头人的大管家。 古戈大叔继续说:“他听说你痛得难受,求他的小主人给了我们一点止痛药,说是印度过来的,很珍贵,只给了指甲盖大那么一点。我泡给你喝。” 阿奴点点头。 古戈见药已化开,叫纳达岩小心的扶起阿奴,给她喂了下去,有股香甜的味道。过了一会,阿奴觉得头晕目眩,心‘突突’地跳的难受,挣扎问道:“是什么?” 古戈回答:“他们叫它阿扁,名字奇怪的很。” 阿奴慢慢的又靠回去,她觉得头疼,懵懂中忽然福至心灵,‘阿扁,阿扁’是鸦片!!!一阵恶心,翻身大吐起来。 折腾了一晚上,天亮时阿奴终于睡着了。 沈谦带着刘仲已经来道过谦,再三感谢他们数次援救之恩。只是阿奴受伤,正在榻上辗转呻吟,阿依族人没有给他好脸,他们也不以为忤,也给吐蕃人道了谢。 行踪已经暴露,他们要赶紧跑路了。天微微亮时,尽管浓雾弥漫沈谦还是命令上路。刘仲没有看见阿奴,不甘心地一步三回头。唯一的好处就是他不用扮女孩子了。 临走时,沈谦劝悟空和他们一道走,他担心这个童年好友会受连累。悟空很是为难,沈谦也无法勉强。 注解——察雅县位于西藏自治区东部、昌都地区中南部。察雅,藏语意为“岩窝”。清代史料中写作“乍丫”或“扎雅”,相传17世纪中叶,藏传佛教格鲁派高僧嘎曲·扎巴江措在克贡村附近山头的悬岩下修行,后人就把他修行的地方叫作“察雅”。唐时属吐蕃统治范围。唐末至宋朝又归“德巴”割据势力统辖。直接用‘察雅’做地名。有的古地名不经常用,很少人知道,本文就尽量使用现在的地名。 本文架空,吐蕃在本文中分散成数个小国,被诸多吐蕃部落割据。但是都对新汉称臣。(未完待续) 第七节 囊中羞涩 沈谦临走时,担心陈福光很快卷土重来,劝告阿依族人赶紧上路。古戈大叔也不愿在这里惹上汉人官府,决定跟多吉的商队一起走。以往每年族里出来采买都是古戈带队,今年带了这三个祖宗出来,在中原逛了半年,到处惹得鸡飞狗跳,古戈觉得自己所有的耐性都被磨光了。 他们一路平安到了雅州(雅安),跟着吐蕃商队一起住进了察雅拉格家开的‘白玛’锅庄。 阿奴已经能够用手吃饭,照样赖着要纳达岩喂,纳达岩早已被她奴役习惯,阿依族人习以为常。 可是有人看不惯,多吉的小主人,他小妹妹的儿子,拉格家的小少爷香堆云丹。特别当自己的舅舅,大管家多吉对着阿奴一口一个“小拉则”(仙女)的时候,他觉得自己被遗弃了。 香堆云丹是个骨瘦如柴的苍白少年,今年十六岁。据说他从小身患怪病,身上常常莫名其妙的疼痛,发作时歇斯底里。他看过最好的藏医,母亲拜过每一座庙里的菩萨,父亲甚至把他送去若仁寺当学僧,都治不好他的怪病,舅舅到处收罗的镇痛药物慢慢的都没有了效果,最后从印度来的一个商人给拉格带来了鸦片,才能让他在发作时安静下来。这次来中原求大汉皇帝的御医,也没能找出病因。阿奴想,他未必会被这个怪病折磨死,但是肯定会死在鸦片上。 两个孩子互相看不顺眼。云丹讨厌阿奴的原因很简单,以前只有一个病人,大家都顺着他,看他的眼色,现在多出了一个,他觉得大家对阿奴比对他好很多(没有人会喜欢坏脾气的孩子),最最在意的舅舅对着他愁眉苦脸,对着阿奴笑得脸上开出了格桑花。 阿奴讨厌云丹一开始是因为鸦片,她对鸦片深恶痛绝,后来是因为他的挑衅和恶毒。在云丹因为侍女朱姆不经意对着阿奴笑了一下,就给了朱姆一鞭子后,‘丑人多作怪’,阿奴用刚学来一句藏语轻轻的在云丹耳边说,气的云丹砸碎了所有的镜子。 “阿奴玛!”纳达岩站在门外,一脸铁青,他一直警告阿奴不准惹云丹生气,云丹气极会发病。 见他长眼微眯,唇角紧抿,阿奴知道他很生气,因为巫师的修行,纳达岩很少情绪外露。阿奴不敢说话,乖乖的跟着他下楼,他们要去找马奎大叔。 楼上传来一阵嚎叫,还有朱姆急叫声:“小主子,小主子。”几个侍女冲进去,里面一片混乱。两个白教的喇嘛站在楼上,阴沉沉的看着阿奴。阿奴心里的那点子愧疚,见到这两个喇嘛就都抛到了九霄云外。她仰起头,也恶狠狠的看着他们。 纳达岩叹口气,拦住疾奔过来的多吉:“我们要走了。” 多吉一愣,抱歉地苦笑起来。这些天两个孩子一对上,多数以云丹挑衅起头,发病告终,在他面前阿奴很少露出对云丹的敌意,他一直以为只是云丹脾气太大,没有发现每次云丹发病都是他不在的时候。 他知道纳达岩发了话,就不会收回,也不敢挽留,对着古戈说了几句抱歉话。阿依族人就搬出了白玛锅庄,直接去德恒商号找马奎。 马奎已经走了两天,因为多停一天就多一天嚼用,马帮等了三天,实在不能拖了,临走时托掌柜把预付的钱退给阿奴,阿奴很抱歉。他们最后在德恒的客栈住下来。 在雅安,他们要买些茶叶和布匹,带到芒康脱手可以赚一点,自己再留一些。这些东西都控制在雅安的茶马司手里,要用马匹来换。他们没有马,历年来都是从山里背一些名贵草药出来跟藏人换成马匹,再去换茶叶,布匹和盐,盐在芒康,来时已经买好存在相熟的商号里。这次他们先换成把草药换成钱,带阿奴和阿错去中原游历。现在手上没有马,还要先去买马,阿奴还有一个新的计划——购买奴隶。 她才知道新汉律法废除人口买卖,改奴隶制为雇佣制,不过私下贵族间奴隶买卖却依然存在。不说北方边境常年战争,西南边境白蛮,乌蛮,苗人部落之间因为民族积怨,近年来局部战争频繁,掳劫的人口除了交换战俘,剩下的沦为奴隶,多了就拿来买卖,奴隶买卖已经公开化,奴隶贩子猖獗一时,已经不满足于战俘,开始公然抢劫人口。 中原新汉朝除了在西南设立羁縻州制约蕃部之外,还实施“以夷治夷”,选用夷人或者是当地世家担任土司,对夷人地区实行管辖,对夷政策也颇为宽容,指导思想主要是以恩信施治,不尚征讨。曾有叙州(宜宾)招讨使方旭因为蛮族降了复判,杀了蛮族首领,朝廷责怪他不遵守治夷方针,反而把他降职。所以对于这种小规模的战争,西南的汉人军政官员往往置之不理,由土司调节,上书朝廷时称之为‘械斗’,若是事态扩大,再出动府军镇压。这种心态导致西南土司势力做大,渐渐有尾大不掉之势。奴隶贩子后面往往就是各地的土司。 阿奴上次经过康定,就被人当街掳走,阿依族人追到城外,双方对峙许久,直到纳达岩使了幻术,才把阿奴救下。可见奴隶贩子的横行无忌。 阿奴想,左右无事,不如去逛逛。上次被当街劫走后,她再不敢一个人上街,阿错他们跟着古戈去买卖事物,只剩下纳达岩。 两人在街上乱逛一起。雅州(雅安)是茶马重镇,大汉的24个茶马司之一就在这里,‘蜀中推富饶者,必首推雅’,雅州已成为蜀地的‘富州’。城内长长地青石板路被岁月打磨的幽幽发光,街道两旁是木结构的青瓦房和吊脚楼,有的楼层层出挑,看起来高大宏伟,精致的木雕石刻更增富庶繁华。茶肆,酒肆,赌坊,质库(当铺),勾栏瓦舍,各家商号鳞次栉比。成都的蜀锦,邛崃的布匹竹杖,西南的药材山货,精致的藏刀,窜成串的玛瑙,晶莹的珍珠,各种货物琳琅满目。西南属国,各地土司,头人前往纳贡的使者,操着各种语言的商队,马帮,络绎不绝,人马相挤于道。店铺旌旗林立,迎风招展,下面人头攒动,喧闹不堪。 刚刚下过一场雨,地上湿漉漉的。阿奴兴趣缺缺的跳过一堆马粪,拐进一家头面店(首饰店),别的头面店大都是卖些珊瑚,蜜蜡,玛瑙,琥珀,之类,金银制品风格粗放朴拙,首饰的个儿比较大,这家的东西倒是很精致不同。 这是镂空的金花?这么小,用来做什么的?阿奴对首饰不在行,前世今生都没有见过几样,之前在中原走了四个多月,大都在赶路,根本没有进过珠宝店,不过哪个姑娘不喜欢珠宝首饰? 这是簪子?上面的金叶子打的极薄,一层一层的攒成一朵金花,拿在手上,花瓣轻轻颤动,娇美华贵。 这也是金簪?上面重重叠叠的打成三座楼阁的样式,每个只有拇指大小,重檐斗拱,围栏门窗,纤毫毕现,令人叹为观止。 这是石榴?白玉花瓣包裹着娇艳欲滴的红珊瑚,下面缀着几串长长的金花流苏。红珊瑚在阿妈那里见过,只是颜色没有这么好看。 这是螺钿,这个她见过,贝壳磨成的薄薄的花瓣,泛着柔和的五彩光,中间嵌着一颗珍珠做花芯。想起珍珠,刘仲给的那颗珍珠可真大,这里还没有看到比它更大的,可惜这次马价大涨,预留的钱不够,给古戈大叔拿去换马了。 一旁的伙计早像雷达一样把两人上上下下扫了一遍,两人有些相像,男的身材高大,剑眉朗目,微笑时皎如清风,通身只有一副金耳环,虽然粗大,但是样式老旧,颜色发暗;小姑娘皓齿星眸,头上只有一根莲花木钗,不知道是什么木头,乌沉沉的。两人一身旧布衣,看着风尘仆仆。但是伙计知道,在这条茶马道上最不能做的就是以衣取人。 他见阿奴拿着那枚螺钿做的梅花钗看个不停,刚想上前介绍,却见纳达岩上前一步,取下一边的金耳环拿给阿奴:“很喜欢?这个应该够买一个吧?” 阿奴吓了一跳,忙说道:“我就看看。”她放下钗子,拽下他的头,把耳环给他戴上,“我还小呢,戴了也没有阿青(男孩子)喜欢我。” 纳达岩见她开玩笑,心里叹气,他已经三十岁,从未下过山,平日里都是族人供奉,向来不操心钱财,只知道山外是以物易物。这次游历,见阿奴陆续卖光了她的首饰,头上戴的只是自己在她五岁时削给她的乌木簪子,他才知道金银的重要。族里虽穷,姑娘再小也有一两件金银首饰,阿奴现在一件也无,他心中酸涩,执意想给阿奴买一件。 两人说的族语,伙计听不懂,见两人推柜,知道是没有钱的主,想想走到另一边柜上,挑起一支钗子,拿给阿奴看,说道:“这叫做闹鹅,今年供给宫里的样式,用上好的宫娟做的仿真花。本是姑娘们节庆的时候戴着上街的。高家土司的夫人端午的时候订了十几只给家里的小姐们,我们多进了几支。这支只卖400个钱。” 阿奴见是一枝鹅黄色娟茶花,上面附着一只同色的蝴蝶,也就指甲盖大小,翅膀轻轻颤动,活灵活现。精巧可爱。知道伙计看见自己没钱,好心给自己台阶下,400个钱也不贵,只是住客栈一晚的费用。不过这种绢花给那种莲步轻移的闺秀戴差不多,明天她就要翻山越岭,哪有办法戴这种一碰就坏的东西。 阿奴对着那伙计一笑,耀花了他的眼,说道:“这个不适合我,谢谢啦。” 转身欲走,后面被人撞了一下,一个声音说:“跟了一路啦,还不进去?” 她转身一看,刘仲刚刚站稳,涨红了脸,后面刘畅笑眯眯的对伙计说:“柱子,还不把东西拿给阿奴姑娘挑。阿奴,上次多谢你们救了我,你就挑一些喜欢的首饰当做我的谢礼可好?”一副慷慨模样。 阿奴眉头一挑,笑起来:“如此,恭敬不如从命,麻烦你介绍一下吧。” 阿奴毫不客气,刘畅倒是一愣,不过夷人大都性情坦直,他的封地就在雅安,见得多了,也不以为忤。 他拿起刚刚阿奴看过的金花:“这是花钿,”他一一介绍过去:“这是金花华胜,花瓣是工匠一张张锤鍱而成,比纸片还薄。这个楼阁做的是金步摇,也是鎚鍱,就是把平面图案‘打‘成很有浮雕效果的立体图案,再辅以“镂花”就是’錾刻‘,极费功夫。这个是红珊瑚石榴镀金步摇,这个是螺钿磨成的梅花钗,上面的珍珠是合浦珠,这个是和田玉梳。。。。。。”他滔滔不绝,想起阿奴看的都是金饰,也专门在金饰的柜上流连。 长长的一串说完,他喘口大气,得意地看向阿奴。 阿奴笑得眉眼弯弯:“你的店?” “诶,是。” “你的命值多少钱?” “啊?那个没法算。” “没有这个店值钱吧?”阿奴谆谆善诱。 “谁说的,我堂堂一郡王爷,这个店还比不上我一个指头。。。。。。” “这样,你的命值多少钱,你就给我多少好了。”阿奴笑意盈盈。 刘畅犯难,给少了不是说自己不值钱,给多?要给多少才能体现自己值钱。。。。。。 “就这个店好了。” 刘畅黑线,这不是明抢吗? “不给吗?”阿奴掏出一把匕首,似笑非笑比划一下,露出一颗小尖牙:“救命之恩以身相许,我不要你的身,就给一根指头好了,哪根呢?快点,我们还有事呢?” 刘畅冷汗直冒,这就一女土匪,阿仲不是说阿奴侠肝义胆,几次救他于水火,也没听说要什么,怎么到他这,变成要手指了?上次看见阿奴,还是一个娇滴滴的小姑娘啊? 他哪知道,上次阿奴看见他时,他还是一个仆从如云的王爷,后面跟着的侍卫,功夫都不弱,只好使水墨功夫,要不是实在赶时间,还不敢偷红红。这次他就一个光棍,刘仲? ?想他也不敢挡她的事,她正缺钱呢,敢挡她好事,回头把他卖给奴隶贩子。 那柱子见事情不对,慢慢地往后蹭,纳达岩的长刀横在他的面前。 刘畅扯过刘仲:“我要不是为了你。。。。。。” 刘仲往后一挣,说道:“我那颗珍珠给了阿奴。” “那颗南海进贡的珍珠?”那可是宫里最大的一颗。 刘仲点头,没说那只是红红的租借费。 刘畅眼珠直打转,刘仲压低声音凑在他耳边说:“你不知道她怎么救我的吧?阿奴杀人都不眨眼的,旁边那个是个巫师,我可是亲眼看见他做法,追我的人都没看见了。还有,还有,我欠了她很多钱,没法子,被逼着签了卖身契。”言下之意,我人都是她的了,这话说得真真假假,虽然三舅说那个卖身契无效,这个他不打算告诉刘畅。 刘畅倒吸一口凉气,总算知道阿奴为什么这么有恃无恐,罢了,总不能学阿仲卖身吧。他进入柜台,拿出一个盒子,里面一块硕大的蓝宝石,恋恋不舍地说道:“这是波斯来的,本想拿到长安做成项链。” 阿奴也不客气,拿在手里看了看,微笑道:“这样吧,这店还是留给你吧。” 刘畅默,本来就是我的。 “我只要一点,太多我也拿不走。” 你只想拿走一根手指。 阿奴指指柜子上堆着的金砖,转头对柱子说:“这些金砖是足金的?” “九成八。”柱子应得老实。 阿奴拿起金砖,底下有凿印,从左到右横向直排“宋铺”两字;左侧下方凿有“茶马司(押)”戳记,中央凿印“九分四厘”、右侧凿有“程成”字样;背面上方斜立倒排“令狐武验”四字,下方倒立直排“烧验讫”三字。既有官府押印,肯定是足金无疑。 柱子想说这本是放在柜台上显摆的,没有这些金条,那些蛮夷会认为店里不够财大气粗。见刘畅不说话,想想面前这个也是个蛮子,他不敢吱声了。 柜子里面有一块绸缎,阿奴展开一看,够大,铺开,往上面码金砖,拿了一半,数数一共二十根,说道:“行了,两不相欠。” 纳达岩打好包裹,往肩上一扔,两人扬长而去。临出门前,阿奴塞给刘仲一根金砖权充友情表演小费。 阿奴走后,沈谦和沈青娘从旁边转出来,身后跟着几个沈家护卫,刘畅店铺的护卫被他们看管在一边。 刘畅气结。沈青娘笑道:“郡王爷,得罪了。我可不敢拦,阿奴救了我和六郎两条命呢。可怜我们现在背井离乡,一贫如洗,总不能学阿仲卖身吧。只好借花献佛了。” 当他不知道,雅安那排得上号的林记商号就是他们的,一贫如洗,骗谁呢?刘畅心里愤愤。旁边柱子凑过来:“爷,那个金砖只有四根是真的,万一发现了。。。。。。这个。” 刘畅额头见汗,那个小女蛮子只怕真会再找上门。 青娘一笑:“阿仲,跟阿奴说一声,晚上我们请他们吃饭,在闽都酒肆。”(未完待续) 第八节 变生肘腋 阿奴的好心情没有维持太久。 “茶马司关闭了。”古戈大叔正坐着发愁。 “人市呢?” “全是老弱病残。”阿错闷闷的回答,一上午什么事也没有办成。 刘仲气喘吁吁的跑进来:“阿奴,你们走的真快。”他停下来喘气,“青姨说请你们吃晚饭,在闽都酒肆。还有啊,”他又喘了几口气,“那个金砖只有四根真的。” “呃?”这个消息比茶马司关闭更让阿奴震惊,她打开包袱一看,真的只有四根有凿印,指甲一划一道划痕,是真足金。别的分量颜色是一样,就是光溜溜的,一个印记也没有。 气的她咬牙笑起来:“算了,不是还有蓝宝石嘛,不会也是假的?” “那倒没有听说,应该是真的。” 阿奴想真真是不能太贪心。那些金首饰阿奴一眼就看出不是镀金就是成色不足,金子很软,要打成那种精雕细琢的样子只有掺银铜,打功再好对她来说没有用,足金才好使。她看中那堆金砖,把刘畅忽悠晕了也是为了最后要拿金砖,想不到人家是用假金来装门面,指不定那无赖王爷背后怎么笑她。见到刘仲又想起这对叔侄上次那让她受了那么大罪,心里更是恨恨。 刘仲见她咬牙切齿,心里忐忑,往后一退,转身想跑,被阿奴揪住衣服:“别走,有事问你。粽子,茶马司关闭了,知道出了什么事吗?” “不知道。”刘仲脸色大变,问,“真关了!?。” 阿奴点点头。刘仲拍开阿奴的手,冲出门去。 看样子有大事发生,阿奴连忙找来掌柜,德恒的掌柜是个中年人,留着山羊胡子,习惯的捻一捻须:“已经着人打探,还没有消息。听说上次关闭茶马司是三十五年前的旧事了。” “那时为什么关闭茶马司?” “上次是德明皇帝殡天,就是现在皇上的爷爷。不止关闭了茶马司,边境也封锁了半年。” “这次?”阿奴想问是不是你们皇帝也死了,想想这么问很不礼貌,又咽回去。 掌柜摇头不知,一脸郁卒。 阿奴想还不如去林记铺子问问沈谦,真要封锁半年就麻烦了。 她和阿错一路问过去。店铺还开着,行人少了很多,很难想象就在刚才这里还是人山人海。 路口两帮人马对峙着,挡住了去路。 两人从人缝里钻了过去,对面打头的是一个罗罗姑娘,身材高挑,手持长鞭,黑头帕,彩虹裙,鲜丽的像初开的花。是熟人,阿奴清脆地叫了一声:“索玛姐姐。” 索玛是乌蛮卢鹿部落毕摩(巫师兼酋长)沮区则额的大女儿。上次阿奴和阿错路过凉山时,不小心冲撞了雷蛮巫师为雷蛮首领祈命的祭祀,差点被雷蛮杀了,刚好索玛在那里做客,说情救下他们。 索玛见是阿奴,惊喜的笑起来:“阿奴玛,你也在这里?” 阿奴很开心:“索玛姐姐也跟着马帮来的?” “不是。”索玛俏脸飞红,“我明天要嫁人了。” 阿奴的嘴张成o型:“你明天要嫁人,现在在大街上跟人开打?”她回头看看,却见哥哥阿错跟一个苗族姑娘在拉拉扯扯,阿奴再次张大了嘴,她觉得下巴要掉了。 阿错走上前来,跟索玛打招呼,问道:“索玛姐姐,能告诉我发生了什么事吗?” 索玛皱眉:“那个苗女说是播州杨家的,吵闹好几天了,说她的弟弟被我们掳走了,今天还打伤了我的一个‘甲西’(奴隶),我们是送嫁的,又不是强盗,我问过了,没有这个人。”她语气森然,“哼,我的人也是随便打的?” 阿错脸色郑重:“阿蕾说他的弟弟端午节的时候在成都失踪,有人看见被乌蛮人带走,她一路追下来,只看见你们这一队。” “乌蛮乌蛮,我们不叫乌蛮,他们嘴里的乌蛮部落数的过来的就有五十支,我们这支叫‘卢鹿。” 索玛的汉话说的极好,对乌蛮这个蔑称很是不满。 阿错告诉那个叫阿蕾的苗女,他们真是找错了人。阿蕾张皇失措,眼泪汪汪,像带了露水的山茶花,楚楚可怜。索玛也消了气,收起鞭子:“看在阿奴和阿错的份上,念你丢了弟弟,我也不计较了。”她转而问阿奴:“明天来喝喜酒吗?” “我只怕今天就要走了。”阿奴的眼睛一直盯着阿蕾看。 索玛一笑,带着从人走了。 阿错正在安慰阿蕾:“你还不如回头再去找找,哭也没有用。” 阿蕾一听放声大哭:“路被封了,不让走了。” 阿奴疑惑,阿哥什么时候情窦初开了?甜言蜜语不会说半句,硬邦邦的,怎么哄女孩子。 阿蕾哭了半响,阿奴不耐烦了,有时间赶紧去想办法才是正经,哭顶什么用。 她叫道:“阿哥,我先走了。” 阿错想,不能放阿奴一个人,不然下次哭着找妹子就是他了,连忙抱歉地对阿蕾的侍女说道:“我还有急事,先走一步,你们还是赶紧想别的办法吧。”转身追上阿奴走了。 阿蕾两眼红肿怒瞪着阿错的背影,旁边的侍女小声嘀咕:“阿错少爷怎么这般不知好歹。”阿蕾气得跺脚走人。 他们终于找到沈谦住的地方。在一个小巷里,门很小,里面别有洞天,一派江南庭院的幽雅。阿奴想,真懂得享受,逃难还住这么高级的地方。 沈谦几个人正脸色凝重的坐在堂上。报消息的人直到中午才找到他,他还没有刘仲知道的早。 沈谦只觉得全身发冷,最坏的情况终于出现了。难怪陈福光一直没有动静。 忽然,外面传来一阵整齐急促的脚步声,大约有几十人,由远而近,在他们门口停住,随后一阵兵器碰撞的声音。他们大惊,站起来。不一会儿,大门哄然洞开,靴声‘桀桀’,一个身穿银色甲胄的人转出照壁。 沈谦两眼发黑,差点站不住,那人幽幽开口:“沈三,那么害怕做什么?” 刘仲叫起来:“九叔,你想吓死我们?”他松了口气,两股战战,已是一身冷汗。 沈谦勉强笑道:“郡王爷这幅打扮要做什么?” “借钱。”刘畅很直接。阿奴呛到了自己的口水。 刘畅男生女相,一双桃花眼,往日里一副惫懒的公子哥模样。如今忽然甲胄加身,杀气腾腾,像换了个人。 沈谦定下心来,你有要求就不可怕了:“要多少?” “林家商号。” ‘啪’的一声轻响,沈谦把手里的杯子捏破了。 “郡王爷要造反?” “是‘清君侧’!为五哥报仇!”刘畅一个字一个字的往外蹦,一脸肃杀。 刘仲哭起来:“皇伯父真的,真的。。。。”他说不下去。 刘畅喝道:“是个男人就不许哭。”冷声承认,“是,皇上殡天了。 刘仲放声痛哭,他一直想只要见到皇伯父,母妃和外公就可以平反,就算被亲生父亲派人追杀,他也没有放弃希望。他一直生活在京城里,一年才见一次父母,相比父亲,皇伯父更亲近的多。皇伯父对他很好,刘仲一直把他当成父亲来看,如今再也见不着了。他哭着问道:“太子哥哥呢?” “废为庶人。皇五子登基,梁王摄政。” 刘仲惊得目瞪口呆。那皇五子才一岁,母亲是贵妃华氏,是华太后的侄女和梁王侧妃华氏的姐姐,真真好算计。母妃是不是发现了什么,才被害死的。 他抹干眼泪“皇伯父怎么去的?” “说是暴亡。” 刘仲吸吸鼻子:“伯父身体很好的。”他已经镇定下来。 沈谦指出:“你没有兵马。” “乌蛮七部愿意一起起兵。” “开门揖盗,饮鸩止渴。” “只要打出勤王旗号,我就可以募兵。我明天成亲,娶乌蛮卢鹿部落沮区则额的女儿为正妃。” “国殇。” “消息还没有公开,我是从宫内得来的消息。刘鹏他们肯定要全盘接手,万无一失了才会公开五哥殡天的消息。本来只是娶妾,现在需要乌蛮的助力,改为娶正妃。” 阿奴觉得今天她的下巴一定保不住,还是托着安全,消息一个比一个雷人。 “府军怎办?” “雅州经略使是我的人。” 沈谦沉吟半响,“沈家在钱塘有四百余口,不敢附逆。”况且刘畅所谓‘勤王’,实际就是造反,万一失败,后果不是他能承担的起的。 “怎见得我起兵就是逆贼,那刘鹏窃国就是正道?老师倒是一辈子讲礼义廉耻,最后却被女婿杀害。”刘畅咄咄逼人。 沈谦想你是早有预谋,跟刘鹏贼子一个德行。刚才一时口误,后悔不跌,现在人在屋檐下,还得把头低,放低姿态道:“林记商号你全部接收,我的人解散。还请你替老师考虑,留沈家一条生路,他们在钱塘,你鞭长莫及,梁王狠毒。。。。。。” “你想怎样?”刘畅想,你现在担心只怕来不及了,刘鹏大概已经对沈家开刀。 沈谦想回乡是不可能了,梁王的杀手已经在路上;往南,那里已经是刘畅的势力范围,将来只怕洗不掉追随反贼的名声;只有往西去吐蕃了。老爷子那边还没有消息,也不知道家里怎样了,计较一番,他说道:“我们去吐蕃。阿仲,你呢?” 刘仲为难,跟着九叔可能可以报仇,却要引狼入室;不跟着九叔,心有不甘。。。。。。良久,没有说话。 刘畅说道:“你把他带走吧。” 刘仲惊讶。 “不怕一万,就怕万一。沈谦,给五哥那一脉留条根苗吧。”刘畅挥挥手,有点伤感。沈谦却被这句话里隐隐透出的杀机逼出一身冷汗。刘畅继续说道:“当年母妃被诬陷赐死,那老巫婆还想斩草除根,是五哥拉着我到父皇面前说稚子何辜。”刘畅眼泛泪光,“我最后才留下一条命,这些年,老巫婆频频下手,都是五哥替我挡着。那个老虔婆以为把我封到这种蛮夷瘴疠之地,肯定生不如死,谁想靠着茶马互市,我做起生意,转眼家财万贯,本想做个富家翁了此残生。哪知道,那对母子畜生不如,至亲骨肉也要加害,”他语气悲愤,渐渐激昂,“想我太祖当年开国何等英武。如今长安的那些贵族整日尸位素餐,醉生梦死,长此以往,国将不国,皮之不存,毛将焉附。我大汉朝如今也要切一切这些腐肉,驱一驱这些蛀虫,扫一扫这些陈年积垢。。。。。。” 许是太久没有跟人说过心里话,刘畅滔滔不绝,慷慨激昂中,见众人眼神涣散,只有阿奴托着腮,一双乌溜溜的眼睛认真地看着他,他窒了窒,怎么也没法提气把话说完,有些恼羞成怒,指着阿奴说:“你怎么在这里?” 阿奴楞了楞:“不是请我吃饭么?” 刘畅问:“你听到了什么?” 阿奴想想,怯生生地说:“有人想做刀子,想做扫把,想做耳挖子。” 后面有人‘扑哧’一笑,却是沈嘉木,他是刘畅师弟,刘畅也没有了脾气,扫兴道:“稚子,焚琴煮鹤。” 沈嘉木打圆场:“正是呢。七师兄虚怀若谷,跟个孩子置什么气?” 沈谦插进来:“说正事。今晚我们就走,只怕边境已经关闭,还请郡王爷派人送我们出境。阿奴,你们也一起走吧。” 刘畅腹诽,还不是怕跟我扯上关系,只是要的已经到手,他也乐得慷慨,一口答应。沈谦拿出印信,与刘畅交接具体事宜。 阿奴阿错回去通知族人。 临走时,阿奴问刘畅,可否去看看索玛。刘畅诧异两人竟认识,想想纳达岩是巫师,则额是毕摩(巫师),也就释然,以为阿奴也是乌蛮的一个部落,满口答应。 出门时,阿错咋舌:“这个人灵魂被换掉了?”阿依族的传说里,有个人就是被换掉了灵魂,性情大变。 阿奴摇头:“他只是一直在唱戏。” 阿错想起长安的瓦肆里,伶人红红白白的脸,打了个寒噤。 索玛住在刘畅的别院里,阿奴去时,索玛的父亲,毕摩沮区则额正在给女儿做‘驱邪’仪式。 他正将一个草人插在地上开始念经诵读咒语。 仪式不能打扰,阿奴和纳达岩只好等在门外,阿奴想则额是来送嫁还是来签造反合同的? 过了一会,则额拿着一个缠满红蓝线的草人送出来,不久,远处传来一阵炮仗声。 仪式完成,阿奴可以进去找索玛了。 满眼喜庆,索玛正在跟姐妹们一起谈笑。 阿奴见索玛一脸羞涩和喜悦,心里忧虑:“索玛姐姐,你真心愿意嫁给刘畅?” 索玛很诧异阿奴对刘畅直呼其名,很干脆地回答道:“是,我的汉话就是他教的。” 想了想,脸上羞得通红,低声说道:“我成年礼后就一直等他来娶我。” 即使他原来只想娶你做妾,现在你也不过是他和你父亲兄弟交换利益的信物。你那么讨厌‘乌蛮’两字,他却一口一个‘乌蛮’,没有半点敬重。阿奴见眼前的女子幸福的笑容,怎么也说不出口,半响,艰难道:“你知不知道他们要干什么?” “知道”索玛一脸坚决,“他现在能和阿爸一条心,我也很高兴。” 原来你都知道,只是哪天两人翻脸,你要你的丈夫还是父亲?要是他们失败,覆巢之下,安有完卵?罢了,那是你的选择,事已至此,无法更改。 阿奴抬起头:“索玛姐姐,我马上就走了。日后山高水长,只怕几年也见不着面。你救过我和阿哥,这份恩情我不会忘记,如果有事,你知道怎么找我。” 索玛很喜欢阿奴,见她这么说,心里伤感,摸摸阿奴的头:“阿姐也有一句话告诉你,阿奴玛,你回去后还是不要出山的好。” 阿奴眼珠转转,那怎么行? 见她不搭理,索玛叹气,这傻孩子不知道自己有多漂亮么?不知将来会惹得多少好儿男来争抢,自己的阿弟已经惦记上她了。 纳达岩正与则额谈话,两人上次结成了忘年交。只见纳达岩一直摇头,告别时,则额一脸失望。回去的时候,纳达岩说,老调重弹,则额一直以为他们也是乌蛮的一支小部落,还想把二女儿嫁给他。这次还想为他的小儿子俄里向阿奴提亲。 阿奴眉毛都竖起来,纳达岩好笑,揉揉她的额头:“我怎会答应。” 直到出城的时候,阿奴还在生闷气。 刘畅一路送到城外,刘仲眼泪汪汪。 看刘畅踌躇满志的样子,阿奴悄悄鄙夷了一下。她拿出那颗蓝宝石,递给刘畅,刘畅挑眉。 阿奴撅着嘴:“现在扯平了,阿依族人从不欠人。” 刘畅拿过蓝宝石笑道:“我记得还有四根金条。” 他满意的听到阿奴的牙齿‘咯’的轻响了一声。 听说这厮今天吃了五家大户,赚得盆满钵满,还这么小气,哼,上次就想拿镀金的首饰打发她。阿奴眼珠子转转:“我以为你比我们要值钱。” 刘畅哈哈大笑,显然很满意这个答案。 刘畅控制了茶马司,他们重新又买到了茶叶。他带着兵马半强迫地花钱买下了所有可以用的马匹,同时给商队们征集来了大量的背夫,他们要将茶叶背到打箭炉,到那里再去买骡马。阿奴想这厮根本就是处心积虑,阴险至极,这一切早就安排好了,他只要早点在打箭炉收购马匹,到时转卖给商队,在这里买马花的钱可以几倍的赚回来,既不得罪商队,又可以得到马匹。早些时候马价大涨只怕就是他搞的鬼。 这些人心里九窍十八弯,想从他们手里讨碗饭吃真是困难,阿奴想着这几个月中原之行,微叹一声。 由于担心边境关闭,所有的商队都急着离开。月光下,长长的队伍像归家的蚂蚁一样延伸,一眼望不到边。 今晚倒是好天气,阿奴嘀咕,路上要想法子脱离沈谦他们才行。(未完待续) 第九节 古道柔肠 黄泥堡是茶马古道翻越大相岭去吐蕃的‘总路口’,也是往西昌,大理必经之地,素有‘小成都’之称。典型的川西山地建筑,一条窄小的满是蹄印的青石板路,两边木屋林立。地方虽小,却是商贾云集,很是热闹。 他们要在这里休整一晚。商队太多,客栈都挤满了,沈谦只弄到两个大间。一间给阿依族人,一间给自己人,五个背夫睡大通铺。刘畅派来一个叫令狐文的小校带着十个军士住进了兵站。 阿奴看见沈嘉木又在给刘仲授课。沈嘉木虽然是世家弟子,倒不是那种五谷不分的书生。听说他在旗山书院读书时,都是半工半读,谓之‘实践’。对于这次远走他乡,别人看做是逃难,独他兴致勃勃,教训刘仲‘读万卷书不如行万里路’,不顾身体虚弱,重新开始授课,刘仲叫苦不迭。 只听见他说:“此处应该就是‘孝子回车,忠臣诧驶’这个典故发生的地方,”他转头看见阿奴,忙招手唤阿奴进来,“你也听听吧。” 阿奴恭敬地对他行了个礼,跟刘仲坐在一起。 沈嘉木很高兴。昨天他发现阿奴居然在用‘俗体字’(简体字)写日记,惊诧赞叹了一番。想她一个异族小女孩,还努力自学汉文(完全是他自个想像),再看看刘仲,越发觉得朽木不可雕。他感激阿奴救命之恩,见她心慕汉学,有心教导,又恐言语艰涩,阿奴听不懂,特地将内容讲的浅显直白。 只是他的这番苦心明显付之东流。两个小的早就神飞物外。 阿奴前几次见沈嘉木,他都在昏迷中,将养了这些日子,气色好了很多。沈嘉木一袭青衫,身量不高,但是面目俊秀,人品儒雅。比那沈谦有男色,阿奴心里暗忖,阿吉拉就喜欢这样的,寨子需不需要一个汉文先生呢?阿依族有自己的文字。。。。。。 刘仲见阿奴低着头,手指一指在桌上画圈,后来食指一顿,像是计议停当的样子,正想问,旁边帘子里传来沈青娘的哭声。因为有一个女眷,在屋角用布帘隔出一间给沈青娘。刚才他们看见沈谦进去了,不知道说了什么。 里面传来断断续续的声音,是沈谦:“十一娘,三哥一直不知道怎么跟你说,形势复杂,怕你忍不住。。。。。。家里也不知道怎样了,梁王看样子已经得势。。。。。。” “三哥,是谁干的?”沈青娘哑着声音问。 “不知道。是住在山下的弟子第二天早上发现的,血从大门里淌出来,妹夫就躺在大门口,当胸一刀,估计是去开门时候被害的。”阿奴恍悟,难怪沈青娘没有戴孝,原来她还不知道丈夫被害。 “义父呢?”沈青娘声音发颤。 “二叔在自己的卧房里,别的几个先生也是,弟子们大都在宿舍,一共三十五人。大概杀手们动作很快,他们没有来得及反应过来。” 沈谦顿了顿:“二叔被刑求过,卧房被翻的乱七八糟。”沈青娘大哭。沈谦停了一会:“那个第一个看见的弟子已经吓成了傻子。里面还有二十名沈家子弟,没有一个活口。”他叹口气:“老爷子说不能肯定是梁王干的。” “除了他还有谁,他都要杀阿仲了,不是皇上也被。。。。。。”沈青娘愤怒。 刘仲微微颤抖。阿奴微悯,要重新听一遍亲人被害的情景真是一种折磨,刘仲比第一次看见憔悴了许多,眼窝发青,显然这些天都没有睡好过,她低低安慰道:“别去想,就像看恐怖电影一样当自己是个看客就好。” “什么是恐怖电影?” “就像一场很可怕的杂剧,想想里面血肉横飞都不是真的,自己只是在看戏就好了。”阿奴解释。 布帘里面沈谦又说:“刘畅的话不能全信,在雅州我像个聋子,什么消息也没有接到,老九一直没有回音,只怕就是刘畅搞的鬼。你别忘了,他和陈福光在一起过,那陈福光曾是长信宫侍卫长,手段毒辣,真要问什么,刘畅怎能完好的站在我们面前。我的身份很少人知道,那时是不放心,临时起意要送你们去江口,后来才转道碧云寺。陈福光一逃,他就找我们,攀谈时的口气显然认定我是主事,又做出一副刚刚认识我的模样。这次勤王,他部署分明,有条不紊,分明早有谋算。此人心深似海,沈家不可与之为伍。我们只有西行,脱离他的势力范围,到打箭炉再打探消息,想法子转道回中原。” 他轻声道:“六郎书生意气,有事我只有找你商量,二叔曾对弟子们说过‘为人处世可学十一娘’,书院里事务繁杂,二叔和齐衡他们能用心治学,都靠你在后面打理,可见你是个胸中有丘壑的。。。。。。”后面的声音慢慢低了下去。 沈嘉木听见兄长当着这么多人说自己无用,脸涨的通红,只是他家规矩,兄长说话,做弟弟的只有遵从的份。他不敢反驳,一肚子气没地方发,只有抓起戒尺往桌上狠狠的拍了一下。‘啪’的一声巨响吓得正在专心听八卦的一干人等都弹起来。阿奴见自己和刘仲还有四个沈家护卫都站得笔直,暗自好笑‘这沈嘉木颇有以前班主任的风采。’ 沈谦听见响动,探出头来。沈嘉木更窘迫,罚刘仲抄《论语》十遍,甩手走了。 刘仲嘟囔:“那天明明什么都丢了,怎么戒尺还带着?就会欺负我。这么晚了,哪有力气抄书。” 饶是沈谦心中焦虑,听了刘仲这话也不觉莞尔:“戒尺是六郎刚刚买的。字不用写了,我跟他说。” 沈谦是老大,一句话说的刘仲如释重负,他伸了个懒腰:“阿奴,那大相岭很难爬么?”这些天走的路已堪比剑阁,还有更难的? “对你来说很难。”阿奴瞄一眼刘仲的胖腿。 “我有减肥,你看,”刘仲不服气的把手臂伸过来。阿奴趁机作势拧了一把,刘仲‘嗷嗷’假装痛的大叫。 阿奴说道:“那大相岭,飞越岭重峦叠嶂,高耸入云,山岭陡峭,鸟道羊肠,盛夏山顶犹有积雪。听老背夫说‘草鞋坪上常死人,九折坂上风如刀’。草鞋坪是大相岭茶马道的最高点,”见大家听得入神,阿奴继续道:“站在草鞋坪上,荥经方向云雾缭绕,细雨蒙蒙,汉源方向明朗干燥,泾渭分明。背夫到了这里,草鞋湿透,都要换过草鞋。。。。。。” 沈嘉木回转,刚好听见阿奴在说:“大渡河汹涌澎湃,岸边悬崖峭壁。。。。。‘大渡桥横铁索寒’,那泸定桥由几根粗大的铁链凌空架设,上面只铺了薄木板。。。。。。”不由驻足。这座桥他知道,汉蕃沿大渡河为界,开国太祖下令疏通西南茶马道时,吐蕃各部上表要求修建的。 沈青娘也收了眼泪,专心听讲。沈谦微笑,这两孩子倒是善解人意。 第二天,沈青娘出现时面目浮肿,两眼通红,显然哭了一晚上,但还是镇定自若,阿奴不禁有些佩服。 时近六月,这里却凉似深秋。阿依族人披上了绚丽的围毯,沈谦他们也穿上了夹衣。一行三十三人加上五个背夫,跟在一支吐蕃大商队后面出发了。 好容易爬过小关山,到达小关铺腰站,这里地势平缓,有一条小街,旁边有几家幺店子。大相岭茶马道设有几个腰站,专供行人歇息饮食,平日里还备有骡马和杠夫背夫。现在什么都没有,只有几个兵丁杵在那里。 见路边的几个店里有人闪头闪脑,阿奴觉得不对,转头见沈家几个护卫神情紧绷,手按刀柄。心里后悔:显然是有埋伏,都怪自己一时心软,不好意思开口先走,倒把族人绕进去。那些人来的真快。 阿奴跟上沈谦唤了一声:“大叔。” 沈谦抖了一下,显然被这声‘大叔’雷到。 阿奴不觉,低声道:“大叔,这里动手我们没有优势,紧紧跟上那支吐蕃大商队。” 沈谦大喜。 果然,一直到过了大关山,都没有人出现。 阿奴松了口气。 古戈前去跟那支吐蕃商队领头人交涉,看看能不能跟着他们到芒康。一直到走到金鸭滩前,准备宿营,古戈才回来。 古戈跟阿奴说:“答应了。这支商队是噶玛丹萨寺的。领头的叫向巴,是个喇嘛。” 原来是个喇嘛马帮。一旁的刘仲好奇:“喇嘛也有马帮吗?” 阿奴撇嘴道:“吐蕃人里最早喝茶的就是喇嘛,他们很需要茶叶的。” 此时阴云密布,浓雾四合,寒气逼人。众人纷纷扎起帐篷,燃起篝火。 古戈带着阿奴阿错和沈谦他们前去拜见向巴。他深知阿奴讨厌喇嘛,但是小丫头惯会做门面功夫,等会儿最有礼节的也是她。古戈倒是担心刘仲,絮絮叨叨的将礼节和禁忌讲了两遍。 向巴是个满脸皱纹的喇嘛,看不出年纪。 阿奴等人双手合十,低头尊称道:“古修拉(寺院修行僧)。” 向巴一脸平和。一口地道的大汉官话:“相逢即是有缘。”伸手请他们喝茶。 沈谦喝了一口愣住了,居然是北苑茶(建溪官茶),他还以为会是酥油茶。因为吃惊,古戈讲的礼节他都给忘了。 向巴微笑:“怕你们喝不惯酥油茶。” 他转向阿奴诚恳的说:“我替洛桑向你们道歉。” 阿奴惊得跳起来:“你是洛桑的师傅。” 向巴很惭愧:“你们救了他,他却恩将仇报,还好没有出大事。铁棒喇嘛对他执行了处罚,他被打了三百鞭,服苦役五年。” 阿奴奇道:“你怎么知道是我们?” “丹派说那个叫阿奴的小姑娘,微笑的时候,像是黑暗里迎来的第一束阳光让人温暖,皱眉的时候,像是被乌云遮住的太阳一样让人忧伤。” 阿奴脸红的像火烧。真正是因为发型装束才认出他们的吧。她结结巴巴的问道:“洛桑没有事了吧?” “真是好孩子,不用替他担心,他活下来了。”向巴意外,又夸奖了阿奴一句。 阿奴更窘迫,那个洛桑死了才好,我干嘛关心他,只是没话找话而已。上次他们路过邦达草坝子,顺手救了出来历练时,不慎掉入泥潭的白教学僧洛桑和丹派。途中遇见土匪,纳达岩使了幻术退匪,被洛桑看见,洛桑起了敌意,视他们为邪教,跟丹派吵了起来,两人最后一起离开。后来在打箭炉,阿奴被掳走,就是洛桑在后面捣鬼。阿奴本不喜欢喇嘛,那次被掳走,抓着她的那个贼人把她全身摸了个遍,阿奴惊恐万分,回来后吐了几天,洗脱一层皮,至此她对喇嘛更是深恶痛绝,恨不得把洛桑剥皮抽骨。 向巴话头转向别处,慢慢的绕到纳达岩身上,阿奴浑身寒毛倒竖。 古戈也很不愉快,这个向巴要做什么?阿依族人七情上脸,不善作伪,所以只要话题一涉及纳达岩,就是一阵沉默,阿奴不开心,也不愿意打圆场。向巴察觉,微微一笑开始谈起天气。 外面开始下起细雨,古戈趁机告辞。向巴手一挥,一个喇嘛拿来一个盘子,上面装着一些珠宝首饰。他说道:“这里一些是丹派的酬谢,一些是我替洛桑给你们的赔罪。” 阿奴很垂涎,可是不能接。她微微沉吟,说道:“我们救他们是顺手,不过是在外行走的人做了该做的事。这些东西太贵重,我们不敢收。倒是有一件事想求古修拉帮忙。” 向巴有些诧异,丹派说阿奴看见银子的时候,两眼熠熠发光,像小狗看见肉骨头般垂涎三尺,没想到她居然忍住不要这些珠宝。倒真是个不错的孩子。想起丹派说起阿奴的时候,满眼的温柔,他心里柔软:“说吧,孩子,只要我可以做到。” 阿奴走出向巴的帐篷,外面还在安置,人马喧腾。吐蕃人的马帮是马帮里最好的,喇嘛的马帮是吐蕃马帮里最好的。一路上她还奇怪为什么这个马帮保留了这么多膘肥体壮的好马,原来是活佛的马帮。这是个庞大的商队,不止有马,还有牦牛。刘仲第一次看见牦牛,好奇地看个不停。 纳达岩正在整理帐篷,阿奴看着他认真的忙活,不觉痴了。纳达岩见阿奴瞅着自己发呆,摸了摸她的手,一手冰凉,忙把阿奴拽进怀里,用毯子包住,喂她喝了点热水。阿奴看着这个从出生起就没有离开过自己的男人,心中忐忑:“阿岩,你不会离开我对不对?” “你从会说话起就逼我发过誓了,阿奴玛。” “那再说一遍。” 纳达岩无奈,每隔几天,阿奴就会逼他重说一遍。一个‘喀木’(巫师)是不会轻许诺言,只要许了诺言,就会誓死做到。她为什么从不相信。 只是他知道自己拗不过这个从小带大的小姑娘,年少时他也会不耐烦,有一次他发了脾气,摔门进山狩猎,心里却忐忑不安,赶回来时发现阿奴割了手腕,躺在地上奄奄一息,他惊恐欲绝,那是族里最重的惩罚,血流干后灵魂湮灭,无法转世。那以后,他再不敢,也不愿违逆阿奴。阿奴是自己第一次亲手接生的婴儿。七个月早产儿,生下来时连耳朵都没有,比小猫大不了多少,奇怪的是不像别的小婴儿皱巴巴的,也不哭,眼睛还没有张开,翘着小嘴,一根小手指就勾着自己不放,美蒂(阿奴母亲)以为阿奴使她失去了生育能力而厌恶她,连奶也不喂,他不忍心拿开那勾着自己的小手指,抱着阿奴走遍了四个寨子,找人喂奶,可是大家畏惧美蒂,她是月神祭司,只有古戈的妻子拉妲愿意喂阿奴,她刚刚生了阿吉拉,后来他找来羊奶,阿奴才能吃饱。直到大长老出关,替阿奴卜了一卦,认为美蒂不能生育不是阿奴的错,她的待遇才好起来。美蒂后来又怀孕了,想把阿奴接回去,阿奴紧抓自己怎么也不肯走,她已经五岁了,才刚刚学会说话,当晚就逼着自己发誓永远不能离开她,并且把将香花放在自己门口的姑娘都吓跑了。 他心里叹气,脸上可没敢露出来,亲亲阿奴,说道: “我永远不会离开你,不论过去,现在,还是将来。 无论未来是好的还是坏的,是艰难的还是安乐的,我都会陪你一起度过。 你去哪里,我就到哪里,你停留我就停留, 你在哪里死去,我也将在那里一起燃烧。” 他扫了一眼窃笑的族人,因为下面的内容让他很尴尬,这部分是阿奴被那些追求他的姑娘弄烦了,加上去的誓言。 他看着阿奴微翘的嘴唇,像新鲜花瓣一般柔润,心里一热:“我永远是你的,我的头发,我的眼睛,我的手,我的嘴唇,。。。。。。(以下省略n句)我的一切,包括灵魂都属于你。” 阿奴很满意,搂着他的脖子往他耳朵里吹气,吃吃的笑:“记住了,都是我的,要是背叛我,我把你的灵魂捏碎。”一句情话说得杀机横生,旁边的青年德钦翻个白眼。阿奴才十岁,可怜的阿岩还要等五年,三十岁了可能还是老处男。阿奴醋劲极大,连只母猫都不准靠近阿岩,说不定他们家连蚊子都是公的。还好阿岩被阿奴拴住,不然寨子里一半的男人讨不到老婆。自己老婆银子以前就想去爬阿岩的窗户,被阿奴打出来,自己才能捡了现成,银子原来可是寨子里除了美蒂以外最漂亮的姑娘。 纳达岩微笑着把阿奴抱好,他的阿奴是个善良的好姑娘,虽然对着自己的时候有些乖张,可是只是要自己发誓,却没有加入半点报应,银子要德钦发的誓那才叫毒,只要他看别的女人一眼,就瞎眼断腿。(作者云:各花入各眼,王八看绿豆,没法子的事。阿依族男人向来畏妻如虎。) 注解: 1.背夫,背子,拐子窝,幺店子,茶店子:川藏道崎岖难行。沿途重山峻岭,风霜雨雪,悬崖急流,食宿艰难。由雅安(雅州)至康定(打箭炉)运输茶叶,少部分靠骡马驮运,大部分靠人力搬运,称为“背子,背二哥”。行程按轻重而定,轻者日行40里,重者日行20~30里。背夫背运茶包,每包17斤重,一般背9包。还要自带干粮和食盐,其负载量,可想而知。有强壮者,背300斤!还有最小的“背童”年仅10岁,可背30多斤两条茶;“背妇”们则背10多条。途中暂息,背子不卸肩,用丁字形杵拐支撑背子歇气。杵头为铁制,每杵必放在硬石块上,天长日久,石上留下窝痕,至今犹清晰可见,称为‘拐子窝’。。” ‘背子’是最苦最险的谋生方式。这样的苦力活儿,要有人组织,有人担保,防止背夫们中途撂包子。背夫们一般是农闲时间,八个一群或十个一伙。一块圆形的篾条挂在胸前,用来刮汗。随身自备玉米面、馍馍和一小袋盐。另外,女背子的茶包上还要挂上几匹笋壳,以便歇下背子,站着小便时作‘水槽’之用。有的女背子还要把吃奶的孩子挂在胸前。” ‘幺店子’又叫‘背子店,茶店子’,是给背夫们歇息的,脚店是给马帮歇息的。 2.泸定桥:公元1705年,清代康熙44年时修建。这里提前了。原来的茶马道是过了飞越岭——华林坪——沈村——过大渡河——德威--摩岗岭--磨西--雅加埂——木雅草原(今塔公草原);本文中飞越岭——化林坪——龙八步——沈村——冷碛——泸定——冷竹关——瓦斯沟——康定。两条路都可以走。(未完待续) 第十节 混沌难开 沈谦他们的三个小帐篷孤零零地扎在吐蕃人营地的外面。暗夜里,雨丝如飞絮在飘,中间帐篷里的油灯终于熄灭。 远处的吐蕃岗哨像个石像一动不动,似乎睡着了。 良久,更远处的腰站里模糊的冒出几条人影,猫着腰潜行到帐篷附近,在湿漉漉的草丛里趴了下来,再无动静。又过了许久,草地上迅速地冒出十几条人影,悄无声息的包围了沈谦的帐篷,刀光闪闪,只听得‘唰唰’几声,帐篷被割开一个一个的口子,转眼成了个空荡荡的笼子,里面什么也没有。那些人大惊,忙往后退,哪里来得及,后面已经黑乎乎的立了一圈的人,手上的弯刀散发着寒光,是吐蕃人。 领头的偷袭者恼道:“不是说只有那个小胖子一伙吗?” 底下的人哪敢吱声,明明看见人都进了帐篷,周围空无一人。 见对方人多势众,领头人咬咬牙,放下了手中的刀,随后‘叮叮当当’,身后的刀剑扔了一地。吐蕃人上前将他们捆绑起来,一个吐蕃人非常气愤,,当时他埋伏一个坑里,身上披了厚厚的草,不知道哪个没有眼色的混蛋踩了他的脑袋一脚,加上淋了半夜的雨,怒气勃发,每个俘虏都被他揍了一顿。然后才交给沈谦审问。 纳达岩一身冒着寒气躺回阿奴身边,阿奴蠕动了几下,紧紧地抱住他:“累不累?” “没事,不过几个纸偶,不费什么气力。睡吧。”黑暗里纳达岩的眸子闪亮。 早晨,雨停了,阿奴晕乎乎的走出帐篷,发现那些俘虏被绳子串成了一串,中间赧然是沈谦他们雇的一个背夫。刘仲兴致勃勃跟她说:“那个是奸细。他们跟了一路,有的装成背夫,十七早发现他们了,他们背的是空茶包。难怪他们走路比别人轻松。” “你们能干啊,还要我们做什么?”阿奴的话酸地倒牙。 “嘿嘿。”刘仲干笑,凑过来:“最重要的是你们,要不是那几个假人,他们怎会上当。” “那个,嘿嘿,那个。。。。。。”刘仲欲言又止。 “哪个?”阿奴抽出一张纸,拿到刘仲面前扬了扬,“欺负我不懂汉律,嗯?现在手印,中间人齐全,还是你亲舅舅把你卖了。你想要,可以,叫你亲亲三舅舅来换。” 刘仲挠头,三舅不是说只要哄哄阿奴,那张纸就可以拿回来。可是阿奴是那么好哄的? 昨天阿奴说可以帮他们清除后患,条件是把两个舅舅借他们当五年先生。三舅舅把自己换成了他,雇佣变成了奴隶。现在他想明白了,合着三舅是把他和六舅舅卖了。 阿奴还不情愿:“粽子穿衣费布,吃米费粮,肩不能挑,手不能提,四体不勤,五谷不分,又没眼色。把他弄回去装大爷么?” 刘仲以前在皇宫大内,皇帝太后宠爱,众星捧月般人人奉承,个个小心,从来只听见好话,只有沈嘉木天天泼他冷水。他虽然不知天高地厚,还有一丝清明,那是他至亲的舅舅,只有为自己好的。饶是心里明白,十句内也只听得一两句。此番遭逢大变,还有青姨舅舅们死命相护,又怜他年幼失母,父子成仇,从锦绣堆掉进了荆棘窝,重话都没有说过一句。只有阿奴嘴毒,往往把他贬低到泥里,还要踩上一踩。 他不服气,想为自己辩驳,却发现无从说起,真真是阿奴说的废物。 沈谦见他张口结舌,垂头丧气,心中暗乐。一物降一物,卤水点豆腐,阿仲顽劣不堪,不思上进,一脑子榆木疙瘩,六郎教导他五年,每每灰心丧气。看来只有阿奴能对付他。此次中原必将大乱,阿仲身份尴尬,若是卷进去,对抗自己的父亲,将来朝堂不好立足,单是言官的口水都能淹死他。不如暂寄在阿奴处,等一切平定下来,再来赎他就是。 况且阿仲身上也不知道有什么秘密,让那梁王不顾父子之情,连番狠下杀手不算,还向江湖发出追杀令。昨日那十几个杀手不过是附近的七星台的土匪,被赏金引诱而来。过了大相岭就出了他们的地盘,所以才急着下手。据说赏金异常丰厚,沿路魑魅魍魉蠢蠢欲动。那个土匪头子还是摆平了附近七个匪窝,才获得这次机会。他说前面有一股二郎山的土匪,具体在哪里就不知道了。阿仲体型醒眼,自己带着他很是被动。阿奴的部族虽说偏远,又不富裕,但是看这十三个阿依族人相貌堂堂,谈吐不凡,都不是那种顽愚无知之人,六郎再跟着教导,这样不会偏差到哪里去。让阿仲吃吃苦也是好的,阿奴嘴硬心软,自己再多许些财物,想来不会饿着阿仲。 沈谦和阿奴两只大小狐狸互相算计一番,都以为自己很划算。只是沈谦要是知道阿奴把他们弄进寨子要干什么,只怕带着弟弟和外甥早跑没影了。 一整天刘仲跟在阿奴后面,做小伏低。阿奴烦透,简直就当他是路中间立着的大石头疙瘩,恨不得一脚踢开。 下了一夜的雨,一路上飞瀑流泉,成片白色的高山杜鹃含着雨珠,婆娑起舞。石板路上一串串深深的拐子窝和蹄印里积满了水,衣衫褴褛的背夫们背着两三百斤的茶重茶包,走一段就要歇一会,拐杖插入拐子窝里,溅出一串水花。翻过草鞋坪时,浓浓地云雾就在身边,只看得见脚下碧草青青,阿奴说的什么雪山白头,云盘足下都没有看见,刘仲很遗憾。上面设有一个收费的碉堡,领队的缴过费用,背夫们买过草鞋换上。下山时,劲风迎面扑来,漫天云雾转眼就消失在身后。 下山的路九折二十四弯,陡峭曲折,他们第一队下山,前面没有小心翼翼的马帮,也没有几步一停的背夫挡着,一群人呼啸而下,眨眼到了王建城,刘仲被颠顿的腮帮子发酸。这里最早汉武帝时设置堡垒,经唐朝韦皋,李德裕,五代王建逐代扩建,形成了小镇,居民只有百把人,常驻军队也有百来号人。 他们将土匪交给驻军。驻军的最高长官是个姓古的川西校尉,平白无故得了这项剿匪的功劳,喜得咧着大板牙合不拢嘴,又听说土匪头子还知道另外几窝土匪的窝藏点,愿意戴罪立功,更是欣喜若狂,对着沈谦一口一个“沈三爷”叫的亲热。 他还跟二郎山的土匪打过交道,见沈谦询问,当下竹筒倒豆子般把知道的都说了。只是他最近没有接到二郎山那边有什么异动的消息。 他们当天跟着向巴的马帮宿在宜东镇,沈谦拎着一袋银子,持着那位古校尉的信函,带着令狐文找到当地的驻军。 第二天,一支二十人的军队跟在沈谦他们后面出了宜东镇,沿流沙河进入‘峡口一线天’,水道清浅狭窄,仅仅没过鹅卵石,头顶怪石嶙峋,只露出一线天空。大家正淌水过河,忽然,头顶一阵呼哨,悠远绵长,俄顷,声音渐渐远去。前头打探的军士回报,一支二十人左右的土匪消失在前面的树林里,往梨园方向去了。 领头的军士笑道:“沈三爷,没事了,过了这里,前面就是三确城,昨晚就跟里面的刘巡检通过气了。他跟古校尉是同乡,答应送你们过飞越岭。” 果然,三确城外一队军士等在那里,领头的是个黑脸膛短小精干的汉子。刘巡检跟沈谦打过招呼后,也不多言,当下就在前头带路。 飞越岭上山的道路用乱石筑成,很不好走。‘望山跑死马’,远远可以望见那飞越岭垭口,就是走不到。这里海拔有2800米,刘仲汗流浃背,有点喘不上气,手上用来擦汗的棉麻布已经可以拧出水来。阿奴越过他时朝他做了个鬼脸,他一笑泄了气,再也走不动,猫着腰靠在路边的石块上。 一个一个的背夫从他身边越过。其中有一个男童,瘦小的身子上背着高出一个头的茶包,拄着拐子,一步一挪,茶包的暗影里,可以看见一张死气沉沉的脸,寒风猎猎,满是补丁的破单衣在他身上晃动。他见过这个背童,跟他一样,只有十岁。 他想起背夫们住的‘幺店子’。说是店,也就是个破草寮,勉强遮风挡雨。还没有靠近,一股浓浓的臭味就随风飘过来,不时可以听见背夫们互相用烧红的拐子铁头和盐巴疗伤时发出痛苦哀嚎。他们只吃一点糠团,却要背着两三百斤沉重的货物,每天要走二,三十里路,不论风霜雨雪,炎夏寒冬,还是悬崖峭壁,雪山湍河,一步一步挣扎向前,陪着他们的只有拐子随着脚步的‘咔嗒’作响。没有到休息地点,不能卸下茶包,只能用拐子拄着石窝,靠着岩石,几步一歇。他们衣衫褴褛,脸色发青,两眼茫然,形体消瘦如行尸走肉一般。在日复一日异常单调艰辛的行程中消磨光了所有的情感,一张张脸比骡子和马匹更加沉默愁苦,像是一群异类。他们繁荣了这条茶马道,却悲惨地生活在最底层。一路上大关小站,甚至地头蛇,都要上前交点过路费。还有土匪,虽然只劫货,不杀人,但是对以这些以茶包谋生的背夫来说不啻于致命一击。 他问沈嘉木,为什么人与人会不一样? 沈嘉木目光怜悯:“痴儿,天之不仁,以万物为刍狗。” 他不明白。 每天看着这些人从身边经过,他心中酸胀欲裂。朝廷里日日歌功颂德,说是太平盛世,仓廪充实、衣丰食足,户不拾遗。为什么还有这么多人食不果腹,衣不蔽体。 阿奴敲敲他的头:“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何不食肉糜?就是说你这种呆子。简单的说,就是你们这些达官贵人剥削了他们的劳动果实,敲骨吸髓,导致他们生活困苦。”阿奴那点子墨水哪里能够讲得明白。 他更不懂。那句‘剥削’让他难堪,他愤然道:“我又没有收他过路费。” 阿奴愕然而笑:“是极。圆明园也不是你烧的。” 刘仲疑惑,虽然以前跟着太子哥哥横行皇宫大内,也就欺负欺负小姑娘,把人弄哭什么的(一个十岁,太子十二岁,想干什么也有心无力不是)。杀人放火还真没有干过。听阿奴说还是皇家园林,他怎么没有听说过。呐呐半响:“也许是太子哥哥干的。” 阿奴笑得打跌。 沈谦才发现宝贝书呆弟弟教出了一个傻子徒弟。问沈嘉木教了刘仲什么,沈嘉木得意洋洋:“诗词歌赋,琴棋书画,将来承爵,他又不用参加科考,四书五经略通就好。” 沈谦疑惑:“这样也没错啊?” 想想刘仲问的话,说道:“阿仲,我大汉朝的赋税制度如何?” 刘仲想想:“皇伯父去年因山东大旱免了那一地的税收。太子哥哥说今年要省着点。我的生日他只给了一只蝈蝈。” 沈谦汗:“我朝如何征税?” 这倒没有想过,刘仲挠头吭哧:“那是户部的事。” 沈谦气地倒仰,怒指沈嘉木:“你说。” 沈嘉木皱眉:“三哥,铜臭之事不必问我。” 沈谦觉得不对:“在书院的时候,你半工半读。。。。。。” “啊,那是书院的水田,先生说过‘后稷亦知稼穑也’。” 沈谦两眼发黑,终于明白二叔给的那句‘颇知稼穑之艰’的考评是怎来的。二叔给这个呆子琴棋书画评为一等,诗词歌赋为二等,他自视甚高又不愿意参加科考,就因为那句‘颇知稼穑之艰’的考评,他将六郎荐给二堂姐梁王妃沈纨。不想误了阿仲。 此后一路上先生变成了沈谦,沈嘉木打回原形,又成了学生,连戒尺也被没收。刘仲大乐。 没一会儿他就乐不出来。沈谦有才,口齿便给,却没有当先生的天分,上起课来干巴如嚼蜡,催眠一般。山路难行,沈谦本想雇个滑竿,背夫什么的,刘仲看见阿奴似笑非笑,犟脾气上来,坚决不肯,沈谦也就罢了,只好给自己,青娘和沈嘉木雇了滑竿。滑竿难行之处,沈嘉木身体虚弱,走不了几步,还可以骑在背夫肩上,青娘和自己只好步行。跋涉辛苦,刘仲哪里还有体力听课,没有讲的两句,他已经双眼迷离,尚未合上眼皮,戒尺就打下来,比沈嘉木讲课时更为难熬。 沈嘉木更觉郁闷,职务被掳夺,还要他每天听大汉税吏如何收税,各个市舶司如何运作,商家如何利用律法避开高税。。。。。。。沈家是商户出身,高买低卖这些他都明白,只是书呆气十足,想做王羲之第二,对这些向来兴趣缺缺。他每日坐滑竿,乘背夫,到此时想学阿仲装睡都不能,他每日还有笔记要写,趁这会儿在脑海里构思。 沈谦见一个昏昏欲睡,一个神游物外,只有阿奴阿错两兄妹两眼亮晶晶崇拜的看着他。 慢慢的,讲课对象变成了阿奴阿错,从这两好学生这里他找到自信。有些自得之余,发现自己本末倒置,真正要学习的那个早已鼾声如雷。 这样,白天赶路,晚上上课,没几日,沈谦已经是心力交瘁,嘴上燎起一个大泡。阿奴看在这几天的功课受益匪浅的份上,很贴心的给他泡了一杯野ju花茶。他喝了两口,颇感欣慰,转头看见阿仲跟那些匹夫一样在大口灌茶,哪有半点诸侯世子的风度。他心里发堵,宫里头那些人精怎么教出这么个憨货?(未完待续) 第十一节 各奔东西 接下来的路好走些。路宽了不少,宽处四匹马可以并排走,窄的地方也可以过两匹马;人烟开始稠密起来,每隔五到十五里设有驿站,大的驿站还有茶肆,马店和幺店子。逢山有路,遇水有桥,有的路段用乱石铺就,有的是平整的青石板,还有用红色花岗岩铺成的,衬着青山碧水,别有一番韵味。 过飞越岭下到化林坪,那里有驻军五百余人。那刘巡检说这里已属于泸定县地界,他们只能送到这里,遂告辞而去。 他们跟着向巴的马帮继续向前。一路上,护卫不时报告前面有人鬼鬼祟祟,探头探脑。不过都慑于庞大的吐蕃马帮,不敢上前。 老家现在如何?家人是否安全?中原局势如何?刘畅是否举事?。。。。。。自从沈谦到了雅州,一切音信断绝,他日夜忧心,恨不能插翅飞回钱塘。跟着马帮虽然安全,但是马帮行程非常缓慢,一天不过二三十里。他觉得不能再拖了,跟沈青娘商量,他想带着三个护卫先到打箭炉,由那里打探消息再想法子去松州,沿岷江而下;或者绕道昌都远走青海玉树。 青娘近来思虑过重,越发沉默,消瘦的厉害。她想君子报仇,十年不晚,报仇的事可以缓一缓,义父只剩下阿仲一条血脉,无论如何得先保住了。她知道阿仲现在只有跟着吐蕃马帮是安全的,一口答应留下,跟着阿仲去阿奴的部落。至于沈嘉木,两人不约而同的都把他的想法忽略,沈谦更没有半点把弟弟卖掉做苦力的愧疚。 他找到阿奴,许了许多财物,阿奴不为所动。最后沈谦想起阿错的愿望,应诺来年来接刘仲他们的时候,把阿错也带走,他们沈家虽然没有马帮,但是跟川西一带的马帮关系很好,可以推荐阿错进入马帮学习。阿奴挑挑眉头,仍然不回答。沈谦又加上一条,沈家的大船常走海外,最远的地方可达慢八撒(今肯尼亚蒙巴萨),那里的人皮肤是黑色的,他可以让阿错上船学习,待遇与沈家上船的子弟相同。见阿奴意动,但是仍不松口。他又加一句,不会因为阿错是异族就区别对待。加上最后一句是因为他想起前两天,阿奴看见沈嘉木的笔记里把她称为‘小番女’,她大发脾气,硬拗到他改写成阿依族小美女才罢休。沈嘉木虽然有些狷介,不通世务,但是生性旷达,加上大汉积极与外国异族通商,长安城,江浙一带遍地是胡人夷人,倒没有什么歧视的意思。只是自古以来中华自持上国,对异族称呼就是如此。见阿奴生怒,才觉得‘番’字确有歧视之意,颇有些不好意思,连忙改了称呼。沈谦翻了翻笔记前面,居然将阿依族称为吐蕃西南‘野番’,难怪阿奴生气。 阿奴闻言,笑得像朵花,马上拿出纸张,示意沈谦写成契约。 沈谦几乎吐血。这场谈判是他自从接手沈家暗部以来输最惨的,赔上弟妹和外甥,四个护卫不说,还要黄金足金一千五百两,白银五千两;当年产的松江三梭布三千匹,其中青色一千匹,白色一千匹,黑色一千匹。除财货外,还要包办阿错的前程。在这一年里,沈家七人必须干活,阿奴的理由‘寨子里没有白吃饭的’,沈谦腹诽‘那几千两金银是干什么的’,不过他没敢说出口,相处这些日子,阿奴死要钱的性子他很清楚。 契约规定:沈嘉木要教会阿依族人学习汉文,要达到至少二十人可以用汉文写一篇契约,并且能够流利的说汉话,少一人学会就扣银100两。四个护卫教拳脚功夫,其中十二要教两个族人学会连珠箭,教不会扣银五百两。十七,十九出身技子门温家,至少要在阿依族收徒四人,两男两女,若是藏拙扣银五百两。另外一个老七,安静木讷,所长技艺还没有被刘仲出卖,阿奴问他擅长什么,他不明所以,老老实实的说单刀和绳镖,没有门派。阿奴大喜,要沈谦写上老七为寨子里的刀术教练,还要教会阿奴阿错绳镖,教不会扣银五百两。青娘见阿奴问的认真,插了一句‘我会袖箭’,于是青娘的工作就是教女红和厨艺,教族里女子袖箭,倒不用扣银子了。沈谦讽刺‘贪多嚼不烂’,阿奴回应‘寨子里有的是人’。不明所以的两人在沈谦同情的目光中被决定了未来一年的忙碌生活。虽然阿奴没有狮子大开口,要的不是很多,但是完全一边倒,无法讨价还价的局面让商人沈谦无比郁卒,特别是阿奴全面利用沈家人,还用契约言明,条款仔细的让他暗地咬牙。最后一条让他舒服了些,阿奴保证刘仲的学业不会被耽误,她笑得露出两颗小尖牙‘我会很严格的监督他。文有沈先生,武有十二哥哥他们,你就放心。’也只能放心了。 他要离开,现在首要的是瞒过令狐文。令狐文是个沉默寡言,不推不动的年轻人,一路上沉默的像个影子。刘畅叫他送沈谦刘仲出境,就只是出境,人身安全什么的与他无关。沈谦最初曾想求助于他,他的拒绝让沈谦意外。此后沈谦认为此人此行说白了就是监视。 到了沈村,汉蕃在这一带以大渡河为界。旧的茶马道是从沈村乘船渡大渡河走海螺沟到木雅草原,现在大都走泸定桥,过冷竹关——大岗--头道水--柳杨--打箭炉。 闭关的通告两天前已经出来了,但是吐蕃人可以出境。沈谦带着令狐文找到沈村的关尉,说要从这里渡河绕道木雅草原去打箭炉。令狐文也不多言,直接拿出雅州经略使的手令,命关尉在通关文碟上盖章。 沈谦和一行七人当着令狐文的面渡过了大渡河,蒙在鼓里的刘仲还对着阿奴念念不舍的洒了几滴眼泪。第二天,确定令狐文已经离开,阿奴放了朵烟花,他们又绕回来。 重新在关尉那里又盖了入境的戳。那关尉目瞪口呆,所幸令狐文不曾多言,他想想是上官亲书要求关照,也不敢多问,加上沈谦又塞了一包沉甸甸的银子,他很爽快的盖了章,还手书一封给了泸定的关尉,特地说明沈谦是雅州经略使安同的人。 沈谦带着三个护卫跟刘仲他们分了手,雇了几匹骡马,脚不点地的匆忙走了。 吐蕃人和古戈要在沈村补充一点给养,耽搁了一天。阿奴拉着阿错和纳达岩上街溜达,刘仲欲跟,阿奴说:“你现在是熊猫,重点保护对象,怎能随便外出,想害我赔钱么?”郁闷的刘仲想挠墙。阿奴最近一直说刘仲是熊猫,刘仲没有听说过,阿奴描述一番,才知道是貘。宫里就养了几只,也没怎么觉得珍贵,看上去又憨又呆。旁边的扛夫插口说那是食铁兽,大相岭就有。阿奴骇的直笑。 三人直奔香料店。过了大相岭,一路上阿奴看见路边漫山遍野的灌木开着小黄花,一问才知道那是花椒,背夫说,这里清溪的‘正点椒子’非常好,皇帝也吃,个头大,红通通,麻的够味。说完咽了一口口水,还说到了秋天,满山满坡都是红点点非常好看。 阿错也垂涎三尺,好容易不赶路,赶紧上街去寻。他们以前买花椒都在昌都,阿错总觉得那个味道不如在中原吃的,他没想过烹饪水平的问题,认为是没有买到够味的花椒。他们生活的河谷很潮湿,花椒可除湿,所以跟茶盐一样是必需品,但是花椒怕涝,那里没法生长。阿奴虽然很讨厌花椒的麻味,每隔一段时间纳达岩还是会逼她吃一点。 阿依族人食谱简单粗糙,纳达岩的厨艺很糟糕,阿奴一直吃不惯。这次到中原不过半年,因为熟悉的食物让阿奴有了胃口,虽然赶路辛苦,她还是长高了不少。 阿奴看见店里有黑胡椒,问一问价格,比长安便宜,欣喜之余,忙买了一小瓷瓶。他们不会做菜,沈青娘会。听刘仲说沈青娘厨艺不错。 阿错见一向吝啬的妹妹花了那么大一锭银子才买到这么小的一个瓷瓶,站在那里左看右看眉开眼笑,好奇地抢过瓶子嗅了嗅,马上大大的打了个喷嚏,差点把瓶子甩了。阿奴唬了一跳,冲上去抢回来,盖紧,用布包扎好,塞进花椒堆里。一想不对,那瓶子上都是阿错的鼻涕,又解开擦干净,换了块布包好。等做完这些,一想又不对,谁知道这个混蛋有没有把鼻涕打进瓶子,恼的满街追着阿错打,纳达岩也不拦,笑眯眯的看着。 等他们回来,已经过了大半天。刘仲的脖子都伸长了,见阿奴笑嘻嘻的进来,装过身不理她。阿奴提了提手里的豌豆凉粉:“这里的小吃哦,味道不错,要不要?” 刘仲有点饿了,一把抢过,别着头,稀里呼噜的吃完,味道不错。不过他还是拗着头,小爷很生气,哼。 阿奴推推他::“别跟个扭扭捏捏的小娘子似的。我跟你说,你会不会画画?” 刘仲不屑:“当然会,学了五年了。” “那会画地图吗?” “嗯?画地图干什么?” “傻子,你们有精确的西南地图吗?” “好像有。皇伯父的御书房墙上挂着一副,圈了几个圈,有地名,山名,每个圈一个族群,如黎州十二蛮,渝州七姓蛮什么的。”想起阿奴讨厌那些‘蛮’啊‘番’的。他偷眼看了一下阿奴。 阿奴有些失望,没有注意此人语句中含有不敬的词:“有立体的图吗?” “什么立体?” “就是一眼看过去就能看明白的,不是那种只有专业人士才能看懂的地图。” “你是说画山水吧?” “对啊,不过尺寸比例要注意。缩小的山水,茶马路可以画上去吧?” “可以,你要用来做什么?” “笨,很有用。你走过这一趟,以后不走会不会忘记?画下来就不会忘记了。一个从来没有走过的人拿着你的图按图索骥就可以了。一眼就明白哪里有高山,河流,桥梁,雪山。”阿奴努力游说。 刘仲脸有些发白,结结巴巴的说:“这些是机密——要是图流落到居心叵测的人——,” 他又瞟一眼阿奴,“那大汉就麻烦了。”毕竟他是皇室子弟,有些事不用想就能明白。 “啊?”阿奴一下泄了气,还想把图复制了卖钱的。 “不过,”见阿奴一脸失望,刘仲有些不忍心,他倒是相信阿奴说这个没什么坏心眼,再想想也不是不能画,“要不,我画吐蕃?”他商量似的说。 阿奴又鼓起劲来:“这也不错。说好了,画两份,一分给我阿哥。”刘仲也听说过阿错的志向,反正不是自己的国家,他一口答应。 阿奴是个急性子。搬来笔墨纸砚,逼着刘仲先试试。 刘仲愁眉苦脸,刚刚还被重执戒尺的沈嘉木抓去上课来着。 真要下笔的时候,他才发现不行,他以前学的是写意,这个适合他散漫的性子,沈嘉木也不逼他学工笔。没听说地图是用写意手法画的。他抓着笔,半天落不下去。阿奴等急了,问明白,怒道:“你马上学。”拧着他的耳朵去找沈嘉木。 沈嘉木幸灾乐祸,讽刺了好一会,不外乎是当初我怎样怎样费尽心思教你,你怎样怎样相反设法躲懒,现在没有面子了吧?发现学习的好处了吧?发泄了一通被兄长抛弃兼出卖的恶气。在刘仲快要暴走之前打住,慢条斯理的给他上起课来。 刘仲觉得自己每天过的水深火热,背夫们是肉体受罪,他是精神和肉体双重折磨。(未完待续) 第十二节 烽烟四起 当初从雅州出来的混合大队,像一条长蛇在崇山峻岭中迤逦而行,尾端才刚刚过了清溪,头部大约就是向巴他们的马帮,在泸定混合了翻越二郎山从岩州过来的大队背夫, 熙熙攘攘的挤在泸定这个小城里等着出关,后面的马帮还源源不断的赶上来。 从二郎山下来的背夫们等了两天,一面羡慕早一天赶过桥的同行和准备过桥的吐蕃人,一面心焦的等候开关的命令。背上的茶包是一家老小的吃饭钱,实在耽搁不得。 刚刚到达泸定桥的向巴见人越来越多,生怕有变,不敢多做停留,在关尉那里验过茶引,交完关税,连忙指挥自己的马帮过河,阿奴他们跟在最后。 桥东这里密密麻麻的挤满了人,一个巡检带着百来名军士正在维持秩序,河边风大,他却紧张的满脸是汗。 阿奴捏着鼻子跟着阿错费力的挤过骚动不安的人群,准备过桥。 后面忽然爆发出一阵吵嚷,原来向巴的马帮骡马还在,别的马帮的马被刘畅收购走,货物都由川西的背夫们背着,背夫们是汉人。泸定桥的关尉根据闭关告示,宣布汉人不得出境,这样大家都不干了。 吵闹声越来越大,最后混成一片,各种语言都有,其中还可以分辨出川西背夫们的痛骂声。 阿奴腹诽:“这个关尉脑子被驴踢了。”见人越聚越多,她有些害怕,忙催促族人们快点过河。 忽然,纷乱中有人尖叫:“杀人了,杀人了。” 人群像被掐住脖子一样,陡然鸦雀无声。桥边‘哗’的退出一个大圈,中间地上躺着个吐蕃人,胸口插了把匕首,正在挣扎。 阿奴身边的古戈惊叫:“多吉啦!是多吉啦!”扒开人群,冲上前抱起多吉,“你怎样?怎么会这样,阿岩,阿岩。。。。。。”他高声大叫。纳达岩也赶了过去。 人群里又扑出一个吐蕃少年:“舅舅!舅舅!”是云丹。 阿奴被阿错拽住,这里的气氛诡异得让他寒毛倒竖,他示意族人,慢慢往古戈方向挪去,手悄悄的按在刀柄上。 安静的人群里忽然爆发一阵喊声:“汉兵杀人啦,汉兵杀人啦。。。。。。” 人群像炸了锅的开水,乱作一团,大家开始一窝蜂地往桥上挤。巡检挥舞着手里的刀,声嘶力竭,已经没有人听他的。 几个吐蕃武士奋力挤进圈子里,一位独眼的奴隶,背起昏过去的云丹,示意大家跟着。古戈抱起多吉,阿依族人护着他们,往泸定桥方向挤去。 吐蕃人搞不清状况,纷纷拔出弯刀,守桥的军士也持刀相向。剑拔弩张之际,不知是谁最先动的手,漫天飞扬的血花让所有的人亢奋,吐蕃人怒吼着,挥舞着雪亮的弯刀,齐心合力,很快的砍杀出一条血路,往桥西退去。 “吐蕃人反啦,吐蕃人反啦。。。。。。”桥边惊恐万状的汉军也开始反击。混乱中,人们互相踩踏,惨叫四起。 一个背夫被挤到一边,摔在地上,他挣扎爬起,茶包已经被踩烂。他叫李全,是背行的大背师。他抓着拐杖,环顾四周,见同伴们死的死,伤的伤,茶包被毁坏的差不多,眼看这次不能交差了,家里老母妻儿犹在等这一次的背茶钱过活。反身见一个背夫被汉军砍出来,踉跄几步,倒下不动了,满是血的脸歪向他。他惨叫一声扑上去,那是他的弟弟,一摸鼻息,已经没气了。他仰天哀嚎,将弟弟藏在桥碑的后面,回身怒吼道:“活不成啦!大家拼命啊!”拿起拐杖扑向汉军。随后有人跟着吼道:“反正活不成了,大家拼命啊!”已经被挤的两眼发红的背夫纷纷响应,扔下茶包,抡起拐杖就打,也分不清对方是谁。刚才还拥挤不堪的桥东瞬间变成了人间地狱。 等到泸定驻军闻讯赶来,也不过一炷香的功夫。守桥的两百名汉军全部被杀,地上到处残缺不全的尸体,一滩一滩的血洼正缓慢的扩散,汉军,吐蕃人,背夫们的尸体相互交错,还看见几个吐蕃女子。 吐蕃人已经退到桥西吐蕃境内。泸定游击将军司马德,看着两岸的狼烟直冲云霄,长叹一声,下令烧桥。 泸定桥上的木板已经被泼了菜油,一旁的士兵拿着火把凑上去,顷刻,浓烟滚滚。对岸的吐蕃人鼓噪起来。 此时,远远的一匹马沿着河岸跑过来,马上的人一身麻衣,头缠白布,司马德的心‘突突突’地狂跳。尽管早就从川陕宣抚使蔡晟和汉嘉郡王的异动中嗅到某种结果,真正那一天到来,他还是感到了一丝绝望,安定了一百八十年,动乱又将开始,泸定是刘畅的后院,他该何去何从? 那麻衣人走到近前,看到满地血水,尸积成山,吓得一句话说不出来。见司马德走到面前,方咽了一口口水,结结巴巴的说:“报——丧,嗯——丧报,皇——皇上薨——了。” 新汉启正元年,安平帝刘枢暴薨。皇五子刘琅即位,改元启正。立梁王刘鹏为摄政王,祖母太后华氏为太皇太后,生母贵妃华氏为太后。废原太子刘珉为庶人。 汉嘉郡王刘畅率乌蛮九部发檄文声讨刘鹏与华氏家族,起兵勤王。檄文称“妖后华沩,性非和顺,地实寒微。狐媚工谗,捍妒成性,残害后宫。。。。。弑夫杀子,无端废储,幽闭皇孙。。。。。。。梁王刘鹏,豺狼成性,残害忠良,杀妻灭子,弑君鸩师。。。。。。此母子人神之所同嫉,天地之所不容。犹复包藏祸心,窥窃神器。君之爱子,幽之于别宫;贼之宗盟,委之以重任。。。。。。” 檄文一出,直指两代皇帝死于华氏之手,天下大哗。刘畅不日攻下成都,诱杀川陕宣抚使蔡晟。 南阳王,淮南王,荆州郡王,潭州郡王等诸王,洞庭湖水军指挥使江城,鄱阳湖水军指挥使陆星汉,两浙路总督陆星海,福广路总督陈子佳同时响应。一时江南半壁硝烟滚滚。 因国丧期间关闭茶马司,吐蕃各部反。察雅,昌都,左贡西南各部落,陈兵大渡河畔,数次强行渡河而不能,迫使泸定游击将军司马德火烧泸定桥;甘南,青海吐蕃各部落出青海玉树,进犯熙河(今甘肃临洮,茶马司所在地)一带。 西夏王李仁孝命元帅赫连瓒陈兵边界,要求重开茶马。 同时,川西泸定县背夫哗变。因幼弟混乱中死于官兵之手,碉门人李全带领背夫杀害泸定官兵两百余人,岩州官兵一百余人,转而越二郎山,退守碉门。适逢汉嘉郡王募兵,率部投奔刘畅。 同年五月,彭州茶贩王驹因在江口争水道,械斗伤人,遭通缉,遂带百人攻下彭山,眉州,青城,扩充至三千余人。后受汉嘉郡王招安。 同年七月,和州士兵张畄因粮饷克扣,率军哗变,杀和州经略使卜霁,攻占楚,真,扬诸州,扩充至一万三千人。 同年九月,金州人邵海反。 同年十月,柳州人柴亮反。 同年十月,青州人武贤达反。 同年十二月,滑州,澶州单平,谢留儿反。 新汉大地上烽烟四起 这一切阿奴他们都不知道。 跟着吐蕃人,他们侥幸地挤过了险些倾覆的泸定桥,同时还有一群碉门的背夫。 东岸的惨叫声,怒吼声不时传来,隔着河可以看见人一个一个的倒下。西岸的人们死里逃生,惊魂未定,面面相觑。 多吉伤重,只对着古戈说了几句话,就不动了。 不久东岸大队人马赶到,随后泸定桥上烈火熊熊。吐蕃人怒不可遏,守卫快马四出报信。 多吉的马帮只剩下一半的人,见多吉去世,察雅武士举着弯刀怒吼,发誓报仇。 古戈将多吉放平,看到昏迷不醒的云丹。转头请求向巴,他要将云丹带走。 向巴皱着眉头。 古戈看一眼屋外,压低声音道:“下手的是云丹侍女,只怕已经死在对岸。多吉说剩下的大都是拉格头人大夫人的手下。” 向巴额上青筋直跳。云丹曾去噶玛丹萨寺求医,故而两人认识。他是拉格头人小夫人的儿子,曾是仁达寺学僧,因为病痛难医,不得不还俗。那大夫人的儿子扎西据说是养子。 此事涉及吐蕃部落头人家族内斗,他一时不好回话。 古戈见他不答,有些着急,又说;“随着马帮的有两位古修拉,如今只有一位次仁多吉。” 向巴倒吸一口凉气,当下应允帮古戈拖住剩下的察雅人,同时派人往噶玛丹萨寺送信。(未完待续) 第十三节 危崖惊魂 察雅人实行天葬或者火葬,由喇嘛占卜决定。因为此时是夏天,根据察雅农村习惯,农作物旺盛之际,不允许出葬,认为此时出葬礼会触犯神灵,降下冰雹、霜等来惩罚人们,因此,夏天一般不进行任何形式的火葬或别的葬礼。夏天人死后,先请喇嘛,给死者举行“普哇”仪式,将尸体作防腐处理以坑葬,或装箱保存。火葬要待秋收结束后,选定良辰吉日,把干缩的尸体抬到喇嘛选定的地点,架柴焚尸,然后把骨灰合泥做成“擦擦”(即用模子印造的小泥塔)放入高山洞穴,或专门放“擦擦”的土房中。如果是天葬就送入天葬台。 向巴是个喇嘛,他占卜的结果是火葬。他以做“普哇”为由,将察雅武士们指挥的团团转。古戈与德钦趁隙带着云丹偷偷先走了,同行的还有云丹的独眼‘朗生’(家生奴隶),两位多吉的心腹武士。约好和阿奴在打箭炉回合 隔了半天,阿奴特地在众人面前辞行。向巴在做仪式,不能打扰,不过该看到的人都看到了。带着向巴送的五匹马,他们上路了。刘仲等人一步三回头,身后的祖国已经是硝烟弥漫,不知何日才能重回故乡。 向巴是个喇嘛,他以做“普哇”为由,将察雅武士们指挥的团团转。古戈与德钦趁隙带着云丹偷偷先走了,同行的还有云丹的独眼‘朗生’(家生奴隶),两位多吉的心腹武士。约好和阿奴在打箭炉回合 隔了半天,阿奴特地在众人面前辞行。向巴在做仪式,不能打扰,不过该看到的人都看到了。带着向巴送的五匹马,他们上路了。刘仲等人一步三回头,黯然神伤,身后的祖国已经是硝烟弥漫,不知何日才能重回故乡。 路上不敢耽搁,阿奴他们日夜不停的赶路。 过了烹坝,快到冷竹关时,那群一起逃出生天的背夫跟上来。 阿奴一队虽走在前面,但是这里的路是在坚硬的岩石上凿出来的,远远看去不过是缠绕在峡谷上的一条细线,下面是汹涌暴躁的大渡河,隆隆水声震耳欲聋,比之剑阁更让人心惊。刘仲几人战战兢兢,行进缓慢。 不过小半天功夫,熟门熟路的背夫们已经插进阿奴的队伍中,他们紧紧跟随,饿了不过边走边啃几口糠团,累了就拄着拐子,靠着岩壁喘几口气。背夫们有四五十人,瞥见其中有几人步履轻便,阿奴毛骨悚然。 只是已经到了大岗山,这里原本没有路,后来用木头和石块在悬崖上架起的栈道,又窄又险,宽处不及三尺,一只跳蚤也能把人踹下去,一失足便是踪影全无。阿奴见哥哥等人也是一脸阴沉,知道情况凶险,心里发凉,她又一次深深后悔招惹了刘仲这么个祸害。财货动人心,此话真真不假,以后这个毛病得改了,如果这次能逃出生天的话。 路如此骇目惊心,即使走熟的背夫们也是步履维艰,双方一时相安无事。 天阴沉欲雨,风呼啦作响,阿奴心中忐忑。忽然,一声惊叫,身后传来‘稀里哗啦’石块掉落的声音,阿奴浑身发麻,战战兢兢抓住石壁上突出的石块,转身一看,目瞪口呆。 刘仲以一个奇怪的姿势弓着腰趴着,一手拉住栈道上的木条,一只手伸入悬崖下面,一只脚卡在木条之间的石缝里,木条已经开始松动,千钧一发之际,阿奴甩出一根银线爪钩,缠住刘仲的另外一只没有着落的脚,将另一头快速的绕在自己脚下的木条上,那银线正是阿奴带在手上的银线镯子。刘仲身后的一个背夫迅速扔下茶包,趴下,一手抓住栈道上的突出的石块,一手抓住了刘仲的那支拉住木条的手。在阿奴前面的阿错同时卸下行李,贴着阿奴交错而过,试了试附近的岩石,还是在栈道上扣住一块石块,慢慢收紧银线,拉住了刘仲那支被银线缠住的脚,与那背夫同时发力,拉了几次拉不起,阿奴趴下抠住石块,往栈道外一看,气不打一处来,原来刘仲手上还拉着一个,那人吊在半空中晃荡,背上的茶包倾斜着,是个背夫。 只见那背夫艰难的将一只手从茶包的背侉里脱出来,然后用力的向上伸,呼呼的风刮得他摇摇晃晃,用力了几次终于抓住了刘仲的手腕,原来被刘仲拽住的那只手想脱出来,不料刘仲抓的很紧,他试了几次,终于力竭,艰难的仰起头来,阿奴目力极好,可以看见他满脸绝望,还是个孩子。阿奴大声对着刘仲喊道:“放——手!放——手!” 风把她的话音吹的破碎,阿奴喊了几次,嗓子都哑了,刘仲终于听懂,他摇摇头,原来他看不见。 那个背童似乎也明白了,后来抓着刘仲的那只手开始用力,连续握紧放松了几次,刘仲忽然福至心灵,张开了手掌,那个背童往下坠了一下,茶包掉下万丈深渊,连声响也没听见。 少了大几十斤的茶包,刘仲实际上大半个身子还在栈道上,背童瘦的皮包骨,阿错和那个背夫大喝一声,用力将刘仲往后拉,那个背童慢慢的一点一点的露出头,露出半个肩膀,他很灵活,空出一只手摸索,抠住石缝,,一用力,整个人已经上来半个,再一使力,脚搭上来,再翻个身,就躺倒在栈道上大口喘气。刘仲已经呼哧呼哧的半靠在岩壁上,脸色灰青。四个人歇了好一会,方疲惫地爬起,继续前行。 所幸马由别的阿依族人牵着走在最前头,没有受到惊吓。 此时下起雨来,一行人最后是趴着慢慢的走。 等到了黄草坪的时候,已经像是一群落汤鸡。背夫们的茶包吸了雨水,越发沉重,他们走的更慢了。阿奴心道可惜,雨天里,大家都走不快。 雨越来越大,最后在背夫们在一个幺店子里歇下来。阿依族人和沈家护卫开始在雨地里搭帐篷。 那名救人的背夫跑过来,请刘仲和阿错去他们住的幺店子。沈青娘迟疑了一下,刘仲却答应了,阿奴见了,皱皱眉头,心想探探对方的用意也好,她牵着纳达岩,一起跟着去了。 刘仲还是第一次亲身走进幺店子。就是个破烂的草寮,四周用篾席包着一半,上面空着,雨斜着可以飘进来,地上的稻草肮脏潮湿,屋里暗暗地坐着满地的人,一股子怪味,闻之欲呕。脚上似乎有什么东西在爬,他低头一看,黑色的小点已经星星点点的爬上了他的鞋,他吓得跳起来。见他惊骇欲绝,阿奴奇道:“你没有见过臭虫么?” 周围的背夫们‘嘿嘿’地怪笑起来。 刘仲很不自在,他的全身湿透,头皮发麻,从来没有这么难受过。 那名背夫用川西话骂了几句,背夫们安静下来。一名背童走出来,正是刘仲救过的那个,昏暗的光线下,可以看见他的脸,赤裸的上身都是擦伤的血痕,他端端正正的跪好,给刘仲磕了三个响头,转身又给阿错磕了三个响头。两人被吓了一跳,忙转开。 那名年长背夫用带着口音的官话说道:“这是谢过两位救命之恩。狗娃子是我亲戚,若不是这位小哥不顾性命拖住他,他早没命了,尸骨都找不着。”他也跪下对着两人磕了一个头,站起来很难堪地说:“两位如此仗义,我们也不能做那种没良心的事。只是那五个人,咱们实在得罪不起。”原来他们被五个二郎山的土匪胁迫,想在半道上截住阿奴一行人,杀了刘仲,说是有人悬赏一万两黄金买刘仲的人头。成功之后,大家分钱。 汉蕃眼看开战,他们这些靠着背茶生活的背夫没有了收入,怕只有做土匪一条路可走。听见有钱可赚,纷纷动了心。只是见到刘仲虽然身形高胖,但是满脸稚气,分明是个孩子,他们又犹豫起来。总算这些人尚有一丝天良未泯,对着个孩童怎么也起不了杀心,所以一直拖着。直到刘仲救了那个狗娃子。 阿奴急问:“人呢?” 那背夫嗫嚅:“他们已经走了,我们父母妻儿都在碉门,那些土匪很知道我们的底细。所以不敢得罪他。” 阿奴忙冲出草寮,烟雨茫茫,哪里还有人影。 她转回来,恨声道:“你不会是等他们走远了,才说的吧?” 那位背夫也知道自己做的不地道,低着头不敢啃声。 狗娃子忽然用川西话开口:“他们前面有人接应。” 阿奴念了两遍,方明白他的意思:“你知道他们的情况?” 狗娃子显然听得来官话,点点头。 阿奴转向那名年长背夫:“你说。要是不尽不实,我们遭难之日,你们统统肠穿肚烂,死无全尸,下到十八层地狱。”阿奴怒极。 背夫们不安起来,‘嗡嗡嗡’地声音不绝于耳。他们素来迷信,这些恶话让他们很不安。 阿奴冷笑一声:“那些土匪没有告诉你,我们是什么人?” 那背夫摇头,心道虽没有见过你们的装束,但分明就是群蛮子。 阿奴从袖口里拿出红红,红红很不高兴,过了雅安,气温降下来,它开始冬眠,平常都睡在阿奴的背篓里,包的暖和舒服。今天阿奴为了壮胆,把它弄出来,用火烤醒了,虽然阿奴的袖子里满温暖的,它还是很恼怒,抬着头,信子‘哧溜溜’吐着。背夫们恐惧的骚动起来。 那背夫忽然想起去年在打箭炉,听说有群土匪抢了一个蛮子女娃娃,结果被那女娃子的族人追上来,土匪人多,本以为万无一失,不料忽然眼前大雾迷茫,人人晕头转向,最后清醒时发现他们居然站在大风湾的‘白骨塔’里,那原来是路上累死饿死冷死的背夫们被弃尸的地方,白骨成山。头领‘三只眼’吓得屁滚尿流,好容易爬出来,一点人数,只剩下十人,别的人连尸体也没找着。那个女娃子就听说带着一条罕见的红蛇。 他这辈子只有这么一次听过有红色的蛇,那眼前这个一身狼狈,长的象朵花的女娃子就是那个巫女了。 他腿一软,跪在地上拼命磕头,恐惧地说不出话来。 阿奴指着刘仲,又加了一句:“你们知道他是什么身份?也敢来杀他,不怕有命来没有命回去?”阿奴环顾一周,继续危言耸听:“一万两金子?真好笑,那土匪凭什么给你,事成之日就是你们没命的时候!” 一个老人站起来:“是咯,那‘歪脖子’名声坏的很,那会给你讲什么信用?早跟你们说过这种缺德事情做不得撒。” 众背夫纷纷附和。 那名背夫很羞愧,显然他就是打头跟随土匪‘歪脖子’的人。 阿奴不理他,转身叫沈家的十二过来问话。他是个机灵的大眼睛矮个子,会讲川西话。刘仲忙不迭的跑出草寮。阿奴叫住他:“你就这样跑进帐篷?不怕青姨洗脱你两层皮?” 一路上只有两个女子,阿奴常常跟着沈青娘,有脚店时往往两人一起睡。沈青娘很喜欢阿奴,阿奴也觉得沈青娘让人钦佩。这些日子两人感情急速升温。 刘仲闻言,一脸为难:“那要怎么办?没有地方洗。” 阿奴想想,从店家那里要来两桶水,一桶放在前面,叫刘仲等几个男的在外面先洗洗换了衣衫再进去。一桶放到帐篷后面,她叫来沈青娘。雨小了一些,她们迅速的换好干的衣服,跑进帐篷里,脏的衣服就扔进桶里泡,臭虫,跳蚤怕水。自从沈谦走后,这些日子都没有洗澡,身上泛着酸臭,还好大家都一样,也闻不出来。女子出行的不便阿奴已经习惯,沈青娘觉得受不了,一路上对于个人卫生问题更是呶呶不休地挑剔。 换了身衣服,气味好闻了些,沈青娘长舒一口气。刘仲等人已经在帐篷里躺着了,沈嘉木坚持自己走完大岗山,此时已经躺倒说不出话来。 十二这时问完话准备进来,众人大叫“洗完再进来。”十二一脸囧然。他们常常在外出任务,不要说什么臭虫跳蚤,就是蚂蟥也挨过。队里多了个十一姑娘,每天宿客栈的时候,都会被逼着去洗澡换衣服,没法洗的时候,她就会喋喋不休。谁能想到平日里那么豪爽不拘的一个人,对于洗澡的问题会斤斤计较到令人发指的地步。女人真是麻烦,不管是小姐还是侠女。 等十二洗完进来,大伙儿已经啃完干粮在等着他。 十二说那群土匪经常流窜在二郎山和打箭炉之间,做的是贩卖人口的勾当,有时也打劫背夫,小商队什么的。。这只土匪有三四十几人,有汉人也有吐蕃人,还有乌蛮人。 里面也有碉门人,他们都认识,就是那个‘歪脖子’,头领不知道是谁。这次‘歪脖子’带着十几个人过泸定桥来哨探,为的就是那江湖传说的一万两黄金,不想碰上哗变,只有五个人侥幸逃脱,怕回去不好交差,就想提前将刘仲杀了,所以才联系上那个背夫,许诺分金子。 阿奴冷笑,什么怕不好交差,分明是想独吞。她看向刘仲,这厮身上到底有什么,让他的父亲下手如此狠毒,一万两黄金的人头价都叫出来了,虽然事后不认账的可能性很大。刘仲在沈谦的契约上才值五百两黄金,差太多了吧,阿奴开始算亏了多少金子,故态复萌。 她勾起哥哥的耳朵,叽叽咕咕交代了一番,阿错怪笑两声,拖起刘仲就往他们自己的帐篷走去。刘仲只喊了一声:“你要干什么?”就被两个阿依族人抬进去。 随后只听见阿依族人叽叽喳喳的说话声,沈青娘和十二面面相觑。 过了一会儿,阿错回来,手上提着一堆东西,笑道:“身上光光的,什么记号也没有,屁股上有一颗黑痣。”沈青娘满脸通红,一看他拿给阿奴那些东西,是刘仲身上的物件,什么荷包,香囊,金锁,项链,发簪,腰带,还有鞋子。 阿奴嗤笑:“一个男人,身上这么多叮叮当当的?” 阿错摸摸鼻子,谁身上没有饰物。 阿奴很仔细的检查了一番,什么也没有,荷包里有个小红锦袋,是个平安符,里面有张朱砂画的符纸;香囊里只有一块香料,味道很冲,有股子腥味,不知道是什么;腰带里,阿奴一点一点捻过去,没有;发簪,是根兽头羊脂白玉簪,通体透白,没有机关什么的;鞋子阿奴嫌臭,扔给十二,十二仔细检查了一下鞋子,忽然想起来:“这鞋子是三爷买给世子爷的。” “那原来那双呢?” “破了,扔了吧?”十二有些不确定。 沈青娘插入一句:“扔了。” 阿奴泄气,拿起金锁敲了敲,虽是空心的,却是整块铸的,没看见缝,她拿出刀子,准备撬开看看,刘仲裹着阿依族的毯子冲进来:“那是我从小不离身的东西。” 阿奴挑眉;:“你母妃给的?” 刘仲点头,阿奴又敲了敲,没听见里面有什么,恋恋不舍的将金锁还给刘仲。刘仲松了口气,以阿奴拜金的程度,他还真怕阿奴不还他,或者用牙齿咬咬什么的。 沈青娘好笑地说:“三哥检查过了一遍。” 阿奴更是郁闷,沈谦做事精细,他没有找到,自己也很难再发现什么了。 想起刚才说起那万两赏金的时候,刘仲一脸漠然,阿奴指指草寮子,问道:“他们说赏金的时候,你都不怕吗?” 刘仲一副慷慨状:“少了点。” 沈青娘两眼一红,低头不语。 他们跟着背夫们继续上路,背夫们都知道了阿依族人的身份,看着他们的眼神敬畏交加。那狗娃子没有了茶包和拐子,从那名年长背夫那里拿来三个个茶包,帮他背着。他一路上紧紧跟着刘仲,也不说话。阿奴见他没有恶意,也不管他。 此后一路大都是上坡,很是吃力。路旁伴随着他们的已经是折多河,翻滚的白浪急促的向下狂奔。路变成了一根细带子,还是很狭窄,但是比大岗山宽很多,路边的小店一半建在山腰上,另外一半悬空在翻滚的河面上,下面斜斜的木桩撑着。 到了打箭炉,背夫们自去锅庄交付茶叶。阿奴他们径直去了上一次来过的,卓玛婶婶的‘白玛’锅庄,那也是拉格头人的产业。古戈一行人早到了。(未完待续) 第十四节 有缘千里 打箭炉原名‘打折多’,兴起有一百多年,与新汉太祖架设泸定桥的时间相同。原本是个荒凉的小村庄,随着茶马互市的交易量越来越大,慢慢成了吐蕃内部互市区域,汉蕃货物的中转站,汉蕃商人云集打箭炉,锅庄业也应运而生了。多数吐蕃部落在这里都设有‘锅庄’。 锅庄是汉语,吐蕃语称‘阿佳卡巴、谷昌、谷章和果撒’。阿佳卡巴:来自拉萨方言,本是对锅庄主人的能力的佳誉的表述,后逐渐转移为对锅庄这个特殊机构的称呼,意指“住着精明能干,能说会道的人的地方”。谷昌:“代表”、“使者”之意,指锅庄为各家吐蕃酋长的代表居住的地方。谷章:“贵族”、“贵人”之意,锅庄主大都是部落里身份仅次于酋长的臣子。 锅庄是汉蕃贸易的中介机构,吐蕃部落和汉族商人交易都要通过锅庄。各个吐蕃部落从自己的领地驮运土特产来打箭炉,寄住在自己或者相熟的锅庄,其货物甚至驮运货物的牛马都寄存在锅庄里。再由锅庄介绍雇主,买进货物也由锅庄负责代办。从锅庄经营的业务性质来看:安排食宿,近似旅馆;堆存货物,近似仓库;代客买卖,近似捐客。很多锅庄自己也贩运土产,对外批售货物,这又类同运输商和批发商。要是双方商人的货款一时不能付清,锅庄主人就为双方担保,延期交付。这时它又成了信用保证人。 锅庄经营业务的性质虽很复杂,但它主要的业务是代自己的吐蕃部落买卖货物,锅庄主们都是富的流油。 奇怪的是,锅庄里主持事物的大都是精明能干,年轻貌美的女子,人们称呼她们为‘阿加‘或者‘沙鸨’。 沈家众人刚刚进入白玛锅庄,迎面走来一个高挑的吐蕃盛装丽人,赭面泥唇丹凤眼,额前佩着一块镶着红珊瑚的银‘梅朵’,满头发辫,辫梢上缀满珊瑚,绿松石,琥珀,猫眼之类的珠宝,隐纹对鸟花卉纹锦藏青色长袍,雕花银泡腰带上琳琳琅琅挂着小吊刀,腰盒,针线盒,银链子,浑身珠光宝气。沈青娘眯了眯眼,那隐纹锦正是今年长安城贵妇群中最流行。 那妇人看见阿奴,惊喜交加,冲上来抱起阿奴,狠狠亲了几口,嚷道:“我的格桑梅朵(阿奴的吐蕃名),我的格桑梅朵,你终于来了。” 二楼长廊上,云丹哼了一声,卓玛姨妈这两天张嘴闭口就是阿奴,他看了看自己辫梢的红色‘英雄穗’,满心恼怒,那个口蜜腹剑的死丫头说他是‘吐蕃病夫’。 阿错弯腰行了个见面礼,唤道:“卓玛婶婶。” 阿奴被她浑身浓郁的香气熏的有些发晕,搂着卓玛的脖子,提醒道:“卓玛婶婶,注意仪态。客人来了。” 卓玛把阿奴放下,阿错连忙介绍刘仲等人。卓玛对着刘仲深深的鞠躬,这是大礼,她用不很标准的汉话说道:“古戈都说了,既然是尊贵的客人,达赤,”她转头叫来一个伙计:“把人送到古戈啦的院子。”她又转回头:“客人们远道而来,请先梳洗一下吧。” 虽然以前刘仲很习惯别人对他行礼,不过那毕竟是从前了,这一路上没人对他行礼,连沈家护卫也只是暗地里称呼他‘世子爷’而已,更别说吐蕃人不知他身份。忽然一位吐蕃长辈(他对照阿奴)对自己大礼参拜,他诚惶诚恐,忙跟着阿错微微弯腰,双手合十,也对着卓玛行礼。 卓玛很高兴。吐蕃人一向讲究血统,对血统尊贵者敬重有加。卓玛知道刘仲的王子身份,所以很恭敬,对沈嘉木等人的礼节就简单的多。见刘仲对自己行晚辈礼,卓玛觉得很有面子。 听说吐蕃人主持锅庄的都是貌美女子,还是第一次见到。沈嘉木很好奇,沈青娘见他对着卓玛看的目不转睛,忙低声提醒:“六郎。” 沈嘉木脸一红,卓玛眸光闪闪,微微一笑而过,显然司空见惯,不以为忤。 沈青娘见阿奴等人也都不在意,想来汉蕃风俗不同,也不再担心沈嘉木失礼。 那云丹家的独眼奴隶站在楼下,对着阿奴笑眯眯。阿奴早顺着他的眼神瞥见楼上的云丹一脸阴沉,朝云丹做了个鬼脸,云丹气得满脸通红,摔门而去。 卓玛嗔怪地打了阿奴一下,她显然听古戈说过两人不和。 那奴隶叫索朗旺堆,很奇怪的一个人。他看样子是云丹的贴身跟班,阿奴作弄云丹的时候,他都知道,也从不向多吉告状,有时候还会帮一把手,两人合作愉快。阿奴以为他也憎恶云丹,毕竟奴隶讨厌奴隶主是很正常的事情,特别是一个凶残的奴隶主。没想到泸定桥边最早出来救云丹的也是他。听说那天动手的是朱姆,本想杀云丹的,多吉发现,扑上去替宝贝外甥挡了刀子,后来哗变,云丹的那几个侍女大概都死了,包括朱姆。以前去雅州同路的时候,听几个侍女暗地里嘀咕,朱姆的妹妹侍候云丹时,不慎打翻了鸦片,被鞭子活活抽死了,因为她的命不如鸦片值钱。奴隶对于云丹来说不过是两只脚的牛马。他那样的人,迟早还会被人杀了。阿奴有些伤心的想,多吉大叔多好的人。 等大家梳洗完,围坐在一起喝酥油茶的时候,古戈赶回来了,带着二十名奴隶,十男十女,大都是十来岁的少年,个个衣衫褴褛,只有脸洗干净了,看装束有苗人,汉人,还有一名吐蕃人。阿奴看见那吐蕃女孩子大约七八岁,又瘦又小,脸瘦的只剩下一双大眼。看了古戈一眼,古戈把头转向卓玛,装作没有看见。阿奴叹口气,大叔滥好心又发作,这样的孩子怎么爬得过雪山,只有留给卓玛婶婶,钱很有限,还要买很多必需的东西,不是这么浪费的。 忽然,那群奴隶里冲出一个女孩子,扑到阿错脚边大哭。阿错看见妹妹和古戈大叔眼神角力,生恐战火烧到自己身上,正专心低头喝茶,被吓得呛咳连连,眼泪汪汪,半天没看清是谁。 阿奴吃惊的扳过那女孩子的脸,抓来阿错的衣襟把眼泪鼻涕擦干净,虽然憔悴了很多,阿奴还是一眼认出,这不就是那个趾高气扬,动不动就哭的苗人姑娘? 她终于想起来,那天发生的事情太多太雷人,她倒把这个小插曲给忘记了,哥哥什么时候跟一个苗人姑娘搭上线了? 小插曲姑娘叫什么来着?她笑眯眯地看着阿错。 等阿错缓过气来,发现众人以一种很暧mei的眼神看着他,他眨眨眼,奇道:“阿蕾?”他指着阿蕾,吃惊地话都说不全:“你不是——唉——你的——不对,你。。。。。。” 阿奴替他说:“你的随从呢?你怎么会到这里?被人贩子抓的?” 那阿蕾哭着说:“被抓的,他们骗我——阿弟——呜。。。。。。”她的汉话很别扭,阿错阿奴还是听明白了,想来是这位小姐找弟弟心切,被人骗卖了。 “你的侍女呢?”阿错记得她的侍女不少。 “阿宝路上就被卖了,呜。。。”她抱着阿错的腿哭得上气不接下气。 来只带着一个侍女出门,不卖你卖谁啊,阿奴摇头。 阿错被她哭得手忙脚乱,抬眼又看见大家眼里星光闪烁,一脸八卦,更感觉狼狈。 古戈最高兴,这下阿奴不会骂他了,这个阿蕾是最贵的,比那九个都贵。她年轻漂亮身体好,看着好生养的体型,只有她很符合阿奴的要求,他才咬咬牙买下的。 奴隶们都被带下去清洗换衣服吃饭,阿蕾也被沈青娘带着去了。沈青娘温雅可亲,那阿蕾很快平静下来。她与沈青娘一般高矮,沈青娘就拿了自己的衣服给她穿,还很抱歉的说因为赶路,买的都是粗布衣衫。阿蕾感激的眼泪汪汪。 好一会,阿蕾才打扮好出来,大家眼睛一亮。沈青娘给她梳了个双挂髻,两边梳成发环垂在耳后,各插一朵金花,杏脸桃腮,娇憨可爱,青色汉家长裙短襦,如青莲亭亭玉立。她犹豫了一下,坐在阿错身边,阿错的脸腾地红了,众人会心而笑。 阿奴刚盘问完阿错,那个阿蕾就是在成都端午节上,把阿错打成熊猫的那块‘银锭’。两人孽缘不浅,千山万水都能遇上。她问阿错是让卓玛婶婶派人把阿蕾送回播州(贵阳)杨家,赚点辛苦费;还是带回寨子里?阿错嘿嘿一笑,不说话。阿奴笑得促狭:“哥哥不要?那就送回播州咯?” 阿错一怔,随后大方的变相承认:“带回寨子。” 阿奴扁扁嘴,不好玩:“那你自己跟她说,不送她回家了,要带她回寨子生娃娃。” 刘仲等人骇笑,阿奴也太口无遮拦。 阿错气得手伸手作势要掐阿奴,阿奴哈哈一笑,躲回纳达岩怀里,继续道:“待会她要是选回家的话,看你怎么办?” 阿错眼珠转转,警告妹妹:“不许多说话。” 见色忘妹,阿奴不满,开始打击:“你穷的叮当响的,人家阿爸跟那个乌蛮的额则一样,有钱有势,姑娘家有钱又漂亮,为什么要跟你。”再说了,阿依族风俗跟外面的世界不同,阿蕾能不能接受还是个问题。就算人家姑娘原来喜欢哥哥,落到人贩子手里的恐怖滋味,阿奴很清楚,现在只怕阿蕾的想法有变呢。 阿错有些傻眼,阿依族没有门第观念,但是他在中原转了半年,也知道外面风俗与族中差异很多。第一次遇见阿蕾,她满身银光,刁蛮骄横,没看清是什么样;第二次遇见,是在去雅州的路上,他没有认出阿蕾,阿蕾认出了他,一身素净,倒不像第一次那样盛气凌人,两人相谈甚欢;第三次遇见,就是阿蕾跟索玛起冲突的时候,哭得梨花带雨,形象反差太大,他很不适应;这次遇见,衣衫褴褛,蓬头垢面,想想阿蕾一定受了很多苦,他觉得心酸。总之,不想了,还是把人弄回去放在身边再说,办法还得阿奴想,她对付外面那些人的弯弯肠子很有一套。 见妹妹长眼微眯,嘴唇微翘,小鼻孔朝天,一副有事赶紧求我的德行。阿错哪会不明白妹子的小心眼,只好把头凑过去,低声说:“条件随你开。”一副随你蹂躏的任命样。 阿奴大乐,揉揉哥哥的短毛,哥哥真上道。阿错没法,像只乖乖的大狗一样任妹子揉搓,郁闷了一把。 这样,等问到阿蕾的去向的时候,阿蕾想了想:“我很想阿爸阿妈。” 阿奴想:“嗯,孝顺姑娘,不是那种见了男人忘了爹娘的。”毕竟自己哥哥的男色十足,转而一想又唾弃阿错,连个姑娘都迷惑不了,真没用。 阿错为难道:“我们要赶回家,时间很紧,我们那的雪山每年只有两个月可以走,错过了就走不了。” 阿蕾满脸失望,直直看着阿错,红肿的双目又盈满泪水. 阿奴想:“懂得泪水攻势,小嫂子有心眼啊。不错。” 阿错咬咬牙:“不怕你笑我,我。。。我。。。”他环顾一周,见众人目光灼灼,等着看自己笑话,不由深深的后悔起来,刚才怎么就忘了躲到没人的地方再说,又见阿蕾紧紧盯着自己,心一横:“我没钱。” 众人没想到是这个理由,吭哧吭哧的憋笑成一团。 阿蕾没注意,急急地说道:“能不能借一点,回家后,我会十倍还你,不!百倍!” 阿错往下编:“我有很重要的事,不能不回家。”反正死猪不怕开水烫,他继续厚着脸皮,很情圣的加了一句:“把你交给别人,我不放心。” 阿蕾脸红到脖子。 阿错挠挠头,为什么要让别人看自己笑话,牵起阿蕾躲到房里去了。 阿奴滚到纳达岩怀里,笑得眼泪都出来,等她爬出来,纳达岩的衣服上湿了一块。 等两人出来,阿蕾羞答答的样子看得众人又乐。 两人说好了,阿蕾先跟着阿错回乡,等阿错成年礼后,明年就送阿蕾去播州杨家提亲。这就是阿奴出的馊主意,生米煮成熟饭,再有孩子最好,那个便宜的老丈人和丈母娘不认也得认。 那十九名奴隶,阿奴把那个叫央金的吐蕃小女孩留给了卓玛。 卓玛说:“也好,这么瘦小,先放我这里养一年,明年再带走吧。” 阿奴看看剩下的十八名,还好,相貌大都端正,虽然面有菜色,但还是身体还不错。吃了饱饭,穿上新衣,看起来精神了一点。 卓玛还帮忙采买了要用的东西,阿奴很累了,也不看,跟着沈青娘和阿蕾睡觉去了。(未完待续) 第十五节 火烧锅庄 半夜里,阿奴起来解手。 打箭炉三面皆山,一到夜里狂风怒号。四处黑沉沉地,不见一丝星光,怒风穿街过巷发出各种各样奇怪的尖啸。阿奴胆小,醒了后被风声吵得心慌。见另外两个睡的很沉,披衣起身去找隔壁的纳达岩和阿错。 她在二楼,长廊里黑乎乎的,什么也看不见,她越发害怕,敲敲门,听见里面有响动,刚松口气。蓦地,有亮光在门前一闪而过,阿奴打了个激灵,往后一看,底下已经是火光大作,她吓得用阿依语尖叫:“着火啦,着火啦。。。。。。” 风很大,吹的火苗呼啦啦地往上窜,火光里,依稀有个身影举着火把呆呆地站在那里,被风吹得摇摇晃晃。阿奴使劲眨眨眼,真真是在那,放完火也不跑?好像是今天买的男奴隶中的一个,不是有人看着吗?怎么跑出来放火。阿奴倒吸一口凉气,要真是他,身上所有的钱不够赔的。 惊醒的人们冲出来,阿奴还被阿错撞倒在地上,没有人去在意这些,火越来越大,房屋是木石结构,被烧的在风里劈啪作响,人们徒劳无功的救火,拼命抢救财物。天亮的时候,火熄了,房子被烧成了一个黑乎乎的空壳,像个骷髅咧着嘴狞笑。还好阿奴发现的早,众人协力抢救出一些值钱的东西,不过家具什么的大件东西都烧毁了。 阿奴他们托刘仲的福,住的是贵宾院子,两层的小楼,里面的家具都是从汉地订做的,满是彩绘,镶嵌着珠宝,还有用兽皮装饰的,非常名贵。阿奴心里瓦凉瓦凉的,身上值钱的只有那颗刘仲的珍珠了,上次没有用出去,不知道够不够赔。想起刘仲,她环顾一圈,没看见那个胖胖的身影,她暗叫不好。 沈青娘最早发现刘仲不见的,他与沈嘉木一起住,沈嘉木睡的沉,是十七冲进去把他背出来的,正被烟火呛得一直咳嗽,十七说,那时就没有看见刘仲。沈青娘两眼一黑,扶住阿蕾,此地已经是高原,她情急之下,有些喘不上气。 阿奴忙忙的找卓玛,卓玛正在审那个叫阿西的放火奴隶,他是个吐蕃人,十五六岁的样子,一脸恍惚,嘴里喃喃的念叨。是个疯子?阿奴苦笑,自己第一次蓄奴就碰上个疯子? 卓玛听说刘仲不见,大惊失色,连忙转头找云丹,也不见了,有人来报云丹的独眼奴隶索朗旺堆被人打晕扔在后院的角落里,刚才人来人往,没人去注意脚下。饶是卓玛一向精干,此时也是双腿发软,连声叫人快去找。 吐蕃人习俗,人死之后,家人不能念叨,否则会令死者不得安宁,心有牵挂,不能往生极乐。卓玛此时哪里顾得上这个,双手合十,念叨着策代(死者代称),如果你到了极乐世界,求佛祖保佑云丹。 阿奴见卓玛走了,想想用吐蕃语问阿西:“你为什么要放火?” 见他不答,阿奴也不指望,还是又问了一句:“我没有虐待你,给你饭吃,给你衣穿,你为什么要害我?” 阿西忽然抬起头来,厉声尖叫:“黑魔鬼!你是黑魔鬼!你买我们,不过为了要我们的血去祭祀你的主子。” “放屁!”阿奴身后传来一声愤怒的反驳,索朗旺堆头上破了一个大口子,捂着头走过来。阿奴奇怪,他为什么这么气愤? 索朗旺堆冲着阿西骂道:“狼吃了羊,栽赃在狐狸身上。毒蛇口里吐莲花,你就要小心。哪个黑心肝的告诉你阿奴小姐是魔鬼,他才是黑魔鬼派来害我们家少主子的。” 阿西的脸唰的白了。 “蠢货,我认识阿奴小姐的族人十几年了,从来没有见他们害过人。阿奴小姐要带你去的地方叫“白隅吉莫郡”(藏语,隐藏的乐园),那里地如莲花,他们就住在莲花中间,”索朗旺堆剩下的那只眼里满是向往:“那里没有头人,差巴,堆穷,娃子和朗生(奴隶主,穷人,奴隶),人人都一样,终日唱歌跳舞,快乐如佛国,我想去都去不了,你有那个福缘,却信任挂着羊毛的狼说的话。” 阿西跪下大哭:“是守卫,昨天夜里跟我们说的,说只要放火烧了你们,就是一件大功德。”索朗旺堆连忙去找卓玛。 阿奴的脸白的像纸:“你为了你的功德,要害死十几个无辜的人?你的佛祖是这样教你的?” 阿西吓得不敢哭,跪在地上簌簌发抖。 阿奴叹口气,叫来古戈,指指阿西:“昨天是谁做的中间人?把人退回去吧。” 阿西惊恐万状,磕的满头是血。 阿奴不看他:“你不是想做功德,很快就会如愿以偿。” 还没去找,那中间人和奴隶贩子一起来了,诚惶诚恐。打箭炉很小,一点点事情,风一吹,就传的街头巷尾都知道了。他们卖的奴隶发疯放火烧了主人的房子,事情传出去,人人知道他们卖疯子,这条道上就不用混了,就连他们后面的主子也不会放过他。 阿西已经晕过去,回去对他意味着什么,他很明白。阿奴不想去同情他。出山这半年,她手上的血已经不少了。她现在很知道,对头狼行善,狼有尖牙;对只羊行善,羊有犄角。在这个世界,还是遵守这个世界的规则安全些。 刘仲和云丹还是没找着,阿奴奇怪,这两个宝贝怎么会一起失踪?都被抓了? 忽然,大门口一阵喧哗,一个胖大的红衣喇嘛一阵风似的卷进来,大声的嚷嚷:“阿奴玛,阿奴玛,我的格桑梅朵,你没有事吧?” 阿奴嘴角抽搐。 那个喇嘛准备冲过来,阿奴操起旁边的棍子(刚才卓玛准备行刑用的),抵住那喇嘛的大肚子,恼道:“不准抱我,离我十步远,你的嗓门那么大,我听得见。” 喇嘛不敢反驳,乖乖站在原地不动:“阿奴乖宝宝,让阿爸抱抱,你没事吧?” “不准!”阿奴嫌恶道:“你身上臭死了。” 喇嘛嗅嗅自己的袖子,为自己辩解:“不会,阿爸今天很香,这些天是沐浴节,阿爸天天洗澡来着。” 索朗旺堆这时候跑出来,很恭敬的跪在地上给喇嘛磕头:“罗桑老爷” 这两个人什么时候勾搭上了?阿奴眉心乱跳,难怪刚才索朗旺堆说什么‘乐园’‘莲花圣地’,原来早被这个花和尚洗脑过了。 两人刚才用阿依语说话,没人听得懂。见阿奴操起棍棒指着一个红衣番僧,十九连忙操刀赶过来,他本来要出去找刘仲。 那喇嘛身后的随从闪出来,用吐蕃语教训十九:“不得对主子无礼。” 阿奴拉拉十九的衣角,小声道:“没事,那是我父亲。” 十九和后来赶来的沈青娘当场被雷的外焦里嫩。 阿奴觉得很丢脸,随后赶来的纳达岩拍拍她,对着罗桑大眼瞪小眼。 阿依族跟外界没什么联系,她对于和尚喇嘛的认知程度并不高,大多来自于前世的零星印象,以为修行者都是清心寡欲。三岁时忽然发现一个喇嘛站在自己的小屋前喊自己‘阿奴宝宝’,当然,那时候还没有现在这么胖,长相还过得去。她以为碰上色狼,吓得把门窗关得紧紧的,站在屋子里直发抖,直到纳达岩赶来,才知道自己跟阿错的父亲不是同一个,居然是这个叫罗桑嘉措的吐蕃喇嘛,小心脏惊吓过度差点罢工,死活不肯认他。后来,五岁时,他又来一次,八岁时再来一次,一共只见过三次,一次比一次胖,显然喇嘛这个行当很养人。对于自己的父亲是个风liu的肥胖花和尚这件事,阿奴至今不能缓过气来。 出山后,阿奴才知道,自己的生父是宁玛派在家修行的喇嘛,称为‘格聂’,可以结婚,才稍稍释然。问他为什么翻山越岭跑到阿依族来,罗桑色迷迷(阿奴的看法)地说:“我一眼看见美蒂,空中有个声音告诉我,她就是我的的空行母。”空行母是什么东西,阿奴不知道,据纳达岩解释那是只有高僧才能看见的,看罗桑的德性也不像是有大修行的高僧,只能解释成此人根本就是个六根不净,到处招摇撞骗的花和尚。 阿奴很烦,挥挥手赶苍蝇似的:“我没事,你走吧,不是过那个什么节么?多洗洗。你一年也就洗这么一次。” 罗桑的胖脸很受伤,阿奴别过脸不看他, 阿奴看见沈青娘等人都操着兵器,楞了一下,苦笑道:“你们不要出去了,卓玛婶婶找不到人,你们出去也白搭。” 沈青娘怔住,满脸无措。罗桑见到一个秀美的汉族少妇满脸愁容,心里痒痒,刚动一下,阿奴的棍子横过来。阿奴见他两眼盯着沈青娘,哪会不明白他转什么心思,听说罗桑跟着有些喇嘛搞什么双xiu,上次来就看见他跟一个贵妇人勾勾搭搭,真是狗改不了吃屎,只有美蒂那个光着脸蛋不长脑子的女人才会看上他。 罗桑被棍子打了一下,看见女儿偏着头很鄙夷地看着他,才想起女儿在这里,还是收敛些,美人反正到处都是,忙一脸谄笑看着阿奴。 阿奴想想说道:“你大概也听说了,这里被抓走两个人,你能不能帮忙,具体问卓玛。” 罗桑说:“路上就听说了,我已经叫人去找了。” 阿奴对沈青娘说:“青姨,您再等等吧,他,”阿奴指指罗桑:“在这里很有办法。你要是出去,我保证不了你的安全。这里很乱,是拳头说话的地方。” 又对罗桑说:“房子是我买的奴隶烧的,我没钱了,你付给卓玛婶婶吧。”冤大头的钱,给他找女人,不如自己花了。 罗桑一一应下,还是不走。阿奴挑眉:“上次听卓玛婶婶说,你又找到空行母了?” 罗桑老脸一红,这种事被女儿说出来,还是蛮尴尬。 阿奴庆幸说道:“也好,叫她给你再生孩子就是了,我对你的产业不感兴趣。” 罗桑不吱声,两人一时无话可说。 罗桑看看自己唯一的小女儿,又高兴又心酸。中原走一趟,阿奴又高了些,越大越漂亮了,像一朵含苞欲放的格桑花。自己才见过她三次。十几年前,自己还很年轻英俊,热血沸腾,为了寻找那传说中的莲花圣地,带着十几个人,在吐蕃东南部里找了一年,一路上苦不堪言,看不见边的草地泥潭,数不清的雪山冰川,杀不完的毒蛇猛兽,走不出的原始密林,随从都死光了,他也差点死在贡嘎龙雪山下,刚好被路过的古戈救了,带回了阿依族,遇见了美蒂,美蒂那时已经有丈夫,她是月神祭司,根据他们的族规,可以有很多男人。美蒂美得像仙女,热情奔放,跟她在一起,罗桑觉得像到了天堂一样。后来自己忍不住思乡的情绪,偷偷跟着古戈溜回了家,再回来的时候,已经过了三年多,古戈说美蒂给她生了个女儿,很漂亮,多的话他就不肯说了。吐蕃人很重视孩子,第一个孩子是女儿被认为是福气,他也不例外,兴冲冲的赶回去。哪知道阿奴根本没有跟美蒂一起生活在河谷的寨子里,而是跟着纳达岩两个人离群索居,住在山腰的小屋里,他去看她的时候,只看到一个又瘦又小,还没有到他腿弯高的孩子吃力的抱着一罐子水,慢慢的走到小木屋里,他忍不住叫了阿奴一声,把她吓坏了,那以后他都小心翼翼,不敢对着阿奴大声说话,实际上是不知道怎么说,由于第一印象,阿奴在他心里,一直好像吹口气就会飞走。他跟美蒂吵了一架,被美蒂赶出阿依族,那里往来不易,只能隔几年偷偷去看女儿一眼,阿奴始终不肯正眼看他。 他这些年女人不少,都没生下一儿半女,只有阿奴一根独苗。他是洛隆宗头人齐美央宗的儿子,在兄弟中排行第三,最小一个。土地是大哥的,二哥给卓玛家入赘(吐蕃习俗与汉地不同,赘婿在女家与其妻获全部财产的继承权,在家庭或社会上都受到尊重),他是幼子,钱财分的多些。底下的管家能干,在昌都经商赚的盆满钵满,很有钱。他一心修行,指望阿奴继承家业,招个女婿入赘,阿奴不肯。眼看一年年地大了,宝贝女儿心里只有那个跟他一样老的男人。他瞪着已经越长越小的眼睛,很不满地看着纳达岩。 两人根本不搭理他,纳达岩牵着阿奴吃早饭去。罗桑硬着头皮跟上去。(未完待续) 第十六节 踏破铁鞋 卓玛的管家给他们换了个小楼,阿奴看了看,比原来那栋简单些,这样就好啦,阿奴苦中作乐的想,虽然不至于那么倒霉,但是万一再出什么意外,还能赔得起。 罗桑见呈上来的是酥油茶和糍粑,知道阿奴吃不惯,忙叫人把在汉人店里买来的糕饼拿来。 见女儿多吃了两块,他笑得见牙不见眼。在怀里掏一阵,拿出一个手镯:“阿奴玛,这个是萨迦寺赤巴(住持)贡噶宁布大师赐给我的瑟珠,是在火供大法会上用息灾法火供过,这个你带在身上,可以熄灾避祸。” 吐蕃人重瑟珠,阿奴知道,还是第一次这么近的看见。手镯上穿着一枚长形的四眼灰白瑟珠,两端略尖,有些破损,很陈旧的样子,旁边的绿松石珊瑚倒比它鲜艳好看。罗桑知道阿奴不识货,忙细细的说明瑟珠是吉祥物,最珍贵之处是被贡噶宁布大师戴过加持过。 那就说被开过光的咯,阿奴明白了。她摇摇头,还给罗桑:“你知道的,我以后只怕要接替美蒂的位子。”她搞不清佛教与巫教的关系,要是起冲突就不好了,以前电视上不都这么演的? 罗桑眼睛一亮,喜道:“你不是不愿意吗?” 阿奴苦恼道:“美蒂不是生不出女儿嘛?这次她虽然怀孕了,卦象上说又是男的。”虽然卜卦不准的很。 罗桑有些酸溜溜的:“她还没有生够吗?”那个女人风liu成性,自己不过回乡三年,她就跟别人勾搭上了。 阿奴瞥了他一眼,见他满脸吃味,腹诽道:半斤八两。 自己不愿意接替美蒂,最主要的原因就是月神祭司要生个女儿接班,偏偏她们家族的女人生的大都是儿子,为了生女儿,一遍遍的卜卦,然后根据卦象选男人上chuang。曾经有一个祖奶奶找了七个男人,生了十二胎,才生出一个女儿,最后死在产床上。想想人生都在怀孕生孩子中度过,阿奴不寒而栗。 罗桑心想,反正还有五年,女儿才成年,自己还年轻,就等五年,如果自己还没有孩子,就多送几个门当户对的男人进山,让阿奴选就是,以前美蒂就是卜卦卜到自己。反正等阿奴跟他们生了男孩,自己不就后继有人了?只要不是纳达岩的种就行(罗桑的部落在昌都附近,那里唐朝时还是苏毗女国,被吐蕃所灭,风俗却残留下来,女子地位比较高,一妻多夫很正常,所以罗桑接受程度很高)。他心里乐开花,也不追着要阿奴留下。拿着那串手镯说:“我问过,这瑟珠不是法器,只是吉祥物,没有关系,我曾听一个砵教大师说,天下各派教义本有相通之处,梵国还佛巫同源呢,不会有妨碍。” 阿奴将信将疑,见罗桑勾着大头,努力伸着手,有些吃力。心里有些感动,自己虽然跟他不亲,他对自己还是很好的。眼一热,她眨眨眼,把泪意压下去,将手镯接下来。 这是门外有人来报,有个脸上有疤的汉人穷小子指名找阿奴。 阿奴一看跟进来的人,原来是那个背夫狗娃子。还是一身破衣烂衫,脸上被擦伤的伤疤因为没有处理,一条条的很明显,有一条最深的在眼角,只怕以后是破相了。 他进来后看见一个红衣番僧,呆愣了一下,看了一眼阿奴,没有说话。阿奴知道他顾忌罗桑,起身走到门外,狗娃子跟上来,低声问道:“刘爷是不是不见了?” “你有消息?”阿奴惊喜地看着他。 他上前一步:“没有。”阿奴的笑意凝结在嘴角,他急急说道:“不过我有‘歪脖子’他们的消息。” 死马当做活马医,一点线索都不能放过,虽然刘仲是跟着云丹一起失踪的,事情只怕不只是一个匪帮要猎头赏金那么简单。 卓玛的人都派出去了,古戈也带着族人出去了。阿奴点了点,自己的族人还剩下四个,沈家护卫老七和沈青娘还在。又向罗桑借了十五人,总共连族人,老七加上沈青娘二十一人,交给纳达岩带着,狗娃子带路,往拉姆山(仙女山,今康定跑马山)去了。 临走前,纳达岩不放心阿奴,将罗桑叫到一边。罗桑黑着脸回来,看见阿奴又挤出笑脸。过了好一会,一个女奴拿来一碗药汁呈给阿奴。阿奴闻闻,是安神草的味道。罗桑也闻了闻,点头道:“快点喝,阿岩说你脸色不好,要睡一会。”听说是纳达岩的药,阿奴皱皱眉,还是喝了。没多久,她就觉得眼皮涩的厉害,她有些不习惯罗桑在身边,苦着小脸,锁着眉头。罗桑一直哄着她快些睡,还叫人拿来了豹皮褥子把阿奴包的严实。很暖和,阿奴忍不住睡着了。 见女儿睡熟了,毛茸茸的皮毛中间只露出一张还没有他的手掌大的小脸,女儿长这么大,还是第一次看见她的睡颜,总共也只抱过一次,罗桑心里很难过,想起纳达岩说的话,他刚才按捺住火气又窜上来,那个混蛋居然敢掳走阿奴。他一听就知道是谁,纳达岩说那领头的额前有条伤疤,看着像三只眼,那是拉姆寺喇嘛普布手下的汉人,专门找莲花女供他修炼的。一群贱民,敢打他女儿的主意,罗桑愤怒得牙齿咬的‘咯咯’响。 阿奴醒来时,纳达岩他们回来了,歪脖子那里没有刘仲的消息,他赌咒发誓说没有再打刘仲的主意,因为上次失利,他不敢回到原来的头目那里,而是换了群人一起混。至于原来的那个土匪头子,绰号叫‘独耳’,歪脖子说不知道人是不是在独耳那里。 罗桑额头上青筋暴跳,那个独耳也是普布的人。 吩咐了纳达岩几句,他起身前往拉姆山(仙女山,今康定跑马山)的‘拉姆寺’(今南无寺)。 古戈回来了,他也没有带来任何消息。 沈青娘坐在阿奴旁边,脸色灰白。身在异乡,举目无亲,跟聋了瞎了差不多。眼下的情况比她当初带着刘仲逃命的时候还要糟糕。沈嘉木第一次觉得自己真是个废人,当初受伤带累了了十一娘和阿仲,若不是遇见阿奴,他们三人只怕坟前都长草了,如今又什么忙也帮不上。 沈青娘歇了会,站起来,准备再出去。阿奴张了张嘴,最后没有阻止,示意罗桑留下的随从跟上去,他们是吐蕃人,有他们跟着更放心些。 那个人贩子又来了,带来了对阿西的处置消息。因为有一个大喇嘛需要法器,他实现了他的功德愿望,死后小腿骨被做成了胫骨号筒(法器,骨笛,需要使用在暴力下死亡的,地位低下的人的小腿胫骨)。至于别的部位,他还没有来得及说,阿奴挥挥手赶他走了。 过一会儿,阿奴开始呕吐,下午的时候,她发起了高烧,很快陷入了昏睡。纳达岩很担心,阿奴从小失于调养,身体羸弱,他只会一些粗浅的医术,不懂养生,巫术又对此毫无作用。在家里,她常常生些小病,倒无伤大雅,这次出山,阿奴却得了好几场大病,一次比一次厉害。他给阿奴灌下药汁,一遍一遍的摸她的额头,热还是不退。 得到消息的罗桑匆匆赶回来,带来了拉姆寺的‘曼然巴格西’(藏医学僧学位,类似医学博士)。那位格西给阿奴看过后,声称阿奴是受惊过度,闻了闻纳达岩的药汁,赞许的点点头,说若是晚上退烧就没事了,关键是收惊,吩咐罗桑做个收惊仪式,就走了。 罗桑看看纳达岩,为难地说道:“你来做仪式还是我来?” 纳达岩示意还是自己来。罗桑刚才事情没有处理完,就急急忙忙的赶回来,他摸了摸女儿通红的脸蛋,又赶回拉姆寺。 阿奴迷迷糊糊的睁开眼,屋子里很黑,只有眼前一个光圈在不停的晃,她现在脑子木木的,看清光圈后面是一个很熟悉的轮廓,阿奴扯了扯嘴角,发不出声音来。 纳达岩见她醒来,息手中的香,点了油灯,拿了一杯水给她喝。 阿奴哑着嗓子:“我想回家。” “好。”纳达岩摸摸她的头,烧退了一点。 “你以后不准出来。”阿奴命令。 纳达岩心道:“还不是你拖我出来的。”阿奴没事,他放松下来,声音也带了丝慵懒:“好。” 阿奴伸出手要他抱。他连忙把阿奴的手塞进豹皮褥子,在旁边躺下来:“乖乖的。” 阿奴不管,把他也包进褥子里,搂着他的脖子:“你身上冰凉凉的,很舒服。” 纳达岩被她的发丝弄的有点痒痒,帮她理了理头发,说道:“你以后都不想出来了?” “嗯,外面可怕的很。”阿奴有点想哭。 纳达岩将阿奴调整了姿势,头靠在自己的心脏边,像小时候一样。阿奴听着他平稳的心跳声,眼泪一点一点涔出来,不一会,浸湿了他的衣服。 罗桑回来时,看见两人抱成一团睡着了,他叹口气,转身走出去,在阿奴心里,自己这个阿爸永远比不上纳达岩。 他知道阿奴受惊的原因后,皱皱眉头,本来还想让阿奴高兴一下,这下不能说了。他求见拉姆寺的赤巴(住持),控告喇嘛普布绑架他的女儿未遂。这件事很严重,因为阿奴此时的身份是洛隆宗头人的孙女。赤巴认为普布已经受戒,却滥用佛法,已入魔道,将其下入黑牢,罗桑不会让他活着出来。至于那三只眼,等找到后,他会放光他的血。(未完待续) 第十七节 劫后余生 已经入夏,白日变长,屋内虽暗,外面的天色却还没有黑下来。这栋小楼有三层,十九和沈嘉木把行李搬到三楼。卓玛把能指派的人都指派出去了,锅庄里空落落的,也没有人来收拾屋子,十九手脚麻利,他们自个收拾起来。 沈嘉木把窗户都打开,这里正对着隔壁的院子,好像不是白玛锅庄的。沈嘉木往外看了看,空荡荡,貌似没有人住,把头缩回来的时候,隐约听见‘咚’的一声,再往外看,又什么也没有。 吃晚饭的时候,他没有胃口,随口问起隔壁是否也是白玛锅庄的。 卓玛没有吃晚饭的习惯,只是坐在这陪客,听了回答道:“是,不过那是仓库,堆放一些不值钱的物件,平时没有人。” 沈嘉木心里‘咯噔’一下,抬起头急促的问道:“查过没有?” 卓玛腾地站起来,她怎么忘记了搜查一下锅庄:“达赤!达赤!叫几个人来!” 他们冲进院子,火把映照下,可以见到地上依稀有点点血迹,连忙顺着血迹一通乱搜,终于在一架旧车下找到昏迷不醒的云丹,隔着一臂远的地方,躺着同样昏迷的刘仲,两人身下一大摊血。 沈嘉木扑过去,一摸,身子冰冷,颤抖着把手伸到刘仲血糊糊的鼻子前,好像过了很久,才感觉到有一丝微弱的气息,他惊喜交加,泪流满面:“还活着!十九,阿仲还活着!” 那边卓玛抱着云丹又哭又笑。 那拉姆寺的‘格西’拉巴顿丹又被请来,他是打箭炉最好的医生。 刘仲是被一刀正中砍在面门上,一刀从后面刺入右胸膛,所幸偏开了肺叶,所以虽然血出甚多,到现在还能剩口气。只是脸上一刀划过前额,鼻梁,直到右脸颊,深可见骨,却是破了相。云丹是当胸一刀,加上旧病复发,情况不比刘仲好多少。 阿奴被人叫醒,扶着纳达岩赶来。见两人满身是血,气若游丝。 拉巴顿丹打开一卷布包,长长的布卷上满满的插着各种器械,阿奴依稀可以认出是剪刀,钳子,镊子,长针。。。居然还有不同型号的钩子,映着火光闪闪发亮。这是要做外科手术?阿奴还没有开口,拉巴顿丹的随从开始清场,阿奴他们只得退到门外。 见她不愿意离开,罗桑叫人拿来豹皮褥子把阿奴包好,父女两相偎坐在长廊尽头等候。纳达岩早听说吐蕃医术高超,有心学习,可惜人家不让看,他坐不住,来来回回的转圈。 沈青娘赶回来,想进屋子,被拉巴顿丹的随从挡在外面。她急得问阿奴,阿奴说道:“受伤了,伤重的很,吐蕃郎中在救治,不能打扰。”吐蕃郎中?吐蕃也有郎中?她怎么从来没有听说过,沈青娘很意外,他们能治病?还是巫师做法?她想进去看看,却被沈嘉木拉住,阿奴说过吐蕃的这个喇嘛郎中医术很高。两人只有呆呆站在走廊上,怎么也不肯走。 这时,出去寻找的人陆续都回来了,乌泱泱站了一地的人,罗桑叫来管家,安排众人吃饭休息。 阿错看见妹子神情萎顿,一摸额头,凉凉的。阿奴摆摆手:“我吃过药了,没事。阿哥,去吃点东西休息,大家都累坏了,谁知道还会发生什么事情。”阿错无法,他跟罗桑向来不和,也不想留下,带着阿蕾和族人回房去了,只有古戈留下来。 罗桑胖乎乎的,阿奴靠着很暖和又舒服,不一会,她又睡着了。 直到半夜,拉巴顿丹一脸疲惫的走出来,对卓玛说道:“云丹的体内有东西。我以前给他看过病,没有想到是他的身体有东西,所以一直找不到病因。” 卓玛瞪大了眼睛。拉巴顿丹叫随从拿来一个盘子,上面赧然是两根生锈的针,卓玛倒吸一口凉气:“怎么回事?云丹身上的?”佛爷啊,云丹发病时才两岁,她捂着嘴哭泣:“我可怜的孩子,我可怜的孩子。。。” 拉巴顿丹又说:“可能还有,我找不到。” 卓玛惊的没了声音。 还有,天哪,惊醒的阿奴见到满是铁锈的针,问道:“磁石可不可以找出针在那里?” 拉巴顿丹眼睛一亮:“试试。” 沈青娘上前一步,他们说话她听不懂。 阿奴忙问:“另外一个怎样了?” 拉巴顿丹说道:“血出太多,伤口缝好了,要看他自己了。” 阿奴转告沈青娘,沈青娘陡然觉得天旋地转,一下子倒下来,还好被沈嘉木扶住。 拉巴顿丹找来磁石,重新给云丹检查。云丹久病,瘦的皮下面几乎就是骨头,比有肉的人好检查。天亮的时候,拉巴顿丹又找出了两根的位置,他小心翼翼的划开皮肤,分别从腰部和肩部取出两根锈针,挤出脓血。他年纪大了,做完这些,已经累的站立不稳。 卓玛感激涕零,拉巴顿丹摆摆手:“只怕还有,当时我记得他说过疼痛的地方不止四处,只是再也找不出来。以后若是还有疼痛,记住位置,还要再开刀的。” 卓玛忙忙的叫人把他扶去休息。 云丹的伤更轻些,第二天下午就醒了,还认出了卓玛,尽管又昏过去,还是喜得卓玛对着佛龛千恩万谢。随后云丹开始发烧,刘仲也开始发起低烧,拉巴顿丹没有回寺院,一直呆在这里,徒弟是个新手,他只好自己忙前忙后,有些力不从心。纳达岩一直在他跟前晃悠,他想起那天纳达岩开的草药,见他虽然年纪大些,却有心向学,又有基础,就顺手教导,有些杂事就叫他去做,纳达岩很高兴。 两人伤重,不敢搬动,就这样躺在一个屋里。 直躺了四天,两人齐齐退了烧。第五天早上,沈青娘在用沾湿的布条给刘仲喂水,他的嘴唇翕动了一下,沈青娘惊喜莫名,抓紧他的手,只觉得手又抽动了一下,虽然没醒,沈青娘已经喜得涕泪交加:“六郎,六郎,阿仲动了,阿仲动了。”旁边打瞌睡的沈嘉木连忙爬过来,见刘仲眼皮动了动,好半天,睁开一条缝,又合上,再无动静,一摸,呼吸均匀了很多。也欢喜得不知说什么好。两人对拉巴顿丹感恩戴德,对他的医术再无疑议。 云丹早醒了,只是每天清醒的时间不长。此时被他们吵醒,他汉话不好,看两人惊喜的表情,想来刘仲好了,他也很高兴。据他断断续续的说,那天火起,他因为住在旁边的小楼上,下楼去看,经过那仓库时,闪出一个人对着他就是一刀,他倒在地上,那人还想再补一刀,旁边有人喊了一声,刘仲冲出来,此时云丹身上旧痛新伤,已经是痛两眼发黑,喊不出声音,只听到刀砍入人体的钝响,刘仲也没有声息了,随后就是自己被拖着走,一只手还摸了摸他的鼻息,情急之下,他居然用力屏住了呼吸。被他们扔下后,他晕了过去,以后就再也不知道了。 下午的时候,刘仲终于醒来,沈青娘半步也不肯离开,见他睁眼,忙抓着他的手低声唤道:“阿仲,阿仲。” 刘仲迷糊应答:“青姨。”沈青娘听不清,将头凑过去,听得他含含糊糊说:“水,不要酥油茶。” 沈青娘含泪笑应道:“好。” 过了两天,刘仲能流利说话,大家才知道,刘仲吃不惯酥油茶和糍粑,没吃几口,半夜里饿醒,包袱里的吃食在沈青娘那里,有个阿蕾在,他不好意思去找沈青娘,只好满锅庄找厨房,忽然见到自己住的小楼起火,往回赶的时候碰见有人要杀云丹,一急之下,他喊了一声,冲过去,没想到后面还有一个,一下就被戳了个透心凉,前面那个要杀云丹的回头劈面就是一刀,后来他也不知道了。想来那时候人人忙着救火,嘈杂一片,没有人听见这里的动静。 沈青娘听完,气他鲁莽,还想象以前一样戳他额头,见他脸上被缝出了一条大蜈蚣,又缩回手,哭道:“以后不可以这么鲁莽了。” 刘仲被她哭的差点又晕过去。 见到阿奴进来,忙笑嘻嘻的说道:“阿奴,给我带什么好东西了?” 阿奴很愧疚,要不是自己把他们骗到这里来,刘仲也不会差点死了,现在倒是好了,却破了相,跟狗娃子那眼角一点不同,刘仲是结结实实的破相了,那么深的伤口,就是搁在现代,也不见得能够不留痕迹。 所以刘仲清醒这几日,她想着法子满街找一些新奇东西哄他,连带云丹也沾光。云丹很感激刘仲,要不是他,自己早没命了。只是刘仲不会吐蕃语,云丹汉语很糟糕,只有阿奴当翻译,连带云丹对阿奴也和颜悦色起来。阿奴看他重伤,加上那天看见那四根锈铁针,对他有些同情,能忍则忍,不去刺激他。只是两人素来不对盘,讲着讲着就针锋相对,相互刻薄,倒把刘仲撇在一边,最后常常是鼻孔朝天,各不搭理。 昨天两人又吵架,阿奴手上的盘子里只有一个碗,她不理云丹,把手里的碗往刘仲面前一伸:“香不香?” 一股香气让刘仲垂涎三尺,沈青娘搅了搅,捞出一勺:“八宝粥?小米,红枣,咦,这是什么?红蒜头?” 刘仲也看了看:“葡萄干?” 阿奴笑得前仰后合:“是‘青梅日布”,吐蕃特产,就是长生不老果的意思,这叫神仙粥,很滋补的。是一种草的根上生的,这里山坡和水边草地上,到处都有这种草。” 卓玛随后进来,与沈青娘相视一笑,她也端了一碗粥来。虽有侍女,她还是尽量挤出时间来亲自动手照顾云丹,反正现在汉蕃开战,她也清闲下来。 沈青娘和卓玛这些日子照顾两个伤重的孩子,倒是生出了几分投契。 阿奴看见刘仲爱吃,很高兴,唧唧喳喳的说罗桑到处替他们搜罗好玩的东西。刘仲第一次看见罗桑,本来胖子看胖子,有几分亲切,听说这个胖乎乎的喇嘛是阿奴的父亲,惊得嘴里的药都喷出来,洒了阿奴一身,阿奴气得趁沈青娘不注意冲着他挥拳头。现在他还很不适应,阿奴身上处处有惊奇啊。 听十七说这两父女的关系很奇怪,一开始的时候,阿奴还拿棍子指着罗桑来着,好像仇人似的。这些天,纳达岩跟着拉巴顿丹去了拉姆寺,罗桑见眼中钉不见了,大喜过望,加意巴结宝贝女儿,颇有成效,至少阿奴‘阿爸’叫的很顺口了。 注解 吐蕃医术:西藏历史博物馆里,陈列着100多件精致的外科手术器械。这些制作于400多年前的器械曾经治愈藏族活佛的白内障,也曾为许多藏族人民缝合刀伤,连接断骨。藏医早在公元八世纪吐蕃时期就可以进行复杂的外科手术,包括脑部开颅,比西医要早1000多年。 藏医的历史可以追溯到3800多年前,当时西藏的阿里地区有一位名叫常松切布赤西的藏医,擅长治疗骨伤和撞伤。 高僧在参与天葬的过程中了解到人体构造的秘密,早期藏医外科手术的发展,主要依靠僧侣的推动,而许多著名的医学家,本身就是高僧。公元七世纪,松赞干布统一青藏高原,建立吐蕃王朝,政治与经济的繁荣推动了藏医的发展,而随着吐蕃王朝的灭亡,西藏出现了割据的局面,外科手术也走向了衰落,许多外科手术的手法在这一时期失传。 但是古代中原地区对此并不了解,以为吐蕃巫术盛行,生病只是请巫师做法而已。(未完待续) 第十八节 史诗骗局 被阿奴一口一个‘阿爸’同样雷到的是云丹。不同于刘仲他们的外焦里嫩,他是从里到外,从身到心都焦透了。 罗桑在‘察木多’(今昌都)一带很有声望,他是宁玛派(红教)掌教的亲传弟子,佛学造诣深厚,特别是曾经到过‘莲花圣地’的事迹被传的沸沸扬扬,吟游诗人还专门为此编了一首歌谣。每逢节庆,他们部落里请来的吟游诗人都会传唱《罗桑嘉措》,歌颂那罗桑嘉措带着随从如何历尽千辛万苦,斩妖除魔,最后只剩他孤身一人,到达那莲花圣地,遇见莲花圣女丁青桑玛(美丽的仙子)的故事,罗桑在圣境里乐不思蜀,忽有一日动了思乡之情,不想圣女变了脸,将他打回凡尘,后来他再也找不到通往圣地的路。 吟游诗人嘴里的英雄美女,让云丹很向往了一番。 他记得最清楚的一段,是罗桑遇到了他的莲花圣女丁青桑玛: “容光似湖上的莲花,莲花上闪耀着日光; 黑白分明的眼睛好像蜜蜂,蜜蜂在湖上飞舞; 身体丰腴似夏天的竹子,竹子被风吹动; 柔软的肌肤如润滑的酥油,润滑的体肤用汉地的绸缎包裹; 头发似梳过的丝绫,丝绫涂上了玻璃溶液。” 那是怎样的美女?每每听流浪艺人说唱的时候,他都会遐想。 《罗桑嘉措》贯穿了他的童年,不同于《格萨尔王》,那太遥远,罗桑是个活生生的,跟他们生活在一起的人,一个英俊健壮,身手不凡的英雄。人们传说他为了那美丽的丁青桑玛黯然神伤,发誓终身不娶,忧郁的英雄让无数美女前仆后继。在云丹小小的心灵里,罗桑就是偶像。 后来再见到,罗桑已经开始发胖,没有关系,吐蕃人喜欢健壮的人,在唐朝,胖乎乎的杨玉环可以是美女,在吐蕃,胖乎乎的罗桑嘉措也可以是英雄。 可是,一个英雄不会走路蹑手蹑脚,像老鼠过街似的没有声音,就为了不吓着那个胆小的死丫头;一个英雄不会刻意压低了声音,像蚊子似的哼哼,就怕声音大了,一口气会把那个比蒲公英还轻的死丫头吹走;一个英雄不会听到那个死丫头叫一声‘阿爸’,就喜的浑身肥肉如那曲河的波浪翻滚? 他开始怀疑起阿奴母亲的身份。多吉舅舅说过,他们来自‘白玛岗’,就是莲花山。 难道阿奴就是那个丁青桑玛的女儿?仙子女儿的嘴会像蜜蜂尾巴上的刺一样毒?天大的笑话。 他转头看见阿奴朝他做了个手势,模仿一只鸡的手势,阿奴在骂他‘吐蕃公鸡’。死丫头,自己像个瘦皮猴,还每天给他取绰号。仙子的女儿,哼!他鼻子里哼了一声,一粒米呛到了喉咙,他剧烈的咳嗽起来。吓得喂饭的卓玛以为自己喂太快了。等他咳停了,赶紧揭开他的衣服,看见胸前棉布条没有渗血,念了声佛,放下心来。 他看见阿奴伸长脖子,见他没事,脸上似乎放松了些。 随后几天,他想方设法打听阿奴的来历,特别是她的母亲,可惜收效甚微。 卓玛不知道,只知道是罗桑的女儿,母亲不详,罗桑曾千叮万嘱要照顾她。 古戈反问:“你问这些做什么?” 别人他不敢问。 舅舅肯定知道,云丹想起多吉,眼泪唰的留下来,他偏着头,眼泪渗进枕头里,阿妈阿爸也不知道怎样了。 “嘿。”一只棉布做的指偶花公鸡在他眼前晃了晃,阿奴伸头见他眼窝里有泪,有点讪讪的:“很难受吗?” 昨天听说云丹鸦片瘾发作,刘仲第一次看见鸦片瘾发作的样子,他偷偷跟阿奴说:“脸都变形了,真可怜。” 阿奴很不厚道的想,云丹的脸瘦成那样,就是不变形也不好看啊。 她央着沈青娘和阿蕾连夜做了三个布指偶,一只粉红猪,一只花公鸡,一只小翠鸟,阿蕾的配色很大胆,花公鸡就是她做的,很可爱。 粉红猪给了刘仲,他看见那只猪鼻子上有条蜈蚣疤,正不高兴的哼哼。虽然他嘴上说不介意破相,可是被别人指出来,却很不是滋味。阿奴点点猪头:“看见没有,你就是这样,面对现实吧,反正你原来也不好看啊。”刘仲气闷。 云丹抓过那只公鸡,学着套在自己手指上,弯了弯手指,红艳艳的鸡冠抖一抖,很有趣。 阿奴见他喜欢,也高兴起来,弯着自己的指头:“你看,我是一只翠鸟,漂亮吧。” 两只鸟头并头靠在一起,亲密无间的样子,云丹脸一红,缩回公鸡,问道:“你阿妈是丁青桑玛?” “丁青桑玛是谁?”阿奴反问,心里嘀咕:“难道是罗桑的老情妇?花和尚,也不怕得脏病。” 见阿奴不知道,云丹笑起来,的确,仙子的女儿怎么会是阿奴,虽然她也很漂亮。 罗桑大步走进来,地板随着他的走动颤抖,阿奴笑道:“阿爸,轻些,地板会哭的。” 罗桑的脸色不好看,听见阿奴揶揄,扯开嘴角朝女儿笑笑,问道:“卓玛呢?” “刚刚下去一会,怎么了?” 见屋里三个孩子一脸奇怪的看自己,他抹一抹脸,挤出笑容:“没事,找她要样东西。”转身走了。 阿奴想:“肯定出什么事了。” 也跟了下去,示意门口的索朗旺堆和十七看好屋里两个。 她才走到楼梯口,就听见卓玛惊呼:“什么?不见了?” “是听从香堆方向来的流浪艺人说的。他们一个月前,在拉格头人的庄子上跳‘果卓’(即锅庄,圆圈舞)的时候,听奴隶说的,拉格和顿珠不见有好多天了。算算时间,我们报信的人应该才刚刚到香堆。” 顿珠是云丹母亲,阿奴滑了一下,撑住栏杆,朝发现她的罗桑笑笑。罗桑骂道:“走路小心些。”将女儿抱下来。 阿奴问道:“现在怎么办?” 罗桑拍拍她:“不要操心这个,先别告诉云丹。还有,这些天,通知大家不准出去,你尽量跟他们两个在一起。” “哦。”见罗桑赶她走,阿奴嘟着嘴上楼去了。 才走到门外,听见云丹惊讶的叫一声:“什么,她真是丁青桑玛的女儿!?” “丁青桑玛是谁?”阿奴直觉他说的是自己。 “哼,你自己阿妈的名字都不知道?”云丹很不高兴。 “我阿妈叫美蒂,不叫什么丁青桑玛。”阿奴也生气了。 索朗旺堆左看右看:“是罗桑老爷说的。” “他说的话能信吗?”阿奴反驳。 索朗旺堆连忙闭上嘴。 云丹问道:“美蒂是什么意思?” 阿奴刚想说‘仙女’,猛的醒悟过来‘丁青桑玛’也是仙女,就闭口不说话。 云丹也明白过来,两个人是语言不同的问题,对于这个仙子的女儿,他又看不顺眼了:“你阿妈很漂亮?” “问这个干什么?”阿奴反问,随后承认:“是我见过最漂亮的。” “那你阿妈是什么样的人?”云丹小心翼翼的问。 “呃?一个泼妇吧。”见云丹变脸,以为自己说母亲坏话让云丹不满,想想自己跟她不亲是一回事,在外人面前说她坏话似乎不大好,改口道:“嗯,只是很严厉。” “那你阿爸呢?”云丹追问。 “你不是见过了?一个胖胖的,嗯,老好人。”这次阿奴谨慎的选了个词。 云丹不说话了。 等阿奴出去后,云丹愤恨的两眼发黑,几乎想咬手帕,英雄是个脑满肠肥的胖子,仙女是只母暴龙,他们的女儿是个牙尖嘴利的瘦皮猴,人人传唱的史诗是个骗局,他的玻璃心惨叫一声,碎了一地。 刘仲和索朗旺堆见云丹脸色变幻莫测,忽然抓起那只花公鸡扔出去,他重伤后哪有什么力气,还牵动了自己的伤口,痛的直哼哼。指偶很轻,打个转又飘回来。 刘仲见他不要那只公鸡,他早看自己的粉红猪不顺眼了,伸手示意索朗旺堆拿给他。索朗旺堆刚刚碰到那只公鸡,云丹迅速的把公鸡抓回自己的手里,转头不理他们。剩下两人莫名其妙的对看一眼。 外面的气氛紧张起来,古戈说向巴的马帮和那群察雅武士过去几天了。汉蕃开战了,似乎吐蕃没有讨到好处。有消息说噶玛丹萨寺的赤巴,噶举派(白教)掌教都松钦巴四处奔走,想调解汉蕃的关系,却徒劳无功。 罗桑的脸色一天比一天难看,最后,他请来拉巴顿丹给云丹和刘仲检查身体,拉巴顿丹说伤口愈合的还可以,特别是刘仲,那时他都以为刘仲会醒不过来了,看来刘仲体质很好。虽然云丹胸前的伤口没有刘仲严重,但是他身体虚弱,那些针对他造成了很大的伤害,还有针没有取出来,另外他的鸦片瘾也很伤身,最好能留在拉姆寺静养。如果一定要长途跋涉,只有做两个担架,一路抬着走,不能颠簸,骑马是绝对不行的。 开好了两个重伤员路上要用的药,他对纳达岩说:“我说的你考虑考虑。” 纳达岩点头。 阿奴挑眉,纳达岩连忙解释说:“他说想收我做弟子,前提是我必须在拉姆寺修行。” 他在阿奴暴走之前制住她:“听我说完,像你阿爸那样。” 阿奴安静下来,就是说是俗家弟子,纳达岩他是个天才,埋没在大山里真可惜了,他又一直想学医术,以他一根筋的脾气,不让去,天天惦记着也很麻烦。也好,反正有个喇嘛阿爸,再来个喇嘛丈夫,虱子多了不痒。 旁边阿错以为纳达岩要留下,可他是族里的大巫师,阿错急忙插嘴:“我阿爸哪里怎么交代?” 阿错的阿爸是大长老,见阿奴有答应的意思,纳达岩心情很好:“我还要一路照看他们。”他指指刘仲和云丹。“等回去后给大长老禀报后,我明年再来。” 临行前一天,罗桑和卓玛有事要跟云丹商量,把闲杂人等都请出去,阿奴也被罗桑赶走,只有刘仲走不了,反正他也听不懂吐蕃语。 阿奴气得在走廊上转来转去。 过了好半天,罗桑才出来,阿奴不理他,一头窜进去找刘仲,罗桑摇摇头。 刘仲一直在学吐蕃语,简单的对话可以勉强听懂。阿奴临走时打的手势他明白,就是要他竖起耳朵听听罗桑讲什么。 可以他的听力实在不怎样,只有用力记得了几个单词,结结巴巴的连起来:“你的阿爸阿妈。。。走路。。。我家。。。哥哥。。。结婚。。。我。。。漂亮。。。还有云丹他说,他说,”刘仲飞快瞄了阿奴一眼,壮着胆子说完:“他说他要阿奴。” 云丹‘哼’了一声,什么也没听懂,就听到了这句。 阿奴已经暴跳如雷,卓玛叹气,刘仲改行做抓耙子了(奸细)做的很不专业啊。 赶进来的罗桑连忙安抚阿奴:“不是那个意思。” 见女儿看着他跟看个仇人似的,罗桑叹气,还不如刚才留阿奴下来听呢。 罗桑解释:“云丹的阿爸阿妈失踪了快有两个月了,看来凶多吉少,拉格的领地现在由他大哥扎西打理。情况对云丹很不利,他不能回去。卓玛这里人手不够,只能护他一时。我的意思是让他去洛隆宗,你的大伯那里借兵,先打探拉格的下落,别的再说。只是这样结盟要显得有诚意的话,最好是联姻。” 阿奴的眼睛眯了起来。 罗桑怕女儿发火,连忙说道:“你大伯有个三女儿,叫白姆,很漂亮,跟云丹年岁相当。我建议云丹向她提亲。” 云丹接过去:“我说,有没有阿奴漂亮,你阿爸说没有。哼,都比不上你,我不如娶你好了。就这么回事。” 阿奴很不屑的说:“就你那样,还想娶我,你做梦吧。我告诉你,”阿奴居高临下,垂着眼皮斜一眼云丹,小鼻孔哼哼,气势凌人:“你要找个比我漂亮的,那可真是麻烦,只怕你要打光棍了。”说完转身走人。 罗桑憋笑憋的脸皮直抽,卓玛看着这两父女,哭笑不得,又担心云丹:“你真要找个比阿奴玛漂亮的?阿奴玛说的对,那还真难。” 云丹躺着,阿奴站着,气势上就弱了几分,被阿奴的话气得一佛出世,二佛升天,他咬牙切齿,开始耍赖:“就要阿奴,不是她,我也不娶了。” 罗桑站起来,他高胖的象座大山,阴影遮住了所有的光,云丹仰望着他的眼睛,觉得自己像是被老鹰抓住的兔子,心脏冷得缩成了一团。罗桑沉声道:“我罗桑嘉措的掌上明珠,只有飞过珠穆朗玛的雄鹰之王才能配的上,你若是个男子汉,就凭自己的本事来求吧。” 等他一走,卓玛埋怨云丹:“罗桑啦肯帮你,是你的运气,你还这样发孩子脾气。” 云丹笑笑,握紧手里的花公鸡,一脸坚决:“他说的对,只有自己有本事,别人才会帮你。卓玛姨妈,我不再是孩子了。”(未完待续) 第十九节 有朋远来 第二天,准备上路。云丹与刘仲躺在担架上,罗桑雇了个牦牛驼队驼运财物,一行人马缓缓的往折多山而去。 罗桑早些日子告诉阿奴,要阿奴换上吐蕃贵族的服装,说这样出门行走才安全,若是上次阿奴穿吐蕃贵族的服装,那些贱民也不敢拦劫她。四个侍女给她梳那一百零八根小辫子就梳了好久,她还是少女,顶心上是一根主辫,额上顶着一颗红珊瑚的‘梅朵’。结婚的妇女,如卓玛就是两根主辫。要不是阿奴嫌重,死活不肯多带首饰,罗桑只怕要把所有的珠宝往她身上堆。饶是这样,辫子上还是缀着一排的金,银,珊瑚,蜜蜡,珍珠,绿松石。侍女发现她没有穿耳洞,大惊小怪地叫起来,招来了卓玛,吐蕃贵族以没有穿耳洞为耻,这哪成,卓玛不顾阿奴的尖叫,叫两个侍女压住阿奴,硬给她穿了耳洞,戴上金耳环。连罗桑也不敢多说话,痛的阿奴抱着纳达岩大哭。纳达岩哭笑不得,阿奴怕痛,从小就不肯穿耳洞,没想到卓玛手狠,一下子搞定。 豹皮镶边亚金色印花锦缎长袍,银腰带,宽大的袍服让阿奴觉得怪怪的,纳达岩把她抱上马后才感觉好些。罗桑和卓玛原来还嫌弃袍服不够鲜艳,那是阿奴挑的,阿奴不肯要那些绯紫青绿十分浓丽的颜色,不过看这颜色阿奴穿起来十分雅致,也只得罢了。 罗桑看着女儿的吐蕃姑娘装扮,得意洋洋,走在云丹的担架面前吹嘘:“我的阿奴真漂亮,珠宝跟她比都黯淡无光。” 云丹眼角抽搐,他现在知道丁青桑玛的美貌名声从何而来,合着是罗桑的嘴皮子上下碰撞出来的。 卓玛殿后,她恋恋不舍的关上锅庄的大门,她也不能留在这里,要带着人马和云丹前往洛隆宗去找她丈夫,罗桑的二哥。 狭小的街道,凹凸不平的石子路,折多河穿城而过,她在这里长大,每一块石头的形状她都知道,她深深呼吸一口飘荡在空气中的酥油茶和牛奶的香味,转身离开。 在山脚下的时候,狗娃子一个人等在那里,他朝着刘仲的担架跪下磕了个头,要跟着走。刘仲很为难。 沈青娘问他为什么不回去。狗娃子说,背行的叔叔们都走了,说打探到家里的消息,背行的大背师李全反了,汉律谋反罪最重,株连九族,背行的人都是沾亲带故,大家都在九族之列,叔叔们说他们回去跟着造反是个死,不跟着造反也是死,反正没有活路,他们准备回去投奔李全,就是死,也要死在故乡。只有他因为年纪小被强行留下,托给锅庄主。现在汉蕃开战,锅庄没有生意,那个跟背行有联系的锅庄主要回乡了,他不愿意跟去,就想跟着刘仲。 沈青娘想想答应了。见他衣衫单薄破旧,拿来刘仲的夹袄棉裤叫他换上。 其实狗娃子还有话没说,他堂叔临走时说实在没法就去投靠刘仲,他说那小刘爷看着不是平常人的,人很仗义,跟着他必定有出息,他还没有见过那个背夫在大岗山掉下去还能全手全脚的活着,也没听说过谁受了那么重的伤还能活下来,那个小刘爷是个有福气的。 折多山虽不十分险峻,但是上山的路曲折拐弯,时登时降,十分难行。翻过折多雪山后就是真正的吐蕃高原,古称‘牦牛道’,这里海拔有四千多米。临上山前,每人都喝了几碗浓浓的酥油茶,但是汉人吃不惯这个,只有十七勉强喝了。没走一半的路,高原反应已经让队里的几个汉人头晕眼花,胸闷欲呕,脚都抬不起来,阿蕾也开始头痛,古戈连忙拿出一瓶药酒(红景天),给他们灌了几口,才缓过气来。 天气十分不好,气温陡降,冻的人打哆嗦,雪风夹杂着沙砾,刮得人眼睛都睁不开,只能徒步前进。最后在山中的一个背风的洼地扎营。先给牦牛卸下货物,将牦牛们赶围成一圈,留一个出口,帐篷就扎在圈里。 阿奴这些天,逼着刘仲等人适应酥油茶,以对抗高原反应。无奈沈青娘等人是南方人,饮食习惯差距过大,觉得酥油茶腥臭刺鼻,闻之欲呕,实在吃不下。阿奴心急道:“在这高原上,就要学会喝酥油茶,不然高原反应有大家受的。”今天众人体会了一把高原反应的厉害,等阿奴指挥侍女拿来酥油茶,大伙儿都捏着鼻子硬灌下去,方躺倒在帐篷里,再也动弹不得。 只有沈嘉木,因为小解,走过奴隶呆的火堆旁,见到他们正在打酥油茶,他好奇凑过去看,只见那黑乎乎的棍子在长竹筒里一上一下的搅拌,酥油茶汤上还飘着几根牛毛,一股膻臭味扑面而来。又见一个男奴隶在揉糍粑,黑黑的指甲揉在灰白色的糍粑上,分外醒目。他一阵反胃,急行几步,弓身大吐。 阿奴忙完,回帐篷时,见沈家的帐篷还亮着光,一看是沈嘉木还在写笔记。一路行来,沈嘉木虽有几分书生呆气,但此人性格坚韧,跋山涉水从未听见他叫苦,且做事持之以恒,笔记从没见他落下过,阿奴满敬重他。据刘仲说他是真有学问,吐蕃语虽然不很懂,吐蕃字居然懂一些,据说他还研究过北方几个民族的文字和语言。阿奴想,这个人真正是具备了徐霞客的本事。他的课上的也生动,自从有沈谦作为参照物后,刘仲上课认真多了。 沈嘉木见她进来,虚弱的笑了一下,他还没从那阵呕吐中没有缓过劲来。 阿奴见他脸色不好,问明白后不觉好笑:“先生看到哪去了,那是奴隶们自己吃的,平常他们还未必吃的上这些。只是如今要走远路。才吃的好点。我们的饭食,卓玛婶婶的管家看着呢,材料都是干净上好的。他们哪敢呈这些脏的上来。” 沈嘉木稍稍释然,转而又想起那些奴隶,不觉长叹。 阿奴又道:“其实我阿爸和卓玛婶婶对自己的奴隶都还好,至少每天可以吃饱。他们经商的,奴隶们不用下田,只在宅子里做活,吃饭穿衣都不会苛待。乡村的奴隶们在田里终日劳作,十分辛苦,有的头人每天只给一顿汤食。” 两人沉默良久,阿奴勉强笑道:“先生写的笔记我看看可以吗?”沈嘉木颔首,拿给阿奴。 阿奴念道:“由打折多往西,古称‘牦牛道’。阿奴之父罗桑嘉措雇来牦牛驼帮,盖因高原之上,惟牦牛畅行无忌,蕃人以此为陆舟也。。。由炉出发之日,雪风眯眼,寒风刺骨,沙砾遍地,人与牛马混杂而行。。。高原之上,人行甚苦,气喘如风箱,头疼欲裂,胸闷欲呕,腿无力不能行矣。。。蕃人以酥油茶为日常饮料,每日必饮十余盏。余初闻此茶,觉腥臭难闻,勉呷一口,气逆而不能下。。。” 看到这里,她莞尔一笑:“先生还是多喝喝酥油茶,要习惯才好。” 第二日,天气转好,可以看见白皑皑的雪山顶,刘仲终于见到雪山白头,一路上兴致勃勃。众人爬到山顶,往西一望,重重千山,渺无人迹,风寒如刀,吹得人瑟缩成一团。 下了折多山,风景殊异。吐蕃高原上没有四季,只有夏半年和冬半年,此时正是夏半年。蓝天白云,风清日暖,细草茵茵,野花遍地,两面奇峰高耸,白云积雪,共为一色。 山坡上星星点点散布着赭红色的碉楼,碉楼一般是三层楼,是由块石和片石搭成的,又细又长,方方的窗户上小下大。碉楼底层是养牛的,二层住人,三层当仓库,房顶可以晒东西,也是瞭望台,望牛羊,望孩子,当然也可以望见敌人。 此后一路上荒无人烟,都是在野外扎营。 阿蕾不习惯骑马,没多久,腿上就磨破了皮,只好侧着与阿错共骑一匹马,两人耳鬓厮磨,感情渐好,常被阿奴取笑。不想阿蕾是苗女,自古苗女直率多情,敢爱敢恨,相熟之后,也是个脸皮厚的,阿奴揶揄几次,不见效果,摸摸鼻子,找刘仲晦气去了。 一日在一块草甸子上扎营。 阿错和阿蕾偷溜出来,躺在满是野花的草甸子上,窃窃私语。野草上一股热烘烘的太阳味道,夹杂着野花浓郁的香气。已近黄昏,红彤彤的火烧云在天空急速的变幻图案,随后一溜烟地消失了,星星慢慢的一颗一颗的亮起来,时隐时现。最后的阳光照射在远处的贡嘎雪山上,整个山尖变的金光闪闪,随着那金光的消失,远处的各个顶峰像是莲花般依次盛开,又很快凋谢。一颗璀璨的星星从雪山后升起。高原的天空一尘不染,衬得星星们格外明亮。 阿错和阿蕾看的入迷,阿错刚要开口,身后忽然传来阿奴低低的声音:“阿哥口笨,肯定只会说,星星真好看。”阿错想闭口,已经来不及了,几乎是跟着阿奴的声音:“星星真好看。”因为刹车不及,后面的音有些变调。 阿奴在后面笑得直不起腰,又传来几声闷笑。阿错恼羞成怒,往后一看,看见阿奴倒在草丛里笑,旁边刘仲和云丹也笑眯眯的躺在一起。 见他看来,刘仲赶紧说:“我们早就在这里啦。” 这里是个小山坡,草长花多,他们往里一躺,阿错后来躺在下面就没有看见。 忽然远处的草丛动了一下,阿错眼一跳,阿奴止了笑,兄妹俩互看一眼,周围陡然鸦雀无声。阿奴心里叫苦:“这里离营地有些远,那两个受重伤的,刚才还是四个人扶过来的,这个不管是人是兽都很麻烦。队里有这两个定时炸弹在,真不该安全几天,就放松警惕。” 天暗下来,远处的景物开始模糊。阿奴的手被碰了一下,她低头一看,是云丹,他把自己的短刀解下来递给她。阿奴接了,不很趁手,不过总比没有好。 阿错使个眼色,两人弯下腰,分头从两旁包过去。这边刘仲和云丹继续谈笑。阿蕾有些不安想跟过去,但是这里两个伤员,她不能不管,只好干等。 还没有靠近,阿奴听到‘索索’两声,一看,又没有动静,阿错也听见了,两人面面相觑。过了一会,还是没有动静,阿奴悄悄的撩开草丛,悄无声息的慢慢爬近。她闻到一股血腥味,皱皱鼻子,真是血腥味。她急忙直起身来,阿错也站起来,两人都没事,阿错嘘口气,干脆拿着刀,快步上前,拨开草丛,星光下,一具吐蕃武士的尸体躺在那里,喉头一刀,正汩汩冒血,血泛着蓝光,诡异莫名,那人身上披着草皮,显然是探子。阿奴疑惑,低声用吐蕃语唤道:“哪位朋友帮忙?请出来一见。”没有动静,她又用汉语,阿依语讲了一遍,还是没有,阿错也到处张望,什么也没有。 两兄妹正纳闷,阿错忽然叽里咕噜说了一句,十步远的草丛外忽然动了一下。阿错大喜,大声又说一遍,远处的阿蕾也听见了,飞奔下来,草丛剧烈的抖动起来,一个黑乎乎的矮小人影站起来。 阿蕾大叫:“阿宝,阿宝。” 那个黑影也叫起来,两人抱着一处,又哭又笑。 阿宝,不是阿蕾的侍女么?有这身手,难怪阿蕾敢只带她出门。阿奴看着那蓝色的血,打了个寒噤。 等两人叽叽咕咕说完,阿蕾过来解说,才知道,阿宝明是侍女,实是阿蕾的贴身护卫。那日她们到处询问阿蕾弟弟的下落,被人骗到雅安的巷子里,被网兜兜住,打了闷棍,捆绑起来。那些人贩子动作迅速熟练,阿宝毫无用力之处,身上的武器被搜的精光。后来两人分开转卖,阿宝被卖到岩州,她在鞋底还藏有一把毒刀,路上就杀了买她的人逃出来,一路打探阿蕾的消息,在大渡河逼着一个船夫开船渡了河,一路翻过雅加埂雪山,走木雅草原到打箭炉,结果阿蕾又走了,她杀了那个卖阿蕾的奴隶贩子,又一人翻过打折多,一路跟下来,今天才赶上。打听的阿蕾被卖为女奴,她不敢现身,阿错也换了吐蕃衣服,戴着帽子,她不大认得出,好容易见两人出来营地,她想先见见阿蕾再做打算,半道上看见那个吐蕃人鬼鬼祟祟,后来见阿奴他们绕过来,那个吐蕃人想射箭,她就发飞刀先下手了。 阿宝因为一路风餐露宿,日夜兼程靠着双脚追赶,衣服已经破烂不堪,手上脚上都是脓疮,骨瘦如柴,只有一双眼睛亮如星辰。回到帐篷里,火光下,见到跟自己一起长大的侍女如此狼狈,阿蕾伤心又愧疚,哭得背过气去。 阿奴听得目瞪口呆,两眼直冒星星。那些路有多难走,阿奴最清楚,有时候都是叔伯哥哥们背着她过来的。阿宝一个女孩子什么也没有,就这样闯过来了,这根本就是特种兵,海军陆战队员啊。阿奴立马喜欢上这个矮小的,有这星星一样明亮眼睛的姑娘。她下定决心,不管用什么手段,就是坑蒙拐骗,也要把她从阿蕾那里弄来。(未完待续) 第二十节 天降神雹(改完) 发现了探子,营地一下子骚动起来。众人将正在吃草的牦牛赶着围成一个小营地,开始戒备。 罗桑带着一队人前去查看,叫人背着云丹去辨认死者身份。火把被高原的风吹得呼啦啦作响,死者的脸泛着一层黑气,火光晃动中显得阴森可怖,云丹忍着恶心,仔细看了一下:“是洛巴,我阿爸的随从。” 罗桑沉默不语。众人挖了个深坑,将人埋了。他是中毒死亡,不能让神鹰(秃鹫)误食了。 随后,阿奴的注意力都放在阿宝身上。她见阿宝的耳洞空落落的,想来耳环被卖掉做路费了,她取出一对金圈耳环送给阿宝,阿宝不敢要,她又给阿蕾,阿蕾拿给阿宝,她才收。见阿宝衣衫单薄,阿蕾也没有多少衣服,吐蕃袍服宽大,阿宝矮小,想来自己的衣服她也能穿,又将自己一件不那么显眼的吐蕃袍服给她,阿宝照样不要,又是给阿蕾,阿蕾给阿宝,就这样,阿奴要送什么,都要经过阿蕾,如此几次,阿奴有些泄气。不行,得想别的招。 她整日琢磨阿宝,刘仲和云丹也被冷落掉,两人日日躺着,阿奴在,有说有笑,阿奴不来,这漫漫长路也无聊起来。两人心里都不是滋味,互看一眼,心意相通,同仇敌忾,先帮阿奴把阿宝搞定就是。 两人把阿错叫来,阿错听了笑笑说道,妹妹的脾气也就是新鲜几天,过几天就丢开了,两人听了将信将疑。阿错转身出来就去寻阿奴,阿奴走了一天正犯困,这些天心气不顺,阿错来吵她,她不高兴的踢着哥哥,阿错也不说话,一把提起阿奴扛在肩上就走。阿奴尖叫一声,阿错哈哈大笑,走到外边,见周围没人,把妹子放下,低声说道:“阿哥求你件事,让阿宝和阿蕾单独相处些日子。” 阿奴挠头:“我就想跟阿宝做朋友。” 阿错过了好一会,才说道:“阿蕾每天梦里尖叫。” 呃,阿奴惊讶的抬头,自从刘仲云丹出事,她都跟着罗桑或者纳达岩一起睡,阿蕾跟着阿错和族人一起,沈青娘跟着刘仲,反正出门在外,也没有必要讲究什么。阿蕾怎样,她还真的不知道。 她问道:“阿蕾没说什么吗?” 阿错苦笑了一下:“她不说,我也知道。”他顿了一下:“就跟你当初一摸一样。” 阿奴抖了一下,阿错抱起妹妹,很抱歉:“阿哥本不该跟你说的。” 阿奴点头:“好吧,我不打扰她们。” 阿错叹口气,亲亲妹子的额头,走了。阿奴想,看来哥哥跟阿蕾也不像表面那样要好,有阿宝在,缓冲一下也好。 于是熄了找阿宝的念头,回头找那两个病号消遣。 一路上,刘仲看见村头寨尾,各处山尖,山口处处都有白色和黑色的石头堆,有的石块上写着吐蕃文,还有的刻有佛像,吐蕃人经过时都会捡一块石头放上去,他好奇的问阿奴。 阿奴说:“这叫‘朵帮’,又叫玛尼堆,有的是敬奉山神,祈求一路平安的,有的是镇邪消灾的。” 此时又爬上了一座雪山的垭口,脚下群峰匍匐,头上乌云压顶,伸手可摘,雪粒被风吹得直直地打在身上,‘噗噗’作响,偏偏远处成片的雪山顶峰却是阳光灿烂,宛如阴阳两极般。 沈青娘见了玛尼堆,也捡了块石头放上去,对这石堆双掌合十默念几句。转身含泪对刘仲说道:“姐姐和义父,相公他们去世的具体日子,我们都不知道,也不知道他们的身后事如何,只希望他们已经往生极乐,不再受这世间万苦。如今我们浪迹天涯,能保住性命已是万幸,只能在这里给他们磕头告罪。” 沈家众人朝后,顶着雪风跪下,对着南方恭恭敬敬地磕了三个头。 沈青娘不让刘仲起来,她抿着唇,戴孝的白花被风吹得扁平,颤抖的贴在鬓边,她低头冷声说道:“你要答应我,从今往后不再鲁莽行事,万事以保住自己性命为先,否则我与六郎就客死异乡,魂魄不得回归故里。” 刘仲跪在地上给沈青娘磕了一个头,哽咽应道:“我答应。”沈嘉木头一偏,悄悄拭泪。 沈青娘续道:“你答应我,只要中原局势稳定,不管出了什么事,就算最后只有你一人活着,你也要回到钱塘沈家。” 刘仲又重重磕了个头,哭道:“我答应。” 阿奴很不自在,她心里有鬼,总觉得沈青娘有言外之意。见刘仲额头已是一片青肿,忙把他拉起来:“你伤还没有好,别跪在冰地上,小心一点。” 下了雪山,进入雅砻江河谷,羊肠小道贴着雅砻江蜿蜒在群山密林之中。 罗桑提前去拜会了朱桑颇寺(砵教寺院)的赤巴,请他答应为他们清空前面的道路。有些路都是人马年深日久踩出来的鸟道羊肠,有些路就贴在雅砻江的悬崖峭壁上,仅可容足,连转身都是奢侈,一个错步就踪影全无。若是对面也有马队过来,只有双方协商,最后总有一方要把自己的马牛抛下悬崖,好让出道路。 罗桑更担心的是有人截杀,那真是一夫当关,万夫莫开。 取得朱桑颇寺赤巴的保证后,他又拜会了沿路的大小头人。随后喜气洋洋的回到亚曲客(雅砻江河口),说西俄洛的悉登头人请他们参加郭岗莲花宝顶煨桑节,沿路一直到毛垭大草原(今理塘)的安全,那位头人打了包票。 阿奴疑惑于罗桑的影响力,云丹鼻子哼哼,虽然罗桑貌似欺骗了他幼小的心灵,但是此事他是最大受益人,多的话自然不会说。 这些日子,他发现了阿奴的最大弱点。她根本就是个好奇宝宝,许是在深山里憋了十年的缘故,阿奴对外界的一切很有兴趣,说的好听,就是有探索精神,说的难听点,就是现在说的‘事妈儿’,什么事她都想刨根问底。云丹很阴暗的想,我就是不告诉阿奴,憋死她,哈哈。 路虽难行,刘仲等人已经司空见惯,用阿奴的话说,大家都是‘老驴子’了,虽然没人明白是什么意思。 于雅砻江河谷的路段,沈嘉木的笔记中写道:“或临陡崖峭壁,危崖一线,俯视河水如带,汹涌异常,人马咸揣揣缓行;或涉山涧急溪,幽谷翠林,朽木败叶,烂泥裹足。。。。。。江深流急,无舟揖,无津梁,故驼帮渡江,皆用皮船。船以野藤为干,以牛革为衣,其形椭圆,如半瓜;其行轻捷,似飞燕;凌波一叶,宛转洪涛,浪起如登山邱,浪落如堕深谷。临岸遥观,若将倾覆焉。乃方沉于浪底,涌现于涛头,严如飓风时际,立黄鹤楼看轻舟冲浪,同一怵目惊心也。幸河幅不宽,波澜甚小,舟子一人,摆双浆,坐后梢,顺水势,乘浪隙,斜行疾驶,瞬息即登。皮船大者,载重四百斤,小者载二百余斤。小船以一革制成,大船则用二革,其结缝处时时以酥油涂之,以防浸漏。蕃人牛马皆能泅水,每渡河时,先纵一牛过河,系于彼岸,然后纵马牛人水,不待驱策,皆攒望彼岸之牛而群集焉。。。。。。” 也有惊喜,山林里一群金丝猴被惊动,呼朋引伴相携而去。 沈嘉木写道:“阿奴谓之‘金丝猴’。阿仲喜曰:‘乃金丝狨耶?今见其活物也。吾有一狨座,金色异采,茸软且绵。献者云‘所费十数只狨奴脊毛也’。’阿奴色变而去。余亦不敢言有一狨褥也。尝听人云‘狨生于深山中,群队动成千万。雄而小者,谓之狨奴。猎者先以药矢毙其母,母既中矢,度不能自免,则以乳汁遍洒林叶间,以饮其子,然后堕地死。邑人取其母皮,痛鞭之,其子亟悲鸣而下,束手就获。’母子俱毙,手法残忍至此。今见其腾跃树冠,母子快活相戏,狨王四顾警哨,俨然类人也。心戚戚然,颇不自安。” 一路平安无事,一行人往郭岗顶而去。 半道上远远看见一个寨子,罗桑笑道:“这叫麻格宗,就是老妈妈村,我带你去见那老妈妈。”他抱起阿奴,奔上几步,见路边一个吐蕃老妈妈站在那里左顾右盼,罗桑大笑,取着阿奴喊道:“扎玛大妈,我把女儿带给你看啦。” 扎玛大妈见到罗桑,看看阿奴,她笑道:“罗桑啦,你来啦,这个孩子上次来过,这么漂亮的孩子谁会忘记。” 她朝着后面的牦牛队高声唱道:“远来的客人们啊,可否进来喝杯酥油茶,前面有狼来挡路,人多才能把路行。” 牦牛驼帮的人哈哈大笑,他们都与扎玛大妈相熟,纷纷上来行礼。 扎玛大妈常年在这条道上,每当看见茶马道上落单的行人商贾,她便提醒前面有狼经常出没,当道伤人,并叫行人到她家去休息,等人结伴而行。老妈妈总是热情地提供茶水食宿。这样,不知使多少人免于狼害,于是人们便亲切把这个寨子叫作“麻格宗”,人们都很敬重她。 大妈要请大家喝酥油茶,,正说笑间,忽然远处一片黑黑的云雾迅速的往这边袭来,牦牛驼帮的头儿益西多吉脸色大变,叫道:“快躲!” 风越刮越大,吹得人遍体生寒,瞬间黑云漫过头顶。众人拉着牛马纷纷躲避,刘仲和云丹也被人搀扶躲在一棵树下。‘轰隆隆‘一阵怪响,阿奴身上忽然被硬邦邦的东西砸了几下,她‘咦’地一声,还想探出头去看,被罗桑一把抱进怀里,只见满地上蹦蹦跳跳弹起一些鸡蛋大的东西,牛马已经受惊的惨叫嘶鸣。随后大片的冰雹铺天盖地的砸下来,又像兵乓球一样弹起,地上白花花的一片,除了冰雹在乱蹦乱跳,什么也看不见。阿奴感觉罗桑的头震了一下,连忙伸出手抱住罗桑的头,随后两手被冰雹砸的又痛又麻。 俄顷,冰雹忽的消失了,天空放亮。人们纷纷走出来,满地是鸡蛋大的冰雹,人们啧啧称奇。刘仲第一次看见冰雹,拿了一粒在手上,奇形怪状的,像剥了皮的石榴,里面还包着石粒,草籽什么的,没有一会儿,就化成了一滩水。 牛马都受了惊,牦牛驼帮的人安抚了好一阵,一匹马脱了缰绳往前跑了,找到时发现腿已经摔伤了。 几名找马的人回来,神情古怪,请罗桑和益西多吉往前去查看。 罗桑和益西多吉带着人急急赶去。前面那匹伤马正在哀鸣,这里是有一片草坡,旁边是树林,树林边上躺着一个人,旁边站着几个,那服饰?罗桑眯眯眼,察雅的武士。 那几个人见是罗桑到了,忙恭敬的行礼。 领头的一个说道:“我们要见云丹小主人。” 罗桑不回答,上前看了看那个躺着的人,胸口塌了一块,已经死了。察雅人说:“是康珠,这次他是领头人。” 一共有二十名察雅武士,他们被缴了武器,带到云丹面前。原来他们是准备在最险的路段上伏击云丹,不料罗桑四处拜山,各处势力都出来替他清空道路。他们无处藏身,最后躲进这片林子。那死去的洛巴是康珠的弟弟,他要为弟弟报仇,不愿意离开,因为罗桑和云丹,弟弟失踪连尸体都没找着。罗桑落单时,他本想伏击罗桑,不料手下的人起了分歧,他们也是被《罗桑嘉措》荼毒长大的,罗桑又是一个贵族身份的喇嘛,红教掌教的弟子,他们对他又敬又怕,不想杀了他惹麻烦。 康珠心里不忿,今天出去查看罗桑他们的情况,还没有走几步,冰雹就下来了,他想跑回林子里躲避,那匹惊马冲过来,一下把他撞倒在地,重重的踩在他的胸口,随后马也摔倒在地。等雹子停下来,康珠已经没气了。 剩下的人群龙无首,乱作一团。他们本就迷信,洛巴失踪,康珠离奇死亡,他们认为是天降神罚,惩罚他背叛原主人拉格头人。所以几个商量了一下,反正不管是扎西还是云丹,都是察雅香堆头人家的,他们认为不存在‘反水’之类的问题,不会被挂上狐狸尾巴,留下可耻胆小的名声,于是决定投奔云丹了。 云丹脸皮抽了一下,他发现跟着罗桑这批人,有些很血腥的事情会以一种滑稽的方式收尾。不管怎样,他从一根光棍扩充成了二十人。 阿奴的手被砸的青紫一片,肿了起来。罗桑又心疼又开心,见他一脸古怪,似笑非笑,阿奴正痛的心烦,懒得理他,转头找纳达岩撒娇去了。 注解 1.狐狸尾巴:吐蕃时期,藏族先民崇尚武力,以战为荣。《旧唐书·吐蕃传》说,吐蕃社会\贵少壮,贱老弱\,以战死为荣,连世战死,视为\荣誉甲门\,赐旗嘉奖。古代吐蕃部落中,哪一家做了对不起本部落的事,或战争中当逃兵者,要么不许他们立杆,要么在旗杆上挂狐狸尾巴。当时给英雄将领穿豹饰虎服,懦者头垂狐尾,以及为\荣誉甲门\赐旗,是吐蕃的一大风尚。 2.沈嘉木笔记渡河一段来自‘湘西王‘陈渠珍的《艽野尘梦》,本人水平有限,实在憋不出,加上也没有坐过船,经验不足,只好借用。(未完待续) 第二十一节 声名远播 那匹立下大功的马被托给扎玛大妈照顾。这次雹子范围不大,不过寨子里的庄稼还是被砸坏了不少,房屋因为是石头垒的,倒没什么损失。卓玛拿出了一大堆布匹和茶叶酬谢扎玛大妈和寨子里的人,寨子一片欢腾。 云丹仔细问了父母的下落和家里的一些事。他们没能提供多少有价值的消息,只听说拉格头人和小夫人有些时候没见着了。最后有一个武士说:“寨子里来了两个古修拉,一个是大夫人的哥哥。”大夫人央金旺姆有个哥哥叫达西是仁达寺的‘措钦吉瓦’(相当于大管家)。这些都不是什么新闻了。 一路上,远眺青山白头,俯看云盘足底,忽而森林,苍翠欲滴,忽而草场,花如繁星,衬着白云蓝天,至纯至明的色彩,生机勃勃,令人惊叹。 远远听得歌舞喧嚣,人声鼎沸,俄顷,一片起伏阔大的高原草场出现在眼前。周围群峰低头,似莲花瓣一般将郭岗顶拢在怀中,这片已经沸腾的草场就是那莲花的花蕾。 星星点点的白色帐篷像蘑菇盛开在山间草场。人们穿着节日的华丽盛装,边唱边跳,那长长的衣袖像天边的流云,那美丽的衣裙飞舞出一道道彩虹。 罗桑满脸兴奋:“仪式做完了,我们还是来迟了点。”他‘哦呵’大喝一声,纵马奔向最大的一个帐篷,众人紧紧跟随。 阿奴被纳达岩抱着坐在马上,左顾右盼,目不暇接,心里有些遗憾。卓玛云丹与沈家一帮人因为居丧,不能参加,被留在山谷的村子里。 帐篷外一个虬须髯髯,铁塔般的男人迎了出来,与罗桑两人相拥大笑。那是个典型的康巴壮汉,比罗桑还高半个头,黑红的脸庞,明亮的眼睛,一身黄灿灿的绫罗,虎皮帽子,手上满当当的戴着宝石珊瑚戒指,富贵逼人。 他往罗桑身后看来,嗓门洪亮,震耳欲聋:“罗桑啦,你家的小仙女在哪?” 阿奴歪歪脸,被他看见,他俯下身子,喜笑颜开,声音忽然低了几度:“你叫格桑梅朵?” 阿奴脆脆的应了一声,带着阿依族人连忙行礼。 想来他就是悉登头人了。 他压低声音跟罗桑说:“怪不得,你让我小声些说话,真是风一吹就会飘到天上去。”他自以为声音小,其实人人都听得见,后面的人发出一阵善意的低笑。 阿奴满脸通红。 他身后的女子拿来一盘珠宝,笑容殷殷,呈给阿奴。悉登头人笑道:“这是我给的见面礼。” 罗桑示意阿奴收下,带着阿奴介绍各位前来参加盛会的头人。他们笑呵呵,也挥手叫人送上礼物。 阿奴两眼闪闪发亮,这样也能赚钱? 悉登又介绍自己的妻子儿女,对着他的小女儿揶揄道:“人说次央是康巴第一美女,只比格萨尔王妃珠牡差一点,如今被人比下去了吧。” 次央大约十六七岁,身材窈窕,高挺的鼻子,双眼妩媚含情,长长的睫毛扑闪扑闪的像扇子一般,脖子上一排红珊瑚项链衬得她肌肤胜雪。她素来心高气傲,直走到阿奴身边,问道:“你说我们俩谁更漂亮?” 悉登‘咄’了一声,骂到:“不懂礼节的孩子。” 阿奴看在悉登送了最多最好的珠宝份上,很谨慎的斟酌词句:“我还小呢?谁会去注意一个孩子。现在人们只会赞美你,”阿奴看了旁边一眼,几个小伙子眼神热烈的看着次央:“你的情郎眼里只有你。五六年后,你早已找到如意郎君,生活幸福美满。我才刚刚成年,那时候人们会来赞美我,我的情郎眼里也只有我。” 话很绕口,可以次央还是听懂了,阿奴是说两人年纪不同,无法比较,只要情郎的眼里自己最美就行。她微笑起来:“说的不错,我们去跳舞吧。” 女孩子的友谊来的很快,跳完一圈下来,两人已经叽叽喳喳开始无话不谈。次央的情人是一个吟游诗人,他叫桑珠,见两个女孩子落单,他趁机过来找次央。阿奴刚才听见他唱歌,他的歌声高亢嘹亮,似可穿云破雾,此时压低了声音偷偷唱起情歌,竟又缠mian悱恻,令人耳热心跳: “心中爱慕的人儿, 如能够百年偕老, 不啻与从大海里淘来珍宝。 邂逅相遇的美娇娘, 浑身散发着芳香, 恰似白色的松石, 捡起来又抛到了路旁。 头人家高贵的小姐, 若打量她的娇容, 好像成熟的桃子, 高高的挂在枝桠。 。。。。。。 次央脸若红霞,心甜如蜜。拉着阿奴悄悄的往边上的林子里走。 桑珠不过是个流浪艺人,跟次央身份不般配,悉登想让次央嫁给另外一个头人。两人只能偷偷相会。他们躲在树后火热的说着情话,大胆奔放,旁若无人。现在轮到阿奴不好意思,次央要她放哨,所以又不敢走开。 罗桑到处找阿奴,阿依族人善舞,此时都融入人群中。罗桑找的很费力,好容易看见阿奴,诧异她没有跟去跳舞,反而坐在地上发呆。 阿奴不敢说,只好说累了休息一下。 原来,悉登的母亲转了一圈回来,听说罗桑带来了女儿,要见阿奴。 那是个慈祥的美丽老妈妈,次央有点像她。她很喜欢阿奴,又塞了一堆珠宝,阿奴笑得眉眼弯弯。 同她一起的还有各位头人的妻子女儿,见阿奴年纪虽幼,却笑如春花盛放,令人心动神摇。她与罗桑长的不像,那就是像母亲咯,众人好奇阿奴母亲是谁?如此美女,怎么没有听说? 罗桑避而不答,他越是支支吾吾,别人越有兴趣。忽然,一位贵妇人说道:“难道是丁青桑玛?” 众人安静下来。阿奴只听见低低的不同声调: “咦呀,丁青桑玛!”很惊讶。 “真是丁青桑玛?”疑问。 “嘿嘿,丁青桑玛的女儿。”快来看猴子啊,阿奴觉得他没说出的下半句应该是这样的。 “丁青桑玛,真的有这个人吗?”怀疑。 “哦,丁青桑玛。”肯定。 “真的很漂亮。”一个女孩子的声音。 “原来真有丁青桑玛,我以为是传说。”一个开朗一点的男孩子的声音。 什么传说?阿奴疑惑。 “丁青桑玛的女儿,也不怎么样。”一个女人妒忌的低低的声音,尖尖细细。 阿奴烦了,恶意的想,一帐篷的贵妇,个个像插满糖葫芦的棒子,又红又亮。 罗桑见女儿小脸放下来,就知道小祖宗不高兴了,顾不上失礼,说要带女儿去跳舞,赶紧牵着阿奴跑了。 阿奴问:“什么是传说?” 罗桑支吾,这要怎么说。牙一咬,他还是硬着头皮说了,要是阿奴从别人那里听来奇奇怪怪的版本,那时不知道阿奴会怎么看自己这个阿爸。 他说当时从白玛岗回来,跟老朋友阿波在酒馆里喝酒,那几年的经历什么的都跟他说了。阿波是个吟游诗人,以艺术手法加工升华了一下,做了一首《罗桑嘉措》,后来就传唱开了,他也出名了。 见女儿瞪大眼睛看着自己,罗桑摸摸鼻子苦笑:“你知道,吟游诗人的嘴巴上可以跑马,那个,呃,这个,他们越唱越离谱,嘿嘿。” 阿奴好奇:“你唱几句,我听听。” 罗桑东看西看,不接阿奴的话。阿奴那肯罢休,缠着要罗桑唱几句。罗桑看见悉登跟两个黑衣喇嘛在说什么,很不高兴的样子,忙装作很紧张的样子赶过去,远远的喊道:“悉登啦,怎么啦?”阿奴更紧张,悉登站的那棵树后面就是桑珠和次央。 悉登回答:“今天你们过来的时候遭遇了雹子?怎么没告诉我?” 罗桑道:“哪有时间说啊。” 也是,悉登点头说道:“这两位是朱桑颇寺的冰雹法师,今年刚刚做过驱逐冰雹的法事,我这里又下了雹子。” 他很严肃的问:“难道是我的贡物数量不够吗?还是你们做仪式的时候忘记请求山神保佑我的这块地了。” 两位法师很尴尬,正准备回话。罗桑抢着回答:“那是因为山神们发现背叛主子的坏人。” 悉登和两位喇嘛都很惊讶。 悉登问道:“那就不是我的缘故了?” “对。我跟你提过云丹,拉格头人的儿子。” “哦,那个勇敢又可怜的孩子,身体里有四根铁针的孩子,我记得。” “那个背叛者是他父亲的随从,想杀云丹,山神惩罚了他,他已经被惊马踩死了。” 悉登喜道:“我还以为是谁触怒了山神。原来是山神惩罚坏人。” 三人又围着罗桑问了事情经过。 两个喇嘛很高兴,这样他们就免去了挨鞭子的处罚。 悉登恼怒那些察雅武士不顾他的禁令,居然敢在他的地盘上劫杀云丹。康巴人剽悍好斗,恩怨分明,见自己承诺的事情没有做到,还好山神帮他杀死背叛者,让他守住了承诺,保住了面子。一腔恼怒都发到不给面子的扎西身上,当即决定借给云丹三十名勇士,助他夺回头人位置。 阿奴很替云丹高兴,又替次央担心。悉登往后看了一眼,阿奴的心提到了嗓子眼,她看见次央的裙子一角露在外面,只能祈祷悉登没有注意。 还好悉登只是看看,就和罗桑找云丹去了。 留下的阿奴觉得到处都有人在窃窃私语:“看哪,那就是丁青桑玛的女儿。”她觉得自己像个猴子被人窥看,心情一下子郁闷起来。 次央见没人,捂着胸口走出来,边整理裙子。阿奴不高兴的朝她呲了呲牙,次央连忙软语赔笑。 阿奴说道:“你这样也不是办法,不如直接跟你阿爸说。” 次央说道:“阿爸很固执。” “那你阿爸怕谁?平日里最听谁的?” “我奶奶,就是奶奶想让我嫁那个头人俄松的。”次央无精打采。 阿奴眼珠转转,看见那两个冰雹法师,捅捅次央:“我看你阿爸更听山神的。” 次央看着喇嘛,两家缔结婚姻之前要请喇嘛占卜吉凶。爱情让女人变得义无反顾,信仰可以暂时放一边。她唇角笑意浮起,长长的睫毛像贝壳一样盖下来:“阿奴玛,你真聪明。” “做的严密点,被他们知道不是玩的。”阿奴像个狗头军师。 阿奴不愿意呆在这里,找到纳达岩后,带着珠宝就跑去找刘仲。 众人见她坐在一堆珠宝前,念念有词,像一只小钱鼠,一副土财主见钱眼开的样子,都觉得好笑。云丹被人扶进来,见阿奴没有去玩耍,还没问,刘仲就笑道:“别跟她说话,看见她的眼珠没有,里面满满的全是珊瑚珍珠宝石,看不见别的了。” 云丹失笑。他带了个好消息来,悉登同意借他三十名勇士,另外几个头人看见了,听说了雹子的事,觉得是神意不可违抗,也纷纷借人,现在他有九十名勇士了。在这里,大小头人就像海子一样星罗棋布,有九十人的武装就很能做些事情,不会像原来那样被动。刘仲很替他高兴。 云丹见他眼睛里盛满真诚,心里一热:“我们结拜做兄弟吧,我有个哥哥,却是我的仇人,听说你有父亲弟弟,也是你的仇人。” 刘仲被他说很难过,为自己也为云丹,同病相怜之情油然而起,当下爽快答应:“好。” 两人被扶着出去找罗桑。 等阿奴点完珠宝,帐篷里只有纳达岩,听说两人要结拜,阿奴也觉得不错:“他们都没什么朋友。” 帐篷的帘子被掀开,一个小男孩探头探脑:“阿佳,阿佳(姐姐),仙女在哪里?”纳达岩走过去往外一看,外面一地都是孩子,七嘴八舌: “丁青桑玛,丁青桑玛,仙女” “不对,是仙女的女儿。” “那也是仙女.。” “她漂亮吗?” “有几个头?” “有翅膀吗?” “没有。” “会飞吗?” “寺里的壁画上,仙女有八条腿。” “笨蛋,那是魔母。” 阿奴听得快崩溃,抓着纳达岩的衣服塞耳朵,纳达岩问清楚后,哭笑不得。外面被围了一圈,孩子们不敢进来,阿奴也不敢出去。 直到大人们赶来,驱散了孩子,阿奴已经疲惫的睡着了。 注解 1.煨桑节:煨桑在藏语中是燔祭战神的意思,为古代藏族部落一年一度的重大庆典。 “桑”是藏语“祭礼烟火”的意思。它是一种既古老又普遍的藏俗。这种藏俗的产生可以溯源到原始时代。最初是藏族男子在出征或狩猎回来时,部族中的话长,老年人以及妇女、儿童在寨子外面的郊野,燃上一堆柏树桠枝和香草,并不断向出征者身上洒水,用烟和水驱除因战争或其他原因沾染上的各种污秽之气。发展到后来,就与藏族纷纭战火的战争联系起来,就以“桑”来燔祭战神,祈祷部落平安,战争胜利。直到公元七世纪之后,煨桑仪式与佛教结合,规模更大,盛行更普遍,在原始宗教、本教、佛教的多层文化催化之下,形成了世界独一无二的祭祀节日——煨桑节。 2.情歌是仓央嘉措的,他还没有出世呢,厚颜借用一下,要是历史改变,他就不用做活佛,会不会幸福一点? 3.冰雹喇嘛:冰雹是江孜农民的大害,藏族人相信冰雹是“神魔”的箭,是用来惩罚人类的。西藏的诸多“神灵”都有释放冰雹的本领,最厉害的是雪山神,他们被称为冰雹王。西藏有十八个冰雹王,总领头是年青唐古拉雪山神。传说莲花生大师在驯服了念青唐古拉山神和其他能降冰雹的神灵后,告诉他们:你们只能够危害那些违约之人、虐待孩子的父母、不善待父母的孩子、还有残忍动物和其他作恶之人,也可以把冰雹降在那些争斗不断或者是私生子很多的地方。 别的地方也有冰雹喇嘛,布达拉宫下了一次冰雹,据说做法失败的冰雹喇嘛受到了处罚。(未完待续) 第二十二节 奇风异俗 告别悉登头人时,次央站在悉登后面,对着阿奴挤挤眼,两人心照不宣,次央是个行动派,她已经搞定了要给她占卜婚姻吉凶的喇嘛。后来见到队里有云丹刘仲两个重伤员,她送上了一大包冬虫夏草鹿茸茸表示感谢。 罗桑带着扩充的队伍继续西行。刘仲一路上见过了雪山冰川,荒原河沟,森林草场,在翻过两座雪山后,他第一次看见了真正的高原大草原——毛垭大草原(今理塘)。 辽阔壮丽的毛垭大草原,像织满五颜六色野花的绿绒地毯,直铺到天际,零星如白棋子散落的是帐篷,点点移动如黑棋子的是牦牛,云影天光,变幻莫测,将草原映照得如油画般色彩斑斓。 众人心旷神怡。不久,几个汉人却心跳气促,这里海拔有四千多米,他们不能久待。长途跋涉至此,他们个个又黑又瘦,嘴唇发紫。连原来皮肤白皙的沈青娘脸上都腾起了两团高原红。 还没有走出草原,就出事了。阿奴买来的一个叫阿昌的汉人奴隶倒地不起,纳达岩和古戈上前给他检查了一下,摇摇头,已经晚了。阿昌抓着自己的胸口一直抽搐,拼命喘气,嘴里不断咳出白色粉色的泡沫,很快,就不动了。旁边一个奴隶哭诉,原来他生病有一段时间了,怕被丢下自生自灭,不敢说出来,最后高原反应要了他的命。 根据汉俗,要将他土葬,一个牧民指了一个地方,那里是路过死在这里的汉人的坟场。 已经有数十座。 之后,阿昌临死的惨状让那些一起买来的汉人奴隶人心浮躁,走到巴塘的时候,又倒下一个乌蛮女奴。阿奴心想:也许自己永远做不了奴隶主,这真是个很能考验心里承受能力的职业,该跟他们谈谈了。 罗桑见众人疲惫不堪,决定在巴塘的措普沟休整一下。 巴塘处于金沙江河谷,海拔不高,曾是古白狼国国都,这里的海子像天上的星星一样多。措普沟美如仙境,这里有碧如翡翠的‘康巴第一圣湖’措普湖,最让人神往的还是热抗温泉群。尚未靠近,阵阵热气扑面而来,只见大大小小的泉眼,形态各异,峡谷中、山坡上、森林中、田野里、悬崖下、河水边、到处升腾着一股股热气,遮盖了半个天空。那热气忽淡忽浓,忽明忽暗,在阳光的照射下,不停的变幻着迷人的色彩,景象蔚为壮观。 此时正值夏季,牧民把牲畜赶到温泉边饮含有硝盐的矿泉水,同时撑起帐蓬享受天赐瑶池般的热泉。罗桑他们就扎营在这里。 刘仲见到牛羊在蒸汽中悠游自在,一点也不害怕,不由咂舌。 见有温泉可泡,人人兴奋无比。走了这么远的路,虽说不上蓬头垢面,身上却散发着怪味,连最爱干净的沈青娘身上也长了虱子。 阿奴很幸福的泡在泉水里,她潜入水中,过了好一会才冒出来,大口喘着气说:“真热,这样,虱子就都被淹死了。” 纳达岩笑道:“等我帮你把辫子解了再泡。” “这么多小辫子真讨厌,还抹了那么多头油。”阿奴嘟嘟囔囔,乖乖的让纳达岩把辫子都解了,吞一口气,又潜下去。 纳达岩含笑看着阿奴像一只鱼在水里悠游,长长的头发像水草一样飘荡,有热水泡澡真舒服,他想。 正泡的晕乎乎的,忽然,胳肢窝被挠了一把,他痒的哈哈大笑,站起来,反手去捞,阿奴连人带水被拎出水面,头发盖的一头一脸,她一吸气,头发的水呛到鼻子里,呛的她咳嗽连连,纳达岩连忙把她的头发撩开,又被阿奴挠了一把,他猝不及防,手一松,阿奴又掉进水里,她尖叫一声,弹起来,愤愤的拨水反击,两人玩的不亦乐乎,突然‘啊’的一声讶叫,他们抬头一看,沈嘉木很尴尬的站在边上,见他们看过来,他结结巴巴的说:“猎了几只野羊,正在烧烤。”然后头也不回的走了。 阿奴也没在意,趴在纳达岩身上指挥他挠背:“背上痒,这里,这里,过去一点,不对,下面一点。。。。。。” 沈嘉木回到阿错他们泡的池子边上,他期期艾艾了半晌,刘仲奇怪了,问道:“六舅舅,你怎么啦?” 他一问,云丹,阿错,老七,十七,十九,连狗娃子都看过来。沈嘉木想想,凑在阿错耳边嘀咕了几句,阿错挑眉:“有什么关系吗?” 沈嘉木奇道:“阿奴也有十岁了,那个,那个。。。。。。”他本想说男女七岁不同席,又一想夷人风俗不同。 阿错更奇怪了:“这个跟阿奴几岁有什么关系?我们那里都是在一个海子里洗澡的。” 语惊四座,当然,都是汉人。 沈嘉木更是口吃:“那——那——这个——这个男的和女的。。。。。。” “什么那个这个?都在一起。” 沈嘉木决定问个清楚:“你们那还有什么怪俗?” “怪俗是什么?”阿错汉话不好。 沈嘉木满脸黑线,只好又换个话题:“阿奴跟纳达岩什么关系?”一路上两人同吃同睡,纳达岩不是阿奴父亲,也不是哥哥,那是什么关系? 问这个啊,阿错挠头,这要怎么说,他一直觉得对不起阿奴,虽然是阿妈做的事情,但是阿奴很不喜欢提阿妈,他斟酌了一下:“阿奴的丈夫。” 这个回答比刚才还惊悚,人人张口结舌,云丹眼神暗了下来。 沈嘉木张大嘴,这么劲爆的答案,他虽不是道学先生,还是接受不了:“阿奴,她才,才十岁。”汉人中女子也有年幼出嫁的,但是那大多是童养媳,阿奴看样子地位不低,怎么也落不到童养媳的地步。 “那是阿奴自己选的,阿岩也答应了,他们就是夫妻了。我们寨子里女人当家,以后阿奴就是族长。”阿错觉得很正常。 “女子当家,”几个汉人都吃了一惊,沈嘉木惊喜问道:“你们是女国?东女国还是西女国?”见阿错一脸迷惑,又问:“还是雪山女国?孙波?西海女国?” 阿错更是莫名其妙。 “不对,你们的衣饰不对。”沈嘉木沉吟片刻,马上否认,他念叨:“‘女王穿青毛绫裙,袖长到地。发作鬟髻状,两耳垂铛(耳环)。足穿革素皮靴。一般男子披发,妇女辨发,男女都用彩色涂面。’咦,倒像是卓玛的打扮。” 想想自言自语道:“女国在葱岭以南,其俗贵妇人,轻丈夫,而性不妒忌。。。。。。” 沈嘉木又问:“你们。。。”他觉得有些难以启齿:“你们夫妻几人?唉,不对,不是这么说。”他换了说法:“你们一夫多妻还是?”‘一妻多夫‘他还是没说出来。 阿错想,阿奴事先警告过不准多说寨子里的情况,不过这个问题没什么吧,他回答:“一夫一妻。” 沈嘉木满脸疑惑,阿错又道:“我们满十五就可以行成年礼,之后就可以挑自己喜欢的成亲,不过要我阿爸卜卦,看一下吉凶。若是合不来,只要跟我阿妈说一声,分开后再找过就是了。” “你阿妈是族长?” “对。” “你阿爸跟阿奴的阿爸。。。”沈嘉木打了手势,阿错的汉话一般般,咬文嚼字他听不懂。反而打个手势他明白了,他回答:“我阿爸是大长老,是阿妈的第一个丈夫,阿奴的阿爸是第二个,现在的,我四弟阿坤的阿爸是第三个。” 哦,原来阿奴的阿妈嫁过三次,沈嘉木以为明白了。其实阿奴的母亲是娶了三个丈夫,云丹反而听明白了。 沈嘉木又问:“你们女子怎么当家?” 阿错比较了一下寨子里跟汉地的不同,说道:“孩子归女方,成亲后不住在一起,没有小老婆,一家大小都由最年长的女子管理。” 沈嘉木最后还是问出了他一直想问的:“你们不是一个妻子有好几个丈夫?” “没有。”阿错回答的很干脆,只有阿妈有三个丈夫,阿奴以后可能也会有。这句话他不想说,阿奴不愿意提阿妈,而且她只愿意嫁阿岩,对阿妈一直生孩子,阿奴不止一次表示厌恶。 云丹插嘴了:“我们这里有一个妻子,好几个丈夫的。不过都是穷人。” 真是柳暗花明又一村,沈嘉木连忙问了云丹几句,云丹的汉话比阿错更糟。不行,他心痒难耐,要找阿奴问问。唐以后,东西女国皆不见踪迹,没想到这里还有线索。 阿奴正在烤野羊肉,肉被他们割成一条条的,涂了一层盐和花椒水,穿在木签上。 见沈嘉木过来,她忙把手里烤好的肉串给他。 闻着香气,沈嘉木囫囵吞了几口烤肉,将问阿错的问题又对阿奴问了一遍,阿奴直摇头,她只听说过《西游记》的女儿国,那是唐三藏从西域去印度的的路上,怎么会拐到这里?葱岭,葱岭在哪?阿奴一头雾水。 她又指点沈嘉木去问罗桑,罗桑的汉话跟阿错差不多,不过沈嘉木还是从夹杂着吐蕃语的汉话中捞到一点资料。罗桑说,据说‘察木多’(今昌都一带)以前就是属于一个叫‘松巴’的国家,国主是大小两个女王,被松赞干布赞普吞并后,成为了吐蕃最大的一个邦‘松巴茹’,据说国内最大的巴、农、蔡邦等松巴贵族成为了吐蕃新贵族,现在已经成了世袭贵族,这个国家可能就是汉人说的那个‘孙波’,至今那里还有很多一妻多夫的现象,都是穷人,大都是兄弟们一起娶一个妻子,也有父子同娶的,不过很少。罗桑说这样的家庭比那些贵族一夫多妻的家庭更和睦,有限的财产也不会外流。至于什么东西女国,他不明白。不过听说东边‘促浸’(今金川,丹巴一带)那边,以前也有一个国家,国主也是女王,现在不清楚怎样了。 罗桑建议沈嘉木最好去问阿波,他的一个吟游诗人朋友,吐蕃的历史就在他的嘴里。不过阿波行踪不定,只能看运气了。 至于阿依族,只是个小部落,哪里是什么国家,不过他们要去阿依族,要经过一个叫‘博窝’(今波密)的国家,那里是悉补野部落的起源地,就是吐蕃的发源地,伟大的松赞干布赞普的祖先生活过的地方。博窝的嘎朗王与吐蕃王室有着很亲密的血缘关系。 这边沈嘉木一走,刘仲连忙问阿错:“不是说要十五岁成年后才能成亲,阿奴怎么这么早?” 阿错却不想回答这个问题,要怎么回答? 他当时只有四岁多,只知道妹妹还没有到时间就出生了,阿妈出了很多的血,他看见来帮忙的阿松妈端出一盆又一盆的血水。阿妈最后还是活下来了,醒了以后却对着妹妹大声咒骂,她脾气暴烈,发起火来所有的人都害怕,他也很害怕,只敢躲在门外偷看。阿妈只听阿爸一个人的,阿爸那时候又去山上修行了。 后来他看见阿岩来了,他是阿爸的徒弟。 阿岩把妹妹抱走了,他才想起来,妹妹没有哭,出生时没有哭的婴儿被认为是不吉利的。寨子里没有人愿意多看阿奴一眼,即使是他们尊敬的‘鬼师’的求恳。最后是古戈的妻子拉妲,阿吉拉的阿妈同意喂养阿奴。他去偷看妹妹,看见拉妲抱着她和阿吉拉一起吮吸奶水,阿奴好像只有阿吉拉一半大。她看见阿岩过来,马上不吃了,手伸开要抱。拉妲也没办法,阿奴没有力气大口吃奶,她的奶水也不够两个孩子。最后阿岩弄来了一只生了小羊的母羊,阿奴开始喝羊奶,才活了下来。 阿爸下山后痛骂了阿妈一顿,带着他和两个双胞胎弟弟一起去看望阿奴,两个弟弟才两岁多,将阿奴亲的满脸口水。阿奴那天举着小拳头对他笑了,妹妹笑起来像一朵小花似的,他觉得很开心。那以后寨子的女人们才愿意挤出奶给阿奴。 阿奴五岁的时候宣布要嫁给阿岩,阿岩苦着脸,可是还是答应了,他们只等阿奴满十五岁就可以成亲了。阿奴情况特殊,因为愧疚,寨子里的人没有人敢质疑阿奴的决定,大家已经认定他们是夫妻。 阿错含含糊糊的回答刘仲:“阿奴以后是族长,规矩跟别人不一样。” 云丹忽然爬出池子,侯在旁边的侍女连忙过来帮他穿好衣服,扶着他走了。他已经有一个月没有打理个人卫生,满脸的络腮胡子。侍女问他是否要刮胡子,他摇摇头,胡子遮住了他的脸,看起来沧桑一些,可以隐瞒真实年龄,人们会将他当做有担当的成年人看待。(未完待续) 第二十三节 美好前景 第二天,下起大雨来,看着泥泞的道路,罗桑只能宣布继续休整。 阿奴找到古戈,他们一起去找那些买来的奴隶们。 他们跟着卓玛的娃子(农奴仆人)住在一起,即使昨天洗过澡,衣服鞋袜还是散发着怪味,帐篷里很脏,臭烘烘的。 阿奴忍不住歪头朝外吸了一口气,,见他们都跪在地上行礼,忙摆摆手:“都起来吧。”想来这样行礼是卓玛的娃子们教他们的。这样也好,他们还要在吐蕃的土地上走一个多月。 阿奴摆好自认为严肃的脸色,用汉语说道:“我们还有三个月的远路要走。”据她观察,害怕的大多是汉人,吐蕃人习惯了高原,他们中有的人之前就过着迁徙的游牧生活,四处为家,倒不觉得行路辛苦。 底下的人们嘤嘤嗡嗡的议论起来。 阿奴继续说道:“如果生病了,最好跟古戈大叔说,我们有郎中,有病要早治。”她环视了一圈,见众人表情各异,她加重语气:“只要你们活着,我就不会丢下你们。” 底下议论的声音一直继续,阿奴懊恼地想:“我还是太小了些,古戈大叔或者沈嘉木来说会不会更好?” 有一个叫三娃的汉人站起来,他壮着胆子吱吱唔唔的说:“我能不能不走了?” 阿奴皱皱眉,三娃一脸渴望的看着她。 阿奴问:“为什么?” “我实在是走不动了。”他脱下鞋子,脚上都是磨破结痂的血泡,还有鸡眼。 阿奴低下头,阿依族人走了快一年,已经习惯了,现在有时候还有马可以代步。奴隶们都是用双脚走路,虽然他们以前都穷苦人家出身,但是谁也没有走过这么远这么难走的路。 阿奴沉吟片刻,很严肃的对三娃说:“吐蕃有句话‘地上没有无主的人’,你要留在这里,只能永远做奴隶,卓玛家的奴隶算是很好过的,有的人家的奴隶过的日子连狗都不如,动辄挨打,每天只有一顿稀汤,而且子子孙孙都是奴才。” 见他们的脸色都变了,阿奴趁热打铁:“他们还有一种奴隶叫‘朗生’,意思是会说话的畜生。”她抿紧了唇:“你们不想做人,要做畜生吗?” 鸦雀无声。 三娃低下头咕哝:“跟着你们,我们也是奴隶。” 阿奴有些激动:“我不会打你们!不会饿着你们!不会把你们当畜生一样看!我们那里人少土地多,只要你们勤劳肯干,努力开荒,就会有自己的土地,每年只要交一点点粮食给寨子里。路虽难走,我都走过来了。你们都比我大,难道还不如我吗?” “你也是用脚走的?”三娃问。 “不用脚,难道用手吗?”阿奴好气又好笑:“只要大家齐心协力,再走三个月就可以到家了。有田有地的日子只要熬三个月就可以实现了,那里没有地主,没有当官的,没有头人。。。。。。” 一个汉女叫秀秀的打断阿奴的话,兴奋的问道:“我开的荒,地就是我的?” “对。只要交一点点粮食给寨子里就行了。” “那我们,我们还是不是奴才?”另外一个问。 阿奴尽量微笑,低声说道:“还没有走出吐蕃的时候,你们就是奴隶身份。我们进出各位头人的领地的时候,需要你们的卖身文书,不然你们会被当成没有主人的奴隶。” 那走出吐蕃以后就不是了,人人面露喜色。 “还有,这些不能告诉别人。”阿奴告诫,众人鸡啄米似的点头。 阿奴对三娃说:“你过来,脚要治一下。还有谁的脚烂了?”几个人站起来,阿奴把他们交给古戈,古戈带他们去纳达岩那里。 阿奴转身吐了口气,抬眼看见刘仲歪在帐篷边上,皱眉骂道:“走路都要人扶,下雨到处乱跑做什么?” 刘仲嘿嘿一笑:“我看你到这里来,跟过来看看有什么事。” 他瘦了很多,已经找不到两个月前小地主似的又憨又傻的模样,脸上蜈蚣疤让他看起来有些可怖。只是天天被阿奴洗脑,加上比大象腿还粗的神经(阿奴说的),他现在顶着那条疤已经习以为常,别人的异样眼光对他而言如同隔靴搔痒。 雨小了,阿奴扶着他慢慢地走,刘仲有些不自在。昨天听说阿奴已经嫁给纳达岩,眼前这个一起玩笑,数次救他于危难的可爱小姑娘已经是别人的了,他感觉自己最喜欢的东西被人抢走,夜里辗转反侧,一会儿生气,一会儿失落。 阿奴才比他的肩膀高一点,发丝不时的拂过他的鼻子。阿奴扶着他呢,他不舍得放开,忍住打喷嚏的冲动,把头转开。 阿奴哪里会去揣摩他的心思,一路东张西望。 忽然不远处,一股喷泉拔地而起,大约有四五个人高,蒸汽直冲云霄,热浪扑面,似乎连雨丝都被蒸发掉了。一个牧民从旁边走过,双掌合十对着阿奴说了一句,微笑走了。 “他说什么?”刘仲仰头看着喷泉。 “他说,看见这个间歇喷泉的人有好运气。”阿奴笑道。 见她有了笑容,刘仲觉得天都放晴了,不由自主跟着微笑起来。不知道为什么,一看见阿奴戚眉,他就觉得心慌。 没有高兴两秒,阿奴又拉下脸,刘仲忍不住问道:“今天怎么啦?” 阿奴闷道:“没有什么,只是没有可以开心的事罢了。” “要不,我跟你讲个笑话吧。” “嗯。” “有一次,太子哥哥和我去见太后。”刘仲顿了一下,他很久未讲起皇祖母,也叫不出来了。“太后与永林公主,嗯,就是我的大姑姑在说笑话,她说太子哥哥出世以后,皇伯父很高兴,赐群臣汤饼宴,就是孩子出生三天,要请吃汤饼。” “我知道,就是面条,哦,就是面压成的薄片。” “对。”刘仲学着老夫子状摇头晃脑:“兵部侍郎华青君站起来说‘贺殿下祠嗣之有人,愧吾等无功而受禄。’皇伯父大怒:‘你这是说什么话,这种事你有什么功劳?’” 阿奴‘咕’地笑了一声:“那个华青君是谁?” “是太后的侄儿。” 阿奴想,当着孩子,还是太子说这种话,是相当不给面子了,想来这个华太后对太子也不好啊。阿奴问道:“太后对你和太子怎样?” “对我更好些,有好的东西都是先给我的。有一次南海进贡,里面有一颗很大的珍珠,就是给你的那颗。太子哥哥想要,我也想要,太后就赐给我了。” “那太子对你好不好?” “还好,我们一起住在东宫,有时候也会吵嘴打架什么的。太后和皇伯父都会偏着我,责骂太子哥哥。”刘仲一脸怀念。 “你皇伯父对你怎样?太子不生气?”阿奴总觉得不对,那太子看着精瘦精干的样子,不像是个兄友弟恭的。 “很好。”刘仲很伤感,“他总是责骂太子哥哥,却从来没有骂过我一句。太子哥哥生气,过一会就好了。” 阿奴很鄙视的看着刘仲,他一头雾水:“我说错什么了?” “笨蛋。”阿奴怒道:“他对太子那是望子成龙,却把你当成猪在养。” “啊?”刘仲茫然的张着嘴,配上脸上的蜈蚣疤真是呆毙了。 阿奴恨铁不成钢:“想来还是你那父亲做的孽,那皇帝奈何不了你父亲,只好对付你,为他的儿子,也就是太子的将来铺路。你是嫡妻嫡子,将来没有变数的话,就是你袭梁王爵位,一头猪比一头龙好摆布多了。到时候太子变皇帝,要杀要剐还不是他说了算。那太后也不是好东西,你在宫里这么久,没听说过一种死法叫‘捧杀’么?” 刘仲摇头。 “就是把你捧的高高的,对你千好万好,别人当然看你不顺眼,就会找你麻烦,在皇宫那种地方,一不小心就有杀身之祸,你得意忘形之后,毛病当然多了,小辫子被别人一抓一大把,到时候怎么死都不知道。” 刘仲目瞪口呆:“你,你怎么知道?你都没去过宫里。” “我有脑子!”阿奴喝道,继续发挥想象:“太后对你比对太子好,处处排挤太子,太子肯定不高兴,不高兴就会找你麻烦,现在不敢找,等老的都死了,太子当了皇帝,看见你就想起当年受的窝囊气,他能不想着法子折磨你?” 阿奴见刘仲脸色灰败,连忙住嘴,想想皇帝家真真让人心寒。难怪不让刘仲回家跟母亲一起,貌似刘仲母亲是个才女来着。刘仲被养成这幅蠢呆样,那高高在上的两个人总算是成功了。 良久,刘仲开口:“墨书也说过,要我行事小心,对太子要恭顺。” “墨书是谁?” “我母妃给我找的书童,上次被劫杀,他死在我面前。”刘仲木着脸,阿奴发现他现在很少哭了。 “宦官吗?” “不是,我朝没有宦官。” “啊?”阿奴吓了一跳。 “开国太祖是前朝宦官的养子,他很尊重义父,当了皇帝就宣布废除宦官,说年年征战,人口太少,阉人过于残忍,有干天和。前朝的宦官还留下来颐养天年,一共有三千多人,最后一个在一百年前死了,据说还给他风光大葬。” “那你们皇宫怎办?” “分成内外宫,内宫里没有男人。皇帝只有一后一贵妃一妃。” 原来后宫简化了啊,阿奴想那个开国太祖刘启是什么样的人呢?不会也是穿的吧。人家混的可真好啊。 两人各自想着心事,不觉走到一个很浅的山洞旁边,里面悉悉索索一阵响动,两个人坐起来,是驼帮头领益西多吉和一个面生的姑娘,见两人衣衫不整,阿奴和刘仲脸一红,阿奴忙转身:“打扰啦,你们继续继续。”扶着刘仲快步走了。 刘仲有些口吃:“他们,野地,他。。。” “野合?”阿奴问道。 刘仲大惊,阿奴连这个都知道。 阿奴‘呸’的一声:“就你们假道学。他们天性自由,我不觉得有什么不好。” “可是有的一妻多夫。。。”刘仲想说这是陋习。 “有的是陋习,有的也没你想的那么糟糕。请尊重他们的风俗,你最好不要在人家面前露出惊讶的嘴脸。队里有的吐蕃人就是与兄弟共有一个妻子。” 见刘仲满脸不可置信,阿奴解释道:“他们财产有限,娶妻子养孩子要花钱的。还有他跑马帮,经年累月在外,兄弟在家种田放牧,顺便看顾妻子儿女,分工明确,对家庭有好处。对他们来讲,共有一个妻子麻烦少了很多,有限的财产也不用分开。马帮里好多都是跟兄弟共有一个妻子的。” 刘仲还是不能接受,阿奴也不指望他理解,只是耳提面命不准他露出鄙视的表情就好。 见刘仲点头如捣蒜,阿奴忽然开口:“你跟着我阿爸去洛隆宗吧,我们那里还要走三个月,路远难行,你又有伤,先生好像也伤了元气,走几步就气喘吁吁。” 刘仲第一个反应就是不愿意,看他像被遗弃的小狗一样可怜巴巴的看着自己,阿奴很难过:“你别这样,我是为你好。青姨他们都希望你都活着回到中原。” 刘仲摇头。 阿奴找了一块干净的石头坐下,干脆跟他说了:“你知不知道,我们出山的时候是十五个人,还没有走出博窝(今波密),就死了两个,他们都是我表哥。一个过雪山的时候掉进冰窟窿,连尸体都找不着,还有一个过江的时候,掉进水里,那里风大浪急,他一沉下去,连头也没有冒出来就不见了,我们顺着河找下去几十里地,第二天中午在一个河滩上发现了他,已经没气了。”阿奴说着说着哭起来:“他会游泳的,肯定是被暗流卷走,才浮不上来。你跟阿爸走吧,真有事,我顾不上你。” 刘仲坐在一旁,坚决摇头:“不要,我想去你们那里看看,先生肯定也不愿意。” “你三舅会找不到你的。” “没事,他本事大着呢,我母妃说的。”刘仲抱着阿奴一直安慰她:“你别哭,别哭,你一哭我也想哭了。” 阿奴又想笑,还说他长大了,这就一爱哭包。 刘仲威胁:“我们一起走,你签了契约的,别想丢下我。”(未完待续) 第二十四节 生离死别 沈嘉木拿着戒尺到处寻刘仲,远远看见刘仲挨着阿奴坐在石头上说话,神态亲昵,他大惊失色。但是想想两人还是孩子,这样上去拉开两人会不会小题大做了。他连忙又转头去寻沈青娘。 沈青娘正在缝补衣衫,听了失笑:“才几岁呢?阿奴不过心眼多些,也还是个心地纯正的好孩子。我们阿仲你又不是不知道,整个就是块榆木疙瘩,等他开窍还早着呢。阿奴救了他几次,就是两个人亲密些,也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 “不是,阿奴已经成亲了。” “啊。”沈青娘吓了一跳,被针刺了一下。 “听阿错说的。他说纳达岩是阿奴的丈夫。” “只是定亲吧?阿奴那么小,怎么成亲。阿错汉话不好,你也不问明白。不过两人岁数相差太大了些,我还以为他是阿奴的叔叔。”沈青娘有些遗憾的说。 沈嘉木想想的确自己没问明白,再去问也不大好,他迟疑的说:“阿奴跟纳达岩同吃同睡。。。这个,虽然现在没有成亲,以后也是要成亲的。”他想想还是将自己的顾虑说出来:“阿仲和阿奴经常在一起,不是说日久生情,万一,那个,阿仲又是个死心眼。。。” “也是,阿奴长的漂亮,像一朵娇花似的,不要说男人看了心疼,就是我也是越看越爱。”沈青娘叹口气,“这一路上是没法了,等到了地方,少让他们来往就是了。” 罗桑这时候急匆匆的通知大家,要赶紧上路了。前方过来的马帮说昨夜金沙江附近下了暴雨。此时正是雨季,要是洪水来了,或者引发泥石流,就没法过江了。 走到巴塘,已经是下午。益西多吉和罗桑看了看江面,江面比平常宽一倍多,浑黄的江水如头狂狮怒吼咆哮着。 罗桑迟疑了一会,益西多吉说可以走。罗桑去询问摆渡皮船的船夫,船夫们不肯走,他说洪水很快就会到了。 罗桑许下重金,那带头的船夫心动了,看了看天色,想想说道:“这时候其实还可以走,不过要快,雨才下了半个晚上,要是一直下到现在,泥石流下来就根本没法走了。看天色上游可能又在下雨了。”罗桑看了看上游的方向,那里有一大片乌云。 江面上拉着一根绳索,船夫要以人力把船挂在绳索上一点一点拉过河。因为浪急,这次牦牛和马也要乘船。 就这样,人,马,牦牛,还有货物一点一点的被拉过河去,几个船夫轮流操作,累的气喘吁吁。 轮到刘仲时,沈家人水性不佳,他们被分开乘船。他坐在被激浪冲的摇摇摆摆的小船上,心惊肉跳,罗桑拍拍他的肩膀安慰他。上次渡过雅砻江的时候,那天江水很平静,江面很窄,很快就过去了,倒没什么感觉。 他看着船夫们抹了抹汗,拽紧绳索,喊起了号子,船开始一点一点前进。刘仲抓紧捆在皮船上的绳索,觉得自己忽上忽下,颠来倒去,有一会儿自己居然和江面齐平,他惊恐万状,船要翻了,他想,还没想完,船忽的又横过来了,他看见对岸的排成队的牦牛,长吁了口气,到了。人马还有货都湿湿淋淋的,还好货物都是用牛皮袋子包紧了,不会进水。 后面的那船是阿奴和纳达岩,还有两个阿依族人以及三匹马。刘仲和罗桑继续胆战心惊的看着阿奴的船在汹涌的波涛中一点一点的行进,怎么比自己的船走的还慢,两人都不满。 快到的时候,忽然一个大旋窝卷来,船忽的被卷的在江上打转,电光火石之间,阿奴一甩手,银光一闪,那根小抓钩又勾住头顶那根渡船的绳索,她想去抓纳达岩,皮船又拐了个弯,那船夫失手,皮船被旋窝卷走,在众人的惊叫声中打着旋儿漂远了。 阿奴被吊在链子上留在原地,半个身子浸在江水里,咆哮的江水发疯似的的将她往下拽。她艰难的转头,看见皮船已经没有了踪影,她如遭重锤,懵了一下清醒过来,拼命地想用左手去够那链子。此时船夫拽着船赶过来,两个人拉起阿奴,罗桑将手镯上的机关打开,阿奴的手脱出来,船缓缓的拉到了对岸。 阿奴下了船就往下游跑,罗桑追上来拉住她:“船夫们和益西多吉,阿错他们都过去了,你过去帮不了忙,只能添乱。” 阿奴痛哭失声,罗桑抱起女儿,无计可施,只能在江边打转。 天黑了,队伍还没有过完,两岸亮起了松明火把,把江面映照的透亮,后面的一船又一船,陆续都过来了,又有一船翻了,不过除了货物,只冲走了一只牦牛,人倒是没事。 牦牛帮的二把手将队伍带离了江边,这里不能久留。他们一路点着火把,沿着山崖边的小路慢慢的走到中巴拉山下扎营。船夫们不顾疲累,都赶去寻人了。 大家心里惨淡,没有人说话,闷闷各自做事。阿奴哭了一路,也不哭了,转头去指挥侍女熬姜汤。 见女儿不再哭泣,罗桑松了口气,抓着念珠,盘腿坐着开始念经。 这时候,开始下雨了。阿奴靠着帐篷的的柱子,想叫罗桑进去,见罗桑抬眼看看天,继续念经,阿奴也不说话了。刘仲硬把阿奴拽进帐篷,沈青娘拿来干燥的衣服。她迅速换下湿衣,喝了姜汤,包着毯子靠在一旁,闭上眼睛假寐。众人不敢多话,也闭上眼休息。 忽然,传来一阵脚步声,刘仲一骨碌爬起来。门帘打开,阿宝探头进来,见阿奴睡着,欲言又止,正想出去,阿奴开口道:“有事?”几个人都吓了一跳,原来她醒着。 阿宝只会说苗语,还有就是叫众人的名字,她说:“阿错。” 阿奴连忙起身走出去。 阿依族人的帐篷里,阿错回来了。 他正在喝姜汤,见妹妹进来,咽下嘴里的姜汤,急急说道:“找到了船夫,他挂在江边的树杈上,说是阿岩把他推上去的,他们又漂下去了。古戈大叔叫我先回来给你们报个信。”他喘口气继续说:“水位越来越高。”他看着妹妹,动了动唇,还是没有说出口。这一路上,什么样的路都走过了,他们很清楚,洪水来了,雨季里,这一带又是泥石流,山体滑坡的多发区。 阿奴勉强对着哥哥笑了一下:“再等等,比这更糟糕的路都走过,这种路真不算什么。” 阿奴想,这次真是阴沟里翻船,怒江,澜沧江,那次不比这次的危险,跟它们比,这一段的金沙江算是很平缓的,哪怕是涨水。她猛地想起一件事,心脏狂跳起来,她上前紧紧地抓住阿错:“哥哥,上次那个马锅头说,这里往下就是虎跳峡,有多远?” 阿错也想起来,他将阿奴的手交给阿宝,安慰道:“阿哥去问问,你别慌。” 他急急忙忙冒雨跑出去。 阿奴一下子软在阿宝身上,阿蕾连忙过来扶着她,三人偎依着在坐一起。 这时,外面传来一阵‘轰隆隆’的声音,地上震动起来,好一会儿才停下来,这边山上的石块合唱似的‘悉里沙拉’的纷纷滚落。 “地震?”三人吓得连滚带爬,冲出帐篷。还没有站稳,乱如蜂群的石块‘噼噼啪啪’地飞迸进了营地,所幸石块都不大。除了砸破一些帐篷,惊吓了几只牦牛外,没有照成大的伤害。 罗桑跑过来找女儿,见阿奴无事,他放下心来。 这时,跑去查看的人回来了:“对岸刚刚过江的地方发生了山体滑坡,半片山没有了,都滑进了江里。江面都抬高了。” 这以后直到天亮,再也没有事发生。 近中午时,雨停了,古戈和益西多吉回来了,他们没有找到人。洪水来了,前面的路都坍塌了,没办法再前进寻人。 阿奴一阵眩晕,耳边隆隆作响,什么也听不见。即使阿错摇着她,告诉她虎跳峡还有很远,他们会游泳,阿岩是巫师,他们不会有事。她什么也听不见。她抬头,天上大块大块的乌云,中间开始露出一点一点的蓝天,它们都开始打转,越转越快,好晕啊,她低下头,罗桑胖乎乎的脸凑过来,迅速的糊成了一片。她觉得自己掉进了深渊里,黑乎乎的,一点亮光也没有,她努力的挣扎,可是手脚都被绑住了似的,使不上力气。忽然,手上一阵剧痛,她急了,很用力的一挣,醒了。 老七正在掐她的虎口,“你晕过去了。”他说。 她抬了抬手,手上乌青一片,她动了一下,手都合不拢了,明显是被掐肿了。她对着老七怒目而视,老七很尴尬。 刘仲凑过来:“你都晕过去好半天了,我们只好一会儿一会儿掐你的虎口。” 他们已经爬过了中巴拉山。 阿奴冷冷的看着他,刘仲张开嘴又闭上,不再说话。阿奴又晕过去了,再醒来的时候,已经到了“察木洛”(芒康盐井)。 沈青娘和卓玛一脸担忧的坐在她身边,见她睁开眼,卓玛念了声佛,沈青娘如释重负,拿了点热水给她喝,她摸了摸阿奴的额头,怜惜道:“你一直发烧,睡了好几天了,中间也醒了几次,都是迷迷糊糊的。” 阿奴喝了点水,想说话,却发不出声音,沈青娘问道:“想解手?”阿奴点点头。 她这次醒了就没有再倒下,只是不爱说话,一坐就是好半天。刘仲想去看人家晒盐,又放不下阿奴,有时候像只猴子似的在屋子转圈,阿奴也不理他。他最后只好看沈嘉木的笔记过过干瘾。 他们因为阿奴生病,耽搁了两天。古戈取了去年就订好的‘桃花盐’,罗桑也带了一批盐。见阿奴醒了,他们又重新上路。 沿路都是裸露的赭红色岩石,连澜沧江水似乎都是红色的。刘仲终于看见了两岸密密麻麻,层层叠叠红褐色的盐架,几个妇女正在晒盐。 现在澜沧江是汛期,已经过了产盐的最好时节。晒盐人先用粗大的原木搭建骨架,然后在上面横铺一层结实的木板,最后再铺上一层细细的沙土。这样搭的盐架卤水向上可以蒸发,向下可以渗透,简单却非常实用。每年三月到六月是澜沧江的枯水季节,两岸桃花绽放,也是出产“桃花盐”的日子。风大阳光充足,卤水的品质最好,出盐率高,等雨水一来,江水上涨,就很难晒出好盐。要靠太阳和风的力量把水分蒸发掉,晒出洁白的盐结晶,再用木板刮拢在一起,撮到竹背箩里沥去水分,就可以背出去卖了 刘仲看的津津有味。沈嘉木说,尽管同取一江之水,两岸的盐田却泾渭分明地出现红、白两色。西岸的加达村盐田是红色,东岸上下盐井村的盐田却为白色,并因此被称为红盐井和白盐井,这种看似神秘的现象源于澜沧江两岸土质的不同——加达使用红土铺盐田,而上下盐井却用细沙或白土铺田。 古戈抱着阿奴坐在马上,澜沧河谷裸露的岩石反射着刺目的阳光,她眯着眼,一整天连眼皮也没抬过。 阿错见妹妹精神一日比一日差,宿营的时候去找了几种草。 阿奴见他拿着一个草篓进来,摇头道:“草卦我算不准。” 阿错也不多话,直接拿着草摆了个图案,嘴里念念有词,过了一会,他说道:“卦上说是‘生离’,我只有这个算的准一些。” 阿错跟阿奴一样是个巫术废材,这也是阿奴的阿妈还想再生个女儿的原因之一。不过阿错比阿奴好些,至少跟着阿爸学了一点,只是自知水平有限,平时不敢拿出来献丑。 阿奴有些意动,她本就不相信纳达岩死了。 第二天早晨,她摇醒阿错,兴奋的说:“你算的可是‘生离’?我梦见阿岩了,他身上很脏,不过还活着,还有一匹马,我还看见昆达。”她的脸又黯淡下来:“苏普尔没有看见。”昆达和苏普尔是阿奴阿错的表舅和表哥,这次跟纳达岩一起失踪的两个阿依族人。 阿错躺在褥子上笑:“我没有骗你吧,可能苏普尔在后面,你没看见。” 阿奴将信将疑,阿错补充说:“卦上说他们都活着。” 上路的时候,阿宝一直跟着阿奴,阿奴看向阿错,阿蕾凑过来笑着说:“阿错说我老跟阿宝在一起都不要他啦,我把阿宝送给你。” 阿宝显然也同意,在旁边一直点头。阿奴把她的头扶正,在她脸上亲了一下,笑眯眯的说:“真好。”阿宝脸红了。(未完待续) 第二十五节 夜半来袭 阿奴发现不对,罗桑和云丹本该北上走‘察木多’(昌都),怎么跟着阿依族人南下了? 罗桑解释道:“北路探路的回来说三岩一带的土匪在等着云丹。那些人惹不起,只好走南路先去洛隆宗。” 三岩在察雅边上,这一带是全吐蕃最穷最僻的地方,非强悍者不能存活,生为男人不会打家劫舍会被视为无能,必须坚守“病死为辱,刀死为荣”过一生。所以那一带的土匪也是最凶悍的。他们还盛行西方式的决斗,就是那种拳头对拳头,刀子对刀子的打法,绝无半点暗算,也绝不逃避,一旦反目,生死相见。不止三岩,整个康巴地区的人都是如此,只是三岩土匪特别多,所以别的地方的人都不敢轻易招惹康巴人,尤其是三岩人。 阿奴看一眼云丹,貌似云丹对她笑了一下,她不确定的对着他咧咧嘴:“你招惹三岩人了?” 如今云丹的脸隐藏在大把胡子下,很难看见他的表情,单看那胡子和身高,已经是成年男人了,只是身材太单薄了些。他瓮声瓮气的说道:“没有,可能是扎西,我的好大哥勾结的土匪。” 不知是胡子的阻隔还是他到了变声期,声音变得粗嘎难听,他也知道,所以都是压低了声音说话。听说他最近在戒鸦片,也不知道他能不能熬下来。 刘仲不管这些,一路看风景,阿奴说这一带人称‘小江南’,风景如画。一路上农田青黄交错,阿奴告诉他那就是青稞,糍粑的原料,快到青稞成熟的时候了。这里很奇怪,绿油油的山林草坝都在山腰上,山腰往下,直到江边都是光秃秃的褐红色岩石,混黄的江水深深地切割着高山荒原,从破碎石壁间穿行而过,阿奴说是澜沧江,罗桑却说是雅曲。路上不时可以看见滚石滑落,有一次一只牦牛直接被砸进江里,人人走的小心翼翼。 路上的马帮,牦牛帮开始多起来,都驮着装盐的牛皮袋子。 他们翻过觉巴山,休息一晚,爬上了东达雪山。刘仲仰着脖子,这山比以前的山都高。路很陡,走了一半,开始下雪,越往上雪越厚,刘仲气喘吁吁,咬牙切齿,下面峡谷里还热得冒油来着。 阿奴脸色很难看,头开始疼起来。她连病了几场,身体越来越差,上次经过这里都没事。喝了几口红景天泡的药酒,她歇了一会,缓了口气。 快到垭口了,狂风呼啸而来,卷起漫天雪花,前方花白一片,不辨东西,人人弓背缩腰,摸索前行。这里的雪已经没过膝盖,顶着狂风每走一步都像是拔萝卜。 最后,云丹和刘仲是被四个吐蕃奴隶抬着过了垭口。 晚上宿营的时候,刘仲瘫倒,直嚷嚷:“不会有比这更高的山了吧?” 阿奴一晒:“这一带这座山最高了,不过往北有一座最高的山,叫珠穆朗玛峰,比这还要高很多,只是你没有机会爬而已。” “还更高,那要有多高啊?东达山顶都伸手可摘天了。”刘仲奇道。 “大约海拔八千八百多。” “什么是海拔?” “就是从海平面开始算起的高度,青姨的家乡那里不是有海?海是最低的地方。” “那要怎么算?拿尺子量?” 阿奴语塞,她烦道:“你有机会去爬的时候,自己拿尺子去量。” 见阿奴小脸紧绷,刘仲不敢多说。这些日子,一到宿营的时候,阿奴就早早睡下了,每次睡下时都是满脸期待,起床的时候一脸失望,然后一整天不搭理人,话没说两句就翻脸赶人。 他知道阿奴是想再梦见纳达岩。可是沈嘉木说了,梦寐之事虚无缥缈,哪能当真?看着阿奴躺下合上眼睛,他心里难受,怔怔地坐着看着她。过了一会儿,实在太累,他靠在阿奴身边睡着了。 罗桑进来,看见两小的已经睡熟了,帮两人盖好毯子,轻手轻脚出去了。 云丹的帐篷里,卓玛一脸担忧,云丹又开始发作了。云丹鸦片瘾反复发作,她一路照顾云丹,连惊带累,不过一个月,像是老了十岁。 突然,外面骚动起来,哨兵冲进来:“有人,有人杀进来了。” 罗桑吃了一惊,刚刚操刀在手,外面已经是喊杀声一片。 他冲出帐篷,迎面一人挥刀而来,他连忙伸手一格,两人打起来。 阿奴和刘仲也惊醒了,跑出帐篷,只见营地里到处刀光剑影,几个人往他们这里冲过来,沈青娘和沈家几个护卫操刀迎上去。 阿奴辨认了一下服装,好像是察雅人。那么他们的目标就是云丹。云丹因为发病时挣扎嚎叫,不愿意让人看见,特地用了一个奴隶的帐篷,扎在营地边角上。 刘仲穿着汉服显然不是他们要找的,他们呼喝了一声,转而对准狗娃子,他穿的是吐蕃的袍子。沈青娘和老七他们连忙赶上去,狗娃子只有一点蛮力,哪里对付得了他们。 一时间,阿奴和刘仲空落落的站在那里,两人正在紧张,阿奴忽然尖叫一声,刘仲转头看见一个黑乎乎的高大吐蕃男人拎着她,她正在拼命挣扎,他急得扑上去一口死死咬住那男人的手,那人大叫一声,松开了阿奴,去掰刘仲的头,阿奴摔在地上,还没爬起来,那男人‘唉’地叫了一声,轰然倒地,两人吓了一跳,见那人不动了,死了?他们面面相觑,那个男人的身体忽然蠕动起来,阿奴楞了一下,连忙冲上去把人挪开,刘仲也上前一起用力,阿宝的头露出来,她大口的喘着气,一点点从那吐蕃男人的身下挪出来,她站起来‘呸呸呸’连吐口水,差点被压成肉饼,倒霉,腰上捅了他一刀,没想到倒下来刚好压倒自己。 土匪人大约三四十人,不是很多,云丹的武士就有九十人,加上牦牛驼帮有一百五十多人,最初的惊慌过后,很快就缓过劲来,没有多久,他们开始占优势。而那些土匪显然不打算久战,看他们不恋战,直接冲进营地中心搜帐篷就知道。 见找不到人,首领打个唿哨,丢下几具尸体,就迅速骑马撤走了。 罗桑清点了一下,死了五个,两个是赠送的武士,三个是牦牛驼帮的人。土匪丢下四具尸体,都是年轻人,那个抓阿奴的尤其年轻,大约十五六岁的样子,他中了毒,浑身发黑,没有人敢碰他,最后罗桑在他头顶点燃了一根柏树枝,青烟袅袅升起,罗桑点头:“可以了。”阿依族人用毯子将他卷起来,挖个深坑埋了。 大家各自收拾营地,很多帐篷都被割了,一时间咒骂连连。 外面又传来马蹄声,众人惊的操刀赶出去,只见一个土匪骑马立在营地外面,外围的牦牛们连着被打扰,很是气愤,低头用角对着他喷气。 罗桑走出去,那名土匪也不下马,行了个礼叫道:“我弟弟多杰能不能还给我?” 罗桑说:“你自己看看吧,我不知道谁是你弟弟?” 那人下马走进营地,看看那三具尸体,摇头道:“他们不是多杰。” 罗桑楞了一下,想起古戈他们埋葬的那个男孩,叫古戈带他去。他说:“我给他点过了柏树枝,超度过了,他的灵魂已经去了天国。”那人感激的点点头。 他将尸体刨出来,打开包着的毯子,“多杰。”他喊了一声,又看见弟弟尸体发黑,显然是被毒死的,他站起来怒喝道:“谁杀他的?” 罗桑没有回答。 那人高声对着营地喊道:“三岩巴罗‘帕厝’的旺丹问,是谁杀了我的弟弟多杰?!” 众人面面相觑,他又喊了一遍,见没有人回应,他愤怒的高声挑衅:“谁用卑鄙的手段杀了多杰!是谁!?没有胆子接受旺丹的挑战吗!?有刀的就用刀,有拳头的就用拳头,我很公平,绝不会多拿一种武器,也不会用毒药,拳头都没有的。。。。。。”他正要滔滔不绝的羞辱下去,一个稚嫩的声音打断了他:“是我。” 阿奴扶着头走出来,烦死了,还让不让人睡觉。 旺丹看见一个小姑娘,呆了半晌,嗤笑道:“怎么可能?” 阿奴抬起头:“怎么不可能,爬陡峭的险峰没有摔跤,走平滑的草地却常跌倒,他想抢我,我年纪小,身上带着毒刀防身,他不小心被我杀了,就这么简单。” “伤在哪里?” “腰上。” 旺丹查看了一下弟弟的腰,真有一个发黑的刀口。他楞了一会儿,怒道:“你防身带着毒刀做什么?” 阿奴冷冷的看着他,他才发现,这个小姑娘真漂亮,多杰难道是抢老婆吗?也太小啦。 他看见弟弟被毒杀,本想找人决斗出一口恶气,现在换成个小姑娘,像是一拳头打进棉花里,一下子没了着落,这下怎么办?他有点下不来台。 罗桑挡在女儿面前:“她是我罗桑嘉措的女儿!要决斗找我吧。” 旺丹不可置信的看了看罗桑,两人的体型相差巨大,如果真是父女,只能解释成歹竹出好笋。 阿奴从罗桑的胖腰后面探出头,看他一脸狐疑,嗤笑道:“冤有头债有主,人是我杀的,找我阿爸做什么?真好笑,强盗还要人偿命,你先偿还我们死去的勇士的性命好了,刚才你的刀喝过几个人的血?他们的兄弟可都在这里。”一席话说的武士们纷纷纷纷应和。 旺丹被阿奴把话头堵住了,想辩解又说不出来,按他刚才的话,那这些人都可以找他决斗。 阿奴继续嘲笑他:“你讲究公平决斗,半夜里偷袭我们的营地的时候,你的‘公平’没带在身上吗?你的弟弟偷袭我的营帐,欺负小孩子的时候,他的‘公平’又在哪里呢?发现自己吃亏了,‘公平’又回来了,三岩人的‘公平’脚长的可真长。” 阿奴话说得很快,旺丹被一连串的‘公平’绕晕了,想想自己也是理亏,涨红了脸不说话 阿奴接着说:“要跟我决斗,可以啊,用刀还是射箭?” 旺丹想:“要真跟你决斗,我干脆自杀算啦。” 他抱起弟弟放在马上,说道:“春天的气候忽冷忽热,人生的道路有祸有福。多杰死的不值得,不过,我不会跟一个女孩子计较。” 他转头对罗桑说:“谢谢你超度多杰,我会带走巴罗‘帕厝’的人,剩下十几个人都是察雅扎西的,那三个死者也是扎西的人。” 罗桑表示感谢,他也不多说,深深看了阿奴一眼,带着弟弟走了。 远远的传来他的歌声: “我骑在马上无忧无愁, 宝座上的头人可曾享受? 我漂泊无定浪迹天涯, 蓝天下大地便是我家。 我两袖清风从不痛苦, 早跟财神爷交上朋友; 从不计较命长命短, 世上没有什么可以留恋。 。。。。。。 歌声渐行渐远,罗桑苦笑着拍拍女儿:“他的歌声不错。” 注解 1.“帕措”:系藏语,“帕”意为父系宗族,“措”意为集团或群体,它通过血缘纽带维系人际关系。“帕措”内部的世系按父系计算,财产由男子继承。父权在“帕措”家庭中有至高无上的权力。“帕措”制度的中心在昌都地区贡觉县三岩一带。“帕措”内部不通婚,外婚制是“帕措”成员的主要婚姻模式。婚姻大多包办,自由恋爱少,而且讲究门当户对。同时,男方有选择女性的权利,而女性一般没有选择男性的权利。“帕措”内部家庭形式以一夫多妻居多,也有一妻多夫。结婚和离婚都不需要办理证件。“帕措”内部女子没有继承权,即女子不能继承家庭中的任何财产。“帕措”内部千方百计要有男性后代,以免财产外流,入赘招婿一般是不允许的,即便发生,也会用各种非法手段将其赶走 2,那是康巴人的《强盗歌》: 我骑在马上无忧无愁, 宝座上的头人可曾享受? 我漂泊无定浪迹天涯, 蓝天下大地便是我家。 我两袖清风从不痛苦, 早跟财神爷交上朋友; 从不计较命长命短, 世上没有什么可以留恋。 岩石山洞是我的帐蓬, 从来不用学拉扯帐蓬 凶猛野牛是我的家畜, 也不必拴牛羊在家门口。 因独自喝惯了大碗酒, 对头人从不会用敬语, 因独自吃惯了大块肉, 从不会用指甲扯肉丝。 我虽不是喇嘛和头人, 谁的宝座都想去坐坐, 我虽不是高飞的大鹏鸟, 哪有高山就想歇歇脚。 我侠义从不想找靠山, 双权长枪为我壮了胆, 我侠义是没有帮手的, 快马快刀是我的伙伴。 我侠客从不愿拜头人, 高高蓝天是我的主宰, 我侠客从不去点香火, 太阳月亮是我的保护神。 改来改去改了一天还是不满意,算啦,先发上来。有看不顺的地方提醒先。(未完待续) 第二十六节 草原盛会 罗桑教训阿奴不该出来,阿奴摇摇晕的发胀的头,像踩着棉花似的,踉踉跄跄晃回帐篷,倒下就睡。 罗桑吓得跟进来,着急地摸摸她的头,还好,没有发烧。 罗桑紧张得絮絮叨叨:“阿奴玛,我的乖孩子,打起精神来。阿爸沿路找了不少朋友,他们都同意帮忙找人。那个船夫说那时候他们被漩涡卷走,漩涡太大,不敢跳水,是阿岩他们三个拼死力,把他举高挂在树枝上,才捡回了一条性命,他很感激阿岩,阿爸又付给他们很多茶叶,他的兄弟们会继续沿着金沙江搜索。有消息阿爸第一个告诉你。” 原来这些天罗桑老不见踪影,是到处去求人帮忙了。阿奴嘴唇动了动,罗桑凑上去,只听到女儿含含糊糊地撒娇:“阿爸,我很困啊。”罗桑方醒悟过来阿奴是累的。帐篷里早已倒了一地的人,鼾声一片。昨天刚刚爬完雪山,夜里又闹土匪,此刻都累趴下了。罗桑无声笑了一下,倦意上来,也觉得眼皮发涩,躺在女儿身边也睡着了。 阿奴跟云丹说,鸦片是毒,不戒掉的话,以后短命不说,活着也受尽千般罪。云丹信了,他要报仇,只有下定决心戒鸦片,只是荒山野地里没有药物可以缓解他鸦片瘾发作时的痛苦,只能硬抗。一开始发作的时候,涕泪交流,全身痉挛,他状如疯虎,痛苦得大喊大叫,四处摔打,卓玛原本不知道发作时这么可怕,还以为他被魔鬼附身,去抱云丹时,差点被他咬下一块肉来,他力气大的吓人,卓玛和侍女没有办法,最后只能找两个壮汉把他绑在帐篷里的柱子上,昏迷的时候,又是大小便失禁。卓玛哭着又给他吸鸦片,他神志不清的时候吸一点,只要有一丝清醒,他就坚决不肯再吸,每次都是熬的死去活来,就凭着一股狠劲,居然也被他熬过了几天。 阿奴和刘仲去偷看过,看不清他的脸,身上血迹斑斑,都是被自己抓出来的伤,看的刘仲心里难受,问阿奴:“没有药可以让他舒服点吗?” 阿奴摇头:“我不是郎中。哪知道这些,不过听说也有硬生生戒掉的。”她想起阿岩,不知道巫术对戒毒有没有用。以前听说过杜冷丁,吗啡什么的,也只是用另外一种毒品来替代鸦片和海洛因而已。 一路上,碰见了几路从大理过来的马帮。他们询问了中原的情况,那些马帮也是动乱发生不久就上路了,除了知道汉嘉郡王带着乌蛮人起事外,唯一的新消息(当然已经是旧消息了),就是柳州人柴亮反了。刘仲听说还有人造反,诧异之后,郁郁不乐,沈家人也忧心忡忡,即使阿奴告诉他们,前面正在举行邦达草原的赛马会,他们也没有高兴起来。 他们已经过了乌雅(今左贡),走进了邦达草原,马帮的人叫它‘五百里长草坝子’,据说它大到连鸟也飞不出去,很多地方荒无人烟,只有在草原中间有一个马帮的转运站,还有一个喇嘛寺。 雪山的融水流进怒江的支流玉曲,它蜿蜒流淌在草原上,像一条发光的玉带。两岸广阔的湿地上长满了大蒿草,苔草之类的草甸植物。这里绿草如茵,是放牧的好地方。只是夏季草原上沼泽密布,到处是陷阱。天气恶劣,雨不下则已,一下就是昏天黑地,盆倾瓢泼,有时还夹杂着冰雹。马帮常常是损兵折将,带着一身泥浆的走出草地。 他们碰上了好运气,天气不错,还可以参加草原甸子上赛马会。 那是邦达草原最好的日子,青草长的旺旺的,阳光照的暖暖的,草原上最盛大最隆重的节日就在这时举行。 湛蓝的天空上飘着朵朵白云,碧青的草地上也飘着云朵一样数不清的帐篷。从附近各地各部落涌来的马队人群扎满了整个草原,他们大都是逐水草而居,以帐篷为家的牧民,他们的节日盛会自然也在草原上和帐篷里进行。最好的食物,都在自家帐篷里摆了出来,热情地邀请亲友们品尝。显然,大家不仅仅是来看赛马的,这些几个月,甚至一整年没有见过陌生面孔的孤独人们看够了起起落落的日月星辰,厌倦了整日围着牛马羊打转,赛马会是他们最好的相会和交流的日子。 他们穿上了最漂亮的衣衫,戴上最贵重的首饰,男的英气逼人,腰插漂亮的银鞘长刀,貂皮豹皮满身;女的端庄华贵,满头的发辫上缀满绿松石,有的前胸后背,腰上都挂满了各种图案的金片银块。大家摩肩接踵你来我往,比赛炫耀着彼此的财富,以此为荣。 进入赛马会,阿奴被逼着换上了一大堆首饰,连阿宝也打扮的珠光宝气。纳达岩失踪,刘仲他们情绪低落提不起兴致,阿奴甩甩沉重异常的头,有些意兴阑珊。 云丹穿的富贵逼人,手上巨大的红宝石戒指衬的他鸡爪一样的手,看着很怪异。他走过来和阿奴站在一起,这些天他一直躲着众人,阿奴好几天没有看见他了。见他胡子中间露出来的小块脸色铁青铁青的,阿奴说道:“你不多休息一会儿?” 云丹摇摇头:“你阿爸要带我认识几个人。” “谁?” “有几个寺院的大喇嘛,都是你阿爸的师兄弟。” “你以前不是仁达寺的学僧?”阿奴记得以前他马帮里的喇嘛是云丹的师傅,穿白裙的,那是噶玛派白教的喇嘛,那仁达寺是白教的寺院。罗桑是宁玛派也就是红教的。 “我师父西绕被他们害死了,我大娘的哥哥达西就是仁达寺的‘挫钦吉瓦’(大管家)。”云丹苦笑,心事重重。 阿奴吃惊,这就上升到教派斗争啦? 见阿奴瞪圆了眼睛,像只猫儿般可爱,云丹忍不住去扯她的辫子,阿奴拔回头发,怒瞪了他一眼带着阿宝走了,还以为这人改性了呢,跟以前一样的讨厌。 罗桑在后面咳嗽一声,欺负人家的女儿被当场发现,云丹狼狈的回头行礼打招呼。罗桑忽然伸手在他身上捏了一遍,甚至像检查牲口似的看了看他的牙,云丹促不及防,来不及躲避,罗桑已经检查完了,最后很感兴趣地问道:“做我的徒弟怎样?”云丹这些日子戒毒的倔强狠劲让他很欣赏,身体可以慢慢养好,这个性子却是天生的。 云丹有些欣喜又有些迟疑,罗桑一脸怀念:“你的师父我也认识,当年他跟我一起在萨迦寺学习过。”吐蕃的僧人常常是学完红教,学白教,学完白教,学花教,有的人几个教派都学过,最后选择一种教义修行,换师父是很正常,不过他很信赖自己原来的师父西绕。 罗桑许下好处:“你身手太差,需要学习,至于佛典,你自己看着办吧。”听得罗桑教他武艺,云丹喜得当下答应。 罗桑又说:“那几个汉人的功夫不错,身体养好后,有时间你可以跟刘仲说,向他们讨教一二,想来他们不会拒绝。” 云丹奇怪:“他们不是要跟阿奴去白玛岗?” 罗桑笑眯眯的像只老狐狸:“阿奴会跟着我去洛隆宗见她爷爷奶奶,他们当然跟着阿奴。” 云丹心下窃喜,罗桑觑了他一眼,警告:“毛还没长齐,少打阿奴的主意。” 云丹因为幼年久病脾气怪异,跟寻常的吐蕃汉子的豪爽不同,为人别扭脸皮薄,被点破心事,不由得大囧。 罗桑却心情很好,附近他的几个师兄弟接到信都来了,他们好多年没见了。 阿奴找到刘仲,见他跟十九兴致勃勃挤在人群里看祭神山,完全没有了早上忧国忧民的悲情,阿奴不由得小小鄙夷了他一下。 赛马前,还要举行盛大庄严的祭山仪式,骑手们驰向神山,由大喇嘛讲述神山的来历及法力,祈求山神保佑吉祥平安、人畜兴旺。人们诵咏经文,在山顶垒好嘛尼堆,挂起金字塔般的经幡柱,然后争先恐后驰向赛马场。这时,各地各寺各派喇嘛都赶来,他们最先进场,轮番吹响雄浑粗犷的法号,敲响庄严的法鼓和清脆的法铃,披挂着各式各样的袈裟,佩戴着各种各色狰狞恐怖的面具,手持法器凛然而过,使赛马盛会平添了神秘超然的气氛。太多的喇嘛让阿奴头皮发麻。 赛马一开始,人们就叫啊喊啊笑啊,还伴着震天价响的唿哨。有的骑手从马背上摔了下来,有的马跑出了场地,乱窜乱跳,全场顿时一阵骚乱,这些意外似乎使他们更为高兴。 精彩的比赛一项接着一项:跑马射箭、赤膊摔胶、在狂奔的马上俯身拔杆,抱巨石扛到肩上直到没有第二个人能抱动你抱起的石头…… 刘仲跟着人群呼喝叫好,阿奴却有些心神不宁,她一直看着远处的帐篷,罗桑他们进去后久久没有出来。 帐篷里会发生什么?阿奴一个劲的猜想。这个是她在深山里无聊时玩的游戏,为当前发生的事情设想出种种可能的未来,可是再怎么瞎猜也比不上偷窥来的有趣。她此时老毛病又犯了,坐立难安,想想还是去偷看一下。还没有靠近帐篷,一个红衣小喇嘛挡着了她和阿宝的去路,他见阿奴衣饰华丽,还带着侍女,不敢莽撞呵斥,恭敬地施礼,把手往旁边一伸,示意阿奴离开。还有人看守?阿奴很意外,这时才发现因为有人靠近,附近的草丛里隐隐绰绰露出一些红红的氆氇僧衣。这么森严,难道来了什么大人物吗?阿奴无法,只好跺跺脚走开。 沈嘉木带着狗娃子正在指指点点,最近几个学生病的病,受伤的受伤,只剩下一个求知欲旺盛的狗娃子,不过不能叫狗娃子了,沈嘉木给他起了个大名叫李长风,字思归,俱出自李白的《关山月》: 明月出天山,苍茫云海间。 长风几万里,吹度玉门关。 汉下白登道,胡窥青海湾。 由来征战地,不见有人还。 戍客望边邑,思归多苦颜。 高楼当此夜,叹息未应闲。 阿奴见他写道‘思归多苦颜’时,沈家一干人面露恻然。不由得一声嗟叹,心想自己当初救刘仲不过是看在他天潢贵胄,自己日后有利可图的份上,后来再伸手也是为着个‘利’字,再后来见他们走投无路,这些人素质又比那些奴隶高多了,想干脆将人骗回寨子,此后千山万水,沈谦本事再大,吐蕃人都找不到的地方,他也没辙。阿奴也没想将人长留下来,留个五年十年也就够了,到时候他们要走要留再说。只是‘人心’二字是最难猜的,这一路上共患难,刘仲憨厚,沈谦练达,沈嘉木迂阔,沈青娘可亲,老七木纳,十二机灵,十七稳重,十九淘气,还有跟着沈谦走的老十,十一和十五,人若是有了感情,就无法像陌生人那样算计,从刘仲受伤频死开始,阿奴就后悔了。之后纳达岩失踪,阿奴更是茫然,她也想过万一阿岩不在了,阿依寨对她就没什么意义了,自己为他们着想未来,也没什么人领情,万一美蒂这胎生了女儿,自己地位尴尬,对他们而言就跟鸡肋差不多,还不如跟着阿爸去洛隆宗看看。 沈嘉木见阿奴过来,忙招呼她过来讲解。见沈嘉木一脸兴奋,阿奴好笑,先生怎么跟刘仲一个德性,才一会儿,离愁别绪就抛到了九霄云外。不过她实在错怪他们了,高原民族的热情好客,开朗奔放是极富感染力的,更何况在这种节日盛会上,他们不过是不知不觉融入其中罢了。 沈青娘见他们在赛马会上不止念经拜佛跳大神,赛马射箭扛大石,居然还有四面八方赶来做生意的,跟中原的庙会似的,心想天下的集会原来都是一样,怎么热闹怎么来。她跟着卓玛兴味盎然走过一个又一个摊子。 分散生活在广袤雪域草原上的农牧民们需要出售自己的劳动所得,从商人那里买到自己及家人一年里必需的物品,于是,拉萨,日喀则,青海,四川,大理,西夏,于阗、西州回鹖,商人们不远万里,带着各种物品云集在邦达草原,在赛马场旁摆成了一圈又一圈摊子,与转来转去,手里捏着出售蓄牧产品换来大把票子的农牧民做成大笔大笔的生意。 注解 1经幡(风马旗):.印有经文的“风马”经幡,称为“隆达”,也有人称之为“祭马”、“禄马”、“经幡”、“祈愿幡”,不过,人们更习惯称它为“风马旗”,因为“隆”在藏语中是风的意思,“达”是马的意思。据说最早出现于噶举教派寺院的旗绳上,是由吐蕃人家立在门前的旗幡演变来的,那时一根杆表示一户人家。在元朝‘八思巴’的时候盛行。藏传佛教主张信徒循环往复地诵念经文,特别是六字箴言(即观音神咒“嗡、嘛、呢、叭、咪、哞”),因为这六个字被认为是一切经典的根源,只要反复诵念,便可以积累功德,功德圆满时就能够得到解脱。当印有六字箴言的“风马”经幡被风吹起时,发出“哗啦哗啦”的声音,仿佛在诵念经文,所以无论寺庙还是村寨,都会在空地上插立高达数米的经幡柱,将“风马”经幡高高悬挂于风口。其中最大、最著名的当数耸立于神山“冈仁波齐”峰色雄滩上的经幡柱,它高达24米,顶端缠有五颜六色的风马。 2.赛马会:赛马会上很大的篇幅摘自李旭写的《藏客—茶马古道马帮生涯》:,原来也想自己消化着写,改了一遍又一遍,总是不如大作家写的,干脆先无耻盗用,以后再改。这本书写的很好,这个作者一年有三分之一以上的时间投身于艰苦的田野考察工作,有丰厚的学术根底和材料积累,实在是咱们这种宅女不能比的,偶像,佩服敬礼先。还写有《滇藏川大三角文化探秘》、《写真西藏·遥远的地平线》、《西藏珞巴族家庭实录》、《云南布朗族家庭实录》、《海南黎族家庭实录》、《黑龙江赫哲族家庭实录》、《聆听西藏·以图片的方式》、《滇藏文化带考察》、《普洱茶的故乡》等著作和摄影画册。很棒的作者,感兴趣的可以去找来看看。(未完待续) 第二十七节 和尚娶妻 罗桑见过了几个师兄弟,神神秘秘的又不见了踪影。阿奴等不到他,云丹的嘴硬的像千年老蚌壳,见自己来回打磨也不松口,阿奴终于发现了这人的坏心眼,撅着嘴走人。见将人气跑了,云丹又觉得无聊,卓玛嗔怪:“你要是真喜欢阿奴,就跟外面对歌的男人们学学怎么讨好女孩子,老这么吵架,就是佛爷帮忙也凑不到一块。”云丹伸长脖子看着外面若有所思。 夜幕降临了,人们点燃起堆堆牛粪火,弹起‘扎木聂’(藏族六弦琴),午后便开始了的\果谐\舞会方兴未艾。阿奴心情郁结,打发阿宝去找阿蕾,自己漫无目的乱走,捡了个没人的地方坐在长草后面。她看见到处都是一群群的姑娘小伙子唱着跳着,热闹非凡,只有自己形单影只,悲从心来,趴在地上抠着草根放声恸哭。哭了半晌,她忽觉旁边有人,吓得一抖,跳了起来。那人见吓着了她,连忙出声:“阿奴小姐,是我,阿宝姑娘要我来陪着你。” 原来是索朗旺堆,阿奴松口气。索朗旺堆劝道:“别当心,罗桑老爷想办法了,没有他办不成的事。” 阿奴抹了抹眼泪,吸吸鼻子,心情慢慢恢复过来。看见索朗旺堆,她又想起他讨厌的主子,阿奴问道:“你知道云丹和我阿爸今天见谁了?” 索朗旺堆说:“没有,我被赶出来了。” 阿奴愤愤,眼珠一转说道:“逃出云层的太阳光明,逃出地主家的奴隶聪明,索朗旺堆,你跟我走吧。”打听不到,挖挖云丹的墙角也好,他肯定气死。 索朗旺堆苦笑:“要是多吉老爷在,我就能走啦,他曾经答应放我自由。可是现在他去天国啦,他求我照顾云丹小主人,我答应了他就不能反悔。” 阿奴很意外,她看索朗旺堆对白玛岗那么向往,还以为他一定肯去。她问道:“遵守诺言也要看对谁,云丹对你又不好,他不是一个好主人。” 索朗旺堆叹口气:“我家以前也有一点土地,只是那年大旱,颗粒无收,我阿爸只有卖了土地给拉格头人,全家做了农奴,后来我的妻子曲品给我生了女儿,因为太饿,她没有奶水,我偷了主人家的牦牛肉干,没想到被抓了,本来要被处死的,多吉老爷救了我的命,他们就挖去了我的一只眼睛。后来多吉老爷还给了我们一些食物,我的妻子和女儿才活下来。” “你有妻女,难怪不能走啦。”原来他的独眼是这么来的,阿奴惊心。 “她们死啦。”索朗旺堆满脸苦涩:“没多久曲品生了一场病,带着女儿一起走了,丢下我一个人。” 阿奴没想到挑起他的伤心事,不敢多说话。 索朗旺堆说:“多吉老爷要我好好活下去,他叫我不用担心,他会带她们的灵魂去天国圣地,我答应他照顾小主人,他救了我的命,我不能食言。” 阿奴想,那所谓天国不会是我们那吧? 索朗旺堆忽然跪下,端端正正的给阿奴磕了一个头:“我有件事想求阿奴小姐。” 阿奴被他跪的手足无措,连忙道:“说吧,只要我能做到。” 索朗旺堆恳求:“您能不能将我的妻子带去白玛岗?多吉老爷以前答应过的,这次他走的突然。。。” 带死人,阿奴汗毛倒竖,她弄不清楚索朗旺堆的想法,不敢打击他,只好问:“怎么带?” “多吉老爷求了一个喇嘛,把她火葬了,骨灰做成了‘察察’(小泥塔),我随身带着,求您将她带走吧。” 阿奴问道:“只有一个,没有孩子的吗?” 索朗旺堆难过道:“孩子是夭折的,装进陶罐埋土里了。” 骨灰塔啊,还好,原来真把白玛岗当成圣地了,阿奴想这也不是什么难事,满口答应。索朗旺堆感激涕零,阿奴连忙摆手:“你赶紧起来吧。”索朗旺堆长跪不起,阿奴想去扶他,才发现他跪伏在地上竟已是泣不成声。 想他年纪轻轻被硬生生挖了一只眼,妻女皆亡,云丹也不是个好主人,过了今日不知明日,阿奴心中惨然,触动愁肠,不知不觉也泪流满面。 良久,索朗旺堆站起来一脸愧色,阿奴安慰他不必介意,谁都有伤心事,哭一哭反而有好处。她挥挥手,示意他退下,她想一个人呆会。 连哭了两场,阿奴开始头疼,她情绪很糟糕,不想见人,靠在身后的石块上发呆。也不知道坐了多久,前面拉拉扯扯走过一对男女,姑娘‘咯咯咯’笑得像只鸽子。 赛马会也是青年男女谈情说爱、\打狗\求huan的好时机。所谓\打狗\,是因为草原上的小伙子要得到别人家帐篷里的姑娘,必过的最大关口就是得对付每家都养着的以凶猛狂暴著称于世的獒犬。现在,獒犬留在家里看护牛羊,姑娘们完全暴露在小伙子的眼皮底下。他们对唱欢舞,相互挑逗暗示,眉目传情。小伙子们还不时拉拉扯扯,碰一碰姑娘们。姑娘无情,就会生气讨厌地避开,要是有意,姑娘就一脸羞答答的祥子,小伙子就可以大胆地上了。 这一对显然是互相看对眼了,直往这边走来,附近一大片只有这里草最长,坏人好事会被雷劈的,阿奴只好慢腾腾的站起来给他们腾地方。 那对男女没想到有人,俱吃了一惊,见是个孩子,又有些不好意思,那姑娘转头想走,被那男子拉住:“小普姆(姑娘)要走啦。” 索朗旺堆没有走远,见阿奴与人对上,生恐阿奴吃亏,连忙追过来,与那男子一打照面,他吃惊唤道:“格列少爷。” 那男子见有人认出他,也是吃惊,打量着索朗旺堆,没认出来。 索朗旺堆连忙上前行礼说:“少爷当然不记得啦,我是拉格头人家的。” “啊,你是独眼,我记起来了,多吉大叔呢?他也来了?”格列想起来。 “多吉老爷上天啦,您没有听说吗?是罗桑嘉措老爷在这。” “三叔在这?“格列喜问。索朗旺堆点点头。“三叔真的在这!”那格列兴奋起来:“山神保佑,我们接到他啦。”他拔足飞奔而去,丢下那个姑娘和索朗旺堆,阿奴和他们面面相觑。 索朗旺堆连忙解释:“阿奴小姐,格列少爷是您的大堂哥。” 耶?阿奴吓了一跳。 “格列少爷脾气急了些。”索朗旺堆又跟那位姑娘说,她遗憾笑笑走开。 没多久,一群人跑过来,领头的就是格列,阿奴想自己哭的两眼发肿,实在不好见人,留下索朗旺堆先跑回帐篷。 罗桑还没有回来,沈青娘和阿蕾正在检看自己的战利品,两人买了一些小玩意。阿奴忙忙的进来,打水敷眼睛,两人见她敷眼睛,知道肯定哭过,也不敢多问,连忙过来帮忙。 好一会,阿奴问道:“可以了吗?待会有客人来。” 阿蕾摇头,拿出刚刚买的莲纹影青瓷粉盒,里面装的是胡粉(铅粉),阿奴哪里用过这个?此时也顾不得了,只好往眼皮上抹一点揉匀。 堪堪收拾完,外面人声鼎沸,卓玛喜气洋洋的进来:“阿奴玛,爷爷奶奶还有你大伯二伯都来了,赶紧来。” “全来了?”阿奴愕然。 卓玛把阿奴打量了一下,摆好几样她认为不妥的首饰,回答道:“是,全来了,你的哥哥姐姐们也来了。”话音未落,她就急急的拉走阿奴。 还没等阿奴想好要怎么面对,自己已经站在主帐外面了,乌泱泱一地的人围着篝火坐着,阿奴被无良的卓玛往中间一放,摆在那儿任人参观了。她丈夫也来了,夫妻久别重逢,现在暂时顾不上阿奴。 阿奴站在那里茫然四顾,现在怎办? 一个头发斑白胖乎乎的贵妇人赶过来拉着她,笑眯眯地说:“我是你的‘莫拉’(奶奶),我的乖孙女。”罗桑大概像她。阿奴连忙行礼,她又一个一个介绍过去,‘波拉’(爷爷)齐美是个严肃的瘦高个,大‘阿库’(大伯)伦珠是个跟罗桑一样笑眯眯的胖子,小‘阿库’(二伯)贡布是个精明的瘦高个,大伯母央金玛,她生了二男三女,两个女儿已经出嫁,没有跟来,卓玛有两个男孩子。 轮到那些堂兄堂姐的时候,他们像看外星生物的表情让阿奴很恼火,她想起上次‘煨桑节’被人指指点点的难堪。还好长辈在场,没有人敢乱说什么。格列认出了阿奴,尴尬的笑笑。介绍到大伯的三女儿白姆时,白姆对着阿奴和善的笑笑,想起她就是罗桑当初想让云丹联姻的对象,阿奴忙多看了几眼,白姆是个高挑水嫩的吐蕃美人,罗桑倒没有夸大。 罗桑家的人个子都很高大,站在他们中间,阿奴觉得自己就像进入了大人国。 这时,罗桑赶回来了,见到他,她的奶奶白珍感觉阿奴的肌肉一下子放松下来,知道她有些吓着了,她第一眼看见这个小孙女就喜欢,拍拍她低声安慰:“不要怕,不要怕。” 罗桑见女儿可怜兮兮的站在那里无所适从,连忙把阿奴接过来,问道:“阿妈,你们怎么突然跑来啦?” 白珍笑眯眯看着小儿子抱怨道:“你有几年没有回家了,接到你走邦达的消息,我和你阿爸等不及想看阿奴,就一起来这等你,顺便参加赛马会,有好多年没来了。” 罗桑见为了自己,父母一把年纪翻山越岭,愧疚起来,连忙打起精神哄的母亲心花怒放。白珍抓着阿奴不放,越看越喜欢,小孙女长的像母亲,难怪罗桑不肯娶妻。 阿奴看见这个奶奶到处发号施令,爷爷和大伯们习以为常,想来真正当家作主的是这位奶奶。 那几位堂哥堂姐早跑出去跳舞了,也不知道今晚会不会回来,全家貌似只有自己未成年。 白珍拉着儿子孙女,大有长谈的趋势,阿奴困得眼皮打架却强撑着。白珍毕竟年纪大了,说了一会精神不济,见阿奴两眼发直,知道她是累了却不敢说,连忙撵她去睡。见儿子带着孙女走了,她转身跟丈夫叹道:“真是个懂事的孩子,格列他们几个哪有耐心陪我这个老婆子说话。” 齐美央宗笑道:“就是瘦小了点。” “嗯,可怜的孩子,像只小鸡似的,听说那个女人不给喂奶,差点饿死阿奴玛,真是个狠心的母亲。不管怎么说,这次都得把她带走,否则下次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再见到她。”白珍拿定主意,又叫人把儿子找来。 罗桑带着女儿回帐篷,阿奴问他今天去见谁了,罗桑笑道:“我师父来了。” 红教掌教?阿奴惊讶问道:“云丹的事情惊动了你们的掌教吗?” “你想到哪去了?”罗桑失笑,“噶托寺修好了,他是去讲经,经过这里。”阿奴嘿嘿两声,都怪云丹,原来自己想多了。 罗桑继续说:“我还有几个师兄弟和他们的妻子儿女也一起来了,明天带你去见见他们。” “都有妻子?”阿奴吓了一跳。 “嗯?”罗桑很奇怪的看着阿奴。 阿奴决定问个清楚:“你是在家的居士(格聂),他们也是?” “不是。” “那你们喇嘛怎么可以娶妻生子?汉人的和尚都是不能娶妻的,他们娶妻就是犯戒。”阿奴质问:“修行者不是要清心寡欲吗?吃肉可以理解,毕竟这里是高原,娶妻生子就很奇怪了。”想起第一次看见罗桑,阿奴气不打一处来:“我第一次看见你的时候还以为你是不守戒律的花和尚。” “我们这一派很多是在家的居士,不过就是出家的也可以娶妻,我师父就有妻子,称呼为佛母。”罗桑走南闯北这么多年,对汉人对他们密宗的看法也有了解,此刻才醒悟过来阿奴最早看见他时为什么那么害怕,他好气又好笑的捏捏阿奴鼓起的腮帮子,像只小青蛙:“我们规矩没那么严,跟汉人的显宗不同,我们密宗最早教义传承都是在家庭里,后来才慢慢扩散开来,所以,家庭对我们修行来说很重要的。就是佛祖也有妻子,虽然是在他出家修行前。”这个教派历史哪里是一句两句话可以讲清楚的,罗桑只好一言蔽之,他觉得奇怪:“你怎么会有汉人的想法?”那时候阿奴才三岁,又住在深山里,哪知道什么汉人和尚吐蕃喇嘛? 阿奴本来听得云里雾里,罗桑的问题让她心一跳,连忙指了指前方跳舞的人群转移话题:“那个白姆就是你说的那个,他们要联姻吗?” 罗桑看见几个侄儿侄女正跳的兴高采烈,心道云丹倒是对你上了心,不过这句话哪能说给阿奴,再说女儿还小。他告诉阿奴说:“只是我随便说说,不能当真,真要结成联盟还有别的方式。我看云丹毅力非凡,就收了他做徒弟。” 阿奴本想说云丹性情暴虐,话到嘴边又吞下去,他们吐蕃人的想法跟自己不同的很,没准罗桑还觉得云丹做的对。 还没进帐篷,只听见里面刘仲惊讶的声音:“佛母?”阿奴连忙进去一看,阿蕾她们又不见了,沈嘉木,李长风,刘仲和云丹一堆男人正在唠嗑。显然云丹是在说见到红教掌教的事,他深感荣幸,兴奋的两眼放光。 刘仲见阿奴进来,忙对她说:“阿奴,你们这里高僧大德能娶妻,小喇嘛不行,跟我们中原那刚好相反。” 阿奴大奇,刚刚还跟罗桑说汉人和尚戒律严来着,这下闹笑话了,她连忙问:“汉人和尚也可以娶妻吗?” 刘仲笑得暧mei:“高僧大德肯定是不会,不过那些中不溜丢的和尚有娶妻的。” 云丹忙解释道:“我们吐蕃的规矩松散,地位不高的喇嘛也有娶妻的。” 沈嘉木也道:“实际上,汉律是禁止僧人娶亲的,开国太祖曾下诏:‘僧道不得畜养妻孥,已有家者,遣出外居止。’法令也规定:‘诸僧道辄娶妻,并嫁之者,各以奸论,加一等,僧道送五百里编管。’” 刘仲接着说:“但是开国时,中原连年征战,人口稀少,太祖也曾下令年轻僧人还俗,娶妻生子后可以再入佛门。我朝还规定:凡兴建佛寺、道观,须由朝廷赐给敕额,方才合法,剃度新的僧徒也有定额,一般须经考试,考试一年一度,严禁私相剃度。合法僧道的凭证称为度牒,要交纳一定的费用。有的寺庙香火收入不菲,有自己的土地,还可以经商,僧人们犯了罪惩处也较轻,所以很多和尚不愿放弃僧人职位,多有偷偷不还俗娶妻的。后来虽有严令,奈何法不责众。” 阿奴目瞪口呆,看来出家人所谓的修行也没法压制住对世俗的向往。 注解 !宋代和尚就有娶妻现象,屡禁不止。(未完待续) 第二十八节 分道扬镳 云丹将吐蕃的概况略略说了一遍,因为刘仲在,他这回没有藏私,阿奴才明白很多事情跟自己想象的完全不同。 吐蕃末代赞普人称‘牛魔王’的郎达玛大肆灭佛,被佛教僧侣拉隆贝吉多杰刺死后,吐蕃就陷入分裂动乱,“邦金洛”(意为‘编氓反上’,指吐蕃王朝末年奴隶,农民大起义)之后,各个割据政权如雨后春笋般林立,吐蕃更是成为一盘散沙。除了吐蕃王室后裔拉萨王,普兰王,古格王,拉达克王,亚泽王,雅隆觉阿王,宗喀王,嘎郎王等各个王系,还有数不清的各路头人分别割据一地,各自为政。他们康巴地区就有像海子一样多的头人,而康巴的海子呢,据说像星星一样多。 他说完,众人哈哈大笑。 宗教方面也是一样的教派林立。各地政权稳定后,被郎达玛打击的佛教重新又开始兴盛,发展出了很多教派,兴建的寺庙就有几百座,寺主常常就是当地的领主。拉萨一带形成了鲁梅、巴、热、章四部,逐渐往周围地区扩散开来。各地寺院在政治、经济利益上的矛盾和教义修持上的差别,加上特殊强烈的宗派观念,矛盾的进一步发展,就是全面对抗,以至发生军事冲突。鲁梅、巴、热、章四部之间就多次有过战争。先是鲁梅部与巴、热两部在桑耶交战,桑耶寺被焚毁,后经惹译师多吉扎修复。十几年前,四部又在拉萨、雅隆、彭波等地混战,大昭、小昭、昌珠等寺部分遭到破毁。。这样的争斗在其它地区寺院间也屡有发生,冲突规模有大有小。诸大教派就是在这种情况下逐步形成的。现在就有噶当派(老黄教,区别于后来宗喀巴的黄教),宁玛派(红教),萨迦派(花教),噶举派(白教),噶举派现在又分为香巴噶举,塔布噶举,噶玛噶举,竹巴噶举,蔡巴噶举等等各种教派,还有砵教(黑教)。 沈嘉木,刘仲他们一致认为,吐蕃此时的状况跟中原春秋战国时期差不多。 长长的吐蕃历史讲完,已经夜深了,外面狂欢的人群还在跳舞歌唱,这样的盛会持续了几天,人们才慢慢散去。 阿奴见过了罗桑的师兄弟们,还有他们的家人。 宁玛派的历史云丹也讲给他们听了,一大串绕舌的人名听的阿奴云里雾里,不过几个她想知道的重点是明白了。朗达玛灭佛后,苯教盛行,佛教不能公开存在,很长时间无寺庙、无僧团,只有一批在家俗人咒师维护法统,有的则采取在家庭中父子相传的方式进行传法,密宗法脉因而能够保留下来。该派一开始较为分散,无固定寺院及严格的僧伽组织。创始人素·释迦炯乃得到许多秘密传下的密经传承,他将这些密经加以整理,组织成为体系,建邬巴隆寺,招聚门徒,公开传播。现在有素氏,绒宋,若氏等等传承系统。创始人素·释迦炯乃就有妻儿,传承他的衣钵的是他的儿子,后来的传人一样是他们家族的后代,罗桑就是这一代素氏掌教的弟子,这一派不禁婚娶,俗家居士很多。虽然发展到现在他们有了寺院,拥有了完整教法仪轨和寺院组织,不过寺院还是比较少。 阿奴明白过来,摆正态度,那天见那些喇嘛师伯师叔时没有腹诽,彬彬有礼,人见人夸,夸得罗桑和奶奶白珍心花怒放。 罗桑问女儿愿不愿意去洛隆宗,阿奴一口答应。让本来还想谆谆诱导的罗桑省略了很多口水,惊诧之余,罗桑和白珍两人欣喜不已。 阿错和古戈反对无效。阿错后来想这样也好,阿奴这次出来,死了两个表哥,失踪了三个,特别阿岩身份贵重,她回去还真不好交代,不如跟罗桑先去洛隆宗,明年他成年了就可以出来看她。 临分手时,阿奴交代了一大堆事情,给哥哥弟弟和大长老的礼物(罗桑酸了一把,他没有份),还有给拉妲和阿吉拉的,一份份不要弄错;路上要小心,特别是经过博窝嘎郎王的领地,嘎郎王人不错,但是手下人喜欢抢劫,沿路都是土匪。说到这里,阿奴又把之前收到的珠宝礼物分给阿错,万一碰上那批人,可以当过路费。阿宝跟着阿奴走,阿蕾抱着她哭了一阵,约好明年一起回乡。 两拨人走出草原后各自分道扬镳。 阿奴他们一路往西而去,这一路遍地是野羚羊野牦牛野马野兔马鸡,还有各种鸟类,草原上最多的是‘七比’(旱獭),旱獭整个就是特大号的老鼠,经常在它们的洞旁瞭望,两只手钩在胸前,像是作揖拜佛的祥子,因此吐蕃人从不伤害它们。据说要是伤害它们的话,它们还会流泪哭呢。表面上很令人同情,但实际上它们干的大多是坏事。它们把一个草原挖的千疮百孔,而且还把这些洞窟在地下全都连在一起,就像是一个地下城市。骡马有时候一脚踩下去,窝就塌了,导致骡马经常崴脚,马帮的马伤了脚不能走路,要是在没有人烟的地方,那就是死路一条,所以赶马人特恨旱獭。 夏天的高原到处是各种野菜,益西多吉知道汉人吃不惯吐蕃的食物,有时就叫人去挖野草,加上肉和糌粑炖煮,做成一种叫做‘土巴’的稀粥,很美味,沈嘉木等人能改善一下伙食。有的野菜味道不错,最美味的是有一种像竹叶的野菜,苦凉苦凉的,还有一股清甜味。 刘仲歇了几天,看见山就头疼,抱怨连天:“每天就是爬山过河,过河爬山,什么时候能走完。” 往洛隆宗去的路上是成片的山头,这些山高可摘星,所谓的路只是人马踩出的羊肠小道,如一条直立长蛇一般,非常陡峭,一路上沙石不断的滚落,每走一步都要很用力的稳住身体,以免掉落悬崖。“上山嫌腿长,下山嫌腿短”,每日里都走的战战兢兢,两腿发抖。刘仲探头看见山谷里星星点点的白色,好一会才醒悟过来那是骨头,也看不清是人还是动物的,想起一路上看见的森森白骨,他打了个寒噤。 刘仲认为伤好了,可以自己坚持走,如此危险的路不需要再躺在担架上连累别人,众人拗不过他,只好同意。他终于靠自己爬上一座山顶,畅快的哈哈大笑,笑声回荡在千山之巅,周围的积雪簌簌而落,多日积郁一扫而空,自得之余他准备转头跟阿奴炫耀,却看见阿奴的脸色大变,随后他耳朵里轰隆轰隆的响,什么也听不见,身上的血液都往下坠,摸一摸脸上麻木一片,已经没有了感觉,他倒下去之前,只看见蓝天上嵌着冷冷的太阳,这里连太阳都不热,晕过去的时候他想。 众人连忙将他抬下山,罗桑给他灌了几口药酒,刘仲不久苏醒过来,他感觉血又都流回身体,从此他被众人强制躺在担架上,一路到了那曲河(怒江上游)边上。 沈嘉木左脚后跟长了鸡眼,每走一步痛的钻心。罗桑将他的脚浸入佳姆俄曲河水里,河里的水都是融化下来的雪水,冰冷刺骨。过了一会,拿出来时已经是苍白一片,罗桑捏了一下,问道:“疼不疼?” 沈嘉木笑道:“不疼,已经麻木了,真舒服。” 罗桑嘿嘿两声,阿奴递过一把已经烤过消毒冷却的刀给罗桑,然后挡着他,指着远处的彩虹对沈嘉木道:“先生,那边肯定下完雨了,看看,彩虹都出来了。” 沈嘉木一看,的确,一条彩虹横亘在前方,美轮美奂,他登时忘记了脚还在别人手上,诗兴大发。 罗桑见沈嘉木注意力转移,快速用刀将鸡眼挖下来,刀很锋利,脚上的神经已经麻木,沈嘉木根本感觉不到痛楚,还没想好诗怎么写,鸡眼已经被挖掉了。 沈嘉木这才发现这一对无良的父女居然不声不响的在自己脚上挖个了洞,吓得脸发白。 刘仲幸灾乐祸了好一会。 后来他发现自己也长了一个,苦着脸不敢说,最后被沈嘉木发现,他记恨刘仲取笑自己,直接将人拎给罗桑,这回连注意力都没有转移,眼睁睁看着罗桑用刀生生挖自己的脚,虽然不疼,刘仲却满头大汗。 终于他们走到了洛隆宗,沿着那曲河走进小城的时候,人们大声欢呼,喜气洋洋。(未完待续) 第二十九节 安家落户 阿奴被一阵尖叫声吵醒,她睁开眼睛,看见屋顶上的横梁,恍惚了一会儿,才醒悟过来自己已经不在路上。 尖叫的是罗桑给阿奴的贴身侍女卓嘎,一个十五六岁的漂亮姑娘,此刻她正对着红红瑟瑟发抖。因为阿奴怕冷,屋里烧了火盆,红红这些天被烤的暖和,慢慢苏醒过来,满屋子游走,它盘成攻击状态,对着卓嘎生气的吐信子。 罗桑冲进来,一眼看见红红,惊讶之后笑道:“醒了?它是饿了吧。” 阿奴问卓嘎哪儿可以弄几只小老鼠,卓嘎吓得嘴都合不拢,拼命摇头。 阿奴安慰道:“它很温顺,不会伤人。” 罗桑皱眉:“我去叫人吧。” 没有多久,一个头发乱蓬蓬像只小黑狮的小男孩跑进来,身后一溜的黑脚印。卓嘎怒叫:“亨珠,你没有洗干净脚就敢跑上来。” 亨珠忙把手掌打开,一只闭着眼睛的红皮小老鼠躺在那里,他辩解道:“罗桑主子叫我送这个来。” 卓嘎再次惊叫,阿奴也觉得恶心,这只老鼠大概刚生下不久。不过红红的食物总要保障,她将红红的笼子递给亨珠:“以后你负责喂这只蟒吧,它叫红红。” 亨珠睁大了眼睛,他第一次看见这种褐红色的蟒蛇,以前他跟着主人去温泉的时候,看见过蛇,不过没有一只有这么漂亮。 “你不愿意吗?”阿奴拿不准他的意思。 “是我养吗?”亨珠很高兴。 看见他没有不情愿的样子,阿奴很高兴,她也害怕老鼠,温言回答:“是,你以前做什么的,我跟阿爸说一声,你现在专门养它好啦,你住哪?要不要过来一起住?”她看见旁边有两件仆人房,一间卓嘎住着。 亨珠和卓嘎又惊又喜。卓嘎说:“他是我弟弟,九岁了,以前就是跑跑腿什么的,没有实际的差事。” 亨珠注意看了看阿奴,小主人还没有起床,散着头发坐在那里,眯着眼还没有睡醒的样子,嘴唇微微翘着,像白姆小姐的猫儿。那只猫儿很漂亮,雪白的毛,吃的比他们娃子好多了,据说是从一个金发碧眼的远方商人那买的。她说话的声音带着一股怪异的口音,可是很好听。她很好看,比白姆小姐还好看,也比果儿好看,果儿的阿妈阿霞是汉人,现在服侍那个汉人王子。阿妈还说小主人是仙女的女儿,特地嘱咐他们几个姐弟不能跟别人说,可是他发现似乎整个庄园的人都知道。 他小心翼翼的提着红红的笼子,按照阿奴说的方法将小老鼠头朝着红红放下,红红打量了一会儿,扑过去一口吞下,阿奴满意道:“就这样,它也吃小鸟,不过要注意,不要让鸟和老鼠的爪子对着它,它还小,会受伤的。” 罗桑又转回来,看见阿奴喜欢亨珠,吩咐卓嘎拿衣服鞋子给亨珠,对阿奴道:“也好,他们家一向忠心耿耿,他的母亲以前是我的女奴。你以后是主子了,出去身边要有人跟着,我再给你挑几个。” 原来是‘朗生’啊,她想起云丹说起朗生时不屑的口气,又想起索朗旺堆。他妻子的骨灰塔让古戈带走了,索朗旺堆好像放下了所有的心事,整个人变得糊涂起来,像是得了‘老年痴呆症’,实际上他还没有到四十岁。阿奴看见卓玛抱怨了几次,最终将他从云丹的身边换下。还好他对云丹有救命之恩,云丹还不至于亏待他。 大丰收让齐美头人很高兴。洛隆土地少,加上常有冰雹风雪等灾害,地里收成一向不高。他的主要收入是马帮过境交的税,其次是牧场。 他决定青稞入仓后,拿出牛羊和青稞酒,让奴隶们欢庆丰收节,吃喝玩乐一天。他还准备邀请附近的头人,中原汉人王子的到来让他颜面生辉,他迫切需要炫耀一下。为了这次盛会,他专门请来了流浪艺人,吟游诗人阿波也在其中。 刘仲在阿奴门前转悠,十七跟着他无聊地磨着地板。罗桑将沈嘉木介绍给阿波,三人臭味相投,研究起吐蕃历史,整日不见踪影。大王不在,刘仲这只猴子就当作放假了,在屋子里心不在焉地练了一会儿十七的温家拳,他想起几天没见阿奴,又急巴巴的跑来。李长风不肯一起出来,他一心向学,沈嘉木很看重他,布置的功课比刘仲重。 罗桑新配给阿奴的侍卫拉隆看见刘仲连忙行礼,这是个二十来岁的英俊年轻人,他原是山南王的娃子,曾经救过罗桑的命,罗桑向山南王要了他来做贴身侍卫,如今将他给了阿奴。他告诉刘仲阿奴带着阿宝去看打青稞了。 此时打谷场上堆满像小山一样的青稞,牦牛们并排拉着碌碡‘骨碌碌’一遍遍地踩场,赶牛人边赶边唱踩场歌: 踩青稞是牛的缘分, 劳动时候不要懒惰; 你的蹄子是铁蹄子, 现在踩马上就踩。 达娃东杰母牛, 派你踩踏禾穗; 如若不去踩踏, 还回我的饲料。 。。。。。。 边上的人边‘呵呀,呵呀’跟着节拍应和,边逆着风,用四齿木锹扬场(这样不会被粉尘呛到),将青稞和碎草分离,然后用筛子和簸箕收拾干净,装到牛毛袋里。 整个打谷场忙的热火朝天,糠秕飞扬,粉尘乱舞。刘仲捂着鼻子,站了一会儿,十七来说,阿奴几人又往水磨房去看磨青稞去了。 水磨房孤零零的立在河边,还没走近,一股炒青稞的香气就飘过来。磨房里,粗糙的四壁,墙上房梁、椽子、檩子、柱子、门窗,所有的地方都落着厚厚的一层糌粑粉,白茫茫一片。木片做的水车被湍急的水流推着旋着,‘咔嗒咔嗒’单调的响着,磨房的几个老阿妈看见刘仲进来,连忙放下手中的东西,躬身行礼,阿奴伸长脖子张望了一下,没人。 阿奴此时正在偷听娃子们边做事情边唠嗑,她很生气,话题的中心是她。挑头的正是白姆的侍女,那个那天因为刘仲说‘谢谢‘而挨了几个耳光的达娃。 “阿奴小姐才不是什么仙女的孩子,跟着罗桑主人回来的武士们听莲花圣地里的人说她是雪山女妖变的,她出生那天,最高的一座神山雪崩了。”达娃神神秘秘的说。 “啊?”一片诧异声。 “神明不高兴了,就有灾祸降临。据说她的母亲差点被她害死,后来她母亲憎恨她,连奶都不喂。” “那怎么能活下来?”有人质疑。 “说起来真可怕,扔到野地里,就有妖怪来喂她,喝的是血,吃的是肉。。。” “哄人吧,刚生下来,哪有牙齿吃肉。”众人哄笑。 “妖怪生下来就有。”达娃见众人怀疑她,也急了:“拉隆说给白姆小姐听的,他可是罗桑主子的心腹武士。” 众人将信将疑。 阿奴没有听见最后的话,她听了几句就很生气的走了,用脚趾头想也知道,肯定是她的表哥都思在某个吐蕃女奴的肚皮上说的。 刘仲找到阿奴的时候,她正坐在河边发呆。刘仲见她脸色很难看,以为阿奴还在生他的气,忙陪着小心哄她,阿奴始终打不起精神来,他无声的打手势问阿宝,阿宝摇头表示不知道。 好半天,阿奴才开口:“我明天跟你一块上课吧,我们还签了契约的,总要学点东西才行。”谣言会像长了翅膀一样飞的到处都是,这里的人们跟阿依寨的人一样善良单纯到近乎愚蠢,越天真的人越残忍,阿岩和阿错不在,在事情变得不可收拾之前,她总得学会保命的功夫再离开。 刘仲喜上眉梢,笑得满脸都是牙:“真的?整天跟长风一起读书真是累,那人就像拉磨的驴子,从来不知道休息。” 阿奴斜睨着他,嘿嘿冷笑:“以后你也会像那只驴子,刘仲同学。” 刘仲夸张的倒在草地上惨叫:“不要啊,救命啊。。。”喊声太响,远处忙碌的人们往这边看过来。 阿奴满脸通红,‘啐’了一口:“死粽子,喊什么喊,不想引人过来看猴戏就赶紧爬起来,还以为把你怎么了呢?” 接下来的日子,刘仲又陷入水深火热之中,这次比沈谦在还惨。阿奴跟着老七学绳镖,课余娱乐就是可着劲的折腾他。蹲马步的时候,她在他屁股底下点了一根香,手上放了两个水碗,然后拿着细竹条在边上守着,水晃出来一点,她就打一下,还不能动,一动屁股就遭殃,裤子已经被香烧破了三条。 刘仲欲哭无泪,因为有个榜样李长风,他觉得阿奴的方法不错,也依葫芦画瓢照样练,他做的比刘仲好多了,最主要的是水洒出来不用挨打。刘仲眼红不服提出上诉,可阿奴说契约上没有李长风什么事,那时人家李长风师兄还在当背童呢。所以每次只有刘仲一人受罚。 这天刘仲的碗又洒出来一滩,阿奴刚刚扬起竹条,刘仲哇哇大叫:“只能打一下。” 阿奴不干:“这么一大滩,够打几十下了,要是嫌太多,留到明天好了。” “不是说一点打一下嘛,这个只有一大点而已。”刘仲奋力自救。 “耶?”这家伙滑头了,好现象。“那就打一下。”阿奴笑得狡黠,答应的很爽快。 刘仲正准备大辩论一场,对方却鸣金收兵了,他很没趣,不过只挨一下也就算了。他闭上眼睛,准备挨这一下,半天没有动静,他睁开眼睛一看,阿奴笑眯眯的拍打着竹条站在眼前,他忽然觉得大事不好,愣是没敢跑,屁股下还有香呢,连忙喊道:“手下留情。” 喊慢了,阿奴狠狠的一竹条抽下来,听见竹条扬起的风声,刘仲跳起来就躲,铜碗‘吭啷吭啷’摔下来,水洒了一地,溅的满地都是水点。阿奴抽在地上,根本没有往他身上打,见状直摇头:“啧啧,真没用啊,风声鹤唳啊,看看人家长风哥哥。”李长风原本也吓了一跳,手抖了一下,洒出几滴,正努力稳住心神,此刻却被她一声娇滴滴的长风哥哥雷的浑身起鸡皮疙瘩,站立不稳,一屁股坐在香上。 她连‘风声鹤唳’都知道,刘仲咬着牙笑,跑进去躲在正在和阿宝缝补裤子的沈青娘后面,一副‘男子汉大丈夫,说不出来就不出来’的架势,阿奴举着竹条笑嘻嘻的进来要人。沈青娘失笑,点点阿奴的额头:“猴子,你一来就闹的鸡飞狗跳,放过他吧,这些天进步了一些,给点奖励吧。” “青姨很偏心哦。”阿奴直嚷嚷,“算了,放过你,青姨说的有道理,劳逸结合。”阿奴收了竹条,决定不逼的太紧:“我们明天偷偷打猎去,烤着吃完了回来,我的胡椒粉还没有用完。不能跟那些吐蕃人说,他们不杀生,规矩多的讨厌。” 比如上次他们打了几只旱獭,旱獭的油是去风湿的良药。吐蕃人看见他们打旱獭,很不高兴,却又伸手来讨要旱獭油,让人哭笑不得。(未完待续) 第三十节 三人成虎 阿奴被一阵尖叫声吵醒,她睁开眼睛,看见屋顶上的横梁,恍惚了一会儿,才醒悟过来自己已经不在路上。 尖叫的是罗桑给阿奴的贴身侍女卓嘎,一个十五六岁的漂亮姑娘,此刻她正对着红红瑟瑟发抖。因为阿奴怕冷,屋里烧了火盆,红红这些天被烤的暖和,慢慢苏醒过来,满屋子游走,它盘成攻击状态,对着卓嘎生气的吐信子。 罗桑冲进来,一眼看见红红,惊讶之后笑道:“醒了?它是饿了吧。” 阿奴问卓嘎哪儿可以弄几只小老鼠,卓嘎吓得嘴都合不拢,拼命摇头。 阿奴安慰道:“它很温顺,不会伤人。” 罗桑皱眉:“我去叫人吧。” 没有多久,一个头发乱蓬蓬像只小黑狮的小男孩跑进来,身后一溜的黑脚印。卓嘎怒叫:“亨珠,你没有洗干净脚就敢跑上来。” 亨珠忙把手掌打开,一只闭着眼睛的红皮小老鼠躺在那里,他辩解道:“罗桑主子叫我送这个来。” 卓嘎再次惊叫,阿奴也觉得恶心,这只老鼠大概刚生下不久。不过红红的食物总要保障,她将红红的笼子递给亨珠:“以后你负责喂这只蟒吧,它叫红红。” 亨珠睁大了眼睛,他第一次看见这种褐红色的蟒蛇,以前他跟着主人去温泉的时候,看见过蛇,不过没有一只有这么漂亮。 “你不愿意吗?”阿奴拿不准他的意思。 “是我养吗?”亨珠很高兴。 看见他没有不情愿的样子,阿奴很高兴,她也害怕老鼠,温言回答:“是,你以前做什么的,我跟阿爸说一声,你现在专门养它好啦,你住哪?要不要过来一起住?”她看见旁边有两件仆人房,一间卓嘎住着。 亨珠和卓嘎又惊又喜。卓嘎说:“他是我弟弟,九岁了,以前就是跑跑腿什么的,没有实际的差事。” 亨珠注意看了看阿奴,小主人还没有起床,散着头发坐在那里,眯着眼还没有睡醒的样子,嘴唇微微翘着,像白姆小姐的猫儿。那只猫儿很漂亮,雪白的毛,吃的比他们娃子好多了,据说是从一个金发碧眼的远方商人那买的。她说话的声音带着一股怪异的口音,可是很好听。她很好看,比白姆小姐还好看,也比果儿好看,果儿的阿妈阿霞是汉人,现在服侍那个汉人王子。阿妈还说小主人是仙女的女儿,特地嘱咐他们几个姐弟不能跟别人说,可是他发现似乎整个庄园的人都知道。 他小心翼翼的提着红红的笼子,按照阿奴说的方法将小老鼠头朝着红红放下,红红打量了一会儿,扑过去一口吞下,阿奴满意道:“就这样,它也吃小鸟,不过要注意,不要让鸟和老鼠的爪子对着它,它还小,会受伤的。” 罗桑又转回来,看见阿奴喜欢亨珠,吩咐卓嘎拿衣服鞋子给亨珠,对阿奴道:“也好,他们家一向忠心耿耿,他的母亲以前是我的女奴。你以后是主子了,出去身边要有人跟着,我再给你挑几个。” 原来是‘朗生’啊,她想起云丹说起朗生时不屑的口气,又想起索朗旺堆。他妻子的骨灰塔让古戈带走了,索朗旺堆好像放下了所有的心事,整个人变得糊涂起来,像是得了‘老年痴呆症’,实际上他还没有到四十岁。阿奴看见卓玛抱怨了几次,最终将他从云丹的身边换下。还好他对云丹有救命之恩,云丹还不至于亏待他。 大丰收让齐美头人很高兴。洛隆土地少,加上常有冰雹风雪等灾害,地里收成一向不高。他的主要收入是马帮过境交的税,其次是牧场。 他决定青稞入仓后,拿出牛羊和青稞酒,让奴隶们欢庆丰收节,吃喝玩乐一天。他还准备邀请附近的头人,中原汉人王子的到来让他颜面生辉,他迫切需要炫耀一下。为了这次盛会,他专门请来了流浪艺人,吟游诗人阿波也在其中。 刘仲在阿奴门前转悠,十七跟着他无聊地磨着地板。罗桑将沈嘉木介绍给阿波,三人臭味相投,研究起吐蕃历史,整日不见踪影。大王不在,刘仲这只猴子就当作放假了,在屋子里心不在焉地练了一会儿十七的温家拳,他想起几天没见阿奴,又急巴巴的跑来。李长风不肯一起出来,他一心向学,沈嘉木很看重他,布置的功课比刘仲重。 罗桑新配给阿奴的侍卫拉隆看见刘仲连忙行礼,这是个二十来岁的英俊年轻人,他原是山南王的娃子,曾经救过罗桑的命,罗桑向山南王要了他来做贴身侍卫,如今将他给了阿奴。他告诉刘仲阿奴带着阿宝去看打青稞了。 此时打谷场上堆满像小山一样的青稞,牦牛们并排拉着碌碡‘骨碌碌’一遍遍地踩场,赶牛人边赶边唱踩场歌: 踩青稞是牛的缘分, 劳动时候不要懒惰; 你的蹄子是铁蹄子, 现在踩马上就踩。 达娃东杰母牛, 派你踩踏禾穗; 如若不去踩踏, 还回我的饲料。 。。。。。。 边上的人边‘呵呀,呵呀’跟着节拍应和,边逆着风,用四齿木锹扬场(这样不会被粉尘呛到),将青稞和碎草分离,然后用筛子和簸箕收拾干净,装到牛毛袋里。 整个打谷场忙的热火朝天,糠秕飞扬,粉尘乱舞。刘仲捂着鼻子,站了一会儿,十七来说,阿奴几人又往水磨房去看磨青稞去了。 水磨房孤零零的立在河边,还没走近,一股炒青稞的香气就飘过来。磨房里,粗糙的四壁,墙上房梁、椽子、檩子、柱子、门窗,所有的地方都落着厚厚的一层糌粑粉,白茫茫一片。木片做的水车被湍急的水流推着旋着,‘咔嗒咔嗒’单调的响着,磨房的几个老阿妈看见刘仲进来,连忙放下手中的东西,躬身行礼,阿奴伸长脖子张望了一下,没人。 阿奴此时正在偷听娃子们边做事情边唠嗑,她很生气,话题的中心是她。挑头的正是白姆的侍女,那个那天因为刘仲说‘谢谢‘而挨了几个耳光的达娃。 “阿奴小姐才不是什么仙女的孩子,跟着罗桑主人回来的武士们听莲花圣地里的人说她是雪山女妖变的,她出生那天,最高的一座神山雪崩了。”达娃神神秘秘的说。 “啊?”一片诧异声。 “神明不高兴了,就有灾祸降临。据说她的母亲差点被她害死,后来她母亲憎恨她,连奶都不喂。” “那怎么能活下来?”有人质疑。 “说起来真可怕,扔到野地里,就有妖怪来喂她,喝的是血,吃的是肉。。。” “哄人吧,刚生下来,哪有牙齿吃肉。”众人哄笑。 “妖怪生下来就有。”达娃见众人怀疑她,也急了:“拉隆说给白姆小姐听的,他可是罗桑主子的心腹武士。” 众人将信将疑。 阿奴没有听见最后的话,她听了几句就很生气的走了,用脚趾头想也知道,肯定是她的表哥都思在某个吐蕃女奴的肚皮上说的。 刘仲找到阿奴的时候,她正坐在河边发呆。刘仲见她脸色很难看,以为阿奴还在生他的气,忙陪着小心哄她,阿奴始终打不起精神来,他无声的打手势问阿宝,阿宝摇头表示不知道。 好半天,阿奴才开口:“我明天跟你一块上课吧,我们还签了契约的,总要学点东西才行。”谣言会像长了翅膀一样飞的到处都是,这里的人们跟阿依寨的人一样善良单纯到近乎愚蠢,越天真的人越残忍,阿岩和阿错不在,在事情变得不可收拾之前,她总得学会保命的功夫再离开。 刘仲喜上眉梢,笑得满脸都是牙:“真的?整天跟长风一起读书真是累,那人就像拉磨的驴子,从来不知道休息。” 阿奴斜睨着他,嘿嘿冷笑:“以后你也会像那只驴子,刘仲同学。” 刘仲夸张的倒在草地上惨叫:“不要啊,救命啊。。。”喊声太响,远处忙碌的人们往这边看过来。 阿奴满脸通红,‘啐’了一口:“死粽子,喊什么喊,不想引人过来看猴戏就赶紧爬起来,还以为把你怎么了呢?” 接下来的日子,刘仲又陷入水深火热之中,这次比沈谦在还惨。阿奴跟着老七学绳镖,课余娱乐就是可着劲的折腾他。蹲马步的时候,她在他屁股底下点了一根香,手上放了两个水碗,然后拿着细竹条在边上守着,水晃出来一点,她就打一下,还不能动,一动屁股就遭殃,裤子已经被香烧破了三条。 刘仲欲哭无泪,因为有个榜样李长风,他觉得阿奴的方法不错,也依葫芦画瓢照样练,他做的比刘仲好多了,最主要的是水洒出来不用挨打。刘仲眼红不服提出上诉,可阿奴说契约上没有李长风什么事,那时人家李长风师兄还在当背童呢。所以每次只有刘仲一人受罚。 这天刘仲的碗又洒出来一滩,阿奴刚刚扬起竹条,刘仲哇哇大叫:“只能打一下。” 阿奴不干:“这么一大滩,够打几十下了,要是嫌太多,留到明天好了。” “不是说一点打一下嘛,这个只有一大点而已。”刘仲奋力自救。 “耶?”这家伙滑头了,好现象。“那就打一下。”阿奴笑得狡黠,答应的很爽快。 刘仲正准备大辩论一场,对方却鸣金收兵了,他很没趣,不过只挨一下也就算了。他闭上眼睛,准备挨这一下,半天没有动静,他睁开眼睛一看,阿奴笑眯眯的拍打着竹条站在眼前,他忽然觉得大事不好,愣是没敢跑,屁股下还有香呢,连忙喊道:“手下留情。” 喊慢了,阿奴狠狠的一竹条抽下来,听见竹条扬起的风声,刘仲跳起来就躲,铜碗‘吭啷吭啷’摔下来,水洒了一地,溅的满地都是水点。阿奴抽在地上,根本没有往他身上打,见状直摇头:“啧啧,真没用啊,风声鹤唳啊,看看人家长风哥哥。”李长风原本也吓了一跳,手抖了一下,洒出几滴,正努力稳住心神,此刻却被她一声娇滴滴的长风哥哥雷的浑身起鸡皮疙瘩,站立不稳,一屁股坐在香上。 她连‘风声鹤唳’都知道,刘仲咬着牙笑,跑进去躲在正在和阿宝缝补裤子的沈青娘后面,一副‘男子汉大丈夫,说不出来就不出来’的架势,阿奴举着竹条笑嘻嘻的进来要人。沈青娘失笑,点点阿奴的额头:“猴子,你一来就闹的鸡飞狗跳,放过他吧,这些天进步了一些,给点奖励吧。” “青姨很偏心哦。”阿奴直嚷嚷,“算了,放过你,青姨说的有道理,劳逸结合。”阿奴收了竹条,决定不逼的太紧:“我们明天偷偷打猎去,烤着吃完了回来,我的胡椒粉还没有用完。不能跟那些吐蕃人说,他们不杀生,规矩多的讨厌。” 比如上次他们打了几只旱獭,旱獭的油是去风湿的良药。吐蕃人看见他们打旱獭,很不高兴,却又伸手来讨要旱獭油,让人哭笑不得。(未完待续) 第三十一节 伱争我夺 他们没有去成,被沈嘉木严厉禁止了,说是在人家的地头上,还是尊重人家的风俗为好。 这些日子整个庄园都沉浸在炒青稞的香气中。很快,最后一批青稞入仓后,丰收节开始了。附近的头人们早就陆续到了,庄园里的宴会已经举行了好几天。 这天一大早人们便开始杀牛宰羊,其宰杀方法独特,先用长刀捅进心脏,让血液流在胸腔,然后剥皮开膛,取出内脏将肠子洗净,把胸腔内的血液拌些青稞面灌入肠内,称之为‘灌血肠’。与此同时其他奴隶在打谷场上安了三口大锅,将血肠、牛羊头及其他内脏盛两个锅,另一个锅用青稞面煮糊糊,全部架起大火烧煮。因为今天是节日,所有人,包括奴隶不管男女老幼,都穿戴上最好最漂亮的衣服和最贵重的首饰,去参加节日的盛会和领取头人恩赐的大餐。穿着五颜六色的奴隶,扶老携幼陆续来到打谷场上,不分老幼按人头,每人领到一份美味的牛羊下水和青稞糊糊作午餐,随之庆典开始。 阿波是久负盛名的说唱艺人,以歌唱《格萨尔王》闻名,他端着青稞酒就唱了开场: “我手中端的这碗酒。 要说历史有来头; 碧玉蓝夭九霄中, 青色玉龙震天吼。 电光闪闪红光耀, 丝丝细雨甘露流。 用这洁净甘露精, 大地人间酿美酒。 要酿美酒先种粮, 五宝大地金盆敞。 大地金盆五谷长, 秋天开镰割庄稼。 犏牛并排来打场, 拉起碌碡咕噜噜。 白杨木锨把谷扬, 风吹糠秕飘四方。 扬净装进四方库, 满库满仑青稞粮。 青稞煮酒满心喜。 花花汉灶先搭起。 吉祥旋的好铜锅, 洁白毛巾擦锅里。 倒上清水煮青棵, 灶堂红火烧得急。 青稞煮好摊毡上, 拌上精华好酒曲。 要酿年酒需一年, 年酒名叫甘露甜。 酿一月的是月酒, 月酒名叫甘露寒。 酿一天的是日酒, 日酒就叫甘露旋。 ...... 有权长官喝了它, 心胸开阔比天大。 胆小的喝了上战场, 勇猛冲锋把敌杀。 ...... 喝了这酒好处多, 这样美酒藏地缺, 这是大王御用酒, 这是愁人舒心酒。 这是催人歌舞酒, ...... 长长的歌曲唱完之后,就是在‘白央’(藏族胡琴)伴奏下的‘蕃谐羌’(即芒康弦子舞),再来又就赛马射箭,刘仲路上看过一回了,这回怎么也比不上邦达草原赛马会的水准。他没有了兴致,阿奴不知道去哪了,罗桑也在焦急得东张西望。 他看见索朗旺堆跑进来,对着罗桑耳边说了几句。罗桑站起来,跟齐美说了些什么,就大步走了。刘仲想跟出去,被沈青娘按在座位上:“别失礼了。” 一群头人正对刘仲感兴趣,中原的汉人王子对他们而言是个高贵的存在。看着齐美神气活现的样子,一干头人议论纷纷。 “真的是中原汉人的王子?哪有王子会来这里?” “没见识,公主可以嫁给我们的赞普,为什么王子不能来?” 穷布头人眯着小眼怀疑道:“真是王子?你这个山鸡窝里也会有凤凰来?” 齐美吹胡子瞪眼睛:“什么山鸡窝,我的祖先是豹子的兄弟,再说,中原的皇帝是龙的子孙。” 他炫耀的拿出刘仲送给他的礼物:“这么大这么美的珍珠你们可见过?”那颗珠子比龙眼还大,浑圆光洁,散发着七彩的虹光,众位头人看的直了眼。正是刘仲送给阿奴的那颗。沈谦逃难,没有敢带‘会子’(汇票),铜钱金银太重,只好统统换成珠宝,只是那些珠宝都比不上这颗珍珠。阿奴见了,怕齐美等人看不上,把它还给刘仲,要他拿给祖父齐美头人做见面礼。显然很成功,刘仲的待遇比阿奴好的多。 齐美吹嘘:“这是南海的贡品,整个汉人皇宫里也只有这么一颗,比它大的或许有,比它好的就是拉萨王也未必见过。” 头人们嘤嘤嗡嗡的议论。 穷布嘿嘿笑两声:“脸上那道疤跟虫子似的,哪有王子长成这样?” 齐美反驳:“没见识,他那是救人时受的伤,哪个勇士的伤疤不值得夸耀,只有懦夫才会嘲笑他。” 众人的注意力又刘仲救人吸引过去,云丹连忙讲起来,他讲了好几回了,轻车熟路,有心让刘仲摆脱窘境,于是又绘声绘色地加入了感情,人们听得惊叹连连,看向刘仲的眼神热烈无比。 穷布恼得满脸涨得通红,信了刘仲的王子身份,想起临出门时老婆的交代,又把火气压下去,重新挑起话题:“我只有一个女儿,人说‘选择骏马要用眼睛,选择妻子要用耳朵’,她的歌声像百灵鸟一样动听,配王子刚刚好。”有了中原王室的血统,以后出门都可以横着走,那些拉萨王,山南王什么的也不敢看不起他,搞不好可以平起平坐。他们这些头人跟有着赞普血统的吐蕃王室后人比都要低一等。 “真是王子,你那女儿哪里配的上。。。”半句话吞在肚子没有说出来,穷布的女儿那张脸像是摔进了沙子堆的柿子饼。 众位头人回过味来,一个老头人插话进来:“我有一个孙女也不差,才九岁,两人年岁相当。。。。。” “我的女儿,像是一朵会走路的花,。。。。。” “我的侄女。。。” 。。。。。。 齐美惬意地看着头人们像是饿狗看见一块肉骨头一样争抢不休。 最后矛头转到他身上,众人一致说道:“说吧,要怎样?”俨然要瓜分刘仲的架势。 齐美慢吞吞的说:“不如问问王子殿下的意思。” “对,对。”一干头人把炮火转向刘仲。 可怜刘仲被各种口音的吐蕃头人围住,话只能听得半懂,他终究还是个孩子,奇怪道:“你们家的小姐要干什么?” 穷布仗着个大,挤开前面的一个老头人,抢着说道:“只要你娶了我的女儿,领地财产都是你的。” 他的口音和洛隆的发音最近,刘仲听懂了,窘的满脸通红。他难得聪明了一回,指着沈嘉木推脱道:“我们中原都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那是我的舅舅,你们问他。” 沈嘉木一直跟阿波在聊天,见状疑惑,问明白阿波后,觉得为难了,当然是不能娶,不要说阿仲才十岁,就是成年了,也不能娶个不知所谓的蛮女啊。 可是众位头人的热情实在难以招架,他想来想去只好说:“阿仲已经订过亲了。。。” 一个头人打断他:“听说中原人三妻四妾,中原皇帝还有一个比布达拉宫更大的宫殿装着他从各地搜罗来的美人,王子殿下只有一个妻子哪够呢?” 沈嘉木词穷,头人们咄咄不休,大有不娶一个决不罢休的姿势。 齐美又拿起那颗珍珠,环顾四周,满意的看见头人们贪婪的眼神,还有人吞了吞口水,他慢悠悠的说:“王子殿下是订过亲了,他会娶我的小孙女格桑梅朵。”见众头人们不可置信的眼神,他扬了扬手中的珍珠:“这就是他给的聘礼,他还是孩子,不好意思说,呵呵。”他早问明白了,刘仲没有定亲。 见齐美一锤定音,形势比人强,沈嘉木等人无法反驳,无可奈何的想,阿奴总比那些长得歪瓜裂枣的头人们的女儿强,父亲这样,女儿能漂亮到哪去? 头人们满脸失望,齐美得意洋洋。 穷布不甘心:“那可以再娶,一个怎么够?” 头人们纷纷附和。 齐美看了看外面,阿奴怎么还没有来,脸上不动声色,继续吹嘘:“你们家的女儿哪一个比得上我的格桑梅朵,她可是罗桑唯一的女儿。” 头人们倒吸一口气,原来是罗桑嘉措的女儿,他的情史大大有名,难道王子看上的就是这些天被人们议论纷纷的仙子的女儿? 穷布穷追不舍,废话,事情没有办好,回去等着老婆的板子吧,他追问:“那你们家的格桑梅朵呢?不会是不敢出来吧。牦牛不知道它的角弯,骏马不知道它的脸长。不拿出来比一比,光靠你吹嘘有什么用? “是啊,你把天都吹破了,人呢?总要让她出来见见吧?” “骗人的吧?” “就是。” 头人们一个目的也没有达到,珍珠王子全被齐美一人独吞,哪肯甘心。一片嘘声,起哄架秧子的什么都有,齐美额头有些见汗,忙示意大儿子伦珠出去看看。 外面一群贵妇人也在议论纷纷,阿奴料得不错,流言的触角已经伸到这些贵妇人中间。那些从侍女们嘴里听来的荒腔走板的八卦让她们口沫横飞,兴奋无比。 齐美单方面的宣布结亲让刘仲意外,他心事重重地偷溜出来,就听见一个妇人说:“听说是雪山女妖变的,本来要喝干她母亲的血,哪知道丁青桑玛法力高强,被她发现了,反而把她降住了。。。” “对啊,听说那天神山雪崩了,山神们的愤怒差点让圣境坍塌了。。。”一个女人啧啧有声。 “听说是妖怪们用活人的血肉把她喂大的。。。” “哦!”众妇人齐声发出长长的惊叹。 “真想看看长什么样?” “有没有长角?” “诶,真可怕!” 一声娇滴滴地尖叫,妇人们快活的笑成一团。 一个侍女匆匆跑来,上气不接下气嚷道:“王子定亲了,王子定亲了,跟那个女妖。” 这下炸了锅,妇人们叽叽喳喳的叫起来。 她的主人,一个满头红珊瑚珠子的年轻妇人轻轻打了她一下嗔怪道:“不要乱说,什么女妖。” 她撅着嘴赌咒发誓:“真的,真的,齐美头人亲口说的。” 不满的声音更大了。这次来洛隆,除了看那个仙子的女儿,更重要的一个就是那个传说来自中原的王子,听说他已经毁容,不过没有关系,血统正确就可以了,怎么可以便宜一个女妖呢?至于男人嘛,再找过英俊的情人就是了,哪个贵族不是这么干的。 刘仲前面听得模糊,后面那个‘王子娶女妖’却听得分明。女妖,这些像是珠宝挂架的老女人们在说阿奴吗?阿奴怎么会是女妖。他忽然想起阿奴这些天都跟着沈青娘和老七,专心的学绳镖和袖箭,再没有像刚到时那样兴致勃勃的到处走。那天她坐在河边发呆,原来是早知道了,想起她一个小姑娘顶着流言,强颜欢笑,他一阵心疼。 屋子里,洛隆家的女主人白珍正黑着脸看着眼前的大儿媳妇央金玛:“我年纪大了,把这个家托给你,指望你可以撑起这一大家子。看看你干了什么,好好的一个家被搞成了什么样子?” “外面流言漫天,齐美头人家颜面扫地。我们哪里亏待了你,要这样任那些污蔑主子的畜生到处嚼舌头,阿奴玛哪里得罪你,要这样欺负一个可怜的孩子?”白珍越说越气愤,今天在宴会上被人讪笑的怒火一股脑儿的发出来。 央金玛咬着唇不敢辩驳。她其实昨天才知道,这种事情当事人往往最后听到。关于阿奴是雪山女妖的谣言已经如星火燎原,扑也扑不灭。最后查到达娃头上,达娃说是拉隆告诉白姆的,白姆叫她说的。 她找不到拉隆,只好严厉警告白姆,可是白姆说这是事实,头人家里怎能有一个女妖,最好的处理方法是叫大喇嘛来收妖。她心中左右摇摆,惊疑不定,阿奴那样乖巧的女孩怎会是女妖。白姆说那是装的,骗子的嘴巴会讲经。没想到今天那些贵妇就对阿奴的身份发难了,婆婆白珍闹了个灰头土脸,整个洛隆头人家颜面扫地。 齐美也知道了女人们之间发生的事情,伦珠又匆匆来报,阿奴失踪了,整个庄园找不到她。 后面央金玛也知道了,她一阵眩晕,闭了闭眼睛,心知事情越闹越大,她不能再袒护白姆了,只好把来龙去脉原原本本告诉白珍。 白珍气的浑身打颤。找人把白姆叫来,白姆犟着脸:“又不是我编的,是小叔叔的武士们说的,你找人问问就知道。” 白珍又唤人去找罗桑的手下,可是他们全被派出去找阿奴了。 她只好命人将白姆看管在房间,不准出来。达娃已经被捆起来,她眼泪汪汪的看向格列,格列冷哼一声把头扭向窗外,不长脑子的蠢女人,不过是会说话的畜生,以为上了他的床就会高人一等么?居然敢污蔑主子。白姆也蠢,为了个没影子的事情觉得失了颜面,现在闹得满城风雨,家里真要是出了个女妖,家族失了颜面,她还想嫁个好人家吗?真是愚蠢!愚蠢!他越想越生气,狠狠踢了墙壁一脚。(未完待续) 第三十二节 形势逆转 一大早,阿奴在去找刘仲的路上就被几个侍女的叽叽喳喳声吸引住了,听了一会儿,发现是昨天达娃的翻版,不过更进一步就是了,居然自己成了吸血鬼。 阿奴本不打算听下去,后面索朗旺堆愤怒的质问声传来,他虽然日子过得懵懂,但是这些女人一会儿‘仙子的女儿’,一会儿‘雪山女妖’,他听明白了是说阿奴,不由得怒发冲冠,当场冲出去骂人。 侍女们逢高踩低惯了,哪里会怕一个‘察雅傻子’,这是索朗旺堆最近的绰号。纷纷回嘴,吵成一团,阿奴怕他吃亏,只好走出来制止。 看见阿奴,发现自己说主子闲话被抓包,虽然她是女妖,但也是主子,主子的权威不可冒犯,达娃的耳光就是前车之鉴。加上阿奴的吸血鬼的名声,这些人个个吓得发抖,见阿奴只是阴沉沉的看着他们,不发一言。沉默中,她们心中踹踹,越来越怕,最后尖叫一声,所有的人瞬间如鸟兽散。 阿奴叹口气,问索朗旺堆:“你没有怎么样吧?” 索朗旺堆出离愤怒:“阿奴小姐,你怎能任他们污蔑。” 阿奴眼一红:“索朗旺堆,谢谢你挽救我的名誉。不过下次再有这种事情,你不要掺和进来,会让云丹难做。”达娃后面十有八九就是白姆,白姆后面呢?谁知道是不是央金玛。阿奴现在还不知道怎么还击,先不动声色才是上策。阿奴安慰自己吃亏就是占便宜,这个场子她迟早要找回来,她阿奴吃什么就是不吃亏。 拉隆匆匆跑过来,他往四周看了看,只有索朗旺堆,这是个傻子,不用介意。他跟阿奴说外面有个人说知道纳达岩的消息。 阿奴喜出望外,急忙跟着拉隆走了。 索朗旺堆思来想去好一会儿,认为解决谣言还是要找罗桑。他记着罗桑说过阿奴身边时刻要有人,他不相信拉隆,先去找了阿宝(阿宝是他少数几个信任的人,阿奴担心别人将阿宝当成奴隶看待,留着她跟沈青娘做伴)。后来才来找罗桑,罗桑听了急忙去找阿奴,等到整个庄园都找不到阿奴的时候,索朗旺堆想起拉隆说的话,连忙告诉罗桑。罗桑不敢相信他最信任的武士居然会背叛他,他派出所有的人手四处寻找,两人仍然没有踪影,只有一个娃子说看见拉隆驮着一个袋子骑马往卓玛郎措湖方向去了,罗桑不得不承认拉隆真的背叛了。 的确,阿奴出了庄园,在街道上转了个圈,就被打晕套进袋子里。等醒来的时候已经在一个岩洞里。 拉隆正在往火堆里添柴,阿奴不敢说话。过了一会儿,见他在发呆,英俊的脸映着摇曳的火光显得晦暗不明。壮壮胆子开口:“你要怎样?” 拉隆吓了一跳,见她醒了,苦笑一声:“明天我就送你回去。” 耶?就这样,不是要赎金?也不会撕票?阿奴不敢置信,见他实在没有恶意,又问道:“那你抓我来做什么?”做某些儿童buyi的事情?不可能,她以前看见拉隆跟达娃拉拉扯扯,分明有奸情。自己虽然漂亮,也就一孩子,干巴巴的没有半两肉,跟达娃那种充满张力熟得一碰就会裂开来的姑娘比差的太多,一个男人的口味不会变化这么大吧? 拉隆支支吾吾,顾左右而言他,实在编不下去,站起来说:“我去外面看看。” 阿奴没有被绑着,自己都觉得幸运。她不想挑战拉隆的底线,既然他不说,那就不问。外面远处是一片色彩斑斓的湖泊,阳光下波光粼粼,就像刘仲的那颗珍珠一样闪着七彩的光。 听到阿奴发出的赞叹,拉隆笑道:“它大大小小一共有二十一个小湖,像是度母的二十种化身,所以就叫做卓玛郎措(度母女神)。” 阿奴忽然眼光闪闪,指着湖对岸低声说道:“快看,那是什么?” 拉隆比她高很多,阿奴说的含糊,他听不清,俯身问道:“什么?” 阿奴指指远处:“快看,快看。” 拉隆使劲眯着眼睛,什么也没有,忽然一个硬物顶住他的腰,阿奴跳开几步,冷冷说道:“别动,刀有毒。” 拉隆回头看见是阿宝,他知道那是日日跟着阿奴的矮个子女奴,也见过她杀人的毒刀。只有今天阿宝没有跟着,所以他才敢上前骗走阿奴。想起草原上那具被深埋的变色的尸体,他毛骨悚然,一动也不敢动。 阿宝刀上的毒用了好几次,她没有新的毒补充,也不知道毒性够不够。见他老实,阿奴很满意,这样少了很多麻烦。 阿宝刚才看见两人谈笑风生,气氛和谐,摸不准要不要出刀,直到看见阿奴朝她眨眨眼,她才将刀抵住拉隆的腰,只是老这么着伸着手也很麻烦,不如一刀宰了。 她挑挑眉毛,阿奴摇头,慢慢说道:“不行,我有话要问,他还有用。” 阿宝在学吐蕃语,所以阿奴尽量挑她学过的句子,然后放慢语速让她听明白。哪知道那种慢吞吞冷冰冰的语调听在拉隆的耳朵里像是一种缓慢释放的杀机,那句话反过来就是没用就可以杀了么?拉隆大汗。 他是勇士不畏死,可是被毒死这么恐怖,还要被深埋地底,没法天葬喂神鹰(秃鹫),就意味着灵魂无法升天,这对于他们是比失去生命还要严重的事(他家乡的葬俗是天葬)。 阿奴见他一脸惶恐,疑惑罗桑怎么挑了这么个胆小鬼。 这样也好,省得浪费口舌。阿奴直接问:“是谁叫你来的?” 拉隆眼神往旁边一躲,不看阿奴。 负隅顽抗?阿奴意外,她开始猜:“达娃?”拉隆没回答。 “白姆?” 拉隆不答,眼神却像是卓玛郎措湖水一样晃了晃。 是白姆,阿奴松口气又意外,不是央金玛就好,可是拉隆什么时候跟白姆勾搭上的? “白姆要你抓我做什么?” 阿奴笃定的语气让拉隆吃惊,他看了看阿奴,仍在迟疑。阿奴不耐烦,恐吓道:“阿宝,毒死他,把他的血放光,再喂给白姆喝,既然那么相亲相爱,就一起上路吧。”她故意讲的很快,阿宝没有听懂,拉隆却听懂了,吓得脸色大变,被毒死和放光血,最后都上不了天堂,阿奴的话击中了他的死穴。 拉隆还在垂死挣扎:“白姆小姐是你的姐姐。”对白姆敬慕的语气让阿奴准确地抓住了他的弱点。 阿奴厉声说:“那又怎样?她不是到处说我喝人血吃人肉,还要害死自己的母亲?这些话传出去人们信以为真,惹来喇嘛们,只怕我会被塞进牛皮袋子活活闷死,还不如喝毒药呢。” 拉隆脸有愧色,原来真是他们在造谣,阿奴越说越怒道:“让她喝你的血,跟你一样的死法有什么不好,死后大家都在地狱相会,我也会陪着你们,一路看着你们这一对出卖主子,害死亲人的有情人会落到怎样的下场。”见拉隆一脸惊慌,阿奴忽然变了声调,缓缓问道:“你知道你们会在地狱的第几层?” 拉隆摇摇头。 她语气缓慢阴森,像是正在鬼上身的巫女:“会在最底下一层,他们会把你们两个绑在烧红的铜柱上,脚踩在红烙铁上,两个小鬼会用滚开水烫过的铁刷子摔你们全身的肉,一遍又一遍,不管你们怎样的挣扎哀嚎,直到你们剩下一层白骨,白骨里可以看见鲜红的心脏在跳,然后用铁钩钩你内脏,先是肠子,然后是胃。。。” 阿奴的声音阴测测的,阳光被森冷的湖风吹走了所有的热量,像一只冰冷的手绕着脖子,远处忽然隐隐传来金属碰撞的声音,天地仿佛黯淡下来,阿宝忽然用刀子碰了碰拉隆的手,拉隆恐惧的大叫:“别说了。” 阿奴之前被装在麻袋里,现在衣服凌乱,披头散发,她咧开嘴冷笑,看在拉隆的眼里像个女鬼,她狠狠地发泄着转世十年来所承受的种种不公平带来的怨恨:“听见声音没有,那是鬼差带着锁链来接你啦,为什么不说,你不是很憧憬你们美妙的未来。记住了,你一定要记住,”阿奴吸口气,笑得模模糊糊,“每一块每一块都是血肉模糊,勾出你的心脏,然后是铁钳从你的鼻孔里伸进去,一点一点勾出你的脑浆,红的白的。。。”她想起木乃伊的制作,说着都恶心:“很快你们的肉又会长出来,然后新一轮的铁刷刷肉又开始了,每天都这样,你们除了惨叫还有听对方的惨叫声,什么也做不了,一直一直到永远永远,不得解脱!”阿奴尖利的笑起来,像是夜枭在林间哀嚎。 这些话彻底击垮了拉隆,恐惧让他的脸变形,之前他在寺庙壁画上看见的地狱里恶人受刑的场景又浮现在眼前,此刻虽是青天白日竟如地狱般可怕,面前的小女孩就是地狱来的恶鬼。他跪在地上开始语无伦次:“白姆小姐说,你挡着了她的路,只要我把你带走一天再送回来就可以了。我觉得这很简单,本来我。。。”他不敢说本来是想打闷棍来着,没想到阿宝整天跟着,今天好容易看见阿奴落单,他脑子一热就把阿奴骗出来,现在怎么收场? 阿奴努力的回想自己前世看过的有关地狱和酷刑的说法,用来恐吓拉隆,没想太入戏,表演过了头,自己感觉一阵恶心,最后的一阵怪笑还让她倒了嗓子。见拉隆一副脓包样,更是厌恶,狠狠的一脚揣在他身上。 “我挡了她什么路?”真是莫名其妙,阿奴问。 拉隆摇摇头,他也没问清楚。 “你想活还是想死?”笨死了,阿奴嫌弃地咳嗽几声,清清嗓问道。 “我,我不想死。”拉隆很羞愧,一个勇士居然被一个小姑娘用言语击倒。 “那就好,听我的,我能让你活着,甚至成为自由人。”说到这里阿奴仔细看了看拉隆的脸色,见他一片茫然,阿奴皱眉,看来‘若为自由故,二者皆可抛’不适合他,她加重筹码:“我还可以让你得到白姆。”见拉隆的眼睛有了一丝光彩,阿奴嗤之以鼻,色字头上一把刀,诚不我欺也。 她又重复一遍:“我可以让你得到白姆。不过你得听我的,否则就不是不能上天葬台那么简单,我将直接将你和白姆做成‘还阳尸’(僵尸),永远不能转世。” 阿奴的背景神秘莫测,在吐蕃,主子对奴隶手握生杀予夺大权,拉隆对她本有畏惧,只是被情爱冲昏了头,此时清醒过来,对阿奴的话哪敢质疑,甚至阿奴胡诌的僵尸他都信以为真,当下跪着诅咒发誓此生忠于阿奴,永不背叛,若有异心,则身入阿奴所说的地狱,永不得超生。见他发完誓,阿奴满意的点头,保不齐之前拉隆有起过杀机,她才不需要这种两面三刀的人永远的忠诚,只要能坚持到对付完白姆就够了。 她拿出拉隆的匕首,模拟了一下狼扑人的位置,对着拉隆的肩膀连划几下,鲜血淋漓,拉隆以为阿奴要处罚他,痛的不敢吭声。 阿奴看看差不多,停下手,解释道:“等会有人问,你就说我们遇上了饿狼,你为了救我,被狼抓伤了。” 拉隆瞪圆了眼睛:“白天?狼不会出来。” “蠢货,是饿极了的狼,你饿肚子的时候还顾得上白天黑夜。难道说是熊吗?碰上熊,你逃得出来吗?”阿奴见他不明白,骂道:“你把我抓来,现在肯定满城都在找你,没有个说法,你一样逃不了一死。” 拉隆辩解:“我没让人看见。” “那阿宝怎么跟来的?”阿奴怒。这人脑子是石头做的,难怪会被忽悠来绑架她。 拉隆才发觉很不妙,齐美头人家法严峻,绑架小主人,只有死路一条,他越发后悔一时脑热。见他眼神飘忽,阿奴一针见血:“放心,听我的,你只会受一点皮肉苦,小命可以保住。” 拉隆耷拉下眼皮,羞愧的想要自杀。 阿奴在自己身上也划浅浅的一刀,血不够多,她将拉隆的血抹在自己身上,小心的避开了伤口,以免感染,谁知道这人是不是带菌者。然后将肩膀上衣服划烂一点,做成爪子抓伤的效果。 一路上,阿奴要拉隆背他回去,拉隆不敢反抗,忍着伤口的疼痛一步一挪。 见拉隆如此狼狈,阿宝憋着笑骑马跟着后面,她还是觉得一刀杀了比较简单,阿奴的心思太多弯弯绕绕。(未完待续) 第三十三节 以牙还牙 当拉隆背着阿奴出现在搜寻队面前时,两人一身狼狈,血迹斑斑。阿宝骑着马已经远远的落在后面躲起来了。领头的是阿奴的小堂哥,格列的弟弟多金,他听到的说法是拉隆绑架了阿奴,现在看着不像那么回事,不管了,人回来就好。 拉隆没想到这么快碰上搜索的人,多金少爷看他的眼光分明不友善,还好他背着阿奴,多金才稍微缓和了脸色,拉隆当下对阿奴的说法深信不疑。 阿奴教给拉隆的自辩词是:阿奴想去看卓玛郎措湖,结果在湖边遇上饿狼,拉隆救下了阿奴,两人都受了伤,马吓跑了,只好背着阿奴回来。这些话破绽百出,不过拉隆的脑子跟草履虫一样简单,哪里琢磨的出来。 走了一会,阿宝骑着马赶过来,说是找阿奴的路上看见这匹没人的马,就顺手骑回来了。多金又信了几分。 等回到庄园的时候,已经是晚上了,狂欢仍然在继续。 打谷场上两人在对歌,一个小伙子输了要下场,站在边上苦着脸唱‘免战牌’: 我既无马来又无鞍, 只好坐在大路旁。 我既无歌来有无曲, 只好站在另一端。 阿奴听见‘无马又无鞍’,扑哧一笑,跟拉隆的窘状很像。 白珍和罗桑早得了消息,等在大门口。见阿奴满身是血,白珍心疼的眼泪直掉,阿奴没想到她看见自己就掉了眼泪,想帮她擦擦,手上又都是血,只好对着她拼命微笑,安慰道:“奶奶,我没事,你看,我好好的,血是拉隆的。”她想,这个家里至少还有个奶奶是真心疼她。 这边多金将情况跟罗桑说了,罗桑眼神晦暗不明,索朗旺堆说拉隆骗走了阿奴这件事,他只告诉了父母,多金并不知道。索朗旺堆的为人实诚,从不说假话,又对阿奴很忠心,所以他肯定拉隆在撒谎。见女儿好端端的站在眼前,正哄得母亲破涕为笑,没空理自己,罗桑心知有猫腻,也只能等会再问。 这一等直等到齐美头人夫妇准备开家庭会议的时候,他还是没能跟阿奴说上话,白珍一直紧紧跟着她。 家里的人都来了。 拉隆首先被带上来,他包扎了伤口,罗桑看见那伤口是利器划的,也不吱声,他肯定女儿在捣鬼,还是先看看再说。 拉隆的说词同样没能骗到齐美夫妇,两人怒骂了一阵,拉隆才知道自己早就被发现了,顿时脸如死灰。阿奴暗乐,拉隆这个蠢货以为索朗旺堆是傻子才敢那么肆无忌惮。 齐美严厉地问阿奴这怎么回事,阿奴还没有开口,眼泪先冒出来,白珍心疼,嗔怪齐美:“你小声点,别吓着我孙女。” 齐美脸上挂不住,小声嘀咕道:“也是我孙女。” 白姆脸上雪白一片,绞着手指坐如针毡。 阿奴冷眼看了一会,小声说道:“拉隆说,是白姆姐姐找我有事,呃。。。呃,没想到碰上了狼。” 说是小声,其实大家都听见了。阿奴前后两句话并不关联,中间又顿了一下,大家顿时觉得这狼怎么来的这么奇怪,现在是夏末,狼应该不缺食物,哪里会大白天出来伤人? 白姆本就紧张,听到这里,立马觉得阿奴意有所指,急急反驳道:“胡说,我哪有找你,再说了现在怎么会有狼?” 阿奴看了她一眼,低声咕噜:“我也觉得奇怪。” 白珍问白姆:“你没有找阿奴?” 白姆矢口否认。 白珍转向拉隆,厉声问道:“你骗走阿奴要做什么?” 拉隆痴痴的看着白姆,不说话。众人都看出些端倪,央金玛又急又恼。换做以前一个小伙子痴情的眼光会让白姆高兴一晚上,现在却被他看的浑身冒冷汗。 阿奴冷笑,就要这效果。 拉隆忽然低下头,还是什么也不说。 白珍一挥手,怒道:“拿鞭子来,打到他说为止。” 一个管家带着几个大汉拿着浸过盐水的牛皮鞭子上来,拉隆跪在地上浑身筛糠。 阿奴想,听说他救过罗桑的命,胆子这么小,怎么敢救人?只怕是瞎猫碰上死耗子。 她哪里知道,这个非关勇气,做过奴隶的人只要听见鞭子的呼啸就会不由自主的发抖,跟惊弓之鸟是一个道理。 阿奴朝罗桑看去,示意他解救拉隆,罗桑好容易跟女儿目光相遇,连忙说道:“等等。” 拉隆抬起头看看罗桑,满脸羞愧的把头低下去。 罗桑想起拉隆从豹子嘴里救下自己的时候,才十七岁。这些年他跟在自己身边,千里相随,从无差错。罗桑还是不能相信拉隆的背叛,他痛心问道:“你为什么跟白姆说,阿奴是女妖?你应该知道她是我的亲生女儿。” 拉隆愕然,连忙辩解:“不是我说的,我没说。” 所有的人都看向他和白姆,拉隆被罗桑谴责的目光看得满心后悔:“我真的没说,白姆小姐问过我,我想起有女奴说过,阿奴小姐出生时圣境的月亮神山发生了雪崩,我就告诉她了。” 罗桑叫出自己的娃子们,挨个的问。最早传出这话的一个女奴吓得涕泪交流:“雪崩是阿奴小姐的表哥都思说的,还说阿奴小姐的母亲不喜欢她,连奶也不喂。我只告诉了尼玛,再没有跟人说了。”尼玛说只告诉了桑吉,桑吉说告诉奇加。。。。。总之,虽有传言,但还没有离谱到说阿奴是女妖的地步。 白珍气得咬牙,恨死那个生下阿奴的女人:“从古到今,雪崩每天都在发生,跟阿奴什么相干?” 罗桑料他们也不敢撒谎,恼怒的直接看向白姆。白姆在拉隆说出她的时候就知道不妙,此刻已经快晕过去,她只是想教训一下阿奴,没想到现在火烧到自己身上。 白珍怒问白姆:“那是你妹妹,从来对你恭敬有加,你为什么要乱传谣言?” 白姆喃喃道:“我只是想吓吓她。” 白珍更生气:“吓吓她?你不是还想找大喇嘛来,分明是想要她命。她哪里得罪你,你要害死她?” 央金玛吓得站起来,没想到她们母女的谈话被白珍知道了:“阿妈,我。。。” 白珍打断她,继续对白姆说道:“那时候我还以为你不过是害怕,现在看来你分明是别有居心。为什么?你不知道这样做会毁了整个家族吗?”白姆虽然骄纵,却从来没有做过什么出格的事情,她痛心疾首,怎么也不敢相信自己美丽可爱的孙女做出这种事来。 男人们气得七窍生烟,白姆这次太过分了。家庭对他们来说无比重要,是吐蕃高原上每个人的生存根基,白姆此举是将整个家族放在火上烤。所有的人对白姆怒目而视。 白姆受不了亲人们像看怪物一样的看她,哭着说:“她一来,奶奶眼里都看不见别人了,云丹还为了她拒绝我,那个丑八怪,我都没有嫌弃他,他凭什么嫌弃我。。。呜呜。。。没有她就好了。” 阿奴这才明白原因,她不敢置信:“你是为了云丹,和我什么相干,咦,你喜欢云丹?你不是拉隆的情人么?” 一句话说的人人色变,一个尊贵的小姐跟一个低贱的娃子勾搭,真够丢脸,齐美、白珍、伦珠、央金玛个个气得发晕。 白姆气愤的大叫:“谁看上那个蠢货了,一件事情都办不好。” 阿奴追问:“你叫他办什么事?” 白姆语塞。 罗桑缓缓的说:“你一边大放流言,一边在庄园里都是客人的时候,叫拉隆劫走阿奴,是想让她无法替自己申辩,将那些流言坐实,想毁了阿奴的名声,是也不是?”他将事情前后连串在一起就想明白了。 白姆看着叔叔,不敢吱声。 见状,罗桑愤怒质问:“你不知道这样会害死她,会毁了整个家吗?”他走到白姆面前:“我快四十岁了,才有这么个女儿。我们疼你疼了十几年,阿奴刚刚回来,奶奶多疼她一点也不对吗?这才几天,你就为了没影子的事妒忌到想要害死她?” 他很伤心,原想把阿奴带回来过几天好日子,没想到亲侄女做出这样的事,让她险些又没了性命:“叔叔对你不好吗?每年叔叔送给你的珠宝首饰比其他的人都多,连阿奴也没有你多。” 白姆羞愧的痛哭失声。 伦珠见弟弟怒火中烧,上前安抚罗桑说:“不怪你生气,我们也难以置信。没想到这个孩子被妒忌蒙住了心,被恶魔蛊惑住了。。。” 阿奴见到伦珠出马,知道事情差不多了,白姆成了过街老鼠,她的目的已经达到。再说下去就是白姆的处置,还真不好办。 阿奴打断伦珠的话对罗桑说:“大伯伯说的对,我第一次看见白姆姐姐,她很和善,对我很好来着,怎么忽然变了一个人,不会是。。。” 众人看过来,阿奴装作把半截话吞回肚子里,留给众人无数的想象空间。 见大家若有所悟,阿奴期期艾艾的说道:“阿爸,听说修行到一定程度的人可以开天眼,可以看见一些别人看不见的东西。。。” 伦珠意动,一向乖巧可爱的女儿忽然做出这种事,说不定真被恶鬼附身,要是不找出原因,以后她再做出惊世骇俗的事情来,害了自己不说,连累整个家族就麻烦了。 罗桑微微颔首,摆明了同意阿奴的看法。 齐美连忙唤人去请孜托寺的大喇嘛尼玛次仁。他已经有八十岁了,是公认的大法师。 白姆吓得扑上去抱着央金玛的腿:“阿妈,阿妈,不要找尼玛大师来,阿妈。。。我,我害怕,呜呜。。。。”她没想到最后是找来了大喇嘛做法,却是为了对付自己。什么叫搬起石头砸了自己的脚,这就是。她悔不当初,抱着央金玛哭得快昏过去。 央金玛无计可施,求恳地看向罗桑 众人见状,不约而同地想:只怕真有鬼怪附身,要不她怎会害怕成这样? 阿奴想真要来个喇嘛,万一白姆学那西俄洛的次央那样早就收买了他,指不定那喇嘛手中的金刚杵就指向自己了。 她连忙止住那叫人的娃子,劝道:“突然去请大法师来,让那些客人怎么想呢?” 齐美一想也对,家族名声要紧,那怎么办? 阿奴问罗桑:“阿爸可以吗?”她眨眨眼,怎么样都要说可以哦。 罗桑见状,只好硬着头皮胡编:“这个我法力没那么高,要打坐冥想一下才行。” 白珍催促:“你到经堂去,我们等你。” 罗桑点头去了。 央金玛松口气,示意白姆不哭了,向阿奴道歉。女人心细的多,她自己也是从少女时代过来的,白姆摆明了是‘公主病‘,哪是什么鬼怪附身。如今只要事情不传出去,把白姆的名声保住才是最重要的。关键就在罗桑两父女身上,只要他们松口,白姆的处罚就不会太重。 白姆不情愿,央金玛恨铁不成钢,正要训斥,罗桑出来了。 这么快?众人疑惑,罗桑装作喜形于色:“今天出奇的顺利,刚刚进入冥想状态,就觉得自己的法力上升了一层。” 白珍、齐美欢喜无限,齐念佛爷保佑。 罗桑看向白姆,叹口气,手掌按在她的头顶上,急速念了一串经文。白姆呆滞了一会儿,回过味来,以为这样就没事了,心中窃喜。 罗桑对众人说道:“是个修行很高的妒鬼,我法力有限,要每日念经做法才能驱除。这期间白姆不能接触外人。” 众人先惊后喜,白姆毕竟是他们最爱的孩子,事情内部解决却是再好不过,央金玛忙追问:“要多久?” 罗桑看见阿奴朝他手掌翻了翻,软禁十年?罗桑倒吸一口凉气,阿奴向来睚眦必报,白姆还是自求多福吧。他最终还是不忍心真的囚禁白姆十年,说道:“大概五年吧。” 随后他看见阿奴的眼睛因为吃惊睁的溜圆,知道自己误会了,当下咳嗽一声:“要看做法的情况,时间也许不要这么久。” 众人的心情又像是坐了一趟过山车,央金玛最后见罗桑松口,知道只要阿奴气消,白姆就会没事了,当下也不太担心。 白姆可没那么镇定,她只听见囚禁五年,当场晕过去了,一天刺激太多,任谁也受不了。五年后她就是二十一岁的老姑娘,再鲜嫩的黄花菜都凉了。 随后白姆被救醒,抬回她的小楼,被严密看管起来。 达娃的处置出人意料。 挨了二十鞭后。就是要打发她嫁人,毕竟是庄园里最漂亮的姑娘,还是有很多男人想娶她。最后罗桑想起索朗旺堆的妻子死了很久了,问索朗旺堆愿不愿意娶她。索朗旺堆摇摇头,他的心里只有妻子曲品一个人。 苏醒过来的达娃也松口气,不用嫁给一个傻子。 谁曾想刚才还跃跃欲试的男人们在索朗旺堆拒绝后,都不肯上前了。罗桑觉得奇怪,叫一个站在最前面的银匠都吉问话,都吉可惜的摇摇头,解释道谁也不会要一个傻子都不要的女人。 阿奴无语,这些人的逻辑真奇怪,妻子又不是物件。 最后是牧场上的一家奴隶两兄弟带走了达娃,他们一直娶不上妻子,没有庄园里的人那么挑剔。达娃哀哀的看着格列,希望他能求情。她是庄园里长大的娃子,跟着白姆锦衣玉食惯了,怎么适应得了牧场上的辛苦劳作。格列正在恨她乱传谣言,差点闯下大祸,根本不看她。 拉隆的惩罚是一百鞭。原本是两百鞭,阿奴为他求情,说拉隆从狼嘴底下救了她,惩罚减半。 不过一百鞭也是够受的,阿奴想自己答应过饶他的性命。毕竟是他一念之仁,自己才捡回一条小命,那时候他只要恶向胆边生,现在只怕自己已经在排队等投胎了。她对着亨珠耳语了几句,悄悄解下一串珊瑚珠项链,叫他去打点,让打手们行刑的时候手下留情。亨珠跑出去,过了一会儿回来,跟阿奴一点头示意办好了。阿奴心想,亨珠倒是个机灵的,就不知心地怎样。 等众人又重新回去陪客人,阿奴想想白姆吓得晕过去的傻样,乐得笑出声来,罗桑捏捏阿奴的鼻子,笑骂:“你手掌翻一翻是什么意思?” 阿奴更乐:“我的意思是十个月,没想到你的怒气这么大。”十个月后,自己应该离开了,那时白姆就是个‘武疯子’跟她都没关系。 罗桑‘哈’的一声:“我以为你说十年。” 原来是误会,这个阿爸还是很向着自己。阿奴嘻嘻笑:“怎么可能,就是十个月,婶婶都会来讨价还价的。” 白姆年岁到了,家里不可能一直留着她。不出她的估计的话,一两月后,央金玛就会耐不住,再过一段时间,白珍也会舍不得。 门外刘仲在探头探脑,罗桑忽然想起来,父亲把阿奴许给刘仲了。阿奴失踪,家里乱成一团,谁也没有记起这件事,这下子怎么跟阿奴说。女儿发起脾气跟美蒂一样的恐怖,他连忙借口去看白姆,脚底抹油溜之大吉,今晚只有去找沈嘉木和阿波挤挤。两人因为谈论吐蕃历史,最近打的火热,那天说到哪了,对了,苏毗女国的末代女王的去向。(未完待续) 第三十四节 开馆收徒 阿奴还是知道了,刘仲红着脸结结巴巴说的。没想到自己只不过一个早上不在,就被爷爷给卖了,才值一颗珍珠,自己还没有红红的鳞片值钱。她气得眼前一阵阵发黑,一头栽倒在地上。她早晨就被拉隆劫走,那只草履虫临时起意,什么也没带,已经一整天没吃东西。 阿奴又生病了。见她不过三个月,病了三回,罗桑很担心,特地从察木多(昌都)请来一位‘曼然巴格西’(喇嘛藏医)。喇嘛郎中说阿奴先天失与调养,体质太差,需要进补,固气培元。白珍又将美蒂咒骂一遍,忙忙的叫人去找进补的药材。 阿奴不搭理刘仲,两人别扭了几天,说好婚约不算数,又和好了。 听见他们说婚约不算数,云丹阴沉了两天的脸又放晴,他从善如流,在索朗旺堆这个狗头军师的劝告下,开始对阿奴好声好气献殷勤。无奈他是这次阿奴险遭不测的诱因,再加上两人分属猫狗,只要呆在一块,都是以争吵告终。云丹少爷缺点一大堆,小气又臭屁,只有一个优点,也就是罗桑看中他的惟一优点——毅力,屡败屡战,勇气可嘉。看的罗桑直摇头。 罗桑还专门把沈青娘请过来给阿奴煮药膳。刘仲、云丹、李长风一干人厚着脸皮趁机过来蹭饭,他们都被沈青娘养刁了胃口。沈嘉木一看弟子们转移课堂,没奈何,也换了教室,沈家四个护卫当然跟着进来。流浪艺人团走了,阿波因为碰上知音,也留了下来。再加上奴隶们,每日里进进出出好不热闹,还好房间够多。 只是苦了沈青娘,每日里打理阿奴的药膳,还要准备十几个人的饭菜,所幸罗桑给的那个汉人女奴阿霞能干。她是雅州人,以前是大户人家的小厨娘,厨娘手艺还没学到几分,一日上街被绑走卖到这里,嫁给了庄园里的银匠阿拉西两兄弟。这里的穷人们一妻多夫很普遍,大都是两个兄弟共娶一个妻子。妻子过了门,如果闹得人家兄弟不和,没有人会责怪那两兄弟,只会怪那姑娘不会为人处事。一个聪明的姑娘总会在自己的两个甚至三个男人中间长袖善舞、左右逢源,把家庭生活安排得井然有序。 阿霞长的细眉细眼,鹅蛋脸被高原的太阳晒出了两团红晕,鼻子上有些淡淡的麻子。她也是穷人出身,家里过不下去的时候,就将她卖了,转了好几手,后来好容易稳定下来,又碰上人贩子。嫁给银匠阿拉西的时候,看见丈夫相貌端正,身材健壮,她以为自己要转运了,那时还不知道要同时嫁给他弟弟小多杰。 后来小多杰成年后,阿拉西问她愿不愿意,她已经生了果儿,也知道庄园里娃子们的家庭大都是这样,无奈之下点了头。后来又生了三个男孩,也不知道是谁的,按规矩,孩子们都叫阿拉西阿爸,叫小多杰叔叔。 沈青娘听完她的遭遇,险些落泪,问阿霞是否想家。阿霞沉默半晌,摇头说道:“我的家在这里,两个丈夫对我很好,还有四个孩子,他们是我的命根子,离了他们,我活着也没意思。”她连身到心已经在这里安营扎寨。 沈青娘喟叹一声,不再提这件事。 罗桑看见女儿吃着沈青娘做的饭菜,不出半月,小下巴多了一层肉。跟沈青娘感叹:“阿奴口味真像是汉人。”连反感的事情都一样,这句罗桑没说。 吐蕃人的风俗习惯跟中原大相径庭,阿奴虽然不说,罗桑也常常能感觉出她的排斥感,这些感觉他在沈家人身上感受到过。他想起沈青娘等人听说自己是阿奴的父亲的时候,跟阿奴第一次看见他的表情一摸一样,怎么形容呢?鄙夷,对了,是鄙夷,就像吐蕃人看见屠夫一样。如果说是阿奴自己的想法,这就很难解释了,阿奴从小没有跟汉人接触过,确切的说,是没有跟阿依族和他之外的任何人接触过。 阿奴跟刘仲等汉人相处融洽,连沈家几个护卫看见她都眉开眼笑,疼爱有加。跟自己血脉相连的堂哥堂姐们却很少来往,相敬如宾。她筷子还用的很好,而且不大愿意用手抓饭,这样下去,她以后怎么在吐蕃立足。想来想去,刘仲是汉人,可惜身份贵重,汉人一向自大,阿爸一厢情愿定下婚约的时候,他能明显感到沈嘉木、沈青娘的不悦,所以阿奴和刘仲约定解除婚约,他很赞同,真要嫁了刘仲,日后只怕汉人不待见她;阿岩是阿依族人,阿奴与美蒂如仇,阿依寨的人也不看重她,嫁给阿岩,一样要受夹板气;只有云丹最合适她,云丹有心,只要家族不倒,云丹就不敢欺负她,可惜两人不和,天天争吵。 阿奴看见罗桑两眼发直三两下抓光了一大盆饭,是那种用‘青梅日布’(长生果)和酥油做的米饭,很好吃,可是以前也没见他吃这么多,又看见他喝光了自己的虫草雪鸡汤,那雪鸡是十二偷偷去山上打了给阿奴进补的,她才吃了一只腿。她担心的拖走罗桑的饭盆(对,罗桑自带的碗是铜盆),苦劝道:“阿爸,你年纪大了,少食多餐,有利养生。还要减肥。。。”巴拉巴拉长长一串养生减肥计划,听得罗桑耳朵起茧。他看着阿奴微笑起来,反正怎样都是自己的宝贝女儿,喜欢当汉人,喜欢当吐蕃人,甚至喜欢阿岩回去阿依寨都没什么大不了,只要她高兴就好,有自己在,谁还敢欺负她不成。想起那个没有了消息的男人,罗桑皱皱眉,他要是真死了,阿奴怎办。 沈青娘也说:“阿奴真像个汉家姑娘。”吐蕃已经是夏末,却像中原的深秋,午后的风有些冷,她早穿上了夹袍,正在做针线。她咬断线头,打量了手中的棉布单夹裤,这是阿奴央她缝制的。一种相当于现在七分裤,古代中原女子穿的内裤,不过是开档的,因为女子裙袍太长,不开档的话解手很麻烦。 吐蕃女子的袍服里面不准穿裤子,认为这样会让家宅不宁。阿奴最近长个了,以前的内裤都小了,她针线功夫只限于缝缝补丁什么的,以前衣服都是古戈的妻子拉妲做的。虽然白珍给她做了很多衣服,但是这个裤子是绝对不能让白珍等人知道,连清洗都是偷偷地拿到沈青娘那。 沈嘉木正在研究学生名单,听了应道:“我们汉家姑娘可没这么大胆。” 沈青娘不高兴了,她一向喜欢阿奴:“大胆不好么?非要扭扭捏捏的,说话跟蚊子哼哼似的才好。说实话,要不是她订了亲,阿仲还真配不上她,更别说现在脸上顶着那么大的疤。这以后,怎么找媳妇啊?”她都快愁死了。 齐美毫无预兆的单方面宣布定亲,两人以前都是高人一等的贵族世家子,当场不能拒绝,心里别提多郁闷了,有种人在屋檐下,只能把头低的憋屈。可是阿奴和刘仲解除婚约,他们又不痛快了。‘瘌痢头的儿子总是自个家的好’,感觉阿仲被嫌弃似的,虽然两人都知道不是那么回事。 可是沈青娘想想,阿仲还真是配不上人家。除了一个尊贵的血统,他什么都不如人。 沈嘉木不干了,当场抗议,那是他手把手教了五年的外甥,烂船还有三斤钉,好歹有半瓶子水。平常自己嫌弃是一回事,别人看不上那是没眼光。 讲着讲着两人最后不得不承认,刘仲实在没啥本事,连云丹那棵病秧子都不如。 沈嘉木想:他的山长梦险些毁在刘仲这颗稗谷身上。还好现在师兄弟们保佑,他重新找到了目标。 沈嘉木小时候觉得私塾的先生一手拿戒尺,一手握书卷,满屋子巡查忒威风,他的终极理想是继承旗山书院,做个威风凛凛的山长。只是现在叔叔和师兄弟们惨死,书院也不知道怎样了。他长度跋涉,来到这蛮荒之地,过了几天安生的日子,见奇风异俗,与中原大相径庭,有些陋习颇有不能接受之处,开馆授徒,教导化外之民的想法又冒出来。 先是李长风,这个背童出身的男孩,他发现李长风经常满脸羡慕的看着刘仲读书,试了试发现他记忆力过人,且一心向学。这对沈嘉木来说,简直是沙漠里饥渴的旅人看见绿洲一样。 后是阿奴,在旅途上他教过阿奴和阿错几次,两兄妹天资过人,阿奴尤其聪慧,举一反三,且对汉文运用自如,还会用‘俗体字’写文(阿奴以为这种字没人知道,被沈嘉木撞破后,才知道简体字古来有之,吓得再不敢写,呜呼!)。 再就是云丹,他曾是学僧,会吐蕃文字。跟刘仲结拜后,也跟着叫他舅舅。云丹的毒瘾戒掉了,身子将养的有一些起色,喜欢跟十二等人讨教武艺,闲暇之余再跟沈嘉木两人互通有无,互相学习吐蕃文和汉文。尽管后来有点司马昭之心,沈嘉木还是很满意他。 还有跟着云丹来的,卓玛的小儿子桑杰,格列的弟弟多金,他们准备进寺庙当喇嘛,对中原文化很感兴趣。但是两人问的问题都很奇怪。他们把青菜叫做‘草’,多金对他们吃草大惊小怪,说那是牛羊才吃的东西,人怎能跟牲畜吃一样的,桑杰解释那是因为汉人肠子像牛羊。。。阿奴笑翻,沈嘉木暴汗。 沈嘉木对吐蕃人人热衷于当喇嘛这一点非常不理解,真是奇怪的习俗。跟中原实在是走投无路或者看破红尘才去当和尚不同,他们乐衷于出家修行,每家都有当喇嘛的,跟中原战时抽壮丁差不多,两丁抽一,三丁抽二之类。 再就是他看中的几个好苗子。那个阿霞的大女儿果儿就很聪明,他每天偷偷教她几个字,她学的很快,才不过半个月,《千字文》已经会念小部分,尽管口音古怪,有些磕巴。 还有那个阿奴新收的小娃子亨珠,记性极好,就是不爱学,要用牦牛肉干骗他才肯勉强学几个字。 。。。 沈嘉木罗列好学生名单,踌躇满志,喜笑颜开,笑得阿奴和刘仲毛骨悚然。只是他忘记了这里是吐蕃,主人奴隶等级森严,注定‘有教无类’这个词在此不适用。 第二天他找罗桑商量。见他心意可嘉,想想阿奴心慕汉学,早就跟在沈家人身后学习,拜师不过是个程序。两个侄儿不过十五六岁,明年才送去做学僧,沈嘉木学识渊博,跟着他开阔眼界也是好的,总比没事到处惹是生非强。免得像格列一样到处发qing,坏了修为就不好了。 罗桑找白珍说好话,她很爽快的答应将庄园边上一栋原本做仓库的三层楼房拨给沈嘉木做学馆。 之后很简单,不过是找些卡垫和矮桌,仓库里本就收藏了一些旧家什,擦擦拿出来用就是。 糟糕的开馆的那天。 为了表示对未来的亲家和贵客的尊重,白珍祭过灶神,选择吉日,指挥收拾学堂,看见四壁雪白空空如也,又连忙叫罗桑占卜,亲自请来一幅唐卡观音佛像。 而沈嘉木也洗手焚香,画了一幅孔子像,兴冲冲的捧进学堂内,却迎头撞上白珍准备挂佛像。两人对哪张画挂在墙壁的中间位置发生了分歧,至圣先师怎能屈居人下,沈嘉木寸步不让。白珍听阿奴说这位比金刚还丑的胖老头是中原的圣菩萨,连中原皇帝都要年年祭拜。他们吐蕃神灵众多,多一个不嫌多,反正都是菩萨,观音也不会怪罪。当下拍板决定,两张画像并列。 沈嘉木无奈同意,又见白底黑线的白描孔子像和金碧辉煌的文殊菩萨并排而挂,寒酸之极。他小心眼发作,转回去再画一幅一般大小白描的鱼篮观音像,要换下那幅唐卡。这下子白珍不干了,这幅观音像是占卜的结果佛爷的旨意,请一幅佛像容易么?就算是汉人贵族也不带这么得寸进尺的,这还是在自个的地头上呢?她实在看不上那白描的孔子,碍于颜面才同意一墙两制,现在她翻脸了,请孔先生到后墙去。 沈嘉木没想到捅了马蜂窝,对方是长辈,他的气势就矮了三分,想想也觉得自己理亏,又不甘心委屈自个的祖师爷。阿奴指点迷津,山不来就我,我去就山,自己画一幅彩绘的孔夫子不就行啦。沈嘉木茅塞顿开,翻翻颜料,没有带多少颜料来,颜色太素,不够绚丽。阿奴找桑杰和多金,两人去孜托寺找彩绘僧人,求来颜料。沈嘉木熬了三个通宵,死了无数脑细胞,终于在开馆那天完成了一幅工笔孔夫子图。孔夫子一生坎坷,后世画像大都是素衣飘飘,沈嘉木只好画了一身红衣,那是唯一的重彩,实在没法跟满身珠宝的观音像比。阿奴托人辛苦找来的颜料只有藏红花酿的红色用上了。不过沈嘉木画工了得,白色素绢上,孔夫子一身红衣,逆风缓行,衣袂飘飘,人物风liu。连余怒未消的白珍都觉得比昨天那幅好看多了,看着也协调。 没想到学生到齐后,白珍彻底火了。 沈嘉木还忽悠了几个小塔娃(家奴)来学,那几个孩子听说上学有牦牛肉干,被引诱前来,没搞懂是怎么回事。见到一屋子主人,吓得弯腰行礼,连忙退走。白珍才知道沈嘉木准备让奴隶和主人平起平坐,在一间屋子里读书,这简直是对贵族尊严的挑衅,她怒不可遏,拉起阿奴就走,桑杰等人也生气走了。 罗桑见状,怒问沈嘉木是什么意思,为什么不早说。 沈嘉木才想起,自己为了孔夫子画像,把这件事忘记告诉罗桑了。他打算收些平民子弟,还有几个有天分的小塔娃。 罗桑无语,就是在汉地,也没有听说奴仆和主人平起平坐的,沈夫子欠考虑。 沈嘉木说,他叔叔,中原大儒沈浙开办的旗山书院就是有教无类,进来的学子不管以前身份如何,一律都是书院的学生,并不以出身论高低。叔叔是他一生的榜样。中原奴仆出身的人虽不能考科举,但是可以读书写字,脱了奴籍,三代后就可以当平民参加科举了。 偷转回来的阿奴笑嘻嘻的插嘴:“中原皇帝的祖宗刘邦就是个泼皮流氓,当年造反为了逃命,还想扔下自己的儿子女儿,他们有句话,叫‘王侯将相,宁有种乎’,唔。。。” 阿奴越说罗桑越怒,这是鼓励奴隶们造反吗?刘仲一把捂住阿奴的嘴,把她拖走了。(未完待续) 第三十五节 吐蕃婚俗 沈家人很快尝到了挑战奴隶主尊严的后果。两百多年前,吐蕃末年奴隶大起义的阴影至今还笼罩着吐蕃贵族,齐美头人的祖先就是剿灭奴隶造反的时候崛起的草根。 沈家人的待遇急剧下降,人人对他们避如蛇蝎,连阿霞也不来了,他们所有的事情只有自己动手。为免他们带坏奴隶,沈家人被迁到罗桑在庄园外面街道上的一个院子里,原是罗桑的商号,现在汉蕃开战,只留着一个老奴扎吉在数蚊子。 这栋三层小楼,只有二楼有两个空房间,别的都堆满了东西。只好几个男人挤在一间,沈青娘和阿宝一间,还好房间够大。罗桑把人送来就走了,不过每日的生活必需品都有送来,来人只是把东西放下就走,不敢多说一句话。 阿奴为沈嘉木他们说了不少好话也不管用。她现在被限制外出,待遇只比白姆好一点。 不顾齐美的反对,阿奴和刘仲的婚约被正式解除。白珍为了不让小孙女被异族人洗脑,也把阿宝赶走,认为有必要教她吐蕃贵族的规矩,还要学习各种家务。总之,要做到出的厅堂,入得厨房,以免将来出嫁丢脸。 阿奴像掉进了奇幻兔子洞的爱丽丝,一切都跟她前世今生的生活不同。 这里到处是神灵。灶有灶神,火有火神,土地有土地神,山有山神,水有水神,树有树神,花有花仙。。。。。。还有各种各样奇形怪状的妖魔鬼怪,田间地头到处潜伏,随时准备祸害人间,有时候神就是鬼怪,有时候鬼怪又是神,不管是神是鬼,个个得罪不得。有些鬼怪传说是远古的,有些是近代的,有些甚至还是刚刚发生的;有些是远方的,有些是附近山间水旁的,有些就发生在庄园周围,阿奴被各种传说搅的昏头涨脑,心惊肉跳。 当然,阿依族也一样,只是没有吐蕃人这么麻烦。纳达岩被她忽悠洗脑,生活中的小祭祀被简化到只剩下每日对着月亮合掌默念一下,就是这样阿奴还偷工减料,反正没人来管。 这里就繁琐多了,现在多了个白珍,一改往日对阿奴的溺爱。连敬神的姿势都挑剔了两天。阿奴在强权面前不敢说自己从没有拜佛烧香。阿依寨崇巫,阿奴对于巫教与佛教的关系认知全部来自前世的电影和武侠小说,那里面佛巫常常都是对立的,结尾一般都是一个老和尚手拿金刚杵‘呔’的大喝一声,妖魔鬼怪顿时灰飞烟灭。她也害怕被和尚喇嘛什么的给收了,虽然自己是巫术废材,没有半点特异功能,好歹是个热腾腾的,有影子的大活人,真要被收就冤枉了。 这里的禁忌多如牛毛。 夏末的高原夜空如洗,星星晶亮。阿奴好容易认出北斗七星,那是她唯一认识的,手刚刚一指,就被白珍把手打掉,教训她不能数星星。地上的人要数星星一颗,两颗,三颗。。。天上的星星就会数一具尸体,两具尸体,三具尸体。。。 唬的阿奴看见星星就想起僵尸。 阿奴的裤带老是不见,她也不敢吱声。丢了三条后,终于被她发现是卓嘎拿走了,因为吐蕃人认为看见绳子会有好运。卓嘎好奇地问绳子是拿来做什么的,阿奴连忙转移话题,仅剩的一根裤带牢牢的绑在自己腰上。 有时候阿奴趁着在夜深的时候,在亨珠的掩护下跑去找沈青娘,她惦记学了一半的绳镖。她躲在门外的树下,吹口哨要刘仲开门。老看门人扎吉吓得簌簌发抖,夜里有口哨声表示有妖怪出没。在他绘声绘色的传播下,沈家人被女妖缠上的传闻甚嚣尘上。最后飘进阿奴的耳朵里,她再不敢晚上出去。被当成女妖就麻烦了,她才刚刚从女妖的噩梦里解脱出来。 卓嘎发现阿奴的珊瑚项链不见了,就是阿奴叫亨珠拿去打点救拉隆的那条,原来她的珠宝是有记录的。阿奴只好说不小心掉了,卓嘎合掌恭喜小主人消灾免祸了,‘丢了东西主要是为了健康快乐’,那些灾祸会统统降临在捡到项链的人身上。阿奴只好希望那些打手运气不要那么背。 卓嘎夜里陪着她,她只能睡在地上。阿奴胆小,起夜时不敢一个人出去,喊卓嘎,连喊了几声,卓嘎才爬起来陪她一起出去解手。阿奴以为卓嘎睡得沉,可是有一次她发现叫第一声的时候,卓嘎就醒了,亮晶晶的眼睛看着阿奴不说话,阿奴也不叫了,起身往门外走,回头一看,卓嘎毫无动静,她又叫了几声,卓嘎才起来。阿奴疑惑,卓嘎解释说:“如果听到有人三次喊你的名字,你可以答应,因为这是人在叫你。如果只喊两次,则是神在呼唤你。如果只喊一声,是鬼在召魂,你千万不要答应。特别是在夜间。要等你的名字被叫三遍后才能应答。” 逃不开的各种禁忌,阿奴唉声叹气。 她已经学会了作酥油茶,酿青稞酒,学会了团糌粑,还会用酥油炸一种叫‘卡塞’的果子。还有各种各样的礼仪。。。 吐蕃高原的夏半年已经过去,齐美头人的大孙子格列的婚礼要到了。 大伯母央金玛因为偏袒白姆,事情处理失当,失去了管家的权利,白珍重新开始管家。每日里忙的连水也没空喝,这也是阿奴老老实实听话学习的原因,她不能给白珍添乱。 白珍年纪大了,渐渐力不从心,她对央金玛很失望,一个不公正的主妇只能给家族带来灾祸。与齐美商量后,决定让格列娶妻。他已经十九岁了,再这么浪荡下去,庄园里他的私生子会像杂草一样遍地都是。 选中是山南王的一个亲戚,一个真正的贵族,不过已经没落了。那姑娘叫仁钦卓玛,她有一个姓氏‘阿贝’。 白珍先派‘强佐’(管家)泽丁作为主人的代表,带上缎绸、金银、食物等礼品前去工布达江阿贝家族的庄园,请求告知姑娘仁钦卓玛的属相和元素。 当泽丁拿着仁钦卓玛属相和元素回来后,白珍请来大喇嘛尼玛次仁,看看两人是否合适结缘,结果是上上大吉。 央金玛的大哥,格列的舅舅桑巴带着丰盛的彩礼和清单,前往阿贝家求亲。阿贝家请来桑耶寺主占卜,选定了订婚的日子。 订婚仪式在孜托庄园举行。宴会之前,格列向未来的丈母娘,仁钦卓玛的母亲送上了一大笔‘努仁’(哺乳钱)。之后,请来了一位证婚人,两家要在他面前签订婚约。 阿奴一看来证婚人是吟游诗人阿波,意外之极,忙拉扯罗桑。罗桑低声说:“阿波身份尊贵,是山南王的表哥,曾经是桑耶寺的大喇嘛,后来不知为什么忽然还俗,四处流浪,成了吟游诗人。山南王心性残暴,不过对这个表哥却很好。” 孜托寺的大喇嘛尼玛次仁根据两人年龄属相占卜选定结婚的吉日和新娘到男方家跨门槛的时辰后,阿波将婚约拿给两家家主盖章,随后自己也加盖印章后,婚约成立,两家各持一份。 尔后,宴会开始。 仁钦卓玛是个眉清目秀的女子,有种观音悲悯的神态。她微垂着头,羞涩的跟格列交换过定情信物。这以后他们只能到结婚那天见了。 见孙媳妇大方端庄,白珍很满意。告诉阿奴:“俗语说‘同岁的男女成婚比金子还尊贵’。那时候你爷爷让你和刘仲定亲,奶奶才没有反对。不过,咳。。。”她想起自己一气之下退了亲,有些后悔。 阿奴笑道:“奶奶,放心,我不想嫁他,阿爸也不愿意呢。” 罗桑不愿意,白珍是知道,阿奴不愿意她还是第一次听说,有些意外,她见两个孩子整天在一起,还以为阿奴愿意来着。 阿奴把头靠在她胖胖的胳膊上,蹭了蹭,软软的,像罗桑一样,阿奴舒服地眯了眯眼,奶奶这么疼自己,还是告诉她吧:“奶奶,我们约好婚约不算数的。我想继承阿爸的财产,像卓玛婶婶那样经商,做个‘阿加’,人人尊敬,中原王子不适合我啦。” 白珍高兴的快哭了,她和罗桑最担心的就是阿奴要回阿依寨。她年纪已大,罗桑也快四十了,吐蕃人寿数不高,她是没有几年的活头了。罗桑喜欢冒险,四海为家,每次送他出门她都是提心吊胆,担心心爱的小儿子再也回不来。罗桑只有这一个孩子,阿奴若是不肯招上门女婿,罗桑就后继无人。听见阿奴肯留下来,生恐阿奴不过是哄自己,白珍连忙叫来罗桑。齐美、伦珠、贡布和卓玛听了都很高兴,一家人喜气洋洋。冷落在一旁的央金玛心里不快,今天是格列的订婚礼,大家的焦点却放在阿奴身上,一瞬间,她理解了白姆为什么那么怨恨。 很快,丰收节过后两个月,格列的婚礼开始了。 仁钦卓玛提前一天到了,在庄园对面,卓玛郎措河边的草地上扎下帐篷。照规矩她的父母不能来,送亲的是一个能说会道的巧嘴女人。 沈家人也被邀请参加。阿奴在白珍面前为沈嘉木开脱,说他绝没有挑拨离间的意思。只是中原习俗不同,他对吐蕃不了解而造成的误会罢了。 据去送食物的娃子回来报告说,沈家人都很谨慎,没有与邻居有过多的来往,沈嘉木整日关在屋子里写书,已经写了好几本,而刘仲被逼着抄书,也是成天不出门。 白珍想也许自己小题大做了,毕竟刘仲的身份摆在那,不能不给面子。 就这样在迁出庄园两个月后,刘仲第一次在公共场合看见阿奴,她的头顶的梅朵就在自己的自己鼻子下面,好像又高了些,穿着一件香色地红茱萸纹锦袍,一样的满头小辫,成串的红珊瑚垂挂在脸颊两旁。刘仲仿佛不认识的上下打量。 阿奴趁着众人不注意,踢了他一脚:“你看什么呢?” “你的脸怎么变白了,你不是不喜欢搽粉吗?”刘仲伸出手指在阿奴脸上上刮了一下,滑滑的,嗯,很干净。 “我本来就不黑嘛,路上被风吹日晒的。奶奶教我日常用葡萄榨汁涂脸,说可以防太阳晒,再说我有很久没有出门啦。”阿奴很得意。 “哦。。。” “怎么啦?” “不像你了,不习惯。”刘仲老实交代。 阿奴闻言朝他做了个鬼脸,刘仲冷不防笑出声来,云丹也凑过来,阿奴头一偏,转向罗桑。连带被冷落的刘仲碰碰云丹,挤眉弄眼。从白姆被软禁后,阿奴已经有好久不理他了,云丹恼恨地直咬牙:“舅舅说啦,精诚所至,金石为开,我就不信。。。。” 云丹其实也习惯了在阿奴这里碰钉子,不过恼了一会儿,他的心思就转到怎样对付他大娘央金旺姆和哥哥扎西身上。他将养了两个月,感觉身体从来没有这样好过。他心悬父母,日日焦心,可惜从察雅传回来消息是还没有找到拉格头人夫妇的下落,他也不敢贸贸然冲回察雅叫阵。 天才刚刚亮,齐美头人一家盛装等在门口。门前摆设一个大柜,上面摆有五种谷物、茶叶、酥油等生活用品。在柜台下面垫上一个很厚的毡毛垫子,上面用小麦粒堆出的一个象征着家族永远富裕坚固,永恒常在的“永仲”图案。 选定的时辰到了,新娘仁钦卓玛在送亲人的簇拥下跨进了孜托庄园的门坎。她先向房屋的柱子祈祷,那是家族护法神的所在,在灶前向灶神磕了三个头,然后坐在‘永仲’上。 因为要参加哥哥的婚礼,白姆被放出来。此时她给新娘敬酥油炸果,长生果,大米等等,这表示新娘到男方家的第一口吉祥饭。 送亲的女人说话像唱歌一样,先夸了庄园的柱子:“我们家的好女儿嫁给你们家了,柱子你要支撑住房屋,不会倒塌。” 再夸了铜水缸:“我们家的好女儿来到你们家,水缸里的水要像大海一样永不枯干。” 夸夸格列的父母:“你们家养了一个好儿子,我们的好女儿嫁过来后,希望像亲生女儿一样对待,女儿好好孝顺父母。” 夸得众人笑意盈盈。 仪式结束后宴会开始。 反正就是喝青稞酒,吃肉,吃酥油炸果,跳跳锅庄,唱唱诗歌。。。 阿波在的地方永远围着一大群孩子,他今天在讲《猴与鸟的故事》,边说边唱。孩子们不知道听过几遍了,还是听入迷。阿奴站在圈外,示意有话要讲。阿波把阿奴的小跟班亨珠抓出去,装扮成小猴子阿里玛,亨珠快活的伸胳膊,摇尾巴,一副猴像,众人大笑,亨珠更兴奋了,越发卖力。阿波假装捻捻山羊胡子,装成老猴子洛桑,摸摸亨珠的头顶说到:“今天齐美头人家里举行婚礼,一定有很多好吃的,我肚子饿啦,先吃东西还是先讲故事啊?” 孩子们齐声应道:“讲故事——。” 阿波装作愁眉苦脸:“没有力气怎么办啊?” 马上一个孩子噼噼啪啪跑出去,随后一个侍女端来一个大盘子,孩子们一看,欢呼一声,一拥而上,将盘子里的食物一扫而空。 阿波乐得眯眯眼,打个手势,和阿奴两人悄悄往旁边移去,不能让这群小猴子发现。 刚刚拐个弯,吃完东西的孩子们发现阿波不见了,呼啸一声,分散开来四处找寻。阿波装作逃过一劫的样子,喘口大气,阿奴咯咯笑,变戏法一样拿出一壶青稞酒。阿波喜的眉毛胡须都在动。 阿奴说道:“阿波叔叔,你知道先生和刘仲为什么被逐出庄园啦?” 阿波喝了一大口酒,点点头。他是个很受欢迎的人,人们只要家里有聚会什么的,都爱请他去,他也来者不拒,也不管你是贵族还是奴隶。所以两个月了,他在庄园总共不过住了七八天而已,阿奴找不到时间跟他说话。 阿奴叽叽咕咕跟他谈了好半天,阿波点点头。随后阿波找了罗桑和白珍。 阿波对两人说道:“‘一人做不成事,一木燃不起火’。阿奴在吐蕃没有根基。” 白珍和罗桑互看一眼,白姆与央金玛对阿奴仍然耿耿于怀。虽然家庭内的事情会交给仁钦卓玛打理,伦珠、格列对阿奴还算友善,但是央金玛毕竟是长辈,男人管不了家里的事,阿奴在洛隆的处境堪忧。这正是他们最忧心的事情。 “好马相伴千里,好友相伴终身,阿奴需要朋友,还有忠心能干的仆人。” 白珍往前探了探。 “好苗要从小抓起。阿奴想做‘阿加’,不止需要学习各种语言,还要学习各种知识。这里各路的能人云集,何不办个学堂?” 讲起学堂,白珍的脸黑了一半。 阿波见状笑道:“人的才干是学来的,五谷粮食是种来的。能干忠心的娃子一样需要学习,否则以后怎能做阿奴的帮手?少爷有少爷的学法,娃子有娃子的学法,少爷们在高高的碉楼上,娃子们在低矮的石头房,师傅也可以不一样。” 白珍与罗桑意动。 他们当初忌讳的就是沈嘉木将主子奴隶混为一谈,如今分开那是再好不过。两人商议了一会,点头应允。 阿波喜形于色,毛遂自荐道:“两位不嫌弃,阿波也想做个师傅。” 罗桑大喜,别人不知道,他可是清楚的很,阿波学识渊博,在寺院做个‘堪布’(寺院里学院的主持人,相当于大学校长)都绰绰有余。(未完待续) 第三十六节 重开学馆 沈嘉木知道后大喜过望,虽然现在分成两拨学习,待遇还一个天上,一个地下,总比什么都不让做的好。 阿波又说还要请卓玛来上课。锅庄里没有生意,他们又受云丹牵连,不敢回察雅。卓玛和丈夫贡布,还有两个儿子达美和桑杰,这个冬天就准备住在洛隆了。所幸那时候大部分财产都在锅庄里,被卓玛换成珠宝和茶叶带了过来。 吐蕃人居然突飞猛进,从不开学馆到有了女夫子,沈嘉木喜心翻到,他对锅庄如何经营好奇已久。 沈嘉木顾不上喝酒玩乐,这段时间,他将汉地的启蒙书《千字文》、《仓颉篇》誊写好,连带刘仲、李长风也被抓包成了童工。三人两人日抄夜抄,抄了十本。 汉地已经有活字了,吐蕃还是雕版印刷,而且只有很大的寺院才有印刷经书,文字典籍也大都是经卷,还有历书。反正学生也不多,抄抄就好。 阿奴他们这些主子们的学堂还是放在上次那栋楼的三层,明亮宽敞,亨珠,果儿等小娃子在最底下一层,那里本是仓库,窗户很高很小,像牢房似的,光线不好,又阴又冷,沈嘉木虽然不满意,但是无可奈何。 宴会还没有结束,上次那些头人们知道了阿奴和刘仲解除婚约的事情,刘仲的婚姻问题再次被摆上了桌面。这次齐美无计可施,刘仲对着阿奴打躬作揖,许下种种好处,就差割地赔款,阿奴没奈何,只好两人一起出面说之前是闹别扭,实际婚约还在。众人终于见到阿奴,见她小小年纪已经是个少见的美人,自己家的姑娘们还真比不上,只好罢休,转而赞叹起刘仲艳福不浅,刘仲被说的面红耳赤。 穷布头人看见沈嘉木,陡然发现这个王子舅舅虽然跟吐蕃汉子比个子不高,但是丰神俊朗,人物出众,刘仲跟他比真是一个天上一个地下。暗道上次怎么没注意,没鱼虾也好啊。 抛下刘仲,转头对沈嘉木献殷勤。沈嘉木见阿奴似笑非笑,心中警铃大作,推脱有事,落荒而逃。 当晚,齐美带着阿奴就上门了,开门见山,列出穷布许下的种种好处,沈嘉木把头摇的像拨浪鼓。刘仲歉意的笑笑,对齐美说:“舅舅有妻子的。” 耶?齐美楞了一下,忙说道:“有妻子又有什么关系,你们汉人贵族还怕妻子少吗?也不要你养。” 刘仲对舅舅一挑眉,自求多福吧。 最后阿奴看自己爷爷有点不高兴了,暗暗叫苦,这个死脑筋的先生得罪完奶奶,得罪爷爷,他还要不要混了,学馆还没开呢。 阿奴想来想去,憋出一个祝英台来:“爷爷啊,不是他不想娶妻,实在他心有所属,容不下别人。” 呃,有故事听,齐美的耳朵竖的长长的。 阿奴不禁莞尔,爷爷就像是个老小孩。 她瞟了沈嘉木一眼,沈嘉木被她看得头皮发麻。阿奴清清嗓,煞有其事:“中原有个公主,你知道的,中原的贵族女子不准出门的,公主淘气,偷偷的装成男人跑到书院读书,夫子也在那里,两人住在一个院子里。。。”然后是长长一段两人如何一起读书,一起逃课,一起挨罚,一起做诗,一起学琴。。。总之,两小无猜,耳鬓厮磨,颇为罗曼蒂克。 沈嘉木垮着脸,没有表情。刘仲和沈青娘、十二等人埋头耸肩,揉着肚子不敢出声。 “后来,”阿奴加重语气,见众人热切的看过来,得意的点点头,当然,忽略夫子的幽怨眼神,她继续编:“夫子是只呆头鹅,始终没有发现公主是个女子,爷爷,你知道的,中原女子扭扭捏捏的,不敢直说。” 是这样,齐美点头如捣蒜。 “公主暗示来,暗示去,拖到最后,中原皇帝找到了公主,命令她回去。中原的公主没嫁人前,只能住在皇宫里,哪也不能去。公主这次偷偷逃跑,皇帝很生气。公主知道回去就再出不来了,只好告诉夫子,她有一个妹妹,想嫁给他,要他赶紧上门提亲,夫子傻乎乎的答应了。没想到公主不在的时候,皇帝给她定了亲,是遥远的北方,白山黑水之间的一个王子。公主等啊等啊,等了好久,等不到夫子。夫子正在考试呢,他想考上了能当官,然后他再去提亲。等他赶到京城,按地址找到了皇宫,那个可怜的公主已经嫁人啦,车队都出了长安城好远了。夫子才知道自己误事啦,追着车队,一直追到国境外,可是生气的公主再也不愿意看见他,懊恼的夫子对着她的车子发誓‘今生今世绝不娶妻’。” 齐美恨铁不成钢的看着沈嘉木,怎么又这么笨的男人,公主也是,看上了直接把人拉到哪个僻静的地方,不就什么都搞定啦,中原的女人磨磨唧唧的真是麻烦。想起自己的目的,他咳嗽一声:“那个,既然公主嫁人了,男人嘛,再娶也没什么大不了的。” 阿奴见自己浪费了一堆口水,爷爷还紧咬不放,嗔道:“爷爷,人家发誓过了呀。哪能说话不算数。” 那倒是,吐蕃人最重誓言,既然沈嘉木发过誓终身不娶,那也是没奈何的事,唉,那个公主真笨,夫子也是聪明面孔笨肚肠,一个女人怎么会看不出来。 后来。刘仲问:“要是你爷爷一定要做媒人。。。” 阿奴得意洋洋:“只有继续编咯,说那个公主死了丈夫,跟夫子又死灰复燃,夫子这次逃难,公主还在等他呢。。。” 刘仲佩服。 沈嘉木满脸铁青,阿奴虽然帮他解了围,也让他沦为笑柄,看看,连向来没有表情的老七脸皮都在抽。 阿奴拉拉刘仲:“夫子到底有没有成亲?” “呃,定亲了倒是,因为我耽搁了,本想这一两年内成亲的,谁想。。。”刘仲想起自己害的未来的舅妈还待字闺中,就觉得愧疚,想想又愤愤的说:“他才二十三岁,最喜欢当先生,装老头,老是欺负我,以前还不准我叫他舅舅来着,逼我叫他先生,说只有我这么一个学生,外甥多的是。” 怪不得,常常看见舅甥两人斗鸡似的。 沈嘉木倒霉的痴情故事传播开来,人人同情,连穷布头人都跑过来说对不住,触到他的伤心处,沈嘉木一边打着哈哈,一边朝阿奴瞪眼睛。 阿奴跟沈青娘撒娇告状,沈青娘瞪回去,看得堂弟摸摸鼻子,脱身走人。她笑眯眯的端详了一下阿奴,有些日子没见,又漂亮了些:“裤子我又帮你做了几条换洗,有空过来拿。还有啊,女孩子针线功夫还是要学一下。”阿奴吐吐舌头,沈青娘失笑,捏捏她的脸。刘仲和阿奴的婚约又续上,她发现自己很开心。阿奴慧黠,阿仲痴愚,又对她俯首帖耳,真成一对也很不错。只是纳达岩生死未卜,想起他,又想起自己丈夫。沈青娘长叹一声。他们还在孝期,本不能来参加喜宴。阿奴说吐蕃只有七七四十九天的孝期,还是入乡随俗,借此机会赶紧与白珍重新修好,让沈嘉木的学馆早点开才是,况且离家万里,孝在心中就好。她知道阿奴为他们做了很多,不忍让她为难,也觉得她说的有礼,就答应来了。看见堂弟兴兴头头忙上忙下,也觉得来得值了。她是寡妇,不能进新房,不过帮忙收拾学堂到没有问题。 学堂楼上的都差不多,楼下的娃子教室里面就什么也没有,阿奴见没有油灯,实在没法上课,连忙又去求白珍,白珍被缠得无法,只好又给了两张矮桌和油灯,那是中原的一种叫夹灯盏的油灯,比一般的油灯省油,他们自己也是用这个。阿奴很意外,还以为白珍只肯给火把而已,知道奶奶是为了自己,感动得抱着白珍狠狠的亲了几口,乐得白珍一天都是笑呵呵的。 回去的路上,经过阿奴的小楼,阿奴和刘仲还捧着白珍要送给沈嘉木的吃食,阿奴想卓嘎在楼上留守,也分她一点。 刚刚走到自己的卧室,里面一阵暧mei的哼哼唧唧的声音传出来,两人互看一眼,阿奴气得一脚把门踹开,两个衣衫不整滚在一起的人吓得抬起头来,见实在不雅观,刘仲连忙闪在阿奴的前面。阿奴从旁边歪出头,定睛一看,惊愕的发现是格列和卓嘎。刘仲也惊呆了,这个,貌似是新郎? 格列有些脸红,慢条斯理地爬起来,整好衣服。阿奴早听说他的种马名声,见他居然摸到自己的房里来干这种勾当,气得发抖:“格列哥哥,好歹撑完婚礼最后一天,别闹出丑闻来。” 格列低声咕哝:“知道了。”忙忙的走人。 卓嘎白着脸,缩在一边,不敢吱声。阿奴问道:“他逼你的?” 卓嘎摇摇头。 阿奴也明白,一个少爷要个娃子哪里需要她同意。只是跑到自己的房里,实在是过分。 又问道:“你喜欢他吗?”卓嘎看着顺眼,也不是很漂亮,跟那个被打发到牧场去的达娃比差太多,格列看来真是不挑食。 卓嘎摇摇头。 阿奴焦躁起来:“你说要怎样?” 卓嘎吓得打抖,阿奴又可怜她,缓声说道:“说吧,你要是以后不想碰见他,我来想法子。” 卓嘎鼓足勇气抬起头来:“谢谢小主子,我跟次加相好,但是他是铁匠,阿妈不愿意。”顿了顿又说:“他是个很好的铁匠。” “为什么?” “因为我阿妈是拉萨人,拉萨人说屠夫杀生,铁匠打造杀生的工具,他们的骨头是黑的,都是下等人,他们那里黑骨头只能跟黑骨头的人结亲。” 阿奴无语,中原的铁匠地位还好,就是康巴地区对铁匠,金银匠的态度也没有这么糟糕。她想反正自己以后也不在这里,就带他们走好了。她说道:“这个我没法说服你的阿妈。” 卓嘎一脸失望,阿奴说道:“不过你要是肯跟我走,我也带上他,到时候离得远远的,你阿妈反对也没用。” 卓嘎怯生生问道:“很远吗?”她从来没有出过远门。 “很远,也许你一辈子看不见你的阿妈和弟弟。”阿奴说完,将吃食分给她,刚才差点打翻了。“你收拾屋子后,自己想想吧,想好了,就告诉我。那个地方,好铁匠受人尊敬。” 宴会进行了七天,最让阿奴受不了的是客人们随地大小便,还没两天,整个庄园散发着一股臭烘烘的尿骚味,熏得沈青娘躲在屋子里不出来。庄园主人的楼房里有单间的厕所,却没有待客用的厕所。有一次刚刚拐过一个拐角,一整排的男人正撩起袍子,对着墙壁撒尿,刘仲一把捂住阿奴的眼睛,居然叹道:“真是壮观。”阿奴满脸黑线。 婚礼结束的第二天,天才蒙蒙亮,刘仲看见新娘仁钦卓玛居然跟着送亲的人回娘家了,以为东窗事发,吃惊的来找阿奴。阿奴猫在丝绸被子里睡得正好,连头也不伸,直接叫他去问卓嘎。 卓嘎说,洛隆婚俗,婚礼期间,新郎新娘分开居住。婚礼过后,新娘随送亲的人返回娘家,或住十天半月,或住一两个月再回男方家。 “对啦,也没看见有人抬嫁妆进来,你们这里娶妻不用陪嫁吗?”刘仲想起那天还想看嫁妆来着,结果看见只有新娘浑身珠宝,后面的一群人,个个两手空空。中原人婚嫁最喜欢满街游走夸耀嫁妆,那是每一场婚礼的重头戏。 卓嘎说:“要两年后才会送过来,一般女方要比男方的多的多,不过听说这位夫人娘家败落了,可能嫁妆不是很多。” 阿奴笑道:“奶奶挑中她是看中她的品行,格列哥哥真配不上她,可惜了。” 说起格列,卓嘎很尴尬,找了个借口退下去。 刘仲把阿奴闹起来。今天学堂正式开课,阿奴设计了课程表,上午两节课,下午一节课,夫子有沈嘉木,阿波,罗桑和卓玛。今天第一节是沈嘉木的课。 注解 1.在宋代,结合植物油的运用,创造了一种省油灯具,俗称夹灯盏。因为过去一般灯盏大多以铜、铁、锡器为主,下承以盘,使不斜倒,中立一柱。然后将盏(盛油器皿)架在柱顶,中放灯芯,燃以照明。但时间一久,容易发热,灼油易干。夹灯盏不同,它分为两层,上端有一孔,注冷水于其中,每过一晚,换一次水。这样,灯盏不热,所以能省油。(未完待续) 第三十七节 远方消息 朦胧中,阿奴听见有铃声在响,她跳起来,撩开厚厚的天蓝色窗帘,这是她每日起床必做的事情,这里可以看见进庄园的路。天还没亮,昨夜下了大雪,白皑皑一片,外面什么也没有,只有雪地反射的微光,似乎一切都静止了。其实早就开始下雪霰(米雪),弄的道路一片泥泞,人人抱怨,今天全被大雪遮盖住了。 她老是恍恍惚惚的听见铃声,是那种系在牦牛身上的铃铛,在漫漫长路中发出的‘铃铃’声,幽幽微微,无时不刻缠绕着她,好像她还走在那千年古道上,青草曼曼,花香隐隐,阿岩和哥哥一直在陪着她。思念顿时如潮水一样涌来,他们从来没有离开她这么久。 卓嘎也惊醒了,问她怎么啦。卓嘎极端迷信,有些话不敢对她说,若是说一直听见铃声,不知道卓嘎会不会让她去找喇嘛收惊。阿奴只好说以为天亮了,昨天的功课还没有做。 这是实话,她的功课很重。 沈嘉木见阿奴毛笔字写的不好,所以每日都要她在‘萨雄木’(沙盘)上用铁签练习隶书,罗桑有样学样,也要阿奴每日在沙盘上练习写吐蕃文。吐蕃的书法有很多种,最流行的是由大译师丹玛孜芒独创的丹体,罗桑要她学这种字体,可怜她地地道道的一个吐蕃文盲,吐蕃文还不认识几个,每日里悬腕,写的手指发僵。 吐蕃人用‘扭固’(竹笔)写字,样子像铅笔,顶端削的很尖,一枚竹签可以削很多次。阿奴笑说这个省钱的很,一物三用,可以做筷子,还可以做防身武器。 罗桑摇头说道,吐蕃人都把竹笔和纸张当做宝贝似的珍惜。因为吐蕃不产竹子,竹子都要由中原或者印度、尼泊尔、缅甸等地方输入,还要放在骨髓或酥油里浸润,再削制而成,价格非常昂贵。 吐蕃地处高原,资源有限,造纸的材料不如中原丰富,所以吐蕃的纸也很珍贵,大都是寺院里的僧人还有贵族在用,平民和奴隶不识字也用不着。最常用的一种纸是由一种有毒的叫‘日加’(狼毒草)的野草制成,这种毒草被视为造纸的下等材料。匠人从山上挖回毒草根,趁新鲜剥去褐色的外皮,把内根放石臼内捣烂,然后放入锅煮,一般半天即可,等煮熟后,取出再捣,直到成茸,倒入纸浆池,搅拌后便成为纸浆。这种纸厚如铜钱,比较粗糙,适合竹笔书写。因为有毒,该纸具有不蛀虫、可长期保存等特点。经书卷册、政府文札、档案卷宗都用它,因此在林芝、山南、江孜等地都产这种纸。不过也因为有毒,造纸的匠人们都被毒气熏得脸孔红肿,双手蜕皮露出红肉,非常痛苦。 此外,还有野茶花树可任意抄造各种厚薄纸张,被视为上等原料;沉香制造的纸质地较厚,宜作写经用,视为中等。 多金、桑杰、云丹等人都有基础,吐蕃文的教程比阿奴他们高深许多,每次轮到给他们上课的时候,刘仲和阿奴,李长风三人如同鸭子听雷,只好埋头苦练书法,写出的吐蕃文似蚯蚓在爬,被那三人拼命耻笑。 而刘仲他们的汉文水平也比那三个高,轮到给阿奴和刘仲上课的时候,沈嘉木也要三个吐蕃少年练习汉字书法。这回轮到他们愁眉苦脸,汉字写的颤颤巍巍,好像被冻的发抖一般,阿奴和刘仲在旁边趁机打击报复。最后,不过六个人的课堂,俨然分成两派,云丹两头不好得罪,只好装锯嘴葫芦。 而多金他们用纸,不像阿奴等初学者用沙盘。吐蕃的写法也与中原不同,他们不用桌子。沈嘉木写道:“蕃人书,不用几案,但席地坐,左手持纸,以指托之,右手执笔,就指托处书写,自右蟹行,节节移动。或捺纸于两膝之羊皮袄而书之,均若甚便。。。” 罗桑找了十个小娃子进娃子学堂,五男五女,大的十三岁,小的九岁,大都出自对他忠心耿耿的朗生家庭。罗桑将他们交由阿奴管理,她规定每个进学的娃子,都有两顿饭管饱,课间有热腾腾的酥油茶,还发了一身新的羊皮袍子和靴子,学得好的还有奖励,视进步程度而定,所以这些小娃子们动力十足。汉文是李长风教的,现价段不过是识字,吐蕃文是阿波教的,孩子们很喜欢他。 阿波也教阿奴他们吐蕃的历史,风土人情,还有算术历法,有时候还会讲经,他学识渊博,多金等人非常尊敬他。阿奴倒是跟他没大没小习惯了。 卓玛的课不多,学生主要是阿奴,李长风有空也来,刘仲云丹完全是跟风,还有就是沈嘉木,眼神晶亮,一开始倒把卓玛唬了一跳。卓玛主要讲锅庄的运转和如何待人接物,她从小在锅庄长大,耳濡目染,又做了十来年的‘阿加’,经验很丰富,口才也好。阿奴学完消化后,会挑一些讲给小娃子们听,所以阿奴也算半个小夫子。 还有就是跟着沈家几个护卫学武术,阿奴继续练她的绳镖,刘仲跟着十七十九练温家拳和刀法。他们也在娃子中间挑了几个身手灵活,资质上佳的学武艺,阿奴原来是想在阿依寨训练人手,现在不过是换了地方换了人。见十二等人辛苦,阿奴还付了不少工钱。 罗桑貌似非常有钱,他跟阿奴算过他的财产,珠宝,牦牛,马匹,茶叶,盐巴,还有买来的农田和牧场,以及上面的收成,还没有算完,阿奴就睡着了,在梦里咯咯的笑。 沈青娘也动了收徒心思。她的本姓也是沈,剑法是家传,没有名字,祖上曾是福建古田凤翔寺的武僧,父亲是屠夫,在她八岁时,父亲与人斗殴错手杀人,被判偿命,那家是当地大豪,将沈青娘母女俩赶出古田。母亲受惊病重,耗完所有钱财后去世,沈青娘孤身一人四处游荡,她自幼跟着父亲学的一身武艺,虽然年幼但饱经人情世故,人又机灵,倒没有吃大亏,但是在城镇,一个小女孩独自讨生活艰难异常,常常被人欺凌。她渐渐避往山中,一日无意中听见土匪要打劫沈浙沈纨父女,她报信救了他们,沈浙见她孤苦伶仃,却古道热肠,就带着她回到福州。沈浙那时已经辞官,父女二人带着家仆扶着妻子灵柩返回福州,沈浙妻子出身福州大族林氏,她的遗愿是归葬故乡旗山。沈浙安葬妻子后,在旗山开办了书院。沈浙见她聪慧,很是喜欢,收她为女弟子,女儿沈纨出嫁时,担心老父,沈浙又认了沈青娘为义女,后来她与沈浙弟子齐恒相恋,成婚十二载,两人感情甚笃,她一无所出,齐恒也不在意,原以为此生就此终了,不想中途发生如此惨变。 如今,她下半辈子要做的事情,就是看顾阿仲,义父只剩这一根血脉,还有就是传下沈家剑法。沈家剑法从不外传,但是她想起故乡千里,山长水恶,谁知道以后会不会埋骨异乡,决定还是找个传人。她看见那个阿霞家的果儿不过十岁,根骨上佳,问过阿奴,想收她为徒弟,她原本想传给阿奴和刘仲,可惜刘仲喜刀,阿奴不适合习武。 阿奴一口答应,将果儿的奴籍去掉,送到沈青娘那里。 不久,格列将仁钦卓玛接回来。她进门后,首先在灶中煨桑烟(烧松柏枝的烟气)、祭五谷,做祈祷后,再去触摸一摸灶具和耕牛,并开始做家务事。从此,他们的婚期结束。 白珍将管家的权利交给了仁钦卓玛。 天越来越冷,到了哈气成冰的地步,连河上都结着一层薄冰。 阿奴每日里忙个不停,卓嘎笑她比刚刚管家的仁钦卓玛还忙。阿奴不敢停下来,她还有很多事情要学要做。 这天清晨,阿奴又听见铃响,迷迷糊糊中,像是在梦里飘荡。忽然卓嘎跑进来叫:“看看,那支牦牛队是从东边来的。”这时候从这里路过的牦牛帮马帮都是从西往东走,过邦达草坝回到中原一带的。好长一段日子没有商队从东往西去拉萨了。 阿奴一个激灵,爬起来冲到窗前,刚打开窗户,一股寒风灌进来,她打个寒噤,顾不得冷,一看远远的一队牦牛队向这里走来,是东边来的,沿着阿奴他们走过的路来的。 阿奴的心砰砰地跳,她紧张的咽了咽口水,好像这样就能把心脏咽下去。前几批商队都没能带来什么实质性的消息,只知道汉蕃胶着不下。 庄园里的獒犬狂吠起来,骚动不安。那支牦牛队渐渐近了,刚才还静无人声的庄园里沸腾起来,娃子们来回穿梭奔跑。马帮牦牛帮所到之处很受欢迎,尤其是这种寒冷的天气,他们总会带来一些外界的消息和有趣的东西。 庄园沉重的大门被打开,发出‘咿呀咿呀’的呻吟,齐美告诉格列:“门轴该上油了。” 格列点点头。罗桑也忙忙的赶出来,奇怪的是,他不在自己的房间里,阿奴撇了他一眼,他慌慌张张的转开头。 那是一只小牦牛队,只有大约益西多吉的三分之一,就是这样,人们还是很兴奋,在寒冷的冬日,远方的客人们总会带来快乐。 阿奴忽然拔足飞奔而下:“昆达!昆达!是你吗?” 齐美吓了一跳:“是谁来了。” 罗桑眯着眼,看清楚后说:“昆达,阿奴的表叔,上次在金沙江被冲走的一个。”他记得是个约二十来岁的高瘦青年,眼角有颗小黑痣。 只见阿奴冲进那个短发青年的怀里,又哭又笑,然后往他身后找人,没有,罗桑的心一沉,后面都是吐蕃人。 只见阿奴摇晃着昆达,昆达急急说了什么,阿奴安静下来,开始抹眼泪,带他来见罗桑。 进屋后,昆达顾不得跟罗桑等人见礼,从怀里掏出几张纸,还有一个粗大暗沉的金耳环,那还是纳达岩的。 阿奴抹掉眼泪,接过那几张纸,是纳达岩用阿依族的文字写的信。信上说,他,昆达和苏普尔被冲出去很远,撞在礁石上,苏普尔被旋窝卷走,十天后,那些船夫找到了他们,他大腿受了伤,昆达状况也不好,船夫带着他们四处找喇嘛郎中,遇见了西俄洛的次央出嫁的队伍,她嫁给了她的情人,那个吟游诗人。次央派人将他送回打箭炉,那里有拉巴顿丹。昆达将伤养好后,就出发到洛隆来送平安信。他想阿奴不会肯回阿依寨,那只有洛隆罗桑这里一个去处。 阿奴问:“苏普尔呢?” 昆达摇摇头:“再没有见过他。船夫们也帮着往下找了,这次我从又经过那里,还是没有消息。” 被卷进漩涡意味着生还的可能很小,阿奴抽抽搭搭的哭起来。苏普尔虽然不喜欢她,但是上次她被土匪抢走,他也拼命救她来着。 他转向云丹:“牦牛队是次央的嫁妆,他们中间有个人跟悉登头人送你的勇士是兄弟,他说有事找你。” 随后那位云丹的勇士拉着一个年轻人进来,激动的大声说:“云丹少爷,有消息了。” 云丹‘嚯‘地站起来,那名青年接着说:“我们走察雅过来的,我惦记着哥哥,不知道他跟着云丹少爷有没有回到察雅,经过的时候,我和两个同伴就去察雅拉格老爷的庄园看了看。” 他吞了一口口水:“没看见你们的影子,我想,那就是没有回来。那我们帮哥哥打探一下情况也好啊。我们就潜进去摸索了一圈,防备还算严,不过,”他得意的一笑:“他们没有想到我们会爬放哨的碉楼,那里视野最好,那天没有月亮和星星,不容易被发现,佛爷都在帮忙。我们爬到碉楼的五层,把整个庄园都看的清清楚楚,连暗哨都看到啦。” 他继续说:“后来,我爬到窗口下面,听见一个放哨的说:‘楼上的两个这两天没有动静了,好像快死了。’另外一个说:‘不知道扎西少爷要做什么,干脆一刀杀了,,反正那棵病秧子也回不来。’我想啊,上面是不是关着什么人,想去看看,可是下面狐狸叫了一声,那是警告我赶紧走的信号,我只好爬下来走了。” 云丹一下子喜得抓耳挠腮,一下子忧心忡忡,看着罗桑满脸求恳,卓玛直接哭起来:“肯定是顿珠和拉格,该死的扎西怎么折磨他们了,他们快死了,呜呜。。。”贡布围着妻子转,不知道说什么好。 阿奴不管这个,抓着昆达问东问西,想套出纳达岩的伤势。阿依族人不善作伪,昆达结结巴巴的,被阿奴追问的满脸是汗,最好只好老实交代:“伤在左大腿上,左小腿还骨折了,拉巴顿丹老神医说,可能会瘸。那里的峡谷很窄,浪很急,他是那时候推我上岸后被撞在礁石上受伤的,苏普尔把他拱上了礁石,自己却没有力气上来。” 阿奴放声大哭,和卓玛两人的哭声搅得一屋子的男人心慌意乱。 注解 1.萨雄木,翻译成汉文是指沙盘,即一块用核桃木制成的长方形木盘,一头有暗格盛放从草坯根部挖出的浮土,使用时将木盘倾斜45度使浮土流到木盘内,学生用铁签在浮土上学习算术,这就是萨雄教学。(未完待续) 第三十八 奔袭察雅 随后的几天,昆达被阿奴缠的筋疲力尽。阿奴一遍一遍的要他复述当日遇难的情形,她记性好的惊人,只要有一句跟原来的说法不对,哪怕是语法,她都会指出来,然后直直地看着他,一脸你怎能骗我的哀怨。 在快崩溃之前,他报名参加了云丹的突袭队。外面冰天雪地再恐怖,也没有阿奴可怕。 见昆达刚爬出虎穴,又要进狼窝,阿奴又对着他哭开了。她总害怕纳达岩的实际伤势会比昆达讲的更严重,没想到多问几遍就把昆达吓跑了。 昆达落荒而逃。 见事成定局,又不能让昆达食言。阿奴只好绞尽脑汁想法子,让他能全尾全须的回来。 她先去找罗桑,问他们准备怎么突袭法。远了点,算得上是长途奔袭了。 罗桑说乔装成马帮商队直奔察雅。 还有呢??? 还有什么?罗桑和阿奴两父女大眼瞪小眼。 就这样??阿奴不敢置信,没有什么作战方案之类的。 罗桑见女儿刨根问底,解释道:“我们先后派出了四批探子,连暗哨都摸清楚位置了,偷袭就是了。”这里的碉房庄园出了名的易守难攻,正面攻打没有胜算。吐蕃人少,能够迂回解决的事情他们绝不会大动干戈,基本上罗桑是个阴谋论者。 “不是要先救拉格头人夫妻两个吗?” “对啊,就是一直在想要怎么做,才能保住他们性命,不然早两个月就可以行动了,何必挨到这天寒地冻的时候。现在不救,怕来不及了,报信的尼玛说他们的状况不好,担心挨不过这个冬天。” “那想好怎么救吗?要是救人不成反被要挟了怎办?” “本来是想找个小孩子,先偷爬进那座碉楼,将放哨的杀了,找到拉格,打开大门就行了。可是,”罗桑皱着眉头:“今年入冬以来都是先下雪霰,再下鹅毛大雪。问过了,尼玛爬碉楼的时候天气还可以,牦牛队出了察雅就开始下雪霰。你看看,”他开窗一伸手从窗外掰了一根冰凌,拿给阿奴看:“现在外墙都是滑溜溜的,怎么爬上去?” 阿奴拍手笑道:“那我给你找的东西刚好用的上。” 呃?一屋子男人转过头来。 阿奴问:“阿爸,那个飞爪你在哪里做的?” “你怎么知道是我送的?”罗桑吓了一跳。那时候古戈拿了一张图给他,说是飞爪,要他按图打一个。他看了看,很简单,一根绳索顶端安着一个五爪钩,他觉得像是中原的一种兵器,虽然疑惑阿奴要这个东西的用途,不过他还是找人打造了一条。 “红红也是你给的吧?”阿奴又问。 罗桑有些窘迫,阿奴小时候不待见他,他不敢直接把礼物送出去,只好让古戈托词是买的。 阿奴出山后,想给红红找个伴,发现根本找不到红红的同类。有的人看见红红就垂涎三尺,还好他们装束怪异,那些人摸不清来历,不敢轻举妄动。 阿依寨穷的叮当响,哪来的钱买这么珍贵的蛇,她那时就怀疑上了,又想起那根飞爪,本来只是想打个爪子就行,下面系的麻绳她都搓好了,古戈拿回来的时候她吓了一跳,整根飞爪银光闪闪,不会生锈,居然是用合金打造的,而且很精巧,抓钩有一个机关可以张合,飞爪下面是细细的金属链子,非常结实,抖开来就是一条细银鞭,又不会太软,可以圈成银环套在手腕上,像是银丝镯子,堪称绝品。 她问道:“那根飞爪谁打的?” 罗桑说:“是次加,他是庄园里最好的铁匠。不过上次那根他打了三个月,试了很多次才成功的。”因为罗桑设计了链条,希望阿奴可以方便携带,链条很难打。 阿奴说:“不要链子,只打个抓钩就好,后面系上麻绳。”她五爪箕张,做了个抓东西的姿势:“只要抛出去,随便哪根钩子钩到窗棱上就可以了,会钩的很牢。我看过了,这里的碉楼,因为哨兵要放哨瞭望,窗户那里的积雪肯定会清理,这种天气又生了火盆,窗棱那里不会结冰。” 罗桑连忙叫来次加,阿奴想起这位就是卓嘎的情郎,多看了两眼。相貌一般,跟别的吐蕃人一样的黑红脸膛,但是看得出是个稳重的年轻人。 次加已经知道罗桑找他做什么,手上就拿着一个抓钩,他解释道:“这是给阿奴小主人的,链子还没有完全打完。” 罗桑叫人系上麻绳,在庄园的碉楼上试试。 一开始不成功,碉楼的窗户很高,抓钩是给阿奴绕在手上的,太小了。次加连忙又去打了一个,连试了几次,最后终于可以成功的抓在窗棱上,罗桑扯了扯,真的很结实。 罗桑命次加和别的铁匠一起连夜打造了十个,系上绳子,让尼玛他们教几个孩子练习。尼玛出身与雅砻江的扎坝一带,那里的盛行‘走婚’。男女相恋,经姑娘同意后,小伙子要深更半夜来到女方家的碉楼下准备‘爬墙’(扎坝语:杜苟)幽会。这种碉楼跟头人庄园里的放哨碉楼是一样的,又细又长,四五层高,用石块砌成,墙壁光滑平整,二层以上才有窗户,又高又小,还有射箭的小孔,易守难攻。爬墙者夜晚里要在无任何保护措施的情况下,手持小刀两把,插入石缝中,左右交替攀墙而上,一鼓作气爬上楼则得到女方的认可,竟而被接纳。难度堪比蜘蛛人。 阿奴还有一个问题,就是如何不惊动哨兵而将他杀死,这样才能进入碉楼。罗桑拿出一只袖箭匣子,阿奴吓了一跳,也拿出一个袖箭匣子。只见两个匣子都是细细长长一般大小,只是从图案花纹上一看就知道一个是吐蕃出产,一个是中原物件。罗桑失笑:“吐蕃早有这种袖箭,当年僧人拉隆巴勒多尔吉行刺赞普灭佛的朗达玛时,就是穿着白里黑面的舞衣,袖子内藏着涂毒的袖箭。”箭上还有毒,阿奴笑眯眯,这个阿爸跟自己真是一丘之貉。 看来没有什么自己可以做的了,毕竟打战是男人的事。 这次云丹和罗桑的二哥贡布一起前往,装成从拉萨回来的马帮。开路的是一百多头牦牛,这一路翻山越岭,全是冰雪世界,要牦牛在前面走把冰雪路踩实了,人马才能通过。除了悉登等头人借的几十名勇士外,齐美头人又借了一百人给他,其中有十个孩子。阿奴发现亨珠也去了,罗桑说亨珠是自己跑来的,阿奴叫卓嘎把亨珠揪回来,他才九岁。卓嘎摇头说:“亨珠自己要去的,说果儿喜欢勇士。阿妈去拉萨朝圣了,没人能改变亨珠的主意。” 阿奴无语,也忒早熟了,这么小就知道不要命的讨女孩子欢心? 在一个晴雪的早晨,他们悄悄出发了。沈家十二不甘寂寞,他与昆达两人的箭法都很高超,不顾沈青娘和阿奴的反对,两人还是跟着云丹走了。 阿奴站在窗户后面,看着大队人马消失在茫茫白雪中,马和牦牛比人还多,次央的牦牛队也跟着走了。卓嘎双掌合十,喃喃的念叨。 然后就是等他们的消息,漫长的等待让学堂里没有了往日的气氛。 白姆最终在软禁三个月后被放出来,有人来求亲了。 候选人有‘果子同’(今边坝草卡)那里的头人吉登,还有恩达的若拿头人的三儿子炯内,以及甲贡的头人扎巴旺堆。三个白姆都不愿意。 吉登貌丑,是个肥胖的矮个子;若拿头人家儿子太多,炯内不是头人,以后也没有什么财产,求亲大概就是看中白姆丰厚的嫁妆。他们为了财产不分散,老大和老二只娶了一个妻子,白姆嫁给他,只怕也要同时嫁给他的弟弟们。扎巴旺堆相貌正常,只是快四十了,是死了妻子续弦。 天下没有不透风的墙。关于阿奴是女妖传言戛然而止,没有了下文,一切诡异的不同寻常。随后格列的婚礼上,一个贵妇的侍女发现白姆的贴身侍女达娃不见了,直觉跟这件事有关,她悄悄的打听达娃的下落,好娱乐主子,但是庄园里人人噤若寒蝉,她什么也没打听到。最后银匠都吉醉酒后说出了白姆,他不愿意娶一个连傻子都不要的女人,又不甘心达娃被别人娶走,有时喝醉后就会咒骂达娃。白姆因为妒忌放流言中伤自己的妹妹的事情就这样被传了出去。跟那时只在庄园里嘀咕阿奴的情形不同,白姆原来自恃貌美,得罪了不少求亲者,现在他们幸灾乐祸,将流言演绎的越发精彩。等央金玛他们发现的时候,白姆的坏名声已经传出了察木多。 央金玛看见来求亲的歪瓜裂枣,气得差点晕过去。以前的求亲者至少相貌堂堂,身份地位都还过的去。只是白姆一直认为自己貌美,只有头人夫人的位置才配得上,附近的头人要不是老头,要不就是有了妻子,要不就是像吉登那样实在丑陋。央金玛后悔当初太纵容白姆,最后挑中了扎巴旺堆,虽然年纪大些,但是至少相貌堂堂。白姆哭着不愿意:“他儿子都二十多岁了。”她还是要嫁云丹。云丹原来虽然丑,那是因为太瘦,他去了病根,又正当少年,养了几个月,慢慢的养出肉来,十七等人又教他打熬筋骨,日日习武,已经有了康巴汉子的雏形。 实在无法,央金玛找到白珍,白珍也唉声叹气,婆媳俩对坐发愁。最后,白珍说道:“那云丹看样子是喜欢阿奴,可是阿奴还小,跟那个刘仲已经定亲,汉人的习俗不同,他们不会愿意兄弟同娶一个妻子,更何况是一个王子,再说,阿奴也不喜欢云丹。我们还是跟卓玛商量看看。” 卓玛听说后,半晌无语。白珍说道:“我知道你很为难。可是白姆铁了心要嫁云丹,这个。。”她本想无赖些说,若不是云丹,自己的两个孙女也不会像仇人似的。想想又不能怪人家,连阿奴都说白姆的想法很奇怪。但是白姆毕竟是自己的亲孙女,老人的心都是偏的。 白珍太违心的话也说不出口,卓玛上次耳朵里听得真真的,白姆骂云丹是丑八怪来着,阿奴再跟云丹争吵,也没有当着所有的人羞辱他。只是白珍开口,卓玛回绝不了,虽然丈夫是入赘,但是白珍毕竟是长辈,只好答应等云丹回来问问。 白珍松口气,总比一口回绝强。 阿奴也听多金说了,她觉得白姆的脑子被门夹了,多金早就觉得自己的姐姐被酥油蒙了心,刘仲则替自己的结义兄长担心。 察雅的消息还没有传来,庄园里已经开始忙碌着准备过新年。新年叫‘洛萨’,是吐蕃最重要的节日。 白珍指挥娃子们将青稞,小麦种子拿去浸泡,对阿奴和仁钦卓玛说:“种子泡好后,要种进装满肥土的瓦盆里,在过年前育出青苗来,苗长的越好,明年的收成就越好。” 阿奴见状也命卓嘎弄些豌豆来,很久没有看见蔬菜了,她的屋子里都是暖烘烘的,用来发豆苗也很不错。 罗桑最近神神秘秘的,老是看见他凌晨回来,不会是去钻寡妇的被窝了吧?阿奴很不厚道的想。罗桑也算努力耕耘了,为什么这些年只有自己一个独苗苗?身世可疑啊。阿奴基本上是穷极无聊了,又开始胡乱yy。还命卓嘎去打探一翻。 还真被她挖到一个劲爆消息,罗桑的老情人来了,就住在最边上的小楼上,听说是个美人寡妇。 阿奴手一抖,沙盘上的字被划坏了。居然真是寡妇?罗桑的猎食范围真是宽广,跟格列一个德性,自己阿妈那是有妇之夫,现在这个居然是寡妇。想起卓玛说过,罗桑又找到了他的空行母,大概就是她了。只是罗桑要是成亲了,万一有了孩子,人家可是名正言顺的,自己貌似是私生女啊。想起那天数钱的的兴奋劲,还有刘仲的那颗珍珠,刘畅的蓝宝石,阿奴悲哀的想,为什么钱到她手里都不能长久呢?那个珍珠和宝石好歹还捂热了一会儿,罗桑的钱还没到手呢,就要拍拍翅膀飞走了。她合拢手掌对着光看,有缝隙!漏财啊,阿奴使劲并拢,还是有一点缝。 注解 1.袖箭:唐开成三年(88年),吐蕃末代赞普朗达玛杀其兄,自立为赞普(藏王)。即位后,焚毁寺院、佛像、经书,大肆杀害僧人,以致藏地僧侣纷纷外逃。当时藏地有位信仰十分虔诚的喇嘛,名叫拉隆巴勒多尔吉,对藏王朗达玛的“毁佛灭法”行为极端仇视,曾几次设谋欲杀该王,均未成功。后经神变托梦,终获良策,并按计而行。他骑乘一匹用炭涂黑的白马。身着白里黑面的舞衣,内藏涂毒袖箭,日夜兼程赶到拉萨,以献舞为名到王前,突发袖箭射死藏王,后上马出逃。武士们闻声追出。喇嘛催马渡河,马身炭色脱去复为白色,他又将黑色舞衣反穿,使追赶的武士没有办法查到他。朗达玛死于会昌二年(84年),吐蕃内乱开始,随后吐蕃佛教大兴。(未完待续) 第三十九节 血缘之争 这天是阿波的课,他开始讲吐蕃的天文历算。因为刘仲、阿奴等菜鸟,他只好从最基本的开始讲起,多金等人自习。 他说:“吐蕃天文历算历史悠久,最早可以溯源到上古时期,那时候一年已经分为四季,以青稞成熟的日子作为新年。千年来,无数的‘孜巴’(算学家)将它一步一步完善,它可以预测天象,预测节气,测定方位等等。。。。。”他才讲到山南雅砻一个叫琪姆的人用的‘纺线老妇之月算法’,那还是松赞干布,文成公主之前的人物,就已经用去了半堂课,见阿奴大大的打了个哈欠,这是多金等人绝对不敢做的,甚至刘仲也只是眼神飘忽而已,不敢打扰他讲课,只有阿奴肆无忌惮。 阿波发现阿奴的算术奇差,知道她是没有兴趣,翘了翘山羊胡子,叹口气决定缩短讲义,他默默地对历代‘孜巴’道歉了一下,将他们略过不提。拿出一个绸缎包裹,阿奴抹了抹因为哈欠泛上来的泪花,盯着包裹不放。 阿波摇头一晒,这个孩子过于爱憎分明,喜怒由心,好奇心极重,偏偏又貌美如花,到哪里都能吸引人的目光,今后若是没有强权人物护着她,只怕一生命运坎坷。 他与罗桑是好友,对阿奴自然爱屋及乌,见到阿奴的第一日,他就在罗桑的催促下给阿奴占卜,可是他只能看见阿奴的未来是一团乱线,卜不出吉凶,这个结果让他们心惊肉跳。罗桑心眼极多,像个漏勺,可是涉及自己的宝贝女儿,却有点乱了方寸。后来阿波安慰他:“也许这个结果是告诉我们,阿奴的未来在自己的手里,这样很好啊,能够掌握自己命运的人是幸运的。”罗桑稍稍释然。 见他居然在上课的时候陷入沉思。阿波也许是流浪惯了,上课比她这个学生还散漫,阿奴鄙视了一下老师的素质,等不及,伸手去抽他手中的绸缎,这料子看着极好,可见包裹里的东西阿波是很宝贝的。 阿波打掉阿奴的手,揭开包裹,是一本封面用天蓝色锦缎装裹的书,阿波一页一页翻开让阿奴看。里面的色彩斑斓的图画是手工彩绘的,旁边的文字是吐蕃文,行文流畅,看得出书法是极品,没有一处修改,整本书宛如一件精美的艺术品。阿奴伸手想拿近些,阿波手一缩,笑话,这书到了阿奴的手里,只怕就回不来了。 阿奴嘟着嘴,不过一本书,是很少见啦,不过自己以前看见的精美读本还少么? 多金连忙拉着阿奴坐下,安慰她:“奶奶那里也有,就是《敏竹林历书》。” 历法书也这么漂亮?阿奴偏着头看着阿波。 阿波用戒尺敲敲,见学生们都看过来,很满意戒尺的效果,他强调道:“第一本历法书是《萨迦历法》,这一本是后来山南敏竹林寺天文历算学校出的《敏竹林历书》,每年一期。只要你在吐蕃大地上,这本书就对你很重要,人人都要学会看历法书。” 理论的东西,阿奴一向是有听没有懂,高原上资源珍贵,哪怕是口水也不能随便浪费。他决定还是给阿奴讲一些能够实用的东西。 他打开历书。 历书的内容非常丰富,涉及天文历算的方方面面。这是今年的历法书,即以今年吐蕃历第三饶迥土鸡年为例,l-4页为礼敬偈;页为‘春牛图’;页为农轮、犁轮;4页为‘鸟日观测’(是按食骨雕孵卵成雏的过程命名的,即冬至后的4个回归日过后,40天内为鸟日--包括母鸟日6天,翅边日6天,肩头日天,颈窝日7天,口面日天,翅尖日5天,雏鸟日5天。在此40天内观测雨雪风寒,预测霜、雹、旱、涝之法为‘鸟日观测’);46页为日食预报;56页起为分月概说和逐日细说等。 ‘春牛图’则是形象地解释当年气候特点的图画,它是直接用在历书封面的。图画中的主角是一位牵着黄牛的牛倌,身后有农田、房屋,天上有云团、飞龙,远处有山梁、树木。画中人物的穿着、打扮、性别、年龄和黄牛走路的姿式、颜色、形态等每年都各不相同,是按照预先得出的天文观测结果绘就的,象征着来年的天气形势。 绿色的牛头,说明春天要刮大风;黄色的四肢,表示山谷、低洼地里今年的收成不错;蓝色的腹腔,预示着雨水丰盈、涝害多;牛腹下写8字(代表8位财神),表示土地肥沃秋来早。 。。。。。。 等课上完,阿奴第一件事就是冲去找白珍。 白珍小心翼翼地从柜子里拿出一本跟阿波那本一模一样的书,说道:“这本书很宝贵,不能给你,明年奶奶也给你弄一本。我们只有这一本,种田放牧都要靠它。你看看,它能告诉我们当年的雨水、霜露、干湿、地力肥瘦、早中晚播时间以及预报风、雪、雹等方面的气象,还有可以告诉牧场上当年的牧草长势情况,迁场时间,骡马驯化时间,预报风灾、雪灾等等。”白珍一页一页的讲给孙女听,她看历书的角度与阿波不同,更实用的多。 “我们忌讳恶毒日,尤其是办大事,更加要回避自己的凶曜,如果自己不知道何日是自己的凶曜,就要向懂历书的人问清楚再行事。另外,大家忌讳在不吉祥的年月日时结婚、建房。如果事情特殊,无法回避,就要举行消障除灾的仪式。这些都要查阅历书才能弄清楚。总之,婚丧嫁娶、送往迎来都用得着它,还有节日的具体时间,喏,看看,过两天我们就要去孜托寺看‘羌姆’。” 那不就是百科全书嘛?阿奴惊叹。白珍合上书,见阿奴一脸神奇,不觉得好笑,摸摸孙女的脸,感慨道:“历书当家的女人都会保存着,每年的大事都会在上面做了笔记,每个孩子出世,白姆,多金、桑杰,还有你阿爸告诉我他有了女儿,。。。你不知道奶奶有多高兴。”见白姆和阿奴势同水火,化解不开,白珍很难过。她拿出一堆历书,每本都收藏的严严实实:“这就是我们家族的历史,阿奴玛,每个人都在上面。” 阿奴拿起一本顺手翻了翻,她的吐蕃文目前还处于扫盲阶段,很多字不认识。见到一页上写着曲美与泽仁曲措起程的日子。曲美不就是白姆的大姐么?她指给白珍看,白珍泪光闪闪,那是她的大孙女:“有六年没有看见曲美啦,她跟着丈夫去了尼泊尔。有消息说她生了个女孩子,泽仁曲措是个商人,对她很好。还有拉则,她嫁给了古格王的一个侍卫小队长德措吉。” 拉则是白姆的二姐,两个姐姐嫁得那么远,难怪节庆的时候都没有看见。 白珍找到十六年前的历书,翻到到白姆出生的那一页,上面写着:央金玛痛了一天,生下一个漂亮的女孩子,全家都很开心。 白珍想想命人把白姆叫来。 看着眼前的两个孩子,白珍很严肃的说道:“我年纪大了,有了今天没有明天。希望在闭眼之前,能看到你们和好。一家人有了嫌隙,那是灾祸的源头。” 白姆和阿奴对看一眼,撇开头,都不说话,她们已经很久没有正眼看对方了。 白珍也不强求她们马上回应,强扭的瓜不甜,让她们退下去自己想。 两人退出白珍的房间,走到楼梯前,如斗鸡一般互不相让。 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白姆就算先前有些许悔意,但是母亲央金玛被剥夺了管家的权利这件事,对她来说是奇耻大辱,央金玛也因此不喜阿奴,母女俩同仇敌忾,注定白珍的苦心要落空。她仗着身高优势,垂下眼帘矜贵而冰冷地看着阿奴,像看一只蟑螂。 见到她眼里的愤恨,阿奴一阵厌恶,她向来信奉以牙还牙,没要她的命已经是手下留情,再不知好歹,她可不管有什么后果。 见到阿奴脸上不耐烦的表情,白姆气极,她尖锐地说道:“小叔叔要结婚了,他会有一个体面的妻子。很快,所有的人都会知道你不过是个父不详的野人生的私生女,黄牛是黄牛,水牛是水牛,你是个‘鬼人’,黑骨头永远不要想混入洛隆头人家的‘如’(骨血)里来。” 阿奴嗤之以鼻:“又是从拉隆那里听来的?” 白姆的一肚子气被这句话堵的严严实实,没有了出处,想起上次就是拉隆供出自己,她的心火越烧越旺,烧的那股气无处发泄,直冲脑门,也不多想,狠狠地将阿奴从楼梯上推了下去。白姆用尽了气力,阿奴忽然被重重一推,惊慌中她伸手一抓,抓住了白姆的衣服,两人从四层滚落,白姆从阿奴身上滑下,重重地一头撞在三层客厅拐角的柜子上。随后的阿奴撞在她身上。后面的侍女赶上来,两个人跌成一团,白姆一头的血,整个人弯成一个奇怪的形状,眼见是不活了,吓得一阵尖叫。 凄厉地尖叫声惊动了整个庄园。 白珍赶出来,见状当场晕了过去,整个庄园乱成一团。 罗桑赶来的时候,白姆已经昏迷不醒,头发被血浸的结了块,脸上的血被搽干净了,衬着秋香色的丝绸被单,白的没有半点血色。阿波也会医术,已经给她看过了,头部撞击在柜子尖角上,凹下去一块。不过没有生命危险,就怕脑子被撞傻了,后面这句话他是偷偷的告诉罗桑的,央金玛和伦珠正脸色不善的盯着阿奴。 阿奴除了一些擦伤,额头碰的青肿,别的倒是没事。 央金玛像看仇人一样看着她,阿奴被她看得火起,她才是受害者好不好,阿奴仰着头直直的盯着她的眼睛:“为什么像看凶手一样看着我?是白姆想害我,把我推下楼梯。” 央金玛早从侍女的嘴里听说了,但是现在受伤不醒的是白姆,阿奴刺拉拉的态度让她怒从心起,她对着罗桑低吼:“你们滚出我的家,别让我再看到你们。” 罗桑脸色一沉。 伦珠吓了一跳:“你疯了!” 见丈夫变脸,央金玛更是歇斯底里,指着阿奴叫道:“要不是这个黑骨头,白姆哪里会出这种事,早就高高兴兴的嫁人了,自从你来了以后,家里没有片刻安宁,你给我滚!滚!” 一句黑骨头让罗桑脸色阴沉,他冷冷的说道:“原来是你跟康珠说阿奴不是我的女儿。”央金玛吓得一抖,顿时不敢看他,罗桑怒道:“阿奴是我的女儿,身上遗传的是我的骨头,这一点谁也别想怀疑。我说怎么白姆处处想致她于死地,原来是你看我们不顺眼。” 伦珠闻言看向自己的妻子,吼道:“是怎么回事?” 罗桑不理会,牵起阿奴转身就走,他先去看了一下母亲。 白珍已经醒了,齐美握着她的手,两个老人一脸黯然。 罗桑跪下来:“阿妈,也许我本不该带阿奴回来。” 白珍老泪纵横:“现在就要走吗?” 齐美说道:“过完年再走吧。” 罗桑摇摇头,央金玛已经下了逐客令。 白珍哭起来,阿奴也垂着头,跪在白珍身边哭道:“奶奶,要是我让白姆先走就好了。” 齐美伸手摸摸她的头,严肃的说:“罗桑,阿奴是洛隆头人家的孩子,身上有着跟白姆一样的骨头,谁也别想怀疑。” 注解 1.藏族地区特别讲究‘如‘(rus),即‘骨系‘,用它来确认父系血统的继嗣关系,并根据它来区分世袭社会阶层的等级。这种观念的产生,可以从有关人类生殖和人类生命构成的观念中获得解释。藏族人相信骨头是一种特殊物质,它由父亲的精子传递给胎儿,成为影响孩子身体构成的主要因素。因此,藏族人认为自己与父亲之间的联系是通过骨头产生,并一代又一代通过骨头因素传递给后嗣。这种观念的发展,使遥远的祖先与他们现在的后裔通过骨头的传承而联系起来。 .鬼人:门巴族过去崇信原始宗教,人们被分成白骨头、中骨头、黑骨头三个等级。各种骨头的人相互间不能通婚。婴儿出生时母亲死亡,被认为是这名婴儿在娘胎里把母亲缠死了,是‘鬼人’,而“鬼人”则是黑骨头中最卑贱的,被认为是“以人形出现的鬼”,“会给人带来疾病和灾难。”相对于白姆所处的位置而言,阿奴的确是从门巴族居住的方向而来的。而她出生时,母亲血崩,险些丧命。之所以能活着,被愚民们认为是法术高强的缘故。(未完待续) 第四十节 冰天雪地 罗桑还是决定走了,在孜托寺跳‘古庆’(羌姆,护法神舞)的那天。阿奴被诬陷为‘黑骨头’对他来说是巨大的侮辱。,他不可能再在这里呆着。 白珍气喘吁吁的爬上碉楼,伤心地看着罗桑一行人像在冰天雪地里踽踽而行,慢慢变成了一队小黑点,最后消失在山垭口。 罗桑带走了沈家人,还有那名寡妇康珠。卓玛带着大儿子南木杰和小儿子桑杰也一起走了,说是去接丈夫贡布。但是谁都知道她不愿意云丹娶白姆。 本来喜气洋洋的庄园一下子寥落起来,新年都没能让众人心情好转。白姆第二天就醒了,精神萎靡,一直有点呆呆的,庄园里到处传言白姆是摔傻了。伦珠见央金玛出的幺蛾子,差点害死女儿,又逼得弟弟年前出走,气得与她大吵一场,央金玛伤心欲绝。白珍那天晕过去之后,身体一直不大好,齐美忧心老妻,也没空搭理别的事情。 整个庄园里里外外只有仁钦卓玛一个人在打理。她比婚前更加忧郁,格列与她相敬如宾,两人的婚后生活并不和谐,看格列公然跟庄园里的女奴们打情骂俏就知道了。 罗桑等人冒着严寒前往察木多。 阿奴第一次看见康珠,的确是个地地道道的美女。只是罗桑再没有和她说过话。阿奴经常看见康珠一脸幽怨的看着自己和罗桑,想起她和央金玛的良好关系,阿奴也不搭理她。 佳姆俄曲河水(怒江)在冬季是枯水期,河床上石头都露出来,河水都结了冰。前队牦牛踩道破冰后,人们才能小心翼翼的过河。 到察木多还要爬六座高山,此时已是白茫茫一片冰雪世界,路比夏天的时候难走的多。有时候山坳里积雪成冰,只有撬出冰面下的冻土,铺在路面上,才能摸索着通过。 好容易走到雪又拉山下,天气突变,朔风怒号,大雪纷纷。不过须臾,地上的积雪就到了小腿,人马身上都落满了雪,只要一抖一抖,皮帽上,肩膀上的雪就扑簌簌地掉下来。罗桑见天气恶劣,只好在布宿沟停留下来。 第二天起来一看,雪已经埋了半个帐篷。此时满地莹白一片,雪堆里牦牛一只只站起来,摇头摆尾的抖掉积雪。阿奴身小,从门的缝隙里钻了出去。她现在跟沈家人一个帐篷,刘仲见她出去了,急得趴着门叫唤。 阿奴笑道:“出来吧,还以为自己跟原来一样胖啊,瘦得像根黄瓜似的。” 刘仲试了试,还真的勉强钻出去。随后阿宝等人也钻出来。 外面雪已经停了,人们正纷纷将积雪挖开。阿奴和刘仲等人冻得浑身发抖,鼻子通红,像一群兔子一样跳上跳下,见状也赶紧挖雪热身。她们和几个娃子挖的是罗桑的帐篷,他个子大,钻不出来,现在只能呆着等人来救。 刚刚把帐篷门前的积雪挖开一条雪道,阿奴将帘子一掀,冲了进去,哇哇大叫:“冷死了,冷死了。。。”蓦地没了声音,随后阿奴干笑一声:“继续,继续,我没看见。” 刘仲正准备也跟进去,阿奴却快速退了出来,两人在门口相撞,互踩在一起。天寒地冻的,血流不畅,脚猛地被踩一下,痛彻心扉,两人顿时抱着脚大呼小叫起来,帘子被带开,后面的几个人把里面看的清清楚楚。这一下兔起鹘落,发生的极快,那个美女寡妇半光着身子,一手扯着袍子,还没来得及拉上,就被门外的人看的精光。 阿奴见状,放下腿,扯起刘仲和阿宝就跑。 随后的几日,阿奴都躲着罗桑。罗桑问阿波怎办?阿波耸耸肩,建议他直接找阿奴。 被罗桑逮着时,阿奴带着刘仲和阿宝正在偷猎贝母鸡。这种鸡叫‘孔莫’,就是高原雪鸡,喜欢吃贝母,雪莲等药材,肉质细嫩,是滋补的好材料,上次十二他们就偷偷打给阿奴吃过。阿宝发现的是一整群贝母鸡,有一两百只,大概雪山上没有了食物,都往山下跑,成群结队的看见帐篷就扑上去找吃的,吐蕃人不会伤害他们,他们也不怕。可是这队吐蕃人里头还夹杂着汉人还有一个苗人,一个混血,见到它们傻头傻脑送上门来,大喜过望。 阿奴见被罗桑发现,连忙将一只死鸡踢到老七的脚下 罗桑视而不见,拉起阿奴就走,阿奴惦记着雪鸡,转头对众人挤眉弄眼。 等到了罗桑的帐篷里,阿奴喝着热腾腾的酥油茶,四处梭巡了一下,那个康珠没在,这两天也没看见她。 罗桑呷了一口茶,欲言又止。 阿奴捅破窗户纸:“欸,欸,是不是想说你要成亲,只要你喜欢她,成亲就成亲啊,不要这样磨磨叽叽。”她一直躲着罗桑也是因为不好意思,任谁看见自己父亲红杏出墙被抓个正着,都会很尴尬的。 罗桑意外:“我以为你讨厌她。” “我是不喜欢她,谁会喜欢在背后做小动作的人,而且那个小动作还针对我。说好了,她要是生了孩子,你的财产可得分我一半。”阿奴理直气壮。 罗桑嘴里的茶喷了一地。 “啧啧。”阿奴往后一跳。 罗桑用袖子擦擦嘴,咽下那半口茶说道:“我也不知道要不要成亲。” “自己看吧,这个我帮不上忙。要不你问问阿波师傅?” 罗桑闷的不说话。 阿奴奇道:“你还惦记我阿妈?那只女恐龙有什么还好惦记的,人家新欢旧爱,左拥右抱,早就把你忘到脑后啦。”阿奴又补充了一句:“你现在这幅体形,她更看不上啦。身后有余忘缩手,眼前无路想回头,阿爸,还是怜取眼前人吧。” 说得罗桑老脸挂不住,阿奴见他脸色不善,一溜烟跑了。 又隔了几日,天彻底放晴了,他们又上路了。 说是晴了,雪山顶上仍然是狂飙怒号,卷雪飞腾,狂风吹得人人缩成一团,众人将鼻子藏在帽子的翅膀里,依然是牦牛开道,他们手脚并用,连滚带爬地下了雪山。 终于,他们到达了察木多。 罗桑最终还是跟那寡妇分了手,刚到察木多就将她送走了,她跟着央金玛嚼舌根这件事一直让他耿耿于怀。 察木多在吐蕃是个繁华的地面,当然跟中原比起来只能算是个小镇。只有一条街,两边一溜儿的院子,街道上的尘土和积雪搅在一起,黑乎乎的一地泥泞,脏的要命。 罗桑在察木多的房子不是很大,就在街道边上的一个院子里,里面一栋三层小楼。老管家吉宗带着奴隶们站在大门口迎接他。 他就是罗桑说的很能干的老管家?阿奴打量了一下,发白的头发挽着红红的英雄结,黑铜色脸,身材不高,满脸皱纹,看见他们来了,两只老年人特有的耷拉三角眼忽的翘起来,眯成了一条缝,有些滑稽,像只果子狸。 他看见阿奴,忙上来行礼,笑眯眯将阿奴端详个够。直到阿奴被看得上看下看,左看右看,就是不看他,罗桑笑嘻嘻的说道:“吉宗,她以后是小主子了。” 吉宗才赶紧将众人迎进去。 阿奴才知道,吉宗是自由人,属于‘差巴’。他原来是白珍的陪嫁奴隶,很有经商天分,白珍将他给罗桑的时候,问吉宗要怎样才能对她的小儿子忠心耿耿。吉宗说:“如果手是我自己的,我可以摘下天上的月亮;如果脚是我自己的,我可以从地狱走进天堂。”罗桑当场给了他自由人的身份,而他也为罗桑撑起了一个庞大的家业。 这里屋子不如洛隆宽裕,大家只好挤一挤。一楼栓牲口,房间和厨房什么的都在二楼,阿奴和卓玛,沈青娘和阿宝果儿一间,沈家男人一间,刘仲李长风,南木杰,桑杰一间,罗桑和阿波一间。三楼是经堂和仓库。奴隶们住在院子里的小平房里。 罗桑还叫吉宗在三楼挤出一间来做学堂。那一起学习的十个娃子,亨珠跟着云丹去了察雅,果儿跟着沈青娘,已经是自由人,只剩下八个了,就在一楼的牲口棚边上搭间房做学堂。 现在新年已经过去,除夕那天他们在布宿沟按习俗炖了羊头,意思意思就算过年了。 沈嘉木宣布重新上课。 到达的第二天,来了一个不速之客。阿奴也认识,噶玛丹萨寺的大喇嘛向巴,他来找罗桑。看见阿奴他没有丝毫意外。 阿奴找桑杰,要他去偷听,桑杰的脑袋摇得像要掉下来。阿奴想,多金在就好了,桑杰胆小的要命。怎么就没有人会那种飞檐走壁的功夫。 沈青娘失笑:“那种功夫只有画本里才有,大多数都要用你的那根飞爪。”次加将那根银飞爪打好了,又绕回了阿奴的手腕。 一个白衣小喇嘛在门口探头探脑,阿奴一把将他揪出来,他吓得哇哇叫:“阿奴,是我,是我,丹派。” 阿奴环抱着双手斜睨着他:“你来做什么?”没有半点欢迎的意思。 丹派摸摸光头,讨好的看着阿奴:“我跟师父来的,他来找你阿爸。” “你怎么知道我会在这?”阿奴想,难不成被监视了? “嘿嘿,穷布头人上次经过寺里说的,我一听就知道是你。罗桑啦一回来,整个察木多都知道。”丹派很不好意思的说:“上次对不起,我没来得及阻止洛桑,害你被土匪抓。。。” 见阿奴恶狠狠地瞪过来,丹派吓得不敢多说,也不走,磨磨蹭蹭着坐在一个卡垫上。刘仲几人好奇的看着他。 闹半天是罗桑名气太大,阿奴问道:“向巴啦找我阿爸做什么?” “是察雅拉格头人的儿子,呃。。。怎么啦?” 刘仲等人无比热切地看着他,看得他心里发毛,直往阿奴身边挤。 阿奴有话要问,也不赶他了:“云丹?他怎样啦?”罗桑肯定有第一手消息,只肯告诉卓玛,两人整日神神秘秘。 丹派又摸摸头,阿奴催道:“别摸了,快说。” 丹派赶紧说:“云丹带人攻占了拉格头人的庄园,找到了拉格头人和小夫人顿珠,他们只是身体虚弱,没什么事。现在是拉格头人的大夫人央金旺姆要求将领地和财产一分为二,一分给扎西,一分给云丹。” “什么?”屋子里的少年们起哄,哪有这样的,败军之将还敢狮子大开口。 “地契和奴隶的卖身契什么的都在央金旺姆手里。”丹派补充道。 有恃无恐哪,那向巴和丹派就是来做说客了?一屋子的不友善目光让丹派遍体生寒。 阿奴还在催他:“快说。” 丹派一急,开始结结巴巴:“那个,那,那。。。” 阿奴连忙端来酥油茶,丹派感激的看着她,喝了一口茶,他镇定下来:“仁达寺主来求掌教帮忙。” 阿奴跟刘仲解释:“仁达寺也是白教的,白教掌教是都松钦巴大师。” 丹派继续说:“掌教在玉树没有回来,那里的宗喀六部还想跟中原开战,掌教去调解来着。” 刘仲哼了一声:“宗喀部早就是我大汉属民。。。”阿奴捂着他的嘴,笑着对丹派道:“继续。” 丹派知道刘仲身份,也不介意,继续道:“向巴啦知道罗桑啦是云丹师父。。。” 桑杰冷笑:“原来的师傅不是仁达寺的吗?” 阿奴怒道:“都闭嘴,听丹派说。” 丹派不说了,泥人也有三分土性,这里的人明显不欢迎他,他只是来看阿奴而已,干嘛看那些不相干的人的脸色。 阿奴见他不说了,自行演绎道:“向巴啦找我阿爸做说客,对吧?”丹派点点头。 “央金旺姆和扎西逃到仁达寺对不对?” “是。” “你们为什么那么笃定我阿爸肯当说客?” “拉格头人的领地原来没有这么大,现在的领地有近一半是央金旺姆给他带来的。” 原来又是血缘问题,如果继承人是拉格和央金旺姆的孩子,那就没有问题了。云丹是拉格头人跟小夫人顿珠的孩子,然怪央金旺姆心有不甘,收养了扎西,但是拉格头人自己有儿子,又怎会愿意将继承权交给扎西。 “可是云丹身上那些锈针又怎么交代,摆明了是央金旺姆干的,卓玛说他发病的时候才两岁,央金旺姆也太丧心病狂了。” 丹派摇头,他也不知道。 “真奇怪,他们为什么要将领地合在一块?各自婚配不就没这些麻烦。” “他们两个原来领地都不大。央金旺姆的更小,有好几个部落打她的主意,她不想被别人吞并掉,那时候只有拉格最合适结婚,两人当初谈好的。” 想来央金旺姆和拉格当初都想得很美,两个人领地毗邻,结婚后领地扩大,央金旺姆不至于吞并的无影无踪,生的孩子又可以继承领地,谁曾想央金旺姆一直不下蛋,拉格头人移情别恋,娶了顿珠,生了云丹,这样麻烦就来了。(未完待续) 第四十一节 重新启程 刘仲见他们一直讲云丹的事,想起那白教掌教在青海玉树,不知道有没有中原的消息。 丹派见问,说道:“听说中原现在一团乱,除了一个叫刘畅的王造反,还有好多人跟着造反,所以宗喀部想。。。” “趁火打劫!”刘仲咬牙切齿。 话头又被打断,丹派也没好气,转头对阿奴说:“我先走了,看样子师父跟罗桑啦也谈得差不多了。” 阿奴往外一看,罗桑正在送向巴出去。 刘仲见丹派要走,连忙抓住丹派,急得汉话都冒出来了:“别走,中原还有别的消息没有?” 丹派被他扯的东倒西歪,沈青娘和阿奴连忙拉住刘仲。 见他实在情急,阿奴低声道:“想来你知道他是谁,有什么消息赶紧说吧,背井离乡,他也怪可怜的。” 丹派整好衣服,同情的看了刘仲一眼:“也没有很多,中原的小皇帝什么也不懂,都是那个摄政王,”他顿了一下,飞快的看了刘仲一眼,见他脸上平静无波,又说道:“摄政王和太后说了算,那个叫刘畅的王说他们害死了原来的老老皇帝和老皇帝,还害死了很多忠臣,想来确又其事,不然怎么那么多人跟着造反呢?”他本想说中原大汉朝快完蛋了,不过毕竟本性宽厚,想起刘仲身世可怜,最终没说出来。 阿奴问道:“你师父会不会知道的多些?” “可能吧,哦,还有,刚刚听说的,你们南方的海军也跟着反了。” 什么?刘仲吃惊。 “师父说,这是中原的海军与陆军两大势力在角力。” 刘仲默然不语。太祖开国,设立了南方的海军,主要是用于给远洋的商船队护航。一开始光摸清航道的就用了几十年,沿途利欲熏心的海盗,不知所谓的土人,可怕的天气,还有莫名其妙的洋流(它会把你带到永远也回不来的地方),损失无数条船和几万人的性命,在国内一片反对声中太祖顶住了所有的压力,直到他临终前第一批商船才正式远航。随后的一百多年里,海军年年为那些巨商大贾护航,远洋贸易的利润极其丰厚,海军的势力日渐壮大。 陆军大都驻守在内地,特别是守边的将士,生活极端清苦,没有比较的时候,也不觉怎样。现在海军渐渐发展起来,明面上饷银都差不多,商贾们的保护费和关税都是交给市舶司,没海军什么事,但是海军大小军官都会趁着远航搭些私货,赚了再跟手下的分成,实际上的收入很可观,常常有一走数年,回来后腰缠万贯的。但是远航的风险是非常高的,年年死亡率居高不下,有命赚钱不一定有命花,不让人家尝点甜头,太平年代,只怕没人愿意当海军了,所以高层对此也是睁一眼闭一眼。陆军渐渐眼红了,他才不管你的死亡率,他们打仗照样要死人,一样都是当兵的,为什么人家吃香喝辣,自己喝西北风。 还有在朝廷上的势力之争。之前海军还在陆军的指挥之下,后来,太祖晚年设立了两大军校,北方洛阳的青要山陆军军校和南方福州马尾港海军军校,这两股势力正式分家。随后这两所军校又各自开设了一些分校,海陆两军开始了明争暗斗,为今日的中原内乱埋下了伏笔。 沈家人心事重重,李长风也长吁短叹,他没问到碉门那些背夫们的消息。丹派毕竟是吐蕃人,中原人造反,地名人名什么的他都是一团浆糊,就是别人有说过他也记不得。 刘仲愁眉不展,阿奴安慰他:“就是你在中原也束手无策,更不要说现在鞭长莫及,为什么要为这些无能为力的事情伤神,还不如抓紧学业,将来可以用的上你的时候,你还有能力做些事情。” 刘仲想想有理,于是埋头苦读,喜得沈嘉木和沈青娘二人直念菩萨保佑,榆木疙瘩也开窍了。 半个月后,云丹和贡布回来了。他们这次带去的人死了五个,其中有两个孩子,伤了十个。阿奴看见亨珠和昆达,十二安然无恙的回来,松了口气。 因为云丹师父大喇嘛西绕被杀,白教虽然同意调停,但是条件是央金旺姆的命。央金旺姆被迫自尽,她的哥哥被剥夺了仁达寺管家的职位,央金旺姆原来的领地在红白两教的调停下,给了扎西,据说只有拉格头人的一半大小。拉格头人和顿珠又重新掌控了打回原形的领地,云丹回来在罗桑身边继续学业。 头人们包括奇美头人借的勇士们继续呆在拉格庄园,春暖花开,冰雪消融的时候,他们会回到各自的主人那里。当然,他们得到了一笔丰厚的赏金,至于他们的主人,肯定也有好处,特别是齐美头人,阿奴想,罗桑这人出手绝不会抓空,他淌这趟浑水肯定有不可告人的目的,可惜罗桑不肯明说。不过不管怎么看,拉格头人这次都亏大发了,云丹可能继承的财产大大缩水。 转眼到了吐蕃历三月,‘听咕咕’节到了。 咕咕鸟即布谷鸟,杜鹃鸟。察木多一带的人将咕咕鸟看做是春天的使者,专为人类报送春的喜讯。传说咕咕是天神的宠物,上天每年要派咕咕到人间,送去春的温暖,把人们从严寒中解救出来。咕咕优美的欢叫声,使人间春暖花开,万物生长;使疲塌无力、身躯酥软的人们顿时精神抖擞;使瘦弱牲畜从此膘肥体壮。因此人们把咕咕鸟当作是吉祥神鸟。 这天,罗桑宣布去听咕咕鸟的叫声。吐蕃人认为谁能在酒足饭饱之时听见“咕咕”的欢叫声,谁在这一年内就不会挨饿,并且万事大吉。要是空腹听见“咕咕”的叫声,就认为是不吉利,在这一年则会经常挨饿,办事也不顺利。谁要是没有听到“咕咕”的叫声,认为这一年此人会耳聋眼花,疲塌无力,在昏聩中度过一年。 少年们高声欢呼,一整个冬天,他们都被关在学堂里苦读,总算可以出去走走。 田间坝上积雪还未消尽,枝头还是光秃秃的,早春太阳散发着冰冷的光,寒风吹得人一身萧索。但是人们还是争先恐后的占好地盘,搭好帐篷,铺好毡毯,摆上各种食物,边吃边注意听咕咕鸟的叫声。 刘仲看见阿奴很专心的侧耳倾听,不觉好笑,这里吵吵嚷嚷,就是咕咕鸟来,也被吓跑了,哪里就能听见了。 阿奴“嘘”了一声,注意听了听,良久,满意的笑了笑,问刘仲:“你听到什么没有?” “没。”周围的几个都竖着耳朵在听,刘仲被晾了半日,早就不耐烦了。 阿奴说道;“还是专心听听,又要走远路了,山长水远的,有个好兆头是好事。” 刘仲早发现阿奴的行李都捆扎好了,要不是罗桑一直压着,也知道冬天上路很危险,去年接到纳达岩消息的时候阿奴就跑了,亏得她耐着性子等了一个冬天,只字不提纳达岩。 刘仲低声道:“我也要去,我想回中原看看。” 阿奴反对:“不行,这里走唐古拉山去宗喀部,绕道青海玉树到中原还更好走些。上次打箭炉这条路走过来,”她本想说伤亡不大,想起失踪的苏普尔和受伤的纳达岩,她抿抿唇:“只能说运气还好,有的马帮走一趟,半数的骡马都会损失掉。” “骗人,我问过了,也要走两三个月,唐古拉山和藏北草原一样的可怕,再说了,走青海想让我自投罗网啊?”刘仲打定主意绝不松口,现在回去不是送死么?青海边境上的守将是王启海,很早就投靠了太后的华氏家族。刘仲虽不过问这些事,并不代表他是傻瓜。 “嘿。”阿奴笑起来,戳戳他脸上的蜈蚣疤,“破相了都,又长高了,谁还记得你长什么样了?” 刘仲急了:“就是破相了,人家才更好认出我,你没听丹派说,有人向宗喀部落那边打听一个脸上有疤的男孩。” 丹派最近常来,他那里常有些中原的消息,刘仲很欢迎他。他的确说过这话,如果是找刘仲,那真是奇怪。阿奴又像探测仪一样把刘仲上下扫了个遍,刘仲一把拢住衣领,警觉的往后一退,上次阿奴这么看他,就被阿错剥了个精光。这次虽然帮凶不在,云丹桑杰等人肯定很乐意听阿奴的话,南木杰和李长风自恃年纪大些,倒是从来不掺和。 上次过年他们排了年岁,发现阿奴和刘仲最小,南木杰十九,李长风十八,桑杰十六,云丹不在,应该是十七,连果儿都有十二岁了。刘仲生日是汉历的冬至,到了吐蕃高原后,他们失去了时间的概念,吐蕃历跟中原的差别他们换算不出,刘仲的十一岁生日就这么糊里糊涂过了。阿奴则是搞不清楚出生日期,他们那里四季如春,具体的生辰在大长老那里,就是知道了跟外面的时间也不知道怎么对上号,反正每过一个新年她就大了一岁。 后面一声惊呼,原来沈嘉木不慎跌入一团牦牛粪中,几个吐蕃人连忙赞道:“踩到牦牛粪是好事啊。”跟中原不慎打碎了碗,大人都会喊一声“岁岁平安”似的。 众人人笑得东倒西歪。几个侍女连忙过来帮他换下脏衣。 阿奴笑得脸都酸了,用手一直揉搓:“上次我身上掉了团鸟粪,卓嘎还不让我洗,说是好运气。咦,那是什么?” 刘仲顺着阿奴手指的方向看去,侍女手上拿着个红锦袋子,“哦,是平安符。” “他也有?跟你的一样?” “我母妃送了两个,给弟弟送平安符有什么还奇怪的。” 呃?刘仲和阿奴对看一眼,突然一起冲过去,抢过那枚平安符,里面还是一张鬼画符,看不懂。阿奴把纸对光看了看,没有,再把锦袋搓了搓,没有夹层,拿来一点水把平安符浸湿,也没有,等沈嘉木缓过神来,这两个已经把他的平安符给祸害没了。 阿奴拿着那锦袋左看右看,又叫刘仲拿自己的过来,她把袋子放在一起一比,一样。 阿奴沉思道:“我记得你送个马帮的那个马奎大叔一个,跟你们这个一样吗?” 她问刘仲:“你有没有拿错?” 刘仲想了半天,道:“有些不一样,不是一个庙里的,我的这个有皇家大相国寺的记号,应该不会错。” “那只有等马奎大叔回来的时候再拿来看看了,他去了尼泊尔。” 阿奴没有去成打箭炉,洛隆传来消息,白珍病重,他们重新启程前往洛隆。(未完待续) 第四十二节 白珍去世 罗桑请来上次给阿奴看病的‘曼然巴格西’丹增,和卓玛夫妇带上阿奴等几个孩子先赶回洛隆,刘仲等人随着大队在后。 他们日夜兼程赶到洛隆庄园,罗桑当先冲进白珍的卧室,此时白珍已经睡着了,齐美摆摆手,示意出去。罗桑摇摇头,坐在母亲身边。卓玛带着他们悄悄的退出去。 阿奴见白珍瘦了一大圈,已经有老人下世的光景,心里难受,觉得要不是自己跟白姆,白珍只怕还能多活几年。 白珍六十五岁了,在吐蕃算得上高寿,她在那次晕倒后就再没有好起来,家里的状况让她心情郁郁,渐渐的身体一日不如一日。察木多来的‘格西’丹增看了白珍的面相,摇摇头,低声告诉罗桑准备后事。 罗桑告诫阿奴,现在去看白珍都要带着好心情,决不能哭,不能让她心有牵挂。他说亲人在此时流下的每一滴泪水都会变成一粒粒铁球一样大的冰雹,阻碍白珍的灵魂转世投胎。 阿奴的眼泪已经在眼眶里打转,她拼命咽下不断涌上来的酸涩,努力睁大眼睛,不让它掉下来。罗桑眼一红,转过身去通知父亲和哥哥们。 白珍她已经说不出话来,看到小孙女硬挤出笑容来看她,她吃力的拍拍阿奴表示安慰。 阿波带着刘仲等人也到了。 跟上次夹道欢迎不同,整个洛隆寒山瘦水,一片萧索。刘仲看见冷冷的夕阳一点一点的往雪山后面坠下去,整个庄园慢慢陷入阴暗之中,大门‘咿呀’打开,受惊的寒鸦呱呱叫着扑棱着四下里飞散,这座即将失去女主人的庄园,变得毫无生气。 两天以后,白珍去世。 孜托寺的大喇嘛尼玛次仁被请来做‘普哇’,在白珍弥留之际,所有的人都被请出去。他要做仪式让白珍的灵魂完全离去。随后他记下白珍的离世时间,交给罗桑。 占星喇嘛看过后,开始占卜。占卜的结果是三天后天刚亮时出葬,实行天葬,属兔的人不得接触和抚mo遗体,还有就是七七四十九天里要念的经文。 他们根据喇嘛占卜的结果,在停尸出葬前的三天内不间断的请喇嘛和“阿确”(即世俗职业诵经者)日夜换班念诵以上占卦所指明的经文。整个庄园一片喃喃诵经声,散发着浓浓的‘苏’烟的味道(即糌粑酥油合成的粉,作为亡灵的食物)。 央金玛带着阿奴他们给寺院捐送白珍生前喜爱的衣物及装饰品等等,祈请众僧为她净罪,向每一位参加祈祷的僧人放布施,以使她尽快得以超度,早日投胎于人世,到各大小佛殿烧香添酥油灯,祈祷敬供。 他们通知了亲朋好友还有邻居,此时前来吊唁帮忙的人川流不息。 三天后,熹微的晨光中,阿奴看见天葬师的助手用灶灰铺出一条直达大门的路,天葬师还在停灵的地方做仪式。阿奴被告诫不得念叨白珍,连想想都不能,可是这样很难,她只好拼命清空自己的脑子,什么也不想。没有多久,天葬师抱着白珍捆扎好的遗体,顺着灰路走到大门外,放在担架上捆扎好。送葬人员随即带着各种要用的物品跟上,齐美,罗桑和伦珠,贡布,格列一起送葬,别的人留下。他们加上白珍必须是双数,等回来时就是单数。 他们走后,迅速有人将灶灰路清扫干净,还在白珍停灵的地方摆上一具牛鞍,鞍上平放一把扫帚。意思是白珍的灵魂若返回家中,看见自己躯体曾停放处已放有鞍和扫帚,悟醒自己已离开人间,灵魂即会骑上鞍子,使扫帚为鞭,直奔天界。 家里都是客人,央金玛他们忙得脚不点地。怕阿奴不知道葬俗,做出失礼的事情来,卓玛一直提点她,让她忙的团团转,这种忙碌的气氛冲淡了她的哀伤。 白姆也跟着一起忙碌,也许是白珍的去世刺激了她,她变得清醒沉稳起来,当初那抹少女的浮躁稚气已经荡然无存。出殡这天两人无意间站在一起,对视一眼,迅速的转开。良久,白姆低声道:“对不起。”突然听见她的道歉,阿奴手足无措,也低低的回了一声:“没关系。” 后来,阿奴想,这样算和解了吧。尽管,终其一生,两人再没有说过话。 罗桑他们回来后,表情很满意,神鹰接受了白珍,将她吃得一点都不剩,这样就表示白珍赎去了所有的罪孽,灵魂可以直升天堂。随后他们拜受喇嘛诵经沐浴,以象征洗净葬场所带的一切不洁。央金玛带着家人为表感激,热情款待送葬者和前来帮忙的友邻。 在最后一个七七期供神礼佛的仪式最为隆重。首先请喇嘛举行祈祷超度仪式,礼佛供神,绘制白珍的超度像,摆设会供、资粮。众僧诵《救度佛母经》,或诵《大宝师尊经》、《千供尊胜佛母经》等,千供花、香、灯、水、食等供品,为超度像开光,以佛尊自受灌顶。最后同样给每位前来诵经的喇嘛发放布施供养,对前来帮忙的亲朋好友盛宴款待,并赠送特做的放有酥油、奶渣、红糖和葡萄干的糌粑供品,给每位喇嘛发放布施。 等送走最后一位客人,所有的人疲惫不堪,阿奴狠狠地睡了一觉,醒来看见刘仲和云丹坐在她身边,两人宣布要一起跟着去打箭炉。 桑杰和多金本来定好要去白玉的噶托寺做学僧,可以与阿奴同路。不过多金想改去敏竹林寺,那也是红教的寺庙,有一所天文历算学校,他想学天文历算。桑杰也要跟着,他内向腼腆,不愿意一个人出家。敏竹林寺那里距离拉萨较近,离洛隆却有千里之遥,不像噶托寺离察雅近些,央金玛,卓玛满心不愿。不过多金一向就是个拿定主意不松口的人,最后阿波,罗桑各写了一封推荐信给敏竹林寺的寺主,两人带着牦牛队出发了。 等到吐蕃历六月,高原的夏天又到了。罗桑带着阿奴、云丹起身前往打箭炉,沈家人也想看看沈谦有没有消息,当初约好一年后在打箭炉的白玛锅庄碰头,不过那时阿奴是存心忽悠沈谦。 这次跟上次不同,阿奴成了千金小姐,身后奴隶一大堆,三百多头牦牛身上驼的满满当当的,还有一大群骡马,罗桑似乎在搬家。罗桑为她解惑:“打箭炉更适合你生活,那里是三不管地带,汉人,吐蕃,苗人,乌蛮,各个族群杂居,不管你做什么,没有人会觉得你奇怪。” 阿奴忍了两个月的泪水夺眶而出,这显然是白珍去世前跟罗桑就商量安排好的,怕自己在吐蕃生活被排挤。 罗桑将阿奴抱上阿波的马,安慰道:“别哭了,阿爸给你盖一座很高的碉楼。” 这一次他们要先过邦达草原去等阿错,因为不赶时间,除了险要路段以外,都走的慢悠悠的,有时候罗桑还带着阿奴去拜访朋友,当然,他的朋友大都是寺院里的喇嘛。阿奴发现红教的寺庙不多。罗桑说,他们这一派原来没有寺庙,都是家传,到了索泼切.释迦琼乃时才创建了第一座邬巴隆寺,至今不过一百余年。 阿奴想起他插手云丹家族的事,不会是。。。? 罗桑笑得狡猾:“仁达寺很小,本就是我们这一派的寺院,不过是拿回来罢了。” 虽然庙小,但是关系到教派尊严,难怪上次掌教都过问此事。各个教派要争夺信众,寺庙是最好的据点。吐蕃建房子不容易,更何况盖一座寺庙。 阿奴决定对此事不予置评,她忙的紧,沈嘉木给了她很多功课,居然要她开始学做诗。要先背会唐诗三百首,那种东西拿来有什么用?阿奴是个实用主义者,诗呢,背背怡情养性就好,做就不必了。又不想做官,怎么学也变不成李白不是,还是学些实用的赚钱比较痛快。 李长风也做如是想。阿奴现在叫他大师兄,李长风总觉得她叫的怪里怪气,每次应也不是,不应也不是。他一直以为阿奴会巫术,对她有一种敬畏的疏离,远不如对刘仲和果儿亲热。 亨珠还是皮猴样,不过上次他去了一趟察雅,据说立了功回来,拿了大赏,俨然成了娃子学堂的老大。他整日里围着果儿转,果儿却不爱搭理他,他才九岁,果儿十二,女孩子发育的早,比他高了一大截,每每看见果儿低着头训斥亨珠,亨珠唯唯诺诺。阿奴就想笑,真真是一物降一物,那只猴子最爱顺杆爬,见自己好说话,有时候姐姐卓嘎吩咐他做的事情都敢打折扣,不要又养出一个拉隆才好。想起被留在察木多的拉隆,阿奴皱眉,有空还是要敲打一下,万一耗费心血养出个白眼狼来,悔之晚矣。 少年们就这样有一搭没一搭的在路上边走边学,阿奴戏称其为“马背上的学堂”。 他们在上次跟阿错、古戈分手的地方安营扎寨。阿奴学会了骑小马,十二等人则偷偷的去猎旱獭。高原的河流都是从雪山上流下来,冰冷刺骨,他们每每淌水过河,很容易得风湿,旱獭油是个好东西,驱除风湿非常有效。 路上,他们看见很多‘阿居娃’(朝圣者),都是往博窝(波密)方向而去。阿奴奇怪,往年听说有人寻找莲花圣境,但是从没有这么多人,有的扶老携幼,牵牛赶羊,似乎是整个家族都来了。 罗桑也注意到了,示意上前问问。 他们说,有人传说发现了通往莲花圣境的道路。那里山明水秀,四季如春,遍地莲花,佛祖就坐在莲花之上,那些莲花大可容人,白昼花开,人坐其上,夜晚花合,可睡其中,地下泥土,捻来即是糌粑,枝头垂露,喝下就是琼浆。以前道路难寻,如今已经找到了佛国入口,人若诚心前往,立地即可成佛。他们原本也不信,不过传说有鼻子有眼,还说红教掌教有一个弟子的女儿就是莲花圣境天女现世,很多头人都见过。 怎么越来越离谱,阿奴和罗桑怒视阿波,阿波大叫冤枉:“这次不是我,我什么也没说。” 阿奴心里突突跳:“阿爸,这件事总觉得不对,那个嘎郎王的手下很喜欢抢劫,有的据说喜欢先杀人后劫财。要不要去接一下阿错?” 罗桑摇摇头:“有古戈在,他们不敢动手。阿依寨的名声足够镇住他们。” 阿依寨着青,黑衣,崇巫,善用毒,且上下齐心,极端排外,睚眦必报。寨子里来了外人,看着不对,就在饮食里下点料。故而‘黑巫’的名声响彻博窝,嘎郎王也礼让三分,这也是那些寻找莲花圣境的人有去无回的原因之一。罗桑那次是碰上了古戈这个老好人,又被美蒂看上,不然他早就喂了山中的猛兽。 上次出来,阿奴存心往中原走一趟,掩了行迹,衣服,发式都换过了,且严令他们不能用毒。她不想还没探出一条路,就被外界的人打成邪魔外道。没想到,阿奴唉声叹气,心烦意乱,出来不过一年多,不是被当成妖女,就是被当成仙女。人心也不过是两张嘴唇皮,上下一碰,是妖是人都是他们说了算。 没有几天,罗桑被迫带着阿奴等人前往打探。这次来了他的一个师弟仁增旺杰,事情已经惊动了红白两教。(未完待续) 第四十三节 转道博窝 阿奴发现从进吐蕃开始就很少看见磕等身长头的朝圣者,因为路实在太难走,很多地方连落脚的平地都没有,没法磕头。大都是拿着转经筒边转边走边念经。 随后的几天,人越来越多。跟平常看见的吐蕃人脏得油光发亮的袍子不同,他们满身尘土,泥浆在袍子上都结块了,头发混合着灰泥和发垢已经结成了一块毡片。 有人上来乞讨,也有人拿了一点自己背的麝香,贝母之类的药材来换食物。罗桑索性命人专门施舍糌粑给需要的人,很快,牦牛们身上就轻了很多。 刘仲看见那些前来乞讨的吐蕃人,只领到一小团糌粑就走,绝不多拿。觉得很惊讶,要是在中原,罗桑这么施舍粮食,就是富甲天下也撑不了几天。 阿波瞟了刘仲一眼,郑重说道:“他们的心很干净。” 刘仲怔怔的看着一队队衣衫褴褛,尘土满面的朝圣者们从身边经过,当初看见碉门背夫时的酸苦滋味又从心里翻上来。 见他站立良久,阿奴低声问道:“想什么呢?” 刘仲苦笑:“如果真的有佛,为什么不帮帮他们,如果没有佛,那他们在求什么呢?” “索朗旺堆说,‘如果有天国,还要喇嘛做什么’。” “耶?他不是很崇拜罗桑?整日说什么莲花圣境?” “汉人和尚不是也吹得天花乱水,说西方佛国黄金遍地?索朗旺堆其实比什么都清楚,天下乌鸦一般黑。” 刘仲面容古怪的看了看乌鸦云丹,云丹凑过来,也笑得古里古怪:“那你阿爸也是乌鸦,你也是乌鸦,咱们一窝乌鸦。” 这人脸皮越来越厚,阿奴小脸一板,见她又要生气,刘仲连忙解围:“照你这么说,我不就是一只大乌鸦了? 旁边李长风面无表情:“我不是乌鸦,我是老鹰。”他本想自夸一下缓和气氛,哪知众人想起天葬台的神鹰,身上一抖,都离他远远的,阿奴忍不住笑起来。 这一天,一个风尘仆仆的中年红衣喇嘛来见罗桑,他是罗桑师弟仁增旺杰,从洛隆找过来的。大批的朝圣者往博窝而去,此事已经惊动了红白两教。他带来掌教的旨意,着罗桑前往打探,随后看了阿奴一眼。阿奴被他看的毛骨悚然,她还是不喜欢喇嘛。 罗桑只好让阿波带着大队人马先返回洛隆,自己带着阿奴,昆达和二十个侍卫前往。刘仲和云丹要跟,被罗桑强硬拒绝。沈青娘示意,老七和十九举起刘仲放在十二的马上,十二抓紧他,扬鞭追上牦牛队走了。两人转头看向云丹,云丹连忙退后一步,自己乖乖上马。 罗桑则带着阿奴一行人跟着朝圣者们往白马(今八宿)而去。临行前派了个人去打箭炉给纳达岩送信。 罗桑命一个侍卫一起骑马带着阿奴,,另外一个带阿宝,他们要快马赶路,阿奴骑术不精。 阿奴一抬头,发现是拉隆,吓得后退数步。她恼怒的看着罗桑。 罗桑低声解释:“他硬跟来的,这里他的骑术和功夫最好,跟着他最安全。”见阿奴仍然不肯上前,罗桑恳求道:“阿奴乖宝宝,听阿爸的话,阿爸没法带你骑马。”他终于觉得自己体型庞大不是好事:“他上次很后悔了,发誓不会再背叛。” 阿奴被罗桑叫的头皮发麻,她最怕罗桑叫她‘乖宝宝’。见拉隆红着脸,垂头不敢吭声,她只好偷偷说;‘这人胆小的很,我几句话就吓得跪在地上。。。”交给他,安全哪有保障。 “啊?”罗桑吃了一惊:“怎么会,他曾经空手活活撕了一头狼。” “快死的?”阿奴冷汗冒出来。 “不,成年的,那一年,我们走藏北草地的时候。” 阿奴不信:“难道我比狼还可怕么?每个人都说我美丽又可爱。” 罗桑只好去问拉隆,拉隆承认被阿奴说的话吓到过。这回罗桑出离愤怒了:“我的格桑梅朵,是我见过最漂亮,最乖巧,最可爱。。。(以下省略n字)的姑娘,虽然她还小。” 可怜的拉隆被罗桑的话雷的浑身起鸡皮疙瘩,阿奴在他眼里跟魔女差不多了,同意带着阿奴是因为不敢违背罗桑的命令。上次的事情让他身败名裂,以前同生共死的伙伴们都不待见他,光这些就足够让他对阿奴心生惧意,更何况阿奴还威胁要将他做成僵尸。一路上他都离得远远的,否则怎么会同行这么久阿奴也没有发现他。 最终,在罗桑的坚持下,阿奴还是坐上了拉隆的马,她害怕,拉隆更怕,他不怕豺狼虎豹,怕这个心狠手黑的小主人忽然给自己念咒下毒什么的。 他们沿着浑黄咆哮的怒江南下,翻过怒江山时,因为坡陡,下马步行,忽然马嘶叫起来,原地打转,山上飞石滚滚,罗桑惊叫‘快走’。他们纷纷上马,不顾危险,强行纵马快速翻过怒江山,身后一片巨大的山体往他们来的方向缓缓滑入江中,随后一阵轰然巨响,地动山摇,烟尘四起。众人死里逃生,冷汗涔涔。随后又欢呼雀跃,大家纷纷夸奖自家的马,夸张的更是直接亲吻马头,一时人喊马嘶,很是热闹。幸亏这些马都是平日里骑熟的,跟老朋友一样,不然此时已在江底。 沿路都是一片光秃秃的不毛之地,翻过了安久拉山,突然看见群山环抱中如明镜般的然乌湖,众人精神一振。罗桑看见这里还有朝圣者的队伍,下令不可久留,他们休息片刻,在当地的人家购买给养后又上路了。 阿奴不得不承认,拉隆的骑术的确很高,这一路山高路陡,飞沙走石,徒步行走尚且双腿打颤,他带着自己骑马居然跟穿花蝴蝶一样在石缝中跳跃,带阿宝的那个平措扎西骑术明显就差多了。阿奴常常被吓得一身冷汗,总觉得此人有故意报复的嫌疑。 沿着帕隆藏布江(雅鲁藏布江支流)往博窝方向,重峦叠嶂,古树参天,地势渐渐变低,但是路越来越难走,不得不下马步行,朝圣者也越来越少。 忽然,前方传来一片骚动,像是大群鸟类起落,可是杉树林太密,什么也看不见。带路的昆达示意大家停下来,带了两个人上前查看。没多久,他们也回来了:“前面有尸体,看样子都是朝圣者,被刀砍死的,死了好几天了,财物都被抢光了。” 罗桑命令悄悄的隐藏行迹,徒步前进。马交代一个侍卫送回然乌,在那等他们。 沿路又看见有两处抛尸的地点,都是被抢劫一空。 罗桑认为是有人制造谣言,让这些朝圣者举家前来,然后抢劫,怕这些人泄露消息,又杀了灭口。只是主使人是谁?嘎郎王吗?他决定还是再往前探一下。 阿奴,昆达则担心阿错他们出山的时候要是误遭毒手怎么办?也同意向前。 他们拿着刀,不时的拍打草丛,沿着草木被砍过的痕迹向前搜索,几日后,来到江边一个溜索旁。因为都是沿着江边行走,峡谷狭窄,江流湍急,水声就像在耳边轰响,什么也听不见。加上森林遮天蔽日,目力有限,罗桑示意往高处查看。 昆达带着人往山腰而去,爬到一颗大树上,须臾,他跳下来,叫喊了一声,类似鸟鸣。 阿奴转身说:“我们后面有两对人马,看见刀光了。前面的人更多些,后面只有三个。” 罗桑几人迅速躲在草丛里,看见那些土匪披发披发跣足,嬉笑而过,有的人上着领褂,下着前后两片裙,都是竹片编制,有的身上衣服看着就像是抢来的,穿着很不合体。手上拿的,肩上扛的明显都是抢来的东西。 他们迅速熟练地溜过江去,等在岸边的最后一人,被拉隆掩住嘴巴敲昏,拖到草丛里。他对岸的同伴浑然不觉,兴高采烈的攀上山壁的藤梯,翻山而去。 这人被弄醒后,大家方想起一个问题,语言不通。昆达和阿奴不会说土语,罗桑只会一点点,那个一脸惊慌的土人显然也不会。罗桑很艰难的试图沟通,显然失败了。 阿奴和昆达自开始步行,就换上了阿依族的黑衣,窄袖右衽,阿奴的衣服领口,袖口裤脚都有彩绣,绣的是云朵弯月。那人看见阿奴和昆达的装束,顿时脸如死灰。罗桑知道他认出了‘黑巫’,但是语言不通,也没奈何。只好示意他前面带路。 此时开始下雨,众人连忙溜过江,昆达跟那名俘虏最后过,他自认出了阿奴和昆达,就变得老实的紧。 到了对岸,他们学着那些土人攀上藤条,冒着越来越大的雨,翻过山岭,满身泥泞地沿着江边的桃花林,走了一天,到了博窝。 罗桑很意外,以为土人会带着他们去土匪窝,难道真是嘎郎王授意手下做的不成? 博窝不大,跟吐蕃的平顶石头屋不同,这里都是斜顶的木屋。此时漫山遍野,田间地头,房前屋后都是桃花盛开,流云飞霞一般。他们无心看景,也不搭理那名土人,跟着昆达遮遮掩掩钻进一间木屋。 屋里的一个老人正在编制藤条,看见昆达和阿奴,惊得站起来。昆达将那名俘虏拎上来,老人又是一惊,一开口居然是阿依族的‘鸟语’:“普布做了什么错事了吗?” 阿奴将路上看见的事情原原本本讲了一遍。说道:“往日,他们抢抢过路的商队也就算了,如今居然吸引了这么一大批的人来,还想劫财害命,已经惊动了外面各路的王,那些人是他们的子民,若是惹怒了他们,联合起来攻打博窝,那就麻烦了。” 老人名叫希罗,听了阿奴的恫吓,有些不以为然,这里向来人迹罕至,山高路险,到处是雪山冰川,飞石流沙,沼泽泥潭,哪里那么容易进得来。不过此事不同寻常,若是有人作乱,嘎郎王尊严可不容冒犯,他同意将发生的事情告诉嘎郎王。 阿奴末了问道:“古戈大叔今年有没有来过?”希罗老人摇头。 阿奴顿时紧张起来,如果没有意外,此时他们已经出山了。她跟罗桑商量准备进山看看,罗桑不肯:“嘎龙拉这时候还是封山呢,开山咒语没有念,怎么能走?再等几天。” 阿奴不肯,执意要去山下看看。 那个普布就交给希罗老人,他们继续翻山越岭赶往嘎龙拉雪山。还没有到雪山,远远一条发亮的巨大雪崩带出现在眼前。 阿奴脚一软,坐在地上。昆达狂奔上前,站在那里,不知所措。 这是一场特大雪崩,尽管已经结束,看了仍然惊心动魄。大量的积雪顺着坡道倾泻而下,直冲山谷,形成了一个巨大的高山滑雪场似的雪崩带。雪崩带上方有一个弯,弯上的还有多长,就不得而知了。只见雪崩带内的森林、灌木丛,被势如破竹的崩雪扫得精光。两侧边缘部分残存的林木与灌丛被崩雪摧倒折断后,皮又被雪崩的气浪撸得光光的,一丛一从,只剩下根根白条,像是人的根根肋骨,阴森可怖。(未完待续) 第四十四节 重新聚首 雪崩严重改变了这一带的地貌,所有阿奴和昆达熟悉的路面标志统统消失了。其实根本没有路,这里人迹罕至,只有阿依族的人一年出来一次交换生活必需品,也踩不出一条路来。多是记住沿途的冰川,石块,大树,瀑布,溪流,藤蔓。。。这些地标还经常变更,特别是碰上雪崩和泥石流。 阿奴和昆达试图找出进山的道路,徒劳无功了几天,只好掉头走回博窝。 多日不见,博窝的气氛诡异,田间地头空无一人,悠闲漫步的牛羊踪影全无,连桃花都谢得精光,像是突然揭去了温情田园的面纱,一幅风雨欲来的架势。 阿奴和昆达心里发毛,不敢大喇喇的穿街过巷,还是像上次偷偷摸摸的溜进希罗老人的木屋。老人正在家中磨刀。 看见他们进来,他示意大家坐下:“西边也来了很多人。”他话头打住,想起上次他轻视了阿奴的警告,现在阿奴一语成谶,有些不好意思。 阿奴问道:“普布的同伴们也杀了他们?” “嗯。”老人叹口气:“是,他是拉巴的手下。” “噶朗王知道吗?” “现在知道了,不过来不及了,西边的王要打进来了。”老人很生气:“哼,惹出了事情就来求我们了。” “怎么回事?” “去年古戈那老头子出去一趟,带了了很多珠宝回来,送给我一长串珊瑚项链,还有一块上好的绸子,那只有贵族才有。被拉巴那些人看见了,他们眼红,认为外面的人很有钱,所以找到了个过路的商人,骗他到外面散布谣言。。。”老人怒道:“他们瞒着王,我们没有得到半点好处,还要帮他们擦屁股。” 阿奴默,这才是希罗老人愤愤然的原因吧。居然跟罗桑猜测的一致,她突然想起那些珠宝正是自己拿给阿错的,不由得倒吸一口凉气,没想到惹出了这么多麻烦。 阿奴战战兢兢的问:“他们杀了多少人?”想起沿路那些被鸟啄的面目全非的尸体,她心惊肉跳。 “不知道,应该很多。” “现在怎么办?” 老人挥了挥手中的刀,试了试手感,很好,他满意的把刀插回刀鞘,说道:“那就打啦,还能怎样,我年纪虽大,还舞得动刀。” 阿奴看了看他花白的头发,换了个话题:“进山的路被一场大雪崩毁了,你知道雪崩是什么时候发生的吗?”若是刚好在阿错他们出山的时候就麻烦了。 “啊?然怪古戈今年没有出来,那大概就是三十几天前,听到一声闷响,地晃动了几下。”希罗老人也紧张起来:“现在打算怎么办?” 这里常常地震塌方雪崩泥石流,平日里没事大地也会摇上一摇,老人司空见惯,也没在意,没想到是嘎龙拉大雪崩,那是出山的唯一的道路。虽然还有一条,不过。。。 果然阿奴急着问道:“另外一条路可以走吗?” 希罗瞪大眼睛:“那要经过博噶尔人(珞巴族的一支)那里,你们相互仇杀了这么多年,阿奴玛,你的脸跟你阿妈一摸一样,你不要命了。” 阿奴想,阿依族的五官都长的差不多。她垂头低声恳求道:“古戈大叔今年没有出来,我担心寨子里出事,那不是没办法嘛,我们小心点,总能过的,只是我和昆达都没走过。。。” “不行。”这回插话的是罗桑。 希罗老人看了看他,有点眼熟,上次他们没来得及打招呼。 “我阿爸。”阿奴说。 老人惊道:“罗桑?这么胖了!” 阿奴‘噗’地笑出来。 罗桑‘嘿嘿’挤出笑容:“希罗大叔,我想见噶朗王。” “王正在见西边来的白衣喇嘛,是来下战书的。”老人看了看罗桑满是泥浆已经变成褐色的红衣。 “就说是罗桑来啦,他会见的。”罗桑有些意外,又是白教的。 希罗想想答应了,这个罗桑十几年前也拜见过噶朗王根聂波波,两人那时相谈甚欢。 他去通报噶朗王,阿奴他们连忙打水清洗,现在是雨季,几乎天天在下雨,衣服已经大半个月没法换洗,只好穿在身上任它湿了又干,干了再湿,粘了满身泥浆,散发着一股酸臭。 罗桑郑重的拿出一套喇嘛礼服,换上后跟着回来希罗去见噶朗王,王要求马上见罗桑。 阿奴坐在门前,盯着院子外的一棵桃树发呆,有一下没一下的绞干头发,心里盘算要怎样通过博噶尔人的领地。他们部落很多,住的又分散,总会有法子。最好噶朗王可以派人护送一下,他们还是很卖噶朗王的面子。 昆达蹲在她身边唉声叹气,阿奴白了他一眼:“想说什么快说。”这人就喜欢磨磨唧唧。 昆达神神秘秘地说:“还有一条。” “我知道,那太远了,等我们绕到那里,大雪又封山了。” “还有另外一条,更近些,从西兴拉走。” 阿奴瞪大眼睛,昆达继续低声道:“从西兴拉走,有人走过,不过我不知道怎么走。” 阿奴顿时泄了气,在原始密林里,没有带路的人,无疑是去送死,西兴拉的路听都没听过,显然不好走,之前被毁坏的那条路已经难走到极点,比那还可怕的路,阿奴不敢想象。 昆达看她没兴趣,顿时急了:“难道你不想回去?” 阿奴反驳:“谁不想了,可是白白送死的事我不干,别不小心把自己送进博噶尔人手里。” 昆达语塞,他也没有把握,可是他阿妈还有妻子在里面,都一年没见了。 半夜里,阿奴一觉醒来,看见昆达的位置上空空如也,连忙追出去,已经不见人影。她转来转去,最后下定决心,刚刚拿起包裹,阿宝一个激灵醒过来,亮闪闪的眼睛盯着她,阿奴只好打个手势:一起? 阿宝无声无息的起来,动作迅速,两人像两只黑猫溜出了屋子,所有的吐蕃侍卫鼾声如雷,放哨的那个头点得像小鸡啄米,他们太累了。 阿奴没打算进西兴拉,只想着若是追上了昆达,把他清蒸还是红烧。可是远远看见了昆达,她不敢喊,博窝人正在积极备战,这一带是博窝首府,沿途都有民居,把他们误当奸细抓了拿去烧烤都可能。昆达一心归乡,走的飞快,她们两个女孩子,脚程又跟不上,急得阿奴咒骂连连,恨不能把昆达切成十七八段。 直追了一天,翻过两座山,阿奴累得快断气,最后远远看见昆达走进河中,她吓得连滚带爬的扑上前,只看见河面平静无波,昆达已经游到河心,慢慢的游过了河。阿奴瘫倒在沙滩上,仰面朝天,算了,由他吧,她再也走不动了。阿宝动了动她,见她只是喘气,没有不舒服,也累得坐下来。昆达站在河对岸,往这边看了看,显然早知道阿奴在追他,他等了一会儿,见阿奴没有追过来的意思,呆了一会,猛得转身走进了山。 阿宝忽然听见后面有人声,连忙扯起阿奴躲进岸边的草丛里。 只看见十几个穿着棕丝编的短褂的土人,扛着一个独木舟,到了河边,放下水,三个人划着过了河,随后一个人划回来,就这样来回,十几个人慢慢全部渡河,随后又扛着独木舟而去。 阿奴暗惊,那是博噶尔的波觉部落,阿依族最大的仇家。博噶尔人自古就在这块土地上生活,阿依族是几百年前外迁来的,他们认为阿依族是外来户,一直在排挤他们,从不肯与阿依族通婚,时有摩擦,最后发展到械斗,互有伤亡,血族复仇从此不断上演。博噶尔人后来曾经纠集了好几个部落进攻阿依族,导致阿依族与邻近部落的关系恶化。一百多年来的部族纷争让阿依族人口急剧下降,据年纪最大的雅帕老奶奶说人口最多的时候有三四千人,可是现在还没有满八百,都是靠着巫术和毒术在支撑,再这样下去,离灭族不远了。 波觉人好像是沿着昆达走的方向走的,若是被他们发现,昆达被处死之后还会被砍手。 阿奴没办法,只有强打起精神再追上去。 正在想怎么渡河,后面突然传来一阵杂乱的马蹄声,有人远远叫了一声:“阿奴玛。”声音很耳熟,云丹? 阿奴和阿宝往后一看,吓得嘴都合不拢,阿奴声音都变调了:“你们怎么来的?” 几匹马喷着鼻息,冲到面前,一字排开,赫然是刘仲,云丹,沈家十二,十九,还有李长风,拉隆和扎西平措。 拉隆急急的说:“小主子,赶紧回去吧。我被他们。。。” “我们抓他带路来找你,他的鼻子跟狗一样灵。。。“十二笑嘻嘻。 “眼睛像鹰一样利。”十九接上去:”你阿爸还在跟向巴辩经,我们偷偷溜出来找你,拉隆他们睡得跟猪一样,哈哈。。。”十九想起刚进屋的时候,那些吐蕃侍卫刀架在脖子上都没醒,他就觉得好笑。 “后来把他们拍醒了,发现你们不见了,他们吓得魂不附体,拉隆和扎西跑出来找,我们也跟出来。”刘仲解释。 “你们跟着向巴过来的?”阿奴问道。 “对,噶朗王知道自己手下劫杀了那么多人,脸都白了,嘿嘿。。。”云丹骑在马上神气活现。 阿奴看着这一票兴致勃勃的人,不知道说什么好。(未完待续) 第四十五节 走进峡谷 刘仲见阿奴面无表情,有些害怕,连忙爬下马,小心翼翼的陪着笑脸。 阿奴黑着小脸问:“先生和青姨呢?” 刘仲心道:来了。 他尽量简略地说了一遍,整个经过只有干巴巴的几句话,然后就开始大肆为自己开脱。 阿奴用脚趾头想也知道,这厮肯定勾结十二才逃出来的。沈青娘把他交给十二,十九看管,根本是叫狼看守狈,一个一个都是好事之徒,看十二热血沸腾跟着云丹去攻打拉格头人的庄园就知道。 阿奴听他说完,冷笑两声:“我帮你补充一下吧。向巴带着丹派与你们的牦牛队擦肩而过,云丹,十二问明向巴的去向后,勾结你和十九连夜潜逃。。。” “那怎么叫勾结潜逃,我们是想找你。”刘仲嘀咕。 阿奴横了他一眼:“大师兄是最后发现了,追上来是想要你们回去的吧?”李长风老老实实承认。 “然后你们说服他,追上向巴和丹派,跟着他们进入博窝对吧?”阿奴忽然幸灾乐祸:“路上怎样?野人山好走吧?碰到蚂蟥没有?没有掉进流沙里?” 讲起路上的辛苦,刘仲来了精神,撸起袖子和袍子,十几处伤疤:“你看看,看看,都是蚂蟥盯的,恶心死了,还拔不下来。有一次,长风的肚子上吸了一个,等发现的时候,已经有半个鸡蛋大。” 阿奴说道:“用盐巴涂在它头上,一会儿就掉了,拔是拔不下来的。” 云丹打个哈欠说:“一路上虫子好多,热死了。。。”他生活在高原,对湿热气候很不适应。 “一会儿下雨,一会儿下雪,热死了又被冻活了。。。”十二唧唧歪歪。 “冻活了又被热死了,这条路比蜀道可怕多了,看着是平地,谁想是泥潭,一脚踩上去,淤泥就到了我腰上,”十九心有余悸:“还好云丹手快。。。” “是马力气大,你该感谢咱们的马舍命把你拉出来。我差点被飞石砸中脑袋,不过前面那个小喇嘛就没有那么好运气了,被石块砸下山,眼睁睁看着他穿过云雾消失。”李长风想起还是一身冷汗。 “一路上都是塌方和雪崩,我还看见了,嗯,十二说是泥石流,真可怕,那么大的石头在里面漂,像树叶似的。。。。” 气氛渐渐凝重起来,阿奴等了一会,见他们没说话了,怒道:“说完了,没话说了,到底跑来干嘛?找我,骗鬼呢?。。”她忽然揪起一把茅草对着刘仲劈头盖脸的打下去:“长本事了你,还学会逃跑了,你要是出事,你知道我要赔给你那个吸血鬼三舅多少钱?”刘仲吓得到处躲。 云丹来拦,阿奴也对着他狠狠地抽,他个子高,手上被抽了几下,痛得哇哇叫。她打得眼红,追着十二十九下手,两人自知理亏,不敢还手,只好拼命躲,沙滩上一片鬼哭狼嚎,拉隆看得胆战心惊,又有点幸灾乐祸。 阿奴打得力竭,汗水把眼睛都糊住了,她抹了把眼泪,心灰意冷,索性坐在地上嚎啕大哭,寨子的人是不是还活着,哥哥和古戈他们怎么样了,昆达就这么进山了,也不知能不能躲过博噶尔人?还有眼前这一群不知死活的二百五,她快累死了,阿岩去哪儿了? 这下众人吓坏了,纷纷小心的避过那把茅草过来安慰她,十二趁机将茅草抽了扔掉。 后面丹派和索朗旺堆骑着马气喘吁吁地冲过来:“快走,后面博窝人追来了。” 啊?众人大惊失色,只听见后面隐隐一片呐喊声。 难道罗桑,向巴与嘎郎王谈崩了?阿奴看着他们,头疼无比,他们居然大喇喇的就骑马到处晃,不知道现在要打战了么? 见追兵越来越近,阿奴一咬牙:“游过去。”先到对岸再说。“ 几个吐蕃人是旱鸭子,阿奴他们只好一手抓着一个,慢慢的游过河,生死攸关,再害怕他们也不敢大踢大动,居然很顺利的过了河。 他们迅速避进了山里,此时对岸人头攒动,有人将他们遗留下来的马都牵走了。半晌,那些人居然搬来了独木舟。 靠,阿奴气愤无比,无奈只有带他们沿着有人走过的痕迹继续往山里走去。 阿奴郁闷地发现这些老兄什么也没带,空着双手施施然大摇大摆的走进了原始森林。毕竟他们刀还是随身带着,阿奴安慰自己。 一身湿淋淋的,天气闷热异常,衣服粘在身上散发着一股发酵的味道,难受之极,他们不敢停下来,只有继续往前走。森林里松萝密布,棵棵参天大树被松萝裹的奇形怪状,脚下都是烂泥浆,他们抓着树枝削成的拐棍,一步一滑地走着。因为原来要爬雪山,他们穿着吐蕃的牛皮高帮靴子,鞋底都用五至七层牛皮缝制,不透水,可是闷热无比。阿奴最熟悉环境,只好拿着刀在前面开路,虽然有人走过,可是那草比她还高。 邻近傍晚的时候,他们还在山林里,阿奴勉强找到一块空地,这里似乎有人宿营过,地上有焦黑的痕迹,还有一块巨大的平坦石头。她将上面的苔藓,还有小动物们统统清理出去。 刘仲突然‘嗷’地一声叫起来。他被路边的‘咬人草’(火麻,荨麻的一种)蛰了,手上红肿一片,又痛又痒,阿奴只好弄点水给他清洗,埋怨道:“叫你手脚不要乱动,这里到处是咬人草。”刘仲足足痛到了天黑才松快了点。 拉隆好歹跟着罗桑到过几次博窝,带着十二出去居然打到了一只羚羊。阿奴的包裹是用牦牛皮缝得不容易透水的包,里面火石,火绒,盐巴什么的都很干燥,只是树枝都是半湿的,熏得大家眼泪直流,第一顿晚饭总算解决了。 夜里气温陡降,阿奴和阿宝早围着火堆睡着了,她实在累坏了,闭上眼之前想,要是今晚死在这里也不错,然后就什么也不知道了。 云丹和刘仲睡不着,森林里阴森可怕,到处黑漆漆的,远处不知名的鸟在一个劲的惨号,他俩听得心惊肉跳,石头下悉悉索索,也许是蛇在悄悄爬行,风吹过枝头沙沙作响,似乎有诡异的东西探出头来窥视。。。其实,拉隆正坐在火堆旁放哨。 好容易熬到天色微明,两人决定起来探路。 阿奴忽然腿抽筋了一下,她吓得一咯噔醒来,刘仲、云丹和丹派,索朗旺堆都不见了踪影。拉隆也睡着了,他看见云丹和刘仲起来,以为他们来换班。 阿奴四处查看,没看见两个人,连忙把众人叫醒,拉隆急得脸发白,阿奴也没怪他。 将昨夜剩下的羚羊肉当做了早餐,他们又等到天色大亮,两人还是没有回来,阿奴暗叫不妙,仔细看了看沿路有没有新鲜的足印,最后在往左边的一条路上找到了痕迹,他们追踪而去。 直走到日头当空,他们循着水声来到一个峡谷里,这里是帕隆藏布?还是雅鲁藏布?看着湍急的江水,阿奴也不清楚,她迷路了。 李长风突然叫起来“蚂蟥!蚂蟥!”。一只蚂蟥在他的靴子上探头探脑,大家随即发现自己身上或多或少都有几只扬着吸盘正准备下嘴的蚂蟥。好在都有经验,用点燃的树枝一烤,一个个就滚下地来被踩得稀烂,阿奴一阵恶心。 这里有人活动,附近应该有溜索之类的东西可以过江,阿奴和拉隆决定分开两组往前后探寻,看见了溜索就回来找对方。 阿奴带上阿宝和十二,拉隆和扎西平措、李长风一组,各自分头寻找。 不多时,阿奴找到了一根溜索,看样子还是新换过的藤,只是这种‘平溜’的溜索不好滑,是坐在藤圈上,一点防护没有,滑到江心后要靠双手轮流拽把自己拉过去。 他们回头寻找拉隆那组,迎面看见几个博噶尔人与云丹、刘仲比手画脚而来,阿奴吓得往后一闪,迅速躲进石头后面,她告诉十二和阿宝:“米古巴人与我有仇,千万不能让他们知道你们跟阿依族人是朋友。”随后十二赶上去打招呼,手指着拉隆走的方向,转移了他们的注意力,阿奴趁机带着阿宝躲进峡谷上方的丛林,水声隆隆,博噶尔人没有发现这里的动静。昨天太累,忘记了警告大家,阿奴后悔不已。 拉隆回来后,他们要跟着那几个博噶尔人溜过江,十二和拉隆会和后,见拉隆迅速往这边看了一眼,随即转过头去。 这些人还是第一次坐溜索,一个个心慌手抖,手忙脚乱,刘仲坐上藤圈被硬推出去,溜到了江心就不知道如何是好,折腾了很久,总算一点一点的把自己拽过了江,等他们全部过江,天已经快黑了。 他们陆续消失在对面的悬崖边,不一会儿,十二溜回来,将溜索上套的硬藤圈用力的滑过江,见阿奴接到藤圈,方迅速的攀上悬崖走了。 阿奴问阿宝:“你会不会?” 阿宝点头:“以前坐过。”因为有阿奴和沈青娘两个人教,导致阿宝汉语和吐蕃语参杂在一起讲。 两人吃力的溜过江,天已经全黑了。她们摸索着爬上悬崖,阿奴伸手摸到一个滑溜溜的东西,吓得一甩手,一条蛇被甩出去,阿奴趴在地上喘了几口气,爬起来跟着阿宝继续朝前走,路上的草都被砍倒在地,露出一条分明的路,十二他们怕阿奴迷路,故意费力砍倒一大片草,就是在黑暗中也能看得清。(未完待续) 第四十六节 珞巴达果 阿奴和阿宝远远的躲着博噶尔人的宿营地,江面开始起雾了,怕有蚂蟥,雾气中两人迷迷糊糊在高处找了个背风没有草的石块后面,偎依在一起过了一晚,不敢生火,她们穿的是单衣,尽管阿奴还带着阿依族自制的羊毛披风,还是冻的瑟瑟发抖,一夜未眠。 雾稠得像牛奶一样,直到天亮也没散,两人不敢动,峡谷里到处都回荡着江水撞击咆哮的吼声,没搞清自己站的位置,真不敢轻举妄动。 大约到了近午时,白雾才开始沿着峡谷向山崖上攀升,等看清自己呆的地方,阿奴吓得紧紧抓住身边的石块不放,她俩昨晚居然睡在了滑坡带上。 两人拖着发软的腿爬离,刘仲等人不知去向。浓雾所过之处都是湿漉漉的,阿奴找到昨晚博噶尔人在江边的宿营地,一块巨石后面竖着一根树枝,树枝上挂着布条,阿奴爬过巨石,树枝下几块碎石压着一个野芭蕉叶折叠的包。打开一看,一块烤肉上面爬满了蚂蚁,看得阿奴想笑又想哭。 此时太阳完全露出来,又开始热得冒汗。阿宝突然痛得低叫一声,手忙脚乱解开腰带,撸起衣襟,腰上一只黄豆大小的‘草爬子’正在拱着屁股在吸血,周围的皮肤已经红肿了一大片。阿奴连忙拿出一瓶酒,倒进用叶子折的一个碗里,轻轻捏起阿宝腰上的肉,将草爬子泡在酒里。那是她和古戈用大米特别蒸馏的高浓度酒,费了半个夏天。没多久,草爬子估计被泡晕了,开始松懈下来,阿奴轻轻捏着将它连口器一起拔出,扔在地上踩烂之后,才松了口气。这小东西比蚂蟥还祸害,寨子里年年有人中招,若是用手直接拔,它的脖子很硬,口器里有回钩,不容易拔下来,头还会折断掉,口器会留在肉里引起感染发炎,这里没有抗生素,寨子里因为这个草爬子引起的感染已经死了好几个人了。 从开始进入博窝,为预防毒虫,阿奴叫大家将衣袖裤脚腰带扎紧,昨日看刘仲等人也有准备,她也没多说。这里有草爬子,还是赶紧离开的好,就不知道他们有没有人被咬? 将那块肉清洗一下,两人吃完。又开始寻找刘仲等人的踪迹,还好阿宝也是个野外生活专家,和阿奴相互配合的很好。 也不知道是哪个天才,一路上丢着草叶,怕阿奴看不见,居然撕成一块一块的。 她们沿着草叶,找到一个豁口,沿着豁口抓着藤蔓和杂草爬到半山腰上,又是大片被砍倒的草,连脚边一些挡路的藤条都被砍断,阿奴很担心砍草的人体力不继。 就这样沿着幽深险峻的山崖,忽上忽下,蜿蜒曲折,阿奴两人爬过两座山,走过三座被踩得滑溜的独木桥,滑过两个溜索,穿过五个滑坡,其中一个陡坡上有着长长的划痕,阿奴顿时心跳如鼓,不知道有没有人掉下去。 她慢慢爬过去,仔细看了看划痕,好像是靴子,博噶尔人是光脚,她的心底凉了一片,探头往江面上看去,江水翻着白沫奔腾而下,江边乱石堆砌,什么也看不出。 后面忽然传来一个少年变声期的粗嘎嗓音:“原来是你。” 博噶尔人!阿奴吓得趴在地上不敢动,后面的人见她没有动静,知道是吓着了,叹口气:“你不是出山了吗?怎么这时候回来?” 熟人?阿奴转头一看,是个穿着白褂子的博噶尔少年,长着一张娃娃脸,阿宝拿着刀跟他对峙着。 “达果,你吓死我,声音怎么变得这么难听。”阿奴用博噶尔语埋怨,慢慢爬起来,小心的踩出脚窝,走过滑坡:“你们也过来吧。” 阿宝见他没有敌意,收刀转身谨慎地走过滑坡,而那名少年也收刀,如履平地般三两步就走过来,阿宝惊奇的睁大眼睛,那少年闪了闪幽黑的眼睛,看了看她,问道:“你朋友?外面的?” “嗯,我的恩人,救过我很多次。” “外面好吗?去年为什么不回来?阿岩出事了?” “活着,受伤了。” 阿奴问道:“刚才有人摔下去了?” 达果点头又摇头:“一个满脸胡子的吐蕃人,不过你看,”他指指下面,“他抓住一个滑坡旁边的一个树枝,走过去又爬上来。” 阿奴看看,真的,划痕最下端有一堆杂乱的印子,想来是云丹很幸运的滑偏了,掉到滑坡边缘,那里还有树枝可以挡一下。 “寨子去年死了几个?”没完没了的械斗,他们也不嫌烦。 达果看了看阿奴的脸色,吞吞吐吐:“五,五个,是阿松还有阿杜,还有。。。” “别说了,我回去就知道。”阿奴不想听了。 达果于是转移话题,很仔细的问了外面的情况,阿奴故意讲的天花乱坠。 达果艳羡的看着阿奴:“难怪拉巴那些人要打劫?” “你也知道?我昨天怎么没有看见你?” “才刚刚知道的,嘎郎王找我阿爸和附近的几个部落,要我们跟他一起对付西面来的人,还说了什么嘴唇没了,牙齿会觉得冷。” “是唇亡齿寒。”阿奴紧张起来:“你阿爸同意了?” “没有,又不是我们贪财惹祸。”达果不屑,“前面那几个人是你朋友?” “手下留情,他们是嘎郎王的朋友。”阿奴连忙叫道。“你阿爸也发现了我吗?”她冷汗涔涔,这下子死定了,就是有达果在也保不住自己。 “没有。”见阿奴脸都白了,达果没好气,在她脑门上弹了个大爆栗。他解释道:“是我发现那个脸上有疤的家伙鬼鬼祟祟的一直扔叶子,不过我阿爸迟早会发现的。” 阿奴揉揉额头,掐笑着凑上去:“果果,帮帮忙,我们要进山。” “我没法子。”达果绷着脸,阿奴一有事求他就叫的很甜。 见他一副公事公办的态度,阿奴一跺脚走了,过了一会儿,达果追上来:“阿岩死了?” “没有。”阿奴鼓着腮帮子像只青蛙。 “他死了,你就可以嫁给我了。”达果一厢情愿又开始盘算。 “做梦,他还活着,活得很好,这里没事了,我就出去找他,然后嫁给他,你别指望了。”阿奴边走边说,这人自从认识之后,每次见面都要说这个。“还有,你阿哥是我阿妈的丈夫,你阿爸恨死我们了,说什么也不会肯的,嘿嘿。。。”阿奴冷笑着戳破他的美梦。 达果哀嚎一声,又追上来。真是的,堂堂一个男人,波觉人下任的族长,阿哥为什么对那个老女人死心塌地,硬嫁到人家的寨子里,害得阿爸成了整个白玛岗的笑柄。 前面突然一阵喧闹,达果连忙说:“我去看看。” 他紧走两步,又转身带了点恶意说:“阿奴玛,前面我们要拐道多雄拉山,那里你不能走,别让阿爸看见你。这里再往前过峡谷就是西兴拉山,你从那里走吧,昆达在前面。” 阿奴闻言,吓得扑上去抓着达果不放:“你们抓了昆达?” “没。”达果看了看阿奴紧紧抓着他的手,他毫不怀疑,只要他说‘有’,阿奴肯定会抓他去换昆达。这事她已经干过啦,那时自己才八岁,看见这个漂亮的不像话的小姑娘朝自己招手,手上还拿着好吃的鼠肉干,他傻乎乎的走过去,就被他们抓了拿去交换那年械斗的俘虏,他是波觉族长的儿子,‘一个小屁孩换了五个大人,真划算。’这是阿奴说的,这个小恶魔那时还没满三岁。她曾经想拿阿哥去换来着,当时阿哥刚刚嫁给她阿妈美蒂。 达果想起往事,扁扁嘴很不爽地解释:“阿爸心情很好,没杀他,你阿妈要生女孩,结果又生了男孩,阿哥把孩子抱回来给阿爸了,看见你阿妈倒霉,他一向都是很高兴的。” 又是男孩子啊,阿奴叹气。 达果继续说:“我们抓到昆达,见他要一个人走西兴拉山,阿爸说‘那让他去送死算啦,今天占卜,说是不宜杀人。’就放他走了。” 阿奴信了:“那里有没有路?他走多久了?” “他应该已经过了大峡谷。那条路听说有人走过,不过那是很久以前的事了,听说那里有很多“白木儿’(野外的恶鬼),狗都不敢走。”见阿奴的脸‘唰’的白了,达果有点小小的快意。他补充道:“今年的‘叶儿干’(珞巴族联合部落会议),我阿爸又是‘尼共哈里’(临时军事首领),阿奴玛,小心些,他恨死你了。” 达果过去没有多久,前面的的声音渐渐远去,看样子没事,阿奴松口气,两人悄悄跟上去。 面前一个小瀑布挡住了去路,水珠撞击在岩石上飞散的四分五裂,腾起阵阵水雾,下面就是滔滔江水,瀑布和崖壁之间有一条小缝,勉强可以贴着过去。 这里脚印杂乱,最下一段被扒拉的乱七八糟,明显是失足之后被拉住,挣扎爬上来的痕迹,想也知道是那几个混蛋,博噶尔人走这种路根本不会摔倒。 阿奴脸贴近岩壁,抓牢壁上满是湿滑青苔的石块,她看不清脚下,只有脚伸出去一点一点的探,慢慢踩实了,才敢一步一步的挪过去,好容易挪出瀑布,她站稳了,弯着腰喘气,累死了。 刘仲的声音突然响起:“阿奴,你没事吧?” 阿奴被吓得晃了晃,怒道:“人吓人会吓死人的。”见刘仲满身的泥浆,显然那个摔下去的倒霉鬼就是他。 阿奴问道:“其他人呢?” 刘仲指指下面:“博噶尔人走了,有个少年会说一点吐蕃语,说昆达在前面,叫我们在下面江边等你。我担心你,就先跑上来了。” 阿奴往下看了看,一帮傻子笑眯眯的朝她挥手。江流在这里拐了个九十度的大湾,他们要溜过江到对面去。 注解 1.雅鲁藏布大峡谷地区共有三种旱蚂蟥,一种黑大,有十多厘米长;第二种细小,黑色,形同火柴棍;第三种是花蚂蟥,毒性最大。墨脱有个旱蚂蟥山,山上的枝枝条条都挂满了旱蚂蟥。过山时,必须以百米冲刺般的速度前进,目的是趁旱蚂蟥还没反应过来之前赶紧通过,即便如此,人身上还会挂上不少旱蚂蟥,严重时须用刀刮才刮得干净。植物学家徐凤翔有一次经过旱蚂蟥山时,就创造了一天挂了400多条旱蚂蟥的记录。 .草爬子:又叫草虱子,学名叫蜱,形如小螃蟹,典型的吸血鬼。只要它贴上人的肌肤,很快就将头扎进肉内,撅着屁股边哄动边吸血,疼得人如同身上被钻螺丝钉。此时揪它揪不动,即便揪断了,头部留在人体内也是后患无穷,极易诱发感染,有的探险队员就因此住进林芝医院动手术。(未完待续) 第四十七节 雪山滑坠 随后的几天,阿奴彻底失去了方向的概念,只能沿着炎热的峡谷一直走。达果的警告还含了另外一层意思,那就是绝对不能回头。达果喜欢阿奴又恨着她,只要阿奴在此孤身出现的消息被他的族人知道,为了他的威信和颜面,绝对会杀了她。博噶尔人是父权社会,女人哪怕是女儿和姐妹对他们来说也不过是财产和物件,可以用来买卖,拿来交换和当做礼物赠送,像他阿哥那样的傻子是凤毛麟角。所以阿奴只有乖乖地按着他说的话去做,即使明知前面就是无人区。 三天后,他们在一处笔直的山峰前碰上了昆达,前面没有了路。 阿奴仰头看着垂直九十度如刀削一样的崖壁,一阵眼晕,连根藤蔓都没有。他们分散开来四处寻找出口,最后刘仲叫道:“这块石头为什么滑溜溜的,这么干净?” 昆达跑过去一看,喜道:“是野牛,阿奴玛,野牛!”那块石头是野牛蹭痒和磨角的地方。 昆达循着野牛的粪便和足迹,找到一条悬崖边上的小道,其实也不算是道路,只是大家从徒步改作了攀岩而已。 第十天的时候,疲惫不堪的一群人终于到达西兴拉山脚下。 他们决定休息一天,储备粮食,恢复体力。 大伙儿一屁股坐下,第一件事就是将靴子拔出来,靴子闷热,他们的脚都抠烂了,靴子又倒出几只蚂蟥,这已经是每日必做的事,每个人身上或多或少都有蚂蟥,最多的一次找出四十多只,他们已经麻木了。 这里几乎天天下雨,身上都散发异味,森林里还散发腐木烂叶的臭味,久而久之,大家也闻不出来。人人手上都是血泡,那是拽溜索拽出来的,有时候还要像猴子一样抓着藤条荡过山谷。刘仲和丹派第一次荡过去的时候,山谷里绵绵不绝地回荡着他们的惨叫。 一路上,猎物很多,他们还碰上了老虎,老虎当时对他们不感兴趣。阿奴有时候会采集一些能吃的野果,食物倒不匮乏,就是水源很成问题。溪流里的水阿奴不让喝,怕有寄生虫蚂蟥什么的,尽量在江边水流湍急的地方取水,还要煮开,所以每日都要忍到宿营的时候才有水喝。幸亏吐蕃人都有随身带碗的习惯,云丹的碗尤其高级,是个铜碗,可以烧水,虽然没有罗桑的铜盆大,要烧好几次才能让大家都喝上开水。峡谷的海拔很低,水可以烧开。 阿奴问刘仲:“硬要跟来,现在后悔了吗?” 刘仲刚刚吃饱喝足,正跟云丹并排躺在芭蕉叶做的床上,闻言咧咧嘴:“至少东西能熟,从到吐蕃,我就没吃过熟的东西。”高原上的食物都是半熟的,煮熟的牛羊肉还带着血丝,看着血淋淋,一开始都吃不下,现在也习惯了。 阿奴抿着嘴不说话,刘仲怕她难过,连忙说道:“这里风景真美,走一趟不虚此行,就是辛苦点也值得。” “哪怕会送了性命?” “我是福将。”刘仲大言不惭,见云丹和阿奴都抽着嘴角,一脸古怪,连忙叫道:“是大师兄说的,对吧,长风,你不是说跟着我总能化险为夷。” 李长风应道:“是我表叔说的,那时候你在大岗山上救了我,他就说你是个有福气的人,后来在打箭炉,一刀穿心都没死,他说要我跟着你,保证长命百岁。”他不小心泄露了当初死活要跟着刘仲的秘密,顿时嘘声四起,李长风发现失言,见大家眉宇之间只是嬉闹,刘仲也无不悦,方放下心来。 刘仲想起当初从京城辞别皇祖母和皇伯父,前往梁都不过是一年前的事,现在自己却衣衫褴褛躺在这荒无人烟的原始密林之中,跟以前绮罗丛中的生活对比,真真恍如隔世。那时才出了京城没有两天,就碰上了劫杀,随后青姨和舅舅带着他一路奔逃,直到遇见阿奴,之后更是惊险连连,可是每次都能保住性命,那阿奴也是他的福星,带着他经过了一个又一个神奇美丽而又蛮荒的世界。 他偷眼看了看阿奴,她正在江边清洗头发,那水是山上融化的雪水,虽是盛夏,仍然冰凉,连忙叫道:“别洗啦,万一生病怎办?”那个在毛垭大草原倒下不起的奴隶阿昌,据说一开始就只是着凉而已。 阿奴转头道:“没事,就是用篦子沾水梳梳。”有虱子了。 阿奴带了篦子,众人欢呼,纷纷跑过来,阿宝也有一个,这些东西女孩子都随身带着。大家互相帮忙篦头发,只有丹派原来是个光头,现在只有一点发茬而已。 一群人跟猴子似的嘻嘻哈哈对捉着虱子跳蚤,阳光照在他们黑乎乎的脸上,每个人都那么开心。 很久以后,刘仲还记得那天的心情,那是一种很纯粹的快乐,连身上所有的毛孔都惬意地张开呼吸着那种愉悦的气氛。湛蓝的天空,炙热的阳光,神秘美丽的雪山,滴翠的山林,不知名的烂漫山花,沁凉的江水,空气里还有一股山林特有的清香。。。还有一只红棕色的小熊猫路过,白色的眼眶,小猫一样稚气的盯着他半晌,方晃着棕白环纹相间的毛茸茸的长尾巴慢腾腾爬上树走了。 阿奴的脸上蹭了块土,可笑她倒是把头发弄干净了,却忘记了洗脸,大家窃笑着都不告诉她,任她带着幌子四处招摇,最后云丹看不过,抓她过来将脸擦干净。看他弯着腰小心翼翼的给阿奴擦拭灰斑,嘴角上噙着一丝溺爱温柔,刘仲发现云丹原来真的真的很喜欢她,不止是嘴上说说而已。那自己呢,阿奴对自己而言又是什么?十一岁的刘仲似乎忽然迈进了一个让他迷茫的世界,然而这个念头只是一晃而过就被丢开了,阿奴嫌云丹擦得太久,两人又吵开了。 第二天,跟以往翻雪山只要过垭口就可以下山不同,昆达说,他看过方向了,直接翻过西兴拉,怎么走都要经过博噶尔的人寨子,现在只有横着,他的手比划了一下,横着切过山顶那些雪瀑布,下到另外一边。西兴拉是座季节性雪山,山上的冰雪要十月份才会完全消融,现在大约才七月,翠绿中点缀的那些雪瀑布们在阳光下熠熠生辉。 大伙儿后来想起才感觉后怕,为什么会把命交到昆达那个疯子手里。阿奴不能说什么,刘仲等人其实是被他们连累的,否则凭着嘎郎王的关系,达果会将他们安全送出去。如果直接翻过山,她能想象得到,达果肯定会像守在洞口的猫一样,得意洋洋看着她送上门。他俩的关系就像猫和老鼠一样,以前达果做老鼠的时候多,现在轮到他翻身把歌唱。阿奴唯一能依仗的不过是达果还顾及他哥哥,还有两人幼年时结下的一点情谊和老鼠冤。 他们顺着西兴拉的一条大雪坡爬了半天,约午时爬到了山顶,山顶居然怒放着红红的杜鹃花,此时山下都谢了。此时阳光明媚,风景如画,远处如擎天玉柱般对峙的是加拉白垒雪峰与南迦巴瓦雪峰,匍匐的群山挂着根根白练,那是瀑布群,江流宛如一条‘s‘型飘带蜿蜒在深山翠谷之间。爬出阴暗潮湿的大峡谷的人们却没有像以往那样感到高兴,因为真正难走的路还没有开始。 休息一下之后,他们开始沿着满是冰雪的山脊行进。坡度大约有五六十度,站着腿都会抖,昆达在前面用匕首一点一点凿出雪窝,众人喘着粗气踩着雪窝前进,到天黑时,才走了一点点路。大伙儿找到一个大雪窝子,猫在里面互相取暖,挨过了一晚。 第二天,许是光头的缘故,丹派着凉了,先只是头晕,后来身上开始发冷,人不是很难受,他也没在意,走过一个雪坡的时候,一阵眩晕,脚下打滑,他摔倒在地上,随后像坐云霄飞车一样迅速滑坠,手上忽然多了两股拉力,他身子一顿,随后又加速下坠,惊恐之中,他看见刘仲在他上方,原来他的重量把救他的刘仲给带了下来,他没看见旁边同样想救他的云丹。 在众人的惊叫声中,三人风驰电掣摔在一个灌木丛中,云丹和刘仲两人重重的撞在丹派身上,他顿时晕了过去。 阿奴和昆达谨慎的滑下来,检查了一下三个人的伤势,刘仲只有一点擦伤,云丹手可能骨折了,丹派最糟糕,他已经昏迷了,阿奴轻轻地在他身上捏着,似乎腿骨和肋骨断了,别的她看不出,也不敢动他。 阿奴想来想去,见丹派和云丹脸色煞白,实在不能拖了,她一咬牙:“我去求达果。” 昆达低叫:“他会杀了你。” “不会,我有他感兴趣的东西。” 阿奴带着阿宝和拉隆,顺着昆达指的方向翻过西兴拉,她心急赶路,走在半道上,不小心也从山坡上滚下去,阿宝和拉隆吓得连滚带爬滑下去查看,还好,擦破点皮,还有手按在咬人草上,被蛰的眼泪汪汪。 达果果然呆在离西兴拉最近的一个寨子里,看见阿奴三人满身狼狈,鬼鬼祟祟的来找他。他有些意外,别的人都死了?他还以为他们不敢走这条道。 阿奴开门见山:“果果,帮帮忙,嘎郎王的客人摔伤了,伤得很重。” 达果摇头:“跟我没关系。” “行了,不就是八年前骗过你一次,别那么小气。” “不止一次。” “好啦,别计较了,那时我也没骗你。”阿奴一脸‘是你笨’的表情。 达果语塞,的确,人家什么也没说,只是站在那里,自己傻乎乎送上门去的。 “说吧,你要什么,除了我们的性命和自由,我真要死了,你会很寂寞的,果果。” 达果失笑,这个小不要脸的,他刚刚张嘴,阿奴又加了一句:“我不卖身。” 达果闭上嘴,不说话了,从竹筒里倒了一杯酒放在阿奴面前,阿奴盯着他,他的眼睛里黑沉沉的,阿奴心想:“这家伙越大越不好琢磨。” 她没喝酒,说道:“你们波觉家和我们阿依族打了多少年?一百年?你们死了多少人?一千还是两千?三千?据说阿依族百年前有三四千人,现在不到八百。。。” 见达果皱着眉头,阿奴疑惑:“你不会数数?” “谁不会数了,你先把酒喝了。”达果不高兴。 “不喝,要喝你自己先喝。”阿奴眨着乌溜溜的眼睛盯着他。博噶尔人会在酒里下毒,而且下毒的理由千奇百怪,毫无道理可言。最离谱的就是他要是觉得你很有福气,就会给你下毒,以便把福气转移给自己。每个阿依族人学会的第一句话就是:“博噶尔人的酒不能喝。”阿依族也会下毒,不过是针对心怀不轨者,但是这个判断也是很武断的。这就是嘎郎王对他们甚为忌惮的原因。 达果拿过杯子抿了一口,示意无毒,又递给阿奴,阿奴摇头:“你喝剩的。” 达果额头上青筋突的冒出来,又沉下去。阿奴说道:“果果,你也不敢喝我倒的酒,别计较这个。”达果颜色稍霁。 阿奴恳求道:“我们说正事,果果,帮我救他们。” 达果不说话,阿奴忽然扔下一个炸弹:“我们两族休战吧。” 达果抬眼看她,阿奴说道:“我们休战,再也不打了,算算这些年死了多少人,你们的林子里都挂不下了那些尸体了。杀敌一百,自损八十,这对双方都没有好处的事。” “那不是你我能做主的,阿奴玛。” “再这样下去,你们波觉家会成为所有博噶尔人里最弱小的,不要说还有大额木人,崩如人(珞巴族分支)。。。果果,你阿爸这样一直牟着劲对付我们,等到你接手长屋(家族族长居住地)的时候,波觉家只怕在‘叶儿干’上再没有说话的位置。” 达果说道:“那怎么办?”总不能杀了他父亲。 阿奴说道:“我有办法,不过你要配合我。现在,救人先。” 达果狐疑的看看阿奴,算了,听她一回也没有损失。 阿奴去通知昆达,他们要先消失掉。(未完待续) 第四十八节 止戈之虎 阿奴和昆达躲在一边,看着达果带人将丹派抬下来,云丹手断了,在索朗旺堆的搀扶下也慢慢的爬下山。天慢慢黑了,他们今天又要在山上过夜,虽然冷一些,总比在此时下到山底,面对虫蛇的威胁要安全。现在只剩下阿奴、昆达、拉隆和阿宝,他们是这些人里生存能力最强的。 第二天,关于怎么走又开始困扰大伙儿。最后决定还是横切西兴拉,走达果这边,万一被他族人发现,阿奴和昆达就是死路一条。 没有了刘仲等人,他们速度快了很多,下午时他们就下了西兴拉山,走进了热带雨林。 这里没有人来过,植物异常茂盛。倪藤、省藤、扇担藤等各种木质藤本植物粗得像婴儿的手臂,在长满青苔的参天大树之间曲折盘绕,交织成一道道‘屏风’,上面挂满了一丛丛的鸟巢蕨和附生兰,这些恐怖的屏风将森林围得像密不透风的笼子,雨林里一层又一层的巨大树冠又像往这个笼子上加了盖子,整个雨林闷热的像个蒸笼。由粗叶木、九节、桄榔、山槟榔和树蕨组成的灌木密布林下,令人难以通行。地表还长有种类繁多的草本植物。到处长满了苔藓,一脚踏上,枯枝朽叶直没足踝。林间目光所及不足10米,人就象被禁锢在一座阴森的绿色监狱之中。 昆达拿着长刀在前面开路,没有多久,他们汗如雨下,有些喘不上气,昆达更是吃力。大家只有轮流开路,换昆达歇息一会儿。雨林里危机四伏,即使走的艰难,他们也不敢停留。 轮到阿奴开路时,一刀拨开树丛,一条小腿粗的巨蟒挂在树梢,猝不及防打个照面,双方都有些惊愕,那只蟒大概刚刚进食完,大脑反应迟钝,懒洋洋的挺着肚子没有动静,他们见状,连忙小心的走过去,走了老远,阿奴才长吐一口气,狂跳的小心肝总算放回原位。 在雨林里转了两天,最后碰上了来接他们的阿错和族人。看见哥哥,阿奴抱着他嚎啕大哭,挂在他身上再不肯走路。 阿错被阿奴身上的味道熏得快闭过气去,无奈,只有和族人轮流背着阿奴回到寨子,她一趴在哥哥背上就睡着了。 是达果通知他的,还将刘仲云丹等人送过来。听说纳达岩和昆达还活着,寨子里的人们欢声雷动,看阿奴顺眼不少。 阿错首要的任务是把阿奴弄干净,她整个人像是从泥潭里捞出来的。 阿奴和纳达岩的小屋旁边有一眼温泉。阿奴看见那眼温泉,硬将它据为己有,逼着他和纳达岩在旁边重新盖个竹楼,在温泉下方用石块砌了个浴池,接了竹管将热水和远一点的冷水引进来,她从来不肯跟族人一起在大的温泉池里洗。 阿错见妹妹整个人泡进池子都没醒,只好上前帮她解开衣服,见她身上一点一点都是蚂蟥和臭虫,虱子咬过的痕迹,有些地方已经溃烂发炎,心疼得直摇头。 刘仲等人被安排住在河谷的寨子里。他们惦记阿奴,听说人回来了,跟着古戈的女儿,一个叫阿吉拉的壮实小姑娘匆匆爬上山腰,那里山花掩映之间露出竹楼一角。 阿吉拉一路上边走边回头像看猴子一样看他们,弄得他们不自在之极。 阿吉拉迎面看见阿错拿了块花毯包着阿奴,露出了溃烂的脚,阿吉拉倒抽一口凉气,连忙冲进竹楼里,拿出纳达岩以前留下的草药。他们出山一年多,这里都是她来打理。 刘仲等人身上也是一样,他们早上过药,此时见到阿奴满身都是恐怖的咬痕和烂斑,都吃了一惊,他们只知道阿奴的脚烂了,没想到全身都是。想来阿奴一直是领队,怕他们这群人第一次走进原始森林,心慌意乱之下出事,为了稳定军心,从来不多说自己的伤势。 阿奴哪里是个能吃苦的,原先一路上为了一点点小事就挂在纳达岩和阿错身上哭哭啼啼的撒娇,这一次居然咬牙坚持了这么多天。刘仲、十二等人这才发现他们一时的心血来潮,偷跑到博窝,给阿奴带来了巨大的麻烦,要不是为了照顾他们,只怕阿奴和昆达早就回到了家。 阿吉拉扔给刘仲一块麻布,示意他给阿奴擦干头发。她和阿错在上药,腾不出手来。刘仲心里愧疚,擦的很仔细,突然发现阿奴头皮上也是一块一块的红肿,他擦着擦着眼泪就掉下来,云丹打开他的手,接过麻布。 门外阿蕾带着清洗完的阿宝进来,她们不放心阿奴,见她没事,阿宝吁了口气,往她旁边一趴,众目睽睽之下也睡着了。 阿蕾尴尬笑笑:“她累坏了。” 阿吉拉也爬过去看了看阿宝,见她身上的伤都处理过了,也就算了。 阿奴睡到第二天被饿醒,阿错拿来一种叫“达谢”的棕榈树粉做的烙饼。阿奴边吃,阿错边给她说寨子里发生的事。他们今年没有出山不是因为雪崩,是因为大长老阔阔,也就是阿错的父亲病重。他是大‘喀木’(巫师,鬼师),每一任大喀木都叫‘阔阔’,阔阔就是‘天’的意思,他要是去世,对阿依族来说就是天塌了,而接任的纳达岩远在千里之外的打箭炉。 阿依族分为四个大家族,迦末家和纳达家更高贵些,据说原来就是主人,而纳克家和夏林家原来是一群奴仆,本没有姓氏,后来被归纳在一起,有了两个姓氏。不过几百年来困在这里,相互通婚,之间的等级界限已经不明朗。迦末家的家长是美蒂,她也是族长,管理日常事务,历代族长兼任月神祭司,月神是阿依族的主神。每个家族的家长就是长老,长老会的头领就是阔阔,他凌驾于族长之上,若有重大事件都有长老会决定,历代阔阔都是纳达家族的。 此时阿吉拉跑来说,阔阔要见阿奴。 阿依寨建在河谷的半坡上,背坡悬空而建,对岸是陡峭的山崖,易守难攻。屋子都是干栏式竹楼,分三层,下层堆放柴草,圈养猪、牛、羊、家禽等等,中层住人,顶层放置劳动工具盒其他杂物。下层为数十根圆木立柱支撑,没有围墙,这样便于采光通风,圆柱纸上是用木板,竹片搭成的的长方形平台楼板,楼板之上就是若干个房间,用木片、竹片分割而成,用来居住,做饭等等。中门入口处有一个很宽大的阳台,阳台下就是木梯。三层其实就是人字形屋顶。整栋楼房用圆木和组织砍削而成,木料均用凿子榫接起来。 而阔阔和美蒂的竹楼就在寨子中间,比别人的都高大精美。 阿奴脚疼,不肯走路,阿错只好又把她背下去。 阔阔就躺在起居室旁的火塘边,天气炎热,他仍然盖着阿依族自制的条纹羊毛毯。 阿奴见他头发花白,脸色蜡黄,心里难过,阔阔见她垮着脸,笑道:“这么久没见,不想大阿爸吗?” 阿奴的眼泪一滴一滴掉了下来,阔阔心地仁慈,若是没有他,自己就活不了,他一直是寨子的主心骨,要是什么都听美蒂那个女人,寨子里的人早死绝了。 阔阔见她哭得伤心,知道一时半会停不下来,他叹口气,老这么爱哭以后怎办,他吩咐寨子里各大家族的长老们过来。 等人聚齐,他喘着气宣布三件事,第一,阿奴接任族长;第二,纳达岩接任阔阔;第三,等纳达岩回来,他们就成亲。 阿奴吓了一跳,看见自己阿妈美蒂一脸平静,毫无异议,心里诧异,难道她生孩子生傻了。 见阿奴满脸挂着眼泪鼻涕张着嘴,怎么看怎么傻,阔阔忍俊不止,又有些担心,阿奴实在太小,阿岩太单纯,若是自己能多撑几年,美蒂再聪明些,也不会让她这么小就担这么重的担子。 他招招手,示意阿奴凑过来,将阿奴脸上擦干净,说道:“前天达果代表金杜来下战书了。” 博噶尔人是父系氏族社会,世系以男系计算,他们流行一种严格的连名制,氏族内每个成员的名字有父名和子名组成,在儿子的名前面冠以父名。达果其实叫杜果,他的父亲叫金杜,达果就是由‘杜’这个父名,加上‘果’这个自己名字组成。但是在日常生活中。人们习惯略去父名,在男子本名前面加个‘达’字,女子本名前面加个‘亚’字。所以杜果就被叫成达果,阿奴叫他‘果果’是开玩笑叫他‘蝈蝈’。 阿奴皱着眉头,达果这家伙也太懒了,什么法子也不肯想。 阿奴问道:“他们占卜定了进攻时间?” 博噶尔人做什么都要卜卦,尤其喜欢杀鸡看肝占卜。鸡肝太小,卜卦很复杂,有时候占卜一次要用掉几十只甚至上百只鸡。阿奴有一次在他们下战书之前,把波觉家和附近几个博噶尔人家族的鸡全毒死了,那年他们没能动上手。不过第二年金杜的报复更加凶狠。那以后他们的鸡被保护的很好,阿奴再找不到下手的机会。 若是可以得手,阿奴觉得应该把那个偏执的疯狂老头先弄死,天下才会太平。 阔阔说道:“当然定了,他们才会下战书。” 阿奴转着眼珠不说话,良久,阔阔似乎睡着了,阿奴不愿意再打扰他。刚刚退出起居室,她的阿妈美蒂站在外面等着她。 两人谁也不愿意开口,最后美蒂说话了,她没有什么耐心:“你有办法?” “没。” 美蒂气结,她知道阿奴一向当她不存在,她也不多说,转身走了。 随后阿错鬼鬼祟祟的过来,阿奴横了他一眼:“我还没接任呢,这么早操心做什么?” 阿错摸摸鼻子,老是做母亲和阿奴的夹心饼,他也很无辜好不好。 他已经过了成年礼,脖子上挂着一根虎牙,是成年礼上猎杀的一只老虎的。 阿奴看见那个兽牙项链,问明是虎牙后,突然问道:“附近有几只老虎?” 阿错努努嘴:“江对岸的山上就有一窝。你要虎皮,阿哥下次给你打,这只给阿蕾了。” 阿奴嘟着嘴:“谁要那个,你就只记得阿蕾。”朝哥哥做个鬼脸,她又问道:“阿哥,能不能活捉两只?”阿错愕然。 阿奴想想,这里老虎凶猛的很,活的不好捉,又降低要求:“先一只,半死昏迷也可以。” “好。”阿错应得干脆。 “叫达玛做几只博噶尔人用的箭。”达玛是达果的哥哥,美蒂的第三个丈夫,阿奴笑得眉眼弯弯,“我有用,叫他放心,我不会害他和达果。” 博噶尔人认为老虎是自己祖先的哥哥达基变成的,于是他们十分敬畏老虎,尊称老虎为‘大哥,伯伯’,并严禁捕猎,弄得老虎成灾。阿奴有时候还看见老虎大模大样蹲坐在藤网桥头,貌似等人送上门,看了毛骨悚然。每年牛羊都被它们咬死无数,这些老虎吃滑了嘴,只吃牛羊,连糙一点的猪肉都不吃,这里的猪肉比牛羊的糙。而阿依族年年猎虎,老虎现在都不过江了,博噶尔人对此很有意见。 刘仲和云丹等人又跑来阿奴的小竹楼里,听说她要继任族长,觉得不可思议,又听说了阿奴和纳达岩的婚事定下来,担心的看了看云丹,云丹的脸黑得像锅底。 阿奴的小竹楼跟别人家的不一样,这里很干净,她没有养家畜。她说家畜和鸡都是养在古戈家,是古戈的妻子拉妲,她的乳娘,阿吉拉的妈妈帮她养的。阿奴低声说:“我弄了个浴池,要是养了鸡啊,羊啊什么的,肯定脏死了。”刘仲失笑。 小竹楼很漂亮,一间是卧房,一间是厨房,里面让刘仲最感兴趣的就是煮饭用的石锅和竹碗、木碗。门外有一圈竹篱笆,篱笆外面种了一圈咬人草,里面用鹅卵石铺了小路,两边种了不少花木,阿奴警告刘仲,那些花木都是她搜罗来的,有毒,不要乱动。至于咬人草,在路上刘仲他们已经吃过好几次苦头。阿奴说里面还有一棵咬人树,树皮灰白,它不像咬人草那样,叶面上长满了吓人的密刺,叫人望而生畏,它叶子上的螫毛非常细小,几乎看不出来。却能分泌出浓度很大的毒汁,让人身上红肿还有溃烂,量大可致死亡。 见他们一大帮人无所事事,阿奴就撵他们去干活,云丹,十二和十九,拉隆选择跟着阿错去猎老虎,他们从来没有下过地,连锄头怎么拿都不清楚。索朗旺堆和扎西平措被赶去跟古戈学割草,丹派在养伤,据说没有生命危险。刘仲留了下来,看见阿奴有条不紊的在鼓捣一些叶子啊,花之类的,一问,在制毒,刘仲不敢乱动了,只好在旁边看着。 到下午的时候,阿错带着人出发了,他们要预先设伏,老虎都是傍晚出来的。阿奴和阿宝,阿蕾等了一天,他们喜气洋洋的回来了,猎到了一只成年母虎。他们在箭头上涂了阿奴的迷药,老虎已经昏迷了。 阿错看着妹妹笑得神秘兮兮,卖了半晌关子,才从背后的竹筐里掏出两团白毛球,是白老虎,阿奴大喜。 到金杜等人出发前来进攻阿依族的那天,繁琐的祭祀仪式过后,博噶尔战士在金杜的带领下,雄赳赳气昂昂地出发了。还没有走多远,路边草丛里忽然有了一丝动静,因为曾被阿依族人伏击过,他们正处在草木皆兵的状态中,不等金杜下令,乱箭齐发。 草丛里忽然发出一阵怒吼咆哮,从迷药中清醒过来的母虎发了狂,带着满身的箭镞冲出来,只是她的伤太重,没走几步就倒下没了气。 还没有出发就伤了老虎,这不是好兆头,金杜全身冰凉。他就知道,那个小恶魔回来就没有好事。可是怎么检查都显示是波觉家的人杀了这只母虎。他恨得咬牙切齿,只有抬着老虎返回。 他们要安葬老虎,波觉家还要向祖先告罪,这个仪式大约要三到九天,祭祀还要宰杀大量的牲畜,这些牲畜要由金杜拿出,总之,他这次是大破财了。别的博噶尔部落在仪式完后就告辞了,今年不适合再攻打阿依族。 阿奴和阿错两人偷趴在波觉家附近,看见那个被认为向老虎射出致命一箭的家伙头戴着竹编的孝帽,腰系竹条编制的孝绳,带着家人,背着老虎头骨和竹编的虎身在前面走着,‘扭布’(巫师)和波觉家的男人们随后,边舞刀边呐喊,给老虎送葬,两人笑得抱成一团。后面达玛长长的叹口气,老虎也是他的祖先,就这么看着真不是滋味。自从他一个男人嫁到阿依寨,父亲金杜觉得失了颜面,每年积极的发起对阿依族的械斗,害死不少人。虽然原来两族就不和,年年都有伤亡,但是从没有像现在这样恨不能双方灭族。 注解 1.墨脱石锅的原料是皂石,主要来源于雅鲁藏布江两岸陡峭的悬崖上,也有说来自南迦巴瓦峰,质地软绵,呈灰褐色,可耐摄氏两千度的高温。勇敢勤劳的珞巴人用它制出大小不同、形状各异的石锅:烧菜的小石锅小巧玲珑,长圆形,直径约0厘米,高0厘米,把长0厘米;供婴儿煮粥的石锅呈扁园形,直径约10厘米,留有长手柄;烙饼使用的皂石板,直径约5厘米,板厚厘米。制造石锅并不难,首先选好材料,即用铁斧在岩壁上挖一块皂石,再砍去多余部分,然后铲平锅壁、底部,使其平滑,一个石锅就做成了,这活虽简单却要非常小心。若出意外必前功尽弃,因此,造锅者大都为性情温顺的老人。墨脱石甚是传奇,在当地用钢刀削石,可以削石如泥,一旦离开墨脱,石头便坚似钢铁。墨脱石为何具有如此特性不得而知,特性是否属实也不得而知(未完待续) 第四十九节 双胞哥哥 阿奴和阿错兴冲冲回来的时候,看见两只巨大的黑色獒犬蹲在门外,对着他俩猛摇尾巴,屋里刘仲和云丹抱着小白虎,对着两个一模一样的阿依族男孩发呆。 那两男孩看见阿奴,立马兴高采烈的扑过来:“阿奴玛,你回来了。” “看看,我抓到的。”一个手上拎着一只奄奄一息的美丽小鸟炫耀。 另外一个嗤之以鼻:“抓这个算什么能耐,我猎到一只云豹。” “是你猎的么?不害臊。” “反正我有份,你那时吓得腿都抖了。。。” “谁会怕那东西。”另一个大怒。 眼看就要打起来,刘仲结结巴巴的问:“你哥哥?”肯定是,他们一家都长得很像他们的阿妈美蒂。其实整个阿依族人的五官形状,甚至脸型都很像,只是气质各有不同。阿错一身阳刚之气,一眼就可以分清,这两个一摸一样的男孩,像是男版的阿奴,他们许是年幼,带着一股雌雄莫辩的味道。 阿奴点头:“我哥哥,双胞胎,十三岁,还有两个弟弟,一个叫阿坤五岁,一个被送给达果的阿爸了。”大概达玛是想缓解一下两族的矛盾,可惜,看金杜气势汹汹的模样,似乎没有起到效果。 她指着一个说道:“他叫可罗,平常叫他阿罗。”指着另外一个:“他叫都蓝,平日里都叫他阿都。” 两少年对着他们笑,一口白牙亮闪闪的,晃晕了刘仲和云丹,他们半天也没认出谁是谁。 刘仲决定转移话题:“你们的名字是什么意思啊。” 阿奴皱眉:“我的名字很长的,说了你也听不懂。”关键是发音转换成汉语真真难听,她只好说:“翻译过来就是‘明亮的月光送给伽末家的小仙女’。” 刘仲吭哧吭哧笑起来,阿奴横了他一眼:“那你的名字呢?”敢笑她?仲不就是‘老二’的意思,很有歧义啊。 刘仲挠挠头:“这一辈我是第二个,太子哥哥是老大,他叫刘伯。” 这回轮到阿奴捧腹:“哪有这样省事的,平日里你们不得叫他阿伯,哈哈。。。” 耶?不对。“粽子,你不会是,那个,其实你是皇帝的儿子吧?”否则为什么跟着太子排行,这就可以解释为什么梁王没有半点父子之情,而皇帝对他很好了。 “乱说什么!我们汉人起名,宗族之中本来就是这样排行的。”这回刘仲发火了。 见他眼睛睁得圆圆的,真的生气了,阿奴很不好意思:“那个,呵呵,我胡说,你别放在心上。”阿奴终日yy一些有的没的,口没遮拦,终于踢到铁板。 刘仲拂袖而去。 那双胞胎又凑过来:“别理他,敢给阿奴脸色看,哼哼。”言下之意让阿奴头皮发麻,她皱眉道:“别乱来,他是贵客。”阿奴本想说刘仲身份贵重,也很值钱,想想双胞胎对钱对等级没有概念,正在想说些什么才能让两个哥哥放过刘仲,转眼看见云丹欲言又止,这人脸皮厚的像城墙,居然有难以启齿的事情,她的注意力又被转移了。 双胞胎之前跟着村子里的成年男人去野外试炼,今日才回来,急着看阿奴,连父母那里都没有报道。阿依族不像有些民族对双胞胎那样当做是索债鬼排斥,反而因为祖先有一对双胞胎,就把他们当吉祥宝,待遇比阿奴和阿错不知道好多少。这两个被宠得见树踢三脚,放在中原就是高衙内之类的人物,到处惹是生非。之前还因为刘仲是外人,对他很好奇,此刻见他居然敢欺负妹妹,哪里咽得下这口气。人说双胞胎都是前世的冤家,两人日日争吵,默契也是一等一的好,此时互相打个眼色,顾不上跟阿奴叙旧,一溜烟跑去找刘仲晦气。 云丹这里支支吾吾,连阿错都好奇:“你要说什么?” 云丹手掌往旁边一摆,示意阿错走开,有事?阿奴把不情愿的哥哥推出去,回头道:“说吧。” 云丹脸皮紫涨,可是胡子太多,阿奴没看出来,这人虽然别扭小气,还从来没有这么不干脆过。 最终云丹一咬牙:“你真的要嫁给纳达岩?” “对啊。” “你才十一岁。”云丹本来以为可以再磨个几年,等阿奴大了,心思会变了也说不定。 “有什么关系?迟早都要嫁他。”阿奴终于明白云丹是认真的,这有点麻烦,以前还以为他是随便说说而已。 阿奴很认真的告诉他:“我没想过嫁别人。”随后顿了一下,决定跟他一次说个清楚:“我是他养大的,从我五岁起,他就被我定下了,谁也别想碰。而且,我以后是族长,他是阔阔,阿依族的族长都会嫁给阔阔。” 云丹很挫败的低着头,阿奴见状,决定贬低自己一下:“再说,我们老吵架,你看上我什么啊?我不会缝补衣衫,不会打酥油,不会挤牛奶,。。。我做不来一个贤妻良母,只有阿岩受得了我啦。所以,你看看别的姑娘吧,我们阿依族别的没有,美女最多。”她还想继续推销一下寨子里的姑娘,年年死的都是青壮男人,寨子里女人越来越多,阿依族找不到族外的人通婚,近亲结婚的现象越来越严重,看看,大家都长着一样的脸。这还是小事,已经开始有弱智儿出生了。尽管阿奴曾经严厉告诫阔阔,阔阔也明白。但是这些人发qing的时候跟四月的兔子一样,怎么也禁不住。他们极度需要新的基因,这就是阿奴那时想诱拐沈嘉木等人的原因,素质高哇,比买奴隶好了不知道多少。 云丹默不作声,只是狠狠的盯着阿奴,阿奴被看得炸毛,她从来没有处理过这种事,更何况对方还是一个问题少年,也不知道自己做的对不对,心里正在发虚,云丹忽的站起来跑了。 阿奴想,博噶尔人每次来挑衅都要祭祀,今年他们消耗了大量祭品,没有能力重新祭祀一次,这一段日子可以太平了,大家可以放松一下。叫阿错通知下去,有谁看中十二云丹那批人,放心大胆上,特别是云丹。刘仲太小,放过他吧。 随后的日子里,十二等人的屋门外姑娘们示爱的花香四溢。诚如阿奴所言,阿依族都是美女,十二等人以为自己魅力无边,沾沾自喜,没有多久,城门失守。拉隆和扎西平措是吐蕃人,吐蕃风俗开放,他们更加没有顾忌,之前就算拉隆心里喜欢白姆,也不影响他钻别的姑娘的帐篷,更何况这里姑娘美丽的让人心动。 只有云丹和索朗旺堆主仆,一个念着故去的妻子,一个对阿奴的用心咬牙切齿。至于丹派,有心无力。 人人哈皮的同时,还有一个倒霉的刘仲,被那对双胞胎缠上,叫苦连天。他们不像吐蕃人那样对他敬重又有加,纯粹把刘仲当玩具了。 等阿奴知道的时候,刘仲已经被送上一棵叫做“猴子见了哭”的树上,在上面呆了一天,做伴的还有一只脆蛇,因为这种树极其高大,圆鼓鼓的白色树干滑溜溜的,猴子也爬不上去,当然刘仲也不敢下来。刘仲远远看见阿奴,大叫救命,好容易从梯子上爬下来,差点没有抱着阿奴痛哭流涕,哪里还记得生气。 饿得半死的刘仲大口扒着鸡爪谷做的米饭,一手抓着鸡腿,一大石锅的饭风卷残云般一扫而光。阿奴看得直笑:“以后你离我那两个哥哥远一点,他们也就怕我和阿错而已,阿依族的孩子都是最大的哥哥或者姐姐带大的,阿错会拿竹条追着他们抽,我虽然是妹妹,却会下毒,再说他们很疼我。”说完,阿奴眨眨眼,谁叫你敢给我脸子瞧。 刘仲这才知道为什么那两个二话不说,上来就把他绑了,用了个滑轮吊到树上,合着是得罪了阿奴。 他心有余悸。蹲在树上淋了半天的雨,他站得高看得远,雨过后这里到处都是蟒蛇,比进山的路上看见的都多,一只只爬出来晒太阳,这里一团,那里一盘,它们还会游泳,在那么急的江水里如履平地,看的他心惊胆寒。 阿奴正色说道:“寨子附近的蟒蛇特别多,大都有毒,还有很多剧毒蛇,不是每一只都跟红红一样乖,小心点,没人带不要乱走。尤其不要跟着我那两个捣蛋哥哥。” “还有,那条什么蛇,居然自己会断掉,然后自己又蠕动着接上,也不知道能不能长起来?”想起跟它呆了半天,刘仲觉得恶心。 “是脆蛇,这个没毒,它们可以泡酒,去风湿。” “还有蚂蚁,真好笑,每只头顶着一片树叶,浩浩荡荡跟行军似的。。。” “那是切叶蚁,小心,这里还有一种蚂蚁尾巴上的刺有毒,每次睡觉前检查一下。” “这里真可怕。” “习惯了就好,也有好的,这里晚上有漫天萤火虫,很漂亮。” “这个我见过。” “哦,有没有这里多?” “那倒是没有,晚上睡觉的时候,屋子外面鬼哭狼嚎的,那是什么?古戈说是峡谷里的鬼在哭。”刘仲走了这一路,各种祭祀仪式也看过不少,就是没见过鬼。 “这你也信?我和阿错顺着声音去找过,是峡谷里的风,峡谷太窄,风太大,硬挤过峡谷时发出的怪叫,跟鬼没关系,不过博噶尔人也说那是鬼。” “还有每天上午轰隆隆的重物滚下来的声音,古戈说是鬼在推山。。。” “那是塌方,石块滚落的声音。这里往上走一段路,你就可以看见峡谷边上的山每天早上都在塌方。这里的地层和山体不稳定,路上你也看见啦。” “为什么你跟阿错跟别人的说法都不一样?” “因为只要哥哥好奇,他就会去查个究竟。”阿奴顿了一下:“而我么,有的东西我天生就知道。” “。。。” 竹楼外,两双胞胎低声叽咕:“阿奴好像跟他很好的样子。” “她从来没有跟别人说话这么有耐心。” “就是,她从来不告诉我峡谷里没有鬼。”阿罗郁闷。 “她还吓唬我说,峡谷里的鬼是因为肚子饿,没有东西吃才会天天哭个不休,她还说鬼最喜欢吃漂亮的小男孩。”阿都愤愤不平。 “那她有没有生气?”阿罗偷觑了一下阿奴的脸色,一脸平和。 “看样子没有。” “那就好,我还以为她会冲出来骂人。” “她要骂你还好,要是不骂。。。”两人对视一眼,心里发毛,阿奴对那个粽子很好的样子,貌似得罪了不该得罪的客人。 直到晚上,两人都是小心翼翼,躺倒在火塘边的藤席后,相视一笑,阿奴好像放过了他们,还没睡着,他们爆发出一阵鬼哭狼嚎,藤席上被阿奴涂了痒痒粉,新改良过的配方,没有解药。 寨子里稻谷金黄的时候,阿依族的丰收节到了。 这天夜里,有人在抚mo阿奴的脸,阿奴吓得尖叫,那人连忙捂住她的嘴,黑暗中她看清一个熟悉的轮廓,顿时委屈得大哭起来,混蛋纳达岩回来了,居然吓她。(未完待续) 第五十节 婚礼准备 纳达岩正在安抚哭得一塌糊涂的阿奴,寨子下面传来一阵喧闹,两人撑起窗子往外看,下面火把曈曈,貌似沈青娘高举着棍子在追刘仲,阿奴刚刚惊诧沈青娘也来了,随后看见刘仲狼狈的爬上了树,她忍不住破啼为笑。见她不哭了,纳达岩松口气,连忙把经历说了一遍,转移阿奴的注意力,免得她回过神来再跟他闹。 不止纳达岩,沈青娘,连罗桑,向巴,沈嘉木和阿波都来了。沈家人是跟着阿波追刘仲而来,阿波带着他们找到嘎郎王,随后找到罗桑和向巴。那日罗桑和向巴辩经还没完,就有人来报告嘎郎王,说是发现了奸细,细问奸细的模样,两人发现是自己的人,急忙追出来,刘仲和丹派等人已经被逼进了原始森林。没有博噶尔人带路,罗桑也不熟悉那一带,他们追了几日迷路后只好退出来,正好遇见阿波一帮人。 而纳达岩在春天一到就动身前往洛隆,路上碰见报信人,又改道博窝,通过希罗老人见到了罗桑。 他们恳求嘎郎王帮忙通过了博噶尔人的部落,进入了白玛岗,还被正因为虎丧而满肚子怒气的金杜扣留了几日。 纳达岩已经正式拜拉巴顿丹为师,换上了红衣喇嘛装扮,金杜对着他上下打量了一阵,愣是没认出来。 阿奴听了大乐,她把杀了老虎逼得金杜消耗大量祭品的事也告诉纳达岩,至少到明年春天金杜没有财力举行大祭祀,他们可以太平一阵。 随后她问道:“你给阔阔看了,还能撑多久?” 纳达岩沉默下来:“撑不了多久了。” 阿奴呆了一会儿,转而又问:“你的伤怎样了?”伸手就要掀他的衣服。 纳达岩一把将她的小手抓在手心里,刚刚听阔阔说了婚事,他突然不自在起来:“好了,别乱动。” 阿奴脸一红,还好晚上都看不见。 两人握着手,偎依着不说话,看着下面闹腾腾的寨子各自想心事。以前有阔阔可以依靠,往后怎么办呢?两人都没有做好准备。 第二天阔阔宣布,丰收节上同时举行纳达岩和阿奴的婚礼,还有两人的接任仪式。 沈青娘问明刘仲,长叹一声,两孩子终究无缘,见刘仲脸色如常,她也放下心来。毕竟男孩子开窍晚些,阿仲憨傻,只怕比别人更晚。这样也好,倘若阿仲对阿奴生了情意,带了一个蛮子妻子归乡,只怕老爷子那里不好交代。还有,万一沈谦今年来打箭炉找人怎办?计划都被刘仲打乱,想起这一路上的提心吊胆,看向刘仲的眼神又凌厉起来。 刘仲背上被打了几棍,还在隐隐作痛,沈青娘怒极,又是练武之人,下手很重。此刻他见青姨眼神不善,连忙说去安慰云丹,一骨碌跑远了。 云丹和丹派两人正在听训,罗桑和向巴看着这两孩子,气不打一处来。特别是向巴,丹派是他亲侄儿,见他重伤,又心疼又气恼。丹派其实就一倒霉孩子,被刘仲强拉出来的不说,就是那次雪山滑坠,若是没人救他,下面有灌木挡着,也不至于滑到峡谷里,可能只是跟云丹一样断手断脚什么的,他断了三根肋骨完全是被刘仲和云丹撞的。此时动弹不得,还要听师父兼伯父的无敌碎碎念,差点又想昏过去躲个清净。 云丹则是逆着气,罗桑见状,知道是为了阿奴的婚事不痛快。他还不高兴呢,本来好好的准备去打箭炉安家,拐道博窝一趟,到手的女儿又飞了。只是阿奴说阔阔已经是油尽灯枯,他也无法说什么。两师徒再加上躲过来的刘仲,三人各自心肠,默然相对。 阿奴和纳达岩没有多少独处时间,他和阔阔本是巫医。阔阔生病后,寨子里的人小病就自己挨着,实在过不去才去烦他。现在纳达岩回来了,来看病的人络绎不绝,他常常忙到天黑。阿奴则要准备丰收节,还有自己的婚礼,每日里跟着拉妲和阿吉拉忙得脚不点地。因为要举行婚礼,两人现在还分开住了,纳达岩住到了阔阔和美蒂的大屋里,他们则搬旁边的侧屋。 阿奴的嫁衣是寨子里的女人赶制的,黑色的右衽长袍,胸前,袖口,裤脚上绣满了云朵弯月,那精致绚丽的彩绣让阿吉拉满眼艳羡,额头上被阿奴打了个老大的爆栗。 阿奴嘟着嘴说:“这有什么好羡慕的,这种衣服要大人穿才好看,现在我就跟块竹板似的,前平后平,穿着怪怪的。等你长大后成亲,穿着肯定比我好看。”阿奴叹气,时间过得真慢,这么久才挨到十一岁。 阿吉拉一想也是,阿妈为她准备的衣服也不差,不过才绣了一半。她与阿奴从小一起吃奶长大,她性子又像个男孩子,针线功夫跟阿奴一样糟糕,气得拉妲直骂她尽挑阿奴不好的地方学。 至于美蒂,阔阔病重,她一步也没有离开。阿奴有时候看见达玛带着阿坤满脸阴郁站在大屋外头。她摇摇头,美蒂这个蠢女人,要不是长了幅好皮像,那一辈子任性的德行真是讨人嫌。她招招手,叫过阿坤,将他交给阿罗和阿都两个,大人的事情,小孩子掺和什么,达玛也是,鼻涕虫似的粘糊糊的不干脆。 阿奴想岔了,晚上,达玛一个人来找她:“阿奴玛,劝劝你阿妈,她不想活了。” 阿奴楞了一会:“她又要搞什么事。” 达玛知道阿奴讨厌母亲,连忙解释:“阿奴玛,你没有发现她老了很多么,白头发都出来了。” 喲!阿奴吓了一跳,那个女人最爱漂亮,发现白头发不得哭死,不会是因为这个就想死吧?那也太离谱啦。 达玛说:“不是,那白头发她就跟没看见似的。” 那真奇怪,阿奴想。 “我还以为她是照顾阔阔,没有心情打理,后来有一次我听见她在阔阔面前哭,她说,她说。。。”达玛心酸,抹了抹脸停了片刻说道:“她说这辈子对不住他,要陪着一块去。” 要生殉啊,阿奴想,阿依寨也就最早有这习俗,还要自愿,没事谁愿意自杀,后来这种习俗就消失了,没想到这个阿妈这么勇敢。只是美蒂没有看见现在寨子里情况有多糟糕么,能不能不给她添乱。阿奴没好气:“她要是想死,阔阔拦不了,那我也拦不了,你不如去求阔阔。” 是达玛还想说什么,阿奴伸手止住:“你知道的,她和我的关系比路人还糟糕,路边看见有人受难,我还会伸手帮忙,至于她。。。”阿奴冷笑一声:“达玛,我做过一个梦,小时候一直做,老是重复,每次做完都很高兴。” 见达玛一脸莫名,阿奴咬牙说道:“我梦见她掉下山崖,手还抓着崖壁上的石块呼救,”阿奴忽然轻声轻气:“我走过去,达玛,我走过去。”见达玛惊惧的看着她,阿奴笑开来,一脸快意:“我踩着她的手走过去!” 达玛汗出如浆,终于明白阿奴永远不会原谅她母亲。 达玛走后,阿奴渐渐收了笑容,呆坐半晌,直到阿吉拉来找她,她才发现风吹在脸上一片冰凉,伸手一抹,是眼泪。 这些天,阿奴没空,沈嘉木到了新地方,跟着阿波兴致勃勃采风去了。十二,李长风等人正在热恋,刘仲和云丹心情不好又无聊,看见阿错带着族人忙里忙外,就跟着走了。 刘仲发现只有阿错才戴着金耳环,其余人则带着藤圈耳环,手上是藤镯,他们都跟博噶尔人一样穿着棕丝编的短褂背心和短裙,连阿错都光着脚。想起阿奴说寨子比较穷,连忙问阿错。阿错一笑:“还好,习惯了也不觉得,虽然中原繁华,却不如这里自在。衣服也有,咬人草里抽出丝条编织的,那个节庆时穿。下田打猎都是穿棕丝做的衣服,凉快又透气,女人就穿着鸡爪谷的秸秆编的的裙子。藤镯是用来刮汗用的。”咬人草其实就是荨麻,荨麻纤维可以编织衣衫。 刘仲想难怪阿奴要那么大批的布料。又看见阿错带着一群人,人人背着一大篓子草根,忙问这个拿来做什么? 阿错一挑眉:“要捕鱼,一起去吧。” “钓饵是草根?你们不是在水里放了鱼笼和挂笼吗?” “看了就知道。” 在一个水流平静的河湾旁,他们拿出背篓里的草根,放在河边一个石头凹槽里,用石块将草根捣碎后分散投入河中。 大家屏息等待,没有多久,一只只鱼翻着白肚皮浮上水面。众人欢呼,跳下水拿着渔网捕捞,装进有水的大木桶里。刘仲和云丹以为是死鱼,没想到不一会儿,那些鱼在木桶里又翻过来摇头摆尾,才知道这种草根汁液能让鱼昏迷。 对面的山坡上突然传来一阵吆喝,大伙儿猛地噤声,热闹的气氛被打断,直到听清了是博噶尔人在捉鸡,众人才又谈笑起来。 刘仲问道:“你们不担心碰上博噶尔人?” 阿错叹息,一脸黯然:“天天在山里转,总会碰上,有时候还会交谈几句,不是选定的吉日,没有祭祀过,大家都不会动手,否则就是触犯神明。”他又补充了一句:“只要不是碰见金杜就好。” 其实年年的冲突也就是双方约个日子决斗的意思。 达果从树丛中探出头,看见阿错带着族人在毒鱼,问道:“阿奴要成亲了?” “是,你要不要来?” “不要。”达果一口拒绝,呆了一会,讪讪的转身又去抓鸡。 刘仲见他全副武装,还带着狗和弓箭,咋舌道:“抓个鸡这么大阵仗?” 阿错笑起来:“他们养鸡养牛养猪都是往山上一扔就算了,平日里只是上山吆喝一下喂点盐,那鸡都能飞上树,等到过节要宰杀的时候,就要放狗射箭捉拿,跟打猎一样。嗯,看样子他们的丰收节跟我们时间差不多。” 云丹突兀地问了一句:“那个达果喜欢阿奴?” “嗯,他年年问阿奴要不要嫁他?阿奴怎会愿意。他们娶妻不是娶,是说买老婆,妻子跟礼物一样可以拿来送人的。达果九岁就定亲了,隔壁一个部落的姑娘。不过他们可以娶很多妻子,金杜就有八个,跟中原差不多。”阿错想起刘仲的身份,好奇的问:“阿奴说你是王子,可以娶很多妻子,你们一般娶几个?” 阿错将话翻译给众人听,见阿依族男人们个个一脸暧mei,刘仲脸红,期期艾艾:“三,三个。” “不止吧。”阿错叫道:“我路上遇见一个地主老财,妻子有十来个。” 刘仲更加口吃:“那是,那是民间。” 阿错哈哈大笑,又将路上的趣事说给族人听,众人一脸神往。 阿错出去一年,经历了很多事,心眼也多了些,他特地捡一些可以显示阿奴聪慧的故事讲给族人听。阿奴要接任,族里头很多人不服,伽末家族不喜欢阿奴,这次失踪的苏普尔就是美蒂弟弟的儿子,已经有听见他们咒骂阿奴的声音。剩下的三家,夏林家族原来是伽末家的仆人,只听美蒂的,因为阿奴和美蒂势同水火,他们本就对阿奴不待见,加上刚刚出山时死去的两个表哥是夏林家的,他们的态度更加恶劣。纳达岩回来后,纳达家的态度还好些,纳克家原是纳达家仆人,无可无不可。阿奴以后的日子不大好过,去年出山的时候她还开心些。(未完待续) 第五十一节 一个婚礼 随后的几日,刘仲和云丹跟着阿错上山捕猎。丰收节,婚礼和继任仪式着三件大事,不管那件都要消耗大量食物和祭品。他们忙得不可开交,放地箭,设陷阱,设栏下套,设石头压子,设大木笼,这是用来抓猴子,有时候一次可以抓到二三十只。 那个石头压子很小,刘仲翻来覆去的看,阿错解释:“那是用来捉山鼠的,叫‘阿德古’,我们原来不吃鼠肉,跟博噶尔人学的,其实我们跟他们学了很多,包括盖房子。”对于两族对峙的局面,他觉得一直这样下去很危险。 “你们有吃老鼠?”刘仲忽然想起这两天阿奴给他吃一种烤得薄薄的透明的肉片,每次阿奴都笑得不怀好意像只小狐狸,她似乎从来没有碰一下那种肉,难道那是老鼠? 见阿错点头,刘仲和云丹的胃里翻腾起来。见他们开始呕吐,阿错连忙跳开,这才突然想起阿奴不让说,他挠挠头,原来他们害怕老鼠。 第二天他们发现了一只熊。 后来,跟熊一起抬回来的还有云丹,他的脸被野生密蜂蜇成了猪头。刘仲和几个阿依族人也被叮了几个包。 阿奴和罗桑吓了一跳,见云丹只是脸上十几个大包而已,虽然到处是擦伤,但是没有大碍,呼吸均匀,又放下心来,死不了,干脆将他与丹派一块放了。 这里野生蜜蜂很多,蜂巢跟着水桶似的,有的挂在悬崖上,有的就挂在树上。采蜜也容易,点一把柴禾用烟熏,把蜜蜂熏跑了就是。还好是蜜蜂,要是毒蜂,云丹的性命就危险了。 讲起来云丹被蜂蜇的经过,阿错忍俊不止。他们正在搜寻猎物,‘咚’的一声巨响吓了众人一跳,循着声音过去才发现是一只棕熊,已经不会动了,看样子似乎是从悬崖上摔下来。云丹本来左手骨折,只是出来散散心。他最早发现的,就先走过去将熊拨开,结果熊的胸前抱着一个蜂巢,蜜蜂冲出来群起而攻之,等阿错点好火把将蜜蜂熏跑,他已经被叮的晕过去。幸好因为云丹没有带衣服,换洗的时候拿了阿错的长袖长袍,身上倒是没事。那熊竟是因为贪吃蜂蜜,爬上悬崖去摘蜂巢,不小心摔死了。他检查过了,很难得,毛皮很完整。 沈青娘见到了当时一路同行的奴隶们,现在已经不是奴隶了,成了阿依寨的佃农。那个叫秀秀的嫁给了三娃子,虽然当初买奴隶是为了改善阿依族近亲结婚的现象,但是阿依族婚姻自由,也就由他们了。他们分到了自己的小竹楼,两人原来就是农家娃,很肯吃苦,在寨子边上开垦了不少荒地。 秀秀兴致勃勃的将自己在山中采集的各种野生作物拿给沈青娘看,有野果:野桃,野柑橘,青木瓜,板栗,核桃,卓玛,达崩。。。有野菜:野山薯,达尔,乌七,宁一。。。有木耳和各种蘑菇,猴头菇,香菇,鸡丝菌,还有他们叫什么达果小木,夏的夏木。。。琳琅满目几十种摆在沈青娘面前,这两天为了庆典,寨子里的女人都上山采集这些植物。 秀秀说:“这里野果满山都是,只要勤劳些,吃是不用愁。” 穿嘛?见沈青娘看了一眼她身上的秸秆裙子,秀秀有些不好意思:“这是干活的时候穿的,用绳子将秸秆穿起来,很快就做好,坏了就换,方便的很。大家都这么穿,也就习惯了。闲暇我纺麻织布,衣服也做了几件,不过只有节庆的时候他们才会穿。”秀秀脸色比刚刚买来的时候好了很多,容光焕发,有了一点少妇的丰腴。 秀秀还神秘的说:“他们还吃虫子和老鼠,一开始我们不敢吃,不过蜂蛹和鼠肉烤了以后味道真的很好。” 其余的那些奴隶们有的被寨子里的人看上,各自婚配,就住到阿依族的人家里,没有的也分到了小竹楼,跟着寨子里的人日出而作,日落而息。他们这里都是女人当家,每个竹楼的主人都是女人,孩子也归女人,若是离婚,男人就被赶出去回娘家。秀秀说完对着三娃子哈哈大笑,三娃子被笑得红了脸,这不就是上门女婿么?不过他也不介意这个。 沈青娘被秀秀说得有了兴趣,跟着寨子里的女人们去采集。她发现这里居然有大片的野生黄果(柠檬)林,一个黄果居然有两个手掌那么大,拿给阿奴看,阿奴喜道:“那是野生的青柠檬,拿来泡蜂蜜极好喝,我都把它忘了。”她将柠檬切片泡进蜂蜜水里,泡了一大陶壶,将秸秆剪作一段一段的当做吸管,拿去给沈嘉木和纳达岩等人喝,也顺便送一些给云丹和丹派。 云丹醒了,见阿奴抱着陶壶走进来,他肿成一条缝的眼睛里,黑瞳仁似乎转个不停。阿奴将秸秆对着他的嘴,见他一口气吸完,显然很喜欢,说道:“明天我叫人泡给你喝。” 他面无表情,实际上这时候脸肿的难受,什么表情也看不出。阿奴忽然叹气道:“阿爸叫我跟你说清楚,不是早说清楚了么?” 云丹嘴动了动,阿奴凑过去,听见他一字一顿:“跟--你--没--关--系。” 阿奴撇撇嘴角:“那就最好啦,我走了,丹派,明天你能起来吗?” 丹派摇头,阿奴微笑:“也好,你们俩有伴。” 喂丹派喝完,不咸不淡的说几句话,阿奴就走了,丹派见云丹一直不说话,问道:“你很喜欢阿奴?” “嗯。” “有多喜欢呢?” “看见她着急生气,我就很高兴。”云丹慢吞吞的说。 丹派张口结舌,难怪阿奴从来没有一句好话给他,合着是自找的。 丰收节庆典在月亮与太阳同时升起的早上开始,在雄浑的牛角号声中,阿错带着族人挑选好一种当地特有的大额牛,要身体健壮的成年公牛,前额有一撮红毛的为佳。用绳子勒死之后,开膛破肚,切下牛头对着月亮和太阳献祭,余下肉切成小块扔进公共大锅里煮。大额牛的皮很厚,可以做皮带皮绳,还可以做防弓箭的盾牌。 以前是美蒂和阔阔,这次轮到阿奴和纳达岩率领族人对着月亮和太阳行礼参拜,然后由纳达岩诵念《祭日月歌》,主要颂扬日月之神,讲述阿依族历史,其实这本来是阿奴念的,可惜她是被赶鸭子上架,歌曲太长,学了几遍记不住。 阔阔病重,丰收节上的气氛远不如往年喜庆。只有孩子们高兴的上蹿下跳。 随后的婚礼祭祀仪式过后,众人向阿奴和纳达岩敬酒,之后本来女方的母亲要将女儿送入合婚房,可是美蒂一心在阔阔身上,伽末家的竟没有人肯出面,阿奴被晾在那里。阿错心急如焚,想去催一催母亲,被阿奴制止,她冷淡一笑:“要什么仪式,阿岩带我进去就好了,简单些,阔阔撑不了太久。”阔阔这些天已经陷入半昏迷状态,每日不过清醒一小会。 阿错心有不平,奈何有些事不是他能做的,拉妲是纳克家的,地位低了,他只好算了。两个双胞胎见舅舅舅母因为苏普尔的事迁怒阿奴,其实苏普尔若是真死了,他们也不能送嫁。他俩心里不痛快,非得找个体面人给阿奴送嫁不可,最后眼珠一转,转到沈青娘身上。 沈青娘见三兄弟来求自己,虽觉得奇怪,但还是答应了下来。沈嘉木也硬要跟着,只好将他当做舅舅,舅舅在阿依族里地位很高,可以跟着母亲一起送嫁。 沈青娘牵起阿奴,站得高了,突然见到走廊下各位阿依族人不同的表情,有的高兴,有的不屑,有的漠然,有的带着恶毒。。。她毕竟老于世故,很快明白过来。不由得心中怜惜,阿奴不过十一岁而已。她紧紧的抓住阿奴的手,低声道:“不怕。” 阿奴眼一热,她低下头,泪水悄然滑落,一步一步由着沈青娘和沈嘉木将她送进合婚房,纳达岩的脸上喜忧参半。 随后就开始了狂欢,家家带着酒肉而来,还有寨子里早就准备的各种食物,男男女女席地而坐,彼此祝贺丰收,祈祷幸福。随着夜幕降临,燃起篝火,竹笛,口弦,哨叶奏出各种乐曲,青年男女开始了火热的对歌,歌声飘扬,断断续续钻进了新房里。 纳达岩低声问道:“你累不累?” 阿奴秀气地打个哈欠:“很累,心跳的难受。” 她躺下,踢了踢纳达岩:“背上痒。” “没吃什么啊?”纳达岩疑惑,手伸到阿奴背上轻轻的挠。阿奴小时候有点食物过敏,没别的症状,就是会痒,纳达岩在阿奴没学会说话的时候都是给她驱鬼止痒,有时居然也有效果,再就是手掌当痒痒挠。后来渐渐大了,过敏的事情就很少发生了,阿奴很久没叫他挠痒痒了。 外面情歌隐隐约约传进来: 如果我们在黄昏相见, 我们的心比蜜甜, 我们将亲密无间 如果我们的房子相连 我们将欢乐无边 我们将朝夕相见 我喜欢他少年英俊, 我喜欢她貌美心甜, 。。。 情歌袅袅如丝,阿奴皱着眉头睡着了,纳达岩轻轻的给她换过一个枕头,这一个上面湿了一大片。他深深的叹息,有的事情他也有心无力。(未完待续) 第五十二节 两个葬礼 沈嘉木和阿波等人对阿依族很感兴趣。在阿波的记忆长河里,并没有这一支民族的印象,他们的习俗与他所知道的其他部族似是而非。要知道,吐蕃高原上没有文字的时候,就有了吟游诗人,也就是说唱艺人,吐蕃的历史就在他们的嘴边传唱。一个吟游诗人相当于一个活生生的图书馆,他们的记忆容量是非常可怕的。阿波光是《格萨尔王传》就会唱一百五十多部,据说还有比他记得更多的。他与那些目不识丁的说唱艺人不同的是他原来是桑耶寺的大喇嘛,山南王的表哥,地道的贵族,学识渊博,说他识文断字那是看低了他。不知为何成了地位低下的说唱艺人,他从来讳莫如深,连罗桑也不知道。可是在阿波那样庞大的记忆库却没有阿依族人的任何线索 他发现阿依族已经被珞巴人同化了不少,房屋,食物,生活习惯甚至祭祀仪式都带着珞巴人的影子。珞巴人实际上是吐蕃人对住在珞瑜的博噶尔人,大额木人,凌波人,邦波人,德根人,义都人,崩尼人。。。等等部族的统称,意思是‘住在南方的人’,他们不同部族习俗也不同,甚至差异很大。但是很明显的,光从相貌上看阿依族人跟珞巴人长的没有半点相像之处。这一点得益于珞巴人严禁与阿依族人通婚,虽然阿依族里也有珞巴人,比如达玛,但那是凤毛麟角的例外,,对阿依族人的面貌改造起不了很大作用。 据阿错说阿依族是外迁户,从北方草原和雪山上搬迁过来的,具体哪来的他也不知道。族里的祭祀歌词里有。但是那些祭祀歌词被一代一代的阔阔和祭司们艺术加工过,演变成阿依族先祖夫妇是被天神贬到人间,由神变成了凡人,一路上大显身手,斩妖除魔带着家族来到白玛岗,精彩程度不亚于《罗桑嘉措》,里面的事实很有限了。想问别人,奈何语言不通,阿依族人对罗桑很有成见,他起不了多大作用。而阔阔病重,美蒂侍疾,阿奴阿错和纳达岩等认识的阿依族人每日忙的脚不点地,他们无从问起。 最后沈嘉木闻音听声,从一个纳克家的弹奏者那里发现了一种乐器,它发出的音带着一股草原大漠的胡风,与周围乐手弹奏音色的迥然不同。那是个类似琵琶的弹拨乐器,像挺着大肚子的饭勺,琴头弯曲,琴柄笔直,四根弦,共鸣箱上蒙着蟒皮,龟壳做的拨子,琴身古旧,看得出来它年代久远,琴首正面镶嵌的骨花脱落的只剩下一朵。一番指手画脚后,那人指着这个琵琶状的东西连声说道:“霍布斯,霍布斯。” 沈嘉木喜笑颜开,连忙告诉阿波,这种乐器在中原叫做“浑不似,火不思,胡不儿,和必斯”,是突厥语,类似中原的琵琶。 阿依族人是突厥人?阿波看看那把比自己手上的扎木聂(吐蕃六弦琴)肥胖不少的‘浑不似’,满怀疑惑,他们说的语言并不是突厥语。 第二天的祭祀杀了十只猕猴,阿奴低头忍着不敢看,这次是阿奴和纳达岩的接任大礼,本来比婚礼要隆重,但是应该主持祭祀的阔阔一直没醒,阿奴和纳达岩只好自己草草了事。 之后就是等待阔阔苏醒,他有事要交代,这次一直等到晚上,阿依族人没有了狂欢的心情,坐在篝火边上窃窃私语。 突然圈养的动物们一阵骚动,人们心中惊疑不定,骚动越来越大,终于惊动了阿奴和纳达岩,他们跑出来。阿奴发现猪开始用头猛烈撞击围栏和房柱,鸡扇着翅膀咯咯的叫着飞上飞下,是地震!她顿时浑身发凉,高声叫道:“地震!是地震!马上将栏门全部打开,放它们出来,跟着它们跑,快点!愣着干什么?!快点!” 大伙儿顿时醒悟过来,这里地震频繁,他们只是一下子反应不过来而已。人们轻车熟路打开栏门,随后跟着狂奔的动物跑。 阿错和阿奴兄妹几人连忙将阔阔抬出来,已经有点昏昏然的美蒂抱着阔阔不让动,阿奴无奈,最后拿起一根棍子用力将她敲昏,示意达玛将她背走。自己抱起最小的弟弟阿坤冲出去,跟着牲畜们跑的方向指挥族人带着方便携带的东西疏散。 他们一口气跑到远处的一个高山顶上,离江边很远,这里视野很高很宽广,星光下可以看见整条江流和边上的村寨。阿奴命令吹起牛角号,通知住在上游的博噶尔人,低沉的号角声穿云破雾,顺着峡谷传出很远,远处的座座山上燃起了火把,远远的号角声传来,他们也跑出来了。阿奴嘘口气,坐在地上,猛地发现地上盘着大大小小的蛇、蟒还有老鼠和一些小动物,它们也跑出来了。阿奴吓得尖叫,纳达岩一把将她与阿坤抱住。那些动物们也惶惶然,根本无视阿奴,它们与人们一起在恐惧不安中等待。 突然地动山摇,周围的沙石纷纷掉落,连草叶都簌簌发抖,一阵压抑的怪吼从地底传出,吱嘎的噪音刺的人心脏狂跳。上游远处一座黑魆魆的山在众人的惊叫声中像被连根拨起的大树一样,倒进了江里,轰然巨响,下游江水象白晃晃的银练突然断了一截,渐渐露出了光裸的河床。在剧烈的晃动中,看见那上游被截留的江水越涨越高,阿奴倒抽一口凉气,简直就是高峡出平湖,他们的寨子正在那裸露的河床边。天亮的时候,江水终于冲开了一个缺口,愤怒的江水如旋风般咆哮卷过阿依族人的寨子。等江水平静下来,寨子已经破碎不堪。 劫后余生的人们暗自庆幸,开始清点财产。很幸运,虽然今年的粮食几乎都冲没了,但是家畜们都还在,房屋没有了可以重建,反正竹子有的是。何况还没有到冬天,就是冬天河谷里也不冷。 这次阿奴指挥得当,寨子里无人伤亡,有的人还携带了一些财物出来,想起阿错天天吹嘘妹子如何聪明,有心的族人们看着阿奴的眼神多了一份暖意。实际上若是平常的晚上,寨子人人入睡,就是阿奴警醒,伤亡只怕也不可避免。这次刚刚好是节庆,加上要等着阔阔交代遗言,族人们都没有入睡,疏散快捷,阿奴才捡了个便宜。 刘仲等人跟几个阿依族人抬着丹派也逃出来,云丹坚持步行,等找到地方安置,赫然发现对面正站着老虎一家,想起刚刚杀了一只老虎,他们毛骨肃然。可惜虎妈妈护着崽子,虎爸爸焦躁的来回踱步,没空理他们。 等水退后,震动慢慢停止,已经是第二天傍晚。阿错指挥着族人先去看看寨子里还有没有剩下东西,一边开始埋锅造饭。 阔阔总算在大水冲过家门的时候醒了,听说寨子被冲垮了,吩咐阿错去大屋再找找,里面有一间小屋,存有祖先留下的东西。阿罗和阿都扶他坐起,看见满目苍夷的家园,他长叹一口气,招齐众人后,他艰难说道:“离开这里吧。”众人怀疑自己听错了,他又喘着气一字一句地对阿奴说道:“你-说-地-对,离-开-这-里,回-故-乡-吧。” 可是故乡在那里?阿奴和纳达岩还想细问,阔阔已经溘然闭目,阿都和阿罗痛哭起来。哭声惊动了族人,顿时众人纷纷跪地哀哭。阿错从河谷上来,见族人跪了一地,他惊得扑到父亲面前,见他脸上已经是死灰一片,知道他再也不会醒来,也跪地放声大哭。 美蒂在没有人注意的时候服了毒,等达玛找到阿坤回来时,她已经在地上痛的打滚,那种毒会引发剧痛且没有解药。众人只能眼睁睁看着她痛苦挣扎,阿奴告诉达玛:“你杀了她吧。”阿奴一把捂着阿坤的眼睛,将他抱走,阿坤才五岁,根本不明白怎么回事,母亲痛苦狰狞的面孔吓得他直哭。达玛一咬牙,将匕首插入美蒂的心脏,她最后清醒过来,笑了一下就没有了气息。达玛痛哭失声,也不知道是哀悼美蒂还是为了自己无望的爱情。 四兄弟不像阿奴那样有心理准备,一下子失去父母让他们有些发懵。最后看见阿奴忙碌的嗓子都哑了,阿错总算振作起来,打醒阿都和阿罗,吩咐他们去帮忙。 这次只有阿奴的小屋在半山腰,没有被冲走,别的房屋田地都被毁了,人们只有在阿奴的小屋附近,选好位置,重新开始搭盖竹楼。这里地方没有原来大,最后为了赶时间和节省用料,阿奴干脆下令学博噶尔人那样盖起连片的长屋。 达果过来,说这次地震和大水崩掉了三座山,他们房子也被冲走一些,不过大家都有准备,损失不大,下游倒是有两个村寨一个全部被大水卷走,他们逃的不高,一个被山崩崩进了江里,居然还有十余人活着出来投靠了波觉家。最后他感谢阿奴那天报信的号角,提出两族休战。 阿奴问道:“你阿爸的主意?” 达果沉默了一会:“我的。” 阿奴大怒:“你耍着好玩啊,做不了主,说得天花乱坠有什么用。” “什么是天花?”博噶尔人不信佛,对于天花不了解。 阿奴不理他,她还要准备丧事。 达果才发现不对:“阔阔死了?” “嗯,我阿妈也死了,你回去告诉你阿爸吧,他肯定很高兴。” 达果连忙解释:“我的意思是你要做什么,我会配合你,不能再打下去了。” “恭喜,博噶尔总算有了一个明白人。再告诉你阿爸一个好消息,阔阔去世前,命令我们迁回故乡,所以,请你阿爸让个道吧,要不是嘎龙拉雪崩崩坏了出山的路,我们也不用求你。” 达果愕然:“你们还有故乡?”想想这说法不对,他们是外来人口,当然有家乡,只是:“你们的故乡在那里?” 阿奴摇头:“不知道。” 达果被一个又一个消息砸晕了头,呐呐半晌也问不出什么消息。 阿奴则对关于美蒂和阔阔的葬礼方式与族人起了冲突。 阿依族人先将阔阔和美蒂停放在一个小竹楼里,杀了牛羊祭祀后,绕着竹楼走了七圈,阿错三兄弟带着纳达家和纳克家的人将脸上抓破,血泪齐流,之后就是选择日子火葬。 阔阔是火化后,再等到二年春天播种的时候埋葬。而伽末家与纳达家的葬俗是不一样的,特别美蒂是月神祭司,葬礼的方式更是古怪,需要死后剥皮,用金屑涂满全身埋葬,第二年后又将皮蒙上去,再埋一次。现在寨子里一穷二白,哪有那么多金子。美蒂的心愿既然是与阔阔一起,阿奴认为应该将两人同时火葬。 伽末家的人不情愿,阿奴的舅舅伽尔愤怒的说:“美蒂是尊贵的女王,怎能火葬。”他呶呶不休,当年祖先还有用人殉葬的,现在都简化到无法忍受的地步了,居然还要火葬。 阿奴看看只剩下八百多的族人,女王?村长差不多。她不想跟他吵,美蒂被溺爱养成那样骄纵没有担当又暴躁的性子,这个舅舅难辞其咎。 她叫来阿错,阿罗和阿都,问他们的想法,三兄弟一致同意火葬。阿奴头一歪,指示他们去说服舅舅伽尔,说道若是嫌不够隆重,可以抓几只猴子代替人殉葬。 伽末家族死不松口,最后阿奴也恼了,请他们拿金子出来。 这回伽尔没有了声音,只好坐在妹妹尸体面前大哭,烦得阿奴差点想让他们全部殉葬算了。最后还是阿罗跟舅公谈,他说母亲自尽就是为了跟父亲阔阔一起,如果将两人分开埋葬,母亲的灵魂会不高兴,虽然尊贵的葬礼能让她灵魂不灭,但是她还是愿意跟着父亲的灵魂在一起奔向纳达家的主神埃夫拉那里。伽尔向来溺爱美蒂,想想阿罗说的有理,一切还是尊重美蒂的想法,他最终同意了两人一起火葬。 阿奴松了口气,转头找古戈。他早就给阔阔的墓做好了墓前放置的石雕,石块太重,没有被冲走。现在要给美蒂赶一个出来,阿奴要求精美些,别让伽尔再找她麻烦。 沈嘉木发现那石雕真是精美,没想到古戈还有这个手艺。石雕上是阴刻纹,两个巨大的鸟身狮爪人举着火把,腰间绑着腰带,垂下两根绶带,下面面朝鸟人的三个男孩以手掩着口鼻。 那是阿错,阿罗和阿都。阿奴和阿坤都不是阔阔的孩子。 沈嘉木忽然记起,他见过这种手持火把的鸟人。(未完待续) 第五十三节 文字风波 沈嘉木忽然记起,那人面鸟身狮爪人他见过。一个来自西域的蕃客在长安病故,他生前使用的一个铜壶送给了沈嘉木的一个朋友,那个铜壶上就有这种人面鸟身狮爪人图案,据说此人是拜火教徒,上面的鸟人是拜火教的灵光神。 而葬礼抓破面的乃是突厥人特有习俗,最早是在葬礼上以刀划面、破耳、割发。且拜火教在突厥帝国最强大时盛行一时,看来阿依族确有突厥血统,可是他们的语言却不是突厥语。 阿奴听闻沈嘉木的推测,连忙写了一行字给他看,沈嘉木大奇:“这不是突厥文,这是梵文。”他催促阿奴多写几行,抓了跑去找阿波。 突厥?阿奴没想到自己会跟草原大漠上的那个古老民族有联系,现在好像西域已经没有了突厥汗国,阔阔说要回故乡,难道要迁移到茫茫大漠中去?之前自己提议搬迁,也只是想迁出白玛岗,找个安全一点的地层,虫蛇少一点的地方而已。 梵文,那是古印度文,自己又成了印度人了?想起宝莱坞的鼻环美女,美则美矣,阿奴还是一阵恶寒,鼻子一阵发酸。 纳达岩进来时,看见阿奴在揉鼻子,以为阿奴还在为她舅舅伽尔的无礼而难过,忙劝道:“毕竟他最疼你阿妈,想想他的心情,不要跟他计较。” 阿奴没好气:“那谁想过我呢?哪里去变出那么多金子给她涂身体。那个女人说自杀就自杀,一句话也不留,连刚生的儿子都不管了,哪里像个母亲!” 越说她的怨气就越往上冲:“什么女王?真真好笑,就算几百年前的祖先真是尊贵的女王,女王最后的荣光也不属于她,属于那个倒霉亡国的祖宗。现在这个小寨子连一个国家都不是,她凭什么叫女王,搁在中原,不过人家一个小村子,就是一户富裕人家的人口也比这里多些。” 纳达岩无语,阿奴一心向往中原,从小就对阿依族的一切漠不关心。如今两人已经继任,这一族之人该何去何从?真要像阔阔说得那样迁移回故乡吗?其实具体故乡在哪,只怕连阔阔也讲不清楚。 他抱过阿奴,低声安慰道:“过去就算了,想想今后怎办,真要搬出白玛岗?”毕竟阿依族已经在这里生长了几百年,对他们来说,白玛岗就是故乡,真要长途迁徙到陌生的北方草原上,只怕大家都不知道怎么生活。 阿奴也头疼:“搬哪去呢?哪里的土地没有主人?谁能容得下我们?外面都叫我们巫族,黑族,我还怕出去像老鼠一样人人喊打呢,乌蛮人那块倒是合适,大家都崇巫,可是他们地盘护的紧,排外的很,从不与人通婚,这次肯让索玛姐姐嫁给刘畅我都觉得奇怪。” 阿奴又将沈嘉木的想法说了一下,再给纳达岩解释突厥是草原大漠的一支剽悍民族,曾经建立了一个庞大的帝国,后来又消失了,具体飘荡去到哪了她也不知道,毕竟那是游牧民族。 搬到北方草原毕竟不现实,两人一时无计,干脆丢开了,刚刚遭了地震和洪灾,要做的事情很多。 选定了吉日将阔阔和美蒂火化后。骨灰装了起来,准备明年春天下葬。 阿错等人脸上的血痕刚刚结痂,在火化的时候又被抓破一次。阿奴边给他们边上药边唠叨,手指甲一定要洗干净,别不小心得了破伤风。阿错他们不知道破伤风是什么,阿奴只好再解释那是一种无法救治的病,得了会死人。 直忙到冬天,房子总算全部盖好,其间达果又来过几次,说金杜不愿意让道。阿奴现在也不知道要怎办,对此无可无不可。 他们上山收集了很多达谢和达荠,这是一种棕榈野生植物,淀粉含量很高,是白玛岗的人渡过荒年的主要食物,也就是那些吐蕃人说的糌粑树。达谢就是选择粗壮结果的达谢树,砍去根和梢,茎部去皮切片舂碎,经水浸泡去渣后制成淀粉。达荠也差不多,就是加工时间长些,待发酵后,再过滤沉淀。吃法有两种,一是烙饼,二是做稠糊,还可以酿酒。 寨子里的女人们还采集了很多树皮以及咬人草,里面的纤维可以织布缝衣。 沈嘉木继续着他的夫子生涯。因为大雪封山出不去,无事可做,向巴、罗桑和阿波也兴致勃勃的当上了老师。这次阿奴把一些阿依族孩子扔给了他们,同时阿罗、阿都和阿坤三兄弟也被阿奴赶进了竹楼学堂。 这两个野惯了的双胞胎新鲜两天就不干了。两只小白虎被阿罗和阿都硬拗走,阿罗给老虎起名叫阿都,阿都给他那只起名叫阿罗,两人吵起来,最后阿奴被他们烦得头疼,指着阿罗的那只说叫‘罗罗’,再指着阿都的那只说叫‘都都’。她威胁两人马上回去上课,再有异议,上次的痒痒粉还没有用完。阿奴明显心气不好,两人吓得噤声,那个痒痒粉厉害,他们背都快抓烂了,到了半夜才好起来。 阿坤才五岁,母亲去世后,达玛无心管他,他嘟着肥肥的小下巴天天粘着阿奴,阿奴对着他一通乱亲,亲的他咯咯笑,最后背着拉妲做的小书包,也被阿奴忽悠着去上学了。 忽然有一日,阿奴发现好像所有的事情都做完了。想起阔阔去世前吩咐阿错去找东西,最后阿错拿来了一个牛皮革囊,因为太忙,搁在架子上都给忘记了。 这个牛皮革囊用火漆封得很严实,所以水没有渗透进去。她用刀割开一看,是一些写满了字的羊皮纸,还有画像,上面的字她不认识。 她去找纳达岩,纳达岩正在和向巴谈笑风生。阿奴皱眉,阿岩向来很少情绪外露,这么高兴真是难得。她不想搅了他的兴致,转身走了。 那些羊皮纸,纳达岩看过了后说他也不认识上面的字。至于画像,四男三女有七张,大概是祖先的画像。 阿奴拿了一张羊皮给沈嘉木看,沈嘉木和阿波摇头,上次阿奴写的的确是梵文,这上面的他们就不认识了。 沈嘉木问道:“你梵文跟谁学的?” 阿奴看向纳达岩,纳达岩摸摸鼻子:“我天生就会这种文字。” 阿奴张大嘴,他还教了自己和阿错梵文,这种文字居然不是阿依族的。阿奴知道纳达岩跟自己一样,有着前世的记忆残片,只是自己的记忆内容比他更多些。纳达岩只记得自己在一个茫茫草原的古旧寺庙里修行的片段,这个他曾经告诉阿奴,所以阿奴很不愿意他去寺庙,生恐他想起和尚生涯,抛下自己一去不回头。但是他从没有说过这种文字是他前世学过的。 阿奴越想越惶恐,眼泪一滴滴落下来。纳达岩本没在意,忽然发现阿奴垂泪,大惊失色,想破头也不知道哪里又惹到了阿奴,只好陪着小心看阿奴脸色行事,哪知道阿奴这以后就再不肯理他。 直到晚上,纳达岩哄了半天,阿奴才漏出口风,说纳达岩隐瞒她文字的事。纳达岩想起当年的事,那时候是阿奴说要学写字,阿依族没有文字,自己想起记忆深处里有一种文字,就一点一点的回想起来融会贯通后再教给阿奴,没想到今天她为了这个哭了半天。 阿奴听他解释完,觉得自己有点无理取闹,搂着他的脖子撒娇。纳达岩只要她不哭就好,哪里敢真的生气。 山中夜凉,两人躺在火塘边偎依着取暖,耳鬓厮磨,渐渐唇舌交缠,纳达岩最后用了很大控制力才将自己和阿奴分开,阿奴‘吃吃’地坏笑,被纳达岩打了一下,他颓丧地问道:“今年应该是二十七了吧。” “嗯,长的真慢。”阿奴很抱歉。 两人没有秘密,她很早就告诉了纳达岩自己也有前世的记忆,记忆里的那些东西阿奴尽量转换成他能理解的东西,然后再讲解给他听。阿奴的前世虽然是草根,但是生活富裕,吃穿不愁,转生在这个蛮荒部落里,若没有阿岩这个同盟者,她都不知道自己能不能挨得下去。只是奇怪的是,记忆里没有多余的情感,没有家人,没有朋友,只有每日重复的上学读书,读书上学,居然还记得几个老师,同学的印象是几乎都没有了,最后的记忆终止在十六岁。而纳达岩的记忆里也是每日念经、打坐、撞钟,生活比阿奴更单调,但是他过去的记忆在不停的增加中,阿奴总是害怕他有完全想起来的一天。 年终岁末,阿奴清闲下来,有时间开始看书画画,书自然是沈嘉木带来的。她已经开始学画画,上次求刘仲画地图,现在连地图的一根线也没有看见,求人不如求己,阿奴干脆自己学上了。 有时候人发懒,她就什么也不做。 那天刘仲和云丹来找她时,阿奴正捧着青柠檬蜂蜜茶倚在竹窗前发呆,窗外一树繁花,落英满地,见他们前来,阿奴恍然一笑,眼波流转,两青涩少年顿时心跳如鼓,刘仲蓦地想起阿奴和自己已经十二岁了。 尽管发生了那么多事,这一年还是转眼就过了。(未完待续) 第五十四节 收服部众 整个冬天隔着峡谷都能听见博噶尔人过新年的歌舞声,他们要过三次新年,十一月一日一次,十二月一日是大年,再就是一月一日过第三个年。过年过的如此漫长真是幸福,刘仲羡慕的两眼放光,沈嘉木给他的课业又重又多,很久没有出去玩了,他开始怀念起刚刚来的日子。 转眼到春耕之前,阿奴在学堂宣布放假,每年第一朵桃花开时开始春耕,也是阿依族新年伊始。孩子们欢呼着冲出学堂,沈嘉木笑眯眯的跟出来,后面是蔫头耷脑的李长风和刘仲,沈嘉木又给他们布置了一大堆功课。自从发现李长风居然钻起一个叫尧娑的阿依族姑娘的小竹楼,“无媒苟合!”沈夫子气得发抖。他管不着阿依族的放荡风俗,管自己的徒弟还是没人敢置喙的。他将李长风训斥了整整三天,据刘仲估摸他这个舅舅做夫子也就这三天最过瘾,半天下来不用喝一口水的。十二等人见状立刻转为地下工作,偷偷摸摸倒是别有趣味,其实沈嘉木倒不会去管他们。 李长风被拘在屋子里做功课做得昏天黑地,尧娑一怒告到阿奴那里,阿奴摊摊手,拴不住男人那是你没本事。尧娑没想到被一个孩子看低,但是想想阿奴降服纳达岩的本事,又无话可说,寨子里的女人们至今没有一个能让他多看一眼。她赌气吹着竹叶在李长风屋外转了几天,却得不到回应,恼恨他心肠凉薄,转头又与一个阿依族男子相好。李长风闻知尧娑这么快就变心如遭晴天霹雳,初恋夭折让他萎靡不振了好长时间。刘仲和云丹只好陪着他,丹派的伤好了,现在活蹦乱跳的也跟他们瞎掺和。 新年的祭祀牺牲仍然是猴子,阿错他们早就猎好了。每年的祭祀阿依族都要杀掉几十只猴子以替代人祭,猴子太像人,若是丑一些的猴子还好,这里有一种猴子一身雪白,非常可爱,宛若林间精灵,阿奴每每看了都不忍心。这次又是那种白猴,刘仲几次欲言又止,阿奴在猴笼边上转来转去,见它们叫声凄凄,一双双眼睛哀婉的看着她,她最后咬咬牙,找来阿错将猴子放了,说以后祭祀全部用家畜。 阿错担心族人反对,阿奴又叫阿罗和阿都去抓大只的山鸡,抓到的山鸡务必用鸡爪谷喂得饱饱的。 祭祀那天,见祭品改变,伽末家和夏林家首先发难,阿奴的舅舅伽尔气势汹汹。阿奴慢条斯理的胡诌:“我梦见了阔阔和阿妈了,他们现在过的很好,就是祖先对每年的猴祭不满意,猴子太臭了。” 这是什么理由?族人起了微微的骚动,阿奴继续说道:“而且猴子不能替代奴隶,他们只会捣的一团糟,什么也不会做。” 底下的人脸色都变了,阿奴是要改用人祭?这个理由冠冕堂皇,伽末家没有了反对理由,纳克家和夏林家一下子没有声音。据说几百年前主人去世时,都有一批人要殉葬,如果阿奴恢复人祭,最先倒霉的就是本来身为奴仆的他们。随后他们开始交头接耳,说什么也不能让人祭恢复。 阿奴听见他们反对的低低声浪,微微一笑,久到众人都惶恐不安的时候,她叫阿错拿来一个竹子编织的人形物,那个竹偶穿着棕丝衣衫,脸上五官齐备,她说道:“阔阔说用这个可以替代,中原汉人祭祀用的是纸人纸马,或者是木偶,博噶尔人也有用竹偶。” 伽尔冷笑:“什么都是你一个人说的,这个可以替代人么?你哪有那本事?” 众人想起阔阔也说过阿奴没有巫女的法力,心中惊疑不定。 阿奴一脸无所谓:“那就用人祭好啦,猴祭太不恭敬。” 几百年来相互通婚,阿依族血缘关系如犬牙差互,人人都是亲戚,不管送哪个上祭祀台大家都不愿意,即使是祖先的要求。族人们当即对伽尔怒目而视,伽尔没想到盟友一下子倒戈,顿时要说的话哽在喉咙口,说不出咽不下,难受之极。 纳达岩维护道:“阿奴的巫术是不好,但是她的预言梦却很灵验。” “对啊,那次我们掉进金沙江,阿奴就说梦见我们没死。”昆达马上应和,上次一起跟去的族人也想起有这么回事,纷纷赞同昆达的说法。 伽尔和夏林家的长老季松不服,最后伽尔说道:“若是今年鸟卜不吉,你就要让出族长的位置。” 一些看好阿奴的族人不干了:“哪有这样的,就是美蒂在的时候,鸟卜也没有年年吉利的。” 阿奴心里冷嗤这个村长我还不想做呢,嘴上却气势十足的应道:“好。” 烧了二十个竹偶后,又宰了一只大额牛和十只鸡,阿奴觑见众人的表情微微满意,于是起身前往山里。 每一任的族长兼巫女都要在新年时进山祈祷,据说会有一只山鸡般的大鸟飞到手掌上,然后巫女给鸟开膛破肚,胃里是谷粒,则当年一定是个好年头,如果里面是沙石,那当年一定有大灾。 阿奴不是公冶长,根本不会招鸟唤兽,她很怀疑其实美蒂她们也是作假,若她是鸟,也不愿意突然脑子抽风跑到一个陌生女人的怀里送死。 几天前,她就和阿罗阿都串通好了,反正也不会有人敢看。 阿罗早就逮好了一只雄雉,用绳子系在树下,喂了它几天鸡爪谷,他拍胸脯保证鸟的胃里一定是谷粒。 实际操作遇上了大麻烦。那只雉鸟只有一只脚被长长的麻绳拴住,根本不影响它飞到树上,见有人来,它紧张的扑拉着美丽的翅膀剧烈的上下翻飞,最后站在树上居高临下对着阿奴虎视眈眈,大有你敢上前我就啄死你的气势。 阿奴欲哭无泪,阿罗还跟她保证很好抓来着,那只巨鸟翅膀伸张开来比她还高。她对着那只大鸟甩了几次绳镖,都被它躲过去,有一次烦了直接用翅膀一扇,绳镖就直直的扎在了树上,阿奴急得直跳脚。 现在怎办?早知道叫阿罗杀好放在这里,只是万一有食肉野兽经过就白费功夫了。 阿奴正急得团团转,忽然想起刘仲和李长风几个还在学堂里写文章。学堂位于长屋最边上,找他们不会被族人发现。 她只好返回,学堂里云丹也在,三人偷偷从窗户翻出,跟着阿奴走了半天才找到那棵树。看见那只高高在上神气活现的野鸡,三人吭哧吭哧的乱笑,去抓绳子准备把鸟拉下来,结果反而被它啄的头发散乱。最后云丹灵光一闪问道:“你要死的活的?” “死的。”阿奴已经没有力气了。 唉!三人相视而笑,还以为阿奴要活的。死的好办,李长风拿出靴子里的匕首,手一扬,那只野鸡应声栽倒。阿奴佩服的五体投地,他顺手再替阿奴将鸟肚子破开,找到鸟胃,剖开一看,果然里面全是谷粒。 阿弥陀佛,总算好了,刘仲问道:“若是里面都是沙子怎办?” 阿奴解开随身带的一个布袋,里面都是谷粒,她得意的笑:“填进去就是了。“ 三个男孩子是古人,对祭祀都很看重,连刘仲都蛮虔诚的。没想到阿奴胆大包天到连祭祀仪式都敢作假,骇得直摇头。这死丫头为达目的,不择手段,还有什么不敢做的。 那只鸟拿回去,上上大吉,伽尔和夏林家彻底没有话说,其余族人也心服口服,纷纷表示愿意听从阿奴的差遣。 罗桑自从来到阿依族就不受待见,每日只跟向巴做伴,闲暇时辩经论法,上学堂教教书,倒也惬意,只是阿依族人都不上他的课。美蒂自杀,他居然是最后一个知道的,之后几天他心情郁郁的四处游走,阿奴无暇顾及,只有叫云丹看着他。后来他听说了阔阔的遗言,想了几日后告诉阿奴:“你们还是搬出去吧。” 阿奴发愁:“我以前跟阔阔那么说,只是想利用族里的人手出去闯一闯,还真没想过把整个族搬走。”八百多号人在外没有营生怎么过日子? “不怕,打箭炉附近的草原上我叫老吉宗买了个牧场,容纳一百人没有问题,我们一点一点来,不要一次搬出去,这样压力小很多。” 见阿奴不语,他又补充道:“八百多人实在不多,洛隆那里也缺少人手,只是这样你们就要分开。” 做人家奴隶或者佃户都不是阿奴想要的。还有高原反应,阿依族生活在低海拔河谷,高原生活未必能适应。她想先出去一部分人闯闯,做点生意什么的,在外面搞个据点再说。当然最好的选择是在中原的边境三不管的地带,八百多人扔进去跟沧海一粟似的没人注意,运气好的话找个地方还可以像乌蛮人那样占山为王。只是中原现在内乱,阿奴思来想去心中没底。她决定找纳达岩和长老们商量。 他们最终决定了搬迁,上次阿奴带着他们走一趟中原,中原的富庶繁华让族人大开眼界,他们回来后绘声绘色的讲述更是让人神往,至今聚会上讲故事的还是古戈、昆达、德钦那帮人。还有除了白玛岗地质灾害频发令人防不胜防外,最主要的压力还是来自金杜,博噶尔人如跗骨之蛆,阿依族实在无力再应战。 达果说他父亲并没有要罢休的样子,阿奴很恼火的问了一句:“那你阿爸身体如何?” 达果摸不着头脑:“很好。” “饭量?” “跟以前一样,很好。”达果突然发现阿奴的眼神杀气腾腾,有些了悟:“那个,你杀不了我阿爸,扭布(巫师)给他下了最强的保护咒。” 还魔幻了?博噶尔人的扭布(巫师)和米记(神汉)也没什么法力,来这里这么久,她也只见过阔阔和阿岩会一点幻术而已,阿奴对此的定义是超能力,两人的占卜术和观星术阿奴不置可否。她做出一副恶狠狠的模样说:“要不他死,要不你死,你自己选择。” 阿奴忽得变脸,达果胆寒,连滚带爬地跑走:“一个都不想死。” 没走两步,他扑到在地上,心慌脚软,连气也喘不上来,他叫道:“我没喝你的酒啊?” “笨蛋,毒也可以下到水果里。”阿奴拿起一根棍子得意地对着达果的肚皮戳了戳,她在中原的时候做了根铜管针,,毒汁一点一点注射进水果里,虽然孔大了些,但是做成虫咬的样子就行,达果一向认为虫咬过的果子甜。 达果差点想咬死她,自己怎么这么傻,还以为这个死丫头不会对付自己。 没有多久,达果觉得自己气息奄奄,快要死了,眼角余光看见哥哥达玛,顿时哀嚎起来:“阿哥救命啊!” 达玛早警告过达果不要经常来看他,实际上达果每次都是打着安慰达玛的幌子找阿奴。阿奴的性情达玛捉摸不透,只有低声下气道:“开个条件吧。” “简单,第一,你父亲重病到我们平安迁出为止;第二。。。” “要病多久?”还是一个一个问清楚的好。 “大约两三年。” “啊?”两兄弟惊愕的大叫,达玛问道:“你有药?”金杜现在一顿吃三碗饭,要他生病除非下药。 “有,可以让他浑身无力,连解手都要人扶。” “第二呢?”要是没有行为能力到那份上,金杜会自杀,如果拿得动刀的话。 “第二,一年杀一点你们的牛,三年内所有牛的数量要小于三百头,我指的是所有的,包括你阿爸可以借到的博噶尔人的牛。” “你还是杀了我吧。”达果又嚎起来,那些牛总共近两千多头,这个小恶魔要他们博噶尔人破产。(未完待续) 第五十五节 米利些白 阿奴唇角泛起一丝冷笑:“这种毒药我做了很多,还有剧毒药,一碰就死,让你们整个寨子全倒下都没有问题,不过看在你和达玛帮了我几次的份上,预先警告一下而已,你们如果不肯消停让道,非要拼个鱼死网破那就试试。”也不多说,丢下两兄弟就走了。 对于自己送上门来找死,达果后悔万分,兄弟俩坐困愁肠。达玛见达果像一滩烂泥连一根手指也动不了,醒悟到达果中的毒就是阿奴说的那种。达玛大骇,想不到阿奴的毒如此霸道。近些年阿依族用的毒药迷药都出自阿奴之手,他见识过迷药的药性,比往日里他们狩猎时涂在毒箭上的大很多倍,也不知道她是怎么弄的。达玛自从上次对阿奴求恳被驳回,他忽然发现这个小姑娘远不是外表那么甜美可人,实际上她性情阴冷,喜怒无常,万一真的制有大量的毒药,以阿奴的脾性,只怕真会用上,想象一下族人手足无力,任人鱼肉的样子,达玛心惊胆裂。 他高估了阿奴,阿奴哪里有法子制作那么多毒药。以前看小说电视,里面的武林人士随手就是一把毒药迷药,真真携带方便,使用快捷,居家旅行穿越必带之良方。实际操作才发现根本不可行。砒霜水银之类的矿物质她没处找,动物类的比如鸠酒、鹤顶红、蛇毒,鸠她不认识,鹤她没看见,那个鹤顶有毒没毒还不知道,蛇么,她不敢抓,寨子里有蛇毒,她愣是没敢用,那个貌似划破点皮就会中毒,没有解药,蛇毒血清她只听过没有见过。最后只有植物可以选择,阿依族使用的毒药大都是植物中的榨取汁液或碾碎的粉末,光保存就很麻烦了,放两天就发霉了,细菌可不怕毒,大多数植物毒药要进入胃里才能起作用,一股子怪味光舌头那关就过不了。不能像罐头一样加热杀菌,因为一加热或者晒干毒性就减小或者干脆消失,自然做不成干粉保存;找不到防腐剂;没法萃取;大多数植物的毒性都不是马上见效的,量还要足够大,长途跋涉带大量这些毒液几乎不可能;见血封侯之类的烈性植物毒药,她还没有找到过,现在她只能做到现用现做。 仅是用来毒倒达果的那种都费了九牛二虎之力。那是一种叫‘黑果果’的植物的嫩叶和未成熟的果实里榨出来的汁液,这种汁液量大可致人痴呆甚至心脏骤停死亡,阿奴不想杀人,混合上其他的几种植物汁液改良一下毒性,用来做实验的鸡都死了十几只才做出大约一百毫升。她还专门找了冰块来存放。 达果艰难的蠕动嘴唇:“米利些白。” 达玛烦躁的踱来踱去:“我知道。” 他会嫁给美蒂,其实是在一次决斗中输给了她成了俘虏。美蒂高挑健壮,以她的骄横、美貌和长刀闻名白玛岗,他那年才十六岁,是波觉家下任的族长,心高气傲。美蒂下场挑战他,他们向来看不起女人,达玛不愿意跟女人打,被美蒂羞辱了一顿,最后在族人的怒骂声中与美蒂对决,怒火冲昏头脑的他被美蒂一刀砍翻在地,他很惊讶,这个女人的力气真大,闭上眼睛等死的时候,忽然听见美蒂笑起来:“长的不错,今天卦象上说我的丈夫会出现,看来就是你了。”他不可思议地睁大眼睛,见眼前的女人美艳不可方物,笑容如宝石般耀眼,顿时看呆了。他被阿依族人捆绑起来后,只听见美蒂得意洋洋地对暴跳如雷的金杜说道:“按你们的规矩要下聘吧?”金杜顿时气昏过去,达玛心里五味杂陈。金杜对他们日日洗脑,要杀尽阿依族人,可是每年的决斗有输有赢,决斗输的那方就是死。他的叔叔,还有几个亲戚都死在阿依族手里。阿依族人也有很多死在他们手里,而且每次参与决斗的都是两族中最强壮的男子,这样没有几年,波觉家族和阿依族都变得衰弱下来。 婚事一开始他不愿意,可是只要美蒂对他笑一笑,他就手足无措。她与博噶尔人的姑娘们都不一样,浓烈的像团火,最后终于把他也点着了。达玛满心苦涩的想,阿爸其实更愿意他这个无能的儿子死在决斗中吧。然而他舍弃了家族嫁给美蒂,美蒂却不爱他,她爱的是阔阔,阔阔比她大了二十来岁,两人的关系就像纳达岩和阿奴。阿奴长的跟美蒂一模一样,却是两个性子,满腹心机。她这次大概是想通过‘米利些白’强迫阿爸和解。 珞巴族包括博噶尔人,他们都是男权家长制社会,男子的尊严丝毫不能损害,一旦某人觉得尊严被辱,往往就要举行一种叫‘米利些白’的仪式,以维护自己的尊严。所谓‘米利些白’,就是认为尊严被损害的一方,在自己家门前杀一头牛,肉当场就分送给前来围观的人,将牛尾派人送给对方。对方见了送来的牛尾后,也在自己家门口杀一只牛,亦以牛尾回敬。如果双方杀了同样多的牛,彼此就有和解的意思,就此了结恩怨、如若一方不肯善罢甘休,就会杀更多的牛,直到对方无力宰杀为止。在这个过程中,当事人的牛杀完后,同族的人和亲戚都有支援的义务,把自家的牛借出来供当事人宰杀,以后偿还。这种一来一往拉锯战似的挑战中,耗费巨大,双方不肯退让,相互加码,牛越杀越多。如果有一方最后拿不出牛来接受挑战的话,不仅在人前丢尽面子,珞巴族人认为神明也会降下灾祸。因此遇上这种挑战,有些人甚至把家人卖掉,换回牛只宰杀。 金杜他肯定不会愿意和解,所以阿奴要将他们的牛提前杀掉,这样当阿依族送来牛尾,金杜发现没有牛可供宰杀时,没有办法的前提下,他只能和解。若是不肯和解,那对波觉家族来说将是一场家破人亡的灾难。名誉扫地不说,达玛还有五个妹妹,没有牛,只怕金杜会卖掉妹妹们,他不能坐视这种情况发生。达果还要继承族长的位置,家族破产达果怎么办? 不能让阿奴给父亲下药,牛是很重要的财产,祭祀都要用到牛,也不能有损失。怎样才能让阿爸同意和解,达玛想的头疼。 看见达果似乎昏迷了,他紧张得叫来阿奴,阿奴看了看:“没事,他睡着了。” 达玛恨铁不成钢,踹了弟弟一脚。 阿奴问道:“考虑的怎样?” 达玛咬牙问道:“为什么要三年?” 阿奴苦笑,也不瞒他:“这么多人,一下子搬出去,怎么生活?只有一点一点的来了,准备工作大约要做三年吧,也有可能更久。” 阿奴问他:“一起走吗?”达玛肯定回不去,身为博噶尔勇士嫁给一个仇家女人,那个女人还为别人殉情了,博噶尔人看不起他。 达玛低头不语,良久方道:“我有法子,不需要三年。” “呃?” “寨子里有大约三百多头牛吧?” “嗯,包括小牛。” “你要做‘米利些白’,寨子里的牛太少啦,包括山外,我阿爸可以筹借到近两千只牛。” 那么多!阿奴震惊,博噶尔人养牛主要是为了祭祀,她还以为最多不超过五百头。要杀那么多牛的确强人所难,阿奴顿时泄气。 “还可以找一个人” “谁?” “找嘎郎王做调解人,他一直想染指白玛岗。” “他肯帮我们?为什么?当然,我们的领地作为酬金交给他是没有问题,但是你们。。。” “波觉家大概也要依附于他了。”达玛缓慢的说。 “为什么?” “你们走后,嘎郎王肯定会来接收你们的地盘,你们与他不过隔着一个嘎龙拉山而已。将道路打通对他来说不是很困难的事。要是这样,他的领地就与我们接壤了。”达玛苦笑,他们也无力应付嘎郎王的进攻。 “嗯,那倒是,怎么把他给忘了,这样我们就不用求你阿爸了?”阿奴喜道,走两步转而又想到:“不行,又不能马上搬走,还要几年呢,这几年的太平还要保证。” “所以才要你去找嘎郎王调解。” “你们依附于他,这样就要给他交税,还要服差役的。” “我们已经年年进贡一些贵重山货给他了,他的地盘据说越来越大,我们要买卖一些必需品,就要经过他的领地,嘎郎王已经几次透出口风要求我们交税,与其等他没了耐性攻打,不如我们自己先臣服于他,这样损失会更少些,这些年波觉家的青壮年消耗太大了。”达玛苦笑连连,两族械斗百年,损失的不止是阿依族。“嘎郎王慷慨仗义,为人还是不错,父亲一向很敬重他,由他出面。。。” “你父亲肯听劝?” “不肯。”见阿奴闻言小脸像吃了酸梅一样皱成一团,达玛说道:“但是只要嘎郎王肯借给你们牛,父亲会考虑其中的厉害关系。” 阿奴朝达果努努嘴,达玛说道:“我来说服他。” 阿奴最后拿出了一个药包,里面有一些粉末,她解释:“拿给达果,这个一次下指甲盖那个大一点到你父亲的酒里,在嘎郎王的使者来之前的几天。放心,不是要命的药,一次只是让他头晕几个时辰,让他以为自己年纪大了,身体衰弱,这样他更有可能同意。” 达玛犹疑的接过纸包,阿奴笑起来:“那么害怕做什么,说了不会害他,我还怕你们报复呢。” 达玛想想也对,还是将药包藏好。阿奴拿来一碗蛋清,叫达玛给达果灌下去。没有多久,达果醒来,听完达玛的话,沉默良久,说道:“父亲也说向嘎郎王交税是逃不过的,我再劝劝父亲。”他们跟阿依族人械斗百年,双方元气大伤,一个要远走,一个要臣服于他人,以往自由自在如土皇帝般的日子一去不复返,达果黯然神伤。 这就是鹬蚌相争,渔翁得利。另一间竹楼里,沈嘉木等人也在大发感慨,对于阿奴要迁至打箭炉,刘仲和云丹心下窃喜。 阿奴苦笑:“达玛嫁给我阿妈,金杜认为是羞辱,死活不肯和解。如今,怎么看赢家都是嘎郎王。” 刘仲等人来了半年多,阿依族语也能听一些,发现阿奴的母亲居然是娶了三个丈夫。古戈、昆达等早先认识的人还隐晦的说过阿奴母女势同水火,古戈是阿奴乳母的丈夫,自然都是偏着阿奴,对美蒂没什么好话,昆达等人更客气些,但是他们话语里都透露出美蒂最初是想饿死阿奴,后来虽然后悔了,但是阿奴却不肯原谅她。这让沈嘉木,沈青娘等人不能接受,又不是养不起女儿的穷人,更何况在他们家女儿更金贵。 沈青娘想起阿奴婚礼上她母亲都不肯出面,还有那些人恶毒的眼神,很是替阿奴伤心,又不好当着她的面说她生母的不是,只好愤愤的说:“不如叫那个达玛回去得了。” 阿奴摇头:“其实他原来是俘虏,后来我阿妈给他留了条性命,博噶尔人看不起他,他无处可去。”阿奴细说了当年达玛与美蒂的情史。 众人为美蒂的行为咋舌。 阿奴望着远处正在耕田插秧的族人们,怅然道:“我知道你们觉得她很野蛮,但是这里习俗就是这样,自小她就像个太阳,一切都是以她为中心,族人们都喜欢她,对我反而没那么。。。” 她出生后美蒂卜了一卦,认为阿奴来历不明,她产后大出血险些丧命都是阿奴害得,她还以为血出太多,闪失了生育能力。他们历来迷信,既然这个孩子来历不明,那就不是自己的孩子,所以她当初才会那么憎恨阿奴,没有直说阿奴是魔鬼转世拿去祭天已经是手下留情了。阿奴想也许她也不忍心,才会派人去请纳达岩。那时候自己刚刚清醒过来,发现周围一切黑乎乎的,像被个袋子装着,于是惊恐的拳打脚踢拼命挤出去,这就是美蒂早产的原因,美蒂大出血还真是自己害得,这样的因果关系让阿奴郁卒了很久。即使后来有阔阔为自己正名,但是心结已经种下,来自后世的阿奴无法原谅一个母亲只是因为占卜就要杀亲生女儿。她出生后离群索居,跟族人没什么感情,族人自然不喜欢她。而美蒂实际上正是一个标准的蛮族公主形象,在族人中很有号召力,美丽多情又蛮不讲理,翻脸像翻书一样。如果她不是自己的母亲,阿奴也许会觉得她可爱,连罗桑这种过尽千帆的男人都对她念念不忘。 见阿奴神情郁郁,刘仲安慰道:“我也很喜欢你啊。” 众人笑起来,阿奴红了脸,狠狠的敲他一记:“乱说什么。”(未完待续) 第五十六节 两族和解 刘仲等人日日上课,阿奴有时还安排他们上山打猎,下田除草,他们跟着阿错等人学了不少。至少,现在就是将刘仲独自扔在深山老林里他也能存活。沈嘉木和沈青娘见刘仲渐渐褪去娇气,颇为欣慰,心想自家的孩子还是要别人来教。 山里桃花次第盛开,漫山遍野云蒸霞蔚。学堂的竹楼旁边就有一棵巨大的桃树,阿奴说大约有百年树龄,树干两人才能合抱,有两层楼高,刘仲等人还是第一次看见如此高的桃树。此刻满满一树粉色花朵,春风轻拂,花瓣如雨飘落,衬着远山如黛,似梦还真,众人看得心炫神迷。 阿奴笑道:“去年桃花没有赏成,今年补赏如何?” 少年们欣然应命,沈嘉木赞道:“阿奴风雅。” 阿奴命把学堂里所有的窗子都打开,屋子四面都是桃花,山坡下更是粉白相间一片流云飞霞,她说道:“赏桃花还需就着好酒。” 沈嘉木颔首,阿奴拿来一个葫芦装的竹果酒,这种酒是用竹子与野果酿的,一打开一股竹香扑面而来,阿波吸了吸鼻子,阿奴一笑,又拿出一大包果脯,里面就有桃脯。 几个阿依族孩子包括阿坤看着果脯流口水,阿奴一人抓了一把让他们自己玩去。 刘仲见阿奴正襟危坐,拿出一套竹根抠的酒杯,个个奇形怪状,精巧古拙,凑过来低声笑道:“你何时开始学的文绉绉的?” 阿奴手指压在唇角‘嘘’了一声,刘仲顺着她的眼神觑见李长风的衣角消失在拐弯处,连忙问道:“你帮那只驴子做什么?” 阿奴压低嗓音:“他要见尧娑。” 李长风日日被沈嘉木看的死死的,毕竟还是十来岁的少年,他不甘心尧娑转投别人怀抱,特地求阿奴拖住沈嘉木。 刘仲眼皮一跳,只有阿奴敢当面忽悠沈嘉木。 果然沈嘉木见阿奴拿出那套酒杯,眼睛一亮,拿在手上把玩许久,阿奴见他喜欢,说道:“若是先生喜欢就拿去,这是哥哥做的。” 窗外阿错正和阿蕾两人在树下卿卿我我,怕沈嘉木触情生情想起可怜的大师兄,刘仲急忙转移话题:“这种桃子做成果脯倒是比鲜桃好吃。” 阿奴应道:“蜂蜜浸渍的,可吃出来了?” 阿波见他们装腔作势三言两语,就是没人倒酒,急得自己倒了一杯,一饮而尽,众人哄笑,也纷纷自力更生,屋子里顿时酒香四溢。。 刘仲咽下一口酒说道:“去年我看见你们这里的牛都会边吃桃子边吐核,猪却不会。” “是,这里的桃树大都是野生的,都是猪边吃边跑边拉屎,四处播种长起来的。” 刘仲听了,顿时一口桃脯噎在喉咙口吞不下去,差点两眼泛白。阿奴连忙给他灌了一口酒才顺下去。 他抚抚胸口抱怨道:“你老是作弄我。” 阿奴弯弯嘴角,道歉的毫无诚意:“这次是无心的。”她又拿出一竹筒冰,切碎在白色的木碟里,浇上蜂蜜,撒上洗好的桃花瓣,雪白粉红,看着善心悦目,她又呈给沈嘉木:“先生请试试看。” 沈嘉木试了一口,赞道:“色香味俱全。” 阿奴又分送了几碗给罗桑他们。他们酒喝多了,虽是果酒,也会上头,此时冰凉的蜂蜜冰沙夹杂着桃花的清香,抿一口酒意全消,众人纷纷赞赏阿奴心灵手巧。 阿奴得意洋洋,刘仲看了好笑,几句好话就让她像只猫咪一样翘起尾巴。 他看那碟子眼熟,好像是李长风这些天在加工的东西,果然,阿奴悄悄说道:“我描了一套碟子的样子,叫大师兄用一种叫‘乌叮当’的木头做的,它的皮是黑色的,里面木头却是乳白色,还有股清香,很淡,你闻闻。” 刘仲呛了一口酒,又是咳嗽又是摇头,阿奴死也不肯改索要酬金的习惯,李长风两袖清风,只有叫他做工抵债。 刘仲问道:“你什么时候去打箭炉?” “族里事物繁多,我不去,古戈带人和阿爸去,阿爸还要去见嘎郎王,请他帮忙。” 刘仲问沈嘉木:“舅舅,那我们怎办?” 沈嘉木微微沉吟。 罗桑说道:“路上太难走,你们不如等阿奴有空一起出山,我带十二先去打箭炉打探一下,有了你们家人的确切消息再回来接你们。” 沈嘉木与沈青娘商议,两人虽然思乡心切,但是深觉行路艰难,万一沈谦没来,不就是白跑一趟。刘仲想要是先走,如果沈谦来接,他就看不到阿奴,说实话,他自小到大也只有阿奴与云丹两个朋友而已,实在舍不得。偷偷的磨着沈青娘,要等阿奴一起。沈青娘拗不过他,只好告诉沈嘉木再等一等也好。沈嘉木本拿不定主意,见是沈青娘的决定,不疑有他,就这么定下了。 李长风拉着脸回来,尧娑拒绝了他。 据说勾搭沈嘉木的一个也没得到回应,云丹也是。按理沈嘉木是个守礼君子,阿奴能理解,云丹又没有礼教的约束,拉隆现在都成了很受欢迎的大众情人,阿依族姑娘个个貌美,他怎么会无动于衷?阿奴问了几个寨子里的姑娘,她们都嫌弃云丹的大胡子,跟野草似的。阿奴笑喷,闹半天云丹是没人要。 转眼到了六月,多雄拉山口开山,博噶尔人做过开山仪式后,达果来接罗桑等人悄悄出了山。这次罗桑和向巴把云丹、十二、丹派和拉隆等人都带走了。古戈带人背着去年搜集的贵重药材跟着罗桑准备去打箭炉打前站。阿错带着阿蕾和阿宝去播州(贵阳)杨家提亲,顺便为阿依族探探出路。为了给他撑面子,阿奴将去年得到的财物捡了一批成色好的,叫他带上做聘礼,一些差些的给他做路费,同行的还有昆达几个上次一起出山的人,又补充了几个身手不错的勇士。纳达岩也要跟着走,说是拉巴顿丹那里的学业还没有完成。这么急?阿奴心中不舍又疑惑,但是想想以后族里有个真正的医生也是件好事,于是同意了,不过要求他在自己十五岁成年礼时必须赶回来,纳达岩闻言笑得满脸通红,阿奴回味过来,‘啐’了一口,红着脸也笑了。隔日跟着寨子里的女人挥泪送走了他们。 九月份嘎郎王的使者迦南进山了,带来嘎郎王的指示,若是阿依族要做‘米利些白’与金杜和解,嘎郎王可以借牛,条件就是阿依族的领地全部归他。迦南再到金杜那里游说,听闻嘎郎王愿意借牛,金杜知道为了家族只有和解一途,他被迫同意和解,同时向嘎郎王称臣,但是要求嘎郎王在税收和差役方面给予优惠。见事情如此顺利,反正嘎郎王也只是要求领地依附,没说要多少税收,迦南爽快的答应了他的请求。那迦南将消息带给阿奴时,阿依族人欢呼雀跃。 接风宴上,阿奴问金杜的身体如何。 迦南奇怪,但是照实回答说:“脸色发青,眼神似乎不好的样子,与去年判若两人。” 阿奴微笑着给迦南敬酒,达果还是用了药,难怪金杜那么痛快就答应了。那药粉其实就是上次给达果试用的那种毒药干燥后的粉末,只有头晕的作用。 临走时,阿奴送了一批贵重药材给迦南,请他在嘎郎王面前说好话。迦南高兴的眼睛眯成一条缝,这次出来超额完成任务不说,还收了一大堆贵重的礼。 他告诉阿奴,上次罗桑等人进山后,嘎郎王手下的一名领主拉巴劫杀吐蕃朝圣者的事情在红白两教的调停下已经摆平,拉巴被杀,领地归了嘎郎王,他代替拉巴赔付了大量的财物。而且嘎郎王说王室本就信奉噶举派(白教),现在决定信奉噶举派的分枝噶玛噶举派(向巴的教派),不过允许罗桑在博窝的势力范围内建寺院,也就是说民间的信众大有可为。博窝一带在这位嘎郎王继位之前一直处于动乱,势力最大的就是嘎郎王,他与别的土领主不同,不像他们一样高高在上,穿华丽衣衫,而是经常跟着部落子民一起聊天拉家常,一起下田打猎,很得民心,很多领主都来投靠他。他的领地扩张的很快,现在已经与洛隆接壤,门隅一带早已是他的领地,现在金杜臣服,阿依族搬迁,整个上珞瑜,包括白玛岗北部一带的珞巴族已经全部归附与他。 阿奴问道:“据说嘎郎王有汉人血统?”看他处理事情的手段阿奴很熟悉,赤果果的权术平衡,此地土人向来纯朴,信奉白刀子进红刀子出,只有汉人才会运用的如此纯熟。罗桑和向巴这次到博窝看来是各有斩获,嘎郎王有意让红白两教在博窝的势力平分秋色,罗桑以后大概要走农村包围城市的路线了。阿奴调侃的想。 迦南微笑不语,阿奴识趣的没有再问。 她转头看见达玛一脸茫然,想起他说的话,金杜是别无选择。那自己呢?带着族人要往哪走?打箭炉真是合适的地方吗?这八百多老老少少真的能安然无恙地带出吗?出山后的该怎样生活?之前有阻碍的时候,阿奴动力十足,现在金杜退让了,前途未卜,阿奴又开始忧心忡忡。 注解 !第一代波密嘎郎王可能有汉人血统,清兵进驻波密时,曾看见王室供奉着一个中原关公之类的神位,民间也有传说噶朗王的父亲其实是汉人,母亲是当地悉补野赞普家族后人。 .波密,墨脱桃花:藏东南有着数百公里的桃花林带,这里的气候与土质特别适合桃树的生长。桃林中有很多是已达百年、数百年的老树。有的主干直径达一米、高达一二十米,满树花朵灿烂明艳。苍老的大树旁,新生的一棵棵小桃树又茁壮成长起来,在微风中摇曳着柔枝。这种桃树果实内核表面比较光滑,被称为光核桃,此地所特有。桃子成熟后,牛和猪很爱吃。吃桃吃久了,当地的牛甚至练就了边吃边吐核的本领。笨笨的猪尚未练就此本领,便嚼也不嚼囫囵吞下。接下来是猪跑到哪儿,屎就拉到哪儿,也就把桃核带到哪儿。在桃树的漫生上,猪的作用功不可没。(未完待续) 第五十七节 未来之路(1) 阿奴以前认为自己可以脱离族人回到中原生活,毕竟转世前她还是个孩子,转世后又在闭塞的环境里生活了十年,对于世间的险恶想象力严重不足。走了一趟才发现外面远比自己想象的可怕,而且这个世界也与自己原来生活的那个安定富足的现代海边城市迥然不同。走了洛隆一趟,又发现罗桑的家族也未必能够依仗。除非她找到更稳当有力的靠山,否则离开族人意味着安全没有保障,这就是她同意接任族长的原因。至少这些族人们在她遇到危险的时候肯拼死相救,即使他们不那么爱她。她时时记着苏普尔,所以一直忍让舅舅伽尔的挑衅。 重新找个栖息地,哪怕是很小的一块都是件很艰难的工作,即使有罗桑倾力相助,阿奴还是觉得看不见通向未来的康庄大道。 人就是这样,走不出去时,再天大的困难都会咬牙撑着硬扛过去。今年雨季附近的山体塌方的很厉害,山洪冲走了一些作物,虽然年年如此,但是族人们因为有了搬迁的希望,对这里没完没了的地质灾害感到了厌烦。忍耐力开始严重下降,整个雨季越来越多的抱怨塞满了阿奴的耳朵,那是往年没有的。 看来必须在族人的忍耐力到头之前搬出去,但是族人们的生活必须得保证,这是阿奴一直在考虑的另外一个问题,土地的事她使不上力。 阿奴思来想去,还是决定行商。在打箭炉,组建马帮是最好的选择,马帮的利润丰厚,可以支撑族人的生活。这次叫阿错回去提亲时顺路拜山,阿奴希望能够打通从打箭炉到乌蛮部落、播州(遵义)、甚至大理国的路线。吐蕃这边,罗桑肯定会帮忙,至于中原的线路,只要沈家不倒,日后总有好处,能够将据点开到中原那是最好不过。远景美好,阿奴满怀希望,哪怕前路障碍重重,不择手段迂回转折她总会达到目的。 人一下子走光了,只剩下李长风、刘仲和阿奴。鉴于阿依族过于自由浪漫的风气,沈嘉木对李长风、刘仲两人严管死守。经过尧娑一事,李长风没有了玩耍的心情,日日勤奋的练武读书。感情挫折能丰富一个成长男孩的内心,痛苦有时是一种促使情感成熟的催化剂,他的眉宇间似乎褪去了少年的青涩,带上了成年男子的稳重,像是一下子脱离了阿奴和刘仲的世界,上升到另外一个层次。 阿奴检查过族里孩子们的功课,挑选了十个给沈嘉木和阿波,要求教会他们汉语和吐蕃语,还要能写汉文和吐蕃文契约。沈家的三个护卫继续担任武术教练。 阿奴料理族务之余沈嘉木给她开小灶,阿奴的绘画进步很快。这里造纸原料丰富,早在沈嘉木等人进山不久,他就摸索着自己造纸,现在大家读写的纸是不愁,不过质量比较粗糙就是了。沈嘉木来的急,颜料都没带,阿奴找来山里的一些植物做实验榨取颜料,又将它们混合出各种间色,沈嘉木也来了兴趣,师徒二人有时整日在山中采摘有色植物。阿依族纺织用的羊毛线、麻线就是用草木染色,阿奴摆弄出各种以前没有的美丽颜色,寨子的女人们很喜欢,纷纷到阿奴这里讨要,阿奴索性专门找人上山采摘制作实验,要筛选掉一些不能着色的。 寨子周围到处是荨麻之类的纤维植物,阿依族的麻布是挑选老荨麻,加工出里面的纤维,那纤维不比苎麻差。阿依族女人心灵手巧,织成的麻布和羊毛毯上不同的色彩和圣树纹的图案混合出一种奇特的异族风味。沈青娘看了后说道:“太祖当年强制从西域引种棉花,现在中原棉布遍地都是,麻布卖不动。” 原来她以为阿奴要想做麻布卖,阿奴笑起来:“只是觉得好玩。”沈青娘提醒了她,中原的确物产丰饶,但是也有它没有的东西。 她将脑筋动到了羊毛和牦牛毛身上,族里的羊毛毯子就很漂亮又轻薄,便于携带,还可以做斗篷。寨子里还有牦牛,都散养在高海拔地区,听说牧民们的黑帐篷都是用牦牛毛毡,牦牛绒比羊毛绒更柔软保暖。羊绒和牦牛绒可以用来织毛衣嘛。 随后的日子阿奴什么也不管了,将族里的事物托给舅舅伽尔,伽尔很惊愕。阿奴说道:“阿妈在的时候,其实族务就是舅舅管的吧?” 伽尔不知道阿奴的用意,只是看着她,阿奴说道:“现在你继续管一阵可好?我有事分不开身。” 伽尔迟疑半晌,后面阿罗说道:“我来管行不行?” 阿奴知道阿罗在打圆场,他管事,伽尔心疼他,肯定不放心。她当下点头答应,拎起一袋子羊毛和搜集来的牦牛绒,叫上会纺线的十二的情人斐荅,找沈家人和阿波去了。 沈青娘看见阿奴削的圆滚滚的竹针很好奇,拿着麻线按阿奴教的打了几行,觉得不错,兴致勃勃的开始织起来。 阿奴几人则将牦牛绒用热水浸泡几遍去掉一点油脂,洗掉杂物,晒干后,用羊毛梳子梳理的蓬松,再将它纺成线。阿奴试了试,以前她也就是手工课上学了一点,现在织了一小片看过去都是大小眼,阿奴很不好意思:“我以前看见别人织的很平整漂亮。” 斐荅和尧娑过来看看就会了,这也不难,两人手巧,不一会儿就掌握了节奏,织出来的针眼很均匀。阿奴拿出几张画,要求他们照着图上的款式编织。她们都没有见过这种衣服样式,那是阿奴根据现代男子的毛衣款式画出来的,她也选了一张图慢慢的一针一针的织,一点点的回忆编织毛衣的手法。 十天后,阿奴将衣片织好,再像缝衣服一样缝在一起,很轻,穿起来很暖和,就是不好看,阿奴尴尬的笑笑,只有希望沈青娘等人能够无师自通。 就这样慢慢摸索,半个月后,总算织出一件像样的男子牦牛绒上衣,比羊毛毡做的衣服更加轻柔,就是颜色暗沉,不好着色,只适合男子。 阿奴又拿来已经染成鹅黄色的羊毛线,这回快多了,大家分工,一天就织好了衣片,缝合后是一件开襟羊毛衫,阿奴又叫人在衣襟上用挑针绣了一溜粉绿色的圣树纹。鹅黄粉绿,颜色十分清新,沈青娘穿起来像个大学生。 远处青山碧水,近处竹楼小轩窗,一个民国时期的江南丽人款款而来,阿奴看得痴然落泪,然而时光已然颠倒。 随后几天,阿奴沉溺在往日时光,慢慢地画出一幅幅仕女图,画得都是沈青娘,穿着后世的衣衫,或梳着发髻、或结长辫,或旗袍,或西式裙装,或骑装马裤。。。阿奴以前就喜欢拿着铅笔画仕女图,现在有名师教导,画工精进不少。新汉贵族之间流行奇装异服,甚至还有乞丐装的,沈嘉木对服装款式倒没意见,指出画技的不足之后,同时承认画的极美。 几十张图连沈青娘自己也看得呆了:“我有这么美?” 阿奴和沈家人异口同声:“当然。”沈青娘满身秀雅,是个活脱脱的江南美女。 阿奴问沈青娘能否做出图上这些款式,她说试试,她也很好奇真正做出来后是什么样子。 阿奴带着沈青娘检查了一下仓库里不多的布料,上次被洪水冲走了一下,剩下的泡得发黄,全部拿出来清洗晾晒过。沈青娘翻出一匹真红地宝花纹锦,见上面颜色都褪了,经过一个雨季,布头还有些发霉,她叹道:“这个怕有几十年了吧?”她虽出生不富裕,但是后来跟着沈浙和沈纨父女也见识不少,钱塘沈家是做丝绸起家的,沈纨对此十分精通,连带沈青娘对各种绫罗绸缎纱绢锦绡也十分熟悉。这种宝花雍容华贵,百年前很流行,本朝开国后,渐渐流行起淡雅的写生折枝花纹,这种花纹她只在沈家的样品里见过。 阿奴笑道:“这不知道哪来的,族里的人日日劳作,这种花里胡哨的布料做了衣服也没人穿,所以一直放着。”沈青娘想想放着可惜了,比照图样,见这匹宝花锦虽然颜色褪的厉害,但是只有布头坏了,别的还是很结实,反正也是试做,就先拿了,又挑了一匹乳白色的折枝海棠花缎。 尧娑,斐荅等人还是第一次看见这么美的图,惊叹之余,跟着沈青娘飞针走线,更多的阿依族女子也闻风而来,一个针线班子做起衣服来效率惊人,照着沈青娘的身材,大伙儿摸索着三天就做好了一条乳白色的欧式宫廷窄袖长裙,又用真红锦做了件短袖外罩袍,沈青娘看了笑道:“这个倒像是褙子。” 她穿起来有些羞涩,因为上半身紧窄曲线毕露,裙子倒是很宽大,裙摆垂地,走起来摇曳生姿。胆大的阿依族姑娘们反而爱上了这种袍服,夏天热时,她们都穿短袖短裙露胳膊露腿的,阿依族的情歌还经常热辣辣的赞美女子身材。有几个心急的马上试穿,她们五官比沈青娘更为立体,穿起来反而更合适,颇有几分西方宫廷仕女的味道,非常美丽,众人赞叹连连。 阿奴问道:“青姨,这种衣服做出去卖是否有人喜欢?” 沈青娘也不确定,但是她说:“也会有人喜欢,近年来长安的贵族喜欢一些奇奇怪怪的服装,有些人还专门将好好的衣服挖了一个洞一个洞的,人称时世妆’,不过这些人不是很多。”她朝学堂方向努努嘴:“六弟说这种人叫‘服妖’,妖怪的妖。” 阿奴听了笑道:“那也可以试试,人少不打紧,只要名声出去,卖贵些就是了。” 沈青不以为然,又不好打击她,只好说道:“哪有那么容易的事?” 阿奴心想,现代那些性喜猎奇的人只要中意,多少钱都肯出的,这种人的心理古今偕同。也笑道:“我知道不容易,不过这么一说,若是可行,我还可以找些更奇怪的衣服,不过总要等到你们回去了才行。” 一讲起来,沈青娘愁眉不展,转眼到了丰收节,出山的人包括十二都没有回来。 阿奴吩咐先做一批艳丽的羊毛毯,还做了些羊毛斗篷,这个往年古戈有拿出山卖过,据说价格还可以,今年的色彩和图案都比往年更加丰富。又用羊绒、牦牛绒做了几件男女毛衣准备试卖一下。还做了几款欧洲的宫廷服装和骑马装,那些布料都被水淹过,她也没想卖,先拿出去给人看看再说。转而又想,沈青娘想的也对,卖这种衣服毕竟是捞偏门,还是要找正经路子。 这里有一种巨大的蛇眼蛾,它的翅膀伸展开来大约有一二、三十厘米长,前翅先端整个区域向外明显地突伸,像是蛇头,呈鲜艳的黄色,上缘有一枚黑色圆斑,宛如蛇眼,阿奴发现它的茧特别大,在沈青娘的帮忙下,她将茧的丝抽出来,这种丝比蚕丝结实。她试着收集蛇眼蛾的卵,等着明年再试试看。 接着无意间发现一种斑碟有毒,她将蝴蝶碾碎,慢慢的风干成粉末,指甲盖大小的一点粉末可以毒死一只鸡。至于味道,肯定很可怕,那只鸡死活不吃,还是团成丸子被阿罗硬塞进去的。 还发现一种青棕树的花蕾很甜,可以搾糖,一捧花穗可以搾出一勺糖,他们第一次有了蜂蜜之外的甜食。 。。。。。。 阿奴整年都在忙,也不知道所做的事情是否有用,她总是很急迫的想,明天很快就到了。 注解 !棉花传入我国,经过南北两路:东汉由南路经过南洋诸国传入云南,云南少数民族当时生产出一种名叫“白叠花布”的纺织品,南北朝由北路传入新疆。唐宋白叠被视作珍品。内地棉花的大量种植和棉布的大量生产则始于宋末元初,由海南岛黎族地区经闽、广传至江南。惟唐以前不知有草棉,将棉布误认为木抽所织。。”《梁书·高昌传》:“草木,有实如茧,茧中丝如细纑,名为白叠子,国人多取织以为布。布甚软白,交市用焉。” 蛇眼蛾:皇蛾是世界上体型最大的蛾类,翅展可达0~0公分。雄蛾的触角呈羽状,而雌蛾的翅膀形状较为宽圆,腹部较肥胖。其翅面呈红褐色,前后翅的中央各有一个三角形无鳞粉的透明区域,周围有黑色带纹环绕,前翅先端整个区域向外明显地突伸,像是蛇头,呈鲜艳的黄色,上缘有一枚黑色圆斑,宛如蛇眼,有恫吓天敌的作用,因此皇蛾又叫做蛇头蛾。因为体型大,色彩鲜明,常常被制作成标本来贩卖。在印度,当地居民饲养皇蛾抽取蚕丝,中国台湾也将皇蛾的茧用作制造袋子的材料。(未完待续) 第五十八节 未来之路(2) 阿奴整年都在忙,也不知道所做的事情是否有用,她总是很急迫的想,明天很快就到了。出山的人没有回来,希罗老人那里也没有消息,阿奴得了焦虑症,开始整宿整宿的睡不着,大把的掉头发,沈青娘变着法子给她做吃的,也没法阻止她瘦下去。她长高了不少,却瘦的吓人,脾气暴躁,不发脾气的时候一脸的忧郁,倒是一副娇怯怯的病美人模样。 阿奴非常讨厌祭祀,她虽不大相信灵异神怪,但是祭祀都是血淋淋的,动物们挣扎惨嚎,祭物燃烧烟雾缭绕,森森鬼气扑面而来,她本就胆小,每次都觉得恶心烦躁。现在更不耐烦应付。 丰收节祭祀时阿奴不想管,她刚刚发现蛇眼蛾是以蛹的形式过冬,那就意味着她要采集更多的蛹才行。于是阿奴叫阿罗当祭司主持祭祀,阿罗曾跟着阔阔学了不少日子。阿罗说自己没有学全,底气不足,半晌没答应。阿罗向来好事,没理由他不想做祭司,小时候玩过家家她都见过阿罗扮演了好几次‘喀木’(巫师),阿奴说道:“祭祀的仪式你爱怎么做就怎么改,没人会挑你的毛病,族长没法让你做,就做副族长吧。” 这话阿罗爱听,他本来只怕搞砸了阿奴找他麻烦,至于别人,爱他都来不及。阿都见状也要掺和,阿奴看见两人又要争吵,烦道:“那就一起,左右两个副族长,随便你们怎么弄,只要寨子里的人没有意见就好。” 双胞胎看上了阿奴做的那些衣衫,趁阿奴去山里收集蛇眼蛾蛹的时候将它偷出来,找来尧娑等帮忙做过衣服的人,将库房里剩余的布料全部用掉。阿依族女人们创作热情高涨,按着心意做出了各种各样的款式,有的好看,有的怪诞,她们总算还知道是用来穿的,基本上衣服的型还在。 结果祭祀被他们搞成了化装舞会,热闹非凡,族人们果酒一喝,唱歌跳舞都很哈皮,没有人怪他们。有人捧场,双胞胎很高兴,又弄来染布的颜料,大家此刻酒意上涌,嘻嘻哈哈往脸上乱涂。 只有沈家人在嘀咕,阿奴已经胆大包天,加上这两个不知天高地厚的双胞胎,出山后还不知道会怎样兴风作浪。刘仲吃过大苦头,现在看见这两人都绕道,他们被阿奴整过,也不敢来招惹,基本上相安无事。见本来庄重的祭祀被阿罗阿都搞的乱七八糟,饶是刘仲这么不拘小节的人都觉得太过。 被邀请来的达果和几个妹妹一进寨子,就看见满寨子的人奇形怪状,活蹦乱跳,脸上都涂的花花绿绿,他的妹妹们尖叫一声“鬼啊!”,转头连滚带爬逃之夭夭,达果跑了一半想起达玛在里面,又转头回去救哥哥,藤网桥上劈头碰上正回寨子的阿奴和几个阿依族姑娘,他喘着粗气告诉阿奴“鬼!寨子、寨子里都是鬼!”后面的妹妹们拼命点头。 “鬼?”阿奴吓了一跳,青天白日有鬼?谁信。 她大步赶回,远远就听见寨子里喧闹不堪,走近一看,阿奴哈哈大笑,阿罗和阿都两个真是天才,要是每次祭祀都是这样,她也不怕了。 阿罗看见阿奴,吓得一个激灵清醒过来,想起偷来的毛衣还穿在自己身上,连忙要脱,他穿的正是阿奴打的那件残次品,比例不大对,领口小了点,半天脱不下来。阿奴看见他像一只钻进蜜罐里的维尼熊一样打转转,也不帮忙,站在一边翘着唇角看着他。 好容易从毛衣里挣出来,看见妹妹笑得不怀好意,阿罗的酒意全消,阿奴一脸促狭:“这件毛衣不错吧,阿哥穿着真好看,就送给你了,要天天穿哦。” 阿罗叫起来:“这件不好看。” “那哪件好?”阿奴脸放下来。 阿罗还不知道踩到地雷,衣服不够,都被抢走了,只剩下两件毛衣,这时候还不冷,根本不用穿毛衣,两人为了那件更好看的大打出手,阿罗输了,他愤愤指着阿都身上的那件,希望阿奴帮他抢回来:“那件才好看,这件。。。” “这件是我做的。”阿奴打断他。 阿罗吓得后面的话硬吞回去。 阿奴威胁:“毛衣或者我新做的药,自己选。” “毛衣。”识时务者为俊杰,想起那天抽搐惨死的鸡还有阿奴最近可怕的坏脾气,阿罗当即改口,顺便陷害一下阿都:“这件不错,大家都说我穿着好看,只有阿都嫌弃。” “嗯,以后祭祀都这么着吧,看着不错。” 阿罗大喜,他最怕阿奴骂他:“真的?尧娑她们说衣服也不错,我们把衣服也改改吧。” 阿奴觉得也好啊,黑衣穿了几百年,姑娘们大概都腻了。 结果这次族里的老人们气急败坏,像被捅了窝的马蜂一样。 寨子里年纪最大近百岁的雅佳奶奶把伽尔和季松等几个长老骂了一通,最后又把阿奴训斥了一顿,她曾是夏林家的长老,据说早就耳聋眼花,干枯的像个骷髅,怎么还这么有力气,阿奴被骂的不敢反驳,垂着头在肚子嘀咕。 阿罗和阿都两个也陪着挨骂,但是雅佳并没有骂他们,骂完阿奴之后就笑眯眯的朝他们招招手,示意他们上前拿烤鱼干吃,双胞胎受宠的程度可想而知。 阿罗看见阿奴恨恨地剜他了一眼,暗叫不好。阿奴小气的很,两兄弟小时候不懂事,见别人讨厌阿奴,也跟着做弄过她几次,每次都被她反过来整得更惨,之后她还要跟阿错告状,两人又被阿错追着满寨子打,寨子里的孩子们都很怕她。她还不会说话就懂得在山里找毒草给他们下药,最厉害的一次两人躺了三天,能走动后舌头还麻了好几天,食不知味。不过那次把阿奴吓着了,后来阿奴再发现新毒都先在鸡身上再三做过实验后,照旧找他们试药,她的手段层出不穷,阿罗两人防不胜防,只好高举白旗,从此唯阿奴马首是瞻。不可否认,在与他俩斗智斗勇的过程中,双胞胎对阿奴第二次人格发育起到了无法逆转的歪曲作用。 阿都和阿罗心意相通,巧舌如簧哄得雅佳眉开眼笑,见她半天没有放阿奴走的意思,两人有些急了。 雅佳忽然叹道:“我知道你们想帮阿奴开脱,但是她才刚刚当上族长没有一年,要搬迁也就算了,毕竟我们也是外面搬来的,可是什么都要改怎么行,连祭祀都被搅的一塌糊涂,神明和祖先会降下重罪,会有大祸临头。还有衣服,那也是祖先定下的。当年祖先奶奶希素被魔鬼俘虏,因为要上祭祀台,魔鬼给她穿的是黑衣,后来她向月神祈祷,月神让她生病,生病的人就不能祭祀,她被扔到野外等死,被祖先爷爷阿尔都思给救了,他们带着部众隐姓埋名逃出魔鬼的地界,后来来到这里,结为夫妇,这才有了你们。所以我们阿依族人要穿黑衣,祭祀月神,那是纪念祖先。。。” 阿奴插嘴道:“那个魔鬼叫什么?” 雅佳气得抖动着干瘪的嘴唇,呼吸急促:“长辈说话,你怎么能插嘴,连祖先的事情都不清楚,你怎能做族长和祭司?。。。。。。”之前的忍耐白挨了,阿奴又被训了一个时辰,还要求她每日过来,雅佳说要教她学会一个族长该做的事。 阿奴恨恨的想:“人老成精,鬼老成妖,这话不假。快一百岁了火气这么大,看来是心长太偏的缘故。”她又瞪了两兄弟一眼,两人叫苦不迭。 其实阿奴是个活脱脱的浮躁的现代小姑娘,对于别的民族反而宽容些,带着一种八卦和猎奇的心态,对于本民族古老的民族传承却很不以为然,她认为很多是陋习,包括只能穿黑衣,姑娘爱美是天性,怎能只穿黑衣,就是再多的彩绣边也是黑色的,她没将族规当做‘四旧’给破了,已经是手下留情。可以想象得到未来,在阿奴和这两位不着调的兄弟的带领下,阿依族会渐渐失去它的一些特性,像阿米巴状的细胞一样改变自己的形状来迎合外界各种文化带来的冲击,这对于阿依族是好是坏呢?不过这已经是后话。 寨子里的领导权暂时被上一代的长老们代管,阿奴乐得甩手,就是每日跟雅佳大眼瞪小眼让她本来就不好的心情更加糟糕,像个一点就爆的火yao桶。 双胞胎被阿奴迁怒罚去抓毒蛇收集毒液,储备一点蛇毒还是必要的。还有向各位老人打探一下那个魔鬼是谁,包括祖先的历史。阔阔说的故乡肯定是回不去了,不过雅佳说的对,自己家族的历史还是要搞清楚,不管是中原、吐蕃还是西方,有历史的家族都会受人尊敬。 第二年春天,阿奴用了麻绳编了一个网罩出一个巨大的空间饲养蛇眼蛾,当然这网也是阿罗两人做的,两人被阿奴奴役了一个旱季,白天上课,晚上还要应付阿奴摊派下来的各种工作,阿吉拉看不过眼,课余偷偷过来帮忙,还向阿奴抱怨,阿奴置若罔闻,笑话!阿罗和阿都比她还大两岁,自己都还是个童工呢。再说背地里还有那么多小美眉在帮忙打绳网,只有阿吉拉没有看见。 蛇眼蛾一从蛹里钻出来就失去了口器,从此不吃不喝,只能存活大约十天,产下卵就死了,每只大约产下一百枚卵,阿奴总共得到了大约一万多枚红色的卵。见这些飞蛾美丽又可怖,基于以前做生物标本的习惯,她顺手将频临死亡的蛇眼蛾全用细竹钉钉成了标本,中间还发现了一只罕见的只有一边翅膀上有着骷髅图案,雌雄同体的阴阳蛾。 四周后,第二代蛇眼蛾幼虫孵化出来,浑身披着白色的触角,像还有点点红斑,“真可爱”阿奴笑眯眯的说,阿罗两人恶寒。阿奴将它们放养在鹅掌楸树上,它们像蝗虫过境一样,能找到的一棵棵鹅掌楸被啃的精光,只剩下光秃秃的枝干在春风中瑟缩。阿奴在搜集蛹的时候就留意过挂蛹的植物,总共有五种,不过除了鹅掌楸外她都不认识。一个月后,在阿奴能找到的植物都基本吃完后,它们开始结蛹了。 基于它们结蛹都是卷了一片树叶将自己包起来,阿奴带着几个女孩子在沈青娘的指导下在它们刚刚吐丝的时候就开始抽丝,几根丝拧成一股。 沈青娘发现这种丝太粗糙了,觉得没什么价值。 阿奴神神秘秘地微笑不语,前世也养过蚕,还养过柞蚕,她知道其中区别,这种丝比蚕丝坚韧很多。 寨子里的纺织机也被沈青娘改了,要织成阿奴说的那种复杂厚实的纹路,寨子里原来用于纺麻布的织机太原始了。将蛇眼蛾的丝处理过后,沈青娘将它们织成了一块书本大小、铜钱般厚的淡褐色的软滑布料。 阿奴将它平摊钉在树上,又将准备好的同样厚度的蚕丝布料和棉布,麻布一起钉在树上,然后叫寨子里力气最大的弓箭手阿尔过来试试。射箭后,阿奴跑过去检查,她大喜过望,果然棉麻布都被射透,蚕丝的将箭头包着一起钉入树干,也射透了一半,这种蛾丝织的布料也将箭头包裹住同时钉入树干,但是只射透了一点表层。她又用匕首用力试了试,还是这种蛾丝强度最高,一样只划破表层。这种布料可以制作‘软猬甲’。 沈青娘‘啧啧’称奇。阿奴心中得意,积郁一扫而空,她记得蜘蛛丝,蚕丝可以制作防弹服,见这种丝很强韧,就起了试一试的念头。至于武侠小说里的天蚕,以后有机会一定要找找。 阿奴决定进一步扩大规模,这种蛾要在温暖的气候下存活,实验若是成功到时候叫达果来养,收集丝线就可以。 雨季到了,多雄拉山开山的时候,德钦回来了,他带来了罗桑和纳达岩的信,他们没事,一切很顺利。今年要先带五十人出去,最好是年轻人。罗桑的牧场已经买下,就在打折多山后的草原上,第一次遇见阿宝的地方。古戈按照阿奴的吩咐寻找马帮的熟手,之前罗桑雇佣的益西多吉的牦牛帮因为汉蕃开战,生计难以维持,见罗桑和古戈要筹建马帮,自愿加入参股。他的牦牛有一百多只,还有三十来名熟悉吐蕃路况的‘马脚子’,算是个中型的牦牛帮。卓玛也回到打箭炉,见状也自愿参股。虽然目前阿错还没有消息,但是他向来有分寸,阿奴并不担心他。 纳达岩的信让阿奴皱起眉头。他还在学医,但是拉巴顿丹格西已经去世。阿奴一直很尊敬拉巴顿丹喇嘛,那是个慈祥敬业的老人,难过了一会儿再往下看,纳达岩告知,向巴说噶玛丹萨寺有一名医术很高的喇嘛格西,想请他去噶玛丹萨寺。向巴对纳达岩一直很感兴趣,为什么?阿奴百思不得其解。 实验初步成功,加上山外的好消息,阿奴直接忽略了这种疑惑,回信道随便纳达岩要去哪个寺院,只要保证在她成年礼的时候回来就行。 她心情好起来,沈青娘趁机哄她多吃东西,她已经把阿奴当做女儿看待。双胞胎终于被大赦,三张一模一样脸,整日如阳光灿烂,即使是雨季,也让寨子里的气氛如春guang明媚,当然,外面的好消息也是一个很大的原因。(未完待续) 第五十九节 成年之礼 (今天上‘强推’,第一次有人打赏,决定加更一章。我家豆子非常生气,今天星期天啊,猫咪居然不陪她。) 罗桑还有一封信是给沈青娘的,十二识字不多,只好委托罗桑写。罗桑汉话将就,汉文不怎么会好,这封信是吐蕃文。信上的坏消息让忙碌的沈家人像忽然断了发条的钟,一下子都停了下来。 沈嘉木推算一下时间,这些消息大约是一年前的了。 沈谦还没有音信。 刘畅攻下成都后,转而北上。也许是梁王刘鹏掌权后迫不及待将朝廷换上自己的嫡系,人人自危的缘故,刘畅一路上望风披靡,五个月后兵临长安城下,切断了南方供应长安的粮道,同是不断派人袭击北方的粮道。长安城有个致命的弱点,它的粮草供应不便,自唐代以来,南方农产品的输送,成了长安城的生命线。而此时长安城里有一百多万人,北方的粮草无法满足长安城内的需求,城内气氛日益紧张,最终一部分御林军哗变,梁王带着小皇帝,太皇太后、太后和华氏家族裹挟着整个新汉朝廷,逃到陪都洛阳,那里有新汉两大军校之一青要山陆军学堂,洛阳之北还有一个陪都开封。梁王以此为据点向长安发起反攻,长安城成了拉锯战的焦点。也不知是谁开头,巷战的同时乱兵开始抢掠长安,双方最后红了眼,干脆一不做二不休放火烧城,都不想留下可利用的资源给对方,可怜千年古都,又成一片焦土。 而此时长江以南半壁江山已经是烽烟滚滚,据说有十八路反将打着‘勤王’的旗号在争地盘,混乱局面堪比隋朝末年。 海军的确响应刘畅的檄文,也起兵勤王,南方沿海尽入海军之手。两浙总督陆星海是新汉军界第一世家、三国陆逊的后人,不折不扣的海军嫡系,自然当仁不让。沈家百年世家,身在钱塘,跟陆家有着拐弯的姻亲,沈家老爷子与梁王有杀侄之仇,肯定附从。 伤心长安被焚,中原动乱的同时,沈青娘和沈嘉木郁闷的是,既然老爷子可能已经反了,那时候他们在雅州还逃什么啊。 最让刘仲难过的一个消息是:废太子失踪。失踪的含义有很多,不排除梁王离开长安时,趁乱杀了他。两人从小同吃同住,虽然平日里争吵斗架无所不至,但是对刘仲这种记忆裂缝比渔网还宽的人来说,分别越久,那些不快的记忆像酒精一样挥发的越多,刘仲现在满脑子都是和太子在一起时的快乐捣蛋时光。 李长风惦记的背夫们也有了消息,据说他们加入了刘畅的‘勤王’大军。他松了口气,这样总比被官军围剿强。 最后十二说汉蕃两方仍旧胶着,消息不畅,都是旧新闻。他找到一个背夫,有路可以过大渡河,进入中原,他准备潜回雅州寻找沈家的暗桩打探最新的消息。他告诫道,在他回来之前,大伙儿最好还是跟着阿依族人在一起,沿途吐蕃人现在对汉人并不友好,驱逐汉人或者直接掳为奴隶的事情时有发生。 阿奴总算发现了刘仲等人已经一天没有出户,刘仲见她过来,像抓救命稻草一样抓着她开始了往日甜蜜的回忆,不过都是跟他的太子哥哥的。 阿奴听见长安被焚,顿时呆住了,那么豪华的城市就没了,真可怕。没有多久,她就对刘仲的唠叨免疫了,左耳听右耳出,心想越乱越好啊,有道是分久必合,中原安定后,百废待兴,她才有办法把生意做到中原去啊。战争财据说最好赚了,只是现在自己赚不到而已,阿奴很遗憾。至于战乱,太遥远,她现在已经被雅佳强迫她背诵的三百多首祭祀歌整得成了单细胞动物,没有多余的感情去同情劳苦大众,麻烦已经够多了。 别说三百首,一首她都背不下来,她五岁才学会阿依族语。那些异想天开,光怪陆离,发音古怪的歌词练得阿奴的舌头都掳不直。她发现自己就像那个邯郸学步的家伙一样,现在说什么用语言都带着奇怪的口音,包括前世的母语。 这些祭祀歌还很长,只有民俗学家能够有耐心听完,雅佳自己也只会其中几十首而已。三百首是所有老人脑子里的歌曲总和。阿奴一听要学这么多,跳雅鲁藏布江的心都有。 比如唱祖先爷爷阿不都思带着祖先奶奶希素逃跑时遇上魔鬼,阿奴第一次听见时,囧的不行,诸位听听啊,下面这段就是唱妖魔挑衅的: 你已踏入魔国界。 魔国英雄有三个: 一是三头魔王金毛虎, 二是五头银牙白毛狼 三是九头金翅大鹏鸟, 劝你不要把妖魔惹。 进入魔国要比武, 射箭、舞矛、耍大刀, 若会武艺可留下, 不会趁早把命逃。 。。。。。。 这不就活脱脱是《西游记》记里的狮驼国嘛,俺难道是唐三藏后人?阿爸和丈夫是和尚,连祖宗也是?这一首歌双方你来我往都是打嘴战,真正动手不过十来句。阿奴唱的荒腔走板,肉牛满面。人家吐蕃的歌词多好唱啊,‘春季的庄稼女神啊,赐给我们土水风火吧,我的藏红花啊,正要扎下根啦。。。’简单易懂,多好。哪像阿依族的歌词,太多的比兴弄到阿奴头昏脑胀。 刘仲还没讲完,发现阿奴双眼迷离,根本没听嘛,他怒道:“我刚才说什么了?” “呃?”阿奴猛的惊醒:“啊,那个犯困,海军,对了,你讲到海军。”阿奴总算抓住刘仲上一句的尾音。 有人倾听的感觉真好,刘仲心情一下子轻松起来:“那个,海军跟陆军比有一大劣势,海军人数太少,不过近四十万人,应该还有十来万在远洋途中没有回来,而中原陆军有三百多万,还不算一些乡勇。不过他们兵力集结没有海军容易。。。” 三百多万?阿奴张口结舌,压也把海军压死啦。 刘仲鄙夷的瞟了一眼阿奴,女人,什么也不懂啊。 阿奴发现这小子居然带着蔑视的神情,伸手一提,拎着他的耳朵站起来:“那是什么表情?呃!看不起女人?敢看不起女人,青姨!青姨!”刘仲痛得直呲牙。 阿奴大呼小叫,将沈青娘叫来。 沈青娘看信后觉得可能摆了个大乌龙,正窝着一肚子火,劈头训道:“没有女人,哪来的你,翅膀硬了是不是?”拎起竹条追着刘仲打,刘仲抱头鼠窜。 众人笑嘻嘻的看着刘仲窜上树,他树爬的越来越好了。 这一年送走了五十个青年,男女搭配,干活不累,阿奴尽量挑年轻没有孩子拖累的夫妇。 益西多吉专门培养阿依族的‘马脚子’,马帮在罗桑和卓玛的资助下开始有了生意,阿奴命族人采集贵重药材,希望能够减少一点他们的压力。 她一面指挥开荒种植蛇眼蛾要吃的草木,一面应付雅佳和沈嘉木布置的功课。沈青娘见她身体一直不好,最后决定还是教她学剑,虽然迟了些,反正不指望阿奴能够上阵杀敌,能够强身健体就好。阿奴本来就懒,只是沈青娘好意她不忍拒绝,沈青娘还害怕自己若是有个万一,沈家剑谱没了传人,果儿她只教了一些,这次又没带在身边。阿奴见她理由充分,只好打起精神跟着沈青娘学剑。 阿都和阿罗都过了成年礼,阿奴干脆将族务完全交给他们,反正后面还有伽尔、季松等人为他们擦屁股,她专心应付这些功课,还有那些蛾子宝宝,现在她看见那些毛毛虫跟看见银子似的。见状双胞胎和刘仲整日酸溜溜的,三人倒是混在一块越玩越好了。 第二年,蛇眼蛾丝的产量可以织一件上衣,阿奴乐得合不拢嘴,似乎看见银子在向她招手。 这一年又送走了一百人,这次主要去牧场,掺了一些孩子和老人,有老人看管大家会稳重些。 很快,阿奴和刘仲就满十五岁了。 十二一去不回头,沈家人商议,等刘仲做完成年礼就出山,不能再等了。 一直到雨季结束,该回来参加阿奴成年礼的人一个也没有回来,包括纳达岩,阿奴忧心忡忡。她决定不等了,按时举行成年礼。 因为祭祀需要耗费大量祭品,每年阿依族都是将满十五岁的男女少年集中在一起,在雨季结束的时候做成年礼。 祭祀之后男孩子就进山了,或合作或单干,总之每个人都要猎到猎物才行,大小不论,当然猎到猛兽的那个人别人会觉得他是勇士。阿错那时是打到老虎,他身份本就特殊,此后在族里说话更是威风八面,阿奴常想阿错比她更适合当族长。女孩子简单些,最主要的仪式就是由裤子改穿裙子。阿奴已经成婚,早就穿了裙子,这次不过走个过场。 刘仲原来跟着阿错打猎从没有出过差错,这次糟就糟在还有阿罗和阿都带队。伽尔一不小心没看住他们,为了麝香,三人兴奋地追着一只麝出了阿依族人的地界,拐到博噶尔人的树葬林子里。他们遇上了达果的父亲金杜,很悲催的被俘虏了。 达果过来送口信时,正是轮到阿奴穿上裙子,雅佳端着酒在唱: “小树苗变成大树了, 小孩子变成大人了 今天是一个吉祥的日子, 阿奴就要成为大姑娘了 你会像降临人间的仙女一样,美丽无比,人人都喜欢, 你会像飞翔的大雁一样,健康无比,能活一百岁, 你会像海里的鱼一样,生很多孩子, 在家能纺线,出门能犁地, 。。。。。。 祝你更加勇敢健康。” 歌唱完,阿奴拍打裙子,表示仪式完成。转身看见达果,诧异道:“果果,你也来看我的成年礼吗?” 达果摇头,示意阿奴走到一边,他支支吾吾的说:“阿罗,阿都还有阿仲三个被我阿爸扣住了。阿爸说他们跑进坟地里,惊扰了祖先亡灵。”金杜要求阿奴拿出巨额赎金。 敢向她要钱!?阿奴顿时怒不可遏,那两个混账!想置之不理,刘仲又在里面。金杜开的赎金匪夷所思,她根本拿不出来。眼珠一转,看见达果,阿奴垂下长长的睫毛笑起来:“既然你来了,就留下吧。” 阿奴的这种表情达果再熟悉不过,还可以看见眼皮因为眼珠子乱转而轻微的动了动,他瞬间变了脸,娃娃脸上戾气一霎而过,退后一步,站在随从中间:“你又要拿我去换?” 阿奴摇摇头:“这次不换啦。” 阿奴脱下今天戴的一幅纯金项圈,项圈前面整齐串着密密麻麻的绿松石,像一块湖绿色的梯形领巾一样直垂到腰间。她依依不舍地说道:“这是我仅有的了。” 达果看见这件项圈华美之极,他很明白阿奴死要钱的性子,哪里敢拿。 阿奴就将项圈递给达果的一个随从,说道:“这个你带给金杜,告诉他这个是我最贵重的首饰,这是聘礼,果果我订下了。” 那个随从知道达果喜欢阿奴,但那正是金杜的心病,他犹豫地看着达果也不敢接。 达果脸色变了又变,指着阿奴说不出话来。 阿奴笑盈盈,温言软语:“聘礼总是要的,若是金杜不肯接,我叫人吹吹打打抬到你们寨子如何?反正达玛也在这里,你们兄弟做伴可好?” 达果气急败坏,一甩手带着人走了,阿奴要是闹的人人都以为达果要嫁女人,他们波觉家再不用出门了。 金杜倒没有虐待那三个。三人正和阿奴最小的弟弟,被送给金杜的达普玩得不亦乐乎。天黑后,达果青着脸进来撵他们走。 刘仲莫名其妙,阿罗笑嘻嘻幸灾乐祸:“肯定又在阿奴那里受气了。想在妹妹手里挖钱,比牵着牦牛穿过针眼还难。” 刘仲想想也是,貌似达果被阿奴吃的死死的。 恼羞成怒的金杜故意在晚上赶他们出门,今天没有月亮。 他们跌跌撞撞摸黑走到了藤网桥边,猛地看见桥边黑魆魆的蹲着一个东西动来动去,再定睛一看,前面还有一个。 三人顿时炸毛,冷飕飕的夜风也挡不住汗出如浆,“老虎!还两只!” 还没出博噶尔人的领地,这里老虎很多,它们最喜欢蹲在路口和藤网桥边,好像在等人。 白天要是遇上,三人或许会兴奋,现在?在晚上,老虎的眼神比他们好使啊!(未完待续) 第六十节 契约陷阱 三人屏息静气,猫在一棵树后,看了看周围的地形,山路窄小仅可容一人通过,星光下,勉强看见两旁就是一人多高的灌木,中间夹杂着自由穿编的藤条,那些粗大的藤条像夹壁一样封住了去路,要是老虎扑过来,躲也没处躲啊。他们欲哭无泪,只好慢慢往后退,阿罗嗅了嗅风向,自己在下风口,老虎闻不到,好险啊,好险。。。。。。 最前面的刘仲忽然‘咦’了一声,后面的阿罗简直想掐死他,老虎就在前面,哼哼唧唧不想活啦。 忽然刘仲直起身,喜道:“前面是人。” 双胞胎一看,果然,站在藤网桥上那个站起来,是个人形,不过。。。阿罗猛的一把抓住刘仲,低声喝道:“野人!小心!” 野人?刘仲又吓得往回退。听说这里有野人,不过他没见过。 一来一去动静大了,惊动了已经走到桥边‘野人’,他唰的从腰间抽出一件东西,星光微弱,但是刘仲还是看见了一闪而过的刀光。“是人。”他肯定的说。 是人就不怕了,双胞胎长吁一口气。 三人还是谨慎的下到桥边,那人先开口,说的是阿依族语:“谁在哪里?” 是十二,刘仲大喜,他们还以为他出事了,连忙应道:“十二哥,我是阿仲。” “世子爷。”听得出十二也是又惊又喜。 原来那个蹲在桥边的人也站起来,大声叫道:“阿仲,是阿仲吗?” 沈谦!刘仲大喜,冲到桥边抱着那黑影大叫:“三舅舅!”沈谦被他撞得差点掉进江里,好容易站稳才发现,这小子比自己都高了,他心中惊喜交加,又觉得不对:“阿仲,你现在不爱哭了?原来这臭小子动不动就哭鼻子,比阿奴眼泪还多。 其实刘仲鼻子已经堵了,他吸了吸鼻子:“我十五岁了,今天过了成年礼,我打到一只羚羊。” 后面阿罗两人正喜得抱着十二摇晃,他们俩的连珠箭还是十二教的。两人现在粗通汉话,闻言阿都用手划了个很小的圈,怪笑道:“一只羚羊,哈哈,还是一只小羚羊。。。。。。” 连十二都替他脸红,一只小羚羊也敢拿出来说,真丢脸啊。 刘仲恼羞成怒:“要不是你硬要追那只麝,耽搁了这么长时间,我还会猎到大的。” 双胞胎‘嘿嘿嘿’的嘲笑起他来。 对岸山道上突然亮起一条蜿蜒的火把,阿罗笑道:“舅舅肯定来接我们了。” 他们正要过桥,只见沈谦又蹲下去,刘仲奇道:“这是。。。。。。” 沈谦不好意思:“我慢慢的爬过去。”原来刚才他是不敢过桥,蹲在桥头,才被刘仲等人误认为是老虎。 刘仲才想起自己原来也不敢走,这种藤网桥是用一种白藤架设的管状悬空网桥。走的时候藤条会上下弹动,桥身乱晃,人走在上面像跳舞一样,掌握不好节奏就会摔倒,不过摔两次就不怕了。看着惊险,其实它是封闭的,倒不会掉下去。 他告诉沈谦走桥的诀窍,然后叫两边的人都退出桥,让沈谦自己一个人慢慢走,这种桥人一多就会乱晃,初走者会更害怕。沈谦抖动着双腿抓着藤条,一步一步的挪动,藤网桥开始微微颤动,越到江心,桥晃得越厉害,桥下虽然看不太清楚,但是江水的怒吼声像被突然放大了很多倍,在耳边轰隆作响,沈谦听见自己的心脏合着这种巨响狂跳,撞击的他头晕欲呕,脚下像踩着棉花一样发虚,他蹲下来,慢慢的摸索着向前爬,也不知过了多久,前面一只手伸到他眼前,他如蒙大赦,连忙握紧,那只手一用力,他站起来,脚踩实地已经是过了桥,黑暗中那人裂开一口白牙,叽叽咕咕说了一串。后面阿奴银铃般的笑声响起,她揶揄道:“大叔好。” 她说的是汉话,沈谦一听就知道是她,想起一路上的艰难,知道自己那时着了阿奴的道,当下没好气的应道:“不好。”阿奴吐吐舌头。 身后的桥一阵乱晃,沈谦头皮发麻,连忙走远些,刘仲等人已如跳蚤一样蹦跶过来,跟他刚才的速度不可同日而语。 此时火把映照下,沈谦一眼看见刘仲脸上的蜈蚣疤,现在已经淡了很多,但是依然很明显,虽然有了心理准备,沈谦还是低低惊叫了一声,现在他掐死阿奴的心都有。 等回到寨子里,沈家人得到通报,迎了出来,一家人抱头痛哭。 走进沈家人的竹楼,沈谦看见屋子里的石锅木碗,弟妹都是穿着兽皮当外套(这里潮湿,衣服容易发霉,不如兽皮保暖,库存的布料被糟蹋光了,木有新衣服,实际是木有钱啊,嘿嘿)。转头又看见刘仲,今天打猎,佩着长刀弓箭,手上是藤镯,看不出是什么做的鞋子上都是泥,身上是兽皮,头上戴着竹编的无沿帽,这种帽子后面还拖着块兽皮,要不是刘仲先出声,他准认不出他,活脱脱的野人啊,沈谦泪往心里流。想起阿奴忽悠他,此人眼露凶光:“阿奴呢?” “呃?”阿奴正在看戏,以为他们会像琼瑶剧一样嚎上几句,没想到沈谦马上就找自己。 沈谦马上指控:“你说会照顾好阿仲的,你看看,看看,他的脸。。。” “你嫌弃他?”阿奴惊讶了,她还以为只有以后谈婚论嫁会有麻烦,没想到亲舅舅还嫌弃外甥破相。 “说什么呢?!”沈谦气不打一处来,“你保证过会照顾好阿仲,你看看,”他手指划了一圈,“他们。。。”他本想说像群野人,又怕沈青娘脸上下不来。 “他们怎么啦?”阿奴奇怪了:“我吃什么他们吃什么,我穿什么他们穿什么,没亏待他们呀?” “你。。。”沈谦又一次说不出话来,阿奴也没说错。 阿奴转头找了契约出来:“既然你老来了,咱们结账吧。” “好!”沈谦咬牙。 见舅舅脸色不善,刘仲牵牵沈青娘的衣服,沈青娘示意他稍安勿躁。 阿奴见他两手空空,问道:“钱呢?” “有。”沈谦没好气。 阿奴看了看十二,十二无声做了个口型。阿奴揣摩口型,是“会子”!她大怒,当她是傻瓜,战争期间,通货膨胀,会子肯定贬值的一塌糊涂,更何况吐蕃人不认会子,只认货物和金银。沈谦也看见了,横了一眼,十二一缩脖子,溜走找情人斐荅去了,沈谦心里那个恨啊,连护卫都被勾引叛变了。 见他眼睛不是眼睛,鼻子不是鼻子,阿奴更没好气,两人像鼓着气的青蛙一样,一项一项的核对阿奴是否履约。 沈谦指着第一条念道:“甲方人员若有损伤,则甲方按此赔付率索赔。”后面是每个人损伤的赔付率,当然沈家三人最贵,若是刘仲,则二十倍赔偿。甲方是沈家,特地标出每个人的人名,乙方是阿奴。 阿奴指着后面的备注:“如果甲方人员不听调度擅自行动而导致受伤或者死亡,乙方不用负责。” 沈谦一滞,想起十二说的,刘仲正是自己跑去偷吃才碰上杀云丹的人,他又指另外一条:“乙方必须保证甲方人员的基本生活,不得虐待。。。。。。” 虐待?阿奴火了:“我哪虐待他们了?”她转头对沈家人问道:“我虐待你们了么?” 除了沈青娘有些心眼外,沈家人基本都算是老实人,沈嘉木又对沈谦有气,当下都摇头,齐声道:“没有。” 这帮人反了,沈谦觉得自己找罪受,他忍着气说道:“要不是阿仲没吃饱,他怎么会受伤?” 阿奴‘扑哧‘一声笑出来,刘仲满脸黑线,人家吐蕃人注意力都在他如何英勇救人上,怎么舅舅就知道他偷吃东西。 阿奴笑着指着另外一备注:“乙方必须提供正常的,可食用的食物,后面还特地说明甲方吃什么,乙方就吃什么,可没说不可提供吃不惯的食物。现在你问问阿仲,酥油茶他喜欢喝不?” 沈谦忍气吞声,自己欠考虑,忘记了汉人跟吐蕃人饮食习惯差太多。他又找出一条:“乙方必须提供基本的生活件。” 他看看屋子,床也木有,蚊帐也木有,衣服居然是兽皮。。。。。。嘿嘿,阿仲的鞋子居然是木头做的。 沈青娘叹气摇头,她看出来了,沈谦是卯着劲赌气来的,大概是看见阿奴将他们带到这种荒僻的地方,还有阿仲受了重伤破相。可是,这个实在不能怪阿奴。 阿奴从角落里拖出一双新的木头鞋:“你自己写的,基本基本,何谓基本?满足最低生活要求就是基本,饿不着冻不着就是基本。这种筒靴叫‘里木’,是用一种瑞香树纤维编织的,结实耐穿,这里的猎人一辈子只要四双就够了,阿仲有两双,阿仲身上的衣服都是用最好熊皮做的,他们吃的东西也是最好的。来的第一年发大水,仅剩的一点鸡爪谷都被他们吃了。”拉拔这帮人容易么?说起来阿奴都觉得自己很心酸。 见沈谦不依不饶,沈家人面有愧色,确实人家有什么好处都是先紧着他们,就是打猎,最好的一块肉都是先送过来。况且那时候在洛隆,罗桑家人把他们照顾的很好,是刘仲和十二硬要跟来的。众人看向沈谦的眼神都有点埋怨。 沈谦才发现这份契约处处是陷阱,脸上青白交错。新汉富庶,他是世家子弟公子哥儿,来自江浙,之前在天府之国生活,都是富得流油的地方,穷人生活只是略知一二,还真没体验过,更何况茹毛饮血。那时阿奴带着一家子的人,个个彬彬有礼,衣服穿的整整齐齐,满身异族风味又不带半点蛮野之气。哪里想得到这群人根本是披着文明外衣的野人。 见这人刁难阿奴,阿罗和阿都不干了,跑到他们的地盘上找妹妹麻烦,嫌命长么?他们才不管这人是谁的舅舅,就是他自个的舅舅都得听他们的。阿罗打了个尖利的唿哨,‘呼啦啦’来了一大帮的壮汉,个个脸色不善。 看见平日里纯朴的人都摆出一副凶神恶煞像,沈青娘好笑,连忙打圆场:“三哥饿了吧,我做些吃的。” “这里哪会有什么好吃的?”沈谦嘀咕,心里也有些发毛。他本不是莽撞的人,只是路途实在艰难,越走他越生气,他还以为阿奴就住在打箭炉再过去一点呢。其实阿奴根本没具体说自己住哪,只说吐蕃南部。没想在吐蕃南部还有一个蛮荒之地,不是说那里是吐蕃王朝起源地嘛?(吐蕃南部很大,沈谦没有地图,起源地不代表就是繁华地带啊,况且这一代那时候根本不算是吐蕃地界。连吐蕃人都叫他们野人啊。) 阿奴不客气地张开手:“现在,钱!”不给么,那就都留下,寨子里女人多着呢。 沈青娘看见阿奴小鼻孔朝天,知道她火了,捏着阿奴的鼻子笑骂道:“小钱猫,就知道钱,青姨在这,少不了你的。”推着她就出去了:“赶紧做饭,阿仲和阿罗他们肯定也饿了。” 注解 1.墨脱藤网桥是一种呈管状悬空网桥,一般高出河面数十米,多架设在水深流急,河面较宽河上,有些长达数百米,整个桥用藤条建造,桥底部四至六根粗藤,两旁各有三、四根粗藤,构成桥体的经线。作经线的粗藤固定在桥头的大树或木住上,然后分别用粗藤和细藤作纬线,即每隔一米缠一圈粗藤,各粗藤条之间编织细藤条,低遇风吹时,桥身摇绳飘荡,甚至惊险。(未完待续) 第六十一节 一起出山 阿奴挣脱沈青娘后,径直冲进斐荅的竹楼里将十二拖出来,斐荅拉好衣服跟在后面又气又笑。 十二抱着竹楼的柱子不放,死也不走:“有话这里讲,我两年没看见斐荅了。” 阿奴这才发觉两人衣衫不整,脸一红,忙将手松开,斐荅拉着十二进去,阿奴不敢再跟,就站在门外问:“阿岩呢?” 十二牵着情人的手安抚她,不把这个祖宗打发走,他们啥也干不成,他回答道:“去年就去了噶玛丹萨寺找向巴了,没给你写信吗?” “没,今年呢?” “益西多吉带着牦牛帮经过那里一次,说他正跟着掌教都松钦巴修行,罗桑带着云丹去拉萨了。” 为什么白教掌教会成为他师父?他真想入佛门修行么?阿奴的心像是沉进了冰河雪水之中冻的僵冷。阿岩父母早逝,是阔阔把他养大的,他一直修行,性格又内向,连话都不爱说,有时候为了让他开口,自己就故意撒娇发脾气。如今想来,每次他开口说话都带着无奈和纵容,难道是自己太强求了吗?这次他一去三年,只有第一年来了一封信,分别太久,屋子里他留下的痕迹渐渐变得似有若无,连成婚那天的亲昵都像是一场绮梦,这个婚姻似乎只有自己一个人在坚持,她忽然觉得很疲惫。 其实从小阿奴最恐惧的事情并不是被纳达岩抛弃,她更害怕有一天早上醒来,这里的一切都变成镜花水月,自己忽然又转世到另外一个地方,然后把阿岩和所有的人都忘记掉。前世就是这样,莫名其妙的出生在阿依族。有时候她会想,前世的父母是什么样的人呢?他们爱不爱她?那个自己还在不在?自己消失了亲人会不会伤心呢?阿奴甚至想,若是那一天的到来不可逆转,阿岩想修行要不要成全他?他有一个期盼,总比自己忽然消失后留下他一个人孤单单的好。又或者再给他找个伴?不行,这太荒谬啦,万一自己一直在这里,活成雅佳那样孤零零的老妖怪怎办? 十二见阿奴良久没有出声,探出头来看,看见阿奴站着发呆,连忙提醒道:“阿奴不去睡吗?”你不睡,我们要睡啊。 阿奴猛醒过来,愣了一会抱歉道:“打扰了。”转身走了。 十二看着阿奴走远,单薄的身影渐渐融进黑暗里,他不觉叹了口气,身后斐荅从他腋下钻出来:“怎么啦?” “没事。”十二搂过斐荅,心想今晚应该没事了吧。 两人正难解难分,门被轻轻叩了三下,十二吓得一激灵。 阿奴去而复返,她在窗外低声问道:“阿错有没有消息?” “啊,对了,差点忘记了。阿蕾怀孕了,阿错陪着她。叫人捎信回来,说是等阿蕾生完孩子,他就去大理。他的老丈人是播州(遵义)总管扬昌盛,据说是当地的土皇帝,说一不二,手握生杀予夺大权,杀人都不用请旨的。”这么重要的事情都忘记了,十二很不好意思。 阿奴走后,斐荅怏怏不乐:“这回不会来了吧?” “不管她啦,赶紧过来。”十二有点急了。 两人正得趣,冷不防一阵‘咚咚咚’急匆匆的脚步声传来,随后门又被重重地敲了三下。 十二顿时瘫在斐荅身上,吼道:“阿奴,你要害死我。” “那个。。。”阿奴被吼声吓得想跑又停住,厚着脸皮想,算啦,反正都打扰了,这件事很重要,关系到阿依族日后的生活。她低声下气赔礼:“十二哥哥,对不起,那个沈谦只带了会子?”金银太重,肯定没法带进来。 十二没好气:“对。是刘畅发行的会子,现在只有在四川一带能用,金银太重啦,也不安全,还有啊,乌蛮立国了。” 乌蛮立国?那和刘畅肯定散伙啦,不知道索玛姐姐怎样了?嗯,还要派人过大渡河去取这批金银。不好再问太多,阿奴抱歉道:“知道了,你们睡吧,这回真不会吵你们了。” 屋里两人瘫在火塘边,早已兴味索然,十二想,要是再来一回,老子只怕举不起来了。 阿奴回到沈家人的竹楼前,正好听见沈谦在说:“乌蛮立国了。”沈谦抬眼看见她,有些讪讪地。 阿奴急急问道:“乌蛮立国,刘畅和索玛姐姐怎样了?” 沈谦有些幸灾乐祸:“刘畅和刘鹏烧了长安后,双方拉锯数年,久战不下,都在互相指责对方烧了长安。乌蛮跟着刘畅一路起兵,攻下长安后,刘畅势力做大,对乌蛮反而没有原来那么亲近,又娶了陆家旁枝的十九姑娘。索玛一气之下带着儿子回了姚州(云南姚安县北)。沮区则额早有异心,他自认是汉末闽君济火(罗甸国开国国主)的后人,可以承袭普里大宗,干脆与刘畅撕破脸,窃号罗氏鬼国,自称大鬼主,手下姚州、郝(今大方)、犍(今黔西)、绿(今毕节)五羁縻州,统率乌蛮四十八部小鬼主。刘畅等于背后被捅了一刀,现在肯定追悔莫及,我当时就警告过他。” 沈青娘埋怨道:“早知道老爷子也会反,我们那时候跑什么啊?” 沈谦不赞同:“海军的态度微妙之极,他们只是在嘴上声讨华氏家族而已,根本没有什么大动作,我们沈家的身家大都在海上,老爷子跟着海军不会错,实在不行我们就出海。刘畅那叫公然造反,你看吧,他肯定没有好下场。我们当时要不跑出来,跟着他日后不管是哪位当皇帝都摘不清。” 刘仲心烦意乱:“再这样乱下去,只怕,只怕,咳。。。”只怕大汉帝国将会土崩瓦解。 沈谦叹道:“刘畅和刘鹏带的好歹是正规军队,趁火打劫的反贼土匪才可怕,这一路上的光景,咳,有的原本人烟稠密的地方走上三五天不见人影,到处是烧焦的断壁残垣。” 阿奴想,正规军都一把火烧了长安,那土匪该怎么着啊? 沈家人心情沉重,唉声叹气,良久,沈青娘方长出一口气,说道:“都去睡吧。” 沈谦那次从松州转道长江而下,刘仲不在,他行路顺畅很多,赶回钱塘时,刘鹏已经派人对沈家下手。不过钱塘是沈家地盘,不比成都,沈家老爷子早得到消息,反而将刺客一网成擒。那里面就有两名杀害沈浙和书院生员的凶手,他们说在找一件东西,具体是什么只有一个叫刘彬的人知道,他是梁王的心腹。沈谦惦记着刘仲他们,又转头回到雅州找到老九,上次刘畅为了起事,封死了成都往雅州的路,老九找了一条小路绕到雅州时,沈谦他们已经逃了,他只好留在当地。沈谦先派过老九去打箭炉寻找,老九回来说打箭炉十室九空,此地离汉蕃边界很近,城内的人都是靠马帮吃饭,现在生意做不成了,没了收入,他们又惧怕汉人打过来,都逃往吐蕃腹地了。沈谦准备第二年再派人去找,没想到十二鬼鬼祟祟地摸回来了。 这天晚上,人人失眠。只有沈谦,此行他真正认识到什么叫做路难行,总算明白剑阁栈道、大相岭、飞越岭那种险路,阿奴等人为什么嗤之以鼻健步如飞,加上一路担惊受怕,此时心神一松,竟然鼾声如雷。吵得沈嘉木恼怒地对着堂哥挥挥拳头,又不敢打下去,这混账哥哥还木有给他道歉。 总算抓住了两个凶手,沈青娘想起丈夫和义父,蒙着被子哭了一夜。 阿奴也辗转反侧,一会儿想纳达岩怎么了,一会儿想那些银子怎么办,直到天亮才眯了一会儿。昏昏沉沉中她忽然觉得眼前有物,吓得用力撑开眼皮,定晴一看,刘仲青着脸坐在她面前。阿奴没好气的踢了他一脚,翻个身又闭上眼。 刘仲扯扯她,见她没反应,干脆像揉搓衣服一样来回摇着她。阿奴不胜其烦,喝道:“放手。” 刘仲不甘地拉拉她的头发:“阿奴,我要走啦。” “知道了,知道了,赶紧走先,你那个舅舅不是说我虐待你们了么?”阿奴挥手像赶苍蝇一样。 “阿奴,那个,我们都跟舅舅说了,不干你的事。”刘仲忙跟她解释。 “哼!说的好听,把银子拿来。”阿奴钻进羊毛毯子,瓮声瓮气的说。 “知道了,舅舅说不会少你的,等我们回去就将钱送过来。”见阿奴良久没有动静,刘仲把人挖出来一看,又睡了。他急了,又开始摇晃阿奴:“混蛋,我要走了哦,嘿!嘿!我要走了!”他气得吼起来,没良心的死丫头,我要走了。吼到后面声音变了调,阿奴发现不对,用手扒开眼皮一看,耶?居然开始掉金豆子了,这么严重?阿奴闭上眼,有气没力的说:“知道了,走就走呗,哭什么,大清早的,你不困啊。” “睡不着!”刘仲掷地有声,少爷脾气又上来。 “傻子,要赶那么远的路啊,不睡觉哪有力气?”阿奴懒洋洋的趴在毯子上,她打了个哈欠,瞄了一眼天色:“急什么,现在走不了,要下午走,晚上在雪山底下宿营,第二天早上翻多雄拉山,中午之前要通过,过了中午,山上温度骤降,狂风大作,雪雹交加,会把人活活冻死,或者迷路掉进深渊里。” 刘仲恼道:“你就不会跟我说些好听的?” “说什么?还要十八相送?难道要这样,”阿奴怪声怪气,扑到刘仲身上,学着上次十二出山,斐荅抱着十二娇滴滴的撒娇模样,“阿仲,阿仲,我求求你不要走? 刘仲撑不住笑了:“你昨晚差点没把十二害死,斐荅一大早到处说你坏她好事。” 阿奴想起昨晚的事情,满脸飞红,嘴里强辩道:“哪知道他们那么猴急?” 身后沈谦看见这一幕,眼珠子都要掉出来:“你们在干什么!” 刘仲才发觉在沈谦眼里,阿奴挂在自己身上这事不妥,连忙推推阿奴。阿依族男男女女嘻嘻哈哈的事情常有,沈嘉木发现从来没有过什么争风吃醋打架斗殴的事情,认为民风淳朴,没有男女大防,渐渐的也不以为意。山居岁月无聊,两孩子素日里打闹习惯,之前年幼,后来虽然大了,但是连沈嘉木也像温水煮青蛙一样习以为常,不觉得有什么过分,更何况他明白自家的孩子是个缺心眼的。 被刘仲闹了一下,阿奴心情好起来,她爬起来朝沈谦笑得阳光灿烂:“大叔好啊。” 沈谦一大早做噩梦,梦见自己抓着根藤条怎么也荡不过山谷,被阿奴一脚踹出去,他拼命挣扎,结果动弹不得,惊醒过来才发现沈嘉木的手压在他胸口。 他爬起来透气,看见刘仲往这边过来,也跟着到处看看,突然发现两人滚在一起嘻嘻哈哈。这像什么话,十二不是说阿奴成亲了么? 见阿奴笑,他感觉被挑衅似的,想说什么,又想起昨晚阿奴那两个恶狠狠的哥哥,他冷哼一声抓起刘仲就走,刘仲转头做了个鬼脸,阿奴又笑起来。 她叫来阿罗和阿都,交代道:“我要出山去找阿岩,你们跟着伽尔管好寨子,不要去惹金杜。” 阿罗一听连忙道:“我也要出去,阿哥十五岁就出去了,我都十六了。” 后面阿都猛点头附和:“对啊,早该出去看看了。” “我去找阿岩,你们跟着干什么?”阿奴死活不同意,一个就够会惹麻烦的了,还带俩,她又不是伽尔那种保姆。 最后双胞胎退一步:“那带一个,一个总行吧。” 阿奴被缠的没法,只好答应带阿都,阿都更好糊弄些。 阿依族人敌意明显,对于严重差别的待遇,恼怒的沈谦不肯休息多几天,迫不及待要走,结果那四个沈家护卫都是一拖二,连最老实的老七都带着一个。沈谦看见一队蛮女,一点也没有革命队伍扩大的喜悦。临走时,他发现阿奴也背着个小包包,后面那个阿都还是阿罗,反正他认不出,还有四个阿依族壮汉,都是那晚恐吓他的。 见刘仲喜上眉梢,沈嘉木和沈青娘一脸开心,连那几个护卫都是笑眯眯,沈谦怨气冲天,阿奴怎么像块粘糕似的甩不脱。 注解 1:播州杨氏:咸通十四年(87年)南诏再次攻陷播州。山西太原人杨端应募,与其舅谢氏率令狐、成、赵、犹、娄、梁、韦七姓,明攻娄山,暗渡赤水,收复播州。罗荣五世孙罗太汪偕同征战,杨、罗子孙遂家于播。杨氏开始世袭统治播州。明万历二十八年(1600),分播州地为二,遵义府属四川,平越府属贵州。自唐末杨端至明末杨应龙,杨氏土司治播二十九世,七百馀年。播州杨氏土司管辖范围相当于今天贵州省遵义地区、黔东南州黄平凯里一带、及瓮安、金沙、綦江等地。杨氏为今天贵州第一大姓。 罗氏鬼国:其实这是不是一个民族政权还是有争议,这里姑且将它当做一个政权,一些研究历史的不要拍砖,这是虚构的文章。彝族人一直是一个封闭的民族,习俗自成一体,不与外界通婚,等级制度非常严格,有人说他们有雅利安人的血统,每个民族的起源都是一团谜啊。他们喜欢掳劫周边的民族做奴隶。‘蜀’这个发音一是指奴隶,一是指汉人,周围的汉苗藏等大小民族深受其害,康巴地区遍布碉楼据说也是为了防御他们。他们对待奴隶相当的野蛮和残忍,不会比藏族头人土司好多少。由此可见他们的剽悍和野蛮。 彝族先民曾被称为“罗罗”或“罗苏”等。唐宋时代,随着大理国的崛起彝族部落开始越过乌蒙山在今天贵州地区广泛发展。他们在唐末已形成较大的独立政权,被称为“大鬼主罗殿王”。宋末,贵州中部有罗氏鬼国(罗施鬼国),依附于宋。南部有罗殿国,依附于大理。元朝至元十六年(179年)置八番罗甸宣慰司。至元十九年(18年),设顺元等路军民宣慰司。至元二十九年(19年),顺元、八番两宣慰司合并,设八番顺元宣慰司都元帅府于贵阳。后来又以乌江上游的鸭池河为界分为水东﹑水西。水西由安姓土司统治。水东由宋姓土司统治。至明初,彝族土司管辖今贵州省除遵义、铜仁、黔东南之外的大部分地区。(未完待续) 第六十二节 再次分手 阿奴拜托阿波照顾一下族里的孩子,阿波看见阿奴带着的人都是第一次出山的,心想这怎么成。阿奴这几年操心太过,光华内敛,像变了个人,看着比花还娇,又生的单薄,风一大就吹跑了。至于阿都,是个不靠谱的,只要他不惹事就谢天谢地了。 阿波思来想去,决定跟着阿奴出山,好歹这一路上他人头熟,能照顾些。临走之前他特特吩咐阿奴扮成男孩子,阿奴于是将阿罗的衣服拿来改改。阿奴纤瘦,站在阿都身边倒显得弱不胜衣,看着不像,沈青娘干脆将蛇眼蛾丝织的纱罩在竹笠上做成纬帽,说道:“有人的时候戴吧。” 沈谦发现了阿奴做的护身软甲,颇有垂涎之意,一直向沈青娘打听制作方法。沈青娘知道这个东西阿奴是为了阿依族人日后的生活打算,她在此生活三年,深知阿依族生存之艰难,此物与阿依族是生计所需,告诉沈谦不过是给沈家锦上添花罢了。当下说那是阿依族秘传,只推不知。她干脆说道:“三哥若想要,不如直接跟阿奴谈个价钱。这东西难做,据说十来个人忙一整年才得这么一件。” 沈谦有些不好开口,沈青娘自告奋勇去跟阿奴谈,阿奴说若是价格合适可以商议。 沈青娘又道:“这样,不管阿奴每年得了几件,都卖给三哥如何?不过三哥不能说出是哪来的。”其实沈青娘还有一层意思,匹夫无罪,怀璧其罪,阿依族不过一个小寨子,吃不住那些大人物一根指头的碾压,这种护身软甲的出处还是保密的好。 阿奴心领神会,喜道:“这再好不过。” 当下,沈谦问道:“黄金?白银?”其时南方的吐蕃与乌蛮都是以物易物,朝廷不准铜钱流出国境,都是以茶、绢、银来交换,北方的一些部族要的是白银,黄金很少用,不过上次阿奴也要黄金。 阿奴想,吐蕃和乌蛮的金银主要用来打首饰,中原战争之后肯定通货膨胀,金银未必有实际用途,不如直接换算成茶叶布帛更换算,先签五年合约试试吧。 刘畅站稳蜀地之后,不敢大喇喇冒天下之大不讳,在国丧期间重开茶马,只有偷偷走私茶叶,打箭炉又开始有了生机,不然阿奴新开的马帮生意哪里来的?国丧过后,梁王侦知此事,又指责刘畅勾结吐蕃,乱我中华,毕竟刘畅勾结乌蛮在先,人人信以为真,未免引火烧身,刘畅更不敢重开茶马,刘鹏为了避嫌,也不敢明面上提议此事,但是双方一南一北都在走私茶叶绢帛,以补充军马。 中原内乱前,川茶价格不高,价格50到00文不等,150斤中等名山茶砖或者0匹绢换一匹吐蕃良马。刘畅走私的茶叶,实际价格还更低,原来一斤茶砖大约150文,现在只要70文。按此价格,一驮茶包九十六斤左右,五千两白银就是大约五千多驮茶包。 阿奴算给沈谦听,说道:“一件算五千两白银,按现在的价格,就是五千多驮茶包,给你打个折扣去个零头,就五千驮吧,你能弄得到。”虽然林家的商号被刘畅收走,只要那些掌柜还在,沈谦就会像蜘蛛一样把破掉的关系网补好。 还优惠价?沈谦对此不置可否,先还价:“太多了,只能折合一千两白银。” 阿奴嫌少了:“这个价格不够我付运费和加工费。” 两人争据不下。最后又是沈青娘偷偷算了笔账,这种蛾只能在这里养,阿奴说托给达果,每年他派人将生丝送出山再卖给阿奴,这个费用极高,别的都好说,这条路上年年死人。她拉了拉沈谦,低声说道:“那种丝非常不好得,倒不是阿奴非要这么高价,每年都有人死在这条路上,万一连人带软甲都没了,那就是血本无归。” 这倒是,沈谦想起了来的路上几次死里逃生。再说这种衣服拿出手只怕可以炒到几千两黄金甚至更多,转手就是翻几倍,当下应允阿奴的条件。 签约后,阿奴笑眯了眼:“你将这件卖给刘畅,万两黄金,你看他要不要?据说刘畅和刘鹏两人互派刺客,闹的如火如荼,再织一件就卖给刘鹏。两人不死,那就是最好的广告,哈哈。。。” 见阿奴想入非非,沈家人满脸黑线。刘仲连忙把她拉走,想钱想得太丢脸了这是。 准备就绪后,众人出山,要再走一遍那种恐怖的‘猴子路’,沈谦越看阿奴越不顺眼,连那件蛾丝软甲都不能平复他的怨念。 再难走的路总有走完的时候,走到邦达草原,他们就要分手,阿奴北上去噶玛丹萨寺找纳达岩,刘仲则南下经打箭炉去雅州。阿奴想来想去,将那件软甲给刘仲穿上了,再三告诫他跟着沈谦就好,不要乱跑,又叮嘱李长风看住他,坚决将刘仲和十二隔离。十二上次还去找过马奎,听说他回来过又走了,阿奴叫十二跟古戈说留意一下马奎的下落,务必将刘仲送的那个荷包拿到。 阿奴还当着众人的面,将一个封的死死的小竹筒拿给斐荅,里面其实是咬人草里提炼出来的腐蚀液,只会让人又痛又痒,阿奴发现蛇眼蛾的丝居然有防腐作用。于是先将竹筒蒸煮杀菌后,再倒入草汁,然后往这种汁液里加了一点生蛾丝。那种曾经给达果下过的药也被她加了蛾丝以后慢慢的阴干,最后做成了粉末状。阿奴吓唬他们说这腐蚀液是剧毒,若是有人负心,一滴就可致命。十二等人面如土色,心里盘算着怎样将那竹筒扔了。 刘仲则拍胸脯保证说一到雅州,就催舅舅将钱给阿奴送来,还有茶叶。沈谦对这个一贯吃里扒外的外甥已经免疫了。 阿奴陪他们等过路的马帮一同过草原,此时已经入冬,草原上开始下雪。没有熟悉路径的马帮,他们不敢走。足足等了十天,才等到一支往大理的马帮。冬天一路上没有草料,马帮的骡马已经很疲惫了,连铃声听着都气息奄奄。阿奴不放心,但是别无选择。 刘仲一步三回头,沈青娘也万分不舍,抓着阿奴的手不放,最终,还是松开了。铃铛叮叮,一行人马在雪地上渐行渐远。 阿奴等人掉转马头前往察木多的噶玛丹萨寺。 一路上她发觉阿都鬼鬼祟祟的总走在最后面,觉得不妙,半夜里她忽然起身查看,两张一模一样的脸并排睡得昏天黑地。阿奴哭笑不得,这两混蛋居然轮换着出现以掩人耳目。 第二天,阿奴才知道自己是最后一个发现的,很不高兴的朝哥哥们扁扁嘴,双胞胎笑嘻嘻的腆着脸。阿奴罚他们给自己梳小辫子,换上吐蕃的服装好行事些。两人见阿奴没有生气,兴高采烈的给她梳头,最后一百多根小辫子梳的他们手指发僵。阿奴还嫌弃他们手太重,头发都要被扯掉了。这一次她已经成婚,顶心的主辫打成了两根。 经过洛隆时,阿波出去探听了一下,罗桑没有回来,白姆已经出嫁,就是上次那个甲贡的头人,死了妻子的扎巴旺堆。远远的看见洛隆庄园高耸的碉楼,阿波问她要不要进庄园看看,阿奴默然良久,摇摇头,他们未必就喜欢看见自己,白珍的去世,自己至少要负一半的责任。 噶玛丹萨寺处在深山之中,此时已经快到新年,寺里正在举行‘古庆’活动,盛装朝拜的人络绎不绝,阿奴一行人跟着进了山。 远远的看见一栋栋红色的房子散落在白雪皑皑的山坡上,不像是个寺庙,倒像是一个村落。到达时已经是下午,寺庙周围扎着许多帐篷。 听着寺院里法号长鸣,阿奴叫大家先搭起帐篷,阿罗觉得奇怪,他以为阿奴一定会先冲进去找纳达岩。阿奴没有回答,她没想好见到纳达岩要怎么说,所谓近乡情怯罢了。 他们歇了一晚,第二天,跳神仍然在继续,阿波算了算日子说道:“今天应该是最后一天,会跳大黑天神‘马哈嘎啦’为首的三大护法神舞(羌姆),要不要去看看?” 阿罗两人不耐寂寞,听见有热闹,拖着阿奴就走,后面阿尔等人连忙跟上去。阿波不去,阿奴觉得奇怪,一路上阿波的嘴就没停过,各地掌故了如指掌,他好热闹,原来又是喇嘛,没理由不去看跳神啊,这样一想,阿奴才发现阿波跟自己一样,一路上似乎从来没有进过寺院。阿奴走出老远回头一看,见他一个老人须发蓬乱孤零零地坐在帐篷前的雪地上,阿奴忽然觉得鼻酸,她回头拉起阿波就走。 阿奴也没有阻止,一行人直走到跳神的地方,里面人山人海,什么也看不见,双胞胎将阿奴举起来,只见场子里有穿着华丽的剑手表演战舞,还有头戴兽头的舞者正在蹦蹦跳跳,阿波说那是为了引出大黑天神。等他们找到一个可以看得见的地方,带着面具的大黑天神已经被手捧香炉的喇嘛,在唢呐声中被迎接进来,此时,在焚烧用糌粑捏的象征魔与障的‘灵嘎’中舞蹈达到了高潮。糌粑捏成奇形怪状,上面画着各种神奇图案。舞者在圈外点起了火,把盛满油的壶放在火上,剑舞者、僧人和戴面具舞者在壶边围成一圈。‘灵嘎’被系在一根木叉上,侍从们将它举起放在油壶上方,此时,从颅器中往油壶里倾倒一些东西,油开始劈啪作响。当火苗烧到那糌粑,黑烟冲天。随后,大黑天神和其他舞者先后退场。 趁着震耳欲聋的乐声停止的间隙,阿奴低声问道:“阿波师父,你讨厌寺院吗?为什么从来没有看见你去寺院朝拜?” 阿波没有说话,突然用阿依族语低低唱到: “诬蔑说是什么嘎巴拉, 乃是一颗死人头骷髅, 瓦斯达颜原来是肠子, 骨吹号原来是人腿骨, 所谓大张皮就是人皮, 罗达品是抹血之供品, 所谓坛城花花绿绿的, 所谓舞蹈珠是骨头珠, 所谓使者是个光身子, 所谓加持作假骗人的, 所谓神脸不过是面具, 哪是佛法,是印度人教给的坏东西。” 阿波唱的很快,阿奴一开始没有听明白,此时场子里又开始了面具舞蹈,在呜哇呜哇的法号声中,阿奴费力将阿波的唱词用汉语和吐蕃语翻来复去地念了一遍,心神俱震,她也不看了,拉起阿波就走,到了人迹稀少的地方,阿奴用阿依族语说道:“阿波师父,你为什么不做喇嘛了?” 阿波只说了一句:“那是赤松德赞的妃子玛尔尖莎唱的,所谓的佛法似乎并不能保佑吐蕃。” 随后他说道:“你要找阿岩,走吧,我带你去。” 阿奴被他说的一头雾水,见阿波走的很快,她也顾不上问了,连忙追上去。 两人碰见一个小喇嘛,问纳达岩在哪里?那小喇嘛一直摇头,阿奴急了,小喇嘛也满脸是汗,最后阿奴问丹派在哪,小喇嘛如释重负,往后面的一个建筑一指,正是他们看‘羌姆’的地方。 丹派正在跳‘羌姆’。(未完待续) 第六十三节 闭关修行 好容易等到那些表演的人统统退下场,庞大的面具和臃肿的演出服挤挤挨挨,阿奴看不出谁是丹派,只听见一片粗重的喘气声,跳羌姆是非常累的事。 一个红彤彤狰狞的咒师面具上竖着五个骷髅头一路晃过来,阿奴心惊胆跳,连忙跳开,鼓乐又响,见众人有上场的意思,她一急,干脆大叫丹派,因为戴着帷帽太显眼,一时人人侧目。 一个白色骷髅头忽然伸到阿奴面前:“谁啊?” 阿奴吓得尖叫,这尖叫太耳熟啦,回味过来的丹派一把捂住她的嘴,这是什么地方,敢乱喊乱叫的。他见阿奴没叫了,连忙放开手,却见眼前的姑娘有些陌生,不确定地试探了一句:“阿奴?” “是我啦。”阿奴撩开垂纱,丹派微微恍神,低声说道:“还是戴上好些。” 阿奴愣了一下,松开手,垂纱又落下。丹派将面具取下来,寒冬腊月他居然一脸的汗。 阿奴见状问道:“很累么?” 丹派点点头,说道:“你找阿岩?他现在闭关,要三年零三个月,还有两年。” 什么闭关?阿奴大惊失色。 后面的同伴们叫丹派上场,他们要烧‘朵玛’了,丹派来不及细说,挥挥手就走了。鼓号齐鸣,数以百计的盛装喇嘛从各个殿房涌出,喇嘛们和那些脱下面具的喇嘛演员抬着巨大的朵玛进场,场子里有一个搭好的青稞屋,摆好朵玛,一身华彩的喇嘛咒师开始做手印法,众僧趁势将朵玛扔进草房,洒油点火,大火熊熊燃起,借着高原的寒风直冲天际,烈焰轰鸣,乌烟腾腾。随着狂热的欢呼,多玛被焚烧了,象征着恶运消除,幸福普降。 阿奴无心看这些热闹,闭关是干什么?是不是不吃不喝,意味着不能打扰?她心神纷乱,连仪式完了,丹派重新又跑过来都不知道。 丹派见她怔怔的发呆,想起师父的吩咐,他微微皱眉,刚才惊鸿一撇,阿奴长大了些,那股淘顽稚气已然消失不见,若不是阿奴先出声,一眼还真认不出这个忧郁的姑娘就是原来那个笑如暖阳的阿奴。他暗叹一声说道:“他和师父都闭关了,这次闭关对他们来说非常重要,不能打扰。阿奴玛,你过两年再来吧。来年他们快出关的时候,我会送信给你。” 两年?已经等了两年啦,阿奴忽然心头火起,哼!一点交代也没有就一睡三年?当他自个是陈抟老祖么?来年又来年,来年何其多,我生待来年,万事成蹉跎。她扯下碍事的帷帽,怒气冲冲:“我要见他,现在!带路!” 林妹妹眨眼变成气势汹汹的王熙凤,丹派反应不过来,见周围的人纷纷往这边看,有的人满眼惊艳,他连忙把帷帽又盖上去,低喝道:“遮好!” 丹派居然比她还凶,阿奴瞪大眼,这家伙从来没对她大声说话过。她向来吃软不吃硬,此刻脾气也上来了,恶狠狠的威胁:“就现在!带路!,否则我就一把火把这破庙烧了。” 丹派看见正在疏散人群的铁棒喇嘛往这里看来,暗叫不好,拉起阿奴就走。 身后一个声音叫住丹派:“你去哪里?那是谁?” 阿奴一转头看见一个小喇嘛,是那个忘恩负义的洛桑!阿奴顿时暴跳如雷:“那个混蛋不是去服苦役了?” 丹派连忙解释:“五年期满啦,他要从头学起。” 阿奴怒不得生啖其肉,向巴说已经惩罚过他,可阿奴没看见,她只看见眼前的这个人全身上下完整无缺,好得不得了。丹派听见她的牙齿咬得‘嘎嘎’响,眼睛若是可以放刀子,洛桑只怕已经被乱刀砍死。他生恐阿奴一怒之下作出什么不可收拾的事情来惹怒铁棒喇嘛,节日期间,铁棒喇嘛最大,他们铁面无情,届时连师父向巴都救不了她。他看见阿波远远的站在一旁,连忙强拉着阿奴去找阿波。阿奴力气没他大,几乎被他拖着走。阿波看见事情不大对,也跑过来,丹派看见一个铁棒喇嘛举着铁棒已经走过来,连忙将阿奴交给阿波,急急说道:“快走,晚上我去找你们。” 阿波也知道此时惹不得铁棒喇嘛,连忙将阿奴拖走,他不知出了什么事,还以为阿奴和丹派吵架,连忙吓唬道:“快走,不然铁棒喇嘛会把你关到黑牢里,里面老鼠蟑螂多得吓死你。” 阿奴总算清醒一点,乖乖跟着走了。而洛桑根本没有认出阿奴。 阿奴越想越气,坐在帐篷里一直哭,阿罗几人回来后看见妹妹哭得话都说不出来,问阿波,阿波也不知道,两人急得抓耳挠腮。好容易阿奴不哭了,也不理他们,自个坐在角落里发呆。 晚上的时候,丹派偷偷摸摸地找来。阿波看见事情不大对,天一黑就守在帐篷外面侯着丹派。显然丹派对他说的更多,进帐篷后他沉着脸半晌没有说话。阿奴逼问丹派纳达岩在哪,他支支吾吾,求救似的看着阿波。阿波拍板:“明天去察木多找罗桑,叫他想办法。” 阿奴不甘心,千里迢迢而来,就这样回去等两年再来,难不成自己真要做个秦香莲,情敌还是佛祖一个大老爷们? 见阿奴满脸不情愿,阿波哄骗她:“阿岩在雪山上闭关修行,不能打扰,否则有性命之忧,这里你阿爸比我熟悉,面子也够大,叫他来交涉。” 丹派附和道:“对啊,千万不能放火。” 阿奴想起洛桑,心里愤恨难解,逼着丹派选择:“洛桑还是阿岩,你选一个。” 丹派左右为难,他好歹知道一点阿奴的性子,不让她出这口气,她绝对不肯善罢甘休,洛桑最后还是会落进她的手里。真要放火,自己也没法天天看着她,现在关键是要把这个小祖宗弄走,师父和阿岩的闭关修行很重要,连正在拉萨附近修建楚浦寺的掌教都时时关注,绝对不能受干扰。他最后硬着头皮谈条件:“你先去找罗桑啦,我将他送过去给你,留他一条性命。” 阿奴垂着眼皮不吱声,气氛僵持不下,丹派说这是最后底线,大有阿奴不答应,就一拍两散的趋势,最后阿奴勉强应允。丹派和阿波互看一眼,松了口气。若是在阿奴手里吃亏跟吃饭一样频繁达果肯定会发现,阿奴的眼珠在眼皮底下微微转动。 第二天阿奴等人赶往察木多,罗桑的临街小院门大开着,老吉宗正等在门口,倒不是他未卜先知,而是罗桑和云丹马上要到了。他还认不出阿奴,直到看见阿波,才醒悟过来是小主人到了。 罗桑和云丹随后就到了,见到阿奴两人又惊又喜。罗桑还是那样胖,云丹魁梧了不少,脸上的胡子越发浓密,阿奴觉得眼前这个青年变得陌生了很多,原先那个古道上病怏怏的别扭少年已经踪迹全无,想来自个在他眼里也一样的陌生,所以不时转头来看,阿奴朝他笑笑,云丹怔了半晌。 阿波趁着阿奴去换衣服的时候,偷偷告诉罗桑阿奴在噶玛寺的遭遇,两人脸色凝重。良久,罗桑低声道:“现在怎办?” 阿波说:“快点将阿依族整个搬迁出来,用那些杂务缠住她,时日一久。。。” 云丹在门口晃了一下,阿波连忙闭上嘴。 阿奴心情不好,一直懒洋洋的。一直到几天后,丹派和几个喇嘛鬼鬼祟祟的将洛桑装在袋子里送来,见他脑后青肿,看来是被丹派打了闷棍。阿奴突然心情好起来,拿出诱供的香,香料是阿依族特有的秘方制作的,闻久了大脑迟钝,问什么说什么。 洛桑的心志比梁王的杀手好不了多少,三两下就将纳达岩和向巴闭关修行的洞窟抖露出来,竟然离噶玛寺很远,离察木多倒是挺近,在谷布神山,这里骑马半天就到了。 可就是察木多,阿奴也不熟悉,更不要说在这样的冰雪天气去爬那座据说是察木多最高的山,还要在雪山冰谷中寻找一个洞窟。反复想来想去,只有再等到春天。在无聊的冬季,漫长的等待几乎消磨了阿奴所有的力气,她无事可做,终日怏怏不乐,连洛桑被阿波他们送走了她也没在意。云丹最终从阿罗那里探听出事情经过,一天夜里,他急匆匆来找阿奴:“东西收拾一下,我带你去找阿岩。” 阿奴疑是幻听,看着云丹发愣,他拍拍阿奴的脸:“傻子,快点,你阿爸他们要回来了。” “可是,你知道路?” “我去过。阿妈带我去转过神山。” “那你知道他们修行的地方在哪?” “知道,那里到处是溶洞,里面都是打坐修行的苦修僧,洛桑不是说他们闭关的洞外有人看守,只要找到看守的喇嘛就可以找到他们。” “有人看守,那去了也见不着啊?”阿奴大失所望,铁棒喇嘛威风凛凛,她心有余悸。 云丹不耐烦:“到底去不去?” 阿奴一咬牙,与其在家里发呆,不如去看一眼也好。 两人骑马连夜往北而去。 刚刚下过一场大雪,白茫茫一片不辨东西,云丹却胸有成竹的样子,阿奴无法忘记此人当初病的七死八活的缮弱模样,心里嘀咕这人的可靠程度。 傍晚的时候,远远看见巍巍雪山如同巨大的金字塔直插云天。走到山脚下,阿奴觉得头晕,就是外面有守卫者,对这个山来讲也跟蚂蚁似的。 云丹指着山腰一处说道:“那里有一个最大的溶洞叫乃宁,我们先去那里看看。” 他转了转几圈,看见一处积雪上有走动过的痕迹,大喜道:“阿奴,这里。” 他看看天色,决定还是先在山脚露宿一晚,明早再爬山。 两人找到一个雪窝子,云丹想烧火取暖,猛得想起根本没有牦牛粪,这一带都是光裸的石灰岩,只怕连草也找不着几根,不由得愣在当场。他虽然跟着罗桑四处游学,行旅艰难,野外生活他已经习惯,但是一路上都有奴隶娃子伺候,一些基本的细节还是会忽略。想着路程不远,两位少爷小姐为了赶路,连帐篷都没带,只带了羊毛毯子和一些糌粑粉。 阿奴见他懊悔的跺脚,问明白后,想想这种天气露宿没有火真是危险,只怕天还没亮两人就冻成冰雕了。阿奴见一地冰雪,深可及膝,不如学爱斯基摩人做个冰屋子? 她也没有做过,在靠着山壁找了块凹进去的地方,先用匕首在外面垒了一个小雪堆,再一点点踩实,然后又加雪上去,两人一起赶工,慢慢围着山壁垒成一堵厚厚的奇形怪状的冰墙,他们忘记了留个出口,就这样被困在外面,两人面面相觑,不由得哈哈大笑,云丹笑了两声,连忙打住,弹了一下阿奴的鼻子:“别笑太大声啦啦,待会引起雪崩有你哭的。” 注解 1.朵玛:藏语音译,意为“食子”,由糌粑捏成用以供神施鬼的食品。在藏传佛教的宗教活动中,朵玛用途颇广,在供品中必不可少,还可作施食和驱魔武器之用。一般分供施用的朵玛为三份,一份上供诸佛菩萨,一份中献十方护法,一份下施六道众生和邪魔厉鬼。在驱逐妖魔鬼怪时专门为武器抛掷的食子,叫驱魔朵玛。(未完待续) 第六十四节 雪山溶洞 这个雪墙不怎么结实,两人又将雪墙顶部扒开一个口子爬进去。 月亮早已升起,一轮银盘嵌在黑魆魆的山脊上,映衬得满地雪光,只是两人猫在冰墙后面,只有一点光线从顶上漏下,勉强可以看见对方的轮廓。 围着毯子坐下来后,渐渐的两人觉得越来越冷,只好一直说话。 最后云丹发现阿奴说话都带着颤音,心想再这么下去,只怕两人都挨不到天亮。 他有些不好意思地低声问道:“要不要过来?” “嗯?” “我说,过来。”云丹声音大了些。 “不要。”虽然怎么也没法将云丹跟色狼联想起来,但是两人的关系可没那么亲近。 云丹大声道:“不想冻死就过来。” 阿奴犹豫了,真的很冷,她站起来活动了几下也没能让发抖的骨头放松下来,她说道:“那你不准动手动脚。” 云丹恼了:“我是那种人么?” “那可说不定,阿爸说你钻人家黑帐篷来着。” 云丹忽然恨起罗桑的大嘴巴,为了讨好女儿什么都说。他努力让自己的声音显得不以为然:“这算什么,你情我愿,还是她求我钻的。” 还是真的?阿奴还以为是罗桑误会了,毕竟云丹这人脾气古怪得紧。 草原上的吐蕃姑娘一过成年礼,父母就会给她一个单独的小帐篷,看上她的男人都可以去钻这个帐篷,只要姑娘愿意,她就会将獒犬牵走,父母不会干涉。直到这个姑娘生下一个孩子,证明她可以生孩子,她才可以嫁人。至于那孩子,男方也会当成自己的孩子照顾。这也是吐蕃人生活环境太严酷造成的。 见阿奴没说话,云丹有些恼羞成怒,口不择言:“就你那身材,求我我也不肯钻你的帐篷。” 阿奴嗤笑:“原来你喜欢胖母牛,那真是太好了,我安全了。” 两人好容易有些融洽的气氛又变得尴尬起来。不时可以听见云丹粗重的呼吸,这家伙又生气了,小心眼。她还想说什么,冷不防被云丹一把拉过去,他迅速的摸过毯子将两人裹起来,两张毯子包在一起暖和了不少。云丹用力过头了些,阿奴一头撞在他胸口,云丹闷哼了一声。 她想想云丹毕竟是为了自己受这个罪,否则以他的大少爷脾气,这时早躲在被窝里,还是别闹僵的好,先开口道:“都是大人了,脾气还跟孩子似的。” “我当然是大人了,谁像你,脑子个子都没长。” 阿奴发现此人说的是真的,自己前平后扁,不会比某个被人说成身材只有十二岁的大牌女明星好多少,也许是太冷,脑子不那么灵活,她竟说不出话来反驳。 云丹没等到阿奴回答,觉得自己说的有些过分,连忙改口:“可是越长越漂亮啦。” 居然拐弯骂她是草包美人?阿奴反讽道:“那比得上你,脑子里的草都漫到脸上了。” 云丹半天才回味过来,阿奴在骂他里外都是草包,气得伸手去掐她的脖子。阿奴本是靠着他,此刻手一抬,她没防备往后就倒在地上,她连忙爬起来,刚好一头撞在伸手去拉她的云丹的下巴,‘咚’的一声,,两人都觉得耳朵里一阵嗡嗡作响。云丹痛得龇牙咧嘴:“死丫头,冻死你算了。” 两人从温暖的毯子出来,一会儿就冷得发抖,云丹无法,只好又将阿奴拉过来:“说好了,老实点,不准乱动。” 阿奴嘀咕:“是你乱动。” 两人重新又裹好,阿奴打个哈欠,渐渐的睡意涌上来,她问道:“为什么阿岩要在这种雪山上修行?噶玛寺难道人满为患?” “这座神山是康区十八座神山之首,险恶的环境能锻炼意志力,那也是修行的一部分。” “他为什么要修行,不是说去学医吗?修行能让他更快乐吗?跟我在一起不好么?” 云丹不知道怎么回答。 良久,阿奴喃喃道:“云丹,我是不是很漂亮?” “是。” “听说长期苦修的人把女人看成红粉骷髅一般,那我再漂亮也没用啦。” “所以你还是把脸遮起来比较好,别吓着孩子。” 阿奴怒道:“不是说我漂亮吗?” “漂亮也会吓死人的,比如魔母。” 阿奴气得猛掐云丹,云丹痛的大叫,阿奴恨到:“叫丹派把那个骷髅面具送给我,天天在你面前戴。” “那再好不过。” 阿奴觉得云丹话里有话,有些不自在,连忙转移话题,问他与罗桑这次游学的情况。 最后谈到刘仲,阿奴叹道:“也不知道他怎样了,他临走的时候没有等到你,失望的不得了。” 云丹讲起刘仲,语调就温柔不少,又想起自己偷听到阿波说的话,提议道:“不如我们去中原找他?” “现在?”阿奴吓了一跳,“中原从南到北还在打战呢,听他舅舅沈谦说,一路上十室九空,不会比这里热闹多少。” “我跟着驮盐人走过了藏北啦,下一步想去中原看看,然后向北绕玉树那边走唐古拉回来。” “还要游学啊?你以后想干什么?继承你阿爸的领地?”阿奴问道。 云丹忽然有些扭捏:“想将阿爸的领地扩大。” “那,那不是要打战?”阿奴没想到当年那个天天在死亡线上挣扎的少年居然变得野心勃勃。 云丹解释:“现在不是我们吞并别人,就是被别人吞并掉。再说了,吐蕃人跟中原不同,他们只追随强者,只要你够强威望够高,有时候未必需要杀人就可以达到目的。比如松赞干布赞普就是用计收服苏毗。” “不战而屈人之兵?” “对。”云丹踌躇满志。“当然只是一部分,完全不用刀兵那是妄想,师父说他会帮我,现在我只是欠缺资历,我想去中原看看。” “只是扩大领地需要搞这么大阵仗么?”还准备到中原遛弯?人家松赞干布可没到过中原照样统一了吐蕃,不过貌似跟中原人接触过的吐蕃人最后都会变得狡猾狡猾滴。想起上次罗桑就是用钱买的草原,还有索朗旺堆说过他阿爸就是走投无路才把土地卖了做奴隶的,阿奴疑惑:“像阿爸那样用钱卖不是也可以?” “嗯,也有一些过不下去的头人和差巴将土地出卖,不过很少,大都宁愿像贡觉人一样去抢劫。” 基本上他们的思路就不在一块,云丹的终极梦想是将领地扩大到整个康区。阿奴想还是用钱砸人多爽快啊,又不用流血,嗯,前提是要有足够的钱。 谈着谈着两人觉得索然无味,阿奴打个哈欠,还想打起精神说些什么,云丹已经不胜其烦:“睡觉,不然把你扔出去。”阿奴扁扁嘴,谁喜欢跟你说话来着,还是阿仲好啊,说什么他都听。 第二天,阿奴被云丹的心跳声吵醒。半夜里,云丹将两人重新包了一下,阿奴正靠在他的胸口。云丹早醒了,正垂着眼皮看她,见她醒来,迅速别开脸道:“赶紧走吧。” 两人匆匆抹了把雪擦脸,又就着雪水吃了一些糌粑粉,一股寒气由内而外散发出来,不由得打了个寒噤。 还好一晚上没有下雪,他们很快找到昨天的那个地方,深一脚浅一脚的踩着及膝的雪往上爬,有时候实在没法走,只有一点一点小心的爬过去。。 等爬到半山时找到那个叫乃宁的溶洞时,两人已经滚的一身雪泥。 溶洞口很小,靠近洞口的地方有不少佛塔和塑像,里面却很大,可以容纳几千人,这里空荡荡的除了石柱石笋,再无生气。 他们又试着寻找别的洞口,这是到处都是大大小小的溶洞。直到天黑下来,还是没有找到,两人又累又饿,只好回到乃宁溶洞,在那里偎依着过了一夜。 第三天,阿奴说道:“要是找不着,就回去吧,马放在山下已经两天了。” 云丹倒没有忘记给他的宝贝马带吃的,不过马一直扔在山下不安全,要是被野兽吃了,他俩回去就成问题了。 云丹答应了一声,忽然竖起耳朵,示意阿奴跟上他。转个弯,他们看见几个白衣喇嘛正盘腿坐在前方的雪地里,头上雾气蒸腾,奇怪的是身上的衣服像是湿的。 阿奴大奇,拉拉云丹,云丹回头低声说道:“他们在修炼拙火定,身上会发热,不怕冷。”仔细看了一会又说道:“是在考试,要将衣服浸在冰水里,然后再穿在身上,直到烘干为止就算通过。” 云丹背后被轻轻打了一记,他摆摆手道:“不要闹,修炼不可惊扰。” 身后传来一个男人感到意外地声音:“咦,原来你知道?” 不是阿奴,云丹往后一看,两个喇嘛正手持镂花空心铁棍对着他们,阿奴朝他苦笑一下,总算是找着了,不过看起来不太妙。 云丹看着他们,他们也在打量云丹,良久,云丹忽道:“噶松?” 右边那年轻一些喇嘛奇道:“你怎么知道我的名字?” 云丹放松下来:“我是云丹,察雅的云丹。” 噶松还是没有放下棍子:“云丹?不像。” 云丹那年去噶玛寺求医,是当时还是小喇嘛的噶松照顾的,不过这么多年过去,他形貌大变,早已不是当年那个病歪歪的小男孩。 “是我,那时候是你照顾了我好几天,我身上痛的吃不下饭的时候,还是你煮了一碗“土巴”(青稞肉粥)喂我。” 噶松放下棍子,上下打量,一脸欣慰:“真是你?这么大了,病好了?谁那么大本事把你治好了?” “不是病,是有人在我身体里插了针,后来拉姆寺的格西拉巴顿丹无意中发现的。” “是谁?这么坏心眼。”噶松惊愕,然怪当时寺里的格西总找不出病因。云丹那件事也算轰动一时,不过他已经与世隔绝在山中修炼,根本就没听说过。 云丹苦笑一下,没有回答,噶松看见阿奴的发型,喜道:“你妻子?成亲了?”他看顾过云丹一场,对云丹很是同情,见到当年被预言活不了多久的孩子如今健康长大,还娶了妻子,觉得很高兴。他开始好奇的上下打量阿奴,漂亮是漂亮,只是太瘦了些。阿奴被他看的有些狼狈,不过这人眼神很干净,里面只有好奇。 云丹也不解释,问道:“向巴啦是不是在这里闭关?” “对,你来找向巴啦?不行,掌教吩咐过,任何人不能打扰他们。”噶松后退一步,坚决的说道。 真在这里,阿奴大喜:“那,那。。。。。。” 云丹接过话头:“那跟着向巴啦修行的另外一个人呢?我们可以见见吧?” 噶松问道:“你们不是找向巴?” 阿奴摇头:“我找纳达岩。” 噶松一口否认:“没有这个人。” 云丹吃惊:“丹派说跟向巴一起修行闭关的,怎会没有?” 噶松恍然大悟:“你是指丹增啦,不行,他更不能打扰,向巴啦偶尔还有出来走动一下,他根本就没有出来过。”言下之意很是佩服。 阿奴和云丹互看一眼,阿奴问道:“不能见见吗?他是我丈夫。” 发现这边有了动静,周围护法的喇嘛们都围过来,看着足有二三十人。她是明白了,没有经过这些喇嘛,她是甭想见到纳达岩。再说具体人在哪儿还不知道,她看了看喇嘛们后面,远远的有一排被雪埋了半截出口的洞窟,眼泪不由自主地冒出来。 噶松听说不是云丹的妻子,很怪异的撇了云丹一眼,坚决回答道:“不能惊扰。” 阿奴低下头,泪水一滴滴打在雪地上,云丹转过脸低声问道:“真的不行,就看一眼也不行吗?” 噶松摇头:“修炼不可惊扰。” 阿奴吸吸鼻子问道:“他好吗?” 见她满脸是泪,噶松有些不忍心,想想说一下丹增的状况也许可以安慰一下她,:“我好奇偷看过,他很好。” “他有没有吃东西?” “不用怎么吃东西。” “不用睡觉吗?” “呃,都在打坐的。放心,他很好,有人照顾他。” 云丹见到这些人里有一些铁棒喇嘛,明白过来不是一般的修炼,看来真不能打扰,生恐阿奴坏脾气上来大喊大叫,连忙安慰阿奴道:“就再等两年吧,两年后我一定陪你过来怎样?” 阿奴一直摇头,她也不知道怎么办,看着这些在冰天雪地里虔诚守护的喇嘛们,她没敢像对着丹派那样撒泼。 见她哭得快站不住,云丹没法,只好抱着任她哭个够。这里海拔很高,阿奴哭了一会儿就觉得喘不上气。云丹见她没哭了,正暗自庆幸,噶松忽然惊叫:“她昏过去了。” 两人手忙脚乱,将阿奴放平,云丹掐了掐她的人中,给她灌了几口酒,酒沿着嘴角溢出来,见她脸色青灰,他急道:“不行,要赶紧背她下去。” 噶松将阿奴放在云丹背上,带着几个喇嘛护送他们下山。云丹心急如焚,背着阿奴跌跌撞撞地差点摔进山谷,幸而被噶松的棍子挡了一下。 他一路冲下山,直到山脚,才将阿奴放下。没有多久她就醒过来,见上方一圈的光头,吓了一跳,醒悟过来是山上的喇嘛们。那些人见她醒了,黑黝黝的脸上喜笑颜开,云丹挤进来,见她醒了,松了口气说道:“这里不能久待。”这里虽是山脚,但是海拔仍然比察木多高很多。 阿奴心脏跳得的厉害,昏沉沉地说不出话,只有缓缓的点点头,见她配合,云丹脸上露出一丝欣慰。他抱起阿奴,匆匆告别噶松他们,两人一骑,飞快的选择低地往下跑去,直到一个河谷旁,阿奴才渐渐缓过气来。(未完待续) 第六十五节 修行缘由 见她脸色好点,可以说话了。云丹找了个背风雪少的地方,扶着她靠在岩石边,然后掏出他那个铜碗准备装点水喝,阿奴发现这个碗还是原来在峡谷里用来烧水的那个,碗底都被烧的发黑,饶是她心情不好,也觉得好笑:“那个碗底都烧黑了,你就不舍得换一个?” “还是好好的,换什么?”罗桑也叫他换一个,不知为什么他却舍不得,只是叫索朗旺堆将碗底的黑灰擦洗一下。 “索朗旺堆怎样了,怎么没看见他?” “你天天关在屋子里,哪里看得见他,他可是一天问你三回,比对我这个主子还关心。” 阿奴叹息:“其实很对不住他,把他妻子的骨灰塔带到白玛岗,现在我们却要搬走了。” “他没有怪过你。”云丹安慰的说道,见阿奴神色恹恹,重又提议:“要不要一起去中原?” “族里事情不少。”阿奴很犹豫,“准备搬迁呢,哪里走的开?” 云丹下到河边装了半碗水来喂阿奴,那水冰的牙齿发酸,阿奴喝了一口就不喝了。 云丹将剩下的水一饮而尽,皱眉说道:“你那两个哥哥是干什么的,族里的事情也该叫他们管管,比你还大两岁,比阿错差多了,成天不干正事,只知道淘气捣蛋,前些天还把老吉宗捉弄了。” “什么?”阿奴吃惊。她心情不好,没有注意双胞胎,这两个又干什么好事了? “他们将老吉宗的‘松巴’(靴子)上的牛皮捻绳都割断了,那种靴子是一层一层的牛皮缝起来的,结实的很,也不知道他俩费了多少功夫,才将里里外外的绳子都割断了一点,看上去好好的,老吉宗出门拜访,还在人家家里,靴子就一点一点散开了,失礼之极。”云丹摇头,“有那割靴子捻绳的功夫,不如帮你做些事情。” 阿奴气得咬牙:“三天不打,上房揭瓦,不是没有试过,这两混蛋做什么都被他们搅的一塌糊涂。” 云丹道:“你太放任他们,以前你是妹妹,现在是族长,这种孩子按我们吐蕃的做法,先送寺院里做几年扎巴(小喇嘛)吃点苦头再说。” 阿奴垂着眼帘不吭声,云丹觉得自己说太多了,毕竟是阿奴的家事,于是又将话题转回来:“跟我一起去中原找阿仲吧,他傻的很,被人卖了还替人数钱,真让人不放心。” 阿奴忽然想起什么,‘哎哟’一声笑出来。 云丹以为阿奴笑他,奇怪道:“这话可是你说过的。” 阿奴笑得直咳嗽:“不是这个。上次在邦达分手的时候,阿仲拍着胸脯保证会催他舅舅将银子和茶叶送过来,那时候大家想着分手就见不着了,心情都不好,谁也没有意识到那笔钱其实就是阿仲他们的赎身钱,阿仲真是,哈哈。。。”阿奴咳了几声,连忙喝了一口水,终于顺过气来,“阿仲是真傻,被卖了还上赶着将银子送上门。” 云丹知道契约的事,这么一想还真是,他笑出声:“所以还是去看看放心些。” 阿奴看着他奇怪道:“笔直的树用处多,心诚的人朋友多。没想到你对谁都不好,对阿仲倒是实心实意。” “他是我兄弟。”云丹不服气,“难道我对你不好么?” 阿奴听了直咳嗽,云丹拍着她的背帮她顺气,恼道:“至于把你吓成这样么?” 阿奴摆摆手,缓过气来说道:“你对我很好。” 云丹这才满意,见阿奴小脸咳得黄黄的,看着可怜,又有些后悔把话说早了。 此时两匹马都蹭了过来,云丹的那匹白马‘纳森’贴着他的脸撒娇要吃的,他没有多带燕麦,这里的河谷满眼是光裸的岩石,也没有看见草木。 阿奴见状说道:“我的袋子里还有青稞粉,给它们吃吧。”待会回去还要靠马认路,据说云丹骑的这匹青海马是他的宝贝。‘纳森’是黑头发的意思,这马是白色的,可是头上有一撮鬃毛却是灰黑色的。 云丹想了想,最终还是将青稞粉喂给它们吃了。 他问阿奴:“你能骑吗?” 阿奴点头:“好多了,快走吧。”其实头还是很沉,不过家里肯定乱成一团了,还是赶紧回去吧。 他们不认识路,只有重新回到谷布神山下,遇见了前来接他们的拉隆和几个侍卫,看见两人完好无缺,拉隆如释重负:“两位小主子,不要命了么?这种天气也敢出门?” 云丹看见扎西平措和另外一个侍卫骑着一匹马,吃惊的问道:“路上碰上什么了?” 拉隆心有余悸:“几只饿狼,从后面扑上来,还好扎西躲的快,不过那马就被活活撕了。” 阿奴和云丹面面相觑,拉隆为了接他们,肯定赶路来着,就算是在雪地上,那速度也不慢,狼竟然敢追上来,想来是雪天饿得慌。之前两人一路上居然平安无事,真是命大。 重回谷布神山,阿奴的呼吸又急促起来,见她脸色不好,拉隆想将她抱下来跟自己共乘一骑,云丹上前一步,横了他一眼,拉隆心惊胆跳,垂下手退回自己的马前。 云丹将阿奴抱到自己的马上,扬鞭而去,后面几个侍卫连忙跟上。扎西骑上阿奴的马,见拉隆灰着脸,连忙催促道:“还不快走,以后你少在小女主子面前,云丹主子的心思你又不是不知道?” 拉隆挠头:“阿奴小主子不是成亲了么?” “你管那么多,反正你少往前凑合,免得主子们不高兴。”扎西恼他没眼色。 拉隆想,不管是云丹还是阿奴都不是善茬,以后还是躲远点安全。 罗桑和阿波板着脸在等他们。他们去拜访友人,昨晚才回来,阿奴原先一直把自己关在房间里,不准别人打扰,云丹行踪不定,奴隶们居然没有发现两个人都不见了。 阿奴回来后,顾不上跟罗桑说话,只亲了亲罗桑,就拖着阿波走了。 罗桑气得指着阿奴的背影,想骂又不舍得,转头把气撒在云丹头上,居然趁他不在拐跑阿奴,这种天气两个人什么也不带,就敢去爬神山,不想活了。 阿奴拖着阿波到自己房间里,罗桑还急急命人送了酥油茶进来。阿奴迫不及待地喝了一大口,身子暖和起来,她长长舒了一口气,问道:“阿波师父,你知道的比我多对不对?” 阿波没想到阿奴问这个,他反问:“你到过他们修行的地方?” “嗯,云丹说有铁棒喇嘛护法,看样子不是一般的修行。”阿奴解释道。她看了看门外,压低声音:“为什么?阿岩说是去学医术,为什么会变成闭关修行,他到底在干什么?” 阿波不回答。 阿奴急了:“你知道的对不对?他们要干什么?” 阿波说道:“不要问这么多,再耐心等两年就是了。” “不要,你不告诉我,我明天就去那里大喊,雪崩下来我可不管,只要把阿岩挖出来就行。”阿奴开始耍赖。 “胡说什么?就只会在我们面前撒泼,之前在山上怎么不喊?”阿波恨铁不成钢。 阿奴被他戳破外强中干的本质,有些讪讪地:“那些喇嘛们看着很辛苦,不好意思。” “我们等了你一天,你阿爸急得饭也不吃,你怎么心安理得了?”阿波怒斥。 阿奴一脸愧色,垂着头不说话,不一会,又哭着闹起来:“我不管,你不告诉我,我明天还去。” 阿波头大如斗,他没有子女,因跟着罗桑投契,也将阿奴当成自个的女儿一般,此刻被她哭得心烦意乱,见罗桑站在门口,阿波烦恼地挥挥手,示意罗桑离开,罗桑不情不愿地出去,顺手将门关上。 阿波见阿奴开始哭得打嗝,气道:“行了,没出息,就知道哭。” 阿奴哭得更大声了。 阿波实在受不了,估计再哭下去,罗桑就要冲进来了,他无奈道:“我知道的也不多。” 阿奴的哭声戛然而止,阿波戳着阿奴的额头,又好气又好笑:“就知道是这样。” “快说。”阿奴催促道。 阿波翻个白眼,低声问道:“阿岩前世是个喇嘛?” 此话不啻于一个炸雷在阿奴头上响起,虽然之前她心里隐隐约约抓到一些蛛丝马迹,但是被这么大剌剌明明白白的问出来,阿奴还是惊恐莫名,埋在心底最深处的秘密被翻出来,她像被剥了壳的牡蛎一般,浑身哆嗦。 阿波见她发抖,以为她冷,连忙用毯子将阿奴包好,因为靠得近了,居然听见阿奴牙齿打颤的声音。阿波忽然心有所悟,惊问道:“你也是?” 阿奴大骇,惊上加惊,眼前一黑,居然晕过去了。 再醒过来时,眼前灯火荧荧,已经是晚上,她觉得浑身发软,头疼鼻塞喉咙痒,看见云丹守在床边,头一点一点的打盹。阿奴想起之前跟阿波的谈话,环顾了一圈,阿波和罗桑都不在,她心里七上八下,若是他告诉了罗桑,自己以后要怎么面对这个阿爸。 门轻轻一响,阿波进来了,看见阿奴睁着眼睛直直的看着他,喜道:“醒了?” 阿奴咳了两声,咬着唇不说话。 阿波问道:“喝点水吧?许是受了寒,烧了两天,把大家急死了。”他对着云丹努努嘴,“你阿爸生气他把你拐带出门,罚他守着你,你不醒来就不准去睡,这小子守了两天了。” 阿奴看见阿波整出这么大动静。云丹还没醒,想来是太累了,连忙推醒他,叫他去睡,他抬头看见阿奴,咕哝了一句:“总算醒了。”伸手摸摸阿奴的额头,见她烧全退了,心神一松,往阿奴的床上一倒,竟睡着了,阿奴哭笑不得。 见云丹待她如常,显然阿波还没有说,阿奴定下心来。她咳嗽着挣扎起床,走到屋子的火盆边,包好毯子坐下,对阿波说道:“阿波师父,我们谈谈。” 阿波也坐下,抱歉道:“把你吓着了?” 阿奴心有余悸,眉头紧皱:“那是我们两人的秘密,没想到还有别人知道。“ “你也是。。。。。。?”阿波以为阿奴也是喇嘛。 “不是,我是女孩子。”阿奴解释道,她反问:“阿爸呢?他也知道?” 阿波摇头:“你阿爸睡了,他也累了几天,我看见你烧退下来,就逼他去睡了。”阿波顿了一下,说道:“他知道阿岩是,我还没有告诉他你也是。” “能不能不告诉他?”阿奴恳求。 阿波挑眉。 阿奴说道:“能不能不告诉他,我不想让他觉得我是个怪物。”阿奴认为阿波可以接受,但是她却不认为罗桑会心无芥蒂。毕竟是他的亲生女儿。 阿波若有所思:“你是不是误会什么了?在我们吐蕃,‘朱古’(化身)被认为是家中宝。” “啊?”阿奴大吃一惊,“不会被泼黑狗血什么?” “啊?”阿波也吓了一跳,“不会,那是收妖,汉人是。。。咦,你原来是汉人?”他想起罗桑曾抱怨阿奴的生活习惯与汉人一般,却始终与吐蕃人格格不入。 “是。”阿奴承认。 “那你记得多少以前的事情?”阿波好奇。 “我以前生活的地方跟这里不一样,我记得比阿岩多,不过只知道活到十六岁,还有家人什么的都不记得了。”看来不满足阿波的好奇心,自己是什么也别想问出来,憋得太久,阿奴也很需要一个人诉说,于是她强忍着发痒的喉咙,很详细的说了自己能记得的事情。 很多事情闻所未闻,居然还有另外一个不同的世界,阿波听得津津有味。两人直说到天色发白。 阿奴最后要求:“你还是不要告诉阿爸。” 阿波见她实在无法接受,终于答应了,阿奴总算露出一丝笑容:“我不想好容易有个父亲又没了,就像两世为人,总算嫁出去,丈夫却没了踪影一样,阿波师父,你怎么知道阿岩的事情,我交代他不准说出去的。” 阿波还没有从震撼中回味回来,闻言回答道:“是向巴啦跟他谈的投契,后来发现了。” 也就是说漏了嘴,阿岩没有心机,但是自己说的话他还是会照做,肯定不会无缘无故说起来,只有可能是向巴诱导,这老和尚一开始就诡异的很,阿奴咬牙切齿。她问道:“那你知道他们修行什么?” “转世,阿奴玛,他们想勘破转世的玄机。”阿波一语惊人。(未完待续,如欲知后事如何,请登陆..,章节更多,支持作者,支持正版阅读!)(未完待续) 第六十六节 信仰困惑 转世这种东西难道像搞科研一样,封闭几年就能搞明白?阿奴想起以前有听说过西藏有转世活佛,好像又跟他俩的情形有些不同。 阿波听说还有活佛转世,很吃惊:“我们这里没有所谓的转世活佛,佛就是佛,佛哪里分什么生死。” 阿奴困惑道:“这个不知道,人们都这么称呼他们,对他们很尊敬。不过即使是发生在我自己身上,我仍然觉得转世这种东西虚无缥缈。前世那个女孩子的记忆或许不是我的,‘我’是指现在这个我,”阿奴指指自己,“或许像某些科幻小说家写的那样,那只是已经去世的人留下的承载记忆的电波或者你们说的意念,正好被我和阿岩碰上,进入我们的脑子,改变了我和阿岩的记忆罢了。”这样就可以解释为什么他们两人还有包括阿奴记忆里的那些活佛转世者的记忆都是支离破碎,也可以解释为什么有些活佛的转世者不止一个,那只是逝者生前比较强的意念残留而已。那自己和阿岩也不是什么转世者,只不过像收音机一样接收了一下信息,然后又像电脑中了病毒一样被这些信息改造了。 阿奴没有意识到这些说法也是从那个她认为是另外一个人的记忆里得来的。 阿波却是赞同有轮回转世的说法的,他正色说道:“生和死,其实是一张脸的两副面孔。众生是由五蕴和合而成的,世间并无永恒不变而与物质对立的精神可以被视为‘自我’、‘灵魂’或‘个我’者。这五蕴都是无常的、不停地变迁着的。它们是一股刹那的生灭之流。在一连串的因果关系中,一件事物的消逝,就构成另一件事物生起的条件。没有永恒不灭的实体,所以并没有任何东西可以从这一刹那度到另一刹那。因此,也就没有任何恒常不变的东西可以从今生投向他生。生命只是刹那变化而相继不断的一个系列。这系列,实在讲起来,只是一连串的运动。它就像一朵彻夜长明的灯焰。(从初夜到天明)它既非同一焰,也不是另一焰。一个小孩成长为六十老翁。当然,这六十老翁与六十年前的稚子不会一样,可是他也不是另一个人。同样地,一个人在此地死了,在另一个地方又生了下来;这两者既非同一人,亦非另一人。他仍是同一系列的继续。死与生的差别只在一念顷间。此生的最后一念顷,便决定了所谓下一生的最初一念顷。这下一生实际上仍是此生同一系列的延续。就在此生中,也是这样。此一念顷便是构成下一念顷的要件。” 这涉及到佛学,深奥了些,阿波还是用吐蕃语说的,阿奴似懂非懂,勉强抓住一个字眼:“就是说意念可以轮回?” 阿波解释道:“并没有一个东西轮回。而是此心念灭后缘起下一心念,如此反复而产生轮回。轮转飘泊的,乃是同一不变的识。” 阿奴被他绕的头晕:“听起来跟物质守恒定律有些像。”毕竟转世或者说是穿越这种东西太过玄幻了一些,自己十几年来想破头也搞不清楚,阿波的长篇大论也只是未曾实践过的理论,阿岩难道正在实践中?阿奴倒不担心此人会自杀,他对自己有过诺言,而他一向言出必行,自己还没死呢。而且据说那位白教掌教是个高僧大德,四处劝人止戈向善,应该不会做出无故戕害人命的事。 难道阿岩还想转世吗?他们从没有讨论过这个话题。想起他的那封信上说是去学医,明显那傻子可能是被向巴骗走了,没想到自己老是忽悠别人,身边人却没有看住,阿奴咳嗽连连,越想越气。见她脸色难看,阿波有些担心,将盖在云丹身上的毯子拿过来给阿奴包,阿奴摇头道:“虽然屋里热,还是给他盖上的好。”万一又病一个,大过年的一屋子药味。 阿波鼻子里哼了一声,他说道:“这小子身子骨比你好多了,从小不知道吃了多少好东西。” 阿奴见他忽然不待见云丹,觉得奇怪,见云丹沉睡,也没多想。转而想起佛家修行的目的,她迷惑不解:“为什么热衷于转世?我不觉得保留前世的记忆或者说被另外一个人的记忆干扰有那么好,喇嘛们修行不是为了能够进入西方极乐吗?为什么还要转世轮回受红尘折磨?” “西方极乐哪那么容易进入,只有在人世间一世又一世的修行,积累多世善业最后才能升入极乐,这种人少之又少。”阿波像是想起什么,感慨道:“如果能够知道生老病死可以被颠覆,可以被超越,可以舍弃,那么做人比成佛现实多了。” 阿奴有些明白:“那他们钻研转世这个问题是为了修行速成?”她抚手笑道:“那以后阿岩就可以写《转世速成法则》,惊悚一点叫《穿越生死线》,或者神秘一点,名字就叫《超越生死》,应该叫‘穿越‘吧,干脆就叫‘超时空之旅’好啦?要不要搞个转世速成班?” 阿波目瞪口呆,他还沉浸在学术研讨的严肃氛围中,阿奴已经开始算计纳达岩等人研究转世这个问题的日后收益。阿波突然体会到了沈谦和沈嘉木教导刘仲的时候有力使不上劲的那股郁闷,他气得山羊胡子翘上天:“你这叫渎神。” 阿奴理直气壮:“我们崇巫。” 阿波被堵的差点翻白眼:“你以为像吃饭一样这么容易,没有高深的修行不可能办到?” “我呢?”阿奴眨眨眼。 “你哪有那慧根?”阿波怒斥一句后,才发现自己被阿奴绕进去了,她没有慧根一样转世了,狗屎运啊,阿波差点捶胸顿足。 床上的云丹突然哈哈大笑起来,把阿奴和阿波吓了一跳。 阿奴惊得脸色发白,云丹笑得在床上弯成一尾大虾,阿波笑骂道:“偷听了这么久,还不起来。” 阿奴怒瞪着阿波,敢情阿波去拿毯子的时候就发现云丹醒了。 阿波摸摸胡子:“没事的,云丹跟你一样没有慧根。” 阿奴急忙问云丹:“你什么时候醒的?” 云丹正在揉肚子,懒洋洋地说:“不告诉你。” 阿奴对阵云丹少有落到下风的时候,但也不是没有,特别是云丹年岁渐长,跟罗桑学的一肚子心眼,越来越不好对付。看这人别扭劲又上来了,她干脆不理这个野蛮人,转头对着阿波眼泪汪汪的猛咳嗽。 阿波见状懊恼起来,刚才发现云丹醒了就应该把他赶出去。他郑重警告云丹:“不准乱说,否则你知道后果。”语带威胁,云丹不情不愿的应了一声:“知道了。” 阿奴放松下来,一抹一头的汗。阿波见她难受,想起药早已煎好,站起来准备给阿奴热药。阿奴忽然问道:“阿波师父,你为什么不愿意当喇嘛?” 这个问题阿奴问过好几次,此时问出来颇有些交换秘密的味道,阿波苦笑回答:“我那时在修吐蕃的历史,大凡研读历史的人都喜欢做总结,觉得自己比别人知道的多些,可以向师兄弟们炫耀,而我得出的结论是,吐蕃王权没落是因为引进了佛教。” “耶?”阿奴吃惊,连云丹也抬起头。 “未必砵教就比佛教好,但是在砵教兴盛时期,吐蕃欣欣向荣,引进了佛教之后,不管是灭砵兴佛,还是灭佛兴砵,国家都会发生剧烈动荡,几百年来,砵教佛教互相碾匝,最后将整个吐蕃拖垮了。”阿波语调沉重。 阿波似乎与吐蕃王室有血缘关系,阿奴想起噶玛寺跳‘羌姆’的那天,阿波唱的歌里透出了浓浓的彷徨,原来那里面不仅仅有着对吐蕃佛教的祭祀仪式和修行方式的颠覆和嘲弄,还有着对自己信仰的宗教覆灭了祖先建立的王朝的悲哀。 关于吐蕃的砵教与佛教之争,阿波上课时讲了很多,阿奴虽然爱听不听,还是听进去了一些,但是她的经历必然导致她的看法与此时大多数的人迥异。而相对于别的教派,比如恐怖的塔利班,阿奴觉得佛教还是很宽容平和的,很少看见流血冲突,当然那是中原的佛教。阿奴前世来自一个各种信仰奇异融合的海边城市,高楼大厦旁边常常可以看见不协调的低矮陈旧的小庙宇,里面供奉的菩萨五花八门,地藏菩萨常与操蛇之神,阎罗王为伍,观音大士往往与注生娘娘,黄大仙同享香火,真真是有容乃大,一团混乱。而今世即使接触过吐蕃的修行者,比如罗桑,向巴之流的喇嘛,阿奴还是对吐蕃的佛教不了解,这跟吐蕃佛教的师徒相传的传教方式有关,他们都搞的很神秘,机密程度不亚于‘x档案’。 阿奴皱眉说道:“两种立场迥异的宗教拉锯战最后导致国家灭亡的例子也不少,前世甚至还有一种关于信仰佛教会毁灭一个民族精神的说法,我记得有一句黑色幽默,‘微笑着的佛陀在超度灵魂,帮人步出苦海的同时,却灭亡了一个又一个王朝,让所有信奉他的民族走向衰落’。”因为那句‘微笑的佛陀’ 很有诗意,阿奴就记住了这句话。 “微笑的佛陀吗?”阿波翻来倒去地喃喃自语,云丹也坐起来。 阿奴却说道:“可是我觉得宗教只不过是宗教,就像利器也要拿在手里才有杀伤力一样,关键在于信仰宗教的人,宗教被别有用心的人掌握后才是它变异的开始。不论创立宗教和传播宗教的人最初多么纯洁无私,当宗教要以杀害生命作为其存在的代价时,它已经背离了初衷。说到底也是权力与利益的争夺。” 所以阿奴觉得阿波似乎走进了死胡同:“就因为这样的困惑,所以师父放弃自己的信仰?可是吐蕃覆灭未必完全是宗教的错误,当权者不该负责么?然道没有佛教,吐蕃就会一直延续下去?汉人说过一句‘天下事分久必合,合久必分。’纵观中原与周围国家历史,改朝换代再正常不过,阿波师父听沈夫子说过吧?中原也有几百年的诸侯割据史,那时候没有佛教,跟佛教一点关系没有。” 阿波一脸苦闷:“你的沈夫子与我的观点相同,他也认为佛教对吐蕃并没有好处。” “他是儒家学者,敬的是孔夫子,他们是入世之人,总觉得佛教自私自利,灭绝人伦,根本对佛家不以为然,所以一个佛教徒去听信他的话未免以偏概全。” 阿波笑笑,这只是一个原因,阿奴的话并不能解开他的心结,他忽然问道:“你们那里吐蕃最后怎样了?” 阿奴想了想:“之前的历史不是很清楚,不过后来是并入中原成为中原的一个省,叫做西藏。也有人想闹独立,不过没有成功。哦,对了,那个想闹独立的就是一个大喇嘛活佛。因为之前西藏的政治和宗教权力都在他手里,后来被剥夺了,他就逃到了印度,一直想复辟,不过大多数西藏人不愿意,他也一直没有成功。” 阿波闻言默然半晌,拖着沉重的脚步走了。 这番谈话还是有一点启发,阿奴打散辫子,抓了个梳子慢慢的梳理头发,她想事情的时候喜欢梳头。 良久她转头对云丹说道:“吐蕃各个教派寺院的势力大的很,你多跟他们打好关系,日后行事方便的多。”说完她不觉得好笑,刚刚讲完别有用心的人利用宗教,现在这个别有用心的人换成她了。 阿奴抬眼看见云丹直勾勾的盯着自己。天虽然亮了,但是屋子里晦暗不明,只有火盆里烧的牛粪发出的红光,映在云丹的眼睛里像是燃烧了一团火,阿奴被他看的发毛,怒道:“有你这么看人的么?跟饿狼似的。” 云丹往后一倒:“还有呢?怎么不说了?” “还有啊?”阿奴搜肠刮肚:“至于沈夫子教你的汉学里,孔圣人的话倒是每一个皇帝都爱听,百姓爱听另外一个孟子的话,这两人的书你可以仔细读一读。我看博窝的那个嘎郎王就很精通汉学,他的领地近年来迅速扩张,很多都是兵不血刃得来的。我怀疑阿依族与博噶尔人的争斗他没少在里面做手脚,自从他继承王位以来,又碰上金杜和我阿妈那两个只长个子不长脑子的傻瓜,博噶尔人与我们的关系一年比一年糟糕,最后好处全给他得了。这种手段你学着点,日后总有用处。” 云丹翻过来看她:“还有呢?” “哪那么多还有?”阿奴咕哝,手上的梳子卡住了,她一用力,还是不行,阿奴皱起眉头:“嗯,还有啊,还有多看看中原的春秋战国时期诸侯争霸的历史,明白一下什么是合纵连横,这对你有好处。” “你不是讨厌我要做的事情?怎么突然热衷起来。”云丹纳闷,他起身走过来,拿过阿奴的梳子小心的将打结的头发梳开。阿奴的头发不是很浓密,但是很柔滑,触感很好,他抓起一把,看着它在手上迅速滑落。 “不讨厌,只是不感兴趣而已。不过整个吐蕃械斗成风,我们族人要在打箭炉生存,没有强有力的靠山一样会被人欺负,所以,你努力吧。”阿奴扔下话。 云丹的手顿住:“好处?”他微微有些切齿,还以为阿奴是为他着想,说半天是为了族人。 阿奴长眼微挑:“我阿爸教你这个徒弟一分钱学费没有,还供你吃喝,根本是倒贴,你为他心爱的女儿做点力所能及的事情是应该的。” “没好处我不干。”云丹一幅你奈我何的惫懒样。 “好吧。”阿奴勉为其难,“你路过的时候有一碗酒。” 云丹气结:“小气成这样也太过分了。” 阿奴歪在卡垫上:“迎接朋友有好酒,仇人来了有毒药,自己选吧。” 毒药?这是顺我者昌,逆我者亡咯?云丹扔下梳子:“有你这么求人的?” “你住在我家,吃穿用度哪一样不要钱?阿爸都给你最好的,纳森也是我阿爸给你的对不对?举手之劳还要推三堵四的。”阿奴愤愤不平,自个还没有马呢。这么顺理成章的事情,这个家伙还要讨价还价。 “还是那句话,没好处我不干。”云丹又躺回床上。 阿奴强调:“我成亲了,所以你还是少打我的主意。” 云丹心道:“我就是打你主意你能怎样。”嘴上却说道:“跟我去中原,不然一切免谈。” 阿奴反唇相讥:“等你长本事的那天再来跟我谈条件,现在你还什么都不是呢。未来没影子的事也敢拿来说嘴,空手套白狼也要有真本事才行。” “这是你说的,记住了。”云丹‘嚯’地站起来。 “干什么!”罗桑一进来就看见两人跟斗鸡一样在吵架。 阿波拿着药进来:“阿奴玛,你生个病也老实一些,云丹,你回去睡吧。” 他们将两只斗鸡叉开,阿奴喝药之前朝云丹做个鬼脸,云丹忽然心情好起来,一路笑着出去了。 阿奴恼道:“以前他都会生气,今天吃错药了。” 罗桑训道:“只有你吃药,有人吃错那也是你,还不去床上躺着。” 阿奴嘟着嘴躺回去,忽然闻了闻毯子,大声道:“臭死了,被那个混蛋盖过了。阿爸,换一个。” 云丹还未走远,听见阿奴嫌弃他,又晴转多云,摔门而去。(未完待续) 第六十七节 途经察雅 三人都被云丹那摔门的声音震的耳聋,阿奴咯咯一笑,满意的缩进毯子里。 跟阿波谈话后,阿奴觉得心情好了很多,既然是纳达岩自己愿意的事情,不是被强迫,她心里的不安去了大半。两年以后,她就上门要人,向巴若是敢刁难,把丹派绑架了去换就是,那个可是他的亲侄儿。想罢她露出一个笑容很快就睡着了。 阿波和罗桑看她笑得诡异,不禁摇头。罗桑偷偷将阿波拉到门外,压低声音道:“你没有告诉她,受戒之后才能修行?” 阿波沉着脸摇头,罗桑松口气:“以后她总会知道,能瞒一时就瞒着吧,万一有转机也说不定。” 之后的日子,阿奴定下心来休养。曾经在洛隆伺候沈青娘的阿霞被罗桑叫人接来专门做药膳,阿奴的大伯父伦珠索性将阿霞一家人都送过来。而果儿和亨珠、卓嘎等人则早就去了打箭炉,果儿在那等候沈青娘他们,阿霞希望女儿可以回到中原。 双胞胎被阿奴叫来,他们这些日子不知道在做什么神神秘秘的,连妹妹失踪了两天都不知道。阿奴一直在考虑云丹的话,送去做‘扎巴’是不可能的,不过的确该让他们做些事了。 她劈头问道:“我过成年礼的那天晚上在鱼尾葵树下亲阿吉拉的是谁?” 啊?双胞胎红着脸,异口同声:“是我。” 三人同时大惊失色,阿奴做梦也没想到自己的问题问出一个这么劲爆的答案。 在阿都的拳头拎起来之前,阿罗一脸羞涩的坦白:“是她扑上来亲我的。” 阿吉拉搞错人了,阿奴和阿都松口气。 两人虽然相像,但是族人们还是分的清楚,更不要说从小一起长大的阿吉拉。阿奴早发现阿吉拉对双胞胎特别好,以前自己说一,她从不说二,况且双胞胎小时候没少作弄她。那天她居然替这两混蛋出头,抱怨自己苛待了他们,阿奴就觉得奇怪了。看阿都那样,两人暗通款曲有些时间了。她的成年礼也是阿吉拉的成年礼,那天两人和刘仲被金杜扣下,阿吉拉大概等急了,加上又是晚上,没看清楚。 可是阿奴又觉得不对,自己那晚虽然心情很差,还是注意到树下两人难解难分,不像是搞错啦。她本想让跟阿吉拉相好的那个留守寨子,另外一个踢出去跑短途马帮。现在到底是什么状况? 阿奴问道:“到底你们谁喜欢阿吉拉?”却见两人都抬头。妈妈咪呀!阿奴头大如斗,连忙换个说法:“那阿吉拉喜欢谁?”这下子阿都抬头挺胸,阿罗垂头丧气。 已经选择过了那就好,阿奴的小心肝放回原地。这死妮子要是敢搞得手足相残,寨子里那些双胞胎的粉丝们会活吃了她。难道是阿吉拉那天发现亲错人,找到阿都后还特地又跑到同一棵树下再亲一遍?不过鱼尾葵树有好几棵,也不知道阿都指的是哪棵?算了,不管这一笔烂帐。 阿奴决定让阿罗跟着益西多吉去跑短途马帮,阿都和阿吉拉成亲后留守寨子。听到阿奴的决定,阿罗心情又好起来,阿都却嚷嚷:“我也要去跑马帮。” 阿奴没好气地对阿罗说道:“只能一个去,不是你就是他,你们自己选,拳头解决也可以。”阿都顿时没了声音,他打不过阿罗。 阿奴问起这几天两人干什么了。 两人互看一眼,最后阿罗坦白:“阿奴玛,那个洛桑傻了。” 呃?阿奴吃了一惊。 “他醒了就闹,我干脆给他吃了一点云丹说可以用来安静的药,他清醒后就变得呆呆的。。。”阿罗声音越说越小,偷瞄了妹妹一眼,好像没有生气的样子。两人都退后一步,阿奴喜怒不形于色的时候最可怕。阿罗急忙解释道:“我们也想让他变正常,不过试了了好多种药都没有效果。” 阿奴一晒,药也能乱吃的。她想了一会儿问道:“吃饭睡觉穿衣服会不会自理?” “生活自理倒是没问题。。。”阿罗迟疑的回答。 “那就好,关他几天,如果一直这样,那就通知丹派来领人,如果恢复了,回去接族人的时候把他送给达果家做奴隶,如果变得生活不能自理,那就糟了,”,阿奴慢吞吞的说道,随后一咬牙,“不管,还是送回去给丹派。”她三言两语决定了洛桑的未来,之前还想要怎么处理洛桑才能出一口恶气呢,这样最好,免得将来这人再搞什么名堂。反正当初只说留一条命就好,没说不能将他变成傻子或者卖掉。 几天后,阿奴通知丹派来领人。洛桑的智力没有退化,不过记忆力散失了一大半,至少不记得阿奴了,生活自理却没有问题,既然这样就算他新生了,阿奴很慷慨大方的放人。丹派看见洛桑完好无缺,终于放下心来,他害怕中途有变,赶紧将人带走,连口茶也没喝,自然没有看见阿奴在他后面笑得意味深长。 阿奴发现云丹给洛桑吃的是鸦片,没有听说过鸦片有这种功能啊?还是阿罗后来给他吃错药了?阿奴觉得不可思议。她叫阿罗重复那日的情形,阿罗翻来覆去讲了一遍又一遍,终于体会到昆达那时候被阿奴逼供的痛苦。最后他用拳头逼着阿都换自己下场,飞奔去找云丹。 云丹赶来的时候,阿都已经两眼发直,见他来了,如释重负,指着云丹扔下一句:“问他。”两人飞也似地跑了。 云丹那时候也在场,阿奴问了他一会儿,没发现什么新的内容,就是服药后,阿罗和阿都对洛桑说过‘你是个傻子’,难道鸦片能催眠不成?阿奴又将阿罗说的那几种药物看了看,汗,其中还有一种是毒药。她想就是将药给动物吃了,也试不出效果来,不过下次看见洛桑之流的仇家倒是可以试试。 云丹被那天阿奴说他‘吃白食’刺激到了,各色补品流水价送来,这种滴水成冰的季节,居然还有鱼。随后此人天天厚着脸皮来蹭饭,冷嘲热讽都赶不走他,阿奴讥笑他雁过拔毛,送出去的东西居然还好意思再蹭一些回去。两人像美苏一样对抗升级,常常殃及池鱼,若是有能力发动星球大战,这两超级大国肯定会不惜成本。最后每到饭点,连罗桑和阿波都避之惟恐不及。只有云丹自己乐在其中,沈夫子不是说过 ‘秀色可餐’?他发觉看着阿奴的确可以下饭,特别是她生气的时候。 养了一个冬天,夏天到的时候,他们又要出发前往打箭炉。阿奴长高了些,脸色红润。罗桑捏了捏女儿的脸,肉也多了不少。阿奴嗔道:“阿爸这样子怎么像在检查猪膘一样。” 罗桑满意地笑眯眯:“那也是一只很漂亮的猪。” 众人喷饭。 云丹看见阿奴嫌帷帽碍手碍脚,干脆叫人做了一件白色面纱送来。他犹不满意:“还是用幕离更好。” 幕离是什么?阿奴挑眉。 罗桑失笑:“是那种将全身都罩住的帽子。” 阿奴将面纱系在发辫上,对着镜子左顾右盼,路上风大,戴着帷帽很不方便,这个好用多了,她闻言朝云丹吐吐舌头:“那不就跟个笼子似的,你自己戴吧。”一层轻纱里罩着个胡子大叔,真真考验路人的想象力,阿奴自己想想都笑个不停。 面纱上那位天才裁缝居然缝了一圈金片流苏,钱啊!放在脸上多可惜,又不是舞女。阿奴将它们全部剪下来没收。众人摇头,此女没救了,云丹当场黑了脸:“那些圆金片是用来压面纱的。”阿奴顿时红了脸,众人大笑。 阿奴本想临行前去谷布神山再看看纳达岩,却一想去了也见不了,徒增伤心,一狠心直接走了。 他们这次没有走邦达草原,而是改道察雅至察木洛(芒康盐井)。云丹顺便回家一趟,他在外游学好几年了。察雅香堆拉格头人的庄园离察木多很近,慢慢走三天就到了。一路上云丹嘴不停的介绍察雅的风土人情,直到阿奴听得厌倦为止。她心里觉得奇怪,以前这人有什么事都藏着掖着,像老母鸡孵蛋一样宝贝,现在怎么这么大方。 阿奴问道:“人常说‘江达的门站不得,察雅的人惹不得’,江达风大,而察雅人好斗。。。。。。”随后阿奴扫了云丹一眼,闷着头笑,这人脾气大,像只蟋蟀似的,用草根微微一撩拨就着急上火。 云丹难得没有生气:“要说好斗,我们哪比得上三岩人,我们察雅人很友善,最是热情好客。。。。。” 话说出口,连罗桑都绷不住脸,赶忙纵马跑到前头,徒弟正在努力讨女儿欢心,实在不能给他漏气。 香堆依山傍水,是察木洛(盐井)经察木多往拉萨或者转道青海玉树的交通要冲,北上还可以经贡觉过金沙江往中原,一路上都是熙熙攘攘的客商骡帮。这里家家做青稞酒卖给过往行人,驮帮也要在这里采买牛粪、木材做燃料,还有补充给养。尽管是小型的贸易,但是挡不住积少成多,让香堆拉格头人富庶一方。 这里还有一种传说是文成公主留下方言叫‘马盖’,与康区的语言不同。民间传说当年文成公主进吐蕃的时候,在香堆住了很久,随行的五百宫女很多到了适婚年龄,纷纷嫁给当地人,所以当地的语言夹杂着汉语。但是云丹说了几句,两人都觉得既不像吐蕃语,也不像汉语。反正这里遍地都是文成公主和格萨尔王的痕迹,到底是真的还是杜撰的就不知道了。 这里有著名的吐蕃东南的红土地,从察木洛那里延伸过来。谷地宽阔,山色秀美,殷红色的巨大山体做底色,间杂着黑色,灰白色和绿色的条纹,上面已经是郁郁葱葱,不时可以看见雨水冲刷山体后形成的巨大沟壑和光裸的岩石。 沿着如黄绸一般的麦曲河,翻过山谷,傍晚时分,拉格头人那紫红色的高大庄园展现在眼前,夕阳的余晖中如火焰般美丽,众人惊叹不已。 云丹兴奋的骑马冲下山,庄园的门大开着,奴隶们鱼贯而出,前头一对衣着华丽的中年夫妇正张开双臂迎接他。 随后的几日,阿奴觉得情形不对,云丹那美丽的母亲顿珠和两鬓已经斑白的拉格头人像看儿媳妇一样对着她嘘寒问暖。礼物堆了半间屋子。主人的确热情好客,阿奴却如坐针毡 她不顾两人的挽留,催促罗桑起程,云丹照样跟着。身后山坡上,拉格头人扶着顿珠摇摇相望。阿奴冷哼:“你不陪你母亲吗?” 云丹摸摸胡子:“我说过了,要去中原。” 他抬头打了个长长的唿哨,算是告别父母,随后纵马先走,同时在阿奴的马上狠抽了一鞭,阿奴尖叫一声,马受惊狂奔,云丹哈哈大笑骑着纳森跟上,惊马瞬间奔出去老远,罗桑气得在背后大骂,示意拉隆等人追上。 等阿奴将马控制住,两人已经将队伍甩出老远,阿奴再不肯搭理云丹,慢悠悠的骑着马等着马队赶上。 自从云丹认识阿奴开始,身边都是一大堆的人,最少也有阿仲跟着,想起来,两人竟然没有单独在一起呆过。虽然云丹讨了个没趣,可是难得的独处时光还是让他心情愉悦。 然而天不从人愿,没有走多远,一彪人马从红色的山坡上冲下,烟尘里一个个彪形大汉直眉楞眼,横刀立马,就差没有唱‘此山是我开,此树是我栽’。数一数,不过七八人,领头的老兄很眼熟,贡觉三岩巴罗帕厝的旺丹筒子是也。 阿宝杀了他弟弟啊,阿奴吓得低头又抬头,忘记了,自己戴面纱了。 那几个土匪直勾勾地看着阿奴,饶是阿奴脸皮厚,也挡不住这些人的热烈目光。阿奴凑近云丹告诉他旺丹的身份,同时示意云丹解决。要不是他随手一鞭,就这几条土匪敢劫罗桑的大队么? 云丹想想,对着旺丹道:“这里是拉格头人的地界,你们越界了,你曾经在东拉山下夜半袭营,不就是要杀我,如今又遇上了,决斗吧。” 阿奴气得伸手想给他一鞭,这不是自己找死么? 旺丹大吃一惊后,豪气的应道:“你原来是香堆的云丹?是个好汉,好!不过你要是输了,你的妻子就归我了。”他用马鞭指指阿奴。(未完待续) 第六十八节 拦路抢劫 阿奴不顾云丹的黑脸,傲然撇清:“大叔,我跟他没关系,我的丈夫另有其人,想要我,得赢过我这一关。” 旺丹被那声‘大叔’雷的麻了一下,这个怪怪的口音很熟悉,他心底暗忖。当下对眼前这个虽然蒙着脸,却又香又辣的白衣小美女大感兴趣,他不理云丹,骑马绕着阿奴走了两圈,黑乎乎的脸上两只眼睛贼亮贼亮:“说说看,怎么比?” 被彻底无视的云丹气得两眼发黑。 阿奴认真的说:“你擅长什么?我会绣花,制衣,打酥油。。。。。。” 旺丹不耐烦地打断她的话:“我不会这个,谁会跟娘们比这些?” 阿奴心道,我也不会。她态度诚恳地问道:“那你擅长什么?” “我会骑马舞刀射箭,看牛牧羊。。。。。。” 阿奴打断他的话,模仿他跋扈的口吻:“我也不会这个,谁会和蛮汉比这些?” 旺丹朗声大笑:“那比什么?” “你是在拦路打劫吗?” 旺丹挠挠头,阿奴往后退了一步,站太近了,貌似有头皮屑。旺丹没察觉,他老老实实地说:“本来是去察雅走亲戚,不过。。。。。。” 后面的一个大汉急不可耐:“不过看见一个小美人。”土匪们打着唿哨,挤眉弄眼哈哈大笑,一个大汉甚至手舞足蹈唱起来: “美丽的姑娘在岭国, 珠牡王妃俏模样。 她往前一步能值百匹骏马, 她后退一步价值百头肥羊; 冬天她比太阳暖, 夏天她比月亮凉; 遍身芳香赛花朵, 蜜蜂成群绕身旁; 人间美女虽无数, 只有她才配大王;” 众人情绪高涨,齐声高唱最后一句:“人间美女虽无数,只有她才配大王!” 哦勒!土匪们兴高采烈欢呼着摇着手中的刀,围着阿奴嘻嘻哈哈,俨然将两人当做笼中物戏耍。 难怪这些人的衣服看起来比曾经见过的土匪干净齐整些,原来是做客顺道打劫,谁家摊上这门亲戚也是倒了血霉。阿奴恨道,在面纱下的嘴角缓缓地翘了起来:“那就来比比谁打劫更厉害吧?” “什么?比,比抢劫?!”旺丹问的结结巴巴,众人顿时安静下来。哪有姑娘家比这个的?他越发觉得那讥诮的眼神似乎在哪见过。 “嗯,至于比赛时间么,”阿奴看了看日头,掰了一根树枝正正地插在地上,阳光下立刻出现了一条指甲盖那么短的影子,“就等到这根树枝没有了影子的这段时间,谁抢得多就算谁赢。你赢了,我就跟你回去,我赢了,你从此听我号令,可好?” 旺丹好笑,这条路一望到底,白晃晃的日头下什么人马也没有,想拖延时间?女人就是女人,头发长见识短,不知道三岩人来去如风么?这两位衣饰华丽的小情人,肯定有随从,一开始他还以为是夫妻,结果不是,那就是偷情的,难怪要把随从甩地远远的。他暧昧的‘啧啧’一笑,像老猫戏鼠一样漫应道:“就这么点时间,打两个喷嚏就没了,行啊,不过要是没有人来怎么算?” “算你赢。”阿奴很干脆,“不过你要起个誓,比赛的这段时间你和你的同伴们不准对我们两人动手,也不准动这支树枝。”她瞄了一眼树影,迅速地开出条件。 “好!”旺丹大声答应,随后发誓,若是违背誓言,立刻被山神杀死。 等他发誓完,那条树枝下的影子似乎已经缩的看不见了,旺丹还没来得及开口,阿奴轻轻一拨,那树枝一歪,一条长长的影子立刻出现。 旺丹和土匪们目瞪口呆,旺丹愤怒地咆哮:“骗子!” “旺丹大叔,我哪一句骗了你?”阿奴笑得眉眼弯弯。 旺丹听见她叫出自己的名字,灵光一闪,猛的想起几年前那个毒杀了弟弟的美丽小女孩,她就是跟云丹一伙的,他愤恨地大叫:“你是阿奴!你是那个杀了多杰的阿奴!” 阿奴得意忘形,不想一句称呼漏了自己的底,她暗叫不好。 见旺丹脸色铁青,按着刀柄的手上青筋暴突,身后的土匪们收了嬉皮笑脸,个个严阵以待。云丹将阿奴往后一拉,弯刀出鞘。死丫头掺和什么,这种场合是男人出头的时候,没得让他被人看不起。他憋着一肚子气冷冷的下战贴:“决斗吧。”这一带流行的这种决斗不死不休,绝无半点暗算,也绝无半点逃避。 旺丹顿时有种惺惺惜惺惺的感觉,还是用刀来场男人之间的对话好啊,每次跟小姑娘打交道都费心费力。 阿奴见状不好,她对云丹一点信心没有,连忙拿出一根竹笛,云丹瞥见心道:“这死丫头什么时候会吹笛子了?”不容他多想,旺丹已经一刀砍下来,与此同时阿奴凄厉的笛声响起,众人被这惨绝人寰的笛声吹得心神不宁,连胯下的马都焦躁不安的喷着鼻息。这是阿奴遇险专门报信的笛声,牛角号她嫌不好看,而且肺活量不够吹不出来。两人斗了几个回合,旺丹被吵得心浮气躁,他架住云丹劈过来的刀,低吼道:“叫她停下来。”云丹苦笑一声:“她不会听我的。”顺手将刀抽回下撩,两人杀气腾腾,招招都是杀手,没留半点余地。 周围躁动呼喝的土匪们突然间安静的诡异,一阵匆忙杂乱的马蹄声传来,两人楞了一下,迅速收刀往四周一看,听到笛声的阿罗和拉隆等人已经快马加鞭包抄过来,张弓搭箭正对准他们。阿奴拨转马头,跑到哥哥们身后。 旺丹怒道:“不是决斗么?” 阿奴从哥哥身后探出头来,笑道:“那是你跟云丹决斗,跟我没关系,他们是我的人。现在把武器全部扔在地下,举起双手抱头。”见土匪们没有动静,她喝道:“快点!否则一个不留全杀了。”见刚才还言笑殷殷,娇俏如风中百合的小美人瞬间一身戾气,比他们还像土匪,众人心中一凛,知道她不是说笑,慢慢下马,放下手中的刀,解下弓箭放在地上。 旺丹恨恨地朝云丹‘啐‘了一口,云丹恼怒地对阿奴说道:“那是我的事,你别插手。” 阿奴冷笑:“你的事与我什么相干,一群臭男人居然还想拿我做彩头,真真不要脸。要决斗,可以,等找个地方,我圈个斗兽场,你们在里面爱怎么打就怎么打,看客收银子” 云丹指挥不动阿罗等阿依族人,怒视拉隆等人,扎西不敢动,拉隆往阿奴方向靠近了一点。阿奴连忙给他撑腰:“这些也是我的人,要是敢听你的,我就将他们卖到海外做奴隶。”他们跟云丹混久了,差点忘了主人其实是阿奴,几个恍然大悟的武士连忙直起腰,将手上的弓拉满。 云丹气得脸色发青,一口怒气没处发,‘咚’地一拳打在路旁的杉树干上,高大的杉树被打的晃了几晃,云丹手上顿时鲜血直流。 后面又是一片纷杂的马蹄声,赶来的罗桑怒喝一声:“让他们决斗。” 阿奴嘟着嘴:“好啊,你们继续,另外几个都捆起来。” 武士们动作迅速,将几个土匪五花大绑捆成粽子拖着走了,旺丹气得要吐血。 阿奴说道:“旺丹大叔,赢了云丹的话,你就可以自己回去,赢了拉隆的话,你就可以带你的兄弟们回去,请吧。”众人脸色精彩纷呈。 阿奴才不管车轮战是否不够英雄不够人道,她最喜欢做的就是以多欺少。也不跟罗桑搭话,她转身气哼哼地找那几个俘虏出气,真是想瞌睡就有人送枕头,这几个俘虏刚刚好可以试验那几种把人变傻的药。 决斗场上呼喝声不断,阿奴和阿罗几人退场,他们只找到一个浅浅的小山洞。阿奴想想将门口用帐篷遮起来,泼了些水,模拟了一下地牢的黑暗阴森潮湿环境。将那些俘虏一个一个轮流拖进山洞里,他们撬开那几个俘虏的嘴,依次将阿奴的组合好的药物灌下去。估摸药性发作的时间,阿罗或者阿都模拟巫师做法的样子,紧盯着俘虏的眼睛低声洗脑:“一切听从阿奴号令。” 第一个显然没有作用,他吓得‘妈呀’惨叫了一声,像滚葫芦一样拼命往洞外滚,阿罗猝不及防,居然被他滚出了洞,阿奴失笑,叫人拖走他;一个服的药里有掺着那种毒药,没有多久肚子里咕噜作响,臭屁熏天,那还是个稚气未脱少年,要是在女人还是个小美女面前拉了一裤子,以后都不用做人啦,他当场哭出来,阿奴捂着鼻子挥挥手,此人被阿尔一把拎出去解手。 好容易驱散了臭气,换了一个,这次有些作用,洗完脑后痴痴呆呆的。阿罗喜道:“那天洛桑正是这样。”此人被拖到一边。 药物里面正好有鸦片。阿奴想想,专门剔出鸦片用水化了喂下一个。这次也有同样的作用。阿奴大喜,将剩下的几个人拖走,鸦片贵的很,云丹剩的也不多,看了这次效果之后再决定给他们试什么药。 决斗场上不时传来一阵阵喝彩,看样子胜负未分,阿奴纳闷,东拉山袭营那次,武士们传说旺丹的功夫很好,云丹能招架这么久?阿奴对云丹的印象始终停留在古道上那个别扭讨厌的小屁孩形象上,没想到几年过去,老母鸡变鸭,他的功夫这么好了,难怪阿爸拿他当宝贝。真是士别三日,当刮目相看,看来还是值得拉拢一下。只是这些日子探了探口风,此人油盐不进,死不松口,别的都好说,寨子里漂亮姑娘一大把,这家伙一直贼心不死,总不能把自己搭上去,阿奴恼恨的想。 两人斗了许久,都是气喘吁吁,前后路过的行人马帮纷纷挤在山坡上看热闹,乌泱泱一地的人。罗桑下令休息后再打,随后拉隆等人上前给两人递了赶制的酥油茶,他们互相笑笑,坐下喝茶休息。 一共斗了三场,直到天黑下来,罗桑命令安营扎寨,明日再比过。一时间人喊马嘶旺,很是热闹,旺丹此时才发现这一队大约有两百多人,一面山坡都扎满了黑色的帐篷,牦牛马匹正悠闲地满坡啃草。暗恨自己被美人蒙了心,听那古怪的笛声,这个娇滴滴如白色曼陀罗花的姑娘就不是什么善类,现在自己脱不了身不说,几个兄弟还陷在那个死丫头手里,不知道被折磨成什么样了。 思来想去,他去找云丹。这次拉格头人听说儿子还要去中原,给他补充了五十名武士,现在他就在自己家的武士中间,想起这些人刚才都赶不上拉隆,让他被阿奴压了一头,大失面子,他觉得很有必要重新训练一下自己的卫队。他与旺丹斗一下午,惺惺相惜,倒是对他很友善。不过一听说旺丹想要回同伴,他的脸就黑了大半。见气氛僵硬,旁边的一个叫达热的干笑了两声打圆场:“人被阿奴小姐带走了,那个,嘿嘿,她现在不高兴。。。。。。”见云丹横了他一眼,他的声音慢慢低了下去。 云丹想阿奴不喜欢杀人不代表她不喜欢折腾人,那个阿都阿罗等阿依族人都是帮凶,看洛桑的下场就知道,那种人他更愿意一刀杀了了事。她上次把鸦片都拿走配药了,旺丹的同伴落在她手里,不要又折腾出几个傻子来。旺丹后面代表着三岩最大的帕厝巴罗家族,拉拢过来就是一大助力。 他最后带着旺丹去求罗桑,罗桑的脸色不比他好看多少,就喝了那么一声,阿奴生气到现在也没理他。沉吟半晌,阿波进来见他苦恼不觉好笑:“阿奴平常哪里是那种不讲道理的孩子,跟她说明白了她会放人。” 可是阿波也说是平常了,现在么?阿奴实验做了一半,正在紧要关头,哪肯放人,放话道既然旺丹一场也没赢,那就留下做她的奴隶好了。云丹和罗桑碰了一鼻子灰,云丹只好转告旺丹稍安勿躁,他这个师妹心慈手软不会杀人,不过那些人吃些小苦头难免。心慈手软?旺丹听得脸皮直抽,想起那鬼哭神惊的笛子声,一晚上睡不着。他哪知道,云丹说阿奴心慈手软其实是相对于他自己而言。 第二天旺丹顶着两只熊猫眼上场,云丹也没有睡好,两人都没了斗志,对峙了半日,干脆握手言和。 既然旺丹没有赢,阿奴更不肯放人了,刚刚出了成果,一个叫杰布的对阿奴的命令有了反应,虽然很生硬。 救不回兄弟们,又是被一个丫头片子骗了,这个小骗子还杀了自己弟弟,可是却无法报仇,旺丹深觉窝囊,没脸回家搬救兵。后来的几天,他只好一直跟着他们走到了察木洛。(未完待续) 第六十九节 邻里关系 罗桑告诉阿奴不能将三岩人得罪透了,否则他们倾巢而出,连罗桑也应付不了。实际上后来阿奴也想将人交回去。可是已经是骑虎难下。实验效果不是很好,她发现,真正起催眠作用的是阿罗,只要是他下的指令,或多或少都会有一点效果,当然跟环境和鸦片也有关系,鸦片会让人神智混沌,催眠时人的精神放松很重要。阿奴不敢将鸦片的剂量扩大,根深蒂固的禁毒意识让她小心翼翼的对待这些褐色的块状物。可就是极低的剂量,也让这些土匪们苦不堪言,等阿奴得出结果,他们已经有了毒瘾。见到这些人可怕的戒毒过程,阿奴才知道鸦片居然如此霸道。云丹至今不敢再看鸦片,这些毒品是被索朗旺堆收着压箱底。 这种状况下将人交给旺丹,双方只有撕破脸这一条道可走,阿奴只好继续扮演刁蛮的大小姐,还要让旺丹不时的瞥见剩下几个没有做实验的土匪。云丹和罗桑则继续用好话忽悠旺丹,同时好吃好喝招待,怀柔政策加大棒的结果是一日喝醉后,两人稀里糊涂结拜成了兄弟。阿奴听了嘴角抽搐,所幸这四个家伙已经快痊愈,想来今生都没有机会再接触到鸦片。 走到打箭炉附近的木雅草原上罗桑的牧场的时候,阿奴发现那几个家伙终于可以出去见人了,现在还有一件很重要的事就是消除他们的记忆。没有依靠药物,阿罗这些日子练的还可以,最成功的一个对象是拉隆,阿罗在催眠时告诉他酥油茶让人恶心,直到现在他都不敢碰酥油茶,习惯的力量让他顺手抓起茶碗,可是每次都反胃。 然而这四个土匪一看见阿罗等人就惊恐万状,怎么也进不了状态。最后阿奴想起自己曾经蒸馏过的米酒,那酒的度数很高,本来是用来麻痹‘草爬子’的。古戈那里还有一大竹筒,密封的很好,这时候还没有浓度这么高的酒。最后在烈酒美食的作用下,他们醉眼朦胧,终于放松下来。第二天看起来效果还行,至少不记得受罪的情形,阿奴已经不胜其烦,将人交出去后,和疲惫不堪的阿罗等人大睡一场,等到被旺丹愤怒的咆哮声吵醒的时候,阿奴明白还是露馅了。 闻讯赶来的云丹一走进帐篷,就看见阿奴趴在垫子上,咬着嘴唇一脸懊恼。见她可怜兮兮的,云丹心一软安慰道:“放心,这件事交给我。” 阿奴回应的无精打采:“条件?” 云丹将她披散的头发拢在背后,语调温柔:“不用。” 阿奴打了个寒噤,这人今天转性了?她不敢掉以轻心,继续问道:“直说吧,要什么?” 云丹脸色僵了一僵:“说了不用。” 耶?阿奴大奇,今天他改玩友情大放送? 其实阿奴两世为人都没有享受过被男生追求的滋味,也没有经历过小儿女情窦初开时的那种患得患失,忽喜忽悲的酸甜心态,与纳达岩那是‘君生我未生,我生君已老’,两人说是情侣,不如说是相依为命更多些, 云丹虽然已经二十多岁,但是幼年多病,性情暴躁古怪,连贴身侍女都避之唯恐不及,一样没有恋爱经验。他对阿奴的心思,一开始他自己都未必清楚,之后一路同行,阿奴年纪虽幼,却宜喜宜嗔,娇俏可人,渐渐地他一日不见就如百爪挠心,只是她已经有了未婚夫随后又成了亲,云丹只有看着黯然神伤罢了。等拜了罗桑为师,跟着他走南闯北的时候,也不乏有姑娘上前献殷勤,可是被阿奴说中了,在他眼里哪个也比不上阿奴。况且罗桑是阿奴的父亲,每次看见罗桑就会想起她,进而想起自己要是做了什么,以罗桑讨好女儿的程度绝对会当做艳情八卦告诉她,自己在阿奴面前就更没有机会,可就是这样,罗桑还是无中生有告诉阿奴自己钻了黑帐篷,天可怜见,他只想钻一顶帐篷而已。这次纳达岩修行,其中缘故云丹比阿奴知道的多些,要是错过这样的好机会,那他就比索朗旺堆还要傻了。可是努力了一个冬天,一场决斗让好容易拉近的距离转瞬变得咫尺天涯,初尝情滋味的云丹度日如年,总算明白一件事情,阿奴是一只顺毛驴,处处压她一头两人只会渐行渐远,只有顺着她,自己才能得到想要的。 其实旺丹并不清楚阿奴做了什么,有一个土匪记起一点戒毒时的可怕痛苦而已。要是旺丹知道阿奴做的事情,只怕当场带人遁逃,哪会跑过来吵闹。 云丹出来问道:“有人受伤?” “那倒没有。”旺丹蛮老实的。 云丹一脸莫名其妙:“那阿奴怎么虐待他们了?我还特地吩咐不准缺吃少喝的。” 旺丹语塞,土匪们也说不清怎么回事,实际上那几个土匪都胖了,一路上好吃好喝外带宵夜还不干活,以前哪有这样的好日子,他们身上只有一点戒毒时的抓伤还有绳子捆绑的淤青,不过都很淡了,这个旺丹倒不介意,毕竟自己想抢人来着,人家小姑娘没有卸胳膊卸腿已经很厚道。现在他才发觉自己一冲动跑过来吵闹很不妥,半点没有顾及这个新结拜的义弟的面子,他很不好意思的道歉。 云丹宽厚的笑笑:“误会而已,说开了就好,我那师妹只是有些小性子而已。”说话时带着一脸宠溺。 旺丹对他的单相思很是同情,正想安慰他天涯何处无芳草,何必惦记那朵有毒的曼陀罗。云丹又一脸神秘的开口:“实际上,你弟弟多杰不是阿奴杀的。” 啊?旺丹被这个消息震惊了,杀人凶手也要冒认? 云丹继续说道:“那天是你弟弟多杰突然抓了阿奴,阿奴的一个朋友冲上去救她才伤了你弟弟,不过她的匕首有毒,所以。。。。。。” “是谁?!”旺丹顿时像只打饱了气的青蛙。 “这个我不能说,人你也找不着了,她是异族人,已经回乡了。不过她救了阿奴一条命,所以阿奴才会说是自己杀了人,其实阿奴胆小得连只鸡都不敢杀,更何况是人。”云丹两眼满是诚恳。旺丹好忽悠不代表巴罗帕厝里别的人也同样好骗,阿奴和族人以后都要生活在这里,只有先放出舆论,帮阿奴开脱掉此事才是上策,况且他们既然与三岩人握手言欢,中间这点隔阂还是要完全消除的好。 旺丹立马泄了气,想想那次袭击,探子的确有说过云丹的队伍里有异族人,他马上信了十成。现在是夸云丹和阿奴讲义气好呢?还是骂他们隐匿凶手?毕竟那时候自己受雇于云丹哥哥扎西要杀他。 没等他想好,云丹说道:“为了赔礼道歉,我和阿奴准备了礼物给你,你过来看看。” 一个巨大的黑帐篷里堆得满满的茶包,云丹说道:“这是阿奴从中原好不容易弄来的,分给你你一半五百驮。”刘仲等人在这里呆了一个冬天,春天才起身前往雅州,阿奴料得不错,沈谦的确很有门路,一个月后一千驮茶包就先到了,后面的还会陆续运到。 旺丹激动的说不出话来,中原茶马司关闭后,他们的茶叶早就断顿了。刘畅刘鹏为了资金快速周转,只跟有能力一次性付出大笔款项和大量马匹的大户打交道,这些大户人强马壮,根本抢劫不到。如此贩运来的茶叶大都奇货可居,价格高昂,若是买得起,他们还做土匪做什么。云丹送的这些茶叶不啻于雪中送炭。 这边云丹又以高价向阿奴购买了这五百驮茶叶,这下子正对了阿奴的心思,大小姐眉开眼笑,对云丹亲热不少。云丹抓住阿奴的软肋,目的达成,乐得整日见牙不见脸。他早早送出信,现在只等一个人的到来。 一日清晨,他溜进帐篷拍醒阿奴:“走吧,我们去接一个人。” “混蛋!”阿奴迷迷糊糊地大发脾气,枕头和衣服齐飞。阿罗和阿都两人此刻正躲在毯子底下窃笑,他们跟她同一个帐篷,早已被云丹收买,只是谁也没告诉云丹阿奴有可怕的起床气。 被砸的晕头转向的云丹心中默念“不能生气不能生气!”转头见阿奴继续钻进了毯子下面,心想她怎么不把毯子也顺便扔了。最后一把梳子“啪”的一声砸上了他的额头,云丹忍无可忍,一把扯过毯子裹起她,扛起就走,直接将阿奴像插秧一样放在纳森背上,自己也翻身上马抱紧她,马肚一夹,纳森兴奋的狂奔而去。 阿奴做梦也想不到会被人绑架,连挣扎都忘记了,在颠簸的马背上她终于清醒过来。此时已经跑出去很远,天刚蒙蒙亮,除了受惊飞奔的羚羊,茫茫草原上连帐篷都看不见一顶。云丹却柔情款款:“你再睡一会儿。” “睡个屁!”她气得大爆粗口。看看周围都是云丹的人,只有拉隆忠心耿耿跟着自己,她趁着拉隆和云丹缓步并行的时候,示意他抱自己过去。云丹恶狠狠的眼风扫过,拉隆吓得缩回手,小主子,你还是自求多福吧。 阿奴气得打颤,云丹一开始感觉良好,后来发现不对,掰过头一看,只见阿奴咬着嘴唇,满脸是泪,顿时慌了手脚,他连忙解释:“我叫你起床。。。。。”见阿奴眼露凶光,他迅速改口:“阿仲,对了,我们接阿仲。”最后几乎是用喊的,他毫不怀疑,只要他说慢了,阿奴立刻会推他下马 阿奴闻言安静下来,他暗暗吐了一口气,手忙脚乱的找出一条帕子给阿奴擦眼泪,阿奴就着他的手狠狠的醒了一大团鼻涕,粘的满手都是,他一阵恶心,若是以前,绝对会抹回阿奴身上,现在只好用帕子将手擦了又擦,脸上还要挂着笑。达热等人见他笑得毛骨悚然,纷纷纵马跑了。 等一切都收拾好,阿奴又打了个喷嚏,她不像其他吐蕃人一样穿着袍子睡觉,昨日沐浴之后只穿了一件绸睡衣。云丹现在只能用羊毛毯子裹着她低声下气地求这个小祖宗靠在自己怀里,快马来回就两三天的路程,他也没多带衣服。 他灵机一动,连忙叫拉隆回头去收拾阿奴的衣物,顺便把这个碍眼的家伙支开。形势比人强,阿奴眼泪旺旺看着拉隆一步三回头,拉隆倒不是舍不得阿奴,他实在害怕这个小主子事后报复他。 之后的路上云丹不时露出怪异的笑容,阿奴被他笑得浑身像是有蚂蚁在爬,难受之极。一路白云蓝天,绿野花树,海子流泉,风景虽好,两人都没了兴致,一个是因为美人在怀而心猿意马,那个美人却心惊肉跳,生恐此人忽然脑子发热,兽性大发。 云丹告诉阿奴刘仲还滞留在雅州,这次他会押运一批茶叶和金银上来,他准备在木格措等他,给他一个惊喜,阿奴怨道:“惊吓差不多。”实际上是云丹送信叫刘仲过来的,说他想去中原,希望可以跟着刘仲一起,他还有一个目的,那就是将阿奴也打包带走。 穿过红海草原,翻过一座山梁,他们眼睛一亮,贡嘎雪山之下,一个宽大的海子如幽深的蓝宝石一般出现在眼前。此时沐浴节快到了,黑的白的帐篷三三两两参差在碧海幽林之间。不久夕阳西下,湖水变得流光铄金,满目生辉,他们也在海子边的金沙滩找了个地方扎营。 云丹恋恋不舍的放开阿奴,才发现她连鞋子也没穿,还好这里的沙子金黄细软。天渐渐的黑下来,今晚要怎么办?阿奴惶恐不安看着达热等人忙碌的搭帐篷,根本没有注意脚下。 附近已经有人家扎营,几个衣着华丽的男子看见阿奴孤身一人,披头散发衣衫不整,走进一看,顿时欣喜若狂,随便出来散步也能捡到一个小仙女,领头的一个当机立断示意抢人。(未完待续,如欲知后事如何,请登陆..,章节更多,支持作者,支持正版阅读!)(未完待续) 第七十节 初步扩张 或许是天太黑,他们没有看见附近多了一些黑帐篷,或许是阿奴狼狈地披着毯子更像个逃奴,他们压根没把阿奴和那些武士们联系在一起。阿奴正心神不定的猜度云丹的心思,忽然被人捂住口鼻倒拖着走才惊觉过来,幼年在打箭炉被劫的可怕经历让她惊恐万状,慌乱中她甩出去的飞爪打中了一个劫匪,那人的惨叫惊动了云丹,他抬头一看,阿奴刚才站立的地方已经空无一人,惊得目眦欲裂,带着达热等人迅速的追出去。 阿奴听见惨叫,定下心神,感觉左边有人,她奋力使出绳镖中的一招‘流星赶月’,黑暗中一点寒芒如流星一闪而过,那人闷哼了一声,声音不够大,她暗忖,顺势收回爪钩,一按机括手一翻将已经收缩成尖刺的抓钩往后狠狠地捅进那个抓她的人身上,那人痛的大叫一声甩手将阿奴扔了出去。这一切兔起鹘落,不过眨眼之间,云丹已经循声赶到。见对方人多势众,抢匪们落荒而逃,直接躲进了木格措对面的山林。阿奴艰难的从灌木丛中抬起头叫道:“他们有人受伤了。”达热远远地答应了一声,带人尾追而去。 云丹一点一点的拨开灌木将她阿奴救出来,她起身踉跄走回营地,云丹想跟上去,阿奴回身一甩手,飞爪直直的掠过云丹的脸颊插在他身边的树干上,“滚!”她沉声喝道。 即使两人吵得再厉害,阿奴也从未用过这般厌弃的口吻对他说话,云丹如遭雷噬,半晌作声不得。良久他硬着头皮走回帐篷,阿奴已经蒙着毯子蜷在一角。他点亮火把,轻轻地扯开毯子,随后倒吸了一口冷气,阿奴的胳膊头脸被树枝划得鲜血淋漓,看着触目惊心。他吞了吞口水,推推阿奴:“先起来清洗一下。” 阿奴扯过毯子,冷森森的看了云丹一眼,云丹被这眼光一扫,好似大冬天吞了冰块,凉彻心肺,只能看着她又钻进毯子蒙上头,他想起阿波的话“你没有能力保护阿奴之前,最好离她远一点。” 这一天太累了,尽管一身疼痛,阿奴最终还是睡着了,她做了一夜的噩梦,连半夜达热无功而返,拉隆终于赶来这些事情她都不知道。 第二天她是被人拍醒的,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绳,阿奴以为又是云丹,手中的飞爪再次派上用场。那人惊叫一声:“死丫头,你这样对我!”随后声音低了八度,结结巴巴地说道:“你的脸,你的脸。。。” 是阿仲,阿奴惊喜之余诧异地伸手在脸上一摸,脸皮被血痂绷的硬邦邦地,她摇摇晃晃地起身走到纳木错旁,只见清澈见底的水面上照出一个满身血迹蓬头垢面的女人,好像破相了,阿奴呆愣一会儿,苦笑着将自己深深地沉进水里。 见她半天没有浮上来,赶过来的刘仲吓得大呼小叫,阿奴蓦地钻出水面大口喘气,身上的血污一点点晕在水里,刘仲连忙将她拉上来,见阿奴无喜无怒有些麻木的神态,他心中忐忑,是云丹连发几封鸡毛信催他过来,可是今早看见他,云丹并无喜容,点个头带着达热等人匆匆走了,难道两人又吵架了? 见阿奴的脸上划痕并不深,刘仲连忙拉她回帐篷,阿奴不管身上湿淋淋的又蜷进毯子里。刘仲想拨开毯子,她抓得很紧,最后身子一抽一抽地似乎哭了起来,刘仲怎么也不敢相信阿奴竟然像虾米一样缩成一团在哭,她一向都哭得理直气壮,气壮山河,恨不得全天下都知道。 云丹留下的人刘仲不认识,刘仲直觉这件事情不好问他们,他被阿奴压抑的哭声弄得快崩溃,最后只好像哄孩子一样说道:“ 不能再哭了,明天脸花了可没药医治。”阿奴顿了一顿,有门,刘仲一喜,连忙打来热水做小伏低状:“不如我今日做侍女伺候你如何?” 好一会儿,阿奴像毛毛虫一样蠕动了一下,哑着嗓子道:“宦官。” 刘仲没听明白,阿奴面无表情重复一句:“太监,阉人,内侍,中官,九千岁。” 要他做阉人?九千岁是什么东西?没良心的死丫头,看样子一点事情没有,刘仲恨道:“最毒妇人心,起来!脸凑过来。”他重重的将阿奴的脸像抹桌子一样抹了一遍,见那脸巾已经有些发黑,阿奴大叫:“痛死了,你用的是抹布吗?怎么这么脏。” 沈青娘进来笑道:“是他自己的脸巾。”阿奴恶寒。 见她一身湿淋淋的,衣服上带着血晕,脸上还有伤,沈青娘大吃一惊:“你怎么了?”她与刘仲、老七等人带着第二批茶叶上来。 阿奴恶狠狠的说:“家庭暴力。” 云丹干的?这里只有云丹跟她算是一家人,沈青娘和刘仲面面相觑。随后送衣服给阿奴的拉隆的抱怨坐实了两人的猜测:“就是他昨天硬将小主子劫走,连衣服都不让穿,也不让我跟着,到今天都不让我送衣服。” 两人才发现阿奴穿的是绸缎的睡衣睡裤,这还是沈青娘做给她的,已经撕破了好几处,链接拉隆的话,怎么看怎么暧昧。若只是阿奴的话,以她和云丹的猫狗关系,可信度只怕要大打折扣,可是沈家人与拉隆相处久了,知道这人不会说谎,登时信了九成,却不知道有时候老实人说的实话更有诱导效果。 这混蛋居然敢做出这种事,沈青娘勃然大怒,瞥见云丹走进来,她抓起剑鞘劈头盖脸的打下去,沈女侠的戒尺功夫比沈嘉木更加炉火纯青,云丹被打的左支右拙毫无招架之力,连呼‘冤枉’,拼命解释本来是想给阿奴和刘仲惊喜,谁想有人半路抢劫阿奴云云。 沈青娘才知道自己误会了,但还是狠狠地敲了他一记:“你根本就没安好心。” 见云丹被打得鼻青脸肿,阿奴心中得意,痛痛快快的梳洗换了衣服,顾不得两眼肿得像桃子,拉起刘仲就走:“附近听说有个药泉,咱们看看去。” 云丹气闷,这个本来是他告诉阿奴的说。见阿奴总算晴转多云,他还是高兴起来,昨晚那个滴血成冰的速冻时刻似乎已经过去很远了,尽管那种苦涩感觉还残留在记忆里。 第二天‘药神噶码堆巴星’(金星)出现的时候,沐浴节正式开始了。海子边上挤满了人,不分男女老少,人人赤条条的下水。见外面白花花一片,沈青娘和刘仲不好出去,只好跟着阿奴躲在帐篷里。 云丹昨晚和他们谈了很久,最后刘仲做了一个决定。他期期艾艾的说道:“阿奴,三舅舅要你去雅州交接一下剩下的财物,说是两清了。” 阿奴皱着眉头:“难道怕我讹诈他不成?” “那倒不是,现在沈家和林家在西南的生意要换个名目重新开始,全部由三舅舅掌管,他们对吐蕃了解不深,但是又想将生意做到吐蕃,所以借着这次机会想跟你谈合作的事。”沈谦虽有这个意图,但是并没有正式提上日程,刘仲思来想去只有这个理由能让阿奴离开木雅草原,他补充了一句:“还有云丹。” 他以为阿奴会生气,不想阿奴只是念念有词若有所思。跟沈家合作是阿奴渴望的,现在沈谦递过橄榄枝,她要怎么做才能保证并且扩大族人的利益? 云丹那天一夜没睡,天亮时顺着血迹追下去,最后发现那几个人不是奴隶贩子,而是大渡河对岸小马场那边的一个吐蕃领主。在大渡河对岸也住着一些吐蕃人的部落,他们被新汉编入各个羁縻州当中,这次乌蛮立国后,刘畅对西南羁縻州的控制力大不如前,有些羁縻州逐渐名存实亡,加上吐蕃的各个部落碾轧严重,这位领主趁机扩大地盘,据说已经越过大渡河到达磨西一带。 磨西啊,阿奴想了又想,那是曾经的一条茶马古道,后来泸定桥和往打箭炉方向的路修好后,不再通过磨西,马帮和背夫们的足迹日渐稀少,渐渐的荒芜起来,大不如前了。 最后阿奴同意跟着云丹去雅州看看,云丹的心思很难猜,她不想最后落得被他辖制,那么自己也要有实力才能拥有与他叫板的可能。 回到草原的时候,阿奴发现两个出卖了自己的双胞胎哥哥跟云丹一样鼻青脸肿,她大喜过望,只有一个人会打他们,阿错回来了。他还带回了阿宝,这次阿蕾正式将她送给阿奴。阿蕾生了个男孩留在了播州,她说为了阿奴的安全考虑,最好跟阿宝形影不离。杨家人都很喜欢阿错,他这次前往大理一切顺利,随后他绕道梅里雪山成功回到木雅草原,不过路上失去了两个阿依族猎手,加上古戈报告因为高原病去世的二男一女,非正常死亡了五位,阿依族男人现在跟熊猫一样经不起损失了。阿奴看着远处的雅拉神山,默默无语。 沐浴节过后很快木雅草原上的赛马会到了,草原上像沸腾的歌舞海洋,男女青年各排一边,合成圆圈,边跳边唱: 雪山的这面和那面都巍然不动, 现在该摇动起来夸耀一下了, 该亮出你佩戴玛瑙的狮子般的长辩。 岩石大山的这边和那边都坚定不移 现在该摆动起来展示一下了, 该露出你野牛似的锐利尖角。 上游的两条河总是分道流淌的, 现在该融汇在一起奔腾了, 金鱼也该炫耀一下自己的彩翅。 两座村落的人们总不能相会, 现在所有的青年都聚集在这里, 该是歌手纵情欢唱竞赛的时候了 。。。。。。 云丹和阿错带着人马在这一片欢腾中悄然离开,他们偷袭了那位倒霉的领主。阿奴知道的时候,磨西一带已经被纳入云丹的领地,他笑吟吟的邀请刘仲和阿奴前往。(未完待续,如欲知后事如何,请登陆..,章节更多,支持作者,支持正版阅读!)(未完待续) 第七十一节 经过磨西 高原草场又一个夏半年即将过去,天高云淡,地面上红的黄的绿的白的各种色块油画般浓烈鲜明,牛羊散落其间悠闲的啃草,天际的雅拉雪山秀美绝伦,它的全称是‘夏学雅拉嘎波’,意思是‘东方白牦牛山’,为高原雪域九大神山之首。 云丹兴致勃勃的为刘仲介绍,神山上有很多高僧大德在洞窟里闭关修行,说完才发现自己失言。他偷觑一眼阿奴的脸色,阿奴疏离地朝他微微一笑,他心中一阵失望。上次之后阿奴包括阿错都对他很是客气,就像对待一个陌生人一样有礼有节,连他故意挑衅也激不起半点波澜,他觉得哪怕阿奴抛给他一个厌恶的眼神也比现在这种状况好。 阿奴本来只带了拉隆和阿宝前往雅州。亨珠苦苦哀求跟从,阿奴只好答应,所有的人都知道他是醉翁之意不在酒,果儿跟着沈青娘去了雅州。阿波还没有去过中原,有此机会也跟着一起上路。 阿奴不顾两双胞胎的纠缠,直接将他们扔给阿错。上次在木格措的事情让阿错勃然大怒,阿奴第一次在打箭炉被劫时他就在旁边,淬不及防眼睁睁看着妹妹被人抢走,这件事对他来说是奇耻大辱,后来遇见阿蕾,与阿奴相似的遭遇让他心有怜惜,不能不说这点怜惜是他俩感情的最初发端。见这两个不成器的弟弟差点害了妹妹,他恨铁不成钢将他们暴打一顿。阿奴回来后听说为了云丹开出的一个出国旅游的画饼,这两个哥哥那天居然袖手旁观,冷笑一声说道脑子不好用,起码也要像拉隆那样有好身手才行,否则自个儿的安全都保不住,她制定了一份专门针对双胞胎的魔鬼训练计划,阿错看了大为赞赏。 看见阿奴脸上的划痕双胞胎也知道惹了大祸,想跑回白玛岗却被古戈带人硬逮回来。从此高原草场上,每日可以看见双胞胎驮着重物长途拉练;在泥潭里相互喂招,之后自己清洗衣物;提着牛奶桶蹲马步,那里面的牦牛奶还是他们凌晨去挤的,刘仲为了报老鼠冤,抗议道为什么屁股底下没有点香,想当年他这个过来人因为那柱香差点做了宦官云云,阿奴被众人暧昧的眼神看得哭笑不得;替所有的帐篷背水,有一百多顶帐篷,而水源离这里大约一里远;射箭三百支,阿奴竖了个架子,上面吊着的一排麻绳圈在草原强劲的风中飘荡,站在射箭的位置上看去不过是飘忽的小黑点,阿罗两人瞄准半天射不出一箭;听声辨位,阿奴发现这点很重要,关键的时候可以救自己性命,她在帐篷里按一定的间隔布满绳索,上面系着活动的细小的铃铛,随时可以变幻位置。那是她找次加特制的,声音很轻,训练者蒙着眼,手中握着小石子,只要扯动一根绳索,上面的铃铛一响,手中的小石子飞射出去击中那响动的铃铛,这种训练她和阿宝也有参加。。。。。。做不完,惩罚加倍,伽尔不在,没人敢替他们出头求情。阿奴常常就是执行处罚的那个宪兵,她恼恨哥哥们出卖自己,乐此不疲,虽然脸上的伤痕已经很淡了。双胞胎被整的苦不堪言,想跟着阿奴去雅州,固然有新鲜的事物可看,更多的是想摆脱阿错这个特种兵教头的监管。 一行人穿过木格措走到打箭炉见过卓玛,随后翻越雅佳埂雪山先到达磨西,之后准备再往雅州。阿奴以为这里已经是个偏僻荒村,不想泸定桥现在不能走了,刘畅走私的物质改道由沈村渡过大渡河从这里经过,再翻越雅家埂直达打箭炉,汉代就是茶马重镇的磨西沉寂百年后又繁荣起来,填满泥沙已经长草的拐子窝和蹄印重新变得溜滑。 镇子座落在贡嘎山的东面,磨西河畔的一个台地上,因为在磨岗岭以西所以叫做磨西,有时候也称作‘磨西面’ ,还有人说是‘宝地’的意思,这里乌蛮,汉人,和吐蕃人各族杂居,大约有一千人,房子都很破旧,大都是用木材建成的干栏式建筑,上铺瓦片,外面用石块砌成的围墙圈出一个院子,在镇子边缘也有看到夯土和竹席围成的房屋,上面盖着杉树皮做的屋顶。屋子的外面都堆着一圈比墙还高的柴草垛。 阿奴他们到达的那天,镇子上来了一队马帮,是山南王(拉加里王)的商队。领队的看见了阿波,大吃一惊,恭恭敬敬的邀请他去马帮,被阿波拒绝,那人急得抓耳挠腮,最后求到了云丹这里。 云丹将小马场领主在磨西新盖的一栋汉式的三进院子做了自己的领主府。阿奴等人穿过天井被云丹带进最后一个大院子,里面很新,除了稀稀拉拉顽强的野草外没有别的花木,看来这里没有人住过,卧室里居然还有一张汉式的大床。阿奴也不知道自己多久没有睡床了,即使这床是硬邦邦的,她还是很高兴地在上面打滚。沈青娘打开窗户,发现她们的房间一半在磨西河上,下面像吊脚楼一样竖着几根粗大的树干支撑。 云丹劝说不了阿波去马帮,刚想回绝,阿奴提议道:“应该叫那些马帮的头领过来这里见师父,你请客呀?” 云丹一想确实如此,现在他是主人了,连忙派人去请。这支牦牛队大小领队有八人,总共有一千匹牦牛,是个十分庞大的商队,此次专门过来运茶叶。这些牦牛和货物将磨西狭窄的街道挤得水泄不通。 当晚,在沈青娘的指挥下,云丹带来的侍女们各就各位。开始操办云丹这个抢来的领主府的第一次宴会。阿奴戴着面纱和刘仲也在座,因为阿奴提醒了他,云丹以为她终于肯搭理自己,心头高兴,不觉多喝了几杯,他连日劳累,很快就喝趴下了,侍女们连忙上前扶他,却被他一把推开,他踉跄走到阿奴面前,涎着脸耍赖道:“你扶我进去。”阿奴比划了一下两人的身高,刚想拒绝,刘仲站起来,示意阿奴和他一左一右架起云丹就走。云丹半靠在两人身上,傻笑着直接往阿奴的房间而去,最后一头栽倒在床上鼾声如雷,“其心可诛。”阿奴气愤地踹了他一脚,转头去厨房找了一块黑炭,在他额头上画了一只毛毛虫,又在眼眶上画了一副眼镜,将黑炭往窗外一扔对刘仲道:“明天我们就走。” 刘仲看见义兄弄巧成拙,连忙想唤醒他,却徒劳无功。阿波突然遣人找他去客厅。一个小领队见阿波很重视自己的话,受宠若惊,见刘仲进来,又将他脸上的蜈蚣疤看了好几眼确定道:“不错,那人就是这么问的,说是伤疤横在鼻梁上。” 阿波转头对刘仲解释:“至今还有人这一路打探你的消息,卓玛也说过,有人在白玛锅庄前探头探脑。” 刘仲连忙谢过那名小领队,苦笑着说道:“我也不知道他到底要什么。”‘他’指的是梁王。 第二天一大早阿奴一定要走,众人无法,同情了一下还睡得像头猪的云丹,纷纷上马扬鞭而去。 达热等人不敢阻拦,只有一遍遍吵云丹,云丹最后不胜其扰,总算是醒过来。一听人都走了,急忙牵出纳森追赶,达热本想叫他洗脸,谁知转眼纳森只剩下一个小点,众人连忙去追。 阿奴他们已经走到了海螺沟,巨大的冰瀑布沿着险峻的山谷倾泻而下,像一条银白色的凝固河流,非常壮观。连看惯这种景色的阿奴也惊叹这条冰瀑布的庞大。 身后云丹的喊叫声传来,众人驻马,等他走近了一些,人人失笑,阿奴和刘仲笑得尤其厉害,云丹不管别人,直奔阿奴而去。阿奴以为他来找自己算账,吓得大叫一声,拨转马头就跑,哪知道旁边就是那条冰瀑布的冰舌,因为冰川在向下运动的时候夹杂着大量的沙砾石块,整条冰舌前沿变得灰扑扑的像一大片倾斜的戈壁荒滩,阿奴没有注意到的,催着马踩上去后就溜得的打滑,最后在众人的齐声惊叫中滑到,连人带马顺着陡峭的冰舌摔出老远,一头撞进一个冰洞里,云丹和刘仲几人连忙跳下马也跟着滑下去,将冰洞的冰凌一根根掰开,最后将阿奴小心的拖出来,她的胳膊摔断了,头上破了个口子,痛得直龇牙,一出来第一句话就是:“谁也不准告诉他。”云丹简直就是扫把星,摔下来的时候阿奴就明白过来他肯定不知道自己成了大花脸,否则怎么也会擦一下,自己简直就是自作孽不可活。 云丹莫名其妙,别人却都知道指的是云丹脸上的黑炭画。 这里附近有一大片温泉,既然阿奴受伤无法骑马,干脆大伙儿直奔温泉而去,刚刚赶到的达热等人只好又返回准备食物和帐篷,顺便给阿奴找个接骨郎中。至于那匹马,比主人倒霉,它一头撞在冰墙上撞断了脖子,达热发现它没救了,直接给了它一个痛快。 云丹脸上的幌子直到第二天他泡温泉时才发现,这才明白大家一直看着他笑的原因,换做从前,他肯定跟阿奴吵开了,现在却莫名其妙觉得开心。见他发现脸上被画还兴高采烈,阿奴觉得现在这人精神不太正常,又想起刘仲的脸巾,恶心道:“你都不洗脸的?可见你们这些男人脏死了。” 刘仲嘿嘿直笑:“没两天,你会比我们还脏。” 阿奴的手被杉树皮做的夹板固定,杉树皮轻巧还有一定的弧度,贴合着手臂严密合缝,比现代的石膏还好用,那个汉人郎中每日换跌打药,药的效果还不错,大约五天,因为骨折引起的青肿就消退了。看见别人日日泡温泉,阿奴眼红不已,好容易胳膊不疼了,连忙叫沈青娘和阿宝帮忙自己泡澡,因为她头上也破了个口子,沈青娘坚决不肯,最后阿奴只好答应不洗头,泡泡就好。 两人小心的将扶着阿奴坐进水里,也不知泡了多久,热气蒸腾,阿奴稀里糊涂靠着温泉池睡着了,醒来的时候看见云丹傻乎乎地站在自己面前,她吓得脚一滑没进水里,云丹总算清醒过来,连忙将阿奴打捞出来,她手上敷的药都泡散了,所幸云丹捞的快,手避免了二次骨折。阿奴愤愤地瞪着他,她之前在温泉里泡得肌肤莹润,此刻粉面含嗔,越发显得眼若秋水,唇若涂珠,手下的肌肤柔腻,眼前美人如玉,云丹看得口干舌燥,血冲脑门,脸越来越红,在他快要因为脑溢血而死的时候,阿奴忽然放声大叫:“救命啊,救命啊!”云丹的血压陡降,惊慌失措,又害怕她再次摔倒不敢放开她,其实他根本没有看到多少,阿奴身上还穿着内衣。 闻声赶来的沈青娘和阿宝看见云丹拉着衣服都贴在身上的阿奴不放,两人怒诧一声,操起棍棒将云丹打出去,阿宝力大,差点将他也打成骨折。 之后的几天,人们都很鄙视的看着云丹。吐蕃虽然风气开放,但是强迫这种事情却被人看不起。云丹百口莫辩,那天他只是想看看阿奴,谁想到她在泡澡,再说他什么也没看到。只有刘仲相信他的说辞。可是当天夜里他做起了春梦,白天忽略的细节都浮现出来,梦里阿奴笑如春花,小手柔腻无骨,湿透的白色绸衫紧紧的贴在身上,曲线毕露,看得见却摸不着,急得他一头大汗,第二天早晨起来,他流鼻血了。这下连刘仲都不相信他,云丹欲要辩解,刘仲打住他:“得了,大家都是男人。”一副非常理解的模样,云丹总算知道什么是越描越黑,恼得当下一口承认对阿奴想入非非,昨儿确实是想做些什么来着,随后他发觉众位筒子一副大家对心上人都是如此你撇清什么的表情。这件事的后果就是他发现原来承认自己的旖思没什么大不了的,好学的云丹筒子从此脸皮越来越厚。 阿奴见胳膊的青肿消了,为了在下雪之前赶过大相岭和飞越岭,她还是决定跟拉隆共乘一骑上路,至于不能骑马的地方,她的脚又没有受伤。云丹没有机会再靠近阿奴,沈青娘和阿宝像两个门神挡住了他一近芳泽的道路,她们的身后阿奴做了个得逞的鬼脸,云丹失笑,虽然一直走到雅州都没能跟她说上话,但是他的心情像荡秋千一样飞扬。 雅州比以前萧条了很多,不过还是可以从半开的店铺门,隐隐约约忙碌的人影中感觉出它的活力不过是换了个方式表现。 刘仲和沈青娘发现前来迎接他们的人将他们带到了上次那栋阿奴到过的院子里,沈谦一脸苦笑站在照壁前,刘畅来了。(未完待续) 第七十二节 奇怪文字 刘畅怎么来了,他不是在督战?刘仲莫名其妙又胆战心惊,万一他来意不善,不就连累了阿奴和云丹,他抱歉的看了看他们。 阿奴见了挑挑眉,事情好像不大妙的样子。 没容他们多想,拐过照壁,满院子铠甲森森,士兵们淹没在兵器的寒光中,反而看不清模样。在升国旗?队列摆得跟块豆腐似的,连条路也不让,看这阵势想跑也不容易了,阿奴手心出汗。 他们正准备绕过这群士兵们,从墙边挤过去,随后听见一声号令,士兵们‘哗’地一声像电动窗帘一样迅速整齐地退到两边,露出中间大厅正中端坐着的刘畅,他手里转着一个东西,看见他们上前,缓缓的露出一丝耐人寻味的微笑。 他盯着刘仲看了半天,刘仲向前一步对他行了个礼,唤道:“九皇叔。” 刘畅皱眉:“还真是破了相,谁干的?” 刘仲挠挠头:“我义兄的一个仇家,不过已经报仇了,她死了。” 刘仲看来看去,最后目光定在云丹身上:“你就是阿仲义兄?” “是。”云丹答应的干脆,跟着刘仲行了个同样的礼。阿奴趁机偷看了刘畅一眼,这人留了小胡子,看起来满脸深沉,虽然还是一身白衣,但是哪里还有半点‘伪娘’的懦弱模样。她心中大悔,这位仁兄绝对是扮猪吃老虎,要是当年他就是这副杀伐决断的德性,自己向天借胆也不敢占他便宜。 见云丹身后的吐蕃人愣愣地都没有行礼,刘畅皱了皱眉头。他与五年前的那个落魄王爷已经不可同日而语,这些年被人跪拜奉承惯了,一时还真有点不适应有人看见自己如此散漫。以前与吐蕃人交往,知道他们上下尊卑等级森严,见云丹身后的老者阿波虽然看着有些邋遢,但是神情坦然,看见自己仅是微微颔首,以为他在吐蕃地位极高。他将戴着面纱的阿奴和阿宝看做是云丹的内眷,只是对阿奴手上吊着的绷带多看了一眼。哪知道阿波只是知道刘畅是阿仲的叔叔,一时间没有换算过来刘仲的叔叔们可都是诸侯王,这位还是因为造反而在吐蕃鼎鼎大名的汉嘉郡王。而阿奴和拉隆等人都站在阿波的身后准备按着次序行礼,谁想阿波只是点个头而已,后面的人一时间不知道怎么办。 反正礼节这件事现在也不重要,想起他有求于刘仲,刘畅决定不予计较。径直将手上的那个东西亮出来,刘仲和阿奴惊讶地同时低呼了一声。刘畅又看过来,阿奴被他看得小心肝扑通乱跳,只好装作羞涩的低头,那是个红色的锦囊,分明就是刘仲送给马奎的那个平安符,怎么会到了刘畅的手上。 刘仲也正在疑惑。刘畅拿给他看清楚,问道:“这个平安符是你送给救命恩人马奎的?” “嗯,应该是这个吧?”刘仲翻来覆去的看也有些不确定,毕竟寺庙的平安符跟批发似的卖,长得都一个样。他的这个平安符是离开京城的前几天跟着太子去游玩时经过牛头寺的时候顺手为母妃求的。 “打开。”刘畅命令。 刘仲打开拿出里面的符纸,不是那种鬼画符,那上面的字倒是很整齐,就是一个也不认识,字迹好眼熟,“六舅舅写的?”刘仲惊呼。 从客厅后转出来的沈嘉木恼怒地反驳道:“没眼力劲的东西,我的字那么丑么?” 刘仲仔细一看,是仿的,不过笔锋更加秀气,他想起来了:“应该是我的贴身女官紫苑写的,她喜欢舅舅的字,所以。。。。。。”紫苑是母妃送给他的,一向忠心耿耿,只有她和另外一个女官黄槿有机会接触到自己的贴身衣物。她为什么要将平安符换掉?她从哪儿学来的这么奇怪的字体。像汉字又不像,倒像是汉字的一半,但是根本念不出。 “人呢?”见他也不知道写的什么,刘畅一阵失望。 “死了,第一次碰上刺客的时候就被杀了,她护着我,被长枪贯穿钉在地上的时候,还叫我快走。”刘仲想起那个惊魂夜,仿佛又听见那些从小服侍他的侍女随从们惊恐地惨叫,四下里飞溅的血珠,一个个倒下的人,这些场景已经变成黑白片一样夜夜在他的梦魇里徘徊。他的手不由得哆嗦起来。旁边一只手伸过来握住他,小小的,温暖而有力,原来阿奴实在忍不住也凑过来看那字。他反过来抓紧她的手,定下心神,好像有阿奴在,他做噩梦的时候就会变得置身事外,像看阿奴说的那种恐怖电影一样不会害怕。 刘畅诧异的看了看阿奴,这个娇小的吐蕃姑娘难道是阿仲的情人?他现在才发现自己忽略的细节,这个外甥已经十六岁,是个壮实的小伙子了,这几年流亡生涯让他身上多了一股草莽之气,加上脸上那条疤,哪里像个诸侯王世子,分明是个土匪,居然还看上一个女蛮子。他责怪的看了一眼沈嘉木:“六郎,你怎么把阿仲教的像个野人似的。” 沈嘉木向天翻个白眼,这也能怪他?刘家的风水太差,一个个不是榆木脑袋就是一肚子坏水,要不脑满肠肥,没看见几个像样的。 一听见‘野人’两字,阿奴不乐意了,连忙扯扯刘仲,示意他们回到正题上来。 刘仲连忙问道:“九皇叔,舅舅,你们认识这种字?” 众人摇头,刘畅心道:蠢材,如果认识我还要找你干什么? 阿奴看了又看,倒像是汉字的偏旁部首,不过按着那种发音根本念不成句。她说会不会是要按方言的发音才能念出来,刘仲垂头丧气:“可能,但是我也不知道紫苑是哪儿的人?” 沈青娘突然插话:“我知道,紫苑应该是潇湘一带的人,她很喜欢绣斑竹。” 刘畅眼睛一亮,连忙下令询问士兵中是否有潇湘一带的人。 阿奴又拉拉刘仲,示意他问马奎。刘仲赶忙拦住正往外走的刘畅:“马奎大叔怎样了?”可别被他连累了。 刘畅一挑眉:“那个救过你的马锅头?” “是。” “没事,他现在应该在印度,这个荷包是他交给李志芳的,他是德恒商号的老板的,去年李志芳最大的一支商队走缅甸蒲甘(当时缅甸的蒲甘王朝的都城)的时候,连人带货都失踪了,他眼看就要破产,实在没法就拿着这个来求我接收他的商号,看在他手下救过你的份上,我给了他一个好价钱。” 刘仲忽然想起那个山南王的小领队说的话:“原来是你在找我啊。” “呃?我找你做什么?只要看着沈三郎就能找到你,我费那个劲干嘛。”刘畅好笑,沈谦一路还遮遮掩掩,他一进四川就被刘畅的人发现了。 刘仲和阿奴等人同情的看着沈谦,他的脸色铁青,做螳螂的滋味实在不好,虽然处于食物链的第二层。 随后的几日,刘仲和阿奴等人被软禁起来,一窝子人一个也没落下,除了李长风和十二,他们去碉门看望李长风的家人。刘仲觉得自己连累了阿奴他们,沮丧不已。 阿奴无事可做,干脆哄着他钓池子里的鱼来玩,刘仲本就是个打过就忘没记性的货色,心情渐渐好起来。云丹趁机也凑过来,虽然他眼红阿奴和刘仲两人言笑无忌,不过跟着刘仲有个好处,阿奴至少还会跟他说几句话,毕竟一起玩儿,一句话也不说就太刻意了。 这些日子虽然不得自由,待遇倒是极好,云丹那三间草寮子似的领主府跟人家根本没法比,看得出刘畅是个爱享受的主。每日里肥羊,雪鸡,山麂,野猪。。。。。。碉门的香谷米,青衣江的雅鱼,邛崃的文君酒,峨眉山的香橙,泸定的核桃。。。。。。居然还有海里的干货和腌海鱼,看来是专门给沈青娘的。山珍海味流水价从外面送进来,日日香床软枕,日上三竿众人依然高卧,阿奴觉得自己好像从来没有这么享受过。关了半个月,他们都胖了一圈。 这一日刘畅又来了,他带了一篓子大闸蟹,阿奴欢呼,刘畅侧目。这个吐蕃姑娘真奇怪,居然认识大闸蟹,似乎很爱吃的样子。她日日带着面纱,一来的时候满头小辫子,现在又换了汉家女子的装束,倒看得出是个身材婀娜的小美人,十一娘(沈青娘)当她是个宝贝一样,对自己的徒弟果儿反而很严厉,她跟阿仲和云丹都很要好,到底他们是什么关系。他也见过十二的媳妇斐荅等人,不过装束差异太大,他楞没将阿奴与她们联系起来。忽然他想起那个以前救过阿仲敲诈过他的刁钻小蛮女,但是看装束又不像。夷人们不同部族的装束都不一样,而且是固定的,很少会改装。但是这些日子阿奴想着法子躲他,有时候不免着了痕迹,刘畅想想又起了疑窦,那时候他问索玛阿奴是哪个部落的,索玛也说不清楚,难道她原来是吐蕃人? 刘畅这里暗地里打量,那边阿奴伸手就去抓螃蟹,刘仲急叫:“阿奴,小心些。” 阿奴浑然不觉已经泄了底,捏着螃蟹的团脐笑道:“我才不怕,小时候不知道抓了多少,一退潮海滩上到处都是,远洋渔船回港的时候带回来的更大,有的都有一个小饭盆那么大。”她伸出拇指比了比大小,很久没有见过大海了,“不过海蟹不如河蟹好吃。” 她什么时候又到海边了?刘仲疑惑的看了看她也没在意,反正阿奴身上奇奇怪怪的多了去,他也习惯了。阿奴将螃蟹凑过来在他眼前晃,张牙舞爪真恶心,刘仲往后一退,他从来不吃这个。 刘畅忽然心情很好:“阿奴,你也爱吃螃蟹?这是沈家专门从阳澄湖那里送过来清水大闸蟹的。” “阳澄湖大闸蟹?阿仲,你们家真奢侈。”阿奴咋舌,那么远要花多少人力物力。 刘仲听见皇叔叫出阿奴的名字,知道坏了,连忙将阿奴拉到身后赔笑道:“九叔,阿奴那时候还小,你大人大量,别跟她计较。” 阿奴吓了一跳,躲在刘仲身后不敢动,隐约记起好像是刘仲叫了她的名字,她恼得拧了刘仲一把,这厮嘴上没有把门的,连李长风和云丹都比他机灵。她眼珠子四处乱转,刘畅的侍卫大都在门外,这里不过两个丫头,刘畅养尊处优,身手不会比沈嘉木好多少,实在不行,杀人越货之后再一把火烧了,趁乱逃走就是。养移体,居移气,她这些年自由自在野惯了,这种养猪一样的日子虽然舒服,久了却难受之极。 刘畅看见两人表情各异,笑道:“阿仲何必这么紧张,我怎么会跟个孩子计较,原来小阿奴也这般大了,索玛的弟弟俄里还一直念着你呢。” 阿奴听出他没有杀机,放下心来,见他提到索玛,奇怪问道:“索玛姐姐不是跑回娘家了么?”说完,感觉刘仲手一紧,她后悔自己嘴快,吓得不敢吭声。 刘畅倒是不在意:“既然你来了,我就叫人去接她,她肯定很高兴。” 听着口气好像两人是恩爱夫妻一样,阿奴哪肯信他,也不回应,扯扯刘仲想走。刘畅见她吓得像只小老鼠似的,觉得有趣,道:“既然都认出来了,面纱摘下来吧,整日戴着不气闷么?” 阿奴迟疑了一下,准备摘面纱,刘仲忽的抓紧她的手不放,“九叔,她是我的未婚妻。” “哦?”刘畅眉头皱了一下又松开,忽然起了恶趣味,沈家那个老匹夫一直皮里阳秋作壁上观,要是知道阿仲有了一个吐蕃蛮子老婆,只怕要气死。 刘仲却是另外一个想法,阿奴越大越漂亮,他们这些日日看习惯的人有时候都忍不住会多看几眼,这个皇叔虽然不好女色,但是什么事情都难保万一,还是先将辈分定下来的好。刘畅毕竟跟着外公学习了几年,外公很重视礼仪规范,想来他不会对小辈下手才是。 叔侄两个各自心肠,这些念头不过电转而过,刘畅拿定主意笑道:“那真要恭喜阿仲,什么时候成亲?要不就在这里,我给你们做主婚人如何?” “不行。”刘仲和阿奴异口同声。 刘畅笑起来:“可见是有情人了,连说话的口气都一样,难道九皇叔不够资格做你们的主婚人?”(未完待续) 第七十三节 索玛报复 刘仲与阿奴两人张口结舌,现在他们就是人家砧板上的肉,刘畅爱怎么切就怎么切,剁碎了都行,不要说主婚,命都在他手里。阿奴连忙示意阿宝去找沈青娘等人,手上恼恨的狠狠拧着刘仲腰上的肉,刘仲吃痛又不敢叫出来,脸上表情瞬息万变。 刘畅误会了。当年他也不确定是否能够成事,有心向沈家之类的世家大族示好,所以放沈谦与刘仲离开。现在与刘鹏对峙数年,钱粮兵士消耗巨大,双方都开始力不从心。他隐隐约约感觉到刘鹏锲而不舍追杀刘仲的原因绝对与早逝的皇帝有关,如果能够破解谜团,应该可以给他致命一击,尽快结束这种‘绞肉机’式的对峙。如果破解不出,有刘仲站在他的阵营里现身说法,刘鹏杀妻灭子残害师尊的行为证据确凿,也将为世人唾弃,扭转自己因为乌蛮叛变而不利的舆论局面。最近几日试探刘仲,他说话虽然恭敬,言语间却推三堵四不肯归附自己。本来他就对沈家滑不留手阳奉阴违的态度很恼火,现在见刘仲一副要哭出来的模样,又想起最初沈谦那句‘不敢附逆’,心中恶念横生。他明是勤王暗是造反,这种人的心理一向是做了婊子还要立个牌坊,最忌别人说这些。当下阴着脸问道:“在你心里,九叔就这么不堪,连给你主婚都不配?” “不是。”见他脸上杀气隐隐,刘仲急得额头冒汗,现在谁敢对这个手握重兵的土皇帝有意见。 沈青娘在门外说道:“郡王爷,阿仲憨傻,有什么说错的地方,你别往心里去。”沈家几个人都走进来,后面跟着阿宝,阿奴松口气。 刘畅冷哼一声,脸色缓下来,口气却不容置疑:“准备一下,过几日就成亲吧,阿仲也十六岁了。” 沈青娘的脸色比他更难看:“郡王爷,你把阿仲当成什么了,虽说梁王不慈,但是阿仲的世子身份还在,哪一个宗室子弟能这样草率成亲?纳采、问名、纳吉、纳征、请期、亲迎这些仪式,哪里是区区几日就可以做完的?况且还要上告宗庙,请司天监选定吉日。”那可就远了,宗庙在长安。 刘畅语塞,他一开始只是存了恶作剧的心理,还真没想过阿仲的身份,不由得有些歉然。 气氛一时僵住,沈青娘又胡诌道:“阿奴是吐蕃山南王的侄孙女,身份贵重,吐蕃王族嫁女规矩多如牛毛,这般草率,将致阿奴与何地?难道让她做妾不成?让山南王知道我们如此薄待阿奴,只怕会找我们算忘恩负义的帐。” 刘畅奇道:“你们是被山南王收留的?” “不是,是他的哥哥。”沈青娘把阿波扯进来,既然刘畅与山南王存在合作关系,看在这个份上他大概会对阿奴客气些,不计较当年的事情。反正阿波也是货真价实的山南王表哥,看那支吐蕃商队对他毕恭毕敬,也不怕戳穿。 刘畅迟疑,沈青娘只好又在他耳边嘀咕了一句,刘畅奇怪的瞄了一眼阿奴的身材,这时候一个侍女来报,索玛王妃来了。刘畅借驴下坡,连忙走了。 “青姨,你比我还能胡诌。“阿奴好笑,青姨也学坏了。她好奇问道:“你最后跟他说什么?” 沈青娘吞吞吐吐:“不过,不过是说你的月信没来,大汉婚律,女子月信未至不可成婚。” 一句话说的阿奴脸如红霞,这种事情被说出来公然议论,她脸皮再厚也吃不消,顾不得螃蟹,一溜烟走了,差点和闻讯赶来的云丹撞个满怀。 身后沈谦叹道:“那已经是老黄历了,不过是太祖当年看见幼女成婚生子往往夭折,一尸两命的事情常有发生,才规定女子未满十六岁,月信未至不可成婚,但是十六岁的女子大都来了月信,所以现在也没人注意这个,难为你想出来敷衍那刘畅。” 沈青娘道:“哪里是我敷衍,真是如此。” 一屋子男人齐齐红了脸。 接下来几天,阿奴不好意思出房门,连螃蟹也是沈青娘与阿宝送进来给她,不过大闸蟹可能长途跋涉太过劳累,她吃起来总觉得不如记忆里的美味,啃了两只也就算了。 索玛一进来就皱了皱眉头,一屋子螃蟹味,阿奴见到她扑上来搂着她的脖子高兴的大叫,还朝她呼了口气,熏得她跳出门外:“你们怎么都爱吃这种腥臊难闻的东西。” 阿奴乐得‘咯咯’直笑,欺负不了刘畅,作弄他老婆也可以愉悦身心。 但是索玛是有事而来,她不肯进来,两人就坐在院子里敲定了合作参股建立马帮的事情,这是阿错与索玛已经谈过的,现在不过补充一些细节罢了。双方都很满意,乌蛮与吐蕃人关系紧张,有了阿奴的保证他们的马帮路线可以延伸的更远,而阿奴的马帮可以从乌蛮直接进入大理乃至缅甸。至于中原,阿奴依仗与沈谦的合作关系给索玛画了个大饼。刘畅与乌蛮撕破脸后,边境关系一度紧张,不过刘畅分不出兵力对付,就这么不尴不尬的拖着,现在忽然示好,大概力有不逮,害怕腹背受敌。乌蛮人的马帮已经进入不了中原,生意大受影响,见到阿奴规划的美好远景,提的条件也很优惠,索玛大喜过望,一口答应,没有注意到阿奴所说都是一种假设,她还没时间和沈谦谈呢。她们也不用签合约,口头说了就算。那种东西是对付沈谦之流的奸商的。阿奴始终无法全心信任汉族商人,这也许是自己心思诡诈的缘故,她像根香蕉似的里外不同,内心里实打实的是个汉人。 阿奴见索玛不过二十出头,已经一脸的疲惫,眼角都有了鱼尾纹,以前那个鲜艳明媚的少女变成了残花般暮气沉沉的少妇。这就是政治婚姻的危险, 难保枕边人一朝反目,倒戈相向。她心中酸冷,低声问道:“姐姐,你后悔么?” “不知道呢。”索玛怅然半晌。 两人一时无语。从人早已被屏退,院子里静悄悄的,只有枫叶不断掉落的‘簌簌‘声,阿奴不让人清理,红叶像一匹灿烂的红锦般铺了满满一地。 “原来不打扫也有不打扫的好处。”索玛轻声说道,好像声音大了就会吹跑这些美丽的叶子似的。 阿奴趁机提出来:“听说雅州秋天风景极美,姐姐,你给那个王爷吹吹枕头风,放我们出去玩玩吧,都关了快一个月了。” 索玛奇怪:“你们是被关起来的?” “对啊。”阿奴点头如捣蒜,一脸苦相。 “为什么?对了,阿错不是说你嫁给了阿岩,刘畅怎么说你跟他侄儿有婚约,他们是不是逼你成亲?他的那个侄儿脸上那么大一块疤,哪配得上你,刚才还把阿合吓得直哭。”阿合是她与刘畅的儿子。 阿奴见她苦大仇深的模样,连忙摆手:“误会罢了,阿仲人很好,他脸上的疤是救人时受的伤。昨天刘畅认出我,他怕刘畅找我麻烦,所以信口胡诌。” 索玛知道她与刘畅的过节,想想笑起来:“你那时胆子也够大的。” 阿奴嘟起嘴:“你不知道,那个王爷比起他的侄儿小气的多,说是为了谢我的救命之恩,巴巴地说了半天才送一些掺了铜的金钗子,根本不值钱,我气不过才做弄他。” 索玛失笑,现在说刘畅的坏话她很爱听。阿奴与她在一起,就把面纱去了,见她小嘴嘟的象朵花儿似的,索玛感叹:“阿奴玛越大越漂亮了,难怪俄里就是成亲了还一直惦记着你。” 阿奴不好回话,难道说她早忘记了俄里是谁? 索玛叹道:“我记得成亲之前你来找我,那时候所有的人都在说恭喜,只有你忧心忡忡,是不是你早预料到了这个结果?” 阿奴心道:我不过是先听过刘畅在你背后说的话而已。但是她嘴上却说:“姐姐,我哪有那么厉害未卜先知,不过汉人有句话很有道理,叫‘齐大非偶’ ,他们喜欢门当户对,在他们眼里,我们不过是没有开化的蛮子罢了。” 这一点索玛深有体会,刘畅府里姬妾众多,他起兵之后,归附的人为了巴结他,送什么的都有,最多的是美女,几乎都是汉人,看她的眼神跟看只苍蝇差不多。碍于刘畅那时候倚重她的父兄,对她宠爱有加,她们还不敢怎样。等到了刘畅与那个梁王胶着不下,刘畅又娶了陆家的那个妖精做正妃。索玛才知道原来一个诸侯王娶正妃的仪式是那样的繁琐和庄重,而且现在刘畅一个正妃两个侧妃名额都已经满了,自己的正妃头衔不过是刘畅自封的,在他们的宗庙里自己连个妾也算不上。知道内情的人四处风言风语,最后都传到了父亲则额那里。乌蛮人自尊心极强,被欺骗的索玛愤怒之下,不理会刘畅的狡辩,将儿子一打包,跟着父亲退回了姚州。随后父亲则额宣布立国,脱离了大汉王朝。 阿奴吃惊,刘畅居然敢忽悠的这么厉害,也太急功近利了些。他大概欺负索玛和乌蛮人对大汉婚律一无所知才敢这样,还以为索玛会对他死心塌地,所以脚踩两条船,却低估了索玛的自尊心。 索玛有些幸灾乐祸:“听说那个陆家的女人长的很丑,只是陆家的旁支,他大费周章娶进来的不过是个摆设,陆家不买他的帐,根本不肯帮忙。” 看来刘畅卖身也没得好处,所以他现在对索玛百般示好,那枕头风肯定好使,阿奴眼睛一亮,蹭着索玛要求出门。 索玛很痛快的答应了,一个圆滚滚的小男孩跑进来,长的有些像索玛,不过那双桃花眼长得像刘畅。他看见阿奴就站住了,一瞬不瞬的盯着看了好久,索玛撑不住笑了:“看看,把我儿子都迷住了,给我做儿媳妇吧。” 阿奴红着脸‘啐’道:“哪有你这样做母亲的,我已经嫁人了,难道让你家阿合做小妾不成。” 索玛大笑,伸手就来拧阿奴的嘴,阿奴举起阿合就挡,两人闹成一团。刘畅走进来笑道:“什么事这么高兴?” 两人忽然安静下来,阿奴慢慢将阿合放下,刘畅盯着她看了半天,迟疑问道:“阿奴?” 索玛怫然:“你的眼睛往哪看?王府里那么多女人你还不满足,阿奴已经是有丈夫的人了,少打她主意!” 索玛的脾气还是跟块爆碳一样,刘畅讪讪的笑:“看到美丽的姑娘多看一眼也是正常,当年我看了你更久,你怎么不生气?” 索玛满脸飞红:“你那时就居心叵测,再说了,阿奴是你的晚辈,你这个做叔叔的一直看着像什么话。” 刘畅奇道:“你不是说她嫁别人了么?那阿仲为什么一口咬定他们有婚约?” “婚约是有啊。”阿奴尴尬非常。这对夫妻脑子结构异于常人,索玛之前还气愤填膺,现在当着她的面就和刘畅打情骂俏,居然讨论如何对待自己。看见刘仲一脸紧张跟着进来,她促狭道:“婚约是我祖父定的,在吐蕃有效,不过我跟阿岩成亲是我母族定的,一样有效,所以啊,阿仲只能委屈做妾了。” 真真匪夷所思,刘畅见阿仲没有否认,愤怒地拎着他的耳朵去找沈谦,他们怎么搞得,难道这几年托庇吐蕃是阿仲卖身换来的?堂堂大汉王子给一个蛮女做妾?滑天下之大稽,现在他早忘记要看沈家的笑话,刘仲毕竟姓刘,这个笑话都长脚跑到自个家了。哪知道刘仲只是没有反应过来而已。 听到前院鸡飞狗跳,索玛戳戳阿奴的额头:“这张嘴,就知道胡说八道。” 阿奴躲过她的一指禅,挑拨道:“你就这么跟他重归于好?” “没。不过他派人来求了几次,这次他说你来了,所以。。。。。。”索玛有一下没一下的晃着儿子。 “晚上他来找你。。。。。。”阿奴凑近索玛的耳朵嘀咕了几句,索玛一笑:“就你名堂多。” 阿奴摇头晃脑:“那看他肯做到什么地步,你就知道他与你们修好的诚意有多少。” 索玛还是放不开:“不行的,阿爸不会肯再出兵帮他。” “谁要你们出兵,乌蛮人的命也很金贵,凭什么白填进去。”这话索玛爱听。阿奴又道:“反正你现在先不要答应他,要是他再使水磨工夫,你只松口一件事,日后他若是有三灾八难的,救他的命就是了,到时候把他拖到你的地盘上,还不是什么都听你的。” 索玛听完眉开眼笑:“听着怎么像只蜘蛛?” 明明心里千万个愿意,还要拿乔。阿奴好笑,继续戴高帽:“蜘蛛才聪明,把公的拖进去窝里吃掉,这样就怎么也跑不掉。” 索玛大笑。(未完待续) 第七十四节 蛊惑逼供 第二天,索玛就带着阿奴和刘仲云丹等人浩浩荡荡的出门了,门外的侍卫想拦,被索玛一鞭打翻在地。阿奴喜笑颜开,这个姐姐现在对刘畅心灰意冷,女王秉性暴露无遗,不知道刘畅会不会后悔重做冯妇。 刘仲奇怪刘畅怎么不拦着,阿奴低声道:“你那位九皇叔现在被捆得像只待宰的猪, 自身都难保,哪有空理我们。” 刘仲大惊:“你又干了什么?” “我哪有做什么。”阿奴横了他一眼,“我有那么坏心眼么?不过是你那九皇叔有求于索玛姐姐,他可是自愿的。”看来刘畅这次遇到的问题不是一般的严重,这么过分的要求都肯答应。不过这样一来,刘畅就没法拦他们了,这才是阿奴怂恿索玛的真正目的。现在他们又自由了。 索玛将他们带到乌蛮人在雅州附近的一个寨子。秋冬的高山草甸上,竟是白茫茫一片,走进一看原来是一种齐腰高的长草,白色里面还夹杂着少许黄色和褐色,远远看去像是雪原一般。 一来到原野上,所有人神清气爽,连索玛都神采飞扬,她见众人好奇,笑道:“那是火草,新鲜的火草采回来后,趁潮湿将背面的绒棉撕下来,在家里的火塘上慢慢烤干,就成了火绒了。我们出门,包包里都会带上火镰,火石和这种火绒。” 原来这就是火绒的原料。这时候没有火柴,常用的一套点火用具是火镰、火石、火绒。火镰又名火刀,主要部分是一块长约5到8厘米、口略带弧度而且光滑的铁条,形似镰刀,因此得名。火镰的铁条一侧通常固定一个用皮革等材料制成的荷包,荷包内平时存放火石和火绒。火镰的荷包上面一般有一个金属环,以方便随身佩带。火石也就是石英石等含磷硅的石条和石块,将镰刃对准火石猛击。这种击石的过程一般要重复几次,直到撞击的火星将火绒点燃为止,冒烟的火绒用嘴吹气可直接点火。 “这种东西你们有卖么?”阿奴问道,她的包包里还有上次买的火绒,不过很便宜。 沈青娘笑起来:“真真是在商言商,火绒也可以用艾蒿和棉花做,赚不了几个钱的。再说这些点小东西,运出去的费用都赚不回来。” 阿奴脸红:“不过好奇问问罢了。” 刘仲也笑:“中原大户人家都是用‘引火奴’。” “那是什么?” “就是一根杉木条上面沾上硫磺,遇火就着,很方便,也叫‘促灯’和‘发烛’。” 那不就是火柴的雏形?阿奴反问:“可是那也要有火源不是?哪里方便了,你也说只有大户人家能用。” “嗯,那倒是。”刘仲一想,“这个火绒不是也要有火源?” “所以啊,火柴和打火机最好了,就是那种可以一打就燃的东西。火镰很麻烦,上次打火不小心把手指都敲了,有时候天气不好,打半天点不着。” 只是制作火柴要用红磷,她不知道怎么得到红磷,打火机怎么做?哪天有空试试看。 当天他们住在了乌蛮人在山腰的寨子里,这里房屋稀少简陋,一行人嘻嘻哈哈挤在主人硬挪出来的一间稍稍像样的大木屋里,连阿合都兴奋的不睡觉,折腾到了半夜。拉隆等吐蕃人干脆就在外面扎帐篷。 大伙昨天赶了一天的路都累了,有的人鼾声连天,吵得阿奴睡不着,披衣起来。天还蒙蒙亮,雾气满山,到处白茫茫一片。 身后一个细眉细眼的乌蛮女奴跟了出来,阿奴朝她一笑:“可以出去走走吗?” 索玛的女奴都会说汉话,恭敬回应道:“阿奴小姐,可以的,不过要小心些。”随后往高处走去,她说道:“我叫拉摩,我带你去吧。走到山顶,就没有雾了,往下看就是白茫茫一片云海,景致很好,主子很喜欢在山顶看日出。” 那名女奴之前并不认识阿奴,以为是个汉家贵族小姐,没想到她走的飞快,话没说完阿奴就转过山道,不由得呆了一下,连忙又跟上去。她一路嘀嘀咕咕: “阿奴小姐,你走的真快。” “阿奴小姐,那些王妃歌姬们一个个娇滴滴的,走两步路都要人扶,你看着跟她们差不多,怎么走得跟飞一样,我都赶不上你了。” “阿奴小姐,你长得真好看,就是那个郡王府里最漂亮的歌姬露青也比不上。” “阿奴小姐,你慢点,哎哟,小心,这里有根大树枝。” 。。。。。。 “阿奴小姐,你去哪了?天啊,不会是掉下去了?天啊!” “别叫唤了!我在山顶了,你快点。”浓雾里远远地传来的阿奴的声音,她被拉摩一口一个阿奴小姐叫的浑身起鸡皮疙瘩,本想甩掉她,没想到她喊得鸟雀惊飞。 等拉摩从浓雾中钻出来,阿奴劈头说道:“叫我阿奴就好,我不喜欢人家叫我小姐,还有我不是汉人。” 拉摩吃了一惊,面前的汉装少女不说话时看着娇怯怯的,现在站在一块大石头上居高临下看着她,眼神就像山林中偶尔遇见的豹子,冰冷而野性十足,那不是她见过的绵羊一样的汉人会有的眼神。 她嘟哝道:“那你是哪儿的人?”说完才发觉很失礼。 索玛的规矩很严,也不知道这个拉摩是怎么教出来的,这般啰嗦,阿奴皱着眉头回答不出,半晌方道:“我也不知道我是什么人。” 拉摩正奇怪,见她寒着脸,总算没有再问下去。 阿奴盘腿坐在一块大石头上,山风烈烈,她的头发只用了一根发带系着,在风中乱舞。红日初生,脚下翻腾如潮水的白色云海被镀上了一层金光,远处的各个山头好像是云海里漂浮的岛屿,时隐时现。阿奴忽然想起,她爬了那么多山,却从来没有好好坐下来看看,难怪阿波一直说她太浮躁了。 那么阿岩呢?他在谷布神山上得到了内心渴望的东西了吗?纳达岩那样的人不会知道什么是浮躁,就像自己不知道什么是耐性一样,还有一年半,阿奴叹口气,掰着指头数日子,迟早会熬成白发魔女。 身后脚步声传来,云丹小心地坐在她身边,阿奴瞟了他一眼,神情惘然。见她泫然欲泣,云丹气闷,自从明白自己的心意,他的心情彻底被阿奴牵着走,她高兴自己也高兴,她难过自己也不好受。现在这死丫头又在想什么,这么大的风也不多穿些。 云丹摸了摸她的手冰凉,索性将袍子敞开,把她裹着抱起来一起坐在石头上,阿奴窝在他胸前懒洋洋的随他摆弄,良久,方低声问道:“云丹,你知道的对不对?” 云丹跟她一起争吵多年,两人性子其实很想像,一样的小气多疑暴躁,心思诡诈从不肯吃亏,说实在的,只怕纳达岩都未必有他了解阿奴。阿奴莫名其妙横空一句,他就明白是问纳达岩修行的原因,他虽然知道一些,却不能由他现在告诉阿奴,即使一路上见到阿奴郁郁寡欢,无数次他都想冲口而出,但是阿波和罗桑的的严厉告诫阻止了他。 云丹不甘心,只能咬牙回应道:“我不能说。” 阿奴的手指有一下没一下地在他胸口划圈圈,云丹被划的心浮气躁,却不敢越雷池一步,恼的差点想将阿奴扔下山去,自己也跟着跳下去好啦,大家干净。吐蕃人天性坦直,云丹就算心眼多些,与男女之情上一样渴慕得到直接回应,为什么别人个个成双,自己却要天天望梅止渴。 阿奴今天出其意料的温顺,云丹疑惑,壮大胆子抚摸着她的脸,触感柔腻润滑如刚刚剥壳的鸡蛋,见她长长的睫毛半掩着,双眼迷蒙,珍珠似的糯米牙轻轻咬着粉嫩的嘴唇,无助又可爱,他的喉头哽了一下,呼吸急促了起来,阿奴的手指正好划在他的胸口,他忍无可忍,凑近那蛊惑了他很久的粉唇,轻轻地啄了一下又一下,犹不满足,他浑身的细胞都鼓噪叫嚣起来,让他的吮吸越来越重,手中的少女嘤咛一声微微颤抖,他似乎得到了鼓励,狠狠的将溢出的娇吟全部封住,直到他尝到了一丝微咸,心头一震,欲火顿时被一瓢冷水浇的冰凉,阿奴已经满脸是泪。 云丹哑声问道:“你要我怎么办?” 阿奴抽泣起来:“你告诉我到底为什么?” 云丹沮丧又失望,他手中刚刚亲吻过的小姑娘心心念念都是别的男人,那个男人还比她大了二十岁,他狠狠心道:“我不能说。” 不是说男人意乱情迷的时候都很好说话么?眼见无望,阿奴放声大哭,涕泪横流,云丹心中恼恨又无可奈何,被她哭得心烦意乱,最后只好重重的堵住她的唇,阿奴一挣,侧开脸,心中羞恼,当下决定也不让云丹好过,她恶狠狠地嫌弃道:“你没有涮牙。” 云丹难堪又愤怒:“你也没有。”意乱情迷中的男人好不好说话这个因人而异尚无定论,但是意乱情迷中被打断,每个男人肯定都会很恼怒这个是不用怀疑的。 “你的胡子太多,脏死了。” “你满脸都是鼻涕。” 阿奴连忙抹了抹脸,然后全部揩在云丹的袍子上,口中犹在恶毒地攻击:“你黑的像块碳团。” 云丹快被气死,捏了捏手中纤细的少女,怒道:“你全身都没有三两肉。” “你粗鲁的像个野人。” 云丹嗤笑:“刚好是一对。” 阿奴被他占了便宜,气得打颤,憋出一句:“你跳舞像个大猩猩。” 云丹舞跳的不好,所以从来不下场,眼珠一转,想起阿奴似乎从来不唱歌,试探道:“你唱歌像鬼叫。” 他感觉到怀里的阿奴僵了一下,知道自己说中了,得意洋洋还想趁胜追击,身后传来一声吟哦:“ 乌桕平生老染工, 错将铁皂作猩红。 小枫一夜偷天酒, 却倩孤松掩醉容。 沈嘉木!两人惊得不敢吱声,阿奴正坐在云丹腿上,一时下不来,急得指手画脚,示意他躲到后面,云丹故意不动,阿奴急得眼泪成串往下掉,他叹口气,抱起阿奴躲到石块后头的一个夹缝里,这里仅可容身一人,阿奴只好继续由他抱着,云丹大乐。 沈嘉木又说道:“阿仲,没想到这里的红叶会如此美丽,昨天怎么没有注意到?”声音已经很近了,阿奴心道侥幸。 刘仲恭维道:“舅舅出口成章,不用七步就能成诗 ,真了不起。”他与沈嘉木舅甥多年,很知道要怎样拍马屁才能让这位夫子大人身心愉悦。 果然沈嘉木朗声笑道:“哪有那么厉害。”口气却自得意满。 刘仲害怕沈夫子要他也来一首,连忙话锋一转:“不过这里不止有枫叶啊。” 云丹和阿奴才发现红日高照,云海早已消散无踪,露出满山红叶,红黄相间参差有致,似一幅浓墨重彩的写意山水。 沈嘉木赞同道:“嗯,有理。” 声音就在旁边,阿奴吓得拼命往里挤,怀中的少女柔若无骨紧紧偎依,手中纤腰盈盈一握,两人气息咻咻相闻,心跳如鼓,一股暗香萦绕,云丹心中一动,刚想低下头来闻一下,下巴就被阿奴用一根手指撑住,云丹的大头很重,她觉得吃力,就挪了挪举起手掌固定在头顶上,云丹的下巴离她的头顶刚好一根手指的位置,她低声威胁道:“再敢亲我就卸掉你的下巴。” 云丹被她弄的哭笑不得,旖念全消。 刘仲不知道什么时候走在他们旁边,可以看见他的一只脚在晃来晃去,这人站没站相坐没坐相,难怪连刘畅都嫌弃,阿奴腹诽。 沈嘉木果然很快又得了一首: 梧叶新黄柿叶红, 更兼乌臼与丹枫。 只言山色秋萧索, 绣出雅州三四峰。 刘仲一旋身发现了他们两个,见他们抱在一起,眼珠子快掉下来。阿奴急得直打手势,刘仲狐疑地看着他们。 沈嘉木等不到回应,不耐烦的走过来:“阿仲,这首如何?” 阿奴急得冒汗,身后的云丹老神在在,十分渴望沈夫子走过来,刘仲早忘记夫子大人念的是什么,口里却大赞:“很好很好,这下子刚好对景。” 沈嘉木站在刚才两人坐过的大石头上极目远眺:“看看,那边飞瀑流泉,景致绝妙,我又得了一首。” 他诗性大发,后面三个少年满头是汗,好容易沈夫子心满意足,方与刘仲姗姗而去。阿奴放松下来,被阿奴在身上乱蹭,早已忍不住的云丹一把抱紧她,恶狠狠地亲下去,手顺势伸进了她的衣襟,阿奴大惊失色,拼命挣扎,她人小力弱,哪挣得过云丹,不一会儿,已经气喘吁吁,衣衫半露。 “你做什么?!”去而复返的刘仲愤怒的吼道。 云丹一怔,阿奴趁势狠狠地踩了他一脚,拢上衣襟低头而去。后面忽然传来拉摩的叫声:“阿奴小姐,阿奴小姐,等等我。” 阿奴大惊失色,刚才怎么把她忘记了。 拉摩见阿奴恶狠狠地瞪着她,吓得心惊肉跳,她大叫:“我不是故意的,以前主子和郡王爷也常常在外面就这样那样,我们只要躲在一旁就好。。。。。。” 阿奴羞愤欲死,她肯定全看见了,自己和云丹说的是吐蕃语,她听不懂,怎么看都是两人偷情,现在有嘴也说不清楚。 云丹对着刘仲一挑眉,刘仲大奇,他还以为云丹强迫阿奴,可是听这个乌蛮女奴的话又不像,难道两人在这里幽会?那阿奴挣扎什么?他心中五味杂成。 阿奴正考虑要不要灭口,云丹走过来对拉摩说道:“还不快走。“ 拉摩提起裙子飞快的跑了,阿奴怒瞪云丹一眼甩手就走。刘仲连忙追上去,阿奴忽的回身将刘仲逼到树干旁,顺手折下一根树枝:“你是不是知道什么,快说。” 今天牺牲大发了,拉摩一跑,自己的名声是完蛋了,既然这样,怎么也要讨到一个答案。 刘仲看看云丹又看看阿奴,明白她问的是什么,低声道:“我不知道,云丹和阿波师父知道,要不你问问他。”见阿奴脸上愤怒的绯色退去,泪盈于睫,不由得有些心疼,又见她嘴唇红肿,他连忙别开眼,心中有些怨怒:“我是真不知道,只知道纳达岩身体出了点问题,向巴他们正想法子给他治疗。” 云丹喝道:“不要说了。” 阿奴没想到会是这个答案,大哭起来:“很严重吗?上次都好好的。” 云丹没好气:“死不了,你哭什么。” “那怎么回事,他都不肯回来见我,为什么不告诉我,我一个人很难过。。。。。。”阿奴哭得靠着树干摇摇欲坠。 云丹上前一步捞起她,怒骂刘仲:“你乱说什么,不知道就不要胡说。”转而安慰阿奴:“不是大问题,只是上次在金沙江受伤一直不好,本来是拉巴顿丹格西给他治疗,后来格西去世了,向巴啦给他推荐了噶玛寺里的一个格西,那个格西的治疗方式是修炼,怕告诉你你会担心,所以大家都不说,你别怕。”见阿奴哭个不停,云丹发誓:“他真的不会死,若是他死了,罚我死后不能喂神鹰。”这是很重的毒誓了,阿奴相信了,只是上气不接下气的说:“可是我停不下来。”说完又哭,刘仲见阿奴哭得要昏死过去,后悔自己嘴不严,两人一点办法没有,只有任由阿奴趴在云丹肩头渐渐的哭哑了嗓子,最后没有了声音,云丹用眼神示意刘仲看一下,睡了还是晕了?刘仲摇头,摸了摸鼻息,可能是哭累了,云丹只好又背着她下山。 注解 !两首红叶诗都是宋代杨万里的,无耻盗用一下,俺不会写诗,汗。(未完待续) 第七十五节 少女情怀 沈青娘正在草地上教果儿练剑,两人害怕阿波找他们麻烦,将阿奴托给沈青娘,一溜烟跑了。沈青娘气得倒仰,阿奴的手才刚好,这两个又想折腾什么。她见屋中无人,阿宝不知道哪去了,看见阿奴满脸泪痕连睡觉都皱着眉头,她不放心,干脆守着阿奴,只叫果儿自己一个人练习。 不知过了多久,阴暗的屋子里无事可做,沈青娘都昏昏欲睡。外面突然传来争吵声,她仔细一听,居然是亨珠和果儿。沈青娘皱皱眉头,这个亨珠整日里缠着果儿,也就阿奴这种散漫的主子肯放纵自己的奴隶,若是云丹,只怕早就被打入地牢了。 小儿女的事情她不想管,自己当初也是这样过来的。看着阿奴郁郁寡欢她感觉很心疼,她没有孩子,也根本没有再嫁的念头,这几年早把刘仲和阿奴当作自己的心头肉一般,若是按她的想法,阿奴嫁给刘仲,以后一起回到钱塘或者福建去,虽然自私了些,却是最好的结果。云丹和阿奴两个都太好强,一碰就吵,实在不合适。今天这三个孩子也不知道搞什么鬼,让阿奴哭得一塌糊涂被背着回来。她忽然觉得自己老了,孩子们在想什么她一点都琢磨不出来。 外面越吵越大声,最后她听见亨珠怒吼了一声:“那个李长风有什么好?”随后听见果儿‘哇’地一声哭出来。 沈青娘皱皱眉头,正想起身去看看,才发现不知道什么时候阿奴已经站在门外。 “亨珠,你过来。”阿奴你声音冷冽。 亨珠听这声音,就知道阿奴生气了。本来他见果儿哭起来,心里正后悔不该跟她闹,这边听见阿奴叫他,第一个反应是转身就跑,不知道为什么,他就是怕阿奴,虽然阿奴从来不管他。 还没跑几步,腰上一紧,他低头一看,腰上缠着一根银链,阿奴晃晃手腕靠着门板打了个哈欠:“说吧,怎么回事?要是果儿喜欢你,我放你自由,要是果儿不喜欢你,你就给我滚回木雅草原。” 果儿一跺脚,哭着跑了。阿奴莫名其妙:“青姨,我给她做主惩罚亨珠,她跑什么啊?” 沈青娘好笑:“你还说,看样子她可能喜欢上了长风,不知怎的让亨珠知道,两人就吵开了,果儿一向皮薄,只怕长风也不知道,被亨珠嚷嚷出来,当然觉得下不来台。” “咦,那大师兄喜欢她么?”倒是没有注意,这几年,果儿已经长成个身材窈窕的黑美人了,她比自己大了一岁。 沈青娘晒道:“小姑娘长大了,这种事情难免,有时候喜欢上了不过是一会儿的事,不会告诉男方,过去就过去了,也说不上惦记,有时候就难说了。不过被人当面说出来,可是难堪的紧。”她顿了顿,发觉阿奴跟一般的姑娘实在不一样,也解释不清楚,干脆不说了。她对自己这个徒弟有些忧虑:“不知道她是不是真喜欢上了长风那孩子,果儿心事重,又不爱多说话,有时候我也不知道要拿她怎办?” 果儿对她恭敬大于亲近,两人始终有些隔阂,中间又有两年没在一起,不像阿奴整日里跟她撒娇。 阿奴从来没有这种感觉,想了一会儿想不明白,手上的链条抖了一下,她才想起亨珠还在,见他垂头丧气不吭声,阿奴问道:“果儿说过喜欢你么?” 亨珠摇头,阿奴嗤笑:“没出息,磨了这么多年都没有得手。” 亨珠辩道:“她喜欢我的,只是不说而已。” “你不是说她喜欢大师兄?” “我。。。。。。”亨珠挠头。 “罢了,我帮你问问。若是没指望,你就滚回木雅草原去,省的整日在这里闹的鸡飞狗跳。” 果儿没有走远,也听见了阿奴说的话,见阿奴过来,她把头埋在膝盖里。 走到跟前,阿奴反而不好意思开口,想了想问道:“你的意思是怎样?” 果儿不回答,阿奴恐吓道:“你要是不喜欢他,我就把他卖了,反正你讨厌他.” 果儿信以为真,吓得抬起头喊道:“别,你别卖他,他很肯干的,人又机灵。” 阿奴见她红红的杏仁眼里都是惶急,笑起来:“不让卖,我把他送给你可好?” 果儿迟疑半晌方鼓足勇气道:“嫁给他还要嫁给他的弟弟,他有三个弟弟,我不愿意。” “那你可以跟他说啊,没有男人愿意跟别人分享妻子。” 果儿咬着嘴唇:“他说要我嫁给他们。” “这个蠢货。”阿奴骂道,“你真问过他了?” 果儿点点头。见她快哭出来,阿奴暗自咒骂亨珠脑残,她又问:“那大师兄跟你怎么回事?” 果儿垂下眼睑:“上次来雅州,路不好走,我差点坠马,是长风哥救了我。” “那你到底喜欢谁?”阿奴好奇。原来是英雄救美,以身相许的老戏码。 “我也不知道。”果儿羞涩地把脸又埋进膝盖里。 这下麻烦了,阿奴又问:“那大师兄的意思呢?” “他不会喜欢我的。”果儿闷闷地说,“他想建功立业,光耀门楣,不再做一个苦哈哈的背夫。” 李长风居然还有这种梦想,没听他说过,不过他与果儿一向亲近,想来真有此事。 阿奴道:“既然这样,两个你都有不满意的地方,那就再挑过呗,我们阿依族的男人个个好相貌,对老婆好的不得了。”阿奴老毛病又犯了,果儿失笑,觉得这样的阿奴很可爱,长风哥说阿奴最喜欢替他们族里的人做媒,她不是来帮亨珠做说客么? 阿奴的成长历程其实缺失了很重要的一环。她直接跳过了那种‘眼波才动怕人猜’的少女春心萌动时期,那其中包含的甜美,羞涩,苦恼,矛盾与紧张的种种情绪其实是一个小女生成长的重要心路历程,而阿奴无缘品尝那种酸甜苦辣交织的滋味。哪怕在她五岁的时候患得患失,也不过是怕纳达岩娶妻之后弃她与不顾,后来她更是要同寨子里那帮没羞没躁的姑娘们斗智斗勇,以捍卫自己的胜利果实,连爬窗户作弄情人燕好的事情她都干过,再之后他俩感情明朗,像个老夫老妻一样笃定。这样的经历导致的最后结果是阿奴处理感情的方式一向黑白分明,简单而粗暴。所以不能指望她给果儿提什么好建议。 良久,果儿忽然提了一个要求:“阿奴小姐,能不能给我阿妈他们赎身?” 见阿奴皱眉,果儿嗫嚅道:“我知道很过分,可是我很想他们,这里的生活我不习惯,我想回洛隆去。” 阿奴才发现果儿跟着沈青娘学剑乃至千里迢迢离乡背井来到中原,并没有人问过她是否愿意,连回中原这件事也不过是果儿母亲阿霞的渴望。可是现在中原狼烟遍地,早已不是阿霞心里那个富足安定的故乡了,更何况在果儿心里,故乡其实是卓玛郎措河畔的洛隆庄园。他们几个一厢情愿的认为成了自由人,果儿应该感到高兴或者感恩戴德,可是看样子,她宁愿做奴隶也要跟自己的家人在一起。 阿奴低下头,轻轻地道歉:“对不起,我们那时候应该问一问你的意思。” 果儿摆着手满脸窘迫,她低声道:“我其实,其实也很愿意的。”沈青娘温雅和蔼,只有学剑的时候很严厉,她虽然不像阿奴那样整日里对着沈青娘撒娇,性格内向不爱说话,心里却知道沈青娘是为了她好,对她有着一种孺慕之情。这种生活比成天担惊受怕 ,朝不保夕的娃子生活要好的多。 她压根没想到阿奴居然因为对她来说很微不足道的事情跟自己道歉。对于洛隆庄园的小娃子们而言,罗桑老爷和阿奴小姐是海市蜃楼一样的存在。一个那么有本事,亨珠阿妈自豪地说没有罗桑老爷办不到的事情,据说他走过了吐蕃所有的地方。一个漂亮的像山中的精灵,招人喜爱。当年庄园里的小男孩都喜欢偷看阿奴,连小姑娘也模仿她说话那种古怪的口音。他们很羡慕自己成了沈青娘的徒弟,可以跟阿奴小姐朝夕相处。可是这么可爱善良的姑娘,新婚夫婿却出家做了喇嘛。她看向阿奴的眼神充满同情,她没有见过纳达岩,并不明白一切,所以颇有微词。而云丹在阿奴背后一直是个彬彬有礼的形象,尤其是对着沈家人,果儿曾见过云丹跟阿奴吵架之后焦躁不安的模样,心中觉得他可怜,自然偏向他几分。在果儿心里云丹和刘仲虽然相貌差了些,但是身份高贵人又好,怎么也比那个弃她出家的纳达岩好。 两人一时无语,随手拔着地上的草玩,果儿很突兀的说了一句:“其实云丹少爷人很好。” “他?”果儿忽然说起云丹,阿奴还以为以拉摩嘴碎的程度,流言已经开始扩散,顿时惊慌失措。 果儿见她花容失色,连拔草的手都微微颤抖,心中纳罕,打死她都想不到阿奴是做贼心虚。 阿奴勉强镇定了一下,见果儿面无异色,想来只是随口说说,或者他们一妻多夫见惯了,也不觉得奇怪。慌乱之中,她才想起自己是为了亨珠的事来的,连忙转移话题:“那我要怎么跟亨珠说,若是你只要嫁他一个,你愿不愿意?大师兄那里要不要我去说,现在先踩两条船试试看如何?” 见阿奴越说越没边,果儿羞得想钻进地缝里。其实阿奴筒子是很认真的建议。见果儿不回答,阿奴焦躁起来:“到底怎样?” 良久,连等在远处的亨珠脖子都伸长了,果儿方扭扭捏捏地道:“亨珠。”她很理智,毕竟与亨珠青梅竹马,门当户对。至于长风哥,只是偶尔放在心里想想罢了。(未完待续) 第七十六节 乌蛮节日 总算有了个答案,阿奴连忙跑出跟亨珠谈,结果这个脑残孩子一听果儿不肯嫁弟弟们,不情愿的说道:“我们家没有多余的钱再娶一个。” “你管那么多。”阿奴暴吼。可怜果儿从小就被这个脑残孩子缠着,连见识别的男人的机会都没有,她的一些想法又来自她的汉族母亲阿霞,包括不愿意嫁多个男人。虽然阿奴清楚这种一妻多夫的习俗却不代表愿意理解,哪怕她曾经对刘仲耳提面命要他尊重这种习俗。从自私人性的观点出发,她认为不管哪个男人知道果儿的这种想法应该都会感激涕零才是,没想到亨珠的反应却这么固执。她第一次亲自做媒还下不来台,加上早上的事,心中无名火起:“果儿愿意嫁给你是你三辈子修来的福分,既然你不愿意,我就备一份厚厚的嫁妆把她嫁给李长风,你一辈子看不到她。” 亨珠满头是汗,却不吭声。阿奴没想到习俗的力量这么强大,奇怪道:“你喜欢跟别人分享妻子?” 亨珠挺直腰杆,却用比蚊蝇还小的声音说道:“也不愿意,不过我是长子,维持一个家庭的稳定是我不能逃避的责任,若是果儿不嫁给弟弟们,他们要打光棍不说,整个家庭就会散掉,连果儿也会被人看不起,到时候人人都会说三道四,她的处境会很难堪。” 这样?倒确实有这么回事。阿奴挠头,一个族群约定俗成的习惯力量之强大,阿奴深有体会。出山之前,她还被雅佳老奶奶荼毒来着。 说来说去,,就是钱的问题,阿奴想到症结所在。果儿和亨珠原来是娃子学堂里的一员,是作为阿奴准备开设锅庄的辅助力量培养的。果儿心思慎密,做起事情来滴水不漏,原来阿奴就很注意她。现在既然她不愿意去中原,那还是回来帮忙好啦。阿奴眼睛一亮,问亨珠道:“若是果儿和你有本事赚到弟弟们娶媳妇的钱又如何?“ 亨珠大喜,直起身子说道:“小主子你肯帮忙?” “没出息,就知道要人帮忙。”阿奴‘呸’道:“我把你卖了就有钱了。” 见亨珠眼中的喜悦退去,阿奴恼道:“你就没想过自己赚钱?” 亨珠奇怪又沮丧:“我就是能赚钱,那钱也不是我的啊。” 阿奴差点忘记了,亨珠还是自己的奴隶,他就是能赚钱,那钱也是自己的。错怪了亨珠,她有些不好意思。连忙将一脸期盼的果儿叫过来:“这样吧,果儿想回去也行。你阿妈他们一家都在木雅草原,离打箭炉很近,我把你送去卓玛婶婶的白玛锅庄里学习,我的表哥南木杰的未婚妻对锅庄的事物没有兴趣,卓玛婶婶很需要帮手,到时候我的锅庄开始营运,你来给我帮忙如何?” 见两人脸上风云变幻,阿奴诱惑道:“只要你有本事撑起一个锅庄,还怕赚不回亨珠和你们一家的赎身钱,还有弟弟们的结婚钱?建一座碉楼都有可能。”果儿自己也有几个弟弟。 两人大喜过望,亨珠抓着果儿不放:“现在你跑不掉了。”转而又慎重提起:“你不准再见李长风那家伙。”果儿羞的一甩手跑了。 阿奴将事情讲给沈青娘听后,奇怪道:“亨珠的想法真真好笑,他不准果儿见大师兄,却愿意果儿嫁自己的弟弟们。” “吐蕃生存艰难,就是一些头人家,兄弟多的都要同娶一个妻子,更何况他们是奴隶。他们习惯如此,什么都可以跟兄弟分享,兄弟们就像是一个人一样,一家子齐心协力,日子才能过下去。长风对他们来说就是外人了。”沈青娘没想到徒弟不愿意跟自己回去,心中烦难。 阿奴见状连忙安慰道:“青姨,你是找个徒弟还是养儿防老?找徒弟把剑法教给她就好啦,至于喜欢什么人,嫁到哪里,那是天注定的事情,你担心也没用。你怕老了没有人照顾,我以后养你啊。” 阿奴一头钻进沈青娘怀里撒娇。沈青娘想想阿奴说的有理,心中释然,揶揄笑道:“听说你最近穷的很,哪里来的钱养我。” 阿奴扬着秀气的小下巴,一本正经地保证:“面包会有的,牛奶也会有的,一切都会好的。” 沈青娘微笑着摩挲阿奴的头,遗憾的想:这么好的孩子,怎么跟阿仲就是没缘分。 一群人大呼小叫的冲进来。 阿奴害怕拉摩已经出卖了自己,吓得把头埋进沈青娘怀里装睡。 索玛笑道:“阿奴回来了?我们今天打到几只獐子和一只羚羊,连阿合都打了一只野兔。” 阿合?阿奴抬起头,这小子才三岁多。 阿合正骑在云丹脖子上扯着他的胡子玩,阿奴和云丹目光一对,尴尬的连忙转头,云丹忽然有些得意,早上两人吵架的郁闷一扫而空。 阿合误会了,以为这个漂亮姐姐看不起他,小小男子汉脾气也是有的,揪着着云丹的胡子做了个切的姿势,很庄重的宣布:“我杀的,我杀的。”小家伙的力气不小,云丹被他揪的惨叫一声,众人大笑。 阿宝凑到阿奴面前说:“是拉隆打到的,已经是死兔子,阿合拿着匕首在上面戳了个窟窿,就说这兔子是他的。” 阿奴和沈青娘互看一眼,小小年纪已经知道强取豪夺,还巧立名目,孺子可教也。 接下来的几日,索玛带着他们四处游山玩水,行猎打围,但是一直没有提出回姚州或者回雅州。阿奴知道她在等刘畅来找,可怜她痴心,反正只要不把他们交给刘畅什么都好说。 她利用这几天跟沈谦也确立了合作关系。又想自从中原内乱,实际上新汉中央政府包括刘畅都对雅州以西的地方失去了控制,所谓的羁縻州已经名存实亡,这一带的实际控制权掌控在各路大小‘神仙’手里,比如碉门的高,扬家族,还有一些‘绒巴’(农区人,指嘉绒藏族)的头人,乌蛮小部的毕摩之类的,上次大相岭被抓的那个匪首说荣经(今荥经)汉源一带土匪还有好几窝,吐蕃人说‘朋友多了走夜路也不惊’ ,还要找人拜山一下才行。至于更远的地方,自有沈谦和索玛还有阿蕾家人操心,自己只要管好眼皮下这块就好。 乌蛮历十一月‘库史’(彝年)到了,这个节日也叫做‘嘴巴的节日’,顾名思义,不停地吃就是了。他们借住的寨子人少,节日气氛也不浓厚。不过麻雀虽小,各种祭祖仪式却程序完整,祭品丰厚,一点都没有打折扣,这个年代人们极其看中祭祀,像阿奴和阿罗阿都那种怪胎比较少见。 库史的日子是这一带的毕摩定的,他不住在这里,住在南边片马峡谷的寨子里,离这里两座山。 库史主要过天,第一天叫“库史阿莫”, 即过大年之意,主要的活动是杀过年猪,祭祀祖先和吃过年饭。还有一种活动叫做“腊粑克”,即“讨要小粑”。当杀猪声四起时,全寨的小孩们早已三五成群的聚在一起开始挨家挨户讨要小粑,孩子们每到一处,远远就齐声喊到:“腊巴克罗”(讨要小粑),挨家挨户讨要小粑。像西方万圣节小孩子讨要糖果一样。 阿合小鬼头,那天拖着阿奴跟他一起去。每到一处,主人们都要笑眯眯地给每个孩子一块小粑。阿奴是客人,寨子里的人们早已经认识这个漂亮姑娘,见到她带着阿合前来,往往都客气的给上一大捧,要是刚好碰上年轻的小伙子,那更是恨不能将家里所有的小粑都送给他们以博美人一笑,让别的孩子眼红不已。讨要到最后,孩子们一比,阿合讨的最多,喜得他和阿奴嘴都合不拢。 阿奴兴冲冲带着阿合回来,还没有走到门口,一只黑色的獒犬摇着尾巴冲出来,绕着阿奴‘呜呜’直叫,是阿罗的那只叫‘尼尔斯’的狗。它不是被留在阿依寨里?为什么叫的这么凄惶?阿奴跑进屋子一看,一屋子人正沉着脸等她,尤其以索玛的脸色最难看。 屋子中间站的是索朗旺堆,他看见阿奴,连忙低下头。云丹沉声说道:“你下去领三十鞭。” 索朗旺堆准备退下,阿奴一拦,喝道:“干嘛又打他?索朗旺堆,你不是在木雅草原?阿罗呢?” 云丹挥手示意索朗旺堆下去,回答道:“阿罗在刘畅手里。” 阿奴大吃一惊:“刘畅进攻木雅草原?不可能,应该是阿罗跑了。”想来是阿罗跑来这里找她,那阿都呢? 云丹言简意赅地解惑:“阿罗和阿都两个带着阿吉拉和两只白虎,还有,”他一抬下巴,示意了一下尼尔斯,“还有那两只狗,逼着索朗旺堆带路到雅州找你。他们没有了盘缠,先把马陆续卖掉,到雅州之后找不到我们,盘缠用尽,就开始在雅州街头卖艺。两只白虎被刘畅手下的一个监牧使看中了,强买不成就想硬抢,争斗中,被阿罗一箭穿心。” 阿奴的脸‘唰’的白了,这时候她看见一个人,是令狐文,上次送沈谦等人过大渡河的那位小校,跟以前一样面无表情地站在沈谦身边。 云丹继续说:“不止这样,见出了人命,大队人马都赶过来,毕竟刘畅正在雅州,结果又被他们射杀了几人。。。。。。” 令狐文忽然阴测测的插了一句:“六人,全是一箭穿心或者封喉,阿奴姑娘的哥哥们箭法不错。”顿了一顿,他脸上忽然浮出一丝冷笑:“他们都是我的手下,不过令兄也有一个受了伤。”见阿奴一脸惊恐,他很快意的说道:“他们说叫阿都,现在人全在我手里。” 阿奴呆若木鸡,忽然明白了一件事,让看似聪明,实则不谙世事的双胞胎掌握杀人利器是件非常危险的事。这俩混世魔王在阿依寨作威作福惯了,根本不知道什么是律法,就是她,杀人灭口也只敢捡荒郊野外,还要毁尸灭迹。这两活宝居然选择在闹市众目睽睽之下,还不考虑退路。 良久,她艰涩的开口:“刘畅要我做什么?” 令狐文一愣,郡王爷说阿奴很聪明,要他小心应付,果然她一语中的。 注解 !.这里的乌蛮过年参照美姑的彝族。彝人素有“毕摩源头在美姑黄茅埂”之说,因为那里是一代毕摩宗师阿苏拉则的归宿之地。听老人们讲,彝族年本来是统一的,后来由于各地的收获季节有所差别,就按以往过年的日子或通过懂行的老人或者毕摩的推算拣选好日子,来决定当地的过年时间。到近代,凉山彝族年已统一定在每年的11月0日。(未完待续) 第七十七节 相互要挟(1) 令狐文心念电转,口吻客气起来:“阿奴姑娘真聪明。郡王爷说了,那封信结果出来了,请姑娘和世子爷走一趟。” 那份荷包里的怪字?刘仲掩不住欣喜,被阿奴瞪了一眼兴奋劲全消,九叔找阿奴要干什么? 阿奴心中如沸油煎滚,担心阿都他们,又不想让对方窥见自己的底细。她只好先问道:“阿都的伤势怎样?” “身上中了两箭,一箭在腹部,一箭在右胸。” “别的人呢?” “都受了轻伤,不过都是皮肉伤。只有阿都的伤情有些危险,医官不敢冒然拔箭镞,来的时候郡王爷麾下最好的取箭镞医官正往雅州赶。”令狐文口气里颇有要阿奴对刘畅感恩戴德的味道。 阿奴闻言似乎站立不稳,两眼含泪,实际上已经是怒火中烧,她勉强吞了口恶气回答道:“你容我想想。” 令狐文胜券在握的一笑,再聪明毕竟是个小姑娘,听见哥哥有性命危险就乱了方寸。阿奴见到他的笑容忽然恶念横生,忽然问道:“难道刘畅没有给索玛姐姐带什么消息么?” 令狐文对着索玛倒是恭敬,他迟疑地想了想:“没有,郡王爷从头到尾都没有提过王妃娘娘。”这句回答的真好,她微微一笑,满意地看见索玛的咬紧了牙。 她使了个眼色示意索朗旺堆跟过来,刘仲和云丹见状也跟了出来,阿奴低声告诉刘仲:“跟你舅舅说,借着乌蛮人今天过年的机会,利用索玛把令狐文和他的手下灌醉了,能多套出些话来最好。” “你要绑架他们?”刘仲鬼头鬼脑。 “傻子,绑架他们有什么用,我就是绑了阿合,刘畅也未必会关心。不过想拖延几日罢了。”阿奴翻个白眼,刘仲白长了这么么大脑袋。 她往高处走,寻了块大石头坐下,然后开始问索朗旺堆。今年没有人回白玛岗带人出来,阿吉拉怎么带着白老虎和狗狗出来了? 索朗旺堆说是达玛带着阿吉拉、老虎和狗狗出山的,先到打箭炉,后来才到了木雅草原,中间跟阿奴他们叉开了。阿罗和阿都两人趁着送马匹到打箭炉的机会将他骗出来,然后逼着他一路过了磨西来到雅州,结果到处都找不到阿奴他们。剩下的就是云丹说的那些了,阿罗杀了人后,也知道不妙,想跑已经来不及,只好退到一户人家的店铺里,不然那些人乱箭齐发就能当场要了他们的命。 后来是令狐文认出了阿都和阿罗的发型。上次他毕竟跟阿奴他们同走到大渡河,虽然很少说话,不过古代男子的头发少有剃板寸的,那种发型他只见过阿奴的那些族人。 阿奴心道:这不是还要感谢令狐文? 后来令狐文威胁要烧店铺,再加上阿都伤重,又听令狐文的话似乎他知道阿奴等人的下落,阿罗一咬牙就带人投降了。后来令狐文带着尼尔斯来提索朗旺堆,然后就到了这里来找阿奴。 阿奴恨道:“如果他们有命回来,就把他们浸在泥潭里泡上三天三夜。” 尼尔斯吃的满嘴油光,找到阿奴蹲在她面前又开始‘呜鲁呜鲁’的叫,阿奴烦道:“行了,行了,我会想办法,你不准吵。” 尼尔斯颓丧地把头耷拉下来蹭在阿奴腿边一直拱,那情状跟阿罗做错事一摸一样。阿奴踹了一脚骂道:“物似主人型,你们几个一路货色。” 阿奴用手指绞着长辫子,心想令狐文,令狐文,这个姓应该是鲜卑人吧?那刘畅到底找自己干什么?早不说晚不说,偏偏抓住了自己的哥哥们才来要挟,那肯定是一件很难办的事情,搞不好有性命危险。纸条上到底写了些什么,居然要找自己这个八竿子打不到一边的人?梁王追杀儿子的秘密?还是老皇帝死亡的秘密?都跟自己没有关系啊。令狐文,令狐文,这个名字好像哪里有见过类似的,当时自己跟他同路的时候就觉得这个名字怪熟悉的。文武文武,若是他有兄弟,那应该叫做令狐武,阿奴腾地站起来,差点撞到凑过来的云丹,她找出自己的小包包,里面还有剩下一指宽的金砖,上面有半个‘武’字,那是茶马司里检验金砖的官员名字,全称是令狐武。这种姓氏在南方应该很少见。阿奴经常没事就摩挲着这些金砖,恋恋不舍的看着它们渐渐被用掉,上面的字都可以倒背如流。 阿奴连忙叫云丹偷偷的找来老七等人,既然令狐文还有家人,那就好办。这人官职不知道多大,不过刘畅两次派他来跟沈谦打交道,应该是刘畅心腹。她吩咐老七等几个沈家护卫火速赶到雅州,若是直接能找到令狐文的家眷最好,若是不能,那往茶马司去找到一个叫令狐武的官员,先不要动他,顺藤摸摸看他与令狐文的关系,若是兄弟,是否有家人在此,如果有,最好是儿子或者父亲之类的,想办法直接将他们偷运到打箭炉交给卓玛。 既然阿罗等人在令狐文手上,那怎么也要让他投鼠忌器才行,阿奴没打算要令狐文背叛刘畅,只是要他保障阿罗等人的安全,就算最后跟刘畅翻脸,自己也没有后顾之忧。 老七等人应声而去。直到半夜酒席散了,沈谦才发现自己的几个护卫都不见了,一问被阿奴差遣出去了,心里那个气啊,他才是主人好不好,怎么没人过问他的意思。他之前劝酒时多喝了几杯,这时候气冲脑门,找到阿奴准备掐架。阿奴见他满身酒气气势汹汹,一想就明白了,有些抱歉,不过这时候可不能让他嚷嚷出去走漏风声,沈夫子不是对他很有意见么?反正现在老的护卫们都不在,几个新的还在吃吃喝喝,她示意拉隆几人堵住沈谦的嘴捆绑起来,直接将人交给沈嘉木,想来沈夫子会很高兴有这个机会作弄一下这个总是压他一头的哥哥。 附近山脊有条通往大理的石板道,旁边有几座旅人的孤坟,沈谦第二日醒来就躺在一座矮小的坟前。古道上荒草凄凄,寒鸦声声,杳无人迹,眼前残破的沾满了黄泥的墓碑歪斜倒在败叶烂泥中,上面模糊不清的字似乎张着嘴在阴笑,勉强可以辨认出墓碑上草草刻着‘衢州王氏五娘’,旁边写了生卒年月,一算是个只有十六岁的汉家夭折少女,不知是去哪,死在了半道上。他毛骨悚然,几乎以为自己成了搜神记里的男主角。沈嘉木尚有三分良心,给他哥哥留了床被子,但就是那被子让沈谦惊恐万状,他不记得自己发酒疯,只记得不停地劝令狐文喝喝小酒,怎么一觉醒来在坟地里也就算了,还盖了一床脏乎乎满是泥土看不出颜色的被子,那被子怎么看怎么想像是从坟墓里拿出来的。哪知道那是拉隆摔了一跤滚下山坡的后果。 沈谦那勉强还算粗的神经在一阵阴风吹来的时候终于绷断了,他不敢发出一点声音,连滚带爬的逃离遇鬼现场,生恐惊扰了地下的亡灵。总算他这些年走南闯北还有些胆气,辨明了方向,踉踉跄跄跑回了寨子。没有发现身后的草丛里沈嘉木和拉隆几个人笑得打跌。 这件事的后果是沈三郎回到寨子里就发烧病倒了,索玛说是鬼缠身,沈谦一听翻个白眼晕了过去。沈嘉木暗自后悔玩笑开大发了,这边忙不迭请人医治,过了几天沈谦才渐渐好起来。 库史的第二天,也就是叫做‘库史朵博’的那天一大早,阿合也学着寨子里的孩子带上猪蹄和荞麦饼要求出去野餐,这种活动叫做‘窝西那古戈’,类似儿童节,是过年时候乌蛮孩子们最喜欢的娱乐。他要求索玛和阿奴跟他一块去,因为两位都很漂亮,带着出门让他在孩子群中倍有面子。 阿奴没有心情出去,却拗不过阿合。孩子们早已经集中在一棵老核桃树下,开始了快乐的祭树活动。他们带来的佳肴会祭献给老核桃树一点,接着,向老核桃树祷求来年让他们个儿长得更高一些,生活过得更快乐一些,同时祷求老核桃树在来年春天开更多的花夏天结更多的果。。。。。。 大人们在一旁看着孩子们嬉戏。索玛忽的问道:“你和云丹怎么回事?” 阿奴被令狐文一打岔,又见众人与先前无异,早把拉摩给忘记了。此刻被索玛问出来,吓得抖了一下,打个哈哈笑道:“没事,心情不好。” 索玛点点头:“还是你放的开,要是我也能这样就好了。我看云丹对你很上心。” 阿奴有嘴也说不清楚,只好转移话题:“你还是心放宽些,汉家男人向来三妻四妾,不足为奇,我看刘畅对你还是有情。” 索玛苦笑:“我们卢鹿男子不也是有几个妻子,男人没有一个好东西。阿岩不也是抛弃你出家了,难道那个什么佛祖比你还好么?” 阿奴被她一语刺中心事,眼一红把头偏开。索玛见她难受,对自己失言很内疚:“我不该跟你说这些。碰上这个负心汉,我自己这辈子是完了。只希望你命比我好,能过得快活些。” 仪式完成后,一大堆孩子边吃边喝、边唱边跳,好不快活。阿合也哼哼唧唧的即席表演了一首娃娃‘梅格’(儿歌): 翻锅盖,理白菜, 今日理,明日卖。 饿老鹰,叼小鸡, 叼不着,哭形形。 叼得着,笑咪咪。 阿奴发现阿合和自己一样五音不全,大伙儿愣是没有听出来他的曲调,只勉强听明白了歌词。阿合唱完看见众人表情古怪,不高兴地嚷嚷道:“好听,好听。”强烈要求大家捧场。阿奴哈哈大笑,抱着阿合猛亲了几口,毕竟是孩子,那些不痛快他转眼就忘记了。 而令狐文几人被索玛拿着王妃的身份压着喝的一塌糊涂,鼾声如雷直睡到太阳偏西,被阿奴以不敢走夜路为由搪塞过去。(未完待续) 第七十八节 相互要挟(2) 库史的第三天,这天叫做‘库史阿普吉’,也就是送走前来过年的祖灵回家之意。这一天乌蛮人都必须呆在家里,因为祖灵们走之前要对家人们进行一次秘密的“体检”,并对家人们进行一次祷福。 令狐文一大早就起来了,无论如何今天得带上刘仲和阿奴回去复命了。 他一走近大屋,就听见一阵哭声,死人了?他连忙赶进去,只见沈谦额头上贴着白叠巾,脸色灰白,躺在那里气息奄奄,刘仲和阿奴几个正哭哭啼啼。 “沈三爷怎么了?” “呜呜,我三舅舅撞鬼了,阿于央加毕摩说没救了,呜。。。。。。” 鬼?他虽说不上杀人如麻,手上几十条人命也是有的,他还没见过鬼呢?令狐文冷哼一声,上前一摸沈谦额头,滚烫滚烫,还真是发烧了。 这时候那个乌蛮毕摩进来,示意大家出去,他要做法驱鬼。 令狐文见阿奴和刘仲靠在一起抽泣。令狐文知道是阿奴救了刘仲等人,此前他们一路同行感情深厚,见她伤心,他倒没有起疑心,毕竟阿奴的亲哥哥在他手上。只是觉得这下麻烦了,看样子这两祖宗又不肯走了。 果然刘仲抽抽嗒嗒的恳求道:“令狐校尉,能不能多等些时候,我想等毕摩出来再看舅舅一眼。” 能说不么?这个毕竟还是郡王爷的亲侄儿,他的舅舅病危,一点面子都不给也说不过去。令狐文只好再等,但是要求今天一定要动身。 那个毕摩作法一直做到中午还没有消息。令狐文焦躁的踱来踱去,两少年又一直乖顺地呆在他眼皮底下,他愣是没觉出不对劲。 远远的对面山脊上跑过来一匹马,阿奴眼尖,是十九,他挥挥手,快速的没入山道拐弯处不见了人影。 阿奴看了看日头,建议吃完饭再走。这句话正合那些士兵的意,见她总算开口要走,令狐文松口气,只要她肯走就好办,这两天他算看明白了,刘仲听她的。 十九偷偷的潜回来,带回来一个用五彩丝绳穿着珍珠的 ‘珠儿结’( 长命缕)。他说令狐文没有妻儿,不过令狐武真是他弟弟,他有一个五岁男孩令狐涛。兄弟俩据说关系很好,邻居经常看见令狐文肩膀上扛着侄儿去买零食。老七他们装成卖糖人的小贩守了一天。那孩子喜欢吃麦芽糖,听见小贩叫卖的铜锣声,居然一个人溜出来,中午的时候无人,他们直接堵了口装进麻袋里,混合在马帮里出城了,这会儿老七和十七带着他只怕已经准备过大相岭了。珠儿结就是那孩子的。 阿奴拿着珠儿结翻来覆去的看,笑道:“该跟他谈谈了,等过了大相岭,他拍马也追不上。” 令狐文一走进大屋,守在门口的云丹和拉隆迅速的堵住了门口,一屋子吐蕃人,刘仲和阿奴两人笑嘻嘻地看着他,身后的沈谦半靠着被子有气无力。再傻他也知道不对劲,心中暗悔,明明郡王爷警告过他小心阿奴。 令狐文恢复了他的一贯表情:“阿奴姑娘,不顾你哥哥了?”话一说完,他又后悔了,这话一说出去不是显得自己心虚气短么? 阿奴笑道:“对啊,我管他们做什么?从生下来,他们就没干过好事。想除掉他们又不忍心,留着呢老是闯祸,我是妹妹,又不是阿妈,凭什么给他们擦屁股?” 阿奴胡搅蛮缠,令狐文打定主意不说话,只有盼望手下什么时候会发现不对劲。 阿奴又打碎了他的希望:“别指望他们啦,他们喝了酒全睡着了。”虽然他们想着要赶路,喝的不多,不过只要一点就够了。《水浒传》里吴用等人只用了一点点下在酒里就麻翻了青面兽杨志等十几个人,那种蒙汗药就是曼陀罗花和大麻花的干末,叫做‘睡圣散’,中原一带用作内服的麻醉药。这是老七等沈家护卫找刘畅的医官要的,两种花配合在一起,效果比阿奴自己乱摸索出来的好多了。 阿奴说道:“明人不说暗话,看看这个吧。”她将彩儿结抛给他。 令狐文看见那珍珠结,手开始颤抖起来,脸上青筋暴跳,他吼道:“蛮夷之人,全无信义。” 阿奴奇道:“我答应过你什么了?” 令狐文语塞,想想都是自己一直再催,阿奴什么也没答应过。可是之前她都是高度配合的态度,让自己以为她投鼠忌器。知道自己被硬生生忽悠了一把,他怒道:“阿涛怎样?“ “活着,你找不到他。” 令狐文颓然:“说吧,你要做什么?” 阿奴说道:“我只要你做一件事,用你侄儿的性命换我哥哥他们的性命。” 令狐文直接拒绝:“不可能,放了他们,我一家都活不成,阿涛一样不能幸免。”他故意说的很严重。 “没要你放人,我只要你保证他们的安全。就算刘畅要杀他,你也要蒙混过关了。万一有了动乱,你要护他们周全,包括两只白虎。总之,他们有事,你家阿涛一样有事,我的族人会像跗骨之蛆一样杀光你所有的家人;他们平安,我还你一个活蹦乱跳的侄儿。” 令狐文想:“这也不难,看郡王爷的样子也不是要杀他们,不过要这个女蛮子去做要紧的事情。”他心中计较了一番,当下应允。 阿奴又问:“你不是胡人么?为什么对刘畅这么忠心耿耿?” 令狐文忍无可忍,声如洪钟:“老子是太原令狐家族,正宗的中原汉人。” 阿奴吓了一跳,嘀咕道:“不就是问问,至于么吼这么大声?”没想到他平日里不言不语,嗓门这么大。 刘仲拉拉阿奴低声道:“别乱说,令狐家族是周天子的后代。” “啊?”阿奴没想到令狐氏居然源远流长。可是,“姬昌、姬发是西岐人,也不是正宗中原人啊,他跟我一样是蛮子出身,干嘛口口声声说我是蛮夷?”阿奴也不高兴。 令狐文怒发冲冠,他还从没听过这种说法。 沈谦咳嗽两声,示意刘仲拖走阿奴,再说下去,他怕令狐文会暴走。 阿奴朝他做个鬼脸:“不过一个小校尉,脾气这么大,要不是看他是刘畅心腹,直接埋到路边做花肥算了。” 刘仲说道:“谁说小校了,人家是典军校尉,手下几千号人。” 阿奴换算了一下,营长乎?团长乎?也不算个大官嘛。 刘仲失笑:“不是你这么算的,九皇叔现在也算是土皇帝了,令狐文的部下相当于九皇叔的禁卫军,就是御林军,羽林郎,明白没?曹孟德(曹操)就担任过典军校尉,是五品官。” “你直接说曹操我就知道啦。”阿奴反而埋怨传道授业解惑的那个。 两人声音不大不小,屋子的人全听得清清楚楚,明明白白。令狐文气得直打哆嗦,怎么又跟曹操联系起来了,人家从来没有二心的好不好。 沈谦又给他追加了两条件:保证刘仲和阿奴的安全。 令狐文憋着气不想配合:“老子又不是奶妈?” “他应该说老娘,老子本来就没有奶,只有女的才有奶娘啊。”阿奴在外面纠正。 刘仲连忙抓着她走:“赶紧吃饭吧,你哥哥还在他手里,别到时候给你哥哥小鞋穿。” “那也不错,阿罗和阿都就是欠教训。我都不敢在闹市杀人的说。” 声音渐行渐远,令狐文一口恶气堵在胸口,几欲昏晕。 见他吃瘪,沈谦有些快意,当初在大相岭遇匪曾求助于他,此人一口拒绝,最后不得不求助与阿奴那只小吸血虫子。想起往事,沈谦不堪回首,他这次跟阿奴签约都逐字逐句问明白了才敢落笔,哪知道阿奴这一次却是老老实实的准备长期合作,害得他集中全力又扑了个空,那种没着没落的感觉难受之极,跟沈青娘投诉的时候,沈家十一娘却觉得莫名其妙:“三哥,阿奴可是骗了你?” “没有。”就是没骗才郁闷。 “那跟阿奴合作,沈家要倒贴?” “没。”利润还是蛮高的。 “合约不地道?” “很公正。”小辫子没抓着,沈谦想象了无数次的拍案惊奇没有实现,骗子的真实面目没法揭露,郁卒啊。 沈青娘怒了:“三哥,那你对阿奴有什么意见,那么好的孩子,你为什么老找人家麻烦?” 看看,这是对待一个不辞辛劳万里迢迢把他们接回家的兄长的态度?那天他都听见了,就因为那小吸血虫子给她灌了赡养的迷魂汤,她居然笑眯了眼,沈家难道还养不起一个十一娘?要一个穷的茹毛饮血的小吸血虫子养。不就是会说几句好听的话?至于这么护着她。沈谦愤愤不平的想。 烧退了之后他找过几个人问那天的事情,为什么他会在坟地里醒来?他总觉得蹊跷。人人一脸暧昧地说不知道他怎么不见了,可是那笑容怎么看怎么不对劲,还有老七和十七去哪了?他隐约记得那天见过阿奴,这件事肯定跟她脱不了关系。其实这事阿奴只能付三分之一的责任,真正的罪魁祸首是这两天端药送水,态度无比卑谦,把沈谦像太上皇一样供着的沈嘉木。 喂完那些士兵绿豆甘草汁,把他们弄醒后,阿奴这回很爽快的跟着刘仲动身了,只有他们两人,连阿宝都不让跟去,万一连她也陷在里面,那真是求救无门了。 刚刚下山,天就黑了。令狐文看着刘仲和阿奴两人在狭窄的黑乎乎的山道上还敢并辔而行,一路谈笑风生,想起昨天阿奴楚楚可怜地说自己不敢走夜路,令狐文又气得一佛出世,二佛升天。 手下的士兵们不明所以,见平日里虽然不苟言笑,但是脾气还算好的校尉大人两眼喷火,脸都扭曲了。想起听说乌蛮寨子里有鬼,不会他也撞上了?众人心中惕惕然,一路上,都离自己的长官一丈远。走进雅州之后,一个平日里跟令狐文交好的小兵壮着胆子将自己的护身符递给他:“大人,戴上这个,我阿妈在黄大仙的庙里求得,驱鬼很灵验。” 注解 !曼陀罗最早见于宋代周去钧《岭南代答》记载:“广西曼陀罗花,遍生原野,大叶白花,结实如茄子而遍生小刺,乃药人(毒害人)草也。盗贼采,干末之,以置人饮食,使之醉闷,则挈箧而趋。” 宋代窦材《扁鹊心书》记载了内服麻醉药方“睡圣散”,书中写道:“人难忍艾火灸痛,服此即昏睡,不知痛,亦不伤人。此方由山茄花(曼陀罗)、火麻花共研为末,每服三钱,一服后即昏睡。” 李时针写道:“八月采此花,七月采火麻子花,阴干,等分为末,热酒调服三钱,少顷昏昏如醉,割疮灸火,先宜服此,则不觉苦也”(未完待续) 第七十九节 无可奈何 兜兜转转她又回到这个小巷里的豪宅,阿奴自嘲这也算是三进宫了。 两只白虎罗罗和都都已经被刘畅没收专门收监,看见她来,可怜巴巴的望着她,大头蹭过来撒娇,他们可从来没有被关在笼子里过。阿罗的那只尼尔斯跟着阿奴进来,扑到阿都的那只獒犬斯密尔身上,白虎不甘冷落也上来闹成一团。看管的小兵说,白虎非要跟两只狗狗一起,尼尔斯走了三天,三只动物都焦躁不安。 阿奴试探说道:“它们从小一起,没有分开过,狗狗比白虎年纪大了三岁。你们王爷要它们做什么?想来有说要小心照顾吧?” 小兵笑道:“姑娘放心,王爷吩咐下来,说他们有重用,它们比我们吃的还好,顿顿有肉,就是一开始脾气不好,乱吼乱叫。” 现在这副乖顺的样子可能是刘畅的人费了一番功夫驯服的,只怕还受了些罪。不过阿奴倒不担心它们,毕竟有吃有喝,至于自由?她也成了笼中鸟,爱莫能助。 阿罗和阿吉拉两人形容憔悴。不过两月未见,阿罗又黑又壮,加上那板寸头,阴郁的脸,怎么看怎么像特种兵。阿吉拉好像更漂亮了些,身材越发高挑,曲线分明。阿奴愤愤不平,这死妮子只长个子和胸部,就是不长脑子,为什么自己就长不高,难道都长到脑子上了?要不是天天操心这些有的没的,至于个头这个么矮,还被云丹取笑。 两人看见阿奴进来吓得垂头缩脑,阿奴没空理他们,直接去看阿都,箭镞已经取出来了,伤到要害,他一直昏迷高烧不退,不过嘴唇看起来湿湿的,阿吉拉和阿罗两人照顾的很细心。 拉巴顿丹格西已经去世,附近一带再没有好的郎中,就算有,一来一回只怕也来不及了。阿奴问清楚了,刘畅手下的医官治疗外伤是个好手,既然他都没法子,自己也无能为力。这个时候还没有高浓度酒,想起自己上次做的烧酒都给了三岩人喝光了,阿奴的心凉了半截,早知道有今日,当时何必争那口闲气。最后阿奴还是开口问刘畅是否能找到可以燃烧酒,刘畅转头命人拿出一瓶:“这是五溪蛮酿的钩藤酒,据说是用火做出来,三五杯就能醉人,我不爱喝。” 他命人倒了一些点上火,呼啦一下就烧没了。阿奴大喜,拿给阿罗两人,命他们沾酒给阿都擦身退烧。她想所谓这钩藤酒用火做出来的,可能就是指蒸馏。 阿吉拉叫住阿奴,从包裹里翻出两件蛾丝软甲:“这是今年做好的,达玛要送出来,是我硬跟着他来的,上次在木雅草原,我走的急,没来得及交给阿错哥哥。”说完哭起来,“我要是不来就好了,不把都都它们带出来也没事。呜呜。。。。。。” 阿奴心里怨气冲天,懒得理她。 她回头找刘畅道谢,屋里烛火荧荧,叔侄两人正对面默然而坐。 阿奴谢过刘畅,劈头问道:“那纸条上写的什么?” 刘畅慢腾腾地说:“没人认识那字。” 阿奴急问:“令狐文不是说已经破解?” “我哄你们回来的。”刘畅倒了一杯酒,自斟自酌。 阿奴脸色大变,这厮肯定没有好事。 刘仲内疚地看了阿奴一眼,央求道:“再去潇湘一带找找?” 刘畅说道:“太远,来不及了。”他仰头灌下一杯酒。 阿奴连忙道:“你找我做什么?先说好,我功夫不好,刺杀之类的事情我做不来,色诱做奸细我可没那本事,要是找梁王谋杀老皇帝的凭证,就算梁王的身边没有你的人,宫廷里别的地方你肯定有,他们去找更便宜的多。” 刘畅盯着阿奴看了很久,幽暗的眼神看的阿奴和刘仲两人汗毛倒竖,方举起酒杯一饮而尽,开口道:“我还没想好。” 阿奴气得倒仰,这不是拿她寻开心么? 刘畅又说道:“别骗人了,沈六郎说你这些年跟着沈家护卫学了不少功夫,而你的族人善于下毒,你的毒术更是青出于蓝而胜于蓝;沈三郎也说,那只小吸血虫子满脑子古怪。。。。。。” 合着是沈嘉木吹牛吹出来?要撑面子,不会说她琴棋书画无所不通么,说什么功夫和毒术。他是儒生又不是侠客,弟子的功夫和毒术很好能给他长脸么?阿奴心里把夫子骂了一千遍。现在她百口莫辩,说什么刘畅也不会信,他肯定选择相信沈嘉木。 刘仲看了看阿奴:“九皇叔,你真是想把阿奴送给那个人?” “为什么不?她够漂亮,就是原来的长安城,也找不出几个比她更漂亮的。”现在的长安么?已经是满目苍夷,衰草枯杨,一片废墟。美人没有,狐狸不少。刘畅苦笑着又喝了一杯。 刘仲急得结巴,最后一把搂过阿奴:“她是我老婆,九皇叔,你不能干这种事。” “她还是处子,你是她哪门子丈夫?”刘畅冷笑。 阿奴忽然想起上次沈青娘说的话,顿时冷汗涔涔:“青姨,要被你害死啦。” 刘仲蹦出一句:“我们现在圆房。”阿奴暴汗,这也能现场办公? 刘畅一笑:“倒是要防止你这小子吃窝边草,放心,我不会动她,不过你的父王就爱这娇滴滴的样子,嗯,这副摸样倒能骗骗人。”一边叫人来把刘仲带下去。 外面闻声进来几条大汉,阿奴紧抓着刘仲,刘仲抱着阿奴死活不撒手:“不行,我不离开她。” 阿奴看见令狐文也在,眨了眨眼。令狐文心里悔啊,他脚这么快干什么,明知道有这女蛮子在就没好事。 令狐文硬着头皮问道:“郡王爷,这样子怎办?” 刘畅看看十指相扣,好像要生离死别的两人,忽然觉得好笑,挥挥手道:“都下去吧。” 令狐文带着人迅速退下。 阿奴说道:“你手下能人肯定不少,难道找不出一个忠心耿耿的功夫美人,再说了,要说毒术,大理广西一带的苗人更好,为什么不找他们?” “女人是有,都没有你漂亮,拿不出手。” 听着是夸奖,怎么感觉那么冷。阿奴连忙抱紧刘仲。 刘畅瞟了他们的手一眼:“至于苗人,西南夷人现在能接近梁王?” 阿奴喜道:“我也算西南夷。” 要不是怕阿奴掐他,刘仲肯定笑出来,这会子她肯承认自己是夷人了。 刘畅摇了摇手中的酒瓶,空了,他反手又拿了一瓶,说道:“你的脸更像是北方的胡人和汉人的混血,梁王与胡人关系更好些。” 阿奴见此人针插不下,水泼不进,急得无计可施,看见自己手腕上的飞爪,灵光一闪:“你没听青姨说么,我只会这种飞爪,别的可不会,而且练的右手比左手粗大,还有啊,我手脚上都是厚茧,一看就不是娇小姐。” 她把手亮出来,手不大,手背看着十指纤纤,但是掌心和十指上都是老茧。 刘畅应道:“胡人女子都是在马背长大,肌肤比你糙的多。” 见说不通,阿奴只好耍赖:“我不管,就是杀了梁王我也活不了,白白送死我不干。” “你哥哥。。。。。。” 阿奴打断:“不管,死道友不死贫道,我自身难保,还顾他们做什么?” “你哥哥可是很爱你,一听说你在我这,二活不说就跟来了。”刘畅想动之以情。 “人人都爱我也跟我没干系,我要走了,我哥哥你爱怎么着就这么着吧。”话不投机半句多,阿奴腾地站起来想走。 “那阿仲呢?你也不管?”刘畅没想到她真不不管自己哥哥。 阿奴奇道:“你这个亲叔叔都不管,我这个路人管什么?” 刘畅有些尴尬,咳了两声,连忙又转头喝酒。阿奴心想这人什么时候酒瘾这么大了,说了这么久,一杯接一杯,眼睛都喝红了还不停。她有些害怕,酒鬼一般都是不讲理的。 刘仲忽然坐直了,严正说道:“九皇叔,我能做什么,你说我照做,你把阿奴放回去吧,我不能害了她。” 刘畅冷笑:“刚才你不是顾念父子之情死活不肯?” 刘仲不答。沈谦耳提面命,只要有关梁王的事情他都不准掺和。 阿奴才明白,合着刘畅是用她来威胁粽子。她恚怒的掐着刘仲,看她着急很好玩啊。刘仲痛的连连告饶。 阿奴喝问:“他要你做什么?” 刘仲道:“他要我去开封,当着百官的面揭露梁王谋反,杀害皇伯父。” “你哪来的证据?”阿奴疑惑,有证据还要破解那张纸条做什么? 刘畅狡黠笑道:“证据么?皇兄的医案都在我手里,御医开的药方显示当时皇兄只是着凉而已。我的人送了两条命才把这东西送出来,刘鹏也在找,御医都被灭口了。” “那找别人去也行啊,为什么要粽子?再说他都破相了,谁会相信他是原来的那个梁王世子。” “阿仲最有说服力,他除了那道疤,跟刘鹏长的像一个模子里刻出来的。沈家百年大族,树大根深,与朝廷的关系盘根错节,刘鹏最不应该做的就是得罪了沈家。沈家的势力不在朝堂上,而在低级官吏和一些高级官员的幕僚手上,只怕梁王手上也有他的人,要不是我想,”刘畅本想说想起兵,不过这话一说出去不就显示自己是早有预谋,他连忙吞下后半句,改口道:“要不是我的手下发现一些奇怪的现象,我也不会知道沈家的势力这么大,难怪沈三郎老神在在。”否则他怎会对沈谦一再容忍,这次无论如何得把沈家跟自己绑在一起。 绍兴师爷?阿奴看了刘仲一眼,你家都是强人啊。(未完待续) 第八十节 作茧自缚 这套宅子原是沈家的,后来被沈谦送给刘畅。外面看着是普通灰砖青瓦的雅州民居,进门转过照壁,里面就是一个大天井,房屋都是木质结构的,沿着天井一进一进走到底,左边一个小角门开进去,迎面就是一座山,沿山拾级而上却是一个不小的花园,里面是错落着几栋江南风格的亭台楼阁。上次他们就住在里边,这次也是。 阿奴不肯与刘仲分开,见两孩子诚惶诚恐的样子,刘畅一点成就感也没有,挥手叫人安排住处。 刘畅的贴身侍女青霜给阿奴安排了一栋小楼,楼前有一眼泉水池子,她住在楼上,是个侍女住楼下。刘仲就在旁边的一个院子。见不过几步远,阿奴也就算了。 这次的待遇跟上次几十个人一起来不可同日而语,阿奴彻底体验了一把什么叫做贵族生活。沐浴的时候那洗澡水香喷喷,估计放了花露。泡完之后,青霜给她换上了新的素绢抹胸和同色的儒裙,虽然做工和料子都是上乘,但是跟那个华丽的洗澡水比相差太大了。阿奴一抬头才发现这间屋子什么都盖着白色的素绢,不过在烛光里渡上了一层黄晕。系带绑好后,她觉得胸部怪怪的,这件抹胸低得很,又绑的紧,胸部居然出现了深深的乳沟,阿奴觉得好笑,果然乳沟挤一挤还是有的。一想不对,沈青娘给她做的抹胸胸口可没这么低。 她顾不得怕人笑她村,连忙问青霜:“现在这个抹胸怎么这么低?” 青霜低头应道:“都是这样。” 阿奴没看见外衣,正想去拿自己的皮袍。几个侍女就赶上来给她披了一件貂毛披风,然后用布巾将阿奴的头发慢慢绞干。舒服的阿奴快睡着了,又被青霜推醒,给她简单挽了个髻。 她准备睡觉的时候,一屋子赶都赶不走的陌生丫鬟让阿奴难受之极,最后只好把刘仲叫来。 刘仲已经合眼,这会子迷迷瞪瞪的上楼来,一屁股坐在阿奴床边问道:“怎么啦?” 阿奴指了指丫鬟们:“她们不下去。” “真没用,欺负我的时候怎么那么厉害。”刘仲不耐烦地嘟嚷。他抬头斥退那些侍女,领头的青霜不甘地多站了一会儿,刘仲操起一个铜瓜棱壶就扔过去,喝道:“滚。”青霜吓得连忙福了一福退下。 阿奴笑道:“还是你厉害,我都赶不走她们。” “她们就是吃软怕硬,你把平日掐我的劲头拿出来就行了。”刘仲显然很不满阿奴的掐指神功。 阿奴打个哈欠,走去打开包裹:“真奇怪,她们睡觉只穿抹胸的。” “什么?” “转过去。”阿奴命令道,刘仲依言转身。阿奴连忙穿上自己的睡衣,钻进锦被里,虽然有火盆,还是冷得紧。她继续说道:“她们只穿抹胸睡觉吗?侍女伺候人要起夜,这种天气里,真成美丽冻人了。”阿奴说完,觉得不对劲,看着这一屋子白色,有点怪怪的,吓得打了个颤:“粽子,你那九叔不会想要我做通房丫头吧?” 刘仲立即否认:“不可能。” “那你的屋子什么颜色?”每次看见刘畅他都穿白色的,这人一定有某种奇怪的癖好,比如洁癖。 “好几种。”刘仲看了看帐幔,“帐幔是紫色的。” 阿奴急道:“你不觉得这里白惨惨的就像刘畅。”往里挪一挪:“我不敢睡,刘畅的眼珠都是红的,好可怕。” 刘仲倒不觉得自个的皇叔对阿奴有意思,他那种人就是阿奴说的‘做了婊子也要立个牌坊’,不会这么明着来。但是他知道阿奴胆小,认识这么久,还没见她一个人睡过,有条件晚上都要点着灯。他只好放下帐幔,钻进锦被里躺下,安慰道:“别怕,九皇叔虽然一开始说把你送到开封去,但是我们不答应他也没辙。明天我想办法让他松口放你回木雅草原。其实他也是没法子了,钱粮吃紧,士兵们开始断顿,每日都有人逃跑。海军有钱又不肯支援,坐山观虎斗,他希望沈家能帮忙。” 阿奴看着头顶上的白色茉莉花串,嗤笑道:“没钱?你那九皇叔过日子再这么穷奢极欲下去,金山银山也会被掏空。前线将士食不果腹,吃糠咽菜,他却日日山珍海味。你再看看帐子里的茉莉花,现在什么季节了?” 刘仲这才发现帐子的四角都挂着白色的茉莉花串,一串串像白色的葡萄一样。他咋舌道:“夏天茉莉花都不便宜了,皇叔这里居然冬天也有,这些要多少花才串得出来?”他跟着阿奴过了几年,虽然不缺吃喝,但是与以前那种绮罗从中的安逸骄奢的生活相比那是差了太多。他已经适应了贫苦生活,再回到锦衣玉食中反而不习惯。想起刚刚退下去的那几个丫鬟也是云鬓高耸,满头珠翠,而阿奴今日不过梳了两根长辫,辫梢上两颗小珍珠罢了,比她们好看多了。心里对刘畅革命尚未成功就开始穷奢极欲的作法颇有些不以为然。刚才刘畅谈起与沈家合作的建议,一开始他心里还有些松动,如今看来这个皇叔只怕也不是能成大事的。 刘仲又道:“九皇叔曾向索玛婶婶求助,不过他之前对不住人家,乌蛮又叛变立国,哪里肯再帮他。” 阿奴想起自己跟索玛挑拨离间,惊得翻身坐起来:“你是说乌蛮不肯帮他,所以他才找来我们,想另辟蹊径。” “对啊。”刘仲说。 “啊!”阿奴懊恼地尖叫,什么叫做自作孽不可活,她就是。 刘仲被她的尖叫声吓得也坐起来,下面的侍女们也纷纷赶进来,又被刘仲扔东西砸出去。 阿奴把自己跟索玛说的话复述了一遍,她捶胸顿足,在床上滚来滚去后悔不迭:“虽然索玛还是不会帮他,但是至少会跟他虚与委蛇一段时间,这些时间足够我回木雅草原了。” 刘仲没想到还有这么一段,无奈道:“谁能想到他把脑筋动到你身上,我不是叫你戴着面纱嘛。” “我难道不能见人?在草原上,在乌蛮寨子里都没事。”阿奴日日戴着面纱已是气闷之极。 “哼,云丹说你戴着面纱,那个三岩的旺丹还想抢人,你这几天不戴,跟着阿合到处跑,乌蛮寨子里那些男人看你看得两眼发直,你不是得意的很?”刘仲语气颇酸。 “说什么呢?哪里有得意?”阿奴不自在起来,她在床上滚得衣衫不整,露出了脖子上系着的白色娟带和一截抹胸,昏黄的烛光里,分外的诱人,刘仲瞄到一眼,脸皮发烧,连忙抓着阿奴一把塞进被子里:“睡觉了,今天不累么?”心里却想:这死丫头看着瘦倒是蛮有肉的,不过这抹胸怎么这么低,难怪阿奴不自在。 她哪里睡得着,没有一会儿又开始摇刘仲:“粽子,你真要去开封?。。。。。” “粽子,很危险的,干脆跟我回木雅草原吧。。。。。。” “粽子。。。。。。” 结果被火大的刘仲按进被子里,好容易听到她呼吸均匀,总算睡着了。他翻身坐起,两眼炯炯,就算之前很困,现在也已经被阿奴闹的睡意全消。 阿奴又是皱着眉头睡着的,刘仲想起每次看见她睡觉都是紧锁眉尖,似乎有着无穷烦恼,而自己也是她烦恼的一个来源。他伸手轻轻地抹了抹她的额头,俯身在她额上亲了一下低声说道:“对不起。”见阿奴终于渐渐的松开了眉,长长地睫毛在脸颊上投下一层淡淡地阴影,唇角微翘,烛光里看着惹人心怜。他吁了口气又躺下,摸索到阿奴的手,拿起来紧紧的贴在脸上。 他知道自己喜欢阿奴,喜欢得心都疼了。可是他朝不保夕,自己的生命都像是在大岗山的栈道上悬着,阿奴说那里一只跳蚤都能把人踹下去,上次救了长风自己还没事真是老天保佑,这种好运未必会随他一生。他要不起她,也许云丹会是一个好的选择,他背景雄厚,聪明机狡,对阿奴全心全意,应该可以护她平安。 阿奴的手很小很软,指尖有着老茧,温暖而粗糙。这是个奇怪又充满矛盾的小姑娘,她意志坚强却很爱哭,聪明却又爱幻想,诡计多端又重情重义。她还是个小女孩的时候就一次又一次的救了他,这次被软禁完全是受他所累。如今他长大了,双手健壮而有力,已经是个很好的猎人,不再是当年那个窝窝囊囊连母亲都保不住的小男孩,现在也该换他来守护她。 三舅舅这次一直对阿奴有意见,其实是因为自己脸上的这条疤让沈家的盘算落了空,所谓希望越大,失望越大,他不舍得骂自己,只有朝着阿奴撒气。局势变幻,太子哥哥生死不明,皇伯父的另外两个活着的孩子一个年纪小小体弱多病,被送进了大相国寺,说是这样才能养活,另外一个染上了天花去世。除去那个小皇帝,只有自己最有资格继承皇位。三舅舅说如今局势越来越糟糕,眼看天下就要四分五裂,海军与几个世家大族都属意自己,指望能够接他回来收拾乱局,而他却在遥远的吐蕃破了相。刘仲却觉得松了口气,他不想做皇帝,跟着阿奴自由自在流浪多开心。可是他不能这么自私,沈家的亲人对自己尽心尽力,两个舅舅和青姨更是万里生死相随,这份情谊他牢牢记着。 沈家是他的根基,他要竭尽全力保全,为沈家,为自己,还有为阿奴挣一份出路。阿奴说过,日子不当要过,还要越过越好。 楼下的青霜暗暗纳罕。她本是刘畅的贴身侍女,被派过来伺候这个女蛮子,原以为她会被刘畅收房。所以给她安排了这件屋子,王爷只喜欢白色。没想到这个梁王世子进去了之后一夜没有出来,听两人唧唧咕咕聊到天色微明,却不涉半点猥亵。她只好向刘畅禀报,刘畅愣了一下,斥道:“多事。”转身走了,也没有留下一句话。青霜只好继续让阿奴住在这里,刘仲依然夜夜溜进来做‘三陪’。侍女们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当做没看见,私底下却流言漫天。 令狐文这些天日子很不好过,他发现自从那个小女蛮子来了以后,他的生活可以说用水深火热来形容。 家里弟媳妇日日啼哭,弟弟整日唉声叹气,他心里内疚,连家也不敢回。 刘畅不知道他们的过节,直接命令他就近保护这两祖宗的安全。阿奴无事可做,就把他指使地像陀螺一样转,还经常夜半骚扰,只要稍有反抗,她就会做个口型“阿涛”,他就得乖乖照办,这种折磨导致他与手下的几个侍卫都睡不饱。别的人还很羡慕他们保护一个天仙般的小美人,日日里酸言醋语,恨不能与他对换。特别是看见他们的黑眼圈,什么污言秽语都有,里面唯一让他高兴的是,那个小女蛮子的名声算是臭到家了。郁闷的是,她根本听不见。 他已经被磨得神经衰弱开始失眠,手下的侍卫们却夜夜鼾声如雷。这天夜里,他照旧躺在床上睁着眼,也不知过了多久,他敏感的听见鼾声的间隙有一声轻微的响动,似一叶坠地,雅州的冬天来的迟,现在还有树在掉叶子,当然也有不掉叶子的树。他懒洋洋地想,要是这个死丫头遇上刺客死掉多好。 那之后却悄无声息,一切诡异的让人发毛。令狐文毕竟是上过战场的人,有着战士奇异的敏感直觉。他腾地坐起,推醒身边的小兵们,一行人屏息静气矮身穿过一片灌木潜到小楼前。他看见花园里到处是刺客可以藏身的屏障,心想明天要建议郡王爷把这些东西都铲平,光秃秃一片连只老鼠跑过都看得见就好了。厨娘也不会跟他抱怨最近老鼠多了,做好的鸡鸭老是失踪,有一次还没了半扇熏香猪,那可是吐蕃那边来的。吐蕃!令狐文心中一凛。 前面的小楼一点动静也没有,他想上前叫醒侍女,却听见楼上一阵哈哈大笑,是那个小女蛮子,她又在干什么?他抬头一看,二楼的纱窗上映出三条不停晃动的影子,一条小一点的影子正前仰后合,另外两条像在打架? 刺客!令狐文顿时热血沸腾,挥手命令手下包抄上去。 与此同时,楼下的灯也亮了。(未完待续) 第八十一节 两拨人马 楼下的青霜被惊醒,摸索着点起烛火走上楼来。 屋里的两人听见上楼梯的脚步声,手里的动作突然停了下来,阿奴叫道:“没事,我摔了一下。你去睡吧。” 随后听见下楼的脚步声。三人嘘口气,阿奴埋怨道:“干嘛搞那么大动静,你也想被关进来。” 云丹仰起头想止住鼻血,混蛋阿仲,下手这么重。刘仲则干脆靠着床沿揉胸口。阿奴穿好衣服,摸摸茶吊子,里面的水还有着余温,她倒出一点沾湿布巾,替云丹擦试鼻血。 云丹顺势搂着她,酸溜溜地含糊问道:“你们怎么睡一起?” 阿奴挣不脱,恼道:“一个人睡,碰上采花贼怎办?” 云丹不敢吱声,他正是那个想偷香的。他是从楼下爬上来,猛地从暗处里走进亮处,屋子里的烛光让他有点眼花,只能看得见一个大致黑乎乎轮廓。他心又急,摸到床边看见一个人影俯身就想亲下去,被惊醒的刘仲一拳打出去。他还有些懵懂,以为遇埋伏,爬起来之后就和刘仲打了起来,一个睡眼惺忪,一个被打的眼花,直到看清楚的阿奴大笑出声,两人才发现不对。 令狐文带着侍卫们刚刚摸到楼下,两条一高一矮的身影闪出来挡住了去路,却不动手。他手中的刀举到半空又缓缓落下。屋子里反射的亮光映得两个人脸上晦暗不明,高的那个吐蕃人他认识,叫做拉隆,矮的那个苗人一双眼睛又大又圆,像狼一样幽幽发光,是那个小女蛮子一伙儿的。他心里越发恼怒:不用说,这些天丢失的食物就是他们干的,把这里当成什么了,吐蕃的后花园么?难怪这些天,那两个小祖宗老是折腾他们,差点又着了小女蛮子的道。阿涛在他们手里,自己被拿捏得动弹不得,长这么大,还从来没有吃过这么大的亏。 令狐文咬牙切齿,该做的事情照样得做。他不敢离得太远,干脆带着手下走进刘仲的院子,反正他也不在那住,整日里陪着那小女蛮子。 楼上阿奴又揭开刘仲的亵衣,胸口乌青一片,她轻轻按着检查,骨头没断,刘仲随着她的动作一下一下地倒抽冷气,阿奴连忙拿出跌打药酒给刘仲搽。 云丹趁机摸到床上一躺:“累死了,这里戒备森严,转了几天才能接近这里。” “你们一直躲在园子里?还有谁来了?” “拉隆和阿宝在楼下,十二和长风他们也来了,青姨和三舅等人在外面。阿宝真是厉害,令狐文几次从我们鼻子前路过,都没发现。”云丹跟着刘仲称呼沈谦。 “现在怎办?” “我头晕,歇会儿就出去。刘畅找你干什么?美人计?还是要你做刺客?你有那本事?”云丹连珠炮地发问。 阿奴见到他的嘴皮都发白干裂了,知道他们担忧自己潜伏了好几天,连忙给他喂了些水,又将茶吊子里剩下的水都倒进他干瘪瘪的皮囊里,拉隆肯定也没喝。吐蕃人尤其是云丹喝水讲究,死水绝对不会喝,就是放了一夜的开水他不喝。整个园子只有自己楼前有一眼泉水,看这样子他没有找到厨房的水缸,想来刘畅怕人下毒,将水缸藏得严实。 吐蕃人认为水分为雨水,雪水,河水,泉水,井水,咸水,森林中的水等七种。雨水、雪水是上等水,如甘露清凉,能降胃火;河水、泉水要那种经过风吹日晒,清洁地方的水才是好水;沼泽水,苔鲜丛生的泉水,树木杂草丛生阴影笼罩的水,咸水等等都是下等水,蓄积的水味苦,能诱发疾病,能引起虫病,腿部象皮病,心脏病等等。就是开水放一昼夜后,也犹如毒液,能诱发许多疾病。 这是很有道理的,阿奴也从来不敢喝没有煮沸的水,在森林里取水的时候都要到水流湍急的地方。 刘仲将与刘畅的谈话复述一遍,对云丹说道:“阿都的烧已经退了,刚刚清醒过来,就是能走也要一两月,他们不住这里,在隔壁租用的民房里。你放心,我答应了皇叔的条件,阿奴他们不会有危险。你出去跟青姨说一声,叫三舅舅过来跟刘畅谈。” 云丹‘嗯’了一声闭目养神,阿奴和刘仲靠着床沿坐着,没有多久,两人也有些朦朦胧胧。 忽然外面一阵喧哗,随后一阵铜锣响,一个声音吼道:“刺客!有刺客!”那声音如洪钟般震的人耳朵嗡嗡响,是令狐文。 阿奴以为阿宝等人被发现了,吓得坐直了急道:“这下好了,一网打尽。”话音未落,一只长箭‘嗖’地穿过纱窗,刘仲一个激灵,将阿奴扑到在床上,只听得‘铮’的一声,那箭直直的掠过云丹的肚皮插入床的后挡板中,正好穿过是阿奴的位置。 阿奴的头被撞在床沿上,痛的眼泪汪汪,刘仲一把扯过她,两人滚到床下,云丹随后也翻滚下来,正好又压在两人身上,他们齐齐痛叫一声。一支支箭‘嗖嗖嗖’的射了进来,中间夹杂着火箭,屋子里顿时浓烟滚滚。楼下传来侍女们的尖叫声,‘哐啷’一声有人开门出去,随后是一声惨叫。 阿奴边咳嗽边说:“不是他们,是刺客,站在假山上。”他们住在二楼,这里只有正对面一座假山比楼高。 阿奴在云丹身上一阵乱摸,摸出那个水囊,随后抓起刚才给云丹擦鼻血的布巾,太大了,她想撕成三分,手一直发抖,使不上力,云丹一把抢过,轻轻松松就撕开了,阿奴倒出水囊里的水沾湿了布巾,递给两人,捂住口鼻,然后抓起自己的包裹摸到后窗边。 后面的空地上也有好几个人,缠斗成一片,依稀可以认出一个高大的人穿着吐蕃袍子,是拉隆。屋子里火势越来越大,三人也顾不得太多,直接从窗户跳下,落地时趁势打个滚,阿奴眼尖,看见阿宝身后有个蒙面人举刀砍下,她反手抽出匕首,对着他的脚狠狠地插了下去,随后迅速滚开,那人‘嗷’地痛叫一声跳起来,阿奴已经一弹身站起来,手中的飞爪甩出,‘跺’地一声插入他的腹部。阿奴一按机括,倒钩张开,随后她一使力又收了回来,那倒钩硬生生将肠子都拉了出来。阿奴一阵恶心,不管这人惨叫连连,迅速旋身退开。她躲在一片山石前喘气,这里对方偷袭不了。 被她挖肚子的那个人躺在地上一个劲哀号:“哥哥,哥哥救我,哥哥。。。。。。”场子里黑影曈曈,身影变幻交缠,也不知道那个是他的哥哥。 不知为什么,她想起旺丹的弟弟多杰,旺丹百思不得其解多杰为什么要抓阿奴,此刻她忽然想起来,当时多杰看见只有两个孩子,可能是想逼问云丹的下落。 这是对方有人看见这里还有一个,举刀又扑过来,阿奴顾不上多想,手中的飞爪一抖,直扑对方面门,因为染了血,飞爪上还有血肉,黑暗中竟看不见,那人感觉到一阵腥风扑面,连忙躲开,却来不及,飞爪直直的插入他的耳朵,阿奴故技重施,那人半拉子耳朵竟硬生生被倒钩拉下,他大叫一声,暴跳如雷,耳朵上的蒙面巾被收回的飞爪带开,露出一张脸,额头上有一道伤疤,像是二郎神的三只眼。 是他!难怪阿爸找了他五年找不着,原来躲到雅州来了。阿奴愤怒地尖叫一声,手中的飞爪恶狠狠地甩出去,这次没前两次好运,飞爪尖端被他一把扯住,那上面都是血肉,滑溜溜的,阿奴见状不好,用力回收时他竟然没有抓住,直接滑脱出去。阿奴不敢再发飞爪,阿宝正好解决了自己的那个,见到她这里吃紧,连忙赶过来。阿奴叫道:“杀了他。”阿宝也不答话,揉身就扑上去,她招数狠毒,没两下,三只眼就躲闪不及,直接中了一刀,不多时,就倒下不动了。 此时花园外火把曈曈,刘畅的大队人马来了,蒙面人见势头不好,且战且退。 阿奴见三只眼倒下,抓起他的刀在他身上乱砍,直到气力用尽,见火光中他脸色青黑,再无生理,她心中解恨,百感交集,忽然有些想哭,想起这时哪是伤感的时候,连忙摸了摸脸走开。 阿奴爬上一块大石一看,才发现人数真不少,看样子是冲着刘畅或者阿仲来的。 蒙面人留下了一地的尸体,只逃出去几个,数了数逃不走的伤员还有尸体,足有六七十人。 刘畅暴跳如雷,将负责安全的令狐文骂得狗血淋头,说什么警备森严,连苍蝇也飞不进来。现在呢,整个警哨系统像个筛子一样到处是漏洞,居然有两拨人先后进来,要不是先进来的拉隆等人帮忙,只怕他们撑不到救兵赶来。 其实不能完全怪令狐文,自从阿奴和刘仲两人在此,他的精力严重不足,处境几乎可以用四面楚歌来形容。今晚要不是他警觉,发现了摸到刘仲小院的刺客,只怕他们会在睡梦中被统统消灭,阿奴楼下的侍女除了青霜就没人逃出来。 今晚的刺客有一部分装备精良,下手狠辣,应该是军队中人。他检查了一下尸体,发现有些人的体征的确是职业军人。阿奴还告诉他,有一个是自己认识的,以前是打箭炉的土匪头子,曾经劫持过她。 那个被阿奴破肚的也是土匪,被活捉了正在治疗。 令狐文想;这些人的目的到底是郡王爷还是那个梁王世子?(未完待续) 第八十一节 两窝土匪 这次遇袭,令狐文自己的手下伤亡五十来人。阿奴这边李长风和十七受了轻伤,云丹的人死亡四人,重伤六人。本来这天夜里,云丹传消息说会出来,他们大部分人原是跟着沈青娘守在外面的一栋民房里等候消息,大家都没睡,装备整齐,听见令狐文的吼声和铜锣声,知道不妙,纷纷赶到翻墙进来,跟前面进来的刺客正好碰个正着。沈家护卫加上云丹的察雅武士有四十来人。要不是他们赶来及时,光靠令狐文那些迷迷糊糊匆忙迎战的侍卫们只怕支撑不了太久。 令狐文发现被抓的都是土匪,有二十六个,居然分两窝。一窝是荣经花滩那边的一个女匪首鲍三娘的,鲍三娘腿被砍了一刀,正在治伤,令狐文满佩服她,医官都没给他们用麻药,她一个女流之辈居然咬牙硬挺;还有一个就是那位三只眼新投的的东家,芦山飞仙关的李元亨,那个哼哼唧唧破了肚子哭个不停的小土匪李元通的哥哥,这次被他逃了。李元通没两天就死了,他的肠子被飞爪拉破了几个洞。阿奴看见他满是稚气的脸,觉得很不是滋味。 土匪们说有人花了大钱请他们助阵,原本这样的好事轮不到他们。不过刘畅起兵的时候募兵用了强制手段,大股的土匪不是被剿,就是像碉门的李全一样的被收编。这几年,随着刘畅的势力渐渐西移,对雅州一带的控制力减弱,乌蛮立国之后,各处部族首领蠢蠢欲动,而原本不入流的小土匪渐渐壮大,这些人补充了之前那些土匪留下的权利与地域的真空,鲍三娘就是其中一个。 她也是倒霉催的,做哪一行都是亏本,最后向‘行钱’(高利贷的一种,借债人)借了高利贷做起了背行的生意,开张才两月,泸定桥边汉蕃开战,背行被迫关门,她背了一屁股债,老公也气死了。她一咬牙拉着六七个兄弟做起了土匪,据说一手飞镖甩得准头极好。 而李元亨据说专门抢劫过飞仙关一带的马帮,不过这年头连三岩旺丹那样的强人都穷困潦倒,索玛这样的乌蛮奴隶主都财政吃紧,更不要说小股土匪。那些依靠茶叶吃饭的底层老百姓个个穷困潦倒,来投奔他的人越来越多,他的状况也就越来越糟,渐渐的饭都吃不饱,快混不下去了。三天前有人请他们,见到久违的银子,他们眼睛都绿了。这次死的土匪大部分是他的人。 土匪们辨认尸体,认出其中十具不是一伙儿的。这些年,刘畅与刘鹏没有少向对方派刺客。这些尸体的形貌令狐文一眼就可以认出是北地的军人,他觉得自己日后就是卸甲归田了,回家做个仵作也不错。 鲍三娘说他们都不知道这里住的是王爷,否则向天借胆也不敢来。刺客领头的是个刀疤脸,听手下叫他刘大哥,他们有十五个人,个个二三十岁左右,体形剽悍,刀疤脸只说这里住着一个仇家,人多势众,但是很有钱,他们只要仇人性命,事成之后钱财随他们拿。但是路上她曾听到姓刘的刀疤脸吩咐,人杀完后要检查一下有没有一个疤脸少年。 令狐文想,那就是想一箭双雕了。刘仲出现在雅州的消息老早就流传出去,还是刘畅命令他散布的。只是这批人迟迟不来,他差点想找人扮演刺客算了。这些天自己注意力又全被阿奴转移,几乎酿成大错。他还发现自己的手下居然有五个是死在鲍三娘的飞镖之下的,都是一镖毙命,这老娘们端的狠辣,跟阿奴一家子一个德性,问完口供要不要宰了祭拜兄弟们?自从遇见阿奴兄妹,令狐文觉得一股郁气窝在心口很久了,无处发作,上次被双胞胎射杀的六个兄弟才刚下葬。偏偏这两人杀不得。 阿奴也发现了。因为十七手臂上的伤就是鲍三娘干的,十七说那老娘们的镖又准又快,根本躲不了,要不是被十二踹了一脚,只怕那镖就直奔他心窝了。 她打听了一下鲍三娘的简历,对她很感兴趣。据说她家原本小有资产,她和丈夫先后做过‘打鱼子’(渔业)、 ‘轱轳子’(赌博营业)、屠夫、米粮店、背行,全部以失败告终。算起来这位大娘从事过捕捞业、零售业、屠宰业、物流业、赌博业,最后‘起棚子’落草为寇。听说她第一桩‘买卖’颇为滑稽,刚刚落草,七八号人对业务很不熟悉,鲍三娘于是把决定权交给了神明,经过插香饮酒、烧‘千张纸’、杀鸡‘看财喜’后,选择了花滩牛栏岩起手抢劫。牛栏岩位置偏僻、地势险要,抢到东西也容易脱身。新鲜出炉的草莽们十分得意,兴致勃勃地埋伏在荒草中,蹲守在大树后,可一连等了好几天,鬼影都没有看到一个,最后遇上个大路不走偏走小路的‘倒霉鬼’,只抢来一袋盐巴。出师不利的土匪们很是沮丧,于是他们决定挪地方做买卖。可是现在马帮抢不着,昔日繁华的茶马道上空无一人,一条线上的土匪们都在嗷嗷待哺。最后鲍三娘干脆改行做‘拉肥猪’(顾名思义,过年时直接抢人家的肥猪)和‘报童子’(拐地主老财的孩子要赎金)。这支土匪才生存下来,渐渐发展壮大。 阿奴听了佩服的五体投地,屡败屡战,勇气可嘉,她差的只是运气而已。现在自己正缺一个可以在雅州绿林说得上话的。她直接找刘畅要人,这两天和沈谦谈判的刘畅正焦头烂额,随手写了张纸条把鲍三娘和手下送给了阿奴。 阿奴这才去见鲍三娘。 这位女匪首大约四十来岁,五短身材,方脸粗眉,一双细眯眼精光四射,穿着男子的短袄长裤,缠着白色头巾。现在断了腿,正绑着夹板躺在地上。 这种人喜欢开门见山,阿奴也不废话,直接问道:“我能保你和你手下性命,跟我走听我号令如何?” 鲍三娘这两天一直在想自己会被怎样处置,她知道自己杀了令狐文的手下,那个冷冰冰的将军看自己的眼神像看个死人。只是没想到一线生机却来自眼前这个娇嫩的象朵花似的小姑娘。 阿奴干脆透底:“我要建一个马帮,需要一个在川西吃得开的人。” 鲍三娘疑惑:“为什么找我,我的势力也不大。” “我喜欢你,就这么简单。” 鲍三娘还是迟疑:“现在走这条路的马帮都快倒了。”连累他们做土匪也没赚头。 “我有法子,现在给我一句话,行不行?” 鲍三娘更直接:“我不能瞒你,我生意做一次亏一次,没那命。” “快人快语,我喜欢这样的。”阿奴笑起来,“我早知道了,不用你做生意,只要你做保镖,保证这一路的平安就行。”见她仍然一脸犹豫,阿奴心想这也是个实诚人,其实她完全可以先利用自己脱身,然后再作打算,她却宁愿先说清楚,哪怕眼看性命不保。 她打定主意,将手上那串罗桑给的瑟珠取下来,戴在鲍三娘手上,学着罗桑的口吻说道:“你别看它不起眼,它是吐蕃花教(萨迦派)的掌教加持过,我阿爸特特帮我求来的,听说戴着这个可以消灾避祸,延年益寿。这些年我戴着它,几次化险为夷,昨天还刚刚从火里逃生。” 鲍三娘将信将疑,花教掌教是什么东西?旁边一个曾住在汉蕃杂居地的小土匪凑过来:“大姐,这可是个难得的宝贝,花教的掌教在吐蕃是个有名的大和尚,门下信众无数,据说法力无边。这种珠子只有吐蕃贵族才有,贵重的很。” 鲍三娘连忙将瑟珠塞回去:“不行,那这个不就是你阿爸给你的护身符,哪能随便送人?” 那小土匪又解释说:“这珠子据说有灵,这位姑娘说给你就给你了,她不能收回去。” 鲍三娘有些手足无措,这个小姑娘保自己合手下的命不说,还送这个贵重到有钱也没处买的护身珠子给自己,哪有那么便宜的事情。 果然阿奴笑道:“我也不瞒你,你也不能白白入伙,按规矩一样要交投名状。” 鲍三娘大奇:“你也是土匪?” 阿奴笑起来,也不否认:“自古官匪一家,哪分得清?你的投名状就是李元亨的命。” 鲍三娘默不作声。 阿奴继续说道:“我昨天杀了他的弟弟,总要防他日后报仇。我经常要在这一带活动,这种隐患还是早点除掉的好,你伤好后就去吧。只要成功了,我保你现在的性命和日后的财源滚滚,若是不愿意的话,令狐文会很高兴你的选择。” 这些天,令狐文已经掩饰不住腾腾杀气。 鲍三娘看了周围一圈,手下的伙计们正一脸渴求的看着她,兄弟一场,总不能让他们丢了性命。她一咬牙:“我听你的。” 随后鲍三娘一干人纷纷发了毒誓,有的人害怕不够虔诚,阿奴会不管他们,誓言里的报应恶毒之极。不明所以的人还以为是诅咒。 阿奴笑道:“就这样吧。好生筹划,务必死要见尸,查清楚了再来回我,若是我不在,你去磨西的领主府找吐蕃人,就说木雅草原的阿奴让你来的。” 阿奴和云丹这两天也在看口供,那晚刺客来的蹊跷,他俩总怀疑刘畅做手脚,或者是他们放消息让梁王的人知道刘仲的下落,否则那天怎么那么巧刘畅刚好不在。 阿奴想起那支射到床板上的箭就不寒而栗,位置可真准。(未完待续) 第八十二节 两只白虎 令狐文忽然态度恭谨的拿了鲍三娘等人的口供给沈家一干人看,最上面的一份赫然就是鲍三娘的那份,其中‘疤脸少年’四个字,阿奴觉得特别粗大,怎么看都觉得令狐文有些欲盖弥彰的味道,这人道行跟刘畅比相差太远, 沈谦等人也是在江湖上滚过几圈的老鸟,哪会不知道其中猫腻。刺客这次专门找了土匪来打掩护,真正的刺客精准的摸到刘仲和阿奴的住处,可见事先情报工作做的不错,不是有内鬼,就是有人泄密。刘畅赌咒发誓跟他没关系,同时坦言,这批人要是不来,沈谦态度再这么暧昧不明下去,他也许会找人来放放火什么,绝不对搞这么大,死的那几十个侍卫大都是太原人。太原是他母族所在地,虽然被诛了九族,但是乡里乡亲的还有不少。他被封到雅州一带后,这些人纷纷上门依附,他的贴身侍卫就是这些江东父老的子弟。 刘畅要是死不承认自己的歪心眼,沈谦还会呶呶不休,但是人家说到这份上,他反而相信了,至少这批刺客是跟刘畅没关系。 令狐文发现鲍三娘就在自个的眼皮子底下被阿奴要走,连声招呼都没跟他打。他看了看手下发红的眼睛,憋得快要得内伤。这女蛮子他得罪不起,阿涛还在她手上。最近沈家答应合作,这个小女蛮子趁机把乐晕头的王爷当做招财猫使唤。她日日出去逛街购物都叫上青霜签单,心情哈皮的王爷也不阻止。不知道她买些什么,反正每日里送东西的伙计川流不息,东西堆满了她的屋子。小楼烧了,她又换了个院子,那个吐蕃大胡子云丹也打着跟王爷合作的旗号硬挤进来。 阿奴乐得合不拢嘴,刘畅好说话的时候比沈谦大方,不过三天时间,她就黑到将近五千两的东西,这下子鲍三娘那批土匪的经费是有着落了。现在她算是什么了,山大王的幕后老板?就是穷了一点,哈哈。 云丹也参与到沈谦和刘畅的谈判中去,他们有什么好谈的?阿仲这些日子神神秘秘,搞不清楚他们在做什么。 她去看了阿都,他已经能含含糊糊开口说话了,阿奴暗自庆幸他没被烧坏脑子。 四只动物被喂得瞟肥体壮,再这样下去他们要走不动了。阿奴要求饲养员带它们去溜腿减肥,那个小兵面有难色,个头跟小牛犊似的,一只他都拖不住,何况四只。阿奴见他为难,干脆自己开锁将罗罗它们放出来,被关了多日的老虎和獒犬见到恢复自由,兴奋之极,嗷嗷叫着往外冲,那小兵吓得连滚带爬跑了,青霜吓得瘫在地上。只有尼尔斯有些良心,跑了一段又转回来咬阿奴的裙边往前拖。 它们居然直奔隔条街阿都养病的民房,一路上行人纷纷躲避,阿奴才发现不妥,这里不是吐蕃。但是来不及了,她追不上,远远地听见老虎在怒吼,她大惊失色,可别出人命,这些家伙都是生肉喂大的。 阿都门外的几个看守的小兵正抖着长枪哆哆嗦嗦准备迎战,白虎们低着头,咆哮着眼露凶光,斯密尔恶狠狠地在场外游移,准备出其不意扑上去撕咬。尚未发生流血冲突,气喘吁吁赶到的阿奴松口气,连忙拍拍尼尔斯。尼尔斯上前对着白虎一通吼,白虎们放松下来,不甘心的斯密尔上前拱着阿奴就往里走。里面的阿罗听见虎吼赶忙跑出来,两只老虎‘嗷呜‘一声兴奋地扑上去把他按在地上乱舔。随后它们循着味道冲向阿都的病房,阿奴连忙叫已经两腿发软的守兵将大门关好。 要不是阿吉拉拦着,兴奋过度的四只毛团都要跳到阿都的肚子上去了。 阿奴示意大家离远点,它们被关的久了,难免要发疯撒欢,吓着人就不好了。白虎和狗狗们足足折腾了半日,将人家的天井搅得一片狼藉,瓦罐盆栽水缸统统打的粉碎,才蹭着阿奴要吃的,它们饿了。 它们死活不肯再回笼子里,对着这些天好吃好喝供着它们的小兵呲牙裂嘴,最后阿奴没办法,只好叫上阿罗把它们一起带回园子。所过之处简直就是场灾难,园子里的侍女们惊叫着四散奔逃,阿奴拼命解释说它们不会咬人,侍女们哪里肯信,阿奴说一句,白虎们就笑眯眯地呲一下牙,看得人心胆俱裂,后面两只毛乎乎黑漆漆半人高的大狗倒是不哼不哈,但是那白森森的牙齿上,口水一个劲的往下滴答。 令狐文被这场骚乱惊动,赶过来时也吓了一跳。不过今天有个好消息让他扬眉吐气,虽然他不能动这个小女蛮子一根寒毛,但是这两只白虎就要倒大霉了,刘畅和沈谦决定送它们给华太后那个老妖婆做生日礼物。 果然,午后时分就听见那小女蛮子又吼又叫。他心情愉悦,小丫头嗓门也不小,嗯,园子的残雪衬着午后的暖阳景致不错,他转头吩咐老兵刑二泡茶。刑二发现校尉大人一扫这几天的阴郁,居然在哼小曲,哼几句又竖着耳朵听听窗外,好像有女孩子在哭,是那个小蛮子阿奴姑娘?谁欺负她了?校尉大人也真是的,整天跟个小姑娘过不去。刑二很不满,人家小姑娘漂亮又乖巧,每次看见他都恭恭敬敬叫他大叔,哪像园子里那些王府侍女都是用鼻孔看人。 他摇摇茶罐,茶叶没有了。大人嫌麻烦,喝茶喜欢用散茶泡,不喜欢那些用茶末子煮出来的。 他拿了茶叶回转,看见一个穿着杏红衫子的小姑娘抱着一个白衣少年站在假山下边抹眼泪边哭诉:“它们是南方的老虎又不是东北虎,一送过去,明眼人一看就会露馅。” 刑二定睛一看,原来是阿奴姑娘和世子爷,听说她对世子爷有救命之恩,两人倒是亲热的紧。原来她哭闹是为了那两只白虎,还真是稀罕物。世子爷也是个好孩子,每次看见自己都会腼腆笑笑。虽然笑起来很难看,园子里那些轻狂的女娃子私底下嫌弃他破了相。听说胸口还有一道长疤,可怜见的,年纪小小吃了这么多苦头。 只听见刘仲好生解说了一通:“不过是个幌子,掩护我们几个到开封而已,不会让它们吃亏。哪有人知道这些,如果有疑问,说是南方买来的就是了。再说了,送进宫去也是好吃好喝供着,谁会去找两只老虎的麻烦,又不是吃饱了撑的。等我们得手以后,再给你送回来。” “骗人,这么远的路,它们还小,才五岁而已,怎么走得到。再说它们不愿意再被关进笼子里,今天难得放出来一趟,就高兴的快疯了。阿罗也是,为什么非得跟着去,这下子我怎么办?” 刘仲无语,五岁的老虎已经成年了好不好,阿罗是你哥哥,不是你儿子。 “我不管,要送什么稀罕物送不得。它们还是你看着大的,就这样忍心送它们进火坑。” “怎么叫火坑。”刘仲被她闹得哭笑不得。“我们挑中罗罗和都都是因为白虎是神兽,四灵之一,象征着战神、杀伐之神。他还有避邪消灾等神力。你没看见战旗上都是绣着白虎,最主要的是华家的家徽也是白虎。” “切!骗子!人家说千年王八万年龟,你祖母想长寿送她一只老乌龟不就好了?那也是四灵之一,为什么送白虎,不怕犯冲吗?” “那叫玄武,不叫乌龟。”刘仲一面掏出帕子给她擦眼泪鼻涕,一面恳求道:“阿奴,我想再看一眼皇祖母,就看一次,我想问问她,为什么?” “笨蛋,万一她翻脸不认账。。。。。。” “我就想问问,为什么都是儿子,她却那么偏心梁王,不顾皇伯父生死,为什么都是孙子,她却不管太子哥哥和,和我。”刘仲苦笑,满心苦涩,那是他想了无数次却无解的问题。 见阿奴发怔,他继续说道:“要不这样,咱们再跟九皇叔谈谈价钱,叫他加点?”以往只要讲到钱,阿奴的耳朵就竖得老高。 可是这次没用,阿奴就像一只被踩了尾巴的猫一样跳起来:“我才不要那个骗子的臭钱!那个阿巴贡,葛朗台,夏洛克,严监生,贻顺哥。。。。。。” 阿奴一口一个‘骗子’,油盐不进。后面一长串古古怪怪的是什么?刘仲心中伤感,又被她闹得没办法,转头看见刑二经过,勉强笑一声打招呼:“大叔这是去哪?” 刑二行了礼,拍拍茶罐:“给令狐大人拿茶叶。” 阿奴忽然转过头来:“大叔,我看看,令狐将军喜欢喝什么茶?”伸手就将茶罐拿过来,刘仲只好对刑二抱歉的笑笑。 阿奴抖了抖茶罐,奇道:“就这么一点?他喜欢喝散茶,倒是跟我一样。”然后就将茶罐还给刑二,“大叔,改天我送他一点茶叶吧,肯定比他这个好。” 刑二笑道:“散茶没什么人喝,只跟青霜姑娘拿了一点。大人也不大爱喝茶,不知怎的今天要喝。” 阿奴挑挑眉:“看来今天他是有高兴的事吧。” “是,一直唱着小曲来着,还说雪景不错。”刑二说完就告辞了。(未完待续,如欲知后事如何,请登陆..,章节更多,支持作者,支持正版阅读!)(未完待续) 第八十三节 搭配租借 邢二没有留意,后面的好孩子刘仲低低的问道:“你又干了什么?”刑二没看见,他可看得真真的,阿奴往里面倒了一些粉末,还抖了抖茶罐以便混合均匀。 “没什么,就是给达果吃的那种,让他躺两天,我不痛快。”那种药粉她只做了出来一点,没舍得乱用。它跟中原的蒙汗药不同,吃了之后神智清醒的很。阿奴撅着嘴,其实知道自己再怎么闹也没用了,刘畅说这些天她花的钱就是罗罗它们的租借费,还回去也不行。强盗!真是偷鸡不成反蚀一把米,她心里越想越憋气:“难怪中午的时候,罗罗它们搞得一片混乱令狐文都不生气,现在想起来,他那时真是得意洋洋。你听见大叔说没?他高兴地都唱小曲了。雪景?就这么一层薄薄的混着泥巴的雪。” 从五年前送他们过大渡河开始,刘仲就发现令狐文对他们有一种莫名其妙的敌意。所以他很恶毒地想,只要阿奴不跟他哭闹,令狐文躺两天有什么关系,哪怕躺一辈子也行啊。 刘仲不想说这个话题,随口问道:“那你刚才念念有词长长一串的是什么东西?” “是这个世界上最最著名的吝啬鬼。”阿奴咬牙切齿。 刘仲摸摸鼻子,决定再换个话题。 令狐文乐极生悲。 他舒舒服服的喝着茶,眉开眼笑地听着刑二述说路上遇见刘仲和阿奴的事情,重点是小丫头一直在哭。雪后的下午阳光正好,他眯缝着眼,人逢喜事应该是精神爽,为什么他这么犯懒。没有多久他惊恐的发现自己浑身发麻,连根小指头也动弹不得,然后像植物人一样躺了两天。 他实际上是刘畅的表兄,当年的灭门惨案的遗孤。弟弟令狐武受了惊吓,有些自闭,不善与人交流。刘畅只好将他安排在茶马司里专门检验金砖入库,那里相对封闭简单的环境对他很有好处。所以不奇怪,对刘仲这个灭门仇人的孙子没有直接杀了,已经是令狐文看在同仇敌忾的份上手下留情,给点眼色看看又算什么。 刘畅见他莫名其妙病倒,急得像热锅上的蚂蚁。他也就这两表哥最亲近了,妃子儿子哪一个也比不上这两个相依为命的表哥。他害怕令狐武担心,不敢告诉他,自己的医官诊断不出,就连夜请来雅州最好的郎中。 可是谁也看不明白,只知道是中毒了。最后一个郎中问道:“再想想,还有没有别人碰过你吃的东西?” 令狐文的脑子勉强还可以低速运传,此刻总算摩擦出一丝智慧的火花。他想起刑二说过阿奴拿走他的茶罐看了一下,他蠕动着僵直的舌头含糊地说:“阿奴。” 刘畅凑过去听了两遍才明白,登时怒发冲冠,拎着长剑就往外走,令狐文急得想拦,却说不清楚,眼睁睁看着刘畅出去。 刘畅提剑走到阿奴小院的门前就泄了气,罢了,现在沈家和阿仲好容易肯帮忙,他们又很看重阿奴。待会只要阿奴肯给解药就算了。若是不给?不给,哼,死丫头的哥哥还在他手上。 阿奴还没睡,正支着头和阿罗、云丹、刘仲说笑,看见他来,笑眯眯地也不打招呼。 刘畅心想,这个死丫头看见自己从没行过礼。想归想,重点不是这个。他也不废话:“解药。” 阿奴伸出手掌翻了两翻:“十万两。茶叶和上等锦帛可以按照战前的的兑换比例来算。” “太贵,你怎么不去抢?”刘畅嘴上的胡子都竖起来,就知道这个小吸血虫子肯定会要钱。 “可以正经做生意的时候,我绝对不会去抢。”阿奴义正辞严。刘仲和云丹不约而同的别开头,在刘畅面前喷笑,只怕他会恼羞成怒。 刘畅嗤笑:“你这是敲诈,哪是正经做生意?” 阿奴乌溜溜的眼珠里透着狡黠:“强取豪夺的那个分明是你。”众人想起那个倒霉的监牧使,苦主阿罗正在座。刘畅黑着脸不吱声。 阿奴摇头晃脑:“解药哪能白给?还有罗罗和都都哪能那么便宜就租借的?你有钱也没处买白虎,我说的可对?” “白虎不稀罕,原来长安城就有一只。阿罗本来是自己要跟,哪能算钱?”刘畅想压低价码。 阿奴狠狠地剜了阿罗一眼,聪明脸孔本肚肠,倒贴之前也要讲清楚价钱:“你也说原来咯。现在没有,它们还是双胞胎,奇货可居,价钱自然高些。我和阿罗扮成龙凤胎可以搭配着一起租借,人和老虎都是双胞胎,看着更喜气也更令人心动。” 阿罗的喉咙动了一下: “白虎都是公的。” “那又怎样,谁还会去趴下去检查不成?” 众人都笑起来,连刘畅也不禁莞尔,这死丫头皮厚如墙砖。 阿奴继续游说:“按你们的想法,明年的夏初,白虎们会很招摇的出现在青唐城(今西宁,宗喀部的都城),随后会被吐蕃宗喀部落往开封的庆寿使团买走。你也说过,我们长得像胡汉混血,阿哥可以留头发,我们扮成西域胡人。搭上我们这两无价宝,只收你十万这个价钱很公道了。不过你要保证我们和罗罗它们的安全。”阿奴不肯让步。反正现在白虎和哥哥都在他的手上,自己没有反对的余地,当然能诈点钱出来是最好,实际上,刘畅就是不付钱,她也没辙,总不能真不管阿罗他们。 刘仲脸上的疤太显眼,化妆术根本掩盖不了,戴帷帽?刘畅的地盘都好说,至多引来刺客;在梁王的地界里,能过一个城,不代表可以过五关。更何况,就是到了开封,他们也到不了皇宫里。而刘畅的计划是让刘仲在华太后寿宴上当着文武百官揭露前皇帝的死因。唯今之计,只有混在外族贺寿使节当中,利用进献白虎的机会混入寿宴。西域有些部族的胡人有葬礼割脸的习俗,这种习俗要是悲痛过度,最后的结果就是毁容,所以脸上有疤的西域人不稀奇,再加上大胡子,应该可以遮挡一二。(阿奴听了想:割脸和阿依族纳克家葬礼抓面有没有关系?) 宗喀部已经是新汉属民,之前虽然摩擦了一阵,现在关系正处在缓和当中,这次华太后六十大寿,云丹说,他们派使节团队贺寿以示修好是顺理成章的事情。当然,雅州这里还要做个替身南行前往钱塘沈家。 刘畅脸色变幻不定,最后一咬牙:“五万,不过是茶叶和锦帛。” “可以。”阿奴答应的干脆,让刘畅一阵后悔,早知道就砍到两万,他也很穷好不好。阿都他们的医药费怎么忘记跟这个鬼丫头算一算。 阿奴强调道:“反正我们出现在青唐城的时候,你这些东西就要全部运抵磨西云丹的地盘上。否则我就带着阿仲过唐古拉山回察木多。” 刘仲出声反对:“阿奴,你不能去,谁知道会发生什么事。” 阿奴耸耸肩:“没办法,我把阿罗和老虎他们全部租出去换钱了,不跟着,出事了怎办?”白虎丢了还好说,阿罗要是没了,自己真是有家难归了。 云丹喜笑颜开:“我们一起去。” 阿奴撅着嘴,这人跟刘畅一起算计自己的老虎,不是好东西:“你游历你的,不关我的事。”她不管云丹的黑脸,转头对刘畅说道:“契约写好。” 刘畅急道:“解药。” 阿奴挥挥手:“死不了,签完合约就给你。”熬两天或者一碗蛋清就好了,哪能那么便宜令狐文,中午的时候他乐得后槽牙都出来了,哼! 事情就这样定了下来。 等契约签好,阿奴神神秘秘地熬好浓浓的黄连和巴豆汁,放凉后打入鸡蛋清,她屏退众人,捏着鼻子给令狐文给硬灌了下去。毒是解了,校尉大人却拉的快脱水。刘畅连忙又找上门,阿奴却解释道:“排毒养颜啊。” 的确有拉肚子解毒的方法,谁也没有起疑心。只有云丹和刘仲心知肚明,只要一帖止泻药就好了。可谁也不会去挑阿奴的火头,这两天他们被她当成叛徒看待,没给半点好脸。 这件事的结果是令狐文拉的没了半条命,直到启程的时候还躺在担架上,丢脸丢到了姥姥家,从此看见阿奴都绕着道走。 青唐城在河湟地区。原是吐蕃宗喀王古斯罗(意思是佛子)建立的都城。他在位的时候联合新汉抗击西夏,成为新汉面对西夏的屏障。那时候通往西域的商道——河西走廊被西夏党项人控制,宗喀王重新打通了唐朝之前一条平行的通往西域的商道,吸引了大量不堪忍受西夏苛刻盘剥和掠夺的西域商人进入青海境内。这条商道由青唐城西经临谷城(今湟中多巴)过日月山入西海古道,越阿尔金山至诺羌,进而通往西域各国;东连湟州(今民和下川口),再由炳灵寺渡黄河入陇西道最终到达长安的青唐古道。青唐城恰是丝绸南路的枢纽重镇。 要到达青海城,在刘畅的势力范围内,可以走到陇南,再往北就是两军的拉锯地带,然后过天水,定西转道青海,中间要穿过刘鹏的守军驻地。 四只毛团早就全部染成了普通老虎的黄色,狗狗们还修剪狗毛,再描上黑色条纹,装扮成老虎也像模像样,它们别扭一阵,最后也适应了新的毛色。阿奴让小兵带着它们在雅州街上四处乱窜几日以昭告天下。 在刘仲的替身跟着沈家人走后不久,他们告别养伤的阿都就启程了。 阿奴不舍得再关着它们,一路上真假老虎们大摇大摆,不要说行人,连土匪都闻风而逃。(未完待续) 第八十四节 刘畅愿望 临行前,老七带着令狐文的侄儿阿涛回来了。大相岭那时候开始下雪,他知道阿涛很重要,不敢带着孩子过大相岭,于是在黄泥堡往南走,找了个村子呆了半拉月,十七先回来报信。后来阿奴想,既然已经决定帮刘畅,那个孩子先还人家的好。 刘畅这才知道自己的侄儿被阿奴劫走,气得七窍生烟。问令狐文为什么不告诉他。令狐文沉默半晌:“报仇事大。”他知道刘畅此时迫切需要沈家的助力,不敢让他乱了方寸。而且阿奴仅仅要求保证阿罗等人的性命安全而已,这个他可以做到,就只好委屈阿涛一阵。 刘畅面如沉水,他们为了报仇,已经奋斗了半生。好容易有了机会,却在火烧长安后,每况愈下,双方在长安一带不停的拉锯,再难越雷池一步。治下军队和百姓越来越糟的失控状态让他渐渐地失去了耐性。所幸的是他占据天府之国尚且举步维艰,刘鹏的状况也不会比他好多少。海军稳扎稳打,一点一点扩大地盘和招募兵员,势力已经可以与刘鹏的陆军抗衡。 而大汉腹心一块,潇湘、荆楚一带却是造反的如火如荼。其中和州人张甾因粮饷克扣,愤而率军哗变。他四处宣扬明教(拜火教)教义,“清净、光明、大力、智慧”,主张实现真正的平等;“劫取大家财,散以募众”,“有甚贫者,众率财以助。。。。。。凡出入经过,虽不识,党人皆馆谷焉,人物用之无间,谓为一家。” 这一带唐时曾建有大量摩尼寺(拜火教、摩尼教即明教前身),信从颇多,后来唐朝末年受到官府压制,教众纷纷转入地下活动,渐渐变得行事诡秘。曾有官员上奏曰“徽南‘一乡一聚,各有魁宿,平日暇居,公为结集,曰烧香,曰燃灯,曰设斋,曰诵经,千百成群,倏聚忽散’”。又有“江西‘弥乡亘里,诵经焚香,夜则哄然而来,旦则寂然而亡。其号令之所出,语言之所从授,则有宗师。其徒大者或数千人,小者或千人。其术则有双修二会、白佛、金刚禅’”。指的就是当时明教的秘密地下活动。教众中有农民、秀才、吏员、兵卒、绿林好汉、江洋大盗、武林俊彦等等。教徒白衣乌帽,秘密结社,共同尊奉明使为教内尊神。近年来规模日益壮大,已经成了地方官的一块心病。 张甾宣扬明教,一时间四方信众闻风响应,旬日之内,云集万众,没两年,已号称百万。攻城掠地,横行一时,成为了大汉威胁最大的一股反贼。 天下势力已经不止三分,再这样下去,大汉帝国只怕会土崩瓦解,祖宗基业毁于一旦不说,报仇无望,只怕自己还要先填进去。 这次联合海军共同对付刘鹏,刘畅跟沈谦谈好了成功之后的利益分配。为了讨好海军,他做了一个很大的让步,放弃了皇位争夺,皇位继承人由海军指定。 十二等人依然准备跟着刘仲化妆北上,他们本来是孤儿,被沈家收养训练成了护卫。如今虽然居无定所,但是总算有了老婆,斐荅和十九的妻子文奈还有了身孕。相处经年,刘仲与他们感情深厚,这次事关重大,他想让他们跟着沈谦回钱塘。他们拒绝了,将斐荅等人留下跟阿都、阿吉拉一起,等春天雪化了去磨西云丹的领地上等待消息。云丹将索朗旺堆和几个吐蕃武士留下照顾他们。 他们装扮也简单,不用刮胡子,没几天个个一脸乱草,加上这几年在高原上晒的黑乎乎的脸庞,吐蕃服装一穿,扣上毛绒绒的帽子,没人怀疑。刘仲也一样。 鲍三娘在年前终于传来消息,她杀了李元亨,成功接收了他的地盘。鉴于自己可能要好久才能回来,阿奴挥手就将从刘畅那里弄来的价值五千两的财物给了她做经费。同时要她保证阿都等人的安全,开春后将他们押到磨西,阿奴实在怕自己这个哥哥又出幺蛾子。年前有了一笔巨额收入,土匪们眉开眼笑。鲍三娘喜极而泣,他们平常能有铜板用都不错了,这些年不要说金子,连银子都少见,更不要说绫罗绸缎。 阿奴他们先走了一段,在出成都后不久就改装混入刘畅两百多人的卫队里,准备翻过号称“神州南北界,华夏分水岭”的秦岭。 这次跟阿奴原先走过的道路不完全相同,出成都走金牛道(其中有一段就是张飞道,翠云廊)过剑阁到达勉县后,拐道汉中洋州走另外一条,秦岭栈道中的一条最快捷最险峻的栈道——傥骆道。 傥骆道因为是北从盩厔(今周至)骆峪进秦岭,南从洋州傥水河谷出到汉中,进出口各取地名中一字,所以叫傥骆道。它是官道,唐中叶以后专门为军队往来,和官员任免、回京述职、使臣出使所用。沿途分为八个站,三十里一驿站,十里一邮亭,牵骡马驮行李,日行60里,八天可以走完全程,而快马不过三天。 只是当他们过洋州,刚刚翻越五道梁还没来得及到达华阳镇,已经是除夕,整个秦岭开始大雪纷飞。他们羁留在一个叫黑峡的小村里,刘畅下令就地过年。 黑峡不过是个二十来户人家的贫困山村,令狐文带人在村里一个老财家里硬买来三头肥猪,将就过年了。晚上他们全部宿在村头的一个土地庙里,只有刘畅去了那个老财家,那里也不过是五间大瓦房而已。 第二天,公鸡们此起彼伏的打鸣声把阿奴吵醒了。她正窝在阿罗怀里,见哥哥还没醒,连忙将毯子给他裹好,自己开门走了出去。 天色已经大亮,满地的白雪盖满了周围起伏的山梁,一派银装素裹。大年初一,就是勤劳的庄稼汉也会偷偷懒,雪地上一个足迹也没有。 天寒地冻,阿奴用手哈着热气一步一步用力踩着雪‘嘎吱嘎吱’的慢慢往前走,茫茫雪地上,前不见古人,后不见来者,她蒙着头渐渐的走远,雪地里只留下一串整整齐齐的脚印。 刘仲远远看着那孤零零的身影渐渐消失在白茫茫的雪地上,忽然想落泪。阿奴越大心思越难琢磨,已经不再是原来那个言笑殷殷的小女孩,渐渐锐利的眉目间的染上了抹不去的忧郁孤独。皇叔看见她收编鲍三娘,曾跟他说过阿奴野心勃勃。他闻言一晒,阿奴的要求从来不高,只是在这乱世之中,蛮荒之地,那些要求就变得奢侈无比。她与族人格格不入,跟吐蕃人也有隔阂,与汉人,可她不是汉人,汉家姑娘不会像她这么无拘无束,无法无天,她不愿受世间规则摆布,连祭祀这种仪式她都不耐烦应付。可是她却必须在这个到处都是条条框框,连土匪都要讲规矩的尘世间努力求存。 阿奴越走越远,渐渐的走到了黑峡河。河边居然有一个衣衫褴褛的汉子在破冰打渔。穷人没有过年休息的奢侈。 身后传来一阵脚步声,刘畅的声音响起:“阿奴,这么早。” 她转身看见刘畅带着几个人正拎着几只血淋淋的猎物。刘仲提起一只羚羊笑道:“竟是活活冻死的。” 阿奴伸手一摸它的腹部,还没有僵硬,胃袋空空如也。她摇头补充道:“又冻又饿。”顿了一下,她问道:“今天走吗?” “走,雪停了。”一行人默默的往前走,刘畅等阿奴跟上,突然说道:“阿奴,你能劝劝阿仲吗?” “劝什么?” “那个位子,他来坐。”刘畅说道。阿仲很听阿奴的话。 阿奴摇头拒绝:“我劝不了这个,再说他破相了。” “那又怎样?《史记》里受到秦王赢政重用的尉缭是怎么说他的,‘秦王为人,蜂准,长目,鸷鸟膺,豺声。少恩而虎狼心,居约易出人下,得志亦轻食人。’畸形的鼻子,豺狼的似的喉声,他比阿仲丑了不知道多少倍。照样一统六国,当了皇帝。”刘畅不以为然。 “你为什么自己不坐?”阿奴一直以为刘畅觊觎帝位来着,否则那么辛苦造反做什么?直接刺杀华氏和刘鹏不是一样解恨。 “沈谦说海军的条件是我不能当皇帝。”刘畅遗憾得咬牙。 “这样啊,你是不甘心为他人做嫁衣衫吧。” “一半一半吧。”刘畅承认。 “阿仲说过不愿意,再说他傻乎乎的。。。。。” “他为人温厚,只有他坐了那个位子,我才能安稳睡觉。”刘畅苦笑,相对于自己的性命,一条疤实在算不上什么。 “不如说他好掌握吧?”阿奴反问。 “谁说他好掌握,他的身后是沈家,还有沈家之后的海军和大批中下级官员,阿仲的势力其实是你不能想象的庞大。”刘畅感慨,要不是自己母族被杀的精光,也不至于如此孤独无援。 “那是水中流沙,一不小心就会没顶。”阿奴一针见血。 刘畅笑起来:“水能载舟亦能覆舟,自古帝王就是掌舵人,阿仲大智若愚,可以的。” “评价这么高?”阿奴意外。 刘畅叹口气:“沈家和海军原本就是这么打算的,没想到他破了相。” 阿奴说道:“我可以问问他的意思,但是我可不劝。做帝王都要做孤家寡人,阿仲爱热闹的很。” 刘畅抛出诱饵:“若是阿仲做了皇帝,你也可以一步登天。” “等什么天?宰相?管钱的是什么官?”阿奴大感兴趣。 刘畅笑出声来,难怪阿仲说没必要跟阿奴谈这个,她满脑子里就是钱。刘畅纠正道:“是贵妃。” 阿奴吓了一跳。 刘畅笑咪咪的说道:“一人之下,万人之上,做到那个位子,钱已经不是问题,如何?” 阿奴放下脸来:“我成亲了,然道阿仲给做我男妾吗?再说了,一人之下也是下,凭什么要我屈居人下。”说完,狠狠地朝刘畅踢了一脚雪,扬长而去。(未完待续) 第八十六节 再见故人 阿奴并没有去劝说刘仲,她觉得平常一些小事自己可以喳喳呼呼,这么重要的事情还是应该刘仲自己决定,她不想影响刘仲的判断。 他们赶到华阳寨休整了一下,这是傥骆道最大的驿站,随后又顶风冒雪出发了。不久,驿站传来信报,阿奴听得侍卫们窃窃私语,刘畅之前曾放出消息走陈仓道,信报上说:陈仓道上已经发现刺客行踪。 阿奴恍悟,原来刘畅是为了掩人耳目。难怪他们这些天在莽莽群山中皑皑雪地里艰难跋涉,沿途人迹稀少,一路上重岗绝涧,危崖乱石,难度堪比大相岭。阿奴发现这条道并不像刘仲和刘畅等人说的那样快捷繁华,还不如她以前走过的那条陈仓道。沿途有的栈道和驿站甚至被大雪压塌,显出一种年久失修的破败寂寥。明显这条路正处在废弃的时期。 相比在顶着风雪爬山,阿奴还是喜欢走在悬崖峭壁的栈道上。虽然看着艰险走着湿滑,但是有护栏,其实比雅砻江河谷的那种羊肠小道要好走的多,特别是有一段像九曲回肠的栈道有顶棚,这为了防止崖壁上土石下坠砸伤来往人畜的。长长地透明冰凌从顶棚上垂挂下来,雪飘进栈道上结了一层冰,整条栈道像一条水晶回廊,在冬日稀薄的阳光下闪着七彩的光。从栈道往外看,脚下被雪覆盖的群山峡谷如云海茫茫,疑似身处九天之上的九曲廊桥。 阿奴很遗憾,这么美的时刻,自己和阿宝两个小美眉却穿着灰扑扑的宽大军服跟一群煞风景的丘八们在一起。他们觉得好玩,把冰凌都掰下来了。 往后的路一点也不比打箭炉到察木多好走。阿奴数了数,九天之内他们一共翻越了五座大山,每一座都跟吐蕃的雪山有的拼,道路的艰险有过之而无不及。特别青泥岭一段沿着太白山上上下下迂回转折,峭壁千仞,高耸入云,脚下惊涛拍岸,江水吼声如雷。刘畅说道,这就是李白走过的蜀道,所写《蜀道难》中的那句‘青泥何盘盘,百步九折萦岩峦’就是指这里(陕西略阳和安徽歙县之间)。这是傥骆道最为恐怖的一段,山高谷深,野兽出没,没有人烟,是被称为‘黄泉’的险地,生长的毒虫和有毒植物,有着不散的瘴气,让人谈之变色。后来朝廷下令修成自河池驿至兴州长举驿新路五十里,叫做白飞路。沿途作栈道阁道、邮亭、营屋、纲院,缩短旧路里程三十多里,废掉了青泥驿,人们舍危从安,改走白水路,这里就荒废了。但是这条路阿奴看着也平常,再糟糕的路也比不过白玛岗的。 第九天他们到达盩厔,而后折向长安。 当刘仲终于看见长安焦黑的城门的时候,不由得跪在地上放声大哭。他想过千百遍回来时的情景,却绝想不到昔日胡人眼里天堂般繁华的都城会破败如斯。 刘畅不想进城,转头吩咐令狐文带他们进入长安城。 一路上景物全非,到处是火烧过后黑乎乎的断壁残垣,上面还有残雪,几年过去,已经是衰草枯杨,一片荒凉。城里还有一些保存完好的地方,有人住着,沿路还可以看见有人做些小买卖。他们大都衣衫破旧,两眼茫然,走路时遮遮掩掩,躲躲闪闪,劫后余生的恐惧让他们提心吊胆。 皇城里昔日庞大的木质宫殿群早已化为焦土,只有湖边稀稀拉拉的几座独立的楼阁幸存,只剩下拴马石的宫门前刘畅有派卫兵把守。刘仲和令狐文直奔那几座楼阁而去,而其他人都被拦在外面。 阿波问道:“这就是汉人的皇宫?” 阿奴唏嘘:“上次来的时候可壮观了,大街上人来人往热闹的紧,现在都烧得精光。” 云丹曾经到过长安,亦是感叹不已。 阿波想看看,横竖无事可做,她带着阿波、阿罗等人一路指指点点,这里曾是鸿胪寺,那里曾是长安最大的酒楼,这里曾是一间瓦肆,那里。。。。。,末了告诉他们:“反正也要去开封,那里是陪都,据说也很繁华。。。。。。” 阿奴还没说完,他们的注意力被旁边一对青年夫妻吸引住了,那女子穿着打补丁的粗布蓝衣,头上一根荆钗,她两眼翻白,分明是个得了白内障的瞎子。那青衣男子扶着她,不停的提醒她地上障碍物的位置。这里很杂乱,雪地上满是断砖碎瓦。那男子满脸小心翼翼,没有半点不耐。 这男人看着身体健康,没有残疾。阿奴想,这样的男人倒是难得。 那男子忽然发现了他们,看见是几个面目黧黑的小兵,连忙低下头。阿奴不由得多看了几眼。他低头跟那瞎眼女子不知道说了什么,两人搀扶着磕磕绊绊的迅速离去。大概是怕了他们的军服。阿奴也没在意。 等他们逛回来,刘仲还没有出来,十二等人早已作鸟兽散,各自怀古思今去了。只有李长风留在那里等。他的叔叔跟着泸定桥边造反的李全上前线了,战场在天水一带。他这次就是准备去投靠叔叔他们。据说李全打仗拼命,悍不畏死,已经擢升到副将。 尽管皇宫已经焚毁,但是进去看看也好啊,就当参观圆明园了,说不定能摸到文物什么的,就算现在不是,几十年以后也是了。阿奴无聊之极,淘宝的渴望让她心痒难耐,她跟阿罗和阿宝打个眼色,一行人偷偷摸摸的拐到守兵们看不见的地方,从一处断墙爬进去。基本上这些兵跟门钥匙一样,守君子不守小偷。 在一处比较大的宫殿遗址前面,阿奴辨认了一下房间的大致方位,走到主屋的位置上。残雪下露出一点一点熏黑的石阶,烧化成炭条的窗棂门柱,一按就化为齑粉。她捡了块石头,慢慢扒开上面的堆积物,露出了黑乎乎的石头地板。一群人扒拉了半日,除了一些黑墨墨的瓷器碎片,居然被阿奴发现了一块烧得变形发黑的金子,黏在一截木炭上。阿奴不小心蹭掉了金子上的炭灰,露出了一抹金光。 她来了兴致,正准备扩大搜索范围。忽然,不远处传来一个声音:“你就在这坐着,我去去就来。” 他们伸长脖子,只看见一个青衣男子,遮遮掩掩往这边而来,是刚才那个盲女的丈夫。难道他也想淘宝,总不可能是考古吧。 阿奴等人蹲在地上,周围有那些烧毁的断壁残垣挡着,那男子没有发现,直直蹭到近处,才发现眼前蹲着几个小兵,男子吓得‘哎哟’一声转身就逃。 阿奴心中恻隐之心大起,这人带着盲妻,面有菜色,衣衫上都是补丁,只怕日子不好过,可能是想在废墟里扒拉些可以糊口的东西。她对这男子很有好感,连忙出声叫住他。 男子已经逃开几步,见阿奴叫他,吓得不敢再走,绻成一团缩在墙根,如果那还是墙的话。 阿奴走到眼前,将那块金子递过去,说道:“给你,我刚刚找到的。” 男子听得口音古怪,声音清脆,分明是个女子,不由得抬眼看了看阿奴,是一个黑脸的小姑娘。乱世之中,生存不易,女子装成男子从军也不稀罕。他也不觉得奇怪,说声‘“谢谢”。伸手接过那金块。 阿奴见他脸色青黄,骨瘦如柴,面貌还算端正,眼神却躲躲闪闪,看着有些鬼祟。她也不以为意,问道:“你想找值钱的东西?金银之类的只怕早就被搜光了,瓷器都成碎片,书画更别指望了。”她指了指他脚边一个疑似兽头的东西,“咦?这个不知道是什么?” 那男子拿起兽头,蹭了蹭炭灰,抬脸朝阿奴笑了笑,在阿奴看来就像是个骷髅咧咧嘴,他说道:“这是个屋子上的蹲兽的头,这个叫行什,长得像猴子,背上有翅膀,它是雷公。用来避雷的。” 阿奴拿过兽头又擦了擦,果然是个铁铸的猴头。她就爱听掌故和风土人情,觉得有趣,正想再问,外面一阵响动。刘仲噼里啪啦的跑过来,气喘吁吁的问道:“你们也来了。” 他和令狐文从湖边过来,本想看看自己住过的宫殿,没想到阿奴已经跑进来了,她向来是个好奇宝宝,刘仲也不以为杵。 那男子看见有人来,又吓得垂头缩脑,阿奴安慰道:“不怕,粽子人很好的,他不会怪你。”见他还是害怕,阿奴说道:“怪可怜的,令狐校尉,放他走吧。” 令狐文也不说话,挥挥手。男子低头掩面而去。 阿奴问道:“你怎么跑里面来了?” 刘仲瓮声瓮气:“这是我住过的地方。” 谁也没有留意才走开几步的男子忽然停了下来。 令狐文看看天色不早,说道:“世子爷,早些回营地休息吧,明日再来也不迟。” 刘仲摇摇头,在这里走来走去,他指了指一个地方:“这是个我住的,隔壁是太子哥哥住的。当年我们谁也不喜欢自己的住处,后来皇伯父没法子,只好互相调换了一下,没想到我们又觉得原来的更好,最后又闹着换回来。”他嘴角噙着一丝笑意。那还是他三岁,太子哥哥五岁时候的事,他早忘记了,是皇伯父和皇祖母一直挂在嘴边,宫里头人尽皆知。 阿奴看见那男子又折返回来,奇怪道:“你还不走?” 男子不答,径直走到刘仲跟前问道:“你是谁?” 刘仲抬起脸来,男子倒抽一口凉气:“对不住,我搞错了。”匆忙想走,刘仲一把抓住他急急问道:“你又是谁?”(未完待续) 第八十七节 太子夫妇 男子不答,拼命挣扎,令狐文看着不对,也赶过来喝道:“你是谁,可有户籍文书?” 刘仲身高体壮,他将男子像拎小鸡一样被拎到一边,阿奴看了稀奇,也凑上去,只听见刘仲低声叫道:“太子哥哥。” 这一声如定身咒,那男子一个哆嗦,安静下来。是那个倒霉太子?阿奴第一次来长安时在鸿胪寺与此人起过冲突,对他没有半点好感。此刻见他一身落魄,面黄肌瘦,畏畏缩缩,活脱脱一个战争难民,哪里还有当年高衙内的跋扈。 想想自己刚才还施舍了一个可能本就属于他的东西,阿奴觉得有种看见末代清帝溥仪的滑稽感,跟关公战秦琼似的,尽管他们八竿子都打不到一块。 太子,不!废太子看了一眼几步远的令狐文,刘仲会意,安慰道:“他听不见。”刘仲睁眼说瞎话,阿奴好笑,校尉大人的耳朵看样子还是蛮好使,正一脸若有所思。 太子迟疑道:“你是阿仲?” “对。” “你的脸?” “被人暗杀。”刘仲言简意赅,这些年他早被人问烦了。现在不是讨论这个的时候。 太子刘珉说道:“你这些年去哪了?他们说梁王把你杀了。” “差点死了,被人救了,就逃到吐蕃,这次跟着九皇叔回来。”刘仲见他衣衫破旧,寒风中簌簌发抖,连忙脱下自己的军服给他披上。问道:“你既然活着,为什么不找九皇叔。”随后刘仲想起来,刘畅那时一心想自己当皇帝,太子落到他手上,怕只有做傀儡的命,一样前途难料。现在情况不同,太子出现了,他原本就是名正言顺的储君,刘畅当初勤王打的旗号就是要他继位。现在刘畅自己皇位无望,为了博着个拥立新帝的好处,只怕会很愿意助一臂之力。这样再没有人会逼着他当皇帝,这些天他被刘畅磨怕了。 他想得到别人也想得到,旁边的令狐文抢上几步拜倒在地,口里恭恭敬敬称“太子千岁”。随后赶出去报信。 太子看了阿奴等人一眼,阿奴恼怒,难道还想叫他们行礼不成。想来下面就是一场假惺惺的闹剧,她本想耐着性子看个热闹,旁边云丹也觉得这个太子有些不讨喜,他们一个个无法无天惯了,哪里把这个倒霉太子放在眼里,当即开拔走人,顺手还把阿奴也卷走。 远远地听见阿奴不甘心的大发娇嗔,太子刘珉和刘仲一时无语。 刘仲解释道:“他们就是救了我的吐蕃人,一向自由自在惯了,再说他们不认识你。” 原来是蛮夷,难怪不知礼。见令狐文一去不回,刘珉心中忐忑:“阿仲,你说他们会不会,会不会。。。。。。” “不会,你放心,九皇叔现在很需要你。”刘仲见天色将暗,刘珉又瘦骨嶙峋,想起他大概没有吃饭,连忙从怀里掏出一个胡饼:“太子哥哥,你先将就吃些。” 刘珉见到食物,顿时手足发颤,劈手一把抢过,大口咬下,突然想起来一件事,想开口说话,却被满嘴干涩的饼噎着,立马开始翻白眼,刘仲见势不好,连忙将腰间的水囊解下,给他灌了了几口,好容易刘珉缓过气,坐在地上喘气,他也不急着吃,问道:“还有饼么?” “还有一块,你慢点吃,不够,不够我再去买。”见到昔日锦衣玉食的堂哥如此惨状,刘仲哽咽起来。 刘珉一笑:“你还是跟以前一样爱哭。都这么大的人了。你嫂子就在外边,她眼睛不好,我怕她饿了。” “你成亲了?” “不是,烧城的时候,我逃了出来,是她收留了我,这些年都是靠她缝补浆洗,赚些饭食。只要有吃的,都是先给我。”刘珉苦笑。刘鹏逃出长安的时候把他忘记了,宫人也四散奔逃,他这个废太子无人问津,差点饿死在冷宫里。他趁着兵乱壮胆逃出来却无处可去,最后误打误撞被方绮收留,两人结为夫妻。 刘仲连忙将胡饼都拿出来,吸吸鼻子道:“这里,这里还有,慢点吃,别噎着。”他终于哭出来:“你放心,放心。以后再不会受苦了。” 刘珉接过胡饼,摇摇头,阿仲还是像小时候一样天真。两人将刘珉的妻子扶到一个挡风的墙后面。刘仲看见这个嫂子居然是个盲人,吓了一跳。方绮的吃相比刘珉好了很多,她再三确认刘珉吃过了,方一点一点的吃起来。 刘珉看见宫门外火把彤彤迤逦而来,突然对刘仲说道:“阿仲,求你件事,你先把你嫂子藏起来可好?万一,万一。。。。。。”万一刘畅有异心,至少方绮可以保全。 刘仲会意,不过他觉得刘畅会很高兴这件事,刚想替刘畅说说好话。 刘珉又道:“这些年,若是没有阿绮,我早死了,她若是因我有事,我也没脸活着。不能保证她的安全,我还回去做什么?” 刘仲吓了一跳,生恐这个太子哥哥落跑,连忙没口子的应承下来。两人将方绮藏在宫殿后面一个隐蔽的角落。刘仲安慰道:“皇嫂放心,等会太子哥哥走后,我会叫一个小姑娘来接你,她叫阿奴。” 方绮是盲人,大概对各种突发状况习以为常。她早知道刘珉身份,夫妻俩从前常常饿着肚子幻想着这一天当作精神食粮,当下她微微一笑:“你放心,我哪也不去,等那个叫阿奴的姑娘。” 盲人看不见,但是耳尖,她听得刘仲说道“阿奴”两字的时候,语气温柔,不由得问道:“她是叔叔的什么人?” 刘仲小心的斟酌了一下词句:“是我的救命恩人,若是没有她,我早就被抛尸长江啦。” 刘珉看见火把越走越近,连忙拉了一把刘仲,恋恋不舍的看着妻子一眼,大步走出去。 方绮听得外面山呼“千岁”,随后脚步纷沓,众人渐渐远去。不由得泪如雨下。她不是天生瞎子,十岁左右渐渐失明,之后父母双亡,尝尽人间辛酸。她一个盲女,长的又不好看,婚嫁无望。邻居们可怜她,不时周济,她自己努力摸索针线,替人浆洗衣衫勉强度日,直到遇见刘珉,一个真真的天潢贵胄,他学识渊博,说的事情她闻所未闻。乱世之中,十室九空,邻居都逃光了,也没人管他们,他们就自己做主成了亲,两人相依为命,饥寒度日。他们幻想这一天的时候,刘珉常常是想着两个人一起迎接幸福,而她却把自己摘除在外,只幻想着丈夫一个人的荣光。她只是一个不识字的贫苦盲女而已,哪里有做贵妇人的命。 也不知道过了多久,方绮哭得头昏,靠着墙砖迷迷糊糊。忽然听见一个银铃般的口音叫道:“方绮,方绮,粽子嫂嫂,嗯,刘仲嫂嫂,那个,我叫阿奴。” 她又听了一阵,那姑娘大概在找她,喊了一阵见没人应,声音渐渐往旁边而去,她大急,连忙扶着墙站起来出声回应:“我在这。” 阿奴吓了一跳,居然就在自己后面。她提着灯笼一照,见到是白天那个盲女,顿时喜笑颜开,大呼小叫:“云丹,云丹,找着啦。” 随后一个青年男子应了一句,听不懂说什么。后来四周忽远忽近又有人回应,叽里咕噜,她一句也听不懂,说话的人有男有女,有老有少,她很敏感的听出居然他们说的话都是不一样的。心中大咳,紧紧的抠着墙缝。 阿奴看见她一脸惊恐,安慰道:“不怕,他们是我的朋友。粽子说不能让刘畅知道。为了快点,我叫哥哥背你出去,冒犯的地方你别怪罪。” 方绮觉得喉咙发干,点点头,事到如今,她也只能信任阿奴。阿奴叫来阿罗背起她,一行人迅速的消失在夜色中。他们直接赶到营地,将方绮偷渡进阿奴的帐篷。 然后阿奴犯了难。他们是要北上的,就算瞒过刘畅,方绮也带不走。城里破败如斯,又不敢将方绮寄养在陌生人那里。刘仲却和刘畅直到半夜也没回来,只怕又在哪谈这项投资的收益分成。找不到人商量,阿奴只好定下心来照顾方绮。 阿奴见她手上都是红彤彤的冻疮,两手皲裂,整个人瘦的只剩一层皮,令人见之鼻酸。又想着她日后至少有个妃子的位分,就存了巴结的心事,就寒问暖,将方绮照顾的妥妥贴贴。她发现方绮听到云丹等人说吐蕃语就会心神不宁。想起盲人都是靠听,忽然身边都是异族的陌生人,难免心中惊恐。当下命令众人都说汉语。方绮自从父母去世之后,刘珉又是个男人,毕竟粗心些,哪见识过这样的殷勤,不由得感激涕零。 过去的日子,她常常饿一顿饱一顿,今天食物充足,阿奴多劝了几次,她不免多吃了一些。刚放下筷子就一阵恶心翻呕,直吐个干干净净,涕泪交流。心中大是可惜。 阿奴连忙叫来阿波,阿波会一些粗浅的医术,看了几下,小声用吐蕃语说道:“是饿的久了,还有她只怕有了身孕。” 阿奴一边叫阿宝熬些稀粥,一边想,有孩子了啊,这对夫妻知不知道呢?如果是知道,那刘珉隐瞒起这个盲人妻子只怕另有目的。(未完待续,如欲知后事如何,请登陆..,章节更多,支持作者,支持正版阅读!)(未完待续) 第八十八节 秦州花灯 直到第二日中午,刘仲才回来,听说方绮怀孕也吓了一跳:“太子哥哥只怕还不知道。” 阿奴不以为然,就是知道了所以才不敢将这个妻子公开。万一生个男孩,刘畅如法炮制,直接让刘珉跟他爹一样悲催地暴病而亡,他再挟个奶娃皇帝以令诸侯,怎么也比扶持这个年纪老大,性格阴晴不定,看着就无法信任的太子要前途光明的多。若是刘畅知道方绮怀孕,只怕做梦都会笑出来。 刘仲也想到了,毕竟他自个的亲爹就干过这事,前车不远,他忘性还没那么大。他只好先去跟太子商量,果然太子早就知道,而准妈妈方绮因为父母早逝自个眼盲,严重缺乏基本常识,居然不知。太子没想过这个孩子能平安生下来,毕竟大人都快饿死了,他心中难过,也就不知道怎么跟妻子说,一来二去就耽搁下来。见刘仲也发现了,只有恳求他代为隐瞒,最好能找个地方让方绮养胎生产。 刘仲无奈,只有回头找阿奴商量,见阿奴乐得两眼熠熠发光,露出了小虎牙,刘仲直接投降:“不用你费口舌,这孩子能平安生下来,要多少钱我都给你。” “你的钱本来就是我的。”阿奴得意洋洋拿出曾骗刘仲盖手印的第一份契约书,那上面写的明明白白,只要是刘仲赚的钱都归阿奴。这份契书阿奴不小心混在跟沈谦签的契约中,过了大相岭之后,稀里糊涂的沈谦拿着去王建城盖上了官府的大印。至于中间人么,阿奴抓起云丹的手,沾了沾墨水,正正的按下去,然后神气活现的展示,这是份长期有效的契约。 云丹朝刘仲笑笑,自求多福吧。 刘仲哭笑不得,这死丫头就知道算计他。不知为什么,他是属于阿奴的这种说法让他很是开怀。他有些窃喜的问道:“那你要什么?” “没想好。”阿奴也费思量,“要不换你的太子哥哥,未来的皇帝一个承诺?” 两人都有些意外,这个不符合阿奴狮子大开口的习性。云丹伸出满是墨水的手在阿奴脸上抹了两把,笑道:“你怎么不要十个八个承诺?” 阿奴在脸上抹了一把,反手也对着云丹的脸一拍,教训道:“做人要适可而止,知道不?”这个太子不是好鸟,打交道要谨慎。也许是常年的野外生活让阿奴有着一种小动物的直觉,刘畅跟这种人合作只怕最后讨不了好。 阿奴说道:“其实这件事你要找大师兄,碉门的那些背夫有一队据说驻扎在眉县,离这里不过两百多里,叫大师兄将人送到那去。但是一路颠簸,你嫂子身子瘦弱,只怕吃不消。”她停了一下,看见方绮走出来。 方绮已经知道自己怀孕了,心中惊喜交加。这会子听阿奴等人说了半晌,早已明白自己的处境。对于刘珉她从不存在幻想,现在那个人高高在上,虽然不再是原来那个患难与共的丈夫,但是她也不愿意拖累他,当下表示愿意去眉县,路上就是出了事,那也是她自己的选择,于人无忧。 这是个坚强自爱的女子。阿奴心中恻隐之心大奇,存心想帮她渡过难关。 他们找来李长风。李长风没有注意到帐篷里多了个盲女,先看见阿奴和云丹两只花脸猫,指着他们的脸哈哈大笑起来。把方绮吓了一跳。 阿奴连忙边擦脸边安慰她:“不要怕,他是我大师兄,人很好。” 方绮不禁莞尔。阿奴这些天跟她介绍每一个人都是说“不要怕,人很好”,好像在她眼里就没有坏人,真是个善良的小姑娘。方绮恭维道:“姑娘的朋友我信得过。这位大哥笑声爽朗,一听就知道是个义薄云天的汉子。”她有心讨好,恭维话说的有些露骨,李长风却很受用,油然生出一种江湖汉子一诺千金的豪气来。 方绮哪知道,善良的阿奴姑娘眼里的坏人就是自个的丈夫。 阿奴跟李长风悄悄交代了一下方绮的身份,李长风吃惊不小,一个天潢贵胄却娶了一个瞎眼的丑女?又听见阿奴将方绮的性情夸得天上有,地下无。虽然知道阿奴说话夸张些,但是对方绮一个盲女却能够自力更生,不肯贪图富贵,他心中很是佩服,当下答应送她去眉县。 阿奴偷偷交代:“看样子,刘珉对着这个患难妻子还是有几分情意在,若是照顾好方绮,这个孩子能平安生下来,日后少不了你的好处。既然你想博功名,去找你叔叔不如从这里开始,毕竟跟着刘畅我不觉得有好结果。” 这是李长风一直苦恼的问题。沈嘉木对刘畅不感冒,虽然他没有给徒弟下过死命令,但是跟着沈家人耳濡目染,连带他对刘畅也提不起兴趣。所以他宁愿千里迢迢先去看看叔叔们再决定应该如何。 阿奴的说法对他而言不啻与想瞌睡有人送枕头,他大喜过望,当晚雇了一辆平稳的牛车,带着方绮和买来的两个小丫头偷偷上路了。刘仲将手中的银钱都给了他,又想老七办事稳当些,叫他和十九也跟着一路护送。 随后刘仲等人向刘畅和太子告辞,他们要穿过两军作战地带前往青唐城。令狐文叫刑二跟他们那做向导,他是土生土长的陇西人。 他们将两只狗狗洗掉染色,又将白虎染成了黑色獒犬。刘畅带着一个大笼子招招摇摇去了宝鸡,里面装着四只假的黄老虎。宝鸡正是两军对垒的前沿,那里有一处新汉宫廷的离宫——万年宫。而太子悄悄藏匿在刘畅的车里。 阿奴等人带着四只黑狗出了长安走上了黄土高原。大雪覆盖下的黄土高原白茫茫一片,看不见雨水冲刷出来的千沟万壑,平日里人来人往的驿道荒凉的像冬天的邦达草原。 刑二带着他们绕远道过了陇山,避过了两军拉锯的战场。在上元节那天赶到了秦州(今天水),这里也是前线,刘鹏驻军的领地。秦州自古就是丝绸之路南路重镇,更是中原接通西北诸道的咽喉。虽然南面就是战场,这里却还没有被波及。一路上还可以看见一些村落正在表演社火。进了秦州之后,街上熙熙攘攘,热闹非凡。往来的行人们喜气洋洋,神情中看不见一丝战争的阴霾,跟长安城里那些惶惶不可终日的人们有着天壤之别。 这些天都是在崇山峻岭,田野荒村中行走,几时看见如斯繁华景象。找到客栈时,已经是傍晚,众人顾不得疲累,匆匆梳洗一番,赶上街看元宵灯火。 阿奴带着阿宝,穿着久违的女装,带着面纱兴冲冲跑了,云丹追之不及。街上出来观灯的人太多,眨眼间阿奴两人已经消失在人群里,他气得七窍生烟。一路上听刘仲说元宵节的晚上,不分男女老少都会出门,一起涌向灯市,少男少女们都打扮的花枝招展,在火树银花中偷偷的结出一段段情缘。他臆想了很久,为了陪阿奴观灯,还特地换了一件汉服,穿着有些不伦不类,身后的刘仲等人很不厚道的笑出来。刘仲说道:“你还是穿吐蕃服装好看些,这里满大街都是西域胡人和僧侣,没人会觉得你奇怪。”云丹依言。 因为前方不远就是战场。驻守秦州的守将王启海为了鼓舞士气,粉饰太平,下令灯市如往年一样规模举行。秦州自古商贾云集,民间豪富之家甚多。见将军大人如此下令,哪有不尽力巴结的道理。此刻满大街灯火辉煌,原本光秃秃的树枝上挂满了灯球,品种繁多,如繁星点点。有的富裕之家甚至扎起了高达数十尺的灯树,树干用丝绸缠绕,树枝上悬灯万盏,远远望去,五彩缤纷,霞光万道,如东海中的扶桑树。 还有一些官宦豪富之家对灯树不屑一顾,为了夸富斗威,他们不惜用大量的丝绸铁丝,制作比“灯树”更高级的“灯轮”。灯轮高达几十米,上缠五色丝绸,装点金玉宝器,悬彩灯万盏。除圆心主灯(都是大灯)外,周围还有许多花灯围绕,可以转动,看着立体感极强,十分壮观。 刘仲往年在长安看的多了不觉得,这里的规模比长安小得多。云丹等人几时看见如此豪奢,纷纷赞叹不已。 走到一排灯谜摊前正碰见阿奴,云丹大喜,一行人挤在灯谜面前,七嘴八舌。拉隆等武士们哪里看的懂,不过主子们要附庸风雅,他们也只好装模作样。 阿奴猜了几个都不对,恼上心来,刘仲连忙将猜中得一个鱼灯给她。阿奴不要,走到另外一边,看见一条“尔俸尔禄,民脂民膏,被人发觉,无大小首从皆死。”她大喜:“这个是臭虫罢?”见摊主没有赞同的表情,她失败多次,早没了底气,连忙心虚问道:“不是?那虱子,跳蚤,草爬子。。。。。。”摊主连忙取下一盏小小的莲花灯笑道:“姑娘答对了。”见这盏灯是最小的,阿奴不由得往那个最大最好看的走马灯看去,上面是一个像皮影戏一样的画着将军骑马,马匹旋转如飞。摊主笑道:“这个谜面简单,所以灯也简陋些,若是想要好的,得把这个谜给解了。”走马灯的谜面往往是一个谜摊上最难的。 阿奴正想凑上去看看,身后突然被人撞了一下,脸上的面纱掉了。 面前忽的转出一个人来,对着阿奴猛觑几眼,一脸惊艳。这人身上的衣服在灯下闪闪发光,亮的刺眼。 阿奴不由得别开头去,那人弯身就行了个大礼,嘴里说道“得罪,得罪。” 她‘扑哧’一笑,那人顿时魂飞魄散,两眼死死盯着她不放。阿奴想,现在什么状况,碰上哪家衙内了不成?(未完待续) 第八十九节 舆论风向 这人长的就像在田间地头刨食的老农,一脸的褶子,身上却是昂贵的金碧辉煌的织金锦,整个一暴发户。跟传闻中的衙内形象差太多。 那人上前一步,阿奴吓得往后退一步,直抵到灯谜摊前。那人深吞一口气:“小可,小可乃是,乃是秦州德,德,德。。。。。。” “得了,你要说什么?”阿奴听得难受。 那人继续结巴:“说话,说话要斯文。”说完擦了擦额前的冷汗, 两句话听得阿奴也想擦汗,合着这人是想学说斯文话?她有些同情,这傻鸟不知被谁给忽悠了。她安慰道:“不急,想怎么说,就怎么说,你拽文我听着也难受。” 那人如释重负:“我就说咧,这话说着我舌头都弯弯绕。” 阿奴笑起来,这人是个二愣子。 那人突然快速的用半官话半土话叽咕起来:“我爹是秦州的德威将军王启海,还没有婆姨。。。。。。” 阿奴大奇,这人拦住中自己就为了给他爹做媒?旁边的阿宝憋笑憋得打抖。 一个家丁连忙在他耳边叽咕了两句,王衙内筒子的冷汗又冒出来了,连忙纠正:“不,不是我爹,是我,我二十岁了,青春年少,还没有妻子。”见眼前的美丽姑娘歪着头笑容可掬,一双眼睛乌溜溜的,不知怎的胆气一壮:“敢问姑娘仙乡何处?” 后面这句居然又拽上了文,阿奴顿时笑得前仰后合,阿宝也忍不住哈哈大笑起来。还青春少年,这人看着起码有四十了。 一盏鱼灯斜刺里伸出来挡住了他的视线,一个恼怒的声音喝道:“她嫁人了。”正是转出去买了几只闹蛾儿又回头的云丹和刘仲。 刘仲刚才看见旁边的小摊上在卖闹蛾儿,想起阿奴在雅州刘畅的头面店里,那个小二就拿这种绢花推销给她,当时她居然买不起。连忙拖着云丹出来买了几只。不过一眨眼的功夫,阿奴就被一个泼皮缠上了。 云丹转头看了拉隆等人几眼,他们却莫名其妙。拉隆几个汉话不好,吐蕃男女谈话又没什么大不了的,看见阿奴笑容满面,根本想不到就在自个的眼皮子底下,小主子让人调戏了。 那个王衙内被刘仲一喝,顿时讪讪地,身后一个家丁又凑上前嘀咕了几句。王衙内看见阿奴的两根长辫,大喜道:“她还是个女子,你看,她都没有梳婆姨的发髻。” 他一喊,众人都转过来,见阿奴穿的是汉装,纷纷指指点点。阿奴也收了笑容,烦道:“我不会梳头,有什么奇怪的?” 没听说过女子不会梳头的。众人大奇,一会子功夫,人越聚越多。拉隆等人紧张起来,将手悄悄按在刀柄上。见这边动静不对,连跑远的阿罗和阿波都硬挤回来。 旁边王家的老管家听觉阿奴口音古怪,神态落落大方,全然不似一般的汉家女子含蓄。转头看见灯影下几个吐蕃人围上来,心中大惊。那位王衙内的父亲王启海本是青海守将,与吐蕃人打了二十来年交道,老家丁对吐蕃人再熟悉不过。今年与吐蕃关系尚好,城里常有吐蕃商队出没,看见吐蕃人没什么稀奇。不过看这样子少爷像是得罪了人家的贵族少女。 吐蕃人性情凶悍,一言不合便可能刀剑相向,更何况是调戏人家女眷。 他连忙拉住自个家的少爷,正想劝走他,抬眼看见一个吐蕃疤脸少年挡过来,遮住了那女子。那少年一条蜈蚣疤横过他的鼻梁,生生的破坏了整张脸。老管家心中一动,上下打量了一番,少年辫梢结着红绳结,穿着吐蕃袍服,领口上镶着雪豹皮毛,满脸络腮胡子,眼睛却是圆圆的,跟一般吐蕃人狭长的,像是一张纸上割了一条缝的眼睛完全不同。 老管家想起那个姑娘也不像吐蕃女子那么黑,脸上没有两团高原红。 王衙内也发觉不对,但是秦州是他爹的地盘,应该只有别人怕他的份。再说这个姑娘对自己说的话没露出一点嫌弃的眼神,漂亮又大方,比府里的那些势利的丑丫头们好多了。他越想越中意,正想问出这个姑娘的住处,好去下聘。却被老管家死死拖住,旁边几个家丁见势头不好,也纷纷上前帮忙。可怜王衙内猎艳不成,反而被自个家丁像扛死猪一样扛回家去了。这帮家丁的威风,他领教过好几次,当下也不挣扎,心中兀自盘算回去后要怎样磨着自个爹爹找出那姑娘。忽然他想起一事,忘记问人家名字了。 家丁们原是王启海亲兵,都是在生死之间打过滚的,特地被派来保护这个有些‘二’的少爷。他才从陕北老家过来,由于长的丑,府里的丫头们害怕被他看上,都不待见他。一听说元宵灯节上风气开放,男女看对眼便可偷情,就兴冲冲上街猎艳,看见身材窈窕的女子便上前去蹭掉对方的面纱。刚才还差点被一个女子吐了一脸唾沫。有这样的主子说实在满丢脸的。 众人见没有热闹看,也渐渐散去。阿奴很快又戴上了面纱,就是有人看见,灯影之下惊鸿一瞥也看不真切。 阿奴被这一闹,再无兴趣,一行人恹恹的往回走歇下不提。 也不知过了多久,外面的喧嚣还没有散去。忽然一个人冲进客栈叫道:“那群吐蕃人在哪?” 掌柜认识这人,就是这些天新出炉的横行秦州的王衙内,哪敢怠慢,伸手一指楼上,店里就一拨吐蕃人而已。衙内筒子三两下就窜到二楼,还没有站稳,脖子迎着一把雪亮的弯刀而去,正是放哨的拉隆,拉隆认出他,急忙收刀。衙内筒子收势不住,‘咚‘的一声撞在栏杆上,他逃过一劫,才开始后怕,摸摸脖子,‘哎哟’一声软下来。 这番动静早就惊醒了阿奴等人。毕竟他们要做的事是在钢丝上跳舞,随时可能没了性命。睡觉也不过是合着眼休息一下而已。 王衙内看见阿奴,连忙手舞足蹈:“快走,快走,王义和,和我爹带人来抓你们了。” 阿奴心中惊疑不定,做出一副莫名其妙的表情问道:“为什么抓我们?我们又不是坏人。”她发现这个衙内筒子逻辑简单,不能跟他说太复杂的话。 王衙内见他们不动,急道:“王义跟我,我爹说,你们当中有一个脸上有疤,疤的,正是梁王要找的人。” 爸爸?就算情况紧急,阿奴还是想笑。她使个眼色,众人纷纷收拾包裹。阿奴继续问道:“那为什么你要帮我们?” 衙内筒子解释道:“你跟我爹一样是个好人。”这话有点没头没脑,阿奴做梦也没想到,他得出这个结论只不过是因为自己跟他爹王启海一样肯耐心听他说话而已。他继续说道:“还有,我,我不喜欢梁王,听说他杀了,杀了自个的先生一家和儿子。我,我,我爹其实也不喜欢他。” 阿奴心中一动,指着刘仲说道:“这就是梁王的儿子,梁王的杀手差点把他的脸劈成两半。你看看他的胸口,那把刀从他的心脏边上穿过。”她上前拨开刘仲的衣襟,胸口一条长长的疤郝然在目。 王衙内一脸吃惊的看向刘仲,他一急结巴的更厉害:“那,那,那他还没死?那我,我爹?真是的,爹,爹怎么能做这事?” “他五年前还是个不满十岁的小孩子,母亲和外公,叔叔们都被杀,他一路被杀手追赶逃到吐蕃,到我家的时候全身是血,只剩下一口气了,真是可怜。他这次不过是想家,所以央求我们带他回来看看,没想到过这么多年了,梁王还在派人追杀他。”阿奴半真半假的说完,开始抹着眼泪哀叹刘仲命苦。 元宵节是要闹通宵的,楼下还有没散去的客人,西北汉子本就血气旺,听见阿奴这么一说,个个气得拍桌子大骂梁王不义。中国人尊师重道,弑师一向为世所不容,这件事虽然在江南传的如火如荼,甚至成为那位明教法王张甾起兵的理由之一,但是西北一带却被梁王以高压手段镇住,饶是如此还是禁不住流言的尾巴扫向民间。众人早有耳闻,现在看见活生生的人证,更是义愤填膺。 刘仲看见这么多人为自己抱不平,忽然热泪盈眶。这下子更显真实。汉子们群情激动。 阿奴看见拉隆在打手势,得走了。她急忙说道:“各位大爷,实在对不住,我们惹不起梁王,实在是要走了。” 角落里一个红脸壮汉站起来,瓮声瓮气道:“我送你们一程。” 刘仲连忙推辞道:“大叔,我不能连累你。” 那大汉登时恼了:“这话我不爱听,怎么?能连累吐蕃蛮子,就不能让我这个汉人帮一把?”他转头对着阿奴道:“有义气,是个好姑娘,多谢你们搭救世子爷。”他又转头对着众人道:“兄弟们,搭把手,吐蕃人能救咱们的王爷世子,为什么咱们汉人不能。” 众人起身应诺,声震屋宇。掌柜的吓得躲在柜台下簌簌发抖。更惊悚的还在后头。 那汉子介绍道:“姑娘,世子爷,我是鱼渡的王九春,今儿我就送各位出城。” 掌柜顿时两眼翻白,晕死过去,鱼渡的王九春是秦州有名的土匪,杀人如麻,他的名字在陇南一带能镇小孩夜啼。(未完待续) 第九十节 衙内筒子 众人没走出客栈几步,还未上马,长街的另外一头出现了一大群黑乎乎的士兵,正好堵住出城的道路。刘仲看了看,虽然夜深,满大街还是川流不息的人群,按规定,元宵节要闹三个通宵。 再看看身边的人,已经是明晃晃的弯刀在手。这要打起来,他们固然可以趁乱脱逃,只怕遭殃的就是这些惊慌失措的百姓。王启海大概也是想到这个,所以没有启用马队。 王启海虽然投靠华氏家族,但是他多年镇守青海,西据吐蕃,北抗西夏。与西夏几次大战都是完胜,最后一次诱杀了成名多年横行西北的西夏大将,西夏皇帝李仁孝的庶弟晋国王嵬名察哥,严重打击了西夏的士气。随后西夏国内又发生了国相汉人任得敬分国篡权一事,国内局势动荡,西夏再无能力骚扰中原。这次中原内乱,西夏也只是陈兵边界而已。 对于这样一位战功赫赫的老将,刘畅仅仅是布兵防他南下抄自己后路,没敢直接硬碰硬。而刘仲从心里敬重他,不想与他直接起冲突。 他眼风扫过躲在一旁的王衙内,伸手招他过来,态度诚恳地说道:“王公子,再求你帮个忙,委屈做个人质如何?” 见王衙内闻言吓得脸上的褶子挤成一团菊花,刘仲连忙解释:“不会伤了你,你放心,只是让你爹退兵而已。这里满街都是人,真要打起来,只怕会误伤百姓。” 阿奴也凑过来双掌合十恳求道:“帮帮忙好不好?等我们出了城,我再送你回来,不会少你一根毫毛的。” 刘仲面孔狰狞让说话效果大打折扣,衙内筒子正悔不当初。但是当一张娇滴滴的美人颜凑到跟前软语相求,他顿时身子酥了半边,嘴巴比脑子更快答应下来,应完又后悔。 阿奴见他后悔,以为他害怕被卸磨杀驴,连忙打气道:“没事的,我们不会伤了你,就冲你给我们报信这一条,你已经是我们的救命恩人了。” 王衙内摇摇头,眼看着长街那端的士兵越来越近,打头的一个高大身影正是他那杀人像切菜一样的屠夫老爹。他心惊胆颤,结巴的更厉害:“我,我,我怕我,我,我爹。” 这个啊?阿奴挠头,儿子怕老子天经地义,这个忙她帮不上。 人马上就要到了,刘仲顾不得照顾衙内筒子的情绪,一把将他抓过,刀横在他脖子上。王衙内吓得拼命吞着口水,强忍着嚎叫的冲动,战战兢兢道:“你你你,轻点。” 刘仲安慰道:“我省得。”随后高声叫道:“王将军,你的儿子在我手上,识相点,放我们出城。不然我一刀杀了他。” 只见领头的一个高大老将军顿住脚步,随后一个身影从他背后跑过来,正是那老管家王义,他凑到王衙内的脸上一看,连忙大呼小叫跑回去:“老爷!老爷!真是少爷啊!” 刀下的衙内筒子觉得自个家威风凛凛的老爹怎能被恶语要挟,这让他心里很不爽,挣扎道强调:“对,对,对我爹客气点。” 刘仲连忙答应,放软声音道:“王老将军,我不过是想去吐蕃,放我一条生路如何?” 衙内筒子满意地嘀咕:“这还差不多,我,我爹吃软不吃硬。” 身后的一干人忍笑忍得全身发颤。 王启海踌躇半晌。他固然天生会打战,若不是机缘巧合投靠了华家,只怕早就埋骨黄沙,骨头都会咧着嘴笑了。华家保他出战从无制擎,一路官运亨通,做到如今这个高位,做人不能忘本。但是说实在要捕杀刘仲这件事却让他如鲠在喉。他不识字,奉行的做人宗旨完全来自说书先生和宗族耆老。对梁王刘鹏弑师杀妻不算,居然还要灭子的恶行很是不齿。 他本是屠夫,当初因为路见不平杀了一个调戏妇女的地痞而逃走从军。妻子何氏在他走后不久生下这个儿子。可是家里没了顶梁柱,生活一落千丈,何氏四处给人打些小零工,最后实在过不下去,他又一走无音信,人人都传说他死了。为了养活这个儿子,何氏无奈之下将自己典给一个土老财。那老财主十分有钱,生了十来个闺女,愣是没儿子。他一口气租了五六个已经生过儿子的婆姨。可能是耕耘过度,儿子没生出来,老财主却生生累死了。滴水成冰的大冬天里,她们什么也没带,被剥得只剩一身单衣,全被土老财的大老婆扫地出门。何氏就在那时染上了风湿病,再不能做事,母子俩只有行乞度日。直到儿子八岁,他当了一个副将,趁着军队调防经过家乡的时候请假回家,才知道妻儿的惨状。他的上司听说此事,二话不说叫他回乡剿匪,有了这个借口他带着手下进驻那个老财家,将老财的大老婆一刀宰了。而他的上司正是华家的人。 这个儿子他亏欠得太多,小时候被人欺负的狠了,被吓成了一个结巴。跟着妻子在乡下长到了二十郎当岁,却是十里八乡有名的傻子,别人给根针他都当棒槌使。混到如今,就是仗着他的势都没能混上个媳妇。他本来在丫鬟里挑了一个叫做钱串子的能干丫头准备给他做媳妇,结果连钱串子那样长相普通的丫头都看不上他,硬骗着他上街找女人,却鬼迷心窍迷上了那个吐蕃少女。现在看来准是这个儿子傻气又犯了,跑去给人家报信,却被抓了当人质要挟自个。 想来想去,饶是王启海这个征战一生的名将也没辙。吐蕃人性情悍狠,自己要是不妥协,他们被激起性子,只怕真会一刀宰了儿子再跟自己拼个鱼死网破。他只有这么根独苗,一把年纪了,总不能让他白发人送黑发人。也是关心则乱,再加上是晚上,客栈门口比不上灯市亮如白昼,他愣是没看见儿子跟人家哥俩好来着。 刘仲见他态度犹豫,一语点破关键:“我的祖母是华太后,我也是半个华家人。” 王启海大悟:是咯,捕杀刘仲只是梁王下的令,华家却没有吭半句。想通一个关节,再加上儿子在人家手上,他大手一挥爽快道:“走吧。” 一群人直奔城外而去。 土匪王九春带着一干人拱手告别:“世子爷三句逼退王老将军,在下佩服。他日若有需要帮忙的地方,尽管来鱼渡找我王九春。只要在下还活着。”说完扬长而去。 刘仲站在长坡上看着土匪们越走越远,低声问阿奴道:“这人怎样?” 阿奴瞥了他一眼:“桀骜不驯,可以做朋友,不能做部下。”看来自己收编鲍三娘一事让刘仲眼热了。 见王启海并没有追出来,刘仲将王衙内留在山坡上,拜谢道:“救命之恩,没齿难忘。”阿奴也过来谢过他,身后一群吐蕃人和沈家护卫纷纷行礼。 王衙内手足无措,向来只有别人欺负他,府里的下人们表面恭敬,私底下其实也看不起他。他虽话说不利索,心里却明白。今日堂堂一个王爷世子却对他折节下拜。激动地他两眼直冒星星,几乎想晕过去了事。其实那个王爷世子前面加个‘落魄’两字更合适些。 直到刘仲阿奴走了很远,衙内筒子还感动的无以自拔。 王启海赶来,看见古道西风,万木萧条,儿子一个人孤零零的站在光秃秃的黄土坡上,怎么看怎么可怜,不由得老泪纵横 等走到近前,才发现儿子根本没有注意他,还痴痴的看着远方,那里连个鬼影也没有了。满腔悲情顿时化为乌有,他恼得一拍儿子脑门,差点将他扇出去。见他准备打儿子,老管家心道你每次打完就后悔,不如不打,连忙上前阻拦。 衙内筒子往地上一滚哀嚎起来:“娘啊,娘啊,儿子好想你啊。。。。。。”哭得时候他倒不结巴,这招他用过很多次了,屡试屡胜。 王启海像被点中穴道,无法再下手。老妻刚刚过世半年,风湿病让她活着的时候受尽折磨,他心中内疚,连个妾也没敢娶。造成如今被这孽子要挟的地步。 王衙内看见老爹怒气全消,爬起来凑到跟前:“爹啊,,那那个梁王世子虽然丑,丑了一点。。。。。。”身后的老管家差点笑出来,真是乌鸦嫌猪黑。 王衙内继续说:“其实他,他人很好,刚才把刀架我脖子上,都跟我商量来着。” 一句话又气得王老将军差点心脏病发。 衙内筒子没看见老管家拼命使眼色,说实在,以他的智商,就是看见了也以为老管家两眼抽筋。他继续为刘仲说好话:“他,他是怕伤着百姓,所以问我,我愿不愿意做人质。” 儿子的话虽然不清不楚,王启海还是明白了。又见儿子毫发无伤,心想这个梁王世子算是宅心仁厚。 他奇怪问道:“你不是看上人家姑娘?” 衙内筒子挠头:“她,她说自己真的嫁人了。”刚才一路上他不顾云丹的白眼,一个劲想让阿奴留下,结果阿奴一句话就让他泄了气。 王启海意外:“那你帮他们是为了那个世子?” “当然。”衙内筒子挺挺胸,刚才刘仲行的礼让他备有面子。他说道:“那,那个梁王太,太不是东西,连先生老婆都杀了,还要杀,杀儿子,客栈里的人都骂他。” 梁王越来越不得人心,王启海想,看来就是为了儿子,自己也要考虑一下以后的出路了。 刘仲阿奴等人决计想不到,不过是衙内筒子的几句话,就改变了王启海的心思。(未完待续) 第九十一节 峡谷遇袭 他们害怕王启海变卦,不敢停留,快马加鞭一口气赶了两天路。最后看四只毛团实在吃不消了,才离开大道在一个山坳里找了个地方扎营。 这一带除了高大的胡杨和灌木外,地上没什么草,满地光裸的黄土沙石,四只毛团的脚掌都磨损得很厉害,都都的脚垫出血了,只有先给它们上点药。跟着快马跑,狗狗还跟得上,但是白虎却不是能够跑长途的。之前从雅州出来还好些,毕竟速度不快,这两天每天起码有一百多里,白虎们迅速憔悴下来。阿奴想,实在不能让他们这么跑了,只有雇辆车子。 邢二辨认了一下,这里快到定西的一个最大的驿站李家堡镇,接近西夏边界,熙河路通远军有一支就驻扎在这里。定西一带也是与西夏的茶马交易 刘仲一个照面就被人认出来,这件事很出他们的意料。没想到他脸上的疤如此声名远播,横贯整个中原。 再一次面对军队盘查,阿奴心里没有底。 她哪知道,王启海镇守青海时,奉命在安多一带寻找刘仲踪迹的正是那个老管家王义,所以他对刘仲记忆深刻。再加上他对安多一带的吐蕃人极为熟悉,而云丹等人的打扮却不是安多人,他认出了那康巴人特有的红色‘英雄结’。据他得到的情报,刘仲的确藏身于康巴人中间。两厢一对照,刘仲身份呼之欲出。至于别人,光是不同部落的吐蕃人服饰上的细微变化就够他看的头晕。 这件事的后果是他们不敢再大剌剌的穿街过镇,草木皆兵的看见军服就闪避。 邢二最后决定不过定西,绕道西夏,沿着边境线前往青唐城。西夏人对刘仲不感兴趣,而近年来跟吐蕃各部关系尚可。 他雇了一辆马车,将四只毛团赶上去。哪知道眼睛看见是狗,鼻子闻着味道却是老虎,天生的恐惧让拉车的马跑都跑不动,吓得瘫在地上簌簌发抖。 阿奴才想起来,这些劣马不是他们骑得的那些吐蕃马,跟两只白虎混得脸熟。 就是刘畅的军马看见罗罗它们也是两腿打颤。 之后阿奴阿罗只有让自己的马去拉车,他们与这四只家伙一起坐车。它们赶路也赶怕了,乖乖的呆在车上,看见阿奴进来,高兴的对着她直流口水。 元宵还没有过去,邻近傍晚,前面的一个小村子正在做社火。远远的爆竹轰响,锣鼓齐鸣,灯火曈曈,歌声若有若无传来,很是热闹。 刑二凝神听了一会儿,跟着哼起来: “风吹吹,雨洒洒, 六家子的秧歌到一搭, 想不到今晚到一搭, 和和气气笑玩耍。 。。。。。。” 除了刑二,没人听得懂。这里离陇西不远,刑二多年没有回家乡,哼着哼着老泪纵横。他说道:“这是秧歌队在‘出庄’,有六个村子在‘收秧歌’。”元宵第二晚开始,定西一带的秧歌队便有“出庄”的习俗规定,几家秧歌同时聚到某一社,一来一往,互相捧场,轮流做东。各社“收”秧歌的时日约定俗成,固定下来。这样形成的秧歌大汇演,使秧歌的场面更加热烈, 而阿罗和十二等人心痒难耐,坐立不安。 想想他们年不年,节不节的,尤其是十二和十九,好容易回到中原却连一个囫囵节也没过上。阿奴就让阿波带着他们几个跟刑二去看看,交代千万要小心。罗罗看见阿罗走了,一个飞扑也窜出去,阿奴来不及拦,想想是晚上,也就罢了。 半夜里,几人一虎平平安安的回来,阿奴松了口气。 刘仲留在营地,百无聊赖,见他们回来,缠着问社火的情形。 十二笑说:“还蛮热闹的。这个村子小的很,供的方神(社神)叫什么起雾山上白马大王,名字好奇怪,说是庙,也就两间土房。村民很好客,那个庙祝还过来给我们敬酒。” 这个大王是哪个神牌上的?大家一头雾水。吐蕃与中原一样漫天遍地都是神魔,众人虽没听过,但是也不以为意。 第二日天还没亮,一行人上马往北疾驰而去。谁也没有注意,远远的村子边上人影一闪而过。 刑二没有走过这条道,只有凭着越来越荒芜的路面判断已经出了边境。秦州一带原是榷场(茶马互市)之一,这五年边境榷场关闭,这条路也荒废下来。 阿奴两人被车子颠得快散架,等到下一个居住点,肯定要再买两匹马。 拉隆和十二等人一直觉得路上有人盯梢。拉隆还回头仔细查看过,却没有发现异常。 走到一处荒滩的时候,在车上的尼尔斯忽然烦躁不安,连带另外几只也骚动起来,暴躁的斯密尔甚至发出一阵低吼。 阿奴一个激灵,将昏沉沉的神智拉回来。车子停了下来,赶车的十二探进头来,示意他们下车。 前面一条狭窄的峡谷,被两片山像热狗中的香肠一样夹在中间。 有人埋伏?阿奴眨眨眼。 十二低声说道:“这里太安静了。” 他们虽然没有来过西北,但是个个都是老猎人,一点反常的都会让他们心生警惕。 云丹示意拉隆和达热带着几个人还有两只獒犬先绕过去探探。随后他们找到一个高处占据了有力地形警戒。 没有多久,尼尔斯愤怒的吼声传来,罗罗它们咆哮一声冲了出去,众人连忙跟上。峡谷边的山腰上,拉隆他们与一伙人对峙着。尼尔斯脚步躺着一个人,看见阿罗,它神气的低低吠了一声。阿奴看见那躺着的人喉咙上还在汩汩的冒着血,人已经不会动了。 他们不是汉人。阿奴这才发现这些人穿着脏兮兮的圆领套头窄袖长袍,分明是在秦州街上见过的胡人,具体哪一族的她不知道。 对方大约有三十来人,领头的一个也不多话,挥刀就上。阿奴乖乖地站在阿宝后面,这种场合她那两下不够看,还是躲在阿宝身后的好。 只听见叮叮当当的一片刀剑撞击的声音,阿奴胡乱想着,这些人想劫财还是劫色? 双方人数差不多,看得出都是久经战阵,斗了个旗鼓相当。云丹手下一位武士肩膀被劈了一刀往阿奴这边倒下来,阿宝连忙上前挡住趁势还想再来一刀的敌人。阿奴趁机将那武士拖到后边靠着岩石,她撕开袍子,这人半拉肩膀被劈开,血一直往外涌,见他双目紧闭,也不知道是否能活。她只有撕下自己的裙子将他捆扎起来,心想下次出门还是带上消毒的绷带比较好。 见这位连名字也不清楚的武士已是气息奄奄,阿奴没办法做更多,只有拿刀守着。战场上转眼各有死伤,阿奴又趁机救了两个,比刚才那位轻些,但是都不能再战了。这期间她忍着恶心也顺手宰了对方一个受伤没人管的,后来她干脆游离在场外,看见对方有受伤倒地的就来一刀。上战场还是带女人比较好,对方都是男人,连伤员都没人照顾,哪怕是拖到边上也好啊。终于她被对方发现,见到居然还有这种的卑鄙行径,这些人顿时两眼发红,一个人举刀就扑过来,见这人须发皆张,脸色狰狞可怖,阿奴吓得尖叫一声将刀扔过去转身就跑,那人闪过那把刀才猛醒过来这是个女人。一愣之间,被斜刺里抢过来的云丹一刀毙命,云丹吼道:“滚后面去。” 就是他不说阿奴也不敢再出来。只好躲在后面照顾伤员。 峡谷里忽然响起了一阵马蹄声,敌方顿时群情振奋,个个像打了鸡血一样拼命,云丹等人立马觉得吃力起来。 阿奴往峡谷里一看,是一支马队,中间一辆马车,后队看不见,也不知道多少人。她认不出这些武士的服装,看样子跟敌人差不多,都是一样圆领套头窄袖长袍的款式,只是这些人的衣服整齐划一,颜色鲜艳,更华丽精致,打头的一个袖口还可以看见绣花。 阿奴心中惊疑不定,这些胡人为什么摆这么大阵仗袭击他们?看见场中云丹等人越来越吃力,而谷中的人也发现了这里,正纷纷操刀下马往这边跑过来。她一咬牙,擒贼先擒王,拿起一个武士的弓箭和刀,偷偷地躲在草木后面往那辆马车挪去。 觉得差不多了,阿奴探出头,发现那辆马车正在自己的下面,她大喜,将飞爪在咬人草的浓缩汁液里浸了一会儿,就是那罐送给十二等人老婆的,又被阿奴拿回来了。她小心地又往下走了几步,马队的人注意力全在前面,没人注意这里。 阿奴也不敢靠太接近马车,比划了一下距离和人的位置,手中的飞爪直直的射出去,‘咄’地一声穿过了车窗,里面有人惨叫了一声。阿奴扔下飞爪就跑,身后一片怒吒,羽箭纷飞。她迅速跳进刚才看好的一块大石头,箭头叮叮当当的撞在那块石头上掉下来。 这时候车里的人开始了一声声的嚎叫,沾到咬人草的毒有种又痛又辣又痒的火烧感,让人抓了还想抓,偏偏这次药汁是射进了伤口里,抓不得又难受之极,那人惨叫连连。 阿奴听着声音怎么像个孩子,也不知道是什么样要紧人物。 这时候一个武士上前用吐蕃语高声叫道:“兀那贼人,交出解药饶你不死。”(未完待续) 第九十二节 一场误会 这人说的是拉萨一带的吐蕃语,阿奴只会几句,偏偏会的那几个都在百米开外。她微一沉吟,用汉语高声叫道:“你们为什么袭击我们?” 是个年轻汉人女子?众位武士们面面相觑。后面的一个赶上前来也用汉语:“你不是吐蕃人?” “你们是什么人?” “我们是西夏王的卫队。” “骗人,军队怎么不穿铠甲?” 咱穿着制服也不对么?为什么要穿铠甲?武士一头雾水。 这时候车上的孩子又嚎叫了一声,那武士连忙回到正题:“交出解药,否则。。。。。。” “不用否则啦,你们要是敢上前一步,我就自尽,那种解药没有现成的,只有我一个人会做,没有解药,那个孩子会把伤口抓烂直至死亡。” 那名武士连忙挥手止住正迂回包抄的手下,毕竟没有一点依仗一个女人不可能单独来偷袭。他哪知道阿奴唱的是空城计,不过是放手一搏,实在不行,大不了鱼死网破,她可没想过要落到敌人手里,幼年时有那么一次任人宰割的经历就够她刻骨铭心啦。 阿奴将箭头一支支插进竹筒里浸泡,取出一支偷偷地搭箭张弓,这张弓是男人用的,要使出吃奶的力气才拉得开。她摆好架势又问道:“为什么袭击我们?” 武士莫名其妙:“我们只是路过。” 阿奴哪里肯信,那些人看见他们来了,兴奋的像尼尔斯它们看见阿罗。 武士威胁道:“解药!不给的话。。。。。。” “嗡”的一声,一个正准备靠近的武士被一箭射穿肩膀,随后他捂着肩膀痛叫起来。 阿奴连忙又拿出一支箭,她喝道:“你们所有人全部退出三十里外,否则中箭的人都会死状极惨。”觑见一个武士还是不死心,想从边上包抄,阿奴射中了他的大腿,那人哀嚎着像滚西瓜一样滚下山坡。 阿奴听见车上的孩子已经没了声音,忽然想起,这种药汁只要用水冲洗痛痒的感觉就会缓解,射进伤口里,肯定有鲜血涌出来稀释了药汁,缓解了药性。思虑不周,眼看要挟不成反受其累,她顿时满头是汗。 头顶上方石头滚了一颗下来,她仰头一看,是阿宝。这会子就是阿宝下来也救不了她啦。她摇摇头,示意阿宝回去帮忙云丹等人。 那武士也发觉了车里没了声音,阿奴又朝他射了一箭,却没射中。从石缝里瞧见对方打个手势,武士们重新包围过来。她转头看见云丹见她危急,想赶过来,却被人劈了一刀,歪了歪,重新被缠的无法脱身,顿时万念俱灰,抽出弯刀放在旁边,又使劲射中了一人。心想若是真有转世这么回事,她一定要将前尘往事忘得一干二净,包括阿岩,一个人像一张白纸一样开始新生活,这样不管是什么样的境遇她都会甘心些。这一世才过了十六年,她却觉得像过了六十年一样漫长。像一个找不到坑的萝卜一样四处游荡,没有归属的感觉真是糟糕透顶。两世三十二岁加起来就是一百二十年啦,比雅佳那个老妖精还活的久,真可怕。阿岩到底几岁,该不是可以做她爷爷了? 阿奴一面胡思乱想,一面又射中一人,眼见对方逼近,她惨然一笑,抓起弯刀。看来自己还是活不过十六岁。 身后‘悉索‘一声,一个人跳进她旁边,正是阿宝。 阿奴骂道:“你跑过来送死干什么?” 阿宝指指外面言简意赅:“喇嘛。” 耶?阿奴也探头出去看,真的,马车边上站着几个吐蕃白衣喇嘛,白教的?她顿时热泪盈眶。 阿奴高声叫道:“古修拉!古修拉!你认识噶玛丹萨寺的向巴啦吗?”尾声已经带上了哭音。 那几名喇嘛抬头看过来,阿奴哭着又喊:“古修拉,我阿爸是察木多的罗桑嘉措。” “阿奴!”一个年轻喇嘛激动地大叫冲上来,是丹派!阿奴大哭。 已经站在阿奴面前的几位西夏武士有些不知所措,现在是什么状况,他们还没怎么样呢,这个女刺客自个先哭了。 阿奴指指云丹那边对丹派说:“我们被人袭击。”既然这批人跟丹派一伙的,那就不可能埋伏他们。 接下来情势逆转,那群人被一网成擒。云丹与刘仲等人苦战半日,个个带伤。云丹带的武士死了五个,两个重伤,他自己背上也被砍了一刀,这次损失惨重。毛团们跟着阿罗所向披靡,只是尼尔斯鼻头被刀背打了一下,痛的直哼哼,别的都没事。 西夏武士拦住急匆匆的阿奴问道:“解药。” 阿奴挥挥手跑了:“用干净水冲冲就好。” 西夏人想起之前这个小姑娘将解药吹嘘的神乎其神,不由得哭笑不得。 阿奴冲到那群人问道:“你们还有同伙?” 他们听得懂汉话,却没人肯回答。想起他们听见马蹄声,个个跟吸了鸦片似的,云丹也疑窦大起。阿奴抓起浸过药的箭杆插进一个俘虏的手臂上,那人一开始硬气,没有两下子就哀嚎起来,阿奴干脆拿过药罐,将药汁泼在他脸上,那俘虏在地上乱滚,疯狂的抓着面部,不一会儿血肉模糊,俘虏们见状心惊肉跳。阿奴喝道:“谁还想试试,包管你死了爹娘都不认识。” 云丹抓起一个神色仓皇的俘虏就凑过来,那人拼命挣扎着喊道:“还有人,还有人。” 他们大约还有四十名同伙会从阿奴他们来的方向过来会合。顾不上再审问,西夏的马队带着俘虏远远地躲进了山,一干武士留下来埋伏帮忙。 阿奴也被疏散到后方,云丹蹒跚走过来举起阿奴狠狠的亲了一口,扔给丹派命令道:“看好她。”阿奴见他身上都是血,吓得紧抓着他不放。他拍拍阿奴:“放心,撑不住我会退下来。” 见西夏人借了大约有一百人,足够对付了。阿奴也就松开手,又见阿波也受了伤,他年纪毕竟大了,阿奴这回说什么也不肯让步,硬拽着他走了。 在山坳的一个松林里,阿奴继续审问那名土匪。那人既然开了口,索性就如竹筒倒豆子般倒的一干二净。 原来他们是回鹘人。有个回鹘人突突在秦州王启海手下当兵,元宵节晚上的事情看得一清二楚。他心中疑惑,想起几年前黑道上寻找一个疤面少年的传言,就一路跟踪云丹等人。在那个什么起雾山白马大王那里,突突听见庙祝说‘真奇怪,那只黑狗怎么长的像老虎。’于是就上前询问,那庙祝还说,他敬酒的时候不小心把酒泼在吐蕃客人带来的狗身上,他惯性地伸手去擦,居然蹭了一手黑,他没有察觉,之后他用手擦脸,抹的脸上黑花花的,等吐蕃人走了才发现。 突突认定有古怪,赶到李家堡镇的通远军那里,那里有一队他的族人。自古兵匪一家,听见有万两黄金,人人振奋,他上下联系了一番,仗着熟悉地形,带着族人提前赶来这个峡谷设伏。他自己又去联系附近的一窝回鹘土匪。不想云丹等人速度极快,他还没有回来,人已经到了,并且拉隆等人带着尼尔斯上来的时候悄无声息,等哨兵发现的时候,尼尔斯直接窜上来将那哨兵的喉咙咬穿了。 阿奴听后拍拍尼尔斯表示安慰,狗狗的鼻子很脆弱,尼尔斯一直痛得哼哼唧唧。阿奴只好陪着它。 丹派见她问完俘虏,过来请她和阿波过去见自己的师叔格西藏波瓦。他是都松钦巴掌教的弟子,西夏新上任的国师。丹派等人这次就是护送他来西夏的,不想碰到阿奴等人。 阿奴摸摸鼻子,也不知道自己误伤了谁,待会得去道歉。 上师是个和蔼的宝相庄严的中年人,跟瘦干干的向巴比更像喇嘛。当然阿奴的喇嘛标准是自个的阿爸罗桑。 他旁边坐着一个胳膊上包扎着绷带一脸戾气的男孩,大约十岁左右。见她走过来,厉声用汉话喝道:“把她抓起来,那种药给她也尝尝。” 他旁边坐着的清隽少年反驳道:“不是说了是误会吗?你气量也太小了。” 男童怒道:“按辈分你是我侄儿,这里没有你说话的份。” 坐在上师另外一边的一个男孩慢吞吞的说:“按身份我是储君。” 这一下两个都不说话了,受伤的那个男孩很不痛快的‘哼’了一声。 见他们窝里斗,阿奴乐得看戏。对照国师的身份,这三位看着衣衫华丽精美,应该是西夏皇族。 阿奴行礼后坐下,那个男孩又大呼小叫起来:“贱民,谁让你坐的?” 她想:怎样都是自己误伤了人家,跟一个孩子计较什么。当下温声道歉:“对不住,那时候我还以为你想来偷袭我们。” 那男孩不依不饶:“哪能就这样算了。” 最后还是那个温吞男孩说了一句:“看在国师面子上,你消停些吧。” 受伤男孩再不敢吭声,只是恶毒的瞪着阿奴。 阿奴不会想到,眼前吵成一团的这两位堂兄弟和另外一位比他们年纪都大的侄儿就是未来西夏的三位皇帝。他们在位的三十几年,皇权频繁更替,宫廷里充斥着阴谋和血腥,西夏逐渐由盛转衰,直至亡国。现在还是孩童时期,这三位犬牙差互的糟糕关系就初见端倪。(未完待续,如欲知后事如何,请登陆..,章节更多,支持作者,支持正版阅读!)(未完待续) 第九十三节 西夏国师 见那位西夏储君李纯佑的意思是不再追究,格西藏波瓦示意丹派给阿奴和阿波引见几位西夏皇族。那个受伤的是西夏皇帝的弟弟越王的之子李安全,年长的那个是他们的侄儿李遵顼 格西藏波瓦先与阿波叙旧,在一边嘀咕了许久,两人原是熟人。 最后他饶有兴致地开口问阿奴:“你就是罗桑啦家的小仙女?” 他说的是康巴地区的吐蕃语,西夏人都听不懂,那个李安全又想挑衅,被堂弟李纯佑一个眼风制住。 阿奴很不好意思:“我阿爸是罗桑。” 格西藏波瓦看了看丹派,一脸疑问:“你不是把她吹得美若天仙,我怎么看着像碳团?” 就算她把脸抹黑了,也不带这么埋汰人的。阿奴的嘴巴嘟起来。 格西藏波瓦哈哈大笑:“听说你大闹谷布神山了?” 哪有?阿奴瞪了一眼丹派。 丹派连忙打圆场:“师叔对你只是好奇,没有恶意。” 格西藏波瓦示意要单独跟阿奴谈谈。 众人都走开,最后连不甘心的李安全也不请不愿的走了。 见众人走远,国师大人轻轻说道:“阿奴玛,好像他们都是这么叫你,是什么意思呢?” 见他圆墩墩的脸上挂着微笑,阿奴想起罗桑,她放松下来:“其实最早是哥哥这么叫我,阿奴小妹妹的意思,至于全名,太长啦,念着绕舌头。” “罗桑啦也是修行者,你知道修行是为了什么吗?” 阿奴偏着头:“是为了未来,或者说来世,或者是想成仙成佛?” 国师问道:“那么,那么你愿意修行吗?” “我?”阿奴觉得荒谬,想起方才生死之间想到的事情,“不,我不想修行,未来么?我的命运我自己努力掌握,至于来世,古修拉,我不需要来世。”再带着记忆重活一遍简直就是酷刑折磨,岁数错乱,一遍遍从小萝莉做起,除非是偏执狂才有办法忍耐。她不能理解喇嘛们为何孜孜不倦寻求拥有前世的记忆。她不觉得那是灵魂的延续,只觉得那是一种畸形的被腰斩的人生。 阿奴回答的斩钉截铁,国师有些吃惊,毕竟他接触过的信徒都是祈望灵魂可以脱离苦海,来世能得到福报,哪怕尊贵如西夏王。 几年前他从丹派,向巴等人的嘴里他就知道了这个女孩子,向巴他们感兴趣是纳达岩,那是个转世者,吐蕃人认为唯有大福报者方能转世,而这个新师弟巧的是前世也是喇嘛,向巴认为他要是能潜心修行,只怕能成就大功德。他无意中听见辩经的时候这个新师弟说到一种天上飞的铁鸟,大家没有留心,铁块怎能飞上天,都以为只是一种臆想。他听得分明,师弟用的是肯定的语气,虽然相处没有几日,他却知道这个新师弟心思单纯不会说谎,他多问了一句,阿岩说是他的小妻子说的,而且肯定的说不止铁鸟会飞,还有铁船可以在大海中快速航行。他马上明白过来他的妻子也是一个转世者。他见师弟对她讳莫如深,也没敢胡乱透露这点发现,反而对阿奴更感兴趣。哪知道这是阿奴耳提面命的结果。吐蕃的转世者不止这两个,据他所知红教和花教中也有几名,但是都是男子。他以为拥有这样的经历的人肯定很愿意入门修行,不想眼前这个黑瘦的姑娘却一口拒绝,即使她有着比别人更多的奇遇。这让他沮丧之余却有些奇怪。 见他一脸失望,阿奴福至心灵,问道:“你知道了?阿岩跟你说的?” 国师点头。 反正阿波也知道了,只要不把她当做魔鬼烧了,也不用介意太多。她追问道:“他好吗?你见过他?” 国师老老实实说道:“闭关之前见过的。” 阿奴一阵失望。 国师终于忍不住好奇问道:“师弟跟你一样,他很愿意修行,为什么你不愿意?” 阿奴反问:“他是为了来世吗?阿波师傅说他们想勘破转世的秘密。他本是喇嘛,回归的时候一点心理障碍也没有。”她看了一眼远处的阿波,阿波最近沉默很多,他在想什么,跟这个胖国师一样的想法吗、 国师失笑:“只有外行人才这样认为的。。。。。。” 阿奴见他埋汰阿波有些不高兴,打断道:“我就是外行人那,你跟我什么说什么‘五蕴、四谛’的,我根本听不懂。”这里面还有个不同语言理解能力的问题。 国师一阵无语,这都是最基本的,难怪阿波啦说她没有慧根。 阿奴沉默半晌解释道:“今生都过不好,还要求来生做什么。是法力还是科技,我都不想尝试,搞不好所谓的前世只是跟自个毫不相干的人的记忆,那样想想都恶心,就像恶灵附体。万一真有来世,我宁愿自己重头开始。” 国师还想劝导,阿奴摇头道:“不要说了,我不会去做比丘尼。” 外面兵器撞击的声音传来,土匪来了,阿奴跳起来跟国师告了个罪就飞也似地跑了。 格西藏波瓦已经是西夏国师,有件事阿波想了想还是决定跟他商量一下,他低声道:“国师大人,阿奴玛应该有‘松巴’国(苏毗女国)的女王血统。” 国师嘟噜着的下巴差点掉了一个:“是哪个女王?”当年与南日伦赞赞普和松赞干布赞普同时期的松巴女国发生几次动乱,女王、国王和王子逃亡了好几个。 阿波说道:“小女王墀蚌苏(khribangssum)的王子芒波杰孙波曾经逃亡突厥,而阿依族的父系一族可以肯定是突厥人,据阿奴的夫子沈先生说,‘阿依‘在突厥语中是‘明月’的意思,还有他们信仰拜火教。” 国师问道:“确定?若是真的,巴、农、蔡邦那些贵族只怕心里会不舒服啦。” 他们是松巴大臣的后裔,祖先当年背叛了女王,如今故主回归,心里只怕五味杂陈。 阿波叹口气:“若是这样,他们的故园就在玉树一带。阿奴的养父临终希望他们能回到故乡,可是不管是曾经的突厥还是松巴女国,土地上如今都有新主人。” “他们为什么迁徙到白玛岗?” “从祭祀上唱的歌里可以听出来一点,后来突厥内部出了一些问题,女王的后人被人下狱,她的丈夫救了她带着随从逃到白玛岗。” “你是希望我能给他们找一块土地?”国师问道。 “是的,罗桑啦曾经移居了一些阿依族人在木雅草原上。” “那里有一座花教的寺庙。” “对,阿依族人与他们合不来。”去年阿依族人没有出山的原因是木雅草原上发生了宗教冲突,阿依族人已经在冲突中死了一个。这件事谁也没有告诉对未来满怀信心的阿奴。信仰的不同让草原上纯朴的牧民们和喇嘛对他们并不友好,他们认为阿依族人是黑巫师,魔鬼的后裔。 国师突然道:“我记得松巴女国信仰阿修罗和树神。”阿修罗可是印度的战神和魔神。 “阿修罗已经消失在他们的祭祀中,不过阿依族人大都纵情任性,性情直爽,阿修罗的某些特质已经刻进了他们的灵魂里。至于树神,圣树在阿依族里只是用来装饰衣服的花边。他们跟松巴国一样用猴子祭祀,但是,”阿波有些想笑,“阿奴不忍心,把它们换成了竹偶。” “真是个善良的孩子。”吐蕃人认为他们的祖先是猴子与魔女生的,所以对猴子很尊敬,阿奴此举很得国师大人的欢心。 “是。”阿波承认,“他们跟松巴一样在新年有鸟卜的习俗,不过阿奴又捣鬼,叫哥哥捉了一只鸟来喂饱了谷粒。” 国师笑起来:“淘气,她没法力?” “没有,一个普通孩子。” 想起阿奴说话的倔强神情,国师叹道:“他们信奉阿修罗吗?” 战斗毫无悬念的结束,云丹等人带着俘虏回来。 阿奴匆匆跑过来为刚才的失礼道歉。 国师摇头表示不介意,示意阿奴坐下,轻轻说道:“佛经里有天龙八部,一天,二龙,三夜叉,四乾达婆,五阿修罗,六迦楼罗,七紧那罗,八摩罗迦。。。。。。” 国师没头没脑的话让阿奴不解,《天龙八部》她看过,跟自个什么关系。她根本不知道阿依族曾经信奉过阿修罗。 而国师其实有些书呆子气,还以为是在跟师兄弟们辩经,中断了再重新续上。 国师续道:“阿修罗本性善良,也是善道之一,但因其常常带有嗔恨之心,执着争斗之意志,终非真正的善类。男阿修罗相貌丑陋,于各道中常常兴风做浪,好勇斗狠,于诸天中,不时攻打天王,以谋夺位。 女阿修罗貌美,时常迷惑众生,使难修行。故此阿修罗虽然有大福报,不用受苦,但死后堕落三恶道机会甚大,故渐列之为恶道。” “是说我漂亮得像女妖精?”阿奴疑惑,刚才不是还嫌她黑么,她觉得:“其实云丹更像男阿修罗的。” 国师胖墩墩的下巴一阵抽搐,阿波哈哈大笑,跟阿奴上课时那种无处使力的感觉会让人抓狂。她很聪明,可是只限于自己感兴趣的事。 云丹找人叫阿奴过去,她又跑了。 国师怒道:“我说的重点是会堕落恶道。” 阿波笑着摇头:“谁叫你说什么漂亮不漂亮的,她就只注意这个了。” 国师低声道:“阿修罗只相信现在。”而佛教修行是为了未来。 阿修罗性子执拗、刚烈,能力极大,凡与之接触,倘不蒙他喜悦,就必然遭殃。 阿波却说:“佛祖能容忍阿修罗唱反调,为什么我们不能成全一个小姑娘的任性。”(未完待续) 第九十四节 吐蕃青唐 最早受伤的那一个武士已经快不行了,回鹘人的刀差点将他劈成两半,根本止不住血。云丹叫阿奴回来就是因为这个武士想见她。 阿奴见他脸色铁青,两眼已然无神,心中难过,她连他的名字都不知道。阿奴凑过去问道:“你要什么?” 那人的眼睛忽然亮起来,翕动着嘴唇,阿奴听了几遍才听清楚:“自由。”不自由,毋宁死。她忽然泪如泉涌,哽咽道:“你放心,我给你自由。” 武士的手垂下来,嘘出了最后一口气。见他死去眼睛还是微张着,阿奴哭着合上他的双眼拼命重复道:“你放心,我给你自由,我给你自由。” 云丹将她拉走,她抹了抹眼泪才想起:“他是你的奴隶,为什么找我?” 云丹直愣愣的看着她叹气:“他叫吉加,是你爷爷齐美头人家的。” 阿奴吃惊不小:“我以为只有拉隆是我阿爸的。” “你只认识拉隆吗?” 阿奴扁扁嘴:“他们整天跟你在一起啊,只听你的,我都指挥不动。” 见她大有问罪之意,云丹立马哼哼起来,阿奴的注意力马上转移,想起刚才看见云丹被劈了一刀,连忙扶着云丹走回帐篷,将他的衣服褪下,看清楚伤口,吓得倒吸一口凉气:“你疯了,伤口这么长还要去拼命。”她恼怒地伸手在上面按了按,云丹闷哼一声。 随后阿奴给他清洗伤口包扎,云丹笑眯眯的看着她,阿奴嗔道:“痛傻了?” 云丹抓着她的手不放:“你很久都没理我了。” 见她张嘴想拒绝,云丹央求道:“就陪我一会儿。” 阿奴见他的袍子上血糊糊的,心一软,最终没有收回手,云丹挨着她睡着了。 刘仲的左腿被砍了一刀,没有伤着骨头。见万里相随的同伴因为自己死了,他心里难过,瘸着腿帮忙料理丧事去了。那个回鹘人突突被活捉了,问完口供后杀了祭拜死去的武士们。 剩下还活着的回鹘人有三十个,早一批遇上的是新汉的通远军士兵,后一批是土匪,他们居然都是一个部落里的。 问清楚知情人全在这里之后,刘仲一咬牙,全部灭口。他们这次要做的事情干系重大,决不能泄露出去。 丹派等人要护送国师前往西夏都城兴庆府(银川)。这个峡谷已经离兰州很近,离西夏卓罗和南军司也不远。国师不放心,派了那个会讲汉话的武士嵬名令公带人护送阿奴等人前往青唐城。 李安全依然想找岔。丹派说道,这个孩子心肠歹毒,气量狭小。要阿奴小心应付。 阿奴没想到还有人比自己更小气,心想毕竟现在在他的地盘上,没有防贼千日的理,这人杀不得、得罪不得,真费脑子。最后她说道:“你知道我为什么要射你那一箭?” 李安全翻着白眼:“你不是早讲过了?” 阿奴摇摇食指:“那是官方语言。” 李安全一头雾水。 “所谓官方语言,就是属于礼节性的,说出来好让大家都有台阶可下,不至于撕破脸面,这是文明人的作法。” 李安全扭着脸问道:“那野蛮人的作法呢?” “野蛮人的作法就是实话实说,说不通就动手。” “实话是什么?”原来之前的道歉话都是糊弄他的,李安全恨恨地想,等国师他们不注意的时候就把这个黑女人抢来,让她也试试毒药的滋味。 “实话就是错不在我。” “什么?”李安全暴跳如雷,其余两位也看过来。 “看看你们的衣服,你们穿着跟土匪一样款式的衣服。既然这样,我把你们当成土匪同伙有什么奇怪的。”阿奴振振有词。 李安全怒气冲天:“这么说还是我们的错了?” “怎么会是你的错?”阿奴特地把那个“们”字给咬掉。西夏人除了这个小屁孩,别的人都不错,可不能着了这臭小子的道,一句话打击一大片。 她继续道:“有错的是设计这款衣服的人。你想想看,每一个民族每一种人的衣服都不一样,这样一走出去,人人都知道你是哪的人,你是贵族还是平民,不会认错。可你们穿着跟土匪一样款式的衣服,把你们误认成回鹘土匪有什么奇怪的。” 她特地问过嵬名令公。他说武士们身上的戎服的确是模仿回鹘人的长身小袖袍。回鹘服一度风行西北,连西夏皇后等贵族妇女都模仿回鹘女子的弧形大翻领和高耸的椎形发髻。开国皇帝李元昊就很喜欢回鹘服装,自然底下人的衣服都带上了回鹘的服饰元素。其实衣服还是有些不一样,至少料子就相差很大,在西北呆过的人都能分的出来。只有碰上阿奴这种第一次踏足西北,对这里的民族一无所知的菜鸟才会犯这种低级错误。 李安全张口结舌,想想还真是这么回事。为什么他们要穿的跟回鹘人一样,还是回鹘土匪,真没面子。 阿奴一脸沉重:“这次还好只是碰上我们,饶是这么着,还不小心误伤了你,万一两军打战,把衣服错认了,杀错人了怎办?” 终究是孩子,李安全的注意力被完全转移,等阿奴他们走了好几天,他还在思考这个问题。 最后堂弟李纯祐嗤笑道:“武士戎服是武烈皇帝(李元昊)定下来的,怎么,你想改?” “难道改不得么?万一跟回鹘人打战。。。。。。” “蠢货,早打过了,他们被咱们的武烈皇帝赶到高昌去了。” “居然模仿败军之将穿的衣服?!”李安全更加无法理解,应该是回鹘人模仿他们才对,对这位堂哥盲目的大西夏主义立场李纯祐一阵无语。 发觉他们大夏的服装上下尊卑分的不是很清楚,未来的西夏襄宗皇帝——李安全筒子野心勃勃立志要进行服饰改革,结果被自个的皇帝伯父李仁孝骂得狗血淋头。堂弟李纯祐继位后,说他阴毒刻薄,越礼逾制。连李安全的父亲越王去世,越王爵位都没能保住,直直的被降为镇夷郡王。这件事导致他心怀怨愤,勾结李纯祐的母亲太后罗氏废掉并毒杀了桓宗李纯祐,自立为王,是为西夏襄宗皇帝。所谓‘越礼逾制’罪名的其中一项就是指服饰僭越,大概是李安全筒子搞服饰改革不小心用错布料什么的(这一项纯属作者猜想)。 当然,这是后话。 嵬名令公将阿奴等人送到了青唐城之后方告辞而去,这是个彬彬有礼的正直的皇族中人,刘仲与他相谈甚欢。 青唐城在湟水之南,方圆0里,有城门八座,城中分为东西二城,西城是王城,建有规模宏大的议事大殿、宫室、寺院、军政机关和贵族宅院等;东城是商业区,店铺林立,各国商旅云集,仅于阗、回纥商人就有数百家之多,每天人流熙熙攘攘、磨肩擦背。 青唐城的手工业品中,要数铠甲最负盛名,据记载,青唐铠甲,铁色青黑,冷锻而成,晶莹如镜,可以照出人的毛发来,有人试过铠甲的质量,在相距50步的地方,用特别好的弓箭都射不进去。 阿奴想起阿吉拉拿给自己的软甲,那天被白虎的事情一打岔,丢在包裹里都混忘记了,遇袭的时候要是给云丹穿上就好了。云丹背上的伤好的很慢,他不肯趴在担架上,硬要骑马赶路,每日伤口都会裂开,然后缠着阿奴给他包扎,顺便摸摸小手什么的,无赖得像偷了腥的猫。拉隆等人面无表情,指不定肚子里怎么笑话她,恼得阿奴想那刀怎么不砍深些,把这混蛋腰斩算了。 阿奴先拿出一件给阿罗,另外一件扔给云丹,准备等云丹伤好了给他穿。刘仲的功夫不如云丹和拉隆,遇上回鹘人那回幸亏有身上的软甲,被砍了几刀除了淤青以外都没事。 出雅州前,云丹和阿奴分别给罗桑写了一封信。这次要混入使团最好通过僧侣与宗喀部落打交道。红教在安多青海一带很有势力,刘畅和沈家答应事成之后,允许吐蕃僧人在中原建立寺庙。 到了青唐城,红教在坎布拉的阿琼南宗寺已经接到了罗桑快马传来的信件。他们派了一个叫做邦马的红衣喇嘛来接云丹等人。 邦马说他们联系好了宗喀部落的贺寿使团,到时候云丹等人包括刘仲都混进使团里。会有二十名喇嘛们随行为新汉皇太后祈福,僧侣们同时还要去大相国寺交流辩经。 阿奴想喇嘛们这就是公款旅游顺便搞间谍活动嘛,跟近代的外国传教士差不多。 至于阿奴和阿罗两人还有白虎扮成回鹘艺人由阿琼南宗寺的赤巴送给宗喀王夏正。不过他们要先学会说回鹘语。 云丹等人被招待住在城里的上好客栈里,而阿奴阿罗两人却被邦马带回阿琼南宗寺那个荒僻之地,准备在那里秘密教会他们粗浅的回鹘语。阿波看见阿奴一步三回头,担心之余,硬着头皮也跟着一道走了。 阿奴知道他不愿意进寺庙,现在全是为了自己,心里感动,说道:“阿波师父,你好热闹,不如留在城里。” 阿波摇头:“你阿爸要我看着你。” 阿奴想起了自己的胖乎乎父亲,也不知道他怎样了,这次他寄信给阿琼南宗寺都没有顺便写一封信给她。心中一阵怅然,决定事情结束后,找到阿岩就回木雅草原陪着他。 阿琼南宗寺在坎布拉,那个地方像是吐鲁番的火焰山,到处是红色的砂岩。(未完待续) 第九十五节 离开青唐 已经是三月,中原早就草长莺飞,青海高原上还是‘草色遥看近却无’。 到坎布拉的路并不好走,阿琼南宗寺隐藏坎布拉的深山峡谷之中。 最后邦马喇嘛带他们在雨中穿过了一片苍翠的针叶林,爬上了山顶,脚下的南宗沟是宛如阴阳两极般截然不同的景观。靠近森林的这一带是烟雨蒙蒙的乡村田园,村舍俨然,稀疏的农田,袅袅的青烟,一树一树的花开,牛羊悠闲的穿插其间。对面却是‘丹霞’地貌,雨水浸润下的山体竟是如染的丹红。风蚀沙砾,陡峭直耸,几乎不生有一草一木。更远处一弯碧水,邦马说那是从唐古拉山下来的黄河,这与素日里黄河浊浪滔天的印象差得太多,阿奴很吃惊。 站在山腰靠近了些,与山顶看来景观又是不同,面前一座座锥形山体,于平地上拔地而起,群峰耸立,延绵起伏;有的形似擎天一柱,直插云霄;有的则是如塔如堡,伟岸奇诡。雨中的岩体丹红如霞,如梦似幻。 一条小溪旁,耸立着巍峨陡峭的南宗峰,因其峰形状象吐蕃文字母‘阿’,故名阿琼南宗。 “南宗”是天府的意思。阿琼南宗四周为光秃秃的陡岩峭壁,山峰北面有石阶可达直峰顶。山径从悬崖直上直下,十分险峻,行人上下犹如攀登云梯。上面有五座石窟组成的阿琼南宗寺。 邦马将他们留在山脚,自己匆匆上去禀报。 穿过村子时,好奇的孩子们一路跟着,他们恐惧又渴望的看着两只白虎。在进入坎布拉之后,阿奴洗掉了它们身上的颜料。 罗罗朝孩子一呲白牙,孩子们惊恐的跑开,见白虎们半晌没有动静,两只黑色獒犬懒洋洋的,那个漂亮的大姐姐和大哥哥笑吟吟的。终于有一个七八岁的男孩子忍不住又走上来,罗罗想故技重施,被阿奴喝了一声,只好乖乖站着不动。那男孩壮胆摸了摸它的虎毛,罗罗不情愿的从喉咙里发出‘咕噜噜’的声音。 邦马走下山来说道,寺院的赤巴已经闭关不见客,他留下话,阿奴等人就在村子居住。不用进寺院,阿奴和阿波都松了口气。 当晚他们就住在那个胆敢摸老虎毛的男孩吉加的家里。吉加是狗屎的意思。如果一个家庭里孩子一直生病或者夭折,大人们就会给孩子取 ‘狗屎’之类的贱名,希望能够好养活,就像汉族叫孩子‘狗剩’是一样的意思。 吉加的阿爸是坎布拉部落的头人。‘坎布拉’意思是‘康巴人的家园’,他们是百年前从康巴一带迁徙过来的,虽然他们说的语言已经开始变异,但是阿奴还听得懂。 第二天,邦马就带着一个大胡子回鹘喇嘛过来教阿奴和阿罗回鹘语,他叫尧里瓦斯。阿奴听了问道:“你名字的意思是不是老虎?” 回鹘僧人点点头。 阿依族语里老虎也叫‘尧里瓦斯’,原来这个词是突厥语。阿波昨晚告诉阿奴,回鹘人是突厥的一支,那么一些基本的语言有相通之处也就不奇怪了。 尧里瓦斯对两只白虎很感兴趣,也许因为他们同名。 这是个非常严肃认真一丝不苟的喇嘛,虽然很年轻,阿奴判断他不出三十岁,不过既然他剃了头发为什么不剃胡子?只是欺软怕硬的阿奴没敢问。她和阿罗在威严的老虎班主任面前乖的像两只小猫,让阿波妒忌不已。 他们被关在吉加的家里闭门学习。因为有一点语言基础,两人的回鹘语进境飞快,不过三个月,他们已经能讲一口流利的回鹘语,美中不足的是,阿奴的口音始终有一种说不出的古怪。等到老虎班主任终于大发慈悲,宣布他们可以出师的时候, 外面已经是绿草如毡,繁花似锦的夏天,而老阿波成了孩子王,他和四只毛团一起成了坎布拉部落最受欢迎的客人。 阿波到哪都很受孩子的欢迎。阿波肚子里的故事像田里的青稞一样数不清,阿波嘴里的歌谣像清清的黄河水一样唱不完,阿波弹的扎木聂像泉水一样叮咚。。。。。。 自从他来到坎布拉,部落里再没有调皮捣蛋的孩子,倒不是他们改了性子,而是忙着追星。阿奴看着新出炉的狂热的阿波粉丝,啼笑皆非,马上就要走了,难道这次又要偷偷摸摸。 据邦马说,云丹已经成了宗喀王的座上宾。贺寿使团马上就要出发了。 果然吉加和孩子们知道阿波要走,堵在门口哭闹不休,白虎们被刚刚结识的小伙伴们哭闹得焦躁不安。 同样头疼不已的坎布拉头人恳求阿波留下来,财宝美女随便挑。 阿奴酸溜溜的,这次她这个美女和阿罗这个帅哥居然无人问津,倒是老阿波成了最抢手的。他们被关了几个月,村子的人都认不全,长的再好看也不如阿波实惠。 阿琼南宗寺派来的二十名喇嘛们耐着性子等了一天。直到夜深了,闹乏了的孩子们被一个个的抱走。他们才得以脱身悄悄的走了。 青唐城外,云丹和刘仲等人焦急不安的等待。足足三个月,阿奴像是被人间蒸发了一样,期间只有邦马匆匆来过一次,他说阿奴的喇嘛老师不让他见阿奴,所以他不知道状况。 直到一支驼队走过,他们才发现后面的红衣喇嘛,领头的是邦马。他们认出了阿波。但是那两个回鹘人看着怎么那么别扭。众人定晴一看,男的是阿罗,那个穿着大翻领右衽窄袖红锦袍,戴着白色面纱的娇小女子,长眉黑中带青,眼睛黑的像紫葡萄,那是阿奴? 云丹和刘仲面面相觑。 阿奴眨了眨长长的睫毛,得意洋洋:“是不是很漂亮?” 云丹一把拉过她,忍着笑打量了一番。刘仲也凑过来:“眉毛上这是什么?别告诉我是草汁。” “什么呀?这叫青黛。” “擦掉吧,你化妆的时候是不是没有看镜子?”云丹和刘仲哈哈大笑。 “不行。”阿奴掀开面纱,两人吓了一跳,白惨惨的脸上居然是血盆大口,面纱上都蹭了一些白粉和红色的口脂。 两人忽的醒悟过来,等会要见宗喀王,这样化妆安全些。一路上,他俩不怀好意的瞄着阿奴,不时嗤笑两声。 阿奴翻个白眼,也不想想是她为了谁忙,把自己搞的这么丑,难受死了。 宗喀王看见喇嘛送的两只珍贵白虎很是高兴,他正愁不知道送什么样的礼给那个中原最尊贵的老太太才合适。 他转头发现阿罗面貌俊秀,果然对他的双胞胎妹妹阿奴很感冒。阿奴微微掀开一点面纱,他就兴趣缺缺地把头撇开了。 因为云丹和阿奴等人都是喇嘛们带来的,他们被安排住在了一起。 一进屋子,阿奴就迫不及待把脸上的东西都给洗了。口脂据说是红蓝花汁做的,算是生物化妆品,还好些。那白粉却是含铅的。 她洗完脸一转身,差点一头撞进云丹的怀里,被云丹趁势一把搂住。阿奴才发现屋子里的人都走光了。 见他凑过来想亲自己,阿奴促狭地指指那盆水。 云丹看了看那盆浑浊的水,跟宗喀王一样兴致全消,手却不肯松,苦笑着恳求道:“好啦,让我抱一会,几个月没看见你,想得要命。” 阿奴狠狠地用力一扯他的胡子,云丹惨叫一声,捂着脸跳开了,阿奴心情大好,做个鬼脸,笑嘻嘻地走了。 云丹呆愣半晌,长叹一口气又追出去。不管怎样,阿奴肯给他好脸色看已经不错了。 云丹想起来阿奴他俩的身份是艺人,他们会表演什么?唱歌?他可以肯定阿奴五音不全,虽然她的嗓音很清脆;跳舞?她哪里比得过宗喀王的那些回鹘舞姬;难道是驯兽?都都和罗罗只会捣蛋,跟它们的主人一样。 阿奴见他追出来问,伸手招来正准备打盹的罗罗和都都,做了个手势。两只白毛团无精打采的瞪着云丹,不情愿的蹲坐下来,两只前爪拱起来做了个‘恭喜发财’的样子。 云丹失笑:“就这些?”也太简单了。 “谁见过白虎会作揖?奇货可居。” “光凭白虎不够资格让中原的皇太后愿意接见你们。”云丹低声道,额上冷汗涔涔。他们的计划是白虎表演后让皇太后接见阿罗和阿奴,然后用刘仲替换阿罗上场。谋划了半天,阿奴这里居然有这么大一个漏洞。 对哦?阿奴恍悟。这下子怎么办? 他们问过刘仲,皇太后会在什么样的情况下接见表演艺人? 当然只有表演的别出心裁出彩的。刘仲也懵了,跟云丹一样,他盲目的相信阿奴。却忘记了她从来没有进过宫廷。 眼看就要出发,他们心急如焚。最后阿奴决定试一试‘溜索’。 他们向宗喀王延请的一个西域杂耍团借用了钢丝,搭起高低两根溜索。毛团们以前在白玛岗就溜的熟滑。见到熟悉的溜索,它们主动的套进溜圈里,玩得乐此不疲。白虎一亮相,又看见他们自己主动玩溜索,谁见过这个?人人称奇,旁边围观的人越集越多。 也只能做到这样了,总不能要老虎们表演抓捕动物什么的。 夏日的一个清晨,他们混在使团里出发了。 1.格西藏波瓦:生卒年不详,藏传佛教噶 玛噶举派创始人都松钦巴 的弟子。藏文文献《贤者喜宴》记载了西夏王邀请他到西夏传法之事。书中写到:西夏泰呼王(仁宗皇帝)李仁孝非常崇敬都松钦巴,曾派遣 使臣入藏请都松钦巴到西夏传法,都松钦巴未能前往,便派弟子格西藏波瓦来到西夏。格西藏波瓦被西夏王尊为上师,传授藏传佛教的经义和仪轨,并组织力量翻译佛经,极受宠信。后来都松钦巴在修楚布寺白登哲蚌宝塔时西夏王又献赤金璎珞、经幢、华盖等饰物。都松钦巴圆寂后,在其焚尸处建造吉祥 聚米塔,格西藏波瓦又在西夏作贡献,以金铜包饰此塔。 没有资料显示被奉为国师,文中为了区分与‘喇嘛’一词是‘上师’的译意,改为国师。(未完待续) 第九十六节 筒子串子 无数铃声遥过碛,应驮白练到安西。 跟他们来时的冷清不同,此时正是夏天,一路上驼铃叮当,往来的马帮和驼队络绎不绝。阿奴以为宗喀王的商队就够大了,结果还有更大的,从见到那支庞大的商队开始,他们走了半天才与它交叉而过,大约有千匹骆驼。 阿奴算了一下,宗喀王的使团大约有三百多人,一千匹吐蕃良马还有几百匹骆驼。真正的使臣和他们的随从只有二十人左右,附带一个邀请来的杂耍团,以及像他们这样不请自来的客人,剩下两百多人全是商队成员。 确切的说,所谓的使团其实是挂着羊头卖狗肉,名为贺寿实际上是为了做生意。 中原出来的驼队大都是经过青唐城走‘青海路’往西域去。阿奴想起哥哥阿错,他的梦想是周游这个世界,知道自己现在的位置肯定羡慕的不行。而阿罗和阿都的梦想是什么呢? 阿罗皱着眉头:“我没想过。”他与阿都两人从小寸步不离,这一次却分开了这么久,他很不习惯。又想起阿吉拉跟阿都两人亲密无间,再无外人插足的余地,他仿佛同时被意中人和弟弟抛弃,心里一阵失落。 他的苦闷阿奴一路看在眼里,却不想去管。两人都大了,分开是迟早的事,总不能永远做彼得潘,除非他们同娶阿吉拉。这一点在阿依族行不通,阿吉拉不是自己。 因为带着两只白虎,阿罗与阿奴两人成了使团中的焦点。阿奴整日躲在哥哥身后,要不就是在帐篷里。虽然带着面纱,但是有关于她觐见宗喀王的第一眼就被嫌弃的说法让众人对她充满同情。相对与丑陋的妹妹,俊秀的阿罗特别受那些西域舞姬的欢迎,在大胆热情的西域姑娘的影响下,阿罗的笑容渐渐增多,有时候回帐篷时脸上都带着鲜红的唇印。 “果然,治疗失恋的最好方式是开始一段新的恋情。”阿奴对着云丹大发感慨,顺便问道:“你要不要找一个,西域的姑娘身材不错。” 没心没肺的死丫头,云丹怒上心头:“我没有失恋。” 阿奴歪着头想:“这人的逻辑真奇怪,自己拒绝的这么明显了,那不叫失恋,难道叫失身?” 忽然她看见云丹两眼直勾勾的看向后方,一个身材火辣的姑娘骑在马上跟阿罗勾肩搭背,那衣服领口低的跟抹胸似的,两团肉好像轻轻一挣就会忍不住蹦出来。正是那个杂耍团长的女儿古丽。 切!阿奴酸溜溜的,刚才还向她献殷勤来着,转眼就去看大波妹了。 她听见云丹跟刘仲说道:“古丽跟阿奴比,哪个漂亮?” 刘仲觑一眼阿奴的脸色,反问道:“你说呢?” 云丹学着阿奴大发感慨:“至少她有胸部。” 阿奴悻悻然:“谁知道哪来的。” 刘仲骇笑:“你们两个不睦,别拿我做筏子。” 阿罗一向与刘仲、十二等人同住,走到秦州住进客栈的时候,阿奴才知道自家哥哥已经开始夜不归宿。这太过分了,他们不是来玩的,连拉隆等人都知道轻重,再晚也不敢外宿。 但是现在去找又不合适,阿奴气得睡不着,想起衙内筒子。问明德威将军府的位置,干脆和刘仲、云丹带着十二,十九和阿宝去看看他。 将军府外静悄悄的,只有门前的大灯笼在风中轻摇。 “大官的府邸不是应该三步一岗五步一哨戒备森严么?”阿奴问。 刘仲也不明白:“每个人的脾气不一样罢。” 看好了位置,阿宝借着阿奴的飞爪上墙先侦查一翻,然后示意众人进来。 刘仲说道:“你这根飞爪用来偷鸡摸狗倒是不错。” “最早我叫人打这个,就是为了到中原的时候,万一生活无着,穿门入户比较方便。”阿奴很得意。当然,还有一个用途,在白玛岗那个地方,有一根飞爪随时可以救命的。 刘仲大汗,这根飞爪不错,不过主人的用心实在不良。 阿宝突然示意噤声。 两个家丁捧着食盒而过,听他们说的话,这是衙内筒子要的宵夜。 他们又跟着家丁们摸到了王衙内住的小院。 只听见衙内筒子在发牢骚:“打扇捶腿,敲肩捏背,叠被铺床你哪样也不会?现在叫你喂小爷我吃东西,你喂了我一身,有你这么做丫鬟的?”这人说话怎么忽然流利了?阿奴疑惑的看了看刘仲。 一个女子声音应道:“你今儿去见那些狐朋狗友,他们又挑唆你什么了?别人放个屁你都当香饽饽。二十啷当岁的人,突然连饭也不会吃了?别闹笑话了。”那声音跟炒豆子似的又快又响。 “贵族都是这么着。。。。。。” 众人爬上墙头,只见月光下,小院里花木扶疏,衙内筒子舒舒服服的躺在一张凉椅上摇摇晃晃,一个白衣丫鬟站在边上拿着扇子叉着腰。 只听他教训道:“人家的丫鬟,只要主子的嘴一吧唧,她们就知道主子要吃什么,忙忙地夹来喂;手一摇,就知道主子要使什么,急急地拿来用;腿一蹬,就知道。。。。。。” 白衣丫鬟接上他的话:“腿一蹬,就知道主子要咽气,匆匆的买来棺材。” 衙内筒子气得说不出话来。 丫鬟继续做茶壶状:“那还叫人吗?整个一废物。话不会讲,饭不会吃,衣不会穿,连路也不会走。少爷学什么不好,学那些纨绔子弟,什么贵族?像乌龟一样的猪。” 衙内筒子辩解道:“你一个棺材铺老板家的丫头,懂什么贵族生活?” “买棺材的钱家不懂,卖冥钱的李家就知道了?我说你今儿跟谁去喝花酒了?原来李家那个考了五次考不上秀才的李大少。告诉他,有那一天,别忘了叫他家善解人意的丫鬟多多关照我爹的生意。” 衙内筒子忽然结巴:“我,我,我没。。。。。。”没喝花酒。 “没什么!?”丫鬟直眉愣眼打断他的清白宣言,“老将军回来,你等着吃板子。” “死钱串子,我没喝花酒!”衙内筒子怒吼,是可忍孰不可忍,这个死丫头比他还嚣张。 钱串子掏掏耳朵,不屑道:“再大声些,好让街坊邻居跟老将军告状去。” 阿奴等人笑得差点掉下墙。 “除了你上次骗我满大街找姑娘,我没碰过别的女人。”衙内筒子委屈的不行。 “别人说什么你都信,猪脑子。。。。。。”那件事是她理亏,钱串子嗓门低下来。 见她脸有愧色,这死丫头一向是得理不饶人的,衙内筒子稍微有点满意,大度的一挥手:“算啦,幸亏你骗了我,上次我遇见了阿奴,人家长得可真漂亮,那像你,鼻子不是鼻子,眼睛不是眼睛。。。。。。” 钱串子反讽道:“你不是整日里世子长世子短,还可惜人家世子破了相,不然可以跟德威将军府的王大少爷比一比谁更风流倜傥。。。。。。” 衙内筒子一窜而起,去捂钱串子的嘴巴:“别说了,爹说不能说,不要命了。” 钱串子差点被捂得的背过气去,连连点头。衙内筒子放下手,不小心碰到钱串子的胸脯,钱串子立马恼得大呼小叫:“登徒子,你摸哪了?”手一抬就要打。 衙内筒子一缩脖子:“又不是故意的,你那里就绿豆一点大,人家阿奴姑娘像个木瓜似的。。。。。。” “切!你昨天才第一次见过木瓜好不好?”钱串子不屑。 见刘仲等人笑得一耸一耸的,阿奴郁闷,干嘛一个个拿她胸部做文章。 为了避免他们再说出更惊悚的话题,阿奴手上的飞爪射出去,‘咔嗒’一声打中凉椅。 院子中正吵的如火如荼的两人吓得一抬头,见墙上黑影曈曈,钱串子放声尖叫,又被看清来人的衙内筒子捂住嘴:“阿,阿,阿奴姑娘。” 他一紧张,又结巴上了。 钱串子挣脱出来,看了看阿奴的胸部:“木瓜?” “石榴。”阿奴条件反射应了一句,说完懊恼不已。 众人大笑,刘仲翻下墙蹲在地上,笑得眼泪都出来了,云丹笑得软在墙上爬不下来,十二,十九和阿宝三人猫着腰直咳嗽。 见钱串子得意洋洋的挑一挑眉,阿奴又羞又囧。 外面传来家丁的声:“串子,少爷。。。。。。”众人吓得纷纷跳下。 “我看见蟑螂了,你们下去吧。”钱串子应道。 家丁们犹不放心,衙内筒子不耐烦道:“滚,滚,滚吧,爷,爷没事。” 见自家的缺心眼少爷虽然结巴但是中气十足,家丁们才退下。 说他们是蟑螂?阿奴等人互看一眼,这丫鬟不欢迎他们。 倒是衙内筒子一脸惊喜,扶起刘仲坐在他的凉椅上,低声道:“世,世子爷,你,你老怎么来了?” “路过,想起上次没有好好谢谢你,见今晚夜色不错,就过来看看你。”刘仲解释。 衙内筒子刚想开口,被钱串子打断:“世子爷身份高贵,想进来可以光明正大递帖子从正门进来,何必遮头盖脸学宵小夜半翻墙。”话里含沙射影。 众人都欠了衙内筒子的人情,不好硬接她的话。(未完待续,如欲知后事如何,请登陆..,章节更多,支持作者,支持正版阅读!)(未完待续) 第九十七节 哥哥情事 见钱串子不依不饶的样子,阿奴只好取下面纱,笑了笑问道:“这位是?” 衙内筒子偷眼看了看钱串子,说道:“我,我,我的丫鬟。”他只有跟钱串子吵架的时候不结巴。 钱串子大声更正:“他未过门的媳妇。” 衙内筒子又惊又喜:“你,你,你愿意了?” 钱串子挑衅的看着阿奴。 把她看成情敌了?阿奴啼笑皆非,伸手从耳朵上取下一对镶珍珠金耳环,双手递上:“来的匆忙,没有带什么东西,这是我日常使用的,小小礼物,不成敬意,谨以此恭贺两位即将结成连理,成亲那日定当补上厚礼。”钱串子脸色淡淡的,反而是衙内筒子连忙接过。 云丹见状也取下一个硕大的红宝石扳指送给他们,阿奴看见钱串子的的两只小眯眼在黑暗中地闪闪放光。 刘仲依样画葫芦送了个白玉牌,钱串子的眼神微微满意。 阿奴心想:“这姑娘看着其貌不扬,嘴大眼小塌鼻梁,却是跟自己一个德性。 看在那红宝石的份上,钱串子殷勤了些,端茶送水。所幸刚才衙内筒子为了体验贵族生活,要了一大堆东西,一切都是现成的。 众人聊到天边泛鱼肚白,方告辞而去。 钱串子幽幽叹气,新出炉的新好男人衙内筒子连忙上前嘘寒问暖。 她自卑道:“从来没有见过这么漂亮的姑娘,连歪个头都形容不出的可爱。”转头又训道:“我警告你,人家长得再漂亮也不关你的事。那个吐蕃大胡子眼睛利的像老鹰,眼珠子都不错的盯着她,生怕我们不小心把她吹跑了。你就别乱做梦了。” 衙内筒子言不由衷:“哪,哪能?其实你也很漂亮的。” 钱串子眼一瞪:“我要漂亮能看上你?”她很有自知之明。 听见‘看上’两字,衙内筒子笑得满脸都是牙,连忙打迭精神将从李大少那里学来的甜言蜜语哄的钱串子眉开眼笑。 撇去这两新上任的情人不提,阿奴回到客栈发现哥哥还没有回来,气得猛踹桌脚。被云丹一把拉住,训道:“才几点,想吵醒整个客栈的人么?” 阿奴眼泪差点掉下来:“我只是恼哥哥不知轻重。” 云丹安慰道:“等会我就去找他,你先去睡一会,待会还要上路。” “哪睡得着?”阿奴摇头。 十二等人摇醒拉隆,要他去找人。他跟那些西域舞娘混得全身都熟。 没有多久,拉隆把睡颜惺忪,满脸唇印的阿罗找回来了,在古丽的房间里。 阿奴一阵头晕,这叫什么事,一个妹妹还得管哥哥的床帷之事。 见她脸色难看,阿罗一个激灵吓醒了,知道自己过了,不由得讪讪地:“昨儿喝了些酒。。。。。。” “你想娶她?”阿奴问道。 “谁?古丽?”阿罗没有想好。过了一会儿,阿罗忽然道:“阿奴玛,我想加入杂耍团。” 语惊四座,阿奴大叫:“你说什么?!” 阿罗天不怕地不怕,就怕阿奴,他吞了口唾沫:“我想跟着古丽一起表演,他们说我很有天赋。” 阿奴气怒交加,问道:“古丽表演什么?” “驯兽,她有只狮子。” 阿罗有没有天赋她不知道,但这分明是赤果果的诱拐儿童。 她咬牙问道:“我不答应又怎样?” 阿罗两眼游移,分明是下了决心。阿奴气得眼前一阵阵发黑,这种艺人地位低下不说,有时候连性命也难以保全。阿罗一直比阿都机灵,她还指望能给自己做个帮手,没想到这个哥哥就这点子出息。见她脸色越来越难看,云丹连忙过来扶住她:“你别生气,一会儿我们劝劝。” 阿奴摇摇头,拿出一竹筒药粉,挑了一勺泡在水杯里。 阿罗认出那是妹妹做的那种给达果用过的瘫痪药,阿奴叫它“三步倒”,他顿时脸色发白。 阿奴慢慢说道:“两个选择,第一,像个男人,把你承诺的事情做完,然后跟我回阿依族,你想做杂耍团,就自己组建一个;第二,你可以选择跟着古丽。。。。。。” 见阿罗脸色回暖,阿奴冷笑一声:“把这个喝下去,我就把你送到古丽那里,我倒想看看她敢不敢收,看看那个回鹘女人的脑子是否跟她胸脯一样大。” 敢在她眼皮子底下挖自个墙角,还是她哥哥,老虎不发威,当我是病猫。阿奴抿紧唇,盯着阿罗。 阿罗抗议道:“为什么阿错想去走马帮,你都不反对。” “阿错做什么事,从来不会把阿依族抛在脑后,就算他想去跑马帮,有一半也是为了阿依族。他知道什么是责任。”这两个小哥哥就像永远长不大的彼得潘,阿奴觉得失望透顶,“你忘记了,我是你妹妹,不是阿妈和阔阔。”讲起那个不负责任的女人,阿奴顿了一下,“阿错做事向来有分寸,你们呢?上次在雅州你们不由分说就出手杀人,刘畅要不是顾忌沈家和阿仲,我们统统没命回来,惹出这么大的事情,我还以为你会收敛一点,结果,”阿奴越想越伤心,说着说着哭起来,“结果,我费尽心思救你,自己差点都被刘畅送去做舞姬,你又出幺蛾子要跟着老虎们走这一趟。好,我想你也该出去见见市面,将来能做一番事业。不想走出来没几个月,你跟个水性杨花的回鹘女人滚两回床单,就异想天开抛下族人去做什么驯兽师。” 见一屋子人对他怒目而视,阿罗冷汗涔涔,辩道:“我是说把事情做完以后。” 他还敢抱着妄想,阿奴怒极,伸手将水递给十二,命令道:“给他灌下去。” 见兄妹两吵架,十二偏袒自己徒弟,朝拉隆等人打个眼色,先将阿罗拖走。 阿奴越想越气,命令拉隆去查古丽的底细,最好把她有几个情夫都找出来。要是阿罗真喜欢她,回去的时候打包带走,要是她居心叵测,就处理掉。 过了一会儿,见拉隆不动,阿奴怒道:“一个一个都准备造反么?” 拉隆陪笑道:“小主子,不要心急,男人嘛 ,就那么回事,过两天就好了。” 言下之意就是她小题大做了。 阿奴歪着头询问地看着云丹,见她哭得两眼通红,云丹咳嗽一声,示意他们都出去,温言道:“阿奴玛,阿罗毕竟是个大男人了,他知道自己做什么。”见阿奴想抢白,连忙拍胸脯保证道:“我们大家都会帮你看着他和古丽,只要不出格,你就不要管了,拉隆说的对,也许过两天就没事了。” 阿奴吸吸鼻子:“要是他万一偷跑了,伽尔跟我要人,我的麻烦就大了。” 见阿奴的话软下来,云丹又说道:“阿罗也是大人了,有自己的想法,你毕竟只是妹妹,不要拘的他太紧。”他心里酸溜溜的,不知道的人还以为阿罗是你情人。 阿奴想来想去,还是云丹的话中肯些,再加上他再三保证会说服阿罗,不让他乱来。阿奴只能半信半疑地看事态的发展。 阿罗经过这件事,收敛了很多。两兄妹赌气,互相不说话。阿奴的低气压让拉隆等人都不敢出去寻欢作乐,生恐小主人看自己一个不顺眼,把那‘三步倒’给他们用了。 他们到达洛阳的时候,古丽突然找上门来。阿奴害怕那铅粉,一路上都没有化妆,又是在自己的房间里,面纱也没戴,被冲进门的古丽看个正着。 她倒不怀疑阿奴的身份,毕竟阿奴和阿罗两人长的很像,一个黑一个白而已。 她看了看阿奴,不解道:“为什么宗喀王看不上你?” 就那个可以做她祖父的老头?阿奴大怒,讽刺道:“他喜欢你这样的。” 古丽看了看阿奴的胸部,恍然大悟:“原来是这样。” 这句话反而让阿奴冷静下来,这女人胸大无脑,跟她计较真是掉价。 结果没有两句,阿奴又发现,跟个蠢人打交道比跟聪明人打交道难多了。 古丽劈头就问:“阿罗呢?为什么他都不来找我?” 阿奴挑挑眉:“他找你做什么?” 古丽毫不避讳:“这些天晚上我都等着他,他再不来,我就找别人了。” “这样啊?恭喜你马上要换新郎了。”这女人把阿罗当成什么了,鸭子? 好一会儿她才听出阿奴话里带刺,古丽不高兴了:“你说了不算。”她是团长的女儿,人长的漂亮身材又好,男人像蜜蜂似的围着她转,她也从来不把男人放在眼里。阿罗一开始也这样,上了手之后却不来了,就是白天看见也是淡淡的,越是这样她反而越觉得阿罗与众不同,以为他是准备欲擒故纵,谁想之后再无动静,她气不过,非要讨个说法不可。 阿罗被阿宝叫过来,见古丽与妹妹对上,吓了一跳。他未必喜欢古丽,却对古丽的建议心动了,结果才说出口,阿奴就又哭又闹,差点给自己下毒。这些天,十二云丹等人日日给他洗脑,他也发觉妹妹肩上的担子是那样重,而自己却坐享其成,不由得惭愧起来,有心跟妹妹和好,又怕她的坏脾气。现在古丽这么一闹,还不知道阿奴气上心头会怎么对付他。 古丽看见阿罗来了就撒娇:“你都不来找我,我等你好多天了。”转头看见阿奴斜睨着她,她大叫:“你这妹妹有毛病,我找你又不找她,她还不让我见你。” 阿罗见妹子横眼看着自己,只好先哄着古丽出去,古丽这时候却一个劲的嘟囔:“要不是你们长的像,我还以为她也是你情人。” 阿罗闻言连忙使力将古丽拖出去。 阿奴倒是想不跟她计较,结果古丽最后一句话却惹毛了她,她叫阿宝在古丽的马上做了手脚。 等大家重新上路的时候,古丽的马刚走出洛阳就一头栽倒在地,她当场摔断了胳膊和腿。 阿奴冷冷地告诉哥哥:“你要是再敢接近那个胸大无脑的回鹘女人,我就要了她的命。” 阿罗见妹子终于翻脸,心里暗暗叫苦。 阿奴则想,等回了阿依族,将他交给舅舅伽尔,这个哥哥她再也不想管了。(未完待续) 第九十八节 何处归乡 当夏季的最后一抹炎热消失的时候,他们终于到达了开封,大汉帝国的陪都。 相较于位于前线的洛阳的冷清,开封繁华热闹的多了。尽管连年内战,但是太皇太后华氏的六十岁整寿眼看就要到了,恰好与中秋节同一天,摄政王——梁王刘鹏依然下令大肆庆祝。汴河、蔡河、五丈河、与广济河上挤满了乌压压的等待装卸的漕船,各地的粮食果蔬,特产佳品源源不断的送来,每日城门外马队车队都排着长龙等候进城。甚至东南各省的总督也送来了寿礼。 相较于长安的庄严和等级森严,开封随和的多了。各个官衙和民间的店铺交缠在一起,耳鬓厮磨,相映成趣。甚至百姓的棚摊都直接开到了那条宽大的御街上,直逼皇宫的大门。 东水门外专门有供外国人居住的‘蕃坊’。这里的汴河边上有许多官办和民办的堆垛场和蹋房(仓库),宗喀王的商队带来的马匹是贡马,在洛阳的买马司就全部交付掉了,据说还有四千匹在后面,只运到秦州就可以了。剩下的就是骆驼驮运的贡品、寿礼和货物,统统要先运进了官仓里。外国使节不能私下交易,不论是买入还是卖出,皆有市易司统一筹划。 不过内乱之前并不是这样。最早开国时,贡使先到达秦州,然后由朝廷遣官押领伴送赴长安,后来改由秦州选派牙校护送进京,所进贡物均是自行雇人搬运,再后来朝贡国家和往来使节越来越多,一度改为军队传送,最后大汉朝廷不胜其烦,干脆下令贡使可以携带货物自行进京,除了贡品外,其余货物沿途准予交易,一切费用自理,贡使欲购置物货,除买于官库之外,余悉与牙侩市人交易。但是茶叶、碙砂、香药、马匹之类一律由官府专榷,禁止私人交易。饶是如此,各国朝贡使节依然络绎不绝。不过民间商贾前来中国通商贸易就自由的多。 阿奴好奇宗喀王的贡物,见宗喀王的使节乌察在入仓之前要查验,她央着云丹去看。 这时候各国的使节都赶来贺寿,官仓已经不够用了,货物被运进官府租用的一个私人蹋房,是两层楼的长仓。 一驮一驮的乳香、硼砂、生金、玛瑙、犀角、金佛像、金瓶、金镜匣、银装交椅、铜印、铁镫、麝香、牛黄、茸褐、驼褐、三雅褐、兜罗锦、阿魏、木香、安息香、黄连、羚羊角。。。。。。品种繁多,阿奴大开眼界,还看见有一百领的冷锻铁甲。 乌察解释道:“今年还少了,青唐铁甲很有名的,得到的将领都把它当作家传的宝贝。” 阿奴看见这些贡品价值不低,那个铁甲据刘仲说千金难求,奇怪道:“那宗喀王一次进贡这么多,不怕亏本么?” “哪里会亏本,每次他们进贡这些东西,朝廷里要给回赐的,而且回赐品的价格远远高于进贡的东西。”刘仲笑道。 云丹插嘴道:“这一次高昌回鹘国没有来,就是据说上次他们进贡碙砂,结果这个朝廷给的回赐少了,其实也比碙砂的实际价格高,但是他们不满意,一怒之下竟不来了。” 哈?阿奴大奇,还有这样的,不如明码实价好啦,这样也不会发生纠纷。 刘仲嗤道:“这关乎大汉朝廷在属国面前的面子问题。”不是简单的买卖能解决的。 阿奴笑道:“云丹,下次咱们也拿些东西过来。” 一句‘咱们’让云丹心花怒放。 居心不良的两只狼狈,刘仲翻个白眼,一行人跟着宗喀王的使节乌察继续查验货物。 还有黑色和白色的牦牛尾,这要做什么? 刘仲说道:“这都不知道,用来做拂尘,还有装饰军旗,《诗经》里‘建彼旄矣’,就是指这个,还有做假发。”刘仲一手举高,滑稽的做了个高髻的样式,阿奴想起古丽摔下马时,梳地高高的发髻掉下来狼狈情状,不由得笑出声来。 那个古丽受伤后,还叫人来找阿罗。阿罗顾忌这些天妹子的情绪不稳,再加上拉隆告诉他,古丽还同时勾搭着她的助手,一个壮硕的回鹘男人,阿罗心里的那点子旧情顿时烟消云散,哪里还肯再搭理她。 云丹又一次见识到阿依族人翻脸时的无情,认为到现在阿奴还肯搭理他,肯定对自己有着三分情意在,欣喜之余,对待阿奴更加小心翼翼,有求必应,反而惹得阿奴毛骨悚然。那次在乌蛮寨子之后,云丹一腔柔情上来就把阿奴像祖宗似的供着,满腹幽怨的时候就冷嘲热讽,忽冷忽热,阿奴也懒得搭理他。 ‘蕃坊’早已住满,除了使节,他们这些编外人员只能租住在附近的客栈里。红教的喇嘛们直接住进了大相国寺,而云丹见阿奴已经厌倦了旅途的风尘,再说他们还要跟刘畅的人接头,人来人往的客栈实在不方便,又见乌察带着随从们居住的十分紧仄,他与乌察商量了一下,干脆以宗喀王使节的名义在附近租了一间商人的大宅院,连同乌察的一部分随从都一起搬进去。云丹负责了全部费用,乌察很高兴,他是个四十多岁一副福相的黑大个,宗喀王的表弟。一路上他与云丹聊的投机,他除了晚上必须回去睡觉以外,大部分的时间也混在这里。 开封夜市本就闻名遐迩,临近中秋,到得晚上,更是全城灯火通明,通宵达旦都有行人往来。 这里只有刘仲是识途老马。大汉的皇帝一年有半年会移驾开封,幼时的刘仲自然跟着,开封对他来说算的上半个故乡。 开封不如长安宏大,所到之处充满市民的生活气息,刘仲自走进开封城,近乡情怯,他的心情就像坐上了海盗船,忽上忽下,时喜时忧。 开封最出名的要数州桥夜市,州桥位于御街与东西御道的交叉口上,。汴河从桥下穿过。到得晚间,灯火通明,两旁一溜儿的摊贩搭着大伞篾棚,各种食物香气扑鼻,人们摩肩接踵,四处寻找美食。 阿罗哪里见过这样的繁华,看的眼花缭乱。他们把尼尔斯和斯密尔都带了出来,行人侧目,纷纷闪避,倒给他们腾出了一大块地方。 阿奴兴致勃勃的点了荔枝膏和甘草冰雪凉水,刘仲被冰的呲牙:“没有你以前做的那个柠檬雪花水好喝。”他跟着阿奴把黄果叫做柠檬。 “当然,高原雪山的水是最甘甜的,这里哪里有那种水。”阿奴有些小得意。 刘仲的脸色黯淡下来:“在吐蕃的时候,我想回家,可是站在这里,”他茫然四顾,低声说道,“阿奴,站在这里,我想回吐蕃。” 阿奴心有戚戚焉,握住刘仲的手,喟叹道:“我也是。”她跟刘仲一样,像棵无根的浮萍,无法归乡。 两人双手交握,忽然心灵相通。街市上辉煌明亮的灯火,漂浮在空气中的食物香气,摊贩抑扬顿挫的叫卖声缓缓地消失在他们的世界里,两人像又行走在那茫茫古道之上,驼铃幽幽,大相岭的清风,觉拉山的冰雪,雅砻河谷的激流,邦达草原的苍莽,最后回到了白玛岗的小竹楼上,岁月略去了漫漫长路的风尘辛劳,只觉得一切静溢美好。刘仲长久以来不安的心情终于平静下来,他明白了一件事,阿奴,只要你在哪里,那里就是我的归乡。 云丹端着一碗砂糖冰雪丸子回来,就看见两人含情脉脉对视,醋劲大发,重重的把碗顿在桌子上。那敲击声像一把重锤击破了冬日清晨的宁静,阿奴回过神来,一笑移开眼去,周围的喧嚣重新又冲进两人的世界,刘仲听见一个贩子突兀地高声叫道:“亏便亏我也!”也微微一笑。 云丹发觉自己不过走开几步,阿奴和刘仲之间就出现了一种打不破的默契,一股郁闷直上心头。等阿奴走开,他低声问刘仲道:“你在想什么?” 刘仲摇头:“我不会跟你争。” 云丹愣了一下:“我不是那意思。” 刘仲苦笑:“我要不起她,哪怕,哪怕这次能够得手。”朝廷之中的风波诡谲不知道会将他推向何方,一切未曾抵定之前,他什么也不能给阿奴。 云丹低声道:“你那皇叔还没有派人来?” “应该就这一两天了,他肯定比我们还急。最主要的是要保证阿奴和阿罗两人能够安全离开。”刘仲安慰到。自己、刘畅、太子、云丹甚至那群喇嘛们各有所求,遇到什么样的结果都与人无尤。只有阿奴,要不是自己,她早已经在木雅草原快乐的和罗桑在一起,算算时间,纳达岩也要出关了。 噪杂的声音中他忽然听见一个妇人的叫声:“兰英,我想吃这个旋煎羊。” 声音有些耳熟,刘仲抬头看去,只见一个头戴团冠的中年贵妇站在一个摊子前面,几个戴着花冠侍女跟在后面。他的手抖起来,旋煎羊,他曾经跟着皇祖母偷溜出宫吃过。 突如其来的相遇炸得他六神无主,脑子里轰隆隆作响, 他‘嚯’地起身,拉起阿奴就走,阿奴嘴里刚刚塞满了煎饼,被噎的说不出话来,云丹连忙一把将阿奴扯回来,给她灌了两口水,阿奴好容易缓过劲来,正想踹刘仲两脚,就听见阿罗惊叫了一声:“斯密尔呢?” 他带着尼尔斯去买果子,斯密尔留在阿奴的脚边,此刻却是踪影全无。(未完待续) 第九十九节 狗狗失踪 斯密尔失踪了。 阿奴等人遍寻州桥上下,小牛犊一样大的獒犬像空气一样蒸发掉了。 刚才阿奴因为吃东西,取下了面纱,此时一急,忘记了戴上。见一个貌美如花的回鹘少女惶急的四处询问,食客们纷纷瞩目,更有些无赖闲汉直直地跟在后面觑看。云丹连忙将面纱给阿奴系上,示意拉隆阿宝等人再找找。 刘仲失魂落魄,此时却没有人注意。 尼尔斯愤怒地咆哮起来,食客们吓得丢盔弃甲,整条州桥上顿时空荡荡的,只剩下小猫三两只,有些人连钱也没付。摊主们叫声“苦也”纷纷求他们到别处去。阿奴一路跟摊主们道歉,阿罗打了个唿哨,尼尔斯迅速的冲了出去,阿奴也想跟上,刚才那个卖冷饮的摊主低声唤住她:“姑娘,只怕是有人盯上你的狗了。” 阿奴奇怪问道:“为什么?我的狗年纪很大了,不像小狗一样可以抱回去养。” 摊主迅速看了看四周,方说道:“你最好去野味店看看。” 什么?阿奴寒毛倒竖,见刘仲还愣在那里,连忙叫道:“粽子,走啦。” 云丹也叫:“阿仲,快走。” 那中年贵妇被这边的动静吸引过来,见阿奴明艳不可方物,不由得多看几眼,转头看见刘仲的脸,剧烈的反差之下,陡然吓了一跳,身后的几个侍女纷纷倒吸一口凉气。 阿奴见阿罗走远,刘仲还站在原地不动,急得跑过来拉他:“快点啦,万一斯密尔被杀了做成狗肉羹就麻烦了。” 刘仲怔忡之下,被阿奴一阵风似的卷跑了。 才刚走到桥边,就看见几个类似衙役的皂衣人拦着阿罗和尼尔斯,尼尔斯浑身的毛都竖起来,弓着身子,不停的低吼着。 他们被尼尔斯吼得一身冷汗,两股战战。妈呀,这狗的眼睛绿油油的,比牛犊还大个。 阿奴赶过来问道:“怎么啦?” 阿罗愤怒:“他们不让我走。” 见来了一个姑娘,衙差们差点要念‘阿弥陀佛’。这回鹘小伙子长得不赖,那脑子却不怎么好使。这么大的狗也敢带上街。他们接到举报赶过来的,不过要他把狗装进笼子带回家而已,他死活不愿意。 刘仲低声解释道:“他们是厢吏。”原来开封因为人口日益膨胀,治安问题严重恶化,为了更好的管理城市,开封被划分为二十个厢,每个厢配备厢吏专门管理狱讼刑法。 原来是城管。 阿奴幕天席地过了这么些年,早就忘记了大城市里的生活规则。她吸取了上次在雅州的教训,白虎们被留在家里,只带了狗狗出门。哪知道尼尔斯它们体形太大,在草原上再普通不过的獒犬,一般人看见腿都吓软了。 但是现在情况特殊。阿奴连忙跟厢吏们解释,还有一只狗失踪了,他们需要尼尔斯带路。 衙役们面面相觑,对哦,举报的人说有两只。 一个老厢吏见阿奴一口古怪的汉话,却是衣饰华丽,气度不凡。正值太皇太后千秋,这些日子满街都是外国前来贺寿的使团,他以为阿奴是回鹘或者喀拉汗王国的贵族,不敢唐突,连忙说到:“姑娘,这里不是野外乡村,这两天满街都是人,万一你的狗野性大发,惊动了人群,发生踩踏,死伤人命,那事情就不可收拾了。” 阿奴咬着唇,左右为难。迟了怕斯密尔性命不保,可是要真是引起骚乱那麻烦就大了。 身后一个女子的声音说道:“几位差大哥,你们明明知道狗被送到哪了,又何必在此装腔作势?” 阿奴回头一看,一个明眸皓齿头戴花冠的宫装少女站在后面,花冠上几插茉莉花香味扑鼻而来。不远处,一个中年贵妇带着几个同样装束的侍女朝自己友善的笑了一下,见她有心帮忙,阿奴连忙颔首致意。 那少女继续道:“半年前,王都尉家的狗丢失了,结果在一个野味店里被寻回来,你们不会不知吧?” 阿奴转头见厢吏们面有豫色,他们还真是知道。想来做城管的人大都是地头蛇,那抓斯密尔的小贼他们肯定熟悉,阿奴心下恼怒:“既然你们知道,那么带路吧。” 几个厢吏还在犹豫,阿奴冷笑:“别以为我拿你们没法子。”她打了个唿哨,尼尔斯径直扑一个厢吏而去,那人尖叫着绊倒在地,被尼尔斯一爪按住胸膛,狗的鼻子就在自己的喉咙间徘徊,一股腥味扑面而来,他吓得两眼翻白,直直地撅了过去。 后面传来几声女子的惊呼。 那个老厢吏素日里横行州桥,也算当地一霸,眼见不能善了,恶向胆边生,假意赔笑道:“姑娘,手下留情,小老儿这就带你去寻。” 阿奴见他皮里阳秋,哪里还肯信他。转身对那少女说道:“不知姐姐如何称呼?” 那少女笑道:“我叫兰英。” 阿奴笑道:“我叫阿奴,是回鹘人。兰英姐姐,我们是为了太皇太后贺寿来的,初来乍到,人地两生,姐姐能否再帮我个忙?”她特地不提吐蕃两字。 “你说。”兰英也很爽快。 “姐姐能否帮我到开封府那里报个寻狗启事。”看见那老厢吏听见开封府,脸色就变了,阿奴心下有了底,对着兰英眨了眨眼睛。 兰英会意,连忙满口应承。 阿奴谢了又谢,方逼着老厢吏带路走了, 见人走了,兰英回头跟太皇太后华氏赞道:“夫人,那阿奴真是个鬼丫头。” 华氏一笑,有些怅然:“回鹘人吗?”阿奴身后的那些男人虽然穿着汉装,但是脸庞黝黑,不像回鹘人那么白皙。 开封真是越夜越精神,原本用作隔开中心街道与两旁人行道的红黑漆的木叉子已经全部被撤掉,满街挤挤挨挨的人,唱歌似的高声叫卖的小贩们穿插其间,甚至还有算卦先生高唱着“时运来时,买庄田,娶老婆”的夸张调子招揽顾客。众人无心留意这些,跟着老厢吏匆匆走到一处瓦子边上的蟹行旁。 此时中秋临近,一家家的蟹行前面摆满了一笼笼的螃蟹,生意兴隆。这一带卖水产,整条街上腥味扑鼻。阿奴暗暗皱眉。 只见老厢吏走到一间茶肆前,正准备进去,为了防止他利用地形逃跑,阿奴一歪头,拉隆刀一横架在老厢吏的脖子上。尼尔斯迅速窜进店里,是这里了,阿罗阿宝随后带着达热等几个吐蕃武士冲进去。 老厢吏脸色大变:“你们敢,敢。。。。。。” 阿奴温言道:“老丈放心,我不敢,不过我的狗要是死了或者失踪,你和整个店里的人也别想活了,我会活剐了你。” 老厢吏没想到这个娇怯怯的回鹘少女说起行刑杀人来居然轻言细语连眼皮也不眨一下,暗自后悔刚才叫人报信。 云丹往四周看了一下,见到周围围观的人越来越多,暗地里似乎鬼影曈曈,他踢了魂不守舍的刘仲一脚,众人抽刀在手,将阿奴和阿波护在中间。 不久,尼尔斯狂吠起来,阿奴连忙也冲进去,茶肆里早已空无一人,灯还没有灭,显然走的匆忙。后面是个澡堂子,尼尔斯正对着澡堂子的地板狂吠不休,阿宝等人一筹莫展。 阿奴喝道:“蠢材,撬开地板。” 达热闻言,一时间没有趁手的工具,干脆去掀那地板,地板居然是活动。 连掀开几块地板,暗弱的火光下,三具尸首郝然在目,面目新鲜,显然刚死不久,旁边还有几具猫狗尸体,众人膛目结舌。 阿奴吃惊不小,闹市之中,居然也有黑店。 见里面没有斯密尔,她放下心来。 这时候,外面有人惊呼“走水了,走水了!” 有人放火毁尸灭迹。阿奴猛醒过来,连忙叫达热等人将尸体抬出去。 达热不动,阿奴怒道:“快点。” 达热抗议道:“人死后三天之内是不能碰的。” 阿奴想起来,是有这么一回事,吐蕃人不管是修行者还是普通人在死后的三天都不能碰触和干扰,因为你无法知道死者是否已经认证地光明,或者它的意识是否已经离开肉体。吐蕃人相信,如果碰到肉体的某一部分(譬如手指),就会把意识引到那一点。死者的意识可能就会从最近的开口下坠到恶道,而不是从顶门离开肉体。这对于相信轮回的吐蕃人来说是很糟糕的事情。 她连忙说道:“不是说提前移动的话,作法超度就可以了,大师们都在大相国寺,赶紧去请一个来就好了,再说他们也不是吐蕃人,要是被火烧了的话,连冤也没处伸,岂不是害了他们。” 达热一听有理,连忙指挥将尸体抬出来。 秋季风干物燥,这里耽搁了一下,火已经呼啦啦烧了半边屋子,差点众人都出不来了。 见里面抬出三具尸体,外面正乱作一团救火的人群惊呼连连,那老厢吏被拉隆拿住走不脱,见状瘫倒在地。 此时城里三层楼高的“望火楼”里的探火军人已经发现了火情,吹起了号角,周围店铺里的伙计早就带着店里常备的灭火工具赶来灭火,随后这个片区的分厢巡检也带着常驻在“潜火铺”里的禁军和救火设备疾风般策马赶到,再之后是厢巡检,再再之后是都巡检,相当于警察厅长。 阿奴有幸目睹了一次古代“119”消防队的厉害。(未完待续) 第一百节 古代消防 救火的消防队员主要是禁军,也就是军人。灭火器具主要是水桶、水囊、水袋、洒子、麻搭、斧、锯、云梯、火杈、大索、铁锚儿、唧筒之类。 水囊和水袋是用猪、牛膀胱制成的。起火时,盛满水扎紧,掷向着火地点,水囊被烧穿,或破裂,水即流出灭火。还有用油布缝制成的油囊,其用法同猪、牛膀胱制成的囊一样,盛水掷着火处灭火;运用柱塞式泵浦原理而研制成的唧筒从水桶中汲水,像水枪一样喷出水柱;高层建筑起火,还可以使用下面有六个轮子,上有两条各长二丈的‘飞梯’,飞梯四面用生牛皮为屏障蔽掩,用人推着前进,到了城墙根,则将‘飞梯’树立起来就可以灭火; 又可在长八尺的杆上束住重约二斤的散麻,即‘麻搭’,蘸着稀泥、浆水去扑打或湿润火焰或烧着的物品,以防扩大蔓延;还要用火钩、火叉、利斧,或用快锯,拆除掉障碍;还要用大索、带有长链的铁锚儿,套住或挂住房梁立柱,用力猛拉,拽倒,以切断火源。。。。。。 一切跟现代消防队差不多,连带着云梯的消防车都有,只是简陋些,各条巷子里每隔一段还有方井,方便日常生活和灭火取水。 不过须臾,这里的火就被扑灭了,统计了一下,烧了十间店铺,没有人伤亡。阿奴看见忙得脸上出油的几个官都松了一口气。 刘仲低声道:“若是烧了一百间房屋以上,他们统统要挨板子。” 阿奴闻言同情的看了看那个已经惊恐得晕过去的老厢吏,那些官员一场虚惊,半夜辛劳,始作俑者只怕逃不了被迁怒的下场。 这时候开封府的衙差居然也赶来了,看见外面躺着的尸首,还以为是烧死的,但却没看见烟熏火燎的痕迹,疑惑地走进一看,却见个个脖子上都是勒痕,分明是横死。 随后来了一个仵作开始检查尸体,从一个胖子胸口摸出一纸公文,居然是山东蓬莱前来述职的一名通判,不由得大惊失色。 事情开始变得不可控制,晕倒的那名老厢吏被带走。 一场大火,尼尔斯再闻不到斯密尔的味道,它焦躁的暴吼,怎么也不肯离开。 阿奴无奈,只好任由尼尔斯带着阿罗在现场附近打转。想起那老厢吏的同伙,阿奴一行人又打听到了开封府,却无门可入,天还没亮。 其实开封府里正在办案。不知怎的,太皇太后知道此事,大为震怒,连夜下旨责令开封府在她生日之前要侦破此案。 州桥所属的那一个厢的厢吏包括巡检全部被拘,他们说出了一个‘无忧洞’的位置。 开封城里的河渠和下水道不少,纵横交错的河流还有不少隐蔽处,一些亡命歹徒就隐匿其中,称之为“无忧洞”,还有一些歹徒劫盗一些妇女也藏匿其中,自称为“鬼樊楼”。而樊楼是京城里最豪华的酒楼兼夜总会。 衙役们这次不敢懈怠,一取得口供,直扑那汴河处的无忧洞,只希望贼人还没闻风走脱,可以一举成擒。 而问不到结果的阿奴等人赶回两条街外的澡堂子,尼尔斯终于在一条偏僻的小巷里找到斯密尔的味道。众人大喜,叫达热回去报信,带上所有的武士前来助阵。他们沿途会在墙上留一个记号,阿奴想起了那蛇眼蛾,旁边正好是笔墨店,她买来墨水和笔,在粉墙上画了一只一边翅膀是骷髅的蛇眼蛾,保证达热不会错认。 他们沿着汴河追索下去,此时天边微翻鱼肚白,熹微晨光中,一个瘦干干的报晓头陀从小巷里转出,一手执铁牌子,一手用小锤敲打着,沿河高叫着“天色晴明”。 他才叫了一声,刘仲忽道:“擒下他。” 阿奴离那报晓头陀最近,闻言不假思索抬手一抖,飞爪电射而出缠住那头陀的脖子,那头陀原本正偷眼看着他们,白光一闪脖子就被系住,直如白无常的勾魂索一般,吓得回身就跑,阿奴闷不吭声的用力一拉,那头陀立马被她倒拖在地,被勒的直翻白眼,两手抓着银链死命挣扎。 拉隆连忙上前一刀架住那头陀。 刘仲问道:“你给谁报信?” “没。。。。。。” 拉隆的刀往下一压,血流如线,头陀伸手一抹,满手的血,顿时浑身筛糠,张口想叫,被后来的云丹眼疾手快地抓起路边的一棵草,连草带泥直直的塞进他嘴里,差点被噎地没了气。 众人忍不住笑起来。 刘仲说道:“你报晓最迟应该在五更,现在是秋天,天都大亮了,还用得着你来报晓? 头陀吐出草泥,应道:“我今儿起晚了。” 刘仲冷笑道:“我从来不知道报晓头陀也会晚起。”开封的报晓头陀和行者才不会晚点。 那人不吱声,尼尔斯跃跃欲前。见这人硬气,众人也不啰嗦,索性拿起那团草泥再将他嘴堵上,然后将他的双手绑住,叫拉隆提着就走。他身材高大,拎着这头陀如拎小鸡一般。 众人随着米尔斯摸到一个汴河的一个分叉附近,白花花的芦苇从里断断续续传来人声,隐隐约约又听不真。 众人互看一眼,随后听见一声犬吠,斯密尔!尼尔斯激动的打抖,正想张嘴也吠两声回应,被阿罗眼明手快的捂住嘴。尼尔斯抗议,阿罗用力将它的嘴合拢,警告的咕噜了一句,尼尔斯不甘心,用头拱着阿罗的屁股,差点将他拱进河里。 阿奴想里面摸不清状况,既然斯密尔还活着,听声音应该暂时没事,那不如等等达热。 众人猫在一个长堤后面,监视着芦苇里的动静。 忽然一个人分花拂柳般从芦苇从中走出来,阿奴定睛一看,居然是令狐文! 斯密尔随后窜出来,尼尔斯忍不住吠了一声扑上去,两只狗高兴地滚在河堤上撒欢。 令狐文看见他们大吃一惊,刘仲等人的惊诧程度也不会比他好多少。 想起那几具尸体,阿奴猛的一个激灵清醒过来,说道:“你的人还有谁?快走。” 令狐文连忙回头找人,阿奴等人迅速的带着狗沿原路跑了。 才刚拐到刚才遇见头陀的那个巷子里,一队开封府的衙差和禁军匆匆跑过,正是往令狐文所待的那个方向。 那头陀还被拉隆拎着,急得‘呜呜’直叫唤。阿奴叫拉隆解开头陀的绳索,头陀吐出草泥说道:“都是一家人。。。。。。” “谁跟你一家人,我不过凑巧认识他。”阿奴反驳,也不知道令狐文能不能逃脱,此时万万不能让人将他跟自己这些人联系在一起。她问道:“我是来找狗的,你们为什么抓我的狗?” 头陀说道:“不是我们抓的,是城里的一伙无赖,原先就栖身在这‘无忧洞’里的,他们日常就是做一些剪衣探囊,捉猫盗狗的勾当,小贼而已。刚好校尉大人认识这只狗。” 阿奴冷笑:“小贼?他们跑了吧,可有通知你?这群小贼不会是你结交来的?你可知他们还杀了三个人,其中一个是是山东蓬莱的通判。” 头陀大吃一惊:“素日里我见他们还算仗义。。。。。。” “仗个屁!”刘仲怒上心头,“就是他们杀了人,现在开封府的衙差才追上门来。” 头陀也看见了那群衙差和禁军,足有百人。知道刘仲所言非虚,而令狐文不过带了二十来人在无忧洞里栖身,也不知道能否逃走,顿时脸色发白。 阿奴不理他,此地不宜久留,还得防止达热一头撞进来。众人连忙往另外一头走了,那头陀脱掉头陀打扮,也跟了上来,刘仲拦道:“你还不走?” 头陀嬉皮笑脸:“校尉大人不知所踪,我也没处蹭饭,不如就跟着爷,小的别的不会,跑跑腿什么的还算中用。” 刘仲正不知如何是好,巷子外面忽然有人叫了一声:“地上有一个报晓的铁牌。” 头陀耸耸肩,刘仲无奈,赶忙扯着他追着阿奴出去了。 半路上撞见达热,众人直呼好险。 回到那间租赁来的宅子,乌察已经闻讯等在那里,云丹将事情都告诉他,特地隐去了令狐文。 乌察大惊:“天子脚下,京畿重地,居然有人敢开黑店?” 众人跟着感叹一番,哄走乌察,各自回去睡觉不提。 刘仲继续审问头陀。 头陀认定他们是一伙儿的,倒也不隐瞒。他叫石峰,是个孤儿,有个师傅叫叶飞花,是个女的,会一点穿户凿墙,勾檐跳垣的功夫。师徒俩以前也就在开封做一些无本买卖。后来不忿梁王杀师灭妻,挟天子以令诸侯,戕害大臣,师傅纠结了一百多人,夜聚晓散,以诵佛为号,人称‘经社’,后来投到刘畅的门下做了细作。那几个开黑店的无赖却不是经社里的人。对经社的事情一无所知。 刘仲放下心来,随便给他指了个房间,叫他去睡,石峰欢欢喜喜的住下了。 中午的时候,阿奴起来,听见石峰要在此长住,她不置可否,有师傅为什么不投奔,一定要跟着他们? 她叫拉隆把石峰踢起来趁他迷糊给他硬喂了一粒药,见石峰两只田螺眼睁的快露白了,阿奴说道:“那是苗疆的蛊毒,每日都需要解药,若是你有坏心眼,毒药发作起来肠穿肚烂,死状极惨。” 石峰沮丧万分,那个脸上有疤的傻大个不是接纳他了么? 阿奴随后逼他去打探消息,石峰恹恹的走了。 刘仲见阿奴瞪过来,知道自己太掉以轻心,连忙一缩脖子跑了。 阿奴想,现在最坏的结果就是令狐文被抓,其余都不足虑。(未完待续) 第一百零一节 太皇太后 阿奴心中有事就睡不着了,见云丹等人也起来,索性继续上街去吃中饭加晚饭。 这次刘仲将他们带到了樊楼,死里逃生的狗狗们是再也不敢带出去了。没想到横行吐蕃高原的獒犬,却在扰扰囔囔的城市中吃了瘪。斯密尔不会吃人家给的东西,只可能是因为好奇地离开了阿奴,然后被人打闷棍或者迷昏了。 樊楼座落与皇城东华门外的东华门街,是一座东西南北中五座三层的庞大建筑,栋与栋之间,层层都有飞桥栏杆,明里暗里相通,朱额绣帘,瑰丽宏伟 。 中秋节就要到了,樊楼前的欢门彩楼(大门楼)簇然一新,花头画竿,酒旗招摇,看着花里胡俏。 他们在三层点了一个雅阁儿,正好可以看见对面的汴河游船和人来人往的州桥。 点菜的小二叫做“茶饭量酒博士”,阿奴听着拗口,笑道:“叫酒保或者小二不就得了,简单又便宜。” 那博士眼尖,见这群外地来的肥羊牯,干什么之前都要觑一眼那个戴帷帽的少女,知道这才是正主。殷勤笑道:“也有人叫小的酒保,不过是个称呼,贵人叫什么,小人就是什么。” 见他乖觉,众人笑起来。 阿奴怕今早经过汴河的时候被人认出,然后再跟令狐文之流的人联想起来,命令众人纷纷换上新的汉服,恨不得将云丹和十二等人的胡子全给剃掉改头换面一番,众人抗议连连,大有要剃胡子就不出门的决绝。阿奴想剃掉容易,万一下次再发生什么不可预料的事体,要改装就困难了,也就罢了。 她自己也换上一件现卖的雨过天青色的大襟半臂窄袖长罗裙,越发衬得眼如寒星,脸如象牙般瓷白。见到那开口极低的白色抹胸,这回轮到云丹翻出不知塞在哪的帷帽硬给阿奴扣上,直到那博士点完菜,才让她摘下来。 阿奴见刘仲心不在焉,想起这里就在皇城根儿,又将那博士招进来询问哪里可以看见皇宫。 博士大概见多了想看皇宫的人,眼也不眨地说:“西楼可以看见,但是从那里可以窥见内宫,所以历来不许人上去。” 阿奴才不信这个说词,既然不让上,盖得比皇宫还高做什么。她拿出一锭金子,说道:“你也看出来了,我们都是外国人,来开封一趟不容易,只怕今生今世都不会有机会再到这里,所以想看看大汉的皇宫,回去也好跟族人夸耀一番。” 博士迟疑了一下,拿起那锭金子说道:“这个我做不了主,得问问老板。” 阿奴又取下头发上的雕花象牙栉,说道:“这个送给你们老板做个见面礼。” 这个象牙栉,阿奴一直以为不过尔尔,她还有各种象牙首饰,但是想想它的来历,阿奴就觉得碜得慌。刚才梳头发的时候被阿宝找出来给她插上,说是去大酒楼吃饭要体面些。结果买衣服的时候,成衣店的老板娘看着她头上的象牙羡慕不已,说是一把上好的象牙梳可以价值白银十万两。她这把有巴掌大,成色和做工都不错,想来价值不菲。 博士咽了咽口水:“这个我不敢收,问明白了再领赏赐也不迟。” 阿奴很满意他的态度,示意他赶紧去问。 阿奴一向是个小气的,这次居然拿出这么贵重的东西,刘仲受宠若惊,云丹酸溜溜地说:“把你的金子看清楚了,不要有刘畅的记号就好。”他明着是提醒,其实是说的阿奴敲诈刘畅两次,偷鸡不着反蚀一把米的事。 这人专挑别人的纰漏,阿奴别过头不理他。 良久,那博士方进来,说是老板答应了,不过仅有一刻钟的时间,只能带两三个人上去。西楼晚上已经被贵客预定了。 阿奴问道:“哪位贵客?” “大长公主。”博士恭恭敬敬的回答。 阿奴将那象牙梳子递给他,他转身走了,须臾,又回来带着刘仲,云丹和阿奴一起走到西楼去。 刘仲低声说道:“大长公主永林是皇祖母的大女儿,梁王的大姐。” 阿奴恍惚忆起刘仲曾经跟她说过这么个人。 西楼的三层比大多数皇宫的楼阁都高。这种楼最下一层是高高的台基,实际楼层是四楼。这里甚至可以越过宫室看见西面金明池的水面。 开封的皇宫逼仄窄小,跟阿奴印象里的故宫差的很远。 刘仲说这里原来只是陪都,但是皇帝的一半时间几乎都在这里,后来曾经有一位皇帝想扩建,但是附近的百姓都不愿意搬迁,最后不了了之。 阿奴想:“这个皇帝可比某些拆迁办文明多了,至少人家不用暴力。” 另外一位博士气喘吁吁的赶来:“快走,大长公主来了。” 阿奴等人连忙往另外一边跑去,随后听见有人怒吒:“你们是什么人,这是什么地方,阿猫阿狗也能随便上来?” 阿奴一转身,一个头戴花冠的宫装少女站在楼梯口,显然刚刚上来。 是熟人,阿奴无奈,取下帷帽,微笑道:“兰英姐姐,多谢你昨晚援手。” 那兰英吓了一跳,仔细一看是阿奴,也不由得笑开:“还得多谢你,今早抓了一批刺客。” 这个消息炸得阿奴两腿发软,云丹连忙将她扶住。 幸好兰英此时转头走下楼向主人禀报阿奴也在这里。 阿奴低声道:“现在怎办?” 云丹叫刘仲下去,赶紧吃完回去打探消息,看看是谁落网。 一阵不疾不徐的脚步声传来,昨晚那个中年美妇出现在对面的楼梯口。 兰英连忙上前叫阿奴参拜,阿奴已经从刘仲那里知道了她的身份,但是也只能装作不认识,她和云丹两人装作诚惶诚恐的上前行大礼,谢过她昨晚的好意。 太皇太后华氏带着一丝疲惫笑道:“谢什么,要不是你们发现了尸首,我们也抓不到刺客。” “真有刺客?是什么人呢?”阿奴很吃惊,“我还以为兰英姐姐说笑。” 见她一副天真无暇的小女儿模样,也不怎么她就觉得跟阿奴投缘,华氏的笑容带上了几分纵容:“是有,不过是几只秋后的蚱蜢。”随后拉着阿奴走进阁子,“说那些扫兴的事情做什么,我们不如谈谈别的。你是哪的人呢?” 阿奴没问出来想知道的,有些沮丧说道:“我也不是很清楚,有人说我是回鹘人,也有人说我是吐蕃人。” 华氏笑起来:“糊涂孩子。”她见阿奴黯然神伤的样子,想起西域连年战乱,这姑娘搞不好是战争遗孤什么的,也就不好多问。转而问道:“你这次是跟谁来的?” 阿奴看了看云丹,低下头,心里开始不耐烦:“什么太皇太后,就一查户口的居委会老太太。”从开始知道她的身份,阿奴就对她敬意全消。 华氏见阿奴垂着头羞答答的,云丹又紧盯着她不放,悟道:“原来是一对小情人。”见云丹虽然穿着汉服,分明是吐蕃人的样貌,历年来都有吐蕃部落来朝贡,她还能认得出。见他衣饰华丽,手上脖子上都是硕大的宝石,想来是吐蕃贵族。她笑起来:“害羞什么,他对你可好?” 阿奴想了想,撅着嘴道:“刚才还对我挑三拣四,硬逼我戴帽子。”她举了举手边的帷帽。 华氏大笑:“傻孩子,他那是怕你被别人看见。对了,你们这次来是做什么的? “我们是跟着宗喀王的使团来的,带了两只白虎来贺寿。” “哦?那双胞胎白虎,听说原来是一对龙凤胎兄妹的宠物?” “嗯,那龙凤胎就是我和哥哥阿罗。” 华氏想起昨晚确实有一个回鹘青年,相貌俊朗,想来就是阿奴的哥哥了。兄妹俩都是一等一的好相貌,心里越发喜欢。 她拉着阿奴又说了一会儿话,一个光彩照人的年轻贵妇走进来,白皙的胸前一条小拇指粗细的嵌红色碧玺金珠项链闪闪发光:“母后,你怎么提前来了?” 华氏笑道:“宫里忙乱,看着心慌就出来,横竖不过几步路。” 想来这位就是永林大长公主了,母女俩都保养的极好,那太皇太后看着不过三十许人,谁能想到她都已经是六十岁的老太太了。阿奴羡慕不已。 见一个美丽的少女直愣愣地看着自己,永林也不以为杵,问道:“我很好看?” 阿奴猛点头,众人大笑,云丹在她手上敲了一记。 华氏笑道:“阿奴天真未泯,你别太拘束她。这里也没别人,一起坐着说会子话吧。” 云丹只有连连称是。 她又细细问了一些阿奴的情况,阿奴用坎布拉部落的情形应付过去。等告退后走出阁子,阿奴长长的眼睛已经笑眯成了一弯月牙。 云丹连连摇头,这个死要钱的,今天还不把她乐坏了,看来晚上是别想睡了。 刚才太皇太后问阿奴使了了多少钱,老板才松口让她上来, 阿奴说一把象牙梳子,华氏命人拿来,看见那把梳子,连永林公主都说樊楼老板欺人太甚,这么大雕工如此精美的五色象牙梳子起码值二十几万两银子。 阿奴被这个数字惊倒,连忙将梳子送给永林公主,大长公主愣住了:“哎哟,这叫什么事,我还没给你见面礼呢。” 见阿奴疑惑地歪着头一片憨然,可爱的不行。永林乐了:“母后,你哪找来的这么傻的孩子。” 她将手中的枫叶镶珍珠赤金镯,脖子上那条镶嵌着五块碧玺的金项链,身上挂着的镂空西番莲花结挂链银香球,耳朵上的三颗东珠金耳环。。。。。。永林公主差点将自己身上的首饰都剥光了,统统塞进阿奴的手里,嘴里犹在抱歉的说道:“跟你换吧,少的钱我待会叫人送府上去。” 阿奴惊得目瞪口呆,捧着首饰不知所措地看向云丹,云丹正想推拒,华氏也取下自己的风头衔东珠白玉簪,笑道:“今天咱们母女现眼了,身上戴的首饰还不如人家一个小姑娘的一个梳子值钱,阿奴别担心,明天我还有东西送给你。保证你亏不了。” 就这样,阿奴赚了个盆满钵满,皇宫大内的这些首饰个个精美绝伦,她觉得比那血淋淋象牙梳子值钱多了。(未完待续) 第一百零二节 拯救令狐 他俩出来时,天都黑了,樊楼里已经是灯烛荧煌,上下通透。 那博士连忙迎上来说:“北楼阁子里的大爷们都回去了,叫小的告诉二位一声,老板说唐突了,今天的费用全免,两位现在。。。。。。” 阿奴知道这是因为太皇太后的缘故,也不客气,至于令狐文的事情也急不来。她正想开口,云丹抢着说:“附近可有好玩的地方?” 博士笑道:“前面就是马行街,夜市正酣,两位可以去看看。” 云丹见好容易阿奴落单,哪肯放过这个与她同游的机会,连忙怂恿。 博士见太皇太后和公主对阿奴青眼有加,也发殷勤,推开一旁的窗户道:“两位贵人请看,前面那条最亮最长的就是马行街。” 这是个比州桥大得多的夜市,明亮的灯火宛如一条游龙绵延数里,灯光下熙熙攘攘都是人群。 阿奴笑道:“忆得少年多乐事,夜深灯火上樊楼。果然好景致。” “贵人也知道这首诗。”博士自豪地又说:“从我们这里看整个开封的夜景最好。全天下都苦于蚊蚋,但是由于它们害怕油烟,马行街上的灯火让蚊蚋都绝迹了。”又想阿奴是个女子,博士补充道:“还有潘街东街巷那里有专供仕女游玩吃茶的仙洞仙桥、北山子夜茶肆的设施也很别致。。。。。。” 还有女子会所?阿奴听着也来了兴致,干脆将手中的首饰卷起来全部交给博士,叫他送到东水门他们租的那间宅子里去。 这博士今天蒙她赏了一大锭金子,比老板幸运多了,实是希望他们再来,送他们出门时,又说道:“明日咱们楼里煮新酒,要将新酒送到点检所和开封府检验,各个酒库都要夸酒游行,咱们楼里每日有三千家脚店酒户会前来取酒沽卖。” “三千?”阿奴惊得无以复加,那每天能赚多少钱。她凑到云丹耳边:“有办法的话,咱们也开一个。” 云丹的耳朵被她吹得发软,心痒难当,又被她那句‘咱们’给乐得眉开眼笑。他哪知道,阿奴很无耻地认为他既然是罗桑的徒弟,就是属于她那个胖阿爸的私有财产,跟拉隆卓嘎等人一样,‘有事弟子服其劳’,云丹自然也应该为师父的女儿服务。其实素日里阿奴的言行都带了出来,可怜云丹脂油蒙了心,向来精明会算计的人在阿奴这里七窍通了六窍。 博士神秘的说道:“明日还会请来开封的行首赵惜,摄政王殿下是她的入幕之宾。当然,各个酒楼也会请行首游行夸酒,不过谁也比不过赵惜。” “她很漂亮?”阿奴对妓女的印象止于此,一个是李师师? 博士一脸‘你孤陋寡闻’的表情:“不止是漂亮,她能文词、善谈吐、妙应酬,且善著棋、鼓琴,分茶、剑舞,小曲唱的极好,最妙的是她弯弓盘马,可百步穿杨。”见阿奴兴趣缺缺,想来她是番邦女子,骑马射箭自然不在话下,他连忙续道:“她还打的一手好‘驴球’,摄政王殿下对她大为赞赏,如今她自重身份,只接待摄政王一人,等闲不肯轻易出门。” 见阿奴脸色越发难看,他心中揣揣,不知哪说错了。 云丹伸手递给他一锭金子,说道:“还是订今天的那间阁子,明天我们再来。” 博士顿时眉开眼笑。 出门后,阿奴低声道:“那个梁王不是东西,肯趋奉他的哪会是什么好人,让粽子看见了又要伤心。”这些天刘仲的情绪低迷。 云丹安慰道:“梁王未必会来,再说,阿仲也不是孩子,他知道分寸。等会回去问问,他要是不愿意来,咱们大可去别处游玩。” 秋风瑟瑟,两人打个寒噤,连忙钻进一家成衣店买了披风。 马行街两旁一处处团行、店肆像夏天高原草甸上的花朵次第盛开,一杆杆高挑的灯笼流萤点点,此起彼伏的叫卖声如云雀歌啭,空气里飘来一阵阵浓浓的糖香,但是两人却没了心情。 闷闷地走了一段,云丹不想让好不容易得来的独处时光就这么浪费了,建议道:“不如我们去瓦子里看看。” 瓦子里的戏台上正在演《眼泪酸》,这是一出滑稽杂剧,台上的那个落第酸秀才背着一大团的假眼睛,这出剧目阿奴以前在长安看过,当时想着卖眼药的背眼睛,那要是牙医怎办?如今异地重逢,不由得另有一番滋味在心头。 云丹见另外一个棚子里济济一堂,却鸦雀无声,跟戏台这边的喧闹完全不同。心下好奇,拉着阿奴走近一听,里面隐隐约约传来百鸟齐鸣,高低转折,尖脆多变,众人皆屏息静气凝听。阿奴看见旁边的水牌上写着“贺太皇太后千秋,临安‘百舌人’胡倏,胡忽,谨献《百禽鸣》”。 想来是为了给华氏贺寿,从临安请来的口技艺人先在瓦子里表演上了。 阿奴想起白虎们玩的“溜索”,有心看看别人的表演,她也看过古丽的狮子表演,不过是钻钻火圈什么的,只觉得平常。他们找到斗兽的棚子里,那里面却是在斗鸡。 两人只好又往街上行来。成群的市民,悠游自在的嚼着香糖,打着口哨,一边走一边看一边高谈阔论。不时可以看见服装奇特的异国人穿插其中,阿奴有一种时空混淆的感觉。 突然她发现前面一个摊子前围满了人,一股糖香飘出来。凑近一看,却啧啧称奇。 只见卖糖的人,守在一贮满水的大木桶旁边,有节奏地敲着锣,以名字呼唤那大木桶中的鱼鳖鲤鲫,待那只被叫了名字的那一种浮上水面,卖糖人便掷下小面具,或鱼或鲤或鲫,它们戴上小面具,就在水面上舞蹈起来了,左右摇晃,舞的是“斋郎”、“耍和尚”等活泼逗乐的节目,舞完一段,便沉入水底。这时,卖糖的人又呼叫另外一种浮上,表演类似的节目。 孩子们看得哈哈大笑。阿奴叹服,这样的表演她拍马也赶不上,后来又一路上又看见什么追呼蝼蚁,乌龟踢弄,金翅覆射,老鸦下棋。。。。。。都是调教好的虫蚁鸟兽,表演精彩绝伦,没有十几年的功夫是学不来的。她灰心丧气,对云丹说道:“干脆只献白虎好啦,要是表演会被人家笑得。” 云丹笑道:“如今你不表演,那老太太也记得你,肯定那天会招你和阿罗上前觐见。” 阿奴心中没底,万一她不召见计划就乱套了。 两人走回租住的地方,却见众人装束的整整齐齐等着他们,阿宝和那个石峰更是一身黑衣。 阿奴心一沉,令狐文落网了。 一问果然,令狐文跟五个手下被抓,死了十个,还有五个逃脱了。刘仲的意思是趁着他刚刚入狱,官府没有料到有人会这么快劫牢赶紧下手,要是多拖几天,万一令狐文熬不住酷刑将他们供出来就麻烦了,还有五天他们才能进宫。 阿奴对这些并不了解,只有问石峰,石峰说他已经打探到令狐文还被关押在开封府里,只怕明日就要移交刑部。而开封府的监狱他已经是几进几出,非常熟悉,以前进去的时候,晚上照样上房揭瓦出去作案,白天再回来。 原来是个惯犯,难怪说的开封府的监牢跟他家后院似的,阿奴瞥了他一眼,石峰欲言又止,阿奴会意,找出一粒药丸,塞给他道:“这是今天的解药。”石峰叹口气,仰脖吞下。 此时已经夜深,阿奴将阿宝扯在一边将那条飞爪给她,低声吩咐道:“若是发现情况不对就杀了他,如果能够杀了令狐文也好,若是不能,只要顾着你自己就行,我们这里也会随时注意,一有情况,马上撤出,到杞县会和。” 石峰和阿宝迅速消失在夜色里,十二带着拉隆等人随后跟着准备接应。 阿奴心中忐忑不安,转头却发现阿罗不见了。 刘仲解释:“阿罗和达热带着罗罗它们去夜市上表演了,他说怕那天出错。” 这个时候他还有心情搞这个?她只好又叫人去找阿罗回来。 云丹问道:“你哪来的苗疆毒药?” 阿奴斜了他一眼:“我以前剩下的治咳嗽的丸子。” 众人好笑之余又担心不已。夜色沉沉,直到黎明前最黑的时候,十二等人才一身狼狈的逃窜回来。 阿奴没看见阿宝,心中惊疑不定。 十二喝了一大口水,喘着气说:“阿宝没事。那个石峰真是妙人,窜到房顶像一片树叶似的,他揭开屋瓦一间一间的找,找到令狐文他们的时候,都已经被刑求过,令狐文还昏迷着,剩下几个还能走,阿宝那小妮子背着令狐文跟石峰他们从里面杀出来,往另外一个的无忧洞去了,我们引开追兵再绕了一圈赶回来。格老子,开封府有一个衙役脚程飞快,几次都甩不脱。” 他们都是常年跋涉的人,又长期练武,脚程比一般人快了很多,居然还有人能赶上?阿奴还是第一次听见十二骂人,她疑惑道:“怎么不叫石峰背?” 十二好笑:“你忘记了,令狐文算是个壮汉,石峰惯做贼的人,身子轻盈,居然背了几步就被压趴下了,阿宝气力真大,就是矮了点,背着令狐文像拖只死狗似的。” 他们几人迅速换上新的衣服。众人装作睡觉不提。 也许因为这一片都是外国人居住,怕引起混乱,最终没有人来搜查,只有天大亮时厢吏来询问了几句。 这天是酒库酒楼夸酒的日子,一大早游行队伍经过的路线上挤满了人,好像这个城市的人就不用睡觉一样,白天黑夜都是满当当的节目。(未完待续) 第一百零三节 夸酒游行 阿奴困得不行,刘仲却执意要去樊楼,阿奴不想让他碰见梁王,说道:“你想看游街,不拘那一座酒楼找个雅阁就好了,为什么非要去樊楼。” 刘仲不说话,将阿奴从被子里捞出来,一件一件给她穿戴好。阿奴赖着不走,刘仲索性用披风将她包起来,扛在背上就往外走,说道:“快一点,迟了路都堵了。” 阿奴想起小时候纳达岩和哥哥阿错也是这么背着她,如今她可不轻了,粽子也从一个胖乎乎的小傻子长成了一个大男人。她勾住刘仲的脖子,在他耳边吹了吹:“有本事你就把我背到樊楼。” 刘仲被她吹得耳朵发痒,一缩脖子,笑道:“可是你说的,这有什么难,你轻得很。”他深吸一口气,背着阿奴就跑起来。 等云丹气急败坏地赶过来,两人已经没影了。 阿奴趴在刘仲宽阔的背上,见他背着自己依然跑得飞快,想起云丹说的话,心中怅然:“他如今终是个能担当一面的大人了。” 成长就意味着童年的一切已经远去,他们的角色开始转变,每个人都会发展出属于自己的人生,阿奴和刘仲的人生轨迹曾经交叉甚至平行了一段时间,这一次要是成功,以后分隔南北,各自成家立业,也许这一辈子他们再也见不着了。 一路上虽然有人注意他们,但是没什么人觉得奇怪,今天会是个花样百出闹哄哄的日子,年轻人激情四溢有什么干不出来的。 等云丹带着人赶到樊楼,看见三层花窗前一丑一研两张笑眯眯的脸,顿时浑身酸气直冒。走到三楼上,又见阿奴专门给他点的两道菜“羊头脸”,“润熬獐肉炙”,这都是昨天他爱吃的,不由得又脸色回转,心里头松快了些。 游街夸酒已经开始,他们都着眼看哪个是赵惜。 樊楼下面是十来个带着冠子穿得花团锦簇的骑马女伎,那马也富丽堂皇,配着银鞍子和缀满珠宝的勒带,鞍前马后跟着一大批虞侯,押番以及浮游浪子,有的迎马,有的护持,有的为她们捧着青绢白扇与骑马的坐具。闹哄哄,一片喧腾。 后面队伍里还有为之捧场的社队,有的抬着活鱼儿,有的抬着糖糕、面食以及各种小吃。有渔夫猎户装扮的,也有开设赌局的,有八仙道人,有妓女家的婆嫂们。。。。。。他们都与酒有些密切的关系。 此外还有一些手执琴瑟的女童与乔扮“秀体浪儿”的年轻哥儿,有的提着花篮,有的拿着精巧笼杖,大有送亲迎娶的欢快情调。 阿奴叫来昨天接待的那位博士,他指着一个穿着猩猩红大衣戴着团冠的女子说道:“这就是赵大家。” 阿奴仔细一瞧,是个二十上下柳眉杏眼的秀丽女子,云丹悄声道:“没你漂亮。”见云丹要拍马屁,众人纷纷附和赞同。 阿奴被夸得有些飘飘然,笑嘻嘻地转头问道:“为什么叫她大家?”,昨晚这博士还直直地叫她赵惜。 “赵惜善手谈,已经跻身国手之列,今早摄政王有旨意下来,尊称其为‘大家’。”博士解释。 刘仲脸如锅底。阿奴暗想国家内乱,民不聊生,据沈谦说江南很多地方十室九空,这次他们跟着使团走的是战火没有波及的北路,一路上百姓的生活也困苦不堪,与陪都开封糜烂奢华的生活有着天壤之别。内忧外患之际,堂堂摄政王居然为了一个女伎兴师动众到下旨,连那个不知消失在哪个时空的宋徽宗都没有他无耻。 直到游街夸酒的队伍出发,梁王也没有出现,刘仲也不知是失望还是庆幸。阿奴则舒了口气,虽然迟早会见着,但是这种狼心狗肺的父亲还是少见为妙。 众人昨晚一夜未眠,精神萎靡,见已经没有热闹可看,遂往东水门而去。 路上还碰见了一个酒库子(官办酒楼)的游行队伍,一个身穿紫衫,带着新头巾的专知大公(酒厂厂长)骑着高头大马,马的前面,几个彪型壮汉抬着开封府发的奖金和彩帛、银碗等奖品,那专知大公一脸得意,甚为荣耀风光。 随后他们看见一辆辆装满新酒的太平车从樊楼出来,往各家脚店酒户而去。 闻到酒香扑鼻,刘仲与云丹意动,寻到一间脚店,打了不少酒回家。不想他们打的酒甜滋滋的像糖水,越喝越清醒,除了一直尿急外,没有半点浇愁的效果,两人相视哈哈一笑睡倒。 中午的时候,皇宫里忽然来了两个大约五十岁左右的老女官带着人来检查白虎。 阿奴暗自庆幸,他们上报的时候没有说明公母。 女官还带来了太皇太后华氏的口谕和二十匹极品缂丝,说是邀请阿奴、云丹和阿罗参加生日宴会,这就意味他们在宴会上有一个席位。女官还解释道那缂丝是永林大长公主和太皇太后补的差价。 阿奴打开一匹锦,只见素白地缂织桃花一株,或含苞或怒放,粉绿嫩叶,,两只珠颈斑鸠休憩枝头,一只缩脖畏寒,一只依偎取暖,神态生动,相映成趣。此幅缂织技法精工,无论在构图、用色上,堪称佳品,有种花鸟画中写实沉静的优美。 众人哪里见过如此精美的织物,啧啧赞叹。 女官们见这些外国人眼里的羡慕,脸上不禁露出一丝得意。今日太皇太后华氏要赐东西给这个叫阿奴的回鹘女子,她俩回说那些外国人哪知道什么好坏,不拘哪里取一些贡品来,就能让他们大开眼界,果然几匹缂丝就让这些人满眼欣羡。 她俩又询问了生日那天白虎的表演,阿罗演示了一下老虎们坐溜索。阿奴自己买了钢丝绳,搭起了一个架子让老虎们练习。 女官表示这样就可以了,因为阿奴得了华氏的眼缘,两人对着阿奴尤为客气。然后两名女官要开始教他们觐见礼仪。 只是到处找不着云丹,最后阿奴循着酒味在床底下找到两个正在打呼噜的家伙。 那酒喝不醉,后劲却大,被揉醒的刘仲晕乎乎的爬起来,直直的向园子里的茅厕而去,他边走边撩袍子,可是他穿的是汉服,不是吐蕃的袍子,怎么也撩不开,他索性将整件袍服拎起来。 随后众人听见两声惊呼,那两名女官正在园子里,与衣衫不整的刘仲撞个正着。 六只眼睛大眼瞪小眼,对看得一清二楚,刘仲猛醒过来,转身就跑。 追出来的阿奴笑得喘不上气,两名女官羞得满脸通红,醒过酒来的刘仲吓得不敢出门。直到女官们教完礼仪回去之后,他才出来。 学习礼仪的时候,阿奴觉得那个姓吴的女官有些心不在焉,一直往刘仲的房间方向瞟。她暗生警惕,一边道歉道:“我家的奴隶失礼了。”一边叫拉隆取来两只象牙杯送给女官们做赔礼。 吴女官一听‘奴隶’两字,恍惚了一下,重复问道:“他是你的奴隶?” 阿奴随意答道:“是啊,他与我同岁,从出生开始就是我的奴隶。” 吴女官勉强笑笑,也就不再提。 等女官走了,阿奴仍然不放心,那个女官要是认出刘仲就麻烦了,想想只有将刘仲送到令狐文处还安全些。 还没等她将刘仲送走,拉隆又领着那吴女官回转,说是有东西落下了。 明显是个借口,阿奴汗毛倒竖,现在怎办?杀了她灭口,只是怎么善后? 吴女官浑然不知自己的生死已经捏在了这个看着天真无邪的少女手上。 她犹犹豫豫,吞吞吐吐说不出个所以然来,急得阿奴恨不能从她的喉咙里将话掏出来。 最后她终于说道:“那个,那个脸上有疤的孩子真是你的奴隶?” 阿奴眼风一扫,拉隆的手已经按在了刀柄上。 她按捺住剧烈的心跳,缓缓问道:“吴大姑,怎么啦?” 吴女官说道:“我有个亲戚,她的孩子很小的时候就走失了。。。。。。” “脸上也是有一条蜈蚣疤吗?”阿奴的话里冒着丝丝冷气。 “啊?那倒不是。”阿奴松口气,吴女官转言道:“不过,”阿奴的心又提起来,吴女官续道:“这个孩子的眼睛跟她一摸一样。” 阿奴放松下来,吴女官说:“那孩子今年十七岁了。” 阿奴心一紧,笑道:“倒是跟我一样大呢。” 她示意拉隆去找刘仲来认人。 吴女官说道:“有人说他被卖到吐蕃那边。” 阿奴问道:“真的?吐蕃也有分安多,康巴和卫藏,人说安多是‘马域’马很多,康巴是‘人域’,康巴人都很剽悍,卫藏是‘法域’,意思是和尚喇嘛多。你那个朋友的儿子被卖到哪了呢?” 吴女官摇摇头:“不知道,只是有人说过在吐蕃见过他。” 刘仲已经来了,屋子里阴暗,阿奴担心他看不清楚,邀请吴女官去园子里坐一会。她不说园子还好,一说园子吴女官顿时尴尬起来,她虽然年纪老大,却是个老姑娘,脸皮极薄,当下坐不住了,连忙告退。 阿奴拿不准是否让她走,还有就算在这里杀了她,外面的人不知是否能够一举拿下? 她正在紧张的时候,刘仲忽然开口问道:“吴姑姑?” 注解 1.以上的一些开封民俗都是参照宋朝文人笔记和一些现代研究资料,相对应的是宋代晚期。比如夸酒游行,这其实是南宋时期的事情,北宋时只是用妓女坐在酒楼里跟现代的夜总会小姐一样推销酒,据说成果显著。 宋代朝廷对酒业尤为看重,官府为了最大限度地获取酒税,甚至动用歌妓来襄助酒务经营。宋代酿酒业如同其他重要手工部门,有官营和民营之分。其官营酒业是“垄断企业”,并占居主要地位。民营酒坊分为两种情况:一是由酿酒专业户或称之为酒户经营的私营酒坊,二是由承买管酒务或酒坊场的扑户,在承买期限内经营的酒坊场。榷酒的宗旨在于政策独享高额利润,因而为保障政府独享酒利,宋朝制定法律禁止私酿私贩就成为榷酒政策的重要内容。 宋代不仅禁限非法酿造沽卖酒曲,而且对官酒的销售区域也做了严格的划分,即京师、诸道州府所在城、和乡村酒店场务各有特定的销售区。相互不得过界,若有过界者通以私酒论处。 本来么,这些民俗只怕看书的大神们都知道,有些不想写这么多,但是有些情节被嵌进去,而且那时候的汴梁目迷五色,俺实在忍不住,1000年前的宋代都城居然除了没有汽油味外,一切都与现在相仿,甚至更加人性化,他们还有的士呢,牛车。哈哈,什么时候要拐去看看,滴口水。(未完待续) 第一百零四节 女官姑姑 刘仲一开口,吴女官就像中了定身法一样再也走不动。 这一头阿奴示意十二等人随时警戒。 那一头吴女官已然泪如雨下:“仲哥儿,你还活着。” 刘仲刚才醉酒未醒,双眼朦胧,不曾细看,再说将近十年未见,吴女官衰老了许多。如此仔细一瞧,他方认出是皇祖母身边的女官吴尚衣,专门司掌礼仪。她因与母妃有旧,一向对自己关爱有加。刘仲想着也伤感起来:“皇祖母都没有认出我,倒是吴姑姑。。。。。。” 吴姑姑问道:“你的脸怎么啦?” 刘仲差点实话实说,突然想起阿奴扯的谎,改口道:“路上碰见歹人。” 阿奴插了一句:“我救起他的时候,他快断气啦,脸差点被劈成两半,胸口还有一刀,被捅了个大窟窿。” 吴姑姑闻言哭道:“好狠地心。” 阿奴和刘仲对视一眼,刘仲面如沉水。阿奴想看来梁王杀儿子的消息后宫里早就知道了,那位太皇太后是什么态度呢,真的要杀孙子? 刘仲艰涩地问道:“皇祖母也知道他要杀我?” 吴姑姑有些茫然,楞了一下回过神来,刘仲口里的那个‘他’是指梁王,她摇头说道:“我不是贴身的尚宫,很少在跟前侍候,太皇太后从来不在我们面前提这件事,就是有时候会去你住过的景明苑坐一会儿就走。每次都两眼发红。” 刘仲闻言哽咽起来,吴姑姑叹道:“可怜的仲哥儿,现在你打算怎么办?” 刘仲摇摇头,有些话不能说。 阿奴忽然问道:“吴姑姑,你是怎么知道粽子在吐蕃?” 吴姑姑闻言又捂着嘴哭起来:“仲哥儿忘记了么?我是紫苑的姑姑,紫苑她。。。。。。” 刘仲才隐约记起自个的贴身女官紫苑跟吴姑姑是亲戚,只是七年前他还是个贪玩的孩子,整日想着飞鸡走狗斗蟋蟀,哪里会去记这些小事。 只听得吴姑姑哭诉道:“你们那时候出京城没几天,就传来消息说你们遭了土匪,所有的人都死了,包括你,紫苑和黄槿。 紫苑死的惨,收尸的人说她被一枪钉在地上,活活地,活活地。。。。。。”吴姑姑说不下去,捂着脸哭起来。 刘仲含泪道:“紫苑是替我挡了那一枪。” 吴姑姑抹着眼泪咬牙说道:“那歹人连枪都没拔出来,我觉得奇怪,天子脚下哪来那么猖狂的匪人,就求了太后告假出宫给紫苑收殓,趁机将历年来得的赏赐都拿出去换成金银,求一个同乡找到当时在现场的仵作打探。那仵作起初不肯说,后来我那同乡将所有的财物都给了他。他才偷偷说哪里是什么土匪。那里离县城不远,县里的衙役赶到的也快,歹人虽然跑了,但是满地的钗环金银无人收拾,分明是专为杀人而来,又说仲哥儿还活着,现场没有他的尸骨。没有两天,又听说那天到场的衙役连仵作全死了。我那同乡吓得连夜逃回了永州。我害怕的很,不敢多说一句,没有几个月,皇上突然驾崩,梁王当了摄政王。我更是小心翼翼,从没敢在他们面前露脸。” 刘仲见吴姑姑一脸惶恐,心下难过。她其实比华氏年纪还小些,已经两鬓苍苍,额头上都是皱纹,想来是这些年的惊恐忧惧所致。 吴姑姑继续说道:“后来我一直留心打探,又不敢靠前接近梁王的那些人,生恐露了行迹,惹来杀身之祸。直到前年,有一次梁王来太后的宫里,对了,应该叫太皇太后了。”吴姑姑露出一丝讽刺,“他们俩为了一个太尉的位置吵起来,这些年他们经常为了这个那个吵,这可是以前没有的事。太皇太后想让华家的人来当太尉,梁王却自己有主意,母子两个吵得沸反盈天。梁王气咻咻的摔门走出来,正好站在我躲的一块太湖石前面。只要他一来,我就会躲的远一点。他手下的一个人凑过来跟他说了些什么,我只恍惚听见一句,吐蕃,沈家十一娘。他们就走远了。” 吴姑姑对刘仲说道:“我记得沈家十一娘是你的小姨,怎会无缘无故的在吐蕃?只有一个可能,就是你也在那里。” 刘仲点头:“青姨原来是去看望母妃,却碰上母妃宫里逃出来的宫人,知道母妃已经薨了,凌波宫的所有宫女都被逼着殉葬,那个宫人因为当时不在宫里,央一个熟悉的王府侍卫才逃了出来。青姨很担心,快马加鞭往长安赶来找我,正好碰上我的车架被人伏击。她救了我,我们还有舅舅一路被人追杀逃到了吐蕃,后来又被阿奴救了。” 吴姑姑点头:“原来如此。”她进来有一会儿了,怕外头的人等急了起疑,连忙抹干净眼泪,阿奴端来温水给她敷脸,又取了几样贵重但是不起眼的首饰塞给她:“吴姑姑,这些东西你拿给外面的人分了。” 吴姑姑知道阿奴是为了给她圆谎,感激的一笑,转身想走。 阿奴忽然想起一件很重要的事情:“姑姑,你跟紫苑是一家人,那紫苑会写一种很奇怪的字,你知道么?” “嗯?”吴姑姑愣了愣,回答说:“知道,那个字还是我教会她的。我们当地有一种只在女人中间流传的文字,我们用它来写信或者刺绣,外人都不认识。当地的男人,就是再亲近的男人,他们也不知道。”她想了想,撩起一截衣襟,露出里面的一件衣服的袖口,仔细一看那袖口上绣的花纹正是阿奴和刘仲在纸条上见过的字,只是为了好看,有些勾手勾脚的变了形。 两人大喜过望,阿奴写了一个记得的字,吴姑姑看了一眼说道:“这是楼,楼阁的楼。” 阿奴连忙说道:“姑姑,紫苑去世前留下了一张纸条,不过谁也看不懂。”吴姑姑沉吟道:“拿出来我看看。” 两人犯了难,那日不过匆匆一瞥,再多的字两人都记不得了。 最后阿奴说道:“我想法子把纸条找来,这样吧,太皇太后千秋那日,我们会进宫,到时候你来找我们。” 吴姑姑点头应允,宴会的时候如果没有意外的话,她是太皇太后的司礼女官,按规定会同时站在那里。 送走吴女官等人,阿奴叫十二十九去找出令狐文的栖身之处,问他那张神秘的纸条在哪里?他是否记得纸条上的字?顺便把阿宝带回来。 十二一去像是石沉大海,等了几天,都没有消息,刘仲等人焦躁的坐立不安。 转眼到了太皇太后的生辰这天,天没亮宫里专门派了车来接他们,阿奴无法,只有跟云丹、阿罗带着白虎先走再说。刘仲则跟着乌察这个使臣进宫朝贺。 寿宴并不在皇宫中举行,而是在城西金明池畔的琼林苑。 太皇太后要先在皇宫内的大庆殿里接受百官和外国使节的朝贺,随后才摆驾琼林苑。阿奴等人要先到那里等候。 路上满是车驾,交通堵塞,挤挤挨挨,天光大亮了才走了一半的路。最后还被指挥空出了路中间的车马道。 金色的秋阳中,宽阔的御街上,人头攒动,个个引颈翘望。 一队队为上寿活动而表演的女童从皇宫里出来,她们是四百余个容艳超人的妙龄女童。一个个青春年少,都是描眉画黛,尖尖的脸,细细的眼,弯弯的眉,薄薄的唇。头戴花冠,或扎仙人髻,或卷曲花脚幞头,或着红黄生色销金锦绣衣。她们像穿行在春风的杨柳,纤腰款摇,碎步轻移,红黛相媚,顾盼生辉。随后她们跃上高头大马,御街驰骤,竞逞华丽。许多青春少年,豪俊小子,从一睹女童风采为快的市民行列里跃出,如追逐花蜜的蜂儿,紧随其后。这些平日桀傲不驯的后生,抢着向女童们送宝具,献果酒,大献殷勤。 阿奴还听见路人对她们的首饰,发髻,头冠,衣服,鞋子品头论足,原来这些女伎还领导服饰潮流。 阿奴艳羡:“这般狂放,真是少见。” 云丹哈哈一笑,从车旁一个经过的卖花女童那里拿过花篮,随手给了那女童一锭银子,女童笑开了怀。 旁边一只纤纤细手突兀地伸过来抢走一枝芙蓉,一个女声说道:“刚才我看见那穿鹅黄色衫子的头上就戴这种颜色的芙蓉。” 另外一个拼命拉她:“你抢了人家买的东西。” “呃?”一个梳着高髻的年轻女子看过来,那朵芙蓉已经斜斜地插在她头上。 阿奴和云丹撩着车帘,笑嘻嘻地看着她,阿奴笑道:“送给你啦。” 见是一个美丽的异族少女和大胡子胡人叔叔,那女子尴尬无比,脸红的快滴血。 阿奴检查了一下,花篮里的花已经卖了一半,还有几只玉簪,芙蓉,兰花,睡莲,玫瑰。她有些郁卒,第一次收到的花却是云丹这个混球送的。 云丹促狭的拿出那朵最大的白色睡莲往阿奴头上正正一插。 阿罗笑道:“蛮好看的。” 阿奴取了下来:“顶着这么大朵,路都不会走了。你看那些男子头上都有插花,阿哥,你好容易留长了头发,跟我插一样的吧。” 她拿起一枝白色玉簪花给阿罗簪上,顺手给自己也插了一枝。今天他俩的衣服是定做的,阿奴梳着回鹘髻,素绢高腰裙,小袖衫,裙子上垂着玉环绶,一抹红地团缫宝蓝朱雀纹围腰,外罩朱砂红大袖罗衫,脚下笏头履,看着亭亭玉立。阿罗的回鹘男子袍服也是一样的朱砂红。 而云丹就是标准的吐蕃贵族的打扮,全身上下都是珠宝,光戒指就戴了五个。阿奴算了一下,比她的那把梳子还值钱,这人也不怕路上被人偷拽一个走。 阿奴在他的耳边也插了一朵大芙蓉,不准他摘下来,三人嘻嘻哈哈,直到午时,他们才到了琼林苑,中间阿奴等人还跑到附近的酒楼里吃了顿饭,顺便解决生理问题。(未完待续) 第一百零五节 宫女小蛮 琼林苑在顺天门大街,与金明池相对。金明池周围约九里三十,池中心有五座相连的巍峨殿阁,一座如彩虹飞架的三孔拱桥将它们与岸边相连,四周垂杨蘸水,烟草铺堤,真如仙景一般。琼林苑大门牙道上,皆苍松怪柏。里面宝津楼、华觜冈都是高台楼观,斗拱飞檐,金碧辉煌,下面锦石缠道,宝砌池塘,柳锁虹桥,花木扶疏。宴会就在宝津楼南的宴殿举行。 阿奴等人被引到梅亭里休息,宴会要在晚间举行。阿奴有些心不在焉,十二等人一直没有消息,阿奴想起以前《水浒》里的王婆之流,都是消息灵通之人士,曾乔装到那些脚店茶肆探听消息,却没有任何收获,左不过是些旧闻,比如那些开封府捉拿的魔教刺客当晚逃脱之类的,所谓魔教,明教张甾之流耳。因为明教主张素食,且其创始人摩尼的第一个音与“魔鬼”的魔同音,大汉朝廷称呼他们为“吃菜事魔”,市井之间称呼明教为魔教。其实真正的摩尼教徒治己极严,待人极恕,自奉极约,用财极公,不失为一种道德宗教。想来是令狐文等人的托词。 她与阿罗两人曾夜探东水门,西水门以及金明池边上的汴河,看好了逃生通道,雇了一艘船叫达热和阿波守在那里。可惜琼林苑和金明池已经被封锁,两人进不去。 一个下午,达官贵人的车驾川流不息,渐渐挤满了琼林苑,阿奴带着面纱和云丹在琼林苑里走了一圈,各处道口都有披甲武士警哨。 阿奴摸了摸云丹的脉搏,戏谑道:“鼓噪如蛙。” 云丹反手也扣住她的脉门,笑道:“今成双耳。” 阿奴嗔道:“拾人牙慧。” 云丹突然撩起面纱,在阿奴唇上亲了一记,在她发怒之前,退开数步笑道:“被青蛙吻醒的公主滋味如何?”他听过阿奴给弟弟阿坤讲过青蛙王子的故事,今日反其道而行之。 阿奴恼得‘啐’了一口:“分明是癞蛤蟆。”掉头就走。 云丹涎皮赖脸的追上来,一路上喋喋不休。旁人看着就像情人之间打情骂俏,而两人左顾右盼,实则在看逃生路线。 直到傍晚时分,大长公主的仪仗先到,数十名宫娥都戴着珍珠钗插朵玲珑簇罗头面,红罗销金袍帔,骑着马双双控搭着青盖在前面引导,两旁用红罗销金掌扇遮着,公主乘的金铜肩舆,朱红梁脊,白藤间花,四面垂着绣额珠帘,可容纳五六余人。 阿奴眼见着公主的肩舆直直的往宝津楼的南殿去了,连忙与云丹也回到梅亭。此时里面已经挤满了人,对着阿罗带来的白虎极为好奇。 随后有一名女官前来带着他们和白虎进入了宝津楼边上的一个小殿堂里,公主宣他们觐见。 只见戴着珠冠穿着深青色大袖罗衫的永林公主坐在殿堂中间的椅子上,旁边正坐着个粉妆玉琢穿着朱红龙袍的七八岁男孩。 阿奴想,原来那个小皇帝刘琅跟着她一起来了。 那孩子看见白虎就想跳下来,永林吓得抱紧他:“小祖宗,你悠着点,这是吃生肉长大的。” 阿奴行过礼,笑道:“不怕,喂饱了的,罗罗它们其实很喜欢跟孩子玩。” 那孩子闻言挣脱下地,冲过来拽了拽虎毛,罗罗哼哼唧唧地有些不大耐烦。站在公主身后的一个大约十岁左右的清秀侍童跑过来拽住他,童声童气一本正经的训道:“陛下,君子不立于危墙之下。。。。。。” 小皇帝不高兴的反驳:“华为,虽然这两只白虎皇奶奶已经同意赐给你们华家,难道我连摸一摸都不行么?” 那华为闻言一愣,继续喋喋不休:“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 阿奴忍俊不止。 “打住!”小皇帝大叫,“皇姑姑,他吵死了,每天只会背书,都不跟我玩,叫皇叔换掉他。” 永林公主头疼:“你都换几个侍读了?每一个你都不满意。华为是你表哥,自然都是为了你好,就算是啰嗦些,也没有恶意。。。。。。” 阿奴忽然发现华为的眼睛里闪过一丝失望,有意思,难道他就是想被小皇帝炒鱿鱼。也是,那华为在家里只怕也是个小太岁,陪着这个不能得罪的小屁孩混日子是够痛苦的,除非有像阿仲那样比藤条还粗的神经。 小皇帝不听,直接叫道:“拟旨,这两只白虎归我。” 华为不答,脸沉了下来:“ 永林公主训道:“白虎本来就是华家的家徽,你硬要弄来有什么意思。” 小皇帝不高兴,小嘴嘟的可以挂油瓶:“我的家徽是条龙,你们什么时候给我弄条龙,我就把白虎还给华青君。” 华青君是现在华家的族长,一品太师兼太傅,也就是皇帝老师,三公的位置占了两个。满朝高级文官,华家似乎占了过半。叫他们‘华半朝’也不为过 难怪现在梁王睡不安枕,华家势力实在太大了。阿奴打听了一下,武将的调兵权在枢密院手上,而枢密院的最高长官知枢密院事徐纪元是梁王的人。太尉是正二品,武散官的最高级,相当于上将,这个位置最后还是给了梁王的一个心腹叫做刘彬。这样梁王就把兵权抓在手上了。 只是刘彬之流的武将大都是新进的没有半点资历的暴发户,那些元老勋贵世家大族们暗地里抱怨连天。怨言流传于市井之中,最后被梁王知道了,他杀鸡儆猴,直接找了个莫须有的罪名屠杀了开国元勋第五元骏满门。满朝文武从此噤若寒蝉。 第五氏为战国时期齐国后人,刘邦称帝之后,因为田姓势力发展过大,成了刘邦的主要打击目标,他拼命削弱田族的势力,把田氏分为八部,分别迁往长安一带,并要他们改姓‘第一’‘第二’。。。。。。一直到‘第八’。第五氏到新汉的时候,已经传承千年,发展成为一个一万多人的庞大家族,却几乎被梁王屠戮殆尽。 小皇帝为着白虎几乎与华为干架,而华为一反刚才的书呆子气,寸步不让,直到太皇太后、太后与梁王赶到,才将两个小屁孩拉开,各打五十大板训斥了一顿。 阿奴看见小皇帝脸上的戾气一扫而过,不过是个七八岁的孩子,脾气已经如此乖张。相比之下阿仲可爱得多。 阿奴仔细看了看梁王,他身材高大,相貌英武,唇上留了一撇小胡子。真的跟阿仲很像,最像的是圆圆的眼睛。难怪吴女官一眼就认出了他。 吴女官正站在太皇太后华氏的后面,垂眉低目,压根没抬头。 听说是进献白虎的那一对双胞胎兄妹,梁王对着他们多看了几眼,在阿奴脸上停了一会儿又转开了。太皇太后与他似乎都心不在焉,挥手就令他们下去了。隔壁大殿里灯火通明,里面人影瞳瞳,还有人不断的进去。他们回梅亭,里面的人已经走光了。 天已经黑了,屋子里烛火荧荧,将他们的倒影映在窗上,怕启人疑窦,阿奴甚至不敢乱走。 一个梳着双丫髻穿着窄袖杏红儒裙长着一双丹凤眼的宫女进来添茶,走到阿奴的旁边,偷偷地将一个圆圆的东西塞进阿奴的手里。随后低声说道:“石峰给你的。” 阿奴疑惑问道:“你是他的人?” 宫女转个身给云丹和阿罗斟茶,回答道:“阿奴姑娘放心,我哥哥是侍卫,也是经社的。我就在外面的茶房,那里现在只有我一个。” 阿奴忽然想起,石峰再没找过她要解药,只怕已经识破了她的假药。这人到底可不可信?她找了个角落,捏开掌心的蜡丸,里面是一张纸条,正是紫苑写的那些字,字迹不同,阿奴问道:“这是谁写的?” 宫女楞了一下:“我不知道是什么,哥哥只说石峰交代我拿这颗蜡丸给你。” “你叫什么?” “我叫小蛮。” 阿奴笑道:“歌舞小蛮腰,名字不错。” 小蛮微微一笑,躬身退出去了。 现在要怎样才能交给吴女官? 阿奴和云丹两人慢慢的散步到外边,却被禁卫拦住,皇帝已经到了,不能到处乱走。 等他们回到亭阁里,只听见窗户被扣了两声,后面的一扇窗户边上露出一张有些皱纹的脸,是偷溜出来的吴女官。 阿奴连忙将纸条递给她。 吴女官皱着眉头仔细看了又看,念道:“开封景明苑乐书楼《燃藜图》,事关重大,不敢擅专。”随后吴女官疑惑道:“景明苑被梁王锁着,等闲人等不得靠近。” 阿奴想《燃藜图》里有的东西应该正是梁王不惜杀妻灭子也要找到的,而梁王只怕早把景明苑翻了个底朝天,到底找到没有? 吴女官不能久待,匆忙走了。 阿奴心里如沸油煎滚,总觉得怪怪的,云丹和阿罗也觉得不对。阿奴打开窗,看好风向,从袖笼里取出一截香点燃,随后叫来那小蛮说要换一种茶,他们喝不惯这种。 小蛮不疑有他,匆匆进来询问,香气幽幽,直冲脑门,她有些头晕。 阿奴低声问道:“你是谁的人?” 小蛮有些愣怔。 “谁给你的蜡丸?” 小蛮甩甩头:“哥哥。” “石峰和你哥哥是什么人?” “经社的。”小蛮靠着案几有些摇摇欲坠。 “经社信什么?” “白佛。” 这是什么东东?阿奴和云丹对看一眼,云丹摇头,他也不知道。 “今天你在哪里当值?” “在延福宫。”延福宫是宫城外面的一座宫殿群,据说非常豪华。 阿奴急问:“为什么会在这里?” “舒曼姐姐生病了,换我过来。”小蛮抓抓衣领。 “舒曼是谁?” “司茶女官。” “你哥哥在哪里给你的蜡丸。” “宫里。” 阿奴心想:这么巧?他们被安排在梅亭休息,小蛮就正好被派过来。 她又问道:“你哥哥是摄政王的人?” “哥哥是延福宫侍卫。” “等会有人来找你吗?” 小蛮挠着脖子不回答,阿奴觉得奇怪,凑近一瞧,只见小蛮的脖子上一粒粒的红疹,她过敏了。云丹看着四周无人,阿奴将小蛮扶回茶房里,给她脸上淋了些水,趁她迷糊之际又溜回亭阁里。 绕来绕去所答非问,看来这个小蛮也不知道什么。 阿奴的手指在案几上急速的弹动,现在怎么办?(未完待续) 第一百零六节 不得不发 自从吴女官遇到刘仲,十二等人失踪之后,阿奴和云丹就心生疑窦。如果刘畅派来接应的人是令狐文,令狐文已经暴露,那是不是意味着计划终止,可是那之后再无人来接头。还有一个可能是他们已经被发现,所以他们成为了弃子,但是刘畅和沈家不大可能弃刘仲于不顾。思来想去,毫无头绪,阿奴和云丹等人不敢轻举妄动,只能继续做出欢快的模样。 忽巴拉来了个小蛮,两人都发现,原来推敲数遍以为严密的计划,在实际操作时像个四面透风的屋子,到处是破绽。这里再没有人可以商量,三人像是被遗弃在荒岛上的难民,彷徨无计。最后决定,放弃计划,万一不对,找到刘仲,学梁山泊的土匪放火走人,这里大都是木石结构的楼台,文武百官宫女艺人济济一堂,只要造成一点慌乱,哪怕消防队再厉害,那一点时间就足够他们逃出去,出了金明池,逃到汴河边上就不怕了。 阿奴摸了摸袖笼里的火石和火绒、火油、鞭炮还有弹弓。她特地穿着不方便行动的大袖衫,为得就是袖笼里可以藏东西。她的飞爪被阿宝带走,如今阿宝和十二等人生死不明。兵器没法带进宫,他们还在青唐城就找人做了牛皮筋弹弓和一批铁弹子。众人练了些时日,小有成果。 亭子外的小径上匆匆走来一个女官和两个武士,请他们前去宝津楼,白虎也一并带去,由那两名武士看管在楼外。 阿奴嘘口气,她最担心的是白虎被带到别处。走过茶房的时候,阿奴瞥见小蛮还保持着原来的姿势歪在一边。 梅亭偏僻了些,越往前走人越多。前面的华觜冈的楼台上里挤满了前来表演的艺人,一些牡丹亭之类的亭阁里还有一些尚未入殿的人员。大殿里亮如白昼,教坊的乐部已经按序排列在殿外山楼下的彩棚之中,艺人们头上都裹着长脚幞头,穿着紫绯绿三色宽衫,执着牙板,抱着琵琶,擘着箜篌,举着鼓棒,还有箫、笙、埙、篪、篥、龙笛。。。。。。各种乐器琳琅满目,蔚为大观。 宝津楼内的南大殿极为宏大,里面已经人头攒动,嘤嘤嗡嗡之声不绝于耳。 他们跟着人群鱼贯而入,被安排在末座。饶是阿奴目力极好,最前面端坐着的人已经看不清面目,隐隐约约可以认出是太皇太后、小皇帝之流。往下是三公,亲王,以及各位宗室成员,再往后就是各位外国使团的正使节,西夏,高丽,倭国,大理,真腊,喀拉汗。。。。。。然后是诸卿少百官,与各国的副使节,随后阿奴看见一列红色袈裟,还有一列白衣,喇嘛们特有的鸡冠帽像公鸡啄米似的一点一点,她连忙推推云丹:“难道白教也来了?” 云丹也很吃惊:“大概是跟着西夏的使团来的吧。” 阿奴皱着眉头:“遇见丹派和国师的时候,他们都没有吱声。” 云丹笑起来:“咱们也没告诉他们。” 阿奴想想就释然了,这些天他们的心思纷乱,也没有注意外国的使团。 他们扫了全场一周,没有发现刘仲在哪儿。 最后就是一些冗杂的人员,比如樊楼老板之类的商人与阿奴等人,大约有两三百人,已经排在两廊,美其名曰与民同乐。据说这样的请帖一张可以卖到数千两纹银,越靠前越值钱,可就是最靠前的位置,前面还挡着一排军校之类的小武官。阿奴想:“所谓的民,指的就是有钱人吧。” 人人面前一条红面青黑漆案几,上面摆放着环饼、油饼、枣塔、果子。身后三五侍者提着浆水一桶,桶里有几把勺子。教坊色长两人,站在殿上栏干边,穿着宽紫袍,金带义,看盏斟御酒。所谓看盏者,只要他举高袖子唱引曰“绥御酒”,声音一停,那些侍者们就上前逐一斟酒。 俄顷,教坊口技艺人们效仿《百禽鸣》,只听得半空中百鸟齐鸣,燕子呢喃,云雀高歌,唧唧啾啾,不一而足,顿时大殿内外肃然,鸦雀无声。 曲毕,歌板色击动拍板,众乐齐举,这是第一盏御酒,由宰相向太皇太后和皇帝敬酒,三人先后饮毕,随后听见袅袅歌声,一曲既了,百官开始饮酒,随后乐音激越,舞者满场旋动。舞姿翩跹,衣袂翻飞,阿奴等人却无心看那满场丽姬妖童,想来这就是吴女官教礼仪时说过的“吹头盏,唱二盏,舞三盏”。之后的第二盏御酒也是如此。 等到第三盏御酒的时候,饮酒后,有宫女列队送上酒肉、咸豉、爆肉,双下驼峰角子之类菜肴。 左右军百戏入场。所谓左右军,指的是军师坊市两厢,不是军队。百戏就是杂技,乃上竿、跳索、倒立、折腰、弄碗注、踢瓶、筋斗、擎戴之类,庆寿一般没有傩戏鬼神之舞与狮虎豹这等猛兽的表演,今天有个特例,那两只白虎被放在第一场表演,表演后会被献给太皇太后,然后被赐予华家。 在第二盏酒的时候,阿奴等人就被唤下准备。殿前有一座石柱台子,百戏就在上面表演。 三人高的两根高低溜索已经搭好,那次跟着吴女官前来检查白虎的一个年轻官员对他们微微一笑。阿奴心里有鬼,只觉得这人白牙森森,一股寒气从心底冒出来。如今他们是骑虎难下,只有硬着头皮继续下去。她脱下那件大袖衫交给云丹,里面可都是逃命的东西。 白虎们有几天没有玩溜索,看见钢丝架子,兴奋的连蹦带跳。阿奴和阿罗带着它们亮相之后,见它们熟稔的自动套进溜圈里,殿里殿外一阵哄笑。两人各带着一只白虎分站在对面的架台上将它们各自绑好,随后手一送,老虎们像坐缆车一样呼啦啦的交错溜过钢丝,然后两人接住它们,将它们换到那根高的钢丝上,又溜了一遍。他们带着意犹未尽的白虎们下来,阿罗打个手势,白虎们人立起来,拱着前爪四处恭喜。对于看惯百戏的开封人来说,表演一般,远不如那些狮虎表演精彩。不过看在白虎难得,华家捧场的份上,叫好声轰然四起,阿罗得意洋洋。阿奴瞥见一个准备上场的艺人一脸不屑。心中一晒,这个哥哥还真是喜欢在人前露脸表演,若是这次能逃脱生天,给他弄个马戏团好啦,不过技艺可得加强。 随后女官前来传旨,太皇太后宣他们上殿觐见。两人互看一眼,来了。 下了石台,阿奴穿上那件红艳艳的大袖衫,袖笼沉甸甸的,她心里安定了一些。刚走到殿下的拐角处,刘仲不知从哪里闪出来,那名女官居然视若无睹,阿奴心中惊疑不定。刘仲已经剃光了胡子,吐蕃袍子里穿着跟阿罗一样的衣服,还有刘畅拿到的那份安平帝临死前的医案复制本。 阿奴摇头,低声道:“放弃吧。” 刘仲一怔,说道:“不怕,这里的是皇叔的人。” 阿奴抬起头,刘畅的势力渗透的这么厉害?刘仲说道:“刚才有人跟我说,一切照旧。” “官员呢?”按刘畅和沈谦的说话,他们会暗地里联络一些摇摆不定的官员,同时通过一些高官的幕僚让那些偏向梁王刘鹏的高官们立场动摇。只要他们不掺和,那这次就有胜算。阿奴觉得这些话真熟悉,跟自己哄索玛是一个调调。不同的是,自己有把握拿下沈谦,而那些官员们既然肯依附梁王,那大都是有奶就是娘,只怕刘畅奶水不足,不足以让他们心动。 “那个人说一切都准备好了。” 阿奴迟疑片刻,咬咬牙:“那走吧。”箭在弦上,已然不得不发。 刘仲紧紧地抓着她的手,已经走到这步,待会不管如何,总得让阿奴能活着出去。 两人一步一步低头上殿,白虎们紧随其后。罗罗还想咬着阿罗的袍子一起走,被阿奴拍了一记脑袋。它与主人一样,对阿奴有一种莫名畏惧,当下不敢反抗,乖乖的跟着走了。 阿罗心中五味杂陈,看着妹妹和刘仲相互手牵着手再没有回头,一高一矮还有两只白虎的身影缓缓地没入大殿的光影之中。他总觉得他们此去像是被一只巨兽吞噬了一般。 云丹拍拍他,示意他穿上刘仲的吐蕃袍子重回座位上,那里离阿奴他们近些。 他低声道:“看清楚那些灯火的位置了?” 阿罗点点头。他原先练的是连珠箭,这次改成连珠弹,所有的人里他的射程最远,准头最好,速度最快,可以连发十来枚弹子。他有些遗憾,要是阿罗也在,两人心意相通,配合无间,只怕效果更好。 等他们进入殿中,阿奴和刘仲已经行过大礼,随后女官宣读懿旨,白虎被赐予华家。 刘仲与阿罗身材相仿,他又一直低着头,没人怀疑。等他抬起头,明亮的烛光里,凤凰突然变山鸡,脸上的那条蜈蚣疤夺人眼球。上座的皇室贵胄们纷纷倒吸一口凉气,小皇帝当场尖叫:“你是谁?!来人呐!” 刘仲不理会这一片骚乱,直直盯着太皇太后的眼睛,缓缓说道:“皇祖母,你不认识我了么?” 听见那声叫唤,裹在宽大的翟衣里如一尊神像般高高在上的华氏开始颤抖。 盼望了如此长久的一刻终于来临,刘仲心神激荡,潸然泪下:“皇祖母,你不认识我了么?”(未完待续) 第一百零七节 雷人消息 见刘仲哽不成声,华氏一脸惨淡。她身后的女官兰英突然想起州桥上那个脸上有疤的吐蕃人,她指着阿奴怒道:“是你,是你。” 阿奴抱歉笑笑:“兰英姐姐,他是梁王世子刘仲,仔细看看他的脸,在座的诸位应该都能认得出。七年前,我救起他时,”阿奴叹口气,将刘仲的袍子撕开,胸口上碗大的一块疤郝然在目。“他满头满身的血,只剩下一口气啦。” 她的声音清越,宗室成员与百官听得一清二楚,顿时交头接耳,议论纷纷。 刘仲的官方记录是已经死亡,可是大多数人心里都知道是怎么回事。 永林公主喃喃道:“脸上怎么破了相?” 跟刘畅一个问法,不愧是姐弟。 阿奴说道:“被一刀差点劈点半个脑袋,只是破相算幸运的啦。” 一直没有说话的梁王突然一声冷笑:“被劈掉半个脑袋还能活?” 刘仲抹了抹眼泪,怨恨道:“你自然希望我死掉。。。。。。” 这句话像怨妇,见他激动之下状态不好,阿奴连忙接下去:“我们吐蕃僧人的医术独树一帜,是我阿爸找了一个年神医高僧将他缝起来,然后给他作法治疗,总算把他的魂魄招回来,治好他以后,那位高僧就累病了,不久坐化啦。”她一脸伤心,“阿仲足足躺了一年,为了逃避追杀,我的族人只好用担架抬着他翻过大雪山深入吐蕃腹地,我的表哥也掉进了金沙江,连尸骨都找不着。”阿奴暴汗,这些话已经说过好几次了,真真假假,一次比一次夸张,现在她已经能面不改色的将它继续妖魔化 梁王还想开口,却被华氏打断,她已经定下心神,招招手:“阿仲,你过来。” 这句话等于承认了刘仲的身份,大殿里嘤嘤嗡嗡的声音更大了。 阿奴却陡然发现本该站在华氏附近的吴女官踪影全无,而梁王看见刘仲远不如华氏那样惊愕,顿时心脏狂跳,他们是落入梁王的圈套了。 她一把抓住欲上前的刘仲,反手摸出一枚铁弹,她抓着刘仲的手微微发抖,刘仲一愣之下,看清自己生身父亲眼里的杀气,几乎在同时他明白了自己的处境,瞬间一颗心像沉入冰河之中,冻得僵冷。 阿奴问道:“太皇太后娘娘,阿仲这次回来只是想问一句话,当年是不是您要杀他?” 华氏一愣,矢口否认:“不是。” 阿奴眼角泪光莹莹:“娘娘,阿仲这么多年心心念念的就是您,每次说起他的皇祖母都潸然泪下。” 华氏动容。 阿奴连忙打蛇随棍上:“既然这样,阿仲心愿已了,要跟我回吐蕃啦,今生今世再不踏足中原这块伤心地,你叫他们放行吧。” 华氏看了看梁王。 阿奴恳切的看着华氏,现在只有看她是否还有舔犊之情了。 一个侍卫拿给梁王一个卷轴,梁王接过,长笑一声掷了个杯子,一声脆响,大殿周围隐藏的披甲武士纷纷涌现,张弓搭箭,直指殿内。他站起来,环顾四周,一脸志在必得:“还有谁,一并站出来吧。” 大殿内一片惊慌,一个锦衣老者怒道:“刘鹏,你要干什么?” “南阳王,只要你们不存反心,孤王不会拿你们怎样。”梁王重新坐下,慢条斯理地说。言下之意,顺我者昌,逆我者亡。 南阳王闻言气得七窍生烟,他正是在四川浦江被梁王爪牙逼死的新桐县主的父亲。他膝下只有那一个女儿,爱之如命,虽然早就因为肝腹水而病入膏肓,但是却因为梁王手下的拖拽而摔倒导致腹部破裂,死状极其悲惨难堪,毫无尊严。他一腔怒气没处发泄,唯有上下串联以图扳倒梁王出一口恶气。如今掉入梁王陷阱,他不由得对几个老友抱歉万分。 这一次很多原先就对刘鹏不满的耆老、元勋和皇室宗亲被刘畅、南阳王等人蛊惑而来,只等着刘仲发难,他们好向梁王问罪,没想到梁王发动的更快。想起那被灭满门的第五家族,众人暗自叫苦不迭。 剑拔弩张之际,末席上一个瘦高的身影站起来,一步步走上前:“请皇祖母大安。” 华氏失声道:“珉儿?” “是我,”灯影里露出一张瘦削而疲惫的脸,阴鸷的双眼像两团暗火,正是废太子刘伯,表字珉。阿奴觉得他比上次在长安看见胖了一些。 此时满殿震惊,有些人甚至站起来。比起刘仲,在火焚长安之后,诸位大臣的心里都以为,这位废太子是个实实在在的死人了,没想到他居然还活着。其实每个人都明白,他才是真正的皇位继承人。 有些人感叹,不愧是皇族,一个个生命力比蟑螂还强,人家蟑螂还没法死而复生。 梁王笑道:“好孩子,你九皇叔怎么不来?” 刘珉也笑:“六皇叔,九皇叔忙着救济从大同,太原一带逃过来的灾民,实在无法分身。” 此言一出,高下立见。大同,太原一带正是梁王封地。今年频发灾害性天气,蝗虫之后是洪水,洪水完了是干旱,田地里颗粒无收,百姓流离失所,四处逃荒。而梁王不管不顾,不知道是听从哪位天才的建议,开封不让进,驱赶着流民们只能往西从洛阳进入刘畅的地界,准备将民变的压力转嫁给刘畅。 殿上知道情况的官员们又开始议论纷纷,连使臣们都交头接耳。刘鹏脸如重枣,怒气填膺,想起自己这番胜券在握,百官若是想翻天,这批人统统杀掉就是了,他又压下火气。 见两个孙子死而复生,华氏震惊之余又有些欣喜,两个孩子都是她带大的,哪里会没有感情。儿子自从做了摄政王,就开始跟自己和华家生分了。耳濡目染之下,小皇帝刘琅也跟着对华家不满,时常对太傅华青君口出不逊,毫无敬意。她突然想起安平帝,他为人谦冲宽和,在世的时候从没跟她在明面上红过脸,没说过一句重话,对华家也客客气气,朝野上下一片安定。哪像这几年,不但家宅不宁,而且到处天灾人祸,民不聊生。 华氏长叹一声,人总是这样,眼前有余忘缩手,身后无路想回头。她对梁王说道:“你翅膀硬了,哀家管不了你,也不想管了。不过阿仲和珉儿我要带走。” 阿奴和刘仲松口气。 梁王对着刘珉笑道:“刘畅那厮将你当做宝贝,怎么可能让你一个人来,还有谁,一并出来吧。” 刘珉恭恭敬敬地回答:“只有我一个就够了,孙儿想念皇祖母,只身前来,不过是想恭贺皇祖母大寿罢了。” 梁王喝道:“来人,将他们都绑了。” 华氏怒道:“谁敢?” 她上前牵起刘仲和刘珉的手就想走,梁王的甲士挡住去路却不敢动手,一时间双方僵持不下。 华氏喝道:“滚开,你们算什么东西,竟敢拦我。” 后面一个穿着朱衣揄翟戴着凤冠的年轻贵妇赶上前劝道:“母后,你不要动怒。” 华氏根本不搭理她,她有些尴尬。梁王不耐道:“你啰嗦什么。” 那女子扁扁嘴,随后退下。 刘仲看见她,牵着阿奴的手微微抖动了一下,想来这就是现在的摄政王妃华氏。 这一切兔起鹘落,一个消息比一个震撼,永林公主等贵妇人都惊呆了。那小皇帝想挣上前,却被一个同样穿着朱衣揄翟的贵妇抓住不放。 殿外忽然传来一阵孩子的哭声,几个武士抓着一个不停挣扎的孩子上得殿来。 王妃顿时脸色大变:“七哥,七哥,是瑜儿!” 那孩子见到父母连忙手舞足蹈哭喊道:“父王救我,父王,母妃。。。。。。”却被那几个武士抓的紧紧的。 梁王的脸色也变了,王妃想冲过去,却被梁王拦住:“几位是什么人?” 刘珉慢条斯理的回道:“我的人。不过是经过艮岳(皇宫园林),顺路替我去探望堂弟一下罢了。堂弟锦衣玉食,养得肥肥胖胖,跟我这些年在长安食不果腹,只能像老鼠一样苟且偷生的生活比起来真是天壤之别。”言语之中透露出丝丝怨毒。 华氏急道:“你把瑜儿放了吧。” 刘珉长笑一声:“七皇叔杀了老丈人和嫡妻,还要杀自己的亲生儿子。阿仲,你这些年被人追杀到天涯海角,差点命丧黄泉,就不想问个究竟么?” 眼前情势逆转,刘仲苦笑,他终究还是无用,一件事情都做不好。他回应道:“不错,摄政王大人,你为什么杀了母妃和外公,连书院里那些无辜的学子都不放过。” 大殿里的议论声越来越大,虽然梁王做的事情朝野之外都在流传,但是从没有人公然说出来,没有实际证据,谁也无法明指。 见众人表情不善,梁王有些着忙,他到底有些心虚。再说按他的布置,殿里殿外应该已经围得水泄不通,这些刘珉的人是哪冒出来的。 他眼风一扫,一个武士会意,慢慢的退出大殿。 梁王决定模糊焦点,勉强回应道:“为什么?那要问你的母亲。钱塘沈家,百年书香门第,没想到却出了一个不守妇道的女人。” “你胡说。”刘仲怒吼。(未完待续) 第一百零八节 皇室秘闻 “胡说!”殿外一个女声跟着怒诧道。阿奴和刘仲大喜,沈青娘来了。 果然,几个人急速的赶上殿来,当头一个正是沈青娘。她见刘仲和阿奴没事,马上送了口气。 阿奴看见她后面的沈谦和几个护卫,连忙问道:“青姨,看见十二他们没有?” 沈青娘摇摇头:“我们刚刚赶到。” 阿奴才发现沈青娘满身风尘,一脸疲惫,显然是日夜兼程赶路所致。 梁王看见沈家人到来,顿时脸如金纸。他知道至少自己对大殿外面的控制权是完全丧失了。 “胡说?嘿嘿,”他咬牙切齿不怀好意的回应道:“你那个好姐姐沈三娘表面上端庄贤淑,内里却是个淫娃荡妇。孤王根本没有碰过她,”他指着刘仲一脸厌弃:“这个小畜生是从哪来的?” 一语既出,满座皆惊。 刘仲惊得浑身颤抖,说不出话来,如果梁王说的是真的,那自己,自己。。。。。。他虽然对梁王没什么感情,然而实际上却跟阿奴一样,阿奴厌恶她的阿妈,但是被母亲无情抛弃她仍然会伤心。他模糊想起阿奴说过的话,以往从不怀疑的信念终于开始动摇,为什么皇伯父对自己比对太子哥哥还好。 阿奴心想梁王应该没那么无耻拿这种事情说笑,毕竟这个一大顶绿帽子戴在头上还要弄得路人皆知,论哪个男人都无法承受,更何况一个王爷。那这件事应该是真的了,难怪梁王非要杀了粽子不可。在白玛岗的时候自己不过说了一句粽子可能不是梁王亲生的,他就大发雷霆,没想到一语成谶。她见刘仲像个泄了气的皮球一样灰心丧气,忙狠狠地掐了他一把,示意他振作起来。 梁王以为胜券在握,却没想到刘珉异军突起,处心积虑的谋划打了水漂,他心中又惊又怒。这件事遮着瞒着十几年,不过是怕被人耻笑,如今眼见就要翻船,面子跟自己的性命权位比起来实在算不得什么。他决定先抛出这件事过了舆论这关再说。他现在跟之前刘畅打的是同一个主意,既然武力不能取胜,那么只能求在廷议中占上风。 华氏却突然惊慌起来:“你们的事,别牵连孩子。”抓着刘珉和刘仲就想走,两个孙子却纹丝不动。她急了:“瞎掺和什么,跟我走吧。” 她情急之下,你啊我的就冒出来,哪里管什么哀家不哀家。梁王皱眉,华家出身市井,华氏总是带着小市民的那种泼妇般的鄙俗,堂堂太皇太后,鼠目寸光,喜欢道听途说,甚至很喜欢逛夜市。他就是因为厌恶华家的小市民习气,选择王妃的时候才一意孤行不选现在的王妃华碧宇,而选择了以才貌名动京城的世家大族之女沈纨。新汉的男女大防没有那么严格,两人幼年时曾一同在沈浙门下念书,算得上青梅竹马。沈纨与他同岁,意态娴雅,雍容大方,相比之下,他那时还是个刺呼呼的愣头青,论权势气度比不上皇帝五哥,论才气容貌比不上表哥华山民,在沈纨面前他总是窘迫地手足无措。力排众议娶到了沈纨,他心中窃喜,却没想刘仲的出世给了他当头一棒。 沈青娘怒道:“血口喷人,姐姐嫁给你一年后才生的阿仲,她一介王妃,大门不出二门不迈,哪里可能与人。。。。。。”沈青娘本想说‘偷情’,却怎么也不愿将这个不雅的词跟自己美貌娴雅的义姐对上号。 梁王狞笑:“谁说没有,我的那个知孝悌懂廉耻的好五哥,还有我那妙笔生花的好表哥不都跟她暗通款曲。”他本来心高气傲,这件事他深以为耻,有苦难言,郁结心里十几年,已成块垒难消,既然说了,就一次抖搂个痛快,谁也别想置身事外。 一个留着三绺长须的老者站起来喝道:“阿鹏,你不要乱说话。” 他正是太傅华青君,梁王嘴里的表哥正是他的长子华山民,此人俊秀风流,广有才名,却英年早逝。想起他,华青君老泪纵横:“阿民已经去世好多年了,你不要胡乱攀诬他。” “攀诬?”梁王气得脸上的肉都在抽动:“当年阿纨怀孕之前,只见过这两个人,不是他们难道是神仙不成?” 文武百官没想到杀气腾腾的鸿门宴转眼就变成梁王与华家互掐的戏码,觉得有些滑稽,有些事不干己的人甚至要求重新斟酒,以便看戏。 华氏见局面不可收拾,再说下去大家颜面无存,连忙转移话题:“珉儿,把瑜儿还给你皇叔吧。” 心疼儿子早就急不可耐的王妃华碧宇连忙附和道:“是啊, 珉儿,你要什么都可以商量,先把瑜儿还给姑姑可好。” 刘珉见华家与刘鹏翻脸,心想梁王这个蠢货,连自己立身的根基都要得罪。见局势按着自己的思路走,他不由得心怀大畅。笑嘻嘻地回答:“姑姑,只要你劝得七皇叔退隐,瑜儿我不会亏待他的。” 华碧宇也不是傻瓜,梁王退下去就是死,到时候自己一样活不成,更不要说救儿子。现在刘珉投鼠忌器,儿子还能保住一条性命。她一咬牙,只有狠心别过头不去看哭得快昏过去的儿子。 刘珉见她硬气,倒不像一般蠢妇只知道哭哭啼啼,心下有些佩服。笑道:“既然姑姑不愿意劝,那我腆颜问一下皇叔的意思。” 梁王冷哼一声不回答。这时候那个武士回来在他耳边说了几句,梁王的脸青白交错,颜色不断变换。那武士说殿外驻守的御林军的铠甲里面全部翻出一截白色的衣领,显然是怕黑暗中厮杀时认错人,御林军已经变节了。他没看见自己一手拱上位的太尉刘彬,但现在大势已去,此人是生是死已经无关紧要。他没看见刘珉的脸上露出了一丝耐人寻味的笑容。 梁王此时只有一个选择,百官之中泰半是自己的人,只要刘珉有一丝顾忌,自己还有生路。 他转头看向刘仲:“你就不想知道自己的生父是谁?” 刘仲不答。 阿奴回答道:“你这人好不要脸,没有证据就胡乱说老婆偷人,不过是看大势已去,想掩盖自己杀妻灭子的罪恶罢了。” 她站得近,梁王的表情看的一清二楚,知道自己等人性命无忧,心放下大半,见梁王还想抓着这件事不依不饶,深为不齿。 梁王此时已经不管不顾,冷笑道:“他母亲做的,我就说不得?” 刘珉见他犹在垂死挣扎,举目四顾扬声道:“诸位卿家难道没有发现, 刘瑜和刘琅长得像一个模子刻出来的么?” 众人一愣,确实,不过他们是堂兄弟,想像很奇怪么? 华碧宇急道:“他们父亲是亲兄弟,母亲是亲姐妹,长得像有什么奇怪。” 众人连连点头。 刘珉阴阴一笑:“姑姑为何如此惶急?你跟华贵妃长得可不像,七皇叔跟父皇也差很多啊。” 当年的华贵妃现在太后华碧瑶抱着小皇帝冷哼一声:“既然都是牵牵绊绊亲戚,相像很正常。” 文武百官又开始交头接耳。 梁王定了定神:“像又如何?” 刘珉笑道:“皇叔手上的图何不展开来让大家看看?” 众人才注意到梁王手上的图卷。 阿奴低呼:“肯定是《燃藜图》。”吴女官落到他手上了。阿奴倒没有怀疑过吴女官,毕竟那天她声泪俱下,真情假意还能分的出来。 刘仲上前一步,梁王往后一退,强笑道:“这有何难?”他手一抖,这是一幅描绘汉代刘向在黑暗中读书,一个神仙手持青藜杖,吹杖头出火替他照明,教给他许多古书的图画。一般挂在书房里用来励志的。 靠近的官员好奇凑上去看,却看不出所以然来。 梁王突然卷起画轴,将它凑到火边,刘珉措手不及,那卷画转眼就烧的一干二净。梁王得意笑道:“这幅画有什么奥妙让珉儿如此着急。” 刘珉定定神,想起刚才看见的落款,咬牙笑道:“那幅画是华家山民表叔画的,七皇叔好度量,将奸夫的画作挂在桌前日日观摩。” “奸夫”两字让刘仲皱眉,他刚想开口却被阿奴掩住嘴,见她摇摇头,他咬牙忍气吞声。 梁王气得脸色铁青,刚才一个看过图画的官员叫道:“哎呀,正是华山民的画作。” 言下之意颇为可惜,华山民的人物工笔乃是一绝。 众人信了十成,看向梁王的目光转为鄙薄。 梁王肚子里气得翻江倒海,脸上却不能带出来,嘴里辩解:“不是放在我书桌上。” 此时殿外又有人走来,刘珉喜道:“九皇叔。” 正是刘畅。 刘仲只觉得华氏的手越抓越紧,想起她与刘畅的过节,不知道说些什么好。 这边刘珉却觉得手疼了,用力甩开华氏,华氏错愕。她一介酒家女,在宫中沉浮几十年,终于做到太皇太后,这种人哪里会是梁王脑子里那种简单的市井泼妇。她立马从孙子失而复得的喜悦中清醒过来,明白这个大孙子跟自己之间是再无情意可讲了,既然当初自己被迫放弃了他,现在哪里还有立场为梁王多说一句。她看向刘仲,见这个已经破相的孙子朝自己扯开一抹难看的笑容,不由得一阵心酸,只有这孩子没变,还是跟小时候一样傻。(未完待续) 第一百零九节 皇室秘闻(2) 刘畅缓慢上前,手上也拿着一卷画轴,淡淡笑道:“七哥,你不想看看我手上这幅么?” 刘珉喜道:“原来画在这里?那。。。。。。”那之前梁王手上的那幅是怎么回事? “不错。”刘畅打断他的话,转向梁王:“七哥,这幅画你找了七年,我也找了七年。不想让大家看看么?” 梁王手抖起来,勉强出声:“又是什么画?” 刘畅不急着展开画轴,笑道:“这两个孩子年纪相仿,面貌一致,诸位大人,你们就没有怀疑过么?” 百官面面相觑,梁王的这个小儿子听说体弱多病,大多数时候在封地。很少出现在众人视线当中,不像老大刘仲以前跟太子两人横行大内,人人都认识这两全天下最尊贵的小霸王。众人看着唇红齿白的刘瑜,比他那两个命乖运骞的哥哥的气色不知道好了多少倍,哪有半点病弱的样子,心里都隐隐约约猜出个大概,不禁对梁王的胆大包天捏了一把汗。 刘畅见众人脸上皆有了悟,方笑道:“七哥好算计,见自己的侧妃怀孕,叫她的姐姐华贵妃也假装怀孕。不想瓜熟蒂落之时,却是个双胞胎,你忍不住作画一幅以志留念,随后将刘琅送进宫中给华贵妃成为皇五子,你们准备日后再徐徐图之废掉太子,好让刘琅继承皇位。一切就绪的时候,你却突然发现画不见了。” 梁王全身发冷,原来刘彬被刘畅抓了。王妃华碧宇脸白如纸,几欲昏晕,太后华碧瑶紧紧地抱着刘琅一言不发。太皇太后华氏摇摇欲坠,被刘仲和阿奴扶住,她朝兰英打个眼色,兰英一点一点往后挪消失在人群后。 刘仲举高手中的卷轴,环顾四周:“这幅画被梁王妃沈纨拿走,连夜送进京城,不想梁王发现,害怕消息走漏,马上捏造巫蛊罪名鸠杀了自己的嫡妻,屠杀了临波宫中的所有宫女。随后赶到京城毒死了毫无防备的五哥,一个月后宣布五哥暴病而亡,废掉太子,立自己的儿子刘琅为帝。”他转向刘鹏:“我可有说错?” 梁王吼道:“一派胡言,你诬陷本王。” 不理暴跳如雷的梁王,刘畅又道:“你四处找不到那画,就追杀阿仲,随后又派人往旗山书院,屠杀了师兄弟们还有满门学子,连做饭的下人都没有放过,又对师傅他老人家刑讯逼供,将他活活折磨致死。第二天人们发现时,他全身上下血肉模糊,没有一块好肉,师傅他,他的手脚指甲全被硬生生拔掉。。。。。。” 刘畅说不下去放声痛哭,刘仲也哭起来,沈谦他们从没有告诉过他外公死的如此凄惨。沈家人和刘珉也哭上了,顿时寿宴之上一片哀戚之声。淹没了刘鹏不断的反驳为自己辩解的声音。 沈浙一代大儒,名扬天下,却被自己的女婿害得惨死,众人不胜唏嘘,有些善感之人已经是双目通红。弑师乃是人伦大罪,为世所不容,就是梁王嫡系的铁杆官员,看见群情激奋也不敢冒着犯众怒的危险为梁王说话。 突然后面也传来凄厉的哭声,却是王子刘瑜,摄政王妃华碧宇一阵心慌。 刘畅不理刘瑜,又将那卷画轴举高高声喊道:“这就是梁王刘鹏在这一对双胞胎出世的时候亲自画的,上面还有他的落款和时间,造不得假,恭请几位宗亲上前一观。” 几位王爷宗亲正准备上前,那边厢刘瑜嚎的惊天动地,华碧宇突然冲上去一把夺过画卷,梁王心一松,看见刘畅并没有阻止,唇边还挂着一丝冷笑,他心知中计,喝道:“阿碧,回来。”已是迟了,华碧宇也学梁王将那画轴付之一炬。 众人一片嘘声,这下子不管那画如何,已经是坐实了梁王的罪名。 梁王怒道:“成事不足败事有余。” 华碧宇一烧画已知是中计,她刚才被儿子哭得心烦意乱,一时慌乱铸下大错,悔之不及。又见儿子忽然停下了哭泣,才发现是刘珉的手下搞鬼,不由得对他怒目而视。刘珉冷冷一笑,华碧宇心中发虚,连忙别过头去。 刘畅很满意这效果,又扬出一本小册子:“这是五哥当年的医案,那名给五哥诊断的龚御医见五哥驾崩,知道自己被陷害,连夜命家人将医案送出来,辗转交到了我的手上,医案上显示,五哥当年只是着凉而已。龚御医随后也被灭了满门。” 他将手中的医案递给南阳王等人,说道:“这就是龚御医的笔迹,他当年是宫内最好的御医,在座诸位大都见过他的笔迹吧。或者可以拿还存在医署的医档来对比一下。” 篡权夺位,弑君弑师,杀妻灭子,不管哪一条罪名都是罪大恶极。大殿内的声浪越来越大,连一直看好戏的外国使节都坐不住了。 梁王和华家的诸位脸色灰败,知道这次已经没了胜算。华青君颓然坐下,再没有跟梁王别苗头的心思,他总算明白了一件事,离开了梁王,华家什么都不是。 太皇太后不由得闭上眼睛,华家辉煌四十来年,终于走到了尽头了么? 梁王已经偷偷告诉华碧宇御林军叛变,她知道再无翻盘的可能,对着梁王惨然一笑:“七哥,是我害了你啦。” 梁王不耐烦:“你到后边去。” 见丈夫直到此时还想护着她,华碧宇心一酸,转头对刘畅和刘珉说道:“不干七哥的事,事情都是我做的。” 刘鹏喝道:“胡说什么,滚开。” 华碧宇不管不顾,径直说道:“姐姐是怀了孩子,不过三个月就掉了。” 华碧瑶也喝道:“阿碧,闭嘴。” 华碧宇摇头:“没用啦,姐姐。华家的女人命苦,外人看着锦衣玉食,个个嫁的是皇帝王爷,以为我们华家炙手可热,权势熏天,哪知道我们嫁的其实都是空壳子,每日过的战战兢兢,如履薄冰。” 她看向华氏:“姑姑当年十五岁就嫁给五十岁的老皇帝,没几年就守寡了,还要替他养孩子。。。。。。” 华氏叹息一声:“不要说了。”少年守寡的滋味苦不堪言,哪怕是最尊贵的太后。 “为什么不说,老皇帝那时候拼命扶持我们华家,不就是为了刘枢。”她愤怒之下,开始直呼安平帝的名字。“刘枢对姐姐漠不关心,连姐姐小产他都不知道。我那时也同时怀上了,就赌气跟姐姐说,如果我生了个儿子,就把孩子偷偷抱给姐姐,好让姐姐晚年有个依靠。” 华碧瑶心里难过:“你不要说了。” 华碧宇苦笑道:“当时年纪小,觉得自己样样比人强,不甘落于人后。为什么姐姐做不了皇后,我做不了正妃,难道你比那卢媛差,我比那沈纨丑?我后来才明白过来,根子都在皇帝表哥身上,他防备我们华家防的比什么都严。他靠着华家坐稳那个位子,华家势力大了却成了他的眼中钉。母后和阿爹眼里的皇帝表哥是个温良恭谦的好皇帝,实际上呢?他每晚都在磨刀嚯嚯,准备找机会收拾华家。。。。。。” 梁王示意华碧瑶把她拉走,这女人疯了。 华碧宇挣脱开来:“那刘枢利用完了华家,就想一脚踢开,我那时想哪有那么便宜的事。是我不甘心出的主意,将孩子给姐姐,从小好好的教导他不要学那刘枢忘恩负义,日后要是坐上了那个位子,华家也能保全。”她抬起头:“不关母后和阿爹的事,他们都不知道。杀沈浙的人是我派的,追杀阿仲的人也是我派的,我还向江湖发出了赏金令。。。。。。” 梁王暴怒:“闭嘴,现在说这个有什么用?” 华青君也急了:“阿碧。” 华碧宇叫道:“都是我做的,七哥一开始也不知道,所以孩子出世,他才会很高兴的画那幅画。后来不过是,咳,他也是无可奈何。”她转向刘珉:“你那父皇不是什么好东西,我不后悔对他下毒。” 刘珉狞笑道:“姑姑好手段。” 华碧宇不理他,又说:“七哥,我对不住你。当年你不愿意娶我,要不是我从中捣鬼,只怕你跟沈纨早就是一对神仙眷属。” 什么话都让华碧宇说完了,梁王别过头不说话。 华碧宇看了看两个儿子,硬了硬心肠走到梁王身边说道:“阿仲是你的儿子。” 梁王目瞪口呆:“你说什么?” 刘仲早就愣在当场,却被这句话惊跳起来。阿奴心想,活生生的狗血剧啊。 华碧宇重复一遍:“阿仲是你的儿子,那年你大婚的当晚跟沈纨圆房了。” “什么?”梁王结结巴巴,“不,不,不是在你房里。。。。。。” “那时候你新建的梁王府我来去自如,连下人都是我一手挑的。你们两个睡得像猪一样,你烂醉如泥,还不忘记跟沈纨圆了房。”华碧宇苦笑,“我迟了一步,只有带人将你抬出来放在我房间里,后来。。。。。。” 刘鹏一阵眩晕。 后来他以为自己新婚之夜没进新房,却把表妹那个了,无奈之下只好又娶了华碧宇,好一阵不敢去见沈纨。拖来拖去却等来沈纨怀孕的消息,那之后误会就大了。华碧宇对表哥不肯要自己而执意求娶沈纨,早就浸了一缸醋在那里,乐得他们误会,哪里会去解释。刘鹏讳莫如深,下人们都是华家的人,又不明就里,也没人去分说这件事。就这样,刘鹏与沈纨夫妻十一年只见了几次面,还都是在长安皇宫里朝觐的时候。(未完待续) 第一百一十节 皇室秘闻(3) 刘鹏想起方才华氏一脸惊慌,直直地问向华氏:“母后,你早就知道?为什么不告诉我?” 华氏摇头:“我不知道。你有一次喝多了,哭着跟我说阿仲不是你的孩子。我哪敢去问别人,思来想去,以为阿仲是山民的。可怜那孩子一心恋着沈纨,你们成亲之后,他日日喝的酩酊大醉,失足掉进了沣河里。我不喜沈浙父女,但是我以为阿仲是山民的遗腹子。”华青君是她的幼弟,只有华山民一个嫡子,爱屋及乌,她也跟儿子一样不敢声张,对刘仲还是宠爱有加。 刘仲神不守舍,刘鹏跟儿子一样失魂落魄,大殿里鸦雀无声。 阿奴想,真是一步错步步错,谁能想到导致整个大汉天翻地覆的根由不过当年小儿女之间的醋海翻波。 华碧宇看见表哥的脸上的肉都在急速的抖动,知道他是怒极。梁王性子暴躁自负,饶是她性子倔强,也不禁有些害怕。 她哭道:“七哥,我哪里不如沈纨?你那时死活不肯娶我,我气不过,才。。。。。。” 刘鹏半晌不语。 两人青梅竹马,人人都以为他们是理所当然的一对。刘鹏虽然脾气不好,但是极为护短,华碧宇自幼逞强好胜,性格尖锐不讨喜,连华氏都颇有微辞。每每与那些贵族子弟发生冲突,都是这个表哥出面维护,跟着华碧宇都会被他痛骂一通,然后外甥打灯笼——一切照旧。这样一种恶性循环,养成了华碧宇无法无天的性子,眼里除了梁王,再看不见别人,连华氏和安平帝都敢顶撞。一捅出收拾不了的篓子,她就会去找表哥想法子。习惯是一种可怕的力量,刘鹏被这种惯性牵扯了十几年,终于感觉到疲惫,加上那时候他对沈纨心动,不顾华碧宇一哭二闹三上吊,执意娶了沈纨。结果华碧宇还是像甩不脱的膏药一样粘上了他,到底捅破了天,所有的人被绑在了她的战车上,再也下不来。 华碧宇既然愿意说出来,就打定了主意所有的责任要自己一个人扛,但是看见表哥看向自己的眼神冰冷,全无往日情意,还是心灰意冷。 人人都以为刘鹏会怒骂华碧宇的时候,他却长叹一声:“阿碧,你不过是为了我不甘心。” 华碧宇忽然泪如泉涌,两人是表兄妹,相处半生,早已心意相通。刘鹏明白,自己护着华碧宇,她何尝不是护着自己,看不得自己受一点委屈。他当年求娶沈纨,里面未尝没有讨好皇帝的意思。 梁王摸摸妻子的头:“我刘鹏再无用,也不用一个女人来替我顶缸。” 他高声叫道:“一切与母后、舅舅无涉,他们不过是被我们夫妻胁迫。”随后转头对妻子说道:“你不用介意沈纨,她的心里只有五哥。”所以她一发现华碧宇的行为,找到那幅画就送往京城,却不知此举逼得原本没有打算篡位的华碧宇被迫发动,最终将刘鹏和华氏家族全卷进来,酿成大祸。 华碧宇抱着丈夫大哭:“我对不住你。” 见她哭得满脸鼻涕,刘鹏无奈,破天荒没有骂她,拿出她的帕子给她擦了擦脸,伸手叫两个孩子过来。 刘珉的人放开刘瑜,他饱受惊吓,连滚带爬的跑过来,一头撞进刘鹏怀里。华碧瑶知道此番全无幸理,含泪将刘琅推到妹妹面前:“她才是你亲娘,我是你姨妈。” 刘琅被搞糊涂了,毕竟是个才七岁的孩子,平日里再霸道,此刻也手足无措,抱着华碧瑶哭起来。 华碧宇摇头:“姐姐,不要逼他,他难道不是你的孩子?” 刘鹏看向母亲:“母后,儿子不孝,总是不听你的话。”此刻他想起来,母亲虽然不像世家大族那样装腔作势,但是常常话糙理不糙,很有见地。她惟一做错就是在自己的怂恿下想让他当储君,自己那时候不知就里,后来明白过来,跟安平帝已经生分了。 华氏痛哭失声,恳求刘畅:“你放过他们吧。” 刘畅冷笑一声,眼见仇人伏诛,心中快意,想起:“母妃当年是不是也这样绝望?”又是一阵鼻酸,背过身去,不去看他们。 刘鹏叫道:“母后,用不着求他。” 他摸摸刘瑜的头低声道:“好孩子,你跟着父王母妃一起走吧。” 刘瑜哪知道什么,连连点头,梁王猛地拔剑捅进刘瑜的腹部,大殿上一阵惊呼,刘瑜惨叫一声倒在地上抽搐,华碧宇抱着儿子大哭。梁王抽出血淋淋的剑来,红着眼看向刘琅,刘琅吓得抱着华碧瑶簌簌发抖,梁王终究再下不去手,一声叹息反手用力抹过脖子,颓然倒地。华碧宇反而不哭了,抱起已经不会动的儿子放在丈夫身边,抽出梁王腰间的短匕首,对着心脏一用力,直至没柄,倒伏在梁王和儿子身上,瞬间断了气。 这一下兔起鹘落,不过眨眼之间,人人惊得目瞪口呆。 刘仲最先反应过来,扑到梁王身上,伸手想去掩他脖子上不断喷血的伤口,却见父亲的嘴唇翕动着,他凑上去只听见含含糊糊的一句:“对不起。”随后刘鹏身子一松,已然断气,刘仲放声痛哭。 华氏一个踉跄,阿奴和永林公主连忙扶她坐下,她闭上眼睛,泪水长流。 整个大殿上回荡着刘仲和刘琅的哭声,华家的人也跟着哭泣起来。华青君喝道:“不准哭。”然而哭声越来越大,怎么也禁不住。 华青君蹒跚走到小女儿身边,将她和外孙摆放好,,随后帮他们整好衣衫,见他也捡起长剑,阿奴手上早就抓着的铁弹总算找到用武之地,“当”的一声将那剑打落。华青君本来就双手发颤,拿不稳剑,见剑掉在地上,又想去捡,刘仲连忙扑过去抱住他哭道:“舅公,舅公。” 华青君见是刘仲,心中感伤,像小时候一样摸着他的头:“舅公一把年纪,实在挨不得那牢狱之苦,你就让我轻轻松松地走吧。” 刘仲不肯,哭着求刘畅和刘珉:“九皇叔,太子哥哥。。。。。。”他本就笨嘴拙腮,心神激荡之下更是说不出话来。 刘畅和刘珉默不作声。 阿奴眼见,看见刘仲身后刘瑜抽动了一下,连忙推开刘仲查看,一摸身上没有冰凉,喜道:“粽子,你这个弟弟还有气。” 刘仲放开华青君,转过来一摸,果然还有鼻息,他抬头哀求刘珉:“太子哥哥,你救救他。” 刘珉的腮帮子鼓起来,阿奴低声说了几句,刘仲急忙说道:“他们两个我会送去大相国寺做僧人,永远不得离开庙宇。” 刘珉沉吟片刻,他不能得罪刘仲,不情愿地示意手下去找御医。 刘仲大喜过望,见他两眼都是泪,却闪着亮晶晶的喜悦,刘珉歪头一晒:傻子。 阿奴估计刘瑜没有伤到肝肾之类的要害,只有粗粗撕开外衫给他包扎一下。 华青君见刘仲不计前嫌保全自己的外孙,感激涕零,寻死之念去了泰半。他心思活转开来,转头对华氏说道:“大姐,当年令狐家的事情实在是先皇与令狐家的恩怨,我们不过做了打手而已,你为何不分说一二。” 刘畅和刘珉对视一眼。 见状,华氏扶着头勉强叫道:“刘畅,我知道你一心怨恨我,不过你的母亲不是我害的。” 刘畅冷笑:“除了你还有谁?” 华氏苦笑:“是你父皇。” “胡说!”刘畅喝道。 华氏急道:“当年你们令狐家如日中天,我一个无根无基的妃子,怎么敢对付你母亲。” 刘畅愤恨道:“自然是你生了刘鹏。。。。。。” “你母亲为什么当不了皇后?她还生了一个男孩,你知道他为什么夭折?” 刘畅之上的确还有一个排行第三的同母兄长,却夭折了。刘畅看向华氏。 见他肯听,华氏放慢语气:“这件事跟你的五哥刘枢的母亲有关。” 刘珉也抬头。 华氏缓缓道:“你们都知道,其实刘枢不是我亲生的,我只比他大十岁,怎么生得出这么大的儿子。他的母亲叫卢焕莲,原本是侍奉先皇笔墨的女官,文采风流,是个穷秀才的女儿,长得倒是一般。却跟先皇书画相投,情深意重。当时你的母亲令狐玲貌美才高,已经是贵妃,皇后之位空缺,她生了皇三子,父亲又是尚书左仆射,当时令狐一家跟我们华家比不遑多让,一门三公,权倾半朝,人人都以为她是独一无二的皇后人选。结果先皇却想让卢焕莲当皇后,她已经怀孕了。这中间有什么事发生,我不知道,那时候我还没有进宫,只知道卢焕莲没足月生下刘枢就死了,你那三哥也死了。先皇再没有立皇后和纳妃,宫里一后二妃的位置上,一直只有一个贵妃,当中有一个宫女生了你六哥,那个宫女和你六哥都能没活下来。那以后再没有宫女敢接近先皇。” 阿奴想,还以为刘畅的老妈是个悲戚戚的林妹妹,没想到居然是个心狠手辣的凤姐姐。(未完待续) 第一百一十一节 皇室秘闻(4) 大殿里寂然无声,只有华氏疲惫的声音断断续续地响着。 她毕竟年纪大了,刚才还烈火烹油鲜花着锦,转瞬大厦将倾,儿子惨死,孙子重伤,家族倾覆,重重打击下,已经是强弩之末。为了华家剩下的人,她强打起精神,说不了几句话就要停一会儿。 永林公主见母亲说不出话来,知道华家能不能幸免,就看这话要怎么说了,她害怕母亲气力不续,让刘珉刘畅不耐烦,连忙说道:“这件事我也知道,我来说吧。” 华氏勉强点头,挨着桌子歪在一边。刘畅对永林没什么恶感,这位长公主像阿仲一样憨厚,人缘不错。 而两只白虎闻见血腥味,焦躁不安,阿奴安抚不住它们,顾不得再听八卦,想来不是东风压倒西风,就是西风压倒东风,大都是皇帝在搞权力平衡。她带着白虎王大殿外走去。刚才惨变发生,惊悸之余人人各怀鬼胎。依附梁王的害怕刘珉秋后算账,中立的盘算怎样投效新主,拥立刘珉的盘算日后的权力分配,还有一些事不干己的就当上瓦子看杂剧了。倒也无人拦她。 阿罗和云丹连忙跟上。三人站在大殿之外庆幸一场干戈化于无形。 云丹皱眉道:“那个太子好手段,阿仲日后跟着他,绝讨不到好处,不如叫他跟我们回去吧。” 阿奴深有同感,不过:“阿仲一心想保华家和他那两个弟弟,血溶于水,他放不下的,我只怕这傻子会被他的太子哥哥当枪使。” 此时外面也是寂静一片,阿奴发现那些艺人们都被御林军包围,个个噤若寒蝉。想来是刘珉和刘畅叔侄控制了御林军,所以他们才能这么快翻盘。不过这些甲士的穿着有些不对。 阿奴问旁边的一位军士:“大哥,你们的衣领怎么都露出一截白色?” 那位军士挠头:“不知道,上峰突然命令我们这么做。” 阿奴恍悟,刘珉并没有完全控制御林军,他只是控制了御林军的某个头目,通过那头目下令所有的军士露出白色衣领。而军士们不明就里,令行则止。梁王的心腹出来一看,一片白花花的衣领,再加上刘珉一副胜券在握的样子,那心腹惊慌之下顾不得询问,就跑回去报告了。梁王被误导认为刘珉已经掌控了军队。这条计策孤注一掷,一个不慎就满盘皆输,没有一定的胆量是不敢做的。只有刘珉那个疯子才干的出来。 但是为什么是白色,只听过红巾军黄巾军,没听说过白巾军。 阿奴心里痒痒,将白虎交给哥哥,又跑回去听八卦。 只听见永林说道:“父皇那时候已经五十了,母后才十五岁。” 正讲到华氏进宫。 “母后被父皇看上,很快就怀孕封妃。大舅舅刚刚考上状元,一月之内连升三级,对父皇感恩戴德,成为了父皇的心腹。令狐贵妃对母亲咬牙切齿,但是母亲在她面前一直低眉顺眼做小伏低,舅舅又假装依附了令狐宰相,加上后来我出世了,看在是个女儿的份上,她最后还是容下了母亲。那时候朝廷上都是令狐大人说了算,皇宫大内都是令狐贵妃一手把持。五哥在宫里的处境堪忧,他好容易才活到六岁。”永林想起那段艰难的日子,双目含泪,“父皇将母后安排在五哥住的樨香殿旁的宁安宫,让母亲看顾他。然后每次借着来看母亲和我,偷偷摸摸去看五哥,很快母亲又怀孕了。母后不敢声张,父皇为了让阿鹏平安生下来,又让一个宫女怀了孕,那宫女正是令狐贵妃的心腹,令狐贵妃怒不可遏,而那宫女的父亲也是令狐大人的心腹,贵妃动不得她,加上发现自己也怀孕,她已经快四十了,御医劝她保胎,她顾不上对付我们,从长安避到开封。她一走,母后总算能够喘口气,最后三个人都平安生了儿子。就是阿鹏和老八阿珏,他也得病早夭了,还有就是你。” 阿奴想这个令狐贵妃彪悍的跟杨隋文帝的独孤皇后有的一拼。 永林对刘畅说道:“那些年大舅舅渐渐地成了令狐大人的左膀右臂,有了自己的势力。父皇四个孩子,五哥最大,前面的几个哥哥都没有养活。朝廷里令狐大人一直逼着要立太子。父皇认为几个哥哥都是被令狐贵妃害死的,恨死了令狐一家,怎么肯立你做太子,他拼命拖延。直到那天令狐大人在朝会时突发脑溢血倒下,令狐家乱作一团。” 刘畅也记得那个日子,先是白色,后是红色,满地的血。 “父皇见机不可失,下密旨说从令狐贵妃的屋子里起出巫蛊小人,上面写着父皇的生辰八字,宣布令狐家意图篡权夺位,罪诛九族。命令大舅舅带着驻扎在城外的禁军迅速包围了令狐家,因为御林军的兵权在令狐贵妃的哥哥手里,父皇根本指挥不动。已经出宫看父亲的令狐贵妃被赐鸠酒,就在令狐大人的病床前。” 刘畅那时候被人抱了出去。一路上急不可耐的军人已经开始了屠杀,他看见平日里雍容华贵的舅妈被人从屋子里拖出来一刀毙命,那些满脸横肉的士兵踩蹋着她的尸首将首饰抢的一干二净;素日里娇花一般的表姐们惊恐万状,尖叫着四处奔逃,被那些猥琐不堪的士兵撕开了衣衫;刚刚还对他微笑的表哥已经歪在墙根,眼睛睁得大大的,里面毫无生气。。。。。。那天刚好家族里所有重要的人都集中在宰相府里探病,整个令狐家族一夜之间被屠杀的干干净净,只有令狐文兄弟被几名家将背着闯了出去。那满地的血色,还有站在庭院中冷笑的华青阳成了他一生的梦魇,那之后他只能穿着白衣,见不得血食。 刘畅冷笑,浅描淡写的一番话就这么容易将华家对他做的一切掩盖掉? 永林连忙说道:“五哥带着你找父皇求情,人人夸他孝悌,没有人去想为什么。其实父皇膝下空虚,总共就三个孩子,他并不会杀你。现在想来,五哥就会装模作样博好名声,只怕他那时候就有留着你对付华家的心思。”现在也只能把一切因果往那死去的两代皇帝身上推了。 原来这一代代皇帝玩权术平衡的游戏,最终引火烧身,祸遗子孙。阿奴感叹。 想起那白色的衣领,阿奴心中不安。连忙问刘畅:“你见过令狐文么?” 刘畅摇头:“我也是刚刚赶到,手下人说抓到了刘彬,我将他对师傅逼供时的手段用上,他才招供那密信被梁王截走了,还说出了那幅画的内容。” 见画已经落入刘鹏手里,他急中生智,随便找了一幅准备诈一下刘鹏,显然很成功。 阿奴沉吟一会儿又问:“那石峰你认识?” “知道。我的细作。” “听说他们信的是白佛。你知道那是什么?” “白佛?他们不是什么经社么?”刘畅疑惑,想起方才进来时看见那些御林军的白色衣领,突然脸色大变,问刘珉道:“太子殿下,外面那些御林军是否是吃菜事魔?” 他的声音很低,只有阿奴听见了。原来是明教,他们的确是穿白衣。明教的势力这般大了,已经插手到御林军中? 她想起阿宝,他们是去找石峰,难道阿宝落入石峰手里?为什么刘珉会和明教勾结?现在他们是敌是友? 只见刘珉尴尬了一下,低声说道:“他们是北方明教徒,不属于张甾之流,愿意归依朝廷。” 刘畅只觉得口苦难当,刘珉尚未及位,已经开始自作主张,与他有了二心。这一次很多事情刘珉都没有跟他商量,包括收编明教徒。他想起令狐文,问刘珉道:“殿下是否知道令狐文下落。” 刘珉看了一眼阿奴:“令狐将军在养伤。” 阿奴急问:“那沈家的护卫呢?”她话里重点指十二等人出身沈家,希望刘珉有所顾忌。 刘珉果然表情古怪,迟疑说道:“跟令狐将军在一起。” 阿奴有些不明所以,见他紧张地看向刘仲,顿时恍然大悟。 刘珉要以刘仲和他们这些吐蕃人为饵吸引梁王的注意力,所以十二等人去找令狐文,就被刘珉扣压了,难怪四处问不到他们的下落。 刘珉见阿奴对自己怒目而视,知道这件事自己做的很不地道,而且没有和任何人商量。因为在刘畅和沈家等人的心里,刘仲比他重要的多,肯定不会同意让他行险。他不想分辩,当下转脸不看阿奴。 阿奴想起这次差点没命就气不打一处来,看了看正在守护弟弟的刘仲还有不停安慰他的沈青娘,还是决定忍气吞声:“殿下,那现在你可以放他们出来了吧?” 阿奴语气不善,刘珉心虚,不好计较,连忙应道:“可以,等会他们就会自由了。” 阿奴大步向外走去,经过刘畅身边时,低声说道:“石峰不可信。” 刘畅心中一凝已经明白,自从令狐文被救出后,自己得到的消息跟今天看到的情形印证起来大不相同,显然石峰已经投靠了刘珉。 只是他百思不得其解,刘珉靠什么收服明教徒。据他所知,北方的明教徒其实跟南方的张甾之流不同。百年前对摩尼教徒打压极为严酷,北方甚过于南方,唐朝末年曾经火烧大云光明寺,其中七十名女尼被活活烧死。之后教徒们转为地下活动,他们严守清规戒律,生活清苦,为了不泄密,自成一套古怪复杂的规矩体系,外人很难打入他们内部。(未完待续) 第一百一十二节 各怀鬼胎 刘畅转头看见永林公主哀求的看着他。这个大姐为人很傻很天真,幼年时也曾对自己多方维护。如今几个哥哥都死了,只剩下永林与他。他心一软,想起刘珉如今尾大不掉,只有在朝廷上留着华家给他慢慢消磨,缓冲一段时间,自己再慢慢谋划,方能立与不败之地 永林公主说的那段秘闻,与他知道的截然不同,他所知道的是华氏构陷母妃。现在想起来,的确经不起推敲。陈年往事像黑白片一样在他脑海里回放,一些以往被忽略的细节慢慢的从记忆的尘沙中浮起。 父皇当年就像五哥依靠华家一样依靠令狐氏,才从几个兄弟中脱颖而出荣登大宝,对外公和母妃感恩戴德,曾许诺永不再娶。那时候他年纪虽幼,也知道母亲对他极为温柔和蔼,转脸对宫人特别是对华氏极为严苛,常常斥骂父皇忘恩负义,父皇每每要做小伏低方能回转。他曾看见华氏在大雪天被罚跪在过道上,堂堂皇妃,颜面尽失,而父皇竟不敢出面维护。也曾隐约听到宫人说今天贵妃娘娘又对华娘娘如何如何了,口气极为同情。小时候不知事,一听就过,没去深思,此刻一回味,令狐家族一度凌驾于皇权之上,哪个皇帝能够容忍? 这一段秘辛在令狐氏被灭族之后,就被老皇帝强行掩盖住了,以至于无人敢说。母妃在宫中的势力自从令狐家族失势后,杀的杀、赶的赶,剩下的被边缘化的厉害,对华家恨之入骨,哪里会去替华家说话。 华家迟早要灭,不过他等了这么多年,不在乎再等。眼下最主要的是日后的权利分配,这关乎自己和令狐文等人的性命。刘珉可不是阿仲,这一役可以看出此人心深似海,难以琢磨,得多费思量,好生对付。 刘畅心中计议一定,转头就替华家求情:“殿下若是连华家都肯容忍,可使那些举棋不定的朝臣们疑心尽去,咸来归附。到时候不止他们感恩戴德,天下人也都会盛赞殿下以德报怨,真乃仁君现世。人心所向,又何愁张甾之流的不伏诛。” 张甾此时自号“圣帝”,也学着汉廷设立文武百官,建立一个小朝廷。招安是不大可能的了。 刘珉本就有些心思动摇,也想利用华家在陆军中的残余势力与刘畅以及海军抗衡,当下爽快应允,同时宣布既往不咎,一切照旧。 文武百官喜不自胜。就是梁王的铁杆也暗想只要过了眼前这一关什么都好说,出去后再伺机跑路就是。 众人弹冠相庆。再没人去看大殿之上那躺着的三位,也没人搭理哭得快昏死过去的华碧瑶母子,有些性急的甚至已经开始称呼刘珉为“陛下”。对梁王和华氏家族歌功颂德的余音尚且绕梁,众人已经将他们弃如敝履。 刘珉看得胆寒,越发思念远在眉县的妻子方绮,她虽然貌丑眼盲,却心地慈悲如观音般善良,远胜这帮熟读孔孟贤书,却毫无廉耻之心的追名逐利之徒。 那日他饿得受不了逃出禁园后,在街上流浪,要提防双方的兵丁还要小心暴徒,只能昼伏夜出,在一家酒楼后面捡食一些残羹剩饭,后来那酒楼也在一群士兵的械斗中被付之一炬。他饿了几天,看见一条破烂的小巷,里面早已空无一人,也许因为它的破旧,房屋年久失修,摇摇欲坠,那些恨不能在蚊子腹内刮脂油的士兵压根不屑进去,它才得以保存。他走到一个长满荒草的院子,里面门窗破败,漏瓦筛光,一个残破的几案上放着一块硬邦邦的馒头,他顾不得多想,三两下就囫囵下肚后,才想起这也许是别人果腹之食,连忙偷偷的溜了。第二天他还是没有找到食物,情不自禁又走进那家小院,案几上又放了一块馒头,他连吃几天,总算良心发现,硬等在那里准备道歉。没多久看见一个盲女摸索着出来走到几案前,摸了摸桌子,见上面的馒头没了,脸上露出一丝微笑。他看见那盲女自己也饿得形销骨立,心里无地自容。两人就这样住在了一起,他才知道方绮她根本是不想活了,才会将好心的邻居们出逃前给她储存的食物一点点拿出来给他,又害怕老鼠将食物叼走他没得吃,放下食物后,就一直守在那里,直到听见脚步声才连忙躲开。 那之后两人相辅相持,艰难度日,一开始他什么也不会。虽然启正元年他被梁王软禁,但是姑姑永林和皇祖母每每派人送衣送食,宫人们从不敢怠慢与他,除了不自由,也没受什么苦。这次逃出宫禁,才真正体会生存的艰难。城内大乱,两人无以为生,最后他扶着方绮去找那些军士,靠方绮给他们缝补浆洗才能饥一顿饱一顿勉强度日。也有军士见他识字,引诱他参军,方绮也要他去,至少能得一顿饱饭。然而他已经放不下方绮,加上害怕身份泄露,怎么也不肯,最后也跟着方绮学习浆洗,有时候给人扛包,替那些驻守的士兵代写家信,两人渐渐的坚持下来。那些日子里,方绮若是得了食物,都要让他先吃饱,他心疼妻子,每每假装吃饱了回来,然后将食物都给方绮,日子虽苦,却远比站在这扰攘空虚的奢华大殿上感觉实在。 遇见刘仲那日,城内的士兵调防,相熟的人都调走了好几天。一直以来都有人在暗中找他,他虽然形貌大变,还是不敢去结识那些新的。最后两人饿的实在受不了,他才想着翻墙进宫,看看能不能找些值钱的东西换吃的。 就是在那些活不下去的日子里他加入了明教,这一点他除了方绮谁也没告诉。但是长安的明教徒一样困苦不堪,除了一些经文之外,没能给他实质上的帮助。直到这次他来到开封,遇上了叶飞花和石峰。见他是原来的储君,他许诺重建大云光明寺,两人大喜过望,愿意效命与他,他趁势接管了开封城里明教的势力。只是没想到明教的势力如此庞大,已经渗透进皇城里,控制了御林军的一支,他心中惕然。不过现在他还要靠这些人对抗刘畅,只有以后再慢慢想辙连根拔除。 一场惊天政变就在众人各怀鬼胎中消饵于无形。中秋节翌日,大汉朝廷重新拥立了新的君主,安平帝长子刘珉,改元正统。刘畅升为汉嘉王,刘仲袭爵为梁王,以下南阳王等人各有封赏。特别是海军,虽然兵部尚书还是陆军的人,但是陆家的陆星海等人在兵部中占了泰半席位,海军极为满意,这次之后,海军在朝堂上可以与陆军分庭抗礼,再无制擎。 原伪帝刘琅被废为庶人,发往大相国寺剃度出家。梁王幼子刘瑜重伤垂危,等伤好后一样出家。华氏一族依然如故,华青君数次上表请求废为庶人,却被正统帝好言挽留。朝堂上一片马屁之声,盛赞刘珉宽厚仁爱,大有乃父之风。 九九重阳登高,在艮岳寿山的绛宵楼上,菊花满地,香气暗袭。 “什么正统,真难听,怎么不叫圆筒?”深知内情的阿奴摇头大发感慨,对刘珉拼命标榜正统颇不以为然,头上簪的一朵的小小金玲菊晃得快掉下来。 云丹忍住笑,连忙帮她把花重新簪好。 见两人亲密无间,沈青娘暗叹。已经有人开始给刘仲议婚,建议在梁王去世的热孝中成亲,好给病危的华氏冲喜。 新上任的梁王筒子刘仲心情抑郁,华氏和弟弟刘瑜病危,阿奴和云丹眼看就要回吐蕃。一帮大臣们国计民生不去操心,天天研究这些细枝末节,揪着他要他成亲,怎么没人去找刘珉,目前官方记录上刘珉还是天下最尊贵的光棍一条。真是可恼。 他哪知道这些都是刘珉授意手下干的,好转移那些大臣和皇室宗亲对自己婚姻的关注。李长风传来消息,方绮生了个男孩,母子均安。他喜不自胜,盘算着怎样将他们接回来。在这当口,死道友不死贫道,只好再次对不起刘仲。 可怜日日被开封的官媒追逐的刘仲只有躲在阿奴这里才能清闲片刻。 刘珉自己住在皇城里。将艮岳这片方圆十里的皇家园林赐给自己和刘畅暂住。阿奴和云丹跟着兴致勃勃的搬进来,每日里游山玩水,所到之处都刻上“阿奴和云丹到此一游”,两人猥琐的不得了。 她看见山腰上互相依偎的人,连忙神神秘秘地捅捅刘仲:“快看,快看。我就说他俩有猫腻。” 正是被放回来的令狐文和阿宝,两人身高悬殊过大,远看阿宝像他的女儿一般。阿奴很不厚道嘻嘻笑:“这次刘畅怎么样也要出点血,最好把他这个表哥给拐走,让他当孤家寡人。” 她发现刘畅对这个表哥有着特殊感情,两人是不是有特殊性取向她不知道,但是令狐文年纪老大不娶妻本就怪异,刘畅的孩子比如阿合都可以打酱油了,还有令狐武也生了阿涛。(未完待续,如欲知后事如何,请登陆..,章节更多,支持作者,支持正版阅读!)(未完待续) 第一百一十三节 刘仲定亲 阿宝和令狐文等人这次被关在无忧洞里十来天。为了防止消息走漏,石峰只找来一个明教的草头郎中替他们医治。相比其他人,令狐文的伤重了很多,那里只有阿宝一个女人,还有一窝当兵的丘八和刘珉,他们很无耻的要求阿宝照顾令狐文。一来而去,两人之间暧昧起来。 这就是阿奴从阿宝嘴里所能了解到的奸情,比证婚启事还短,至于什么秋天菠菜之类的八卦,压根儿没听见。阿奴暗自可惜,阿宝的眼睛贼亮贼亮的,抛起媚眼来不知道令狐文吃得消不?两个人都是锯了嘴的葫芦,那情话要怎么说?不过令狐文自诩堂堂汉人,却要娶个他嘴里的苗蛮子,子孙后代惨遭荼毒,统统成了蛮夷。阿奴嘻嘻笑,又可以嘲笑校尉大人,哦,不,人家现在升官了,忠武将军,正四品。 阿奴忘记了,阿宝在外人眼里身份不止是蛮夷,还是她的奴隶。 令狐文扭扭捏捏的催刘畅来要人的时候,阿奴一开始还笑容可掬,随后就变了脸,居然是要,而不是娶。堂堂汉嘉王被中秋节没排上用场的铁弹打的满头包,连滚带爬逃出了阿奴住的流碧馆,差点掉进雁池里。 令狐文咬咬牙,改成娶妾。刘畅死活不肯再上门,想想自己表哥老树开花,,其情可悯,干脆硬逼着刘仲来当说客。 战战兢兢的小梁王期期艾艾的还没说完,同样被铁弹打得东倒西歪,他在阿奴的积威之下,甚至没敢像刘畅那样逃跑,直接冒着生命危险扑到阿奴身边抱着她不放,总算没有成为第一个因为做媒而导致伤残的王爷。 第二天的朝会上,因为有重要的事情相商,正统帝刘珉一再催促,就差没发十二道金牌。大汉目前炙手可热的两大王爷被迫遮遮掩掩的出席,恨不能找来阿奴的面纱罩上。刘珉见到两张变形的脸,目瞪口呆,第一次领略到那个阿奴的暴烈脾气,震惊之余又有些好笑,那蛮子姑娘看着娇怯怯,弱柳扶风的样子,居然如此无法无天,敢对王爷下手,还一次打伤两。见这两人都没露出一丝要讨回公道的样子,只好装聋作哑,心里暗暗纳罕,对阿奴的地位又重新估算起来。 朝臣们不明所以,见连皇帝都视若无睹,诸位大臣们关切的慰问中夹杂着丝丝猎奇探寻,两人打着哈哈敷衍而过,匆匆上马逃回艮岳,发誓伤好之前再不出门。众人在王爷们的敷衍之词中寻找蛛丝马迹,演绎出了各种版本的流言。最离谱的就是两位叔侄王爷同时看上平康坊当红的官伎连蒹葭,互不相让,当场互殴。说的人有鼻子有眼的补充,看看他们变形的脸,那拳头的力道不小,可见那时候王爷们为了美人是多么的情真意切。王爷们怎么想的,别人不知道,连蒹葭的生意倒是一下子好了很多。 阿奴这边依然愤愤不平,一帮狗眼看人低的家伙。苗女是出了名的烈性子,那之后阿宝再不肯见令狐文。 正恋奸情热的令狐文急得抓耳挠腮,学人家张生夜半爬墙,不过他要见的是红娘,但是不管是莺莺还是红娘都没见着。他刚跳下墙就被从瓦子里表演回来的四只毛团扑倒了。雅州的事,罗罗它们还记仇捏,对他左嗅右嗅就是不让道,他为了见阿宝新换的衣衫上面全是它们的口水,最后阿罗总算动了恻隐之心,打了个回来的唿哨,不情愿离开的罗罗在他身上撒了泡尿方施施然赶去吃夜宵。月夜会佳人的美梦破裂也就罢了,但是被毛团们的口水舔洗了一遍却是他怎么也没想到的,还是四只公的,湿答答的令狐文无可奈何又翻墙出去,想死的心都有。 阿奴躲在窗户后面笑得肚子疼:“他被亲傻了,其实完全可以走大门的。” 阿宝冷哼一声:“应该让罗罗把他的衣服撕烂了。” 云丹等人暴汗,这两个妞都是崇尚暴力的主。 他们都没睡,挤在屋子里商量回家的事情。 云丹被汉廷称为“西山野川蛮部”首领,被封了个空头衔“河西都督”,还有若干财物,连阿奴和阿罗都有。所谓“西山野川蛮“和“河西”,乃是指大渡河以西的吐蕃人和羌人,今四川甘孜与阿坝地区是也,之前属于雅州所领的四十六个羁縻州之一。其实这一块所谓的羁縻州不过是个概念称呼,政令根本下达不到这里,只能说是一个虚像。也就是说,云丹要想掌控这块被各位头人割据的地区,一切还是要靠自己,汉廷只是理论上给予支持。而云丹也只是要这份册封文书和金印,以示自己正统而已,跟刘珉一个调调。 刘珉还允许红教可以先在雅州和黎州所属的羁縻州一带建立寺庙传教。虽然跟之前进入中原的期望有出入,但是喇嘛们还是很满意,胖子不是一口吃成的。 最好的一个消息是重开茶马互市,整个吐蕃都能受益。 见云丹在鸿胪寺报备过了,赏赐的金银财帛都已经到位。阿奴马上宣布启程。命人将对杀猪巷做出了重大贡献的拉隆等人从伎馆里拖出来打道回吐蕃。 等刘仲和令狐文闻讯追出来的时候,连马屁股的烟尘都看不见了。 沈青娘和阿宝相处经年,很有好感,训斥道:“阿宝是阿奴的朋友,也是你们的救命恩人,你们这样看低她,实在没良心。” 刘仲沮丧不已,阿奴连告别都没有。 令狐文像被逼上梁山,憋了两天之后,不哼不哈的告了假,追人去了。见这个表哥年近三十情窦初开,素日的豪情壮志遇上女色就像雪狮子向火消融的一干二净,还是个其貌不扬的,刘畅气得倒仰。 那天刘仲急匆匆追出城门的时候,谁也没留意路边一辆油壁车,听见路人纷纷转告:“这就是那个破相的小梁王。”。车帘掀开了小小的一角,一个梳着双鬟的秀丽少女往外探看了一会儿,又缩回去。 她正是当年救过刘仲的成都府录军参事,现在的兵部左侍郎陆炎和新桐县主的女儿,南阳王的外孙女陆秀秀。胖嘟嘟松糕一样的小姑娘已经长成了一个甜美的少女,她今年十三岁了。 没有两天,刘仲再次被抓去相亲,沈青娘监管。临出门前刘珉警告他,必须得娶一个陆家的女儿。 陆秀秀居然不嫌弃刘仲破相,点头应允了。刘仲无可奈何,别的人他都能推拒,惟有陆秀秀,他无法开口。当年九姑姑惨死,始作俑者正是他和父亲刘鹏。 见他迟疑却没有拒绝,沈青娘连忙将金钗插入了陆秀秀的发髻里。这桩婚事就这么仓促地定下来了。 因为赶在热孝中成亲,一切都很匆忙。饶是如此,沈家和刘珉,刘畅等人还是极为慎重的为刘仲准备了很丰厚的聘礼。再加上刘仲接手梁王府,发现那华碧宇极善敛财,王府里富得流油。 所以当陆秀秀的后娘郑氏看见堆积如山的昂贵聘礼,对这桩婚姻的不满也烟消云散。她是新桐县主专门为了女儿挑的后娘,端庄稳重,向来待陆秀秀如同己出。见她听从外公和父亲,叔叔等人的话要嫁给破相的刘仲,满心不愿,跟继女已经生气了好多天。 陆秀秀想起相亲时看见的刘仲,不禁微笑道:“外公和阿爹说的不错,仲哥哥是个温厚的人。”当年那个胖乎乎一脸憨厚的男孩子已经长成了一个伟岸的少年。那次浦江分别之后,娘亲就去世了。每每她想起娘亲,也会在心里暗想仲哥哥怎么样了,现在在哪里;阿爹的沙盘上,西南一块千山万壑,仲哥哥现在在哪座山下,经过哪条路径;下雨的时候就会想仲哥哥在荒村野地里是否被雨淋了;下雪的时候就会想他可有御寒的衣物。。。。。。 深闺寂寞,无可无不可之间,少女的一颗心缠缠绕绕牵挂着毫无知觉的刘仲。这次听见阿爹要她嫁给刘仲,她已经有几分意动,对他的相貌早有心理准备,见了人之后,比自己想象的好很多,当下点头应允。 郑氏满意道:“看他这么慎重,想来对你很上心。咱们这样的人家还求什么?权势,家世,钱财样样不缺,只要找一个对自己一心一意,肯疼人的就好,可别像你阿爹。。。。。。” “姨娘。”见郑氏转而抱怨起自己老爹,陆秀秀不觉好笑,“阿爹不过是喜欢泡在衙门里,又不是上平康坊,杀猪巷,院街之类的地方,你担心什么?” 那都是有名的伎馆所在地。 郑氏骂道:“要死了,一个好好地姑娘家说什么平康坊杀猪巷,你才刚到京城,从哪听来的?” 见她动怒,秀秀连连告饶:“姨娘啊,不就是那卖花的朱婆婆说的么。” 郑氏方想起自己前些天刚到京城,里外都是抓瞎。只好叫来一些常在贵族内院走动奉承的牙人嫂嫂,卖花婆婆之流打探开封的情形。 她点点秀秀的脑门:“以后听见这些,耳朵堵上。” 又一想,秀秀嫁的是王爷,日后偌大的王府还有封地都要她来打理,什么都不知道也不成。叹息道:“还是多听听这些世情掌故,日后也许用得上。” 见秀秀笑的一派天真烂漫,心疼道:“好孩子,你才十三呢,就不能再等三年?”她心里嘀咕,谁这么猴急?那个刘仲?想来是真心看上秀秀了。这么一想又有些欣慰。 秀秀也皱眉:“阿爹说皇帝忽然下旨,要求在百日内成亲好给太皇太后娘娘冲喜。” 郑氏冷笑道:“什么祖母父亲,那种人也配阿仲为她冲喜。” 秀秀低声道:“姨娘,我知道你为仲哥哥抱不平,不过这话咱们可不能说,传出去那些言官们又要弹劾仲哥哥不孝。” “我知道,不过咱们娘俩背地里叽咕几句罢了。”郑氏摸摸秀秀的头,这么好的女儿,真是便宜那个臭小子了。(未完待续) 第一百一十四节 仓促成亲 皇室婚礼步骤跟民间有些差不多。纳采、问名、纳吉、纳征、请期。。。。。。一项项在大内吴女官的指导下有条不紊又快速的进行着。 她被梁王的手下劫走,问完口供后就收押了。刘仲把她救了出来,正统帝干脆将她赐给刘仲,成了梁王府的新任女官兼管家。 华氏已经开始水米不进,刘瑜反而挨了下来。刘仲无心管这些婚礼的琐事,只吩咐不能委屈了陆秀秀就进宫了。 吴女官于是打叠起所有精神,一切物品都要用最好的。她在皇宫中过了一辈子,经过三朝皇帝,眼光老辣,不是极品根本看不上眼。所幸梁王府和沈家底子够厚,经得起她如此奢侈浪费。 到了婚礼这一天,刘仲换上衮服准备去陆家迎亲。 迎亲的马披挂着绘有涂金荔枝花图案的鞍辔和金丝猴皮毛制成的坐褥,看上去富贵逼人。他想起在雅砻河谷的时候,看见那威严的金丝猴王蹲在树梢上警惕的瞪着他们,自己得意洋洋地说有一个金丝狨座,阿奴还很不高兴。现在她和云丹走到哪了? 他叹口气,挥挥手示意侍从换掉这个狨座,用锦的就好了。 见他呆站着半天不上马,筚篥部艺人的腮帮有些吃不消了。吴女官偷觑一眼,大喜的日子,仲哥儿的眉宇之间恹恹然毫无喜气。想起那个宛如山间精灵的吐蕃少女,她心里忧虑起来。 沈青娘是寡妇,照例避开了这种喜宴,这里只有沈谦。沈嘉木去了福州的旗山书院。他哪会不知刘仲在想什么,照他看来,娶阿奴其实比娶陆秀秀合适些。毕竟现在陆家炙手可热,阿仲娶她是烈火烹油,实在不符合沈家藏拙的生存理念。只是他与阿奴有缘无分,那也是无可奈何的事。当下咳嗽一声提醒道:“阿仲,吉时快到了。” 刘仲愣了愣,翻身上马,身后的浩浩荡荡迎亲队连忙跟上,吹吹打打前往陆家。 而此时陆府里也是一派喜气洋洋,陆秀秀早就穿着御赐的朱衣揄翟王妃服戴着九翚四凤冠等在那里。 陆炎看着宝贝女儿,感慨万千,告诫道:“敬之戒之。夙夜无违舅姑之命。” 郑氏帮陆秀秀整理衣衫和披肩,也告诫道:“勉之、敬之。夙夜无违尔闺门之礼。” 陆秀秀含泪行礼应道:“喏。” 外面鼓乐大作,迎亲的队伍来了。 陆秀秀开始辞行。这次陆家的家眷来了一大批,挤满了陆府。秀秀一遍一遍的告辞,小手不知道被多少姐姐嫂嫂姑姑婶婶们摸过。已经是深秋,她被挤在一大群散发着各种香味的女眷中间,差点背过气去。 好容易结束了这一切,堂婶陆星海的妻子安氏和姑姑陆飞儿牵着她送到内闱的门口,再次整理衣裙,说道:“谨听尔父母之言,夙夜无衍。” 陆秀秀恭谨应道:“喏。”她一向有些畏惧这个刻板的堂婶。 随后她被牵引着上了十二人抬的金铜花轿。 鼓乐又响,轿子晃悠悠地被抬起来。 看客们看见面无喜容的新郎,还以为他是担心自己笑起来把新娘子吓跑。说实话,陆家的这位小娘子勇气可嘉,也不怕夜半惊魂。 陆秀秀贵为王妃,随从人员就有数百。前面导路的就有提着烛笼的二十人,插钗童子八人,打着红罗销金大伞四人,大团扇四人,引路障花十个,提灯二十人,还有举着行障和步障的。陆家的送亲队伍相当浩大,加上陆家的各位命妇和随从,花团锦簇,足有上千人。刘仲的迎亲队人数也相当多,刘畅与刘仲自己,加上宗正寺(专门掌管皇族事务的官署)的宗正南阳王也来参加,他是作为男方的族长,三位王爷光仪仗队就有千把号人。走了一半,不甘寂寞的刘珉也赶来了,他的玉珞和皇帝的仪仗队比所有的人加起来都多。 前一日陆府送出绵延十里的豪奢嫁妆已经让开封人咋舌,今天的迎亲送亲队伍更是壮观。一路上旌旗如林,金花耀眼,鼓乐喧天。如此盛事,观者如堵,万人空巷。哪里还有人记得两个月前的中秋夜,那场惊心动魄的政变。 城外十里的一个荒山坡上,一座简陋的新坟前,香烟袅袅,一个戴着团冠的白衣女伎正在祭拜。身后一个女僮劝道:“娘子还是早些回去吧,你日日前来,人家正经儿子都没你那么惦记,忙着娶新妇呢。” 另外一个艳羡道:“一大早就有宫人拎着金银桶在洒水净道,昨儿听说陆府送出十里红妆,也只有皇家娶妇才有这等气派。” 先前那个冷笑:“也要看嫁的的什么人,那个小梁王脸上像趴了一只大蜈蚣似的,猛地一见吓得我直打哆嗦。” 见她俩饶舌,那女伎皱眉道:“我知道你们是不耐烦在我这里伺候,回去后你们各自去吧。” 那两女童闻言吓得跪在地上直磕头:“娘子饶命。” 女伎叹道:“我现在被人日日唾骂排挤,倒是连累你们了。” 女童哭道:“不敢。” 远处官道上一彪快马飞驰而过,当前的一个“咦”的一声掉转马头。蹄声得得,两个人又回转往这里急急行来。 走到近处,方看见打头的那个是一个大胡子吐蕃人,怀里抱着一个穿着白狐裘的少女,身后跟着一个吐蕃武士。他骑的白马怪怪的,头顶的马鬃有一撮黑毛。 见到她们,那大胡子问道:“打扰,请问可有热茶?” 小女僮好奇,瞅见他怀里的少女容貌甚美,却双目紧闭,白色狐裘衬得她小脸蜡黄,半点血色也无。 她连忙回答道:“可是这位小娘子要吃热茶?有的。” 那大胡子喜出望外,从怀里掏出一个铜碗。那吐蕃武士连忙下马接过,那女僮打开一个藤编保温墩子,拎出一把提梁瓷壶往碗里倒了一些热水。 他接过碗道了声谢,然后给那少女喂水,动作娴熟,想来做的惯了。 见那女僮机灵,大胡子掏出一块银子递给她,对着那女伎道声多谢。拨转马头想走,却见那女伎甚是眼熟,柳眉杏眼,秀丽出尘,大约二十来岁。他突然问道:“你可是赵惜?”梁王的红颜知己。 赵惜一度名满天下,有人认识不足为奇,她颔首道:“正是妾身。” 大胡子看了看那新坟:“梁王的?” 赵惜点头不语。 他颇有些感慨,怀里的少女勉强睁开眼睛,含糊说了一句。 大胡子皱眉:“他差点害死阿仲,可当不得我一拜。” 这人正是云丹,怀里的少女正是阿奴。 梁王现在被天下人唾骂,也不差这两个异族人。赵惜不以为意,见阿奴脸无血色,问道:“可是去开封求医?”最近往开封求医的人一拨接着一拨。 云丹闻言怒道:“一路上稍好一点的郎中全被那个混蛋刘珉请到开封了。连个像样的郎中都请不着。” 赵惜见他指名道姓骂正统帝,有些好笑。哪知道此时云丹宰了刘珉的心都有。 他们刚走到洛阳,令狐文追上来将阿宝掳走了,当然,应该算是私奔,否则令狐文那两下子不够阿宝一刀。 还没出洛阳,阿奴下面就开始见红,一开始她不敢吱声。结果半夜血像泉水一样越出越多,没一会儿衣衫都浸透了,吓得她惊慌失措,哭着不敢起床,惊动了云丹。阿波却不会看妇科,云丹和拉隆等人急得四处寻医。 可是太皇太后华氏病重,为了博那个仁孝之名,刘珉下旨寻找民间神医。这一路上稍好一点的郎中都被当地官员打包送进京城。剩下的一些歪瓜略枣只能诊断出是血崩,却查不出病因,药越吃血出越多,她一度休克过去。有个郎中甚至诊断她流产,被暴跳如雷的云丹一巴掌摔出门外。 没奈何,云丹只有带着阿奴快马赶回开封,阿罗等人骑技和马都不如他和拉隆,达热,被远远的甩在后面,拉隆已经先一步赶往开封找刘仲去了。 云丹谢过赵惜就带着阿奴匆匆走了。 见他们远去,那个女僮忽然说道:“这位就是那小梁王的吐蕃义兄,我见过他们一起走在大街上,他的手下在杀猪巷挥金如土,可受欢迎的。” 另一个笑道:“那小娘子真美,可惜病的话都说不出。” 赵惜皱眉道:“他们去找刘仲,可是刘仲今天大婚,据说皇帝都会去迎亲。。。。。。”可别冲撞了。 她哪知道前面还有一个拉隆已经冲进了开封城。 开封城里到处清道戒严,让人走的地方却都被看热闹的挤得水泄不通。 拉隆跑了几处都找不刘仲,急得抓耳挠腮。他出发前,阿奴已经昏死过去。 远远看见迎亲队伍过来,打头的正是遍寻不着的刘仲。拉隆大喜,他属于那种聪明脸孔笨肚肠的人,不大会看场合,否则当年也不敢把自己主人给劫持了。此时心焦,更是不管三七二十一,仗着武艺高强,一路赤手空拳打过那些警戒的御林军冲到刘仲马前吼道:“快点找御医。” 刘仲定睛一看是他,脑子“嗡”地一声就懵了。除非阿奴或者云丹出事了,否则拉隆不可能离开他们。 后面迟了一步赶来的御林军已经把长枪架在拉隆的脖子上。 他们身上的冷汗出的比刘仲和拉隆还多。今天不止有三位王爷,一位王妃,若干大臣内眷,最要命的是皇帝也来了,这该死的吐蕃蛮子自己不想活了,也别拖累他们啊。(未完待续,如欲知后事如何,请登陆..,章节更多,支持作者,支持正版阅读!)(未完待续) 第一百一十五节 月信不调 谁出事了?刘仲哆嗦着嘴唇,很不争气的问不出口。 “谁出事了?”被前方骚动惊扰的沈谦赶到,看见被数把长枪戳倒在地的拉隆也吃了一惊。 拉隆喘道:“小主子,她,她快死啦。”一边推开架在自己脖子上的长枪。 刘仲一阵眩晕,差点掉下马来。 沈谦连忙扶住他,喝道:“进宫的令牌给我。” 最好的医生全侯在华氏的安宁宫里。 刘仲在腰上摸了摸,方想起自己换了件新衣衫,急道:“早晨进宫谢恩,回来后跟那件换下的朝服放在一起。” 沈谦连忙叫来十二等人,命令道:“看好他,直到他拜完堂。”也只有这些老护卫可以看得住刘仲。随后带着拉隆先往艮岳去找吴姑姑。原来的梁王刘鹏在开封没有王府,一向住在艮岳。此时刘仲纳妃,刘珉格外开恩,下令将艮岳东岭一带的馆舍借给两人的作为临时新居。新房设在萼绿华馆内。 十二同情的看了一眼刘仲。 这之后,刘仲心急火燎,也顾不上什么步骤,拍马急急跑起来,被十二等人一再唤住,没过一会,他又快起来。连带后面的队伍开始小跑,那些人手上肩上都是有东西的,哪比得上刘仲空手还骑马,不一会儿气喘吁吁。 前面发生的事情不过眨眼之间,很快船过水无痕,大多数人不知道怎么回事,包括后面的陆秀秀。 围观的百姓以为他急着进洞房,善意地哄笑起来:“小梁王急煞也。” 起哄的声浪一阵一阵传入陆秀秀的耳朵里。她羞不可抑,握紧手中的一个长形的荷包,那是她接到聘礼后一针一线赶着绣的。她摩挲着上面突起的浅红色的茑萝花,心里柔情万千,不觉痴了。 到了艮岳之后,两位新人都是晕乎乎的。一个戴着盖头,只能像提线傀儡一样由姑姑牵引。一个心不在焉,大步流星,司礼官跟在他后面小跑,想起方才街面上的哄笑声,心有戚戚焉,当年他成亲的时候也恨不能一步到洞房看看他娘子。基于过来人的经验,他低声地直跟刘仲嘀咕:“王爷,淡定,一定要淡定。”下面的程序比蚂蚁搬家还繁琐啊。 刘仲牛眼一瞪,低声命令道:“快点,那些繁文缛节都给我省了。” 司礼官错愕。 刘仲不耐烦道:“快点拜堂进洞房,我等不急了。” 这句话很有歧义,司礼官直冒冷汗,皇家纳妃仪式一丝不苟,他怎么敢。。。。。。还有那个,据说陆府的小娘子尚未及笄。。。。。。 小梁王挥了挥比醋钵还大的拳头,威胁道:“快点,不然你就自己跳进汴河里。” 这种天气跳河?想起凌晨荷花缸上结的一层薄冰。礼官咽了咽口水,当下决定一切以刘仲马首是瞻,更正,不是马头,是拳头。 他尽量的将一些容易忽略的程序省掉,或者原本是前后进行的步骤统统并在一处。饶是如此,等刘仲进了洞房,已经太阳偏西。 刘仲耐着性子用秤杆挑开陆秀秀的盖头,凤冠上满当当的珠翠宝光流动晃得他眼花,新娘子害羞的深埋着头,看不见脸。 刚才还急吼吼的想走,见到人,刘仲有些内疚,是先去看阿奴还是先陪陪秀秀?见十二在外面招手,他咬咬牙,叫来一个女官命令道:“你陪着王妃先梳洗一下。” 转头抱歉道:“秀秀,我先出去一会儿。” 也不等陆秀秀回答,他就跑了。 那女官端着一个放着剪刀的盘子,茫然地对礼官说道:“合髻?” 本来还有一个结发的仪式,现在新郎跑了怎办? 礼官眉毛都没动一下,镇静地接过那盘子:“改到晚上吧。” 沈谦没有官职,不能进宫。吴姑姑只好自己进宫去请太医,她从拉隆结结巴巴的汉话中知道了病情,请来了大内妇科圣手朱端章。 他是福建长乐人,著有《卫生家宝产科备药》八卷,名满天下。 云丹进城后,一样被迎亲队伍堵在艮岳之外,气不打一处来。 幸好阿奴此时已经微微醒转,听说是刘仲纳妃,不觉好笑,那傻小子也要娶老婆了。既然他那里有了女主人,她也不愿意再进艮岳,女人都是对地盘相当敏感的动物,引起误会就不好了。 云丹拗不过她,只好等在外面。沈谦带着拉隆和朱太医找了一圈才找到他们。 见他们无处可去,老太医干脆将他们带到自己在潘楼东街巷的寓所。那是一间两进的小宅子,极为简朴,散发着一股浓浓的中药味。隔壁就是正统帝刘珉的母家卢家的一个庞大宅子,他们刚刚搬进去不久。 朱太医给阿奴摸脉看诊,又问了治疗情况和之前郎中开的药方,随后拿出一套针灸的锦囊。 阿奴看见那一排排精光四射的长针,吓得抓着云丹不放。 云丹连忙问道:“是什么病?” 老太医眼也不抬:“血山崩,阴虚阳搏谓之崩也。病因颇多,劳伤过度,肝不藏血,经血妄行引发血崩。世人一见血崩,往往用止涩之品,虽亦能取效于一时,但不用补阴之药,则虚火易于冲击,恐随止随发,经年累月不能痊愈。” 朱太医是福建长乐人,有些口音,加上都是术语。见两人听得一脸茫然,他尽量用官话解释道:“就是之前的药用得不对,像是发大水时堤坝不够结实,一旦冲开,洪水更加猛烈。” 是咯,见这个太医一语中的,云丹大喜。每次用药之后稍微好一点,没有多久又开始大出血,且血出的比之前更多。 阿奴惊悸之下,又昏死过去,云丹心一紧。朱太医急忙叫他让开,褪下衣衫,抓着长针一根根照准穴位戳下去,直没入半截,云丹看的胆战心惊。 刘仲被十二堵在外面,急得直跳脚。后面闻讯赶来的沈青娘急忙进去查看究竟。 直到插了有二十来根针左右,阿奴方“咳”的一声醒过来。 朱太医连忙开了药方叫家里的小僮去抓药:“先止血要紧,之后慢慢调养。” 他恨道:“庸医误人,这位小娘子根本是经血不调,再迟两日,神仙也难救。”之前有一张方子甚至是治产后血崩的。 而阿奴已经十八岁了,月信迟迟未至,本该寻医问药调理身体才是。可她两世为人,都没有来过月信。又没有母亲,自己也懵懵懂懂,不明所以。加上常年奔波劳累,哪有办法停留下来调养。(未完待续) 第一百一十六节 混乱一天 刘仲听见朱太医说的话,想起自从认识阿奴,她几乎都没有停下来过,有一半的时间都是在外奔波。就是停留在白玛岗的那两年里,也是日日操心。这次为了自己千里迢迢绕过整个中原,更是居无定所,三餐无时。她幼年失与调养,几次大病都与此有关。这次无论如何得让她养好身子再走。 沈青娘听了太医的话,心里内疚。阿奴没有母亲,连这种女儿家最基本的事情都没人跟她分说一二。自己那时虽有所察觉,却没往心里去,要是当初多关心她一点,也不至于闹到如今差点送命的地步。 直到夜半,血终于止住了。云丹和刘仲等人欣喜若狂,方想起今天刘仲是新郎官,众人连忙催着刘仲回去。 此时晚宴已经散了。两位新人都没有出席,宴会上十分尴尬,要不是顾忌皇帝和刘畅,南阳王和陆家人几乎要拍案而起。所幸沈谦先赶来搪塞过去,听说是刘仲救命恩人生命垂危,南阳王和陆家人的脸色才稍稍缓和了一些。 刘珉和刘畅听说阿奴病得快死了,互看一眼。 刘畅想了想,对刘珉说道:“皇上,微臣原本定好明日动身前往成都,可否宽限两日?” 见刘珉不语,他连忙解释:“阿奴姑娘与微臣也有救命之恩,微臣想去探望一二。” 可不可以说不?刘珉暗暗叫苦。石峰和沈长风护送方绮今日方到,她听说刘仲成亲,兴冲冲的也想听听。刘珉只好借着迎亲的机会将她与两个月大的儿子偷渡上玉珞。结果方绮一听刘仲娶的不是阿奴,大失所望。他看刘畅要走,方敢将妻儿安排在艮岳南山的巢凤馆。现在刘畅要留下来,消息提前走漏可怎么好? 见刘珉脸色不渝,以为他着急把自己打发出京城,差一两天也等不及。又想起下落不明的石峰等人,刘畅心中不快。 刘珉最终同意了刘畅再留两天,却没想到不过一个迟疑,两人之间的嫌隙已经变得更大。 刘仲回来时已经夜半,他看见萼绿华馆里悄无声息,不想去打搅陆秀秀。直接走到附近的八仙馆里安歇,见吴姑姑跟着自己欲言又止,以为她担心阿奴,连忙说道:“放心,朱太医说阿奴没事了。” 吴姑姑叹气,仲哥儿怎么跟小时候一样憨憨的。如今他纳妃了,虽然王妃年纪小,两家事先说好了及笄再圆房,但是也不能新婚之夜就这么把人晾在那里。 刘仲头疼,他现在满心满眼都是阿奴气息奄奄的样子,实在不想去见别人。 他想了个借口道:“马上就天亮了,还要进宫谢恩。” 见他铁了心不愿去看新妇,吴姑姑无可奈何的退下。 她来到萼绿华馆,一个女官迎上来往他身后看了看:“吴姑姑,王爷呢?” 吴姑姑摇摇头:“王爷说太迟了,不好打搅王妃,先去八仙馆睡下了。云娇,你跟王妃说一声。” 云娇急道:“结发还没结呢。” 吴姑姑强压下心中的不祥预感,成亲却不结发,那意味着什么?想起刘仲的母亲沈纨和华碧宇,她长叹一声,两位梁王妃都不得善终。 云娇凑过来:“听说是那个阿奴姑娘病重,上次人不是好好的?怎么这么快。。。。。”这么快就要死了。 吴姑姑凌厉的眼风扫过,云娇呐呐的住嘴。 吴姑姑命令道:“传令下去,告诉所有人,阿奴姑娘的所有事情一个字都不许在王妃面前提,包括之前她曾经住在这里的事。” 第二日天刚放亮,一夜没睡的刘仲硬着头皮去请陆秀秀。她娘家带来的贴身侍女闪出来,躬身挡道:“王妃尚未起身。” 这样啊,刘仲挠头,不用马上面对陆秀秀,他心里有些窃喜:“那我有事先走,等会回来。” 见他眨眼就没影了,唤之不及,那侍女气得直跺脚。 陆秀秀在屋里怒道:“蝉儿,进来。” 蝉儿自作主张想给刘仲一个下马威,却万万没想到这人居然借坡下驴溜了,只好央央地嘟着嘴回来准备挨训。 陆秀秀本想骂她,见她这样反而没气了,好笑道:“你还委屈了,王爷的驾你也敢挡?仲哥哥人憨厚不会计较,在别人面前这样,我可护不住你。” 蝉儿其实比自家姑娘还大了两岁,只是长着一张娃娃脸。她替秀秀抱屈:“昨儿他就没来,说是救命恩人病重,情急那是应该的,咱们不能忘恩负义不是。今天要进宫呢,一大早他还跑了,满宫的人会怎么看我们?王爷也不替姑娘想想。”姑爷虽然是个王爷,但是却破了相。听说满城都找不出一个大户人家的小娘子愿意嫁他的,如今自己姑娘已经这么委屈了,他居然不领情。 秀秀脸色黯淡下来,昨天她等了半夜,等来的却是刘仲已经睡在了八仙馆的消息。她摸了摸手中的荷包,勉强说道:“等会要进宫,他迟早要回来,帮我梳洗吧。” 刘仲很快就被沈青娘赶回来了。 阿奴还在睡。担心她病情反复,沈青娘替换下连着几天几夜没合眼的云丹彻夜看护。此刻见他过来,她和十二都是一愣。沈青娘揪着他的耳朵低声怒骂:“你把新媳妇丢在一边跑过来做什么?” 刘仲低着头告饶:“就过来看一眼,我一会儿还要进宫谢恩呢。” “那快滚。”沈青娘恨铁不成钢。 刘仲耍赖:“我还没吃早饭。” 沈青娘气结,皇宫大内还少他一碗饭不成。然而终究拗不过他,去外面买了一些粥和肉馒头,准备大伙儿起身的时候吃。 刘仲趁机窜进阿奴的房间,只见她双目紧闭,密密地裹着一床红绫被。那红绫衬得她脸上有了几分血色,不像昨日那么青白可怕。他吁了口气,放下心来。侧耳听见脚步声,连忙轻手轻脚走出去。 担心误了时辰,他稀里呼噜喝完粥,擦擦嘴又跑了。 十二低声道:“不能再让他过来了。” 沈青娘烦恼道:“这话要阿奴说才有用。”阿仲也是一头犟驴。 这种话怎么好对阿奴开口?两人相对长吁短叹。 等刘仲赶回去,陆秀秀已经打扮停当在等他了。 他抱歉的笑笑,陆秀秀低声问道:“仲哥哥,你的救命恩人怎样了?” “嗯,好了些,差点没命了。” “他是得了什么病?”陆秀秀好奇。 “啊?”刘仲方想起,糟糕,忘记告诉吴姑姑不能告诉别人。阿奴虽然厚脸皮,得了这种病肯定也不想让别人知道。 见刘仲支支吾吾,连这种无关紧要的话题都不能说么?陆秀秀有些难过地别开头去。 刘仲自从破相后就不大受女子欢迎,长这么大也只有跟阿奴阿宝相处过,哪有跟这种贵族春闺少女相处的经验。那两人野气十足,就是阿奴面上娇些,骨子里也是山野。他曾经在洛隆的庄园,见识过那些诋毁阿奴的贵族女子,那种叽叽喳喳的生物殷红的嘴里吐出莫名其妙的话语却能伤人与无形,阿奴那次差点被诬蔑成妖怪。不管是中原还是吐蕃,妖怪只有一个下场,那就是死,而且死的极惨。 想想他觉得有些毛骨悚然。见陆秀秀别开头去不再追问,心里暗自庆幸。连忙上马说道:“快点吧,皇上还等着呢。” 陆秀秀愕然,就这样?旁边蝉儿连忙扶着她上了翟车,低声道:“姑娘,也许人家是隐疾。” 陆秀秀恍悟:“那倒是我唐突了。” 蝉儿发现:“姑爷有些直愣愣的,姑娘,他不会是。。。。。。”蝉儿指了指头。 陆秀秀恼道:“说什么呢,外公和阿爹难道会害了我不成。” 蝉儿讪讪笑了一下,也许老王爷和老爷也被人骗了。 正统帝刘珉正望眼欲穿,倒不是他想刘仲。等刘仲谢完恩之后,他就可以去艮岳看儿子。 刘仲夫妇一拜完,他就迫不及待地想找借口去艮岳。刘仲懒洋洋的打个哈欠:“我要去看皇祖母和刘瑜。” 刘珉还想说什么,刘仲低声道:“太子哥哥,孝道啊。”这厮假惺惺地,陪上了他的婚姻不说,还下令全国征求神医,差点害了阿奴性命,想起他就来气。 刘珉苦着脸,日后方绮进宫少不得还要求他帮忙扫平朝廷上那些绊脚石,于是放下身段低声道:“我的儿子,你的侄儿来了。” 关我什么事?又不是我儿子。刘仲扭着脸不看他,刘珉无法,只好吩咐摆驾宁安宫。 陆秀秀又被这两兄弟晾在一边。 路上刘珉问道:“阿奴得了什么病?” 刘仲想了想,瞒得了别人瞒不过他,只好低声说了。 刘珉目瞪口呆,那么剽悍的姑娘得这种病。 刘仲威胁:“不准说出去,否则我就把嫂子的事情捅出去。”看你怎么收拾乱局。 被戳中死穴的正统帝“嘿嘿”两声,摸摸鼻子决定君子报仇十年不晚。 刘仲的婚事并没有对华氏的病情起到什么良好效果,她已经陷入弥留。 见祖母憔悴的脸上已经露出下世的光景,两兄弟互看一眼,心中都很难过。之前不管有何恩怨,这个祖母一路看护他们到大,总是尽力了。 华青君这几天一直留在宫里。他很清楚,大姐去世的时候,就是华家倒霉的开始。但是不管怎么做,他也无法阻止大姐病情继续恶化。刘鹏是她的心头肉,却惨死在她面前,白发人送黑发人这一件事对她的打击是致命的。 所有的人只有永林公主注意到了陆秀秀,连忙过来跟她打招呼。今天备受冷遇的秀秀颇为感激。 刘珉惦记着儿子,正准备起身的时候,帷幕后面一个二八年华的少女转出来婷婷下拜,口里莺声呖呖:“民女卢慧媛见过皇上。” 至于刘仲和陆秀秀,被她忽略掉了。 刘珉听见姓卢,知道是自己外祖家的女子。自己还没想这么快召见卢家人,怎么会在这里,他恶狠狠地看了一眼华青君,脸上杀气一闪而过。 华青阳吓得偷眼看向刘仲。 刘仲怒目而视,你这不是自寻死路么。 见刘仲脸色不善,华青君终于知道这次马屁拍在了马脚上,顿时浑身发软。 刘珉转头对卢慧媛温言笑道:“你是?” 卢慧媛微微一笑:“民女的父亲是卢休。” 前皇后卢媛的哥哥,刘珉的亲母舅。 刘仲想起阿奴说过血缘太近的表哥表妹成亲,生出智障儿的几率很高。他低声在刘珉耳边嘀咕几句,刘珉喜道:“真的?” “真的,不过你最好多问一些太医。”刘仲也不敢打包票。阿奴的话他向来深信不疑,但是要别人也像他,那太强人所难。对于这一点他脑子还算清醒。 刘珉喜滋滋的想,只要这条依据可靠,自己就可以避免卢家把女儿塞进宫。至于血缘远一些的,那理由更多更充分。皇城就这么点大,旁枝末节也想分一杯羹的话,朕的皇宫可装不下。哼哼!心情大好的正统帝对着卢慧媛笑笑,好言安慰几句,就扬长而去。 见皇帝表哥年轻英俊,和蔼可亲,几句话体贴又温馨,卢慧媛眼冒金星,幸福地走路发飘。刚才都看见刘珉眼神的华家人却对她热情不在,婉言将她送出了宫。 刘珉终于找借口跑到艮岳看儿子,幸福的抱着儿子狂亲一把。 见未来的皇后娘娘是个双眼发白的盲女,陆秀秀大吃一惊。 刘仲扯着她走到外面:“谁也不能说,包括你娘家的每一个人和你身边的侍女。” 陆秀秀傻傻的点头。 要不是因为她也住在艮岳,需要她照拂方绮,这件事他根本不想告诉任何人。想想看,未来的皇后是个盲人,所有知道的人都会像陆秀秀一样傻傻地张大嘴,可以看得清他们的虫牙。 刘仲不清楚这个新婚妻子的想法。他心里没底,又告诫了一遍,见陆秀秀乖乖的点头,想起她才十三岁,一脸稚气,实在太小了。自己娶她,按阿奴的话说那叫摧残未成年的花骨朵。他不禁对秀秀产生了一种戒慎,又对这场婚姻觉得沮丧。阿奴那时候不告而别,自己脑子一片混乱才会答应这桩婚事。要是阿奴在就好了吗,她一定有办法帮自己推掉。 其实他认识阿奴的时候,两人也不过才十岁。但是他却从来没有想过阿奴年纪太小之类的问题,总觉得她一定有办法,即使后来都意识到对方已经长大,但是从小确定下来的相处模式已经很难更改。(未完待续,如欲知后事如何,请登陆..,章节更多,支持作者,支持正版阅读!)(未完待续) 第一百一十七节 刺探宫闱 陆秀秀做的比他们想象的好。 三朝回门之后,她首先以皇家园林禁止擅自乱走以免冲撞圣驾的理由约束了自己带来的所有随从和女官,将他们束缚在东岭一带。随后命令知情的吴姑姑打理方绮和未来的皇太子刘铠一切的起居事宜。自己也隔三差五只带着吴姑姑佯装散心去看望方绮,跟她相处融洽。刘珉发现妻子脸上笑容增多,对陆秀秀也客气了不少。 刘珉已经从皇宫中挑出一些他早年信得过的旧人过来,皇太子的奶妈是李长风的一个远房婶婶,碉门一名背夫的妻子杨氏。都是极为可靠稳妥的人。 方绮就这样被他们秘密的藏在了艮岳南山的巢凤馆。 而陆秀秀和刘仲也就这样不咸不淡的相处下去。 陆秀秀发现这个远房表哥不止是对着她很局促,对着蝉儿之流的侍女和女官也是敬而远之。若是她们实在是烦着他了,最后都是用吼声解决问题。蝉儿已经不止一次抱怨姑爷脾气暴躁。可是她却发现即使刘仲表面怒气冲天,他也从没有惩罚过下人。特别是发脾气的时候遇上自己,他就会一缩脖子,然后找尽借口溜之大吉。 她不禁莞尔。仲哥哥其实跟小时候一样心软,想他流亡吐蕃七年,那里据说地广人稀,常常走一整日也见不着人影,可能他已经不习惯跟人相处,特别是女孩子。尤其是他脸上破相,在姑娘面前只怕会自卑吧。 想起继母郑氏说的话,她微笑起来,摩挲着那茑萝荷包,心想反正自己还小,慢慢来就是了。 慢慢来也要有相处时间。 实际上刘仲现在整颗心都放在阿奴身上,下朝之后看过了祖母和弟弟,第一件事就是奔到潘街朱太医家里补眠,也不管阿奴是醒着还是睡着,都要磨蹭到夜深。最后被不胜其烦的沈青娘等人赶回来。 陆秀秀常常接连几天都看不见他。刘仲也不是不管她,通常他起得很早,每日都要过问一下陆秀秀的起居,然后去上早朝。刘珉是个勤快的皇帝,日日寅时上朝,也就是凌晨点到五点,连带一干大臣也个个像打鸣的公鸡一样过了子时就要准备起床。夜深回来,刘仲也会问一问陆秀秀今天的行踪,能够不见她是最好。偶尔碰上她还没睡,他就要硬着头皮哼哼哈哈几句,然后各自就寝。 日子一久,陆秀秀更早适应了这种相处模式。有时候促狭起来,像猫戏老鼠一样故意隔三差五地等在那里,让刘仲措手不及,看他支支吾吾的狼狈样子,陆秀秀觉得可乐。 然而一个人的独角戏终究没有趣味,没有多久她就泄了气。这一日她一个人怏怏不乐的来到巢凤馆,外面空无一人。已近年关,天气寒冷,这些宫人只怕统统躲懒去了。她皱了皱眉头,走近一些,却听见一个男子的声音,不是皇帝刘珉。 她大吃一惊,这里除了那个未来的皇太子奶娃是只公的,只怕连苍蝇都被刘珉换成母的,这个男人是哪来的? 要进不进?她正在迟疑,耳边一阵风声,她措手不及,低低惊呼一声,随后听见方绮惊叫了一声:“李校尉,是梁王妃。” 话音刚落,一把嗡嗡作响的飞镖已经扎在她身后的树上。 随后一个面目黧黑的英俊青年赶出来,拔出飞镖,连声道歉:“对不住,我还以为是歹人。”转头看见陆秀秀稚齿韶容,眉目如画,不觉呆了一下。 陆秀秀惊魂未定,见他目光灼灼,心里恼怒。皇宫大内,哪来的歹人,只怕是他心里有鬼才是。 方绮赶出来,扶着门道:“秀秀妹子,可受伤了?他是李校尉,护送我回来的。” 那人正是李长风,已经授了保义郎,武散官第五十阶,正九品。品阶虽小,但是授予面却广,比如武举省试第二名第三名也只是授职保义郎的。他照顾方绮母子很是妥帖,刘珉非常欣赏他,许诺再有立功,立即升迁。 陆秀秀见李长风执礼甚恭,同时瞥见他眼角一道长疤,想起刘仲,心一软道:“罢了,我应该叫人通报的。” 李长风这时才发现外面空无一人,心里一凝,暗恨自己大意,随后轻声道:“王妃,扶娘娘到后面去。” 见他脸上杀气隐隐,语气森然。陆秀秀想起堂叔陆星海,心里一悸,不敢违抗。连忙上前扶起方绮就往里走。 不一会儿,李长风进来禀报:“娘娘,外面太湖石上面的青苔有一处脚印,叫齐这里的所有人出来检查鞋子,立刻。” 陆秀秀惊讶他居然敢呼喝方绮。哪知道方绮眼盲,在这种事情上是个没有主意的,有些事时机稍纵即逝,李长风只有越俎代庖。且李长风一路照顾方绮,两人都知根知底,他知道方绮根本不会介意。不过刘珉若在,他可不敢用这种口气说话。 陆秀秀叫这里的老尚宫魏姑姑前去唤人。没有多久,所有的人都集中在院子里。方绮和方铠已经被李长风带来的人护在后面的屋子里。 陆秀秀看见李长风刚才出去找来的人,居然都是膀大腰圆的侍卫,连忙躲进屋里。 李长风也不多话,命令众人把鞋底亮出来。一个宫女歪了一下,他冷眼一斜,那宫女吓得瘫倒在地。一个侍卫上前一掀裙底,众位宫女们惊叫起来。那侍卫叫道:“是这个。”拎起那名宫女扔在一边。 李长风不置可否,示意继续。 前鉴在前,宫女和女官们不敢违抗,纷纷亮出鞋底,居然还有两个宫女与一名女官鞋底也有青苔。 李长风示意全部带下去。她们不敢大声哭泣,抽抽嗒嗒地正准备往外走,那名女官看见门后的陆秀秀,连忙扑过来,抱着陆秀秀哭道:“王妃娘娘救命。” 陆秀秀莫名其妙,随后她的手里被塞了一个东西。 她大惊失色,她根本不认识这名女官。那名女官又被赶上来的侍卫拖了出去。 陆秀秀强捺住乱跳的心脏,勉强处理剩下的事情,安抚各位受惊的宫人。等刘珉赶来,她和李长风方退下。 李长风对她笑道:“阿仲是我师弟,有什么事说一声就好。这一段我会在巢凤馆这里担任侍卫队长。” 陆秀秀意外又沮丧,刘仲从来没有说过他的情况,连他有一个师兄同在艮岳都没有告诉她。 走了几步,她回头看了一眼。李长风朝她咧咧嘴,露出一口白牙,那眼神意味深长。 陆秀秀缓慢的走回萼绿华馆,见屋里无人,方将手中的一张纸条打开,上面写着:“上曰:‘陆家在兵部职位过半,已成尾大不掉之势。’梁王对曰:‘令狐氏华氏殷鉴不远,陆家已引以为戒矣。’上不答。” 陆秀秀哆嗦着点燃蜡烛,将纸条烧得一干二净。她心中惊恐莫名,刺探宫闱,如此大逆不道之事都敢干出来,堂叔和爹爹他们究竟想干什么?皇帝已经开始猜忌陆家了么?她虽在深闺不解世事,也知道枪打出头鸟,陆家这些日子以来的确风头太盛。想起上次回门的时候,堂叔陆星海的女儿陆熙熙也到了京城。她在东南一带艳名远播,此刻前来目的不言而喻。也该劝劝阿爹他们韬光养晦,现在这个皇帝可不比安平帝宽仁。 而此时,远在潘街的朱太医寓所。阿奴养病的小屋里热气逼人,刘仲擦了擦汗,小心翼翼地端药给阿奴。 阿奴靠在床栏上笑道:“委屈王爷了。” 刘仲一晒:“不过端个药,你就客气起来,以前对我吆五喝六的横劲哪去了。” “世人都是先敬衣冠后敬人,我哪能免俗。”阿奴揶揄道。 众人笑起来,刘仲的朝服都没来得及换就赶过来了。 见阿奴已经能够坐起说笑,他心里欢喜:“若是能走几步,我带你出去游汴河,汴河的雪景也是不错。” 阿奴想起沈青娘的话,心里暗叹,嘴上说道:“你该陪的是你家那朵小花蕾,总把人家晾在家里算什么事。汉人贵族不比阿依族人,想结婚就结婚,想离婚也没人管。你们成亲,其实都是两个家族的势力结合,虽然人是刘珉为了拉拢陆家逼你娶的,不过她总是要跟你生活一辈子的。再说人家母亲为了救你。。。。。。” “别说了,我都知道,只是我看见她有些害怕。”刘仲忍不住吐露心结。 害怕?不要说阿奴惊奇,就是外面偷听的一干人也莫名其妙。 阿奴嘲笑道:“那个小王妃据说长的像个年画娃娃一样,粉团子似的小姑娘你也怕?你好歹是打过小羚羊的人。。。。。。” 外面的阿罗先笑出声来,刘仲成年礼上打到的猎物成了阿依族的笑柄。他和阿波等人迟了两天也赶到了。 刘仲听见外面吭吭哧哧的,往外吼了一声:“要笑就大声点,偷偷摸摸算什么。” 外面的人哈哈大笑起来。 刘仲窘的满脸通红:“不是那个怕,就是看见她想躲起来。” 外面的笑声更大了。 见刘仲说不出所以然来。阿奴想想:“可是太陌生了?也难怪,你从来没有跟女孩子一块玩过。”阿依族的那些姑娘个个以貌取人,族人们都是好相貌,她们连云丹的大胡子都嫌弃,自然看不上刘仲,他又一直跟着自己,难怪不知道怎么跟别的女孩子相处。 她对云丹说道:“要不?叫拉隆带他上杀猪巷看看。” 这个主意更馊,外面的人笑得声音都没了。(未完待续) 第一百一十八节 无题 阿奴的建议让刘仲莫名恼怒。 他突然一脚踹开门吼道:“都给我滚。” 沈青娘刚走到门前,被吓了一跳,怒道:“王爷好威风呐。” 刘仲没想到沈青娘回来了,呐呐道:“不是,我,我。。。。。。” 沈青娘皱眉:“听说你天天在宫里吼人。。。。。。” “不是。”刘仲直着脖子辩白,“那些宫女好讨厌,一会儿一个‘王爷,王妃娘娘叫您一起用膳’,‘王爷,王妃娘娘请您去赏萼绿梅’,‘王爷,王妃娘娘说今儿是冬至,请您一起过生日’。我要是不去,她们就东拉西拦,像赶羊似的,烦死我了。我都不敢在艮岳多呆,她手下的那个蝉儿总是能找到我,鼻子比尼尔斯还灵。我又不能宰了她,除了吼一嗓子把她吓跑,我还能怎样?” 他学着宫女们尖细的嗓音和毕恭毕敬但是却态度坚决的样子,阿奴笑得直喘气。他一瞪眼:“把药喝了再笑,呛了怎办?” 阿奴依言,边喝边想:“陆秀秀毕竟是个孩子,这样围追堵截只会把阿仲吓跑了。” 她哪知道那些紧迫盯人的伎俩都是蝉儿瞒着陆秀秀干出来的,她算是六品女官,只比吴姑姑低一点。加上又是王妃心腹,可以指挥一大票人盯紧刘仲,却没想到适得其反,逼得刘仲索性连家也不回。 阿奴皱着眉喝下补药,胃里直泛酸水,一阵恶心,刘仲连忙塞了一颗蜜饯给她。 她苦着脸说:“天天把药当饭吃,不是说有什么食疗么?”满院子的药味比得上药厂了,药味飘到隔壁的卢家,熏得他们家看门的婆子一个劲的嘀咕抱怨。 刘仲想想:“要不我明儿去医署问问?” 阿奴想了想,脸一红:“算了,为了这个莫名其妙的病已经够劳师动众的了,再传到宫闱里,我也不用做人了。” 刘仲想起已经告诉了刘珉,心想阿奴知道了,肯定又要发一场脾气。 见阿奴说笑了一会儿,眼睛又闭上。知道她精神不济,连忙扶她躺下,侯她睡着了,方起身离去,迎头撞上李长风。 李长风拎着一纸包的蜜饯来看阿奴,见他还盘桓在这里,皱眉道:“你把妻子丢在家里,整日在这里混算什么。” 刘仲不说话。 李长风叹口气:“纸条她拿走了,这么蹩脚的主意也就骗骗小姑娘罢了,骗不了陆家的那些老狐狸。” 刘仲叹道:“也没想骗那些人,只想让他们收敛些,的确有些嚣张太过了,今天在朝会上关于围剿张甾的事情又顶撞皇上。还有秀秀的堂姐来了,此女号称艳冠群芳,哼,皇上正烦这些事呢,连卢家都恼了。” 关于这点李长风觉得匪夷所思。这个皇帝眼神不大好,不爱美女爱丑女。就连阿奴那样的,也没见刘珉多看几眼。到目前为止,他还没见过比阿奴更漂亮的姑娘。方绮五官不差,可是那一双白眼看着寒碜的慌。 关于刘仲夫妇,李长风还想劝道:“陆秀秀我看着还不错,你。。。。。。” “知道了。”刘仲一听窜的老远。 李长风直摇头。 今天临时有事,只有更这么多,不好意思。(未完待续,如欲知后事如何,请登陆..,章节更多,支持作者,支持正版阅读!)(未完待续) 第一百一十九节 象牙梳子 刘仲照例夜半回来,陆秀秀一直等着他。见他过来却不知道要怎么说。 两人相对无言了一阵。陆秀秀心里烦躁,拿出荷包里的象牙梳子开始把玩。 刘仲此时却盯着那梳子问:“这把象牙梳子是哪来的?” 烛光辉映之下,那把象牙梳子上隐隐有五色宝光流动,郝然是阿奴送给永林大长公主的那把。 陆秀秀莫名其妙:“是你送来的聘礼里的,我见它精致可爱,所以。。。。。。” 其实她看上这梳子还有一层意思。梳子上雕的是茑萝花,茑即桑寄生,女萝即菟丝子, “君为女萝草,妾作菟丝花”,为新婚夫妇缠绵缱倦,永结同心之意。 刘仲有些焦躁,想是永林公主送回来,却被吴姑姑当做聘礼送给了陆家。阿奴那时候为了自己忍痛割爱送给樊楼老板,继而又送给了永林公主。没想到绕了个湾,却来到陆秀秀手里。阿奴还有一大票人要养,这把梳子价值高昂,怎么也得还给她才是。 他想了想,拿出自己荷包里的金锁说道:“这把梳子据说值二十几万两白银,是我的一个朋友早先为了帮我才借给我的,吴姑姑错把它当做聘礼了,如今却得还给人家。这把金锁是母妃给我的,我送给你吧。” 陆秀秀恋恋不舍,想想是别人的也就释然,递过梳子,拿起金锁放进荷包,想这是仲哥哥的贴身之物,又有些羞意。 刘仲想着阿奴说的话,自己既然娶了秀秀,就得对她好些。在两人曲意迁就之下,气氛松快,相处融洽起来。 所谓密探事件的后继却与刘珉等人的想象有些出入。 陆秀秀等了几日没看见这件事的下文,忍不住来找李长风。她不敢去问刘仲。女人对男人是否在意自己有一种奇怪的直觉,很少出错,而且天生就能利用这种优势。比如陆秀秀就明白李长风比自己有好感,他盯着自己的目光有一种莫名灼热,不像刘仲,他根本很少看她。 李长风没想到她居然不去找自己娘家,而直接找上自己。按刘珉的想法,现在这个小姑娘不是应该在家里对着爹娘哭哭啼啼么? 他隐约觉得,皇帝犯了与安平帝和梁王同样的毛病,严重低估了女人的智慧。 果然陆秀秀找上他,第一句话就是问:“李大人说有事可以找你,我今天找大人解惑来了。皇上要我照顾娘娘的安全,我却出了这么大纰漏,责无旁贷,可否告知那四位宫女为何而来,日后也好引以防范。” 李长风知道她起疑了,心里把刘仲暗骂了一顿,虽然主意是刘珉出的。别看刘仲后来对皇帝哥哥的用心颇多维护,他一开始也抗议过,还跟皇帝吵了一架。而李长风还没那么大胆敢骂皇帝,哪怕是暗地里。他向来有些迷信,否则一开始也不会对阿奴敬畏有加。 刘珉最近大搞造神运功,已经被奉为赤脚大仙下凡,他犹不满意,但是那些牛鼻子老道们占卜起卦,一口咬定他就是赤脚大仙,也只得罢了。百姓哪知道什么,几句偈语一出,编成民谣交口传诵,上清宫一场罗天大醮做下来,轰动民间。甚至有愚夫愚妇每月初一十五在宣德门前烧香请愿。刘珉居然厚着脸皮装模作样叫官员在旁记录,部分解决了困难的百姓感恩戴德,四处宣扬皇帝是神佛降世,为造福百姓而来,刘珉得意洋洋。有些老成的官员看着不像,上奏要求驱赶那些烧香百姓,他却置若罔闻。李长风毕竟是经过阿奴那些古怪招数的洗礼,比愚夫好一些,但是皇家要是忽悠起人来,那景象是相当的壮观,阿奴的段数跟它比起来是小儿科了,是以他仍然半信半疑,对刘珉更加恭谨。 见李长风面有迟疑,陆秀秀知道有猫腻,恼道:“皇上既然不信任我,又何必要我照顾娘娘。”她一开始惊慌,之后却想那女官在巢凤馆,连皇帝与刘仲的私语都这么清楚,那应该早就知道方绮和小太子的存在。但是自己娘家却一点动静也没有,这太不合常理,尤其在准备送自己堂姐进宫的当口。 李长风不语。 陆秀秀认定了李长风与皇帝一伙的,不客气地又问刘仲是否知情。 李长风矢口否认。 陆秀秀见问不出什么,一跺脚走了。李长风抹抹冷汗,这个小王妃也不是省油的灯,不知道今晚会怎样的鸡飞狗跳。 陆秀秀到处找不着刘仲,转头气势汹汹逼着李长风带她去找。刘珉正在哄儿子,听得李长风的禀报,没想到自己弄巧成拙,连连摆手,很不道义的命令李长风将那个定时炸药包给刘仲送去,随后儿子也不要了,一溜烟逃回皇城。 此时已是腊八,开封下了好几场雪,到处银装素裹。都人纷纷出游赏雪。且有那富贵人家,遇雪即开筵,塑雪狮,装雪灯,以会亲旧。腊雪煎茶,吟诗咏曲,更唱迭和,十分惬意。 刘仲也叫人做了几尊雪狮子和雪灯送给阿奴,只是不一会儿就化了。 一大早有三五个穷汉,装成神怪的模样,敲锣打鼓,挨户上门驱祟邪,乞要钱财,谓之“打夜胡”。 听他们说外面各大寺庙都在做浴佛会,并分送七宝五味粥等腊八粥给信徒。云丹窝在屋里久极无聊,闻言意动,见阿奴已经能下床走动,撺掇着她出门去看看。 刘仲遗憾道:“冬至那日祀先祖,官放关扑,热闹不逊于年节。还有车象舞,自宣德门至南薰门外,来回一遭,端的是热闹无比。可惜你那时候昏睡着。” 只是阿奴走几步就气喘吁吁,闻言扫兴道:“走不动。” 刘仲本想用马车,又担心外面拥挤,车过不去。想想去外面租了一头驴子。 阿奴见过阿凡提骑这个,一见毛驴就想乐。 那驴子主人说道:“用手拨它的耳朵,想往哪走,就拨它那边的耳朵。” 阿奴试了试,果然很听使唤,她笑嘻嘻的说道:“咱们骑驴看唱本——走着瞧吧。” 蹄声得得,铃声叮叮,驴子稳健缓慢,此刻骑来却是再合适不过。刘仲还想上前拉缰绳,阿奴连忙摆手:“罢了,你那张脸全城都认识,别闹得你家那朵小花来抓奸。” 云丹拍拍驴子,挤眉弄眼:“是极,还是回家陪你的小娘子。” 十二等人起哄要赶刘仲,他有些怏怏不乐。沈青娘见状不忍,说道:“不如去汴河上租条船,一路看雪景街景,阿奴也不会累。” 李长风带着陆秀秀找遍全城,已是天黑。只知道在汴河上,但是河上游船如织,灯光桨影中,哪里去找。 陆秀秀奔波半日,已是泄气。失望之余,站在河边发怔。这里人迹稀少,瑟瑟寒风中忧郁的少女看着分外孤单。想她一介贵女,在娘家如宝似玉的娇养,几曾受过这份凄苦,李长风怜意大起,暗暗咒骂刘仲,只有陪着她漫无目的地乱走。 前方一股嘈杂和热气扑面而来,已经到了虹桥。此时虽然寒冷,虹桥夜市依然如火如荼。陆秀秀站在桥头,觉得这些热闹近在身旁,却似远在天边,跟自己毫无关系,悲从中来,不由得泪光莹莹。 自怜自伤中,她忽听见一声娇笑:“我这算 ‘骑驴虹桥过,铃儿响叮当’。” 那女子口音古怪,声音清扬却带着几分气弱。 随后有一个浑厚的男子声音回答,口音一样古怪:“你怎么不唱我听听?” 那女子“啐”了一口:“真无聊,你明知道我不会唱,每次都要说这个,你怎么不跳舞给我看。”随后她惊奇地“咦”了一声:“大师兄,你在这里。” 陆秀秀敏感的发现李长风怔了一下。她转头看见一个披着白狐裘斗篷的少女骑在毛驴上,笑嘻嘻地看着他们。灯影下一张芙蓉脸难描难画,说不出的好看,却是一脸病容,显得荏弱可怜。 她心里暗忖:“人说堂姐美貌,却没她这么一身灵秀。”不觉得有些自惭形秽。 李长风向前一步挡住陆秀秀,无声地比手画脚,快走快走。他已经看见刘仲正在后面买茶汤。 阿奴却误会了。 陆秀秀偷偷跟李长风出来,换了常服,外面披着一件厚锦镶银鼠皮披风,看着就像个邻家小妹。 大师兄春天到了哦,她冲着陆秀秀一笑,灿如梨花盛放,陆秀秀恍惚了一下。 阿奴以为李长风是怕那姑娘害羞才想将他们赶跑,转头拉云丹:“走吧,大师兄嫌咱们碍事。” 云丹笑得暧昧,朝李长风点点头,牵着小毛驴往前走。 阿奴一侧头,陆秀秀却发现她的鬓发上插着一把象牙梳子,灯光下,彩光流动,上面的茑萝花清晰可辨。 她顿时手足冰凉。 见阿奴转眼就要下桥,她一咬牙顾不得丢脸,冲上前拦住毛驴问道:“你头上的梳子哪来的?”语气十分急迫。 阿奴莫名其妙看了一眼赶过来的李长风:“是我阿爸给的。” 陆秀秀看了看李长风,想起这个美丽的少女叫他大师兄,李长风说 “阿仲是我师弟”,仲哥哥说“这把梳子是我的一个朋友为了帮我”。。。。。。。他们认识,仲哥哥认识这个美如天仙的少女,而且渊源颇深,寻常朋友怎会借二十万两银子给他。 这个认知让她像被寒冰冻住了一样,再也说不出话来。(未完待续) 第一百二十节 撞破心事 陆秀秀还从阿奴身上闻到了一股淡淡的药味。跟刘仲每晚回来时身上带的药味是一样的。 见这个像瓷娃娃一样的姑娘盯着自己不放,圆圆的眼睛里闪过不敢置信,愤怒,了然,哀伤。。。。。。最后是茫然。一个人的眼睛怎么会有这么多情绪?阿奴吓了一跳。 李长风也不明所以。 桥上刘仲端着热茶汤走过来给云丹,一边说道:“阿奴,你爱喝那种七宝擂茶,可你正在吃药,这里的茶汤都是药茶,喝不得。” 阿奴合掌哈了口气:“不过想要暖暖身子,怪冷的。” “你穿很多了。”包的像个粽子,刘仲话还没说完,看见李长风,眉头一皱:“驴子,你今天不是在值日?” 李长风往身旁努努嘴。 刘仲定睛一看,失声叫出来:“秀秀。” 这是梁王妃?云丹和阿奴面面相觑。 陆秀秀勉强按捺住自己,想张嘴却发不出声音,头一低,眼泪迅速涌出来。她也不说话,转头大步走了。刘仲看了看众人,云丹拿着缰绳抽了一下他:“还不快追。” 刘仲连忙赶上去。 阿奴后知后觉道:“她是在吃醋?可她又不是云丹老婆。”刘仲离自己几米远,这样也能牵扯到自己?没看见云丹这个大胡子在旁边么。跟这把象牙梳子有关?可梳子是永林公主还给自己的。 李长风说道:“我们找你们一天了。” 此时落在后面的沈青娘等人也赶上来。他将事情说了一遍,包括刘珉设计陆秀秀。 沈青娘骂道:“糊涂东西。” 阿奴不屑道:“刘珉整日就琢磨这些东西,正经事不干。”赤脚大仙的事情她也听说过。 李长风叹道:“他也是没办法,陆家眼看又要送女儿进宫,方娘娘不是盲人就好了。皇上四处寻名医,也是为了给她看眼睛。”又不能光明正大,只有借着华氏病重之机。 新汉历代皇帝的后妃大都出自平民之家,比如华氏,很少有像令狐氏那样的世家大族。令狐氏前鉴不远,可以想见陆家女儿要是成功进入宫廷会掀起怎样的波澜,至少单纯的方绮就招架不住,难怪刘珉心急。想保住妻儿,第一件事就得阻止世家贵族向皇宫塞人。 阿奴觉得遗憾,方绮人不错。她的眼睛明显是白内障,在后世不过是个小手术。 刘仲的心思昭然若揭,她不能再这样装聋作哑下去。她叹口气对云丹说道:“过完年就回去吧,你也该上任了,都督大人。” 云丹被叫的笑起来:“那不过是个空衔,就你整日挂在嘴边笑话我。”想想踌躇道:“不行,一路上没有好医生,这次要不是那些庸医用了虎狼之药,你也不会。。。。。。”见阿奴突然一脸窘迫转过头去。他连忙改口:“过完年,我要先回去,你先养好身子,再慢慢走。” 这次阿奴生病垂危,云丹抱着她赶路,昏迷不醒的时候都是云丹照料,他不肯假手于人,阿奴想起来尴尬异常。 感激他从来不拿此事取笑,阿奴也跟着改口:“你还没有起表字,不如就叫公瑾好了。”。 “那你叫小乔怎样?”云丹趁机占便宜。 见他这话说得暧昧,她小脸一红,匆忙再换个话题:“咳,夫子来信说我汉文名字应该叫做明月奴,听着怎么像个西域舞姬。”她不大喜欢。 “你不是会跳一种旋转起来的舞蹈,不如先去阿罗表演的孙家瓦子看看,里面的西域舞姬跳得舞跟你的一样。托大小梁王的福,老虎们的表演很受欢迎。”云丹见她羞答答的,心里大乐,连忙见好就收。 “真的?都没见他交钱给我。”阿奴愤愤不平。 云丹解释道:“但是他也没再向你要钱了不是?” “对喲,这家伙开始自力更生了。”阿奴这才发现。 另外一边刘仲追上了陆秀秀,不知道说什么好。 一时只有两人的脚步声在“嚓嚓”作响。 走到僻静处,陆秀秀突然转过来,哑声问道:“你喜欢她?” 隐约的光线下,可以看见她小脸上一条条发亮的泪痕,却抿着唇,一脸倔强。 她竟是一路在哭。刘仲很局促又内疚,但是不想骗她,沉声道:“是。” “你喜欢她,那为什么要娶我?”见他连犹疑都没有,陆秀秀伤心至极, 刘仲顿了一下:“那时候她不告而别,我以为再也见不着她。”那几天他终日浑浑噩噩,有些自暴自弃,加上刘珉命令他一定要娶一个陆家的女儿,不是秀秀也会是陆熙熙什么的,前提是人家愿意嫁他。 “那这次生病的也是她?”时间选的真好,陆秀秀咬牙切齿。 “对。” “你天天去照顾她?” “她不需要我照顾。” “不是快死了么?怎么能出来游玩。”陆秀秀越想越窝火。 “差点。”刘仲对“死”这个字眼皱了皱眉。 “什么病?” 刘仲一阵沉默。 “又是不能告诉我?你隐瞒了我多少事?包括这次刘珉设计我。既然不信任,又何必告诉我?”她已经是怒极,对刘珉指名道姓。 刘仲无言,这件事是做错了。 “你什么也不说么?那我到底算什么?”陆秀秀质问。 刘仲也不知道,秀秀对他而言算什么。也许上次阿奴一去不回头,自己就会认命与秀秀好好的过下去。可是阿奴忽然回来了,看着她躺在那里一动不动毫无生气,刘仲觉得天塌地陷。自己又没有别的想头,只是想多看她几眼罢了,为什么会觉得一颗心满满当当的,再无空隙可以容得下别人。 秀秀见他一脸茫然,不由得失望透顶。她忽然明白过来,所有的一切都是自己一厢情愿,那个需要人可怜爱护的表哥不过是存在于自己的想象之中。他的流亡生涯并不像自己以为的那么糟糕,他有义兄,师兄,还有舅舅青姨和护卫们一路跟着照料,居然还有一个红颜知己,不知道是他的师姐还是师妹。就像那些京城的贵族携美郊游一样享受,根本不会受半点委屈。 “你想娶她?需不需要我给你们腾位置?”她冷冰冰地问道。 刘仲苦笑:“她嫁人了。” 这样?陆秀秀愕然,突然觉得刘仲自作自受,从心底生出一丝报复地快意。 既然这个表哥是个没人要的垃圾,那自己又何必将他捡回来当宝。一败涂地的情路上,她总算为自己找到了一个可供安慰的台阶可下。她抹干净眼泪,也不哭了:“我本将心照明月,谁知明月照沟渠。”昂着脸转身走了。 刘仲一路跟着,而陆秀秀再不肯回头。 少女的心事千回百转,瞬息万变。刘仲这种只会单向思维的毛毛虫脑子永远不会明白陆秀秀为什么愿意嫁给自己,又为什么突然死心,而且看着他像看一块惹人讨厌的臭狗屎。 阿奴跟众人赶上阿罗的第二场表演的尾巴。 阿罗和四只毛团的杂技有了很大的进步,又增加了荡秋千,叠罗汉,跳舞等节目,四只毛团喜欢小孩,一有孩子在场就来劲,加上中间有小丑插科打诨,气氛热闹无比,很受孩子们欢迎。不过孩子都喜欢白天来,所以阿罗每日表演两场,下午一场,傍晚一场。 众人嘻嘻哈哈回去时经过南曲,见前面扰扰囔囔聚了一群人,里面不时传来几声女子的惨叫。阿奴皱皱眉,这条街是有名的高级伎馆所在,按理不会有人敢来闹事。 阿罗最好热闹,一撮口哨,四只毛团兴冲冲的冲进人群,人们惊叫着跑开,他哈哈大笑。 只见当中一个身材魁梧穿着青布袍的壮汉正殴打一个白衣女子,旁边一群同样装扮的家丁簇拥着一个披着织锦皮毛大氅的贵公子哥儿,在旁呼喝助威,兴奋的像在古罗马的斗兽场。 阿罗见状一个唿哨,老虎们吼起来。见景象如此不堪,阿奴连忙示意十二等人上去帮忙。 那些家丁正在专心看热闹,猛地听见虎吼,惊得灵魂出窍,也不管自己主子了,屁滚尿流的四散奔逃。那贵公子吓瘫在地上,像一团泡烂的面条再也提不起来。 都都上前对着他的喉咙端详了一下。一股腥味扑面而来,几滴热乎乎地口水滴在他的脖子上,他顿时魂飞魄散,两眼一翻,昏死过去。 那名打人的家丁被罗罗和狗狗们扑倒在地,连滚带爬地想逃,却被咬住衣服硬拖了回来,见四周都是滴着口水的尖牙,他浑身筛糠跪在地上拼命磕头:“大爷饶命,大爷饶命。” 沈青娘上前将那女子扶起来,见她头发散乱,满身泥水,狼狈不堪,所幸她一直捂着脸,脸上倒是安然无恙。见了她放下手,沈青娘一怔:“阿姐?”仔细一看,又不像。她苦笑了一下,沈纨去世已经七年了,眨眼物是人非。 身后一扇门忽的打开,一个小女僮冲出来:“娘子,娘子,你怎样啦?” 老鸨也随后赶过来:“惜娘子,可伤着脸?” 云丹仔细一看,正是那个赵惜。沈青娘扶着她走进惜惜馆,赵惜叹口气:“妈妈受累。” 老鸨哭着说:“女儿啊,这起子恶少日日前来,叫我可怎么活哦。” 赵惜闻声知意:“妈妈放心,我已经请求调往它地,定不会误了妈妈生意。”她原是官妓,不能来去自由。 老鸨呐呐道:“上面只怕不肯放人。” 赵惜冷笑:“那妈妈是要我的小命么?”(未完待续) 第一百二十一节 官妓行首 老鸨被赵惜问得一滞,看见那两只白虎,猛省过来这批人是谁。娼家的消息最是灵通,更何况那两只白虎和这帮吐蕃人早就闻名遐迩。 偷眼看见几个胆大的家丁溜回来把他们的主子抬走,而那群吐蕃人并没有阻止。老鸨暗暗松了口气,只要不出人命,明儿有人问起她就能搪塞过去。双方都权势通天,让他们自己干架去。 “你是赵惜?”沈青娘早闻大名。 “正是奴家。”赵惜换了身衣衫,娉娉婷婷走来。绛红窄裉袄,白色绫棉裙,外罩一件二色金银鼠比甲。她重新整了妆容,耳边一粒红珊瑚镶金坠子,脂光粉艳,越发显得脸若银盘,眼似秋水。阿罗迎头碰上,不觉呆了半晌。 沈青娘犹豫了一会,最后说道:“我给你赎身吧。” 不管她与梁王那负心汉如何,光凭她与阿姐长的五分像,就不能留她在这里受人作践。 老鸨连忙说道:“刚才那位是卢家的公子,要是他明日问起。。。。。。” 陆家?居然还是阿仲的姻亲。老板口音不纯,众人都听岔了。沈青娘大怒:“叫他去艮岳找梁王。” 老鸨连忙点头称是。 沈青娘一刻都不想多呆,命令赵惜马上收拾行李。 赵惜却不动,沈青娘一挑眉,眼看就要发火。 阿奴和云丹对看一眼,人家好歹有一水之恩,替她打打圆场还是办得到。 阿奴上前问道:“可是姐姐有什么为难处?” 赵惜叹道:“不知道这位大娘要赎奴家做什么?”女人无缘无故为女伎赎身的确匪夷所思。 说实在沈青娘也不知道赎她做什么。 阿奴听见沈青娘唤过一声“阿姐”,猜到了她的矛盾心思。赵惜应该与刘仲的母亲有几分相像,这样想来那老梁王对她关爱有加也是有原因的,只是上次刘仲见过她,却无动于衷,难道那傻子不认识自己亲娘? 她笑道:“姐姐放心,横竖不会让姐姐难过,跟着我们去,总比呆在这里日日受人欺凌的好。”她忽然想起来,陆家不就是阿仲的岳父家,这样不给他面子,难怪阿仲抱怨陆家太过嚣张。想起刚才那个陆秀秀莫名其妙地跑来问自己的梳子,心里对陆家反感起来。 赵惜也怪,直接向阿奴毛遂自荐:“那你替我赎身吧。” 阿奴见沈青娘脸色不渝,扰扰头:“这个,嘿嘿,我不需要丫头。” “厨娘总需要吧,我会做药膳。”赵惜淡淡地说,她闻到阿奴身上药气甚浓。 “你会做药膳?”阿奴大喜,日日吃那些苦药真是受罪,她的舌头早就麻的不辨咸甜。 “厨艺尚可。” 阿奴直接问老鸨:“赵姐姐身价如何?” 她的脸在暗影中转出来,老鸨看得一呆,心想这个小娘子比南曲最美的行首潘称心还要美上三分,要是入了这一行。。。。。。 赵惜笑道:“奴家是官妓,还请小梁王跟教坊司报备一下,纳些许赎身钱即可。奴家现在是人见人厌,不值什么钱。”她反身对老鸨讥嘲道:“妈妈这些年从奴家身上也赚得不少,最后一次,妈妈还是高抬贵手罢。” 那老鸨本想敲诈些香火钱,又怕阿奴等人不要赵惜,那卢家日日前来折辱,生意已经是做不成了。只好不甘心的走到赵惜的房间,准备将她值钱的东西再搜走一些。 她走的慢了,房门前那两只小牛大的黑狗已经守在那里,对她一龇尖牙,老鸨吓得哎哟一声,贴着墙一步步蹭出去。 房内赵惜看见笑得眼泪都出来,对阿奴抱歉道:“妈妈日日逼索,奴家的钱财所剩不多,只有烦姑娘收留,奴家饭量甚小,不过一日两餐。” 阿奴环顾一圈她的居所,竟比皇宫大内还要奢华。心想由奢入俭难,带着这么一个销金窟,我可养不起,一日两餐她若是要吃龙肝凤胆,我可没处弄去。有些后悔道:“我养了一大家子人,不差你一个。不过跟着我要到吐蕃那苦寒之地,你可想好了?要是现在反悔想跟着青姨还来得及,她没有恶意的。” 赵惜笑笑,沈青娘她知道是谁,跟梁王有仇的人怎么会善待自己。而且她看向自己的眼神古里古怪,自己这段时间是受够了,不想再跳火坑。 人人都知道梁王的吐蕃义兄有一个终日戴着面纱的美貌爱宠。赵惜入这行多年,看人眼光毒辣,见阿奴目光澄澈,行动豪爽大方,显见心地不坏,跟着她总比跟着一些摸不清来路的人好些。而且终日流连在杀猪巷里的那批吐蕃人,姐妹行中相传他们“人傻钱多”。化外之人心地坦直,反而更好相处,至于别的,赵惜苦笑,如今她落到这个地步还能怎样。 突然外面一阵沉闷的钟声响起,赵惜脸色一变:“太皇太后崩了。” 沈青娘抢进来急道:“快点,马上就要全城戒严了。” 等他们赶回潘楼东街巷朱太医家,外面已经开始戒严了。各个路口都可以看见昂首挺胸的士兵,手中兵器在漆黑的夜色中闪着寒光。潘楼为开封最热闹的商业街,紧挨着的“界身”一巷,均为屋宇雄壮、门面广阔的金银彩帛交易之所,此刻却是人迹寥落,家家闭门,户户关窗。 十九捧着一捧小纸卷进来:“艮岳那边晌午送过来的,吐蕃来信了,我看不懂。” 上次刘仲送给他们一笼信鸽,在洛阳时阿奴病重,云丹叫人快马先带回去,这么快就飞回来了?阿奴又惊又喜,她展开纸条一看:“是梵文,阿错写的。”难怪十九看不懂。 看完之后,她皱眉:“阿岩出关了,阿爸和他已经快马赶来中原看我。”应该自己病重的消息吓着他们了。纸条很窄,阿错尽力把字写的很小,还是写不了几行。每张纸卷的内容一样,显然是怕鸽子半路走失。 云丹又惊又喜:“师父也要来?” 阿奴忧心忡忡:“阿爸年纪大了,阿岩刚刚出关,身体肯定都不好,我怕他们水土不服。”一时愁肠百结,竟是泪光莹莹。 见状云丹酸溜溜地:“都是大男人,难道还怕被人抢了不成?” 众人见她不喜反忧,知道她的姻缘稀奇古怪,而且久病之后性情不稳,也不好多说什么,各自散去。沈青娘路上看见赵惜走路有些跛,想来挨打时受伤了,连忙招呼她进里屋上药。只有云丹留下来。 华氏病重弥留,朱太医却有些天没有回来了,阿奴的药眼看就吃完。 云丹问道:“要不明天我去街上找个郎中来?” 阿奴摇头:“我好了,就是补补血罢了,叫赵惜养好伤后给我做药膳就是。” 云丹见她神情委顿,吩咐道:“今天是累着了,你洗洗早点歇着吧。” 阿奴连忙叫住他:“你坐下,有事商量。” 云丹摸不着头脑。 阿奴说正事向来不跟云丹废话,开门见山道:“我们在成都开个酒楼如何?一并开个大型的瓦子。” “像樊楼?瓦子是为了阿罗?” “我想最好可以包下一座小山,就像雅州的那个园子一样大小,各处楼阁依山而建,像樊楼一样用廊桥连起来。跟瓦子连在一处,喝酒吃饭看戏耍玩各听稳便,中间再命人布置四时园林,如何?”就是大型娱乐中心的意思。 “酒楼也学樊楼分为雅俗两种?” “当然。”还要分区拦开。 “你想让赵惜帮忙?” “听说她是文武全才,什么都懂一些。我见她言语爽利诙谐,见机极快,主持这些应该没有问题。”阿奴见四下无人,低声道:“阿罗一路上对她频频侧目,只怕是看上她了,她已经二十三岁了,汉人说‘女大三,抱金砖’。”言下颇有赞同之意。 云丹皱眉:“按吐蕃的说法,女大三,不是什么好兆头,最好大一岁。” “啊?”阿奴吃惊,随后释然,“从汉俗吧。” 云丹哈哈大笑:“很是,以后汉俗胡俗蕃俗苗俗多着去了,就这点小事也分汉俗胡俗?不知道的人还以为是王昭君改嫁。” 阿奴嘘道:“小声些。”当事人就在隔壁。 云丹见眼前的芙蓉脸宜喜宜嗔,一根青葱玉指竖在淡粉色的唇边,看着可爱之极,他心里一荡,悄悄伸出手去握着,却怎么也不敢更近一步。上次在木格措,阿奴受伤后脸上那种拒人与千里之外的表情让他至今想起来还心有余悸。 阿奴沉浸在自己的思绪里,兀自浑然未觉:“云丹,我们需要一个情报网。” 这是说到正点上了,云丹松开手,正襟危坐:“你的意思是酒楼在明,搜罗情报在暗。” “对啊,自古酒楼和瓦肆意勾栏就是消息灵通之地。我想做中原的生意,远在江南一担生丝价格的起落都会影响绢帛的定价,气候与政局变化对茶叶的价格影响更是剧烈。内乱前一两银子一匹绢,三十匹绢换一匹吐蕃良马,现在呢?绢帛供应不上,马价大跌。一斤上等名山茶战前要约两百文,之前因为他们走私,只要七十文,现在价格又涨上去。今年换了个皇帝,属国纷纷来朝,象牙香料之类的奢侈品价格也大跌,反而是棉布一路看涨。而且你被刘珉授了官职,跟中原的政局丝丝相关,哪怕远在吐蕃一样受波及,不是说知己知彼才能立于不败之地么?”眼看刘珉又准备剿匪,大乱之后肯定有一段安定时期,趁这个机会早早打好基础框架,为日后生意延伸入中原做准备。 云丹只专心经营康巴那块,却没想到这么远。沉吟半晌:“你的意思是叫阿罗负责这块?” “阿哥喜欢冒险,与其让他三不知的摸去西域,还不如我给他找一件事情做。边开瓦子边收集情报,就是他想做路岐人(流浪艺人)也行,不过要定时回来报道。他胆大包天,情报工作比较刺激,他会喜欢,而且赵惜老于世故,应该能辖制住他。”驯服一匹野马最好的方法就是给他套上笼头,还是他心甘情愿被套。阿奴乐得笑出声来,越想越觉得这两人是天作之合。 见阿奴自己在那里自筹自划的,云丹提醒:“你还没问过阿罗。” 阿奴一皱眉,拍板定案:“他要是敢反抗,浸猪笼先。”给她找了那么多麻烦,念在他是哥哥的份上,没找他收钱就不错了。叫他做一点事情还推三阻四,那把欠债结了先,包管利滚利让他下辈子都还不完。 云丹大汗,对于阿奴奇怪的家庭关系不予置评。 见赵惜进来,他也不多说,径直休息去了。作为尚未就职的二品大员,明天一早他还要去宫中吊唁。反正这些提议不过是个雏形,日后再慢慢研究就是。 接下来满城缟素,阿奴干脆不出门,每日向赵惜讨教,她的确博学多才。据她说与梁王不过是棋友的关系,沈青娘听后脸色稍稍缓和。那梁王妃华碧宇气势汹汹宣召过她一次,表情跟沈青娘一样古怪,随后再没干涉过梁王来找她。皇室中隐晦之事甚多,她不敢多打听。有些压箱底的东西还是华碧宇送来的,她也不隐瞒,拿给阿奴过目。 羊脂白玉环绶,珍珠冠花篦环,凫靥裘,赤金八宝珍珠朝凤钗,嵌宝金耳坠。。。。。。赵惜遗憾道:“王爷薨了以后,我失了靠山,妈妈明偷暗抢,还有那些恶少闲汉日日欺凌,许多大内的精品珠宝都踪影难觅。只剩这几样常用的。”还有一小竹箱今年的北苑团纲腊茶,用雀舌水芽(茶尖嫩叶)所制,一夸要四十万钱。阿奴咋舌,这些东西民间千金难求,梁王随手就给了赵惜,就是这几样常用的首饰做工和质料都相当不凡。 阿奴笑道:“你开个单子,我帮你索回来,日后好给你做嫁妆。”听说还有更多的珠宝流落在外,她心里痒痒。算盘打噼叭响,只要她嫁给哥哥,这些东西就是自己家的了。 赵惜脸一红:“我现在名声扫地,臭不可闻,谁会要我。” 旁边阿罗插了一句:“你很香的。” 旁边拉隆等人点头如捣蒜,纷纷赞同。 阿奴闻言大笑,赵惜脸愈红,忙忙的走出去,连东西都没收。(未完待续,如欲知后事如何,请登陆..,章节更多,支持作者,支持正版阅读!)(未完待续) 第一百二十二节 卢家报复 这些天瓦子和伎馆歇业,阿罗他们乐得日日看美人。其实赵惜不过中上之姿,比阿奴差太多。但是她会打扮,一颦一笑,举手投足间风情万种,否则也不会做了这么多年行首。这一点却是阿奴这个蛮女拍马也赶不上的。 阿奴看着哥哥笑嘻嘻,阿罗被她笑得毛骨悚然,举双手投降:“阿妹,有话直说。” 阿奴卖个关子:“赵惜现在是我的人。”现在其实还不是,等刘仲从大内出来,就叫他帮赵惜脱籍。 阿罗脸色变了变,凡是被阿奴盖上“我的”印章的东西,他人休想染指。就像可怜的阿岩,被阿奴霸占十几年,连他多看一眼别的姑娘都不行。在他很小的时候,寨子里那些春心泛滥的姑娘们就日日对他抱怨不停。 想来想去,阿奴不会无缘无故跟他说这个,他呐呐道:“我现在没钱。” 能让妹子眉开眼笑的只有钱财,这一点是大家的共识。 阿奴却从来不觉得,闻言不快道:“我向你要过钱么?” 这倒是,阿罗有些郝然。他近来受中原和云丹等人大男人主义影响甚深,况且他素日也是个霸道的,只是在阿奴面前矮了一截,此刻越发觉得她意有所指,想想自己一路靠着妹子养的确很丢脸。 他耷拉着眼皮:“你放心,我会赚钱给你。” 呃?这么有觉悟。阿奴窃喜,这样就好说话了。上次阿罗闹着要去西域马戏团的阴影还在,她一直怕哥哥偷偷跑了,这种无厘头的事他和阿都没少干过。阿奴暗暗叫达热等人轮班盯着他。 当下阿奴将自己的设想分说了一遍。听说有瓦子可以表演,阿罗两眼熠熠发光。阿奴好笑,他就这么喜欢出风头,连带罗罗它们都爱上了表演。猛兽的主要工作不是捕猎么?在这样下去,白虎们看见猎物恐怕还要思考一下这是拿来吃的还是玩的。 阿奴最后问:“你喜欢赵惜?” 阿罗回答的实诚:“看她像看幅工笔仕女图,连做个菜都像行云流水,很好看。” 那就是还停留在欣赏阶段,姻缘之事强求不得,阿奴想起自己,一阵黯然,只说了一句:“也罢,不过赵惜不错。”就把这事揭过不提。 赵惜很快列了一张清单,阿奴拿给十二。 等大丧一过,诸人空闲下来,已经是寒食节,三天后便是清明。十二跟李长风带着艮岳的皇家侍卫如狼似虎的闯进惜惜馆。为了撇清跟赵惜的关系如今改名叫织欢馆了。 见十二连清单都拿出来,老鸨肉疼又无可奈何,暗骂赵惜不念半点旧情。她交出了一大包首饰和毛皮,里面竟然有一件紫貂披风。那可是贡品,一年也就一两件。十二对了对清单,还有一半没找到。 老鸨苦笑:“不瞒各位爷,能来这里的非富即贵,都是咱们得罪不起的。否则以惜娘子的身份也不至于让人欺凌成那样。” 本朝官妓有些类似现代女明星,又比那些人素质高多了。要善诗画,通乐音,精歌舞,品味高妙,常常引导服饰和生活方式的新潮流。虽然不得自由,应付官差需得随传随到,地位低下,但是比起大多数私妓来有档次多了。而且官员严禁与官妓有私情,也不得任意欺凌。 能来赵惜这里作践她的只怕就是和梁王有仇的那几家人了。不过十二觉得纳闷,陆家人难道因为新桐县主的死亡而迁怒赵惜,这未免太扯了。 这一边十二报告给刘仲,那一边朱太医家已经被围了。 卢家的嫡子长孙卢晖启被老虎吓得一病不起。他的父亲卢休怒不可遏,但是不得不忍声吞气。卢家人自进京就不得觐见,哪敢去找正炙手可热的梁王。华氏崩了,他们全家额手称庆。当年皇后卢媛难产,生下刘珉就去世了,卢家人一直认为是华氏下的手,苦求安平帝做主。而安平帝说卢家人日夜呶呶不休,华氏为了避嫌已经离开长安去了宝鸡的离宫,况且女子生育都是一脚踏入鬼门关,风险极大,他已经很小心防范,绝无华家迫害一事。其实在安平帝看来,卢媛是被自己家人生生害死。娘家人不停的灌输给她华家有害论,企图让她吹枕边风打压华家。卢媛跟自己姑姑一样不过是个小家碧玉,哪里见过什么宫斗。吓得她杯弓蛇影,吃不敢吃,谁不敢睡,看谁都有坏心,日夜焦躁不安,哪一个孕妇经得起这样的折腾,熬到八个月就流产了,所幸孩子最终活了下来。而安平帝自幼蒙华氏照拂,老皇帝去世时又叫他认华氏为母,感情一直极好,却因此事与华氏有了嫌隙。愈发怨恨母族之人上不得台盘,渐渐疏远了他们,哪肯再听他们胡诌,连带刘珉都不待见他们。华家坏事的确做了不少,但是与此事却没什么干系。 卢家人却不肯干休,明的不行,暗地里给华家使了不少绊子,安平帝睁一眼闭一眼。等梁王一掌权,第一件事情就是把卢家全部流放到长白山苦寒之地,卢休的兄弟侄儿都死在那里,他们因此对华家恨之露骨。 卢休叫人一打听,梁王的那位义兄正住在隔壁的朱太医家。动不了小梁王,动一个蛮子哪有问题。所以大丧一过,街上戒严解除,他就指挥家丁围了朱太医的家。 那天刚好一大早十二就带人去讨东西,云丹带着拉隆等人去采购路上要用的物品,只有三个女人在家。 寻常以冬至后一百五日为大寒食,前一日谓之“炊熟”。沈青娘上街买回来现成的稠饧、麦糕、乳酪、乳饼等物准备过节,赵惜和阿奴用面做了枣馉飞燕,用柳条串了,插于门楣之上,谓之“子推燕”。及笄的少女,据说大都是在这一日上头。 阿奴正兴味盎然地用面粉捏成片状的,然后把红枣半包进去做那之推燕,一边听赵惜说那些民俗掌故,外面闹哄哄地有陌生人在叫门。 沈青娘听着闹得不像,留了个心眼,往门缝里一看,乌泱泱一群制服整齐的家丁,个个手提棍棒凶神恶煞。她防着陆家人来报复,哪知道陆家半点动静也无,渐渐他们都放松了警惕。 没想到今日人都出门了,对方却选在这个时候打上门来。见对方人多势众,沈青娘往四周查看了一下,前后门都被阻了,只有避进隔壁卢家的后花园。(未完待续) 第一百二十三节 卢家报复(2) 沈青娘爬上矮墙一看,隔壁人影全无,此时不躲更待何时。所幸她们常年在外行走,行李都是打包好的,装财物的包袱直接拿走就是,赵惜的更是不多。 据之前给他们帮佣的洗衣妇顾大嫂说,这里原来是开国皇帝的郑皇后家,朱太医的寓所就是从那后花园里隔出来的,以前是郑家看门人住的。郑家赫赫百年,逐渐败落。子孙吃了官司,全家发配琼州(海南)。这所宅院被收归官府,已经有几十年没人住了。早年巷子里小儿常常偷溜进去玩耍,后来没人打理,房屋年久失修,荒草长的一人多高,蛇虫鼠蚁,猫狗野狐日渐繁盛。曾有小儿失足落入后花园的池塘中溺毙,之后就有了闹鬼的传言,大白天打门前走过都觉得心头发寒,渐渐的人们都对这所宅子敬而远之。 三人爬进卢家的后花园,四处查看了一遭。这个花园还算大,荒草大概都拔光了,空地上刚刚种了花木,就是亭台楼阁有些摇摇欲坠,显然是碰上大丧还没来得及动工修缮。 她们找了间花木掩映下隐蔽的亭子间坐下,侧耳倾听隔壁的动静,那群人已经撞开门,吵吵囔囔冲进屋子里,听得乒乒乓乓一阵乱响,明显暴徒在砸东西,阿奴心疼至极。 沈青娘叹道:“幸好朱太医这两天轮值睡在医署里,否则惊吓到他老人家就是罪过了。” 突然花园门口传来一阵杂乱的脚步声,一个男子说道:“大少爷,您看看,园子里没有修缮好,素日里老太太都不让人走动的。您还病着,何苦跑到这肮脏地方来吹冷风?” 一个有些沙哑的男声回应道:“啰嗦什么,赶紧把小爷抬到那墙根下。” 阿奴透过花木的缝隙往外看,只见几个家丁抬着一把椅子,上面歪着个青年男子,径直走到那堵她们翻过来的墙下。 那男子听见打砸的声响,有些不满意:“怎么没听见有人哭喊求饶。” 亭子间里三人面面相觑,有些恶寒,翻墙翻到一个变态家里了? 那天是晚上,卢家大少一出场就昏死过去,谁也没看见他的长相,这里唯一认识他的就是都都和赵惜。可惜都都跟阿罗上街逛去了,赵惜不知道这是卢家,那卢大少又一直歪着,赵惜的角度只能看到他的脖子。 卢大少不甘地跺脚:“叫,叫他们把打人,快点。”他久病中气不足,这句话喊出来没有半点恶狠狠地气势。 一个家丁应声领命,嫌绕过去费事,找到阿奴她们爬过来时垫脚的假山,准备翻过去。 隔壁也在找人,刚好发现了阿奴等人翻墙时踩在青苔上的脚印,那名家丁大喜过望,“老爷,老爷,他们从这里翻墙走了。” 卢休也大喜:“快,快,抓住了人老爷重重有赏。” 这两人空间几何学的不好,全然忘记了隔壁正是自个家的后花园。 这边那名传信的家丁在墙上刚一冒头,蜂拥而来家丁们在重赏的刺激下压根没看清楚,一棍子敲下去,激动的七嘴八舌乱囔:“老爷,在这里,在这里。。。。。。” “快,快,别让蛮子跑了。” 一群激动万分的壮汉往墙上扑去。可怜那堵矮墙不过是当年朱太医雇人草草砌的,比豆腐渣好不了多少,哪经得起他们的重压。还没等他们骑上墙头,那堵墙在众人的惨叫声中轰然倒塌。当然叫得最响的是沈家大少,他和三名家丁连人带椅被压在断砖碎瓦还有一群壮汉之下。 阿奴和沈青娘吓了一跳,这要出人命了可如何是好。 三人顾不得什么卢家人,连忙跑过去查看。 三人推开来不及爬起来的家丁们,将碎砖搬开。还好那墙砖也不什么硬通货,一砸碎成齑粉,难为它支撑了这么多年。沈大少和那几个家丁都没死,有没有受伤就不知道了。 沈大少被砸的一佛出世二佛升天,正天旋地转之际,眼前突然现出一张模糊的美人脸,对着他叽叽喳喳比指头:“看清楚,这是一,还是二,耶?你死了没有?” 她在说什么?他陡然想起这个园子据说闹鬼,吓得嚎叫起来:“鬼啊!鬼啊!爹爹啊!”翻着白眼又昏死过去。 见他声音响亮,显然还是活的,又听他骂自己是鬼,阿奴恼恨地踢了他一脚:“瞎了你的狗眼,姑奶奶哪里像鬼。” 墙突然倒了,卢休还没缓过神来,自家花园里又突然跑出三个漂亮女子,他的第一反应跟儿子一样。毕竟他年纪大,经的事情多,一下子回过味来,后面一个家丁又囔:“那个就是赵惜。” 随后又有人囔:“这个是大少爷,是大少爷啊。”一群家丁从废墟里把他们的宝贝少爷挖出来,叫的惊天动地。 卢休看见儿子生死不明,顿时气得指着阿奴三人哆哆嗦嗦的吼道:“抓、抓、抓起来,抓起来。” 这个是陆家的少爷?阿奴和沈青娘越想越好笑,这人吃饱撑了跑卢家来送死。 那群惊魂未定的家丁看见一个天仙般的白衣少女冲着他们笑得花枝乱颤,一个个迷迷瞪瞪,半天没舍得动手。卢休此刻怒发冲冠,像姜子牙一样看什么美人都是红粉骷髅,见家丁们被这个狐狸精蒙得五迷三道,大声吼道:“妖女,妖女。” 被狮子吼震醒的家丁们,暗道一声:“原来是妖精,好险,差点被迷了心窍。”但是比起仙女来,他们更怕妖精,收妖应该是道士干的。家丁们正想抗议这不属于他们的工作范畴,却被卢休的狮子吼逼着一个个慑定心神,战战兢兢抓着棍棒将三人围起来。 外面大门外却传来一阵大声的吐蕃语,随后一个白衣番僧扛着棍棒大步走进来。 阿奴定睛一看,认识的,顾不得去想他怎么来了,高声叫道:“穆松,穆松,他们要杀我。” 那人正是白教的铁棒喇嘛穆松,见状铁棒重重地往地下一戳,大吼一声,众人耳朵一阵嗡嗡作响,手足发软。人家这才是正宗狮子吼。 随后外面一阵扰囊,一群铁棒喇嘛冲进来, 后面跟着一个胖大的红衣番僧。 阿奴喜极而泣,喊道:“阿爸,阿爸。” 罗桑见一群贼人围着自己的宝贝女儿虎视眈眈,顿时愤怒地操起弯刀左隔右挡,跟那些喇嘛一起把阿奴等人救出重围。阿奴挂在他身上大哭,连跟在后面的纳达岩都没看见。 卢休报复不成儿子又受重伤,哪肯干休,逼着家丁们继续上前。 喇嘛们铁棒一横,挡住了他们。 双方正僵持不下,外面云丹等人接到街坊的报信也赶回来。见外面围着一群人看热闹,见他们来了,纷纷让道。众人看见一片狼藉,屋子差点被拆了,个个抽刀到手呼喝着冲进来。 卢休见对方人多势众,心有不甘,转眼却看见开封府的衙差躲躲闪闪。连忙叫人将他们提过来,声称要上衙门告这些蛮子将他儿子吓成重伤。衙差们暗地叫苦不迭,这两家谁都惹不起。 只是他儿子怎么受伤的,外面看热闹的一清二楚,闻言顿时起哄起来。这一条街的闲汉地痞常被云丹等人差遣打酒买菜送信什么的,他们出手大方,赏钱丰厚,因此人人趋奉。跟刚从长白山回来,穷的只靠赏赐过日子的卢家比不可同日而语,因此众人都偏帮着云丹等人。开封的骂人俚语像一串串的臭豆腐似的崩出来,熏得家丁们没脸见人。 卢休下不来台,老脸通红,怒火攻心差点得脑溢血。 没有多久,刘仲跟着十二等人接到报信赶来,大队艮岳的皇家侍卫往那一站,开始清场。 见到刘仲,卢休更是怒不可遏。他们来了开封,听闻陆家,陈家,司徒家等贵族世家都想往宫里送女儿。皇帝不召见,他们人地两生,没有门路,急得抓耳饶腮。华青君却突然好言求见,说可以将他的小女儿卢慧媛送进宫见皇帝。真是想瞌睡就有人送枕头,顾不得那是仇家,急疯了的卢休迫不及待的将女儿打包送进宫,没想到一个照面就被送出来。一开始卢慧媛还喜滋滋地说皇帝表哥对她多好多好,言语和蔼,说是有空请她进宫玩耍。谁知道那之后再无音信,连例行赏赐也无。卢慧媛渐渐绝望,日日哭泣。他被老母和妻子天天埋怨,气得誓与华家不共戴天,看见刘仲这个梁王的兔崽子他焉能不恨。 又不敢明着跟刘仲硬来,只有拉着衙差不放,声称要上告。 衙差最后被逼得没法,一个老油子说道:“卢老爷,不是小的说,您老告状也要有状纸才成啊。” 一句话提醒了卢休,他总算找到台阶可下,气咻咻回家写状纸去了。家丁们连忙跟着跑了。 阿奴示意沈青娘和赵惜拿回包袱。提醒刘仲道:“房子先不要进去,请差大哥点点屋子里的东西,查清楚丢失的东西,然后登记造册。到时候他要是真告,咱们也说他们光天化日之下强抢民宅,反正证人多的是。” 刘仲看着那几个衙差一笑,他们被刘仲狰狞的笑容吓得一股凉气从脚底冒起,不等吩咐,就自行查点去了。 阿奴靠着罗桑心疼道:“阿爸都瘦了。” 罗桑笑眯眯的检查了一下女儿身上的脂肪层,嗯,还有肉,他放下心来笑道:“那是被你吓得。” 他听说阿奴病危,吓得老命没了半条,日夜兼程赶来。现在看见她好端端的,除了脸没血色外一点事没有,心里欢喜。见她看也不看纳达岩一眼,知道她心里有气。对纳达岩眨眨眼,纳达岩苦笑了一下等在旁边。(未完待续) 第一百二十三节 阿岩心事 沈青娘却惊见卢休往隔壁去了,忙问赵惜:“不是陆家么,怎么变成卢家?” 赵惜才知道卢家原来就在隔壁,连忙点头。众人才明白原来搞了个大乌龙,闹半天是跟刘珉的外祖家结了仇。 见屋子里被翻得一塌糊涂,显然是住不得了。那墙一按就塌,看样子这算是危房了。 朱太医此时气喘吁吁的赶回来,刘仲抱歉道:“老太医,实在是对不住,如今先住客栈可好?” 阿奴等人纷纷道歉。这寓所是朝廷给租给他的,朱太医无可奈何,和小僮阿武一起找到自己多年收集的资料和一些药材,叹道:“走吧。”众人连忙收拾好行李一起走了。 见跟着罗桑和纳达岩一起来的有十名白衣喇嘛。刘仲干脆将众人带到大相国寺东门的第三条甜水巷,在一家叫熙熙楼的大客店包了两座院子,随后带着喇嘛们进大相国寺挂单。罗桑和纳达岩跟着阿奴他们一起住进了客店。 罗桑与阿波老朋友相见甚欢,阿波最近跟阿罗一样在瓦子里混得风生水起,阿罗是表演,他却是采风。 阿奴连着几天不理纳达岩,直到寒食节第三日,即清明日,新坟都在此时祭扫。皇帝早一天带着刘仲等人出城给华氏扫墓,刘仲曾央求他们给父亲梁王上上坟。其实他不说,赵惜也会去,众人索性跟着赵惜一起出城赏春。 虽然起了个大早,各个城门还是拥挤不堪,达官贵人与庶民一样要排队出城。阿奴等的百无聊赖。众人看见这一队僧不僧,俗不俗,纷纷指指点点,她越发恼怒。这两天她脾气暴躁,拉隆等人躲之不及,只有云丹一直跟着她,劝道:“有什么话好好说,要是想仳离。。。。。。” 见他在旁边说风凉话,阿奴怒道:“就是离婚也不会嫁给你。” 云丹摸摸鼻子:“我是为你好。” 她别过脸:“谁要你假惺惺的。” 云丹冷笑一声:“我巴不得你们合不来,你不是早就知道的。” 云丹这段日子一直迁就她,突然态度强硬起来,而且话越说越难听,阿奴气苦,眼圈一红,别过脸去。云丹这两天见阿奴连正眼也不看他,早就浸在一缸醋里面,酸的食不知味,才说了两句硬话,见把她气哭了,心里又后悔。 罗桑横眉怒目:“原来你天天欺负她?” 云丹大叫冤枉,被罗桑胖乎乎的身子一挤,灰溜溜的拍马走开。罗桑挤上前去:“阿奴玛乖,别理那混小子。阿爸有好东西给你。” 阿奴抹抹眼泪,手一伸:“拿来。” 罗桑连忙在怀里掏出一把镶嵌着红蓝宝石的华丽匕首:“是多金请人捎回来的,说是送给你。”多金是阿奴大伯父的小儿子。 阿奴拔出匕首,锋刃光可鉴人,寒气森森。罗桑拿了根头发放在刃上,轻轻一吹,那头发断成两截。阿奴笑起来,:“真锋利。” 罗桑警告:“是山南王送给他的,小心别伤着手。” “多金完成学业没有?”他在敏珠林寺的天文历算学校学习。 “完成了,他和桑杰都成了格西。” “真的。”阿奴很高兴,“我还以为桑杰会完不成。”桑杰是卓玛婶婶的小儿子。 “怎么会,桑杰老实胆小但是做事很有毅力,你该担心的是多金那浮躁小子。”讲起两个侄儿,罗桑觉得脸上有光,很是得意。 阿奴看见纳达岩无声的跟着自己,扁扁嘴还是不理他。 见把女儿哄高兴了,罗桑得意的瞄了一眼徒弟,转头劝道:“要打要骂,在屋子里关起门,你怎样都行。阿岩如今身份不同,别让他当着大家没脸面,一个好女人不应该这样。” “知道了。”阿奴不情愿的嘟囔,见终于轮到他们了,连忙拍马出城。 一路上莺啼芳树,燕舞晴空。山野之间, 田陌之上,到处是赏春的人们,罗列杯盏,相互劝酬。 众人心旷神怡,慢悠悠地来到梁王的坟前,却大吃一惊,只见满地狼藉,坟墓已经被挖开,一股恶臭四散。阿奴闻之欲呕,纳达岩连忙脱下外袍将她罩住,低声道:“不许看。” 想来那梁王夫妇不过死了半年,尸骨朽烂,景象定然可怖。阿奴越想越难受,纳达岩带着她离得远远的。她被蒙的憋气,冒出头却看见周围一圈阴森森的坟茔,顿时一阵恶心,大吐起来。 两人顾不上他人,连忙纵马回城,直到自己的屋子里,她洗完澡,仍然觉得恶臭挥之不去。纳达岩找出酸梅给她含在嘴里放好了一些。 见到处静悄悄的,只有阿岩与她。阿奴心一酸,又哭起来。纳达岩被她哭的头昏,只好抱着她哄了半天。 半晌,阿奴方吸吸鼻子:“你得了什么病?” 纳达岩不说话,为难的挠了挠光头。 阿奴才发现他头顶上有戒疤:“你受戒了。” “嗯。” 他清瘦了不少,阿奴摸摸他的脸:“他们都不给你吃饭么?” “不是。 见他哼哼哈哈,阿奴怒道:“你哑巴了。” 纳达岩张了张嘴,却不知道怎么说。阿奴恼上心头,在他身上有掐又捏。他痛得呲牙裂嘴,又痒的想笑,索性一把搂住阿奴。 阿奴像小时候一样搂着他的脖子,靠在他肩窝里蹭蹭,幽幽说道:“说吧,不管是什么,这么多年,再坏的消息,我也有心里准备了,只要你活着都好。” 纳达岩摸了摸她湿漉漉的小脸,心里五味杂陈:“别哭啦,死不了。就是那次在金沙江被摔在石头上,撞着了。” “撞着哪了?”阿奴抬起头。 纳达岩吞吞吐吐:“就是,就是那里。”见阿奴坐直了,紧张的盯着自己,他一咬牙,说出了埋藏七年的秘密:“阿奴,我没法给你孩子。” 阿奴不以为意:“那就不要啦。”话音未了,她猛地回味过来,惊慌失措地抓着纳达岩:“是那里,那里。。。。。。”随后眼泪像掉了线的珍珠一样往下落。 “是,你别哭啦,你一哭我就慌得很,在谷布神山上,我老是听见你在哭。”纳达岩心中酸涩。 “很疼吗?”阿奴急切的追问。 “再疼也过了七年了。”纳达岩苦笑,“那时候昏迷不醒,也不大记得了。” 阿奴心中内疚无限,扑上去搂着他的脖子哭起来:“对不起,对不起,是我害了你。”她恨死自己当年为什么非要走中原一趟才甘心。 纳达岩帮她擦擦鼻涕眼泪,反过来安慰道:“你别担心。” 阿奴抽抽嗒嗒,拼命想法子:“我不哭了,不哭,你放心,皇宫里的太医医术应该不差,我去找粽子。” “阿仲不在。”纳达岩提醒到,“只怕中原的郎中也治不好,当年师父帮我缝合了外伤,外面看着没事,但是却没用了。” 阿奴不肯放弃:“是筋络断了吗?中原的郎中对这些很熟悉。我看看你伤在哪儿。”她伸手去揭阿岩的袍子。 这次纳达岩没有阻止她。 一条又深又长的伤疤从大腿一直延伸到小腹,狰狞可怖,可以想见当时境况多么危急。阿奴摸着那条深深的塌陷,又伤心又内疚,她恍悟道:“难怪昆达吞吞吐吐,难怪之前你不让我看。。。。。。”她想起云丹说过的话:“不是说白教的那个格西能治吗?” “他教我修炼,只是想试试能不能打通经脉。” 显然是失败了,阿奴虽然早有预感阿岩的伤势会很重,但是答案却出乎她的意料。她咬着嘴唇,半晌只蹦出一句:“你别担心。”说完却觉得这句话苍白无力,不由得深深懊恼起来。 纳达岩很少看见她这样无措,显然这件事已经超出她能够解决的范围。 到了这个时候,说什么都是多余。两人偎依良久,纳达岩本是修行之人,生性豁达,早已看开了。见阿奴纠结着不肯放弃,担心她钻牛角尖:“跟你没有关系,那时候是苏普尔把我用力拱上石头,没想到有一条石块上尖利的很,两下里一用力就割伤了。” 当时肯定是千钧一发,否则苏普尔怎会没了性命,阿岩又怎会冒着剧痛爬上岩石。这一切怎会跟她没关系,阿奴心里难过,再不肯违逆他,顺着他的话头:“嗯,我们先找太医看看。” 纳达岩不置可否。 阿奴摩挲着他的手:“没有关系的,没有孩子又怎样,反正朱太医也说我不容易生孩子。你想修行,我给你修一座寺庙,你想行医,我给你盖一座医馆,我会努力赚钱。”说着说着她有些哽咽, “看不好也没关系,我们总会在一起。” “好。”纳达岩亲了亲她,“这次我不会再走,我们总会在一起。” 两人定下心来,各自将别后的经历细说了一遍。 阿奴打叠起精神来哄他开心。阿岩跟哥哥们不一样,他不喜欢冒险出风头,但是却喜欢猎奇,比如一些很少人知道的科普知识,还有一些莫名其妙不能解释的现象,比如ufo。(未完待续,如欲知后事如何,请登陆..,章节更多,支持作者,支持正版阅读!)(未完待续) 第一百二十四节 火中取栗 以阿奴的想法,梁王夫妇仇家众多,被刨坟掘墓那是迟早的事,当初就该挫骨扬灰,以绝后患,阿仲非要搞土葬。 盗掘现场散发着可怕的恶臭,而且梁王夫妇声名败坏,捡骨师都不愿前来。最后沈谦动用关系请来了一位老捡骨师,勉强做了场法事,将梁王夫妇的骨殖收拢烧化。 怒发冲冠的刘仲逼勒开封府限期办案,然而开封府派人勘察了现场却毫无头绪。同时卢家也向开封府递状纸,开封府尹焦头烂额,两尊大神都不敢得罪,只有一拖再拖。卢休一怒之下敲了登闻鼓,在刚回城的正统帝面前告了刘仲一状。 刘仲认定与卢家与盗掘有关,与卢休当街大吵起来,几乎动了拳脚,最后被御林军拉开。 刘仲怒气冲冲的跑到客店,依然一口一个“老匹夫”。阿奴一晒:“傻子,不是他也会是别人。” 接下来的日子里,好像被按了某种开关一样,被太皇太后病重的消息压制了一个冬天的御史台言官终于在华氏入土为安之后冒了头,一封封弹劾奏折雪片般飞到刘珉的御桌上。 有陈述老梁王一百零八条罪状的,认为他被刨坟掘墓那是应有之处分,感慨激昂得好像他就是那替天行道的盗墓贼;有弹劾华家祸国殃民的,洋洋洒洒罗列的罪状比梁王只多不少,什么结党营私,亏空军饷,卖官鬻爵,强占田地,为祸乡里,房屋逾制。。。。。。桩桩件件有理有据,甚至连某年某月某日某人送了多少贿赂,说了什么话都一清二楚,好像那位言官就在旁听一般;有弹劾刘仲擅藏罪人刘鹏尸骸,包庇华氏一族,御前失仪的,认为他应该被掳夺爵位,贬为庶民,口沫横飞的就差指控刘仲跟华氏一族同样是国贼,总算刘仲脸上伤疤的来历提醒了那些言官,没有叽歪的太离谱,饶是这样,已经把刘仲气得够呛;也有弹劾卢氏一族,认为他们擅入大臣住宅,惊扰外国使臣,差点引发两国纠纷。这一条是鸿胪寺的官员上的折子。穆松等人此次任务不止是护送纳达岩前来,同行的还有一干博窝王的使臣,他们手中有博窝王恳请汉廷宗室女子下嫁的国书;后面还有弹劾刘畅拥兵自重的;弹劾陆星海等海军将领擅权自专的;弹劾开封府尹不作为的;弹劾皇帝拼命往艮岳跑,跟刘仲过从甚密;有弹劾中书令的大公子放浪形骸,衣不蔽体的;弹劾司徒家的下人买东西不给钱的;。。。。。甚至有弹劾某位官员上朝时大不恭,因为他放了个屁。 刘仲唉声叹气,弹劾最多的就是有关华家和他老爹。他被刘珉抓着一起批奏折,累得眼睛都成了田螺状。华青君已经急白了头发,永林公主也愁眉不展,他看着满心不是滋味,却知道华家失势是迟早的事,只要保得住性命什么都好说。 之后每日的弹劾奏折仍然跟井喷一样,刘珉从一开始的惊慌失措到后来被麻木的老神在在。华家的事情他留中不发;梁王已经死透了,还有什么好说的,若是诛九族连皇帝也不能幸免;刘仲是他的铁党,只有死挺,那位弹劾皇帝老跑艮岳的,刘珉命令将他家人全部送回老家,只留他一人在京中,让他尝尝什么叫做孤家寡人;卢氏一族一样冷处理,卢休是只有三板斧的纸老虎,被鸿胪寺的奏折一吓,发现差点引起国际纠纷,两脚发软不敢出门,刘珉很满意,反正他儿子没死,赐了些许财物命他修墙,此事不了了之;刘畅,那些言官把皇帝想象的太伟大,这人他目前动不了,奏折一打包,命人给刘畅送去以示友好加警告;陆家,他其实已经恨得牙根发痒,那位陆熙熙借着看望梁王妃陆秀秀的时机,赖在艮岳不走,严重妨碍他看儿子老婆,而陆秀秀对刘仲和他怀恨在心,置之不理。刘珉借着与臣属闲聊的时候透露出想将陆熙熙封为郡主,嫁往博窝;开封府尹一把鼻涕一把眼泪叫起撞天屈,刘珉暗地里夸了他几句,把他打发走;中书令莫不消的大公子莫容,两人幼时是狐朋狗党。刘珉认为现在时局艰难,大家应该同舟共济,大臣纷纷附和,刘珉语音一拐,称赞起莫不消生活节俭,家里的夫人裙不曳地,公子衣不蔽体,莫不消受宠若惊,众臣膛目结舌。刘珉要求诸位大臣狠刹奢侈浪费的风气,共建环保节约型社会,第一步先从夫人们裙摆褶皱的宽度做起,现在流行的服装式样是膨大的褶皱裙,贵族仕女个个穿的跟人头马似的,一件这样的褶皱裙可以做三条普通的褶裙。新汉女子地位不算低,个个气焰嚣张,想起回家也许要跪搓衣板,大臣们面如土色;那个弹劾人家放屁的官员,刘珉赐给他一碗毛豆,要求他当场吃完,之后不准放屁。。。。。。 阿奴等人听着刘仲牢骚连篇,一开始还脸色凝重,担心不已,后来那些言官越说越无厘头,他们肚子都笑疼了。 没有多久,那些奏折的效果就出来了。华家架起尾巴做人,将手中的人脉和关系网全部交给刘仲;陆家偃旗息鼓,陆熙熙迫不及待的从艮岳撤退,随后传出她与司徒家的长子定亲的消息;刘畅上了自辩折子,将蜀道以北的军队交归国有。。。。。。最后皇帝下了诏令,命刘仲为帅,德威将军王启海调回为副帅,兵部侍郎陆炎为军师中郎将,不日征讨张甾,定于三月一日在金明池琼林苑演武争标以壮士气。这一次再无人有异议。 刘珉古怪的处理方式显示出相当老练的太极推手。他火中取栗,不声不响地将那些言官零乱的奏折引导成自己想要的结果,从目前看,再没有比刘仲更适合的军队精神领袖,刘仲对他忠心耿耿,而且身后有着华家,陆家,沈家之类的世家大族的支持,刘畅交割的军队有十万,那些将领对刘仲做元帅也相当满意。而军队的实际控制权应该是在王启海老将军手里,此人已经投向了刘珉。 终于有了自己的用武之地,刘仲欢天喜地,他早就不耐在朝堂上打口水仗。阿奴和云丹却看清了他不过是个摆设,担心不已。然而人各有志,他俩也勉强不得,只有多提点要他小心。两人想想出来的日子也不短了,至于阿奴的调养,反正现在有纳达岩,路上不怕没有医生,不如早点启程回吐蕃。 纳达岩这些日子跟朱太医志趣相投,相谈甚欢,朱太医将自己写的书送了一本给他,纳达岩叫阿奴手绘了一副写实的女子生理结构的解剖图送给他。 他跟着拉巴顿丹格西学医的时候,曾在天葬台上观察了几年,对人体结构已经很熟悉,加上阿奴的绘画融入了西方的透视效果,看着相当逼真,朱太医如获至宝。 朱太医知道纳达岩的暗疾,连忙偷偷的引见了几位擅长治疗此种毛病的同僚,都说是经脉损伤的厉害,无能为力。纳达岩这些话听得多了,笑笑就罢了。阿奴在隔壁听着心如刀割,暗想都是自己害了他,这些太医不行,那就往江湖上查找看看有没有不世出的神医。她忘记了前段日子自己差点被江湖游医害死。 纳达岩擅长动外科手术的名声渐渐被朱太医传了出去,陆陆续续有一些外伤的疑难杂症患者前来就诊,纳达岩不能说完全手到病除,但是也治好了几个。 在他们准备动身的前一日,有官员宣召纳达岩进宫。 阿奴吃了一惊,想起艮岳里住的方绮。她暗暗叫苦。连忙去找正在金明池排练水军的刘仲。 刘仲也觉得不保险,在他的印象里,纳达岩是一位巫师而不是郎中。 他带着阿奴赶到艮岳,纳达岩已经正襟危坐为方绮看诊。 阿奴急得猛掐刘仲腰上的肉,示意他上前阻止。他在纳达岩开口之前抢先说道:“皇上,这位上师法术尚可,医术一般,皇嫂千金贵体,自有太医看诊,何必舍近求远。” 刘珉无可奈何:“要是能找太医看诊,我还找郎中做什么?”方绮的身份在宫禁中是个秘密。刘珉患得患失,找来的民间郎中又不敢用。 阿奴想起朱太医说过的话:“据说有太医会金针拔障术,他们都是老手,手术风险小很多,至于泄密,只要关着他们就是了。” 刘珉似笑非笑的瞄了她一眼:“你以为他们是老鼠,关了也没人找上门,那个御史台的鼻子比狗还灵。若是能够这么做,我早就做了。” 阿奴的一双眼珠子在方绮身上滚了滚,:“不就是方姐姐身份的问题?” 刘仲见她双目流动,知道她有了主意,催促道:“快讲。” 她转向刘仲:“我问你,永林长公主可有子女?” “没有,只有一个小妾生的儿子。”永林公主嫁给了户部尚书陈潜渊的儿子陈放然,一直没有生儿育女,最后给丈夫纳了房小妾。 “这么简单的事情,叫她认个干女儿呗。”阿奴轻描淡写。 当局者迷,刘珉他们一直把永林公主归类到华家,却忘记了她姓刘,真正的身份是皇家的长公主。在本朝,公主有着很超然的地位。 刘珉喜滋滋的搓手:“不错不错。”树倒迷糊散,华氏一死,华家已经吓成了兔子一样,成了刘珉手中的橡皮泥任他搓圆揉方。 刘仲心头放下一块大石,想姑姑做了方绮的后台,华家就可以保住了,至少很长一段时间不用他操心。 “金针拔障术”是我国古代医学家对白内障眼病施行的一项手术。白内患者接受这项手术後,一般能重见天日。我国医学界在一千多年前已能施行这项手术,这在世界眼科史上不能不说是先进的。 宋代设立了医学的教育机构,还按等级任命医官,这让很多儒士看了登上仕途的希望。所以宋代儒士纷纷学医,另外,一部分不得志的儒士还以侉医之称来满足自己心理和精神的需求。这个称为无形中促进了医学的发,因为当时儒士多从事医学,他们写出了一大批医学著作,对以后的医学发有积极的影响。(未完待续) 第一百二十六节 三个女人 刘珉火速派人请来华青君和永林公主。 两人见到抱着孩子的刘珉和盲眼的方绮,大吃一惊。 刘珉一脸恳切:“舅公,皇姑姑,朕当年流落在外,就是蒙方绮收留。”他中间特地停顿了一下,好让两人消化这个消息。接着道:“我们早已成亲,这孩子叫刘铠,我打算封他做太子。” 他也不废话,直接告诉永林:“皇姑姑,你没有孩儿,膝下空虚,方绮自幼孤苦伶仃,拜你做干娘可好?” 华青君琢磨过味来,欣喜若狂。 这么大费周章,可是想让方绮做皇后?永林先喜后忧:“皇上,急不得,那眼睛可得先治。” “那是自然。” 见他们有事商量,阿奴和纳达岩连忙告退。 方绮好容易见到阿奴,死死拖着她的手不放,刘珉见状,可怜妻子无伴,直接下旨留她住两天。 阿奴本来明日就要走人,加上纳达岩差点被卷入宫廷碾轧,更是离心似箭。这种手术做好了有赏,做不好那是要丢命的。方绮纵然可怜,但是他们的小命更重要。她刚才吓出一身白毛汗,衣服贴在背上冷冰冰的,说不出的难受,哪肯在这个是非之地多停留,欺负未来的皇后娘娘看不见,嘟着嘴一脸不乐意。 刘仲见状说道:“他们明日就要启程回吐蕃,不如让阿奴陪皇嫂一晚就好。” 刘珉这两天政令通畅,觉得骨头都轻了几两,见刘仲反驳他的意思,脸上的喜色就褪了几分。当年梁王宫变之后,大臣们趋炎附势的多,直言敢柬的少,少数正直大臣都被刘鹏杀的杀,贬的贬,清理的一干二净。刘珉重新上位后,当年父亲为他布下的人脉已经七零八落,加上刘珉母族是个扶不起的阿斗,他当皇帝其实掣肘颇多。他无法再相信那些曾经抛弃过他的小人们,惟一可信的只有阿仲这个跟着他一起倒霉的竹马,而阿仲心思简单,从小就被他摸透了底。 刘仲一般都不会违逆他的意思,只有遇上这个阿奴,就处处跟他讨价还价。他跟陆秀秀貌合神离,连盲眼的方绮都觉出几分,大违他命令刘仲娶陆秀秀,拉拢陆家的初衷。 人说三个女人一台戏,意思是两个女人的友谊最稳当。多了一个人就多出了无穷的狗血猜忌,这种三角友谊最后大都以感情破裂告终,而且这种破裂的伤害往往延续一生,很难有修复的可能。同样的情形也适合男生。 如今刘珉看见阿奴和刘仲言笑殷殷,亲密无间,顿时生出一种被刘仲抛弃的感觉,就像小女生突然发现自己的手帕交居然还有一个更亲近的密友,他心中不快,脸色就带出讥诮来,眼睛里白多黑少,看着像八大山人画的黑老鸹。 可是刘仲哪会是看他脸色的人,他眼里只有阿奴。 刘珉白眼抛给瞎子看,一股郁气在胸,正想发作,方绮觉出他的不快,抢先道:“既然这样,阿奴陪我散散步就好了。” 见妻子打圆场,刘珉只好“哼”了一声就算了。 春天的艮岳美不胜收,方绮一脸向往:“春天的味道真的很香。”她只能感觉和风阵阵,听得鸟鸣啾啾。 于是阿奴一路细细跟她解说无限春光。方绮不是天生目盲,儿时记忆里四季的美景还残存着不时回味。她自从进了艮岳,活动范围只有巢凤馆,下面的宫女个个像锯了嘴的葫芦,不敢多说一个字,陆秀秀跟刘仲闹翻后也不来了,哪有人跟她说这些。她不舍道:“你不能多留些日子?”却感觉阿奴的手猛地一抖。 她看不见,自然别的感觉就相当敏锐,联想起刚才刘仲说的话,伤感起来:“阿奴,你不愿意陪我么?” 阿奴连忙解释:“方姐姐,不是我不愿意,如今你身份不同,我只是个蛮女草民,哪敢跟你多亲近。”伴君如伴虎,更何况你那位老公阴险的很。 方绮默然,良久方道:“人都很贪心,那时候只要想着吃饱就好,哪里有多余的奢望。” “人都是努力往上游走,这是人之常情。”阿奴宽慰道。将心比心,她自己何尝不是得陇望蜀。 她想着方绮出身市井,就算日后眼睛治好了,皇宫之中关系盘根错节,勾心斗角, 也不知道她是否能适应。谨慎提点道:“宫中都是女人,个个都想得皇帝青眼,总会有一些恶毒小人给姐姐下绊子,皇上虽然爱重姐姐,难免有照看不到的地方,姐姐和太子还是多跟永林公主走动往来,方是保命之道。”永林公主在宫中生活多年,应该能镇得住。 方绮连连点头,想起刘仲说过阿奴住的地方远在天边,这一去千山万水,相见无期,不由得恋恋不舍的抓着她不放。 阿奴一抬眼,发现远处假山上有两个人,正是陆秀秀和李长风。刘仲没来得及告诉她自己与陆秀秀闹翻一事,想起那天也是这两人一起出来找刘仲,她微微皱眉。阿奴对觊觎自己财物的人都没有好感,哪怕那人是刘仲老婆。 方绮听说陆秀秀和李长风在,也跟着皱眉。刘仲是刘珉堂弟,她自然偏向刘仲一些,加上前段日子那陆熙熙在艮岳四处游荡,吓得刘珉都不敢上门。她对陆家一样没有好感。此刻有阿奴做参照物,她才想起来,除了第一次,刘仲之后再没有跟陆秀秀一起来看过她,而陆秀秀似乎每次都是打着看她的旗号来找李长风,她想来想去觉得自己被人利用了,对陆秀秀起了几分嫌恶。 而陆秀秀和李长风也看见了亲亲热热的阿奴和方绮,陆秀秀不想跟她们打招呼,掉个头走了。 她不知道方绮跟阿奴的关系,心想肯定是刘仲带阿奴来的,也不知道那个女人灌了什么迷魂汤,方绮那样清淡的一个人居然对她如此热情。虽然已经对刘仲不报希望,但是那晚狼狈之极,看见阿奴她仍然觉得刺心。刘仲现在不避嫌带着她来艮岳是想干什么?自己的地盘被敌人入侵的感觉实在糟糕,她心中怨恨,紧紧地揪着帕子,手指发白。 李长风压根没感觉她心里的惊涛骇浪,替阿奴解释道:“阿奴有事才过来的。”永林公主还是他叫人去请的,他自然知道首尾。 陆秀秀冷哼一声:“她来不来干我何事?” 见她语气不善,李长风不好多说。陆秀秀那晚对刘仲彻底死心,但是人的感情哪能说忘就忘,她素性好强,觉得自己输了乱没脸面,不愿意回家投诉,每每想起来只有躲在无人处哭一场。艮岳里四处都是李长风的眼线,基于一种他自己也不明白的情绪,他总是不由自主的找到陆秀秀。她正是需要人安慰的时候,而李长风深知内情,也就不怕丢脸,哪怕他一句话不说只是坐在一边听自己絮絮叨叨。 见李长风不回答,陆秀秀心中更是恼怒:“她长得那么漂亮,你们自然一个个偏着她。” 李长风觉得她的这个结论真是莫名其妙。阿奴虽然很漂亮,但是带了刺的玫瑰不是人人都喜欢的。加上最早他们那群背夫是准备宰了刘仲换钱滴,后来刘仲救了他一命,此事善了。刘仲脾气随和不会计较,但是阿奴却是恩怨分明的性子,一开始防他跟防贼似的,在她面前,李长风始终觉得自己矮一截,哪怕她甜甜腻腻的叫自己大师兄,他也觉得这句称呼透着莫名怪异,向来对阿奴敬而远之。 李长风在待人接物方面比刘仲精的多,他不想触怒正准备发飙的陆秀秀,连忙标正立场:“她是我师妹,自然比别人亲近些,我可没有非分想法。再说她嫁人了,皇上召见她的丈夫,她当然跟来了。” 陆秀秀见他一本正经,将信将疑:“是刘仲的那个吐蕃义兄么?” “不是。”这个要怎么说?李长风颇费踌躇,他知道阿奴常常下令不准对外人说起阿依族的情况,况且纳达岩是个大和尚。在中原,虽然也有和尚娶妻,但是公众大都看不起他们。 陆秀秀已经看见了一个白衣喇嘛走过来,阿奴像是乳燕投林一般,扑到他怀里撒娇。她在西川生活了几年,见过这种装束,那是吐蕃的和尚。她吃惊道:“那就是,就是。。。。。。” 李长风点点头:“是她丈夫,两人成亲后他就出家了。” “她那么漂亮,她丈夫也不要她么?”陆秀秀觉得不可思议。 “说来话长。”李长风只有这么敷衍。 陆秀秀却觉得阿奴可怜起来,长得漂亮又有什么用,连丈夫也保不住。这一刻,她对阿奴的心结暂时烟消云散,颇有点同病相怜。 李长风被她反反复复的立场搞得头大如斗,心想夫子说的不错,女人真是很麻烦的动物,那是沈嘉木有一次被沈青娘教训之后跟他发的牢骚。 阿奴告别刘仲,害怕夜长梦多,火速回家打包,天一亮就勒逼众人动身。 刘仲也要率领军队南下与先一步到的王启海回合。同行的卢炎忧心女儿,陆秀秀见李长风也跟着走了,觉得艮岳再呆着也无趣味,干脆和继母郑氏一起跟着军队南下前往老家苏州。 这一边永林公主认了方绮做义女,随后太医院会诊,方绮的白内障手术很成功。消息传扬开来,阿奴已经到了雅州,听见微微一笑,希望她能够在后宫站稳脚跟。(未完待续,如欲知后事如何,请登陆..,章节更多,支持作者,支持正版阅读!)(未完待续) 第一百二十七节 筹建酒楼 阿奴找人估算了一下手中的钱财,罗桑之前给她的珠宝,加上这次上京城得到赏赐和刘仲赠与的,大约价值六十万两白银,云丹还要凑份子。她喜上眉梢,这些建一座大酒楼绰绰有余。 他们磨着刘畅要了块地皮,在成都子城西南的得贤楼附近,那是成都最繁华的商贸街。地处闹市,寸土寸金,就没法像阿奴想像的那样建一个庞大的园林式会所,但是足够盖一座酒楼和瓦肆。阿奴不肯放弃原来的想法,不能大,只能往高处发展,干脆盖成六层砖木结构的楼阁。 为了取经,她去西园看了看,那是前蜀权臣私家宅第,现在是成都规模最大,景物绝佳的园林。园中的西楼,建筑壮丽,四周园林花木清幽繁茂,台榭交辉,成为当时官吏和士人集会行乐的胜地。被誉为“实一方之伟观,四时之绝赏”。 阿奴回来后,直接找刘畅要营造官员。 刘畅叫来一个三十来岁的瘦小官员,说道:“他出自新郑李家。” 见阿奴懵懂,刘畅解释道:“就是写了那本《营造法式》的李诫家,他叫李作,是将作监(主管土木建筑工程的机构)的少监,交给他吧。”刘畅当初起兵勤王,制下有设置各级行政部门,除了兵部,别的规制都跟中央朝廷一样,很多其实都是象征性的一两个人,俨然一个小朝廷。现在这些部门还没有撤销。 原来是建筑专业世家。阿奴如获至宝,一连几天跟两人跑到那块地上指手画脚。 听说要建六层,李作为难道:“太高了,只怕客人不愿意多走。” 阿奴想想,的确,看见过的大型酒店都才三四层,这里又没有电梯。想起阿罗两个将刘仲吊到树上,她问道:“可不可以用滑轮?” 她画了个滑轮吊着个箱子的手动电梯示意图。 李作觉得是个法子,嫌不方便,他说道:“这要多少人工,要是一个人就能够操作就好了。”他扔下一句“我去找人”,端着那图就走了。 等了几天没有消息,阿奴等不及,只好先到雅州。 鲍三娘这两年仗着刘畅的势力看管西川一块的茶马道,单是马帮来往的买路钱,他们就赚了不少。她以前做生意赔惨了,再不敢插手生意。而且鲍三娘豪爽仗义,都是等货平安出了自己的地界才收钱,加上定下的买路钱很公道,所以这一路上的商帮对他们也服气。 她来见阿奴的时候,满身绫罗穿金戴银像个地主婆。 阿奴揶揄她:“大娘要金盆洗手吗?” “都是那帮小崽子,说来见贵人要穿的体面。”绸缎坐着就皱,鲍三娘正不自在。 “我就喜欢大娘是个女中豪杰,可别学得扭扭捏捏,看着怪怪的。”阿奴笑道。 鲍三娘被她一句“女中豪杰”夸的笑眯了眼:“很是,姑娘爽快,我也喜欢得紧。”末了又加一句:“托姑娘的福,如今我们的光景可比从前好的多了。”特别是戴着那个天珠链子,她之前扫平大小十三个匪窝顺利的令人吃惊。当然刘畅和沈家帮了些很大的忙。但是曾经倒霉到家心有余悸的鲍三娘还是将这些归功与那颗天珠和送给她天珠的阿奴。 阿奴早从沈家探子那里拿到了他们这两年的动向,对鲍三娘很满意。她浅浅一笑:“大娘放心,好日子还在后头。” 鲍三娘见此话大有深意,喜不自胜:“姑娘也放心,咱们全寨子斩鸡头立过誓,唯姑娘马首是瞻。” 秋天草木皆黄的时候,他们回到了木雅草原。 阿都的伤势已经好了,年前他与阿吉拉成了亲。见阿吉拉已经怀孕,阿罗一阵黯然。四只毛团兴奋地直接将阿都扑到在地,用口水将他舔洗了一遍。 不过两年时间,阿错已经褪去了少年的青涩,举手投足间带着成熟男子的稳重干练。他见到妹妹安然无恙,还高了一些,喜得抱起阿奴直打转。 突然阿奴的小腿被戳了一下,身后传来软软的童音抗议:“那是我阿爸,不是你的。”一个黑乎乎的小男孩拿着小弓箭正一脸愤怒,俨然是个小阿错。 两人笑起来,阿蕾从远处跑来,抱怨道:“普普整日就知道粘着他阿爸。” “叫普普?”这个名字好奇怪。 “是苏普尔。”阿错起这个名字有纪念表哥苏普尔的意思,舅舅伽尔因此对普普疼爱异常。 见妹妹脸色一暗,阿错连忙道 :“一开始这个臭小子学说话,发音不准,只会叫‘噗噗’,像放屁。”他学着婴儿噗噗地吐口水,怀念起小阿奴来:“话说回来,你小时候乖得很,哪有这臭小子这么折腾人。” 阿奴蹲下来,笑眯眯地抱着普普猛亲几口:“小坏蛋,我是你姑姑。”随后拿出一个包裹给他,里面有磨合罗,傀儡木偶,小银刀。扯铃。。。。。。叮叮当当一大堆的玩具,阿奴在成都特地买给他的 普普乐呵呵地在里面翻得不亦乐乎,几个阿依族的孩子发现阿奴等人回来了,蜂拥而来,见那玩具新奇可爱,一人一个,瞬间抢走大半,呼啸着跑远了。 众人阻止不及。 普普目瞪口呆,手里的一把小银刀还被一个大孩子扯断了,他委屈地举着刀把,“哇”地大哭起来。 阿错好笑,抱起儿子安慰。普普的小腿在阿爸身上乱蹬:“抢,抢。” “你是要抢回来?”阿错疑惑问道。 “阿爸抢。”小家伙含泪命令。他精得很,自己怎么抢得过那些表哥堂叔。 阿奴不舍得他难过,连忙又摸出一个擎着荷叶的玉雕童子给他,那是刘仲见那童子眉目间有几分像阿奴,特地找给她的。 普普犹不甘心,紧紧地抓着玉雕,口里兀自嫌弃:“不好看。”孩子都喜欢颜色鲜艳的东西。刚才那个磨合罗穿着五彩锦绣,面目俊秀,跟这个没颜色的白玉雕比,自然是磨合罗更和他的心意。 阿罗见小侄儿可爱,歪着头凑过来:“那送给叔叔吧。” 他出国旅行了一圈,毕竟是走过大地方的人,渐渐变得跟阿都有些不大一样,不过不熟悉的人分不出来。普普眼毒,这人跟阿爸和叔叔长得很像,却带着一股狡猾,那种狡猾他在一些路过的汉族商人那里见过,草原上的婶婶大娘说他们有的人很坏。 怕阿罗来抢,他急得将玉雕藏进胸口,又觉得不保险,忙忙地再拿出来藏进阿错的怀里,然后挑衅地看着阿罗。阿罗扫兴的摸摸鼻子。讨好地拿出一些小泥偶,普普这才对他稍微亲热起来。 童言童语,实在让人可乐。阿奴抱过普普,却见他的小脸被高原热辣辣的太阳晒得黑红,小鼻子周围满是雀斑。连忙转头看几个族人,他们比在白玛岗还要黑,而且脸色不大好。她连忙问道:“你们可还习惯?”这里毕竟是高原,比打箭炉还高一些,自己身体大不如前,翻过折多山的时候就觉得胸闷气短,第一次过雪山的赵惜反而跟没事人似的。 去年从白玛岗又迁了五十人出来,但是高原草场的生活有些人吃不消,今年又回去了,走马帮的那些人还好些。这两年在路上他们又死了四个,在草原上因为酗酒跟邻近部落斗殴死了两个。 阿奴闻言,告诉阿错自己已经在盖一个酒楼,她建议道:“阿哥,不如我们迁往中原?” 阿蕾闻言大喜:“那感情好,一直住帐篷,真不习惯。” 阿错犹豫:“还是跟长老们商量一下。”族人的生活来源始终是个大问题。阿奴就算开酒楼赚了大钱,八百多号人,而且人口会越来越多。那钱也只能用一时。他曾经见识过中原的大酒楼,散漫自由的阿依族人只怕连店小二都做不来,反而会给阿奴添乱子。授人以鱼不如授人以渔,还是给他们找个安身立命的地方更迫切些。 阿奴又匆匆去了打箭炉看卓玛和果儿,两年过去了,果儿应该出师了。她需要建立一个锅庄接收中原来的货物。 果儿嫁给了亨珠,据说他们的弟弟们已经跟着卓玛的大儿子南木杰回了察雅。他的阿妈去世了,这次没人阻止他姐姐卓嘎嫁给铁匠次加,她生了一个女孩子。他们看见阿奴,连忙上前拜见,见他们脸色红润,显然过的不错。 阿奴对卓嘎笑道:“要不要跟我去中原?” 卓嘎知道阿奴在开玩笑,摇头道:“这里很好,没人歧视次加。” 卓玛婶婶看见阿奴来了,喜笑颜开,抱着她揉搓了一翻。她的锅庄这两年生意越做越大。 知道阿奴要开锅庄,她一拍手:“云丹早说过了,我都帮你看好了。”她推开窗,指着折多河桥头的一块空地:“那边有一大块地,马上就可以盖。”她冲着阿奴暧昧地笑笑:“云丹和顿珠出钱。” 阿奴脸一红:“干他什么事?” 卓玛反问:“你们不是准备成亲?不然我那傻外甥跟着你跑动跑西做什么?依我说呢,反正都是一家人,我这个锅庄顿珠也有一半,不如大家一起。。。。。。” 阿奴急忙辩白:“不是那么回事。” 卓玛戳戳她的脸取笑:“怎么红成这样?” 一席话羞得阿奴想找地缝钻下去。(未完待续,如欲知后事如何,请登陆..,章节更多,支持作者,支持正版阅读!)(未完待续) 第一百二十八节 行路匆匆 见阿奴脸色不对付。卓玛毕竟是做“阿佳”的人,最善察言观色,连忙看向云丹。 云丹不满地叫了一句:“姨妈。”他没去木雅草原,留在打箭炉陪卓玛。 卓玛抱歉一笑:“知道了知道了,心疼成这样。我不说了。”忙忙地走了。 自从生病的情形被拉隆那些大嘴巴绘声绘色地传扬开去,族人们都以为她会像阿妈美蒂一样再娶一个,对此并无异议,他们常常拿云丹打趣,也不知道什么时候云丹跟他们感情那么好了。而那些吐蕃人则很暧昧的看着他俩。 阿奴不想再嫁人,被这些有色眼光看的吃不消。还好自从纳达岩出现后,云丹就很少缠着她。 那些人都只是在背后嘀咕,云丹也从来不提生病时候的事,但是今天被卓玛暗指出来,阿奴觉得无地自容。 见她羞窘,云丹叹口气:“我忘记叫他们闭嘴,姨妈还以为。。。。。。” 阿奴不想听,闷闷地想走。 云丹改口道:“姨妈说的有道理,一木难燃火,一人难当差。你现在本钱有限,何必另起炉灶,反正马帮的生意姨妈也有份子,锅庄她经营多年,经验和人脉都有,我们只要把白玛锅庄扩建就是了。” 阿奴不是没想过,只是白玛锅庄毕竟是云丹他家的,自己没法当家作主。她踌躇道:“吐蕃有句老话‘近亲之间莫做生意’。” 云丹说道:“你自己慢慢想吧。随便你怎么做。还有,我明天就回察雅。”见阿奴眉目淡淡,心里老大没趣,自嘲道:“这样也好,省的日日讨人嫌。” “我没那意思。”阿奴叫道。 “你知道我喜欢你,要不是。。。。。。”要不是罗桑和阿波压着,阿奴早被他抢回去,只怕现在孩子都生了。 “又没人求你喜欢我。”见云丹语气不善,阿奴沉下脸来。 “所以你就可以把我踩得低低的,低到尘埃里。”云丹恨恨,“我不过是个傻子,你只要对我笑笑,我的心都会欢喜地开出花来。” 云丹是独子,被众人捧在手心中长大,加上他自幼生病,家人对他更是千依百顺,养成他跋扈暴躁的性子。虽然这些年被罗桑打磨的差不多了,但是人的秉性哪那么容易说改就改。他对着阿奴做小伏低几年,只盼有一日能够两情相悦,纳达岩一回来,一切打回原点。心灰意冷之余,他懒得再掩饰自己的坏脾气,三言两语口气越来越难听。 阿奴又是气急,又是羞愧:“好没来由,红口白牙的冤枉人,我哪有作践你?” 云丹“嘿嘿“冷笑。阿奴见他笑得大有深意,竟是坐实了自己有欺骗他感情的嫌疑,气得脸红头胀。 云丹见她颤颤巍巍,双眼含泪,不胜怯弱,想起朱太医说过怒极伤肝,他心里一软,正想说几句好话。阿奴却抢白道:“从今往后,你离得远远的才好,自有那不会作践人的来讨好,何苦到我这里自讨没趣。” 云丹闻言勃然色变,赌气道:“好,好,我祝你和阿岩百年好合,子孙满堂。” 这句却是用汉语说得,有些恶毒了,他说完就后悔不迭。阿奴“哇”地一声大哭起来。 罗桑和卓玛两人听见楼上声音越来越大,竟然又在吵架,两人大是头疼。听到后来竟传来哭声。罗桑火了,抢上楼去,拎着云丹出来骂道:“蠢材,混蛋,傻瓜。。。。。。” 卓玛听得罗桑一路走一路骂,觉得好笑,又见阿奴一头是汗,哭得上气不接下气,看着可怜,连忙好言开解哄了半天,才把她哄睡着。 她蹑手蹑脚的下来,却看见云丹和罗桑眼巴巴的看着自己,卓玛嗔道:“失口的话,失手的瓮,说出去就收不回来。恶言犹如刀子,割了人心会疼。你既然喜欢阿奴玛,为什么老是惹她生气?” 云丹呐呐问道:“阿奴她。。。。。。” “睡了,你还是先回察雅吧。”卓玛说道。 见卓玛赶他,云丹对着罗桑不甘地叫道:“师父。” 罗桑沉吟不决:“山羊喜红岩,绵羊爱草坡。有些事也勉强不得。” 见罗桑态度转变,云丹急了,对着卓玛耍赖:“姨妈。” 卓玛态度坚决:“对我撒娇有什么用,你刚才怎么不对着阿奴用这招。你已经快二十五了,再迟,哪里还有好姑娘愿意嫁老头子。你磨了这几年,一点效果没有,再呆两天也不会忽然开花结果。早点回去看你阿爸阿妈是正经,顿珠想你想得头发都白了。我叫他们给你找个比阿奴玛漂亮的。” 云丹被卓玛拉着走到门外,达热一干人被她叫人驱赶出来,已经整装待发。 云丹无可奈何,低声道:“姨妈,她身体不好,你留她住几日,别让她去草原上。”那里毕竟住帐篷,哪有打箭炉舒适。 卓玛没好气:“知道了,你顾着自己吧,路上小心。我看你不在,她还多吃两碗饭。” 阿奴迷迷糊糊地似乎听到云丹一声叹息,她吓得腿一蹬醒过来,屋里没人,原来自己是魇着了。她摸了摸突突乱跳地心口,坐起来。 卓嘎听见动静忙走进来。 阿奴问道:“云丹呢?” “云丹少爷走了。”卓嘎给她倒了碗茶,阿奴定了定神,喝了两口润润嗓子,问道:“怎么这么急?” “卓玛夫人说,顿珠夫人想他了。” 阿奴好一会儿才想起来,顿珠是云丹母亲。这两年云丹一直陪着她,凡事有商有量,阿仲走了,云丹也走了,她觉得心里空落落的,又问:“阿岩还没有回来?”纳达岩先去了跑马山他曾经呆过的拉姆寺。 “还没有。” 见天色尚早,阿奴索性叫上拉隆等人,一起去跑马山那里看看。 天高云淡,秋天的跑马山红黄交错,厚厚的黄叶如金色的兜罗锦铺了一地。路边长满了紫色红色的野果。阿奴牵着马慢慢地走着,一边摘一边吃。 还没有到拉姆寺,远远地就听见低低的梵唱萦绕在丛林和山道上,越走近声音越大,鼓号齐鸣声音宏大震撼,与从胸腔中发出的浑厚男声相互激荡,像是低沉的雷鸣滚过心脏。 喇嘛正在做晚课,他们不能进去。拉隆等人已经双手合十跪伏在地,嘴里喃喃自语。显得阿奴一个人站着很是突兀,她戚眉茫然四顾,厚重低沉的旋律,突然流淌出行云流水般的韵律,随后听见几下轻摇的铃声,悠悠的铃声若有若无,此起彼伏,像是一阵微风拂过古刹,她感觉像是被清冽的泉水从头浇到脚,心思一下子清明起来。铃声叮叮,似乎邀请她上前。 突然那梵唱戛然而止,万籁俱静。好一会儿,见拉隆等人仍然伏在地上没有起身,阿奴慢慢地向寺庙走去,喇嘛们大概认为晚课更重要,竟没人看门。转过两道大门,一座庄严的大殿上出现在眼前,里面满是端坐的红衣喇嘛。 她慢慢地走上台阶,鸦雀无声,只听见自己的心跳一下一下,稳健而有力。 大殿正中,纳达岩正朝外坐着,见她上得殿来,微微一笑,宝相庄严,恍如拈花佛陀。 阿奴一窒落下泪来。他坐在那里与那大殿与佛像溶为一体,竟是无比的协调,像是亘古之前就存在了一般。她明白过来,纳达岩应该是得回了他全部的记忆。 她朝他也微微一笑。 那日他说他们没有完全参透如何转世轮回,只窥得门径。不过白教掌教都松钦巴大师还是愿意一试。前些日子传来消息,他年纪老迈,自知大限在即,传召四方门徒。纳达岩和向巴等弟子要在他圆寂前为他护法。 他刚刚答应她再不会离开,如今又要走了。她也要离开前往成都。阿奴怅然,他们一直行路匆匆,像被鞭子驱赶的骡马,连停留下来伤春悲秋一会儿都做不到。 冬天的时候,阿奴又回到成都。李作已经找人做好了一个机械模型,利用一组滑轮,也不知怎么绕来绕去,最后只要一个人操作就能将一个装着两人的箱子提高五六米,按他计算六层的酒楼最多只要三个人就可以拉起装载着两人的箱子。他说跟升大船帆是一个道理。盖这样高大宏伟的楼阁需要极优秀的匠人,那批人正在大慈恩寺修建佛塔,李作说得等上一阵子,首要的是购买建筑材料。阿奴对此一窍不通,见他认真,干脆将所有的事宜交给他打理。 她和赵惜则忙着招聘和培训相关人员,从厨师到店小二,也就是那个什么茶酒博士,一个一个的面试过去。所幸赵惜是个杂家,什么都懂一些,又在勾栏浸淫多年,看人眼光甚毒,帮了大忙。 阿奴这次把以前训练过的人手都带来,阿依族人和吐蕃人加起来也只有十个。在得贤楼附近她花了五千两买了大宅子,自己和赵惜各住一个跨院,别的人三个两个住在一起。渐渐地历练过后,这些人也开始能帮上忙。 直到第二年春天,酒楼的地基才打好。(未完待续,如欲知后事如何,请登陆..,章节更多,支持作者,支持正版阅读!)(未完待续) 第一百二十九节 刘畅情报 对于要不要安那个手动起重机式的电梯,阿奴一直犹豫不决。 这天正是立春,见阿奴焦虑,赵惜说道:“立春时要打土牛,十分热闹,不如出去走走吧。” 早几天,县吏就将青色的土牛和红紫头须的策牛人(即通常所说的春神勾芒神)做好了摆放在成都府衙门前,天天围着一群人在那里指指点点。 在农耕为主的古代,打土牛是一件大事。用土牛以示农耕之早晚,早在周秦时代就开始了,历代相传成习。每年 “立春”来临之前,官府要造一只土牛,等到立春那天,官吏们手挥鞭杖,在鼓乐的伴奏下,抽打土牛,举行俗称为“打春”的仪式。 传延到此时,规矩已经是非常的繁琐,成了一件盛事。策牛人的位置很有讲究,必须是:春在岁前,策牛人则在牛后;若春在岁后,则策牛人在牛前;春与岁齐,则土牛与策牛人并立。比如今年立春在腊月,则是春在岁前,即策牛人在牛后。 当“鞭春”完毕,市民蜂拥而上,分裂这条土牛,人们前挤后推,互相攘夺,以至有人在争抢中毁伤了自己的身体。所以年年在立春时演出这样的一幕,就是因为有一种习惯的说法:得土牛肉者,其家宜蚕、宜田,又可治病,兼避瘟疫。 可是一大早观者如堵,阿奴等人根本挤不进去,在外延看了一会儿人们的后脑勺,扫兴地不凑那份热闹,慢慢逛到清远廊桥上。此桥长达10多丈,以石为基,桥上建有15间楼观以障风雨,东西两翼建有华美的亭阁。两旁分列着珍玩、蜀锦、吃食等店铺。一幢较大楼观里,几个面色严肃身着官服的官吏端坐其中,按照进出货物的数量和批次收取法定的“通行税”。 那正坐当中埋着头一枚一枚认真地点着铜钱居然是刘畅,一副守财奴的形象。此人不像那些王室宗亲宁愿游手好闲也不干点实事。阿奴早就知道他敛财有道,手中商铺甚多,自从他攻下成都之后,他接管了原蜀王的财产,据说西园就是他的。 成都又号称西南大都会,人物繁盛,商贾云集,曾有人声称“扬不足以侔其半”。意思是“扬州算什么,还不及成都的一半“。刘畅与中原大军抗衡五年而立于不败之地,依仗的就是富庶的天府之国。 但是见到他亲自坐在那里收税倒是很让人吃惊。 手下禀报,他抬起头,丢下铜钱走过来,搭讪道:“今天有空?”那架势竟是专门来等她的。 阿奴偏着头,目光澹澹:“王爷所为何来?” 刘畅微微一笑:“何必如此戒惧戒慎?倒是本王尚未尽地主之仪,惭愧的很。相请不如偶遇,今日本王做东如何?” 想来有事。阿奴跟着一笑:“听说西园是王爷产业,可否一观?”她吩咐赵惜跟拉隆等人先回去。 已经立春,西园生机勃勃,水榭楼台梅花盛放,一片小白粉红,见阿奴吸吸鼻子,显然闻到腊梅的香气。刘畅吩咐:“就在闻香阁吧。” 须臾,酒席齐备。远处西楼似乎歌舞正酣,丝竹之声隐隐约约地传进来,倒显得颇有意趣。 刘畅也不让阿奴,自斟自饮。阿奴见他又喝上了,想起在雅州,此人有酗酒的历史,心中惕然,刚才应该把拉隆留下。 他连喝几口,方放下杯子说道:“可知道阿仲的消息?” 沈家前两日传来消息,刘仲在洪泽湖一带吃了败仗。 阿奴对军事一窍不通,也知道胜败乃兵家常事,更何况阿仲这只菜鸟带兵。只要刘仲活着,蜀中这块地界安然无恙,她没什么好担心的。 刘畅接着道:“战事不太乐观。”他分列出得来的各种情报,“王启海根本不谙水战,皇上找错人了。” “不是有陆炎?” 刘畅古怪地看了看阿奴:“陆炎与阿仲不睦。”据他所知,刘仲夫妇不和,十有八九是因为阿奴。可是看这小妮子还一副懵懂模样。 “那家伙不是他的老岳丈么?”阿奴又惊又怒,“想让女儿当寡妇?”原来这父女俩都不是什么好鸟,听方绮说,那个陆秀秀年纪小小却不大地道,整日跟李长风混在一起。虽然上层贵族生活一团糜烂,那些流言蜚语当做奇闻轶事娱乐娱乐还不错。但是这种事情发生在刘仲身上,却让她觉得愤怒。阿奴一向护短,癞痢头的孩子自家爱,更何况还是自己拔拉大的。 “陆炎这次只是副职,阿仲在他上面也就罢了,王启海却是老牌陆军,怎么指挥得动水军?”两大派系想来矛盾重重。 阿奴翻看了几份情报,按时间罗列下来,忽然展颜:“阿仲只是小败,未伤元气嘛。很快就会有胜仗的。” “何以见得?”刘畅目光炯炯。 “自古以来,过早称帝的都死得很快。再说张甾根本是乌合之众,如果你的情报正确的话。”阿奴指指其中一份,“大战之前,他手下八大天王还在互相碾轧,各自保存实力,谢三佛若是及时从楚州(盱眙)赶到临淮,文七佛若不是畏战拖延,阿仲这次可就吃大亏了。”张甾手下的八大天王全部按年岁排辈叫xx佛,这名字感觉像西游记里的狮驼国。 刘畅的桃花眼一挑:“这上面可没写。” “谢三佛的船队在洪泽湖的岛上,到临淮近的很,何以三天没到位。王爷的探子躲躲闪闪用一叶扁舟一天就到了。”阿奴指指其中一句,“至暮抵临淮,满城惴惴不安,交口相传,谓 ‘天子之师过处,片草不生矣’。”她觉得好笑。这是说官兵像蝗虫,不知道粽子带的兵会不会好些。 刘畅眸光闪闪:“依你看该如何?” “我不懂打战,不过若是陆炎想夺取军权,有理有节的输几次,急着证明自己是天权神授的赤脚大仙就扛不住了,阿仲不能动,他肯定会换下王启海,或者将军队指挥权给陆炎。” 赤脚大仙现在成了刘珉的绰号。 刘仲哈哈大笑,拿出另外一张:“不错,阿仲输了两场,扑空一场,不过伤亡不大,刘珉已经下令由陆炎负责攻下洪泽湖直取楚州。” 阿奴看了看他,摸不清刘畅想做什么。 刘畅换个话题:“阿文和阿宝这次还好没事。”他一直害怕王启海和刘珉记仇,把自己上缴的十万军队先牺牲掉,特别这次带兵的是令狐文。 被阿奴埋汰的狠了,令狐文被激得非要给阿宝挣一个诰命身份不可,好洗脱她奴隶的印记。之前打内战的功劳又没法算上,所以这次他闹着带队出征。阿宝不放心,装成侍卫也跟着走了。阿奴心里不爽,真是女大不中留。 最后刘畅支支吾吾的问道:“索玛和阿合有没有给你来信?” “有啊。”阿奴笑得贼忒兮兮。 刘畅硬着头皮问道:“她,那个,她有没有说什么时候带阿合来成都?” 见阿奴眉眼弯弯像只偷腥的猫儿,嘴却闭得像蚌壳。刘畅想起她的毛病,摇摇头,命人送上一幅赤金玛瑙璎珞项圈。说道:“不值什么,贵在新奇。” 璎珞项圈在此时没什么人戴,大都在佛像和人物画像上才看见。阿奴却对这个东西不陌生。见那红玛瑙颜色纯正,带着丝丝云彩,很是漂亮。她拿过来把玩了好一会儿,戴上后,才告诉眼巴巴的刘畅:“索玛姐姐说今年不会来了。” 见刘畅大失所望,阿奴笑嘻嘻地告辞而去。 见她去远了,刘畅方道:“出来吧。” 阁子后面一个小门打开,两名汉子和一名年轻的美貌女子走出来。 刘畅问道:“如何?” 三人互看一眼,跪伏在地齐声道:“谨听王爷吩咐。”显然已经取得共识。 刘畅郁郁叹气:“难为你们了,她毕竟是个蛮夷,只是我手上没有更好的人选。” 那名女子抬头道:“王爷,这位阿奴姑娘,属下的人跟着她不是一天两天了。不论在吐蕃还是中原,她都算得上身份贵重。难得重情重义,为了小梁王千里迢迢来到中原。依属下看,她聪明机狡,足以胜任,就是心慈手软了些。”别的都好说,关键是现在王爷看中了她。 另外一名年轻汉子径直说道:“毕竟是个女子,心慈手软算不得什么大事。她不能决定的事,我们料理就是了。” 刘畅冷笑一声:“吴飞,你是想架空她?” 那汉子连忙跪下来:“属下不是这个意思。” 刘畅看向另外一名中年汉子:“大石 ,你说。” 大石一低头:“全凭王爷吩咐。” “你们看她年轻,想着慢慢架空她,过几年你们就可以自力更生了?”刘畅没想到手下居然野心勃勃,他气得来回踱步,“要不是看着你们跟我多年,立下汗马功劳,我何必大费周章给你们找新主子保你们性命,任由刘珉的‘浮影’顺藤摸瓜,灭掉你们就是了。” 三人原本做的就是游走在社会边缘的勾当,虽说不上罪恶滔天,但手上人命却不少,之前只是对刘畅俯首帖耳。现在刘畅要给他们找个小姑娘当主子,他们口称“不敢”,个个心里都不以为然,脸上却没带出半点。 刘畅自己老奸巨猾,哪会不知手下人的想什么,这些人果然不可信,这种想法越发坚定了他要从外面找接班人的决心。要不是阿仲那个傻子把‘浮影’给了刘珉,他何至于这么被动。他深悔不该因为记恨着华家,离京之前没有跟华青君和刘仲沟通。想起来心里一阵烦躁,挥挥手令他们下去:“这件事以后再说吧,也许那姑娘还看不上你们这些老油子。”阿奴向来古灵精怪,别人觉得是美事,只怕她会觉得是负累。 他手上有一个暗部叫“火狐”,负责情报安全,这三人就是火狐的最高头目。梁王手下也有一个叫“浮影”, 原来掌控权在华青君手上,之后给了刘仲,没有多久他就发现,“浮影”到了刘珉手上。华青君那个蠢货!一口怒气堵得他几天几夜睡不着,刘珉迟早会下手对付自己,该开始安排后路了。 首要问题是“火狐”,这关系到他和令狐兄弟日后的性命,为了以防万一,自然要找一个可靠的接班人。 他生性多疑,对这三位心腹都不敢推心置腹。妻妾大都心怀鬼胎不可信任,三男一女都还年幼。索玛倒是情深意重,却对他恨之入骨。令狐武能够保住自己,他就要念“阿弥陀佛”了,令狐文跟自己一样是明面上的人物,手下的文武官员都是在朝廷上有名号的。 找来找去只有阿奴最合适,她是化外之人,与这些事情没有关系。她在吐蕃身份贵重,在中原很得沈家青眼。沈谦虽然人前埋汰她,但是很多有关于阿奴的事情都亲自过问,由此可见对她的重视程度。阿仲唯她之命是从,刘珉的那个妻子方绮跟她交好,永林公主也曾对刘畅说过阿奴好话。 关键是,阿奴够聪明,在开封几个月,凭她的容貌足以引起交通堵塞,但是市井之中只传出刘仲义兄有一个蒙着面纱的美貌情人,由此可见她很知道藏拙。她的身份够隐秘,谁也不会相信一个娇怯怯风吹就倒的吐蕃贵族少女手上会掌握一个中原情报组织。而且只有她,自己才能放心将一家大小性命交付。阿奴极端护短,只要令狐文与阿宝成亲,再加上阿仲的关系,她就不会不管。 梁王的下场他设想过千万遍,就是没想到刘鹏的手下居然一没了主心骨就溃不成军。他害怕万一自己也有了不测或者与外界失去联系,手下这帮人会像梁王手下一样,自己和令狐兄弟那时候就像没牙的老虎,死无葬身之地了。 那之后,他隔三差五就以分析情报为由,悄悄地将阿奴请到西园。然后将各种各样的情报数据交给阿奴,阿奴看事情的角度与人不同,每每都有新的见解,就是大石三人有时候也觉得佩服。阿奴虽然怀疑刘畅的用心,但是挂心刘仲,沈家的情报很简略,刘畅这里详细多了。(未完待续,如欲知后事如何,请登陆..,章节更多,支持作者,支持正版阅读!)(未完待续) 第一百三十节 池鱼之殃 阿奴最后决定将电梯取消,楼阁少盖一层。这个玩意实在不保险,万一出了人命不是玩的。李作一脸失望,阿奴安慰他,也许可以去哪个深山大庙试试。方案一定下来,资金充足,工程进度飞快,大约端午之后可以竣工。 阿罗和阿错带着阿蕾和普普过完了新年,跟着阿依族的马帮也赶来了,有他们帮忙,忙的脚不点地阿奴松了口气。听说阿吉拉生了一个女儿,阿奴连忙准备了不少婴儿的东西命人带回去。 这两年达玛又送来六套蛾丝软甲,说是如今他们的荒地上都种满了蛇眼蛾吃的鹅掌揪树。阿奴留给阿错和阿都各一件,剩余的四件都送到了雅州的林家铺子里。软甲和加上罗桑牧场上收购的马换来的新茶大约有近五万驮的茶包,以后还会更多。 想来想去,阿奴修书一封给罗桑,同意与卓玛合伙。他的管家老吉宗年纪大了,渐渐力不从心,他的儿子不是经商的料。卓玛才有办法消化掉大量的茶叶和棉布绢帛,这些利润足够养活一族的人。剩下的钱她准备在打箭炉盖房子,是时候将族人都迁出来了。 她虽好奇刘畅葫芦里买什么药,却知道刘珉和刘畅迟早会有一场争斗,托庇于刘畅是一回事,与他过从甚密却是另外一回事,她不想遭池鱼之殃,更不想引起流言蜚语,很乐意配合刘畅藏踪匿行。不过最近一段他们来往频繁了一些,难免落入一些有心人眼里。王妃陆氏带来的一个陆管事无意中看见阿奴鬼鬼祟祟地进出西园,她虽带着面纱,脖子上的赤金玛瑙璎珞却在阳光下闪闪发光。他一眼认出,那是底下人新呈上来的样子,总共就两个,一个给了府里的歌姬露青。 他偷偷查了查阿奴的身份,见她居然在盖一座巍峨的酒楼,不由得大吃一惊。再往下查,却查不出是何方神圣。他以为是王爷新纳的外室,连忙透露给汉嘉王妃陆氏。 陆氏相貌中等,倒不像所索玛说的那样丑,就是脸庞稍微大了一些。刘畅娶她原是为了拉拢陆家,后来见没什么效果,对她很是客气冷淡。下面的两个侧妃和一干大小歌舞伎对她都不甚恭敬。她虽是陆家旁支,家里却饶富,从没有受过这种气,郁结在心,渐渐地就病了。听闻此事,她怏怏然:“反正这王府不管香的臭的一大堆,外面再多几个又能怎样?” 那管事见四下无人,凑上前低低地说了几句:“那露青每日里看见娘娘都是鼻孔朝天,娘娘就不想给她点教训?” 关露青什么事?陆氏疑惑。 “我的姑娘喂。”那陆管事叫起来,“姑娘不想想,那个外室能够进入西园,王府里哪个女人能够进去?就是两个侧妃也不行,只有当年那个乌蛮女人。”他指的是索玛。 陆氏当年嫁过来,索玛闹得厉害,满城皆知。她痛快闹完拍拍屁股走了,留下自己被人指指点点,面子里子都丢光了。刘畅成亲之初尚可,日子一久,父亲说不动族叔们支持他,他开始冷淡下来。索玛以为自己被骗婚,陆氏何尝不觉得自己被骗? 不想犹可,越想越怒,她一口怨气从肚子里翻上来,咬牙道:“怎么做?” 陆管事低低道:“栽赃嫁祸。那个阿奴既然如此得王爷青眼,肯定在王爷心中分量不低。只要有人在那露青面前撩拨一下,让她们对上就行。到时候触怒了王爷,有她好受的。”他自从做了王妃陪嫁,日夜受这王府里那起小人的排挤,早就想出口恶气。 没几日,一顶小轿停留在阿奴的酒楼不远处,酒楼已经盖到三层。见一个蒙面女郎利索的翻下手脚架,与一个黑脸短发的俊秀少年一起走进旁边的巷子。轿子里的露青低低问道:“就是那个跟猴子一样爬在架子上的?”看那利落身手,像是耍百戏的路岐人,王爷会看上这种女人? 旁边跟着的侍女回道:“问过了西园门上的人,这里的女人只有她们这一伙是蒙面的,的确是这个。”阿依族女人美貌,阿奴不想她们被人觊觎惹来麻烦,命令人人带面纱。 露青闻言切齿,自己只去过西楼,还是王爷晏客叫她去表演助兴,至于西园,连看都不让看。 阿奴丝毫不知自己被人惦记。天黑收工,等到夜深就往西园去了。刘仲他们攻下了洪泽湖,进占楚州,今天刘畅遣人来说有新消息。 几个随从打着灯笼侯在小道上,一地的晕黄,刘畅正在池子中间的水榭上来回踱步,见到她劈头就说:“黄河决堤了。” 阿奴着忙,刘仲的水军正在黄河水道上。 她将近日来的疑问说出了口:“战事不顺,王爷应该高兴才是,为何不喜反忧?”这里面不止是担忧令狐文吧。 “你是说阿仲打完张甾之后,就该轮到我了?是咯,我怕的很,可是你不知道,黄河决堤有多可怕。”刘畅叹道,“千里不见炊烟起,唯有黄沙扑空城,无径荒草狐兔跑,泽国芦苇蛤蟆鸣。这是讲黄河决堤之后千里黄泛区空无人烟的惨状。七十年前黄河决堤夺了淮河入海的水道,将洪泽湖一带的零星湖泊连成一片,江淮一带成为黄泛区,这一次又会怎样?” “黄河年年决堤,灾情有大有小,当年父皇带着我们南巡,正好碰上,举目四顾,洪水横溢,天地皆黄,庐舍为墟,舟行陆地,人畜漂流,灾民饥不得食,寒不得衣,号哭之声闻数十里,惨不忍睹。”二十多年过去了,刘畅眉目间犹有余悸。 “也许阿仲因祸得福也说不定。”心想火烧了长安城都没见你这么痛惜,但是阿奴嘴里只有如此安慰一下。这属于天灾人祸,他们也无能为力。 两人一时无语,夜里的西园虫声唧唧,小径通幽处暗香隐隐,阿奴恍觉已经是暮春了。她这里来的熟了,闷闷地走进书房,拿着银剔子在蜡烛上划来划去,心思百转。刘仲现在怎样了? 她定了定神:“王爷为何要将线报告知?” “我还以为你会再忍几天。” “我一向没有耐心的。”阿奴自嘲。 对于此事,刘畅一直有些犹豫不决。他清清嗓子,想着怎么组合词句,想得多了难免思路有些混乱:“我的意思是,你不如。。。。。。”想想这话不对,他本想说你投靠本王,又觉得阿奴凭什么投靠他,连忙期期艾艾地改口:“就是说,你给我。。。。。。” 阿奴误会了,银剔子往蜡烛上重重一插,双眉一挑,正想发作,外面一个随从抢进来,喘息道:“起火,起火了。” 什么?两人大惊。刘畅那句“你给我做徒弟”也咽了回去。 不是西园,是外面,看那方向正是阿奴的酒楼。等他们气喘吁吁赶到时,工地上已经乱成一团。今年整个冬天没有雨水,木材极为干燥,饶是救火及时,一整栋楼也烧了一半,眼见大楼似倾将倾,成了危房,就是不倒也要重盖,阿奴气得一阵阵发晕。 阿错也赶来,见状连忙扶住妹妹,问道:“怎么会起火?” 厢吏们也在盘查,见刘畅居然亲自来了,越发卖力。所幸此时夜深,夜市早已散去,没有造成骚乱。 那看门的匠人说,他在楼外纳凉,听得后面有野猫追逐的声音,担心它们进入楼内,就起身驱赶。等他转回来,火已经烧起来了。但是他说,每日收工之后他都要检查了一遍,断断没有突然起火的可能,还起了三处,分明是有人故意纵火。 阿奴想,难道是附近的酒楼怕自己抢生意?但是人人知道这是汉嘉王关照过的,谁有那天大的胆子敢掳胡须? 一名妇人挤上来:“王爷,我看见旁晚的时候有一顶轿子停在那里好久,天黑了才走。”她指了指位置,“那刚好是我家门口。” 女人?她什么时候跟女人结仇了?阿奴暗忖。 那妇人只说那轿子外的侍女相貌秀美,穿着一身白罗衫,外罩一层纱衫,质料精美,像是大户人家的女婢。轿子是街上雇的那种。 一听白色的,阿奴想起刘畅的癖好,转头时,正好看见刘畅对手下使个眼色,她又想起刘畅刚才的话,这厮居然对自己安着龌龊心思,又见他这番做派,只怕他心知肚明这场火是怎么起来的,自己肯定是被他的哪个妻妾暗算了。顿时气冲脑门:“王爷既然知道凶手是谁,还请不要徇私才好。” 见阿奴恶狠狠地瞪着自己,刘畅知道她误会了,连忙打赏了那名妇人,然后对阿奴说道:“你放心,我定找出纵火元凶.。” 他是指去找监视阿奴的“火狐”成员,想来他们会有线索,阿奴却以为他会去清理门户,冷笑道:“静候佳音。”随后扬长而去。 之后几天,阿奴不得不找人将剩下的一半酒楼拆了,因为危险,没人愿意拆楼,最后阿奴付了重金,方有一家专门搭棚子的接下这活,见自己谋划许久的楼阁一点点消失,一番心血打了水漂, 阿奴恨不得将放火的人扒皮抽筋。 然而等了几天没有消息。 阿奴自从火灾过后就警惕起来,宅子周围日夜安排人巡哨。自己这里老老少少,要是被小人惦记上了,那才叫麻烦。(未完待续,如欲知后事如何,请登陆..,章节更多,支持作者,支持正版阅读!)(未完待续) 第一百三十一节 出其不意 整日窝在宅子里,众人无聊之余才发现宅子周围隐隐约约有人监视。阿奴莫名其妙,自己貌似没有得罪过人,而且托庇在刘畅手下,谁敢找自己麻烦。成都府内难道还有比刘畅更大的一股势力?要不就是刘畅,只是他监视自己做什么?那晚刘畅的话阿奴静下心来一想,也觉得自己想岔了,刘畅并不是个会为美色所动的人,更何况还有阿仲的关系在那里。所以他找自己的动机就很耐人寻味。 她摸不清对手底细,为了以防万一,阿奴叫阿错和阿蕾带着普普去磨西,顺道押着从林家商号那里换来的蜀锦和棉布买给索玛。同时给鲍三娘带口信,要她带人到浦江的碧云寺接应。 这天旁晚,达热等人带着云丹的信和一些珠宝赶来。这些武士都是老江湖,跟着罗桑和云丹常年在外行走,感觉极端敏锐,一进巷子马上就觉得不对,顺手提了个人进来 阿奴见到他们大喜过望。刘畅既然无法信任,她不甘心坐以待毙,只是手上人手太少。 只见达热手上那人身材瘦小,戴着破头巾,敞着旧布衫,青黄面皮,一双鼠眼滴溜溜乱转。看着就像是街头寻常闲汉泼皮。 达热说道:“这人鬼鬼祟祟的。” 那家伙叫起撞天屈来:“姑奶奶,小的只是是路过,可什么也没干,不信咱们上衙门分说一二。”他以为提起衙门会理直气壮地显得自己被冤枉,须知大多数人不愿意跟官府打交道,一听会觉得抓错了人,选择息事宁人。 哪知道今天碰上的是一肚子邪火没处发的阿奴,她无法无天惯了,心头不快时,没事都要生出事来。更何况这人神情猥琐,看着就不顺眼。她示意尼尔斯上前嗅嗅,那汉子吓得两腿打抖,眼神却不慌乱。 阿奴笑道:“算是个好汉,寻常贼人看见我的老虎和狗都吓软了,何以你没半点惊讶,还站的好好的,想来是见识过我的狗了。” 那人暗自心惊,没想到破绽在这里,他咬牙不认:“我是路过时见过的。” “放屁,它们还没有出过门。再说这条是死巷子。”阿奴知道已经打草惊蛇,连忙转过头对阿罗说,“只怕外面还有人,叫尼尔斯和斯密尔闻闻他,带几个人出去找找。还有,把那几个雇来的佣人都给绑了。”她容忍她们很久了。 那汉子闻言脸色大变。 她拿出还剩下一截的迷魂香。可是此人是老江湖,一见那香,连忙闭气。阿奴见状,叫拉隆将他捆起来丢进衣橱里,熏了一会儿,阿奴捂着鼻子打开,却见那厮也犟气,居然屏息的晕过去了。香又浪费了半截,气得她叫拉隆用井水将人泼醒。 不久那几个帮佣的大娘一路哭天抢地被提进来,见到那汉子,猛地噤声,也垂着头跪在一边。阿奴冷笑连连:“诸位真是处心积虑。” 良久,阿罗等人像拖死狗一样拖了两个人进来,一个人满身的血。阿奴皱皱眉,阿罗想起妹妹曾告诫他不准随便伤人,连忙辩白道:“尼尔斯一上前,他就想跑,被我一箭射翻,不会死的。”不过晕过去了。 “嗯,不错,分开一人关一间,我一个个问话。”阿奴朝最早被抓的那个汉子笑笑。灯影之下,美人笑靥如花,他却偏偏打了个寒噤。 阿奴先去隔壁见那个没受伤的。 那是个有些痞子气的俊俏后生,已经被严严实实地绑在椅子上。见一个白衣女郎拿着一根香轻飘飘的进来,对他嫣然一笑,他觉得心脏不争气的狂跳起来。 那女郎问道:“你奉谁的命令监视我?” “没,没。。。。。。” 她慢条斯理的拿出一块帕子蒙住口鼻,对他抱歉道:“对不住啦。” 他以为要放自己走,喜道:“没,没关系,就是再绑一次也行啊。”色壮狗熊胆,他做梦也没想到日夜监视的这个姑娘竟如此美貌。 哪知道她点起那香就凑在自己鼻端前,没有多久他就觉得神智昏昏,只听见那姑娘问道:“谁派你来的?” “五当家。”他挣扎了一下。 “你们有几个当家的?” “十个。” 黑帮?看样子组织不小,连老十都排出来了。还好没有一百零八个。 “上面几个当家是谁?” “不知道。” 阿奴楞了一下,这个组织还很神秘。她又问:“你们是谁的人?” “火狐。” 火狐是毛东西?阿奴嘀咕,难道真是黑社会?不过人家黑社会都叫什么什么社的,比如石峰的经社。她又问:“监视我干什么?” 那年轻人脸上浮起一丝猥琐的笑容:“王爷看上她了。” 那迷魂香有一点不好,某人将心底的yy想法都老老实实的当做实情招供出来。 原来是刘畅手下的特务。阿奴压抑着怒气,问道:“谁是五当家?” “猴子。” 又是猴子又是火狐,马戏团这是?阿奴又问:“猴子是谁?” 这后生说道:“刚才那个。” 既然他们监视自己,那么“谁烧了酒楼?” “露青。” “露青是谁?” “王爷的爱姬,小曲唱的一流,那身段真是。。。。。。”那年轻人还在一个劲地yy。 难怪刘畅几天没有动静。阿奴转身走出去,对着那湿淋淋正冷得发抖的汉子叫了一声:“五当家。”那人应声抬头,随后明白自己是被手下人卖了,叹了口气依然垂头不语。 阿奴吩咐道:“将他琵琶骨穿了。” 拉隆搞不清琵琶骨是啥玩意,那猴子听完身子一抖,却是明白的很。他是练武的,琵琶骨一穿,武功就废了。 他虽然不知道刘畅的意图,但是阿奴老往西园跑,而且一呆就是大半宿。那是刘畅处理公务的地方,里面连蚊子都是公的。他曾经进去过,外面蚊蚋漫天,里面却半只也毛(吸血的都是母蚊子。汗,人家用了杀虫药)。是以这些人都认为刘畅与阿奴有一腿。那日失火,王爷还紧张地跟着这蛮女一起来的,显见此女在王爷心中的重要性。既然是一家人,这番皮肉之苦还是免受为妙。他虽然悍不畏死,但是因为刘畅的妻妾碾轧把练了大半辈子的功夫给废了,却是无论如何不甘心的, 此人见机也快,迅速一五一十将阿奴能知道的说出来,顺便黑了大石一下,说是大当家大石下令不准干涉露青找街头混混火烧酒楼。至于原因,他也不知道。 至于关于火狐的组织之类的,他恳切说道:“不瞒姑娘,您知道太多反而给您招祸。知道咱们是王爷派来保护您的就成。至于火狐,小人加入时就发过誓的,就是穿了小人的琵琶骨,小人也不会说。姑娘想知道,不如去问王爷,想来王爷定然知无不言。”见提起刘畅时,阿奴脸上杀气隐隐,他连忙闭上嘴。 他说是刘畅派来保护她的,阿奴根本不信,连帮佣的都是奸细,来监视还差不多。那个大石居然冒着火烧整条街的危险,不阻止凶手放火,哪会是什么好人。 先前此人宁愿闭气晕死过去也不说,想来是个硬气的。只怕刑讯逼供对他没用。 想想时间不多,阿奴最后问道:“行,我不逼你,我问大石去,他们现在在哪?” 也是达热瞎猫碰上死耗子。猴子专门被派来保护监视阿奴一干人,地位不低,看排名座次就知道了。他想这也没什么,当下老老实实地供出今晚火狐大当家大石和二当家吴非在锦江上,天上人间的一艘画舫里商量事情,天上人间是成都最大的妓院,里面的花魁灵犀是三当家。 花魁啊?阿奴瞄向拉隆和达热,两人觉得皮都绷紧了一些。 她拿出一粒药丸,拉隆接过利索的往猴子嘴里一塞,达热拎起茶壶就灌,猴子猝不及防,骨碌碌吞了下去,挣扎之中茶水淋了一身。他惊恐地瞪大眼睛。 阿奴笑道:“是秘制毒药,解药只有我知道,发作时肠穿肚烂,很是痛苦。不过猴子大哥,你带我们上那艘画舫,等我们平安回来你就可以活命。”换而言之,你要是捣鬼,我们回不来你就等死吧。 据说此女善制毒。猴子丝毫不怀疑药丸的真假,乖乖地同意带路。 行李早就收拾好了,阿奴叫起所有人。事不宜迟,很快就会有人发现猴子等人失踪了。 夜晚的锦江很是热闹,不少富丽堂皇的画舫楼船游弋在黑魆魆的江面上,灯火点点,丝竹隐隐,歌舞正酣。 猴子指着停留在江心的一艘巨大的三层楼船说道:“那就是三当家的。” “怎么静悄悄的?” “当家们有事时,里面不会有闲杂人。”猴子解释道。 也是灵犀等人合该有事。他们商量的事情很是机密,不愿意有人知道,手下都留在岸上,只留下灵犀的几个心腹侍女。 达热几个水性不好,被留在岸上带着剩下的人看管马匹行李。阿奴带着阿罗和几个阿依族的人拎着猴子悄悄的划小船靠近。见船上无人,阿奴灵机一动,示意阿罗将正要开口要求上船的猴子一拳打昏,反正他身上绳子还没解,倒省了捆绑的麻烦。 阿依族人整日攀藤附葛,悬崖峭壁如履平地。看阿奴不过是翻下脚手架,那露青却以为她是耍百戏的路岐人(流浪艺人)就知道,他们身手灵活胜似猿猱。且自幼就在江河中捕鱼捞虾,那水性比浪里白条不遑多让。 一行人悄无声息的攀上船,留下两人看着猴子,将小船划远停在江中。阿奴趁机摸到厨房,放倒厨子,在酒水菜肴里面将自制的那种三步倒全部用下去。(未完待续) 第一百三十二节 螳螂捕蝉 阿奴堪堪做完这些,左面楼梯突然响了,她和阿罗还有一个阿依族男孩叫纳布尔的一个激灵,拖起厨子,翻过舷窗,往右边躲去。 来的是一个梳着双丫髻的婢女,见厨房无人,但是酒菜齐备,顾不上多想,端起就走。 三人无声无息地跟上,阿罗觉得刺激好玩,两眼在黑暗中闪闪发光,难免动作大些。被阿奴瞪了一眼。 来到三楼,那婢女自去往船头观景的房间,三人不敢靠太近,只能隐在暗处远远的觑看动静。那女婢放下杯盘自往二楼去了。阿奴示意纳布尔带人把那女婢料理了。 须臾,里面两个男人吵起来,听见其中竟夹杂着自己的名字。阿奴很是诧异。 随后一个柔媚的女音劝道:“两位哥哥,先喝几口酒消消气吧。大哥,二哥有些言语高低,触犯了你,你莫计较。” 两人“哼”的一声,一时无语,想来是在喝酒。 半晌,一个男子说道:“大哥想得岔了,当初咱们手下十几个兄弟,日日大碗喝酒,大口吃肉,何等快活。自从跟了王爷,兄弟们替他卖命落得七零八落的下场不说,此次居然还想让咱们听令与一个黄毛丫头。王爷赏赐虽丰,奈何疑心甚重,咱们如履薄冰,还是动辄得咎。” 他顿了一下:“三娘每日强颜卖笑,他可曾体恤一二?” 此语说中那灵犀心思,她叹道:“二哥,是我多想,不干王爷的事,王爷从未碰过我一根指头。” 那二哥冷笑一声:“怕是嫌你脏吧?那人整日里一身白跟吊孝似的,一点脏也容不下,能容得你?依我说,你当初闹着入这行还不如去他府上做歌姬更得便宜。” “你!”那灵犀怒道,“二哥,你若是嫌弃,何必坐在这楼船上?就是这酒菜,也是我的卖肉钱得来的。” 另外一个男声喝道:“闭嘴,老二,吃不着葡萄说葡萄酸,你自个没能耐,三娘看不上你,那是应该的。咱们原先不过是个小混混,要不是王爷,只怕早不知在哪吃了棍棒丢了性命,哪能立得起这么大的家业,人人叫你一声二当家,前呼后拥的耍威风。做人不能忘本。”他又替刘畅解释道:“再说了,王爷是怕咱们失了依靠被人拿捏住了,他是王爷自有他的顾忌,你要体谅才是。那姑娘难得小梁王、沈家和未来的皇后娘娘看重,又重情重义,为了个女奴尚且敢给王爷们没脸。看她机敏果决不下于男子,不是一般的人物,能够庇佑得住咱们,王爷才做如是想。” 阿奴心惊:这是在说自己咯?这些人想造刘畅的反?这事够机密的,难怪这里的人都被清的一干二净。 大石言语一转又对灵犀说道:“王爷一介天潢贵胄,看不上市井女子有什么奇怪?三娘,不是大哥说你,这山望着那山高,你已经二十啷当岁,还为着王爷虚度年华,二郎虽然不成器,难得自幼护着你,一片真心。” 一席话说得灵犀哭道:“二哥说话剜人心肝。” 那二当家吴非只怕早就后悔不迭,闻声连忙道:“是我不是,醋汁子浸出来的,刚才不合多喝几口黄汤。。。。。。” “你朝也嫌,晚也嫌,谁个耐烦与你过日子?”灵犀依旧哭个不停。 忽然一阵杯盘碎地的声音,那大当家叫道:“你,你,好畜生。。。。。。”阿奴心喜,药性发作了。 那灵犀也叫:“大哥,大哥,二哥,你要干什么。。。。。。” 吴非道:“对不住了大哥,那川陕宣抚使古九峰半个月前就到了,许我和哥哥做个五品知府。三娘,日后你就是凤冠霞帔的诰命夫人,谁敢看低你。刘畅对不住咱们,又何必把他放在心上。” 只听得那大当家怒骂吴非;“区区五品官就让你做下这等背主的勾当。” 阿奴愣住,自个的药吃下去就是少量舌头也会发麻,说话哪会如此利索?听这口气,居然是内斗了。是吴非给他们下了头遍药? 只听得那大石继续骂道:“当初你贪功心切,弄来那叶飞花和石峰,开封城里的好容易布下的桩被他卖的一干二净,王爷可曾惩罚过你?不过骂几句罢了。叫你护送小梁王和阿奴兄妹,你玩忽职守,害他们半路被回鹘人狙击,险些丢了性命。王爷要不是念你跟他多年,依你的行径早该处死,你忘记了老四的下场?如今你半点旧情不念,你,你。。。。。。”后面就没了声音。 灵犀哭道:“二哥,你把王爷怎样了?” 吴非怒道:“现在你还惦记着他,只怕古九峰已经带着‘浮影’的人找上门了。”随后传来一阵乒铃乓啷的声音。 阿奴心道:“这人在砸盘子嘎?” 突然一点声音也没有了,到处静悄悄的,她只能听见自个剧烈的心跳。动静这么大都没人出来查看,想来事先吴非已经吩咐过了。 过了一会儿,还是没有动静,阿奴偷偷地走到窗前一看,里面三个人具瞪着眼睛,像面条似的软成一团在喘气。想来那吴非中了自己下的药。 她大喜,真是得来不费功夫,一闪身进入舱房中。 奇变陡生,三人心中正惊疑不定,看见阿奴进来,心里更是叫苦连天。 阿奴朝年纪最大的那个笑笑:“大当家,我那三十万需得着落在你身上。” 药性发作,勉强撑着一根神经不断的大石后悔不迭,当初想试试她的应变能力,却忘记了此女视财如命,年纪小小连王爷都敢敲诈,如今烧去她三十万两,只怕皮都会被她剥下一层来。 阿奴又朝那年轻汉子笑了一下:“多谢二当家替我开路。” 吴非气得一佛出世,二佛升天,奈何连舌头都转不动,偏偏脑子清醒的很,不像灵犀和大石已经处于半昏迷状态,心中大骇。 阿奴拿起油灯朝江面上晃了三晃,看见一叶扁舟摇过来靠在船边。时间很紧,她不耐烦拖人下去,既然吴非已经帮他清场,也顾不上那么多了,一摆手命令道:“扔下去。” 阿罗犹豫了一下:“太高。” “扔了。” 纳布尔等人已经窜进来,拎起三人看也不看就往下扔,灵犀和大石已经半昏迷感觉不到什么,只听见“噗通”两声水响。只有那吴非看见自己朝甲板直掼下去,吓得差点尿了裤子。他咚的一声掉在甲板上,暗夜之中,声音巨响。 阿奴吓了一跳,骂道:“没吃饭么?不会扔远点,那几个女婢呢?” 纳布尔头一歪:“吃了酒菜,昏死过去了。” 他们忙忙的赶下来,将摔得半死不活的吴非拖进小船。灵犀和大石已经被捞起来,那小船上的猴子已经醒了,愤怒地看着阿奴。 他们手忙脚乱的将船划开,却看见甲板底下冒出两个人,说道:“怎么这么响,楼上在打架么?” 另一个说道:“二当家说了不管有什么动静都别管,还是下去吧。” “日他娘的先人板板,这天气闷在下面可遭罪。”那人嘟嘟囔囔,拗不过同伴,还是下去了。 阿奴等人没想到船底下还有人,吓得统统趴在船板上,后来一想,就是趴着也无济于事。又坐起来,那两人已经下去了。 他们不知道,这种楼船,本来划桨手都是在甲板上划船。灵犀嫌贵客上门不好看像,学着战船,将划桨手都放在最底下一层的密封舱。加上今天得了吴非吩咐,谁也不敢上甲板透气。阿奴等人才得了便宜。 他们不敢再耽搁,划起船飞也似地往岸边去了。 岸边达热等人已经来回踱了好几圈,听得黑暗中水声哗然,俱都大喜。待得小船靠岸,纷纷上前帮忙将那四人搬下船来。 阿奴先取掉那猴子口里堵的破布,问道:“你们的蒙汗药怎么解?” 猴子本想破口大骂,闻言一愣:“用冷水浇浇就好。” 阿奴依言,大石和那灵犀两人幽幽醒转,却被阿罗等人绑了个结实。 那灵犀一醒,见到眼前的阿奴,喘息道:“王爷。” “关我什么事?”阿奴知道刘畅此番被人出卖,凶多吉少,但是她可不想把自己的人白填进去。 灵犀哀求道:“姑娘,不求别的,就看在王爷对你多方维护的份上。。。。。。” 见阿奴无动于衷,灵犀又道:“看在小梁王的份上,王爷要是一去,只怕那皇帝就要对付他啦。” “鸟尽弓藏那是迟早的事。就是你们王爷不死,他猜忌心一起,也未必会饶过阿仲,我无缘无故去和皇帝的人作对有什么好处?” 见说不动阿奴,灵犀急得泪光莹莹:“大哥,大哥。” 大石沉声道:“阿奴姑娘,那个赵惜去哪了?” 阿奴这才发现赵惜不见了,明明出门时还看见的。一问,众人皆摇头。想起灵犀这个花魁居然是刘畅的特务头子,赵惜只怕也是梁王的,难怪她弓马娴熟,一路跟着自己远上吐蕃高原都没有怨言。她心中惊怒交加,喝道:“说清楚。” 那大石喘口气:“那个赵惜曾经去过‘浮影’的一个解库(当铺),不过那之后再没见她有什么异常,咱们也不好下判断,如今看来她只怕是皇帝的细作。” “浮影是什么?” “是原来梁王的暗部,如今归了皇帝。” 阿奴瞪向猴子,猴子听谈话也知道事情蹊跷,一缩脖子:“这种机密,怎么能跟外人说?” 大石这才发现猴子:“老五,你怎么,是咯,没你他们怎么知道我们在哪?” 猴子辩白:“我被骗了,以为她要找你谈判,所以。。。。。。” 灵犀叫起来:“五哥,五哥,二哥反水了。今晚有人刺杀王爷。”(未完待续,如欲知后事如何,请登陆..,章节更多,支持作者,支持正版阅读!)(未完待续) 第一百三十三节 黄雀在后 “什么?”听闻吴非反水,猴子怒叫。身子一直,骤然高大了不少,哪有半点矮小猥琐的模样。绳子勒进他的肉里,鲜血渗出来。 灵犀哭道:“五哥,你求求阿奴姑娘。” 猴子劈头就道:“姑娘,就看在王爷对你一往情深的份上。。。。。。” 虽然是在暗中,大石还是能感觉到阿奴怒火熊熊,暗叫要糟,喝道:“老五,满口胡说什么,阿奴姑娘跟王爷清清白白。” 那猴子愕然,要出口的话硬吞回去。 大石说道:“姑娘,只要你帮忙,放了咱们救得王爷,不要说三十万两,就是一百万两,咱们砸锅卖铁也给你弄来。” “若是刘畅已经死了呢?救不得他,难道就不用赔了银子?”阿奴不上当。 灵犀急道:“只要您高抬贵手放了我们,钱都好说。” 这样啊,阿奴挠挠头:“不如打个欠条吧。我也不要你砸锅卖铁,加上利息四十万两好了。”眼睁睁看着刘畅就这么死了也实在说不过去。估计阿宝还是要嫁令狐文的,因此真成了怨偶就麻烦了。 她利索的切开吴非的手指,顿时鲜血四溢。大石和灵犀虽恨他背主,毕竟结义多年情深意重,撇过头去不忍看。阿奴又撕下他的白色里衣,扬了扬:“沾着写吧,不够我再切。” 两人连道:“够了,够了。”深恐阿奴再切一刀,两人沾沾写写竟是飞快,末了又盖上手印。 阿奴看完,示意松绑,不想灵犀二人两腿无力,无法起身,灵犀急得直掉眼泪。那猴子心急,一松绑窜出几步,听见哭声回头,见两人仍然半靠在那里,奇怪道:“蒙汗药解了吧?” 可是上半身为什么能动?阿奴想难道是自己的那种“三步倒”加上蒙汗药的综合效果。可是解药需要鸡蛋,现在黑灯瞎火去哪找? 她抱歉道:“可能你们跟吴非一样吃了我下的药,这种解药现在没有,等两三天自然就好了。” 灵犀哪里等得,顿时嚎啕大哭。阿奴皱皱眉,这女人凉薄的很,一心只惦记刘畅,她那二哥半死不活的也没见她理会半点。 猴子才想起来:“我的解药呢?” 阿奴诚实相告:“骗你的,你根本没中毒。我的毒药很贵的,不会乱用。” 那猴子气得牙齿咬得咯咯响,大步先走了。 阿奴等人将灵犀三人抱上马,离开了成都,往浦江碧云寺飞弛而去。 走了半道,阿奴终究心中不安,踌躇半晌,勒转马头:“我还是回去看看吧。”她吩咐达热和纳布尔一路小心,自己则带着拉隆和阿罗掉头前往成都。 他们赶到成都西南城门,也就是得贤楼“五门”外,得贤楼雉堞巍峨,有城门五道,故称“五门”,城门内外是最繁华的商业街。此时夜市尚未散场,整个城楼和下面的街道灯火辉映,灿烂通透,人们嬉笑而过,神态安然,半点没有发生动乱的迹象。阿奴等人牵着马慢慢的穿过夜市,将马寄在一处客店,转身前往西园查看动静。刘畅大部分时间都在那里。 西园内外静悄悄的,连平日里歌舞喧闹的西楼都悄无声息。阿奴看不出所以然来,干脆留拉隆在外面守候,自己和阿罗爬墙进去。里面黑灯瞎火,空气中弥漫着浓浓的血腥味。阿奴和阿罗互看一眼,难道来迟了? 她来过多次,熟门熟路,依稀辨认出亭台楼阁的大致形状,很快就摸到刘畅书房外的水榭,脚下却突然被一个软乎乎的东西绊了一跤,她不敢吭声,伸手一摸湿漉漉的一股子血腥味,吓得连忙爬开。阿罗点起火折子,一具满身是血的尸体出现眼前,兀自不甘的睁着双眼,正是刘畅的贴身侍从,叫什么松言的。他来接过阿奴几次,不过是个十五六岁的腼腆少年。阿奴叹息一声,伸手合上他的双眼,他身体微温,显然死去不久。 她直起身来,才发现火光照耀处,满地的黒稠,居然都是血,书房外面数数有八具尸体,兵器散落一地,看来经过一番激斗。虽然里面没有白衣人,她还是一个个翻看过去,刘畅不在其中。 阿奴举着火折子蜇进书房里,里面被翻的乱七八糟,她怔忪了一下,正准备去花园看看,身后的一堵墙“咯喀”一响,两人俱吃了一惊。阿罗一把扯过妹妹,横刀在手,紧盯着那墙。 墙上却打开一个小门,刘畅的头露出来,低声唤道:“阿奴,是我。” 两人放松下来,阿奴赶忙问道:“可有受伤了?外面正没人,跟我们走吧。” “把火熄了。”刘畅命令道。 阿奴连忙吹熄了火折子,刘畅又道:“我没受伤,一开始就藏在这里,他们敲过墙壁,没有找着。” “是无非反了。” “嗯。”刘畅已经了然,苦笑一声:“是你那个女伎赵惜带人来的,咱们都看走眼了,她功夫好的很,眨眼就杀了我三个侍从。” 阿奴倒吸一口凉气,原来自己一直跟个杀手同处在一个屋檐下。她问道:“现在怎办?” “出不去,他们还在找我,只怕火光已经把他们引来了。”刘畅也不知道。 “没有密道之类的?” “没。” 远处突地传来一声轻轻的树枝折断的声音,阿奴毛骨悚然,往外一看。刘畅的书房可以看见园中的小径,那上面隐隐绰绰出现了一个左顾右盼的身影,阿奴对那轮廓熟悉的很,她急忙道:“她回来了,你只怕藏不住。” 窗外就是池塘,她灵机一动抓过桌上的一根毛笔,用多金送的那把匕首将头尾削掉,塞进刘畅的嘴里,急道:“蹲进池塘里,用这个呼吸,她应该不会杀我们。”事到如今,只有赌一把了。 那身影来的很快,刚把刘畅推出去,她已经到了水榭外。 阿奴关上暗室的门,脱下阿罗的外衫铺在地上,将一些金银器皿,玉石摆件,象牙笔筒什么的放在上面。阿罗打起火折子,火光一亮,外面的脚步一顿,阿奴装作不知,压低声音叫道:“阿哥,这些你拿的出去么?” “你少拿些,待会爬墙出不去怎办?”阿罗配合的很快。 “刘畅那厮烧了我三十万两,还隐匿凶手不交出来,现在他生死不知,不多拿点我就亏大了,可惜那个露青不知道在哪?”阿奴恨恨。 外面一个女子的声音应答道:“我帮你杀了她。” 阿奴吓得手一抖,手中的一个玉瓶碎了一地。 两人一脸惊恐的看着门外,赵惜拎着长剑站在那里,见他们的惊恐不似作伪,放松下来,斥道:“要钱不要命了,这时候跑来做什么?” 阿奴喜道:“姐姐来找我么,刚才去哪了?这里都是死人,咱们赶紧走吧。”捡起一块大的碎片,恋恋不舍:“好大的玉瓶,可惜了。” 阿奴直起身,看见池塘里水纹正沿着刘畅下水的地方袅袅扩散,吓得一甩手将手中的碎片扔出去,只听见“噗通”一声,那碎片掉进了水里。她顺手将几件金银器皿也扔进水里,说道:“带不走的可不能便宜别人,咱们下次来捞,对了,姐姐,你怎么杀了露青?” “别问了,快走吧。” 西园大门外忽然大亮,人声嘈杂。赵惜急道:“快走,刘畅的人来了。” 阿奴心道:刘畅的人来了我跑什么啊? 然而赵惜的长剑上似乎还在往下滴血,阿奴一凛,不敢多说,东西也不要了,跟着她往后墙翻去。 三人刚跑到街道上,赵惜突地低声道:“后会无期,你自己小心些。”转头跑了。阿奴楞了一下,还好,她要是想跟着自己,还真不知道怎办? 他们见赵惜跑的没了踪影,急急忙忙地转回刚才拉隆呆的地方,拉隆从暗处闪出来:“那个猴子带人进去了。” 阿奴定了定神想:“刘畅不死,局势可以稳住,不如先回客店休息,明早再做打探。” 第二天一早起来,已经是全城戒严,官兵们四处搜捕可疑人等。人们满脸惊惧,交口相传,昨天夜里,汉嘉王刘畅遇刺重伤,王府里的人被杀的一干二净,连他的四个孩子都死于非命,只有王妃陆氏出城烧香留了一条命。 阿奴想:“这人昨天下水的时候动作还利索的很,怎么今天就重伤了?” 他们正在大堂吃早饭,一个穿着青布衫的高大汉子带着几个从人径直走到阿奴桌前:“阿奴姑娘,王爷请您走一趟。” 阿奴听着声音耳熟,仔细一看那青黄面皮,一句“猴子”差点脱口而出,硬生生的改口道:“五当家。”拗的她差点咬到自己舌头。 那人一笑:“姑娘好眼力。” 阿奴低声问道:“王爷怎样了?昨儿不是好好的,怎么忽然重伤了?” 那猴子脸上揶揄之色一闪而过:“姑娘自己看看就知道了。” 阿奴心中好奇,饭也不吃了,跟着猴子一起去了西园。园子里已经收拾过的干净,这次进的是刘畅的卧房。 他脸色蜡黄正奄奄一息地躺在床上,头上包扎着厚厚的一圈绷带,似乎还在往外渗血。 阿奴急忙问道:“真受伤了?还是苦肉计?” 刘畅慢条斯理的学着阿奴尖声尖气的语调说:“带不走可不能便宜别人,咱们下次来捞。” “你怎么听得见?哈。。。。。。”阿奴方才想起来自己往池塘里砸了几个金银器,那东西大都是铜镀的,分量不轻。难怪猴子的脸色那么古怪,刘畅这是跟自己算账来着?她暗自后悔没有连夜离开,嘴里打着哈哈:“那个,是你下水的时候水波荡漾,我只好掩饰一下,那个,哈哈,顺手扔了几件东西。你先养病,那个我走了。”(未完待续) 第一百三十四节 后退一步 见刘畅遇刺没事,反而被自己砸的七荤八素,阿奴吓得顾不上吊唁,起身就想走。 刘畅咳嗽一声,那猴子带着侍卫出现在门口,似笑非笑地看着阿奴。 她苦着脸道:“王爷,有什么话直说吧。” “你也知道,如今府里连只猫都被他们杀的一干二净。。。。。。” 阿奴连忙道:“你那三个当家我还给你好啦。”她半句不提那血欠条。 刘畅拊膺切齿:“那吴非千刀万剐难解我心头之恨,大石和灵犀。。。。。。咳,我不是跟你说这个,我是问,你能不能叫索玛来?” “这哪用得着我,只要你受伤的消息一传扬开来,索玛姐姐肯定带着阿合赶来。”阿奴忽然想起,“对啦,你那个王妃还活着的话,她是不会过来。” “别提那贱人。”刘畅从牙缝里迸出几个字。 王妃也是内贼?想这人一家老小几乎死绝。阿奴又有些心软,只是她生来不会安慰人,搜肠刮肚也不过得一句节哀顺变。见他虽然脸色难看,却没有眼泪,看来早就节哀了,也不用自己多嘴。 她神差鬼使地说道:“王妃是内贼?那么何不趁机一并杀了,然后嫁祸给浮影就是了,都赖到皇帝头上,让他去烦恼。” 刘畅看着猴子狞笑一下:“如何?” 猴子上前一步禀报:“都杀了,连管家侍女一共三十五人。已经传言出去,王妃进香回城途中不幸遇害。” 阿奴吓得手一抖,没想到被自己言中。早起还听说那王妃逃过一劫,这么快就被清算了。 刘畅恨意稍解:“便宜了那贱人。我的侍卫们在吃食上一向小心,要不是陆家的贱人指使人在饭菜里下蒙汗药,他们怎么会中招?” 阿奴恍悟,难怪昨晚那么安静。平日里来西园,都是戒备森严的。她还纳闷侍卫哪里去了? 刘畅又道:“我已经派人去接应表哥,希望皇帝不要同时下手。” 阿奴沉吟道:“阿仲在那里坐镇,皇帝不好做的那么明显吧?真是奇怪,令狐文带着十万人马还在楚州,西川还有几十万兵马,兵权尚未解除,那刘珉怎么敢这么快就对你下手?” 刘畅摇头:“的确奇怪,我还以为至少要等到阿仲平定张甾之后。” 猴子插嘴道:“古九峰是浮影旧人,会不会是他擅作主张为刘鹏报仇?”他跟石峰一样,只会穿门凿户,飞檐走壁,别的功夫不佳,所以一向负责搜罗京城一带的情报,对此稍有了解。“他出京前进宫谢恩,不过一盏茶的功夫就出来了,随后赶来四川,皇上应该没时间吩咐做他这么大的事情。” 昨晚那些人时间拿捏的刚刚好,像是筹划多时,且先策反了吴非,又有王妃做内应。这都不是仓促能就的。而且刘珉的动向不像是有这意图。 阿奴插嘴道:“浮影的首脑是谁?难道是赵惜?她与梁王夫妇关系紧密。”“浮影的结构与火狐不同,我至今没有探听到浮影的最高头目是谁,特别是那石峰。。。。。。”猴子欲言又止。 “特别是石峰背叛之后,我在开封城的据点被浮影拔去了三分之二。”刘畅解释道,然后对猴子说:“没有关系,不用隐瞒阿奴,以后你有事都跟她商量吧。” 猴子诧异之色溢于言表。 阿奴想起昨晚吴非愤愤不平的话,难道刘畅想让自己加入火狐,这太匪夷所思了。她连忙追问。 刘畅一口承认:“是,我觉得你适合管理火狐。” “不行。”阿奴一口否决。“大石和那灵犀对你忠心耿耿,就是猴子也比我合适。”要不是你想换主将,哪会弄出这么多事来? 猴子连忙说道:“小的没那本事。” 刘畅苦笑:“今早的线报,那吴非反水,根本不是因为我想让你接手火狐,而是,”讲起那个叛徒,他气往上冲,一阵头晕,“而是我一路调配发往楚州的一百万石赈灾粮食被他半路转卖给了张甾的人马。” 啊,通敌?阿奴大吃一惊。 “畜生。”猴子怒骂。 刘畅继续道:“大石他们原来有十人,都是雅州的市井混混,不过做些偷鸡摸狗的勾当。后来我被封到雅州,一样的穷困潦倒,身后日日还有人监视,不得自由。一次逛街无意中认识了他们,见他们野心勃勃想出人头地,干脆跟他们歃血为盟,说实在我的偌大家产都是靠他们打拼出来的。他们也渐渐成了气候,借着我的名头,横行川蜀一带,势力逐渐沿着长江往下延伸,下面还辖着许多小帮派。” 黑帮啊?阿奴才知道,刘畅自己侍卫不少,为什么一个黑帮大佬却能清楚的知道刘畅动向。 猴子插嘴道:“那梁王的浮影却是藩邸旧人组合出来的,大都是正规军队出身。他不同于一般的藩王,治下管辖着东北一带白山黑水之间的蛮子。所以他手上有一支私人卫队,不过那些人跟朝廷的驻军不同,等闲不得入关。” 阿奴吃惊:“梁王的辖区这般大么?” “对。”刘畅回答。转言道:“大石如今家大业大,娇妻美妾,儿女成行,跟着我刀头舔血十几年,早有退意。那灵犀是个不中用的,只怕她早就被吴非架空。她负责川蜀一带的情报搜罗,这次古九峰前来这么大的事情,被吴非瞒的严严实实,她半点蹊跷也没察觉。”刘畅冷哼一声,本想说“妇人误事”,想起阿奴也是女子,又把话缩回去。“猴子不是他们一伙的,是原来的五当家病逝了才被提拔上来的。另外几个当家的都不在成都。”猴子被吴非指使去亲自监视阿奴,也无暇他顾。 “听大石说那个四当家是怎么回事?” “他私通刘鹏,上次改走傥骆道不走陈仓道,就是他向浮影泄露了我们的行踪。” 见刘畅咬牙切齿,阿奴没敢问那四当家的下场。 她当初只不过想通过商业途径在各地设立店铺,然后搜罗一些政治经济气候之类的泛泛情报,以便对经济行情做个判断。而火狐不同于一般的暗部,明面上就是一个大黑帮,刘畅万一不在了,自己可没那本事搞得定这个烫手山芋,不如卖个人情给大石。 她推敲一番,计议已定,当下推脱道:“你想岔了,大石在你面前露出退意,是害怕你猜忌他吧?” 刘畅一愣。 阿奴又道:“当局者迷,所以你看不到这一点,还以为他是真心想隐退。其实他做到如今这个位置,跟你一样进退不得,退下来只怕自己和家人性命难保。”她想起以前看过的黑社会电影里都这么演的,也不知道这个推论对不对。见刘畅一脸惊诧,她讪笑一下:“曹操这么说过的。再说了,我哪来那么大本事指挥一个大帮派。你不过是想通过了我绑定阿仲罢了。真实的控制权还在你和大石手上。” 刘畅苦笑:“不错,只要你在,阿仲就不会不管。”这句话等于承认了他不过是想利用阿奴。 阿奴不屑:“你老是想着抓牢阿仲,为什么自己不后退一步?” “呃?” “利用这次重伤,泣血上书交还所有兵权。”见刘畅和猴子一脸不赞同,阿奴嗤笑:“两位傻了,当初王爷怎么起兵的?这里是夷汉杂处之地,轻易不得换将,我听说此地将领多有在守边位置上终老的。只要中下级军官向着你,明面上的军权交出去又怎样?若是刘珉想换人,挑唆几场蛮夷民变,或者将人在途中偷偷害了,再推到别人的地界上就是了。”这个想法毒了一些,见刘畅大有赞同之意,她连忙改口:“王爷难道还想造反?天下人心思定,只怕造反也没人附和,不过保命罢了。你一再示弱表示愿意富贵终老,这样一来再没有人敢弹劾你拥兵自重。此次你全家老小罹难,明面上那些人反而要同情你的遭遇,歌颂你拥立之功,替刘珉粉饰太平,暗地里只会害怕刘珉卸磨杀驴。刘珉政权不稳,其实是坐在一堆流沙上面,否则也不会抓紧阿仲不放。此番手下离心离德,他忙着安抚都来不及,也没有借口和精力再找你麻烦。而通过那些军官和大石他们,川蜀的实际控制权还牢牢的掌握在你手里。” 刘畅叹道:“说的是。” 为何他会听从一个少女脱口而出的想法?其实早有谋士建议他解除兵权,说当此时兵权与他其实是个负累。只是他戎马多年,觉得一旦解除甲胄,就像被剥了壳的蜗牛一样没有安全感。如今想来他已经没有了做皇帝的可能,一家老小也死得干净,只剩下令狐兄弟两人和阿涛阿合了,那么退一步又何妨。只是他犹有不甘,虽然动不得刘珉,但是那浮影一定要灭了才能消他心头之恨。 见他神色疲倦,阿奴趁机告退,刘畅睁眼道:“你留下吧,叫人去接大石他们。” 阿奴急道:“还是我去吧。” 刘畅慢悠悠的打个哈欠:“大石欠你的钱不要了?” 阿奴无奈,只有住下。她被安排在一座小院里。院子里朱栏曲槛,掩映着疏竹名花,四围都是榆柳粉墙。一双紫燕从画梁上翻飞出来,轻盈婀娜,点缀得春光十分动荡。然而想起昨天西园还尸横遍地,她顿时觉得阴风阵阵,毛骨悚然。 见阿罗和拉隆也被带进来,她松了口气。(未完待续,如欲知后事如何,请登陆..,章节更多,支持作者,支持正版阅读!)(未完待续) 第一百三十五节 积郁成狂 之后的日子像看戏一样精彩。 汉嘉王刘畅遇刺重伤垂危,王妃陆氏上香途中遭伏击身亡,王府被洗劫,包括三个王子一个郡主无一人幸免。堂堂王爷几乎被灭满门,朝野哗然 刘畅泣血上书,说自个伤重难愈,为了不误军国大事,愿意归还所有兵权。同时告状,说是新上任的川陕宣抚使古九峰以觐见的名义带人突然发难,杀进王府,家中老小惨遭屠戮,连孩童都不放过,所犯暴行令人发指。他又说,古九峰连同随从已经踪影全无。希望刑部签发海捕文书,将罪犯绳之以法。 此时距梁王伏诛不过年余,大臣们私下都以为刘珉准备秋后算账,朝野上下惴惴不安。纷纷上书为刘畅扪一把伤心泪,将他的拥立之功吹嘘的无限大。 猴子所料不错,刘珉根本没有给古九峰下令暗杀刘畅,浮影也没有一丝消息传给他。很明显,他被利用了一把。那之后浮影就像断了线的风筝一样消失在知情人的视线当中。刘珉发现自己接触到的不过是梁王暗部的皮毛,气得破口大骂,前来请罪的华青君吓得跪在地上簌簌发抖。 然而刘珉知道他也不过是被浮影当做过墙梯,骂了一通,就把他赶走了。急招兵部尚书王和仁觐见,问他对刘畅上缴兵权的看法。 王和仁刚刚被刘珉从千里之外的琼州调回来。他是当初安平帝为刘珉安排的顾命大臣之一,已经年近古稀,须发皆白,却精神矍铄,是一位老成持重之人。他捻捻胡须直接说道:“是好事。” 刘珉欲言又止。 王和仁很明白皇帝的心意。但是他中年曾带兵平定五溪蛮,又身处琼州长达七年,深知夷汉杂处之地边将的重要性。提醒道:“西川守将不可轻动。” 刘珉无可奈何,他现在被黄河水患和张甾搞的一个头两个大,也实在抽不出力量动刘畅。只有先下一道旨安刘畅的心,声称此次是梁王余孽所为,皇叔为国之鼎梁,不许他上缴兵权。谁都知道这不过是走过场,刘畅再次上表,双方你来我往三个回合,刘珉终于同意刘畅卸下兵权,随后加封刘畅为亲王,许他享用半副天子銮驾,可上朝不拜。为了安抚大石,刘畅终于还是收了灵犀为妾,刘珉甚至封了灵犀一个蜀国夫人。令狐文在前线剿匪有功,刘珉封他做了安国侯,阿宝被封为郡夫人。 阿奴看了圣旨和那些赐物,嘲讽道:“看样子刘珉是真穷了,居然赐这些不值钱的东西,不如送些铜钱来实惠些。算算这些诏书的发出时间,是在前一份发出之后马上又发第二份。他真是心急,生恐你把那些推辞信以为真,都用上了六百里加急。” 刘畅懒洋洋的啜一口酒:“那家伙自小就是个吝啬的。”他自那日之后精神越来越差,又开始泡在酒缸里。 阿奴想起刘仲说过他生日时,当时还是太子的刘珉拿着山东大旱为借口只给了刘仲一只蛐蛐做生日礼物。不觉好笑。拿起一封信说道:“阿仲和令狐文的慰问信也是用六百里加急,你们这帮人公器私用的厉害。” 讲起信件,刘畅好奇问道:“你跟阿仲的信别人怎么看不懂?” 阿奴嘿嘿两声:“私窥他人信件是一件极不道德的行为。”就知道他会偷窥,她的信都是用汉语拼出吐蕃文,看着杂乱无章,只有刘仲和李长风看得懂。刘畅手下的那些人就算懂吐蕃语也想不到用吐蕃文来拼。 被阿奴鄙视,刘畅连忙改问灵犀道:“你看过吴非了?” 灵犀点点头:“还是老样子。” 刘畅腮帮子鼓起,眉宇间兀自恨意难消。 吴非那日被纳布尔从楼船上扔下,撞到甲板上,伤到腰椎,之后昏迷不醒,大家恼恨他是背主小人,无人理睬,又以为他中了阿奴的独家迷药,一开始不以为意。后来刘畅的人找来,他们快马赶回成都,颠簸之下,伤势加重,下半身竟成了瘫痪。刘畅见他已成废人,心想杀了他不如让他活着受罪更解恨些,索性饶他不死。大石和灵犀两人大喜过望,将吴非安排在西园角落的一个小院里,灵犀虽然嫁了刘畅,每日还是会过去照料。 阿奴百无聊赖,见这对新上任的夫妻一个深情款款,一个浑不在意。想起灵犀被抬进西园时的喜悦和这之后的落落寡欢,她觉得无趣。灵犀明知道刘畅对她无意,仍然选择飞蛾扑火,遭到冷遇还是一脸满足,这算不算求仁得仁?索玛急急赶来,见刘畅全须全尾还纳了房妾室,当场拍马返回,刘畅追之不及,顿足长叹,灵犀满脸黯然,三个人的世界终究太挤。 想起云丹,她心里一叹。这次刘珉也有褒奖旨意给云丹等雅州黎州的蛮族首领,恐怕有拉拢他们对付刘畅的意思,可见刘珉对这个皇叔有多顾忌,嘴上说的天花乱坠,做出来的事情却背道而驰。达热送了云丹的信过来,他仗着汉廷封的河西都督的名头,加上察雅人凶狠好斗睚眦必报的恶劣名声,旗下收拢了不少心慕中原的小头人,已经开始了他蚕食康巴地区的步伐。他信上为上次失言道歉,恳求阿奴给他一个机会。阿奴不知道要怎么办,回信一直写不下去。急得达热抓耳挠腮,最后泱泱而返。 大石很快就还了四十万两,其实这个数字被阿奴扩大了。上次拆下来的建楼材料大部分还可以用,这里面就省下了很多银子。 酒楼在原址上重新开始盖,刘畅很积极的出人出力。阿奴此时才琢磨过味来,自己等于被刘畅用这座酒楼牵制在成都,顿时觉得意兴索然。 既然有人会做好一切,她索性放手不管,开始了她十年来最悠闲的时光。刘畅从雅州调了一批侍女过来,给她配了四个,领头的依旧是青霜。 她每日晏起,梳洗过后,用上早饭兼午饭,去看看酒楼的建造进度,然后去瓦子看阿罗表演。他最近跟着一个叫方十五郎的人学习调教虫蚁。此人专精擎鹰、架鹞、调鹁鸽(家鸽)、养鹌鹑、斗鸡等等,每日里下茶馆,入酒楼,走街串市,专陪有钱人调教虫蚁。 阿奴看中他驯养鸽子的本事,也就同意阿罗跟他学习。因为斯密尔差点咬死一只鸽子,阿罗索性将它们都扔在家里。见他兴趣转移的飞快,阿奴连连摇头,这个哥哥若是生在富贵之家,肯定是个玩物丧志的纨绔。自己只有尽力将他的兴趣引导到有用的地方。 傍晚的时候,她回来和刘畅等人一起吃晚饭,之后就开始看当天送来的情报。分析情报是她现在唯一觉得有乐趣的事。 日子如水划过,转眼夏末秋初。这天梦里依稀有着烟雨楼台,转瞬幻化为苍茫雪山,她心中怅惘,朦胧中醒来,怔了一会儿,挑开轩窗,外面下起了小雨,水滴敲打在竹叶上,一声声秋意更凉。 她闷闷地走出小院,雨越发大了,巍巍楼台,郁郁花木都浸没在烟雨之中。木屐的响声慢悠悠地扣在水花四溅的青石板路上,跟那嘈杂的雨声互不相容。 听见动静,刘畅抬眼看见雨幕中一位丽人擎着油纸伞娉婷而来,长发飘荡,一袭薄绡纱衣,衣碧如水,施施然大有林下之风。 他“嗤”地一笑,放下酒杯:“头也不梳就跑出来,也只有你敢这样。” 阿奴上得亭子,毫不客气地掩口打了个哈欠:“难道像你的蜀国夫人一样整日里油头粉面,我真怀疑你抱着她的时候那尺把高的发髻放在哪里,又或者蹭一层粉下来,难怪王爷最近唇红齿白容光焕发,没想到美人在怀还有滋补养颜的功效。” “言语粗俗,行止疏狂。沈六郎和十一娘怎么教你的,三从四德学到哪去了?”刘畅“啧啧”摇头:“也不知道阿仲看中你哪了?” 阿奴摇摇食指:“亲王大人,我从来没学过那东西。我只知道,所谓三从是:我发号施令,男人们要听从;我离家远行,他们要跟从;我若是犯了错误,他们也要盲从。” 灵犀正端着早饭出来,闻言笑得发颤,差点打了盘子。 阿奴朝她眨眨眼:“灵犀姐姐也该要求王爷如是。” “你可别教坏她。”刘畅连忙叫道。 “那陆秀秀找到没有?”见灵犀出来,阿奴不好再跟刘畅开玩笑。 昨日的线报上说,张甾遭了水灾,又吃了场大败仗,溃兵四散劫掠四方。陆家的另外一位王妃娘娘非要到高邮看望一位婶娘,适逢乱兵过境,众人惊慌逃难,安定下来之后才发现陆秀秀失踪。 刘畅摇头,陆秀秀只怕凶多吉少。她幼年时曾在西川住过,自己那时候还抱过她,粉团团一个小女娃,如今不知遗落何方。见池子里的荷叶被暴急的雨柱打得歪斜,想起自己的幼女刘絏儿跟陆秀秀那时候一般大,他心一酸,轻轻学着絏儿的稚嫩腔调唱道:“青荷盖绿水,芙蓉披红鲜。下有并根藕,上有并头莲。。。。。。”絏儿去年曾想进来采莲,自己不允,如今菡萏将谢,她却不知魂归何处。她今年才五岁,却是身首异处,刀光压颈之时不知该如何惊恐。刘畅心里一痛,一口鲜血“哇”地一声喷出来。唬的灵犀和阿奴连忙扶住他。 王府他甚至不敢再回去,连收殓都是手下人一手操办。当时一心报仇,无暇他顾,日子一沉淀下来,竟是夜夜惶恐不安,儿女的小脸频频出现在梦中,他精神恍惚,夜不能寐,迅速的消瘦下来。 这时一个侍从冒着大雨赶过来禀报:“王爷,夫人,吴非自尽了。” 怎么能这么便宜他,自己还在日日受折磨,他倒痛快蹬腿死了。刘畅愤怒的操起盘子砸过去,嘶吼道:“找医官来,救醒他,要是死了,我要你的命。”(未完待续) 第一百三十六节 代为缓颊 阿奴还是第一次看见刘畅如疯如魔的样子。 他兴致一来,也会去看吴非,每次都在他面前与灵犀含情脉脉表演亲密爱人。吴非本来性情就偏激,这种折磨比受酷刑尤甚。换做以前,刘畅自重身份,从来温文尔雅不骄不躁,哪会做这种事。这人要是再不看心理医生,只怕离发疯不远,自己还是敬而远之为好。 吴非终究是残废之人,想上吊没有气力,把自己折腾的半死不活,却还是没死成。 侍从来禀报的时候,刘畅躺在床上,已经安静下来,笑着对灵犀道:“还得劳烦夫人看顾你那位义兄。”脸上竟似无半点芥蒂。 灵犀柔声应下,出了房门就朝吴非住处飞奔而去。她顶着那半尺高的凌云髻,脚下一双木屐,居然在雨地里跑得飞快,宽大的衣袖如蝶翅般急促舞动,素日里最讲究的仪态已经被抛到脑后。 阿奴不动声色像没看见,刘畅阴阴一笑:“急不可待。”她心里一跳,不接他的话,说道:“我想去福建一趟,酒楼开业后就走。” 刘畅讶异:“怎么忽然想走?” “看夫子。”她言简意赅。 刘畅想想:“也好,国丧过后,沈六郎就要成亲,你顺便将我的贺礼带过去。” 见侍女带着医官前来,阿奴告退,她撑着伞慢慢地走过吴非的小院,只见两个侍从站在外面,她眉头一皱:“夫人呢?” 那侍从急忙躬身回答:“在里面。” 她微微一顿,转身往里走去。 灵犀正靠在屋檐下的廊柱上喘气,见阿奴过来,神情莫辨,竟透出一股木然。她自从骤然被封了国夫人,狂喜之后,除了发型变化外,日日穿着命妇服不肯解下。对此心态,刘畅常常在阿奴面前露出嘲讽的神色。那种象征身份的深青色宽袍大袖庄重有余,其实没什么美感,加上灵犀日渐消沉,越发显出一种暮鼓晨钟般的意味来。 阿奴叹气:“你杀了吴非。” 灵犀身子一僵,掩面泣道:“是。” 阿奴问道:“你想怎么做?如今还是不要刺激王爷为好。” 灵犀迟疑道:“我自去王爷面前自首,大不了跟二哥一块去了。” “你没听见么?不要刺激他。”阿奴斥道。这灵犀优柔寡断,哪里像是想死的人。 “你若真心为你二哥着想,早该在雅州就杀了他。” 灵犀掩面大哭。 阿奴生性爽快,最受不了这种蝎蝎虎虎的人。也许受刘畅影响,她对灵犀有着一种反感和不耐。见她嚎啕,懒得安慰,转身想走,灵犀扑过来抓住她:“姑娘,你一定有法子不让王爷生气。” 这些日子,刘畅只有跟阿奴聊天的时候,脸上才会露出些许笑容。 见阿奴不理,她哭道:“王爷刚刚吐血了。不能再受刺激。。。。。。” 她还有脸说。阿奴似笑非笑,灵犀手一缩,竟再没有勇气伸出手去。 那吴非被摔成残废,实际上还是阿奴等人所为,只是灵犀和大石当时昏迷,一无所知,后来阿奴一口否认对吴非动手,也没有动手的必要。他们深觉有理,是以一直想不透吴非致残的原因。 吴非醒后,见自个残废,又落入刘畅的人手里,知道下场堪忧,恳求灵犀杀他无果, 竟是再不肯多说一句。那之后刘畅好吃好喝供着他,找人给他治伤,甚至每日延请他的亲朋好友来探视。只是那些人战战兢兢地被刘畅硬邀前来,个个看他的眼神都透露着鄙夷不屑,破口大骂他忘恩负义带累家族还是轻的,有一个甚至偷带了一罐粪便进来,对着吴非的面门泼下去。见他日日被人折辱,灵犀实在不忍心,终于还是在今天出手。 见阿奴要走,她一咬牙,面对刘畅的恐惧还是压倒了她,她死死拖住阿奴不放,门口两个侍从听见动静赶进来,灵犀叫道:“阿奴姑娘杀了吴非。” 阿奴大怒,反手一掌狠狠地掴上去,她右手常年练那绳镖,极为有力。灵犀被她扇出几步远。摔倒在地痛哭流涕。 那两个侍从大惊失色,一个拦着他们,一个冲进去查看,随后大叫一声惊慌失措地奔出来。刘畅的威胁尚在耳边,他俩茫然了一会儿,很快醒悟过来,齐齐跪下对着阿奴磕头:“姑娘,救命则个。” 她怒视灵犀,灵犀被她看得浑身打颤。那两个侍从头磕的砰砰有声,很快额前青肿开始渗血。阿奴无法,只好应道:“你们起来,我去说就是。” 反正那人死有余辜。 三人大喜,灵犀泣道:“多谢姑娘成全。” 阿奴憎恶道:“我可不承认人是我杀的。” 灵犀只要她肯去刘畅面前代为缓颊就好,刚才只不过是情急逼阿奴应承罢了,闻言惭愧道:“是我不是,姑娘原谅则个。” 阿奴冷哼一声:“你还是赶紧将吴非偷偷火化了吧,不然刘畅知道只怕要鞭尸。” 灵犀闻言脸色一变,敛衽而拜:“多谢姑娘提醒。”她出身市井风尘,虽然自幼有大石等人罩着,没受什么苦,人长得美貌娇柔,心性简单却没什么主见,所以才会被吴非架空,是以刘畅一直看不上她。但是有那一等人最喜欢她这种柔媚之态,加上她为得刘畅欢心,苦练歌舞,后台老板又硬,在勾栏混迹几年,居然坐上了头牌花魁。只是这种生活经历导致她不像赵惜等行首圆滑世故,毕竟也没什么人敢得罪大姐头,所以她不大会看人脸色。 阿奴反身又朝刘畅住的芙蓉轩走去。 医官已经退出来,正在写方子。阿奴故意大声问道:“潘神医,王爷的病情怎样?” “郁结在心,块垒难消,王爷需放宽心静养才好。阿奴,你说话王爷还能听得进一二,不如劝王爷去外边走走。再说酗酒伤肝,那杯中之物还是少饮为妙啊。”老神医的声音也很大,想来是说给刘畅听得。 刘畅咳嗽一声:“你怎么又回来了?进来吧。” 阿奴朝潘神医做个鬼脸,老人失笑,写完方子交给侍女走了。 她走进屋子说道:“过来看看你怎样了。王爷,不如明天一道上青城峨眉逛逛如何?回来后刚好酒楼开张大吉。” 刘畅上下打量阿奴:“你又干什么好事了?” 阿奴撅着嘴:“不是闷的慌么?这城里也逛了快一年,早想出去看看。再说你不是准备在上清宫做斋醮。” 刘畅闻言心动:“也好,出去走走。” “还有,不准把自己当饵去吊那些浮影的人。”她警告道。 “多谢姑娘指点迷津。”刘畅拱手作揖,“你不说在下还没想到。” 鬼才信他。阿奴笑起来:“切!我不过不想遭池鱼之殃罢了。还有,不准再让我的酒楼被人烧了,否则我就把你和大石的房子都烧掉。让你们的娇妻美妾睡大街去。” “不敢,不敢,姑娘的酒楼在下一定叫人看好。”匆匆赶来的大石连忙应道,对刘畅行过礼后问道:“王爷感觉怎样了?” “还好。”刘畅随后跟他商量出行事宜。 大石偷眼看见阿奴的手指动了一下,顺着那方向看去,灵犀正鬼鬼祟祟的探头探脑,连忙找个借口出去。 见侍女进来,阿奴趁机告退,半路上,大石和灵犀拦住她。阿奴摆手:“我没敢说,索性安排他出去玩一个月散散心,回来后心情也许会好些。还有,既然今天他没想着去看吴非,不如再找具尸体建一座新坟吧,虽然夏末秋初,天色还是热,最好还是先放在露天野外,一个月之后,很快就烂的面目全非。在王爷回来之前再下葬。” “多谢姑娘为舍弟着想,虽然他罪该万死,只是,咳。。。。。。。”她不说大石也能想到要怎么做,当下惭愧道:“方才妹子多有得罪,姑娘大人大量,不要跟她计较、” 灵犀也想再拜致歉,被阿奴拦住,她对大石倒很尊敬:“不敢再受领,你刚才道过谦了,也就算了。” 灵犀感激不尽,心一酸,眼泪又掉下来。 第二天,阿奴吓了一跳。皇帝的半副銮驾规模不小,再加上刘畅自个的侍卫队,足有三千人。一路上吹吹打打,旌旗蔽日,枪戟如林,迤逦往青城山而去。许是那些旗啊牌啊伞啊太重太多,直到中午,尾队还没有出城门。阿奴被他们的速度雷到。再说刘畅的阵势搞这么大,她担心这人真发疯到以自己为饵,暗暗后悔提议出游,索性跟刘畅说了一声,带着拉隆和阿罗先一步到峨眉山去了。 沿路早已洒水清道,家家门口摆个香案烧香跪拜,侯在路旁的妇女们一边看热闹一边在纺车上忙碌,孩子们奇怪的看着他们一行人拍马而过。 道路畅通,他们快马加鞭,在第二天夜半到了峨眉山,见黑魆魆一座山万籁俱寂,只有虫声唧啾不绝于耳。三人决定摸黑爬山,也许能赶得上日出。(未完待续,如欲知后事如何,请登陆..,章节更多,支持作者,支持正版阅读!)(未完待续) 第一百三十七节 遇上赵惜 三人将马寄在山脚的人家,借着熹微星光开始爬山。 他们都是爬山高手,速度比一般人快很多,行到中途,拉隆“咦”的一声,两人往外一看,只是黑黝黝的山谷底升起一点两点的灯光,须臾,变成几十盏,挤挤挨挨,闪烁不定,渐渐地分开,有几盏最亮的往这边而来。 拉隆惊问:“这是什么?” 阿奴恍惚忆起峨眉山有圣灯一说,前方突然传来一声欢呼:“师傅师傅,圣灯来了。”随后又有数声相合,显然人数不少。 三人定睛一看,前面竟是个大庙,稀稀拉拉站着几个人影。他们走过去,对面先惊了一下,喝问:“什么人?” 阿奴回答道:“看日出的。” 一个古怪的腔调说道:“跟老衲一样原来是客人,老衲第一次来伏虎寺就看见圣灯,真是幸运。” 阿奴心想这个直着舌头说话的腔调真耳熟。她疑惑问道:“悟空师傅?”。 “啊?哈哈,是小阿奴。”悟空失声叫道。阿奴的汉语也带着古怪的口音。 阿奴见他不过人到中年,却口口声声“老衲”,不觉好笑。 悟空这次是带着徒弟前来看望师兄,伏虎寺的长老悟明。暗夜之中猝然见到阿奴等人,他心里欢喜。一听说他们要去看日出,也吵着要一块去。几年前阿奴到过碧云寺,他发现这个小姑娘,啊,不对,已经是个大姑娘了,能听得懂自己说话。当然,是指自己说的很快而且掺杂着莆田俚语的时候。惊喜之余他没有去想其中古怪,自从沈谦离开之后,他就没有痛快说过话。 悟空大和尚的唠叨之功阿奴避之唯恐不及,如今被他逮个正着,没奈何,只有乖乖就范。 一路上悟空滔滔不绝,口沫四溅。他嗓门不小,吵得沿途众鸟惊飞,群猴远遁。等赶到山顶的时候,脚下茫茫群山已如金浪翻波,太阳早已高挂在半空。 悟空一指北面,嚷道:“那是雅州瓦屋山。” 瓦屋山再往后竟是几十座雪峰,雪色通明,银子般在曙光中闪耀。 悟空合掌,口宣佛号:“听闻这些山峰座座相连可通天竺佛国,果然如此。” 横断山脉连接着喜马拉雅山脉的确延伸进入印度。阿奴奇道:“这是吐蕃的雪山嘎?” 拉隆闻言也翘首而望,竭力想辨认出一座熟悉的峰尖。半晌泄气道:“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回去?” 阿奴知道他思乡病发作了,吐蕃人其实并不适应中原生活,难为拉隆这些年跟着她东奔西走,他也有三十来岁了吧,年纪老大连个家也没有。她歉然道:“我要去福建看望夫子,你不如先回吐蕃陪我阿爸,或者去帮云丹。” “你不回去?”拉隆吃惊地问。 “看完夫子就回去。” 见小主人眉眼郁郁,拉隆劝道:“丹增古修拉(纳达岩)只是去找都松钦巴大师的转世灵童,很快就会回来。” 白教掌教已经圆寂了。临终却没有留下关于转世的任何遗言,弟子们占卜打卦都没有显示出丝毫线索,最后请山南桑耶寺的降神喇嘛降神也没有结果。众弟子一筹莫展,却不肯放弃,分散四方寻找。纳达岩熟悉博窝一带,将奉命前往门隅和珞瑜寻找,顺便回白玛岗一趟。 阿奴摇头:“跟他无关,他有他的梦想,我有我的夙愿。我去去就回来。” 拉隆已经习惯服从与她,知道阿奴性情执拗,只是罗桑和云丹的命令是他必须守护小主人。他不能离开阿奴又想回乡,心里踌躇,说道:“云丹主子一直念着你呢。”这是达热临走时交给他的任务,务必一天三遍在小主子耳边念叨。 阿奴听他老调重弹,失笑道:“我写一封信给阿爸和云丹,你帮我送信吧,顺便留下。” 拉隆喜出望外。 他们在华藏寺用过早饭,正准备下山,此时却突然云雾四合,天地混然一白,俄顷,大雨倾盆,眼前茫茫一片不辨东西,他们只得滞留在庙里。 茫茫雨幕中却有个身影不紧不慢的走进来,众人吃了一惊。 那人走到大殿前的滴水檐下,慢慢地解下头发拧干,转头对阿奴一笑:“可否帮个忙?我想换衣服。” 阿奴勉强笑道:“惜姐姐,好巧。” 那人正是赵惜,此刻她浑身都在滴水,一步一个水印,狼狈不堪,却一脸坦然,嘴里抱怨:“不巧,你们走的真快,我不过停下喘口气,你们就不见了。” 原来是跟着他们上来的,阿奴心一跳:“刘畅不在这里。”都怪大和尚,他吵了一路,害得他们什么动静也没察觉。 “我知道。”赵惜叹气道,“好妹子,你别怕,这次成功之后,我就自由了,你说过在你们的寨子里给我留一间房,如今可还作数?” “朋友要来,随时都有房间。”阿奴认真的回答,“你跟我来吧。” 她将赵惜带到寺庙的厢房里,阿罗要跟,却被阿奴制止。两人身高差不多,她拿出自己的衣服给赵惜,问;“姐姐为何而来?” “横竖不是为你。”赵惜穿好衣服回答。 那是自然,阿奴不认为自己有那么大本事能惹来浮影。“只有你一个人么?” “只有我跟着你上来。” 那就是还有人在山下或者山腰。 见阿奴眸光轻闪,赵惜扎好头巾提醒道:“你没法报信的,现在根本出不去了。” 刘畅看样子也在等他们上门,哪需要自己报信。阿奴摇摇头:“不是,刘畅死活与我无关。只是你们为什么要杀他?不可能是刘珉下令。再说梁王乃是咎由自取,而且他的孩子们都已经保全。没人需要你们报仇。” 赵惜知道上次屠杀刘畅满门引起了阿奴的反感,苦笑一下:“那是影主下的令,我只想杀了刘畅就好,但是不代表别人也这么想,这几年很多弟兄都折在刘畅手上,他们总想报仇。若是刘仲还好,我们大多数人都不甘心听命与刘珉。” “其实火狐也一样死了很多人,你们这算是报私仇咯?”硬掰什么梁王指令。 赵惜微微一怔:“也可以这么说。” “那你说的‘自由’是什么意思?” “就是再不用受制于人了,影主从苗疆弄来蛊毒控制我们。他答应,只要完成梁王爷的最后一个指令,杀掉刘畅。咱们就统统能得到解药,不愿意留在浮影的人可以离开。”此刻眼见解毒有望,赵惜被雨淋的苍白的面孔泛起一点红晕,她也不隐瞒,一五一十说出。 “真有蛊毒这种东西?”阿奴好奇,阿宝是苗人,说起蛊毒也是绘声绘色。 “嗯,服药后有时候会腹痛。”讲起蛊毒,赵惜的眼中微微有着惧意,“有人蛊毒发作过,头疼欲裂,不久就死了。每月影主都会给我们一点药粉压制毒性,喝下去后,不一会儿就会拉出虫来。”讲起这点来,她觉得羞惭。 “不听话就会头疼死掉?” “也不一定,也有的是下半身痛,然后瘫痪掉,我们是杀手,瘫痪了还不如直接死了好。” 听闻赵惜体内有虫,阿奴一阵恶心又觉得奇怪,这跟武侠小说里那种神乎其技的蛊毒好像不大一样。她竭力控制住自己的每一块肌肉,让脸色如常:“杀了刘畅你真能自由?” 赵惜迟疑了一下:“影主这么说的。其实王爷很早就说过要让我自由。” “浮影原来都是军人?”阿奴想起猴子的话。 “是,还有一部分是遗孤和家属,我爷爷和爹爹就死在围剿女真人的战役中。” “那影主是谁?” “就是古九峰。刘畅不是叫人画了我们的影像,发了海捕文书?” “哈,那种画根本是抽象派,就是人站我面前,我都认不出。”阿奴自己也画人物,对刘畅画师的低劣技法不屑一顾。 阿奴一直怀疑新汉开国君主也是个转世者,他统一南北后的第一件事就是往契丹安插内奸,几年之后消灭契丹,随后又灭了女真,再之后他重病,西夏立国。继任者与西夏恶战几场,最后丝绸之路改道青唐城,两国握手言和。那以后西夏王族内部纷争不断,无力他顾,与中原只发生了几场小规模的战争。 外面雨停了,众人走下寺庙,兜罗锦似的乌云又重新滚滚而来,直到脚边,身后的寺庙如同海中孤岛一般,一个僧人赶出来叫道:“姑娘,佛光将现。” 众人往下一看,只见一个有大圆光圈堰卧在云海上,外面有三层,每层有青、黄、红、绿的颜色,人影出现在其中,举手投足,丝毫没有隐藏,如镜子一般,却看不见旁人,这就是摄身光了。众人称奇,拉隆甚至直接跪拜下去,阿奴拉起他:“傻子,那是你自己的影子,拜什么?” 此时山下忽然传来一阵悠远的唿哨,赵惜脸色一变:“来了,我要先走了,你呆在华藏寺不要乱走。” 见她转眼消失在云雾中,阿奴不想卷入战场,只有返回庙里借宿。这一夜再无动静,倒是她辗转反侧,顶着个熊猫眼起床。 到第三天的时候,不要说赵惜,连刘畅也音信全无。他们实在呆不下去,一路小心下山。 然而直到山脚都没人阻止,三人告别悟空,找到那寄马的农家,给了一锭谢银,问过家里的大婶,她说没发现有什么动静。阿奴心中疑惑,只有慢慢策马回去看个究竟。 今天回来的迟了,不好意思。 下面是【起点女生网一组b班签约作品】,jm的推荐文,不收钱,呵呵。 1、食男瑟女小说作者: 薄荷雨 顾春雨一睁眼看见的就是这身为她弟妹的三个萝卜头和一间破陋的房子。 为了生存她只能带着弟妹四处讨生活。 讨来讨去,讨到了那个挑嘴男的身边…… 小样!美色勾引不了你,就不信美食也不行!! 天道,果然酬勤啊! 、归园田居小说作者: 赵灵惜 废柴女穿越成土著,前脚被扫地出门,后脚遭婆家鄙夷退婚,途中又逢掳掠调戏雷劈…… 咬牙挺起小腰板,挥舞无敌小锄头,守贫地,打土豪,斗劣绅,安百姓,治谋略。 没事串串门,得闲勾勾人,有钱逛逛街,没钱祸祸人。 珍馐腹内藏,积极奔小康,朝登天子堂,暮马战沙场。 纵是落尘缘,爱恨权中缠,人生何其浅?把酒笑言欢。 权谋与纯真共存的故事,忠诚与背叛驰骋的故事,靡乱与坚贞纠葛的故事……(未完待续) 第一百三十八节 夫子笔记 沿途一切如常,阿奴心中越发惊异,快马加鞭赶往成都。直到眉山才碰上前来报信的侍从墨言,浮影老大古九峰伏诛。 阿奴觉得不可思议,听赵惜的口气,那古九峰是个星宿老怪式的人物,这么快就挂掉啦。 墨言兴冲冲的说:“王爷早就看好沿途容易埋伏的地方,发动附近的保长、里长指挥村民们监视,浮影的那些刺客都是北人,他们猫在贼窝里,自然没法找到,可是只要一出动,北人的口音和身形都骗不了人。那些仪仗队的人都是从军队中选来的,个个武艺高强。。。。。。” 刺客的人数再多,也挡不住三千训练有素的军人。古九峰就这么莫名其妙的挂了,浮影这次几乎全军覆没。阿奴琢磨赵惜的话,与其说这些刺客是梁王忠仆,不如说他们是习惯于听从命令的军人,失去了主心骨和靠山,有些无所适从,干脆想一次了结与刘畅的恩怨。 刘畅的心情很好,似乎又恢复了以往气定神闲的风度,看不出他刚刚经历了一场血腥杀戮。见阿奴进来,笑眯眯的拿出一封信:“请柬,沈六郎终于要成亲了。” 阿奴喜道:“夫子都是老男人了,真是不容易。”上次沈嘉木回乡,他的岳母娘听说他终于回来了,大喜之下脑溢血去世,随后是太皇太后的国丧,可怜的夫子一直拖到现在才能成亲。她算了算日子:“既然时间充裕,我不如拐道去看看阿仲好啦。对了,那位王妃娘娘还是没有消息?” 刘畅叹息:“没有。阿文来信说陆炎跟阿仲私下一直不对付,不过大事上两人还没有起勃谿。”他又拿起另外一封信:“沈三郎给你的。” 阿奴拿出信看完后跟刘畅解释:“我哥哥曾想出海远洋,沈谦以前跟我订过契约,要让阿错进他们家船队。现在他说借着这次夫子成亲的时候,带着哥哥一块过去。” 刘畅意外地一挑眉。在他看来,阿奴等人跟吐蕃人一样是陆上动物,爬爬雪山还凑合,难道现在是想往两栖动物方向进化? “嗯,阿哥迷上了大海,尽管他没有见过,上次出山没时间去,不过他看到了长江上的大船。”阿奴想起小时候自己为了探出所处的方位,跟阿错两人四处询问外面的世界,有时候还会用泥土捏制沙盘,希望能够认出山脉地形。直到有一队汉人马帮来到博窝,她询问过那位马锅头之后,才知道自己所处的大约位置。而阿错迷上了自己说的航海冒险故事,辛巴达和麦哲伦,还有库克船长,以及那遥远的阿拉伯半岛和非洲美洲。对于妹妹说的地球是个圆的结论,他将信将疑,总想着将来能乘船远航验证一番。 她写了两封信交给拉隆,叫他送给阿错和云丹,然后就留在吐蕃不用再过来了。 至于给夫子的结婚礼物,他那人好名不好利,黄白之物也就拿不出手,自己手上还有一点阿错送来的贵重药材,但是结婚送药材实在不合适。阿奴想来想去,叫上纳布尔等人,将沈嘉木的笔记默写出来,她顺便在旁边画插图。因为教材匮乏,加上那些中原的教科书都是之乎者也,实在不适合刘仲和李长风以外的学生,沈嘉木索性将自己的笔记整理成册给阿依族人当教材。所以就是阿奴不记得的地方,纳布尔等学生也记得牢牢的。听说夫子成亲,人人卖力,很快就写完了一整本。 当时有所谓“京蜀本”的说法,京本就是“监书”,即国子监印的书,官方的教育机构印的书籍自然质量一流。“蜀本”自然是指成都的雕版,有着京城第一,成都第二的美誉。后来还有一种名满天下的叫“建本”,即福建建阳的刻书就是模仿京蜀本。 阿奴带着手稿找到梨花街,这里是有名的书店街,沿街都是私人书铺,铺后就是作坊。她一问才知道,现在已经有了活字印刷术,但是要论精美大气,还是雕版。而且也不贵,一个月一个雕版匠的工钱是一千六百枚铁钱,不过雕刻出来的板子归店家所有。 蜀地的经济自成体系,用的是自己的铁钱,会子也跟外面不一样,出川之前都要兑换。所以很多官员出川后都会把手头的钱拿来全部换成金银和特产,其中之一就是蜀本,甚至有整船整船运出去。 她最后选定了一家规模最大的,但是要求刻板也一起买走,同时书的第二页印上翻版必究。店家笑道:“这个自然。姑娘请看。”他拿出一本书,目录后有长方牌记,上有“眉山程舍人宅刊行,已申上司,不许复版”等语。没想到此时已经有了版权意识。阿奴问道:“万一有人盗版怎办?” 店家看了看阿奴身后的王府侍卫,笑道:“写上汉嘉王的录白,‘若有翻版,陈告追究,毁版施行’即可。” 阿奴想沈夫子可不大待见那位汉嘉王,她看见街头就是府衙转运司,说道:“还是写川陕转运司吧。” 店家见到阿奴画的插图线条奔放流畅,色彩明丽,加上吐蕃的人物风情,大异于中原,十分新奇有趣。他越看越爱,惋惜道:“若是印出来,书上的插图颜色可没这么好看。” 阿奴没想到还有这个问题,插图足有二十多幅,她准备先刻印五十本,这么多书叫她现场画,那可是受不了。 她去作坊里看了如何印色。工匠们将几种不同的色料,同时上在一块板上的不同部位,一次印于纸上,印出彩色印张。店家印的年历,上面的彩画颜色互相渗透,看着一团糊涂,色块呆板。要是书上的插图是这样的效果,那还是不要当老鼠屎的好。 店家闻言惋惜,阿奴也觉得自己这批插图画的很好,心里不舍。想起在后世自己曾在荣宝斋见过手工复制的《富春山居图》,听人介绍说过分色套印。但是她只是听说而已,想想把自己知道的告诉店家,问他能不能试试。 第二天店家拿着一幅图喜滋滋的找上门:“可以,效果真好。” 阿奴拿过一看,比昨天看见的好多了,不过看着还是粗糙。 店家解释道:“工匠和小的一夜没睡,赶着拿给姑娘看,所以急了些。” 他们日夜不休,实验了一个多月终于做出了想要的鲜明效果,店家犹嫌与阿奴的原画还有差距,但是时间不多只好罢了。 这种方法叫分色套印,比如要印红黑两色,那就先取一块版,把需要印黑色的字精确地刻在适当的地方;另外取一块尺寸大小完全相同的版,把需要印红色的字也精确地刻在适当的地方。每一块版都不是全文。印刷的时候,先就一块版印上一种色;再把这张纸覆在另一块版上,使版框完全精密地互相吻合,再印上另一种色,一张两色的套色印刷物就完成了。假如印刷的时候粗心大意,两块版不相吻合,或者刻版的时候两块版上的字位置算得不准确,那么,印成之后,两色的字就会参差不齐,无法阅读。如果要套多种颜色,都可以照这办法去做,不过套色越多,印刷起来越费事。 阿奴画的插图颜色绚丽复杂,其中还有一些用的是宝石原料。当然印刷中不会用这么好的颜料,所以效果又差一点。店家盘算了一下,印插图的价钱比刻板和工钱加起来都要多。对于沈夫子,阿奴一向十分大方,要求店家放手去做。 这次工作量比单纯雕版大的多。老板本以为不过区区五十本没有赚头,没想到不仅摸索到一门新技术,主顾也很大方。连忙联系附近的作坊,借来最好的雕版匠日夜开工。他心眼也多,分色套印都是叫自己店里签了契约的工匠来做。 幸好是古文,又是小字,阿奴还校对修改了一遍,删繁就简之后,几年的经历也就拇指厚的那么一本。 三个多月后,店家送来了样本,同时还有一份参股契约。此人精明,居然直接送给了刘畅。 阿奴的醉月酒楼此时已经开业,有刘畅捧场,又地处闹市,生意还是不错。她将剩下的钱寄回去给阿错,叫他托付给卓玛在白玛锅庄附近修碉楼寨子,同时催他赶紧来成都。自己则加紧训练阿罗接手酒楼。 这天从她一回来,就被刘畅叫住。他扬了扬手中的书本,阿奴喜道:“刻出来了。” 刘畅翻开一页插图:“你画的?听说这种分色的法子是你想出来的?” “不是我,我听说过,然后老板自己琢磨出来的。”阿奴拿过线装书,那是用上好的竹纸印刷的,还有一股油墨香。她深吸一口:“这味道真好闻。”看来这几个月,工匠的手艺越发精进了,书上的插图鲜艳夺目,看着跟自己画的相差无二。 刘畅又拿出一份合约:“店家问咱们要不要参股?” “为什么是咱们?干卿底事?”阿奴不满。 “嘿嘿。”刘畅奸笑, “不要过河拆桥。你擅自隐瞒灵犀杀吴非我都没有计较。” “两码事。”阿奴一挥手。“你们夫妻不同心,跟我什么关系,我又不是媒人。” 刘畅脸一黑,灵犀已经被他禁足三个月。 因为美蒂复杂婚姻关系的影响,阿奴对不和睦的夫妻向来厌烦,认为既然无法相亲相爱,那就不要在一起。 见刘畅还是不肯释怀,她皱眉:“你还是照照镜子吧,喝酒喝成酒糟鼻了,还敢嫌弃灵犀?就算是皇子皇孙,事到如今,也不过是两只眼睛一张嘴,不比臭水沟里的癞蛤蟆更尊贵些。依我看,她还算有良心,又对你一心一意,她已经是花魁了,你难道还想要九天仙女不成?索玛姐姐素性刚强,你已经伤透了她,她不会再回头,除非你不做这劳什子王爷。你既然娶了灵犀,就好好对待,不然和离算了,一别两宽,大家轻松,折磨自己老婆算什么好汉。” 她劳累了一天,心气不顺,噼里啪啦一大串话砸地刘畅脸色由黑转青,再由青转红。 旁边的侍从垂着头,吓得大气不敢喘。 始作俑者已经拿着书和契约扬长而去。(未完待续) 第一百三十九节 蛊毒发作 第二天一大早,阿奴和阿罗带着侍卫在去酒楼的半道上被书铺的店家拦住了,见他一脸惶急,阿奴很吃惊:“钱大叔,昨儿回来太晚,我契约还没来得及看呢。” 那书铺店家钱掌柜是个四五十岁的清瘦川西男子,不像个商人,反倒有点积年的私塾先生那种酸溜溜的味道。此刻眉毛眼睛一齐乱动,嘴里像含了个橄榄,吞吞吐吐。 阿奴奇怪:“大叔,你怎么也挤眉弄眼变得像个小娘子似的?” 钱掌柜低声道:“姑娘一个人来铺子里吧。” 居然是肯定句。阿奴警惕心大起:“不行,我从来不会一个人出门。” 见那离了十步远的几位侍卫虎视眈眈,钱掌柜只有咬牙挤出一句:“阿奴姑娘,实是有大事,烦劳移步。” 他不说,阿奴更不肯走。 钱掌柜急得出汗,再耽搁下去,被那汉嘉王知道了,他吃不了兜着走。又见身后的那位黑脸少年手按在刀柄上,一脸的杀气。没奈何,他只有从怀里掏出一块东西往阿奴手里一塞:“姑娘仔细看看这个。” 那是一块羊脂白玉环绶,阿奴见过赵惜的珠宝盒里有这个。她问道:“是谁给你的?” “一个漂亮的大姑娘。” “有几个人?” 钱掌柜苦着老脸:“一个就够呛了,她把我的小孙孙劫持了,叫我过来找你。” “那你刚才怎么不拿出来?”阿奴拿不定主意要不要见赵惜。 “姑娘喂,那是御用的贡品,有记号的。小老儿虽然有几个小钱,却没本事能拿得到这种珍品。平白无故拿出一块来,若是王爷的人看见。。。。。。” 偷偷塞过来不就是了。想来钱掌柜因为孙子被劫持慌了心神才会这样。毕竟人家的无妄之灾是她招来的,阿奴还是决定遣退侍卫,去见赵惜。她安慰道:“放心,她心不坏,不会害你的孙子。” 心不坏会劫持孩子?钱掌柜差点老泪纵横。 钱掌柜的房子就在书铺和作坊的后面,里面静悄悄的没有声音。他心一急,三五步赶进去,只见老妻和儿子媳妇挤在内院里不敢吱声,见他带着阿奴过来,一脸如释重负。 屋子里的赵惜一看见阿奴和阿罗,就把孩子放了。那媳妇冲上前一把抱起孩子,一家人瞬时跑得无影无踪。 钱掌柜也想跑,却被赵惜叫住,她威胁道:“钱掌柜,为了一家老小的性命,还请闭上嘴好些。” 钱掌柜一脸惊恐。 阿奴连忙上前:“大叔放心,就是王爷知道了,也由我担着,不会连累你们家。至于那契约,我不会把分色套印的法子传出去,不过你要把店里的股份分成三七开,我们出钱买股份,我一份,王爷两份,年终结账分红,可好?” 他找上刘畅做靠山,就是为了这种新技术能够不被他人夺走。听说汉嘉王要入股,他们还只占三成股份。钱掌柜觉得喜从天降,登时把刚才的惊吓都抛在脑后,连声称谢。 赵惜戴上帷帽,抓起阿奴就走,阿罗长刀一横:“去哪里?” 阿奴连忙喝止:“阿哥,你不是她对手。” 赵惜急道:“一起来吧。” 阿奴却不动:“去见谁?” 赵惜跺脚:“我不会害你,路上说吧。” 阿奴和阿罗互看一眼,只有跟着赵惜往城北走去。 路上赵惜说明找阿奴的理由。原来那日古九峰带人准备伏击刘畅,没想到那是个空銮驾,伏击不成反而被包了饺子。因为不知道刘畅的具体行程,赵惜等二十来人先被派到峨眉山打探。她去见阿奴耽搁了一下,接到传来的伏击地点后,赶到眉山时已经晚了,刘畅的人已经在打扫战场。赵惜强忍悲痛,收拢了一下剩下的人,逃出去的加上自己手中的只余三十人。当初他们可是倾巢出动,分批带了三百人入川。 之后风声很紧,他们逃不出四川,索性躲在刘畅那曾经尸横遍地的王府里。那里只有几个看门的老头,因为害怕,他们都是在门房里住,没敢到后院来。 古九峰一死,没人知道那蛊毒如何解。昨晚有两个人蛊毒发作,痛苦之极。他们不敢出去找郎中,想来一般的郎中也不会解蛊。赵惜想起有人说过阿奴擅毒,虽然上次听她口气对蛊毒也是一窍不通,但是总比他们这些人强些,死马当做活马医,只好把她找来。阿奴进进出出身后都跟着王府侍卫,酒楼和阿依族人住的那所宅院她不敢去,只好找上那位钱掌柜。 阿奴苦笑:“你这一找损失我一层股份。再说了,谁说会用毒就会解毒的?” 赵惜愣了愣,脸灰了大半。想想又哀求道:“那你去看看吧,说不定有法子。” 阿奴不愿意去见那些杀人凶手。 大石报告王府每个人的死亡情状时,她正在旁边,听得要吐。刘畅的几个孩子都是一刀毙命,下手没有半点容情,最小的那个小女孩才五岁,据说身首异处。刘畅最爱那个小女儿,每次喝醉后嘴里都喃喃地在叫“絏儿”。对着无辜的孩子也下得了手,这种人与畜生何异。 阿奴站定,无论赵惜怎么说都不肯再走。赵惜见她眉眼一片厌憎之色,知道她心性刚硬,一旦做了决定,再求也没用。长叹一声走了。 被赵惜一搅和,阿奴没了心情,交代阿都去酒楼看看,随后回了西园。 旁晚的时候,阿错带着妻儿到了,纳达岩也跟来了。他想在去博窝之前看一看阿奴。 阿奴喜的抱着他上蹿下跳,阿错看的头晕:“阿奴玛,消停些,可怜我们长途跋涉,劳烦你倒杯茶。” 众人哄笑。 阿错将云丹的回信和众人给沈夫子的结婚礼物都拿出来,足有两大驮。他说:“还有啊,果儿说一入冬她也没事干了,索性趁着这次机会和亨珠一起去看望青姨,他们迟两天到。” “你怎么把普普带来,那么远他吃得消吗?”阿奴嗔怪。 普普挤上前,拍拍小胸脯:“姑姑,普普五岁了,阿爸说给我找他的夫子做我的夫子。” 阿奴被他绕的一愣,才明白阿错是想把他送到旗山书院沈嘉木那里。她抱起普普猛亲了几口:“普普也是个小男子汉了,不过在这里找夫子不好吗?” 阿蕾微笑宣布:“我跟着普普去。” 沈家有几艘船在泉州,毕竟福州离那里近些。 阿奴挤挤眼:“嫂嫂这是要夫唱妇随啊。” 阿蕾毫不脸红,还遗憾道:“可惜他们不让女子上船。” “不如我们先去看看阿宝和粽子,然后去钱塘。最后跟着夫子去福州。”阿奴提议。 阿蕾很想念阿宝,当下点头。 只剩下纳达岩和阿奴两人的时候,阿奴发现他的光头上居然有了一层白色的发茬,惊道:“你,你才多大?” 见她的眼睛瞪得溜圆,纳达岩摸摸自己的头皮:“师父圆寂的时候,我们护法时多耗了心力,几个师兄头发都白了,不过咱们都是光头,看不出来。”他调侃了自己一下。 阿奴拍拍他的脸:“瘦成这样,我就知道那些秃驴虐待你了。”她一句秃驴打击面太广,包括纳达岩和自己的老爹。 见他一脸古怪,阿奴自己撑不住笑了:“我开了家酒楼,明天带你看看去,保准把你喂得白白胖胖。” 两人絮絮叨叨直到半夜。 阿奴捡那些稀奇古怪的事情说给他听,好哄他一乐。当听到赵惜所说的蛊毒的时候,纳达岩很感兴趣:“我想去看看。” “你会解?” “不会。不过想看看是怎么回事。” “不行。”阿奴一口拒绝。赵惜身后那是群丧心病狂的刺客。 哪知道此人职业病一发作,连旅途劳累都忘记了,笑道:“不用你走,我背你。” 阿奴摸了摸他突出的肩胛骨,心里一酸,不想违逆他的意思,只好答应:“先睡觉,我明天带你去。” 见她松口,纳达岩喜滋滋的闭上眼睡了。 第二天一大早,他不顾阿奴抗议,把衣服给她穿好。阿奴睁眼看见他两眼亮晶晶地像只要糖吃的小狗,呻吟一声闭上眼睛:“阿岩,不要那种表情,你已经四十岁啦。还有太早啦。” “不早,外面打扫的大娘都来了。” “那些人都是天不亮起床好不好?”阿奴咕哝,继续往被窝里滚去。现在很冷的说。 纳达岩索性背起她:“我们出去吃早点。还有,你越来越重啦。” 最后一句让阿奴猛地清醒过来,紧张地在他肩上捶了一下:“哪里?哪里?真的有胖?他们都说我很苗条。”转念一想最近饭量的确不小。 等到早点摊子上,阿奴已经胃口全无。见她不肯吃饭,纳达岩后悔自己说错话,哄了半天,见她还在数米粒。此时已是深秋,一碗粥早就冰凉。他只好买了几块糕点带在身上。 他们见王府前门紧闭,绕到后面的院墙爬进去,刚刚站定,一柄长剑刺过来,有人喝道:“什么人?” “赵惜在不在?我给你们找郎中来了。”阿奴回答。(未完待续) 第一百四十节 虫蛊真相 那两位蛊毒发作的杀手已经被奄奄一息,只剩下一口气。 阿奴离这些被异形入侵的人几丈远,心里琢磨着回去的时候要把纳达岩隔离消毒一下。 纳达岩很详细地询问了他们所服用的虫蛊以及发作的症状,还有拉出来的虫子形状,随后一脸古怪的看向阿奴。 阿奴用阿依族语问道:“有什么不对吗?” 纳达岩咳嗽一声:“帕勒及。” 什么?阿奴瞪大了眼睛,下意识跳开几步。 “帕勒及”那个词是梵语,意思是寄生虫,包括蛔虫、绦虫、蛲虫、钩虫、吸血虫、姜片虫、旋毛虫、跳蚤、臭虫。。。。。。 纳达岩忍着笑指着其中一位病人进一步说明:“他肚子里的虫子跟阿罗和阿都小时候得过的那种是一样的。” 两个哥哥小时候得了蛔虫病,半夜磨牙,吃了打虫药后,拉出来的便便里都是肉色的长虫,他俩还得意洋洋请来小朋友们参观。其实寨子里的孩子们几乎都得过。 纳达岩又指着另外一位:“他脑子里的虫应该是吃生肉传染来的,吐蕃人经常得这种病,有一次在天葬台上,我看见天葬师切开肚子的时候,从里面拉出一条这么长的虫子。”他比划了一下自己的手臂。 那是绦虫。高原之上的食物都煮不熟,所以吐蕃人吃的都是半生不熟的肉,一旦牲畜感染寄生虫或者发生病变,人吃下去也就被传染上了。 阿奴顿时恶心欲呕。她总算明白为什么听赵惜讲那虫蛊会觉得跟传说中的苗人虫蛊不大一样。古九峰不是傻瓜就是天才,但是看他刺杀刘畅只求痛快不顾后果的光棍打法,十有八九是前者,也就是他被人骗了。不过居然还有不同的寄生虫,阿奴一阵无语。 这群活动传染源竟然冲州撞府,走南闯北,这一路上不知道传染了多少人。他们便便之后有没有用肥珠子(肥皂)洗手?想起自己也许在哪个路边摊曾跟他们使用同样的餐具,她又是一阵反胃。尽管他们跑长途有自带碗筷,但是逛街的时候却没带。她万分庆幸自己没吃早饭,又往外偷偷挪了几步。决定以后随身携带碗筷或者发明一次性餐具。 至于纳达岩,他的心脏和大脑功能很强大,根本不用担心。据他说天葬师在进行天葬仪式的之前,都要吃东西,所以他曾经作为助手也不例外。既然对着各种各样的尸体都不会吐,想来小小的寄生虫也不能引起他胃部返流。 阿奴问道:“能治么?” “如果是这样,别的人吃吃打虫药就好。”纳达岩回答道,“不过这两位大概要动手术。这位估计腹部发炎了。”他指指那位蛔虫患者,又指着那位疑似脑囊虫病患者说道:“这位就麻烦了,大概要开颅,不然活不了多久,不过那种手术很危险,没什么成功的希望。” 这样啊。阿奴看向赵惜等人,似笑非笑,神情莫辩。 见这两人脸色古怪,赵惜等人心中打鼓。最后赵惜鼓足勇气问道:“能治么?” 这种病大多数人不会死,有的甚至与虫共舞终身都没事。不过他们也算见多识广,怎么会不认识寄生虫?至少蛔虫他们应该知道吧?找一找正经的大夫都能治的。除非他们盲目相信古九峰和梁王,从来没敢去别的地方看过病。 阿奴心中疑惑,却不愿意点破,她根本不想给他们治。看这群人在他们曾经制造了血腥屠杀的地方活得那么滋润,就知道他们有多冷血。让这群毫无顾忌的杀人机器继续惊恐下去于国于民都有好处,至少能维护社会安定。至于这两位,给纳达岩练练手也好。赵惜么?她要是真愿意跟阿依族人过日子,那时候再给她杀虫就行了。 拿定主意,阿奴点头:“可以治,不过风险很大。一个要开膛一个要开颅,把虫子取出来才行。不过丑话说在前头,未必能治得好,特别是那个开颅的,也许一打开头骨就死了。” “不治也会死,给他们治。”此时隔壁屋子里走来一个神情冷峻的汉子,一锤定音。 此人大约三十来岁,显然是这群人的小头目。身材高大却一脸焦黄,瘦骨嶙峋。阿奴腹诽,看这脸色,这人体内的寄生虫显然已经生儿育女,繁衍昌盛。 纳达岩问道:“你是不是老觉得吃不饱饭?” 那人一怔:“是,影主说我体内的蛊虫厉害。” 阿奴忍不住撇开头去,她怕自己笑喷。 赵惜却误会了,急巴巴地问道:“峰哥的不能治吗?” 她一问,剩下的人纷纷跟着发问:“是啊,是啊,我们的怎办?” 阿奴一本正经:“只有发作起来,才能知道虫在什么地方。还有,”见一群汉子一脸期盼,阿奴恶意地加了一句:“它们闻不得血腥味。” 那些人顿时鼓噪起来:“是咯,每次出完任务都有人发作。” “上次老子砍完人血溅在身上,就一阵难受。。。。。。” “多走两步肚子就疼。。。。。。” “眼睛会突然看不清。。。。。。” “俺背上痛的厉害。。。。。。” 有一个弱弱的声音说道:“俺跑步的时候,肚子也会痛。” 众人纷纷对号入座,越想越觉得症状相符,觉得除虫有望,群情激荡之下,这个声音被忽略不计。 阿奴最终还是问了一句:“你们每次出任务都有大夫跟着吗?” “有啊,不过这次跟着影主都死了。” 原来如此。 阿奴走出王府的后门就笑得蹲在地上起不来,纳达岩想拉她,阿奴却一把跳开,满脸嫌弃:“洗手,洗手。” 纳达岩失笑。 浮影的人不能出去找药。纳达岩和阿奴只好直接找了一家最大的药店去买手术要用的药材。阿奴一进药店就被人认出来了,这家店是大石等人的。 以为她要看病,店里坐堂的老大夫直接迎了出来。没想到阿奴一开口就要“睡圣散”。 郎中愣了愣:“姑娘不知道吧?这种药现在不让随便卖,还有一些外伤药,王爷下了严令的。” 显然是怕浮影的漏网之鱼寻医问药。 阿奴佯怒道:“我也不可以么?” 那名大夫为难,掌柜连忙挤过来赔笑:“可以,可以,帮主下令了,姑娘要什么都可以。”大石上次感激阿奴为他说项,让他与刘畅前嫌尽失,和好如初。送了一大堆金银不说,还下令手下所有商号和店铺对阿奴大开绿灯。 见阿奴随后还要了一些硝石,制皂矾,南瓜子,槟榔。。。。。。之类的打虫药。整个药铺伙计们眼睛几乎脱窗,这么漂亮的姑娘长虫子? 阿奴和纳达岩两人买了药材就急急忙忙的走了,压根没注意掌柜和几个伙计的诡异眼神。 纳达岩自己有吐蕃带来的吉孜青保(异叶青兰)之类的消炎药材。然后消毒手术器械和绷带床单之类的东西,还要晾晒,足足忙了两天。阿奴还叫人做了几个口罩、帽子和手术白大褂消毒好准备使用。最后两人和阿罗才提着一大堆东西又偷溜进王府后院。 他们将一个藤床垫高做手术台,铺上了消毒好的床单。 浮影众人见他们三人戴上白色的口罩和帽子,穿上了白大褂,看着像是森严索命的白无常。咽了咽口水,硬是没人敢多吱一声。 那位可能是蛔虫穿透腹膜引起腹膜炎的杀手已经禁食两天,此刻昏迷不醒。将病人抬上床,准备就绪,灌下睡圣散后药性发作后,他切开腹腔,从里面找出几条蛔虫,还有许多的虫卵,以及许多灰白色粟粒状虫卵肉芽肿结节。 阿奴不敢看,只有在一旁递器械。 阿罗得意地将这些东西放在盘子拿给浮影的人看,外面传来一阵呕吐声。连带阿奴的胃液直泛酸水。 最后纳达岩清理干净腹腔的脓液,粪便,食物残渣之类的异物,最后用桑皮线缝合,随后用准备好的消炎草药渣给他敷上。他动作利索,显然做过很多次了。 等三人解下褂子出来以后,见那位患者呼吸平稳,显然已经没了性命之忧,满院子的杀手一脸崇拜。 纳达岩又交代了服用的消炎药还有一些注意事项。众人连连点头,将他们恭送出门。 第二天如法炮制给另外一个疑似囊虫病引发癫痫的杀手做开颅手术。这次难得多,已经是初冬季节,纳达岩还是额头冒汗,他根本没有开过颅,只是听师父拉巴顿丹说过,拉巴顿丹留给他的手术器械里就有开颅用的工具。天葬台上那都是用锤子敲碎骨头,没这么精细。 阿奴低声用阿依族语说:“没事,就当作这是一块石头,你就是不敲这几下,他也快死了。”对于他们,阿奴毫无同情之心。她此时的心态比71部队好不了多少。 纳达岩一咬牙,找到病人描述的疼痛发作的部位,剃光头发,然后用一根类似钻木取火的器械开始钻孔,不时还将发热的钻头放在冷开水中冷却一下。费了很大的劲,他才打开了一个三角形的窟窿,病人却在这时候动了一下,麻醉药的时间快到了。 他急忙用一根蜡烛观察了一下里面,喜道:“有白色的东西。”他迅速用一根烧红小火钳伸进去,一股焦臭味弥漫开来,阿奴闭上眼睛。纳达岩在里面晃动了了一下取出一块脑组织,上面密布着白色的小点,是囊虫。他又将另外一根火钳伸进去,还有,直到第三次的时候,取出来的组织里才没有囊虫。而病人此时开始微微抽搐挣扎起来。 纳达岩愣了愣,他有些发慌,见头上的那个洞里并没有血和脑浆流出,显然火钳已经止血了。他松了口气,那人却睁开眼睛,茫然的看了看周围,眼睛亮了一下黯淡下去,随后没了气。 纳达岩半晌不语。 (以下这些是附加的,不算在订阅的钱钱里面) 不好意思,查古代手术资料迟了,不过诸位将就看吧。有一种说法是苗人的虫蛊实际上就是寄生虫。还有手术不能当真,虽然据记载古代吐蕃是有开颅术,却找不到手术细节。其实不止吐蕃,中原也有,外国也有,现在的蛮荒部落也有这种钻洞开颅术,而且不用麻醉药。就是没有操作细节。只有一个古印度的传说“医师之王阿底勒和他的弟子石敷伽打开病人的颅骨,用烧红的火钳夹出钻入病人脑子里的蠕虫。中古时期的中国人传说从大秦(叙利亚)的异乡人熟悉从人脑利取出蠕虫的技艺,不过已经失传。 注解 1所谓桑皮线,即取桑树之根皮,去其表层黄皮,留取洁白柔软的长纤维层,经锤制加工而成之纤维细线。桑皮线不仅制作方法简单,应用方便,且不易断折,更有药性和平,清热解毒,促进伤口愈合的治疗作用。 晋代葛洪首创用盐水清理伤口,外敷蛇衔膏后再进行手术;《诸病源候论.金疮肠出候》载:“金疮肠断,两头见者,可速续之。先以针缕如法,连续断肠,便取鸡血涂其际,勿令气泄,即推而纳之。但疮痛者,当以生丝缕系,绝其血脉。”证明当时已经能做早期的断肠清创缝合包扎术。这应是世界上最早的肠吻合手术记录。 隋唐时代,除了已形成较为完整的清创缝合术外,对缝合伤口的材料亦有了改进和提高。最重要的发明是使用桑皮线缝合肠管和皮肤,并广泛应用于临床且取得了良好疗效。 《医心方》卷十八《治金疮肠断第七》里,曾引“万氏方”说:“……若肠已断者,以桑皮细线缝合,热鸡血涂之,乃令入”又在谢士泰《删繁方》上有“治金疮肠出方:去桑皮细线缝肠复皮,用蒲黄粉粉之。” 、宋代时就出现了一种人工合成的洗涤剂,是将天然皂荚(又名皂角、悬刀、肥皂荚,通称皂角)捣碎细研,加上香料等物,制成桔子大小的球状,专供洗面浴身之用,俗称“肥珠子”。 宋人周密《武林旧事》卷六《小经纪》记载了南宋京都临安已经有了专门经营“肥皂团”的生意人。 明人李时珍《本草纲目》中记录了“肥皂团”的制造方法:肥皂荚生高山中,树高大,叶如檀及皂荚叶,五六月开花,结荚三四寸,肥厚多肉,内有黑子数颗,大如指头,不正圆,中有白仁,可食。十月采荚,煮熟捣烂,和白面及诸香作丸,澡身面,去垢而腻润,胜于皂荚也。除了天然皂荚,如无患子等类的植物,也流传于民间,成为一种很好的洗涤剂。 、绦虫病我国古代已认识绦虫了,“寸白者九虫内之一虫也,长一寸而色白,连绵成串,几长数尺……,或如带,长丈余。”我国所见的绦虫有多种,主要有牛肉绦虫与猪肉绦虫。病人可有头晕、乏力、腹痛、腹泻等不适。由于绦虫寄生于牛猪体内,人们食了未煮熟的肉,将绦虫卵带进肠内发育为成虫,它便用其吸盘吸附在肠壁,并不断生出新节片,连绵可长达丈余。每个节片可脱落,由大便排出,因而粪便中见“寸白”。 囊虫病猪肉绦虫的幼虫(囊尾蚴)尚可引起囊虫病。可用手触及病者发热皮下,能扪到自由移动的椭圆形或圆形结节,数个至数百个甚至千余个。这些囊虫结节如果发生在眼部,会造成视力减退甚至失明。如果侵入脑部则会引起癫痫、头痛、呕吐、精神异常等严重后果。(未完待续) 第一百四十一节 阿岩收徒 见纳达岩为那人念经超度,阿奴拿起盘子里的囊尾蚴给外面的人看,同时宣布了那名杀手的死讯。 他们满是期待的脸一下子沉寂下来。 那峰哥就想上前,阿奴伸手一拦:“他在念经超度你的同伴,稍等片刻。” 峰哥惨然笑道:“咱们身上都背着十几条人命,没想过要成仙成佛。” “那就随便你们。”阿奴没好气地打断纳达岩的念经声,“傻子,别念了,他们不领情。” 纳达岩楞了一下,也不说话,转身走了出来。 阿奴举高盘子:“这是脑子里取出来的虫。说实话,就是古九峰在,也阻止不了这种虫进入脑子,只要感染了这种虫蛊,最终就是死,他其实根本没有解药。”因为他每个月给的药只是打出一部分虫,既然不能根治,也就无法阻止绦虫的虫卵孵化后散入血液与淋巴系统。当然并不是每个感染者都会死亡,阿奴故意讲的很严重。 众人色变。 阿奴冷笑:“你们就为这种人卖命?他压根不管你们死活。你们自己想想这些年死于虫蛊的同伴是怎么回事。” 怀疑的种子既然种下,很快就生根发芽。 没多久就有人嘀咕了一句:“我就说小六子没做错什么,怎么突然死了?” 有人茫然:“不是说他叛变么?” “叛变个球!”有人吐口唾沫,“那次出任务老子跟他一路,没看见他有什么异常。” “对啊,麻子那次也是死的莫名其妙。影主传令下来说他任务失败。” “那次他根本没有出去,有什么任务给他?” “还有扁头。。。。。。” “还有三狗。。。。。。” “豹子。。。。。。” 众人七嘴八舌交流起自己认识的死于虫蛊的队友,恍然醒悟他们被骗了这么久,个个气得血脉喷张,脸爆青筋。 阿奴见状给他们泼了一瓢冷水:“不能激动,最好从此心平气和,不见血腥,虫子才不容易发作。” 众人吓得鸦雀无声。 一个汉子开口:“那以后怎么办?” 前途堪忧哪,众人忘记了要修身养性,开始议论纷纷:“对啊,对啊,难道就一直这样下去?” “万一哪天发作,找不到你们怎么办?” “对啊,俺的背上老疼老疼的,给俺看看吧。”一个汉子找上纳达岩。 “俺胳肢窝也是。。。。。。” “俺有时候肚子疼。不过,”一个虬髯大汉走上前提出一个一劳永逸的法子,“咳,依我说,大和尚,你跟俺们走吧? “是极,这个法子不错。”那峰哥竟大有赞许之意。 阿奴吓了一跳,喝道:“你们想干什么?”暗暗后悔不该把话说的太过,管他们以后会不会杀人放火呢。她赶忙改口道:“你们也看见了,阿岩他也不能完全治好你们。” 众位杀手也沉默下来。那峰哥问道:“那依你说,怎办?” 阿奴瞪向赵惜,嘴里却回应峰哥的话:“是你们自己愿意上当受骗,关我们什么事,要不是阿岩是个和尚,慈悲为怀,我才不会走这一趟,为你们这群忘恩负义的家伙操心。” 被阿奴瞪得脊背生凉的赵惜连忙叫道:“峰哥,我答应了保护他们的安全。” 峰哥莫名其妙:“我们又没说要怎样,不过是希望大和尚做个随队郎中罢了。” “是啊,是啊。”众位杀手嘿嘿直笑。 阿奴气极:“还说没怎么样?这不是想绑票么?” 那虬髯汉子急道:“你这个小娘子好没道理,俺们把他当做菩萨供起来还不成么?包管伺候的他舒舒服服的。” “是啊,是啊。”众位杀手点头如捣蒜,像是一群应声虫。 “你们。”阿奴气得说不出话来,转着眼珠子想对策。 纳达岩开口道:“我没法跟你们走,不过你们要跟我走倒是可以。” “什么?”阿奴用阿依族语大叫,“不行,他们都是杀手,还有身上都是寄生虫,感染你了怎么办?” “阿奴玛。”纳达岩苦笑, “现在由不得我们说不。”他虽是修行者,但是对慈悲二字的理解却不那么迂腐。 “干脆给他们治好啦。” 纳达岩眨眨眼:“现在说能治好,他们会相信么?” 阿奴急得眼泪汪汪:“不行,他们杀人不眨眼的,要是想杀你怎么办?” “不怕,我不过是个修行者,跟他们没仇,他们杀我做什么?”纳达岩倒是很坦然。 峰哥插嘴问道:“跟着你要做和尚么?” “你想做也行啊。”纳达岩很狡猾的没说吐蕃的喇嘛要从最底层服侍人的扎巴做起。 那虬髯汉子性急:“做番僧好像不用吃素?” “不用。”吐蕃高原食物匮乏,不吃荤很难生保证身体的营养。 “不禁女色?” “只要你娶的起。”纳达岩没说受戒了就不能娶妻。 “可以带兵器?” “可以。”吐蕃又不是中原,大部分地区都荒无人烟,不带兵器想舍身喂狼么? 那虬髯汉子也爽快,对着峰哥一梗脖;“老子光棍一条,被人骗了二十来年,混到如今连中原都没咱们的容身之地,想想都窝囊,索性跟着大和尚去吐蕃逛逛也好。” 他大咧咧地转向纳达岩:“俺被骗怕了,听说吐蕃人老实没心眼,就跟着你了。对了,你管饭不?” 纳达岩点头。 他也爽快,跪下磕个头,随随便便叫了声“师父”,就准备赶鸭子上架。 这人是孙悟空还是猪八戒?上赶着拜师父。阿奴的嘴角一阵抽搐。吐蕃喇嘛要家人供养,自己养纳达岩无怨无悔,养这批杀手算什么。 这群杀手原来都是军人,在浮影的等级不高。他们自幼接受军事化管理,说得好听是有组织有纪律,说难听那叫没主见,上头说什么他们就做什么,整个一杀人机器。如今头儿都死光了,没人发号施令。既然有人管饭,还不管你娶妻还是嫖妓。峰哥等人想想自己成了通缉犯,的确无路可去,他们都是孤儿,也没有家人可以惦念,不如跟着去吐蕃好了。 见他们居然众志成城了,阿奴哭笑不得,撅着嘴命令道:“剃光头吧。” 有人抗议:“不是说可以不当的么?” 阿奴没好气:“不剃光了,怎么送你们出境?” 这下子没了声音。刘畅恨不得把他们抽筋扒皮,到处盘查浮影余孽,至今不肯放松。他们关在这王府里已经几个月了,只有赵惜隔几日偷偷化装出去买些必需品,钱也渐渐用光了,这坐牢的日子实在是受不了。 既然他们要跟着纳达岩,少不得要将他们身上的虫打掉。阿奴又恐吓他们:“你们身上的虫会传染给别人,想娶妻生子还是小心点吧,可别流毒后人。” 众人闻言如同遭了晴天霹雳。他们虽然干的是杀手勾当,可从来没想过自己可能要绝后。想起被骗了大半辈子,同伴们死得精光,一群人怒火中烧,咆哮连连,将古九峰的祖宗十八代都骂上了。 纳达岩还想继续打开那名杀手的头颅,看看里面到底是怎么回事,以后也好做个参考。 峰哥沉吟了一下,那名虬髯汉子叫道:“打开了以后能缝起来么?” 纳达岩保证缝合如初。 那名汉子又跪下来给手术台的死尸体磕个头:“大牛兄弟,你要是刚走不远,就可怜可怜咱们。今儿借你的脑袋使使,总得让活着的兄弟们明白是咋回事,你若是不甘心就先到下面找古九峰那个王八羔子报仇。” 纳达岩这次用小锯子锯开那人的颅骨,因为人已经死亡,杀手们都挤上前看个究竟。 那人的脑子里居然还有白色的米粒大小的囊尾蚴,加上刚才取出的部分,婴孩巴掌大的地方密密麻麻足有上百粒。 众人倒抽一股凉气,刚才还对去吐蕃心存犹豫的这下子变得坚定不移。 接下来的几天,纳达岩给他们一个个看过去,然后开了打虫药,有几个还是动了小手术,分别从背上,腋下之类的地方挖出那种囊尾蚴。 阿奴不肯再去,每天纳达岩回来,她都勒逼着他洗澡换衣服,就差把他泡在醋水里消毒。 刘畅却叫灵犀送过来一批上好的肥珠子。阿奴才知道她已经被放出来了。灵犀很感激阿奴为自己说话,一进来先对于个人卫生发表了一通长篇大论,然后详细讲解了肥珠子的使用方法,最后亲亲热热地对阿奴道谢而去。 看着她摇曳生姿的背影,阿奴莫名其妙。肥皂的使用方法还用她来说?她好一阵子才醒悟过来,自己被人当做不讲卫生的孩子教训了。难怪这些日子园子的侍从和青霜她们看着自己的眼神怪怪的。恼得她在峰哥等人的药里放黄连。 钱掌柜倒是很守信的没把赵惜的事讲出去。阿奴将契约的事情告诉刘畅,他诧异道:“才两成,爷收个店铺起码要四成。” 阿奴斜眼看他:“别太贪心了啊。这种技术实在是成本太高了,一开始只怕还会赔本,再说你名下店铺无数,还差这一两间?” “那不一样,我没有涉足书铺这一块。”原来大石等人都是市井无赖,根本不识字,他一开始都是经营赌场之类的边缘行业,对于“书”这个发音敏感之极,怎么肯去经营书铺。那以后产业壮大,书铺的竞争激烈,大石看见没赚头,也就对文化领域撒手不管。刘畅自诩是儒雅君子,门下文人无数,手中的产业却没有这一块,总觉得是个遗憾,所以他才想借着这个机会插足印刷业。 阿奴想想:“何必那么急,你先看着吧,万一做得好要往大发展,到时候你再跟钱大叔谈就是,多与些金银,还怕他不答应?” 刘畅觉得有理,边签字边问道:“书名叫西游记,会不会太平直了一些?” “那你认为什么样的书名华丽曲折?” 刘畅失笑,将笔一扔:“你都有理。好了,拿给那个姓钱的。也是,琢磨来琢磨去,还是西游记好,朗朗上口,沈六郎文采斐然,你给我留五本” 纳达岩见峰哥等人调养的差不多了,便将他们都剃了光头,装扮成吐蕃喇嘛,偷偷夹带在阿依族人的马帮里前往磨西。因为打着阿奴的旗号,一路秋毫无犯。赵惜则留下来,阿奴准备将她带到沈青娘那里。 亨珠和果儿到的时候带来了纳达岩的平安信,见峰哥等人还算老实,对纳达岩俯首帖耳,阿奴才放下心来。想这批大活人居然被骗的团团转,觉得可怜又可笑 阿奴安排阿罗留守,交代纳布尔看着他,不准他出幺蛾子。纳布尔不答,眼睛一直睃着阿罗,阿奴喝道:“我知道你们都听他的。不过万一出事,我不能拿阿哥怎样,对付你还没有问题。” 纳布尔还是看着阿罗,被留下满心不高兴的阿罗老大不情愿的回答:“知道了。” 纳布尔才应允下来。 阿奴气得倒仰,阿错连忙又对这两个耳提面命一番。纳布尔这回老实多了,连眼皮也没敢抬。 阿奴冷哼:“我会交代刘畅和大石叫人盯住你们,别想搞什么花样。” 刘畅很巴结地送了一大批礼物给沈家,顺便安排了一个叫范文澜的年青小校带领五十名士兵护送阿奴等人。 春汛一到,阿奴和阿错等人在小东门合江亭边坐上刘畅安排的大船,四天后在彭山县境内进入自灌县北来的岷江,之后经乐山,叙府(宜宾),泸州直达恭州(重庆),然后过三峡南下前往建康(南京),他们要在那里下船先去看望刘仲和阿宝。赵惜也装扮成阿奴的侍女偷偷上了船。 一路上绿野平林,烟水清远,普普一开始兴致勃勃的跑前跑后,很快就厌倦了。直到在嘉州佛头滩看见凌云山大佛(乐山大佛),他才兴奋起来。拗不过他,众人泊船嘉州,在大佛面前游玩了一番。此后普普食髓知味,每到一地便不肯呆在船上过夜,非要上岸游玩不可。(未完待续,如欲知后事如何,请登陆..,章节更多,支持作者,支持正版阅读!)(未完待续) 第一百四十二节 水道难行 夔州驿馆。 下了一夜的雨终于停了,从窗外朦胧的晨光中,可以看见长江浑黄的水面暴涨。 “姑娘,姑娘。”阿蕾带来的苗族侍女妮妮敲开房门,拿来两支桃花,“这是普普小主子摘的,说给姑姑戴。” “不得了,小小年纪已经学会采花了。”阿奴“嗤”地一笑,接过已经被雨水打得七零八落的花。 那侍女又说道:“昨晚长年(梢公的称呼)来过了 “怎么说?” “说是水已经没过滟滪堆五丈。” “能走吗?” “现在还不能呢。不过他说要咱们赶紧收拾好行李,看这水势,只怕不到今天午时就能过了。” “嗯,通知别人吧。” 赵惜从床上懒洋洋的钻出来:“急什么,还要排队过去。” “等了四天了,这里到处都是臭烘烘的盐贩子,有什么好玩的?连普普逛了两天都不耐烦。”夔州是巴蜀东门,历来是军事重镇。川西食盐紧缺,而此地盛产井盐,加上江浙运来准备入川的海盐,夔州就成了川东食盐的集散地。 自从出了恭州,船就进入了峡路。所谓狭路,指的是巴东三峡,这一带都是崇山峻岭,与其他水路大不相同,瞿塘峡,滟滪堆等险滩密如竹节,水流湍急,千回百转,人称“蜀道三千,狭路一线”。蜀人常年以舟楫为家,熟悉水道曲折,顺水势操舟如神,犹不免时有覆溺之祸。 为了过峡路,他们在嘉州换了小船。蜀舟板薄身小,底阔而轻,易于转折,吃水也浅,便于上滩,而回旋余地也大,适合在四川的狭窄和曲折较多的水道上航行。因为轻薄,经不起撞击,所以这一带的梢公点篙技艺高妙,用百步穿杨来形容都不觉得过分。只看见江面上一叶叶扁舟顺流如飞而下,堪堪将撞到岩石处,梢公眼明手快长杆一点,拨转开去。这一点失之毫厘,则船碎人亡,一船近百人的性命都系在梢公一人身上,故有“纸船铁艄公 ”的说法。 他们一路顺畅,却被卡在夔门四天。 因为水才刚刚没过瞿塘峡口滟滪堆的顶部,顶上旋窝盘盘,礁石似露非露,谓之“滟滪撒发”,谚语称“滟滪大如鳖,瞿塘行舟绝”,更何况撒发。滟滪堆为瞿塘峡口的巨大马蹄形礁石,俗称燕窝石,古代又名犹豫石。瞿塘峡水流湍急,由于滟滪堆的地势影响,自然形成一股漩涡及乱流。在流速湍急的水面上航行,又遇到漩涡及乱流,舟人到底要走哪条水道才能安全渡过难关,往往因为缺乏把握而犹豫不决。 辰时,长年终于遣人通知上船。 瞿塘峡口,浑水汤汤,滟滪堆的顶部犹有旋窝恋恋徘徊。前一艘船过去许久,才看见峡口漕司派遣的兵卒摇摇手中的旗帜,表示前一艘平安过峡谷,示意他们这艘可以过。因为水势怒急,怕两船猝然相遇,不及闪避,酿成大祸,所以漕司专门有派兵卒次第驻扎在沿江的山上,手执小旗,打旗语维持船运安全。 船过滟滪堆时,艄公们汗出如浆,面如人色。整船人看见水平如席,反而安然就座,任其飘荡。阿奴因为当年金沙江之祸,引为平生恨事,还在成都的时候就准备好了羊皮革囊,每到险要地段,就先给普普和亨珠等水性不佳的人绑上一个。 船行七十里,到了巫峡县停泊。梢公说:“昨夜水大涨,滟滪堆在水底,船可以过,巫峡则相反,要水退十几丈才行。”众人绝倒。 等了两天,船又趁着水退过了巫峡,滩险水急,又甚过夔门。巫峡最美的地方,就是不管晴雨,总是有几抹云气,如纱如缕,不可名状。神女庙前有驯鸦,叫做“迎船鸦”。客舟在数里之外就哑哑相迎,等到船走了,又送出数里。侍女们取来胡饼捏碎了掷向空中,乌鸦们纷纷仰喙啄食,普普大乐。 三峡风光绮丽,众人且看且走,船飞流而下,出了三峡直过峡州,一日停泊在石首,刘畅派遣的小校范文澜过来问要怎么走。一条走大江,过岳阳及临湘、嘉鱼二县,岳阳通洞庭处,波浪连天,有风即不可行,但是因为江面宽阔,没有盗贼。一路自鲁家洑入沌口,这条是长江支流,只比运河宽一点,水流平缓,但是两岸都是芦荻,里面的水杈像是迷宫一般,自古以来盗匪出没,特别是一个叫百里荒的地方,有巨盗出没。不过这里有一支水军的运粮船过境,可以跟着他们一起走。 阿奴疑惑:“既然这样,跟着水军走就是了,为何要问我?” 范文澜指指对方的军旗,上面一个大大的“陆”字。刘畅与陆家不睦已是人尽皆知。 阿奴叹口气,取过面纱:“那现在是要姑娘我出卖色相?” 现在喝茶的赵惜冷不防咽下一口热茶,烫得她跳起来。 范文澜听得眼皮直抽,当下满脸堆笑:“下官怎敢有那等狼子野心,临时前王爷千交待万交待要照顾好姑娘,少一根寒毛都不行。下官不过是想问问姑娘有什么主意。” 阿奴听得笑起来:“我能有什么主意,对了,平日里你们的船是怎么走我们就怎么走。” 范文澜听了垮下脸来:“姑娘,要是跟平日里一样,我也不用找你了不是?平日里兵船谁敢动,再说咱们的水军也到不了这里。商船都是一队队的带着护卫,每次都是十几艘一起走。这两天这附近路过的货船全被官府征调运粮了,若是载货的,货都被直接卸在码头上。” 阿奴吃了一惊:“出了什么事?” “前方粮草吃紧,加上去年黄河决堤,江淮一带颗粒无收。。。。。。” 阿奴想起来,刘仲仗越打人越多,军队加上灾民,每日里嚼用不少,难怪要从各地运粮。 “其实姑娘要是不赶时间,在成都再等一个月,王爷也有粮船发出来。” 关键是阿奴想先去看看刘仲。 “罢了,你找个机灵些的川西兵,做家丁打扮,就说我们是,”阿奴迟疑了一下,“要不就说,我们是云骑尉李长风的家眷。”李长风上面有人,这两年升迁的很快,已经是从九品涨到正七品。反正她和果儿也算是李长风的师妹。 范文澜领命而去。 “怎么不说找小梁王?”赵惜扇扇舌头。 “你现在哪里像个行首?”阿奴取笑。她现在不装模作样了,撕下那层世故的面纱,反而有点像个爱玩爱闹的大女生。 “怎么不找梁王?”赵惜锲而不舍,眼睛里亮晶晶的盛满八卦。 她也很喜欢听八卦, 不过关系到自己的就不那么顺耳了。阿奴咳嗽一声,眼神游移:“还是别让人误会的好。” 她换个话题:“那个刘畅的王妃跟你们勾结下药?” “哪儿啊,刘畅的王府跟铁桶似的针插不进,是吴非找陆家的一个管事做的,就是他向那个露青告状,然后害你的酒楼被烧了。”赵惜连忙撇清。 阿奴愣了一下,这够曲折的:“那陆王妃也算死的冤枉了。” “是啊,那个王妃其貌不扬,不过是个娇养的大小姐,万事不管的。” 刘畅其实是迁怒了,也存了一点嫁祸给刘珉的心思。 两人想起以前的事,心有戚戚焉。 阿奴劝道:“以前的事情过去就算了,这次好好跟着青姨,你长得跟阿仲的母亲有些像,她不会亏待你,过的一两年,人们把刘鹏忘记了,你再找个好人家。。。。。。” 赵惜怔怔出神:“我真的长得跟沈纨很像?” “是啊,不过阿仲很少看见他母亲,反而觉得你不像,其实儿女的感觉更准吧。”阿仲看见赵惜却不觉得眼熟。 而沈青娘在沈纨婚后,十年间只见过姐姐两次,自然印象里都是义姐少女时的模样。看来沈纨婚后的气质改变了很多,毕竟一个人的婚姻幸福与否对她的容貌气质影响巨大。 “难怪,连华碧宇都不管梁王来我这里,后来还送了不少珠宝,我还以为她知道了我的身份。”但是一个王妃向一个杀手示好也很怪异就是了。 那名小兵气喘吁吁的赶回来,说道陆家的那位将军要过来拜访。 这么慎重?两人对看一眼。 赵惜嘴角勾起:“他们很看重你的大师兄啊。” 阿奴皱皱眉头:“这人是什么职位,几品?” “他叫陆尘翼,是游击将军,正五品。”小兵回答的利索。 “陆家的什么人?” “听说此人是梁王妃的堂兄,二十来岁。” 阿奴吩咐:“将我问的告诉给我阿哥,叫他准备见那位陆将军。” 没有多久,一位器宇轩昂的黑袍青年将军带着几个侍卫上得船来,赵惜偷瞧一眼:“风采不错。” “就差个大氅,摆个照型,江风一吹,烈烈舞动。。。。。。”阿奴眯着眼睛从窗缝里看。 “然后开封城里的小娘子们都会尖叫。”赵惜做了个狂啸的动作。 阿奴拿了个枇杷笑着加了一句:“投他以枇杷。” “砸之以青桃。”赵惜挑了个又青又硬的大桃子。此时桃子尚未成熟,这是普普经过人家篱笆外,顺手偷的。 “那个会死人的。”阿奴笑倒在床。 那陆尘翼经过船舷,却听见旁边的舱房传来一声女子清脆的笑声,他怔了怔,笑声骤然停歇,他连忙走开。 等他拜访完那位据说是李长风师兄的俊美男子,再次经过舱房的时候,里面却鸦雀无声,他总觉的有些莫名诡异,走下船板的时候还回头看了一眼,只见那位叫阿错的男子推开门走了进去。(未完待续) 第一百四十三节 虚惊一场 他们跟着陆尘翼的运粮船队自鲁家洑避大江入沌,一开始两岸还有缕缕炊烟,渐渐的荒无人迹。第三天,进入了百里荒,青青芦苇荡一望无边,远处只有零星几只水鸟起落,一艘艘运粮船划开平滑如绸的水面,耳边水声哗然。 听范文澜说,往常商船走百里荒夜里不敢停泊。就是往来换防的兵船都要彻夜鸣橹,弓弩上弦,击鼓钲以壮声气,同时是告知诸位江洋大盗,此乃兵船,并无油水可捞。 转眼入夜,满天星光,两岸黑魆魆的芦苇荡里像隐藏着随时会暴起伤人的怪兽。船队都是临时征调的货船,只有四艘战舰,其中还包括陆尘翼的旗舰,前面三艘,押后一艘。见前面的兵船毫无敲锣打鼓的兴致,而自己的客船跟在船队的中后部,总觉得没什么保障。阿奴心中踹踹,头一偏:“阿哥,通知下去,今晚所有人打起精神,特别是范文澜他们。明早平安到鄂州,大家都有重赏,我请大家上酒楼喝酒。” 夜航船其实很无聊,还没到半夜,阿奴已经哈欠连天,见赵惜靠在床上也是睡眼惺忪。阿奴推推她:“真是没用,这点困都挨不得,你怎么当杀手的?” 赵惜翻个身:“我只负责到场杀人,情报什么的不归我管。” “这还有分工?难道像是做菜一样,人家把菜买回来,洗洗切好,你只负责挥勺?” “对啊。” “你杀了几个人?” “没什么机会,总共就五个。” “那你平常干什么?”阿奴想起刘畅说过赵惜一上来就杀了他三个侍卫,那就占了三个名额。 “我的惜惜馆是影主和梁王见面的地方。” 原来地下交通站。想来赵惜是沾了沈纨的光。 赵惜拍拍她:“让我养精蓄锐,待会说不定可以帮你挡几下。” 阿奴“嗤“地笑了一声,不以为然:“凭你这只旱鸭子?别到时候让我救你。不跟你说了,我去巡查。” 她沿着船走了一圈,外面警哨的小兵精神还好,没看见什么异常。走过范文澜他们的舱房,只见一干兵丁已经开始打盹,阿奴站定,叫出范文澜:“范大人,我知道你们连日辛苦,不过此地凶险,各位再辛苦一夜,我定有重谢。” 一干人的安危全系在他们身上,阿奴对这些小兵们很是大方。 闻言范文澜老脸一红:“姑娘放心,这还是前半夜,后半夜才是关键,所以看见他们打盹,下官才放纵些。王爷吩咐过,安全把姑娘带回成都就有重赏,否则全家等着倒霉。”这些兵丁都是四川当地人。 阿奴一点头:“一路行来,大人和众位大哥们尽心尽力,真是感激不尽。” 两人客套几句方各自巡查后回房。她心里有事,躺下心跳如鼓,总是不安心。又站起来走了一圈,阿错打开舷窗:“我来吧,你走来走去都吵着普普了。” “他睡了?”阿奴猫腰往里一看, 吓了一跳,里面济济一堂,阿蕾的五个苗族侍女和四个侍卫全在,正目光炯炯的看着她。 阿错手一撑,从窗子里跳出来:“他们有的人水性不好,我交待了一下。” 两兄妹盘腿坐在船头,他们有好几年没有单独坐下来说话了。他要去了海上,也不知道几年才能回来。阿奴心中不舍:“阿哥,真要去海上?一去几年回不来,阿蕾和普普怎办?”他们原来没钱,阿奴跟沈谦提那个要求,是想让阿错做个水手,这样他就可以出海看看,至于以后,那时候实在没有想太多。 阿错想了想:“就是想上船出海看看。”那是他一直以来的心愿。很奇怪,一个生活在内陆的人却向往大海。 “阿哥,如今咱们钱是有了一些,置办一些丝绸瓷器,让你以商人的身份上船,这样就不会太辛苦,又可以赚些钱。” “也好,听沈谦说过,一个好水手都是从小培养起来的,我年纪大了。”阿错笑起来,一口白牙在黑暗中闪闪发亮。 “嗯,期待哥哥腰缠万贯回来。” “钱猫。”阿错揉揉她的头发,心中感慨“那时候你那么小,连哭也不会,抱在阿岩的怀里只有一点点大,如今也大了。” 阿奴靠在哥哥身上不说话。 “你以后想怎么办?”阿错心中斟酌半晌,还是问了出来。 阿奴捻着衣带的手一顿:“阿哥,安排好族人就的生活就够我忙的了。” “我是说你自己。”阿错叹口气,“阿岩跟我说过了,云丹很好。。。。。。” “阿哥。”阿奴叫了一声。 “听我说。我们谁也不会违逆你的意愿,不过你总要有个男人,外面的世界跟咱们白玛岗不一样,你阿爸也担心哪天他有个万一,你就没了依仗。你寄回来的钱,咱们没敢拿去盖房子。” “为什么?”阿奴吃了一惊。 “他们都不让想你知道,可是只要你回来就瞒不住,自从我们族人到了木雅草原,那里和打箭炉的人对我们并不友好。特别是这两年,吐蕃人大兴土木盖寺庙,当地人对我们不拜佛只是祭祀月神很有意见,甚至路过的喇嘛们也一直跟罗桑说要求我们信佛教。” “关路过的喇嘛什么事?” “中原皇帝同意在雅州,黎州一带盖寺庙,喇嘛们源源不断从吐蕃腹地过来,都要到木雅草原见过你阿爸。” “可是,就是吐蕃人也有信奉别的山精树怪,为什么专找我们麻烦?” “他们主要信奉佛教,那些只是附带。” “那我们信奉佛教就是了。他们地广人稀,就是给我们一块土地又怎样?”阿奴嘀咕, 阿错揉揉额角:“最关键不是信教的问题,自从族人到了木雅草原,已经死了十五个男人,都是壮年,还有纳达家的瓦娜,她是自杀的。”加上生老病死,路上意外身亡的总共死了六十个。 “什么?”阿奴大叫一声,惊得站起来,“怎么会这样?” 阿错苦笑:“我们的姑娘太漂亮了。” “这也是罪名?”阿奴愣住了。 “求亲不成就抢,要不是靠你阿爸,族里的姑娘们都保不住。” “瓦娜?” 阿错抹了抹脸:“被一个混蛋抢回去糟蹋,等我们把她抢回来已经是自杀了,咱们宰了那混蛋,不过阿鲁也死了。”阿鲁是瓦娜的丈夫。 阿奴目瞪口呆,眼泪掉下来。她知道外面不是平和友好的世界,但是冲突来的这么快却出乎她的意料。 阿错很难受,他觉得自己一点本事都没有。苗人和乌蛮人这些年干戈不断,经常为了地盘争斗,双方互相掳劫人口为奴,阿蕾的弟弟至今没有消息,岳父家也不是好选择。 阿奴心里焦躁,原以为有了钱就能安置族人,结果他们实在太弱小,没有强有力的保护根本没法生存,她后悔自己不多等几年,等云丹站稳脚跟就好。 “看来只有在中原找块地方。”阿奴咬咬唇。原来中原战乱,所以她没考虑搬迁到中原来。回去找刘畅问问看能不能要一个山头过来。 兄妹俩一直谈到深夜,阿奴靠在哥哥身上睡着了。 阿错也朦胧欲睡,突然,一声轻响惊动了他,他身子一直,条件反射伸手摸刀,阿奴也醒了,随后又是一声水响,两人迅速往两边分开,趴了下来。 不久一个黑乎乎的东西在船舷旁露出来,转动了一下,还没等他进一步动作,一道白光闪过,他的头像西瓜一样“噗通”掉进水里,同时阿错吼起来:“有贼。” 船上的人一个激灵,纷纷操起兵器赶出来,朦胧星光下,只看见水面上像煮开的饺子一样一颗颗头冒出来。那些水盗陡然见到这艘客船上居然都是士兵,很是吃惊,吹了声长长的唿哨,纷纷往水里一扎,没了踪影。 前后几艘船也报起警来,大概一样发现了水鬼。 众人冲到船边,只看见水里条条波纹四散开去,不见人迹,众人不敢松懈,又怕他们抢劫不成就凿船,专门有人在舱底听动静。 结果一直到天明, 船队开到宽阔的江面上都没有动静。众人莫名其妙,想来想去,昨晚前后的战舰没人敢动,只有中部的货船和他们的客船差点被袭击,大概水盗们以为是商船,想趁机摸一票,没想到上面一整船的士兵,以为遇到了埋伏,就吓跑了。众人抹一把冷汗,真是误打误撞走大运了。 前面陆尘翼遣人乘小船来问,见所有的船都没事,宣布快速前进。 船队当天中午就到了鄂州(武汉),船停泊在鹦鹉洲前南布堤下。鄂州的南市在城外,沿江数万家,酒垆楼栏高大壮丽,人来人往很是热闹。这里是川、广、荆、襄、淮、浙各省的商贾云集之地,也是一个巨大的贸易中转站,货物到这里不问多少,一天都可以卖得干净。 一路行来都是野店荒村,陡然见到一个繁华之地,众人眼睛一亮。 阿奴没有食言,先将赏金分发给众人,让大家上岸逛逛,约好晚上去鹦鹉洲酒楼上吃饭,就各自散开了。 她正想也去逛逛,那边陆尘翼却赶过来慰问。阿错和亨珠等人已经背着普普上岸走远,连范文澜那群大兵都没影了,阿奴没奈何,只有和赵惜硬着头皮应付。 注解 1、长江的航程是参考了北宋诗人范成大的《吴船录》。(未完待续) 第一百四十四节 猝然相遇 陆尘翼一开始觉得那个引路的秀丽侍女有些眼熟,连连看了她好几眼。 赵惜正兴冲冲的扮演丫鬟的戏码,对他毫无印象。带他进入客舱后,朝阿奴眨眨眼,这个男人很内敛,仔细一看更英俊。 一进门,陆尘翼就觉得呼吸一窒,眼前的白衣少女娇美绝伦,微微一笑荡人心魄,鲜妍的五官跟那个叫阿错的男人很相像,他们不是汉人。他想起上次那清脆的笑声,心里一动,据说李长风有个吐蕃师妹美若天仙,比自己的堂妹陆熙熙还要胜出几分,与那小梁王刘仲关系很不一般,想来就是她了。只是小堂妹秀秀失踪了这么久,只怕是。。。。。。想起来他心里叹口气。 阿奴见他目光灼灼,有些尴尬,转开头道:“阿哥带着孩子上街了,只好由我来待客,陆将军勿怪。” 赵惜扑哧一笑。 陆尘翼脸一红,知道自己失礼,连忙收敛心神说道:“原是在下来的唐突。在下不过是想问问,接下来的航程,姑娘想怎么走?” 阿奴疑惑地一挑眉。 舱房不大,他们距离很近,陆尘翼突然发现她根本没有画过眉,仔细看那眉眼肌肤,凝脂般吹弹可破,没有一点上过脂粉的痕迹。他呆了一下,堂妹们没有上过妆哪肯出门,更不要说待客。见眼前的少女眉头几不可见的皱了一下,他连忙解释道:“是这样,李大人已经转到南京,我们的运粮船直达那里。”不知怎的神差鬼使的加了一句:“不过梁王在高邮,你想去哪里?。” 阿奴愣了愣回答:“南京。”当初他们打的就是李长风家眷的旗号,他怎么识破了自己身份的? 不是去找梁王,陆尘翼有些心喜,脸上却不敢露出半分:“既然如此,那姑娘的船还是跟着在下的运粮船一起走吧,路上安全些。” 阿奴点点头,两人客套了几句,赵惜将他送下船,回头笑得古里古怪:“这厮一步三回头,要不要打赌?他待会肯定会跟着咱们上街。” 阿奴却答非所问:“他怎么知道我们要找的是阿仲?” “我的姑娘,李长风的师妹就是刘仲的师妹,傻子也会换算,再说,”赵惜掐了掐阿奴的脸,瓷白的肌肤上顿时掐出两团红印,“如此美人,天下能有几个?” 阿奴固然喜欢别人夸自己貌美,却不乐意被人打趣,闻言小脸一红,嗔怒的瞪了她一眼,赵惜笑得暧昧:“你待会可别这样去瞪那少将军,我怕他再也迈不开步子,连路都忘记怎么走了。” 阿奴扔了一根笔过去:“整日里就知道打趣自己主子,哪里有半点侍女的模样,小心我把你提脚卖给那位将军大人做通房。” “通房你也知道?”赵惜突然变得鬼头鬼脑,这小姑娘还知道的不少。 那笑容真可恶,当初自己怎么会认为此女老于世故,阿奴囧得“啐”了一口威胁道:“再说就真把你卖了。” 之后的行程,只要船一停泊靠岸,陆家的少将军就会前来拜访,连普普都发觉这人想打自己姑姑的主意。 只是他再看不见阿奴,就是下了船,面纱也把她罩的严严实实。 陆少将军愈挫愈勇,哪知道此时那位域外美人恨不得日日打小人,陆尘翼害得她连街也不敢上,天气渐渐炎热,每日闷在舱房里简直是受罪。 好容易船到南京,陆尘翼遣人通知李长风来接人,他站在船外等了半晌,直到李长风赶到,还是没看见阿奴出来,不由得一阵失落。 李长风上前谢过他,却看见这位陆家少家主眼睛直勾勾地看向走下船板的阿奴,他心下了悟,不过阿奴一向不喜欢自己的追求者,阿仲都没指望,这位少将军还是早点死心的好,他咳嗽一声提醒道:“我的小师妹已经嫁人了。”虽然姻缘坎坷,不过这个借口真好用,他想。 陆尘翼闻言顿时失魂落魄。眼睁睁看着阿奴等人上了马车,绝尘而去。 阿奴趴在马车的窗口跟骑马的李长风滔滔不绝的抱怨:“大师兄,这人真讨厌,虽然他帮了咱们,但是像一块牛皮糖似的粘着不放,走到哪里都觉得背上被他盯地要烧起来一样,我整整一个多月关在船舱里。。。。。。” 李长风笑道:“阿奴玛,是不是喜欢你的人你都讨厌?” “啊?” “比如云丹,”李长风顿了一下,“还有阿仲。” “我哪有讨厌他们?”阿奴嘴巴嘟起来。“不一样好不好。” 李长风又问:“可是他们喜欢你,想娶你做妻子,你就觉得他们这点很讨厌对不对?” 阿奴脸如火烧。 “阿奴玛,喜欢你不是罪过。”李长风很认真的看了她一眼,“喜欢一个人,想娶她为妻,跟她永远在一起,那些想法不是罪过,你对他们宽容一些。”说到后来他有些怅然。 阿奴转转眼珠,李长风从来不会跟她说这些。“大师兄,你有心上人了?” 李长风拉着马缰的手一抖,却看见阿奴笑得狡黠,叹口气:“就你鬼心眼多。你还是想想怎么去看阿仲,他刚刚攻下高邮,一团乱的。” “我和赵惜去就好啦,哥哥嫂子他们放在你这。” 她突然斜眼瞥见李长风一个亲兵一直瞟着自己,那带着愤怒不友好的表情真是眼熟。自己得罪他了么?她正缩进车厢里,突然想起一个人,猛地抬起头,却一头撞在窗框上,痛的眼泪汪汪。 李长风失笑,揉揉她的头:“小心些。” 大师兄很不一样了哦。阿奴皱皱眉头,低声问道:“她怎么在这里?” 李长风脸色大变,手就僵在阿奴的头上。阿奴看见那亲兵的眼睛瞪得快脱窗,凉凉的提醒道:“大师兄,你的手。” 他迅速的缩回手,往后看了一眼:“她当初逃出来找我的。” “就是说根本没什么遇险,遇贼,一切是这位王妃娘娘自导自演。”阿奴的声音冷了下来。 “阿奴玛,别说了。”李长风向四周看了看,祈求道。 “你们在想什么?她是王妃,不是小门小户人家的媳妇,你们把阿仲置于何地?”阿奴又惊又怒。 李长风闻言脸有愧色,楞了一会儿却反驳道:“阿仲心里只有你,每次你有信来,他都高兴的睡不着觉,他什么时候正眼看过秀秀一次?” 阿奴语塞,李长风绷紧了下颔骨,直起身子郑重说道:“我知道自己对不住阿仲,可是乱兵之中,她一个不满十五岁的小姑娘都有勇气来找我,我要是个男人,就不能再把她拱手让人。” “她父亲知不知道?” “可能吧。”李长风也不确定。 “据说陆炎日日与阿仲做对,这种怨恨不知道会不会延伸到公事上,他俩手上掌握着几十万条人命,一个命令相左就有可能引发人祸,李大人,你们就不替这些士兵想想?”阿奴的口气严厉起来。 李长风眼神游移了一下。 “我想,在最坏的结果没有出现前,你最好还是把陆秀秀活着的事实告诉陆炎比较好。”阿奴叹口气,“阿仲那,我去说。” 李长风大喜:“阿奴玛。” 阿奴伸手打住:“算了,她还是跟我一起去吧。” 他顿时脸色铁青。 阿奴不理他,扬声道:“陆姑娘,你过来。” 正满心愤怒的陆秀秀顿时大惊失色,犹豫了一下,见李长风面无表情,她只有硬着头皮走到这个她最讨厌的女人面前。 阿奴三两句宣判了她的死刑:“跟我去见阿仲和你父亲,就算你要装死,也别选在这个时候。” 陆秀秀闻言吓得一哆嗦,脸白如纸,李长风见状心疼,瞪向阿奴。阿奴反瞪回去:“一个做事一人担,别连累别人无辜丢了性命。” 秀秀仰起头斩钉截铁:“我去。”怎么样也不能在这个女人面前丢面子。 阿错拍马过来打圆场:“行了,阿奴玛,长风做事一向有分寸。。。。。。” “这话是在以前,现在啊?哼!”阿奴冷哼一声缩回头,对听得津津有味的赵惜说:“我讨厌女人,比如这位王妃娘娘,还有刘畅那位蜀国夫人,她们的脑子里整天都在想些什么,真是奇怪。” 赵惜一阵无语,大小姐,我也是女的,你也是。 李长风很快就将陆秀秀送到了阿奴住的客栈,她梳洗了一下,恢复了女装,昂着头站在阿奴面前。 她比上次见面成熟了许多,也许是很经历了一些波折的缘故。阿奴心烦地挥挥手:“别摆出那种脸孔,我不欠你的。” 陆秀秀嘴一张,却觉得什么话也说不出口,是啊,自己为什么怨恨她,跟她其实什么关系也没有,心里顿时颓丧起来。见她像戳破了皮的气球一样垂头丧气,圆圆的眼睛耷拉下来,像只被遗弃的小狗,那眼睛跟阿仲真像,其实他们的血缘很近了,并不适合成亲。 阿奴心一软:“这么大的事情,你都不考虑清楚吗?阿仲并不是个会为难女人的人,为什么不好好谈谈?” 陆秀秀冷笑:“也要他肯听。” 阿奴疑惑地歪着头:“阿仲很耐心的。” 身后赵惜翻个白眼,那是对你。她可是看过那位小梁王不耐烦直接用拳头说话的。 陆秀秀刚想张嘴反驳,却突然脸色发白,一阵干呕。(未完待续) 第一百四十五节 意外之事 见陆秀秀呕了半天就吐些酸水,阿奴连忙倒了杯热茶给她,摸了摸她的额头,冷津津的都是汗,她问赵惜:“难道中暑了?”虽然是初夏,但建康根本是个火炉。 赵惜看了看陆秀秀的脸色:“有出汗,应该不是,请个郎中看看吧。” 店里的伙计请了附近的一个须发皆白的老大夫过来,老人家颤颤巍巍的摸了半天脉,宣布道:“有喜啦。”他本想说恭喜,但是看见陆秀秀的姑娘打扮,到嘴的话又咽回去。 屋里三个姑娘面面相觑。 阿奴结结巴巴的问道:“是,是有孩子的意思?” 老大夫点点头,同情地看了一下陆秀秀:“才两个月,姑娘忧思过度,还是要小心些。 陆秀秀这才反应过来,不由得六神无主,眼泪噼里啪啦往下掉。 阿奴一把扯过赵惜,低声问道:“那孩子是谁的?” “这个要问她男人。”赵惜想,我哪知道。 送走老大夫,阿奴又赶忙叫人去找李长风。 等李长风一赶到,陆秀秀扑上去,像无尾熊一样挂在他身上大哭,吓得他一直拿眼看着阿奴。 阿奴没好气:“你那是什么眼神,我可没欺负她,她有孩子了。” 李长风顿时脸色铁青,愣在当场。见他脸色不对,陆秀秀也停止了哭泣,从他身上下来,盯着他的眼睛不放。 阿奴见他呆若木鸡,转头跟赵惜嘀咕:“那孩子到底是不是他的?” “看样子不是。” 两个黄花大闺女得出结论,同情的看着李长风。 陆秀秀听见了她们的话,气得七窍生烟,戳了戳李长风的胸口:“混蛋,你跟这俩女人说清楚。” 李长风好半天才从喉咙里挤出沙哑的声音:“有孩子?” 陆秀秀见他满脸不可思议,难道他也认为孩子是别人的,又气又急,一口气提不上来便晕了过去。 李长风一把搂住她,吓得满头大汗,吼道:“大夫,去请大夫。” 此时外面有人敲门,传来阿蕾侍女妮妮的声音:“阿奴姑娘,陆少将军来了。” 什么?屋里的三人顿时慌了手脚,这个晕过去的孕妇可是人家的妹子。阿奴急忙用力地掐陆秀秀的虎口,掐了一半停下来:“惜姐姐,这样会不会流产?” “好像会。”赵惜不确定,阿奴一吓,连忙将手丢开。 李长风心急如焚,一把扫开这俩蒙古大夫,将她放平,在她耳边一叠声轻唤道:“秀秀,秀秀。” 妮妮在门外又唤了一遍,阿奴没好气:“阿哥呢?” “带普普小主子上街了。” 阿奴见陆秀秀还是不醒,心里哀嚎,这些人添什么乱哪。此时敲门声又响,她无名火起,操起一个花瓶砸过去,吼道:“知道了,叫他等着。” 花瓶稀里哗啦碎了一地,外面突然安静下来,过了一会儿,陆尘翼低沉的声音响起:“阿奴姑娘,也没什么事,不过在下马上就要启程,过来跟姑娘道别一下。” 阿奴顿时窘得满脸通红。该死的妮妮,把人放进来做什么。 这边陆秀秀眼皮闪动,李长风大喜:“秀秀,你没事吧,哪不舒服?大夫呢?阿奴玛,赶紧请大夫。” 急什么,没看见人家的哥哥堵在门口么?阿奴翻个白眼,只好出去应酬陆尘翼,最好先将他弄走再说。 陆尘翼看见阿奴出来,喜出望外,幽黑的眼眸像是暗夜里绽出了点点星光。见他贪婪地盯着自己不放,阿奴觉得自己头发都要燃烧起来,她实在不习惯应付这种场面,当下蚊子哼哼似的挤出一句:“跟我来吧。” 这是他们在客店包的的院子,不想让他看见大夫进进出出,阿奴只有把他带进自己房里,倒了杯茶给他,两人坐定,一时无语。 陆尘翼那时听见李长风说她嫁了人,心里酸苦难当,忍不住前来,只是想再看一眼阿奴罢了。可是真看到了,他又挪不动步子,告辞的话怎么也说不出口。 两人就这么干坐着,阿奴一心听外面的动静,倒没怎么注意他。陆尘翼搜肠刮肚想找话题,见桌上放着一本书,拿过来翻了翻问道:“这是沈六郎写的?” 阿奴一恍神,怔怔地转头看着他。见她眉心似戚非戚,眼底水光莹莹,似乎藏着无穷心事。陆尘翼心里发紧,脱口而出:“可是出了什么事?” 阿奴吓了一跳,矢口否认:“没,没有。” 陆尘翼也不好深问,只能郑重说道:“若是有事,说一声即可,在下定然全力以赴。” 见他突然一脸正色赌咒发誓般说了这么一句,阿奴想起李长风的话,暗叹一声,只有垂头低声道:“谢谢。” 陆尘翼拿起那本书:“这是沈六郎写的?这些插画画的很不错。”他突然被那些绚丽的插画吸引,“这是画的,还是印的?” “印刷的。”讲起这个,阿奴来了兴致,“这叫分色套印,是一种新的技术,印出来的色泽与原作相差无二。不过价格可不便宜。” “色彩很好,原画师是哪位?这种技法可没有见过。” 阿奴笑笑:“是我整理了一下师父的笔记,顺手画了一些,印刷了几本想送给师父做结婚贺礼。” 她与李长风,刘仲等人同为沈嘉木弟子,擅画自然不意外。陆尘翼看见书页里有一些批注,上面的小字铁划银钩,锋芒毕露,这可不像是女子的字迹。他疑惑道:“这是谁写的?” “是我。”以为陆尘翼是嫌字不好,阿奴有些难为情。虽然罗桑等人都说她的字好,云丹给中原皇帝拍马匹表忠心的奏章都是由她执笔,但是他们的话哪能当真。阿奴总觉得自己的字不够娟秀,沈嘉木也说不够圆润藏拙。她红着脸解释了一句:“我是学吐蕃文书法的,最早是用竹笔写字,所以笔锋比较硬,写的不好。” 没想到名满天下的沈六郎的得意弟子居然如初学的孩子般小心翼翼,陆尘翼一挑眉:“我觉得很好。” 耶?阿奴很意外。 看她眼睛瞪得溜圆,像只猫儿一样说不出的可爱,陆尘翼哑然失笑,拿起放在桌上的笔,蘸墨写了几个字:有美人兮,见之不忘,一日不见兮,思之如狂。 他的笔力雄健洒脱,跟阿奴的字迹有些想像,但重点是人家写的是《凤求凰》。 阿奴第一次碰见这种状况,以往碰上的都是看上就抢的土匪式人物,刘仲是个口难开的,云丹却是直接威胁要将人绑回去生孩子。这样一种流传在文人仕女之间温情脉脉的文字游戏,她从来没有机会见识过,顿时傻眼了。现在要怎么办?拒绝吧,人家啥也没说,不拒绝吧,误会了怎办?男人的破坏力可是很强,这是她在云丹和阿罗身上体会到的。 赵惜这时候探进头来:“姑娘,李大人叫你过去。” 阿奴如释重负,跳起来跑了。 见她逃也似的冲出去,陆尘翼怅然若失,就这么讨厌他么? 赵惜偷听好一会了,笑吟吟进来,她一向是唯恐天下不乱的性子,提笔在下面也写了一行:凤飞遨翔兮,四海求凰,无奈佳人兮,已有东床。 一个侍女的字居然劲骨丰肌,绵里藏针,由字见人,这侍女不是普通人。陆尘翼暗忖,瞥了赵惜一眼。见到那句“已有东床”,他长叹一声,又不舍得走,拿起那本《西游记》来看。 准备换衣服的赵惜愕然,这人脸皮够厚的,不知道这是她俩的闺房么? 李长风与陆秀秀两人正隅隅私语,看样子和好如初。阿奴刚刚被此女的堂哥骚扰过,看他们亲亲热热很是碍眼,那个做人家师兄的不知道要照顾师妹的情绪么?她愤愤不平,重重地在门上锤了一下,粗声粗气问道:“叫我来干什么?” 两人吓了一跳,陆秀秀记恨阿奴说孩子不是李长风的,把脸撇开去。 阿奴也记恨陆秀秀叫她“女人”,翘着鼻孔看她,她觉得这个词刺耳之极。 李长风被两人水火不容的气氛搞得一个头两个大,连忙说道:“秀秀有身孕了,不能上路。。。。。。” “知道了,知道了。看在你儿子份上。”对于要替陆秀秀擦屁股,阿奴很不耐烦,“我帮你去解释,还有什么,干脆写一份表明心志的信给我,我交给你父亲。说你们两个情比金坚,在地愿为连理枝,在天愿为比翼鸟,生同枕死同穴。。。。。若是你父亲和阿仲不肯成全你们,就死给他们看之类的。就这样,最好写血书。” “阿奴。”李长风叫道。 “干嘛,又没说用她的血,心疼什么,杀一只鸡就好。”阿奴噼里啪啦一大串说完,正准备找口水喝,一转身却猛地撞在一个人胸口上,那人闷哼一声,扶住阿奴,问道:“怎么啦,好像听见你跟人吵架?” 是陆尘翼,阿奴惊慌失措,叫道:“你怎么出来啦?” 陆尘翼苦笑一声:“你那位侍女把我赶出来,说要换衣服。呃?秀秀。。。。。。”后半截没了声音。 阿奴想把人推开已经来不及了。 陆秀秀见到这位堂哥,吓得直往李长风身后躲。 李长风将她揽在身后,站起来。 找到堂妹,陆尘翼一开始又惊又喜,后来看着不对,顿时脸如锅底,大步走进来,质问道:“这是怎么回事?” 李长风一张嘴,可是此事说来话长,想半天不知从何说起。 赵惜见自己闯了祸,偷偷摸摸地踅过来,见状凑在阿奴耳边低声说道:“就说是‘恋奸情热’,要不‘有女夜奔‘也行啊。”梁王与陆家是对头,她自然讨厌陆家人,明明是两人情投意合,她非要拗成陆秀秀见异思迁。 阿奴‘扑哧’一声笑出来,屋子里剑拔弩张的三个人顿时对她怒目而视。刚才还深情款款的陆尘翼转眼换了张恶狠狠的脸,阿奴凉凉地拍了拍赵惜:“别乱说话,小心人家灭口。” 陆尘翼意识到自己的脸色不对时已经晚了,阿奴看向他的眼神森冷如冰。想起她的字笔锋刚硬,根根如刺,陆尘翼忽然醒悟过来,眼前这位少女跟以前自己见过的那些大家闺秀,行首花魁都不同,她像是山林间自由自在戏耍的敏感小兽,只要发现一丝不对劲,她就会全力防备,掉头而去,再也不会往后看一眼。(未完待续) 第一百四十六节 来到扬州 屋外忽然一阵嘈杂,果儿带着普普回来,看见李长风喜道:“长风哥哥,今晚一起吃饭吧。” 李长风点点头。 亨珠扛着包东西笑嘻嘻地跟着进来,看见他,一张脸顿时晴转多云。阿奴在这,亨珠不敢发脾气,甩手走了。 果儿朝他的背影皱皱鼻子:“别理他,整天疑神疑鬼的。” 她不认识陆秀秀,也不知道其中纠葛,以为只是阿奴的客人,笑吟吟地对她和陆尘翼说:“你们也留下来吧,亨珠说做烤羊肉。” 见她一副主人的姿态,陆秀秀想起在码头上,这黑美人看见李长风时,那满脸的喜悦怎么看都有猫腻,她打翻了醋瓶子,当下冷着脸不吭声。 陆尘翼还没搞懂堂妹到底怎么回事,加上阿奴冷眼相加,心里懊恼,不能走也不想跟别人打招呼。 场面一下子僵住了,果儿敏感的发现不对,看了看阿奴。阿奴抱起普普就走:“别管他们,我饿了。” 屋里被留下的三个人沉默了好一阵,李长风正想开口,外面却传来一阵羊羔的惨叫。是亨珠在杀羊。没多久,阿奴端着一碗血进来:“大师兄,你们用羊血写信吧。” 一股浓浓的血腥味弥漫开来,陆秀秀一阵恶心,又俯身干呕。李长风连忙叫道:“把血拿开。”阿奴方想起有个孕妇,忙忙地又端了出去。 陆尘翼脸色大变,他房里的侍妾怀孕了也是这样。 院子外面已经架起了篝火烤羊,亨珠和果儿边拿着青稞面合着羊血做血肠。边听阿奴说李长风的事。 听说李长风已经有了妻子,亨珠瞄了瞄果儿,见妻子含笑看着他,喜得他心花朵朵开,放开嗓子唱起歌来: 春三月若不播种, 秋三月难收六谷; 冬三月若不喂牛, 春三月难挤牛奶; 骏马若不常饲养, 临战逢敌难驰骋。 虽饿不食烂糠, 乃是白唇野马本性; 虽渴不饮沟水, 乃是凶猛野牛本性; 虽苦不抛眼泪, 乃是英雄男儿本性;。。。。。。 亨珠的嗓子高亢嘹亮,屋里的陆家兄妹虽然听不懂唱词,却被那豪迈的歌声吸引。 见堂妹已有身孕,事情不可挽回。既然李长风说阿奴可以安抚好刘仲,陆尘翼沉默半晌道:“我本就不赞成你嫁那梁王,可惜叔叔和南阳王不听。我这趟要去高邮叔叔那里,你们的事,我去跟他说,不过只怕以后没了前程,你可甘心?”他问的是李长风。 李长风原本心心念念挣一场富贵,衣锦返乡,但是他做下这样的事,对此后果早有心里准备。他与阿奴等人相处久了,面上看着中规中矩,内里早被感染上了那种自由自在,无法无天的性情。转头看见秀秀眼巴巴地看着他,心里一热,想她一个千金小姐为了自己不顾一切,这样的可心人哪里去找。难道堂堂男儿还不如一个女子么?他被那歌声激得豪气顿生,握紧秀秀的手,斩钉截铁的回答:“男子汉大丈夫,哪里不能安身立命,你放心,我会带着秀秀回西川老家。” 陆秀秀求仁得仁,一颗心总算安定下来,顿时泪如泉涌。 晚上月明如昼,他们边吃着烤羊肉,果儿和亨珠边教阿蕾的苗族侍从侍女跳着锅庄,引得客店里的左邻右舍都来围观。 见他们热情奔放边跳边唱,陆尘翼低声问堂妹:“以后你就过这样的日子,可想好了。” 秀秀失笑:“长风他不是吐蕃人,五哥,我在西川住过几年。不过是再回去就是。倒是你心里是怎么想的?”在码头上,这个五堂哥就盯着阿奴不放。 陆尘翼心里矛盾,他不是那种情窦初开血气方刚的毛头小子。美人谁不爱,一开始不过是为色所迷,想多看几眼罢了,渐渐地只要看见她的身影就有一种飞蛾扑火,烈焰焚身的感觉,他的直觉告诉他这样下去很危险,可是只要那白衣少女眉心微微一戚,他的心就又疼又酸,把所有的顾忌抛在脑后。 对于相思之苦,秀秀算是过来人。她那时明知道跟李长风没有结果,但是一听说他带兵追着溃逃的反贼过高邮,还是趁乱拿了一件家丁的衣服,涂黑了脸,朝着他旗帜的方向跑去,她现在仍然记得李长风在乱军之中看见她时,那种不敢置信表情。此刻想起那一幕她觉得心甜如蜜,只愿岁月静好,天下人如她一样幸福。连带看阿奴也顺眼了几分。 她最后决定还是帮自己堂哥一把,当下就把阿奴的婚姻状况告诉了陆尘翼。陆尘翼狂喜:“你是说,她的丈夫出家了?” “对,吐蕃人喜欢出家。所以你要是喜欢她可得趁早。她是仲哥哥的师妹。”陆秀秀顿了一下,她对此人可毫无歉意,可是心中仍然有些怅然,“你知道的,他们感情极好,还有他的义兄。长风说阿奴身份尊贵,他们自幼把她当宝贝似的供着。据说她是族长,按他们族里的规矩是一夫一妻。”自个堂哥不算风流,屋里也就两房侍妾,是打小服侍他的,外面可能还有一两位红粉知己。虽然人不风流枉少年,但是这一条对于阿奴行不通。 陆尘翼灰了大半的心又重新熊熊燃烧起来,自己世家子弟,前途无量,兼年少英俊,红粉场中无往不利,对一个涉世不深的少女应该可以手到擒来。 李长风写好了给陆炎和刘仲的信,没用阿奴的馊主意写血书,陆秀秀一闻见血腥味就作呕。 他把信拿出来,陆尘翼与阿奴都伸手去接,李长风怔了一下,最后把信交到阿奴手里。她朝陆尘翼挑衅的扬扬眉走了。 李长风狡猾一笑:“少将军,阿奴小性,要是我把信给你,她非跟我翻脸不可。” 难道就不怕我翻脸么?陆尘翼郁闷,想来这李长风吃定了自己不会跟阿奴计较。 他赶时间,当晚就出发了。因为往后的航程要通过两军交战之地,阿奴和赵惜装成了陆尘翼的亲兵,阿错和果儿等人则直接往钱塘而去。范文澜唯恐阿奴有失,以刘畅下了死命令为由,带着二十名大兵死缠烂打也上了陆尘翼的兵船。 一路上将军大人想献殷勤都被赵惜挡着,一直到扬州,他连个面也没见着。 此时传来消息,刘仲和陆炎的主力已经攻下扬州,到此为止,张甾的最后防线已经崩溃,路上陆尘翼还撞见了小股反贼溃退的水军,趁机捡了个便宜。 据说扬州城打了五天,战况激烈。阿奴等人上岸时,淮左名都扬州城已经变成一个破败肮脏,尸横遍地的城池,刚刚下了两天雨,天气炎热,尸体很快散发出一股恶臭。到处是疲惫的士兵和百姓在清理街道,掩埋尸体。 他们忍着那股恶臭找到蜀冈上的牙城,刘仲就住在扬州的州衙里。陆尘翼也跟着一起前来报到。 跟着引路的小兵,阿奴刚刚走进州衙后面的郡圃,就听见鼾声一片,走廊下,亭子里,花堂内,大树底,只要可以遮住一线阳光的地方都躺满了衣衫褴褛的士兵,一股酸臭味扑面而来。 阿奴忍住掩鼻的冲动,眼角直抽搐,那味道比隔夜的垃圾还过分。陆尘翼递过一方白手帕,阿奴摇摇头,此君衣冠楚楚,一路上都用白手帕掩鼻,人人侧目。 小兵走到芍药堂前就停下来:“王爷他们就在里面,估计还没醒,大家都几天没睡了。” 他想去通报,阿奴不想吵刘仲,摇头制止。那小兵原是梁王侍卫,认识阿奴,知道这姑娘跟自家王爷关系匪浅,也就不多说。 芍药堂里因为人少,味道比外面好一点,十二等人也这样摊手摊脚大喇喇的席地而睡。阿奴见院子里尚有几朵晚开的芍药,芳香四溢,干脆摘了放在他们的鼻子前面。 刘仲的房门大开,他一身泥水脏兮兮地躺在卧榻上,打着小鼾,因为个子太大,卧榻容不下,两脚垂在地上。 阿奴看了好笑:“傻子,这样睡不难受么?还不如躺地上呢。” 这人身上的味道一样臭,阿奴拿起花深深地嗅了一下,最后还是放在他脸旁。和赵惜一起帮他收拾散落一地的甲胄。 陆尘翼在外面看得满心不是滋味,跟自己堂妹一样直冒酸水。 刘仲是被十二的惨叫声惊醒的,他一个激灵,伸手就去摸刀,却摸了个空,吓得满头大汗猛的坐起来,却见一个穿着杏红纱衣的女郎急急往外跑去,那是他买给阿奴的夏衫。 随后他听见一串银铃般的笑声,然后是阿奴特有的那种毫无诚意地道歉:“十二哥哥,我不知道里面有蜜蜂。” 外面惊醒的沈家护卫们忽略那位鼻子被盯了个大包的倒霉鬼,纷纷跟她打招呼,听见他们爽朗的笑声,刘仲也微笑起来,还以为她要迟几天,怎么这么早就到了。 眼前一片黑影挡住了他的视线,他一抬头,一个温文尔雅的青年将军站在眼前高声道:“游击将军陆尘翼前来报到。” 陆家的?现在只要一听见姓陆的,刘仲就头疼。他听陆炎说过这人会来,据说此人是陆星海的嫡子,陆家少家主,该不会是来算账的吧。 看见陆尘翼眼底隐隐的敌意,他摆摆手:“不用行礼了,我现在一身狼狈,陆中郎将应该在城墙上,你去找他报到吧。”(未完待续) 第一百四十七节 处理结果 刘仲赶人,陆尘翼也想急着找到叔叔。刚走到院子里,阿奴恰好回转,似笑非笑地拦住他:“少将军,事情说完了?” 陆尘翼脸一黑,这是要他去跟刘仲说秀秀的事? 没说?哼!兄妹两都是敢做不敢当的主。阿奴扁扁嘴,一脸的为难:“大师兄做了这样的事,我做师妹的怎么好开口?” 陆尘翼一顿。的确,听秀秀的意思,她十二岁成亲,之后夫婿就出了家,还是个黄花大闺女。自己两家的事其实跟阿奴没关系,她肯管已经很仗义了。不想被她看扁,陆尘翼一咬牙转身回头。 阿奴一路跟着他,拿着那朵已经没了蜜蜂的芍药花在手上轻轻拍着,眉眼一片深沉。这人来见阿仲连礼也没行,陆家真这么嚣张么? 刘仲却不见了,两人找了一圈,在后院的水井边上看见小王爷正光着身子在冲澡。 几年不见,身材发育的不错,阿奴吹了声口哨,迅速地转走。 刘仲听见那戏谑的哨音,转身只看见陆尘翼,窘得手忙脚乱地穿上湿裤子,皱着眉头瓮声瓮气:“你怎么还在这?” 背了黑锅的陆尘翼被他意有所指的口吻差点气成内伤,他又不是故意看的,口哨也不是自己吹的。但是要他直言相告,小王爷,你被你家亲亲小师妹看光了,他又不情愿。最后忍声吞气开口道:“有关于秀秀的事。” 刘仲顿时头大如斗:“我知道对不住她,只是派了几路人马去找,一点消息也没有。” “找到她了。”陆尘翼仔细的看着刘仲的脸色。 刘仲欣喜若狂:“真的,她在哪?没事吧?” 见他关切的表情不像是作假,陆尘翼更难说出口。 刘仲心一沉:“出了什么事?” “她怀孕了。”陆尘翼先说结果。 刘仲顿时脸色铁青,他可没碰过陆秀秀。可是,他叹口气:“算了,我不怪她,你带她回来吧。我养着她就是。”要不是她嫁了自己,也摊不上这倒霉事。 陆尘翼没想到是这个结果,张着嘴愣了半晌。再想说什么,却见刘仲心急火燎的跑了。 转到前院,只看见刚才还一脸不耐烦的刘仲像只乖乖的大猫一样坐在椅子上让阿奴摆布。 阿奴姑娘抓起小王爷的大爪子,看看那里面黑乎乎的泥垢,嫌恶道:“脏成这样还敢用手抓东西吃,也不怕肚子里长虫。” 自从发现赵惜那样外表光鲜的美女都是寄生虫携带者,阿奴几乎草木皆兵。这次携带的行李就有一大包是肥珠子,每次下船采购,肥珠子都是必需品。所有的人都被她勒令勤洗手,特别是吃东西前。还有碗筷自带,连普普都准备了一份小碗筷和汤匙。关于个人卫生,行李里还有一个大包是阿奴专用的煮沸晒干消毒过的白布,都叠成了长条,嘿嘿,每个月要用的,女人一有钱就败家,她都是用完就扔。 至于赵惜,早就被她整的里里外外干净无比。话说纳达岩走后的一段时间里,她还坚持让赵惜服用那种打虫药,搞得赵大美人几乎虚脱,很怀疑阿奴是在拿她试药。 阿奴一边叽叽咕咕的跟刘仲说秀秀和李长风的事,一边帮他擦头发,剪指甲,洗手。旁边那群兵痞羡慕的眼珠子发绿,还是人家王爷好啊,有美人服侍。 刘仲却受不了了:“阿奴,那个,我的手洗过四遍了,再洗就脱皮了。” 新上任的防疫站站长敲了一下他的脑袋:“听重点,你都被戴绿帽子了。”随后命人再打一盆水来。 小王爷不干了:“绿帽子那是贱民戴的,跟我什么关系。”戴碧绿青诸色巾帽的是最低贱的人。 “咳,意思就是你老婆跟人家跑了,傻子。” 他叹口气,他早发现李长风对秀秀感兴趣,只是没想到:“算了,当初是我害了她,那时候我坚持不娶,皇上也没法子。”他瞟了阿奴一眼,谁叫那时候你不声不响地跑了。“既然她喜欢那头驴子,就当作补偿了。”看着自己又被漂洗一道的手,刘仲嘴角抽了一下:“现在行了吧。” “那以后怎么办?”阿奴勉强同意过关。 “什么怎么办?”刘仲习惯性的准备伸手挠挠头,却被阿奴姑娘一声尖叫吓得手停在半空中;“你的头发脏死了。” 刘仲克制住想逃跑的冲动,认命的放下手:“好吧,今天我有空,随你怎么弄。” “你准备昭告天下,自己老婆跟人跑了?” 刘仲哽了一下:“这倒是麻烦,我不介意,不代表皇上没意见。”他见陆尘翼眼神不善,脸黑的可以搾出墨汁来,疑惑地道:“我得罪他了么?”貌似现在反过来了,是他们应该低声下气才对,被陆炎挤兑了好几个月的小王爷这点还没糊涂。 他仰着头问:“你们要怎么做?” 陆尘翼低声道:“让李长风辞官回乡,将秀秀带回去。” “不行。”刘仲一口否决。李长风是皇帝看中的人,没那么容易可以脱身。 陆尘翼以为他要秋后算账,心想那是你师兄,斩了他我也没意见。 阿奴将刘仲的头按在水盆里淋水,问道:“为什么?我还想让大师兄搞定碉门到黎州的那块。”那一块鲍三娘鞭长莫及,既然李长风在中原立身不牢,不如回去帮她。 刘仲差点呛到水,好容易等阿奴笨手笨脚地给他抹上肥皂,揉出泡泡,他看了看陆尘翼,低声道:“皇上。” 阿奴手一顿:“那就是走不了。” “恩。”刘仲舒服的靠在椅背上,让阿奴给他抓头。眼角的余光看见陆尘翼的眼里要喷出火来,那是什么表情?难道是驴子不辞官挡了他的道?驴子跟他风马牛不相及。貌似被抢老婆的是自己吧,他气个什么劲?刘仲仗打了几年,也算历练出来了。他百事不行,唯有对打仗感兴趣。每每与属下同甘共苦,冲锋时身先士卒,与陆炎之类穷讲究的贵族军官大不一样。他身世古怪,士兵们对他都很好奇,加上脾气随和,不算有天赋,但是难得肯虚心听取意见,从来不会独断专行,几次胜仗下来,渐渐地声望日高,心眼也多起来。想起陆尘翼一路带着阿奴前来,阿奴那副容貌是个男人哪会不爱的,心下了悟。而此时这个美人正专心致志为自己洗头,他看向陆尘翼的眼神就得意起来。小王爷本就破了相,嘴角带笑更觉狰狞,陆尘翼心下一寒,庆幸自己堂妹脱离魔掌。 见两人神色古怪,阿奴拍了刘仲一下:“那怎么办?要不就说她死了,不过被人认出来咋办?” 刘仲摸摸满是胡渣的下巴:“她此前都在西川一带,北方没什么人认识她,后来在开封,又碰上皇祖母大丧,没处串门子,只要陆家人不说,过的几年,谁会记得她长什么样?”他貌似跟阿奴说话,眼睛却看向陆尘翼。 陆尘翼知道这是要求秀秀诈死。但是说实在小梁王肯如此宽宏大量,已经出乎他的意料。撇开脑子错乱的精神因素,只有一个解释,那就是阿奴在他心里的分量超乎寻常。他咽下一口恶气,回答道:“下官会将意思转达给叔叔。”毕竟那才是陆秀秀的亲生父亲,可以做主的人。 刘仲一挥手:“去吧。” 陆尘翼这是今天第三次被赶,自小到大他哪里受过这种待遇,气得抬脚就走,临出门前不甘心的回头,看见刘仲又被阿奴按在水盆里冲洗泡沫,两人窃窃私语,亲密无间,谁也没有多看他一下。 十二等人听说有妻儿送来的物件,眼巴巴的等在刘仲旁边,好容易看见阿奴姑娘将小王爷打理干净,命令他去刮胡子,才拿出一个包裹掏出里面的东西来分发 斐荅等人住在云丹的磨西领主府,被照顾的很好。不过,阿奴笑道:“你们再不回去,斐荅她们就要带着儿女改嫁了。” 十二脸都绿了,儿子已经五岁了他都没见过。 刘仲内疚道:“阿奴回去的时候,你们就跟着走吧,三舅舅那里我去说,你们以后就自由了,要不然,将她们接到钱塘也行,扫平张甾以后,那些小股的反贼不过一城一地,很好收拾。” “嗯,我们商量一下。”十二想,这一走就是四个,不知道沈谦作何安排。 阿奴说道:“我只是拐道来看看你,明天就走。” “这么急?”刘仲拉着她不放。 “赶着去钱塘,你有没有礼物要我带的?” “有,早准备好了。”随后刘仲命人将几个大箱子取来。 “路上搜刮的民脂民膏?” “乱说什么?本王军纪严明,秋毫无犯。”刘仲拧了一下她的鼻子,“是吴姑姑从开封送过来的,里面的礼物她都打点好了。那本《西游记》给我一本我看看。” 阿奴嘟着嘴拿出书:“我拿了一本做批注,那天被那个陆尘翼摸走了,他不肯还我。” “我哪天帮你拿回来。”刘仲翻了翻书:“不错,这图画的好,印的也好,六舅舅肯定喜欢。” “真的?”阿奴被夸得心花怒放。 “这样吧,舅舅成亲后,你先回成都,到时候我去看你。”刘仲目光澹澹,意有所指。 阿奴犹豫了一下:“我恐怕不能在成都久待。”她将阿依族在木雅草原上受欺负的事情告诉刘仲。 刘仲其实比阿奴知道的多一点:“要不,你们迁到太原来?” 阿奴看着他苦笑:“你不是说要将自己的封地还给皇帝。” 封地太大,而且包括很多北方蛮族,那里是刘鹏经营多年的地盘,他在那里没有根基,未必能接收的过来,与其拿在手上遭皇帝猜忌,不如还给朝廷。经过浮影的事件后,阿奴也赞成。谁知道那里还有没有人体炸弹。 两人久别重逢,叽叽喳喳谈了一夜,直到天色微明,终于朦胧睡着了。 刘仲刚合眼就被侍卫叫起,他还有很多事要做。阿奴待会就要走,自己没法送她。他撑起身看见阿奴眼圈发青,舍不得吵醒她,恋恋不舍的看了一会儿,凑在她额头上亲了一下,低声道:“你可要等着我。” 他走到外间,伸手在赵惜的床上敲了一下。 赵惜被他们吵了一夜,刚刚睡着,被刘仲吓得一抖,一骨碌爬起来。 两人一前一后出来站在院子里。 刘仲沉默了一会儿,见赵惜左顾右盼,有些惶恐不安,冷笑道:“我不管你跟着阿奴干什么,但是我要你做一件事。” 赵惜瞪大眼睛看着他。 刘仲缓慢地说道:“既然你喜欢跟在她身边,那就跟着,她要是出了事,你也别想活。” 生老病死,她可做不得主。赵惜打算抗议,刘仲低声威胁道:“你要是敢轻举妄动,我就把你的下落告诉九皇叔。他很乐意把你抽筋扒皮。” 赵惜打了个寒噤。她练的是必杀技,类似于神枪手,别的方面却不强,若是被刘畅的火狐知道行踪,那就是死路一条,早知道就跟着峰哥等人去吐蕃了。她不情愿地说:“沈家不是护卫很多,为什么一定要我?” “阿奴喜欢你。”他迟疑了一下,“她很孤单,昨天晚上她提到你好几次。要知道,我从来没有从她嘴里听到过别的女人的名字。”除了阿吉拉。刘仲看见京城里很多贵族少女都有闺蜜,只有阿奴一直是一个人,她跟同龄女子不大处得来。 赵惜没精打采的应道:“知道了。” 刘仲转头看见范文澜,奇道:“小范,你怎么也来了?”随后醒悟到,必定是跟着阿奴来的。他昔年是刘畅贴身侍卫,是以刘仲认识他。 范文澜腹诽,二十来条川西大汉,饭都吃了三顿,只有你小梁王没看见,白长了那么大眼睛。 阿奴起来第一件事就是把范文澜找来,她敲着桌子:“告诉你家王爷,除了赈灾粮食,再买二十万石粮食,可以的话,越多越好,马上运到真州,事成之后,我与他五五分账,亏了也一样。” 范文澜眼珠子飘来溜去:“阿奴姑娘,这是?” “阿仲马上会将粮食提到两百文一斗。” 那是很高的价格了。 注解 唐宋时期,视碧青绿诸色为贱民所穿服装之色。唐代地方官吏对犯罪之人“不加杖罚,但令裹碧头巾以辱之”(《闻见录》),并根据情节轻重“以日数为等,日满乃释”。沈括在《梦溪笔谈》中写道:“苏州有不逞子弟,纱帽下著青巾,孙伯纯知州判云:巾帽用青,屠沽何异?”这表明在唐宋人心目中,穿戴碧绿青诸色的是最低贱的人。 自【元代】开始,碧绿青诸色的服装限于“娼妓”、“乐人”所穿。《元典章》规定:“娼妓穿皂衫,戴角巾儿;娼妓家长并亲属男子,裹青头巾。”明太祖朱元璋于洪武三年(170年)下诏规定:“教坊司乐艺着卍字顶巾,系灯线褡膊,乐妓明角冠皂褙子,不许与民妻同。”同时还规定:“教坊司伶人常服绿色巾,以别士庶人服”。朱元璋明令让娼妓家的男子必须头戴绿巾,腰系红褡膊,足穿带毛猪皮鞋,不许在街道中间行走,只准在左右两边“靠边走”。由此一来,人们见着戴“绿帽子”的便知其家中那位是“青楼一族”,戴“绿帽子”也成为某男子的妻女卖淫或妻子私下“偷汉子”的俗称。明人陶宗仪《南村辍耕录》有载:“宅眷尽为瞠目兔,舍人总作缩头龟。”乌gui头是绿色的,于是富具想象力的文人们又戏称那些戴绿头巾的男子为“乌gui头”,使那顶“绿帽子”与“乌龟”、“王八”画上了等号。(未完待续) 第一百四十八节 钱塘沈家 黄泛区一带粮荒,粮价已经飙到一百八十文一斗,光靠朝廷拨赈灾粮平抑物价速度太慢。而去年别的地方却是丰年,丰年谷贱,有的地方稻米最低的价格只有二三十文一斗左右,小麦更低。最好的方法就是提高粮价,商贾趋利,听闻这里粮价暴涨,自然纷纷运粮前来,粮食一多,价格也就回落。 阿奴又敲了敲桌子:“速度要快,迟了不如不运。将粮食运到真州的时候,不管官市粮价如何,黑市上是两百文,咱们就卖一百九十文,黑市上是一百八十文,咱们就卖一百七十文,依次类推,只要不亏本,都可以卖。” 范文澜脑子转不过弯来:“姑娘,哪有这么卖的?” “耶?素日看你也是个机灵的?”阿奴不点破,催促道:“快点,马上咱们就要走了,还有切切记住,最好在附近收购,时间很重要,迟了就不要买了。” 范文澜领命而去,刘畅在这一带有据点。 刘仲在军营里点卯,手上一份是调陆尘翼前往福建就任的文书。 武官升职不易,他年纪青青已经是正五品将军,武散官第六阶协忠大夫,几乎是武官品阶的顶层。李长风打了几场大仗下来,品阶从第五十九阶升到二十二阶正七品,别人还说太快了。这位陆家少家主不过是带带兵,在洞庭一带收服了一股小水贼,就从二十六阶的协忠郎连升二十级。贵族世家子弟向来官运亨通,想起这人看着阿奴目光灼灼似贼,刘仲老大不痛快。 陆尘翼前来报道,刘仲将文书给他,这是早就知道的,其实根本不用经过刘仲,不过是为了显示对他王爷兼元帅身份的尊重,在这里走个过场。他不动声色的接过,心里盘算着可以顺道将阿奴送往钱塘。 小王爷突然发问:“听说你最近找了本好书?” 陆尘翼皱皱眉:“那是沈六郎写的。”装什么蒜,那是你舅舅兼启蒙恩师写的,你会不知道? 哪知道小王爷不管社交辞令,土匪般直接下令:“拿来我看看。” 陆炎也好奇:“什么书?” 对于自己女儿做的事情,陆炎没脸见刘仲。然而上下级,抬头不见低头见,难得刘仲还宽慰了他几句,什么都是自己错待了秀秀,他已经悔不当初云云。官场老油子的陆炎哪会相信他真的后悔,那个吐蕃美人一来,据说两人关在房间里一夜,谁知道都干了些什么。陆炎丧气地想,陆家从此就被捏了个把柄在小梁王手上。他再一次在肚子咒骂自己的老岳丈南阳王,要不是他跟着皇帝推波助澜,秀秀何至于落到今天诈死以求脱身的地步。早知道当年就不救这只白眼狼,想起去世的妻子新桐县主,陆炎一阵心痛。 见自己叔叔问,陆尘翼没法推脱,只好从早就收拾好的行李里翻出那本《西游记》,他还没看完,都是随身放着。 刘仲翻了翻,看见前面几页除了阿奴的笔迹,又多了一种,除了陆尘翼不做第二个人想。两人字迹有些像,阿奴的更加秀气些。他满心不渝,见陆尘翼眼睛直勾勾的盯着书,生恐书被没收。刘仲对他咧嘴笑笑,不管那目光怎样友善,脸上的疤一扭动,看着却是狞恶,陆尘翼眼皮一跳,别过脸去,刘仲趁机换了一本。陆炎看在眼里,莫名其妙,刘仲却把那本换过的递给他:“陆大人,这是我舅舅旗山沈六郎写的笔记。”随后急急起身走了。 他吩咐小兵将书赶紧给阿奴送去,转身施施然又走回来。 陆炎看书正看的起劲:“这插图谁画的?真是好看又有趣。” “我师妹。”见陆尘翼没发觉,刘仲暗乐。 一听是那吐蕃美人,陆炎没了兴致,伸手就还给陆尘翼。陆尘翼知道阿奴今天走,急着要去接她,顾不上细看,拿回书行完礼抬脚就走。 直到船开出去,小兵来回报,刘仲才知道自己派去护送的侍卫被阿奴退回来,她和赵惜等人上了陆尘翼的旗舰。这样也好,安全有保障。他一开始乱羡慕一把,那位优哉游哉的纨绔将军为什么不是自己,随后他有些恶趣味地想,阿奴心情不知道好不好,这次陆少将军会不会倒霉呢? 阿奴心情好不好,陆少将军一样倒霉。 她看见刘仲帮她拿回来的书里多了陆尘翼的批注,又被赵惜取笑了一通,满心不高兴。 已经是端午,赵惜在岸上买了香料琢磨做香包,被陆尘翼发现了。他虽然知道赵惜有古怪,但是想拿到佳人亲手做的香包的欲望还是让他把这一点忽略过去。 拿着陆尘翼给的一对金镶玉手镯,赵惜回头撺掇阿奴做香包。 无事献殷勤,非奸即盗,赵惜明知道自己不擅针线。被那双乌溜溜意味深长的眸子盯了一会儿,赵惜招架不住,讪笑着一五一十的招供。 阿奴不怀好意:“惜丫头,不如你做给他如何?” “你直接说你不会就好了。”给那个纨绔?赵惜差点想学着阿奴比中指。 “哎呀,含蓄,含蓄,怎么能说的那么直白。”见陆尘翼满面春风地从甲板上走过来,阿奴躲在团扇后面羞答答的教训道。 美人团扇,欲遮还羞,风情无限,陆少将军一时看呆了。 “那到底要不要送给他?”赵惜被她雷的浑身起鸡皮疙瘩,压低声音问道。 “送,钱太少。”钱猫阿奴收走那对手镯,一锤定音。 赵大美人只有厚着脸皮继续讨赏,腹诽道:“这叫什么事,这钱一分都没落到自己口袋里,为毛自己要作出这副贪财模样。”貌似自己那块白玉牌阿奴主子也没还给她。 所幸陆少爷首饰不少,又拿到红珊瑚珍珠头簪的那两只无良女郎互相挤挤眼,走马上任都随身带女人首饰,看来这纨绔将军经常哄女人欢心。 陆尘翼等的脖子都长了,直到船开出了刘家港,到了海面上,才等到赵惜送来的两个五彩丝线扎的小葫芦香包。缕缕药香沁人心脾,针线细密,小巧精致,想来阿奴很费了一番功夫,陆尘翼喜不自胜,又赏了赵惜一根碧玉簪。 半夜里,陆少爷浑身发痒,越抓越痒,实在忍不住,叫来侍从。侍从们吓了一跳,自己少主练功打仗都没受过伤,现在身上却被自己挖的鲜血淋漓。众人手忙脚乱折腾了半宿,方有个老兵说道:“这不就是虱子咬的嘛?” 侍从们恍然大悟,不怪他们,陆尘翼有洁癖,连带他们都是自小收拾的干干净净,早忘记了虱子长什么模样。于是又开始将床铺被褥全面换过,等全部弄好,天已经亮了。 结果陆少将军一整天都觉得浑身不得劲,自己居然长虱子了,羞惭之余,哪敢再靠近阿奴。 等到晚上睡觉的时候,如此这番又折腾了一回。打死他也想不到虱子就藏在阿奴美人送的香包里,那香包被他放了一个在枕头边上,一个藏在怀里。没两天,贮备的干净被褥都用完了,连衣服上都偶尔可见小动物蹦蹦哒哒。船行海上,没处买新的替换,陆尘翼只有忍着满身的咬包远眺美人,郁闷得想跳海洗澡,泡妞计划就此搁浅。 直到船只靠岸,眼睁睁看着阿奴被沈家派人接走。他连话也没敢靠近说,正垂头丧气,岸上却跑来一个小兵。他父亲两浙总督陆星海正在杭州,叫他一起去沈家拜见沈老爷子。陆尘翼大喜,至于前去拜见的原因,他忘记问了。 沈六郎是沈家老太爷的老来子,自幼受宠,三十三岁终于成亲,老父老母掬一把辛酸泪,几乎把所有的亲朋好友都请来。 他家是当地大族,亲戚近的就有四百多人,远的就不必说,反正都来了,加上国丧刚刚过去,憋了三年多的人们总算有个热闹看,乌泱泱地挤满了钱塘县的大小客栈,有的甚至住到了隔壁的仁和县,过年闹花灯都没这么喜庆。 阿奴很幸运,她和先到阿错,果儿等人跟沈青娘一块住,在西湖边上沈家的别院里,很安静。沈青娘是寡妇,婚礼的喜庆跟她没关系。湖里荷叶亭亭如盖,众人终日划着小舟在西湖上嬉戏游玩。直到沈家老太爷命人传话,他要见阿奴。 沈家大宅门面不大,走进去里面却别有乾坤,像是一个小嘴的大肚瓮。阿奴在侍女的带领下一进一进的绕得昏头转向,总算走到了花园的一个水榭上。满池的睡莲含苞盛放,娇艳欲滴。一干沈家女眷正在赏花,无所事事,专门等着看那位闻名遐迩的吐蕃美人, 阿奴像是刘姥姥进了大观园,她看人家,人家看她。她生平最恨的就是被人围观,可是陷在一屋子女人中间半步也挪不动。直到她的小手被人摸得发腻,腰上,甚至更下面一点貌似都被人非礼了几把,沈家的老祖宗,沈夫子的老娘才姗姗来迟。 见三姑六婆都安静下来走开,阿奴大松一口气,却被屋子里弥漫着各种脂粉味呛了一下,差点咳嗽起来。 沈老太太很和蔼,招手叫阿奴上前,给了一套珍珠红珊瑚头面做见面礼,说道:“我听说你们吐蕃姑娘喜欢珊瑚,特特找了出来,可喜欢?” 阿奴连忙谢过。 她又问了几句套话,不过长途跋涉累不累之类的,随后摩挲着她的小手,不满意道:“是个少见的美人坯子,只是手上怎么都是茧子?” 阿奴刚刚缓过气来,被这句话噎得差点又呛住,她有茧子不是很正常么?当下扯出一丝甜美的笑容:“经常骑马,还有练剑。”因为心虚,后面那句声音小了点,剑术她很久没练了。果儿跟她喂招时都不耐烦,说那是剑舞。 沈老太太恍悟:“对了,你是十一娘的弟子,十一娘最近可好?都不来看我这个老太婆。” 阿奴赔笑道:“青姨很好,先生成亲,她不方便来。” 老太太叹气:“一个个都是死心眼的孩子,叫她改嫁,她死活不肯。。。。。。”见她满脸难过,众人知道她是想起了过世的沈纨。沈纨父亲做官远在京城,她自幼养在老太太膝下,直到十岁上方才离开,感情非同一般。 “母亲,大喜的日子呢。”一个俏丽的女子凑上来提醒,“听我们家三郎说,阿奴这丫头整理了六郎写的笔记,印刷成书,已经送给了老爷子。六郎文采风流那自是没得说,那上面的画可是稀罕,能否赏媳妇们开开眼呢?” “是啊,是啊。早就听说了。”一干媳妇姑娘们附和, 老太太见人夸自个儿子和徒弟,眼睛乐得眯成一条缝:“书在老头子那里。一事不烦二主,阿奴,你既然要去见老头子,顺便把书取过来让你舅娘和姐妹们看看。” 阿奴被她的排辈说法绕的头晕,什么时候自己成了他们家的? 她刚刚走花门,就听见后面传来个声音:“老姐姐,那丫头屁股翘翘的,肯定好生养。” 她一个踉跄,差点绊倒在台阶上。 揣着一肚子疑问,她又跟着侍女曲里拐弯的去见了沈家老太爷。沈老爷子是个仙风道骨的干瘪白胡子老头,跟沈嘉木很像,他正在自己的书房里。沈嘉木和沈谦也在,还有几个男子,有老有小,年龄不一。 来钱塘几天了,阿奴第一次看见准新郎官。见夫子笑眯眯地看着自己,一脸喜气洋洋,阿奴偷偷背着老爷子刮了刮脸皮。 沈谦失笑:“多大了?还这么淘气,这是我父亲,赶紧过来拜见。” 她连忙上前磕头。 沈老爷子急急叫起,递过一封厚厚的红包,仔细看了看阿奴,满意道:“是个齐整孩子,这般容貌真是少见,难得小小年纪肯仗义救人。” 阿奴没想到一见面就夸上了,有些不知所措,沈嘉木笑起来:“阿爹,可别急着夸,她淘气着呢,小时候可着劲捉弄阿仲。” 阿奴窘得满脸绯红:“夫子又埋汰人。” 屋子外面忽然传来一阵哈哈大笑:“谁敢捉弄小梁王?”话音未落,走进两个人来,前面一个英俊的中年人,后面那个却是陆尘翼。 阿奴没想到此人阴魂不散,居然还在杭州,暗暗翻了个白眼。 她垂着头,没发现陆少爷看见她时喜出望外的表情。可是满屋子的老少爷们都看见了,包括他父亲陆星海,陆星海咳嗽一声,狠狠瞪了他一眼。(未完待续) 第一百四十九节 沈家宅斗 阿奴见沈家有客,连忙拉了拉沈嘉木出来,向他要书。 沈嘉木敲敲她的头:“我什么也没说,你就敢把书印了?” “我又没拿去卖。纳布尔他们都有帮忙的,说是祝夫子新婚愉快。”阿奴扯着他的袖子,仰着头讨赏,“画的好么?别人都夸的。”意思是夫子你就不要挑剔了。 沈嘉木被她小狗一样的表情逗笑了,破天荒夸了一句:“不错。”见阿奴喜滋滋的,又加了一句:“印刷的不错。” 阿奴的脸垮下来,不服气道:“别人都说好哦,还有,印刷的法子也是我想出来的。”她厚着脸皮吹嘘。 其实那本《西游记》,连眼光挑剔的老爷子都说好。因为是老来子,爱之深恨之切,他对沈嘉木骂的多,夸得少。难得夸一次,又是自己女弟子帮忙校正的远游笔记,加上那异域风味的插画画的好,印的奇,一时间人人瞩目,纷纷索要,几十本书转眼就被瓜分了。 被拍了几天马屁的沈嘉木心情很好,帮阿奴拿了剩下的几本书。宝贝徒弟又撒娇撒痴,强烈要求夫子跟她一起回去对付那票年老成精的女人。 沈嘉木不解:“我还没见你怕过谁。姆妈人很好的。” 阿奴支支吾吾地低声道:“她们,她们在,在我身上乱掐。” 什么?看美人也不至于这样,沈嘉木骇笑。见阿奴小脸通红,看着可怜。干脆拿着书一起跟她去内院见母亲。 有沈嘉木在,众位女眷不敢放肆,阿奴逃过一劫,好容易脱身回了沈青娘的别院,托辞着了凉,再不肯出来。就是沈家那票未出阁的姑娘们几次下了帖子来请也不敢松口。笑话,哪里是请她,分明是叫她去展览的。 挨到沈嘉木成亲那天,阿奴打扮簇新,跟着阿蕾和果儿等人坐着沈家的马车去赴宴,赵惜留在别院陪沈青娘。一到沈府,阿奴被专门等在那里的小丫头叫走。原来是沈谦的媳妇苏蓝特地叫她过去坐一处,就是那天那个提出要看书的俏丽女子。 远远看见到那个吐蕃姑娘一身藕荷色纱衫,袅袅婷婷地走进她们这间花厅,苏蓝面朝众人朗声笑道:“千呼万唤始出来,这可是个公认的美人,素日里咱们这些井底蛙说小九娘是个美貌的,今天比下去了。” 众人哄笑,叽叽喳喳的比较起来。 小九娘又是谁?阿奴不耐,这还有完没完了。到了女眷堆里又不好戴面纱,毕竟是客,总不能给主人脸子瞧,她只好脸上挂了一丝不咸不淡的笑敷衍着。 苏蓝帮她们一一介绍,随后就出去忙了。天气炎热,脂香阵阵,香汗吁吁,阿奴觉得眼前那些粉团子都长得一样个,认了一圈,没记住半个。 跟在阿奴面前说官话的苏蓝不同,花厅里这些少女们说的是吴语,大概存心不让阿奴听。低低的说话声中还不时能听见“蛮子“长,“蛮子”短的,“蛮子”这两字因为沈嘉木说过,所以她知道,别的就雾煞煞。她心中不解,沈家历来是做海外贸易的,对外国人应该不会觉得很稀奇,怎么这些人跟土豹子看西洋镜似的。 阿奴乐得清静,不想理她们,心思就渐渐飘远。过几日跟着夫子去福州,安顿一下阿错他们,看一眼就回去。自己原来是那里的人,也不知道那些熟悉的景物还在不在?也许应该说出现了没有?阿奴心中纠结,一会微笑一会喟叹,也没注意众人说些什么。 猛地听见一个糯软的声音在发脾气:“伊算啥东西?” 阿奴一愣神,见一个穿着杏黄衫子的美貌小姑娘满脸不快的斜睨着自己,也许这就是那个什么小九娘,被她们说的上火了。 等到开席的时候,众人才发现那位吐蕃美人不见了。苏蓝急了,一叠声的埋怨妯娌小姑侄女们,众位千金小姐不以为然,那小九娘撇嘴道:“急什么,不过一个蛮子,能走到哪里去,左右不过几步路,叫人去找就是。” 你当然巴不得她找不着。苏蓝翻个白眼,心中忐忑,暗悔不该一时性起夸口就把人弄了来,这两天喜宴,园子里到处人来人往的,出了事可怎么好。 喜宴过了一半,人还没影,苏蓝坐不住了,老爷子和自家相公对这个叫阿奴的姑娘关心的很,十一娘也拿她当宝贝,要是出事了,自己可扛不住。 她顾不上吃喝,直接走到花厅外头,见外面的丫鬟婆子川流不息,就是没人看见那位吐蕃姑娘,急得她出了一身汗。 园子里湖中间的水榭上突然传出一声男子的惨叫,苏蓝暗叫不妙,带着几个丫鬟气喘吁吁地跑过去,已经围了里三层外三层的人,苏蓝怒道:“不用做事么?都围在这里做什么?”她是当家媳妇,一句话出来,众人不敢违抗,一步三回头的散去。 只见那位吐蕃姑娘蹲坐在地上,面前躺着一个人。娘啊,这不是那位要跟小九娘相亲的陆家少家主么?苏蓝还以为他出事了,结果走近仔细一看,那人眼珠子正围着一把雪亮的匕首在转。 只听见那位美人娇滴滴地跟陆家少爷打着商量:“你说要眼珠子好,还是鼻子好,或者耳朵也行啊,依我说,少将军还是忍痛割爱吧。。。。。。” 陆家少爷一声没吭。 苏蓝吓得魂飞天外,这是内院,陆少爷是怎么进来的?他可是贵客,两浙总督的儿子,在自个家里出了事那还得了。 手下的丫鬟上前略略检查了一下,抬头说道:“三夫人,没事的。看样子是摔着了。” 这里是平地,好好的怎会摔着?苏蓝不敢追问,连忙让人去叫小厮过来把他抬出去。 小厮来了,阿奴却不放人,拿着匕首在陆尘翼脸上左比右划,陆尘翼冷汗涔涔,不愿意被她看扁,咬着牙硬挺着不吱声。 苏蓝快哭了:“姑娘,这里是内院,要是叫人看见你跟这位陆公子在一起,你名声就完了。。。。。。” 对于这位明显不安好心的沈谦夫人,阿奴浑不在意:“关我什么事,明天我就走了,你应该考虑的是府上姑娘们的声誉。”依照今天那群女人刻薄的德性,只怕沈府的姑娘们也没什么声誉可言。 苏蓝被噎了一下,半晌说不出话来。 外面沈谦等人闻讯赶进来,喝道:“阿奴,你要做什么?” 阿奴忽然伸手,丫鬟们一阵惊呼,陆尘翼也抖了一下,她耻笑道:“怂包,刚才的胆子哪去了?” 陆尘翼臊得满脸通红。 阿奴拿着匕首刷刷刷的将他的衣服全部割碎,甚至将他的裤衩割成了三角裤,然后让开,冷笑道:“就这样走出去。”众人见那匕首锋利如斯,尽皆骇然。 沈谦低喝:“阿奴,给他留点面子。”他虽然不知道出了什么事,但是阿奴向来不会随便出手,肯定是这位少爷干了什么好事。 阿奴拍拍匕首:“你不是想要娶我?就这样,光着身子,围着钱塘走一圈,我就嫁给你。” 她抬起头,沈谦才发现阿奴衣衫不整,头发散乱,嘴唇已经红肿破皮。而陆星海是带着儿子来沈家求亲的,不由得又惊又怒:“畜生,好畜生,沈家当你是贵客。。。。。。” 苏蓝也看仔细了,心里叫苦连天。 陆尘翼有些摇摇晃晃地站起来,脸上青白交错,一身酒气,片片衣衫如蝴蝶飘落,露出了精壮的身子,周围的丫鬟们一阵惊呼。刚才那个跑出去求救的小厮连忙脱下自己的外衫披在自家主子身上。他朝外走了几步又回头,惨然一笑:“你就那么讨厌我么?” 阿奴懒得理他,将匕首插回套袋里,整好衣服,直接跟沈谦说道:“大叔,你跟我哥哥他们说一下,我先回去了。对夫子说声对不起,不过天还没黑,应该没有打搅他洞房花烛夜。”不等沈谦回答,她大步走出去。 陆尘翼一言不发扶着小厮一瘸一拐地也走了。沈谦连忙叫家丁带着他去换身衣衫,从小门出去,别让人看见。 眼见这事闹得不可收拾,沈谦怒问苏蓝:“听说是你将阿奴找来的?” 苏蓝委屈:“小九娘她们想看看阿奴长什么样,闹了我好半天,所以。。。。。。” “为什么没人跟着她?家里缺丫鬟吗?看门的人死哪去了?那么大一男人,怎么走进内院的?”沈谦连声质问。 “我也不知道为什么她一个人不见的,翠翠她们到处都找遍了。也不知道那陆家少爷怎么来的。”苏蓝辩解道。 沈谦冷笑:“你不知道的事多着呢。阿奴小时候出过事,家里人从来不会放她一个人出门,她也从来不敢单独一个人。” “什么?”苏蓝吓了一跳,好半天才支支吾吾,“大概是小九娘她们说话不好听,所以,所以。。。。。。”她头上冷汗涔涔。 “哼,你明知道陆家这次前来是向小九娘求亲的,把阿奴扯进来做什么?她不过在钱塘呆几天,你也要利用一下?”那天在书房里,家里的老少爷们都看见了陆尘翼直勾勾地盯着阿奴,是个瞎子也看的出来他对阿奴有意,只怕这消息就这样传到了小九娘的耳朵里。那丫头自幼被人捧得高高的,这口恶气怎么吞得下。想必阿奴是被那群丫头片子挤兑出门,才碰上喝多了酒的陆家少爷。 见丈夫恶声恶气,苏蓝急得哭起来:“真是姑娘们说怎么也请不来那位贵客,亲戚家的姑娘们也想看看是什么稀罕物儿。。。。。。” “阿奴是个人,不是物件。”沈谦气得七窍生烟,“我常年不在家,你上要侍奉爹娘,下要照顾孩子,还有这一大家子人,平日里你跟大嫂他们不对付,闹的鸡犬不宁,大家闭闭眼也就过去了,如今胆子大了,算计到客人身上?”他顿了一下,“封住所有的人的嘴,应付完这场喜宴,你就跟我去阿爹那里请罪吧。我会去雅州,到时候,你带着孩子跟我一块走。”说完抬脚就走了。 苏蓝自幼生长在苏杭繁华之地,去那西川对她而言无异于流放。见自己只顾一时痛快,叫阿奴前来,想趁机羞辱一下不知天高地厚的小九娘,好让大嫂颜面扫地。没想到害得全家要去那荒僻之地,顿时放声大哭。 见他们两夫妻吵架,周围的丫鬟面面相觑,谁也不敢上前劝阻。(未完待续) 第一百五十节 物是人非 除了赵惜和沈青娘,没人知道婚宴那天发生了什么事,加上阿奴每个月的麻烦来了,看见她懒懒的,众人都因为她只是不舒服。 赵惜心中忐忑不安,这天一大早起来却看见那小祖宗扭着脸在剪头发,吓得扑上去就把剪子抢下来。刘仲威胁她,阿奴掉根寒毛都要找她麻烦,现在剪掉的数都数不过来,这不是要她的命么?这次被姓陆的非礼了,那位要是得知只怕事情不能善了。她可绝不会认为阿奴姑娘想去做姑子,十有八九是没处撒气了。天气热,她闷在家里,心里烦恼,不止一次抱怨头发太长。 等沈青娘闻声进来,好好的头发已经被剪成乱七八糟,尺把长的碎发撒了一地,气得不知道说什么好,见阿奴咬着唇不吭声,她又心疼。最后只有和赵惜两人将她的头发修剪成披肩。 阿奴迅速扎了个马尾,觉得脑袋轻了很多,咯咯咯的笑出声来。 沈青娘拍了她一记:“傻乐什么,多少姑娘做梦都想长成你这副模样,你还不乐意,况且就是装成男人也不像,何必硬要把头发剪了。” “凉快。” “放屁。”沈青娘好气又好笑,“二十年都挨过来,今年就受不了?白玛岗那会不是更热。” “就是挨了二十年才发现白受罪了。”阿奴闷闷地,“出门连个脸也不敢露,这哪是人过的日子,还不如毁容算了。” 这一点沈青娘和赵惜都爱莫能助。赵惜曾试着给她画个丑妆,天气炎热,只要出门,不一会儿汗水就能把妆粉给糊了。 那件事被沈谦压下去,陆家和沈家联姻的事情不了了之。陆星海匆匆上门赔礼道歉,却是对沈家,阿奴一个蛮族少女他根本不看在眼里。陆尘翼第二天就被老爹打包扔去了福建。 据说小九娘在家里大发脾气,她偷看过陆尘翼,对他很是中意。原以为水到渠成的事情,哪知道阿奴横空出世,硬坏了她的姻缘。那日一干姐妹们齐心对外,结果闹出大事,连带姐妹们都被训斥了一顿,而后被罚禁足,气得她天天在家打小人。 阿奴甚至连沈家大宅都不去了,就是沈家两老遣人来唤也被沈青娘推掉。沈嘉木新婚的第二天就上门道歉,听闻阿奴爱钱,新娘子还特地送了一盒子珠宝首饰给她压惊。 直到临行的时候,阿奴才去沈家给老爷子辞行,两位老人家对阿奴很抱歉。沈家老爷子对于跟陆家联姻兴趣缺缺,不过是阿仲和陆秀秀的婚姻破裂,两家的关系需要扑救。小九娘艳名远播,陆星海上门求亲指定要她。但是自己人知自家事,她虽然模样出挑,却被老妻和父母惯坏了,眼大心空,从来不知天外有天这种说法,并不适合做陆家的当家主母,结不成亲也是好事。 阿奴等人跟着沈嘉木坐海船直到闽江口,然后换小船沿江溯流而上到达福州安泰河,沈青娘不舍得阿奴和果儿,也跟着一块回书院。他们上岸后又坐轿子走了一天,方到达旗山书院。 旗山不高,松涛阵阵,鸟鸣幽幽,一阵沁凉的山风吹来,阿奴觉得神清气爽,连日的烦闷一扫而空。 见她重绽笑容,一干人舒了口气。 沈嘉木的新婚妻子苏宜低声道:“阿奴一笑,如夏日清风,冬日暖阳,真真令人心神俱畅。” 沈嘉木应道:“那不高兴呢?” 天色突然昏暗,一阵带着湿气的燥热山风呼啦啦吹过,沈夫人微笑着指指天上:“那就是乌云遮住了太阳。” 沈嘉木抬头一看,高高的积雨云已经在天边垒成了一个危险的高度,随时可能坍塌下来,见云层里电光隐隐划过,他迅速冲进书院,扯开嗓子喊道:“下雨啦,收衣服啦,收被子啦,人呢,人呢,死哪去啦?。。。。。。” 见一贯慢条斯理的夫子动如脱兔,众人目瞪口呆。 他话音未落,书院里乱哄哄跑出来一群学生,顾不上跟夫子行礼,先将晾晒在外面的衣服被褥全部收回去。不一刻电闪雷鸣,豆大的雨点打下来,转眼地上水流成溪,众人哈哈大笑,四散奔逃。 夏日的雨来得快去得也快,阿奴才刚刚擦完头发,天已放晴,天边一弯彩虹在众人欣喜的叫声中转瞬即逝,普普兴奋地冲到院子里的积水坑里乱踩乱跳,水面上落得满满的一层淡紫色的苦楝树花。 第二天她被鸟儿的高低鸣啭吵醒,深吸一口清晨山林清爽的空气,浑身的毛孔都舒张开来,她踢踢赵惜:“走吧,跟我上街逛逛。” 赵惜粗鲁的将范文澜等兵痞叫醒。自那日之后,她再不敢放阿奴一个人呆着,小命要紧,小梁王的憨厚仁慈那是因人而异的。 此时的福州靠着远洋贸易和各种手工业富甲一方,三坊七巷坊巷纵横,白墙瓦屋,人物辐辏,鱼盐成埠,参差十万人家,是福建最大的城市。有诗云:“苍烟巷陌青榕老,白露园林紫蔗甜。百货随潮船入市,万家沽酒户垂帘” 。 千古不变的古老护城河汩汩地流入闽江,许多跨越护城河的桥梁纵横穿梭,令人眼花缭乱,双抛桥、馆驿桥、金斗桥、金斗二、虹桥、鸭门桥、安泰桥。。。。。。成了福州城的一道独特风景。阿奴和赵惜优哉游哉的从安泰桥上晃过,将手中的荔枝壳丢进水里。范文澜等人则手上提着大包小包,任劳任怨。 突然赵惜顿了一下,阿奴抬头,陆尘翼正站在桥的另外一端,他比起第一次看见的时候憔悴了些,幽深的眼睛如古井无波。这人的眼睛似乎会说话,阿奴与他擦身而过,低声道:“婚事已经黄了,你还有什么不满意?” 那日他眼神炙热却清醒,根本不是酒后乱性,想来是对沈家的这门亲事不满,借机打消两家联姻的念头,顺便吃她的豆腐。 阿奴被他利用一次还被占了便宜,心里早恨得牙根痒痒。 陆尘翼闻言一怔,苦笑了一下:“姑娘真是心思剔透。”见她容光清减,只梳了一个小斜髻垂在颈边,耳边簪了一朵白色红心木槿,没有半点首饰,头发看着少了很多,惊问道:“你的头发怎么。。。。。。” “剪了。”阿奴不想多说。 陆尘翼倒吸一口凉气。身体发肤受之父母,汉人没事绝不会轻易剪头发,女子剪发大都为了出家,据说吐蕃人也是不剪的。他误以为阿奴是因为自己那日的荒唐举动想不开,心里内疚,一路跟着呐呐不语。 他派了人监视旗山书院,只要阿奴一出现在三坊七巷,没有多久他也会跟来,时不时插一句嘴,阿奴也不赶他。 赵惜和范文澜视此人为眼中钉,两位王爷的吩咐都是阿奴若是少根汗毛,他们就别想活了。当然那是夸大的威胁,死罪是没有,活罪可难逃。那日在眼睛看不到的地方被人轻薄也就算了,还可以推说沈家门禁不严,在自己眼皮底下再出事,那还是洗洗脖子准备上吊吧。 千年前的福州道路并不一样,阿奴只记得位置是在郊区的鼓山脚下,到处打听,终于在山脚下一片碧绿的稻田中间找到了进入阮家村的道路,还是一条巷子,一口水井,两旁是被风雨剥蚀显得发黑的古厝。一个老妇人担着粪桶吱呀吱呀的扭着走过他们的身边,好奇的回头看了一下。 陆尘翼拿出白手帕掩住鼻子,这里到处是大粪的味道。 阿奴默然而立,时光似乎凝固在这些暗沉的古厝里,跟千年之后没有多大的变化。一,二,三,是这间,阿奴数了数。门没关,推开沉重的大门,一股久远的陈旧木头气味扑面而来,她跨过石条门槛,走进门后的厅堂,一进,两进,三进,她默默走进了自己住过的地方,一栋砖木结构的二层小楼。 此时壮年人都在田地里劳作,见一群大兵闯进来,里面的妇孺吓得四处躲藏,瞬间像是台风过境一样,跑得一个都不剩。阿奴愣住了,看了看那栋熟悉又陌生的小楼,既然已经物是人非,又何必再打扰他们。 唯一比较新的建筑是阮家的祠堂,正正的矗立在巷子口。她犹豫了一下,终于推开那扇斑驳的大门。 祠堂里只有一个瞎眼阿伯,听见有人进来,朝他们笑笑。 阿奴摸了摸祠堂的石碑,上面记着南朝宋元嘉二年(45年),江左人(长江以北)阮弥之官至晋安郡(即福州)太守。从此阮氏一族在福州生根发芽,绵延两千余年。 外面忽然传来一阵喊叫,范文澜冲进来喊道:“快走,快走!” 那些吓跑的妇人去田间报信,村里的男人们愤怒地挥着锄头都赶回来了。 阿奴没动,只说了一声:“你们都进来吧,他们不会在祠堂里大动干戈。” 果然,村民们闹哄哄地聚在祠堂外面,却没敢进来,最后一位瘦干老者气喘吁吁的赶来,见阿奴手上举着香正准备叩拜,陆尘翼和赵惜衣饰整洁华丽,那群兵痞神情傲慢,身上穿的都是正规军服,不像是歹人,倒像是某位大官的眷属路过。他愣了一下行礼问道:“小老儿是阮氏族长,请问各位前来所为何事?”(未完待续) 第一百五十一节 都有秘密 见老族长行礼,阿奴连忙将他扶住,还礼道:“怎敢受老丈的礼,是我走错地方了,打扰各位之处,还望海涵,晚辈上柱香就走。” 族长连声道:“不敢,不敢,客气,客气。” 他见眼前的如花少女恭恭敬敬对着祖先牌位磕完三个响头,对阿奴好感大增。问道:“依妹央(小姑娘),你找什么人?” 阿奴扯开嘴笑了一下:“父母。” “你知道他们的名字?我这里很熟,也许。。。。。。”老族长殷勤探问。 阿奴怅然摇头:“没用了。”她还是想不起来父母是谁。 他俩是用福州平话讲的,阿奴的口音虽然有些荒腔走板,大致上还是可以听得懂,老族长看她相貌口音都不像是福州本地人,心里疑惑,又见她身后的范文澜等人凶神恶煞,不敢多问。 阿奴拿出一包银子双手捧给他:“刚才多有打扰,实在对不住,这些送给大家压压惊吧。” 他推脱不下,只好收下,盛情挽留他们吃饭住宿,阿奴拒绝了。 见这突兀其来的一干男女鲜衣怒马绝尘而去,老族长抱着那包银子莫名其妙。 众人也对阿奴的举动感到奇怪,却没人敢问,赵惜提了个头,阿奴眨眨眼意味深长:“每个人都有秘密,你先说你的,我就告诉你为什么。” 赵惜吓得将到嘴边的话硬咽回去,呐呐地说道:“你想知道的我都告诉你了。”阿奴一点头拍马走了。 赵惜一连几天惴惴不安,见阿奴一切如常,想来她是随口说的,慢慢放下心来。 阿错去了泉州,普普正式拜沈嘉木为师。他很聪明,就是坐不住,喜欢调皮捣蛋。沈嘉木没想到碰到比刘仲更皮的,大呼吃不消。 师娘苏宜却很喜欢他。她被耽搁了婚期,一直拖成了老姑娘,家里的兄弟姐妹都有了孩子,只有她还待字闺中。她家虽是书香门第,家境却不是很宽裕,所以她在家中都要帮哥嫂们带孩子,对付小孩很有经验,没几天普普就师娘长师娘短地整天把她挂在嘴边。阿蕾吃醋不已。 陆尘翼抓着那个小葫芦香包左看右看,终于在葫芦的腰上发现了一个小洞,很小,几乎看不见,但是足够虱子爬出来。 那天他堪堪抱住阿奴,那死丫头就吓得大叫大跳:“虱子,虱子。”头上的金花钿都晃得掉进他怀里。 他怕丢脸,下了严令不准将虱子的事情传出去,她怎么会知道?只有一个可能,虱子就是她放的。想来想去,肯定载体就是这两个香包,他切开了一个,里面的虱子早已经跑光了。 这几天他只要有闲暇就跟前跟后,阿奴也没赶人,只是每次去旗山书院,沈六郎那同情的表情真是奇怪。这小混蛋花样百出,只怕一不小心又会被她捉弄。 他唇角含笑缓缓地摩挲手中的香包,那柔滑的丝线跟她的肌肤一样细嫩,触感很好,不像那些女伎,一亲一嘴的粉,那天自己是猴急了些,激怒了她,以后可得小心些。他有些后悔,与其现在这样看得见吃不到,日日煎熬,还不如当初壮着胆子光身子跑一圈钱塘算了。一开始被人笑话,时日一久就变成佳话了。 阿奴压根不知道某只色狼正准备重整旗鼓,再接再厉。 此时正是荔枝成熟的季节,旗山下的荔枝林绵延数里,朝霞映照之下,红襄翠叶,灿如暗火。那是书院的山林,佃农跟沈嘉木抱怨荔枝今年大丰收,荔枝只怕卖不出去。鲜果容易变质,不宜长途贩运,只有抓紧时间晒成白曝荔枝,或者做成蜜浸荔枝,可是今年台风来得早,已经过了一个,眼看又要到了。 沈嘉木皱着眉头。书院当年出过灭门血案,周围的百姓对此讳莫如深。努力了很久,才有一些家长看在去世的叔叔沈浙的份上,将孩子送来。他又是个落拓性子,束修随便给,不给也无所谓,几个鸡蛋或者一担柴禾他也不介意,碰上家贫的孩子他还倒贴。父亲每年有给他拨一点不多的经费,仅够开销。书院的运转一部分要靠山下的果林水田收上来的租子,若是丰年果贱,佃农蚀本,他也不好意思收租。 阿奴以前曾在罐头厂上过实践课,做过几天荔枝罐头,既然闲来无事,不如试试,就当帮夫子的忙。 她先定做了几个有盖的小陶罐,煮沸消毒,然后按大约百分之二十的比例放糖,先熬了一锅糖水。将荔枝一个个剥开,用一根头部削尖的细竹套管将核夹出,把整粒浑圆的果肉扔进糖水里煮好之后,连果带沸糖水一起勺到陶罐里,盖上后一罐罐摆放进一个铁锅里煮了大约半个小时。拿出来放凉之后,用黄泥将盖口封紧, 阴干后就做好了。 赵惜一晒:“你在做泡菜?那糖都比荔枝值钱。”荔枝现在很便宜。 阿奴挥挥勺子:“跟泡菜差不多,如果运到北方或者在冬天的时候就值钱了。” 见放了几天没有坏。阿奴干脆大着胆子,买了设备和陶罐。将书院的荔枝都收购过来,又请了二十来个女工过来帮忙。她算了算账,若是能放到秋冬天不坏,转手到北方,就是十倍以上的利润。今年荔枝很便宜,反而工钱更贵的多,还要算上杀菌不彻底导致的臭罐。因为技术很原始,她是按百分之五十的损耗来算,各种费用扣掉,仍然有钱赚。 不过加工业真是利润很薄啊,风险又很高。阿奴叹口气,自己还是喜欢暴利行业。 陆尘翼走进旗山书院的后院,就见阿奴和几个女工将一个个陶罐摆放在走廊下阴干。他索性坐在廊下,看阿奴光着脚汲着木屐,像穿花蝴蝶一样走来走去,然后突然停在他面前。眼前一双雪白的纤足隐隐透着几条细细的浅青色血管,小巧的脚趾上,晶莹的淡粉色指甲像一排整整齐齐的小月亮,非常漂亮。陆尘翼不由得绮念横生。 阿奴却径直坐在他旁边,拿出一个陶罐和碗勺:“这是最早做的,已经七天了,你尝尝。”她敲开泥封,将盖子打开,里面甜馥馥的香气冒出来,陆尘翼勺了一颗荔枝肉放进嘴里嚼了嚼咽下去:“还行,甜中微酸,有股煮熟的味道。” 阿奴嫣然一笑:“本就是煮熟的,要是卖到北方怎样?价格比新鲜荔枝便宜多了。” “怎么运?很容易碎的。” “自然是船。装在大水缸里,里面塞满土,那样就不会碎了。”她用一根金步摇将头发挽成乌黑的发髻,步摇上两个米粒大的白玉垂坠正在陆尘翼眼前打秋千似的晃荡,身上是轻薄的蕉布交领夏衫,刚才一通忙乱,领口微开,沿着修长的颈项往下,肌肤如雪,暗香幽幽。想起那日手中盈盈一握的纤腰,洇湿水嫩的芳唇,他不由得咽了咽口水。 阿奴听见了声音,诧异地回头看他,陆尘翼窘得满脸通红,偷偷意淫是一回事,被当场抓包却尴尬无比。 小美人误会了,嗔怪地拿起那陶罐放在他手前:“这也不好意思,还想吃直说就是啦。我是那么小气的人么?” 旁边的赵惜“咕”地一声笑出来。 她都二十了,似乎也不讲究男女大防,怎的如此不解风情,同龄的女子孩子都生几个了。陆少将军哭笑不得,愤愤地勺起一粒荔枝用力的咀嚼。没被看出不良意图,他也不高兴。 见陆尘翼走远,赵惜训道:“叫你坐在他身是让他意乱神迷,你却一直叫人家吃东西,对他微笑一下效果就够啦。”白浪费了自己给她做的造型。 阿奴纠结:“为毛我要勾引他?” 赵惜怒道:“白长了一张美人脸,暴殄天物,走路也是,步子迈小一点,老这么大大咧咧的怎么抓得住男人的心。”赵惜恼怒她挑战自己的专业知识,滔滔不绝的开始演讲。 阿奴被逼得尿遁。 最近赵惜不知道哪根筋短路,嫌她吃相不好,步态粗鲁,坐姿难看。。。。。。总之除了一张脸,一无是处。那陆尘翼看阿奴眼神的着迷程度居然成了考核标准,可打分的还是赵惜。 这天范文澜跑来找她:“资料都到了、” 阿奴问道:“查清楚没有?” 赵惜跟进来低声道:“我这里有一点消息,范文澜那里也有。三艘船,四天后开拨。” “往哪里?” “倭国博多。” “什么人不好卖,偏偏卖给和小日本?”阿奴切齿。她基本上是个红旗照耀下成长的好孩子,对倭寇自然痛恨无比。虽然这时候还没有倭寇。 阿奴渐渐地肯跟他说话,陆少将军喜出望外,腿脚往书院跑得越发勤快。 这一天,小美人提出想去鼓山涌泉寺烧香拜佛,赵惜站在一旁听得嘴角直哆嗦,阿奴姑娘不到万不得已,绝不会进寺庙。将军大人自然安排的妥妥帖帖,清除了一切闲杂人等。也就是说,整座山只有他们这帮人,当然,他恨不得只有他和阿奴两个人。 半山的观音亭上,将军大人正沉浸在携美出游的旖旎情怀中,含情脉脉地看着佳人有条不紊地给观音娘娘烧香磕头。 赵惜拿出一叠纸恭恭敬敬地捧给他。 陆尘翼漫不经心地拿过翻看,随后两眼越瞪越大。抬头看见两只无良女郎笑得春光明媚,他却觉得乌云罩顶。 良久,阿奴等得不耐烦的时候,他终于开口:“你们要什么?” “铜和铁,建茶,若是有私盐,本姑娘也笑纳。”阿奴姑娘胃口很大的说。 陆尘翼脸如锅底,那是他走私的大部分项目。 事到如今,温情脉脉的面纱撕开,两人都明白了对方是什么人。在短短一个月之内掌握了陆家少家主大肆走私铜铁茶叶,贩卖私盐等等国家专榷俏货的证据的人不会是个不谙世事的娇弱少女,而紧握着手中的海军资源,利用其来走私获利的陆家下一任家主也不仅仅是个流连花丛的浮浪子弟。 陆尘翼闭了闭眼:“若是我不呢?” “何必呢?你卖给倭奴也是卖,给我不一样?又不是不给你钱。”阿奴晃晃手中的茶杯,有奴才就是不一样,连茶叶有人泡好。她埋怨道:“赵惜,看看人家的丫鬟,学着点啊。” “赵惜,你是那个女伎赵惜!”听见这个名字,陆尘翼猛的想起来,这侍女就是那个浮影的情报头子,汉嘉王刘畅灭门的幕后指使人之一。 “小声点啊。”阿奴嘘声,“想让所有人知道,浮影与陆家少家主相谈甚欢么?”那刘珉肯定会想方设法给陆家按上谋逆大罪。他被赵惜等人摆了一道,与刘畅一样对他们恨之入骨。 “你!”陆尘翼看着眼前的这张娇艳欲滴的芙蓉脸,怎么看怎么可恶,刚才为什么会觉得赏心悦目。现在想想,这死丫头这些天看着自己的的时候,满眼都是讥诮,自己被美色蒙住了心窍才没发觉。年年打雁反被雏雁啄了眼,陆尘翼一腔恼恨无处发作,耍横道:“不给又如何?” 阿奴无奈道:“新到任的福建按察使是我师伯哦,他可是御史,眼里素来揉不得沙子。”所以才会被不胜其烦的皇帝踢出了京城。 陆尘翼才想起,那吴伟光正是沈浙的弟子,旗山书院的第一代弟子。顿时手足冰凉。 阿奴奇怪:“我又不是抢,跟你合作而已,有钱大家赚,我帮你打通西南,保证你的货物畅通无阻,互惠互利的事,你为什么跟吃了苍蝇一样?” 赵惜无力抚额。虽然刘仲有命要她教阿奴一些姑娘家为人处世,特别是怎样对付男人的道理(误解了吧,人家小梁王只要你当陪护而已),但是小美人已经强盗成性,谈判的时候能打压对方气焰时绝不手软,更何况这位少将军把她得罪了个彻底。 陆尘翼也反应过来。他是被阿奴气糊涂了,真以为对方是明抢,既然是合作,那就谈判好啦。 一连几天,鼓山上回荡着两个人的争吵声,陆尘翼是吵上瘾了,发觉阿奴掐架的时候特别可爱(看来他缓过神来了),是以处处跟她唱反调,有时候纯粹无聊,只是想看美人气红了脸的俏模样。 注解 1通常福州话语区的本地人与本地人自称其语言为“平话”。 即是晋安语,西晋时期因中原人为了避难入到闽江中、下游所带来的语言,还可以叫它“晋安语”, 因当时所称福州为晋安郡。 虽然福州话被官方定义为一种方言 ,但从语言学的定义来看,福州话同汉语标准语差别迥异,甚至无法被说闽语其他分支的人所理解。从这个意义上说,福州话算是一种语言而不是方言。 罐头,西方的发明,包括现在一些饮料都做成罐头样子。但是中国的罐头可能还是比较早的。在南方的楚墓里头,发现有一些陶罐密封得很好。外头用泥啊,用一些密封的材料,它里面的食物保存还非常好。后来,在辽墓和其他一些墓里头发现了一些容器,也是密封很好,打开以后,里面的有些菜的颜色都还是青色的。所以,说明中国古代的密封食物的技术还是很高的。我认为,它就是古代的罐头。(未完待续) 第一百五十二节 合谋走私 陆尘翼慢慢的回过味来,老神在在,使出水磨工夫慢慢消磨。 见他每日里只是喝喝茶,聊聊天,合作谈判的进程一天一天慢下来,五六天只敲定了一个框架,具体的条款一条都没有落实。阿奴急了,她怕沈夫子发现自己在干的事。实际上,陆尘翼不答应合作她也没法子,因为她不会真去上告。陆家势大,牵连极广,她不可能因为走私这点破事就给刘仲惹来大麻烦。再说自己打算走私的事情,要让那位迂腐的沈夫子知道,第一件事就是把她打包回吐蕃。 阿错却在这时候回来了。阿奴很吃惊,这才去了一个多月而已。 他抓下爬在自己背上的普普和红红,将人交给阿蕾,说道:“我去看看就好了,到时候跟你一起回成都。” “为什么?” 他摸摸妹子:“你一个人,我不放心。”那日上船去泉州的时候回头一看,岸上的妹妹被海风吹得摇摇晃晃,孤单的身影孱弱可怜,看得他心都揪起来。反而是侍女环绕的阿蕾更让人放心些。外面的世界都是男人去打拼,女子守家园,福建更甚。阿奴若是嫁云丹还好,要是嫁了阿仲,按汉人的规矩要关在家里相夫教子,族人肯定顾不上了。再说阿都老实,阿罗浮躁,实在不放心交给他们。搬迁的事情不顺利,族人对阿奴仍然不那么服帖,上次看纳布尔的态度就知道了。阿奴对他们太过纵容了,没人压着怕有大麻烦。反正自己已经坐过海船,也见过容纳上千人的大海船,做过个把月的水手,心愿就算了了。 见哥哥一脸担心,阿奴眼圈一红:“我可以的,小时候咱们就说好了。。。。。。” “傻子,小时候的想法怎么能当真?”阿错看见妹子扁着嘴,又要掉金豆子,连忙哄道:“我做了几天水手,累得慌,实在吃不消,那海风咸津津的刮得我难受,船舱里睡的地方就那么一点点,转身都困难,水手们都臭烘烘的,还有吃的都是咸鱼海带,有一股骚味,实在不惯。。。。。。”其实纲首(船长)夸他天生是做水手的料。 他着重描述了一下航海生活的艰难,阿奴心疼之余。总算接受阿错不愿意留下的决定。其实航海,特别是远洋,风险极大,见哥哥不想出海,阿奴倒松了口气。她原本就偷偷交待过沈谦,只让阿错在南海一带打来回,不要过了马六甲海峡,现在这样也好。 阿蕾见丈夫回来,高兴的躲在房里哭,她也不愿意夫妻分离,不过看着阿错满脸渴望,她只有赞同的份。 既然阿错不愿意留下,阿奴对陆家走私船的兴趣也失了大半。她本就没想过要跟陆家掺和,不过是被陆尘翼激怒了而已。加上查他的小辫子的时候无意中得到他走私的铁证,于是想为哥哥立个根基罢了。 她没了兴致,赵惜和范文澜松了口气。陆尘翼并不像表面上看着那样温文无害,这些天,浮影和火狐的暗桩都被他连拔了几个。所幸他们早有准备,为了防止陆家反扑,人都先行撤走了。 渐渐地,陆尘翼就见不着阿奴,去书院也被书院的仆役拦下。在他兴趣正浓的时候,小美人却像凭空消失了一样,他觉得自己像是走在阳光大道上却突然一脚踩空,悬在半中间不上不下闹心的慌。要不是下人回报看见过她哥哥一家和她那个师姐上街,他还真怀疑那死丫头是不是偷偷走了。 事实上,阿奴正在收拾行李。 云丹来信了,她看了后把自己关在房间里半天不出来。祖父齐美头人去世了,就在她从成都动身的时候。 见她不吃东西,沈青娘等人担心不已。赵惜偷偷的踅在窗户下捅了个洞偷看。 阿奴正坐在书桌前发怔,眼圈鼻头发红,却没有哭得迹象,她的指腹恋恋的摩挲着手中的信纸。转个角度,赵惜才发现桌上放着一叠厚厚的信件,那是云丹写的,阿奴一直随身带着。这两年,她没有给云丹回过一封信,云丹却锲而不舍地一封封地写,有时候一来就是两三封。赵惜曾听见阿奴小声咕哝 “傻瓜”,那声音里透着一丝说不清道不明的味道。 她推门进去:“吃饭吧,你不饿吗?” 阿奴点点头,却抓着信不放。 赵惜好奇:“信上还写了什么?” “啊,不过写些琐事,他的地盘越来越大啦,中原皇帝的招牌真好用。”还有茶业加丝绸,阿奴唇边浮起一丝微笑,“胡萝卜加大棒,那是最好的征服武器。” 赵惜满脸黑线,沈夫子儒雅风流,怎么教出来的弟子却个个像土匪。 却听阿奴淡淡吩咐道:“收拾行李吧。” “就走?” “对。”阿奴垂着眼帘,悄声应道,“云丹问我,‘吐蕃的天空已经像海子一样蓝,你什么时候回来’。” 见小美人感情天平开始倾斜,赵惜幸灾乐祸,刘仲这回惨了。不过她可不会透露半点,谁让那位小王爷威胁自己来着。再说根结在他自己,他也天天写信,只会抱怨米价太高,饥民太多,贼人难对付,军队不听话之类的大事,琐事也写,包括自己老婆丢了如何内疚,心急如焚,甚至岳丈大人处处为难等等,跟云丹比起来没有半点感性,至少也来句“陌上花开缓缓归”吧?你对人家有意思,就赶紧把那位前妻解决了啊,居然还叫阿奴和刘畅想法子帮他寻人,哪个正常女人会看上这种缺心眼的男人? 准备走的前一天,阿奴想想有始有终,她也不想把陆尘翼得罪透了。于是叫范文澜去向他辞行。 范文澜回来笑嘻嘻地说:“阿奴姑娘,那位要见你一面。不过我只说咱们要走,可没说什么时候。” 赵惜“扑哧”一声笑出来:“你够狠。” 应有之义,阿奴慢吞吞道:“你明天跟他说,就在港口见个面吧。” 长乐港,微风轻拂,海鸟起落,一层层白浪滚上滩涂,拍打在海堤上。 见到海堤上那个娇小的身影,陆尘翼气往上冲,这个小妖精把他撩拨得上了火,就准备撒丫子逃跑?他拉过阿奴往海堤底下走去:“你不是很想合作,为什么突然要走?” 阿奴挣扎了一下抱怨:“手好痛,放开啦。我是来做客,自然要回去的。” 陆尘翼哽住,恼道:“行了,说你的条件。” 阿奴挣脱开揉着手腕,看见她纤细的手腕上一圈红印,触目惊心,陆尘翼有些抱歉。却听那个没良心的丫头很潇洒地说了一句:“我不想合作了。”他顿时气急败坏吼道:“你耍着我玩啊?” 脾气这么大做什么?本来就是耍你啊。阿奴鼻孔一哼:“你没诚意,谈到明年也没结果。反正你那些东西对我而言跟鸡肋差不多,再说东南沿海一块,我鞭长莫及,何必操那份心,贪多嚼不烂。” 陆尘翼气得伸手又想抓她,阿奴有了准备,身子一晃,避了过去。他抓了个空,又见赵惜等人虎视眈眈地赶来。冷哼一声,心里有了计较:“你的条件我答应。” 阿奴迅速地拿出契约和印泥:“那盖手印吧,过了这个村就没那个店了。”她的条件很优惠,合则两利的事。 陆尘翼拿着契约咬牙切齿,又不想盖了。她分明笃定了自己会答应,契约和印泥都随身带着,连她的手印都事先盖好了。 阿奴见他垂死挣扎,摇摇手指:“说实在,我不会去告诉师伯,不过会告诉你阿爹。” 小陆筒子走私揣私房钱的事瞒着他家老头子的说。 陆尘翼脸如死灰,吼道:“你还有什么不知道的?” “淡定,淡定。”阿奴心有戚戚焉,“家里家外一窝子女人和儿子要养,开销的确很大。”她大有同病相伶的感觉,自己跟陆尘翼一样倒霉,都是拉家带口的。 “我才两个侍妾一个儿子。”什么一窝子女人?小陆筒子气昏了头,连家底都招供了。 赵惜和范文澜两人很不给面子的哈哈大笑。周围的侍卫这些日子跟着他们家少爷,傻子都知道怎么回事,他们没敢放肆,只有埋头耸肩,笑得腿软。 见他要暴走,阿奴尴尬地讪讪一笑:“嘿嘿,那个丫鬟,小厮也要养嘛。”她没敢说俺还知道你在外面包了几个行首花魁。浮影在南方的联络点还在,赵惜拿到的资料又全又快,甚至包括小陆筒子的通房丫头都历历在目。他一向在南方,却连开封的赵惜都知道,想来是个常上销金窟的,嫖客上高级伎馆很花银子的。像拉隆,得的赏赐都花在杀猪巷之类的地方了。 陆尘翼的脸一阵红一阵白,见阿奴浑不在意自己是否有女人,心里一阵泄气,这小美人是个石头脑袋,看来只有敲开才知道里面是什么构造。 两人好容易敲定契约,阿奴完胜。见他印上手印,她大松了一口气。 一干人正缓缓的沿着陡峭的海堤往上走,阿奴却被后面的陆尘翼猛地一把拖下搂住,看见小美人吓得长长地睫毛都颤抖起来,他邪气地笑了一下:“先收定金。”一把捧住她的脸狠狠地咬下去。 赵惜先走了几步,等她赶回头将陆少爷隔开,小美人的嘴唇又被咬得破了皮。见陆尘翼长笑一声得意洋洋地踱着方步走了,阿奴气得发昏,一摸一嘴的血,吼道:“我要打狂犬病疫苗。” 那是什么?赵惜等人面面相觑。 阿奴痛得泪流满面:“真倒霉,又被疯狗咬了。” 陆尘翼脚一滑,差点摔下海堤。(未完待续) 第一百五十三节 梦中爱宠 阿奴嘴唇都被咬肿了,一跳一跳痛得难受,见赵惜进来,她比了一下中指,抽着冷气含含糊糊地说道:“都怪你。”没事要她学什么媚术。 赵惜仔细检查了一下,庆幸道:“还好,只是破了皮。” “那厮属狗的,你说,这家伙整日里在伎馆里混,会不会染上什么脏病?这年头又没有疫苗。”见赵惜放下脸来,她方想起赵惜原是女伎,连忙抱歉道:“不是说你。” 赵惜哼了一声走了:“过些日子就知道有没有脏病传染给你了。” 这是生气了?后悔失言,阿奴又痛又尴尬,拿着匕首一下一下恨恨地削着桌子。姓陆的,咱们没完。 她想来想去,好歹咱有个刻书铺子。 赵惜见阿奴连着几天也不出门,蒙在船舱里写了又扔,扔了再写。看了看残稿,竟是一个浪荡子的故事,叫什么《金瓶梅》。 赵惜看完好笑:“想骂陆尘翼?”故事跟他对不上。 阿奴无力,她哪看过《金瓶梅》,只知道故事梗概。对于一个只有少许亲吻经验的大姑娘而言,要把一本淫书发扬光大实在太艰难。 赵惜兴致勃勃帮着编故事。陆尘翼那厮当着她的面调戏阿奴,简直没把他们放在眼里,可以整整他那是再好不过。她出主意,现在专门有一种书生写这种淫书,只要提供一个故事梗概就行。阿奴大喜,这样就简单多了,到时候叫钱掌柜去找人。 事实证明,掌握了宣传工具的人们效率是很惊人的。 几个月后,大江南北偷偷流行起一本淫书,沧海一书生写的,名字叫《游园惊梦》。讲的是一个叫卢沉亦的男子一日游姑苏沧浪亭,不知不觉睡着了。然后在梦里成了一个水盗,年纪轻轻已经横行云梦泽(就是那个百里荒)。此人欺男霸女,无恶不作,后宫三百佳丽,犹嫌不足,喜欢抢别人妻子,对寡妇犹感兴趣。因为不用担心身后事,手下打拼时奋勇争先,万一有个意外,老大会好好照顾老婆孩子的说。 里面最最令人津津热道的是卢沉亦的行房怪癖,此人是个受虐狂也是个虐待狂。身上随时带着个小包,里面什么银托子、相思套、硫黄圈、药煮的白绫带子、悬玉环、勉铃等等一溜儿淫器,还有封脐膏、颤声娇、闺艳声娇等等春药,房间里满墙都是各种各样的皮鞭,脚镣、手铐、麻绳、丝带、笼子。。。。。。 文人墨客收藏此书还有一个原因,它虽然是用活字印刷(为了快),但是书里的春宫图却非常精美,人物逼真,色彩秀雅,看仔细些会觉得画上人的肌理似乎是活人一般。跟一般春宫图的俗艳大不一样。 说是水盗,知情人看来看去怎么跟姑苏陆家的格局很像,主角名字跟陆家少家主音同字不同,甚至连服侍他的两个大丫头名字都是倒过来的谐音,一个叫卷帘,一个叫沉娘。陆少爷的两个侍妾一个叫连绢,一个叫连成。 随后开封瓦子的杂剧艺人将《游园惊梦》改编成了荤戏,都在夜深的时候演出,第一场即轰动整个开封府。杂剧改掉了书中的那股草莽之气,主角变成了一个多情的公子哥儿式的强盗,行事跟书中大相径庭,俨然是两个故事了,只是名字都一样。虽然色情桥段很多,但是辞藻华美,暧昧迷离,令人回味再三,加上都是名角出演,效果惊人。 等熟人将这本书与陆尘翼联系起来,《游园惊梦》已经名扬整个开封。友人很喜欢那些唱词,索性都抄了来送给陆尘翼。 他正在大发雷霆,见到那书更是怒发冲冠。 送书进来的小厮见一地碎瓷,不敢久待,退出来偷偷地问陆尘翼的侍卫,侍卫朝里面书桌一努嘴低声道:“看见没,老爷来信了。” “说什么?” “阿奴姑娘被封国公夫人了。” “什么?”自家少爷不是心心念念闹着老爷去求亲的? 侍卫看了一眼书房内眼睛发红的少主,凑在小厮耳边偷偷地说:“是嫁给吐蕃的安国公,就是那个小梁王的义兄。” 陆尘翼心中郁闷,最后还是打开那唱本,一眼就看见一句:“最撩人春色是今年。少什么低就高来粉画垣,原来春心无处不飞悬。哎,睡荼蘼抓住裙衩线,恰便是花似人心好处牵。这一湾流水呵。。。。。。” 原来最撩人春色是今年。他怅然而立,终知道事情不可挽回。 说起来这事还是陆尘翼闹得,自从他露出想娶阿奴的意思,他老爹就怒不可遏。陆尘翼的要求还从来没有被父亲拒绝过,这次更是死不松口,父子俩僵持了好几个月。陆星海说服不了宝贝儿子,就想往刘仲那里打主意。 正好云丹上表声称吐蕃康区五十八位头人愿意归附,为他们讨封号和好处。正统帝大喜过望,当即封云丹为怀化郡王,结果底下人说这一次封王,那以后功劳更大可怎么办?皇帝只好降一级,封他为河西总督,安国公,犹觉得不足。踌躇间,陆星汉正好来京城述职,记起兄长的来信,遂建言:“安国公年近三十尚未娶妻,昔年曾听闻其倾心于师尊之女,何不下旨赐婚?”中原皇帝下旨赐婚给蛮族首领是一件很体面的事情。 刘珉知道堂弟的心思,举棋不定,想起刘仲送来的那本书上写着阿奴是阿依族族长,该族以女子为尊,别的风俗就没了(阿奴学孔夫子笔删春秋,将沈嘉木笔记里有关阿依族的内容删掉大半)。若真是阿仲娶了她,难道堂堂大汉王爷要听一个蛮女的不成?想来想去,最终还是下了赐婚旨意。 听到刘畅派人快速传来的消息,阿奴正在岷江的船上。她沉默良久方道:“也好。”免得自己犹豫不决。不过奇怪的事,自己又不是汉人,那个皇帝起什么劲,婚姻大事不知道要问过当事人的意愿么?难道云丹上表请求的?阿奴心中老不大痛快,这人想先斩后奏赶鸭子上架也要问自己同不同意。 沈谦带着妻子苏蓝和两个孩子跟他们一起去雅州,听闻圣旨愣了半晌,长叹一口气。家里两老还以为阿奴会嫁给阿仲,如今是鸡飞蛋打一场空。他百思不得其解,皇帝怎会无缘无故突然赐婚,直到接到线报才恍然大悟,对外甥抱歉万分。要不是妻子一时起意,事情也不会弄到没法回头的地步。对苏蓝就没了好脸,苏蓝本就不情愿去西川,见状更是委屈之极,夫妻关系降到冰点。 阿奴到了成都,见阿罗将酒楼打理的很好,于是就全部交给他掌管,自己前往摩西找云丹。 赵惜死活不肯跟沈青娘在一块。阿奴奇怪:“你跟我回成都被刘畅知道怎办?再说这里还有浮影的人,你们也算有个伴。” 她苦笑一下:“我化妆就是了。”她的化妆术不错,至少范文澜一开始都没怀疑过,后来赵惜到了福州,渐渐大意,被他发觉。阿奴用一万两银子塞住了他的嘴,同时保证赵惜不会对刘畅不利。 见她硬要跟,阿奴也就算了。说实在跟赵惜在一起,她也很开心。她干脆建议:“既然浮影还有残部,不知道他们何以为生?” 赵惜闷闷地道:“他们倒是适应的还好。” 阿奴说道:“既然你们剩下的这批人原来是做情报收集的,不如搞一个专门买卖消息的帮会。以此为生也不算辱没你们训练了十来年的本事。” 赵惜意动:‘让我想想。“ 说起来这场赐婚刘仲是最后一个知道的,十二等人不敢跟他说,瞒得跟铁桶一般。直到最后一仗的时候,他喜滋滋的跟十二等人盘算班师回朝后请旨娶阿奴做王妃。 十二等人面面相觑,见实在瞒不过,还是告诉了他。已经是冬天,算算时间,阿奴与云丹已经成亲了。意思是,小王爷你现在想抢亲也来不及了。 刘仲手足冰凉,几个月前她的手指还在自己头发里穿梭,蹭在自己耳畔隅隅私语,淡淡的香气依然萦绕在鼻端,一转眼她已经嫁了云丹。他才发现,连着两月阿奴都没有来信,只有一个解释,她在吐蕃。 刘仲什么话也没说,甚至借酒浇愁的事情都没干,只是一晚上没睡,之后饭造吃仗造打,后来一个不慎,肩膀上被射了一箭。班师之后,他将兵权一缴,借口养伤,回艮岳睡大头觉,连庆功宴都没去。皇帝赶往艮岳想讨堂弟欢心,结果吃了几次闭门羹。 这天是大年夜,刘仲的女官吴姑姑来报,小梁王感染了风寒,加上之前受伤未愈,竟至高烧昏迷。 皇帝夫妻带着太子刘铠连夜去看望刘仲。 艮岳鄂绿华馆内一片忙乱,刘珉见堂弟满脸通红,昏迷不醒。不由得悲从中来,握住他的手。却感觉他的手动了一下,唇边泛开一丝笑容,低低的哼了一声,刘珉凑上去,只隐约听见在叫 “阿奴”。见他有反应,皇帝下令叫人日夜握紧刘仲的手不放。 刘仲迷糊之中,看见阿奴款款走来,眉尖若蹙,愁生两靥,握着他的手撒娇:“我等了好久,你怎么都不来看我?” 他心中喜悦:“我马上来。” 阿奴却将手一丢,转身走了。 刘仲大急,伸手去抓,却扑了个空。随后他醒了过来,眼前一个梳着双丫髻的宫女惊喜叫道:“醒了,醒了。”跳起来就要去叫人。 刘仲一把拖住她:“阿奴。” 那宫女回头怔了怔,他仔细一看却不是,只是面目轮廓有些想像而已,不由得松开手厌烦道:“水。” 宫女急急倒来温水,刘仲就着她的手喝了两口,方觉得浑身无力,他问道:“你叫什么?” “明月。”宫女恭恭敬敬地回答。 吴姑姑此时冲进来,看见刘仲醒了,喜得直念阿弥陀佛。一叠声的叫人去通知皇帝。 刘仲却闭上眼装睡不见他,皇帝怏怏而去。 隔两日雪晴,皇后方绮带着太子前来看望叔叔,却见他被搬到院子里晒太阳,密密地盖着被子,闭着眼睛,一脸憔悴。 方绮伤感,不敢吵他,悄悄地在旁边坐下。 雪色晴明,四处静悄悄的。刘仲听见一个娇嗔地声音:“你怎么还在睡啊?” 他睁开眼一看,小小的阿奴梳着双髻坐在走廊上,有些百无聊赖,双脚悬空一荡一荡的,撒花裤下一双白色缎面绣鞋若隐若现。 她还在,刘仲笑起来:“下雪了,地上凉,过来我这里。” 阿奴做个鬼脸:“不要,你怎么不过来?” 他耍赖道:“你过来拉我。” 阿奴没回答,定睛一看,走廊上已经空无一人,他心中惶恐起来。 方绮见他一会笑一会皱眉,突然双手乱抓,知道他魇着了,连忙摇着他叫道:“阿仲,阿仲。” 刘仲睁开眼,看见是她 ,又慢慢地闭上眼睛。 听吴姑姑说他这些日子都是这样,恨不得天天闭眼睡觉,睡了一会就乱喊乱嚷,特别讨厌周围有人出现,只有那个叫明月的宫女能接近他。方绮心中忧虑,回宫告诉皇帝:“找个道士吧,我看阿仲像是中邪。” 刘珉着忙,连忙叫来上清宫的道长,在刘仲的房间呜哇呜哇地大做了几天法事。 刘仲不耐,却懒得理他们。只是阿奴却渐渐消失了,有时候连着几天梦不到她,他无可奈何,身体已经慢慢好起来。 正统帝心中歉疚,迁怒陆家,听闻《游园惊梦》一书,命人将它给陆星海送去,不久就寻机将陆尘翼发到百里荒那里做水军指挥使。看着是升了他的官,但百里荒就是那书中的云梦泽,这一调迁加上那本书简直是打陆家耳光。陆星海气得差点吐血,直骂那个吐蕃女人是扫把星。 直到第二年春天,大小金川绒巴人起兵反对云丹。云丹飞书求援。刘仲才在朝会上露面,只说了一句“我去”,转身就走了。(未完待续) 第一百五十四节 就地解决 (最近河蟹啊,这种尺度还可以容忍吧) 阿奴越过大渡河回到磨西已经是冬天。 今年天气不好,路上雨雪交加,一行人狼狈不堪,走走停停,等走到磨西的时候,个个都像是在泥坑打过几回滚,泥浆在衣服上结成了块,硬邦邦的,云丹等人看见的是一群褐色的难民。 领主府里抢先迎出来两个红衣喇嘛,阿奴定睛一看,喜得扑上去大叫:“多金,多金。”还有桑结。 阿奴的两个堂哥都来了,久别重逢,顾不上嫌脏,多金和桑杰两人朗声长笑,抓起堂妹就往空中抛,吓得阿奴尖声大叫。 罗桑赶出来喝止,将宝贝女儿救下。 他抱起女儿狠狠地亲了一下额头,阿奴咯咯乱笑:“阿爸,我身上脏的很。” 一个头上戴着豹皮帽的高瘦青年站在众人的身后,笑眯眯地看着他们,红色的英雄结穗洋洋洒洒的露在帽子外面,垂在耳际,显得英武不拘。他面目黧黑,衣饰华贵,一身镶豹皮的亚麻色氇氇宽腰大襟及膝长袍,耳边金镶边的红珊瑚大耳环,胸前一串玛瑙项链,腰上配着银佛盒“嘎乌”和火镰盒,斜佩着长刀、短吊刀,手指上戴一枚璀璨的金刚石戒指。 这人像去参加盛会刚回来,看得出珠宝都很新。阿奴的眼睛在他身上闪闪发亮的首饰上打了个来回,那系在腰侧只露出一截的长刀倒是朴素,但是仔细一看,刀鞘上金丝盘的花纹陈旧发暗,反而显得低调而奢华。说实在最顺眼的就是那把刀,好像在哪见过。 珠宝养眼,身上可难受的很。阿奴径直冲进屋子嚷道:“洗澡,洗澡,我要洗澡。” 外面一阵哄笑。 等她好容易将自己清洗干净,侍女赶进来给她绞头发,她却觉得那姑娘眼熟:“央金?” 央金已经长成一个大眼睛的窈窕少女,含笑应道:“小主子,是我。” 阿奴又见故人,叽叽喳喳的问道,“卓玛婶婶好吗?” “她在这里。” “贡布叔叔呢?” “他们一家都来了,南木杰少爷和次旦卓嘎女主子也来了。”次旦卓嘎是南木杰的妻子,意思是“永恒的圣女”。 “真的,我都没看见。”阿奴喜道,很久没见他们了。“央金,你嫁人了没?” 央金擦头发的手顿了一下,淡淡应道:“没。” 阿奴方想起央金貌似还是自己的奴隶,她笑起来:“要是有意中人,就跟我说,我放你自由。”她想起去青唐城的路上被回鹘人伏击后,那名叫吉加的奴隶临死前念念不忘索要自由身,不由得一阵唏嘘。 她话音刚落,头皮却被扯的发疼,疼得她倒抽一口凉气,央金吓得脸色发白,哆嗦着跪下,垂头不吭声。 阿奴皱皱眉,她有些不习惯:“怎么这么害怕?我自己擦头发的时候也会扯痛的,有什么关系,起来吧。” 见央金依言起身,她奇怪问道:“卓玛婶婶常教训你?”卓玛待奴隶还算宽容。 央金摇头:“卓玛女主子对我很好。” 想来也是,央金是自己寄在她那的,以卓玛的玲珑性格,肯定不会太严厉。 头发还没有擦干,阿奴已经累极,靠在卡垫上迷迷糊糊地睡着了。朦胧中,有人靠近,她以为还在野外,打个激灵清醒过来,猛的看见一个陌生男子正要附身抱自己,她惊恐得心胆俱裂,往旁边一滚,摸到刚刚卸下来的匕首横在胸前。 那男子愣住,不敢置信地低吼道:“阿奴玛,你要对我动刀子?” 那声音?云丹?阿奴吓得连忙将匕首丢开,结结巴巴地问:“你怎么变样了?” 云丹已经是气得脸色铁青。吐蕃只有仇人才会挥刀相向。 阿奴讪笑:“谁叫你剃了胡子的。”猛的一看谁认得出嘛。 她这才发现,这人剃了胡子有些像卓玛和他母亲顿珠。那两个都是出了名的美人,云丹跟他们一样的长眼薄唇,不过脸更棱角分明,显得粗犷帅气。多看几眼,还可以看出旧日的轮廓。刚才她只顾注意珠宝了,没看清脸,难怪觉得那把刀眼熟。 见他还是像他的那匹马纳森一样喷着怒气。阿奴只好撒娇安抚这只顺毛驴。 云丹看着她的眼神却渐渐炙热起来,阿奴被他看的浑身不自在,才发现自己只穿了一件白绸睡裙,领口微敞,曲线毕露。小脸一红,连忙扯过外袍,却被云丹一把抢过扔掉。 阿奴蚊子似的哼哼:“会冷。” “有火盆。”云丹笑起来,一把搂过她,“我身上热。” 见他眼神戏谑,阿奴嘟着嘴兴师问罪:“是你跟中原皇帝说要赐婚?” “没有。”云丹显然很了解阿奴的脾性,一口否认。尽管那圣旨很合自己心意,但是他真的没提。就是他提过也要坚决否认。见阿奴长长的睫毛狐疑的眨啊眨,显然并不相信,他收紧了手臂,感觉到贴合着自己的玲珑曲线,不由得心猿意马,凑在她耳边低笑一声:“你终于长大了。” 阿奴耳朵发痒,被他意有所指的语气熏得晕生双颊,直透耳根。云丹见唇边那薄得透明的耳朵一点点染上红意,分外可爱,忍不住亲上去,怀里的少女一声嘤咛犹豫了一下伸手搂住自己脖子,他喜不自胜,顺着耳垂一点一点的啄下来,终于吻住了那惦念已久的水嫩粉唇。 不一会儿,他手臂越收越紧,喘不上气的阿奴刚想张口抗议,就被他撬开牙关,滑溜溜的舌头闯进来恋恋地在里面痴缠。他觉得燥热难耐,粗糙的大手急急地沿着襟口将绸裙褪下,阿奴低叫一声想缩回自己的手掩饰,却被他固定住,顺势抱着倒在卡垫上,他撑起身脱下自己的衣服,见她的红唇被自己吻得娇艳欲滴,双眼波光潋滟,妖娆得似乎要滴出水来,心里一热,又凑上去狠狠地蹂躏她的唇。 他的呼吸越来越急,阿奴晕乎乎地挂在他的脖子上,感觉他粗糙的手掌渐渐往下,将自己的裙子褪了去,炙热的肌肤相贴,吓得身子弓起来,云丹低声安慰:“别怕。”一手抚上她胸前,盈盈一握如象牙雕琢一般,他一笑:“看不出来,这里刚刚好。” 阿奴却紧张起来,翻身想坐起。云丹急得用力将她扳过来压住,见她小脸透着惊慌,心里怜惜, 凑上去在那粉色的蓓蕾上轻轻吮吸,含含糊糊地说着情话:“乖宝宝,乖宝宝,我的小心肝,我等了十一年。。。。。。” 阿奴最怕被人叫做“乖宝宝”,又被一颗大头在胸前乱蹭的发痒,吃吃地笑着扭开身子,云丹却突然插入她的双腿之间,阿奴止住了笑,伸手想将他推开,云丹见她变了脸色,心里惶恐,凑上去在她耳垂上啮咬,一边安慰:“乖,一会儿就好,一会儿就好。”感觉身下的小姑娘僵了一下,慢慢放松下来,他迅速地分开她的双腿用力挺进,阿奴痛叫一声,抓紧了他的肩膀想将他推出去,指甲深深地陷进他的肉里,云丹闷哼,咬着牙正想动作,门却被轻轻敲了一下,两人吓得缩成一团,云丹趁机尽根没入,阿奴痛的哭起来。 外面卓玛听见动静,迟疑了一下叫道:“阿奴玛,要吃饭了。” 云丹喘着气,身下痛的不会比阿奴好多少,咬着牙吃力地回应道:“别吵。” 卓玛吓了一跳,连忙走开。她是过来人,哪会不知道那暗哑的声音代表什么。这小子也太急了,阿奴才刚回来。走到厅堂,见一屋子人看着自己,卓玛打个手势,众人笑起来。 罗桑老大不高兴:“混小子。”又有些欣慰,自己的小宝贝终究是长大了,很快就会有一个软软香香的奶娃娃叫自己外公,想想远景,他的眼睛又乐得眯起来。 房里阿奴却被卓玛吓得魂飞魄散,身下又痛的厉害,不由得抽抽嗒嗒哭起来。两人都是头一次,云丹也痛的要死,还要安慰哭成泪人的心上人,动了几下就泄了气。 见云丹软下来,沮丧地趴在自己胸前,阿奴止住了哭声,戳了戳他:“起来,好重。” 云丹愤愤地抬起头:“不哭了?” 阿奴有些不好意思,没听说过哪个阿依族的姑娘初夜是痛哭流涕的,刚才真是丢脸。 云丹咬牙切齿:“再来。”刚才几下就溃不成军,传出去他不用做人了。 阿奴吓得想逃,且被云丹一把挎住,没多久,体内又被涨的满满,又痛又酸。 见身下心爱的小姑娘张著粉嫩的唇惊愕的看着自己,露出了两颗雪糯的小门牙,看着傻乎乎的,云丹得意洋洋地亲了亲她,随后开始了剧烈的动作,阿奴痛的眉尖蹙起来,却不想哭了,只是狠狠地掐着云丹泄愤,痛的他闷哼连连,身下却更加激狂。好容易他停了下来,一股热流喷涌而出,润滑了痛处,阿奴觉得全身的肌肉都放松下来。云丹紧贴着她,手下犹恋恋不舍地摩挲着她的背,见阿奴半晌不动,云丹低声问道:“还痛不痛?”仔细一看,她已经睡着了。见她小脸上满是疲惫,眼角犹有泪痕,嘴唇被咬出一个印子,云丹又后悔自己心急,在她脸上亲了又亲,方心满意足搂着她的腰一起睡去。(未完待续,如欲知后事如何,请登陆..,章节更多,支持作者,支持正版阅读!)(未完待续) 第一百五十五节河东狮吼(1) 阿奴却是被恶梦吓得一蹬腿踩了个空惊醒的,四周黑乎乎的,她一阵惊慌,觉得被箍的快喘不上气,定了定神,腰上有一条结实的胳膊,身后温热,是云丹,她松了口气。 云丹被她惊醒,含含糊糊咕哝了一句,手游移到她胸前轻轻地揉搓。阿奴被他揉的心浮气躁,伸腿想踢他,却一阵抽痛。 云丹听见她娇里娇气的哼了一声,手又往下探:“还痛?” “嗯。”阿奴慵懒地往他怀里缩。 云丹低低地从胸腔里发出一声闷笑:“天黑了,我去叫人点灯。”她怕黑,不过有人陪着的时候会好些。 “不要。” “那饿不饿?” “不饿。” 见她拿乔,云丹会意地“嘿嘿”地笑起来。 阿奴一恼,翻个身滚出他怀里,他伸手把人捞回来塞进被子里哄道:“别闹了,着凉不是玩的。什么都不想干,咱们就说说话好啦。” “身上粘糊糊的。” “嗯,等会洗。”云丹撩开她的头发,把她抱好。“刚才梦见什么了?” “不记得了。”阿奴绕着他的手指闷闷地说,“觉得心里慌的很。” “别慌,我在这里。”云丹摩挲着她,柔情满溢。 黑暗中看不见,感觉更加敏锐,两人鼻息相闻,肌肤相贴,云丹觉得手下的肌肤如酥油般柔滑,他忍不住包着她捣蛋的小指头,低头又亲过去,没一会儿,两人气喘吁吁,感觉他身体变化,阿奴挣脱开来:“痛得很。” 云丹有些失望:“就亲一下。” 阿奴干脆将他的下巴顶住。在乌蛮人的寨子里的时候,阿奴也是这样不让他亲,云丹想起来忍俊不止。 阿奴见他笑自己,捶了他一下,问道:“我有一船铜和钢,要不要?” 云丹喜道:“哪来的?” “走私。” 云丹知道走私的意思,拍了拍她的小屁屁:“胆子肥了,敢做这种事。” “不要我就卖到西夏去。”阿奴在他胸口乱划。 “要。”见阿奴威胁自己,云丹连忙笑着投降,在她耳边吹口气:“小混蛋,是什么钢?” 阿奴被他吹得半边身子发软,连忙躲开:“福建的灌钢,用来打兵器刚好。还有铜。那是用胆水浸铁生铜,方法简单,产量极高,价格很便宜。中原铜铁钱都不肯流出,我想你肯定需要。” 中原严禁铜铁钱外流。铜铁是国家的禁榷物,由国家严加控制,曾经严令禁止铜钱出塞外及南蕃诸国,其中一个原因就是因为西域很少铜铁矿,外国人换得了铜铁钱就熔了打造兵器,当然还有经济上的原因。比如中原的铜线通行海外,那些小国也是以中原的铜钱为货币,铜钱输出不能回流,跟国家财政造成了巨大的压力。 吐蕃也有铜铁矿,大都不在云丹的领地上,想买兵器还得看人家愿不愿意,比如青唐甲,进贡给中原皇帝也不过那么几件,价格自然高昂。 云丹又凑过去叼住她的耳垂,含糊问道:“谁给你的?”阿仲肯定不会肯走私这种东西。 阿奴被舔弄的浑身无力,微微喘息:“不告诉你。”云丹小气的很,陆尘翼的事情可不能说。 “这可不是能随便拿到的东西?”他心中疑云大起。 阿奴吃吃一笑不回答,云丹穷追不舍,她只好回吻过去堵住他的嘴,没想到用力过度,一下子撞在他牙齿上,痛得她眼泪汪汪,云丹哭笑不得。 接连几天,众人对云丹钻阿奴的房间视而不见,但是阿奴却觉得很不自在,总认为堂哥们在笑她,他们的确取笑过云丹,看阿奴的表情也很暧昧就是了。 见阿奴像蜗牛一样躲在房间里不出来,云丹好笑之余,干脆把阿奴带到上次她摔断手的冰川温泉那里,在贡嘎雪山脚下。这里温泉众多,蒸汽滚滚腾空,云雾般漂浮不定,周围雪山森林一片银装素裹,在水汽中若隐若现,影影绰绰,恍若水晶宫,吐蕃人叫它“贡嘎神汤”。最高温度的池子里可以煮鸡蛋,雪花还没落地便被蒸发掉了。之后一个一个个池子温度次第降下来,云丹叫人在适宜泡澡的那个池子旁临时搭了三间小木屋。 因为急,屋子不大,松木上的树皮都没有去掉,散发着一股特有的清香,更有一种粗犷的原始野味。 赵惜当场就霸占了其中一间。她的习惯是要不跟着阿奴,要不就是一个人,阿奴和云丹一间,拉隆和达热等人一间。云丹的四个侍女就没地住。央金找上阿奴,阿奴愣了一下,直接赶拉隆等人跟着武士们一起住帐篷。 随后她开始摆放自己带来的东西,半晌,抬头见央金还在。阿奴恍悟,她大概是想帮忙,不过她早就习惯自己动手,摆摆手叫央金下去。 央金欲言又止,见云丹走进来,连忙拿起云丹的行李摆放起来。 阿奴怔了一下,想起云丹跟前一向都是有人服侍,就把那股怪异的感觉压下去。 到晚上的时候,两人泡完澡,侍女们帮两人绞干头发就恭恭敬敬地退下去。 阿奴轻笑一声,瞟了一眼正在含笑看着自己的云丹。她小时候卓嘎也服侍过她,不过那是很久以前的事了。这人似乎从第一次看见的时候就是侍女环绕,她敲敲云丹的手:“每次出门带这么多女人干什么?” 眼前的小姑娘只松松地搭了件外袍,乌黑的长发整整齐齐的垂在腰上,乌眉靛眼,巴掌大的小脸像朵含苞欲放的蔷薇花般娇嫩,云丹的眼里闪过一丝惊艳,自己看她似乎总是看不够。想起前几天埋进她身子里的酣畅,懒洋洋地目光瞬间明亮得刺眼。 阿奴被他露骨的目光看得脸红如霞,正想转头,云丹蹭过来靠在她腿上:“不是你在这?总不能叫拉隆帮你吧?” 可是那群女人的眼睛都盯在你身上。外面传来嘎吱嘎吱的踩雪声,阿奴看见那几个侍女往拉隆他们的帐篷走去,吐蕃男女的关系很自由,她看习惯了也不介意,不过没看见央金。她弹弹云丹的脸:“昨天你穿的那么隆重去干嘛?” 云丹一顿,坐起来:“见几个头人。”随后大手伸进她的袍子里。 阿奴打掉他的手,他哈哈一笑猛地用力,两人已经平躺在羊皮褥子上,他凑上去就亲,手往下揉,嘴里咕哝:“都好几天了不让我碰。”阿奴似乎被那晚的疼痛吓着了。 阿奴被他压得喘不过气来,一直踹他,他笑起来,挪开一点,迅速的将两人的袍子拉开,随后俯下身含住她的耳垂,阿奴顿时身子发软,像一只握在手掌中的纤细小鸟微微的颤抖,云丹很喜欢这种脆弱的感觉,加紧了舔弄,手掌抚上她胸前的丰盈轻轻地揉捏起来,阿奴轻轻呻吟起来,搂着他的脖子娇滴滴的哼着:“云丹,云丹。” “我在这里,在这里。”他轻轻地吻着渴望已久的小人儿,嘴唇,鼻子,眼睑,额头,最后又回到耳垂上。他的手伸到她身下揉着,下面已是泥泞不堪。如花瓣般娇嫩的触感,淡淡的香气萦绕在鼻端,引诱着他血脉喷张,直接想冲进去横冲直撞。 想起她这几天都不让自己碰,云丹硬生生忍了下来。见她满面潮红,微张着粉嫩的唇,眸子里迷迷蒙蒙的水汽氤氲,他一低头含住她胸前的娇蕾,不住的吞吐,直到身下的小姑娘难耐的扭动着身子,低低地娇吟软糯如蜜糖,方才紧紧握着她的腰肢,慢慢地进入她的身体。 他轻轻地动起来,随后动作越来越狂放,阿奴仍然觉得有些疼,跟不上节奏,无助的搂住了他的脖子,娇滴滴的呻吟支离破碎,带着轻微的哽咽:“云丹,云丹。。。。。。” “就好了。。。。乖宝宝,忍一会,忍一会。。。。。就好了。”云丹凌乱的安慰着她,感觉她更贴近自己,他狂野的喘息着,凶猛地的冲刺起来,进去一点,再进去一点,越来越快,他觉得酣畅淋漓,似乎很快就能触到临界点。身下的娇人儿已经溃不成军,软软地瘫在褥子上,低低地呻吟着。 突然一阵快感像涟漪般扩散开来,云丹闷哼一声,激烈的喘息着躺在她身上抽搐起来。 阿奴觉得全身酸疼得都要散架,想挪开身子,云丹却箍住她,含糊不清的哼哼:“嗯,别动。。。。。。乖宝宝,别动。。。。。。” “好重。”阿奴抱怨。 云丹吃吃地笑,心满意足地抱着她翻个身,两人像汤勺一样贴合在一起。 阿奴疲惫之极,什么也顾不上,就这样沉沉入睡。半夜里,她朦朦胧胧地被身下一阵撞击弄醒,云丹已经开始放肆地进进出出,阿奴拖着尾音娇声抱怨:“云丹。”他低低的笑声醇厚如佳酿,动作幅度更大。 阿奴渐渐觉得自己身子发烫,她舔了舔发干的唇,云丹低头吻上来,两人唇舌灵活交缠,阿奴的喘息声中带着云丹的轻哼。良久,她突然觉得自己一阵颤栗,身下如春潮泛滥,云丹觉得包裹着自己的温暖娇嫩竟剧烈地抽搐起来,他心都酥了,跟着一起抽搐软在她身上,渐渐地,变成了细细的蠕动,两人一起疲惫地瘫软下来,感觉晕乎乎的,像是在云间漫步,又像喝醉了酒熏熏然,不知今夕是何年。 他们都没有力气再动,等喘息平复下来,云丹方才将自己挪开,阿奴长出一口气,头一歪,却陡然发现门前有个黑乎乎的影子,她吓得一哆嗦,云丹口齿不清地问道:“怎么啦?”阿奴没回答。 感觉阿奴肌肉紧绷,云丹猛的拿起刀坐起来。见是那个影子,他松口气,拍拍阿奴:“别怕,是央金。” 什么?阿奴惊的头发都炸开了。 见她双手颤抖得连衣襟都拢不上,云丹还以为她是吓得,忙伸手帮她穿好外袍。 阿奴穿好之后方觉得安心些,质问道:“她怎么在那里?” 那是外间,这件木屋很小,只有里间卧房和外间的一个小起居室,没有门。 云丹打个哈欠又躺回去:“她在守夜。” “意思是,以后我们睡哪,她就在哪?”阿奴的声音都变调了。 云丹这才觉得她不对劲,莫名其妙地问道:“你不喜欢她,那就换一个好了。” 鸡同鸭讲,想起刚才什么都给央金听进去,阿奴欲哭无泪,她摇摇晃晃撑着发软的腿站起来:“你是说,你跟女人睡觉,都要叫侍女围观的?”她方才想起忘记过问云丹的生活中是否有其他女人。 云丹想把她拉下来,见她嫌弃地闪避开,心一沉,连忙也站起来,低声哄道:“你要是不喜欢,我叫她走就是。“ 云丹的行李包括贴身衣物都是央金收拾的,他们是不是连睡觉都在一起?她方醒悟过来央金对她的敌意从何而来,原来自己抢了别人的床榻。阿奴一阵恶心:“她是你的通房丫头?” 原谅汉语的博大精深,云丹只知道丫头是什么意思,至于通房丫头,纯洁的云丹筒子没听说过。 丫头不就是女奴,云丹点点头。 阿奴一阵眩晕,摇摇沉重的头:“算了,我还是去找赵惜吧。” 自己的东西不喜欢别人乱碰,她还是把包袱拿走的好,免得被那些不知所谓的女人糟蹋了。 她大半夜突然发脾气,然后开始收拾行李,见她牛心左性哄不回转,云丹也火了,一甩手躺回去睡了。 央金早听见动静,起来正站在门口候着,见她大眼睛都是敌意,阿奴冷笑一声,头也不回地拎着行李径直去找赵惜。 央金悄悄走进来,帮云丹盖好毯子,云丹睁开眼,低吼一声:“滚。” 央金一个哆嗦,躬身退回外间。 赵惜没想到阿奴在半夜跑到自己房里,一闻她身上散发着男人浓浓地体味,赵惜捏着鼻子:“你最好去洗洗澡。” 然而她等了很久没看进阿奴回来,看了看外面的冰雪世界,赵惜嘴里咒骂着穿好皮袍出去。原来阿奴靠着池子睡着了。 她倒是想把人抱回去,试了几次,算了,她又拐去找云丹。云丹哪里睡得着,闻言急急出来找,见阿奴穿着亵衣,歪着头靠在池子里,他又气又笑,将人裹在褥子里抱回去,实际上他一伸手阿奴就醒了,她此时回过味来,自己跑什么劲,要交待的是这对奸夫淫妇。(未完待续) 第一百五十六节 河东狮吼(2) 拉隆等人昨夜辛劳,直睡到天光大亮,个个才打着哈欠走出帐篷,看见云丹和阿奴的木屋前,侍女央金垂头站在门前。再走近一点,里面似乎在,似乎在吵架。拉隆和达热挤挤眼,两人不是好的蜜里调油,才几天又吵上了?他们偷偷地踅过去偷听,央金狠狠地剜了他们一眼。 两人不搭理她。这个女奴难上手没眼色也就算了,脾气还很大,都是拿鼻孔看人,昨晚琼达她们还抱怨央金难相处。娃子们谁不清楚她的心思?她服侍云丹主子两年了,夜夜都在一个房里。这要换在别的头人家,根本是稀松平常的事,哪个头人不睡自家的女奴?可阿奴不是个吃素的,这个时间还上赶着爬上主子的床,不死也会被剥一层皮下来。 屋子里云丹被阿奴盘问的想撞墙。他总算知道昆达为什么对阿奴避如蛇蝎。 无论他怎么说,阿奴就是不相信自己跟央金半点关系也毛?ok,既然你说跟她没关系,那个女人一脸恶狠狠地表情哪里来的?一个女奴,没有半点依仗,敢给自己的女主子眼色瞧?活腻歪了。 跟阿奴说不通,云丹气冲脑门,看见拉隆在外面探头探脑,吼道:“来人,把那个女人拖出去抽三百鞭。” 央金吓得跪在雪地上磕头求饶。 阿奴一声冷笑:“这是要杀人灭口?琼达她们几个跟拉隆都睡一晚上帐篷了,就她身娇肉贵睡不得?我说呢,她昨天怎么巴巴地跑来的向我要睡觉的地方,原来惦记着你的床,合着我占了她的窝了?” 云丹怒道:“这也不行,哪也不行,你说,要怎样?” “耶?我能怎样?”阿奴脸上满是讥诮,“我本就不该相信你的那些信,你这人一向吃着碗里看着锅里,只怕那些信也是搂着央金写的吧?” 央金磨墨的倒是。 见云丹没回话,还是真的?那这两年自己被那些信磨动了心思算什么?昨晚又生生被人看了活春宫,阿奴又气又臊,眼泪都掉出来:“我就知道不应该嫁给你这只白眼狼。” 见她哭了,云丹声音低下来:“我没有。” 事到如今,阿奴哪肯信他,他昨晚都承认央金是通房丫头了。她干脆问央金:“你侍候云丹几年了?” “两年。” “都睡在一起?” “是。”央金的身子伏得更低。 想起她昨晚满脸不快,阿奴更是气得发抖,自己这是算什么,小三? “拉隆。” “在。” “你说,云丹这两年跟央金怎么回事?”拉隆老实不敢撒谎。 拉隆偷眼看了看云丹,就算他脑子再不好使,这会子也知道什么都不能说。云丹跟央金都睡一间房,进去之后谁知道他们干什么,央金又从来看不上他们这些武士。爬上主子的床的女奴原本就金贵些,是以大家都认为央金是云丹的情人。他不敢欺瞒阿奴,也不敢说他们认为的事实,心里暗暗叫苦,早知道他就躲的远远的。果然,阿奴小主子说的对,好奇心会害死猫。 见他不回答,那就是默认了。阿奴怒视着云丹,云丹叫道:“在一个屋子里罢了,又没干什么。” 这话说出来不要说是阿奴,就是拉隆和达热等人也不相信啊,美女在旁曲意奉迎,哪个男人忍得住。吐蕃风气开放,更何况云丹地位尊崇,有几个暖床的很正常。大家说笑打趣的时候,他可是一脸得意从来没有否认。 但是阿奴小气他们一向是知道的,谁也没敢出声。在阿依族的那些年,据阿依寨的姑娘们说,纳达岩连多看一眼别的姑娘都不敢。 “骗子!”看见一向油滑的达热眼里都流露出怀疑的眼神,阿奴哭着将抓起一把梳子砸了过去。 云丹头一偏躲过去,那梳子对着他的眼睛,下手没有半点留情,他额头青筋暴跳:“你信他,不信我?” “你心虚什么,拉隆什么也没敢说。”阿奴越发觉得他心里有鬼。 云丹气结。 见他凶神恶煞,阿奴有些害怕,越想越气,一边哭,一边嘴里还不忘记问拉隆:“除了央金,还有几个?” 拉隆哪敢说出口,但是主子有话,只好在心里算,他算术很糟糕,最后扳起指头来:以前的就不要说了,最近的察柯那边首领的女儿,绰思家的小姑娘,还有沃日家的寡妇和妹子,巴底家的,杂谷家的。。。。。。 最后十个手指头张开不够数,阿奴目瞪口呆,顿时“哇”的一声哭得发昏。云丹气得头晕脑胀,一阵无力,朝拉隆挥挥手:“滚吧,把那个女人也带走,永远别让我看见她。” 见众人都躲得远远的,云丹清场完毕,将门关上,坐在阿奴身边压低声音一本正劲的说:“真的没有。” 见他鬼鬼祟祟,阿奴止住了哭声:“那你带个女人睡在一起干什么?” “我没有碰过她。”见她撇着嘴一脸不信,想做出鄙夷的神色来,偏偏两眼哭得像个桃子,又红又肿,看着很滑稽,云丹好笑,心一软,后悔自己一开始没说清楚,他帮阿奴醒醒鼻涕:“她不是你的娃子嘛?我经常出门做客,身边没有女人,他们就会送来,我又不好拒绝,有央金在那,他们会收敛些。” “就这样?” “我的心思你还不知道?” 阿奴别开脸:“你没有别的女人?” “没有。”云丹斩钉截铁的否认。 “那拉隆怎么数不过来?”阿奴酸溜溜的。 “我不是还没有成亲嘛?谁叫你拗着不嫁我。”云丹见她口气软下来,心里一喜,将责任推给她。见阿奴发愣,连忙凑上去亲了一下,“家里没有女主人,自然就有人想嫁我啦。” 阿奴翘着鼻孔哼了一声:“你很受欢迎?” “那是自然,我年轻英俊,武功高强,有钱有势。。。。。。(完全是黄金单身汉啊,以上省略一千个字免得浪费起点币),又没有老婆,连莲花圣境的小仙女都被迷倒了,别的姑娘还在话下?”云丹满眼狡黠。 “谁被你迷倒了?马不知脸长,驴不知嘴短,少往自己脸上贴金了。” 见她兀自嘴犟,云丹将她搂过来:“没有吗?那你这两天一直看我发呆做什么?” “你不看我怎么知道我看你?”阿奴坚决予以否认,虽然这厮剃光胡子的确很好看。 “我被你迷倒了。”云丹很爽快的承认,见阿奴被自己噎了一下,得意忘形地趁胜追击:“你很喜欢我吧,所以还会子又哭又闹,你很喜欢我,所以才容不下央金对不对?” 怎么说得像个泼妇?“没有。”阿奴死鸭子嘴硬。她明明是有理有节的质问,很有风度的。 云丹笑嘻嘻地搂紧她,凑在耳边说着情话:“我被一个小妖精迷得神魂颠倒,她把我骗到手了又拿乔。。。。。。” 耳朵正是阿奴的敏感带,她被吹的全身柔软如棉,无力地勾着云丹的脖子撒娇。 想通她为什么大发脾气,云丹心神俱畅,很大方的不计较阿奴无理取闹,眉开眼笑抱着小美人又哄又亲,没一会,两人又滚在一处,他正要入巷,阿奴忽然想起几年前阿爸说过的事,连忙推开他:“阿爸说过,你钻人家黑帐篷。” 云丹正是在意乱情迷的时候,怀里一空心里没找没落,气得恨不能将师父的大嘴堵起来。一把将要爬走的阿奴拖回来压住,赌咒发誓没有这回事,最后很无耻的污蔑是罗桑妒忌自己比他更受小姑娘欢迎,所以在阿奴面前摸黑他的光辉形象。而事实上是别人起哄,他没否认,罗桑误会了而已。 阿奴将信将疑,云丹最后将老底托出,他没碰过别的女人,除了阿奴,不过这攸关他的男子汉气概,决不能告诉外人。 阿奴听完觉得匪夷所思,咯咯咯地笑起来,没等她笑完,就被恼羞成怒的云丹就地法办。等两人饥肠辘辘爬出来吃饭,已经混到下午。 阿奴才刚吃两口,央金绕过拉隆等人,冲进来噗通一声跪在地上,直勾勾地看着她。 阿奴一阵心烦:“你走吧。” 央金连连磕头。 她胃口全无:“我不喜欢有人觊觎我的东西。” 几个武士冲进来拉她,云丹摆摆手,央金顿时满脸喜悦。 云丹奇怪道;“你哪来没那么大胆子?我没有喜欢过你,甚至连一个暗示都没有。” 央金不可置信,看向阿奴的眼神锋利如刀。 云丹皱眉,卓玛婶婶怎么教出这么个人来? 事实上卓玛看在阿奴的份上对央金照顾有加,所有的用度都比一般的娃子好,连重活都没让她干过。后来卓玛将她送到云丹身边,云丹出门都带着她,两人都是同住在一个屋里或者帐篷。有人送美女来,云丹就以她为借口,各位头人们都以为央金是云丹爱宠,对她很是巴结,有时候甚至有人来求她办事,仗着云丹的势力,她也做成了几件,渐渐被惯得不知天高地厚,至少她忘记了自己的主人实际上是当年那个美如天仙的小女孩。 她性子骄慢,目中无人,拉隆等人也不会跟她说阿奴的事。不识字,云丹当着她的面写情书她也不知道。云丹待她随和,对别的侍女不假辞色,她就一心以为云丹对自己有意思,没想到赐婚圣旨一到,简直就是个晴天霹雳打下来,是个吐蕃贵族也就罢了,阿奴的底细她却认为自己知道的一清二楚,当年阿奴是个女妖的传言沸沸扬扬,至今还没有完全消散。(未完待续) 第一百五十七节 夫纲不振 央金至今记得那天洛隆庄园的小娃子们恐惧的眼神。 “你们知道么?来做客的夫人们说小主子是个女妖,喝人血长大的。”一个叫巴桑的女娃子回来神神秘秘告诉大家。 有人一连几天看见阿奴小主子晚上出来游荡,直到快天亮才回来。从那以后所有的小娃子们对阿奴敬而远之,因为只有恶鬼才会在夜里出没。 吃人的女妖怎么配得上云丹主子,哪怕她漂亮的不似凡人。当年就应该把她烧死。 见央金看向自己的眼神凌厉如刀,阿奴想起了堂姐白姆,也是这样恨不得活剐了自己的眼神,而央金的似乎更加疯狂。她又想起奶奶白珍,要不是那时候因为云丹跟堂姐起了勃蹊,白珍也不会那么快去世。她再吃不下东西,起身走人:“我把她给你了,你爱怎么着就怎么着吧。” 央金希翼的看向云丹,却看见一脸的厌恶,她终于知道自己这次麻烦大了。 卓玛对她和善,云丹却对下人管束极严,赏罚分明,立功赏赐丰厚,犯错惩罚严酷,从不手软。想起这些年犯了错受鞭刑的娃子,央金一阵哆嗦,她虽没被鞭子抽过,但是那种血肉横飞的惨象足够让她恐惧。 她不是个多话的性子,所以这两年才能在云丹身边呆下来。思来想去,如今能做的只有磕头求饶。然而她又做错了一件事,她的主人是阿奴,不是云丹。她闷不吭声朝着云丹的方向磕得头破血流,云丹见惯了,压根不为所动。连拉隆都觉得她脑子秀逗,他俩真正的主人被她激怒,早就起身走了。 云丹最终决定,因为冒犯主人,央金受刑三十鞭,春天的时候到察木多罗桑家的牧场上配人去。在这之前,就呆在地牢里好了。 央金瘫软在雪地上。见阿奴走后,云丹对自己的态度仍然没有半点缓和迹象,她终于明白自己以前是在妄想。 达热过来拖走她,嘲笑道:“你难道从来没有去水边照照自己的模样?也敢跟小主子抢男人,别的不说,就你这长相,给她擦鞋都不配。”他们几个这些年跟着云丹风里来雨里去,跟阿奴也处了几年。加上自己主人心心念念都是她,一颗心早就偏过去。见央金冒犯她,众人都愤愤不平。央金不大会做人,一向看不起娃子,却忘记了自己跟他们身份一样,如今从云端掉落,连个安慰的人都没有。 阿奴再没有过问央金的下落,要不是在这里看见她,阿奴早把她给忘记了。 从陆尘翼那里买的铜和钢终于到了,因为是走私物品,阿罗亲自押货冒着风雪过来。酒楼有阿错管着,他上次就留在了成都。 云丹见到的一个个沉甸甸的筐子,打开一看,面上却是一排封了泥的陶罐。 阿奴笑嘻嘻地打开陶罐:“都成荔枝冻了,尝尝,我做的罐头。”她勺起一个荔枝肉放进云丹嘴里,冰的他眼睛都眯起来,不过:“很甜,这叫罐头?” 阿罗见妹子眉开眼笑,也凑过来:“我们路上都用这个当点心。” “路上有人查问么?” “没,鲍三娘看着呢,过了大渡河就没事了。她这两年赚的不少,山寨都扩大了。她说最近跟碉门杨家那边有些摩擦,不过没什么大事。” “我们跟杨家进水不犯河水,一向相安无事的。”阿奴疑惑。 “今年不知道怎么了,鲍三娘说已经拜过山了。” 云丹一愣:“是那个安抚使杨家?” “是。”碉门杨家是开国时封的世袭碉门安抚使,也就是相当于后来的土司了。 云丹拿出那些陶罐,下面都是一坨坨的钢块:“还要运到打箭炉去。”磨西没有铁匠。 阿罗一咧嘴:“我再走一段就是,不过就是雅家埂难走些。” 雅家埂现在大雪封山,道路难辨。可是现在不走,春天雪化了以后,滴水成冰,就更难走,只有等到夏天。 阿奴想想:“也好,不过最好在再找附近的老猎人做向导。还有把这些罐头给卓玛送过去。” 阿罗摸出一个大大的信封:“这是船上的人连货一起交给我的,说是他们家少家主送给安国公及夫人的新婚贺礼。” 云丹撕开宽大的信封,里面是一幅画。阿奴伸长脖子,心里有种不好的预感。 是一副工笔画,背景是蔚蓝的大海,然后是一艘海船的船头局部,船头上站着两个人,云丹才看一眼,便勃然作色:“阿奴!” 阿奴见势不好早已脚底抹油,飞也似地跑去找罗桑了。 阿罗也看见了画上的人,见准妹夫翻脸,嘿嘿假笑两声,转身也跑了。 赵惜和拉隆好奇的凑过来,只见船头那两人正相依相偎,情意绵绵,那两张脸惟妙惟肖。赵惜低呼一声,云丹喝问:“这男人是谁?” 赵惜皮笑肉不笑地退后两步想跑,却被达热等人挡住,她苦笑一下招供:“是陆家少家主,叫陆尘翼。” 他显然为这个介绍太简短而不满意。赵惜被他鹰一样的利眼盯的心里发寒,只好又挤出一点:“这些东西就是他卖给阿奴的。” 云丹挑眉,她连忙摆摆手:“他们没什么的,不过是我们查到他在走私,阿奴要挟他而已。”就是有什么也不能说啊。 云丹还是盯着她,赵惜打哈哈:“看样子他不是很喜欢被要挟,哪怕是两个美人。”她很讲义气的把自己掺和进去。 云丹伸手就把画烧了。 阿奴还没来得及找到父亲,就被赶来的云丹一把扛走,直走到自己屋里才把她扔在床上,他俯下身恶狠狠地命令:“说。” 阿奴挣扎了一下,被云丹举高双手固定住,三两下解开两人的袍子,突然扑下来在阿奴耳垂上重重地咬了一口,她尖叫一声。他又凑到唇边,阿奴吓得头一偏,云丹闷笑两声,顺着她的脖子一点点的啮咬,她痒得咯咯笑,大扭起来,云丹抬起头,长眼微眯:“你怎么认识他的?” “搭他的兵船。” 太简单,云丹又凑到另外一边的耳朵上,阿奴吓得叫起来:“然后就发现他走私了。” 云丹冷笑一声:“他有非分之想?”阿奴不是个喜欢惹事的,没事不会去找一个中原世家的麻烦。不过以她的容貌,只有别人惹她的份,那个姓陆的肯定意图不良,甚至付诸实施来着。 阿奴点点头。 “还有什么?”云丹一低头,咬在她胸前。阿奴低哼一声,声音娇媚入骨,云丹听得血冲脑门,忍不住手放下来在她胸前重重地揉捏,阿奴趁机脱出手来,在他身上乱划一气,偷偷地往下探:“没什么?就是讨厌他看我。” 那倒是,阿奴很讨厌被人围观。云丹被她摸的忍无可忍,阿奴又凑上来含住了他的唇,云丹也想回应,她却轻轻一笑躲开,又凑上来,丁香小舌描了描他的唇钻进他的口里,云丹闷哼一声,追上去含住狠狠地吮吸,阿奴被他吻得上气不接下气,两人交缠在一起,云丹被她撩拨得满脑子浆糊,早把要质问到底的事情忘得一干而尽,等到云散雨收,阿奴又睡着了。 云丹第二天想重提旧话,就被心怀鬼胎的未婚妻当众堵住了他的嘴,他忍不住回应,随后又是一场激烈运动。如是几天下来,随时可见热气腾腾的暧昧场面,两人总是吻得难解难分,吻技大有提高,云丹的逼供半点进展也无,他乐在其中,渐渐的也就不把这件事放在心上。 转眼冬去春来,云丹开始往外跑,阿奴也筹划着去成都一趟,夏天的时候回来举行婚礼。还未动身,磨西的气氛突然紧张起来。阿奴随即被云丹限制了自由。他与绒巴人谈崩了。 阿奴才明白,为什么碉门杨家会跟鲍三娘过不去,杨家与绒巴人关系匪浅。 最开始原因很简单,云丹不愿意娶绒巴女人。 吐蕃人嘴里的绒巴人意思是”生活在农区的人”,他们自称是“嘉莫查瓦绒”或者“察柯”之类的,即后来的嘉绒藏族。最早这里汉人称之为 “嘉良夷(嘉梁)”、“白狗羌”、“哥邻人”、“戈基人”等部落,为这一地区的土著先民。唐时与吐蕃移民及驻军融合后形成了嘉莫查瓦绒一族。他们常说自己的祖先是吐蕃人,有些领主甚至有完整的遗传宗谱。大约有十来个部落,居住在大渡河沿岸,墨尔多山一带,那里金沙江、大渡河、岷江天险构成一道数千里天然屏障,自古是兵家必争之地。 他们的领主互相通婚,属民是一妻一夫,领主是一夫多妻。各个部落血缘关系交错复杂,早就盘根错节紧密相连。虽然各自为政的时候大家都未必和睦,当时一致对外的时候都很团结。 他们心慕中原,云丹一开始与他们谈的很好,最后在联姻问题上搁浅。 如果说云丹之前迟疑过,甚至认真的考虑过联姻的问题,皇帝的赐婚圣旨下来之后他就再没有别的想法。但是绒巴人的领主不那么想,他们认为云丹可以多娶几个。拒绝,ok,他们的女人美丽勤快,有钱有势,凭什么你看不上,给个理由先。 别的都好说,刚刚领教了未婚妻河东狮吼的动力,云丹在这点上死不松口,以阿奴的性子,他不认为自己还有可能再娶妾。糟糕的是巴旺家的姑娘看上了云丹,那些领主不是她的舅舅就是她的姨夫,姑丈,表哥,堂兄。。。。。。。你看不上她?绰思家的小姑娘,沃日家的寡妇和妹子,杂谷家的大女儿,巴底家的老姑娘。。。。。。这么多你都看不上,你看不起咱们,那还有什么好谈的? 最后引发战争的导火索是宗教冲突,他们信的是砵教。而云丹的身后是红,白两教。绒巴人不愿意改变信仰。 但是他们也不是铁板一块。云丹与他们接洽之前,僧人们早就开始进出各个领主的府邸。没有一家对佛教感兴趣,宽容的不过允许你住下,不耐烦的直接赶人,寺庙只能建在周边。 绒巴人在丹东有一个弱小的部落,有史以来都受着四周强大部落和人们的歧视和欺侮。后来部落里出了一个少言寡语、勤奋好学的青年,跟着喇嘛入寺庙学习,他聪明好学,对经文的领悟力极佳,学成之后名气大噪,后来他觉得自己学识不足,就离乡背井,千里迢迢又深入吐蕃,经过讲经说法,又获得了极高的佛教学位,成为吐蕃著名的大喇嘛。当他回到家乡后,由于他为人正直,才学渊博,民望日增,人们中传颂说:要想一个人有出息,必须先要拜人脚下,就要象这位大喇嘛一样,只有以‘学生‘的身份和求知欲望,才能使自己成为出众拔萃的人物。所以人们称他为‘革什杂‘,意思是学生。后来大喇嘛作了部落酋长,将部落治理的风生水起。 然而一个部落的崛起必然侵扰了别的部落的利益,他身后是吐蕃庞大的宗教集团,云丹自然偏向他。而对方却是依靠血缘关系联系在一起的大小部落,实力也不弱。一开始是小摩擦,后来越演越烈,这年春天最终刀兵相见。 绒巴人在这一带有几十万人,他们的士兵戴着虎皮帽,帽子下拖着条老虎尾巴,以勇敢善战而闻名。 云丹早就做好两手准备,但是兵员不足,仍然没有必胜的把握,最后飞书向中原皇帝求援。天下没有白吃的午餐,既然咱们都归附中原,称臣纳贡,那么咱们有难的时候,你也要出点力,流点血才是。 刘仲最早赶到了雅州,与阿奴隔了一条大渡河。他要先等西川的士兵集结。 然而形势急转直下,绒巴人偷袭了云丹的营地,死伤惨重。他担心阿奴被人掳走,只有先派人将她送到了雅州刘仲的手里。还是那条巷子,那所园子,刘仲隔了近一年终于又看见阿奴,如今她已经是云丹的未婚妻。但是那又怎样呢?看见她站在一树梨花树朝着自己嫣然一笑,刘仲觉得天地都变得敞亮。(未完待续,如欲知后事如何,请登陆..,章节更多,支持作者,支持正版阅读!)(未完待续) 三个男人 跟随阿奴一起来雅州的还有十二等人的妻儿。久别重逢,悲喜交加。他们当年走的时候斐荅和文奈还在怀孕,回来的时候儿女已经六岁了。 十二的儿子布头看见了父亲却不认识,他是个淘气的,看见十九和文奈的女儿纳纳有一大包礼物,里面都是很漂亮的新衣衫还有精致的傀儡娃娃,而自己父亲却两手空空,捡起一个石块朝十二砸过去,拉过纳纳就走,连她的礼物都不准拿。纳纳自小以他的马首是瞻,不敢违抗又舍不得那娃娃,最后委屈的大哭起来。 十二连忙飞奔进屋,讨好的背出一个大包裹,实在太大,才没有在第一时间拿出来。那个庞大的包裹终于安抚住了准备暴走的小布头。连纳纳也破涕为笑,里面也有给她的小首饰。两个父亲其实都买了双份礼物。 见他们几家人其乐融融,刘仲歉疚道:“这次我想就让他们留下来,别跟进吐蕃了。” 阿奴点点头,心事重重。她临行前没有见到云丹,在打箭炉的几十个阿依族男人包括阿罗都跟着他上了战场。 绒巴人的居住地隐藏在莽莽群山之中,沿途多是深山老林,沼泽泥潭,碉房易守难攻,士兵悍不畏死。云丹之前曾经说过,如果可以智取,他绝对不愿意与绒巴人刀兵相见。 可以预见未来将会血流成河。阿奴只见过械斗,大规模的战争她并没有见识过。见她终日愁眉不展,刘仲只有想法子哄她,却效果不彰。 这天沈谦进园子,看见两人正在水阁上写写画画,凑近一看,画的是一座座高高低低的碉房。这种瘦长的高楼他曾经在去吐蕃的路上看见过。 阿奴解释道:“这就是他们的房子,叫做碉楼,分成战碉、风水碉、界碉、寨碉、报警碉等。”她点了点图,“寨碉,是指一个部落或几个相邻的村寨,它包括哨碉和战碉两种。哨碉往往修建在视野十分开阔和地形极其险要的地方,作为嘹望和警戒用,一发现紧急情况,立即以烽火为号。因为它只是作警戒用,所以修得比较小,作战性能较差一些。这是战碉,又高又大,门开得特别高,它不仅能容纳守卫的人和大量的石块、箭簇等武器,粮食、柴、草、水也要储备其中,村里的老弱妇孺和性畜都能藏在里面,能够躲在里面进行长时间的抵抗。” 阿奴帮不上忙,只有将见过的碉楼画出来以作参考,还参考了十二的意见,毕竟他曾经攻打过拉格头人的庄园,也就是云丹的家。还有自己祖父的洛隆庄园,那根本就是个坚实的小城池。 她曾听说清朝乾隆时期的大小金川之战,最早的那个清军大将就因为碉房吃了大亏,他指挥人挖地道、轰地雷、挖墙孔、施火炮,一点效果都没有,每一座碉房都是洒满了士兵的鲜血。其中一句她记得最清楚的,那种碉房结实到连火药都炸不开。 她还画了从打箭炉直到察木洛(芒康)的地图。至于更远的地方,她没走过。刘仲忙着集结士兵的同时,她找了许多曾进入绒巴人领地的马帮锅头,一点点汇出一幅粗糙的路线图。沿途大致的险要之处和碉房都被标出来。最后刘仲用重金留下了几名向导。 眼看大军就要开拔,阿奴思考再三:“我也去吧。” 刘仲摇头:“打仗是男人的事。” “我可以的。阿哥他们都在,我实在不放心。”阿奴笑了一下,“我想,爬山越岭我可能比猴子慢,但是绝对你们走的快些。” 刘仲想起当年自己几个人窜进博窝原始密林的时候,微笑起来。的确,当时要不是自己和云丹等人拖住了阿奴和昆达,以他们的脚程,早就回到了家。他踌躇了一下,看见阿奴两眼亮晶晶的看着自己,低声道:“你想他了?” 阿奴脸一红,大大方方承认:“嗯,还有阿哥。不过我不担心他。”云丹狡猾的很。 刘仲有点酸溜溜的,想起自己当初剿灭张甾的时候,阿奴也是想方设法给自己写信,心里释然。他性子豁达,那股酸气转眼就挥发掉了。再说他也担心云丹。 阿奴那时候帮了他很多。他说饥民蜂拥而至,粮价居高不下,一直飙到一百八十文一斗,朝廷的赈灾粮食来的缓慢,杯水车薪挡不住越来越多的难民。阿奴给他出主意,将粮价提高到两百文一斗的天价。在暴利的驱使下,粮商们不顾道路艰难,纷纷运粮前来贩卖,粮食一多了,粮价就跌下来了。她还叫刘畅运二十万石的粮食跟黑市摔价格,刘畅先期从周边紧急调来五十万石,黑市卖多少,他们就按这个价格减十文,后来又运来五十万石,最后将黄泛区的粮价稳定下来,比周边只高出一点,算上运费仍然还有钱赚,是以粮商们也没有太大意见。听说这一票她和刘畅还小赚了十万两银子。 他抱怨难民实在太多没处安置,每日空耗米粮。阿奴飞书叫他找皇帝。第一,可以安排人治理黄河,修筑黄河大堤。第二,原来的都城长安还是一片废墟,长安的位置很重要,荒废了可惜,不如将人口迁往那里修筑城池。不过民工们的福利最好向皇帝争取一下,不要将他们当成奴隶。虽然没有工钱,但是要保证能够吃饱穿暖,定时休养生息,以免酿成民变,最好许诺让他们能扎根下来。 难民们一开始听说修堤坝修城都犹豫不决,往日里服徭役那可都是累死累活。后来听说了各种福利,保证管饭,特别是城修好之后,可以在城里找一片地方盖自己的屋子,不想呆的人可以发放路费回家。 长安曾经是个人人向往遍地黄金的大都市,刘仲也没敢给他们画大饼,他很直接,没有好米好面,但是管饱,没有绫罗绸缎,但是棉衣麻葛绝不会冻着大家。朝廷会安排匠人教他们生活技能,将来可以在城市中谋生。 这些很简单的话却让饥民们听了心动。他们大都是农民,虽说故土难移,但是如今田地悉被冲毁,到处汪洋一片,黄滔滔的水不知道什么时候才会退却。与其这样每日三餐不继等着水退之后重新开荒,然后再被水冲走,不如出去碰碰运气。至少有一碗饱饭。当天就有人收拾好行李要求出发 也有不愿意离开故土的人选择修堤坝。“宁做长江人,不做黄河鬼”。他们被年年泛滥的黄河坑苦了。 这样两个超大工程就把黄泛区的青壮年统统调走,剩下的老弱病残被安排往周边的城镇就业。实在没有生活能力的,朝廷在各地有专门的慈幼局收容赡养。 阿奴的建议没有朝廷那些官员的长篇大论和华美辞藻,很简单粗糙,但是很实际。 想起他们曾经一路同行远走吐蕃,刘仲心动了。再说了,驴子大师兄李长风说过:“阿仲和阿奴在一起总是有狗屎运。”他见过了陆秀秀,不过现在改名叫陆筱筱,身份换成了陆家远房亲戚。秀秀生了个儿子,脸色红润,神采飞扬,看样子跟驴子夫妻关系很好。两人尽释前嫌。 这次李长风也来了。 阿奴装扮成侍卫和十二跟在刘仲后面。老七他们四个坚持要一起去,但是刘仲只让十二跟着。因为他攻打过碉房。赵惜被刘仲两眼一瞪,只好强烈要求一同上前线,见阿奴奇怪的看着她,赵惜内心悲催无限,阿奴有未婚夫和哥哥在哪里,她去干嘛?难道去找峰哥不成? 等七万大军浩浩荡荡开进打箭炉的时候,她发现自己说中了。纳达岩和峰哥,还有那个虬髯客李进,一伙浮影的杀手全在那里。他们听说局势不好,从博窝赶回来的。李进剃了光头,却不肯剃胡子,典型的红衣番僧形象,赵惜看得忍俊不止。 阿奴看见纳达岩就扑上去挂着不肯下来,众人识趣的统统走开。纳达岩摸了摸她的头:“怎么瘦了?” “你也瘦啦,找到灵童没有?” “没有,大家都没有消息。”纳达岩郁闷的叹口气。他毕竟是出家人,虽然遗憾,但是遇不到只能说明时机未到,他也不会去想太多。不过白教的所有人都不会想到,这一等就是十多年。当然这是后话。 阿奴头靠在他的肩窝上,悄声说道:“我要嫁人了。” 纳达岩对于气息非常敏感。已经感觉到了怀里的小姑娘染上别人的气味,跟以前不太一样。他低笑两声:“感觉如何?” 阿奴蹭了蹭;“很好。” “喜欢他?” “不知道呢?他对我很好,就是很小心眼。”见阿奴鼓着腮帮子抱怨,纳达岩拧拧她的包子脸:“外面的男人大多数都很小心眼,就是阿仲也一样。”他看见刘仲走的时候一直回头看。阿依族男人倒很少这种想法,反而是女人妒性坚强。 阿奴叹口气:“没办法。”她只能选一个,云丹更合适她吧。对于这件事,阿奴自己也很迷茫。跟刘仲在一起很自然,毕竟两人从小到大在一块,言笑无忌,她要干什么,刘仲都会举双手赞同,哪怕杀人放火。跟云丹在一起的会很紧张刺激,也许是从小吵到大的缘故,两人之间存在着一种莫名的张力。他大了几岁,经常严厉地管手管脚的,有时候又像个孩子一样跟她发脾气,可是大多数时候都会哄着她。(未完待续,如欲知后事如何,请登陆..,章节更多,支持作者,支持正版阅读!)(未完待续) 第一百五十八节 所谓战争: “所谓战争,并不是那种军乐齐奏,锣鼓咚咚,旌旗飘扬,以及风姿飒爽的骑马将军等整然有序、光辉美丽的情景,它的真实情况是流血、痛苦以及死亡。”——托尔斯泰。 云丹赶来打箭炉的时候,只看见刘仲一个人坐在军帐里挑灯夜读。 “你也看上书了?”云丹好笑。 刘仲手上的东西拿给他看:“阿奴问了很多人画出来的。” “地图?我也有一份,是喇嘛们绘制的。” 两人将地图放在一起比较,然后挑出有差异的地方准备再请教向导。 云丹环顾四周,没看见未婚妻,他一挑眉:“阿奴呢?”他日夜赶路不过是想提早见到她。 刘仲眼也没抬:“阿岩回来了。” 云丹呆了一下,阿奴肯定是跟他在一起,他满心不是滋味。 刘仲拍拍他:“还有什么消息?我手上一点资料没有。只有从马帮的人嘴里拼凑出来的一点。”他点点革什杂部落的位置,“是他们求援?” “是。促侵(大金川)的领主扎西次波联合赞拉(小金川)的领主哈依拉木攻打他们所在地丹东,隔壁的巴旺家族,巴底家族,杂谷家族和沃日家族也来分一杯羹。” “还有吗?” “松岗的领主斯甲末次波正在观望。”云丹的手点了一下地图。 “现在是雨季。” “是。”但是既然盟友求援,没有置之不理的道理,否则以后怎么控制手下的领主头人们。红教的掌教也下令当地的喇嘛们全力支援。白教掌教圆寂,他的大弟子暂时管理教务,也下了同样的命令。吐蕃人打仗有随军的喇嘛。 两人商量了一夜。天大亮的时候才看见阿奴打着哈欠晕乎乎地走出来,两人失笑。 看见她衣衫不整,云丹长眼眯了眯,猛地抱起未婚妻亲了亲,简短的命令:“既然你要跟着,换回女子装束,宣布你是我的妻子,皇帝册封的命妇安国公夫人,带上侍女和侍卫,不准一个人随便到处跑。” 阿奴愣住了。露出两个孤零零的门牙,看着有点傻 。 “阿奴玛,你不能永远躲在背后。”云丹叹口气,平日那么机灵的姑娘怎么就是不愿意抛头露面。 阿奴想起被人围观的恐怖经历,不由得手心出汗,咽了咽口水。 见她惶恐,刘仲皱眉:“不用了吧,装成侍卫也很好。” 云丹揉了揉阿奴的发顶,不容他们反对:“现在去换吐蕃的装束,顶上打两根主辫,做好应酬那些贵族的准备,我会宣布我的妻子随军作战。” 阿奴垂头丧气,刘仲见云丹出去了,凑过来劝道:“他等了你一夜,醋劲大发,心里不大高兴,所以口气冲了些。不过他说的有道理。阿奴,大方一点。” 阿奴最终换回了吐蕃的贵族装束,打上两根主辫,标志自己是已婚妇人,顶心上顶着一个珍珠梅朵。 一连几日,来拜见的贵族男女络绎不绝,阿奴的脸都笑僵了。 人们盛传安国公夫人艳绝倾城,难怪安国公眼里再看不见别的姑娘。消息传到了巴旺家族的耳朵里,领主的女儿蔻斯曼很不服气。 高高的碉房里,一间堆满绫罗绸缎的绒巴女子闺房。美丽的蔻斯曼试了又试,每一件衣服都不满意,她侧身照了照铜镜,上面因为雨季的潮湿而蒙了一层雾气,只能看见一个长了白毛的脸蛋轮廓,而侍女才刚刚擦过。她伸手将铜镜重重地扣在桌上:“人们说我是白玉雕成的,难道她比我还漂亮?” 侍女低头恭敬的回到:“奴婢没有见过比你更美的女子,就是整个吐蕃也找不到比你更加白皙的姑娘。” “哪为什么云丹每次看见我都很疏离,跟那尔吉他们看我的的眼神不一样?” 侍女不敢回答。最后说了一句:“你才十六岁,那个老姑娘据说都二十多岁了。” 吐蕃女子二十多岁就算老姑娘了,据说她之前还嫁过一次。蔻斯曼有些得意,想了想昂起头命令道:“告诉阿爸,叫那尔吉带她来见我。” “绒巴人所居之地尺寸皆山,插天摩云,羊肠一线,纡折于悬崖峭壁中,虽将军大臣亦多徒步,非如沙漠之地可纵骑驰突也。其扼隘处,必有战碉,皆以石而穹于墙垣间以枪石外击,旁既无路,进兵须从枪石中过。故一碉不过数十人,万夫皆阻。。。。。。” 这是刘仲参军陈伟写的随军日记,被刘仲看见,叫他每日照抄一份,算作三个自己的战地报告传递给皇帝。陈参军无可奈何,总不能告诉土匪小王爷,这是俺的日记,请您尊重俺的个人隐私。 他们进山的时候正是雨季,气候湿热。打箭炉到达维镇不过六百多里,他们走了将近一个月。沿途都是马帮路,或者人称“猴子路”,已经被雪山的洪水冲的四处垮塌,沟壑纵横,到处都是淤泥,被泥潭吞没了几个士兵之后,他们只能不走泥路,改为淌着一条条齐腰深的小河过去,至少那里安全些。 刘仲率领西川各地汇集的军队连同云丹的人马大约十万人,与绒巴人对峙与大渡河上游。这个数字没有算上辎重、粮道、医药、仓库守军。。。。。。 很丢脸的是,绒巴人集结起来的所有士兵才号称七万,凭借高碉,据险扼守,充分发挥了游击战的精髓,把兵力远胜于他们的汉蕃联军堵在了大渡河的对岸。 虽然自己见识过碉房,却没想到会如此棘手。刘仲想起阿奴说过的话,汉军将领他们一开始还不信邪。用火攻,石头房子烧不起来;用烟熏,他们一楼很高,根本没有门窗,二层以上才有,那是弓箭的射击孔,平日里上下都用独木梯,即在一根粗木的中间凿出脚磴。独木梯有很好的防卫作用,主人将独木梯收起后,碉房就变成一座防御性的堡垒,盖板一盖,连烟也吹不上去。平时家里的贵重物资、粮食多存于碉房的三层,一家人不出碉房也能坚持一段时间,用炸药,此时的炸药水平只能在上面炸出一个白点;挖地道,没用,钻出来就是人家密闭的一层,就像钻进笼子一样无处可逃,二楼绒巴人的掀开盖板对你就是一箭。。。。。。 最后他们用上了云梯,士兵们拿着盾牌直上高层才打下碉房。但是攻打一座碉房,常常连人影都没看见就先死伤百余人,刚刚抢到手,转眼碉房又被神出鬼没的绒巴人给弄回去。两方的围绕着“攻碉”和“守碉”展开看剧烈的争夺战。 战况激烈的程度可以从前面抬过来的尸体和伤员的数量看出来,有一天纳达岩切掉了十个人的腿。 阿奴和纳达岩带着赵惜和一帮杀手,侍女成了随军的野战医院护工,云丹将昆达等阿依族人留在她身边。纳达岩和一帮懂医术的喇嘛们兼职外科医生,每日里从早到晚的做手术,有汉人,有吐蕃人,羌人,僚人,苗人。。。。。。也有绒巴俘虏。 伤兵们的状况很糟糕,天气炎热,受伤之后并发感染死去的比比皆是,每天这里都响着伤兵们的哀嚎和惨叫,中间夹杂着喇嘛们念经超度的嗡嗡声。有一次食物运来很快就坏了,又引发了大范围的痢疾。阿奴努力回想现在的护理知识,最主要的是卫生和消毒。帐篷里沾满血迹和污渍,臭气难闻,她指挥侍女们将环境清理干净,但是很快又开始下雨,一切都泡在水里。她能做的只有检查食品安全,蒸煮绷带,消毒器械。她曾看见一个喇嘛拿着血糊糊的钳子连续给五个伤兵动手术。 最后她提议在安全地带盖一排木头房子,就算雨季过去了,也要保证抬下来的伤兵们有一个固定的修养地点。云丹没说话,刘仲犹豫了一下,说服了云丹。 阿奴被留在后方盖好的伤兵收容所里。如云丹所愿,她的名声已经很响亮了。 一个贵族夫人素衣简装,不顾体面,每日穿梭在肮脏难闻的伤兵之间,为他们清洗包扎换药,为那些伤重的士兵梳洗护理,亲自过问他们的生活细节。自从她来了以后,伤兵的生活质量有了很大的改善。 纳达岩统计了一下,阿奴插手伤兵的护理工作之后,死亡率大大降低。 有一天一个吐蕃士兵找到正在帮纳达岩做手术的阿奴,恭恭敬敬地跪下亲吻她的鞋子,请求“卓玛嘎尔姆”(白度母,观音化身之一)保佑他,阿奴不知所措,喇嘛们示意阿奴抚摩他的头顶赐福与他,阿奴照做,那名士兵热泪盈眶,重上战场,据说此人后来屡立奇功,而且运气极好,没有再受过伤。 那之后就成了惯例,只要伤愈重回战场的士兵都要前来请求赐福,阿奴只有将自己的鞋子刷洗的干干净净。 外面乱哄哄押来一群绒巴伤兵。云丹不想太激化矛盾,绒巴人的伤兵都有送来治疗。他们被关押着单独的几件木屋里,有专人看守。治好之后就被押往打箭炉。 一个俘虏经过阿奴身边,突然两眼闪亮狠盯了她几眼,走几步后连连回头,朝阿奴轻佻的咧嘴一笑,一口白牙像是狼的利齿。自从她表明身份,人们都是用尊敬的眼神看着她,地位更低的干脆不敢直视。很久没人用这种露骨的眼神看她,阿奴一阵厌恶。看见他步履轻捷,阿奴吩咐赵惜:“叫人盯着他。”这里虽然离战场很远,但是也要防止奸细混进来。 第二天,密林里松萝挂的到处都是,苍翠的可以滴出水来,阿奴疲惫地靠在一块大石头上,赵惜叫了一声,从她身后打下一条蛇。 “没毒。”阿奴看了看那个狰狞的蛇头,连皱眉头的力气都没有。 “你不怕?” “我更想睡。” 赵惜抓起掉出来的一绺头发塞进帽子里,连日护理伤员,她也疲惫不堪,抱怨道:“我说,好好的雅州你不呆,跑来这里受罪。”每日血脓横飞,哀嚎满耳,就算那些士兵以崇拜的眼神看着她们,也不能安慰赵惜老姑娘严重受创的心灵。 “谁要你来的?别告诉我阿仲要挟你?”阿奴懒洋洋地回答。 “你早知道!”赵惜炸毛。死没良心的丫头,就这样看着我被人要挟。 阿奴打个哈欠:“傻子都能发现不对劲,你怕死的很,没理由自己回来送命的道理。” 赵惜不满地哼哼两声,这死丫头跟刘仲一样是个扮猪吃老虎的。 林子里突然响起一阵诡异的沙沙声,阿奴一凝。她自幼在山林中长大,对危险有一种奇怪的敏感。她撩起裙子,转眼爬上了一棵高大的山毛榉,赵惜目瞪口呆。 突然阿奴倒挂下来,赵惜吓了一跳,她压低声音:“快点回去,告诉大家有人偷袭。” “你呢?” “等会。我要看一下详细情况,躲在树叶里,他们看不见。”阿奴一钩又爬回树上。 赵惜只好往回跑。 她刚刚找到纳达岩,就听见一阵诡异可怕的笛声响起,吹得众人心中发寒。几个阿依族人冲进来。 纳达岩低吼:“阿奴在哪?” “树,树上。”见一向慈眉善目的大喇嘛忽然变脸,赵惜吓得结结巴巴。 他转身对峰哥等人说道:“一百个人,这里被包围了。” “那阿奴。。。。。。” 纳达岩打断她的话:“她够机灵。” 此时木屋突然起火,那些被虏的绒巴人打死了守卫,开始暴乱,外面偷袭的绒巴人也冲进来,整个休养所一片混乱。 绒巴人速度很快,放火骚扰一阵后就迅速撤退了,赵惜等人好容易脱身出来,赶到那棵树下,已经空无一人,碗口粗的树被砍到了。 赵惜想起昨日那个俘虏,恍然大悟:“他们是专门来抢阿奴的。”难怪她躲在树上都会被发现,原来早就被人盯住了。 脚印杂乱,纳达岩顾不上其他,带着昆达等人顺着痕迹追出去。 许是急着赶路,或者觉得他们没本事追踪自己,绒巴人没有刻意掩饰行迹,三天后,他们发现脚印消失了。想来是绒巴人发现了有人追踪。 但是没有多久,纳达岩发现了阿奴衣服的碎片。隔的很远才有一片,显然她被看押的很紧。为了寻找衣片,他们的速度严重慢下来,直到五天后,才发现了一个绒巴人的小碉寨,阿奴却不在那里。(未完待续,如欲知后事如何,请登陆..,章节更多,支持作者,支持正版阅读!)(未完待续) 第一百六十节 失踪 纳达岩和昆达等人绕过途中遇见的那个小碉寨,继续往前找。最后他们追踪到了一个大约有二三十座碉房的大碉寨。 雨季结束了。 这一带寒多暑少,高山瘴雾弥漫,春夏雨雪交加,只八九月稍有晴霁,到了冬季,积雪丈许,河水冰结,道路阻绝难行。不赶在冬季到来之前结束战斗,雪一下大家会被困死在这里。 消息阻塞,此时云丹和刘仲并不知道阿奴失踪,为了赶在大雪封山之前撤出丹巴,他们加紧了攻打步伐。有革什杂部落做接应,虽然进境颇慢,还是被他们水陆并进直接打到了勒屋围——促浸的领主扎西次波的大碉寨。 勒屋围碉坚垒厚,西临大河,外设设木栅石卡,长达里许,下可暗通,其东部山麓分层立碉,各设重兵把守。 云丹率兵破坏木栅石卡数十重,断其鹿角,又毁桥梯断其退路。刘仲帅水军在河西猛攻,用牛皮垡子强行渡河,封锁水上通路。 被围困数月,勒屋围粮草几乎罄尽,另一处大据点葛尔崖也被李长风率兵围困的弹尽粮绝。那里藏的都是绒巴人的老弱病残,很多人耐不住饥饿,跑到汉蕃联军的营地上讨要食物,随后被押往打箭炉。 眼看就要亡族,促浸的领主扎西次波和赞拉的哈依拉木,巴旺家族的孙哥日则要求和谈,此时距大雪封山还有不过半个月。 他们同意投降,归附中原,割让土地给云丹,将侵夺革什杂部落的领土还回去。 见对方态度终于缓和,云丹松口气。他们这边情况也很糟糕,汉蕃联军已经是强弩之末。 商讨各种和谈条款的时候,关于宗教的问题仍然谈不拢。既然信仰不同,他们就没有信任基础。扎西次波最终要求联姻,他们坚持只有血缘纽带才能恢复彼此间的信任,加固彼此间的关系。他拿出了一个梅朵,上面有一颗硕大的珍珠。 “她在哪?”看清那个珍珠,云丹拍案而起,惊怒交加。那是阿奴头顶上的那颗。刘仲送给她的,后来转送给齐美头人,齐美临去世前交代多金将珍珠送还孙女,作为她嫁妆。 几个领主请求息怒。 扎西次波恭敬地递上一封信,解释说:“夫人很好,我们没有伤害她,这是她的信。” 阿奴的字,如钩似戟,很好认。她写了两份,一份吐蕃文,一份汉文。信的内容很简单:“别的事情我不能做主,唯有这件事我有发言权。巴旺家的寇斯曼,扎西次波家的阿珂都是国色天香的美人,身份尊贵,完全配得上你。如果你娶她们可以平息这一切纷争,那么我退让一步又何妨,不过是家里多了两个碗。又及,我一切安好,勿念。” 云丹仔细看着信,是她的树杈字和直白的口吻,很难模仿。纸张平整光滑,字迹工整,上面没有泪痕,没有墨点,没有揉搓的印子。。。。。。没有一切犹豫的痕迹。 “你们对她做了什么?”压制住心中的惊涛骇浪,云丹坐回去,脸色如常,只有藏在袖子里的手指快速地摩挲着信纸。 巴旺家族的孙哥日则满脸羞惭,行了个礼:“小女寇斯曼无知,偷偷将夫人请来。大人放心,夫人一切安好。”落到需要用一个女人来要挟对手地步,真是丢近了绒巴男人的脸面 云丹指指信:“你们逼她写的?”自幼容貌出众,被人拿出来四处比较,深受流言之苦的阿奴与同龄女子很难和平相处。她绝不会用那样淡然的口吻告诉他此地有美女,请君享用。 三位领主互看一眼,一低头:“只是向她请求,她一口答应了。夫人真是慈悲为怀,贤德大度。” 阿奴经过这一仗声名鹊起,吐蕃的士兵和喇嘛们称她为“卓玛噶尔姆”,也就是白度母,慈悲观音的化身。绒巴人也听说了她的名声。 云丹将信收进怀里:“见不到她,一切免谈。”随后大步出去找刘仲。 刘仲见信急了:“你忘记了,金城公主在吐蕃的时候连自己的孩子都被抢走,因为纳郎大妃的家族权大势重,她说孩子是她生的,就是尺带珠丹赞普都不敢质疑。”堂堂一位皇家公主,生活在吐蕃本地权贵的阴影之下,受尽委屈,不到三十岁就抑郁而死。 阿奴身份哪里比得上金城公主。再说那两家豺狼成性,姑娘再漂亮,只怕也不是什么善类,豺狼进门,家无宁日。这一役汉军伤亡惨重,刘仲对这些领主一点好感也没有。 几位领主却在这一点上不松口。 云丹和刘仲心急如焚,一筹莫展。气温已经开始下降,时间紧迫,不容拖延。休养所报信的士兵赶到,他们确认了阿奴和纳达岩等阿依族人一并失踪的消息。 “阿岩也失踪了?”云丹恍然大悟阿奴会妥协的原因,心里酸苦交加。无论自己为她做了什么,纳达岩和她的族人在她心里始终是第一位,无法超越。 刘仲却不觉得怎样,只要阿奴能回来,管她信上写什么,反正也不是他娶妻。 云丹同意了联姻,三方歃血为盟。绒巴人称臣纳贡。 寇斯曼早中意云丹是人尽皆知,几位绒巴领主本想将阿珂送给刘仲,然而听说刘仲早已毁容,阿珂死活不愿意。她的阿爸扎西次波又不愿意这个机会让巴旺家族独占,最终众人拍板决定表姐妹两个同嫁云丹。 欢庆宴会上,云丹点头笑纳,阿珂满脸羞涩,寇斯曼怒火中烧。 然而他们仍然没能看见阿奴。 面对云丹和刘仲的咄咄逼人,三位领主叫苦连天。寇斯曼叫纳尔吉掳劫了阿奴是没错,后来被她阿爸发现,将人带走。他们晓以利害,让她写下了那封同意联姻的信。但是没几天她就失踪了。窗棂上可以看见攀爬的痕迹。她被关在巴旺家最高的碉楼顶层,第五层,一个娇弱的贵女居然可以不惊动守卫爬下如此高的碉房,然后消失在茫茫林海中。众人膛目结舌。 他们紧急发动手下人寻找,本以为一个弱女子在深山老林中走不了多远,后来发现她居然还有同伴,再后来连最好的猎狗都闻不到他们的气味,一点蛛丝马迹都没有。 绒巴领主们骑虎难下,现在就是云丹不想娶,他们也要拼命往他身边塞人。俗话说的好,枕边风最灵验。阿奴是个少有的美人,寇斯曼和阿珂也是倾国倾城,三人难分轩轾,后两人更胜在皮肤白皙无暇,不是前面那只黑猴子可以比的(这是寇斯曼美女看见阿奴时的说法)。若是真有个万一,一个美人换两个总是划算。墨尔多山神啊,希望总督大人算术学的过关。 他们不敢说出实情,据说那位总督夫人与眼前这位小梁王也曾有过婚约,不知道后来为什么没嫁。他的眼神比云丹总督凶狠直接的多,领主们满头大汗,拼命敷衍,最后要求只要云丹他们退兵,他们会将阿奴完璧归赵。找人也要时间啊。 云丹他们没有选择,只有在冬季到来之前撤出了丹巴和大小金川。临走前将那两位美人一并打包带走。 孙哥日则看见女儿喜上眉梢,心中惴惴不安。他可没女儿那么愚蠢,云丹和刘仲临走前的眼神意味深长。阿奴要是没了下落,只怕寇斯曼和阿珂命运叵测。 这次是他理亏。见汉蕃联军来势汹汹,他们本想利用阿奴逼迫云丹退让,没想到阿奴才刚刚抢到手,他们竟然迅速一败涂地,最后不得不投降。然而出于利益考量,几个领主不肯放弃联姻的想法。云丹畏妻如虎的名声已经传的沸沸扬扬,联想起之前此人宁愿刀兵相见也不愿多娶一个,领主们认为突破口在阿奴身上。没想到阿奴很合作,不过说了几句,她就爽快的写了信(此女一贯贪生怕死)。领主们后悔莫及,早知道去年就找上这位总督夫人好啦,哪会发生后来的那么多事。这次他们也伤亡惨重,力量都是此消彼长的,此役过后,革什杂部落渐渐地崛起,他们偷鸡不成反蚀一把米,亏得大发了。 云丹和刘仲撤走,却将阿罗等阿依族人、还有赵惜和峰哥等杀手偷偷留在革什杂部落。绒巴人不擅撒谎,领主们前言不搭后语,说的话破绽百出,他们已经起疑。 一行人在向导的带领下沿着巴旺家族的碉寨向外搜索,结果发现了绒巴人也在做同样的事。整个冬天,冰天雪地里,他们和绒巴人一样一无所获,阿罗怒火中烧。他任性妄为惯了,生平只畏惧自己的大哥和小妹。峰哥等人原是杀手,向来目无法纪,与他一拍即合。 春天到来的时候,他们爬上巴旺家族的碉房,将一座座碉房里的粮食全烧了,巴旺家族措手不及,存储的粮食种子被烧的一干二净。峰哥和李进等人惦记着传宗接代的事,顺手还抢了几个美丽的丹巴姑娘。 眼看自己的属民将要断粮,领主孙哥日则气势汹汹地带着人马闯进革什杂部落,要求赔偿粮食,交还女人。 阿罗等人干了这一票后早就远遁至打箭炉报信去了,革什杂有口难辩,两家世仇,三言两语大打出手,赶来劝解的各位领主们心怀鬼胎打起了太平拳,停息了一个冬天后战火重燃。(未完待续) 第一百六十一节 圣旨填空 春天的时候,皇帝的表彰圣旨到了打箭炉,云丹被封为怀化郡王,同时到的还有三份册封王妃的圣旨,诡异的是,上面的人名都是空的。 刘仲拿着那圣旨不知如何是好。 李长风恨他脑袋不开窍:“皇上只怕是因为上次的赐婚圣旨内疚了,所以这次让你自己决定。”看来上次刘仲生病吓着了他。 根据汉律,诸侯王一级可以有一个正妃两个侧妃。刘珉的意思是阿奴与云丹还没有成亲,如果将正妃的身份给了别人,以那个阿奴姑娘剽悍的性子,肯定不会再嫁云丹。那么另外一封空白的圣旨就可以给刘仲自己封正妃用。皇帝冒着被言官的奏章和口水淹死的危险食言而肥,将自己颁过的圣旨当放屁一样不承认,自古以来只怕只有刘珉一个。 当然如果刘仲没了那心思,那三份册封妃子的圣旨就都给云丹了。 见刘仲怔怔的不发一言,手心却越拽越紧,圣旨都快被揉烂了。李长风忽然冒出一句:“反正阿奴也不喜欢被叫做明月奴。”扔下这句话,他大步走了。上次的赐婚圣旨上她被叫做明月奴,阿奴老大不高兴。李长风的意思是刘仲想娶阿奴就跟陆秀秀一样改名换姓变更身份好了,反正她是夷人,没什么人认识她,她也从来不承认明月奴这个名字。 只是这么说很对不住云丹。阿奴失踪之后,云丹沉默了很多。那两个女人被软禁在磨西,云丹根本没有多看一眼。 刘仲心里像沸腾的油锅一样不知如何是好。他与云丹早就怀疑阿奴和纳达岩从绒巴人手上脱逃了,他们也派了人在周围搜索等候,只是一个冬天过去了,音信全无。此时,阿罗等人回来报信,但是比他们更早到的是革什杂部落的求援书。刘仲将圣旨扣压下来,决定等找到阿奴由她做决定。 绒巴人没想到,汉军并没有全部离开打箭炉,有两万汉军先期留下来准备修建营房,根据皇帝的旨意,他们要在这里长期驻扎。 云丹和刘仲觉得上次没有伤到绒巴人的元气实在太失算了。 话说阿奴被掳走,一路上绒巴人对她很是尊敬,没有吃太大苦头。只有那位叫做纳尔吉的年轻武士宛如饿狼般一直盯着她不放,但是也没有更进一步的动作。 到了目的地后,她被关押在五层高的碉房里,待遇不错,至少比在休养所里吃的更好,而且视野开阔。 当天,纳尔吉就带着个雪肤美人前来看她。那名美女打量了一下,一句话没说很不屑的走了。用膝盖也能想到,又是云丹的粉丝。 那天半夜里,阿奴听见了昆达等人发出的短促的口哨。哨音很短,隔了一阵又是一声,像是夜枭在笑,夹杂在哗啦啦的夜风中转瞬即逝,若不是阿奴耳尖,压根听不见。外面漆黑如墨,阿奴将油灯朝外面点了又点,直到听到一声喜悦的短哨。 第二天,一名粗脖子豹子眼的中年绒巴汉子上来,撇着外八步子,一口纯正的康巴口音。介绍自己叫做孙哥日则,巴旺家族的领主。随后他从与革什杂部落的历史宿怨说起,长篇大论滔滔不绝,直说的阿奴两眼无神开始打瞌睡。最后他慷慨激昂的做了一个总结,满脸希翼的看向未来的总督夫人。 阿奴擦了擦疑似打瞌睡留下的口水,一脸迷糊地看着他。要知道,就是阿波和沈嘉木给她上课敢讲这么长篇,她照样睡给他们看。如今只是睁着眼睛神游天外已经很给孙哥日则面子。 阿奴没听清,直接问道:“要我干什么直说吧。我能办得到绝不推辞。” 孙哥日则大喜,这位总督夫人真上道。随后他厚颜无耻的要求阿奴写信给云丹要求退兵。 阿奴摊摊手反问:“大叔,如果你是云丹,你会退兵么?” “先退三十里?”孙哥日则不死心。 阿奴为难地看着他。 孙哥日则在心里掂量了一下,他妻妾不少,随便哪一个都舍不得。可若是丰收在望,要他把胜利果实拱手让人他绝对不干,哪怕用他最喜欢的小妾阿萌的性命相要挟。 阿奴见他纠结,好心提醒道:“大叔,这件事属于我办不到的范畴。我只管家里的事。” 孙哥日则眼睛亮起来:“我的女儿寇斯曼喜欢总督大人,还有我的外甥女阿珂,我的表妹达瓦兰。。。。。。” 见他准备列名单,阿奴打住:“给他娶小老婆吗?”寇斯曼是那个白的像纸皮一样的美人? “这个您能做主吧?”孙哥日则喜悦地搓搓手。这次输了没关系,只要联姻成功,他还可以卷土重来,若是女儿生下长子,到时候河西总督的位子就是他家的了,据说总督家里金山银海,想想口水都要留下来了。他买了一个蛋,鸡还没孵出来,已经在幻想蛋生鸡,鸡生蛋。。。。。。。子子孙孙无穷尽的美好生活。 “能。”阿奴答应的爽快。人为刀刀徂我为鱼肉,不能也得说能。 阿奴的第一封信很老实:“云丹,我被巴旺家的寇斯曼抓了,她想要嫁给你,你就从了吧。” “怎能这么写?”孙哥日则不满,他看得懂吐蕃文。 “我不喜欢骗人。”阿奴也不高兴了,“撒谎菩萨会怪罪的。”虽然她不信佛。 孙哥日则语塞,但是如今连墨尔多山神都疑似抛弃他们啦,敬神这种事情果然还是适合和平年代啊。 阿奴的第二封信不改初衷:“云丹,我在巴旺家做客,他家的寇斯曼和阿珂认为她们比我更适合你。。。。。。” 这回连赶上来的寇斯曼都不干了,她是这么认为,但是怎能说得这么直白。委婉一点。 阿奴接下去写:“云丹,我在巴旺家做客,他家的寇斯曼和阿珂认为她们比我更适合你挨你醉酒后的拳头。。。。。。” 总督大人存在暴力倾向?蔻斯曼惊呆了。 孙哥日则不以为意:“喝醉酒将拳头藏在袖子里,像猫一样去睡觉的那叫孬种,哪个嘉莫查瓦绒的勇士不打老婆,男人有火不让他发,憋在心里会死人的。” 眼见败坏云丹名声失败,既然要委婉,阿奴的第三封信干脆连开头都省了:“寇斯曼认为她想嫁给你这件事,你知我知大家知,天知地知鬼神知,还是不要说出来的好。。。。。。” 不说出来她嫁个屁啊?气质,气质,寇斯曼美人只能在心里暴粗口。 第五封信:“寇斯曼说英雄爱美女,我承认她是个少见的美女,但是我很疑惑,你是英雄么?没听说过英雄需要吃饭睡觉兼打嗝放屁剔牙。。。。。。” 这是英明神武的总督大人?污蔑!寇斯曼开始风中凌乱。 第六封信:“我很想这封信就把你和寇斯曼英雄美人送做堆,但是我答应的这么快,以你的小心眼肯定会日后找茬。又及,需要我告诉绒巴的美人们,你有一颗虫牙么?或者干脆说你有痔疮。。。。。。” 寇斯曼怒:“不是叫你写情书。” “随便抓走别人老婆强迫人家把老公分给你一半,还不让我垂死挣扎一下?”阿奴愤愤地咬着笔杆。 寇斯曼昂起头:“你老了。” “娘的,不就是二十二岁了吗?至于说的我像个大婶似的。我一百岁的时候,你九十四,一样的老柴皮,大姐不要笑二姐。”阿奴不干了,要人家老公还要人身攻击,太不厚道了吧。 见她撂挑子,孙哥日则连忙叫女儿下去,他虽然觉得贵族一夫多妻是正道,但是家庭和睦很重要。阿奴是皇帝册封的命妇,齐美头人的孙女,日后女儿嫁过去还得看她脸色。 阿奴的老毛病又犯了:“丈夫要跟别人分享,他的财产也要跟别人生下的孩子分享,怎么算我都亏本啊。” 这是赤裸裸的敲诈。阿奴姑娘现在连掩饰都不需要了。 孙哥日则反而不以为杵,这样才正常,听说这女人嗜钱如命。他爽快的答应了阿奴的要求,送来一大包珠宝,甚至按她的要求送了些散碎的金银。 阿奴最终写了那封大家都满意,只有云丹咬牙切齿的信。 几天后的夜里,她听见昆达的口哨,将一封早就写好的密信放在卡垫下,上面详细的交待了事情经过以及自己的去向。她认为云丹赢了肯定会找她,自然会来这间牢房看看,自己藏东西的习惯他知道。若是输了,输了有什么好说的。随后她背起包裹,用那根抓钩和多金送的匕首插进碉房的缝隙里,一点一点攀下碉房跳进纳达岩的怀里。这里汉蕃联军没有打过来,守卫很松懈。 他们一行六人小心地避过暗哨,走进了莽莽林海,为了逃避追兵,不敢回头往西,只有向北向北再向北。他们小心的避开偶尔看见的绒巴居民,鉴于语言不通,三方已经结盟的消息他们根本不知道。 纳达岩等人为了救人,连帐篷和毯子都没带,只有长刀和弓箭。还好众人都习惯了野外生活,只是越走天气越冷。 直到下雪,仍然没有看见康巴人的踪迹,他们渐渐地跟沿途的绒巴人买点吃的穿的,绒巴人很好客,家境宽裕的看见他们窘迫,往往不要阿奴带的银子,反而施舍一些食物和用品给他们。他们剥下猎到的动物皮毛,来不及硝制,就用竹针艰难地穿编成了一件件衣服,每扎一针都要使出吃奶的力气,阿奴长满茧子的手都起了几个大泡。 一日他们穿过静默阴沉的森林以及像天堂仙境一般的冰雪世界,刚刚来到一个满是积雪的垭口,他们遭遇了暴风雪,雪花打着漩儿在垭口越积越高,天地茫茫一片,他们全身冻得僵硬麻木,进退无门,眼看就要葬身在这里。风雪中一个男人和一名妇人赶着十只牦牛出现在后方,就像从天而降一般。牦牛们在前面开出一条道路,他们跟着牦牛,踩着没过大腿的积雪一步一滑的翻过垭口。除了眼前一片略微发紫的风雪白墙外,什么也看不见,就好像迷失在一片白色的漩涡中,他们越爬越高,最后看见几根树枝标志的圆形石堆,这标志着走到顶了。众人松了口气。然而下山的路更加艰难,人只要一摔倒就直直地埋进深深的雪堆里,最后需要众人齐心协力将他挖出来。 好容易过了垭口,那一对男女看见他们穿着兽皮象野人一样,动了恻隐之心,请阿奴等人上他们家暂避风雪。他们的家是就在附近,那里叫做“古尔沟”。 他们就这样住进了达尔玛家的碉房,在那里度过了这个寒冷的冬天。 春天到了,阿奴一面探听消息,一面帮着达尔玛家放牧。达尔玛一家是梭磨领主的科巴(农奴),家境不宽裕,却不肯收她的珠宝,最后只收了一副镶着红珊瑚的小金耳环。阿奴等人只好帮她家多干些活。 一日达尔玛急匆匆地赶回来,指手画脚:“领主老爷要见你们。”他们语言不通,一个冬天,大家也只学会了一点常用语。 原来她的耳环被梭磨的领主达拉/更确斯甲发现,那种款式是近年在拉萨流行的。好奇之下多问了一句,达尔玛不敢隐瞒。 他们只有去拜见这位领主。 他住在一个庞大的叫做泽尔登宁的碉寨,比巴底家那个大的多,两个巨大的高达九层的碉楼耸立在碉寨的东西两侧。 领主是个二十来岁双眼明亮的年轻人,器宇轩昂。出乎意料的是,他一口拉萨一带的吐蕃语,能和纳达岩对上话。梭磨人信奉的是萨迦派(即花教),不远的地方有个刷经寺。纳达岩大喜,他们最怕碰上的是砵教。 达拉留他们下来做客,随后派人打探消息。他只知道去年三方结盟的事,新的进展就不知道。只是路途遥远,刚刚开春,化雪的时候道路泥泞不堪,人马难行,一时没有新的消息。(未完待续) 第一百六十二节 长风想法 收集了一下情报,云丹这次没有兴师动众,带着两百人就直捣孙哥日则的老巢。如他所料的是,绒巴人各部落起了内讧,对发动上次那一仗的促浸领主扎西次波非常不满意,扎西次波焦头烂额,无暇顾及自己的姻亲孙哥日则。。 云丹向皇帝奏请封赏也分厚薄,向着他们的部落就赏赐丰厚,连品级都更高一级。比如革什杂就封的是安抚使,从四品,伴随而来的是大量财帛茶叶。而之前附从扎西次波的一些部落只得到一个怀化司戈,正八品下级,不用说,那些茶叶绢帛就更少了。上次扎西次波是主犯,惩罚不过是削减了一点贫瘠的土地,贡物更丰厚些,压根没受什么损失。就因为跟着孙哥日则送了两个女儿,两人都得到了归德郎将的品级,那可是从五品。连与他实力相当的赞拉领主哈伊拉木也不过是个怀化中候,正七品下。哈伊拉木与一干小部落的领主愤愤不平,这次巴底家族想对付革什杂,他们站在边上说着风凉话。再不肯伸手援助。 孙哥日则这次损失惨重,孤立无援,只有恭恭敬敬地把云丹迎进了碉寨奉为上宾。然后遣人快马飞骑四处宣告,总督大人,他的女婿,已经到啦,各位前来拜见,特别是派去通知革什杂部落的那个人趾高气扬,嗓门奇大,重点突出那女婿两字。 更北一点的梭磨和松岗、杂谷郎一带的领主都接到了通知。包括梭磨领主达拉。 梭磨河峡谷连绵起伏的山岭在春季绽放着五颜六色的野花,到了六月满山遍布或粉或白的大杜鹃花树(也称羊角花,因为花骨朵的形状坚挺直立,形似羊角)。崎岖的山间小路,以及不断变化起伏的绿色山峦,高低错落的褐色村寨。如诗如画一般的境界,宁静和自然。 阿奴整日跟着达尔玛在高原草场游荡放牧,已经被晒的像个黑炭,笑起来那口白牙看着越发晃眼。 她本住在碉寨里,然而随着达拉的眼神越来越炙热,她只有回到达尔玛家。幸好达拉是个温和的人,而且中原皇帝的圣旨和云丹的总督头衔让他对待阿奴彬彬有礼,没有露出一点强求的意思。 梭磨当地很早就有个花教的刷经寺,当地人笃信佛教,最后几家部落联合起来前往拉萨迎来吐蕃赞普的后裔达拉.更确斯甲做自己的领主。吐蕃人看重血统的风俗由此可见一斑。为了显示血统纯正,宁愿弄一个主子在自己头上作威作福。这就不难理解为什么那些女人前仆后继地往云丹怀里扑。 当丹东消息到来的时候,达拉看向阿奴的目光转为同情。汉蕃绒巴三方联盟,云丹同意联姻,他们早已经知道。但是这一次带来的消息是有关中原皇帝对那两位美人父亲的封赏,尽管上一次战争他们是发起者,但是因为女儿嫁给云丹的关系,他们的武散官品级与赏赐比别人丰厚的多。云丹上次征讨绒巴有功,被封为怀化郡王,但是却没有封妃的旨意。按理阿奴是顺理成章的郡王正妃。如今圣旨迟迟不下,让人心生疑窦,加上那两位美人父亲因为云丹而得到的高官厚禄,很难不让人联想到阿奴这位正妻还未上任的就面临被人拉下马的危险。 自从知道了云丹收纳了两位美女,阿奴就开始闷闷不乐。纳达岩百般开解无效。 阿奴烦恼道:“之前他不过是一个头人的儿子,白姆尚且想致我于死地,她还是我堂姐呢。后来不过是个空头总督,就冒出那么多大小姑娘。如今他变成了郡王,领地日益扩大,已经有三个妻子,往后还不知要跟多少女人抢男人。难道出现一个女人我就要跟他一哭二闹三上吊么,想想那样都觉得自己面目可憎。”不能不承认,在洛隆庄园生活的那半年特别是白珍的去世给阿奴的下半生造成了巨大的阴影。她对于大家族的生活非常恐惧,至少不愿意将脸暴露在公众眼里,宁愿躲在暗处,像一只老鼠一样紧张而敏感地观察着周围的风吹草动。而且自从卓嘎嫁人后,她再也不肯要侍女近身,央金达娃之类的女人足够让她心生警惕。 况且她已经二十二岁了,尽管容色依然鲜妍,但是女人的保质期非常短暂,转瞬即逝。她没有把握自己年老色衰的时候,云丹看自己的眼神会像现在一样炙热缠绵。 如果那寇斯曼宛如早春二月含苞待放的豆蔻花,那她恐怕是暮春残留在桃枝上的花瓣。她自嘲的笑笑,还是一片被虫咬过的发黑的花瓣。胳膊上面被跳蚤什么的咬出一串串的包,这是自由的附赠品。来到高原牧场与牛羊为伍,这些小动物就不可避免的再次光顾了。阿奴承认,她开始厌倦了四处奔波的日子,甚至想就这样留在梭磨再也不走了,哪怕满身的臭虫跳蚤。也许寇斯曼说对了,自己真的老了,算算年岁,实际上已经三十八,真是个难听的数字。 阿奴躺在草地上,嘴里叼着一根草管,推了推身旁的纳达岩:“你到底几岁了?” 纳达岩挠挠光头:“不记得,只知道很老了。” “是个老头?”不记得很正常。他上辈子生活在大草原,天苍苍野茫茫,流年谁记,像她,至今不知道自己具体的出生年月。 “应该吧.。”修行的人,岁月更替对他们没有太大意义。 “老爷爷?”阿奴一脸崇敬。 “噗!” 见纳达岩喷了一口马奶,手忙脚乱的清理自己,阿奴哈哈大笑。 纳达岩换了个地方躺着:“这次回去,雅佳去世了。” 阿奴笑声骤止:“又走了一个啊,她也一百来岁了吧。”她幽幽叹气,一个一个最终都会离开她,甚至是喜欢骂她的雅佳。阿奴一度认为那位是不死的老巫婆。 天色渐黑,两人惬意地平躺在热烘烘的草甸上。夜晚的空气真是妙不可言,万里无云的星空干净明亮。看见头顶星光璀璨,阿奴叹口气:“奶奶当年不让我用手数星星,说地上的人要是用手数星星,一颗星星,两颗星星。。。。。。天上的星星就会反过来数咱们,一具僵尸,两具僵尸。。。。。。” “阿奴玛,不要惦念她,她会不安心的。”纳达岩见她伤感,念了一句偈语:“我们的存在就像秋天的云那么短暂,看着众生的生死就像看着舞步,生命时光就像空中闪电,就像急流冲下山脊,匆匆滑逝。。。。。。” 生命如闪电,是啊,韶光易逝,过了二十岁的阿奴越发敏感到这一点。女人,哪怕是比丘尼也会在乎自己的年龄。 “傻子,你要成佛了,我怎么办?”她灰心丧气地靠在纳达岩的臂弯里,这么久了,云丹也不来找她,看来是个靠不住的。算啦,靠山山倒,靠人人老,还是靠自己吧。 梭磨的领主达拉远远地看着相偎相依的两个人,往日明亮的眼眸里一片黯沉,身后的随从问道:“要通知他们吗?” 他犹豫了一下:“明天吧,今晚也走不了。” 明日复明日,达拉一直不愿意开口告诉阿奴,云丹已经驻扎在丹东一段时间,等着各位领主前去拜见。一直拖到不能再拖,他才通知众人启程。而此时丹巴的雨季结束了。 爱屋及乌,达拉心慕阿奴的同时,将达尔玛的丈夫阿松升为小头人,达尔玛喜气洋洋,阿奴感激她救命之恩,送了她好几样贵重的珠宝,在达拉发话后,达尔玛欢天喜地的接受了。 云丹并没有去看阿奴的暂时牢房,每日里笙歌艳舞,应酬各路领主,他压根没空,也不觉得未婚妻只呆过几天的牢房有什么意思,晾那些绒巴人也不敢薄待她。 反而是跟着云丹来的李长风进去了,刘仲临行前有交待,希望那里可以发现阿奴下落的蛛丝马迹。他们自幼青梅竹马,刘仲很明白阿奴凡事都有留后招的习惯。以她的性子,绝不会无缘无故将丈夫乖乖地让人。云丹不知道阿奴有喜欢收藏旧物的强迫症,而且这种情况已经延伸到人类。 李长风翻箱倒柜,最后找出了一叠折的整整齐齐写了半截的信纸,还有一封给云丹的信。 他看完后慢慢地将信全部藏进怀里,十二欲言又止。 李长风压低声音:“阿奴那时是往北逃了,顺着北方找吧,只怕现在知道消息已经回来了。” 十二满脸不赞同:“长风,阿仲没有怪过你。” “我不觉得内疚,但是秀秀一直耿耿于怀。”他与阿奴等阿依族人、云丹等吐蕃人相处十来年,一夫多妻,一妻多夫都见识了,男欢女爱你来我往觉得再正常不过,既然秀秀与阿仲不和,分开也没什么,他一点也不觉得自己当了第三者。但是秀秀不同,自幼所受的三从四德的教育让她一直对刘仲心怀愧疚,如果阿仲娶了阿奴能够开心,秀秀会觉得心里安慰些。 “你也看见了,最近他收了十来个女奴,个个年轻貌美,阿奴二十多了,再过几年,哪里有办法应付这些前仆后继的小姑娘。况且,这次要不是皇帝下了赐婚旨,阿奴会嫁谁还说不定呢。”虽然现在云丹只是把女奴当做礼物收下,但是吐蕃贵族跟中原贵族生活一样糜烂,他能坚持一时,谁能担保他坚持一世。阿奴不会肯跟别人分享自己的丈夫。 十二想起刘仲,那毕竟是自己从小看到大的孩子,又破了相,秀秀跑了,那些献媚的女人他正眼也不肯看,要是阿奴这里再没指望,只怕真会打一辈子光棍。他别过头去,淡淡说了一句:“我吩咐人去找。”(未完待续,如欲知后事如何,请登陆..,章节更多,支持作者,支持正版阅读!)(未完待续) 第一百六十三节无可奈何 达拉告别妻妾,带着阿奴等人磨磨蹭蹭地一日三停。 阿奴心里矛盾,也不想太早见到云丹,索性放开胸怀一路游山玩水,慢悠悠地前往丹东。 沿途几百个大大小小的海子如蓝宝石般璀璨的散落在高原牧场四周连绵的山峰之间。其中一个最大的海子叫做龙波,由周围山峰的积雪融化汇集而成,湖面似桃形,出湖口是个小小的高山瀑布。湖水深邃墨蓝,只在一角处有较温和的浅水过渡,呈现出瑰丽的多彩蓝色。 阿奴舍不得走,在这里扎营游玩了几天,直到十二带着人出现。 她问了问情况,见十二只字不提云丹,干脆也就不问。仍然不慌不忙的上路,十二也不催促。 她到达丹东的时候,云丹已经走了。阿奴楞了一会儿,对达拉很抱歉。达拉原本就不是很在意,只是送君千里终于一别,他再舍不得,也知道眼前这位姑娘眼里没有自己。最后他只是低声说了一句:“若是有事,可以到梭磨来找我。”对这位平和谦冲的追求者,阿奴很是感激。(基本上阿奴姑娘遇见的都是烂桃花,只有这一位人品正常些,可惜妻妾成群。) 巴底家族的孙哥日则赶出来送行。他早就负荆请罪告诉云丹,阿奴逃的不知所踪,他们搜寻了一个冬天都没有结果,但是没有发现尸体,判断人应该还活着。云丹什么话也没说,甚至脸色也没有一点变化,他认为是自己女儿吹枕边风的功劳,心里遗憾没有多生几个。对阿奴的态度就不甚恭敬,敷衍了事。 阿奴见惯了别人的冷眼,也不觉得怎样。十二等人却见识过他在云丹面前的谄媚,不由得愤愤不平,想起阿奴未来要面对的都是这种趋炎附势的小人,前途堪忧,对李长风的话又认同几分。 阿奴去了上次住过的地方,信已经不见了。她呆了一下,问孙哥日则,他却对此一无所知。 刘仲接到消息匆匆赶来接阿奴,差点要当众抱着她大哭,阿奴踹了他一脚:“我还没死呢,嚎什么丧。” 十二眼角抽搐:“王爷,注意形象,那是别人老婆。”一切还没搞定之前,别闹出什么丑闻来。 刘仲勉强扯开一丝笑容:“云丹有事不能来,你别怪他。” “没事,咱们说说别的吧。”这么久,足够让她做好心理建设了,阿奴语调平和,脸色如常。最坏的结果就是她跟云丹一拍两散,不过是个上过床的男人,大不了不要就是了。她如是安慰自己。 回到打箭炉,阿奴去了白玛锅庄见父亲。担忧了一个冬天的罗桑似乎老了许多。他怜爱地摸摸扑到怀里的宝贝女儿,心里忧虑。云丹回来后只字不提阿奴,他已经有不好的预感,见阿奴也不肯提云丹,心里明白两人这次裂痕不小。 他劝道:“一个好女人应该学会宽容,云丹身份不同,这次推了,下次还会有更漂亮的姑娘送来,你不要介意太多。”他虽然不高兴徒弟要娶别的女人,但是男人也就那么回事,管不住自己的下半身,他自己都做不到只守着美蒂一人。 这句话说中了阿奴的心病,她不愿意退让:“阿爸,我还没嫁呢,再说一群美女够他忙活的,你忍心让我嫁过去守活寡?” 罗桑失笑:“贵族婚姻都是这样,你要是看中别人弄到手就是,就是喜欢阿仲也没什么不可以。”意思是云丹三妻四妾,你也可以面首三千,不过不能公开。他对于这一点很看得开,想当年他也泡了不少有夫之妇。以前那个康珠在丈夫没去世之前就跟他有来往。 阿爸如此剽悍开明,倒是阿奴没想到的。但是她不愿意跟一堆女人勾心斗角的过活。云丹的那些联姻对象都是头人领主的女儿姐妹,每一个身后都牵扯着各方利益,不是央金那种无依无靠的奴隶可比的,更不能简单地以弱女子视之。为了面子和利益,吐蕃部族之间争斗杀个把人跟杀羊一样简单,纵观吐蕃的历史,到处充斥着阴谋和鲜血。她身后是几百名族人的性命,血脉相连,又不是孤家寡人可以仗着一股孤勇之气杀敌三千自损八百的拼,死一个她都要肉疼很久。 她苦笑一下:“我先去成都找刘畅要一块地,将族人迁出来,时间太久了,我怕嘎郎王不高兴。”当初讲好五年后全部搬迁出来,如今都过期限两年了。原本想着既然与云丹有婚约,不如把磨西要过来,如今想来,去中原要地更靠谱一些,毕竟男人实在靠不住。 “云丹晚上回来,你见见他。”罗桑急了。他苦心孤诣教了这么一位弟子,就是希望有朝一日能够保护女儿。阿奴配云丹在他看来是最好的组合,然而这两位冤家自小闹个不休,好不容易花好月圆,转眼鸡飞蛋打。 阿奴楞了一下:“也好。”什么都不说就走也交待不过去。 然而等到天明也没看见云丹的影子,罗桑想叫人去找。阿奴灰心摇头:“阿爸,算了,若是他回来,你告诉他,夫妻做不成,可以做朋友。” “阿奴玛,再等等。”卓玛和赶来的果儿又气又急,云丹嘴上不说,只怕心里是希望阿奴低头。 阿奴泪盈于睫,那不是低头可以解决的问题。她凑上去亲了一下卓玛哽咽道:“帮我照顾阿爸,告诉叔叔和桑杰他们,我走了。” 见她带着纳达岩和昆达等人头也不回拍马而去。卓玛哭道:“这叫什么事啊?” 罗桑唉声叹气。果儿和亨珠互看一眼,无可奈何。 等刘仲闻讯,阿奴已经走了一天。他拿出那三份圣旨,看了又看,告诉十二:“备马。” 阿奴先到达磨西见到了阿罗和峰哥赵惜等人,那几个抢来的丹巴姑娘有的已经怀孕了。对于这种强抢民女的行为,阿奴一阵无语,真当自个是草寇了么? “有什么打算?” 既然准备生儿育女,那肯定就不会再跟着纳达岩做游方和尚。 峰哥一阵踌躇,他们动荡半生,很想安定下来。 “算了,你们回不了中原,就在磨西吧,好歹离中原近些。找云丹要块土地,或者找他要份工作,种地放牧做打手,随便你们。”她一指阿罗,厉声道,“跟我回成都。”一没人管着就惹事,这次差点战火重燃,罪魁祸首就是他。 阿罗讪笑一下:“我找了你一个冬天,心里气愤,所以才。。。。。。” 阿奴脸色缓和下来:“以后在成都可不能这样任性,随便杀人放火,我可护不住你。” 听出话外音,阿罗喜道:“长住中原?” “是。”阿奴承认。 “那你不嫁云丹了?”赵惜大惊失色,你俩床单都滚多少回了,居然说不嫁就不嫁? “别提了,不嫁人,咱俩以后一起混吧。”阿奴笑嘻嘻带一丝恶意地看着赵惜,看得她打个寒噤。 刘畅看见本该是新嫁娘的阿奴卷土重来,一阵愕然,他是个人精,转念一想就明白了:“又不嫁了?”已经嫁两回了,还嫁不出去,都磨成老姑娘了。 灵犀也赶出来,看见阿奴一身仆仆风尘,喜得两眼飙泪:“我以为再也看不到你了。”一叠声的叫人去通知大石,好给阿奴接风洗尘。她心中欢喜,刘畅已经酗酒成瘾,整个西园暮气沉沉,阿奴来了,好歹他会开怀一些。 这句话跟诅咒差不多,刘畅和阿奴听得呲牙裂嘴,还好两人都知道灵犀有些倒三不着两,也不计较。 刘畅很爽快地给了阿奴一座山林,靠近浦江碧云寺,也就是在那个大嘴悟空师父的和尚田附近。阿奴查看了一翻,依山傍湖,她非常满意,毕竟阿依族人性子散漫,在城市附近只怕惹出事情来。随后忙忙地找将作监的李作设计房子,一边找人手盖房子。 阿错听说妹子婚事又黄了,虽然可惜,但是阿依族人婚姻结构松散,嫁过三四次的都很有,见妹妹一脸平静,他也不介意。 没几天刘仲赶来了,阿奴却不在西园,赵惜倒是住在原来阿奴买的那所宅子里,只知道阿奴去了浦江。他急得转磨磨,直到天黑阿奴才一身狼狈的回来,手上扛着一大把紫薇花。见他来了,有些吃惊,先将花送给刘畅过目,然后叫侍女插瓶:“看看这花开的野气十足,比你园子里的有活气多了。整日闷在家里喝酒算什么,酒糟鼻很难看的。今年又是丰年,田野一片金黄,看着像金子一样令人提神,不如明日一起出去秋游,帮我看看房子要怎么盖吧。” 刘畅那是心病,阿奴也没办法,只有偶尔敲打一下。 满腹心事的刘仲这才发现皇叔已经烂醉如泥,有些伤感地看着他。被阿奴敲了一下他的脑袋:“没有皇帝的调令,你随便跑来跑去,不怕言官弹劾你?” “没事,来成都可以的。”手握兵权的大将限制很多的,第一条就是不能擅离职守。 “找我?” 刘仲连忙将空白圣旨拿给阿奴,期期艾艾地说:“我扣下了,想问过你。” 阿奴翻来覆去看了很久:“皇帝还真是看重他,你把这三份都给他吧,由他做决定。不过别把我放上去。”她没看出皇帝的用意。 “你决定了?”刘仲又惊又喜。 阿奴垂着头,没看见刘仲希翼的目光:“我不能嫁他,我害怕一念之差给族人带来灭顶之灾,我输不起。那些女人手下都是奴隶娃子,死个把她们根本不心疼。”她扬起头,吸吸鼻子。刘仲才发现她眼角划过一行亮晶晶的眼泪。见刘仲一脸同情,阿奴抹了抹脸,转身大步走出去:“没事,过一阵就好。” 刘仲连忙追出去,却看见她蹲在一处灌木后面,呜呜咽咽地哭成一团,他走过去将阿奴抱起来放在自己膝盖上:“你放心,有我和云丹,他们没人敢把你怎么样?” “没用的。阿仲,我已经二十二了,转眼就三十,女人三十豆腐渣,连那个蔻斯曼都嫌我老了,根本不把我当作对手。我实在是没有力气跟一堆小姑娘争。”阿奴埋进他怀里大哭。“他们根本不把人命当作一回事,就因为那个蔻斯曼想看看我长什么样,一声令下十来条人命就没了,他们都是疯子。” 那个女人刘仲见过,脑残的很,他叹口气,连那种对手都敢上门踢馆说实在也很憋屈。他想起自己的经历,一阵唏嘘:“那次剿灭张甾,他最后是自尽的,吊在树上。”他顿了一下,想起那可怕的惨象,“他的后面是绵延两三里的尸体,都是被他抢来的女人,统统吊死在树上,一串串像葡萄一样,个个伸着舌头,两眼暴突,那以后我看见吊着的东西就想吐。” 阿奴胃里一阵翻腾。 见她不哭了,刘仲用袖子给她揩揩鼻涕眼泪,问道:“我以为那些贼人都是穷凶极恶的暴徒,可是后来黄河决堤,那些俘虏也拼尽全力抢救难民,修补河堤,我说重修长安,他们听说有口饱饭,人人踊跃。看着都是很朴实的百姓,可是为什么当初兵乱的时候他们烧杀抢掠一样没有手软?” “人都有两面性,阿仲。百姓们平日里温顺如绵羊,可是一旦衣食无着,或者被欺凌的狠了,社会矛盾不可调和的时候,就会激发出他们的黑暗面。所谓的社会矛盾,是指是官与民的对立,官大与官小的对立,即有权者和相对无权者的茅盾,地主阶级和农民阶级的茅盾。。。。。。。”阿奴长长一串解释了一堆社会科学名词,最后说道:“身为上位者所要做的就是缓解社会矛盾,不让它爆发出来,维持社会的稳定。”见刘仲被一大串名词绕的头晕,圆圆的眼睛透着傻气,她朝刘仲挤挤眼:“就是你要干的事。”见她红着鼻头做鬼脸,刘仲好笑。(未完待续,如欲知后事如何,请登陆..,章节更多,支持作者,支持正版阅读!)(未完待续) 第一百六十四节 阿仲求婚 讲起造反,阿奴嗟叹:“百姓们但凡有一个安稳的生活,谁也不会想造反。我冬天的时候被梭磨的领主达拉收留,他手下砍竹沟头人阿格多,欺榨百姓,残害人命,农奴暴动,把他撵出了砍竹沟。暴动成功后,他们跳锅庄舞庆贺边唱歌:‘滚啊,滚!滚出砍竹山以外,猛虎也不过是肉一堆,滚出砍竹山垭口以外!’群情激奋,连领主达拉也不敢过分干涉,只有重新派一名温和的头人过去。黑头吐蕃人被佛教洗脑成了提线傀儡,在权贵面前半点尊严也无,朗生朗生,在吐蕃贵族的眼里不过是会走路的牲畜。可以他们要是被逼到绝路,奴隶一样会反抗。两百年前,吐蕃王朝崩溃就是因为奴隶造反。”前车之鉴比比皆是。 刘仲害怕阿奴想起云丹又哭哭啼啼,挖空心思转移话题,将自己否决不下的事情告诉阿奴,希望她给个建议。 当讲到与绒巴人的宗教问题,刘仲皱眉:“你在梭磨有没有听说过,在马尔康,佛教徒和砵教徒冲突的厉害?上次征伐,绒巴人的砵教巫师作法,导致天气恶劣,战事举步维艰,伤亡惨重,云丹他们非常愤慨,在要求他们改信佛教这一点上不肯松口。”他本性温和,受阿奴影响,虽没有成为无神论者,但是并不趋向于哪种特定的宗教。 “有。”阿奴笑起来,“砵教徒们也很机灵,他们的神像被佛教的喇嘛们赶出寺庙。夜里他们将神像偷偷搬回来和佛像放在一块,说是‘神明不愿意离开他的子民,又回来了。’最后喇嘛们无可奈何,最后只有将两种神像放在一个寺庙里供奉。”这种宗教融合汉人做的最好,一座小破庙里常常可以看见黄大仙和地藏王菩萨住在一起。汉人奉信“不管是黑猫白猫,只要能抓到老鼠就是好猫”。在宗教问题上也是一样,只要能有些许灵验,可以慰藉心灵,不管是那路神明统统有香火可享。 “其实就是在吐蕃法域(拉萨一带),佛教里一样被砵教本土化,跟印度的佛教不同,跟中原的也不一样。所以又何必分什么佛教砵教?阿岩很不赞同那种两极分化的作法,他认为各种教派只不过是‘同出而异名’,是一个太阳在多个大盆里落下的多种光影,本质上是完全可以融合为一的。但凡一种宗教可以延续下去,总有它值得肯定的一面。平日里互相借鉴学习才是正道,而不是一棍子打死。”纳达岩本是巫师,心理历程与激进的吐蕃喇嘛不同。 “至于巫师作法,阿岩的修为算高的,他都没法子控制天气。我只知道响声可以制造雪崩,可没亲眼见过巫师可以呼风唤雨,要不你找上清宫那批牛鼻子老道试试?绒巴人聚居地气候本就恶劣,就是你们不踏上他们的土地,当年的冰雹洪水一样也不会少,不信你可以查查他们的气候记录,老人的嘴里肯定有。难道敌人没来,那些法师还要祸害平日里奉养自己的百姓不成?肯定是他们在装神弄鬼愚弄百姓。” 见阿奴说的俏皮,刘仲笑出声来:“那依你说怎办?” “不怎办?就一条,宗教信仰自由。”阿奴说的兴起,开始摇头晃脑,“不过这次佛教出钱出力出人,一点好处都没有肯定不行。不如跟绒巴人领主们商量,佛教的喇嘛寺一样建,随便百姓信什么,谁也不准干涉。这边再跟喇嘛们商量,一步一步来,最好找那些精通佛教砵教的喇嘛将两种教义相互渗透,将他们的信仰慢慢地牵引到佛教这一边来,虽然费时费工,但是这样才能体现出佛教的兼收并蓄,有容乃大,慈悲为怀。。。。。。反正高帽子人人爱戴,你就把他们捧的高高的,把那些大和尚们拍舒服了,就好说话了。” 她正说得口沫横飞,却发现刘仲忽然面红耳赤。此时虽然炎热,但是他们坐在花园的亭子里,上面一棵枝繁叶茂的老树遮阴,四周凉风习习,阿奴不觉得热,她自幼与刘仲亲昵习惯,加上谈兴正浓,根本没意识到自己正坐在人家腿上晃荡。 刘仲再老实也是血气方刚的年纪,心上人坐在自己腿上,又是夏天,衣衫轻薄,阿奴里面只穿了秋香色的荷花鸳鸯暗花綾裹胸儒裙,外罩一层白色纱衫,裹胸上荷花,鸳鸯,茨菰,红蓼,双鱼,四瓣花排成的满地散点花纹清晰可见。纱衫下骨肉均匀,玲珑有致,刘仲看下去的角度春光正好,阿奴又开始不安分地挪来动去,他差点被撩拨地脑溢血。 阿奴毕竟是过来人,感觉刘仲身体变化哪会不知道怎么回事,脸一红就想下来。却被刘仲一把箍住,这样的机会放过就是傻子,他还没有傻到家。 他手臂越收越紧,却见怀里的小姑娘惊慌地挣扎起来。刘仲低头哄道:“别怕,我这次来就是想问问,问问。” 阿奴瞪大了眼睛,见她黑白分明的瞳仁里波光粼粼,闪着一种不明的色彩,刘仲事到临头又开始期期艾艾:“阿奴,阿奴。。。。。。” 一声声叫的阿奴耳朵起茧,见她推推自己又想下去,刘仲一急,抱紧不放,一鼓作气求婚:“你嫁给我好啦 ,我长得丑,不会有人跟你抢,你也不用担心有人会找你族人的麻烦。” 阿奴怔了一下,怒道:“我不嫁你,你就不管我的族人了?” 重点不是这个,刘仲急得冒汗:“不是,我会管,你要不要嫁给我?” “不嫁。”阿奴脑袋一拨,坚决拒绝。 “为什么?”刘仲又急又气,双手箍更紧,眼珠子都红了,“你想嫁谁?”阿岩、云丹也就罢了,她要是再敢嫁别的男人,他,他,他就。。。。。。还没等他想好要不要以死相挟,阿奴姑娘努力挣脱站起来,严正宣布:“谁也不嫁,太麻烦了。” 刘仲像挨了一记闷棍蔫下来,等人跑远了他还没缓过劲来。 身后传来一声轻笑,刘仲转身一看,自个皇叔拿着个酒壶正半靠在花丛中听壁脚。见侄儿一脸沮丧,刘畅一晒:“傻子,那鬼丫头吃软不吃硬,她不嫁人你就有机会啦,日也缠夜也缠,终有一天人是你的,成不成亲有什么关系。” 刘仲两眼一亮,连忙追上去。刘畅叫住他:“你也太心急了吧,晚上跟她住一个院子好啦。”以前在雅州,他们两小无猜经常睡在一起,听青霜纳罕地说什么事也没有发生过,作为男人他真的很鄙视这个傻侄儿 ,美人在怀也不敢下嘴,活该被人抢了老婆。 刘仲大喜过望。 晚上等阿奴从酒楼算账回来,他洗刷干净死皮赖脸地就蹭进来:“阿奴,我老做噩梦。” 自小他经历了那场杀戮之后就一直噩梦连连,但是最近不是好多了?见阿奴一脸疑问,他苦着脸:“梦里到处挂的是死人。” “你别说了。”阿奴想起白天她说的话,现在不要说是刘仲,自己都害怕起来,她踢踢床前的踏板,“你睡这吧。” “不要。”刘仲叫起来,“有蚊子。” “爱要不要。”阿奴皱皱鼻子,“热死了,你那么大个,一躺下来整个床就满当当的,我睡哪?要不你找青霜她们睡去?” 守夜的侍女惊得魂飞魄散,听见外面一阵匆忙逃离的脚步声,阿奴“扑哧”一笑:“要不你就睡外边?反正人都被吓跑了。” “不要。”刘仲赌气往踏板上一躺,“起夜的时候不准踩到我。” 就这样,刘仲成功的登堂入室,但是他睡了一个夏天的踏板,被蚊子咬得满身包,愣是没敢更进一步,刘畅听说侍女汇报后直摇头,这个家伙以后也是个妻奴。 阿奴在碧云寺长滩湖边上修建的房子已经开工,悟空听说跟阿奴的族人做邻居,非常高兴,每日里来工地上找阿奴哈拉。阿奴知道自己以前是福州人,却想不起来自己为什么会听得懂悟空的兴化口音,也许自己以前的家人里有兴化人。 她忙得不可开交,被悟空烦的着急上火,干脆伙同灵犀把喝成醉猫的刘畅打包送给悟空和尚再教育,恳请大和尚务必展现佛法无边的威力,让精神状态已经崩溃的汉嘉王爷振作起来,重新作人。 悟空被她马屁一拍,深觉责任重大,喜滋滋的带走了刘畅。等刘畅一觉醒来,已经成了碧云寺的居士。刘仲的侍卫守着庙门将他软禁在寺内。刘畅暴跳如雷:“畜生,你要关着自己亲叔叔?”他虽然酗酒,该做的事情一样没有落下,权力仍然牢牢抓在自己手上。不想一个不察,家里放了几只白眼狼进来。 刘仲跪下来给他磕了个头:“医官说你再这样喝下去没几年活头了,还是在这里把酒戒了吧。阿岩和悟空师傅会陪着你。外面的事情你不用担心。”刘畅上次已经吐过一次血。 刘畅环顾四周,分明就是上次自己被梁王手下拘禁的那所寺庙,如今换了被他儿子关着。他奋斗半辈子转了一圈又回来了,不由得心灰意冷。 刘仲架空了刘畅,将蜀地的军政大权抓在手里,又把太原一带乃至东北的大片土地交归朝廷。皇帝非常高兴,大加封赏,想让他晋级成为亲王,刘仲推辞不受,皇帝拗不过他,只好让他自己挑封地,刘仲只要了浦江到雅州的一小块地方。刘珉知道那是阿奴族人居住的地方,原是刘畅的封地,想再将成都给他,刘仲却不肯要,见他坚持,皇帝也就罢了。另外又补偿了刘畅,将渝州到夔州的土地封给他。实际上那里早就是刘畅地盘,如今不过是多了个官方说法。 刘珉对着正怀孕的皇后方绮叹道:“阿仲什么都好,就是对那个女蛮子死心塌地,为了她连封地都不要,就那么小块地方,交上来的租税哪够一个王府开销。” 方绮嗔道:“人家有名字,叫什么蛮子。说实在我还没见过阿奴长什么样,都说是个难得美人。哪天请她来见见,怪想她的。” “成亲的时候总要回来。”刘珉正愁西南一块无人坐镇,刘仲正好解决了他的心腹大患。“也该给他在雅州建个王府,成年东北西走,连个落脚地都没有,身边也没人伺候。”他经历坎坷,生性多疑,生平只放心妻子方绮和刘仲两个,如今见堂弟终于安下心来成家立业,不觉心怀大畅。吩咐下去,将艮岳里的梁王府旧人全部迁往雅州。却没想到他这一辈子都没能喝到堂弟成亲的喜酒。 刘仲采取了阿奴的建议,说服了云丹和红白两教,还有绒巴人,不再强迫绒巴人信奉佛教,一切信仰自由。佛教的喇嘛们被新的挑战激的摩拳擦掌,挑了几个精通两教法典的日日与砵教喇嘛辩经说法,两个宗派就这样你来我往渐渐地相容下来。见形势终于大好,刘仲松了口气,开始坐镇雅州和成都一带。 普普被送进了学堂,阿蕾又怀孕了,在阿错的监管下,酒楼生意很好。阿奴族人的住址在茶马古道边上,阿奴将它修建成一个川西小镇,中间一条宽大的青石板路,两旁就是带着店面的一溜儿小楼,门全部朝着街面开,准备日后做生意用。阿奴觉得家里喜气洋洋,看什么都是好兆头。 赵惜想起阿奴的建议,联系了一下南北的浮影残部,开始建立一个叫做听风堂的专门出卖情报的组织,阿罗兴致勃勃也加进来。他自己在瓦子里赚了些钱,加上阿奴的赞助,开始组建马戏团,收罗了一些路岐人,四处冲州撞府的“打野呵”(即露天表演),除了浮影旧部外,这批人成为听风堂的第一批成员。 阿罗很喜欢妹妹昔年收集的那些飞蛾和蝴蝶的标本,将那只罕见的阴阳蝶做成了听风堂的标志。每个成员按级别在不同材质的小牌上刻上相应的蝴蝶和飞蛾图案,然后染色。他将那面刻着彩色阴阳蝶的乌木牌送给赵惜,看见那蝴蝶稀奇古怪,赵惜好奇,阿罗一五一十解释给她听,却被她当场甩出门。(未完待续,如欲知后事如何,请登陆..,章节更多,支持作者,支持正版阅读!)(未完待续) 第一百六十五节 赵惜秘密 被赵惜赶出门的阿罗莫名其妙,也拿了一个乌木牌给阿奴,讨好地对妹妹说:“这个是最高级的阴阳蝶,可以号令所有人。”他不解,“我拿给赵惜,她为什么发那么大脾气?” 阿奴瞟了他一眼:“你也知道这叫做阴阳蝶,意思是不男不女,还敢拿来做帮徽?” “啊?”阿罗吓了一跳,他只知道名字不知道含义。 “那赵惜。。。。。。” “你别问了,给她换一个漂亮的凤蝶好啦。” 阿罗一走,赵惜一头撞进工地。他们已经盖好了大部分房子,赵惜在成都刘畅的眼皮下呆得心惊肉跳,早早就搬进来了。阿奴准备一开春就将白玛岗所有族人迁过来。 赵惜拖着阿奴走到长滩湖边的僻静处,气急败坏问道:“你们早就知道了是不是?” 阿奴耸耸肩:“浮影总部有你们所有人的记录,古九峰根本没有销毁。刘珉盛怒之下查抄,什么秘密都出来了。”那个古九峰基本属于脑残人士,也敢搞暗部?刘鹏大概就是看中他的忠心,主子一死,他也选择飞蛾扑火了。 赵惜脸如死灰,差点瘫在地上。 阿奴安慰道:“别怕,只有我和阿仲还有皇帝知道。” 赵惜像被剥了壳的蜗牛一样蜷在地上大哭起来,阿奴基本上什么稀奇古怪的事情都经历过,所谓雷啊雷啊就习惯了。耐心地等她哭完,阿奴说道:“所以你老大年纪我也没催你嫁人啊,这又不是你的错,别害怕了。” “你不觉得恶心?”赵惜满脸狼狈瞪着她。 阿奴摇头:“你挺不容易的,不过看样子,你偏于女性多些,要不要阿岩帮你动个手术看看,把那没用的玩意切了算了?”赵惜是个阴阳人,也就是体内有两套生殖系统,但是看她的模样,应该更女性化一些。 赵惜想起纳达岩那寒光闪闪的手术刀,打了个寒噤,掏出帕子将脸擦干净:“算了,我又不打算嫁人,只有我自己看罢了。” “我早先从阿仲那里知道,虽然一开始我们都很惊讶,但是你放心,我们不会说出去。” 赵惜坐在草地上,看着波光粼粼的湖面:“一出生家里人还以为我女孩子,后来他们都去世了,我到了浮影,是体检时医官发现不对。” 阿奴挨着她坐下来:“所以他们一心栽培你,认为你奇货可居?” “是。”赵惜苦笑,“我被送去做女伎,后来被梁王看见,他就不让我再出任务,以后的你就都知道了。”因为长的像沈纨,她免去了做杀手的命运。 两人半晌无语。 “别去想啦,不嫁人也很好,你看看我,折腾到现在一个老公也没混上。”阿奴唉声叹气,“以后咱们两个混日子吧。” “你那时候为什么选择云丹?”赵惜一直想问。 “咳。”阿奴怅然,“他嘴不甜,吵起架来气死人,可是信上却写得很好啊。他很忙的,却抽空一封封耐心的写。那时候一心以为他是个丑丑的大胡子,就算有点本事,这样的人吐蕃贵族里比比皆是,不会有人下死力来抢,嫁了他,族人也有个依靠。谁能想到他地盘越做越大,地位越来越高,胡子一刮,人模狗样,一大群小姑娘看见他两眼发直。”那个寇斯曼不顾手下死活,叫了一百余人深入敌后来偷袭,丢下十来条性命就为了想看情敌的长相。最可怕的事,那样疯狂的事情他们人人以为理所当然,没人觉得有什么不对。那种理所当然让阿奴退却了,她第一次意思到自己也许从来没有好好看清过吐蕃人的生活形态,只是简单地按照教科书把他们划分为奴隶主和奴隶。 阿奴靠着赵惜:“我是不是很没本事?一个男人都留不住。我知道他希望我站出来,光明正大跟他携手一起披荆斩棘,可是我不行,我做不到,我害怕。赵惜,我那时候很害怕,我甚至不敢去见他,怕看见他跟那个女人亲亲热热。他嘴毒的很,我怕他骂我没出息,一个女人就把我吓成这样,可是,”她低低地抽泣起来,“他雄心勃勃,我以为自己可以帮得上他,谁想到一个女人就把我吓跑了,我真的很没用。他肯定生气了,不肯见我,连封信也不写。一开始我逃到梭磨的时候,留信叫他来接我,他只叫了十二来。后来我写了两封信,他一封也没回。”不知道他跟那些女人怎样了,大师兄来信只说他去了绵羊坝子。她现在尝到了云丹两年来不停写信却得不到回应的苦涩滋味。 赵惜见她哭得梨花带雨,叹气道:“你跟聪明人相处习惯了,大概没有见过市井泼妇吧?” “有。我阿妈其实比市井泼妇还可怕,阿罗很像她。”阿奴哽着嗓子说。 想起阿罗筒子的杀伤力,赵惜眉心跳了一下,清清嗓子:“我刚才听见一件事。” 阿奴睁大了红肿的眼,赵惜叹口气:“那个叫阿珂的女人怀孕了。” 阿奴如遭雷噬。 良久,她怅然应道:“也好,我也早点死心。”虽然早就有心理准备,亲耳听见还是觉得灰心失望。 赵惜见她花容失色,也觉得难过,问道:“那你跟小梁王准备怎么办?” “我也不知道,说实在,我不想嫁人了,受不了。跟个男人生活在一起,不只是简单的两个人卿卿我我,餐风饮露就可以了,麻烦事一大堆。比如阿仲,要是嫁了他,就要跟沈家那一大票三姑六婆打交道,他们那次还摸了我屁屁。”莫名其妙就被一个老女人非礼了,你还不能抗议。阿奴想起钱塘之行就郁闷,那个什么小九娘,真是祸从天降。 于是悲催的小梁王继续睡踏板,直到一夜寒流南下,他着凉了。 阿奴一边帮他醒鼻涕一边骂道:“笨死了,不会自己爬上来?” 刘仲嘟囔:“睡沉了,白天操练新兵累得慌。”突然他回味过来,抓着阿奴的手喜上眉梢:“你愿意了,阿奴,阿奴,啊,啊切。。。。。。”鼻子突然发痒,他忍不住朝着阿奴重重地打了一个打喷嚏。 阿奴一脸嫌恶地迅速闪过漫天飞舞的鼻涕礼花,擦了擦脸,看了看自己中招的肩膀,反口否认:“我什么也没说。”甩手走了。 留下痛失时机的小梁王捶胸顿足。 天气寒冷,晚上风雪大作,两人无事可做,凑在灯前看书练字消磨时间。 俗话说:灯下看美人,越看越动人。 烛火摇曳,暗影曈曈。眼前的小姑娘一身红绫袄,眉目如画,皓齿丹唇,握着毛笔的手指细嫩如葱管一般。刘仲不由得心猿意马,暗忖:阿奴被赵惜抓去保养了几个月,肌肤白嫩得可以掐出水来,看来让赵惜留在她身边是对的。 见他盯着自己,唇角带笑,眼睛一瞬也不移,阿奴横了他一眼,娇嗔道:“想什么呢?” 那一眼如春水流波,娇美难言,刘仲心跳如鼓,伸出手去低低唤道:“阿奴,阿奴。。。。。。” 阿奴垂着小脸不说话,却任由他拉着手,刘仲壮着胆子一用力将她拉进怀里哀求道:“阿奴,别再离开我。” 阿奴捻着他的衣角久久不回答,刘仲等的快要窒息,正准备心理建设屡败屡战的时候,听见她细如蚊纳地一声:“知道了。” 刘仲如聆纶音,心情激荡,喜得语无伦次:“我们明天就成亲,我去写奏折,我去写信。。。。。。”要做的事好多啊,他又不舍得放开怀里的小美人,一时间手忙脚乱。 阿奴拧了他一把:“傻子,急什么,听我说明白,你再高兴还来得及。” 还有后招?被她折腾怕了的刘仲瞪着圆眼脱口而出:“你不准反悔。” 阿奴同时开口:“我不想成亲。” 刘仲顿时乐极生悲,箍紧怀里的死丫头咬牙切齿:“不行,你答应过不准反悔,你,哼,我。。。。。。”当他再一次考虑要不要以死相挟的时候,阿奴戳了戳他的腋窝,那是他的痒痒肉,他条件反射哈哈大笑起来。 阿奴将头埋进他的胸口:“我不想嫁人,做情人可以,你要是不愿意,随时可以离开。” 刘仲一颗心由火星飞回到地球,他很邪恶的瞄了瞄小美人的肚子,一口答应:“好,说好了,你不准再离开我。”只要她接受自己,来日方长,总有一天能够如愿以偿。 临睡前,见他一脸期盼坐在锦帐前不肯挪步,她不觉好笑:“你坐这挡着,我怎么睡?” “阿奴。”小王爷拖着鼻音撒娇,“晚上一个人很冷的。” 阿奴歪着头看他,一脸戏谑。 小王爷窘迫地左看右看:“我是怕你冷。” 阿奴“扑哧”一笑:“不准乱动,老实睡觉。” 他大喜,头点的像小鸡啄米。 两人就这样正式开始了同居生涯。 只是小王爷感冒一拖就是大半个月,天天醒鼻涕把鼻子都擦破了,丢脸之极,连亲亲心上人都不行。美人在怀,每日看着却吃不到,刘仲觉得这是自己感冒好不了的一大原因。(未完待续,如欲知后事如何,请登陆..,章节更多,支持作者,支持正版阅读!)(未完待续) 第一百六十六节 如愿以偿 皇帝刘珉遣了大内将作监的工匠到雅州给刘仲盖王府。刘仲心急,不想大修土木,跟沈谦商量了一下,将原来住过的那个园子买下来,巷子拓宽,门面加大加高修成王府的应有的规格,赶在年前完工。 艮岳的梁王府家人吴姑姑之流也跟着来到了雅州,同来的还有大批赏赐的宫女和皇家侍卫将狭小的王府塞得满满当当。刘仲只好又将周围买下,改成了王府一条街。 一切落定,已经到了冬至,这天是刘仲的生日。刘仲像一只好容易造好了美丽巢穴的园丁鸟,一切检查完毕,感觉没有纰漏后,他雄纠纠气昂昂带着大批侍卫去请那只端着架子的雌鸟入窝参观。 阿奴早几天来了,住在十二和斐荅的家里,其实就在新出炉的梁王府后面,不过几步路远。看见刘仲鲜衣怒马带着大批皇家侍卫,一路上搞得鸡飞狗跳。她脸都绿了,埋怨道:“你自己过来接我就好,劳动这么多人做什么,纳纳都被吓得躲在床底下了。” 纳纳是十九的女儿,胆子一向很小,十二的儿子布头正趴在床前用一块点心想把她哄出来。 刘仲挠头:“是吴姑姑说要慎重。” “你下个帖子请我们去就好了,何必亲自来请?”十二迷惑,他们几个昔年的沈家护卫成了梁王府的侍卫队长。 斐荅打了他一记:“请客不是今天。”帖子早下了,吴姑姑办事一向滴水不漏。 众人恍然大悟,看向刘仲的眼神暧昧起来,十九呲牙大为不满:“看把我女儿吓得。” 刘仲不好意思,眼睛一直觑着阿奴,斐荅伸手一推:“去吧,难道在我家生根发芽么?” 阿奴朝刘仲做个鬼脸:“还没正式入住呢,咱们偷偷从角门进去吧。” 刘仲只有依着她遣散侍卫,两人跟做贼一样手牵着手叫开角门溜进去,看门的宫女一阵愕然。 园子跟上次来时看见的大变了模样,四处张灯结彩,园中小径上人来人往,吴姑姑正在招呼宫女们往还挂着冰霜的树上扎绢花。沿途看见他俩的宫女都屈身行礼等他们过去后才敢直起身子。 阿奴一笑:“真是不习惯。” “你不喜欢的东西叫吴姑姑改了就是。”刘仲不以为意,他根本是个懒汉,不会去注意这些小节。 “没事,慢慢就习惯了,总不能因为我不习惯,让她们以后被人骂不懂规矩受责罚。” 刘仲听她言下大有长相厮守的意味,喜得抓紧阿奴的小手不放。 沿着云步石梯上去,那座刺客爬上来对着他们射箭的假山依然还在,门就开在假山底部,走进去,方才看见假山隔出了一个独立的小院。入门就是曲步回廊,脚下石子漫道,修竹遮应,被刺客烧毁的小楼改成了小小两三间房舍。奇草仙藤围绕着一汪汩汩清泉,苍翠欲滴,泉水围绕着小院,盘旋在竹下往后院而去。 刘仲牵着她走进去,里面不再是白惨惨的一片。两壁全是斑竹做的书架,垒着满满地书,窗子糊着雨过天晴色的蝉翼纱,窗下一个几案上笔墨纸砚一应俱全,插着一瓶子腊梅。 阿奴见那腊梅含苞待放,像那珊瑚豆子一般累累可爱,凑上去嗅了嗅。 刘仲指着里间那一座占了半间屋子,挂着秋香色百蝶穿花蜀锦帐幔的楠木拨步床: “喏,那是你画的那种,可对?” 阿奴一直喜欢那种跟小阁子一样的拔步床,当今的床都跟平台似的,屏风床也不合她的意,干脆画了那种床外再加小木屋飘檐的拔步床。不过因为赶工,上面一应雕花全无,看着反而显得低调奢华。 阿奴一探身,看见床上铺的是天水碧的湘绣百子被面,不由得满脸通红,起身想走,却被刘仲一把压在床上,他低声笑起来:“吴姑姑特地从京城的库房里找出来的。” 阿奴捶了他一把:“起来,重死了。” “我感冒好了。”小王爷郑重宣布,低头就想亲,阿奴百般挣脱不开,只能由着他在脸上乱啃,痒得她笑着缩成一团,被刘仲乘机抱到床上。两人扭成一团,阿奴气喘吁吁想钻出来却被刘仲拖回去。 门外有个宫女叫了一声:“作死了,哪个不知好歹的,好好的门又不关,这两天风大的紧,别又吹得一屋子沙尘。” 另外一个声音娇媚,带着一股慵懒:“明玉,关上就是,反正王爷还没有回来。”屋里的两人吓了一跳。 “你当然不担心,王爷喜欢你,白天黑夜只叫你近前伺候,吴姑姑对你也另眼相看,只是不知道什么时候你也抬举抬举咱们这些一起进宫的姐妹们。”你女子声音像是鞭炮似的又响又快。 屋里的阿奴全身一僵,狠狠地一推,从刘仲身下钻出来。 “说什么呢?叫你关个门,你迁三扳四的一大堆,小心叫人听了去说咱们轻狂,到时候就是吴姑姑也护不了你。对了,早上王爷交待了,这些花赶紧先插瓶。”那声音轻嗔薄怒说不出的好听。 “看把你懒得横针不拈竖针不动,不过是些花,巴巴地叫我过来帮你拿。” “我拿不下嘛。” “对了,听说王爷屋里来了一张奇怪的大床,我看看。” 两人你一句我一句走进里间,蓦地看见一个穿着浅香色折枝花缎窄裉袄的绝艳丽人站在床帐前,脸上神情莫辨。 王府的女官宫女衣衫皆有定制,这丽人明显是外来的。 两人惊叫起来:“哪来的?” “这是什么地方,你也敢乱闯,赶紧走吧。”那个声音甜糯的宫女好心地急急说道。 阿奴仔细一看,那梳着双丫髻的宫女跟自己长的五六分像,想起她们刚才说的话,不由得一阵眩晕,她好容易抓紧床架站稳,定了定神:“我走了。” 刘仲正好钻出来,楞道:“去哪?” 那两名看见刘仲,才知道冲撞了他,吓得福下身子行礼,不敢多说话。 阿奴眼睛像钉子一样看着那宫女的发梢,冷笑一声:“王爷身边有这么好姑娘,何必还要在我这里找不自在。”白姆,小九娘,央金,寇斯曼,阿珂这些人已经成了阿奴的心病,块垒难消。猛的一看见这个跟自己长的相像的宫女,听说还日夜伺候,想起那央金恨不得撕了自己的眼神,她觉得简直是晴天霹雳打在头上。 看见明月,刘仲再傻也知道麻烦大了,死死地拖住阿奴,急得语无伦次:“她是皇兄找来的,上次我不是病糊涂了么?” “所以你跟她好就算啦,干嘛又要来找我。”阿奴使力挣脱不出,又气又急,哪里还管什么面子,忍不住哭出来。 刘仲急得抱紧他不放,哄道:“是皇兄找来的,跟我没有关系,我病糊涂了,老是看见你,吴姑姑说明月那声音跟你很像,加上长的也有点像,所以叫她在床边一直唤我来着,我俩真没事。” 阿奴顿了一下,刘仲不会对她撒谎,吸了吸鼻子:“你病得很厉害?” “嗯。”见她不哭了,刘仲连忙装可怜,“每天都看见你嘟着嘴不高兴,等我去找你,你又不见了,急得我满头大汗。皇嫂还说我中邪来着,叫来上清宫的牛鼻子作法事,吵得一屋子的人不安生。” “你都不告诉我。”阿奴想起那时候自己正和云丹谈婚论嫁,阿仲病的七死八活自己都不知道,心中觉得亏欠又哭起来。 明月和那名宫女看见小王爷抱着那姑娘又哄又劝往锦帐里去了,忙打个眼色,齐齐关门退下去。 既然主子来了,两人不敢走远,那个叫明玉的宫女赶紧跑去给吴姑姑报信。只留下明月一个人听使唤。 屋里声音低低的晕成一片,明月心中怅然,那个姑娘只怕就是王爷嘴里夜夜念叨的阿奴,长的真是好看,就是发脾气也美得很,人说自己跟她长得像,但是王爷只是撇过一眼就再没正视过她,自己只是清秀可人,哪有这般娇花软玉似的美貌。姐妹们羡慕自己得王爷青眼,只有她知道王爷跟自己压根不是那么回事。飞上枝头谁不想,如今没了指望有些可惜罢了。 屋里那姑娘突然低叫一声:“不要。” “我会轻点。”小王爷低声求告。 “人家刚才还在哭。”那姑娘的声音娇滴滴地显然在拿腔拿调,突然,她尖叫一声:“混蛋,你偷袭,痛死了。你,你。。。。。。”后面没了声音。 明月知道他们在做什么,不由得满面飞红。想走开又觉得好奇,脚愣是迈不出去。 过了一会儿,小王爷沮丧的声音传来:“你太紧,我动不了,怎么办?” “混蛋。”那姑娘带着哭腔的声音传来,“谁叫你这么急。” 然后是一阵捶床的声音,那姑娘怒道:“笨蛋,我来啦。” “你在上面?”小王爷的声音很怪异。 “你在上面又不行。” “谁说我不行?”小王爷怒了,随后那姑娘又喘息一声:“你行,你厉害,可是我不行,太干,痛得很。。。。。。”说话都带上了哭音。 她一哭,小王爷缓和下来,终于同意交出主导位置,后面是一阵低低的喘息,明月心痒难忍,恨不得亲眼看看。背上却被拍了一记,她猛一回头,身后是吴姑姑,一溜儿排开的各位女官,她冷汗涔涔,腿一软跪在地上:“姑姑恕罪,奴婢不是故意的。”偷听王爷燕好被当场抓包,想起刚才那姑娘看自己的愤恨眼神,明月知道自己这次活罪难逃。顾不得会惊动王爷,扑上去抱着吴姑姑大腿低声苦求道:“奴婢再也不敢了,姑姑们饶命吧。” ,吴姑姑低声问道:“真在里面,两个人?” “是。”明月乖乖回答。 只见几个姑姑如释重负,纷纷上前凑近房门侧耳倾听,明月惊得一佛出世二佛升天。 见她们听后一脸满意,唇角带笑吩咐自己:“好好伺候,事无巨细全部上报。”留下几个宫女做帮手,女官姑姑们浩浩荡荡扬长而去。明月半天醒不过神来,这是要自己夜夜听王爷燕好?然后上报? 等到出了园子,几个女官躲在假山后相互握手喜极而泣:“皇上的嘱托总算完成了一半。” 吴姑姑喜滋滋的幻想前景,双手合十,直念菩萨保佑:“还差小世子和小郡主。”还差满园子白白软软的奶娃娃。 世事难料,他们不会想到,最终孩子等来了,却不是她们想象中的那回事。 阿奴不会想到,刘仲贵为王爷,起居行止是要做记录的。从此她再无隐私,跟刘仲每一次的燕好,甚至私下里打情骂俏都被明月记录在案呈给吴姑姑等人观看,随后送往京城由关心堂弟的皇帝御览。因为皇帝担心堂弟被这个女蛮子教唆坏了,严格控制了梁王府的所有成员,难听一点,就是皇帝担心这个手握重兵的堂弟联合自个的义兄造反,关心他夫妻生活的同时,也顺便监视了他。 阿奴最早选择云丹的同时,小心的不让他全盘掌控自己,免得自己的族人被卷进他的战争机器中。钱财,人脉,宗教,军用物质。。。。。。每个方面她都努力让自己能帮的上忙。她清楚的知道,云丹野心勃勃,需要的是一个强有力的助手和有实力的妻子。可惜,一切都到手的时候,她自己却狠不下心肠,做云丹的妻子还需要杀伐决断的刚强之气,她无法漠视人命,做不到以暴制暴,她承认自己软弱退缩。云丹杳无音信,只怕也是对她失望无比。当听到阿珂怀孕的时候,她还有些期盼的心渐渐冷了下来,也许潜意识里是将云丹当做对手的关系,时日一久,虽然怅惘,她还是接受了两人无缘的事实。(其实每一对夫妻都是拳击台上的对手啊。) 云丹和刘仲两人本就在她心里难分轩轾,三人关系错综复杂,像是血肉凝结一团不能剥离。但是对于刘仲,阿奴没那么防备,两人两小无猜,刘仲很有耐心地一步步渐渐地渗透进她的生活里,等搬到梁王府的时候,她发现自己在西园的屋里里满是刘仲的东西,连牙刷子都并排挤在一起。 但就是因为太过熟悉和放松,阿奴忽略了刘仲的诸侯王身份,做为贵族,像两只小猪一样衣来伸手饭来张口,每日呼奴唤婢的惬意生活是要付出代价的, 说实在,在那个时代和大环境下,阿奴似乎怎么打拼选择都得不到自己想要的那种所谓真正自由。(未完待续) 第一百六十七节 悲催明月(1) 虽然伺候小王爷和未来的准王妃很轻松,明月却觉得自己生活在水深火热中,偏偏姐妹们都以为她得了主子们的青眼,艳羡之极。 其实她没什么机会贴身伺候王爷和准王妃。 这两人跟京城里的那些夜夜笙歌的贵族们大不一样,两人都很忙,起得比鸡早,睡地比狗晚,干得比驴多,至于吃的嘛,没见他们挑嘴,几乎给什么吃什么,一点意见也没有。李胖子是皇上千挑万选的御厨,对于自己的厨艺被这两人如此漠视愤愤不平久矣。 他俩常常几天不见人影,有时候半夜里才肩并着肩的回来。自己动手洗漱吃夜宵,跟前压根不需要人伺候。 只是她的记录,咳,每日里都要凑到房门前听璧脚,天寒地冻的,那叫一个辛苦。 临近年关,两人终于闲下来,日日在王府里耳鬓厮磨。 吴姑姑谆谆教诲:准王妃娘娘不喜欢看见有人,特别是女人往王爷跟前凑,你们这帮小蹄子小心些,别一不小心冲撞了,王爷那炮仗脾气诸位可都是领教过的。 搞得她们正常工作都跟做贼似的。她们以前是在王爷和准王妃起床走后洒扫,如今两人都在王府,白天不能在他俩眼前晃,只好夜半起床,没几天,几个姐妹叫苦连天。自己更惨,吴姑姑吩咐事无巨细全部上报,以前只是半夜听璧脚,白天还可以补眠。如今变成全天候窃听器,加上还有不少荤段子,被迫上了一个多月性教育课程的明月欲哭无泪,人家还是黄花大闺女,还有,她很想很想睡觉。 明月一迷糊,头“咚”地一声撞在门上,里面说话的声音停下来,她吓得魂飞魄散,连滚带爬钻回被窝,她都是睡在外间守夜。 里间的阿奴疑惑道:“对了,怎么每次都是看明月值班,值班宫女不是轮流的吗?我看她都睡不饱的样子。” 明月冷汗涔涔。 “上次生病的时候我不大认得人,只认得她,后来就一直由她守夜了。也是,叫吴姑姑让她多休息几天吧。” “那天好像吓着她了。这些天她只要看见我就跑得飞快,我会吃人么?”阿奴纠结。 “嘿,你那天那样子真的很吓人。”小王爷实话实说。 明月觉得背上衣衫都湿透了,王爷啊,就是实话也不能说。 果然,小王爷惨叫一声,立马改正错误:“痛,痛,你生气的时候一样的漂亮,刚才是口误。” “口是心非。”准王妃娘娘怒了。 “真的,你哪都好看,眉毛好看,眼睛好看,鼻子好看,还有嘴唇,还有耳朵,还有身子。。。。。。”小王爷迫不及待表忠心的声音渐渐低下去。 不一会,准王妃一声低喘轻笑起来:“痒死了,你轻点,小声些,别吵着明月。” “知道。”一阵悉悉索索衣衫摩擦的声音,床板响动,之后悄无声息。 明月看了看窗外,似乎月过中天,她松了口气,终于安静了。 朦胧中,里间的两人又开始窃窃私语。 阿奴的肌肤保养了一阵,被吐蕃高原的阳光晒得略微毛糙的肌肤重新变得光滑如丝缎一般,刘仲的手恋恋的在上面流连,再一次觉得把赵惜留下来值了:“你那间商号名字取好了没有?” “就叫飞月吧。” “你不是不喜欢那个月字?”小王爷话里冒着酸气。云丹和阿奴最早的赐婚旨上面是明月奴。 “跟商号什么关系?总不能连月亮都不让人叫了。”阿奴打个哈欠。 刘仲意犹未尽,大掌摸到胸前轻轻的揉搓,凑在她耳边低语:“皇兄又给了一份圣旨,还是没填名字,你自个取个姓吧。” 阿奴被他吹得身子发软:“别吹了,你知道我最怕人碰我耳朵。” 刘仲轻轻的啮咬上去:“名字,快点,再不想好我就帮你想。” “好吧,随便你填一个就是了。”阿奴被他撩拨的难受,转头含住他的唇吮吸,顽皮的小舌窜进他的口中。刘仲没两下溃不成军,急急翻身上来攻城掠地,不一会儿两人气喘吁吁的忘形,声音渐渐大了。外面的明月钻进被子捂住耳朵,今晚又别想睡了。 第二天,明月点香炉的时候看见王爷端端正正地在一封圣旨上填上“阿依奴”三个字。 史官们从此将怀化王妃明月奴与梁王妃阿依奴当成了两个人,导致了有关于这位王妃的官方存档记录相当的混乱。后世的史官一头雾水。两位王妃常常同时出现在一个地方,做着同样一种事,甚至她们的孩子全叫她们母亲,不知道谁是谁生的。最后史官们得出的结论是两位妯娌与她们的丈夫一样,感情极好。 等两位主子去园子里喝酒赏梅的时候,明月咬着笔杆将昨晚听见的记录下来。 “写些什么?”身后一个甜糯的声音如焦雷一般在她耳边响起。 明月吓得簌簌发抖。 阿奴见她情形不对,探身抓过那张纸,扫了一眼脸色就变了,牙缝里挤出一句:“字不错。” 见素日娇柔的王妃瞬间眉目阴狠,杀气隐隐,明月“噗通”一声跪下来,抖得像风中黄叶,语不成句:“是,是,是吴,吴姑姑吩咐的,每次都,都要记录。”她万分庆幸还没有把她开商号的事写上去。 “记录这种事?”真真匪夷所思。云丹有个女奴听他们的壁脚,没想到刘仲这里也有,居然还要记录在案,是这个世界太疯狂还是自己跟不上时代? “是,每位王爷都要记录在案的。”明月总算定下神来,这位王妃娘娘很聪明,可惜是夷人,不知道汉廷王室的规矩。 “你,你还是个没嫁人的姑娘吧?每天夜里你都。。。。。。”阿奴被雷得外焦里嫩,窘迫地想一脚踹飞刘仲。他肯定知道。 “是。”明月伏在地上,想起自己听见的,羞得不敢抬头。 外面突然一阵咋呼:“明月,明月。累死了,真想睡一会儿,每天夜半起床洒扫,冻得手都僵了,这哪是人过的日子。”明玉大呼小叫地窜进来,看见明月跪在一脸阴沉的阿奴面前,惊的没了声音,慢慢地也跪下去。 “半夜洒扫?为什么?”阿奴奇怪了。 “吴姑姑说殿下不喜欢有人在跟前伺候。”明月抢在明玉前面回答。 阿奴皱眉,眼神温和起来:“你们以前该怎样就怎样吧,我虽然不喜欢被打扰,但是半夜叫人起床干活的事还做不出来,又不是周扒皮。起来吧,以后别看见我就像老鼠看见猫似的。” “是。”两人躬身退出去,一出门,明月就瘫在明玉身上:“去找吴姑姑。”大冬天的,她已经是汗透衣衫,背上凉飕飕的。 看见明月脸如土色,吴姑姑急道:“你没说什么吧?” “没。” “娘娘没有起疑?”皇帝下了封妃的密旨她是知道的,已经下令改了称呼。 “没。” 吴姑姑松了口气:“还好,你休息几天吧。”别人不知道,她可是清楚的很,那位新上任的王妃娘娘可不是随便糊弄的主。 这天夜里,守夜的明玉终于知道了明月为什么睡不着。里间的那两人像是四月间的兔子不知疲倦地忙活了一晚上。第二天大家都晏起了。 这天已经是除夕。 早上两位主子还是喜气洋洋,王爷的眼珠子几乎就粘在宝贝王妃身上。旁晚,他接到了一个消息匆匆赶出去,等年夜饭都凉了的时候,他怒气冲冲的回来了。扯着王妃娘娘进了屋子。 只听见他一声怒吼:“这是怎么回事?”声如炸雷,屋子里所有的人都抖了一下,甚至可以听见桌上的那些器皿碰撞的响声。 吴姑姑连忙示意众人下去,她留了下来。 她听见里面传来王妃低低的辩解声:“这是以前的事,那时候云丹需要钢材。。。。。。” “你怎么扯上这档子事?这是走私,还是钢材和铜,皇兄三令五申。。。。。。你,怎么能。。。。。。”刘仲带着怒气的声音也低下去。 “是我不对。”阿奴的声音已经带上哭腔。 “哼,陆家是什么人?怎么会随便把上好的灌钢给你?” “我和赵惜发现了陆尘翼走私。” “就这样?”刘仲疑云大起。 “是。我要挟他,你知道的,上次在钱塘他跟你们家小九娘相亲,硬说喜欢我,害得。。。。。。我气不过。”阿奴咬着唇泪光盈盈。 刘仲哼了一声:“走了几次?” “三次。” 刘仲看了看外间,在她耳边低问:“都给了云丹?” “是。” “为什么?卖了多少钱?” “没赚他的钱。云丹来信说,手下人手越来越多,兵器不够。我发现陆尘翼走私灌钢,就想给他弄一点。”阿奴声音越来越小。 刘仲脸上神情莫辩。 阿奴扯着他的袖子:“阿仲,是我不对,那时候他东奔西走,很是辛苦,总想着能帮一帮他。” “你一心帮着他,就没想过我?”刘仲醋意大发。这件事捅出去大家落不到好,不管他知不知道,在言官眼里,他都是那个包庇者。 “我忘记了,真的,这批货今年才刚到的。”阿奴想起刘珉那人猜疑心甚重,后悔自己那时候没想周全,要是害了刘仲怎么办?她一急,眼泪像珠串一样往下掉,“对不起,我没想周全。你不会有麻烦吧?”(未完待续) 第一百六十八节 悲催明月(2) 刘仲拔腿就往外走,阿奴急得拉着他不放,哭道:“阿仲,你别生气,我再也不敢了。” 见她哭得一头的汗,满脸惶急,刘仲心一软:“总要去把事情压下来,以后这种事不能再做了,哪怕你开赌场都行。可这种钱不是那么好到手的,一不小心小命都没了。”刘仲恫吓。 阿奴点点头,可怜巴巴地看着他。她一向在自己面前趾高气扬,什么时候这么心虚气弱过。刘仲想笑又不忍心,将她搂进怀里安慰道:“别担心,我是去把事情压下来,别传出去。还好,是皇叔的人先发现的。”刘仲压低声音道:“要是我的手下就麻烦了,只怕皇上的人在他们里面。” “什么?”阿奴吓了一跳,冷汗涔涔:“阿仲,怎么办?” “你跟陆尘翼怎么谈的?” “我的手上有他走私钢材的证据,那年发往倭国的三艘船上全是钢材。那些一拿出来他就完了,他是瞒着自己父亲干的。最后咱们写了合作契约,不过我们是用光明正大的商号合作的理由。也的确合作了几单,他从苏杭一带运来的棉布和苏锦。契约我核对过,没有漏洞,他是用长盛这个商号,我使用是刘畅的德恒的名义,连我的手印都是假的,只有他的手印是真的。”自己是提前让赵惜盖了手印,那时被自己激怒的陆尘翼根本没心思去核对。 刘仲好气又好笑,这死丫头算计起人来一套一套的。 “云丹需要那么多兵器?”云丹的人马都是各位领主头人自带的,事了之后各回本部,上次没看见他有那么多手下。刘仲皱眉。 “不是的,是我自作主张。”听得害怕刘仲与云丹因此起了嫌隙,连忙解释道:“阿仲,你放心,云丹的领地虽大,却是一盘散沙,你才是他在中原最强大的靠山,现在情形跟吐蕃王朝时期不同,他没有能力侵略中原,首先那些领主头人就不会听从,你也看见了孙哥日则那些人都是有奶就是娘的,要是云丹没有打着中原皇帝给的那个总督的旗号,还有许下的大堆好处,根本没人听他的。”只会事倍功半。 “这个我知道。不过皇上要是知道了,可未必会这么认为,只怕会以为咱们想造反。”这才是最棘手的事。这个死丫头哪怕走私茶叶呢,自己都可以睁一眼闭一眼,居然弄上了钢材,跟私藏武器有什么差别?刘仲又开始磨牙。 当时只图一时痛快,根本把刘珉这天字第一号人物给忘记了,还有陆尘翼,他怎敢瞒着父亲走私这种武器的原材料?要是个陷阱,害了阿仲,自己百死莫赎。她越想越心惊,抓着刘仲的手开始打颤。 刘仲见她小脸发白,缩在自己怀中抖得像风中落叶,心中怜意大起,早把刚才的怒气忘到九霄云外,又哄又劝好容易让她放心下来。 阿奴后怕起来,万一真是有人故意走漏消息,刘仲安危难保。这些年得意忘形,手脚越来越大,当时怎么就想不到皇帝的猜忌心重?这要是前两年,自己根本不敢做这档子事,可见人都是眼前有余忘缩手,贪婪成性的。她暗自引以为戒,梳理手中的各项生意,将其中涉及违法乱纪的统统收手。 之后的日子阿奴心中有愧,乖顺的像只小猫。正好是过年,刘仲沉溺于温柔乡,每日里只跟她读书写字斗牌下臭棋消磨时光,前来拜年的一干人等一概不见。 明月求了吴姑姑想调往别处,吴姑姑苦着脸告诉她:“王妃今早还念叨怎么没看见你。” 被主子惦记上了脱不了身,她无可奈何又开始上岗,只是再不敢往前凑。两位主子这天在亭子里画梅,她送上热茶就缩在一边。 只听得王妃娘娘大发娇嗔:“都是你,我刚刚画好一半的,你非要补上半截,这下子不伦不类像什么?” “红梅本就是用写意画出来才有那等经霜傲骨的韵味,你偏偏画工笔,那枝干细的,跟你一样风吹就倒了。” “这哪是工笔?要是夫子知道,又要骂你蠢材。这种是西洋技法,效果很立体吧。” “有些怪怪的。”小王爷嘟囔。 “嗯,是我这张画的不好,不是技法的问题。还有,我哪有风吹就倒了?” “这些天你失眠,脸都尖了,自己摸摸,腰也小了一圈,好容易养的肉又没了,叫你别担心,一切有我呢。” 王妃娇声抱怨:“谁让你不分白天黑夜的,腰都要断了。。。。。。” 良久没有声音,明月弯出头来看,两人缠缠绵绵吻在一处,男的高大女的娇柔,忽略王爷筒子的脸,远看真是赏心悦目。 远处的小径上侍卫队长沈十二走过来,明月咳嗽一声,亭子里两人急忙分开,刘仲垮着脸:“大过年的还不让我安生。”府里的人不敢打扰,只有外客来的时候宫女才会示警。 阿奴帮他整整棉袍的领子,刚才被自己抓皱了,下回得抓别的地方。她揉开刘仲的脸:“笑一个,人家不想过年么?肯定有急事的。”身后脚步声响,她一转头,笑起来:“是十二哥哥。” 见她两颊潮红,粉唇濡湿,双眼迷朦的可以滴出水来,刘仲爱怜地捏了捏她的小鼻子,不想她这副被自己吻过的模样被人看见,挡在她面前吩咐:“先回去等我。” 十二没多说,递上一封信,然后转身往各处查看,明月被他看的全身寒毛倒竖,飞也似的跑了。这几个名字都是数字的正副侍卫队长据说是小王爷心腹,跟着他出生入死十来年,手下人命无数。那眼神看她跟看死人似的,明月筒子逃回住处,心里忐忑不安。上次的事王妃再没有提起,她却害怕被秋后算账,夜夜噩梦连连。 冬日暖暖的阳光斜斜地照进屋子里,阿奴一身茶晶色棉袍裹的像只小松鼠坐在几案前,看着赶来的赵惜:“确定了?” “是。”陆家的下一任家主虽然是陆尘翼,但是他上面还有两个庶出的哥哥,一帮堂兄弟,个个都是人精。陆尘翼想要平稳过渡坐上家主之位可没那么容易。这次的钢材就是他的一个堂哥漏的口风。 姓陆的真是傻子,走私兵器原材料这么大的事情居然敢让对手知道。 阿奴敲了敲手中的笔杆若有所思:“我让你见个人。”刘仲如今手握重兵远离朝堂,兵权迟早要上缴,除了刘畅和刘鹏,没有诸侯王占着兵权不放的先例,不过人家原来是想造反。她与刘仲还有族人要想安生过下半辈子,只有未雨绸缪。那次自己真是被眼前利益蒙住了眼,万一阿仲失了皇帝欢心,来个抄家灭族,族人刚好来到中原正正地送到刀口上,自己就成了千古罪人。所以说当初想找个三不管地带是正确的,成为大汉皇帝的属民比在云丹治下风险还要大。 明月满脸惊恐地进来跪在地上,沈十二那一眼已经让她意识到大事不好。 阿奴将信递给她:“看看吧,八个宫女,只有你识字,省了我很多事。”这大概是吴姑姑让她做这事的原因。” 明月越看越惊慌,瘫在地上浑身颤栗。 “睡不好?”阿奴笑笑,“我也睡不好。”她打个哈欠,懒洋洋地问道:“好听么?” 明月不敢吱声。 吴姑姑也急急赶过来,见到明月脸无人色跪在地上,腿一软也滑下来。 “吴姑姑,坐吧。”阿奴向她微笑颔首。见她战战兢兢地坐定,就将信拿给她看。 吴姑姑看见自己的字迹,掩面哭起来:“娘娘,我没办法,皇上。。。。。。” “阿仲没有怪你。”阿奴打断她。 她瞪大眼睛,阿奴叹口气:“擦擦眼泪,你的事等会说。” 她转头看向明月:“依着内宫的规矩,你该领什么罪?” 明月咬着唇一抬头:“是吴姑姑叫我做的。。。。。。”既然吴姑姑都没事,她也不会有大问题。 “真聪明,不过急了一些。”阿奴一笑抬眼看赵惜:“怎样?” “还可以。刚才看着惊慌,转眼就镇定下来。知道举一反三,虽然心太急,不过地位不同,可以理解。”赵惜皱皱眉,“不太像,气质差太多。“ “一模一样反而破绽多,看看她的字。” 赵惜一笑,看向明月的眼神很满意:“虽然字迹不同,不过都是刺头儿。”阿奴娇美可人,明月温婉秀雅,她的字却跟阿奴的一样张扬着浑身的刺,透着一股倔强。既然陆尘翼喜欢阿奴这样的,找个骨子里相似的足矣。她点点明月:“你就跟我走吧。” 明月看着眼前这个奇怪的美丽女子,一脸迟疑。 阿奴慢条斯理的说:“知道的太多,反而死的快,你拿什么跟吴姑姑比呢?她的侄女救过王爷的命。你的家人都在,不想早点风风光光回去见他们吗?” 听到家人,明月不敢置信地睁大眼睛。阿奴抿唇一笑:“这位姐姐会教你很多东西,一生受用不尽,不过也要你自己有本事抓得住机会,才能成为人上人。你不想吗?” 明月知道自己别无选择,心一横,朝阿奴和吴姑姑行了个礼:“我去。”转身跟着赵惜走了。(未完待续,如欲知后事如何,请登陆..,章节更多,支持作者,支持正版阅读!)(未完待续) 第一百六十九节 两难取舍 等赵惜和明月都走了,刘仲却从里间转了出来,牵着阿奴朝吴姑姑郑重行礼。 吴姑姑一脸惊慌站起来:“使不得,使不得。” “姑姑就安心受我们一拜。”两人按着她,恭敬地行完大礼。 吴姑姑愧疚地哭起来:“是我对不住老王妃。”刘仲母亲沈纨当年曾救过她性命。 刘仲恳切说道:“姑姑虽然将我的一言一行报给皇上,可是却没将阿奴做的那件塌天的祸事报上去,紫苑当年的恩德刘仲尚未报答,姑姑如今却为我担着天大的风险,维护之恩,我们夫妻二人没齿难忘。” 吴姑姑泣不成声。 刘仲继续道:“以后姑姑该怎么做还是怎么做吧,我和阿奴会约束自己的行为举止,绝不给姑姑惹麻烦。” “没有关系吗?”吴姑姑很是迟疑。 看见她鬓边的白发,刘仲一阵心酸:“没事的,姑姑不说,别人也会说,何必让姑姑受皇上猜疑。” 刘仲和阿奴就这样开始了谨言慎行的生活,两个野惯了的人,受不了那种无言的拘束,越来越不爱呆在王府里,转眼上元节到了,他们索性什么人也不带去了成都,依旧住在刘畅的西园里。 成都已经是热闹不堪,万千家灯火楼台,十数里云烟世界,满城中箫鼓喧哗,彻夜里笙歌不断。两人且看且走了一段,才刚刚入夜,阿奴拎着一把雪花灯被刘仲送回西园,两人嘻嘻哈哈痴缠一回,喘息初定,他就被闻讯赶来的官员叫走。 他穿好衣衫,凑上去在阿奴嘟着的嘴上亲了一下:“上元这几天,城里比较乱,你不要乱走。九皇叔不在,我总要露个脸应酬应酬就回来。我叫人拿水来,你洗洗早点睡吧。” 阿奴洗完刚刚换好亵衣,外面就传来一阵急促的脚步声和说话声,随后房门层层洞开,一个吐蕃青年风尘仆仆站在门口朝她微笑。 “云丹?你怎么来了?”阿奴惊诧地叫起来,“现在是冬天,你不要命了。 他身后西园的侍卫们都认识云丹,迟疑地跟在后面,青霜也冒出头来。阿奴连忙叫他们下去。 “你一个人?”阿奴往他身后看了看。 “拉隆他们在外面。”云丹大步走进来,那熟悉炙热的眼神看得阿奴毛骨悚然,她伸手想去抓外袍,却被他一把抱起来就往床上放,凑在她耳边低语:“有没有想我?死没良心的丫头。” 阿奴没想到他一来就求欢,下死力推着他:“云丹,我们分开了,你不能。。。。。。” “谁说的?”云丹不承认,压上来狠狠地堵住了她的嘴。 阿奴被他重重一压几乎断了气,缓过劲来急得手打脚踹,却跟打在铁壁上一般,突然下身一凉,她吓得魂飞魄散,挣脱出来叫道:“不行的,我跟阿仲。。。。。。”云丹又吻住了她的嘴,阿奴呛了一口,大咳起来,狠狠的抓着云丹的头发,他闷哼一声,手往下一扯,阿奴只穿着单衣,他熟门熟路,转瞬得手,长驱直入后,他舒心地长出了一口气,边动作边转到阿奴的耳边啮咬:“一年多了,憋得难受,想死我了。” 阿奴恼恨地踢打着他哭道:“骗子,混蛋,你那两个女人都怀孕了,还想骗我。”据说寇斯曼也怀孕了。 “你阿哥做的好事,怎么赖我头上?”云丹不满,重重地一口咬在她胸上。 “什么?”胸前一痛,阿奴不由自主的松开手。 没了禁锢,云丹大力冲撞起来,断断续续说道:“一个是阿罗的,就是那个叫阿珂的,人我都带来了,就在园子外边。” “你不是不要我了?干嘛还来。”阿奴无力地拍打着他哭起来,这叫什么事啊。 云丹低喘一声,重重地倒在她身上抽搐,好一会长舒了一口气:“乖宝宝,别哭了,是我不好,我那时候跟你赌气来着。”谁想到阿奴一去不回,他分身乏术,淹留至今。 “骗子,你干嘛不早说,我写信你也不回。”阿奴委屈得嚎啕大哭。 云丹手忙脚乱,偏偏刚刚做完没有力气,干脆一翻身让阿奴趴在自己身上,他抚摸着阿奴的背解释道:“别哭了,你一哭我心慌的很,阿爸病重,我回了察雅,写信给你了。” “我没收到。”阿奴哭着想爬起来,脚一软,又滑回去,云丹被她压得闷哼一声。 她连滚带爬地下床,抖着手穿好衣服,问道:“你阿爸没事吧?” “没事,好起来了。”云丹翻个身含笑看她,“赶了两个月的路,有时候连着几天都在马上,累死我了,我想睡会,你不过来陪我吗?” 见他一脸疲惫,希翼地看着自己,阿奴说不出口自己已经琵琶别抱,转过脸去,泪珠滚滚而下:“还早,你睡吧,我看着你。” 云丹没有发现异状,他已是累极,转眼鼾声大作。阿奴发了一会儿呆,给他脱了袍子清理一下,被子严严的盖好。然后把脸上泪痕洗掉,出去叫人安顿拉隆和阿珂等人后,在桌前愣愣地坐到天色微明。 刘仲打着哈欠一身酒气踉跄地回来,还不忘记带了一杆精致的贵妃醉酒走马灯:“那次你在秦州,看着这灯目不转睛的。我昨儿看见就买了。” 见阿奴垂头拨着那灯不说话,刘仲以为她生气自己晚归,蹲下来解释:“喝多了几杯,打了个盹。” 阿奴鼓足勇气指指里间:“云丹来了。” 啊?刘仲呆愣半晌。他和阿奴都跟云丹写过信,却没有半点回音,如今他来了,的确应该跟他当面说开比较好。 只是,咳,有点尴尬。刘仲勉强笑笑:“要不要等他起来?” 阿奴声如蚊蚋:“你去睡吧,他从察雅赶了两个月的路,一到就睡着了,没睡到晚上他不会醒的。” 刘仲酒劲未散,头重脚轻,晕乎乎扶着阿奴地去隔壁睡了。 等他睡着,阿奴走到园子的水榭上坐着发呆,青霜轻手轻脚的过来:“你要不要吃点东西?” “你都知道了?”阿奴听出她的声音带着怜悯。 “我刚好回头。”青霜悄声回答。 自己认识阿奴八年了,当年的稚嫩少女转眼长成了风华绝代的少妇,自己也老了。一向沉寂的西园因为有了她,显得生机勃勃,刘畅和灵犀还有侍女和侍卫们都很喜欢她住在这。她还从来没有看见这位笑如暖阳的女郎如此为难愁苦过。 两人沉默良久,阿奴艰涩地问道:“你为什么不嫁人?” “我是王爷的通房丫头。”青霜的答案出人意料,“在雅州都是我贴身伺候他。后来你也知道,王府里出那种事,我被调来这里,不过,王爷似乎把我忘记了。” 阿奴惊讶抬头:“那,他把你吃干抹净。。。。。。”继而愤愤然,“不负责任的家伙。” 青霜恬然一笑:“那时候我才十五岁,如今都快三十了,心早淡了。” “过几年我也一样了。”见池子里满是残荷败叶,阿奴心有戚戚焉,说不出话来安慰她。 虽然她下了决定心等他俩醒来就说清楚,然而这两个跟她牵牵绊绊了十几年的男人却沉沉一觉似乎要永远这么睡下去。阿奴像个等着死刑判决的犯人,觉得时间格外漫长,屋里莲花漏的水一下一下的滴,敲打着她的心一颤一颤的跳,光线一点一点的西移,最终归于黑暗。青霜等侍女得了吩咐,不敢来打扰她,她就这样孤零零地坐在漆黑的屋子里一动也不动。夜半时分,西园外突然炮仗大作,烟花四起,受惊失控的她终于顶不住三方对质的压力,精神崩溃了。 侍卫们只看见梁王妃披头散发衣衫不整地冲到马厩,骑上她那匹枣红马飞奔而去,几个侍卫连忙追赶出去,剩下的匆匆忙忙地去通知小王爷。 阿奴的枣红马是上好的青海马,脚程极快,她骑术精湛,转瞬就没入上元节拥挤的人群中没了踪影。侍卫们急得跺脚,闻讯赶来的刘仲和云丹连忙追赶而去。长滩湖边上阿依族小镇没有人,反而把阿错和阿罗惊动了。往浦江碧云寺寻人,一晚上被吵醒两次的刘畅和碧云寺的和尚们眼神不善的瞪着他们,知道这两人找老婆,刘畅幸灾乐祸:“她一头是汗地冲进来,叫上阿岩大法师,叽叽咕咕的又是哭又是闹,说完两人拍马走了。看样子又跑了。” 云丹急问:“回磨西了吗?还是往打箭炉去了?” “不知道。”刘畅很惬意。 刘仲恶意的笑笑:“皇叔,你休养够了,准备回成都干活吧。我去找阿奴。” “别。”刘畅来不及叫住他们,急得跳脚,他在碧云寺过的逍遥自在,干嘛要回去。最后一匹马经过他身边的时候“噗噗”拉了一泡屎,液体飞溅,刘畅惨叫一声,马上的吐蕃人朝他笑笑,叽叽咕咕说了一句。如果他听得懂就知道了,那是在祝福他“好运气啊。” 云丹心急如焚:“阿仲,有没有办法通知前面拦住她,不能让阿奴回吐蕃去,那该死的央金逃了,四处造谣说阿奴是吃人肉喝人血在夜里出没的女妖,万一她落在那些不知所谓的人手里,只怕性命难保。”他匆忙赶来,就是因为听说了这个消息,怕阿奴贸贸然回到吐蕃正好撞在刀口上。 “就是那个女奴央金?”刘仲大惊失色,当年阿奴跟着十几个族人都会出事,这次她身边只剩下纳达岩一个。 “路上慢慢说吧。当年在洛隆庄园听说过此事的大有人在,心怀恶意的人不少,只是那时畏于师父的威望和齐美头人,才被硬压下去。如今齐美头人过世,格列是个不中用的。冲着阿奴的王妃身份,这件事被有心人吵出来越闹越凶。都怪那个该死的白姆。”云丹气愤拍拍身下的马,那马不如纳森的脚程快。但是纳森它们在冰天雪地里赶了两个月的路,实在是累坏了,他们只好在磨西换了别的马。 刘仲一愣:“你的王妃?” “嗯。”云丹微笑起来,“你给了我三份圣旨,我都填了明月奴。” 刘仲顿时头疼脑涨,他终于明白阿奴为什么突然跑了。他呐呐问道:“我和阿奴的信你没看见?” “没,只看见圣旨。”云丹见刘仲突然停下马来,回头问道:“信上说什么?”他突然想起来阿奴说没有收到他的信。“我写了三封信,阿奴收到没有?” “没有。”刘仲转头叫来一个侍卫飞马去雅州通知十二等人拦截,同时叫人传信通知打箭炉的李长风。 等安排妥当后,他郑重地对云丹宣布:“阿奴她答应嫁给我了。” 云丹愣在当场。 刘仲继续说:“那年她逃走,给你留了信,后来你拿走了信却没去接她。她千辛万苦逃到梭磨,那个梭磨领主看上她,一拖再拖不肯告诉阿奴你的消息,也不放人。后来十二带人找到了她,阿奴终于赶到丹东的时候你又走了,回到打箭炉的时候你又不肯见她。” 云丹张了张嘴却说不出话来。 刘仲皱着眉头:“她最后只有回到成都找皇叔要了那块地,准备盖房子把族人接来。本来她是想让族人定居磨西的,可是,我不知道你怎么想的?”刘仲别开眼,“她和我一直写信,你都不肯回。加上那两个女人,你要她怎么想?后来,我问她要不要嫁给我,她答应了。皇兄已经下旨。” “你说什么?我没看见信。”云丹听得云里雾里,却听明白了最后一句。他暴跳如雷:“阿仲,阿奴已经是我妻子。皇帝的赐婚圣旨上明明白白写着的。” “你们没有成亲。阿奴不承认明月奴这个名字。” “我只是气她那么轻易的写信要我娶别的女人。”哪怕那信纸上有一点褶皱,云丹也觉得心里平衡一些,“我只是生气她为了阿岩什么都肯做。” 刘仲的眼神怜悯:“云丹,你把阿奴想象的太能干了些,她一个女人落到那些人手里,你要她怎么办?还有阿岩没有被抓,不存在寇斯曼拿阿岩逼迫她,光是她落在那个疯女人手里就够她害怕的。云丹,你也许早就忘记了,阿奴胆子很小,即使她再聪明。”说她贪生怕死也不为过。(未完待续,如欲知后事如何,请登陆..,章节更多,支持作者,支持正版阅读!)(未完待续) 第一百七十节 围攻锅庄 如云丹所料,阿奴她不愿意再经过磨西,直接从泸定桥走大岗山,和纳达岩一道去打箭炉找父亲罗桑。 打箭炉刚下过一场雪,满山皆白,已经扩大了一倍的白玛锅庄门庭寥落。卓玛看见她吃惊不小:“你怎么这个时候回来了?这里现在很危险。云丹去找你了。你阿爸去找他师父了。” 阿奴一进打箭炉就觉得这里的的人四处探头探脑,气氛相当的古怪。 卓玛将她急急拉进锅庄里,一边打发人去请李长风:“这次真是大麻烦。你不在磨西,云丹一年多没回去。那个央金装可怜骗了索朗旺堆,被放出来继续当侍女,她不知怎的勾搭上那个巴旺家的寇斯曼,让寇斯曼偷偷放她逃了。然后她到处宣传你是个女妖,还说当年洛隆庄园的人可以作证。格列不争气,阿爸去世后,大哥也生病了,管不住他,他整日只知道花天酒地。这两年庄园每况愈下,入不敷出,陆陆续续将娃子卖掉了一些,有心的从他们嘴里问出你当年的事,然后传的沸沸扬扬,等我知道告诉云丹的时候,事情已经严重到惊动了你阿爸的师父。” 阿奴楞了一下:“又说我是女妖?我一个人也没害过。” “央金还把老扎吉说出来,说他当年晚上看见的女妖就是你。” 阿奴好一阵才醒悟过来老扎吉是谁,那是当年给罗桑看房子的老奴隶。刘仲等人曾借住在那里,自己那时候正在跟老七学绳镖,奶奶白珍不让她出门,只有在夜里偷偷溜出去,然后吹口哨要阿仲开门,后来那口哨声把老扎吉吓得魂不附体,说有女妖出没,一度吵的要找喇嘛来收妖,自己吓着了不敢再出门,这件事才渐渐平息下去。 “老扎吉还活着?他年纪好大了,央金还说是由妒生恨,可别的人为什么找我麻烦。”阿奴迷惑不解,自己几年没回来了,再说一她与人打交道向来很小心。 卓玛叹气道:“都是云丹的那个哥哥扎西搞得鬼,联合了云丹这两年得罪的人,四处撒播谣言,你是女妖,娶了妖精做妻子的人又是什么。” 原来央金投靠了那个云丹大娘的养子扎西,想来他当年被赶出拉格庄园,养母自尽,他只得了一小块土地,所以怀恨在心。 想起云丹,阿奴头疼欲裂,纳达岩见她脸色不好,连忙扶她坐下。 李长风带着一彪人马匆匆忙忙地赶来,顿足道:“阿奴,天寒地冻的,你怎么在这个时候回来,没有看见云丹吗?” 阿奴脸一红,那混蛋只顾着自己爽快,什么也没来得及说。 “你还是赶紧回中原去。这两天打箭炉莫名其妙的人越来越多。要是打起来,云丹不在,首当其冲的就是你。”李长风以为她跟云丹岔开了。 “好。”见一向老神在在的李长风都一脸惶急,阿奴知道事态只怕很严重了,“云丹不在,你能应付的过来吗?” 李长风揉揉额头:“我手上有两万人马,不过都是汉人,拥护云丹的领主也来了一些,我毕竟是大汉皇帝钦命的将军,吐蕃人会有点顾忌。如今你被他们波了满身的脏水,千万不能露面。”李长风已是六品的守边将军。 愚昧的人们要是被煽动起来,那后果是很严重的。 然而白玛锅庄的动静早就落入有心人眼里,没等阿奴等人缓一口气,锅庄已经被煽动起来的吐蕃人团团围住。 “烧死她,烧死她。”一开始隐隐有人带头喊叫,没一会儿,那有节奏的喊声像被扩音器放大了一样,越来越响,震耳欲聋,屋子里的家具都被那阵阵声浪震的嗡嗡作响。 眼见情势不能善了。李长风急急地放了三个烟火向城外的大营求援,他大意了,只带了五十人过来。外面的人看见那烟花都安静了一下,随后开始剧烈地砸门,有人试图翻墙而过,被守在那里的士兵一箭毙命。 阿奴爬上楼顶,看见外面乌压压一地的人上蹿下跳地攻打锅庄,手中的刀寒光闪闪。她突然想起现代关于禁止携带武器的法令,吐蕃人手一刀真是安全的大隐患。千万不要告诉她这里面的刀有的是用她走私而来的灌钢打造的,那真是自作孽不可活。突然她看见有人点起了火把,阿奴连忙告诉跟上来的李长风:“大师兄,他们要放火。” 话音未落,一杆杆利箭从她的耳边呼啸而出,只听见惨叫连连,几支火把坠地,转眼熄灭在雪地上。外面的人显然发现了房顶有人,根根利箭接踵而至。 锅庄太大,围墙不算太高,汉军和察雅武士人少,防守艰难。不一会儿就被人爬进来,打开一条血路,大门洞开,外面的吐蕃人冲进来,刀光过处,转眼尸横遍地。 见己方伤亡惨重,阿奴缩在房顶的矮墙后面查看,这批人看着都不是领主头人们豢养的那种正规勇士,就是打箭炉的普通吐蕃人,可以明显的看见其中有几个煽动者,只要有人一退缩,他们就会四处游走鼓劲,一个领头者还跑远了,似乎还在等人。看来自己突如其来对方也很意外。 她想起自己的行囊里还有以前在白玛岗做的那种斑碟碾碎后团成的剧毒丸子。连忙将丸子取出来在箭头上涂抹:“大师兄,看样子还会有人来,只怕后面来的就更难对付了,咱们人少。这里都是仓库,等他们缓过神来烧屋子,咱们非成烤肉串不可。得先把这摊料理了才行。你看见没有,那几个穿着比较华丽,正在外围上蹿下跳煽动的,射的到么?用这些毒箭吧。然后趁着毒发这些人惊恐万状的时候咱们冲出去跟大营会合。怎样?”随后她将毒涂在自己的匕首上。 李长风也看见了,点点头:“试试看。”他跟着十二等人学习连珠箭,虽然准头比不上阿罗,但是他天生臂力强健,当初掉下大岗山,只凭着一只手就将自己翻上栈道逃出生天。所带的弓比别人强韧的多,射程极远。 见那几人纷纷中箭倒地惨嚎,没多久就断气了。被他们煽动起来的吐蕃人没了主心骨愣在当场。 李长风等人带着换成吐蕃男子装束的阿奴和卓玛,还有白玛锅庄的人趁机骑马冲出去,那些人见里面汉军居然反扑,吓得头也不回,四下溃逃。他们很顺利的冲到折多河边,沿河往城外跑去,后面突然喊声震天,身后回过神来的吐蕃人重新追上来。他们且战且走,前面又冲出一彪人马拦截,那些吐蕃人挥舞着弯刀纵马直直冲进来,只见刀光闪闪,血光四溅,汉军们纷纷惨叫落马。 阿奴跟前一名士兵被一刀砍翻,头颅飞出去,鲜血直喷到她脸上。她顾不上抹脸,弯腰避过横扫过来的刀锋,伏在马上挥舞着手中的飞爪扫开一条路,一名吐蕃武士见那小小的飞爪过来,伸刀一格,将飞爪绕在刀上用力一拉,以为阿奴会被拖下马来,哪知道阿奴早就解开机括,手一松,那人拉了个空,使力过度,差点跌下马来,阿奴马头一拨,从他身边擦过,手中带毒的匕首趁势插入他的腰中。那人头朝下栽下马来,被纳达岩的马一脚踩蹋胸膛。 纳达岩手中的长刀还在滴血,见她无事,松了口气。李长风也赶过来,转眼自己的人马去了一半,剩下的人不知道能不能撑到大营的援军,他拿出一个纸包塞给阿奴:“这是阿岩的信,你们往北边走,看情形那边应该没人拦着,我带人断后。” 在李长风的掩护下,纳达岩和几个吐蕃武士挥舞着长刀开路,阿奴和卓玛骑马跟在后面冲出包围圈跑到一个高处,见四下里吐蕃人越聚越多,将李长风等人围得水泄不通。追兵越来越近,他们无奈只有按李长风的指示往北纵马狂奔,不知道过了多久,天渐渐黑了,身后的追兵已然消失,他们才停下来打探周围的情形。阿奴身边只剩下纳达岩和卓玛,还有两个察雅武士,一个叫嘎嘎,一个郭日。 他们逃的急什么也没带,只有阿奴和纳达岩的包裹里还有些干粮。五人在野地里将就过了一夜。 阿奴缩在纳达岩的怀里睡得昏天黑地,突然觉得他身上的肌肉紧张地一缩,阿奴猛的惊醒,迷迷糊糊地睁开眼睛,天已大亮,她正想爬起来,却被纳达岩用力扣在胸前,他用阿依族语低喝一声:“别转过头去,绒巴人。” 她眼角的余光看见一把刀横在旁边。 “被包围了?” “是。” 阿奴乖乖将脸埋在纳达岩怀里不敢动。这场动乱不知道绒巴人有份参与没有?要是被他们知道自己的身份,还不知道下场会怎样呢。 纳达岩是个喇嘛,这支绒巴人显然不信佛教,对他没有半点客气。阿奴身量娇小,涂黑了脸,绒巴人以为是吐蕃男孩,也没在意。卓玛虽然年轻时是个美人,但是现在年纪大了,那些人也不是很感兴趣,将人带回去后直接就打发他们做奴隶去了。 他们好像在等什么人,一直驻扎着不动。(未完待续) 第一百七十一节 云丹旧信 绒巴人说是让阿奴等人做科巴(农奴),但是他们的行动很有些诡秘,整日像鼹鼠躲在一个山坳里不出去,五人也被关在帐篷里。直到等来了一个穿着华贵的虎皮及膝短袍,腰系双刀的中年汉子,他们才开始启程返回。 那汉子脸色凝重,似乎心事重重,对于他们这一队女人男孩喇嘛武士的奇怪组合只匆匆问了问,卓玛说他们是在打箭炉动乱的时候逃出来的,就是居住在打箭炉的居民,恳请放他们回去看看家里怎么样了。那男子不置可否,阿奴等人无奈,只有跟着一起上路。 他们紧赶慢赶在春天雪化之前回到了碉寨,这是一个比巴旺家更庞大壮观的褐色碉楼古堡。矗立在一片斜坡山石上,前有大河环绕,背靠大山,那山上的雪绵延直上看不见尽头,掩映在树丛中的近百座碉楼像支支利剑直插蓝天白云,每一座都由片石层层堆砌而成,像武士的铠甲一样在阳光下闪闪发光,它们有好几层楼高,高低错落互相呼应,形成了一个完美的防御体系。 阿奴听见他们叫它“勒屋围”,方恍然大悟,他们落入了促浸领主扎西次波的手里。 想起自己哥哥把人家送给云丹准备做王妃的女儿弄大了肚子,阿奴觉得脑仁疼。不知道扎西次波如此鬼祟的前往打箭炉是跟那场动乱扯上关系,还是去磨西找女儿? 她将自己的疑惑告诉卓玛和纳达岩,吩咐切切不可暴露身份。他们被抓看来是误入了他们的警戒区,扎西次波害怕泄露行踪所至。突围前他们换过普通的衣衫,后来满身血污尘土,倒也看不出身份。 扎西次波叫人安排了一栋三层小碉楼给他们住,分配了一点粮食,有一个叫谢达的奴隶给他们牵了两头羊来挤羊奶。五人就这样不尴不尬的居住下来,这里山深林密,碉寨外围被大河环绕,后面是雪山,根本也不怕他们逃跑。看见这座固若金汤坚不可摧的古堡,阿奴纳闷,上次云丹他们是怎么打得人家同意和谈的? 春天到的时候,寨子里那棵几人才能合抱的老核桃树变得郁郁葱葱,树上的雀鸟每天半夜里就开始唧唧啾啾的叫个不停。这天大概是十五,窗外的月亮又大又圆,月光像雪水一样流淌进来,照亮了阿奴和卓玛的房间,她们住在三层楼。 阿奴就着月光再一次打开云丹的信:“阿奴玛:阿爸病的厉害,人瘦成一把骨头,前来看病的格西很担心他过不了今年。你赶紧过来看看他和阿妈,阿妈很想你(打亲情牌)。阿妈说她年纪大了,照顾阿爸还要照管领地让她心力交瘁,察雅的庄园里需要一个新的女主人,你还是回来吧。。。。。。” “阿奴玛:你又不给我回信(某人捶桌),这个习惯很不好。阿仲很得意的说你都有给他回信,我难道比不上阿仲么?(危机意识浓厚,可惜不懂得未雨绸缪),阿爸和阿妈惦记着你。你杳无音信他们很失望,好吧,我承认我也很失望。上次是我不对,你别放在心上,你介意那两个女人,当她们不存在好了(某位土皇帝的美好愿望,可惜后宫里那两只久旷的女狼已经开始自谋出路,留患无穷)。你现在肯定又跟阿岩在一起,他要潜心修行,你别妨碍他(小心眼暴露无疑),你有空不如多想想我。。。。。” “阿奴玛:阿爸身体渐渐好起来,阿妈很高兴,他俩终日念叨着要见媳妇。阿爸问我什么时候有孩子,我快三十了,还没有继承人,他很担心。你以后别到处跑了,总要赶紧生个孩子出来。讲起生孩子,你不在身边孤枕难眠真的很难受,不知道以前一个人怎么过来的。话说我已经娶了老婆,可是她不会煮饭洗衣奉养公婆,现在连最基本的夫妻义务都不履行。。。。。。(月圆之夜,某狼纠结,要是有色情电话多好。至于‘你的皮肤像牛奶一样,眼睛像黑葡萄一样’之类某位旷男的yy,为了节约起点币,省略一千字,可以去鲜网查询)。察雅的红土地上青稞都熟了,你再不回来就要等明年。一拨拨马帮经过察雅,拉隆天天探问,都没有你的消息,你跑哪去了?距离太远实在是一件很麻烦的事(某人终于意识到地盘太大的坏处)。不过生气了几天,一不留神你就跑得无影无踪,我想,以后绝对不要再放你离开我三步远(终于意识到老婆太能干的坏处)。你脾气还是跟小时候一样坏,每次都要我去哄你,十来年你只哄过我一次,还是我受重伤的时候,你对阿仲都比对我好的多(某人直觉很灵)。庄园里好多那些领主送的女奴,个个年轻貌美,天天在我眼前晃,你再不回来,只怕拉格家的大孙子就是别的女人生的,你那比针鼻子大不了多少的小心眼确定受得了?。。。。。。又及,你曾经想找曼陀罗的种子,阿妈在路过的马帮手里买到了(马帮怎么像杂货铺子?),今年开了白色的花,有个女奴听说我喜欢汉人姑娘,装成汉女,发髻上簪着一朵白色曼陀罗,那是你的东西,还有衣服也是我买给你的,她居然敢乱动。阿妈精神不济,这群人越来越不服管束,所以说庄园里没有女主人不行,你还是赶紧回来吧。你放心,我没看上她,叫人抽了她十鞭。(某人再一次表忠心)” 阿奴怔怔地发呆。 卓玛迷迷糊糊地爬起来,给她披了一条毯子:“阿奴玛,怎么又睡不着?这信你都快看烂了。你摸摸手腕子,上面只剩下一层皮,你就是不爱惜自己,也为肚子的孩子想想。” “我有努力吃东西。”阿奴小声辩解,也许刚刚怀孕的关系,她精神很差,没有胃口,还好没有孕吐的现象。 “就你那跟猫食一样大的饭量?”卓玛心疼,“云丹要是知道,肯定急得不得了。” 可惜,肚子里孩子的父亲是谁?阿奴自己也不清楚,她不敢告诉卓玛。她月信不是很准,纳达岩虽是郎中,毕竟是个男人,还是卓玛发现她月信一直没来。 她最近开始心悸发慌,夜里总觉得有人在窥视。刚才她感觉屋里黑魆魆的地方冒出一个人,像是云丹,又像是阿仲,又或者谁也不像,那影子慢慢地走到她面前,俯身看着她,阴暗中一股冷气扑面,黑洞洞的脸上什么也没有。阿奴吓得挥舞着手尖叫,其实什么声音也没发出来,那尖叫声不过回荡在她梦里,她猛力一抓自己,终于清醒过来。窗外月光如水,屋内明亮如昼,没有半点阴暗的地方,什么人影也没有,她松了口气,浑身虚软,冷汗直冒,衣衫湿透。 她怕被识破身份,不敢出门,整日只能躲在楼上,精神状态越发不好。纳达岩和卓玛发觉她日益消瘦,远远看去像张纸片一样薄,暗暗揪心。纳达岩手头没有安神的草药,最后只有决定做法驱邪。 他筑土为坛,撮土为香,搞了个简陋的法坛,插好临时刻的神鬼牌,还好招魂铃和法螺之类的法器还在。屋子里铃声丁丁,螺号阵阵,惊动了隔壁监视他们的孩子,他爬上三楼,看见纳达岩正举着铃铛起舞,连忙飞跑去报告领主:“那个外乡喇嘛好像在作法,不知道是不是想诅咒咱们?” 扎西次波正好跟一个砵教喇嘛在一起,闻言一起赶来查看。 那位喇嘛看了就笑:“这是驱邪的,仪轨跟我们的差不多,你确定这位是佛教的喇嘛而不是我们砵教的?” 扎西次波对纳达岩很好奇,等他作法完毕,纳达岩就被请到他的碉楼里做客。 第二天,一大堆上好的食材衣物被送过来,里面阿奴惊喜地发现有很多的核桃,还有核桃花。扎西次波同时还送了两名女奴过来伺候。纳达岩被那位叫做木塔尔的砵教喇嘛留下,两人日日谈经论法很是投机,木塔尔对纳达岩赞不绝口。 阿奴和卓玛看见给她们的都是料子一流的女装,知道不用再伪装成男人。随着纳达岩在勒屋围的名气越来越大,周围的绒巴百姓对他们日益和善,甚至有上次受伤被俘后来被放归的武士发现纳达岩就是曾给他们处理过伤口的大夫,纳达岩从来没有因为他们是敌人而差别对待,他们感激不尽。 阿奴渐渐敢壮着胆子出去散步健身,不过还是蒙着面,对外称是习俗不同,绒巴人虽然对她好奇,但是因为尊重纳达岩,倒没有人质疑阿奴的古怪打扮。食材的丰让阿奴的营养状况越来越好,心悸的毛病渐渐消失了,好吃好睡,小腹开始鼓起来。 但是无论纳达岩怎么游说,扎西次波仍然不肯放人。他与沃日领主有宿怨,而沃日家族是砵教的巫师世家,加上不忿上次中原皇帝的封赏不均,沃日家背地里抱怨连连,小动作不断。去年他的大孙子暴死,据说就是被沃日家的巫师作法诅咒的,扎西次波怒不可遏,正在广招各路巫师,厉兵秣马,准备同沃日家族决一死战。纳达岩的到来正中他的下怀。 第一支马帮经过的时候。阿奴打听打箭炉动乱的事态发展。 听说动乱平息下去了。正好怀化郡王和小梁王都赶到那里,率军将动乱镇压下去,听说那几日打箭炉血流成河,死伤近千人,汉军有伤亡,但是没听说有大汉将军死亡的消息。动乱的头子扎西和央金正被全面通缉,有人说他们往白玉方向去了。还有怀化王放出消息重金悬赏他的王妃明月奴的下落。 听说李长风没事,阿奴松口气。那时候看见密如蚂蚁的吐蕃人将他们淹没在视线里,担心了他几个月。不过那只死驴子敢私藏她的信件,害得她落到如今这般尴尬的境地,等她回去,哼哼,非整到他连爹娘都不认识为止。阿奴恨恨地捏着拳头。她想起那份诡异的填空圣旨,认定幕后黑手是皇帝刘珉。 听说马帮下一站前往梭磨,阿奴悄悄褪下一双绞丝金镯子托他们带口信给梭磨领主达拉。 一个月后,达拉赶来了,扎西次波却不同意他将阿奴带走,哪怕达拉说阿奴肚子里的孩子是他的。扎西次波早就看出纳达岩和阿奴关系非同一般,眼看他就要准备对付沃日家族,这紧要当口无论如何不能放人。 达拉无可奈何,告诉阿奴他已经通知云丹,希望他能赶来接阿奴,顺便阻止促浸领主和沃日领主的争斗。他是佛教徒,对砵教的巫术嗤之以鼻。 云丹比他迟了半个月,来的时候刚好是夏天。他撇开前来迎接的扎西次波,冲进阿奴的碉楼里。扎西次波惊愕不已,询问跟来的侍卫,才知道自己稀里糊涂把怀化王妃软禁了几个月,不由得额头冷汗直冒。 卓玛看见宝贝外甥,喜得涕泪交流,云丹急着去看阿奴,却被她拦住:“阿奴玛怀孕了,刚刚才睡下,你别吵她。” 云丹楞住了,达拉来信只说了阿奴的去向,却没说这个。他思来想去,半晌才很困难挤出一句:“几个月了?” “咳,你不是上次去过成都嘛?算算日子差不多,现在肚子才一点点大,那是个糊涂孩子,自己怀孕了都不知道。”说起这事,卓玛气不打一处来。 云丹心里五味杂陈,如果时间差不多,那孩子也可能是他的,更可能是阿仲的。 他蹑手蹑脚走进房间,阿奴正在睡,像梨花般瓷白的小脸静逸安详,长长地睫毛在她的脸上投下一层淡淡的阴影。云丹隔着被子敬畏地摸了一下她的肚子。阿奴被惊醒了,睫毛一闪一闪却半天张不开眼睛,眼皮重的厉害,怀孕的人本就脾气焦躁,她心烦地抓着一个小枕头就扔出去。这死丫头都要做妈妈了,起床还是要发点小脾气。云丹无奈地笑起来,将脸凑到她的肚子上听了听。 听见他的笑声,阿奴又惊又喜,勉强睁开眼睛:“云丹?” “是我。”云丹握住她的手微笑,“我来带你回家。” 即使云丹来了,扎西次波仍然不肯放纳达岩走人。他不走,阿奴也不肯走。扎西次波这次怨气冲天,连树上的鸟儿都被吓得不敢叫啦,谁知道他和沃日家族你死我活打成什么样,万一有个不慎,伤到阿岩怎办? 达拉也没走,他建议云丹调解两族的关系,要不然只怕丹东一带血流成河了。他调侃自己倒是不介意可以捡个现成的便宜,趁机扩大地盘。可惜他是佛教徒,不喜欢杀生。一席话说的扎西次波脸都绿了。(未完待续) 第一百七十二节 绒巴生活 随着云丹到来的是,有关于阿奴是女妖的谣言又炒冷饭般被人提出来。 那个监视他们家的孩子女娃子琼玛很不高兴:“王妃娘娘人很和善,给我糖吃,还给我家葛布和羊皮子做衣服。我可没见过她害人。”她细细罗列了阿奴的食谱:“她吃米饭和面,还有蔬菜果子和羊肉,不喝人血的,上次阿爸拿羊血给她补身子她都吐了。”琼玛光光的脚丫子上汲着一双很精致小巧的木屐,那是阿奴看见她盯着自己的绣花鞋,在路过的马帮手里买给她的,寨子里的小孩子们羡慕的不得了。虽然绒巴人都是赤脚,而且木屐实在不适合在山上跑来跑去,但是新奇可爱的事物总是让好奇心旺盛的孩子们无限向往。 另外一个叫做那日小胖墩满眼星星:“她也给我糖吃,王妃娘娘好漂亮啊。” “就是阿珂小主子都比不上她好看。”孩子们小声交头接耳。一个孩子补充:“阿珂小主子从来不给我吃糖。” “以后我也要娶这么漂亮又温柔还有很多糖的婆娘,我会像王爷对娘娘一样的好。”一个叫白巴的男孩双手握拳。 “漂亮的姑娘要嫁给哈伊拉木,哪轮得到你?”一群半大不小的孩子们抓着手中的冰糖块起哄。哈伊拉木是扎西次波的孙子,八九岁大,小黑脸上满是得意,他的妻子会比阿奴王妃更美丽,只要他像怀化王爷一样努力,以后也会变成高高在上的王爷,连爷爷和阿爸那么英雄的人物都对他毕恭毕敬。 孩子们在阿奴那里得到的实惠多多,加上王妃肚子里的故事又多又好听,外面的世界像个万花筒一样吸引着他们,一颗颗小红心迅速地被收买过去。各家大人们看见他们日日往阿奴跟前跑没受到半点伤害,加上佛教徒也说他们砵教徒是黑魔鬼,他们对女妖的说法嗤之以鼻。想想这么漂亮单薄的姑娘哪里像妖怪了,妖怪都是人高马大,力能扛鼎的,那位娇小的王妃连一桶水也背不动,寨子里的人们渐渐释然。 云丹解释说他有个义兄想侵夺自己领地和财产,还有个女奴异想天开喜欢上自己被拒绝,因妒生恨,两人狼狈为奸,四处造谣抹黑他俩纯洁的爱情。善良的人们听后发出一阵阵的嘘声,那位叫央金的女奴真是不要脸,那位叫扎西的兄长真是灭绝人性。 午后清风微拂,阿奴挺着小肚子躺在云丹腿上大发感慨:“还是小孩子看人最明白。” “确定不是被你的糖糖收买的?”云丹看见屋子小山一般的糖块,脸上露出后怕的表情,庆幸自己已经戒了糖瘾。小时候他吃药吃多了,都要糖含在嘴里才能喝得下药。虽然后来身体好了,不再吃药,但是里面的槽牙已经蛀掉了一颗。也许下次来的时候寨子里的孩子们都是一嘴黑豆似的虫牙。 阿奴打了他一记,忽闪着长长的睫毛小声辩解:“我有教他们刷牙的。”她特地买了牙刷分发给他们。说实在这里路过的马帮就像是个杂货铺,在那里什么都能找到。 这里的人们很和善热情,看见她的时候,单纯的眼里盛满喜色和尊敬,没有她在洛隆庄园里遇见的那种猜疑畏怯的目光,也没有在梁王府里被人监视的感觉。 虽然当初和谈达成协议佛教和砵教共存,但是几百年来砵教在这里根深蒂固,佛教一时间渗透不进来,多年两教相争,人们甚至对佛教有些反感。他们尊重纳达岩是因为他的巫师身份和医术,而不是因为他是白教掌教的弟子。看来若是阿依族人住在这里,也不会被排斥,其实就在这里生活下去也很不错,阿奴心想。 经过明月和吴姑姑的“窃听门”,又听说王府里里外外,连刘仲指挥了五六年的属下里都有皇帝安插的密探,她对于在梁王府居住的兴趣全消,没人喜欢连燕好的时候都有人偷听。那个皇帝她一直不喜欢,总觉得那双阴险地三角眼里在算计着什么,想起自己和阿仲的床第私语都被刘珉知道了,她又羞又窘,心里狂骂那位有窥淫癖的变态皇帝。觉得阿依族人住在长滩湖也不保险。 阳光透过老核桃树的树梢宛如金色的丝缕洒满了房间,地上光影斑驳。云丹看见一块光斑慢慢地移到阿奴的脸上,连忙抱着她转了个方向。 阿奴吃吃地笑起来,被斜阳的光线晃得半眯起眼。云丹见她长眼眯成弯弯月牙,唇角微翘,带着说不出的灵动狡黠,心神一荡,忍不住低头亲下去。 她一开始怔了怔,也没反对,任由云丹又亲又摸。后来她犹豫着轻轻地反啄了一下,云丹大喜过望:“你是不是答应跟我回去?我想过了,不管孩子是谁的,都算我的。” 吐蕃人对于孩子很是看重。加上婚前的性生活开放,不少地方的姑娘是生了孩子,证明有生育能力才能嫁人的,所谓“大姑娘背着奶娃娃出嫁”,所以一个家庭里的孩子并不都是男主人的,他们对那个孩子也一视同仁。至于一妻多夫的现象更是普遍。云丹独占欲强,加上受了沈夫子的汉文化熏陶,虽然妻子悍妒,他做梦也没敢想过要阿奴三从四德,但是一妻多夫他可不愿意。某色狼在没有娶老婆之前甚至考虑过一夫多妻。他实在割舍不下阿奴,咬咬牙依吐蕃风俗认了这血缘可疑的孩子发觉也不会怎样。(一顶绿头巾戴不死人,某狼道德底线被一步步拓宽而不自觉)。 阿奴只是轻轻叹口气,又在他唇上亲了一下:“再说吧。” 得不到肯定答复,云丹急得抓耳挠腮。 阿奴突然问了一句:“你没把大师兄怎么样吧?” 讲起那只死驴子,云丹满脸乌云,恶狠狠地咬牙切齿:“我打掉了他两颗门牙。”阿奴和云丹刘仲的信件全部通过军队的通讯系统传递,李长风基于某种不可告人的阴暗心理,像个良心坏掉的邮筒瞒下了所有人的信件。云丹和阿奴一样,认为他是接受了那个食言而肥的变态皇帝刘珉的密令。 阿奴惊呼一声埋怨道:“你不会等他伤好以后再打,要不是因为我突然跑去打箭炉,他也不会贸贸然出营,那天他是为了我们断后才差点没命的。” “他自作自受,要不是他瞒下信,我收不到你的消息,才会心急如焚在大雪天赶着去成都。这里的吐蕃领主他指挥不动,要不是他害怕激起民变,龟缩在大营里,任由那些暴徒进出打箭炉,事态怎么闹到不可收拾的地步?” 云丹骂李长风胆怯龟缩在大营里其实是迁怒。不过的确是李长风自作自受,要不是他隐瞒信件,就不会有后继事件。当时流言一起,他和云丹早就发现异状,做好了准备,才会任由暴徒汇集,准备一网打尽,布置好后,云丹才放心去追妻子。但是谁也没想到阿奴会在这时候稀里糊涂一头撞进扎西等人精心为云丹准备的暴乱中。连扎西也没想到,发现阿奴进入白玛锅庄的那位忠心耿耿的属下对抓女妖更感兴趣,他迅速指挥居民包围白玛锅庄,通知扎西发动,最终引发暴乱提前,扎西功亏一篑。 阿奴逃走后,等大营人马赶到时,李长风身边的汉军和察雅武士死伤殆尽,只剩下两个人,全身伤痕累累,已经成了血人,有一个回营后因为失血过多抢救无效最终还是死了。李长风力战脱力加上失血过多昏迷不醒,大营乱成一团。 云丹和刘仲追着阿奴赶到,迅速稳定军心,镇压下暴动的人群。在李长风床边等了五天,等他清醒后,云丹照着他的面门就是一拳,可怜的大师兄被打成脑震荡,又昏迷了两天,吓得刘仲和医官手忙脚乱。 “不知道阿仲留在打箭炉怎样了?”自己跟云丹一团乱账,他肯定伤心了。想起阿仲哀求自己别抛开他,阿奴郁郁地叹口气。 吸取了上次教训,云丹将通讯牢牢地抓在自己手里。这次收到阿奴消息,他一开始没告诉刘仲,赶到了勒屋围后,云丹才派人通知他,以免他着急。见阿奴牵挂他,云丹打翻了醋坛子:“死驴子半死不活的,总要有人坐镇,他好的很。” 他一面心里盘算着以后绝对要隔绝这两人见面,一面又在她的唇上轻轻地吮吸,哄着她张开嘴,舌头长驱直入,勾引着扇贝一般的小舌又舔又弄,手伸入衣领里握住胸前那一处软玉轻揉。阿奴被撩拨的火热难耐,见云丹双眼满是情欲,想起这人一旦做起来就不管不顾的,她喘着气移开头:“不行的,会伤着孩子。” 云丹一顿,挫败地重重捶床,她吓了一跳,孕妇情绪极为敏感,见云丹额头上青筋根根暴起,面目狰狞,不由得扁着嘴抽泣起来。他慌了手脚,连忙解释:“我不是怪你,只是憋得难受。” 阿奴吸着鼻子不理他,他哄了好半天,两人才重归于好,正打算继续卿卿我我,一大帮孩子在楼下此起彼伏地喊:“王妃娘娘,王妃娘娘,你睡午觉起来没有?” “王妃娘娘,王妃娘娘,琼玛来了,快开门。”见半晌没人来,小姑娘急得捶门。 “那日也来了。”楼下的门开始震天响,那日是个大块头。 “我是措姆。”一个细细的声音。 “我是哈伊拉木,昨天故事还没有讲完。”领主家跳脱的男孩子。 。。。。。。。。 听见下面的孩子们像报数一样自报家门,云丹一脸挫败,阿奴咯咯直笑。 他仰头长叹,要跟阿仲抢老婆也就算了,这一大帮小毛头是怎么回事?日日盘桓在阿奴身边,挤得自己都没地站了。自己上次给阿奴带的糕饼零食被他们瓜分的精光,刘仲又派人送了大批东西过来,听说阿奴怀孕,那位准爸爸喜心翻倒,里面居然有一大包的玩具和小孩子衣物。天可怜见,这个不知道是谁下的崽子在娘肚子里只怕连尾巴都还没褪干净,哪会玩玩具。于是那些玩具和零食又被这帮小毛头们抢的一干二净。 他认定那孩子不是自己的,虽然是阿仲的,但是隔着一层肚皮又看不见,感情怎么能跟阿仲比。加上欲望不得纾解,某位旷男斜睨着阿奴肚子里的那块肉,越来越不满。 阿奴见孩子们眼看就要冲进来,连忙整理衣衫,推他离开:“走啦,每次你在这里,他们都不自在。” 云丹哼哼:“这叫不怒而威。” “快走吧,在孩子面前摆什么威风。不是说下午扎西次波他们有事要谈么?”云丹抛出官位的诱饵,沃日家族的同意和谈,一口否认孩子的死跟自己有关。扎西次波却认定了大孙子是被咒死的,牛心左性的非要沃日家族交出念咒的法师不可。云丹和达拉被他们胡搅蛮缠搞得一个头两个大。 云丹拿起妻子的手按在自己小腹下,凑在她耳边低笑:“那晚上你要帮我?” 这人脸皮厚的没边了,阿奴红着脸不想理他,他赖着不走,死缠着在阿奴的脖子上乱亲乱咬,她痒得缩起来乱笑:“讨厌啦,知道了,赶紧走啦。” 云丹心满意足的走了,冲进来的孩子们看见他离开一阵欢呼。尚未走远的云丹心情顿时晴转多云,这帮没良心的小兔崽子,这个地方不能呆了,那个该死的扎西次波最好赶紧答应和解。 然而杀孙之仇哪是那么容易可以轻轻放过的,扎西次波一家都热血沸腾,誓不踏平沃日家决不罢休。 沃日家族一口咬定,他们啥也没干,不过是心里不忿,在口头过过嘴瘾罢了,哪会干那么阴毒的事,更何况,扎西次波的大孙子也是沃日领主巴毕的妹妹的外孙。大家都是亲戚,话说一个锅里吃饭,不分彼此,勺子和勺子哪有不打架的。(未完待续) 第一百七十三节 巫师斗法 云丹回来的时候阿奴已经睡着了。 卓玛整理出一堆花花绿绿的布料,笑着说:“下午那班小毛头走了,又来了一堆姑娘,她们看上了阿奴的绣花鞋,叽叽喳喳讨论了一下午,阿奴叫我找些布料给她们做鞋子。” 绒巴人跟以前阿依族一样,都是光着脚的,姑娘们也不例外。 云丹也不在意,她有事做总比一个人闷着好。可是第二天天才刚亮,那些姑娘们就来串门子是怎么回事? 鞋子刚做好没两天,阿奴又跟着她们在山间野地里跑,开始做起了护肤品。当地有一种叫做叫“乌胚儿”的浆果,长在刺丫上的,象草莓,味甜汁多。成熟的乌胚儿紫色肉厚,油润酸甜。她们将这种果实洗净后榨汁,然后与蜂蜜按4∶6的比例混合搅匀。晚上洗脸后取适量涂于脸部或手上,说是可以保养肌肤。 保养他没意见,罢特,那种颜色有点发紫,看着很怪异,至少他不敢亲下去。后来又改用雪梨汁才好些,亲上去的时候甜滋滋的,云丹很满意。 这一波折腾完后,她们又开始用指甲花瓣与明矾或岩硝捣碎,加上用紫苏或豇豆叶包在指甲上染色。云丹重点指出他喜欢浅粉色的,不准用紫色。 那些大小姑娘还有一帮子小毛头占去了阿奴的大部分时间,加上怀孕嗜睡,云丹郁闷地发现老婆不是在睡觉就是被别人拐走了,常常连着几天他都没能好好说上话。他不明白,为什么这帮姑娘毛头整日里不干活,就知道缠着他老婆。 他哪知道在阿奴这里总是能找到从没有见过但是又非常漂亮的东西,阿奴将那些可爱的小饰物和小首饰四处分送,哪个女人孩子抵挡得住美丽的诱惑。而且这些东西都是刘仲叫人一批批运进来给阿奴打赏收买人心用的。等云丹发现碉寨的人们嘴里开始念叨着“这是汉人王爷送来的东西,那也是汉人王爷送来的东西”的时候,刘仲慷慨大方的印象已经深入人心。而云丹当时急着见阿奴,除了两百名武士什么也没带。因为要攒高威望的积分,整日里阴沉着脸,加上阿奴不准他刮胡子勾三搭四,以免再冒出一个阿珂来,导致孩子们在看见这位大胡子的时候四散奔逃。 他们淹留在此两个多月,挂念女儿和未出世孙子的罗桑和阿波两人等不及也赶来了。 他们被卓玛带进碉楼时正听见宝贝女儿在对着云丹演讲:“所谓pk,就是叫他们斗法对决各显神通啦,要可以效果立现的那种,比如治病驱邪、防雹祈雨、无中生有,隔柜猜物,大锯活人。。。。。。” 云丹听得满脸黑线,大锯活人跟法术有毛关系?好笑之余又有些心酸,法术还有一大类就是收服妖鬼,阿奴却绝口不提这茬。要不是自己,她哪会被人诬陷了这么多年,几次都差点没命。 他正在愧疚纠结,只听见老婆一声快乐尖叫:“阿爸。”眼看她高举双手就要扑上去。 天啊,她的肚子碰撞上师父的肚腩后果不堪想象。云丹来不及想,跟着扑上去把阿奴拦下来,吼道:“小心些。”阿奴抱着他的肩膀笑嘻嘻地看着罗桑。 不知怎么,这几天阿奴的肚子见风就长,没几天,已经从一个小锅盖鼓成了一个小圆球。卓玛大惑不解,算起来也就五个月,怎么那肚子跟怀了七八个月似的。 罗桑不介意徒弟无礼,看着女儿的肚子也是笑眯眯的,盼了好多年啦,两个哥哥都做祖父,孙子都有七八岁了,只有他膝下空荡荡的,阿奴又东奔西跑闲不下来。 阿波想起进门时听见的,问道:“谁要斗法?” “阿波师父,是扎西次波家里的巫师和沃日家的巫师,基本上呢,我认为诅咒孩子这么回事应该不存在,听着就觉得不可信,只怕孩子真是得急病死的,要不就是下毒。要扎西次波提供沃日家诅咒的证据,他提不出来,要沃日家族提供自己什么也没干的证据,他们也拿不出。所以,我觉得让他们斗法好啦,看看巫师们是不是真有神通。顺便叫阿岩他们试试,什么样的诅咒会把孩子诅咒死了。” “这也是个办法。”罗桑等人在打箭炉就听说了这件事。 “还有,”阿奴神神秘秘地低声说,“我上次不是叫你查查,扎西次波去打箭炉干嘛了,不会真的跟暴乱有关系吧?看着倒是不像。” 他们在这里两个月,扎西次波态度没什么变化,即使云丹压着不准他在调解结果出来前进攻沃日家族。 纳达岩对于斗法很感兴趣。两大家族同意在巴底家的碉寨里斗法解决这场恩怨。 基于她怀孕了,云丹不准阿奴去看热闹。 那天戴着法冠的巫师们走后不久,天上乌云密布,电闪雷鸣,没多久大雨倾盆。寨子里的小娃子们奔走相告:“那是法师们在斗法。” 琼玛躲在阿奴的碉楼上看着一片白茫茫的雨幕忧心忡忡,她的阿爸跟去了,不知道会不会被法师们误伤。 可阿奴知道那不是。因为这里正是雨季。为了避免自然的天气因素,巫师们要比试的是治病救人,隔柜猜物之类比较平和的东西。 夏天的雨来得快去得也快,转眼云散雨收,之后开始暴热,地上的水汽转眼被蒸发的一干二净。 “那是法师们在斗法。”琼玛等人再一次告诉她,阿奴失笑,虽然这个世界的到处都有神鬼传奇,但是作为一个深受其害的人,她觉得那种东西不会存在。但是她不会去纠正琼玛等人的想法。 三天后,所有的人回来了。 扎西次波垂头丧气,比试没分出胜负,但是所有的砵教喇嘛们占卜的结果是他的大孙子感染了急病死去的,跟沃日家没有关系。既然神明的指示是这样,扎西次波只有接受了调解的结果。 “他们比什么?”阿奴急巴巴地问。 云丹对于这种事情很喜欢吊她的胃口,笑嘻嘻地看着老婆不说话,示意她过来亲自己。阿奴翻个白眼不搭理他,撅着嘴找纳达岩去了,云丹发觉自己得不偿失,很是郁闷了一把,所以说一妻多夫要不得。 纳达岩笑起来:“巫师们本就是大夫,治病都有一套,各有胜场,隔柜猜物一个也没猜着,你画的那些东西他们只怕听都没听过。至于占卜,都是一致的结果还有什么好说的。” 阿奴故意为难他们。准备了几幅画,画上是航天飞机,西红柿,自行车之类他们闻所未闻的东西,还要说出用途。就是法师们开了天眼能够隔空视物也不知道这些东西是干什么的。 云丹查出扎西次波那次果然是去见云丹的继兄扎西。他的女儿阿珂在云丹一年都没有回去的情况下怀孕,他知道后生恐云丹拿这件事做文章,扎西派人前来联系的时候他就开始动摇,甚至派人偷偷驻扎在打箭炉外围。但是后来发现奸夫是怀化王妃的哥哥,他心存犹豫,毕竟云丹对他仁至义尽。那日暴乱一起,他断然拒绝然后赶回寨子。云丹没有追究他的意思,扎西次波心存感激。想起阿珂虽然是跟了王妃的哥哥阿罗,但是怎比得上那个侧妃的位置,他长吁短叹。 红教在发展历史中吸收了大量的砵教仪轨,所以砵教徒跟红教的关系比别的佛教教派更为亲近些。阿波当年对佛教失望后,转而研究砵教,与罗桑一样对砵教颇为精通,这些日子跟法师们相谈甚欢。 见扎西次波发愁,又见阿奴很喜欢勒屋围,的确,这里的气氛很适合阿依族人生存。阿波捻着胡子一笑:“你就再找个女儿就是了?” 扎西次波看向他眼神的方向,只见挺着肚子的阿奴正笑微微地和自己的孙子哈伊拉木在散步。他眼神一亮:“你是说。。。。。。” “王妃的身世跟领主有点联系啊。”当下阿奴将阿依族奇怪的起源告诉他。 扎西次波是当年东女国的后人。阿波认为,东女国和西女国风俗相类,原本在昆仑玉树一带的西女国灭亡之后,女王带着子民逃到了墨尔多神山一带建立起了东女国,阿奴的祖先是当年西女国最后的小女王。这样说来,他与阿奴其实有着共同的祖先。 阿波指点他:“阿依族只有大约八百人,他们无处可去。” 扎西次波大喜:“我这里有的是土地,八百个人算什么,八千人都没问题。”随后兴冲冲地去找罗桑。 罗桑想想上次阿奴被巴底家的那个寇斯曼逼得流亡在外,差点回不来,也有心结交扎西次波和达拉等绒巴人,连忙去问阿奴和云丹的意见。 云丹小心眼发作,也很乐意,阿依族人在绒巴人这里,至少比在中原好。 阿奴迟疑了一下,也觉得这里好,扎西次波愿意割一块土地给自己那是再好不过了。虽然向云丹要土地也可以,但是他的领地上都是佛教徒,怎么比得上这里的风俗相类气氛和谐。而且云丹也需要绒巴人支持,按绒巴人的想法,联姻是最好的手段。(未完待续) 第一百七十四节 筹划土地 云丹将上次得来的土地都给了阿奴,然而她拿到大致的地图划来划去,跟扎西次波的连不在一处,觉得不如干脆卖他一个人情算了。她的想法很简单,不要促浸领主的土地,只要云丹给的那些,但是扎西次波家族要世世代代保证阿依族人的安全。相对于认个王妃做义女之后能给部族带来的巨大利益,这是小事一桩,不需要再次割让土地的扎西次波欣喜地一口答应,择日郑重其事地举行了认义女的仪式。 最高兴的是哈伊拉木,美丽的王妃娘娘成了他的姑姑。他很有巫术天分,顺势也拜了纳达岩做师父。纳达岩很喜欢他,相对于阿奴兄妹等巫术废材,他觉得自己这次捡到宝了。不过哈伊拉木看着新姑姑的大肚子很纠结,大人们都说是男孩,可他和纳达岩师父都认为是个女孩。 晨光透过树缝照亮了屋子,外面已经是另外一棵老核桃树,他们换过了一栋更大的碉楼。几只雀儿觅食归来,正心满意足地蹲在树梢唧唧啾啾的合唱。 云丹被吵醒,往身边一摸,空荡荡地没人。他被阿奴几次失踪搞得心有余悸,心里一紧,慌慌张张爬起来想寻人,却看见一个浅妃色的身影披散着头发,逆着光坐在窗下的几案前写写画画,不由得心头一松,坐在床沿半天才缓过气来。 听见动静,阿奴回头语带歉意:“醒了么?我太高兴了,睡不着,吵着你了?” 云丹走上前仔细一看,会心一笑:“你自幼心心念念的画地图,如今越画越远了。” 阿奴勾勒完一笔,长舒了一口气,搁下笔满脸惬意:“这么多年,总算正式有了一块可以经营百年的地方,哪能不好好画画?” 这块土地的她满意之极,当然这些土地并不肥沃,云丹给的那些甚至有的地方还很贫瘠,但是这里的风土人情特别是宗教极适合阿依族居住,加上安全有保障,总比在木雅草原上受排挤,在中原担忧朝不保夕的好。至于土地贫瘠可以调理,反正她也不准备让族人面朝黄土背朝天单纯的靠在土地里刨食过日子。她仔细看过了,马帮道正正地穿过她新得的土地,中间是一条大河,还有几个小海子,前面与云丹的土地接壤,后面就是绒巴人的各个部落,有意无意之间成了他们的缓冲地带,只要能保得百年不起战端,位置就是极好。族人繁衍生息,与周围部族联姻通婚,阿依族就能在此地站稳脚跟。至于更后来的事,交与老天吧,看族人自己的造化了。那时候她早就两眼一闭,骨化成灰,不知道转哪投胎去了。 云丹见她竟似心头放下了一块大石一般,眉梢眼角豁然开朗,俱是喜意。心里一酸,她年纪小小跋涉千山万水,不过是想为族人找一块栖身之所。十余年过去,总算是如愿以偿。当年稚齿韶颜的小女孩,如今已经身怀六甲,转眼就要做了母亲。 他爱怜地抱起妻子放在自己腿上问道:“磨西给你怎样?咱俩一起住。”阿依族与笃信佛教的吐蕃人合不来,他也无可奈何。宗教的力量极为强大,自己和罗桑不也是依靠着红白两教才能打开一番局面。 “那里太靠近乌蛮人,虽然现在我与索玛姐姐两情交好,但是以后呢?那个领主府不如碉楼这种城堡式的结构安全吧?再说我总觉得磨西的地理环境跟白玛岗一样不是很稳定,站在远远的山岗上看去,只要一次泥石流,建在台地上的整个镇子就会滑入磨西河。”在白玛岗,她长期深受泥石流、地震、洪水等灾害困扰,对此极为小心。阿奴不赞成磨西成为长期居住点,打箭炉还更合适些,不过随着各个寺庙开始动工修建,那里越来越多的喇嘛,已经到了塞街堵巷的地步。 云丹手指绕着她的长发穿来穿去,嗅了嗅她发梢的幽香,心中疑惑:“在碧云寺那里,你都盖好房子了,中原也不合你的意么?”虽然他极不愿意阿奴去中原,但是以阿奴的秉性,没理由花大本钱选择了在那里盖房,转眼又放弃掉。那个小镇子看的出阿奴极为用心,他只是夜晚匆匆一瞥,就看见了从山上引泉水进各家各户的引水竹管,经过每家天井里一个大石槽,之后又流进房前屋角的沟渠,直通街面两旁的开放式下水道,最后汇入长滩湖。据说她本想用陶管埋入地底连接成封闭的下水道,但是担心堵塞还有卫生问题,索性用了半圆开放的陶管铺设沟渠。 阿奴窒了一下,难道说自己和阿仲燕好被人偷听,然后发现阿仲树大招风,皇帝已经开始心有顾忌,整个梁王府被人监视了么?她将头埋进云丹的胸前,低声解释:“你知道的,中原那里朝代更迭频繁,一个政权最长不过三百年,短命的不过是几十年,中间要闹土匪,还有造反也很频繁。常常一个不好就天下大乱,汉人还喜欢一把火把什么都烧的一干二净。”所以阿奴一开始就不想定居中原。 想起一片焦土的长安,两人幼年都曾见识了当年那个百万人口的大都市繁华富庶,此刻觉得世事无常,唏嘘不已。 还有一件事,阿奴记得后世四川盆地一度被屠杀的干干净净。有一份笔记说过,笔者在兵乱几年之后进入已经成了一片废墟的成都,荒草凄凄,当年的闹市区居然有野狐出没。 虽然云丹知道一点自己的身世,但是太多的事情阿奴不想解释。见云丹还想问什么,她干脆凑上去堵住他的唇。好容易碰上妻子主动一把的云丹想起在磨西的旖旎时光,没两下就被撩拨的浑身发热,他的手渐渐往下摸索,却碰到阿奴的肚子,挫败地呻吟了一声,两眼发直靠在阿奴肩膀上。 阿奴吃吃地笑起来。 屋外两只麻雀蹦蹦跳跳站在窗子上,斜睨着他们,也不惧人。阿奴被它们稚气的小眼看得发笑:“这两只不会是被养熟的吧,这几天都这个时候来要吃的。”她挑起一块糕饼碾碎洒在窗台上,两只开始埋头啄食。 屋外的女奴听见动静赶紧进来伺候,闻言笑道:“是咱们家阿珂主子跟前的措姆养的。”原来阿珂走后,她的女奴搬到这里,喂养的麻雀也跟了过来。 “阿珂和阿罗怎么回事?”阿奴一直忘记了问。 “那要问你哥哥,他在磨西的时候就跟阿珂好上了,之后去了成都连封信也不捎回来,阿珂后来发现怀孕了,急得夜夜都在哭。又不知道阿罗在哪里。要知道绒巴人里很多都是女子当家的,她对阿哥如此上心倒是令人想不到。”云丹起身梳洗。 “自从阿吉拉嫁了阿都,阿哥这些年在女人身上越发古怪。”阿奴想起来就叹气,“瓦子里也有些女子喜欢他,我再三告诫他汉家姑娘惹不得,他才没下手,但是喜欢他的姑娘实在太多,防得住一个防不了第二个,我总不能干涉太多。” “放心吧,我把阿珂送还给他,他听说很高兴,没看出什么不满意,只怕这时候阿珂已经生了。” “男人当了父亲会变得成熟些,看看阿错就知道了,中原的生意他打理的井井有条。希望阿罗也会如此。” 讲起孩子,云丹控制不住往她肚子上瞄,这要是他的孩子该多好。阿仲贵为大汉诸侯王,怎么会肯放开孩子?想起来他就心情不快。 阿奴察颜知色,将他拉下来亲了一下,喃喃道歉:“对不住。” 云丹赶紧顺杆爬,哼哼唧唧,表示自己很不愉快。阿奴无奈,只有蹭在他身上撒娇,云丹脸上多云转晴,想把妻子抱紧些,又被肚子磕了一下,云丹长叹:“这日子什么时候是个头啊?” 阿奴笑不可抑:“不如出去走走吧,过两天就要回去了。现在是早上,不会太热。” 两人用过早饭,首次一起出门散步。 寨子里的孩子们看见阿奴想凑上来,看见那可怕的大胡子又畏畏缩缩地站住了。阿奴笑得如阳光灿烂:“今天没空,我要陪我丈夫。” 云丹很喜欢这个说法,喜滋滋地像只神气的大公鸡,昂首阔步地牵着阿奴四处溜达。 寨子前面大河两旁,绿油油的麦田棋盘一般整整齐齐。这里宛如世外桃源,清泉叮咚,浓荫遍地,凉气袭人。房前屋后古树参天,围墙楼廊上常有鲜花逸出,道路像迷宫一样纵横曲折交错。 阿奴知道自己族人在这里居住也要盖碉楼,一路上她仔仔细细地看了又看若有所思:“等农闲的时候要让扎西次波找人帮咱们修个碉寨。嗯,要准备好工钱。” 这种碉楼的门都开在二楼,阿奴看见人们用木板搭一块斜坡,像滚木一样把东西滚运上去,她想起李作的起重机,可以将重物举到两三层楼高,不由得抚掌喜道:“总算找到可用之地。”(未完待续,如欲知后事如何,请登陆..,章节更多,支持作者,支持正版阅读!)(未完待续) 第一百七十五节 艰难孕程 云丹事情一了结就告别扎西次波和碉寨里的人们启程上路。哈伊拉木作为纳达岩的徒弟也跟着走。扎西次波送了六个女奴给阿奴使唤,其中就有小琼玛。 阿奴不解地看向她的阿爸:“琼玛才八岁大。” “能伺候王妃是她的荣幸。”琼玛阿爸俯身恭敬地回答。听云丹的武士说过伺候这位王妃的女奴都有很好的出路,有一个甚至成了她的师姐,当然那个坏了良心的央金不算。就算王妃最后把人送回来,伺候过王妃,见过大世面的姑娘身价也高些。 琼玛以为阿奴嫌弃她小,硬挤进来仰着小黑脸:“我可以帮你打酥油,梳头发。”见阿奴含笑看着她,她有些不好意思,不过还是把自己夸了一把,“我还会放羊,挤牛奶,洗衣服。。。。。。我会做很多事。” “喜欢跟着我?” “嗯。”这是肯要她咯?小琼玛喜得两眼亮晶晶,认真地点点头。 “会骑马?” “小马,哈伊拉木教我的。”就这样,小琼玛告别伙伴们,骑着一匹小马跟着阿奴离开了家乡。鉴于阿奴怀孕了,他们只能一路慢悠悠的走,抄近路翻过噶达梁子走木格措到打箭炉。 到木格措的时候,云丹想起上次过来想让阿奴泡温泉却一个不慎出了事,阿奴差点毁容,那一阵子看他跟看仇人一样。最后还是阿仲跟她两人一起去的,一晃九年就这样过去了。他侧身照见湖水里,一个满脸风尘的大胡子横眼瞪着自己,他搓了搓脸,好像有了皱纹,很久没有照镜子了,昨晚这个死丫头说他老了,所以才会一直想当年。 他翻身下马,小心地把妻子抱下来:“阿奴玛,那个温泉你还泡不泡?” “她怀着孩子,不能泡。”纳达岩横插一杆子。 阿奴朝云丹无奈地挑挑眉,他一阵泄气:“到底什么时候能生?”怎么阿奴怀孕后,日子好像过得特别慢。 后面的女奴们低低的笑开了,王爷一天都要抱怨好几次。 只有小琼玛很认真地告诉他:“我阿妈说还有五个月才行。” 云丹暴躁:“我要刮胡子。” 阿奴忍着笑用肥珠子给他洗脸,拿起匕首帮他轻轻地刮胡子,自己一生气就想剪头发,云丹怎么也染上了这个毛病。 刮完胡子后,云丹仔细看了看湖水里的倒影,还好,胡子剃后年轻了几岁,阿奴的脸笑吟吟也出现在自己旁边,她怀孕后胖了一些,看着珠圆玉润。但是她身材娇小,忽略那个肚子还是个小姑娘的模样。云丹暗忖,看来也要找赵惜保养一下了,不然看起来比阿仲还老就麻烦了。 还没等他们再次启程,刘仲赶来了。 云丹板着脸:“你跑了大营怎办?” “死驴子好了。”刘仲挥挥拳头转向阿奴,看着那个圆球般的肚子乐开了花。云丹冷哼一声,被罗桑揪走。 “傻子,笑什么?”阿奴嗔怪地打了他一记,阿仲反手抓住,见阿奴气色不错,喜得见牙不见眼 “你又对大师兄做了什么?” “没,不过威胁他,再不好起来,今年他就不用回去看老婆了。秀秀到了雅州。”刘仲笑嘻嘻的说,“我写信叫青姨赶过来了。反正你也说了,她一个人孤零零地住在深宅大院里,还不如过来跟咱们一块过多快活。” 青姨来了?万一孩子不是他的怎办?阿奴脸上露出奇怪的神色来,两人在信上都说的很清楚了,但是面对面她还是觉得很紧张。 刘仲脸上的喜色褪下去一些,抓紧阿奴的手:“别怕,我说过了,就是云丹的,我也认了。” “阿仲。”阿奴咬着唇看他,低低地说,“我们说好了,等孩子生下来看谁是父亲。” 刘仲抓着阿奴的手微微颤抖:“肯定是我的对不对?我们天天在一起。” 阿奴却觉得犹豫不决,肚子越来越大,夜里睡不安稳。她又开始做一些奇奇怪怪的梦,梦里不是云丹就是刘仲,她找不出谁是孩子的父亲。 不过不管怎样,她都做好了准备。她深吸一口气,拍拍刘仲:“你别急,还有五个月呢。我准备好了碉寨的图纸,你帮我找你皇叔要人了没有?” “说了,他不搭理。皇叔连发几封信要我回去,他好像有点看破红尘了。”刘仲摸摸脸上的疤,后悔道:“早知道把他扔别的地方,没得让悟空师傅带坏了他。” “悟空师傅说的话他听得懂?难道扔在尼姑庵里?”阿奴叫起来,“坏了,灵犀肯定恨死我了。”当初是她建议把刘畅放进碧云寺戒酒。 刘仲瞄了一眼远处虎视眈眈的云丹:“咱们回成都吧,我可以帮皇叔,那里大夫也多,生孩子安全些。” “就在打箭炉好了,不想走太远。再说阿岩在这,我叫他务必把那个朱太医给的生产书看明白了。”阿奴走的累了。 “阿岩是男人。” “朱太医也是。”不是照样给自己看过病。 见阿奴为了纳达岩顶撞他,刘仲尝到了云丹那时候醋海翻波的味道,总算明白一向精明的云丹碰上阿奴为什么会做糊涂事。 他抓着阿奴撒娇:“咱们慢慢走,打箭炉并不是很安全。我已经叫皇兄将朱太医请来成都,还有产婆什么的皇叔都找好了。”到了成都,孩子是谁的,还不是他说了算。 阿奴犹豫起来,朱太医是个妇科圣手。自己的肚子大的怪异,家里有双胞胎的历史,如果真是两个,那在打箭炉生产的确风险太大。 见刘仲抓着阿奴不放,云丹终于忍不住过来,刚好听见“成都”两字,当即反对:“不行,在打箭炉就很好,卓玛姨妈会照顾她。” 刘仲坚持:“你们吐蕃女人生产都要在牛棚里,到时候天寒地冻,阿奴怎么受得了。” 阿奴方想起,自己怎么忘了这茬,吐蕃女人生孩子都不能在家里生的。 云丹脸色难看:“我也是那么生下来的,为什么阿奴不行?” 阿奴见他俩脸都青了,连忙插进来:“孩子是我的,我说了算,我去成都。” 刘仲喜得咧嘴傻笑,云丹暴跳如雷。 阿奴抓着他:“你安静一些,我肚子里怕是有两个,阿岩说他没摸过这样的脉象,不能确定。” 云丹顿时安静下来,阿奴家有阿罗阿都一对双胞胎的。他看向阿奴的肚子,脸上渐渐有了恐惧的表情。这个时候,怀着双胞胎就意味着一脚踏入了鬼门关。 阿奴安慰他:“别怕,阿妈也生的好好的。” 云丹权衡再三最终决定:“去成都。”毕竟纳达岩的医术也算高的了,他都说没把握的事情,那整个吐蕃再找比他更好的格西只怕很困难。那个朱太医就是救了阿奴一条命的那个,云丹信得过他的医术。 对于阿奴说的由孩子决定父亲是谁的建议,云丹坚决不同意,废话,不用想都能肯定是阿仲的。 阿奴等他发完脾气,耐心的问道:“那你想怎样?” “不管怎样,我都是他父亲。”没得商量,云丹扭着脸。 阿奴慢腾腾地说了一句:“我问过阿爸了,他叫我学阿妈。还有我不会放孩子离开我的。” 云丹猛地抬头。 只见那个终于露出真面目的死丫头挺着肚子靠在垫子上,懒洋洋地打个哈欠:“给你个建议罢了,你要是不愿意,阿仲肯定乐坏了。” 云丹怒道:“你之前在勒屋围都是在哄我?” “你不是说从小到大我只哄过你一次,非常不平衡么?再说我哪有哄你?我很想跟你过下半辈子,是你自己不愿意的。”阿奴狡猾的回答。 “阿仲也同意?” “我没跟他说,要你去说服他。” “什么?”这个死丫头厚颜无耻,云丹七窍生烟。 阿奴挠头:“难道要我说?要不就等孩子出世就是了,也许有那么一点可能是你的。” 云丹恼得笑起来:“要是咱们两个都跑了你怎么办?就那么笃定我会答应?” 阿奴浑不在意,扳着手指头数:“不怎样,我有钱有族人有两个阿爸,还有阿岩。。。。。。男人算什么东西。”对于这一团乱账,她头疼了许久,就看谁肯退出了。要是都不肯退,嘿嘿。某女邪恶的笑笑,然后垮下脸来,做这个决定真是很需要勇气,果儿当年都死活不愿意。 听见纳达岩的名字,云丹气不打一处来。那就是个助纣为虐的,从来只会站在阿奴一边。 云丹在湖边焦躁的走了大半夜,往回走的时候看见罗桑盘腿坐在那里。 云丹凑上去一起盘腿坐着:“师父,怎么办?”他忘记了那个建议是这个无良师父给的。 “不怎么办。你想要阿奴就只有这样,”罗桑老神在在,“你也知道,阿奴最恨的就是她阿妈不要她,所以她不会让孩子没有父亲,但是这孩子十有八九是阿仲的。阿奴喜欢你,也喜欢阿仲。事情变成这样,她想了很久,不想做选择。如果你们中有一个愿意放手,那是再好不过。若是都不愿意,那就大家一起过吧。阿仲是你的生死兄弟,在咱们吐蕃,哪家兄弟不是这样过日子,就是拉萨的大贵族也是一样,又有什么关系?” 云丹嘀咕:“那死丫头还要我去说服阿仲?” 罗桑脸皮比女儿更厚:“三个人里你年纪最大,多担待就是了,你要是不愿意,吐蕃多的是比阿奴年轻漂亮的姑娘,还怕没有人嫁你?” 云丹气结。 罗桑心中忧虑:“你还有心思纠缠这个。当年美蒂不知道怎么生的阿罗和阿都,现在看着阿奴的肚子,我一阵阵后怕。” 云丹深有同感:“现在才五个多月就这么大,以后怎么办?”转头见阿奴的帐篷里微光闪闪,忍不住轻轻走进去。 只见刘仲和阿奴跟小时候一样,像两只相互取暖的小兽蜷在一起,刘仲紧抓着她的手微微打着鼾,脸上那条蜈蚣疤在摇曳的烛光中明暗不定,那是为了救他才破的相。李长风说阿仲就是因为破了相,京城的名门闺秀都看不上他,哪怕他日益位高权重。他心里只有阿奴,别的姑娘都不肯多看一眼,再这样下去,只怕会光棍一辈子。所以李长风说他才出此下策。 自己欠了阿仲的,这个死丫头偏心阿仲,就是看中这点才挤兑自己。云丹叹口气,也在旁边躺下,抓起了阿奴的另外一只手想一口咬下去泄愤,却看见纤纤十指上面涂着淡粉色的凤仙花汁,在烛光下闪着柔和的光。自己喜欢什么,她一直记着。云丹心一软,将手按在自己心口。 在打箭炉,云丹将阿奴交给刘仲:“差不多日子,我会去成都看你们。”他什么也没说。 一行人在秋天的时候慢慢地回到了成都,阿奴的肚子已经很大了。她不敢骑马,只有坐滑竿或者乘轿。 因为肚子过大,腹部和腿部开始长出淡淡的妊娠纹,丑死了。刘仲想看肚子,阿奴死活不让看。她偷偷地捏紧一点肚皮,有花纹的地方凹陷下去,看起来好像是肌肉纤维断裂一样。这以后不就是花肚皮了?真是欲哭无泪。 肚子里的孩子已经开始在伸胳膊伸腿,经常可以感觉他们在暴躁的捶打,大概两个小家伙挤着也很不舒服。孩子越顶越高,顶到了她的胃。她开始吃不下饭,没吃两口胃就涨得满满的。身子沉重,已经看不到自己的脚了,不能躺着,连睡觉都只能半靠着,而此时不过怀孕八个月而已。她长时间缺乏睡眠,等到达成都的时候,灵犀看见她容色憔悴,眼窝发青都惊呼了一声。 朱太医早已经等在那里,确诊是双胞胎。而双胞胎大多数早产,朱太医发现她体质不太好,胎位有些不正,不由得忧心忡忡。 阿错和阿罗闻讯赶来,阿珂生了一个儿子,也喜气洋洋地抱过来,看见阿奴脸色奇差,一干人都吓了一跳。(未完待续,如欲知后事如何,请登陆..,章节更多,支持作者,支持正版阅读!)(未完待续) 第一百七十六节 开始布局 阿错后面转出一个俊秀少年,腼腆地笑着:“阿姐。” 他与达玛有些像。阿奴迟疑地问了一句:“阿坤?”阿坤小时候肥嘟嘟的,什么时候已经长成一个健壮的大小伙子了。 “阿姐,是我。”阿坤像尼尔斯一样乖乖地蹲在姐姐的大肚子前面,膛目结舌。今天狗狗和白虎们没敢带来,阿罗给两只白虎找了两只雌华南虎成亲,它们早就做爸爸了。至于尼尔斯和斯密尔,它们年年换老婆,孩子从南到北都有。 阿奴摸摸他的发茬:“一晃眼阿坤也是大人了,今年十七?什么时候来的?达玛呢?” “阿爸在家里,他不走,说是替你看着那些蛾子好换钱,还有弟弟在爷爷那里,他也不放心。爷爷这两年身体越来越差,族里都是达果叔叔做主了。叔叔说你不在,白玛岗太安静了,越来越没意思。这次咱们族里来了两百人,阿爸说我大了,把我赶出来。”阿坤回答,这孩子跟阿罗不一样,有些内向恋家。 金杜身体不好?当年他可是生龙活虎,不会是对手没了,他也垮了吧?阿奴摇摇头,又问道:“路上平安吗?” “这次一路平安。”古戈探出头来回答。几年没看见他,他的鬓发都白了。“阿吉拉又怀孕了,整天吐,拉妲在家陪着她。”拉妲是阿奴的乳娘。 阿都也凑上来咧着一口白牙看着妹妹笑,加上这胎,他已经有三个孩子。几年的草原和马帮生活,让他与阿罗看上去已经不太一样了。 阿奴将那个叫做措姆的女奴和扎西次波送给女儿的三名女奴,还有一大包金银首饰和衣衫一起交给阿珂:“那是阿爸给你的,他上次还想去把你接回来,结果你不在磨西。” 想起家人,阿珂眼圈一红,抱着儿子叫了一声:“阿姐。” 阿奴微笑着叫小琼玛拿来一套精致的红珊瑚头面首饰给她,然后手一伸:“这个珊瑚首饰算是我做你姐姐给的见面礼,现在我也是你的小姑子,见面礼拿来。” 阿珂抿嘴羞涩一笑:“阿爸来信说阿姐是个爽快人,他欢喜的很。”她从阿罗怀里掏出一根珠钗:“这是早就备下的,阿罗挑的,他说你肯定吵着要礼物。” 钗子看着简单,就是一根金簪上面镶着一颗珍珠,那颗珍珠不大,但是整体做工却相当精致利落,很符合阿奴戴首饰的习惯。她仔细打量了一下这个一直让自己头疼的哥哥,见他唇角带笑,一脸柔和。显然对家庭生活很满意,她舒了口气,这下子阿吉拉该放心了。 族人走后,将作监的李作来了。阿奴将在路上画的碉寨图给他看:“这个给你做参考。” 他看得两眼放光:“这是邛笼?”邛笼就是碉楼。阿奴画的还有碉楼的剖面图,碉楼的结构非常详尽。 “想不想去看看?” 李作点点头。 “那么帮我选址吧,绒巴人那里也会有工匠帮忙,你多参考他们的意见,一座高碉全力开工的话,大约要一年才能修成。在紧要关卡才会有高高的战碉和警戒碉,平常居住的碉房不过四层就够了,这个要宽敞一些。。。。。。。还有,地址千万要选好,别建在滑坡带上,山体和地层结构你最好找懂行的人一起研究一下。”阿奴大致交待了一下她的要求,在不影响防御安全的前提下,李作可以自由发挥。 “对了,上次那个起重机你使用过没有?那玩意用在搬运上不错,如果底下有个轮子更方便些。“ “用过了,轮子也装上去了。上次修青城山的道观就是用这个搭大梁。”李作笑起来。他们觉得给阿奴做的那个太繁琐了,最后根据实际的要求改装了个简单的,好装好拆卸,进山里修建寺庙极为方便。 阿奴盘算起来:“那这次这个一并带上,肯定用的着,用完之后,就留给我吧。那碉楼的门都开在二层,平日里搬运东西很麻烦的。嗯,你再帮我找找木匠,若是可以的话,帮我看看田地的位置,在那里架水车,将河边的水引进田里。” 阿奴的商号飞月虽然才刚刚开张没两年,但是身后有刘畅做依仗,有权不用,过期作废,她的生意是老早就挂靠在刘畅商号的名下,这几年跟索玛和卓玛合作,利润可观。阿错拿来了这些年酒楼积攒下来的金银,古戈拿来马帮的收入,阿奴自己也带来了卓玛锅庄的利润分红。上次修建小镇子预支了六十万两,结果精打细算,靠着李作帮忙,还剩有二十万两左右,阿奴大喜过望,送了一万两的酬金给李作,又分了几个大红封给他手下的工匠们,一时间皆大欢喜。她扣留下几百名族人在这里的生活费用,总共算起来还有五十万两白银算作头期款项,由汉军和云丹的吐蕃武士秘密带着钱护送李作等汉人工匠前往促浸修建碉寨。 纳达岩端着药进来看她还在写写画画,一脸的不赞同:“你一路上就没好好睡过。” “睡不着。这两天心脏跳得厉害,根本没法躺,连靠一靠都难受。”阿奴喘了大气,“两个孩子一边一个,往哪边歪都不行,那边的那个孩子会很有意见拼命的踹,直到转到另外一边为止,但是另外一个又不干了,正面靠着两个都造反。”她只有站起来走动的时候,肚子里的动静才会消失。孩子越来越大,五脏六腑都被挤得移位。她已经没什么力气走动了。 怀孕七个月的时候,她脚面上就已经开始浮肿,一按一个小坑,好一会儿才恢复过来。回来后在朱太医的建议开始吃素食,浮肿就停留在脚踝上,再没有往上延伸的迹象,但是这样明显会导致营养不良。纳达岩和朱太医觉得左右为难。 “还有,”阿奴一脸紧张地看着纳达岩,“一闭眼又开始做梦。里面的人走马灯一样换,我听见自己在尖叫,好多血。” “没事,你现在身子不好,乱做梦很正常,放宽心就好。”纳达岩心里惊慌面上却不敢露出半点,那是难产的征兆。阿奴虽然出身巫师世家,却算是巫术废材。但是纳达岩发现她一般不做梦,只要做梦,梦里的景象总会有些灵验。 于是刘仲回来的时候看见大法师又摆法坛开始向神明祈祷,整个院子香烟缭绕。另外一间屋子里,跟来的罗桑也在喃喃念经。嘤嘤嗡嗡一片,不知道的人还以为走进了庙里。 一天半夜里,赵惜改装之后由阿罗带进西园。看见屋子里灯火辉煌,阿奴正斜靠几案上咬笔杆,她吓了一大跳:“怎么肚子这么大?” 阿奴苦笑着吃力地撑起身子坐直:“是不是很丑?肚皮上都是花纹,像只癞蛤蟆似的。有没有办法消除掉?” 赵惜掀开衣服一看:“这个我没法子。” 听说消除妊娠纹无望,阿奴不想再提自己可怕的身材,改口问道:“怎样了?” “那个明月已经被陆尘翼看上了。”赵惜将明月培训半年后送回了家。随后明月一家就以投亲靠友为名住到了陆尘翼的水军驻地附近。之后的桥段有些俗烂,英雄救美罢了,调戏美人的泼皮也是赵惜找自己人装的。 “没出破绽?” “没。甚至明月的家人都没觉察出什么。这个姑娘不错,一学就会,难得的是虽然想往上爬,心眼却不坏,逢高踩低的事做不出来。”赵惜对她很满意。 “想个法子,给她找一门体面亲戚,让陆尘翼娶她做正妻。”陆尘翼被那本《游园惊梦》搞臭了名声,竟是没有名门闺秀愿意嫁他。加上他本人挑挑拣拣,正妻之位一直空悬。阿奴一开始知道这件事还觉得自己过份了,但是走私的事情泄密却让她那点子愧疚烟消云散,甚至起了往陆家安插人手的心思。 “已经在找了。”赵惜皱眉,“可是,看明月那模样,似乎喜欢上他了。” 陆尘翼金玉其外,里面也算有才华,有钱有势有才有貌,哪个灰姑娘会不爱?阿奴微笑:“那正好,那姑娘是个明白人,告诉她,鱼与熊掌可以兼得。” 两情相悦,嫁给一个世家公子,最后成为当家主母,爱情和权势都可以到手,前提是在不影响她安逸生活的情况下要听赵惜指挥。就是傻子听见这样的条件都会心动。阿奴打算在她身上套取陆家的情报,扶持她最终成为陆家的当家主母后,让陆家暗地里向刘仲靠拢,也是想为刘仲消除来自陆家的威胁,最后让陆家成为他暗地里的助力罢了。 “往陆家里安插人的事情怎样了?” “陆家本就有浮影的人,去年陆星海家里又买了一批丫头小厮,里面有四个是我们的人。一个丫头已经放在陆尘翼屋里。如果这事能成,还有她的陪嫁丫头小厮里可以做文章。” 揭过明月一事,赵惜压低声音凑在阿奴的耳边说:“在张甾的那批反贼的家眷中间挑了一百个孩子,男女各半。最大的十二岁,最小的五岁。已经开始培训筛选一年多了,筛选出六十个。”那些反贼家眷都被判充军到长白山以北一带,有的被转卖为奴。 “身世如何?” “大部分是那些反贼头目的小妾或者是抢来的女人生的,有五个的是自己原配生的。” “原配生的全部不要,转卖了吧,最好卖到海外或者西域。” 阿罗迟疑了一下:“有一个身手不错。” “不行。”阿奴严厉警告,“别忘记了,是谁俘虏和杀了他们的父亲。是阿仲和大师兄他们。别浪费十几年精力人力训练出一个刺客来对付阿仲。还有,剩下的监视一阵子,若是对他们的生父不满甚至愤恨的可以留下,对朝廷不满也没关系,但是对生父念念不忘的,一定要卖的远远地,最好永远不能回来,这样对大家都好。” 她喘着气站起来:“这批人要瞒着十二等人。赵惜,可以将身手好的偷偷送到磨西由峰哥他们训练。”听风堂十二等人也有插手,他们后面就是沈家。沈家虽对阿仲很好,但是沈家毕竟是一个家族,有自己的考量。阿奴上次发现他们也不全是沈谦和沈嘉木那样兄弟情深。阿奴准备另起炉灶,避开沈家训练自己和刘仲在中原的暗部,主要是密探。 “上次路过磨西,那批人无所事事,只会喝酒打女人,那算什么?云丹白养着他们,就这样颓废了?白浪费了他们的好身手。告诉他们,以后磨西就是那些孩子的训练基地,他们就是教头,不用再出去卖命。只要做得好,我不会亏待他们。他们也一个个娶了蕃女汉女绒巴女人,孩子也有了,不为自己也要为孩子打算。”话音未落,阿奴被肚子的孩子踹了一脚,她微笑着摸了摸那突出来的小爪子。“还有一件事,不能告诉那些孩子背后的主子是我和阿仲。必要见他们的时候,我会蒙面。” 赵惜点头:“那是自然。” 两人和阿罗对听风堂未来的走向讨论到半夜,直到刘仲不耐烦地咳嗽了两声。赵惜和阿罗才不得不起身走人。 刘仲见他们走了才出来,皱着眉头训道:“这么晚了也不歇会,都不用睡觉的?那些事情等生完孩子再理论吧。” “没法睡。”阿奴扶着刘仲站起来,喘着气走了几步:“我心里急得慌。”她仰头看着刘仲,“阿仲,皇帝年前肯定会要你回去,你面上可别露出什么来。” “放心,装傻充愣还不简单,装聪明人才麻烦呢。你别怕,我在这陪着你。”刘仲想亲亲她以示安慰。 阿奴头一歪心里烦躁:“丑死了,你也亲得下去?” 这些天她日夜不得安宁,情绪开始失控,动不动就发脾气。所有的人看着那可怕的肚子,都不敢触她的逆鳞。 刘仲见她又要暴走,连忙低声口不对心地哄着:“不会,还是一样漂亮。”阿奴冷笑一声,刘仲看了看肚子,也觉的这个谎撒的太大,连忙改口:“别太大声,阿岩刚刚才进去睡,他这些天很累了。” 提起纳达岩,阿奴缓和下来:“我没事,你也睡吧,我歪一歪就好。”(未完待续,如欲知后事如何,请登陆..,章节更多,支持作者,支持正版阅读!)(未完待续) 第一百七十七节的信 刘仲扶着阿奴靠在床沿,自己也躺下在床上辗转反侧地包饺子。阿奴“嗤”地一笑:“叫你一个人睡,你非要跟我挤。” “不是担心你嘛。”刘仲咕哝。 阿奴却觉得今晚孩子特别烦躁,一会一会就在肚子里左右开弓,拳打脚踢,根本没法安静地坐下来,只有一圈一圈的绕着屋子走,折磨地她筋疲力尽。最后连在走动的时候孩子也在肚子里大踢大踹。 “叫阿岩来,今晚不对劲。”她实在是走不动了,已经入秋,她却满头冷汗。 天边露出一线鱼肚白的时候,整个西园闹腾起来。 远在察雅的贡布和南木杰等人听说打箭炉暴乱卓玛和阿奴失踪,早就都赶来了。见云丹送走阿奴之后整日里愁眉不展,南木杰建议他去中原:“你放心吧,这里还有阿爸,姨夫身体不好,察雅那块这些年都是他打理,他身手可是跟叔叔差不多,否则阿妈当年怎么千挑万选找上他了。实在不行,我那两下子也能凑合,过两天,多金和桑杰也会赶过来看阿妈。我记得阿奴小时候说过,汉人有句话叫做‘打仗亲兄弟,上阵父子兵’,你如今地盘大了,总要帮手。” 云丹又惊又喜,这个大表哥一直很内向懒散,几次劝他来帮自己忙,他都三推四却的。多金和桑杰出家了,格列那家伙只知道喝酒泡美眉。 见云丹脸露诧异,南木杰“嘿嘿”地尴尬笑两声,心想:总不能告诉你,本人昨晚被阿爸和阿妈联手修理了一顿。 李长风也看见了阿奴那肚子,好歹他是当过父亲的人,觉得不对劲,也连连催促他去成都。 云丹想起阿奴的话,知道自己没得选择,只是他一直心有不甘。在勒屋围,那个死丫头对自己千依百顺,娇言软语哄得他日日心花怒放,目的就是想诱惑自己再离不开她,然后很狡猾的将选择权推给他。想想真是用心险恶,云丹又开始咬牙切齿。 夜里的打箭炉狂风呼啸,云丹恍惚记起那年也是这样的天气,他被继兄派来的人砍了两刀,要不是阿仲冲出来,自己早就没了性命。 他从李长风那里拿回了厚厚地一叠信。跟阿奴反复看他的信一样,那些信纸也被云丹看的毛了边。 最早的一封是阿奴在巴底家的牢房里写的,里面还夹杂着几张写的半截的信,云丹每次看了阿奴那敷衍调侃的口吻就想笑,那个寇斯曼当时肯定被气得发疯。 她跟巴底家那个叫做纳尔吉的武士偷情怀孕,被送还回家,纳尔吉害怕被处以极刑,连夜溜之大吉,情郎失踪让寇斯曼变得有些歇斯底里。难怪当时阿奴会那么害怕,跟一个疯子实在没法较量。 他就着油灯再一次展开信。 “云丹:阿岩和昆达他们在巴底家的碉寨外面等,我大约今晚就走。我住在五层,如果从外面爬下去没有摔死,顺利逃出去的话,我们会一直往北走,正北,绝不偏移方向,你看信后马上派人来接我们。从碉楼上望过去,那里是一片莽莽密林,希望你找到我们的时候,我们还四肢健全。 孙哥日则想要联姻,说明你差不多要赢了,那你看到这封信的几率大大增加。我很配合地照他们吩咐写了信,有我作人质,你肯定会同意联姻,我只要耐心等待就可以看到你。但是那个寇斯曼让我害怕,她的精神绝对偏执地不正常。那个女人发现我的梅朵上那颗大珍珠,直接把自己身上的珍珠链子一把扯下来扔了,当着我的面用吐蕃语吩咐将她所有的珍珠全部赏给奴隶们,以此来羞辱我。万一她趁孙哥日则不注意第一时间杀了我怎办?我不喜欢自己被人拘禁羞辱,更不喜欢做人家砧板上的肉,也不愿意你被人要挟。想来想去,小命要紧,留得青山在不怕没柴烧。 我讨厌你有别的女人,但是你实在没得选择要联姻的话,我建议你虚与委蛇,那些女人等我回去一起想法子解决。 如果万一你看上了她们,就不必考虑我的话。虽然做不成夫妻,但是我们的合作关系不会变。不过寇斯曼不是个好选择,那个女人让我想起白姆,如果你实在想要琵琶别抱,我建议你选阿珂。” 后面的信是阿奴回成都写的,看的出她心绪凌乱,有些语无伦次,前两封信都不是一次写成的。 “云丹:你不来接我也就算了,大师兄说你很忙。但是回打箭炉你也不肯见我,你想怎样呢?我回成都找刘畅要了一块地给族人盖房子,中原内乱已经平熄,应该会安定一段时间。 这么久了,消气了没有?以前你写信我都不回的,原来那滋味真难受,现在我知道错了(某狼心想,他那时候除了阿奴和阿仲,没人可以倾吐,后来也习惯阿奴不回信了,没那么难受),我是不是应该乖乖地在巴底家等你这个英雄来救我,而不是自作主张跑掉?我自己拿主意惯了,你别生气。我实在害怕寇斯曼,也许我天生害怕这种女人吧。阿妈,白姆她们都算是我的血缘亲人,可是她们都想置我于死的。云丹,你肯定一脸不屑又用鼻孔看我,嫌我胆小,可是,莫名其妙的爱恨情仇让人恐惧。。。。。。 你到底在气什么?气我不战而逃么?你要我回去跟你那些女人搞宅斗?你知道我不擅长这个,如果可以,全部打进地牢或者毒死掉会不会更好(某女开始暴走)?跟一群女人耍心眼真没成就感,你跟我发这种莫名其妙的脾气更是有失绅士风度(某土匪心想,绅士是毛东西?)。如果她们只是一堆软趴趴地女人也就罢了,可惜个个家里都是武士成群。万一起冲突,我学艺不精,拿什么跟人对砍?难道叫我那些表叔堂哥们上阵?左不过是嫁个男人罢了,凭什么要他们牺牲血肉性命来成全我的婚姻。你要真这么想,那个可以跟你比肩的女人我不做也罢。就是拉隆和扎西平措他们也不该为了自己主子搞不定后院的女人而冤枉送命,他们是真正的勇士 ,如果你看中他们的话(某女危机意识过强,开始偏激的威胁,汗死)。。。。。。 大师兄来信说你去了绵羊坝子,还说别人送给你的女奴你都笑纳了(某狼牙齿轻响两声,决定明早对那只死驴子补两拳),个个十五六岁,明媚鲜妍,原来我不过二十来岁,跟她们比已经是上一代人了。你比我还大了六岁,还妄想老牛吃嫩草(某女开始人身攻击),鄙视之。。。。。。 后面的信开始变得沉郁。 “今天传来消息,阿珂怀孕了,虽然早就有准备,不过还是很难过。云丹,原来我们早就没指望在一起,所以你才一直不回信?不过就是在中原,也要有一封休书。真好笑,我居然不死心一直写。算了,就这样吧,我还有事要做。” 最后一封是休书,被云丹撕了。 “云丹,按中原的习惯需要一封休书,不知道御赐的婚姻和离的程序怎样。我看见一封休书,依样画葫芦写了一份,我签了字,按了手印,你也在上面签字画押吧。 凡为夫妇之因,前世三生结缘,始配今生之夫妇。若结缘不合,比是怨家,故来相对,似稻鼠相憎,如狼羊一处。既以二心不同,难归一意,快会及诸亲,各还本道。解怨释结,更莫相憎。一别两宽,各生欢喜。 云丹,我想我喜欢上阿仲了,也许很早就喜欢了。这样也好,一别两宽,各生欢喜,祝你我改嫁愉快。” 云丹将那封休书再一次仔仔细细撕得粉碎,转头吩咐下去:“天亮就走。” 等云丹日夜兼程赶到成都,大步走进西园的时候,发现那里正乱成一团。 阿奴怀孕尚未九个月,并没有要临产的征兆,但是肚子里的孩子越来越焦躁,踢打得她心跳如鼓。朱太医判断可能是胎盘老化,再不催产,只怕孩子会窒息胎死腹中。 可是两个孩子的头只有一个入了盆,另外一个头在旁边,那是横体位,一样生不出来。他只有慢慢地按摩那个孩子,希望可以让他转过头来,可是效果甚微。 但是孩子的烦躁让阿奴觉得很不妙,他们似乎在拼命挣扎:“阿岩,剖腹吧。”这样也许孩子能活。 可你怎么办?纳达岩汗出如浆。那是阿奴,他自小养大相依为命的小姑娘,不是那些无关紧要的人,他没法下手。 阿奴自从噩梦连连,就害怕这一天。她在纳达岩的指导下画了很多详细的子宫解剖图,一张又一张,希望朱太医和纳达岩在万不得已,可以派上用场。 她想起梦里的尖叫,还有那满床的血,哀求地看着纳达岩:“你要是不破这一刀,一样生不出来,到时候三个都活不成。” 纳达岩摇摇头,他的手开始发抖,不行的, 云丹绕过一屋子的人,走到床前。发觉阿奴的情况比自己想象的还要糟糕。那肚子大得看上去跟座小山丘似的。相比之下,那小小的脸和四肢像是黏在那个大球上一样。(未完待续) 第一百七十八节 两个孩子 (为了连贯,跟前一章重复了一段,不会重复付费的。汗死,本来每章千字是一个段落,每天7千字就有些不连贯,现在变得很断断续续的,只好麻烦各位跳过看吧。) 等云丹日夜兼程赶到成都,大步走进西园的时候,发现那里正乱成一团。 阿奴怀孕尚未九个月,并没有要临产的征兆,但是肚子里的孩子越来越焦躁,踢打得她心跳如鼓。朱太医判断可能是胎盘老化,再不催产,只怕孩子会窒息胎死腹中。 可是两个孩子的头只有一个入了盆,另外一个头在旁边,那是横体位,一样生不出来。他只有慢慢地按摩那个孩子,希望可以让他转过头来,可是效果甚微。 但是孩子的烦躁让阿奴觉得很不妙,他们似乎在拼命挣扎:“阿岩,剖腹吧。”这样也许孩子能活。 可你怎么办?纳达岩汗出如浆。那是阿奴,他自小养大相依为命的小姑娘,不是那些无关紧要的人,他没法下手。 阿奴自从噩梦连连,就害怕这一天。她在纳达岩的指导下画了很多详细的子宫解剖图,一张又一张,希望朱太医和纳达岩在万不得已,可以派上用场。 她想起梦里的尖叫,还有那满床的血,哀求地看着纳达岩:“你要是不破这一刀,一样生不出来,到时候三个都活不成。” 纳达岩摇摇头,他的手开始发抖,不行的, 云丹绕过一屋子的人,走到床前。发觉阿奴的情况比自己想象的还要糟糕。那肚子大得看上去跟座小山丘似的。相比之下,那小小的脸和四肢像是黏在那个大球上一样。 她斜靠在棉被上微微喘着气,被汗水打湿的头发一缕缕贴在脸上,血色全无。看见他进来,阿奴眼神亮了亮,勉强扯起嘴角笑了一下。刘仲正两眼发直握着她的手呆坐在一边。 云丹看着心急如焚:“怎么这么快?” 刘仲无言的摇摇头,他也不知道。 只听见身后朱太医说道:“还不到万不得已的时候,拿煮好的温汤来,我再按摩试试,看看能不能让孩子入盆,入盆之后马上催产。”他早已吩咐煮好药汤。 有关于剖腹产的东西也早就备好,实在不行,只有一试,只是他年纪大了,手不稳,若是纳达岩到时候还是心慌手抖可怎么办? 他早命人煮好了药汤,此刻拿来用温药汤温暖阿奴的腰腹,随后轻轻地由上往下按摩,希望那个横躺着的小家伙头部可以转入骨盆中。 众人屏息以待,屋内外鸦雀无声。 良久,朱太医年纪大了,弯着腰有些吃力,纳达岩连忙接手,他没有学过按摩,只有在朱太医的指导下一点一点的往下轻轻摩挲。 突然,肚子里孩子愤怒地踢了踢腿,随后,看着像是翻了身,纳达岩大喜:“转过来了。”可以还没有完全入盆。 另外一个却突然安静了下来,那种安静让阿奴害怕。她惊慌地叫起来:“怎么不动了?” 朱太医哑声道:“安静。我把把脉。” 过了好一会儿,朱太医沉声道:“剖吧,脉象不太好。”幸好,阿奴从昨晚开始就吃不下东西,肚子的东西早就清空了。 纳达岩的脸比阿奴的还要白,他知道不能拖了,深吸一口气稳住心神:“准备吧。” 他叫小童拿过早就准备好的睡圣散喂阿奴喝下去:“喝下去,睡一觉就好,万一等会痛醒,你就忍着吧。”他对于睡圣散对孕妇的作用一点把握也没有。 阿奴点点头,喝下药,指着云丹和刘仲恶声恶气地命令:“给我出去。”被折磨得筋疲力尽的她忽然觉得这两混蛋很碍眼。 刘仲兀自愣着,被心焦的云丹拖走:“你在这里只会添乱。”吐蕃男人一样不进产房的。 一屋子的人被清空,阿奴觉得松快了些。一开始睡圣散对她的效果并不太好,她的意识朦朦胧胧的,感觉纳达岩和朱太医的小僮来来去去地在准备消毒好的东西。还有他们在洗手,阿奴稀里糊涂地想,消毒杀菌很重要啊。想再一次重点说一下这个,却觉得困了,她打了个哈欠。只听见朱太医低声说了一句:“睡着就好。”那声音有些飘渺的时远时近。她的衣衫被褪开的时候冷的抖了一下,随后依稀听见纳达岩那含糊的安慰声,小时候他就是这样哄她睡觉。阿奴放松下来。 不知道过了多久,突然一阵剧痛让她从昏迷中尖叫起来,纳达岩慌得抖了一下,握着手术刀沾满鲜血的手条件反射的举起来。朱太医急得吼道:“看见孩子了。”羊水已经破了,这样孩子会死的,他将纳达岩一把推开,随后手伸进去,扒开子宫将那个横着的孩子血糊糊地硬生生拔出来,阿奴又是一声惨叫。然而睡圣散的效力还是有的,至少她全身无力,否则动弹起来,那简直是灾难。朱太医手中的孩子连着胎盘,纳达岩清醒过来,连忙接过去,然后他又去拔那个头已经入盆的孩子。阿奴此时已经痛得清醒过来,只看见两人手上全是鲜血,转眼又一波剧痛让她当场晕了过去。 朱太医和纳达岩两人顾不得她了,一个和两个小僮忙着剪掉脐带,清理孩子鼻腔里的液体,擦拭身上的鲜血与羊水。一个忙着清理阿奴腹腔里的羊水和血液,然后急急地缝合伤口。 两个孩子突然哇哇大哭起来,那两个小僮也跟着惊叫了一声,纳达岩缝合的手顿了一下,随后听见朱太医低声骂道:“叫什么!”纳达岩深吸一口气,心里不住地念叨,镇定,镇定,镇定,他努力克制住自己不去看那两孩子,咬着牙用桑皮线将伤口一点点仔细地缝合好,最后将消炎的药草敷上去。 直到全部做完,阿奴还没有醒,纳达岩嘘了一口气瘫在旁边的椅子上。 满屋子回荡着孩子的哭叫声,朱太医那里却好一会没有动静。外面刘仲和云丹被阿奴的惨叫声和孩子惊天动地的哭叫惊得灵魂出窍,拼命地敲门。敲门声和着孩子的哭声,屋内屋外闹成一片,他心知不妙,挣扎着问道:“孩子没事吧。” 一个小僮将清理好的小婴儿抱给他看,小家伙在襁褓里手舞足蹈哭得满脸通红。小僮见他不敢伸手抱,连忙将襁褓打开一点急道:“法师,你看她的手。” 婴儿的双手都是蜷缩的,纳达岩一开始觉得很正常。那是个女孩子,比足月出生的孩子小了很多,长长的脚,瘦的皮包骨,却挺着个小肚腩,光滑的小脸上有一层白色的胎脂,脸上没有一点皱纹,不像一般刚出生的婴儿那样皱巴巴的,没有眉毛,秀气的小鼻梁下是小小的薄薄的唇,跟阿奴刚出生时很像,眼睛因为哭叫眯成一条缝。他微笑起来。 小僮见他还没明白,急得仔细地将左手拨开给他看,他顿时惊得目瞪口呆,浑身如坠入寒冰一般。女婴的左手少了一截尺桡骨,也就是说她的手掌直接长在上臂的肱骨上,生生比右手短了一截。 “怎么会这样?”纳达岩喃喃失神,耳边还有一阵哭声,他猛地清醒过来:“另外一个呢?” “正常。”那是个男婴,闭着眼睛在朱太医怀里跟女婴一样挣扎着哭得脸红头胀。 外面刘仲和云丹开始急得撞门。 朱太医叹口气,看了看昏迷过去的母亲:“开门吧,这做妈妈的还不知道能不能活呢。” 阿奴是被痛醒的,她第一时间意识到,屋子里好安静。孩子呢? 有人凑到在她耳边低声说道:“孩子很好。” 是阿岩。阿奴想微笑一下,却痛得说不出话来。纳达岩给她擦擦头上的冷汗:“很痛。” “是。”她吸着气回答,身子发软,一点力气也没有。 随着喝下一碗安神镇痛的药,她又迷糊睡去,睡梦中的剧痛让她一直无意识地断断续续的呻吟。 另外一个院子一片愁云惨雾,两个孩子双胎早产,可能胃肠道还是喉管没有发育完全,喝完奶十次有九次会呕吐出来,那景象刘仲过了十几年后想起来还觉得可怕。他们呕吐是用喷的,白色的奶水从他们的嘴里,鼻孔里,像喷泉一样被喷洒得到处都是,然后又被自己的呕吐物呛得咳嗽起来,小小的身子在大人手中剧烈的颤抖。大人们心如刀割,却除了帮他们清理鼻腔以免呛到外再也无能为力,只能生生看着两个小婴儿活受罪。 纳达岩没想到这两个孩子这么难养,当年阿奴一样早产,连耳朵也没有,却没有这么吓人。 小家伙们一开始喝奶就拉稀,一天拉十七八趟,便便里都是白色的奶瓣,朱太医知道这是肠胃发育不全而导致的消化不良。于是两个小家伙在刚开始喝奶的同时就开始了吃消化药。还好刚出生的婴儿味觉不灵,又处于疯狂进食的毛毛虫状态,他们又一直呕吐,大部分时间都是饿着肚子的。所以不管是勺子里的药汁还是奶妈的奶水都照喝不误,就这样喝完吐,吐了喝,喝完再吐,吐完再喝。。。。。连着几天,便便正常了,两个小家伙居然熬下来了。见他们虽然吐得厉害,但是哭起来神气完足,众人松了口气。 因为平躺着会呕吐,小家伙们似乎也知道躺下不舒服,从来不肯平躺在床上。加上婴儿都是鬼灵精,被抱在手上摇来晃去很舒服,没两天小家伙们精明到只要一离手就哭闹不休,只有抱在手上他们才会安静下来。再说大人也怕他们平躺着会被呕吐物呛着,侍女奶妈们就这样白天黑夜轮流抱着不敢放。还没满月,整个院子里的人个个都精神萎靡,哈欠连天,只有小琼玛精神抖擞,她太小,没人敢让她抱孩子。 这期间,阿奴只看过两次孩子的襁褓,随后就被抱开了。等她能够站起来,被搀扶着过来隔壁看孩子的时候,他们已经半个月大了,比刚出生的时候大了一圈。她轻轻地打开侍女手上女婴的襁褓,小家伙举着双拳靠在自己的小脑袋边上睡得昏天黑地,那短了一截的左手看起来比右手肥大,而且似乎不大灵活。阿奴深吸一口气,一脸平静:“至少都活了下来。” 见她镇定如常,没有出现产前那种歇斯底里的状况。众人紧绷了半个月的心终于放下来。 等大家都走后,她抱着小女儿握着她的左手呆坐了半晌,泪如泉涌:“你以后会很辛苦,长大后别恨妈妈。”外屋的几个男人听见里面断断续续压抑着的哭声,一脸惨淡。那个有残疾的女婴冲淡了新生儿带来的所有喜悦。 纳达岩虽然没有剖腹产的经验,但是他做了上百例的外科手术,阿奴腹部的伤口没有感染的迹象,愈合的还算好,就是跟阿仲一样留下了一条蜈蚣疤。因为之前肚子被撑的太大,肌肉的弹性短时间很难恢复。她的肚子并没有完全消下去,直到孩子满月的时候,看着还像怀孕五个月的孕妇一般。 家里有个残疾的孩子,他们不愿意大做满月酒。再说孩子的爸爸还没搞懂是谁,渐渐适应下来的小家伙们一日三变,刚生出来的时候都很像母亲,慢慢地他们越来越胖,婴儿都没有脖子,肩膀上直接是三层的下巴,然后是圆得变形的脸蛋蛋。看着谁也不像。 阿奴叹气:“这就两外星人,跟怪兽似的。” 她产前还对自己的身材斤斤计较,这时候什么也顾不得了,一心扑在孩子的身上。虽然她没有奶水。至于刘仲和云丹,发现自己就是站在她眼前,那布满血丝的瞳仁里连个自己倒影也没有。之后的日子,她忧心过度,反而迅速的瘦下去,月子里养出来的肉又一点点的消耗掉。 日子虽然难熬,还是一天天过去,转眼孩子满了百日,小家伙们开始好起来,身子沉甸甸地很结实,奶吐得少了,可以躺着睡,但是胸部以上要垫高。当他们第一次在床上睡着的时候,整个西园里喜气洋洋,青霜等人捶着腰,手里拿着刘仲赏的大红包,暗自庆幸总算熬过了这一关。 刘仲坚持为孩子做了个小小的百日宴。小家伙们脖子硬了,可以竖着抱出来。云丹喜滋滋地一手一个,小伙子扯着云丹的耳朵再不肯放手,小姑娘也揪着他的胡子笑得口水滴答。 众人见他兴致勃勃的进去,狼狈不堪的出来,不禁哄堂大笑。刘仲连忙把小女儿抱过来。 刘畅和罗桑阿波等人正坐在上位,他清清嗓子:“名字,名字取好没有?” 三人一时无言,孩子分不出是谁的,大家下意识都回避名字这个问题,就是侍女们也只是叫“哥儿,姐儿。” 阿奴看向庭院中的木槿篱笆:“傍晚生的,姐儿就叫夕槿吧,木槿花好养活。”那种花只要插枝就能成活。 那是个汉名,刘仲喜道:“男孩呢?” “哥儿先出来,算是哥哥了,就叫夕洛。” 这回轮到云丹又惊又喜,抱紧孩子:“是我的儿子对不对?”夕洛在吐蕃语里是“重生”的意思。 刘畅脸皮抽搐:“那是我的侄孙。”在自个地盘上,阿仲那个笨蛋还让人把孩子抢了去,干脆上门入赘算了。 罗桑不高兴了:“是我的外孙。” 两位长辈大眼瞪小眼。 阿奴一阵头疼,看向刘仲低声道:“哥儿是云丹的,你看看他的眼睛。” 夕洛的眼睛像云丹和阿奴都是长形,但是阿奴的眼睛像一颗长杏仁,顾盼生辉,而云丹的眼睛狭长得像是纸张上割开的一条缝,精光四射。 刘仲手里的夕槿已经睡了,想起她被肥肉挤成一条缝的眼睛,刘仲欲哭无泪。阿奴拍拍他:“姐儿眼睛睁大的时候是圆的。” 刘仲正是一双圆眼。 所有的人目瞪口呆。(未完待续) 第一百七十八节 产后忧郁 赵惜在阿罗的掩护下溜进阿奴小院的时候已是半夜,她突然退后几步,抬头看了看院外的牌匾,牌匾上已经换了名字,黑暗中依然清晰可辨——槿苑。 “儿子不算数?”寒风从院子旁的夹道呼啸而过,赵惜冻得合掌哈了口热气,心中嘀咕,夕洛也住在同一个院子里,这待遇?好像不是一个娘生的似的。 阿奴产后性情大变,不爱理人,整日里只对着女儿嘀嘀咕咕,儿子基本被忽略,更不要说那两位新出炉的父亲。连吃了几次闭门羹的刘仲无奈地将赵惜请来。 刚揭开帘子,一股热气夹杂着浓浓的奶骚味扑面而来,赵惜哪闻过这个,连忙往外伸了伸头,喘了口大气,才转头进屋。 里屋只点着一根小蜡烛,阿奴懒洋洋地靠在暗影里,一边打着哈欠,一边看小女儿的睡态。 赵惜一进门就吐槽:“看你那什么样,几个月了肚子还挺着,不知道的人还以为你没生呢。” 这招没效,自从生了孩子,阿奴对外界的感知力大大降低,压根不接她的话。学好三年,学坏三天,不过三个月,她已经邋遢习惯了,要不是还有青霜那些侍女,只怕她日日蓬头垢面。 见她无动于衷,赵惜气结:“这是怎么说,巴巴地把那两男人弄来就晾在那里。”迟早红杏出墙。 阿奴眼皮也没抬:“爱谁谁吧,我累了,再也不想看见他们。” 这可严重了,难怪刘仲脸色难看成那样。赵惜皱眉:“你可不是半途而废的人,怎么如今。。。。。。”像换了个人似的。 小夕槿在睡梦中忽然“咯咯咯”地笑起来,手挥了挥,继续睡。阿奴微笑起来,对着女儿轻声悄语:“小槿,告诉阿妈,梦到什么好事啦?” “还不会说话呢。”赵惜翻个白眼。 “所以天天跟她说啊,总有一天会叫我阿妈的。”阿奴一脸溺爱。 “就是为了两孩子,你也得对他们父亲好点啊。”赵惜找到突破口,“我听阿罗说,夕槿和夕洛的父亲不同?”一胎孩子两父亲,真是个强人。赵惜第一时间听说的时候,只能想到一句。这姑娘自从第一次见面就每每给她惊奇,跟在她身边看戏般热闹无穷。如今生个孩子也不同凡响,据说还是剖腹生的,母子均安。街头巷尾都传遍了。 “我胡说的。”阿奴一口否认,“现在他们谁也不像。” 赵惜惊得灵魂出窍:“那两王爷你也敢骗?” “那又怎样?”阿奴秀美的脸上带着股戾气,看着怪异莫名,“要不是他们,孩子至于受这么大罪?”小槿也不会连手都短了一截,她心痛得摸了摸女儿的小襁褓。 “那孩子姓什么?” 一句话把阿奴问住了,云丹已经被赐姓刘,儿子好说,不管是姓刘还是姓察雅。她发现女儿要是姓刘,得叫刘夕槿,跟刘瑾差不多,那可是个祸国殃民的死太监。她不想改名,那只有改姓了:“明月太长了,阿依也怪怪的,就姓明吧,叫明夕槿,或者跟阿岩姓也行,纳达夕槿听着也顺。” “为什么不姓刘?”赵惜又不认识刘瑾,大惑不解 “刘夕槿难听。” “听着还行啊,你为什么用木槿花做名字?‘风露凄凄秋景繁,可怜荣落在朝昏’。那花还有个名字,叫做‘朝开暮落’,不吉利的很。” “诗经里‘有女同车,颜如舜华,有女同行,颜如舜英’。舜不就是木槿?这花还有一个名字叫‘无穷花’,又说它有‘日新之德’, 它于夏秋季开花,朝发暮落,日日不绝,似乎无穷无尽。小槿出生那天,外面的重瓣紫花木槿就开得蓬蓬勃勃。李白《咏槿》里不是有‘园花笑芳年,池草艳春色。犹不如槿花,婵娟玉阶侧’。 听听,比草还好养活。我才取了这么个名。”阿奴耐心解释。 “那小梁王怎办?”赵惜愣住了,没人家亲爹什么事吗?她第一次觉得刘仲蛮可怜的。 “关他什么事?”阿奴不以为然。 听她言语之中满是怨愤,赵惜自己还是个黄花大闺女,不要说生孩子,连跟男人体液交流的机会都没有,实在体会不出阿奴那股奇怪的情绪。其实放到现在,众人一看就明白,阿奴产前情绪波动剧烈,孩子出生后没了一截手骨对她打击过大,已经得了产后忧郁症。 “傻子。”赵惜不明白归不明白,但是该劝的还得劝。他们听风堂还要靠着阿奴的资金运转呢,这死丫头要是突然看破红尘,带两孩子往吐蕃腹地一跑,据说她老家就在那里面。那大家都要玩完,更别提那两个已经快抓狂的男人。 “咳。”阿奴在赵惜面前并没有隐私,全身按摩都做过了。她揭开袄子:“你仔细看看,哪个男人看见这个会不害怕的?” 赵惜看过她以前的圆肚子,那妊娠纹沿着肚脐眼扩散,整个肚皮像个花豹似的。那时候肚子扩张过度,如今孩子一生,肌肉和皮肤收缩起来,那些妊娠纹竟然层层叠叠皱巴巴地垒成了一堆花花的赘肉,加上手术缝的那道蜈蚣疤,昏暗的烛光下看着分外可怖。 阿奴眼角泪光盈盈:“你也说我肚子大了,如今不要说别人,我自己都不敢看。”她觉得自己作为女人的那部分功能似乎一瞬间统统报废了。 赵惜哪见过这个,一时间也傻眼了,寻思半晌:“别急,我找人想想法子,你自己勤快些,别整天猫在屋子里抱怨天抱怨地的。早起练练剑,跳跳舞什么的,先把腰收起来,总会有法子的,满大街姑娘媳妇子谁不是这样过来的,就你矫情。你不要男人,那两孩子还要父亲呢。你既然当初费尽心思想把他们都抓在手心里,如今一不顺心就想一拍两散?不是也恨你母亲不要你,如今怎得又走她的老路?别让小槿他们长大后怨恨你。” 一席话说得阿奴把头埋在被子里嚎啕大哭,赵惜顿时手足无措。母亲压抑的哭声最终还是惊动了两个熟睡地小家伙,只见他们小嘴一扁,手舞足蹈跟着呜哇呜哇的哭开了,一时间热闹非凡,赵惜急得满头大汗。 院子的侍女们早得了吩咐不准出来。听着孩子快哭哑了,等在外面的刘仲和阿罗不顾阿奴会责骂,硬着头皮踅进来,只见两个女人抱着孩子转磨似的哄个不停。赵惜第一次抱孩子,觉得跟小时候摸到的那只小兔子似的,手掌下活跳跳热乎乎的小生命柔软得让人心生恐惧。 她抱着孩子跟捧着圣旨似的紧张小心,小家伙们一点也不领她的情,继续哭嚎得快昏死过去。见刘仲进来,惊慌失措的赵惜把孩子往他怀里一塞拉着阿罗逃也似地跑了。 最后还是阿奴凑到小屁股边上闻了闻,原来两个都尿了。 赵惜来过之后,她情绪好起来,渐渐地肯出来走动,早起练练剑什么的,也肯跟刘仲和云丹说说话。 大年三十那天,沈青娘到了。 她早得了沈谦传来的消息,看了看小夕槿的手,安慰阿奴道:“不怕,就算她什么本事也没有,日后堂堂梁王的郡主,也没人敢低看她一眼,只是咱们自己得把孩子教好才是,别溺爱的过了。你放心,我也不回去了,就跟着你跟阿仲过日子吧。” 阿奴抱着她的腰又哭得昏天黑地。 沈青娘心里发酸,轻轻抚摸着她的头,环顾众人:“小夕槿手是少了一截,按我们福建人的说法,那是替咱们全家挡灾去了,为了保全家平安,孩子才会落下残疾,不管外人怎么说,咱们自己人要心存感激,待这孩子要像个正常人一样,别用那种歧视的眼光看她。” 众人还是头一回听过这种说法,都愣住了。 刘仲连忙说道:“青姨,那是我孩子,我会疼她。”他转向阿奴给她一颗定心丸:“你放心。” 阿奴埋着头不理他。 大年初一的时候,皇帝册封郡主世子的圣旨到了。皇后方绮又为他生了个儿子叫刘铁,比夕洛夕槿大两岁。对刘仲这个堂弟的婚姻,他彻底死了插手的心。这次又是那个填空圣旨,皇帝还不知道孩子的名字,这次连父亲的名字都是空着的。 刘仲最后依着阿奴在册封梁王郡主的圣旨上填上“明夕槿”三字,在怀化郡王世子的那封圣旨上填上“刘夕洛”。 从此阿依族人在中原走动全部姓‘明’。 云丹和罗桑笑得合不拢嘴,刘畅气的倒仰,这不成了倒插门?他指着刘仲的额头痛骂一顿,甩手回碧云寺去了。 这边赵惜一得了外头去妊娠纹的方子,就叫阿奴回醉月楼后面的大宅子去试一试。也不知道是赵惜的法子,还是阿奴在沈青娘的指导下开始每日勤练剑术起了作用,笠年桃花盛开的时候,她的腰腹收下来了,妊娠纹开始变成银色的,只有那道疤依然显眼。她脸上笑容增多,经常带着两孩子四处走动。云丹眼看自己就要回去,阿奴这里一点准信也没有,他想把夕洛抱回去给阿爸和阿妈看。(未完待续) 第一百七十九节临别叮嘱 双胞胎大都天生不对盘。 这两孩子路还不走,却只要凑在一起就打架,小指甲挠得对方脸上一条条的血痕。放在床上都要隔一段安全距离,不过自从他们会翻身后这么做已经没什么意义了。 他们只要看见对方,滚也会滚在一起对掐。小夕槿毕竟手短了一截,被穿在长衣袖里不好拿出来,单一只手打不过哥哥,一急之下亮出刚长出来的两颗小门牙对着哥哥就咬,夕洛一歪摔倒在床上,避开了肩膀,却不慎把自己的屁屁送到妹子嘴边,端端正正地被狠狠咬了一口。婴儿的牙床咬合力相当大,小夕洛顿时痛得鬼哭狼嚎。 周围的大人们又笑又气,连忙将他们隔开。翻过夕洛的光屁屁一看,上面两个渗血的牙印。 阿奴抱起哇哇大哭的夕洛,虎着脸对夕槿的小屁屁就是一巴掌。她没舍得用力,小夕槿也不疼,对娘亲傻笑着噗噗出一串口水,淡紫色的棉布春衫转眼被濡湿了一块,青霜懊恼的轻叫一声,这身衣衫刚换,围兜兜还没来得及系上。 孩子们大概是早产的缘故,满百天前一直不住的淌口水,垫在小下巴上的棉布兜兜换的跟尿布一样勤。后来渐渐好了,夕槿却不知怎的,很爱玩口水,只要一高兴,嘴里就噼噼噗噗吐泡泡自己玩开了,最高兴的事就是把口水喷到哥哥脸上。 俗语说“七坐八爬”,七个月了,两孩子能勉强靠着坐一会儿。过了六个月,母体里带来的抗体消失,他们开始生了几场小病,搞得西园鸡飞狗跳。小脸蛋消瘦下去,长出了一点脖子,模样也渐渐长开了,没了刚百日那时候的痴肥,显得玉雪可爱。 云丹抱起夕槿,微笑着端详手中的孩子。他越看夕槿越像自己,特别是那从不肯吃亏的性子。他很怀疑阿奴说的眼睛差别是随口敷衍他们,当初都是胖嘟嘟的小眯眼,哪看得出什么?如今眼睛大了,却长成了自己独有的形状,有点圆润的长菱形,尾端微微向下耷拉,长长的睫毛一垂,四只小眼看着迷迷蒙蒙,衬上那婴儿肥的腮帮子,很有点可爱无助的小模样。那长相却是谁也不靠。 他看着阿奴费力安抚着哭得一抽一抽的小夕洛,不满的说:“慈母多败儿,男孩子那么哄着做什么,放下扔一边,过会就好了。” 这话偏心得连侍女们都替小夕洛抱不平,阿奴大部分精力都被夕槿占去了,夕洛基本都是扔给奶妈们。偶尔抱一会,这个做父亲还吐槽。 夕洛有些内向。云丹严厉少笑,夕洛不喜欢他,却更喜欢温和的阿仲,那性子也跟他似的有些憨,打过就忘。夕槿却胆大的缺心少肺,非常好动,基本醒着的时候都没停过,躺在那里没事也要蹬腿玩。她看见云丹就揪胡子,看见刘仲就要骑大马,对着纳达岩那更是亲热地一口一个口水印子,连跟在师父后面串门的哈伊拉木都没能幸免,她最喜欢地是站在罗桑肉墩墩的肚子上一蹦一蹦地跳,爷孙俩玩得不亦乐乎。刚刚会翻身的时候,她兴奋地整日里满床乱翻,有一日奶妈打盹,她差点翻过她的腿直接掉床下去。 云丹回了磨西一趟刚回来,好容易才有机会跟阿奴说会子话,乘隙将孩子们都扔给侍女们,挥手叫她们带出去玩,这两孩子整日喜欢出门逛大街。 阿奴被云丹拉着,心知有事,却割舍不下孩子,眼巴巴地看着孩子被抱出去,一干侍女婆子跟着鱼贯而出。 云丹扳过她的脸,一口咬下去,嘴里抱怨兼威胁:“也这么看着我多好,这么久都不让我碰,小心我回察雅找那些女奴。” 阿奴被他的胡渣扎得左躲右闪,听出他的话外音一怔:“你要回察雅?” “阿爸身体不好,总盼着我回去陪陪他,也该让他看看孙子了。”云丹箍住手中丰润了不少的身子,突然轻笑一声:“肉多了是好抱些,以前你太瘦了。”他凑近她的耳边:“只要在这里吹一下,你就软的像棉花一样。” 一个“肉”字让阿奴有些慌张,忽略了这人正跟她调情:“还,还是很胖吗?还有,不准看我的腰。”她打掉云丹摸上来的手。 “不看,不看,放心,我不看。”云丹低声诱哄,看着她的眼神逐渐迷离起来。 阿奴今天一袭白色窄袖对襟春衫,下面是月青色的儒裙,窈窈窕窕,倭堕髻上只斜斜簪着几朵桃花,显得唇红齿白,明艳照人。她一向不喜欢太多首饰,那些珠宝也很少往头上搁,对她来说,珠宝是钱,要放在腰包里的。通常鬓边也就几朵应季的鲜花或者绢花,不管什么形状什么颜色的花,插在她发髻上都显得韵味十足。云丹反而觉得这样好看,她够美,已经不需要那些首饰来画蛇添足。 见阿奴被自己看得晕生双颊,云丹有些得意地低笑起来,心中意动。 阿奴见他双臂越来越用力,浑身火烫,连忙挣扎出来:“别在这。” 云丹一把抱起她往隔壁自己的屋里走去,这时候要什么都依着她。 良久,云散雨收,云丹憋得久了,阿奴被他折腾的没了力气,半眯着眼趴在他胸口打盹。云丹趁机摸了摸她的肚子,腰是收起来了,手下那条疤疙疙瘩瘩的,阿奴一巴掌大力拍开,怒道:“叫你不要看。”翻身起来套上外衫就想走。 “我就是好奇摸摸。”摸摸也不行,她现在亲热的时候连小衣都不肯解。云丹有些丧气,万分怀念原来两人肆无忌惮的时候。见她黑着脸,连忙抱着她哄了好半天才平息下来,那以后他再不敢去碰阿奴的肚子。 拉格头人当年被自己的妻子和义子拘禁大半年,他一向养尊处优,哪里吃过那种苦头,寒冬腊月里被活活冻出病来,救出来后身体时好时坏,前年大病一场,拖到如今,眼见时日无多。再说以后他们不管是在中原还是在促浸都离察雅很遥远,往来不便,再不回去,只怕以后孩子就见不着爷爷了。 阿奴跟刘仲商量着前往察雅,正好皇帝下旨要刘仲回京,长安的宫城已经修好了大半。 阿奴细细叮嘱:“回到长安就将兵权交上去,学你皇叔做个太平王爷。你别不乐意,云丹势力渐大,那样做能让皇帝少猜忌你。万一有战事,他还不是得找你上阵?空闲下来自己练练武读读书比什么都强,等我回来。你太原那边的封地交上去了,回去后,当年你那父亲和华碧宇敛来的财物也一并上交,就说那些都是不义之财,你不敢留。记住,连库房角落里散落的铜钱都不能拉下。你那皇帝哥哥的性子精明着呢。” 这个他们早就说过,不过刘仲一直没回太原,所以只是跟皇帝口头说了一下。连年用兵,修皇城,修黄河大堤,国库被掏的一干二净,皇帝早就垂涎梁王那据说富可敌国的金库,但是也不好刚刚收回了堂弟的封地,还要大喇喇抢人家的遗产,一直等着刘仲识情识趣自己上缴。 阿奴又说:“赵惜会跟你交待,有什么要紧的事就去叫小武去办。”小武是个十六七岁的大眼机灵鬼,原来是浮影的人,后来到了听风堂里,成了阿奴刘仲和赵惜的联络人。“还有,给我的信件也交给小武,别再傻乎乎的用急脚递从驿站走。”当初被李长风摆了一道,三人有志一同建立了自己的通信渠道。“还有,你回去后,跟你那皇帝哥哥商量一下,能不能让民间来开办邮局?”最早军队有急递铺,一些大家族渐渐地也开始有自己的通信系统,像沈家,陆家、司徒家之类的,还有一些大商号,既然这样,不如明面上公开成立官方邮局还有民间邮局。阿奴将现在邮局的运营方式勾画出来拿给刘仲参考。 “这是大事,要跟皇兄商量才行,咱们不好插手。”刘仲手不老实起来。 “不过是给你那皇兄提个建议罢了,咱们生意出自多门,也不差这一点子。不过这样能掩盖一些咱们在通信上做过的事,免得他还以为我又想干嘛。”阿奴嘟着嘴打掉他的手,“别乱动,好好说会子话。还有,我这里帮你准备好的钱要带着,总要打赏什么的,喂饱那些伺候你的,别让他们怠慢了你。万一不够,叫赵惜找阿错要去。” 刘仲苦笑一声:“看来以后我还要你来养。”除去那些父亲的历年积财,他一清二白,就只有浦江这一块每年上缴的租子和一点税收,少得可怜。 “你照顾我族人,奉养你本是应该。王府那些人大内都有份例的,不用掏自个腰包。只要千岁爷不要铺张浪费,不过多你一口饭罢了,当年糌粑、酥油茶,鸡爪谷,田鼠肉,王爷千岁也不是这么过来了?”阿奴笑嘻嘻地打趣他。 刘珉那时候赐给梁王府的宫女侍卫全部挂大内的编制,俸禄都由皇帝发。摆明了皇帝想要人家金库,先示个好,表示以后你的薪水,福利,养老保险,一府上下,妻儿老小的嚼用等等等等你哥哥我全给你包了,解除了你的后顾之忧,你爹和后娘当年敛的钱钱全部上缴吧。 阿奴敛财的本事比华碧宇有过之而无不及,不过一个是经商,一个是收受贿赂。刘仲本就不懂钱财的事,以前是给吴姑姑,后来一概交给阿奴管理。 想想刘鹏弄来的那些钱原本就该还给国家,刘仲也就安心下来,自己又不是那种奢靡无度的性子,幕天席地一样过日子,跟刘畅比那叫一个简朴。皇叔大人去了碧云寺修行除了灵犀和侍女,差点连整个家当都搬了过去。碧云寺这两年仰仗汉嘉王,庙里的和尚田都扩大了不止一倍。其实自己吃住在西园都是掏皇叔的腰包。不过他吃百家饭习惯了,幼年蹭皇帝伯父的,出逃后蹭舅舅的,后来蹭阿奴的,后来是皇叔,再后来是皇帝哥哥,早就没了自己是在蹭饭的自觉。 对于三人的夫妻关系,两个男人什么也没说,却心照不宣。他们都是在生死之间打过几回滚的人,想想人生如白驹过隙,转瞬即逝。这时候的平均寿命不过四五十岁,他们已经走过半辈子。阿奴生这两孩子,鬼门关里走两圈回来,小命差点没了,一个孩子还落下残疾。在外面等候的那几个时辰里,两人都备受煎熬,再有什么心结也烟消云散。 临行前,云丹故意带着拉隆等人采买物品,先到阿依族在长滩湖的小镇等着阿奴带孩子前来会合。 刘仲这段日子缠得阿奴连孩子都顾不上看,这一走只怕又是两年,回来后孩子都大了,想起十二的儿子布头看见父亲却不认识的心酸,刘仲恨不能将自己放进阿奴的荷包里跟着一块上路。 直到阿奴要走的那天,他还恋恋不舍纠缠到天光大亮。阿奴推了推他:“重死了,你起来啦,一晚上你也不累。” 他看见阿奴满脸倦意,眼窝发青,知道自己这些天过了。心下抱歉,翻个身将她揽在胸口有一下没一下的摩挲:“我的画像带了没有?” “带了。”阿奴画了一堆全家福和孩子的画像,不过她故意的给两孩子一个月就画一张裸照,刘仲和云丹大惑不解。阿奴得意地挥着笔:“这叫做把柄,看他们以后敢不听我的话。”两人看向正满床乱爬浑不知忧愁的孩子,心里黑线三条,爱莫能助。 刘仲强调:“不是那张五个人的,是我和小槿小洛单独的那张。” “都带了。”阿奴困得眼皮打架。 “记着每天跟他们说,那是他们阿爹。” “知道了。” “你说,他们要是还不记得我怎办?”刘仲想想还是觉得不保险。 阿奴掩上他的嘴威胁道:“再啰嗦,我就把画留下。” 刘仲心里郁卒:“怎么不把自己留下?”一妻二夫真是要不得。 直到正午他们才能成行,刘仲抱着两孩子,看半天不舍得撒手。小夕槿对着他“噗噗”又是两口,喷的他满脸开花,阿奴恶心地拎过女儿照着屁屁就是一巴掌,小夕槿嘴一扁突然“哇哇”大哭,众人都愣住了。阿奴从来不会下重手,每次不过做做样子,小夕槿也不以为意。 刘仲两眼一红,贴着女儿的泪脸差点哭起来:“你舍不得阿爹对不对?” “没出息。”沈青娘骂道。她放不下孩子,担心阿奴没经验,跟着一块走,其实她也没生过孩子。 刘仲最后还是送到了碧云寺才回头。(未完待续) 第一百八十节 回到察雅 这次古戈、阿都带着弟弟阿坤等人准备回去将族人全部接出山来。加上阿依族的马帮,阿奴和云丹的侍女侍卫,罗桑的侍卫,还有两小家伙的侍女奶妈,到了打箭炉汇合了准备回察雅的卓玛一行人,益西多吉的牦牛帮,浩浩荡荡足有上千人。 简直就是个小型军队,这样的规模在广袤的西域不算什么,当年就看过上千匹骆驼的巨型驼队,可是在横断山脉这种山高路险的地方,向来不是靠人数取胜的。 阿奴看了看云丹调侃:“妻以夫贵?还是母以子贵?往年你出门从来没带过这么多人,也没给我配这么多人过。”光武士就有八百人。 云丹拍拍腰间的弯刀心有遗憾:“我有刀在手有什么好怕的,倒是你,我以后再不会放你一个人出门,也不用你的族人来保护我的妻子。”他压低声音:“你身边那一百人全是察雅人,父母兄弟全在察雅,忠心耿耿,你可以放心。” 他还记着自己信上发的牢骚,阿奴感动地眼圈一红。 身后沈青娘插了一句:“阿仲出行的人马可比这个多。” 刘仲那两次是为了打仗,身后几十万人马,跟这样的探亲之旅怎么比?三人婚姻关系扭曲,沈青娘对云丹心下不满,虽没有冷言冷语,但是偶尔总会来一两句让他下不来台。 阿奴不敢顶撞沈青娘,只有对着云丹苦笑。云丹转头对卓玛姨妈使个眼色,卓玛连忙过来与沈青娘并辔而行:“我这次回察雅陪顿珠就不回打箭炉了。” “那你的锅庄怎么办?”沈青娘很吃惊,那是卓玛的心血。 “让果儿主持,如今亨珠在云丹手下大小也算是个领主了,有他看着,果儿素来稳重,锅庄运行的很好。” 讲起徒弟,沈青娘笑开了。前年果儿生了个女儿,去年得了个儿子。亨珠上次攻打勒屋围有功,阿奴这里给他销了奴籍,云丹封了块不大的土地给他,打箭炉一带就由他和南木杰坐镇。他也算跟着云丹历练出来了,这次见他成熟了不少,俨然是个吐蕃彪形大汉,幼年时代那种浮躁跳脱都收敛到了眼神里转换成了精明。 果儿的剑术精进不少,难得的是亨珠自幼边看果儿练剑边偷学,糅杂上吐蕃的刀术,沈家护卫的刀法,武术竟然自成一家。沈青娘这次看他也用剑与人格斗时惊诧不已。他用的是重剑,但却像把刀似的勇猛剽悍,去了剑招中的花架子,变得朴实无华,却更为凌厉狠辣。当年她知道亨珠偷学,懒得去管,没想到他居然成了大家。 云丹和罗桑也对他的剑术赞口不绝。 卓玛说:“拉格身体越来越差,我想回去陪顿珠,再说阿奴不过是回去一趟,明年还得回来,云丹也准备长期呆在木雅草原上,察雅那边没人看着不行的。”她与贡布夫妻俩这些年来聚少离多,两人都已经是做祖父母的人了,也想歇一歇。 沈青娘叹口气,坐在她马前的小夕槿突然脆生生地叫了一声“阿妈”。所有的人都惊诧地转了过来。 女儿第一次开口叫自己,阿奴大喜,云丹凑过来急道:“阿爸,阿爸。” 罗桑,贡布,卓玛也纷纷凑上来叽叽喳喳,小夕槿瞪大眼睛,茫然不知所措,而坐在纳达岩马前的小夕洛一言不发。 再往后,阿奴发现两孩子除了“阿妈”就再也不肯说别的了。 他们与阿都、古戈等阿依族人在察木洛分手。这次出山的大都是老弱妇孺,云丹派了五十人过去帮忙。阿奴叮嘱哥哥和古戈:“明年咱们还在察木洛会合。这一路上云丹早就知会了各路头人,他们都会照看,还有嘎郎王那里,古戈大叔跟希罗老人打个招呼,将我备好的礼送上,多谢他宽限了这么多年。” 阿罗点头:“知道了。”阿奴已经交待过一遍。 “还有。”阿奴迟疑了一下,“阿坤,达玛不愿意出山也就算了,你跟他说,那些蛾子给他照料,然后叫尧娑他们教达果家的女人学会那纺车将蛾丝纺成布,以后咱们就按布匹的长度跟他们买,不过他们要负责送到打箭炉来,衣服由我们来裁剪缝制。” 阿坤大喜:“阿姐。” 阿奴拍拍弟弟:“你阿爸留在那里,跟原来的族人又住不到一块,我们一走,他就孤单了,不如找些事给他做,顺便看管坟地吧。” 金秋时节,沿路的青稞全变成金黄色的时候,他们沿着红土地到达了察雅拉格头人那美如梦幻般的红色庄园。 顿珠和拉格看见孙子孙女,喜得涕泪交流。看着两孩子日日在眼前扶着墙一步一跌的学走路,拉格精神变得好起来。不过他已经瘦的皮包骨头,大家都知道不过是在挨日子罢了。纳达岩帮他看诊之后,也说是强弩之末,药石罔效。 顿珠早就将阿奴等人的屋子准备好。 阿奴看见那一屋子半新不旧的汉式家具楞了半晌,云丹搂过她的腰感慨:“阿妈早在十年前你经过察雅之后就开始准备了,这么多年只有我偶尔回来住几天,平日里只有侍女们打理,日日擦拭,家具都旧了。” “对不起。”阿奴想半天不知道说什么好。 云丹趁机要求她割地赔款,两人正闹得不亦乐乎。两个孩子摇摇晃晃地走进来,侍女婆子们也跟着涌进屋。阿奴突然发现带着孩子的侍女和奶妈居然分成了三个种族,绒巴人,汉人,和吐蕃人。她终于明白儿女已经一岁了还说不出话的原因。 语言太复杂多样了。 她先小心地将吐蕃侍女留下。小琼玛照顾了孩子几个月早有了感情,对此安排很不高兴,别的侍女们也不愿意。最后阿奴只有要求他们在孩子面前全讲吐蕃语。 小琼玛大叫:“可是我不会啊。” 阿奴点点她的额头:“那就跟小槿他们一起学,别让人笑话我的侍女连吐蕃语都不会讲。哈伊拉木讲的就很好。” “那个混蛋有个专门的师傅。”小琼玛瞪圆眼睛,挥了挥拳头,“不过我没有师傅也能学的比他好。” “好啊,那拭目以待咯。”阿奴笑着看她又跑到哈伊拉木那里去挑衅。 卓玛接管了庄园的管家大权,看着那几十名别人送的女奴头疼不已。据说她们原本都是豢养着用来陪床的女奴,绮年玉貌,大都娇贵的很,好几个都是十指不沾洋葱水的,一般的活是会干,不过也要看她们想不想。男人们不管内务,顿珠照顾丈夫无暇顾及,庄园里只好任由这些副小姐们日日做耗。 阿奴一笑,指指拉隆等人:“看见没,一个个都是光棍,拉隆都快四十的人,也该成家立业了。只是据说他的私生子遍布整个吐蕃,也不知有没有姑娘愿意要他?” 云丹手下的那些武士都是今朝有酒今朝醉,有钱就往女人身上撒,混了十几年身上没有一点积蓄,而云丹和罗桑的赏赐一向很丰厚的。如今也该找个女人管束他们了。 那些被送给云丹的女奴一开始都有些幻想,但是那年有个女奴偷拿了王妃的衣衫挨了鞭子之后,大都老实下来,加上云丹一去不回,韶华易逝,个个都开始自力更生。那天在庄园大门迎接的女奴看见王妃的相貌之后,更是死了心。 卓玛开口由她们自己挑男人,女奴们大都喜出望外,只有五六个犹犹豫豫,一则有的年纪小,二则她们没有情人,又看不上拉隆等浪荡子。 阿奴见那几个也不像是想攀高枝的,问明来处之后,干脆将她们跟自己的绒巴女奴编在一块,日后再看看。 这天阿奴正在帮卓玛整理账务,屋子里正在擦拭玻璃瓷器的女奴拉姆突然打碎了一个杯子。 清脆的响声惊动了阿奴和卓玛,卓玛皱皱眉头:“怎么这么不小心?” 那瓷器贵重,拉姆吓得跪在地上求饶。 两人挥挥手:“算了,把碎瓷扫起来,别让小主子们踩着了。” 拉姆边收拾边往外看。 阿奴见她古怪,也跟着往外一看,拉隆正在楼梯上跟一个女奴调情。她心下了悟:“你喜欢拉隆?” 拉姆没想到主子换了个话题,愣了愣,有些扭捏的小声回答:“是。” 阿奴仔细打量着她,不过十七八岁年纪,纤腰长腿,脸上两团高原红,双眉秀挺,显得英气勃勃。她含笑问道:“为什么喜欢他?” 拉姆镇定下来:“他救过我。” 又是英雄救美,很老套不过很实用,美人大都爱英雄,不管这个英雄是不是过尽千帆。 不过感情的事情,阿奴不想多插手,拉隆那性子还真不好说。她想想说道:“这样吧,你自己有办法让拉隆向你求婚,他就会得到一块领地,你和你的孩子从此之后不再是奴隶。” 拉姆大喜:“当真?” “当真,你这些天不用当差了,想想怎么把那个整天在女人肚皮上打滚的老男人弄到手吧。” 阿奴看这位拉姆不像是个省油的灯,拉隆往后的日子可就精彩了。(未完待续,如欲知后事如何,请登陆..,章节更多,支持作者,支持正版阅读!)(未完待续) 第一百八十一节 财政危机 转眼丰收的时候又到了,阿奴长这么大只正式过了一个丰收节,还被拉隆劫持了。自那之后,拉隆一开始每年这个时候都胆颤心惊,以自家小主子记仇的本事,报应是迟早的。可是十几年过去,阿奴毫无动静,拉隆早就把那疙瘩忘到了九霄云外。 拉格头人看见了孙子孙女,老怀大畅,加上今年人数众多,他宣布青稞入仓之后比往年多宰了五倍的羊,酒窖里的青稞酒管够。 众人欢呼雀跃。 拉隆那晚特别高兴,他终于勾搭上了拉姆,那个刚刚晋升为王妃贴身侍女的女奴。之前那姑娘都对他爱理不理的,虽然他曾经在一个喝醉的老头人身子底下救过她,那时候她还是个没长开的十二三岁的小女孩。没想到几年过去了,已经长成了一个窈窕的大姑娘。 最近不知怎么回事,到哪都能碰见她,可这姑娘只是拧着细腰,在自己面前款款而过,连正眼也不看自己一眼。现在是夏末,她穿着王妃带来的丝绸做的袍子,风一吹,衣衫全部贴合在身上,一双笔直的长腿若隐若现,看得他血脉喷张。他一向喜欢长腿美眉。 练武场的达热等人炙热的眼神有志一同地追随着那纤腰长腿,拉隆甚至可以听见咽口水的声音。 王妃说得对,这群家伙就是一群无药可救的猪哥。拉隆双手枕在脑后,翘着二郎腿盯紧下面那些年轻稚嫩的勇士们,嘴里起劲地吆喝:“看什么看?那是王妃的贴身侍女,也是你们能看的?”他心里琢磨着待会让这群精力过剩的小子们背上石块多跑两圈。 云丹自从看见阿奴上次在木雅草原训练哥哥阿罗和阿都的所谓“特种兵”训练计划,活学活用,改了一下拿来训练自家的私兵。每天一大早,可以看见一大群小兵卒子身背大石块跟兔子一样在拉格庄园紫红色的长阶上蹦蹦哒哒,至于负重长跑拉练那更是家常便饭。 拉姆扯着鸡毛当令箭,硬说自个是王妃娘娘派来给他们这些教头送酥油茶润润嗓子的。可是当她把酥油茶端到拉隆嘴边,看见他半眯着眼睛似睡非睡,对自己爱答不理的,不由得有些泄气。她喜欢拉隆好多年了,以前自己年纪小,后来他一去不回,人等回来了却看也不看自己,整日里只会跟那些老女人鬼混。王妃她们一直说自己是个美人,可是为什么别的男人都像苍蝇盯着臭蛋,啊,呸呸,自己可不是臭蛋,拉姆欲哭无言,她被王妃带坏了。 她一开始对王妃娘娘感激涕零,可是随着任务的艰巨性被逐渐体现,每次她铩羽而归都会从王妃的眼神里发现揶揄。她终于恍然大悟,王妃娘娘吃饱了撑的无聊了。她实在冤枉阿奴,庄园一团乱的账务还有那双胞胎已经让阿奴和卓玛筋疲力尽。 特别是这座庄园年久失修,远远看去,外表上那紫红色可以遮盖一切。住进庄园后,她才发现很多处墙体都开裂了,墙上到处是雨水留下的黑色霉斑,近看惨不忍睹,再不整修这座近百年的庄园就要沦为古堡危房。顿珠居然可以视而不见这么多年,拉格庄园还矗立不倒真是奇迹。 所幸仓库里还算殷实,但是据卓玛讲云丹这些年开销极大,积攒了几十年的家底几乎都搬空了,现在的库存不过是以前的九牛一毛。庄园以前在拉格头人的大夫人手上很是兴旺,自己妹子顿珠没有这方面的长才,加上底下的人偷奸耍滑,连吃带拿,庄园的财政才渐渐落拓下来。云丹虽然精明,但他毕竟是男人又是独子,而且常年不在家,缺钱就向家里伸手,他混到如今这个人五人六的地位上,自己锅庄的收入全部贴上,甚至罗桑也将大半数的家财拿出来,他才能运转的开。那年跟绒巴人打一仗几乎耗光了他们家的所有积蓄。 这个败家子,想起他向来前呼后拥侍女成群,排场十足,阿奴气得愤愤捶桌,养男人那是必需(歧义啊),养那么多整天对着他抛媚眼的女人干嘛?阿爸没有再娶,自个也没有多出个弟妹什么的,那些钱钱都是她的,这家伙毫不客气拿走,也从来不知会一声。 阿奴算了算,光是那些私兵开销就不小。没有哪一个家族像他这样蓄养着上千人的私兵,最多一两百人,大都是手下的头人们供养着,平日里那些非正式的武士们还要放牛下地,打仗时再聚在一起。领主还可以向那些小头人们的土地抽抽税什么的,个个富得流油。 但是她知道扎西和央金遁去了北边雀儿山一带,那边的人跟云丹并不对付。按眼下的情势来讲,私兵必须得养着才行。 阿奴想起当年古戈买回那个瘦的皮包骨闪着一双怯生生大眼睛的小女孩的情景,若是能想到这个女人日后会给他们照成这么大的麻烦,损兵折将不说,李长风都差点死在她的手里,如今还成了一贴狗皮膏药似的甩不脱,当初就应该活剐了她的皮给阿爸做法器。 云丹一进屋就看见妻子握着毛笔在咬牙切齿。脚步顿了一下,他是来通知阿奴晚宴开始,打谷场上已经是载歌载舞,问她要不要下场跳舞的。但是这些日子阿奴看见他就没好脸,他才从卓玛姨妈那里知道家里的财政危机,而且阿奴已经知道了罗桑为自己差点散尽家财,加上扎西、央金两人说动了雀儿山那边的头人们准备对付自己。这些负面消息导致他看见妻子就心虚,那是只猫型储钱罐,一向只进不出,把她未来的遗产挥霍一空,她第一时间没宰了自己只怕是看在儿子份上。 阿奴听见脚步声停顿之后再无动静,诧异地抬起头来,看见云丹赔笑立在一边,她微笑着伸个懒腰站起来:“开场了。” “是。”见她脸色和煦,云丹受宠若惊,探头看见她压在桌上的信封,仔细一看那收信人他惊讶道:“钱串子,这个名字真奇怪,啊,是那个王老将军的儿媳妇。” “是。”阿奴拉起他往外走, “小槿和小洛呢?” “跟着阿岩和哈伊拉木还有小琼玛在跳舞。”讲起孩子,云丹笑眯了眼。阿奴下令孩子周围的人全部讲吐蕃语,没两个月孩子就会叫“莫拉““波拉”(奶奶爷爷),喜得拉格头人老泪纵横。 “才刚学会走路就想跳舞了?真厉害。”阿奴夸完孩子,将话题转到钱串子身上,“上次钱串子手上的一支商队卡壳在那个鱼渡的土匪王九春手上,不知怎的,她探听的王九春与阿仲有交情,飞书找阿仲帮忙,如今该找她还人情了。” 王启海剿匪之后又回到青海。他剿匪有功,根据荫补制度,儿子也被封了个正九品的忠训郎兼合门祗候。威德将军府里两位老少爷们,老的只会打仗,小的是个二愣子,大手大脚惯了,府里财政吃紧。钱串子官夫人的位子还没坐热就要开源节流,被逼无奈偷偷在底下做起生意来。 阿奴见云丹的家底差不多被抖搂一空,绞尽脑汁想出两条路来。 皇帝对蛮族首领的赏赐向来丰厚。今年打点一下,明年回去的时候,顺便遣人朝贡,同时将再一次扩大的领土报上去,也可以虚报,反正没人来核实,按汉廷的赏赐标准起码可以翻倍赚回来。不过这个只能几年一次,要是年年上贡,只怕刘珉再好大喜功,看见云丹的使者也会控制不住关门放狗的冲动。 自己控制了雅州往昌都的茶马道,那是不用多说了。 察木多是青海往拉萨的中转站,她想跟叫钱串子商量,将茶叶绢帛粮油等物品由商队经青海翻唐古拉山运进来,再由老吉宗那里转往拉萨贩卖。钱串子仗着王启海在青海经营二十余年的人脉,可以在那一带畅通无阻,这一条才是长期有效的财路。 云丹听完就瞄了阿奴的胸口,生完孩子之后那里大了不少:“上次人家成亲,你送人家什么了?还敢跟她合作?” 阿奴脸一红:“没看见是阿仲的笔迹嘛,再说了,那家伙眼里只有钱,双赢的事情她怎么会拒绝?”阿奴模仿云丹和刘仲的字有八九成像。 王衙内筒子是母丧加国丧,跟沈夫子一样悲催地等了近四年才得以成亲。阿奴记恨他们夫妻当年议论自己胸部的大小,算准人家成亲的日子,特特从南边运了两大车青木瓜,在新娘子刚刚进门时以梁王赏赐的名义跟着后脚运进去,祝钱串子和王衙内早生贵子。 钱串子的父亲当年是王启海的亲兵,后来跟西夏几次大仗,兄弟们死伤殆尽,他整日里忙着找棺材。受伤退伍之后娶妻生女跟着王启海过活,干脆以卖棺材为副业,只要是军队里需要那物事,他从来只收本钱。而且还有一项业务,代军队送战死弟兄们的骨灰回家。所以在青海军队里很受敬重,这次来得都是兵痞,有些跟钱串子混得老熟,看见那木瓜,再看看新娘子的平胸,不客气的哄堂大笑。 婚礼被搅局,加上那些弟兄们足足嘲笑她到现在,即使阿奴和刘仲云丹派来的人奉上结婚厚礼都不能平息钱串子对阿奴的愤怒。 所以云丹才觉得这项建议不靠谱。 阿奴却胸有成竹。当年他们给谢礼的时候,那个钱串子看见云丹的红宝石,那小眼睛亮的超规格,一看就知道也是个见钱眼开的。 才刚刚走下楼梯,云丹看见拉姆正在朝拉隆走去,连忙捏了捏阿奴的肩膀:“你看,拉姆今晚能成不?” 拉姆也想对了一件事,王爷夫妻两个是很有些恶趣味。 拉隆跟着他们十几年,忠心耿耿,一家老小都曾被拉隆救过性命。不过这家伙除了武艺高强,那脑容量跟王衙内是一个等级的。就是给他一块领地,只怕那天也会被他睡女人睡没了。 阿奴有心给他成个家,无奈他浪荡习惯,找个女人管束自己的事他可不干。牛不喝水强按头的事阿奴做不出来,也就算了。如今看这个拉姆愈挫愈勇,云丹和阿奴好奇之余打起赌来。云丹很了解拉隆,他绝对是寅吃卯粮的家伙,对家庭一点概念也无。不过阿奴看好拉姆,那姑娘来自草原,据说会点摔跤,赛马会上骑马拔杆的本事不会比云丹的那些武士差,是个狠角色。 打谷场上歌舞喧天,云丹在主席上弄了个火锅,里面鱼翅,海参,鱿鱼,瑶柱,金钩,口蘑,粉条,夹杂着孩子爱吃的肉圆鸡汤,用酸汤沾着吃,味道鲜美绝伦。阿奴尝了两口:“你从醉月楼学的?酸汤不错。” 云丹看见小槿爱吃,连忙吹凉了喂她,边回答:“上次看见了,回来试了一下,难得的是千里迢迢带这些食材,忘记带酱料了,干脆用腌制酸青菜的酸汁。” 阿奴一听是腌菜汁就停了下来,连忙阻止云丹去沾那腌菜汁:“腌制的东西别给孩子吃,那个要是没腌熟的腌菜会吃死人的。”一面吩咐收起那些酸汁,一面叫人去泡煮阿坤带来的芒果干。 云丹吓了一跳,连忙从小夕槿嘴里硬抠出小半粒肉丸,小夕槿愣了愣,她吃的正欢,转眼嘴里空空如也,砸巴了一下嘴,真的没了,委屈得哇哇大哭。 见她哭得飙泪,真是伤心了,那可不多见。阿奴连忙笑着将她的儿童椅转过来,正好对着哥哥夕洛。小夕洛还没来得及吃肉丸,嘴里正塞着满满的神仙粥。小槿一看不哭了,抬头看向母亲,细声细气地指着哥哥的粥:“要。”语气坚定,不容置疑。这是他们刚学会的词。 云丹被小槿的魔音穿脑,好一阵耳朵里还觉得嗡嗡作响。见阿奴成功地让女儿转移了注意力,心里吁了口气。 阿奴得意地朝云丹一扬眉。 她发现只要两孩子在一起吃饭,绝对比分开喂得又多又快。之前双胞胎老打架,吃饭的时候也不消停,阿奴只好将他们隔开,没多久发现两人的饭量大减,还添了毛病,每次吃饭都要从她那里讨来很多好处才肯大爷施恩似的张一张小嘴巴。 她想起两人都是互相较劲的,于是叫人做了那种带着木盘子的儿童椅,将双胞胎一人一张椅子隔着安全距离,所谓安全距离就是指他们喷饭的时候喷不到的地方,那以后两人是对方吃什么他也要吃什么,比赛着吃饭,然后吃完的就去母亲那里拿点小奖品。想起所谓的奖品,云丹都不忍看自家的傻孩子,山上的小草小花,昆虫小鸟,青稞麦粒,有一次甚至抓来了一只蝗虫。都是些不值钱的玩意,他俩当宝贝似的。(未完待续) 第一百八十二节 拉隆被套 晚宴上,歌舞半酣,老人带着孩子们吃饱后都先走了。 打谷场上篝火处处,年轻男女们穿着盛装,双双对对手拉手围着篝火跳起了热烈纯朴的锅庄舞。这是一种没有乐器伴奏的集体舞,全靠参与者边唱边跳的歌声来控制舞步节奏。平日虽然每晚都有这样的舞会,但是今晚特别隆重。 男女歌声粗犷悠扬,时分时合,跌宕起伏,随着篝火的浓烟回荡在庄园的上空。年轻人豪情奔放,不时更换着舞步,一曲接一曲,直至夜深人静,一对对情侣、恋人逐渐消失在夜幕中,最后在房檐、屋后或打谷场上幽会。 云丹看见阿奴把孩子们送去睡觉,打着哈欠又转头回来,心知她有事。已经喝得上头的拉隆扶着拉姆踉踉跄跄地往僻静处去了。阿奴朝一个侍女使了个眼色,云丹知道拉隆今晚注定倒霉,不过毕竟拉隆救过他几次,他揪下一根胡子为拉隆争取一下缓刑:“阿奴玛,你想抓奸?咱们又不是汉人,这个貌似没什么用处。” 阿奴“嘿嘿”诡笑两声,云丹连忙住口。他发现真是手中有钱,心中不慌。现在妻子把家里财政大权抓在手上,自己立马矮了一截,顾不上担心拉隆那个倒霉蛋,还是想想以后在家里的地位比较好。自从他认为阿奴是只顺毛驴,打着不走牵着倒退,那以后真是她进一步自己退一步,越混越惨,终于混到如今仰她鼻息的地步,看来要转换相处方式才行。 阿奴等了好一会才看见那侍女急匆匆的回来,连忙叫来等候已久的扎西平措,然后踢了踢云丹:“你们一起去效果更好,你什么话也不要说,就站在那。”悲催的云丹筒子还没想好怎么样才能‘翻身农奴把歌唱’,就被王妃娘娘当做舞台布景使用了。 那名侍女带路,云丹和扎西平措带着一干侍卫举着火把在水磨房外发现了已经包在宽大的袍子里滚成一团拉隆和拉姆,看见火光,拉姆尖叫起来:“救命啊,救命啊。” 拉隆吓得一个激灵清醒过来,愣愣地看着拉姆推开他,衣衫不整地哭着跑了。看见云丹虎着脸,他连忙摇摇晃晃地站起来,打了酒嗝:“王,王爷。” 扎西平措忍着笑挥手叫人将他捆上,用刀鞘点了点他的胸口:“猫尿灌肥了胆子?你平日里不是最怕王妃,今天连她的侍女都敢用强的?” 拉隆被酒精烧的糊里糊涂的神经半天没换算过来。 “你被老相好告了,说你对拉姆用强。”扎西平措好心的点醒他。 拉隆摇摇打结的脑子,拉姆之前的确有一个女奴跟自己说好今晚一起过的,不过他看见拉姆之后就身不由己了。但是,他努力回忆起刚才拉姆是半推半就还是。。。。。。怎么就是想不起来。 他被拉着站起来,嘴里兀自嘀咕:“我从来不对女人用强。” 可是谁理他?当被牵到阿奴身边,拉隆那不灵光的脑子就算聪明了一回,阿奴小主子这是要算十几年前那笔旧账。他顿时吓得浑身冷汗直冒,在秋夜的寒风中狠狠地打了几个喷嚏。 拉姆已经跪在地上哭哭啼啼。周围围了一圈的人,看见是拉隆,顿时嘘声一片,特别是女人,要是有烂菜帮子,只怕拉隆不能避免。他们男女关系自由散漫,最讨厌用强的男人,当然头人老爷除外。 云丹咳嗽两声,别过脸站得离拉隆远了一点,扎西平措、达热等人连忙有样学样,就算是生死伙伴,这种时候还是把自己摘清的好。勇士的荣誉很重要啊很重要。 拉隆欲哭无泪。 阿奴轻笑一声:“有人告你想。。。。。。”她也咳嗽两声,真不好说不口,要是说出来会被qd屏蔽掉的。 拉姆哭得声泪俱下,伏在地上:“我不想活了。” 阿奴换上一脸愤慨:“拉隆,你胆子越来越大了,当年的事还没揭过呢。如今又想摧残我的侍女?” 云丹等人心里黑线三条,都十几年了啊,王妃娘娘。 拉隆心想:“果然,果然。”连忙哀求地看向云丹,心里觉得很不保险,可惜罗桑老爷回了察木多。 拉姆呼天抢地非得要拉隆给她一个说法交待不可。 阿奴刚想说话,云丹冒着被妻子眼神杀伤的危险对拉姆开口了:“拉隆毕竟救过我们一家的命,你倒是寸功未立。”拉隆喜出望外。 阿奴同样黑线三条,这叫什么逻辑,难道qj犯还有理了。 云丹想想说道:“这样吧,只要你跟拉隆比试一场,赢了之后,拉隆由你处置。” 拉隆难得灵光了一回叫起来:“我可不会打酥油。” 拉姆似乎就等着这句话,猛的站起来:“咱们比马上拔杆。” 众人看了看黑魆魆的夜空。 拉姆咬了咬嘴唇,把头一扬,两眼在火光中熠熠生辉:“我不占醉鬼的便宜,明天一早在河边的平原上见。” 云丹很是赞赏,这是个倔强姑娘,难怪阿奴会想撮合她和拉隆,当下拍板决定:“就明日一早,拉隆,你可别丢了我的脸。” 晚上,某位似乎见义勇为在虎口救出属下的王爷钻进老婆热乎乎的被窝讨好的说道:“怎么样,这回你如愿以偿了吧?” “什么话,是拉姆如愿以偿,关我什么事。要不是看他救过我们几次,我才不管他是不是有老婆。不过,你表现的不错。”阿奴伸手揽住云丹的脖子,直接在他胸口咬了一下。 云丹被咬的惨叫一声,笑着翻身压着她,打着商量:“你那里的疤我都看见过了,把小衣脱了吧?”穿着衣服做怪怪的,他不爽很久了。 阿奴不干,那道疤丑的很,要亮出来还是在这种时候不如杀了她。最后两人折中,衣衫褪到腰上。云丹仍然很不满意,边动作边抱怨:“老夫老妻了,又有什么关系?” 阿奴捏了他一把:“我又不是男人,身上有疤还能算是荣誉。你该庆幸那些花纹消得差不多了,否则你想都别想。” 云丹不满的凑在她胸前啃咬,阿奴被他的胡子痒得乱笑,他突然想起一个问题:“你也没给阿仲看过?” 阿奴楞了一下老实回答:“他看过了。” 差别待遇,他顿时恼羞成怒,狠狠地撞了一下,阿奴轻叫起来。他愤愤提出:“好女人要一视同仁。”不然一个家庭怎么维持。 “哼,阿仲听我的,你呢?阳奉阴违。”阿奴也不满,手指在他胸口猛掐,云丹哀叫连连。 没有人权啊,云丹纠结起是要听老婆话先讨些实惠的福利来,还是按自己先前想的那样先抢回主导权。 第二天,秋高气爽,麦曲河畔一大早就挤满了人。 这里是一块宽约二三里的平地,地上草色皆黄。每隔三四十步,就插着一根一尺来长小竹竿。 拉姆满头的小辫都用丝带扎好,袒着右臂,红衣白马,显得英姿飒爽。 拉隆看得眼睛都直了。 阿奴示意开始,扎西平措一声令下,两人纵马如飞,连连俯身拔杆,转瞬就到了终点。 终点的达热清点一下杆数,都是五杆,平局。 拉姆马术不错,身手也是女子中少有的矫健。云丹笑道:“再来一局,直到分出胜负。” 第二场,四杆,依然是平局。 第三场,还是平局。 傻子都看的出拉隆有意相让,拉姆大怒,咬着嘴唇:“我不需要你怜悯,再来一局,输了我也认了。” 拉隆偷眼看了看云丹,见他面无表情,心里踌躇了一下,拉姆这话一出,平局是不行了,主子这意思是要他输还是赢? 第四场的时候,阿奴将拉姆叫过去耳语了几句。 拉隆心惊肉跳。 等两人并排准备比赛的时候,拉隆发现身边的小姑娘红着眼圈,泪光莹莹瞟了自己一眼,吸吸鼻子转过头去。想起那时候她差点被人糟蹋都没有哭,心里一软,跟个小丫头计较什么,再说昨晚自己可能真的过分了。 等到他拔最后一杆的时候,手下一顿,而身下的马正在飞弛,机会转瞬即逝。 一瞬间的犹豫就注定了拉隆下半辈子被一个叫拉姆的“魔女”克得死死的不得翻身,比他主子还惨。 这场毫无悬念是拉姆赢了。 拉隆只好嬉皮笑脸任由拉姆处置,再傻也看出来,这个姑娘对他有意思。按他的想法,喜欢他的姑娘了不起就是陪着她ooxx罢了。谁想这姑娘第一件事就是命令:“你去找王爷和王妃向我求婚,现在,马上。” 拉隆目瞪口呆,眼前的姑娘神采飞扬,满脸得色,哪有半点刚才的伤感。他这才想起刚才那个表情真是眼熟,他自小看到大的阿奴小主子经常用来对付王爷大人的。他心知上当,对光棍生活的渴望终究压倒了他对主子的畏惧,拍马就转身想逃,心里胡乱想着先回察木多找罗桑老主子去。 拉姆等了六年,哪肯再让他跑了,抓过身边一个马倌的套马索在手里猛摇几圈,大喝一声,套马索“嗖嗖嗖”的飞出去,心神不定的拉隆猝不及防,被套个正着。 河边的人们笑得东倒西歪。 拉隆被矂得差点想找地缝钻下去。 拉姆见这个男人还想跑,气得拖着他直走到阿奴面前大声宣布:“他要嫁给我。” 吐蕃剽悍的姑娘比比皆是,这样勇猛的真是少见,众人跟着起哄。 达热同情的拍拍拍拉隆:“这女人比王妃娘娘还可怕。” 阿奴笑起来:“这跟咱们讲好的条件不一样。” 拉姆虽然渴望成为头人的妻子,但是这个机会不抓住,这个臭男人以后就再也不是自己的。她眼睛一眯:“那就算了,反正我赢了,我只要他。” 拉隆脸都绿了。 阿奴和云丹哈哈大笑。(未完待续,如欲知后事如何,请登陆..,章节更多,支持作者,支持正版阅读!)(未完待续) 第一百八十三节 农奴朗生 阿奴给拉隆和拉姆办了个隆重的婚礼,新郎官是上门入赘。 虽然赘婿在吐蕃并不像中原汉人那样地位低下,卓玛的丈夫,阿奴的二叔贡布就是赘婿。但这件事还是让拉隆被人嘲笑了一辈子。当然,拉隆好脾气不代表他老婆好说话,每次扎西平措等人吐槽八卦都要伸脖子看看拉姆有没有在场。拉姆自那之后威名大振,甚至超过了那个以美貌出名的王妃,被人称为“魔女”,跟她名字的意思“仙女”恰好相反。不过这里‘魔女’不是指阿奴被人诬陷的那种女妖,指的是‘有本事的女人’。 阿奴在卓玛的指导下逐渐梳理清楚了庄园的基本状况。虽然她不想管,但是那个臭男人眼看又要打仗。雀儿山,海子山那边传来消息,扎西等人又蠢蠢欲动,更糟糕的是,噶陀寺那边也传来消息,色莫岗的头人洛登娶了央金做妻子。这就意味着,那一带的头人领主们正式与云丹为敌了。 那里跟扎西的领地接壤,离察雅不是很远。卧榻之旁岂容他人酣卧,更何况,这还是一直随时准备咬你一口的饿狼。 今年庄园里蓄养这么多人,她想的财路都是长远之计,如果要打仗的话,翻翻库底真是不够。虽然吐蕃人吃苦耐劳是出了名的,但是总不能要士兵们饿着肚子跟敌人挥刀。唯今之计,只有跟邻居们买粮了,正好现在是秋收季节,诸位头人领主手里应该有富余的粮食。 随着信差像放飞的鸽子一样向四面八方飞奔而去,庄园里又恢复了往日的平静。 虽然种地的奴隶们终年辛劳,但是青稞小麦入库之后基本没他们什么事了,于是青壮年统统进了练武场,他们也很乐意,进了那里就意味着好吃好喝,不用再吃家里的贮备粮。主子们为了保存他们战斗力,至少食物是管够。 而牧民不得休息,历来庄园里的牧民比高原草甸子上的牧民还要辛苦。因为庄园周围的谷地里种满了庄稼,成百上千的牛羊要避开庄稼,到远离村庄,山峦叠嶂的高山放牧。早起背着干粮,吆喝着牲口走着年复一年的老路,随着牲口翻山越岭涉水过河,饥了吃一把炒面,喝一口山溪,为了牛羊膘肥体壮,取得主人的欢心,不惜翻越10多公里的山岭,寻找新的草地,黄昏回来又饥又累,晚餐也只能吃点残羹剩饭,渡过难以忍耐的漫长黑夜。寒冬来临之际还要四处搜寻准备好充足的草料以备牛羊过冬。这种饥寒交迫的生活,使不少奴隶末老先衰,三四十岁己疾病缠身,丧失了劳动力。 阿奴看了看那些按年龄来算实际上还是青壮年的奴隶们,一阵无语。若是开源节流,所谓开源那是以后的事。至于节流,他们已经不得温饱,能节到什么程度?抛开同情心,就算是从自身利益的角度出发,再让他们节衣缩食,冻死或者饿死对自己的财产也是一大损失,奴隶是可以用钱买卖的。她最终没有同意卓玛节流的方法。 卓玛跟云丹是地道的吐蕃人,对他们来说朗生并不能算是真正的人,对此大惑不解,而卓玛还算是个好主人。三人僵持不下。 只剩下云丹的时候,阿奴想起那天丰收节,这人还鱼翅鲍鱼的过日子,怒上心头,恶声恶气的说道:“今后你就糌粑酥油茶,那些龙肝凤胆还是用来换钱实在。”从中原千里迢迢带这些食材过来,装进他肚子化作米田共真是浪费。 云丹大感冤枉,他就是那天想弄给阿爸尝尝罢了,平日里也没多奢侈。 只听见妻子又下令:“从今往后,你下练武场跟拉隆一块吃,跟他们的伙食一个标准,别指望单独为你开伙。”他的一顿饭就是一个奴隶半个月的伙食。 云丹的脸拉下来。 阿奴不看他的脸色,继续说道:“你既然要训练私兵,让他们对你忠诚的最好方式就是与他们同甘共苦,哪怕他们吃糠咽菜呢,你也跟着。就像阿仲一样。” 云丹冷哼一声:“也要看他们敢不敢跟我在一个锅里捞饭吃。” 阿奴楞了一下,才想起吐蕃等级制度严格比中原尤甚。看来自己知道的,而且刘仲在领兵的时候实践过的那些在这里并不实用。为毛自己嫁了个敲骨吸髓的奴隶主,还是个顽固不化的?阿奴一阵头疼。 云丹却被她三言两语撩上消失许久的火气,大步摔门走了。迎头撞上前来找阿妈的两孩子,云丹看见他们跟着从仁达寺回来的纳达岩,手上抓着几只蚂蚁,小黑脸上满是兴奋。心里老大不痛快,也不理两孩子,转身就走了,当晚他就没回来。 连着几天没看见云丹,孩子们不高兴了。自从他们会认人后还没跟阿爸分开这么长时间,两人被小琼玛骗说阿爸是跟他们在玩躲猫猫。两人很喜欢玩这个,一开始只是用手捂住脸,然后突然把手放开,他们就会高兴的“咯咯”笑,后来随着他们活动范围的扩大,越玩难度越高,要藏到柜子里床底下,最后发展到整栋屋子。经常是琼玛躲在一个角落里,双胞胎在侍女的带领下迈着小短腿到处找。这回轮到阿爸躲起来,兴奋的双胞胎自出生以来首次联合行动,将整栋房子都找遍了。最后当然是没有。 这天一大清早,阿奴还没起床,就被两小祖宗给压的喘不上气来,“阿爸!阿爸!”两人上蹿下跳讨要父亲,差点将自己阿妈给踩晕过去。 阿奴在头上被踩了一脚之后火了:“阿爸不要你们了。” 双胞胎一愣,顿时嚎啕大哭,他们虽然只会讲十来个词,但是早就能听得懂很多意思。 她无奈地爬起来,抱起哭得昏天黑地女儿:“你们要阿爸?” 两孩子满脸泪痕的点点头。 沈青娘跟进来:“他俩闹一晚上了,跟他们说早上云丹就会回来,他们才肯去睡的。”言下之意,你就服个软吧,先把孩子爸找回来。 沈青娘这段时间很不待见云丹,今天居然为他出头?阿奴眯着眼像只小狐狸一样看着沈青娘。 沈青娘一笑:“还不快去。” 阿奴凑上去:“青姨,你不讨厌云丹对不对?”云丹这些天看见沈青娘就躲。一物降一物,云丹怕青姨,她还想叫沈青娘去把他弄回来。 “要不是看着孩子可怜,哼。”沈青娘嘀咕一句,一把拉过阿奴按在椅子上,嘴里念念叨叨:“像个蓬头村妇似的,好歹也算是个王妃了,怎么还是这么毛毛躁躁的。头发梳好,穿漂亮点,过去找他。让他后悔死,放着这么漂亮的老婆不陪,跑去寒风刺骨的河边挨冻。再说看这天,只怕暴风雪要来了。” 阿奴笑嘻嘻地让沈青娘给自己梳妆。小夕槿和夕洛也被侍女们趁机抓去梳洗。 云丹没走远,就在那天比赛拔杆的地方安营扎寨。天气渐冷,下了几场小雪。主子不回家,拉隆也不敢回。顾不上新婚燕尔,跟着达热等人冒着严寒也在雪地上扎起了帐篷。几十顶白色帐篷一字排开,看着有点小壮观。 沿着有些干涸见底的麦曲河,阿奴一手抱着穿的圆滚滚的小夕槿,一手牵着夕洛慢慢地走到营寨前,对迎接出来的拉隆直笑。据说他现在连眼神都不敢乱瞄,更别说四处找女人了。至少阿奴的眼睛扫视范围里少了拉隆与女奴调情的身影,话说这个景象横贯了她的少女时代,一时间看不见还有些怀念。 拉隆老脸一红,指指帐篷:“主子还没起来。”他们几个终于可以松了口气回家了。王妃再不来,只怕里面那位下不来台。不知道又会搞出什么幺蛾子。 阿奴放下孩子,对准那顶最大的帐篷问道:“记不记得?阿爸的帐篷在哪里?” 过了打箭炉,一路上他们都是住这顶白帐篷。孩子的记性都很好,小手一指,奶声奶气异口同声:“是那个。” “去吧。”阿奴在他们屁屁上拍了一记。 双胞胎像是得了号令,只看见雪地里两个红色圆球滚滚上前,直直地撞进大帐里。里面的云丹大叫一声,声音里透着惊喜。随后看见他抱着两孩子急忙抢出来,看见雪地上一袭白狐裘俏生生立着的妻子,他想笑一转念脸又放下来。 阿奴嫣然一笑,殷勤地迎上前去,抱过儿子,嘴上却低声警告:“够了啊,再敢端架子我就回去了。”那声音只有两人可以听见。 云丹气结,然而几天不见实在怪想她的,加上寒流来袭,雪花纷飞,帐篷顶上都积了一层雪。冻了几天的王爷大人就驴下坡,连忙裂开白牙笑得那叫一个欢实。 双胞胎最高兴,哪里理会大人们底下的暗潮汹涌,揪着云丹的胡子对小琼玛大叫:“找,找。”意思是找到了。 晚上,狂怒的北风呼啸而至,夹杂这大片的雪花直直的拍打在窗棂上。云丹一进屋,一股暖气扑面而来,他舒服的长吁一口气,脱下外袍坐在床沿上,一言不发地盯着阿奴,映着烛光,两眼灼灼似火。 阿奴知道他还想让自己道歉,叹一口气搂着他的脖子偎坐在他身上,决定换个他能接受的说法:“傻子,朗生不是财产?如果像兵器一样,咱们多多保养,是不是可以延长使用年限?” 云丹黑着脸:“难道让他们光吃饭不干活?” 阿奴心里唾弃了一下,万恶的奴隶主,嘴上却只能劝说:“如果让他们吃饱穿暖少生病,他们可以活的长久些,为你做的事情也更多,创造的财富也更多。还有,万一他们贫病交加早早死了,你不止要付安葬费,还要重新买过壮劳力,那可是一大笔钱。再说我那天看了看,一个个不过是三四十岁,跟你和拉隆差不多呢,正是最强壮能干的年龄,换做在中原,这年龄还能上战场。可是他们看上去却像是行将就木的老人一样,比索朗旺堆年纪还大似的。就算是索朗旺堆,也才五十来岁。”阿奴想虽然由奴隶主变成资本家不大可能,不过待下人宽容一些总能做到。 云丹不语。 阿奴继续说道:“还有啊,朝三慕四你知道的,就是少发给猴子一个板栗,他们都知道起哄,更何况人。你要克扣他们的粮食,万一他们起了异心引狼入室怎办?现在你外有强敌,内部可千万不能出了什么纰漏。” 云丹想张嘴,阿奴却把他口掩住:“我知道,你是说他们是朗生,可是你不能否认,他们是人,会说话会走动会思考的人,一样是魔女和神猴的后代。就算按吐蕃的说法,他们是前世有罪今生来赎,但是咱们不能随便乱造杀业对吧?就是纳森和尼尔斯他们,你都知道给它们喂点好的。你不想自己下辈子过的好些?那这些年给寺庙的大笔供奉又算什么?” 云丹脸色松动了些:“我知道,阿奴玛,如果你下辈子还记得前世的事,会不会忘了我?”他知道阿奴的前世记忆不完整。 阿奴愣住了,她很不喜欢前世今生的话题:“我们在说怎么对待奴隶的问题。” 云丹搂紧她:“都依你,本来就是女人当家,别把家里搞得鸡飞狗跳都依你。”他凑近妻子耳边逼问:“说说,要是下辈子你忘记了我怎办?” “别贪心,这辈子还没过完呢?”阿奴翻个白眼,封住他的唇,边亲边说,“我们专心过完这辈子,谁知道往后的事呢,万一我灰飞烟灭了,用什么来记得你?” “你不会。”云丹急了,抱起她倒在床上。他忽然觉得怀里的死丫头说不定真的哪天说不见就不见了,不禁心中恐慌。阿奴的来历古怪,虽然他去过阿奴族,但是幼年时百听不厌的神秘传说造成的印象哪是那么容易改变的。他总觉得阿奴和纳达岩之间有一种看不见的联系,哪怕他们无法再有肉体联系,那可是个巫师。他只有通过一件事才能证明这个姑娘在自己怀里停留过,自己曾在她身上留下过印迹。 情潮一下子来的汹涌激烈,他来不及脱衣服,掀起阿奴的裙子,自己撩开袍子身子一挺就重重地凑进去,阿奴被他弄得生疼,见他咬着牙关用力,脸上青筋暴突,连忙环住他的脖子亲上去,含糊地安抚道:“别这样,会弄伤自己的。” 云丹觉得满嘴发苦,一腔积郁无处发泄,只有更加剧烈的撞击才能让他找到突破口,阿奴被他撞得乱晃,只有紧紧地搂着云丹才觉得自己不会飞出去。突然他用力过猛,阿奴的头一下子撞到床板上,云丹吓了一跳,看见妻子皱着眉头,连忙缓下速度,帮她揉揉头。 阿奴无力地歪在枕头上细细的喘息着,随着他轻轻摆动。昏黄的灯光像一层蜜一样涂在她圆润小巧的肩头,她蹙着眉,瓷白如象牙的脸上染上了一层红晕。云丹爱怜地撩开她耳边的青丝,轻轻咬住了那如珍珠般的耳垂:“对不起,我会轻点。你确定下辈子不想看见我?” 话题又绕回来了,阿奴连忙打住:“以后再说吧,我又不是神仙菩萨,哪记得下辈子的事。” 云丹还想纠缠,却被阿奴堵住他的嘴,三两下他被撩拨的欲火重燃,等消停下来,阿奴又睡了。他悻悻然只得罢了,心里盘算着哪天找纳达岩问一下,总要将下辈子绑在一起才行,特别是只能有他一个。 阿奴哪里知道某人未雨绸缪已经到了走火入魔的地步。她一心盘算着庄园日后的出路。 卓玛看了看她勾勒的计划,里面甚至包括了养鸡场。她一皱眉:“这里养鸡卖给谁?” “过路的马帮。”阿奴回答。 察雅是个小型中转站,过路的马帮都要在这里补充一点粮食或者木材,酥油,青稞酒什么的。吐蕃人敬佛不肯杀生,满山的野味没人打,那些长期走马帮的人只能入乡随俗,就算实在找不到粮食,也只敢偷偷的狩猎。不能光明正大的。 牛羊实在太大不好携带,不过鸡鸭就不一样,装在笼子里做好隔板挂在骡马身上可以活很久。当然活物带着还是很不方便。可以做成腊鸡腊鸭腊猪肉,那个就好放了。又符合中原一带汉人的饮食习惯。 但是卓玛还是很犹豫。阿奴提醒她:“大嫂仁钦卓玛手里据说有一个小庄园离拉萨很近,咱们向她租吧,养了鸡鸭就可以直接拉到拉萨去。那些贵族老爷们整日里吃牛羊肉,换换口味肯定愿意的。” 卓玛迟疑了一下。 阿奴笑起来:“我算过了,那个花不了多少钱,却比在种地划算,察雅和洛隆都是土地贫瘠,一克土地上长不出多少青稞来,光靠农业没什么收入。” 至少撑不起一支小型军队。云丹不过打一场大仗,就挥霍掉了几辈人的积蓄,这样下去,就算那些领主的税收上来也不够用的。(未完待续,如欲知后事如何,请登陆..,章节更多,支持作者,支持正版阅读!)(未完待续) 第一百八十四节 新年洛萨 接下来的就要准备过“洛萨”(新年)。 阿奴将一个装满肥土的瓦盆里种上早已经泡好的青稞和小麦种子,放在房间里。房间里终日有着火盆,温度较高,青苗很快就长出来。 想起第一次过洛萨的时候,还是奶奶白珍手把手教自己做这些,自己还顺手发了一把豌豆芽。虽然与白珍相处不过半年,但是自己来到察雅成了一名主妇之后,奶奶教导过的那些东西都派上了用场。她心想,已经嫁人生子的白姆是不是也会像自己这般思念她。 卓玛看见长出的小苗郁郁青青,喜道:“明年的收成一定好。”她转头对阿奴说:“那个,养鸡场试试?” 这是答应了?阿奴喜笑颜开:“我开春写信给大嫂。” 她明年夏天就走,这里的事物都要靠卓玛来主持,她要是不同意自己的新农庄计划,那自己筹划的再周详也白瞎。 卓玛见她高兴成那样,忍不住戳破她的梦幻泡泡:“我要是不答应呢?” “不行,不行,你一定要答应。对啊,还有养猪场,就是那种香猪,那个只要放在山林里散养,小心猛兽就好,很好养的。明年要把它送到中原当贡品的。”阿奴撒娇地抱着她直摇晃,卓玛被她摇得头晕:“青娘,这孩子,都当妈妈了还是这样。可惜,南木杰他们带着孩子去了打箭炉,不然一家人可以团聚了。” “是啊,阿仲要是在多好,他最喜欢吃香猪肉了。”沈青娘看着外面的冰雪世界,满心感慨,她没想过自己会再一次回到吐蕃。要是阿仲在,那可真是一家团圆了。 顿珠,卓玛和阿奴等人为了洛萨做准备终日忙的脚不点地。准备了一个象征吉祥如意的羊头,并用酥油修饰装点。准备酥油、青油、白面,并陆续油炸成果子,同时制做装“琪玛”(酥油、糌粑、糖拌成的粉)用的五谷斗。 除夕前两天,家家进行大扫除,扫除一年四季被灶烟熏黑的烟尘,清扫房子内外的垃圾。二十九日凌晨把清扫的烟尘分成九堆排成一行倒在人畜必经的路中间,并将全家洗发后的脏水也泼在路上。认为脏水和烟尘倒在路上被千人踩,万人跨,可以免除一切不吉及灾难,来年无病无灾,幸福安康。晚饭前,在打扫干净的灶房墙中央用红泥涂色,或用彩笔画上“喷焰未尼”和日、月、星以及八吉祥等图案。炊烟薰黑的房梁和檩木上点上一排排白粉点,象征来年家人安康,粮食丰收,牲畜兴旺。 到晚上全家团聚,共享象征辞旧迎新的“古突”,意为腊月九粥,是用五谷、肉、人参果、奶渣、水果类合熬的粥。有点像汉人的八宝粥。双胞胎很喜欢吃。阿奴想让他们自己拿勺子吃饭,他们手还不稳,试了几次也就算了,不过已经会用手抓东西吃。夕槿喜欢上了喂饭游戏,常常手上抓一块啃了一半上面沾满可疑液体的果子四处喂大人吃,不吃就扁扁小嘴,泫然欲泣。阿奴首当其冲,每次都要被迫吃下女儿的口水,幸好是自己生的,要是别人家孩子也来这么一下真是吃不消。 夕槿还发现哥哥很好玩,塞什么东西给他都会吃,不管是甜的苦的软的硬的,还不像阿爸阿妈那样不高兴地皱着眉头。有一次琼玛发现夕洛嘴里嚼了半天吞不下去,有些反胃的样子,掰开他嘴巴一看居然是一块铜钱大小的琥珀,是云丹断掉的项链上的,之前给夕槿抢走。众人吓得魂飞魄散,那之后把他们看得死死的。 双胞胎在手脚还不灵活的时候,就会用舌头去舔碰得着的东西。自从手能够抓紧东西之后第一时间就把能碰到的东西统统塞进嘴里,而且速度极快,比得上暗器高手,常常是眼错不见,一回头就看见他们的腮帮子鼓一块。实在被坚壁清野没得塞了,手指就派上了用场,有一次几乎整个拳头都包进去,然后在那里干呕,但是手还不舍得拿出来。哄过打过骂过,一点用也没有。最后阿奴听来一个偏方,将两孩子的手浸在黄连水里,连着几天,小手苦的发麻。渐渐地,他们不舔手指了,但还是会把抓到东西放进嘴里。阿奴没法子,只能让人看紧他们,没想到现在开始会相互喂食了。看着硬掏出来的那块琥珀,她抹一把冷汗。养孩子是个二十四小时全天候的工作,几乎没有休息的时候。 隔天就是除夕,他们在佛龛的中央摆上各种食品,同时炖牛羊头、肉类、人参果,作“推”(酥油、奶渣、糖三合一做成的一种长方形固体食物)。家中铺上漂亮的卡垫,人人穿上新装,上下焕然一新。 吃完年夜饭,阿奴撑着下巴倚在桌边教孩子们说话:“来,这两天学的复习一下。几呐,尼呐,宋呐(一,二,三)。好,不错。去外公家拜年,要说什么呢?要说洛萨桑(新年愉快)、罗萨扎西德勒(新年吉祥如意)。”他们准备过了初三朝佛日后就去察木多看罗桑。 双胞胎奶声奶气的重复。 夕槿听见门响,看见云丹进来连忙伸手要抱,夕洛不甘示弱,拿起那张刘仲与双胞胎的三人画像举高高:“阿爹,阿爹。” 阿奴“扑哧”一笑:“阿仲看见肯定得意坏了。” 云丹连忙一手一个,心怀不轨哄他们:“要叫阿爸,阿爹明年再叫。” “过两个时辰就是明年了。”阿奴忍俊不止。 他一想也对,连忙改口:“那后年吧。” 阿奴大笑起来,一家人正在嬉闹,外面传来侍女楚玛的通报声,三岩的旺丹到了。 云丹脸色一变。三岩也跟扎西的领地接壤,之前他让旺丹一直注意那边的动静,除夕夜赶来,只怕有了重要的消息。 他一夜没有回来,外面风雪大作,阿奴在忐忑不安中辗转反侧,觉得蜡烛实在亮的难受,干脆爬起来用网纱和铁丝给烛台做个宫灯罩。 第二天是大年初一,一大早全家起床。鸡叫之后,拉格先进经堂烧香上贡。 拉姆背着一大桶水笑眯眯地走进庄园里:“我在山上的泉边抢到的第一桶圣水。” 卓玛抚掌感谢:“有劳了。” 拉姆有些腼腆:“去年也是我去抢的,夫人不在罢了。”她很不习惯昔日高高在上的主人对她如此客气。去年还是女奴,今年她身份地位不同。阿奴在他们成亲后还是放了他们自由,云丹说若是除了扎西,扎西的领地就是拉隆的。 顿珠笑起来:“的确,泉水在深山,别人都是去河里抢第一桶水,往年只有小拉姆愿意跑那么远。不过你才刚成亲,拉隆愿意放你夜半起床?” “半夜里拉隆被王爷叫去了,我睡不着就干脆爬起来了。”拉姆脸红。 云丹出去的原因顿珠还不知道,阿奴连忙岔开话题:“这水要用抢的?” 卓玛转头对她解释,“新年抢到的第一道圣水,就是金水银水,熬茶喝了可是健康长寿的。” 侍女连忙接下那桶水,熬好酥油茶先给拉格呈上来。 早餐时,一家人规规整整穿好新装,按辈就坐,顿珠双手举起“琪玛”斗,准备祝全家新年“扎西德勒”,但是她没看见云丹。见她眼神投过来,阿奴朝她摇摇头,示意别当拉格的面问。拉格身体已经很差了,能瞒着他最好。 顿珠失神了一会,接辈份从高往低依次用拇指、食指和中指捏“琪玛”向空中撒三下,敬酒、敬茶用无名指在碗中醮一下,向空中弹三次,均表示敬三宝(菩萨、喇嘛、经文)。然后是一家人相互祝福,之后享用早餐糌粑、酥油、奶渣、推、饼子、果子、人参果、牛羊肉等。 初一这一天,一般一家人团聚,互不走访。初二才是亲朋好友相互拜年,。互祝“罗萨扎西德勒”。 雪色晴明,天地皆白,可以听见人们在雪地上“嘎吱嘎吱”走来走去的声音。直到吃完早饭,云丹还没有回来,阿奴想自己真是没有过年的命,十几年好容易过个完整的新年,居然老公还缺席两个。 拉格没看见儿子,最后问道:“出什么事了?” 卓玛连忙接话:“他有事出去一下,等会就回来了。” 有什么事比大年初一的家宴还重要?拉格不说话。 屋子里沉默下来。(未完待续) 第一百八十五节 风雪迷途 直到下午的时候云丹回来了,他匆匆地抱起孩子亲了亲,然后严肃地看着阿奴不说话。 “扎西回领地了?”楚玛已经探听了消息。 云丹眼神闪烁:“这是个好机会,只要解决了他,别的领主再各个击破,就容易地多,三岩到色莫岗到玉隆草原那一带咱们就可以畅通无阻。” 阿奴默然,别的人都好说,唯有那个扎西和央金真真是生死仇人,如附骨之疽,不除不快。只是这天气,阿奴看着外面亮的刺眼的雪光,昨晚刚刚过去一波暴风雪。 良久她长叹一声:“我们等你回来,阿爸那里我尽量瞒着他。” 云丹搂紧她和孩子:“我会尽快赶回来。。。。。。” “别急。”阿奴连忙打断他的话,“该怎么着就怎么着,慢慢来,这里有我和叔叔呢。”无论做什么事都最怕心急,一急就出乱子。 “我已经叫人去察木多找师父过来。”云丹抵着她的头,细细的交待了一些要注意的事,“扎西带的人马不多,这里留四百个人还有达热,外面一切听叔叔和他的。你只要看好阿妈她们还有孩子就好。他这次突然回来的蹊跷,我在这里,他本不敢回来才是。不过机会实在难得,过了这个村就没了那个店,若是能够一次解决,咱们以后就可以安逸了。万一有人突袭,实在危急的时候,庄园里还有奴隶娃子。主人拿宝物,仆人吃好肉。渡过这次难关,统统论功行赏,就这么告诉他们。”他现在万分庆幸自己那时候由着阿奴做主,改善了奴隶的生活。刚才他去奴隶住的矮房里查看了一下,冬天没事做,他们吃饱穿暖休养生息,有些人气色好了很多,看他的眼神也跟以前那种麻木呆滞的状态不大一样。阿奴说的对,对自己的财产要好好保养。 “那要万一是个圈套?这一路上有没有可以埋伏的地方?就像上次咱们去青唐城被回鹘人伏击的那个峡谷。”这种天气被人伏击真是糟透了。 “旺丹的人一路都在哨探。”云丹自己常干这种事,对此自然万分小心。他蓄养千名私兵的消息早就传了出去,这场战斗迟早要来。他赌的就是天气恶劣又是过年,所有的人都以为他们不会出动。 “云丹,你很聪明,可也别把别人当傻子,你想趁暴风雪突袭,若是扎西也这么想怎办?”阿奴心里很紧张,偷袭跟正规作战不一样,至少这次云丹要身先士卒。 “阿仲说你是他的平安符。我发现,有你在,我总是赢。就是上次你被寇斯曼抓去我一样还是赢了,你也胜利大逃亡。”云丹揉揉她的头发,抛出幸运论以安其心。 讲起上次,阿奴还是迷惑不解,想想他那时对自己不理不睬,心中发恼,手照着他的腰狠狠地拧下去:“上次你发什么神经?” 云丹没想到时隔几年她突然开始算旧账,痛得“嗷嗷”直叫。见阿爸突然手舞足蹈,双胞胎拍手大笑。 他抓牢妻子的手,顾左右而言他:“阿岩还在仁达寺,也叫他回来帮忙吧。”随后笑嘻嘻地在阿奴脸上亲了一记,揉着腰跑了。 阿奴半才回过味了,他在吃醋?这人的小心眼真是没边了,也不看看当时是什么时候。 云丹在父亲拉格面前露了下脸,偷偷地告别母亲。带着牦牛还有一共六百名勇士悄无声息的出发了。 这一次不同以往,阿奴心神不宁。她跟叔叔贡布和达热商量着让整个庄园开始备战。 冬天的冻土很硬,挖壕沟是不可能了。他们只能在厚厚的大雪上做文章,在雪下面安上扑兽夹子,竹钉,绊马索。。。。。。然后扫平一切陷阱的痕迹,每天检查,日夜巡哨。 庄园里的紧张气氛拉格也感觉到了。他已经很虚弱,初一那天不过勉强起来主持家宴,之后又躺倒了。他什么都不能帮儿子,唯一能做的就是不拖他后腿。既然大家一心瞒着他,他也就不问。 雪晴了没两天,暴风雪又到了,比上次的更加猛烈。晚上,大雪压塌了几间奴隶住的矮房还有一座谷仓。这座庄园实在太古老了,明年一定要想法子重修。阿奴顶着狂风暴雪,一面指挥人扒开废墟救出受伤的奴隶一面在心里盘算。 顿珠和卓玛等人在佛龛面前一直合掌念叨。 云丹也被这场大雪困住,实在是不能再往前走了。 他只有下令在一个背风的地方扎营。走进帐篷的时候,他看见扎西平措手里抱着个宝贝似的包裹正左搁右摆没处放,他用马鞭点了点:“这是什么?” 扎西平措连忙闪身:“还没看,这是临走时王妃叫楚玛给的,说是紧急情况报信用,不能受潮的。”外面滴水成冰,云丹的马鞭一拿进来,上面结的冰碴就化成了水。 “打开看看。” 这是个包的严严实实的牛皮袋子。扎西平措一打开愣住了:“汉人的炮仗?”好像是给在中原给小主子们买的。 云丹额头直冒冷汗:“那个傻女人,这里一路都是山,一点响动都会引起雪崩。”还好他先看见了,要是扎西平措拎不清给探子拿去用了,那真是要出大事。他是负责哨探的。 “王妃交待过了,过雪山不能用的。”扎西平措连忙解释。就是平常的季节过雪山,他们也要屏声静气,生怕惊动了山神,引来雪崩。王妃不会不知道这个。 云丹想想:“你还是收好吧。”这个东西实在危险。 雪下了三天,等他们可以上路的时候,帐篷已经被埋了大半。 一路上雪仍然在下,但是小了很多,轻轻扬扬的雪花飘落在他们的虎皮帽子上,看起来个个都像白头翁。 连下了两场暴雪,爬山的时候积雪更深。雪深过膝,最深处直没到大腿上,要不是有上百头牦牛开道,这种天气出门根本是寻死。放眼望去,山也是雪,雪也是山,望起来无涯,走起来无边,起起伏伏,连连绵绵,似乎永无尽头。有时候突然狂风大作,身上的皮袍像是窗棂上的破纸一样,在风雪中扑扑作响。 扎西平措和旺丹的手下谢达负责哨探打前站。他和手下并不是很熟悉这一带,但是谢达在这条路上走过几个来回,都是由他一直负责监视扎西的领地。他们在一条岔道上迷了路,大雪改变了附近的地貌,看起来白茫茫一片。 谢达急得原地打转:“是雪山女妖出来了。”那妖精最喜欢让路人迷途。 扎西平措是罗桑的武士,阿奴当年就被人诬陷说她是雪山女妖,为了这个,他们这些底下的武士们没少对人拔刀子,只是阿奴主子不知道而已。一听又是雪山女妖,他有些不高兴。他素来心眼多,拉隆那个没脑子的跟他没法比。跟了云丹和阿奴这些年,主子是怎样的人,他清楚的很,不过是个有些脾气比较聪明的小女孩罢了。 他冷笑一声:“看来是那个央金使的妖术。”搬弄是非的舌头,如同锋利的钢刀。那个央金只怕才真是女妖。 几个武士纷纷赞同。她四处说王妃是女妖,一点证据也没有。可是自己见过王妃很多次,除了比别的女人漂亮以外,没看出什么妖气来。再说她的阿爸是大喇嘛,第一个丈夫也是大喇嘛,连红教掌教都出面澄清了。色莫岗那个头人只怕是被央金的妖术迷住了,才敢质疑掌教的话。 谢达苦着脸:“这是个三岔路口,一条往江达,一条往色莫岗那边,一条就是咱们的来路。”意思是走错了就南辕北辙了。 最后他们分兵两路各自哨探,扎西平措想起了那包炮仗,打开一看还没有受潮,连忙分给了谢达一半,千叮万嘱一定要在紧急情况才能使用,这个声音很响。 扎西平措带着五个人分散开来走了半天,进了一个山谷。天色变暗,转眼漫天大雪纷飞,迷得连眼睛都睁不开,不想被埋在雪里,他们只有向上爬,好不容易到达了山顶,那里的雪更大更深了。他们既看不清方向,也找不到下山的路,只能在雪窝里打转悠。这里没有可以避风的石崖,没有无雪的死角,除了厚厚的积雪什么也没有。 在找路的时候,他的马突然踩空,掉入了很深的雪窝,他惨叫一声就被死死地压在马身子底下,一动都不能动。那马的四蹄触不到地面,使不上力气,它自知压倒了主人,喘着粗气,拼命用嘴巴作为支柱想站立起来,嘴里的鲜血已经染红了一片白雪,但是徒劳无功。 同伴们下了雪窝,使力拉上那匹马,将他抬上来。但是马和扎西平措的脚都断了。众人正想将他抬上自己的马,山谷里突然传来一阵踩雪声,听着人数不少,有个叫戈达的连忙走出去查看,却是爬着回来的,他压低声音:“有人来了,大约一百来人,不是咱们的人。” 雪窝外一片寂静。荒山野岭的,这个时候不该有人。扎西平措吩咐:“再去看看。“ 不一会儿,另外一个白巴又爬回来:“他们不走了。” 扎西平措毛骨悚然,王妃说对了,扎西回来是个圈套,对方要设伏。戈达他们要是带着自己很难瞒过那些人走出去。他们出来一天一夜了,若是不赶回去,很快王爷就会派出第二拨人,他看看天色,想起包裹里的炮仗,有了计较。 “你们悄悄先走。”雪停了,趁着他们还没做好准备,一时间不会发现。他咬牙别过脸去命令:“把马杀了吧。”这匹马跟了他多年。 白巴看着扎西平措不肯动,那是他的师父。扎西平措催道:“快点,主子还在等信呢,要是再来一批人惊动了他们就麻烦了。” 白巴继续查看了一下山谷里乱哄哄跟无头苍蝇似的伏兵。呸,真是差劲,这样的人马也敢拉出来显眼。他一咬牙,将扎西平措的马杀了,用雪埋住。将师父又搬回雪窝里藏好,干粮毡毯全部留给他。然后带着马和同伴由另外一边摸寻着路悄悄下山。他们是探子,马都上了笼头不会乱叫唤。 他们早就迷路,又不敢惊动那队人马,小心翼翼走到半夜才找到来时那条路上立着的标志,军情紧急,路再难走他们也不敢停留。突然白巴叫了一声:“快看。” 几人回头,只看见身后地山顶上冒出一串串闪亮的烟花,划破了漆黑的夜空。那正是他们来的方向,他们呆住了。烟花转瞬即逝,一切又归于沉寂,过了一会儿再没有动静。 白巴不知道炮仗的存在,琢磨不清出了什么事,只好继续闷头赶路,心里不详的预感愈来愈强。突然他们听见一声闷响,众人再次回头。那股闷响越来越大,越来越沉重,大地开始震颤,身下的马开始挣扎惊跳,白巴惊叫一声:“那是雪崩。” 山神发怒啦。众人再顾不上其他,在雪地里拼命往前赶。 白巴他们走了很久以后,山上的扎西平措直等到天黑,才听见山谷里的动静平息下来。他很担心后一拨探子已经赶过来,更担心白巴等人还是没能找到下山的路。 突然山谷下传来一阵骚动。 扎西平措听不清他们在说什么,感觉似乎准备开拨的样子,他急了,这要是迎头撞上毫无防备的同伴可怎么办?不能就这样让他们走了。他咬牙抖着发僵的手指敲了好久的打火石点燃火绒,引发摆放在一臂远的炮仗。哪知道,他哭笑不得,王妃给的是烟花,声音不大,不过“噗噗”几声火花冲天罢了,根本引不起雪崩。难怪她会说点这个报信,他和云丹都把这种烟花跟炮仗混淆了。 他听见山谷里的人开始往上爬,刚才那阵子烟花照亮了夜空,除非是瞎子才看不见。 看来走这条路是没错,伟大的扎西平措从来没有找错路。他得意地咕哝了一句,心想,白巴他们不知道到哪了。有些无聊地拿起刚才点燃的火绒对着剩下的烟花继续点,突然“嘭”地一声巨响,他耳朵都快被震聋了。当山顶的积雪“簌簌”往下掉,山谷里一阵惊叫,周围的声音轰隆隆越来越响,最后淹没了自己的时候,他想,王妃给这包烟花拌炮仗是不是想叫他自杀。他哪知道,那根炮仗的存在,连聪明的王妃娘娘也不知道,当初买的时候就混进去的。 云丹等人也看见了那阵一闪而过的烟花,随后就是大地开始震动,营地里的马惊恐的直立嘶鸣。众人惊慌一阵见四周没有异状就安静下来,应该是不知道哪一处雪崩了。 他想起扎西平措包裹里的炮仗,心知不妙,扎西平措知道那是什么,居然还使用出来,只能说明前面出了问题。云丹连忙再派人前往查探。(未完待续) 第一百八十六节 新的生活 云丹等来了白巴和戈达他们几个。他们虽然不是很明白发生了什么事,但是有一点可以确认,扎西平措和那支伏兵应该都被雪崩埋了。 天亮的时候,众人看见了被雪崩破坏得面目全非的山谷。他们甚至连扎西平措的位置都找不出来。 旺丹说:“如果只有一百多人,那还有一百多人上哪去了?”扎西的手上有三四百人。也许别的领主还会借人给他。 这里的路就一条,这一段时间都被旺丹监控。除非,云丹紧张地跳起来:“马上回去。”除非他们早就到了察雅。 此刻的拉格庄园外已经是喊杀声一片。 暴风雪刚停的夜里,敌人就开始了偷袭。最早守卫是被敌人踩进陷阱的惨叫声惊动,才发现庄园外的雪地上是黑乎乎的一片影子。 扎西发动几次攻击都没有效果,死伤惨重,才终于发现不对劲。他认为云丹会把所有的人手都带走,却没想都云丹把近一半的人马留在庄园里保护父母妻儿。 拉格庄园虽然年久失修,但是围墙在今年阿奴回来后第一时间就被加固过。扎西的人遭受了前所未有的顽强抵抗。他们攻打了三天,最后罗桑带人从察木多赶来,他们被两面夹击,丢下上百名伤员和尸体往回逃窜,正好被憋着一肚子火掉头的云丹人马堵个正着,一个也没逃掉,包括扎西。 云丹回到拉格庄园的时候,尸体已经被清理走,雪地上到处是红黑色的凝固血迹。他们这次伤亡不是很大,死亡十人,重伤二十人。 他做了个短暂的休整之后继续北上,这次是色莫岗的领主洛登,央金的丈夫,他与扎西联手本想沾点便宜,不想扎西全军覆没的消息还没传来,云丹的人马先悄无声息的摸到了。 他们正在过年,酒酣耳热的狂欢气氛突然被一片惨叫声打断。洛登和手下一触即溃,惊恐万状的在雪地上四散奔逃,像羔羊一样被屠杀殆尽。已经怀孕的央金闻风而逃。 云丹在洛登那座奢华的庄园里四处搜寻不到央金,叫人将洛登的两个儿子带进来。他们是洛登的大夫人生的,她是玉隆领主的女儿,早就去世了。 洛登已经被杀,云丹给他的家人两个选择:“第一个选择,你们兄弟俩带十个武士去追杀央金,生要见人死要见尸,成功之后放你们全家自由;第二个选择,你们也可以什么都不干,那就全家给新的领主做朗生吧。” 他的语音森冷刺骨,火把噼里啪啦的燃烧着,屋子里油烟滚滚,阴影在众人脸上变幻不定,衬得云丹和拉隆等人面孔如恶魔般分外狰狞。 洛登的两个儿子不过是十五六岁养尊处优的少年,看了不觉胆寒,互对一眼,选择了第一条。他们的仇人首先是那个给他们家族带来灭顶之灾的央金。自从父亲娶了她跟鬼迷心窍一样,谁的话也不听。 见他们害怕的连马都上不去,最后被奴隶们扶上马背,众人嘘声连连。洛登家就这样的孬种也敢跟察雅人作对。 等到春暖花开的时候,拉隆夫妻带了一百人过去接收扎西的领地,他的家眷早在扎西死亡的消息传来之后就逃得无影无踪。达热带了三百人前去接收洛登的领地,周围的领主们派人向红白两教的抗议,却被有礼貌的拒之门外。达热手腕活络,没有半年就将周围的领主们各自分化打压,在那里站稳了脚跟。他们四处悬赏捉拿央金,给她定的罪名是为祸人间的女妖。 拉隆带人等在那个山谷外头耐心地等雪化开,找到扎西平措的尸体然后火葬。他给这位生死伙伴做了一个骨灰塔“擦擦”,供在自家的佛堂里。 拉格终于在春天到来的时候去世了,他临终前听见了布谷鸟的叫声,对儿子说:“云丹,你娶了好女人,家族会兴旺起来。” 等到夏天他们启程的时候,双胞胎已经一周八个月大了,吐蕃语说的很流畅。阿奴这才开始教他们汉话。他们先一步到了察木洛等候阿依族人,两方会合后前往打箭炉。 现在心腹大患已去,一切安定下来,云丹想发动沿途的领主头人们修路。这条古道很多地方不过是牛羊踩出来的小道,有的路实在太小,仅可容身,还有些古栈道早就年久失修,一个不慎就会摔下万丈悬崖。给来往的马帮照成了巨大的损失。路修好之后只要定期养护就可以常年收费,这一点让领主们很满意。 阿奴和云丹一路查勘地形,联络沿途的领主头人。她在雅砻江边看见了次央,她嫁给了说唱艺人桑珠兄弟,是五个孩子的母亲。两颊已经有了风霜之色,但是衣衫华丽,仆从众多,看来过的不错。 当年就是她救了纳达岩和昆达,阿奴很是感激。两人开心叙旧,次央打趣:“我这次回来看父亲,沿途都听到人们交口称颂孜母(王后)是位慈悲的卓玛噶尔姆。” 阿奴脸一红:“怎么你也取笑我?我是什么样的人,你还不知道吗?” 次央爽朗大笑,眼角已经有了鱼尾纹。交谈之中,阿奴发现她已经不再是原来那个有些小别扭的大女生,而是成长为一个稳健的夫人。十几年过去,自己也成了两个孩子的母亲,原来周围的人都老了。 等一行人到达打箭炉时已是秋天了。李作的碉寨修好了一半,阿奴索性叫族人先搬迁往促浸。 刘仲早已赶到,勉强扯开笑脸抱着两孩子再三确认他是阿爹。孩子们日日看着画像,对他并不陌生,很快就熟络起来。 李长风正黑着脸等她,阿奴吐吐舌头:“大师兄,什么事这么不高兴?” 他恼怒地哼哼两声:“你干的好事。”自从阿奴上次经过雅州送给秀秀一幅画,去年自己回家探亲时居然被她和母亲赶出家门。 刘仲告诉他们:“我一回来,秀秀就带着孩子来告状,哈哈,笑死了,那是亨珠的孩子,秀秀还以为傻驴子红杏出墙了。” 云丹知道那幅画上画着李长风和果儿,两人一手抱着一个孩子,李长风是吐蕃打扮,不知情的人看着真是一家子和乐融融。 阿奴发现那幅画凑效,笑得心花怒放:“大师兄,那么低的段数你老婆也看不出来,是她智商有问题,怎么能怪我?” 李长风不吱声,转个身背对着她。 阿奴又绕到他面前:“不要说我忘恩负义哦,我可是手下留情了。” “她之前想买十七八个不同种族不同肤色的孕妇统统送给你老婆,让她们声称都是你下的种。”云丹安慰李长风,“后来因为凑不齐就作罢了,驴子,如今她只是画一幅画,你该偷笑了。” 李长风摇头,和刘仲看向阿奴,欲言又止。 阿奴心情很好:“出什么事了?” 刘仲看看云丹硬着头皮说:“皇兄想见夕槿。” 云丹和阿奴脸一沉,这是人质还是? 刘仲苦笑:“他说自己没有女儿。” 什么?明抢了这是。阿奴大怒:“告诉那混蛋,小槿病了,十年内不能出远门。” “阿奴,别这样,我当场就回绝了,叫他自己纳妃生去。”刘仲连忙灭火,“皇兄也生气了,说他这个伯父连看一眼侄女都不行么?” 云丹一样不乐意:“她才刚刚两岁,怎么能离开母亲?” “也就是看一眼,跟云丹的使者朝觐的时候一起去,然后咱们再带回来。”刘仲打着商量。 阿奴却不想走,她很累了,想先去促浸的碉寨看一看。,然后在那里住几年。根本不想再跑到中原腹地去。 “告诉他,如果皇宫没有女人,我可以买几个送给他,要女儿叫他自己生。就说小槿身体不好,经不起长途跋涉。”阿奴拍板定案。 刘仲垮下脸,他很羡慕云丹将他们一带走就是两年,其实也想让妻儿陪自己走一趟。 阿奴这回却死不松口,次央眼角的鱼尾纹给了她新的感触。她觉得自己年纪大了,该找个地方安定下来,孩子们要有个固定的教育场所,不能再过颠沛流离的生活。 阿奴给赵惜写信,叫她发动关系,往周边诸国散布谣言,说是中原皇帝想娶妃,让他们在朝觐的时候带公主前来应选,引开皇帝对自己女儿的注意力。皇室子息单薄,百官对于皇后独宠早有微词,缺个契机而已。 尧娑却来跟阿奴告别,她与几个阿依族女人不想去促浸,她们喜欢上了做衣衫,向往中原那些色彩斑斓的布料很久了。阿奴这几年陆续都有叫人带些布料回去,尧娑利用那些布料做了很多款衣衫,就是边角料都没浪费,做了一件件的娃娃小衣衫,刚好给夕槿和夕洛的傀儡娃娃和磨合罗穿。 阿奴看那些款式有些真是匪夷所思,但是大都还是满漂亮,于是也写信给阿错叫他找人教尧娑等人中原的裁衣技法,虽然沈青娘教过,但是她毕竟只是给自家人做衣衫,真要开成衣店还得再进修。(未完待续,如欲知后事如何,请登陆..,章节更多,支持作者,支持正版阅读!)(未完待续) 第一百八十七节 都来办学 阿奴带这族人住进了在伽末欧曲河畔当地人叫做“蒙扎古”(女王宫殿)的碉寨。 寨子已经修好一半,两座警戒碉,两座战碉,五十座碉房。除了阿奴的楼房是六层外,一般的碉房通常有四层,房顶的一半为平台,三面围成女儿墙,墙角上翘成角状。平台上安有涧槽,把水引出屋外。另一半为歇山式,覆盖红瓦。整个建筑下大上小,逐渐向上收缩。全部墙体都是用形态各异的不规则石头堆砌而成。 房屋的基本布局是,底楼关养牲畜,二三楼放置锅碗作厨房,设有客厅和卧室,供人生活;四楼为仓库和天台。楼顶的平台一般是乘凉、聊天和小孩们玩耍的地方。在收获季节,也是晾晒粮食的地方。厕所安排得非常巧妙,建于二楼或三楼的石墙外,有一根打通的竹管通到室外地面上挖的粪坑。这样一来,不仅厕所保待了清洁,没有任何味道。也非常便于使用粪肥。 李作叫人从山中移植了许多花木种在庭院内,虽然都是新屋,但是褐色高大结实地墙体看上去有些历史的厚重感,环境相当清幽。 住惯吊脚楼的阿依族人一开始很是新奇,适应之后非常满意。 阿奴的六层小楼让他们叹为观止。格局跟他们的一样,就是大了一倍,里面都是刘畅命人送来的汉式家具还有梁王府里的那张拔步床。十几个孩子一拥而上挤在那张像小房子一样的床上打滚叠罗汉,他们都是光着脚丫子,床上的帐幔被搞得一塌糊涂,背面上都是黑乎乎的脚印。阿奴没办法,只好先挪到孩子们的房间睡觉。然后叫人赶制足够的鞋给孩子们换上。 纳达岩在新的居住地寻找草药,这里的植物跟白玛岗的不大一样。当年阿奴在白玛岗曾试着收集标本想做个图鉴给他,但是那里气候潮湿,标本没法保存。她想起吐蕃的那种用狼毒草做的纸,那种纸有毒,不容易生虫长霉,这里气候干燥些,用这种纸来做标本再好不过。 那以后她开始注意收集住地附近的植物和昆虫标本,渐渐地,就是族人和前来窜门的绒巴人发现了没见过的植物和昆虫都会搜集来给她,还没到冬天,做好的标本已经垒的有一人多高,然后她开始分类,标注名称,注明属性。但是这些标本的数量越来越多,渐渐占满了小半间屋子。 还有真菌,干燥了都是变形的,没有防腐剂无法做浸制标本。 对于那些植物的名称也是很头疼的事情,阿奴先找到当地的叫法,然后跟阿依族语和吐蕃文对照,最后再找出它的汉文名字。一些显而易见的比如杜鹃花,无花果之类那就不用费脑筋了,但是大部分的植物她都不知道汉名,如果是这样,这标本的意义就大打折扣了。 她想来想去,只有将所有的植物画成图鉴,然后送出山到中原找那些精通药材的人做比对。一个人画实在完不成,她抓来哈伊拉木,顺便再收了小琼玛还有两个阿依族的孩子作徒弟。那两个孩子是纳达家的,男孩子叫阿拜尔,十岁,对成为阔阔很感兴趣,女孩子叫赫云,九岁,是阿吉拉的小堂妹。 秋日暖暖的阳光照进五楼那间宽敞的书房里,洒在书桌前埋头学画的几个孩子身上,由地上直顶到天花板的高大书架散发着一股木头的清香味。这里的书都是刘畅命那位钱掌柜捐出来的,还有罗桑和云丹的收藏。 夕槿看见一束束笔直的光线中无数的灰尘在飞舞,挥舞着手中的毛笔:“阿妈,脏脏。” 她跟那个整天把自己搞得像泥猴的哥哥不一样,懂事后就很爱干净,还很爱漂亮。她看见阿妈给自己画的卡通画,里面的小姑娘穿着西式的那种简单的小口袋裙,露出半截小短腿。她喜欢上了口袋上的小熊,闹着也要,再三声明要两个口袋还要花边。可怜她阿妈只会画,针线功夫蹩脚的一塌糊涂,最后还是沈青娘出面搞定。 哈伊拉木画了几天歪歪扭扭的直线急得火冒三丈,差点想把笔扔了。他高声抗议,他会成为一个伟大的法师,而不是整天跟花花草草颜料打交道,那是女人干的。 阿奴在他额头上弹了个爆栗:“你以为一个法师不需要知道这些草药吗?比如说这种植物有毒。”她指着那种叫“黑果果”的枝叶,就是阿奴配那种“三步倒”的原材料,这里也有。“如果你的子民误食了这个,毒性发作,你作为一个领主兼工巴(绒巴语巫师)怎么判断和治疗?”绒巴人各项事务都有领主裁决。 哈伊拉木语塞。 “一个好的巫师要有一身好医术,学医术首先要认识各种植物,你一直对我的医术不感兴趣,以为没有巫术厉害,那你就错了。大部分人生病都要靠草药才能治愈,巫术只是其中的一个方法。”纳达岩好容易收个徒弟,自然希望倾囊相授,但是哈伊拉木很有天分,却对学医术不上心,反而是常来找他的小琼玛对整理植物标本很感兴趣。 小琼玛耻笑他:“他笨得很,学不会,所以故意说不想学。” “谁说的!”哈伊拉木叫起来。他天性跳脱,脾气虽然不是太好,但是跟着纳达岩修身养性几年,渐渐日显稳重,只有碰上小琼玛就跟吃了炮仗一般。 “笨蛋。”小琼玛在脸皮上刮了几下羞他,“看看你画的那些蚯蚓,别人都比你画的直。” “笨蛋,嘻嘻,笨蛋。”双胞胎一向跟着小琼玛,见她埋汰哈伊拉木,也照说照做。 哈伊拉木两眼喷火,跳上桌子上宣布:“师父,我会学好医术,哼,你以后生病了可别求我。” 阿奴朝纳达岩挤挤眼:“看吧,要琼玛激他才有效?你那种教学方式我都学不下去,更何况哈伊拉木。”纳达岩讲起课来比沈谦还能催眠,当年自己要是碰上个好老师,可能也不至于完全成为巫术废材。 阿拜尔有些天分也很努力,可是他一样学不好。纳达岩叹口气,对于自己的教授方式再一次产生怀疑:“可是阿波的那种孩子们喜欢的上课方式我学不来。” 阿波也来到蒙扎古,照样开始给阿依族的孩子们上课,只是他喜欢走村窜寨四处交朋友,三天打鱼两天晒网,这个老师当得名不符实。 寨子周围的土地大都是岩石和砂土,只有河边和山谷间有一点不大的土地,根本养不活越来越多的人口。李作选择这里是因为地势险要,东边是一片烂石滩 ,南方是绿浪滚滚的林海,北面是褐红色的岩石山,西面是波涛汹涌的伽末欧曲河。一座九层战碉牢牢的卡在寨子入口,险比剑阁,真真是一夫当关万夫莫开。 他们只有先开始放牧,所幸只要肯走远路,大约五里外,林海边缘就有一片巨大的高山草甸。 寨子出去不过半里路就是进入促浸的马帮道。阿奴和义父扎西次波商量,准备将那些被雨水冲坏得的道路重新修整一遍,按二三十里的距离学着中原开设驿站。 对于阿依族孩子的出路,阿奴不想将他们束缚在这块贫瘠的土地上。现有的两位老师都不大靠谱,于是她只好开始做远景规划。第一件事就是给沈嘉木去信,问他是否愿意在蒙扎古开办一所旗山书院的分院。沈浙,沈纨和老梁王的纠葛让旗山书院名声大噪。加上前年皇帝继位之后首次开考,旗山书院出了一个探花,五名进士,沈嘉木本身的名气也越来越大。沈浙当年的一些弟子已经开始入朝为官,刘珉有心提拔,他们官运比别人稳当的多,隐隐约约成为一股政治清流,很受敬重。不管如何,以后阿依族人行走中原,说是旗山书院的弟子总是比什么名目都没有的蛮子要好活动一些。 罗桑今年跟着阿波一起来陪女儿和外孙,看见阿奴想让汉人进来开办书院,学习汉文化。他灵光一闪,两眼直冒星星:“阿奴玛,我们也建一所寺庙吧。” 纳达岩要修行,寺庙肯定要建,不过罗桑的重点不是这个。他喜得直搓手,在屋子里转来转去:“就像敏珠林历算学校一样,不行,我要去找多金和桑杰。”他们在噶陀寺里修行。罗桑话说半截,心急火燎地跑去找侄儿,阿奴连忙叫武士们跟上去。 阿奴猜到父亲的想法,但是如果红教进来建寺庙学校,白教肯定跟着进来,他们资财雄厚,只怕一开始会管吃管住引诱那些穷苦的绒巴人学习佛典,这样拉拢信徒,那扎西次波等人会不会有意见? 当然有咯。 扎西次波很反对。他们只有语言没有文字,都是学习吐蕃文。只有贵族和工巴们可以学习,穷人们学什么知识,想造反么?几个领主气哼哼地找上门来,却发现所谓的寺庙学校连个影子也没见着。云丹要到冬天才回来。阿奴陪着笑脸:“不是先征询一下各位的意见嘛。” 领主们缓和下来,巴底家的孙哥日则冷哼一声:“那些喇嘛们进来哪有安好心?”他的女儿寇斯曼被云丹送回来,名声扫地,让他在亲朋好友之间抬不起头来。相比扎西次波收了阿奴做义女,女儿阿珂又嫁了王妃的哥哥,隐隐成为绒巴人里的带头大哥,满面红光,走路有风。他觉得自己这次是蚀尽老本,丢光脸面,心有不甘,因此上处处跟阿奴等人作对,据说盖房子的时候他的手下就来挑衅过几次,都被扎西次波压下去。 阿奴脸一沉:“当初说好的,信仰自由,只要用和平手段传教,诸位不得强行干涉。红口白牙,白纸黑字,你难道想反悔不成?” 孙哥日则吓了一跳,当初跟云丹议和他是促成者之一,只是那时候他以为自己女儿至少有个侧妃的位份,想凌驾于诸位领主之上,所以才热心游说,如今,咳,全为了扎西次波做嫁衣衫。 见他像个被戳破的气球一样泄了气。阿奴把他晾在一边,跟义父解释这件事。 促浸的工巴穆塔儿与纳达岩交好,闻言打个圆场:“他们办学还要剃光头穿僧衣,只怕就是山珍海味,嘉莫查瓦绒人也不愿意。你们何必担心呢?” 可是滴水穿石的道理谁都懂,佛教想渗入绒巴人的地盘已经上百年了,他们有耐心的很。梭磨部落还有革什杂部落已经是佛教信徒。 领主们默然不语。 穆塔儿干脆建议:“不让办学不是显得我们怕了他们?要不我们也建学校,不过是收一些贵族进来。” 又是pk啊,阿奴想起最早双方签订合约的时候,两教的喇嘛们也是群情激动,哪怕在路上碰见都要下马辩论一番。后来才慢慢的缓和下来,固定为一年一次,平日里都开始钻研各自教派的典章,希望来年可以将对方打倒。 她试探着问一句:“要不,就办一所混合性的学校,里面两方都不得插手干预?”只有这样,她才能保持中立地位,毕竟阿依族跟绒巴人的宗教相似,但是云丹和罗桑身后的佛教是他们的后盾,都不能得罪的。原来在哪里都不是能顺心顺意,阿奴心里暗忖,那就将决定权掌握在自己手上吧。 几位领主被这想法膈应了一下。 阿奴指指正在院子里葡萄架下教导哈伊拉木等几个孩子的纳达岩:“就叫他当校长可好?” 校长?领主们觉得这个词很新鲜。 “相当于寺庙里的堪布,阿岩有两种身份,相信他会不偏不倚的主持这所学校的。”他们不知道一件事,阿岩听她的。 几位领主互看一眼,他们特别是扎西次波和穆塔儿当先点头应允:“那就试试,不过若是发现不妥,学校就得关门。”他们还是保留了一些说法以观后效。 阿奴满口答应。心想,只要白纸黑字定下条款,刻在学校的石柱上,就是地震来了也不怕学校会倒闭。 远在噶陀寺与师兄弟们商量的罗桑不会想到他的新寺庙学校计划已经被女儿扭曲的不成样子。(未完待续) 第一百八十八节 混合教学 (以下属于胡编乱造,有信教的筒子们别太介意) 阿奴连日勘察,在蒙扎古半里外的马帮道再往南将近一里的地方找了个宽阔的斜坡,那里都是巨大的岩石,伽末欧曲河正好从山脚流进森林,将那无边的林海劈成两半,可以解决水源的问题。离大道又近,可以解决生活物资运送的问题。 蒙扎古里建有阿依族人自己的小小学堂,主要教学对象是阿依族的孩子。她不认为那些绒巴人和吐蕃人会对汉学感兴趣,所以没告诉扎西次波还有汉人会来教书这件事。但是阿奴忘记了,阿依族人的相貌相当的漂亮,特别是孩子,现在只是他们刚来,周围的邻居不熟悉而已。她也低估了汉文化对绒巴人的吸引力,这个疏忽最后导致学堂里人满为患。 后来一路上晕马车,晕船,晕驴子,最后只好靠两只脚走了将近一年才到蒙扎古的林秋先,沈嘉木的弟子,阿奴的师弟,大汉朝西南部支教支边扶贫计划的自愿者,看见小小的书院里人头攒动,以为夷人心慕汉学,激动得热泪盈眶。(好吧,又是个无厘头的夫子) 阿奴最后不得不在蒙扎古和马帮道的驿站之间修了一座带住房的书院,好让越来越多外来的学生住宿。 罗桑在冬天到来的时候赶回了家,阿奴带他去看那块地址,说砵教也打算修一座寺庙学堂。 罗桑愣住了。 “阿爸,我跟他们说过了你们想建寺庙,但是他们不同意,最后好说歹说还是穆塔儿帮忙说动了他们,但是他们也想建,但是我想既然这样,不如干脆办一所混合型的学校,你们将喇嘛要学习的所有科目列出来,然后说好每个前来学习的孩子会得到的好处。” 罗桑迟疑了一下:“我们修行都是自己家里出钱供养的。” “阿爸,舍不得孩子套不得狼,不过几年的学习,却可以让他们把教义带回自己的家庭和部落之中,就当作是传教的费用好啦。” “那绒巴人呢?”罗桑摸摸下巴,女儿的说法听着有些古怪。 “他们只打算送贵族的孩子们过来,但是进了校门,孩子们做什么样的选择就由不得他们了。”阿奴狡黠一笑。 “为什么?” “阿爸,你没有发现么?阿岩和阿波师父说绒巴人虽然信砵教,但是他们的日常生活里已经有了佛教的语言在使用,你们的仪轨里也有大量砵教的元素,双方都在互相渗透。”阿奴笑吟吟,“叫穆塔儿他们也将科目列出来,每位学生都要修满一定数量的科目,合格了才能毕业,可以进各自教派的寺庙里继续学习。我想这样学习出来的绒巴僧人对两教的教义都相当的熟悉,就像温水煮青蛙一样会渐渐的接受佛教。他们都是贵族子弟,只要他们有这个意向,要让底下的子民接受就容易的多,这不是你们想要的?” 罗桑思来想去:“谁主持这所学校?” “阿岩。” 罗桑颔首,那是最合适的人选。 云丹和刘仲大惑不解:“两种教派放在一个学校里?不怕起冲突么?” “他们迟早要在我的土地上建寺庙,只要教派不同,冲突难免,与其到时候束手无措,不如想法子将矛盾扼杀在摇篮里。再说,你不觉得让他们将教义糅杂融合起来才是化干戈为玉帛的最佳途径?”她看向云丹,这里也算是他的领地,要是教派发生冲突对他的统治一样没有好处。 云丹低笑:“你早有这打算?为什么不把书院也放进去?” “那是儒学,不是宗教。”阿奴自己是无神论者, 并不愿意族人掺和进宗教事务中去,阿岩那是特例。她希望族人学汉文和吐蕃文,因为她的大部分生意都在中原与吐蕃。蒙扎古是个避开中原政坛纷争的好地方,却并不适合耕种放牧,一群人守在这里根本找不到生活来源。 但是好容易找到一小块栖身之所,就让那些教派插手进来搞什么政教合一她可不干。吐蕃的医术和各种先进文化全掌握在僧侣手里,绒巴人也一样,她会说服阿岩将医术之类的科目专门分门别类的列出来,然后让阿依族人前去学习。也许从中原还可以再找一批李作那样的人来,他们给阿依族做了三架水车矗立在伽末欧曲河畔,可惜土田地太少。起重机也排上了用场,现在寨子里搬运重物都是用它。 阿奴殚精竭虑,经营自己的一亩三分地,努力打造一个能够独立自主的国中之国。 开春的时候,两个教派牟足了劲互相竞赛似地建起了两座寺庙,跟别的寺庙看起来没有两样。 绒巴领主们也来看过好几次,最后跟阿奴和罗桑还有代表白教前来的丹派签定了条约,其中对阿奴最重要的一条就是他们不得干涉学校教学方式以及内务。基本上的意思就是像后世的私立学校,孩子只要一扔进来就没家长什么事了,哪怕长成歪脖子树,家长也不得过问,可惜那时候所有人都没发现这一点。 条约一签定就有石匠在一块巨大的花岗岩上开始凿刻汉文和吐蕃文,并且勒刻上诸位签约人的名字和品级。诸位领主不由得挂下黑线三条,众人发现自从认识这位王妃娘娘,他们就开始不停的签下各种令人眼花缭乱的条约。以前只是写在纸上,现在已经转移到了石头上,大有流芳百世的意味。 后来是招收新生。两派的喇嘛老师们虎视眈眈,摆出强抢的势态。 纳达岩莫名其妙:“进来的都是我们的学生,你们还要挑三拣四?汉人有句话叫做有教无类,你们也该有这等胸襟才是。” 老师们一头雾水:“不是分教派学习么?挑学生有什么不对?” “你们没拿到教学大纲?所有进来的孩子都是你们的学生,只要学生想学,你们不能因为他们的信仰不同而有所歧视,也不能因为信仰不同就拒绝教授。”纳达岩解释。 老师们恍然大悟。石头上刻着的条约上写的明明白白,是他们没有转过弯来。还有一些干脆继续跑到矗立在学校入口处的巨大石碑前揣摩体会办校宗旨。 因为大头们有拨款赞助贫困学子,所以很多绒巴穷人愿意送孩子们前来混碗饭吃。也不是随便想来就来,穷人的孩子首先要经过智力测试,然后再由老师们决定是否收这个孩子入学。至于富人贵族,就算是智力差些,只要大笔钱财进贡,这一道手续可免。 收上来的小僧侣们每日跟逛街似的从这座寺庙走到那座寺庙,再从那座走到这座,学习两个教派的教义。晚上回宿舍的时候,不管贫富差距,只按年龄大小,六人一间宿舍,统统混居在一起。服装统一,伙食统一,什么待遇都是一样,意在消除隔阂。 一开始的时候大部分绒巴学生想单独选择砵教,但是按照每个年级的课程数量来看,要想顺利升学,一种教派的科目数量根本不够,他们只有再选择一些佛教的科目;从梭磨等地来的人单单选择佛教的科目也是不够的,这样他们最终都得选择两种宗教的课程。 纳达岩在阿奴的吩咐下,将两个教派所有的科目打散,分散在各个年级各个阶段中,每次都要学满两个教派一定的课程才能顺利升学,满三门不及格就得退学,安排的很巧妙。 一开始双方的喇嘛们都没察觉,后来发觉这样也很不错。纳达岩挑选的喇嘛师父大都是与他一样不通事务,醉心于学问钻研,对小喇嘛们每日里互相辩论觉得有趣。 孩子们的思维与大人不同,不乏有闪光点,问的问题和得出的结论往往发人深省,大喇嘛们心有戚戚焉。最后当有人质疑这种教学方式时,他们反而出面维护,认现在很多寺庙功利心太重,世俗化的厉害,反而不如这种独特的纯学问的学术氛围。他们在双方教派中都是地位较高的喇嘛,有了他们的支持,就奠定了这所古怪的学校被保存并且发扬光大的基础。 学校运转稳定之后,纳达岩先将医术先分离出来独立出一个科目,里面的老师有佛教的曼然巴格西也有砵教的法师,阿奴这才将阿依族的几个对医术感兴趣的孩子塞进去。一切都做得水到渠成的样子。 不过这都是后面的事情。现在呢,刘仲一直纠结阿奴不肯跟他回京城的事情,在蒙扎古磨了一个冬天,直到第二年春天才不得不离开回到成都。 云丹被他哀怨的眼神看的难受:“去年咱们进贡的那些东西赚回来多少?” 阿奴一讲起来敲诈了刘珉一大笔就笑得心花朵朵开,手掌一翻:“五倍。全部送到察雅给卓玛婶婶了。” 云丹摸摸胡子:“今年再去吧,咱们一同进京,最好顺便问问你义父他们愿不愿意去?” “意思是,西南蛮族首领一同进京给皇后三十岁寿辰造势?” “总让皇帝惦记小槿也不是个事。”云丹狡猾一笑。 阿奴嘻嘻一笑:“希望皇帝大人不要冒出一句,你怎么又来了。”(未完待续,如欲知后事如何,请登陆..,章节更多,支持作者,支持正版阅读!)(未完待续) 第一百八十九节 学武天才 长安已经修好了大半,刘珉搬回皇宫的第一件事就是给皇后做三十整寿。 阿奴早就收到皇后的亲笔邀请信。方绮的父亲是个落第秀才,在她幼年失明之前教她识过一些字,后来眼睛被治好后,皇帝兴致勃勃的亲自教导妻子读书写字,所以她一手柳公权的楷书写的很是工整。 阿奴害怕小槿和夕洛一去京城就被皇帝扣留下来做人质,所以死活不肯同意亲自前往,只送了一份厚礼。刘仲费尽口舌也不能说动她半分。 但是云丹只说了一句:“现在孩子还小离不开母亲,皇帝也不好意思强留,所以还是这个时机去比较好,以免等孩子年纪大了,皇帝突然借口从没有见过侄女,发一份圣旨,那就是铁板钉钉的事,谁也无法更改。”特别是小槿的手无法找替身,糊弄不过去。 他特地等刘仲走了再跟那个孩子阿妈指点迷津。 阿奴跟他夫妻几年,哪会不知道这人的小心思,当下眯着眼看他,果然此人笑得像偷吃鱼的猫一样。 还没等他乐完,两个孩子齐齐窜上来,挂在他脖子上。身上一股子臭味扑鼻,差点把他熏晕过去。他定睛一看,夕洛全身沾满可疑的臭泥正准备给他一个大啵,连一向爱干净的小槿也是。 阿奴尖叫起来:“你们跑哪去了?跟着的人呢?这是掉粪坑里了?” 跟着的侍女楚玛这次气喘吁吁的跑进来:“跑太快,跟不上,咳。。。。。。” 双胞胎将近三岁了,腿脚利索得惊人。碉寨依山而建,上上下下都是台阶,他们连蹦带跳硬是连侍女们都追不上。 阿奴和云丹惊异的互看一眼。 楚玛喘息初定,喝了一口水,方苦着脸投诉:“地里正在浇粪肥,小主子滚进去跑了一圈,等奴婢们醒过神来,他们又跑了。”阿奴看见后面的几个侍女鞋子上都是泥浆。 云丹重新换过衣衫,跟妻子商量:“叫青姨给他们看看。” “学武?” “也许两个孩子都是我的。”云丹裂开白牙一脸得瑟。他幼年就被大娘害得缠绵病榻,虽然罗桑说他天生是学武的料,但是毕竟拜师的时候年纪太大了,尽管他比别人付出了更多的努力,到了一定的程度还是止步不前。而阿奴连沈青娘的剑术都学成了剑舞,阿仲也是后天被十二和阿奴等人硬逼着练出来的,至今他的刀术还是不如自己。现在这两孩子变得跟瘦皮猴似的,粗粗一看跟爹娘一点关系都没有,仔细一看五官似是而非,越长越像他们自个,远没有母亲的美貌。好听一点说是青出蓝而胜于蓝,不好听的叫做好田出稗草。 云丹想起当年第一眼看见阿奴的时候。他正痛的死去活来,一抬眼看见舅舅多吉正对着一个小女孩笑得开心。那小女孩背对他,一身旧布衫,头上半点首饰也没有,看着就是个穷鬼。舅舅心肠太好,对那些朗生都像对朋友似的,好像这个世界的人不用分三六九等,全都是一样。云丹暗忖,他可跟别人不一样,他是察雅头人的儿子,天生的贵族。 那小女孩转过身来对他嫣然一笑,一瞬间,天地间似乎开满了怒放的梨花,他目眩神迷。在他印象里,那是一种淡而无味的白花,他喜欢鲜明浓烈的色彩。可是第一次,他居然觉得那花是如此的生机勃勃,枝枝蔓蔓一朵朵相继盛放,挤满了目力所及的所有空间,最后挤进了他的心里。后来他给她买衣衫都是买白色的,那是吐蕃人眼里最尊贵的颜色。那时候他无知无觉,只感到了一股恼怒,对那种春天万物蓬勃舒展的生命力产生的一股妒忌,那妒忌毒蛇一般从心底泛上来。当时连大汉朝最好的太医都说他活不到二十岁。 于是他极尽挑衅,恶意地想看见她吓得花容失色的样子,可惜他身体不好,舅舅和侍女们时时刻刻看着他,没法做些更刻毒的事。那个死丫头对他的恶作剧不以为意,笑吟吟地总有办法气得他死去活来,每次被她气得发病,痛不可挡的时候,他就会想这样残破的身体死了也好,可最终还是活了过来。自从遇见了那个死丫头,他的运气似乎越来越好。尽管他野心勃勃,但是混到如今贵为大汉郡王却是他意想不到的。当年的小女孩如今已经是他的妻子,她还有多少惊喜没有给他? 他瞄了一眼妻子的肚子,整个冬天阿仲都缠着她,有时候觉得自己真是多余的人。可是无论自己和阿仲有多努力,这几年她的肚子都毫无动静。阿仲临走前告诉自己要是接受不了阿奴无法再生育的事实,可以下堂求去。恼得他差点咬到了自己的舌头。 阿奴见他笑完就发怔,捏了他一把:“两个孩子都是你的,你就乐傻了?” 云丹突然搂紧她,将头搁在她的头顶上:“你放心,就算再也没有别的孩子也没关系。”天知道,这话他说的多违心。 至少阿奴是不信的,不过,她晃晃五指,眉目弯弯笑得像只小狐狸:“就算有关系,你又能怎样?”云丹的财路全被她抓在手里,这家伙根本翻不出她的五指山。 云丹满腔柔情被她一掌拍散,自从察雅回来之后,戴在他头上的财主光环被阿奴一把扯下踩在脚下。他郁闷地发现,自己在家中的地位比原来更低了。阿奴住的这座碉寨被绒巴人叫做“蒙扎古”,意思是女王的宫殿。那他算什么,女王的“金聚”(女国王夫,不理政事)? 皇帝来信宣召西南各蛮族首领上京觐见,同时庆贺皇后生辰。达拉和松岗的领主斯甲末次波早早就到了促浸,最后算起来,十四家绒巴领主全部同意上京开开眼界。 雨季一过,他们重新上路。这次的队伍极为庞大,诸位领主都是携家带口,侍卫女奴跟了一大串。据说孙哥日则家里因为争抢两个上京名额,妻妾打成一团,差点出了人命。孙哥日则逃出包围圈的时候,脸上带着两条指甲抓破的痕迹,每次看见人都要解释一下:“我家的猫发脾气。” 阿奴盯着他脸上的指甲痕笑吟吟地看了又看,他涨红脸硬着头皮刚刚张嘴:“是我家的。。。。。。” “猫抓的是吧?了解了解。”阿奴一脸同情,打断他的话。 周围一阵闷笑,孙哥日则已经说了一个早上。 见他窘迫,阿奴好心地给个台阶:“听说这次大汉皇帝会封赏诸位,大叔,你肯定也有好消息。” 孙哥日则和领主们眼睛一亮,他们抛开舒服的窝不呆,千里迢迢上京不就是为了这个?这里面好处无限。当下纷纷围着云丹询问觐见事宜,讨教如何才能博得帝后欢心。 一行人在打箭炉汇合李长风和刘仲一同到达成都。 阿奴照例住进了西园。 青霜带领侍女们早早候在大门口,看见双胞胎喜得抱着就不肯撒手。两孩子整日在野地里疯跑,早就成了小黑炭两块,也不怕生,阿妈一介绍完,就一口一个“霜姨”,叫的青霜心花怒放。 刘畅看见两孩子,嫌弃道:“你自己野性难驯,教的两孩子也成了野人,还是给青霜或者吴姑姑带比较好。” “咦,你不是成了居士,跟着悟空师傅吃斋念佛不理世事了嘛?怎么还管我教孩子?”阿奴吐槽。 “那是我侄孙。”刘畅吹胡子瞪眼睛。 “那是我生的,你管不着。”阿奴朝他做个鬼脸,“叔公”也不叫了,一手牵一个扬长而去。 刘畅对当年在自个地盘上孩子和老婆都被云丹硬分去一半的刘仲嗤之以鼻,:“看你们这些年把她惯的,当年小小年纪就敢敲诈一个郡王,如今年纪越大脾气越坏。” “皇叔,哪有一见面就嫌弃孩子的?”刘仲不满,就是两野孩子也是他自个的,他看着挺顺眼。 刘畅敲敲他脑门:“蠢材,你们这次是要上京,至少要学会基本礼仪,特别是你老婆,否则京城里那些大小贵族非得笑咱们是一群蛮子不可。别让他们玩了,叫青霜教导。” 刘仲看见阿奴带着孩子到那荷花池里捞莲蓬,一大两小划着小船,笑得开心之极。他不舍得妻儿受拘束,尤其是夕槿,说道:“礼仪那东西不过是用来唬人的罢了,要说尊贵,他们已经是十世皇族,京城里除了两个皇子,哪个孩子比得上他俩?” 刘畅翻个白眼:“皇帝如今倚重你,你越发要小心谨慎,如果你的孩子骄横无礼,只怕会让刘珉那小儿不放心,你也想跟你两个弟弟一样进大相国寺里修行不成?” “阿奴早料到这一天,所以才说夕洛是云丹的孩子。”讲起两个成了和尚的弟弟,刘仲声音低下来,“阿奴上次生孩子伤了身子,只怕再也生不了。皇叔,我只有一个女儿,没有儿子的诸侯王就是再骄横又能怎样?皇兄他清楚的很,他说是想看小槿,其实是想看小洛。”他抬起头来一笑,“还好,谁都看得出,两个孩子长得不像我们,也许更大一点才能分的出来。但是夕洛只能是云丹的孩子。”(未完待续,如欲知后事如何,请登陆..,章节更多,支持作者,支持正版阅读!)(未完待续) 第一百九十节 布局艰难 依然是夜半,夏末的浮躁之气渐渐地消散在清冷的月光中,蛙声阵阵,秋虫唧唧,西园里喧闹一片。忽然所有的声音都消失了,安静的令人诡异,刚走近槿苑的赵惜暗叫不好,连忙低下头来。阿罗咳嗽了一声,在月光下亮出自己的脸,边上探出的几个脑袋又缩回去。 那是王妃的哥哥,不过好几年没来了。 赵惜一进屋就看见阿奴伏在几案上挥笔疾书,纱灯柔和的光撒了她一身的晕黄,听见动静,她抬起脸来疲倦地笑笑。流光容易把人抛,赵惜这个不老妖精看起来也有点变化了。 赵惜见她眯着眼,焦距有些对不上。又看见几案上垒着高高的账本和信件,连连摇头:“有些事你也叫人帮你分担一些,转眼就三十的人,别把眼睛熬坏了才是。” “你一说,我也觉得眼睛有些不对劲。”阿奴揉揉发酸眼睛,以后有些事还是尽量白天处理掉比较好。 “这些年有没有照我给的法子保养?”赵惜掐掐她的脸,“还好,不像个快三十的人。” “有啊,楚玛她们都有帮我涂手涂脸。”阿奴打掉她的手:“几年不见一上来就动手动脚的,阿仲在里屋。还有,不准提我的岁数。”她过了二十五岁就得了选择性的健忘症,比如年龄。 听见刘仲在,赵惜老实了,嘴上抱怨起来:“往年这里安静的很,今年怎么这么闹?”前两年进来的时候一点声音都没有。 “刘畅这些年说不能杀生,万物生长竞自由,园子里的花鸟虫鱼由得它们随便疯长,你没看见槿苑外面那不成形的篱笆,都好几年不让修剪了。” “喜欢山野之趣?何不跟着你上吐蕃做野人算了。” 阿奴不想听某个老女人纠缠在她的宿怨当中:“说吧,明月怎样了?” “还是生了个女儿。” 赵惜最后找到了一个山东的知府做明月的远房伯父。她嫁给了陆尘翼做正妻,夫妇俩据说甚为相得,只是她连生两胎都是女儿。陆尘翼只有一个十岁大的庶子,抱不到嫡孙,公婆对此颇有微词,连给陆尘翼纳了两房妾室,都是正经小户人家的女儿。这个时候不兴什么妾不能扶正的,像陆秀秀的后娘原本就是妾。若是明月再生不出儿子,娘家势力又比不上她的那些妯娌,公婆本就很不满陆尘翼娶她,只怕迟早被人挤得下堂求去,就算不下堂,以后也是前途无亮。她急了,找上赵惜的人。 阿奴对此并不是很在意,阿依族一向女子当家,绒巴人也大都如此。她弹弹桌子:“女儿也不错,他们家的陆秀秀不是嫁了王爷还敢出墙,照样什么事也没有。”还是被家族当成宝一样。 “那怎么一样,女儿毕竟是嫁出去的,没有儿子她在那个大家族里怎么站得稳脚跟?” “这个我不管,做媒人还包生儿子?没听说过。”阿奴皱着眉头,“什么路都给她铺的好好的,只要抓牢陆尘翼的心就好,如果连这个也做不来,告诉她,不行就换人。”阿奴有些不耐,“要她死遁还不容易么?” 赵惜闭嘴不答。听风堂和沈家在明月身上花费了太多的精力,就为了让她成为陆家的当家主母,将陆家变成一个明着跟刘仲分庭抗礼,实际上暗地里由听风堂全盘掌握的家族。当初阿奴选中陆尘翼她觉得有些冒险,毕竟别的家族都比这个几百年的大家族更好掌控些,而且人脉也没这么复杂。但是阿奴却坚持,因为陆家够分量,别的家族分量太轻,没什么意义,而且陆尘翼看着老成,实际上却不够精明。但明月要是不争气的话,只怕真会被换掉。就是沈家也不会允许听风堂在陆家的失败。 赵惜耐着性子解释:“现在家主还是陆星海,很快就要交接,陆尘翼没有嫡子,陆家还没有上表为她申请诰封,其中有变数的话,明月就很难在陆家处于掌控地位。”陆家家主历来是嫡子。虽然陆星海有一个嫡子,他的同胞弟弟陆星汉可是有两个嫡子,一个嫡孙。陆尘翼年纪老大,如果没有嫡子的话,很容易被堂弟拉下马来。上次就是这个堂弟将陆尘翼走私的事情泄露出去。 这件事是当时自己和沈谦商量着做的,如今虽然因为小槿的出世,这件事的意义就不像当初那般大了,不过已经做了一半的事,总不能就此撒手。阿奴有些烦躁:“这样吧,那混蛋不是有个庶子,想法子叫陆尘翼将孩子放在明月名下养着就是。” “那孩子自己有母亲的。”不过是个姨娘,据说曾经是陆尘翼母亲的大丫头。在陆家很有几分体面,在陆星海夫妇面前很吃得开。这样的人物会愿意将孩子拱手让人? “以前肯定不愿意,我想现在那个姨娘会很愿意将孩子送到嫡母的膝下,如果她想让儿子出人头地的话。” 陆尘翼的那些妾室难保什么时候又蹦个儿子出来,那个姨娘年纪如果跟陆尘翼差不多或者更大的话,失宠是迟早的,只有儿子可以依靠,如果跟明月联手的话,自然能立于不败之地。再说了作为正室名下教养的孩子,身份自然高人一等,别的不论就是联姻的时候说是嫡子也好听些。 赵惜还是有些犹豫:“明月的意思是想找生儿子的方子。”毕竟明月还未死心,这个儿子收下去,那就是名正言顺的家主继承人了,万一她又生个儿子怎办? “不是怕出变数?还是先过了这关再说,万一再生还是女儿怎么办?沈谦是不是同样的意思?” “是。”赵惜知道也只能先这样了,但是刚好阿奴回来就先问问,看她是个什么主意。她有些不甘心,毕竟孩子不是从明月的肚子里爬出来的,总是不保险。 “查一查那个姨娘的背景。”阿奴生个懒腰,大家族的生活真是麻烦。 赵惜的话又转回来:“你真想尧娑她们进京城开店?” “她们剪裁的衣衫怎样?”赵惜吃穿打扮是个行家里手,这方面问她没错。 “不错,不过有些衣衫是照着你画的图做的?那些骑马装也太紧了些,穿起来曲线毕露。那个大腿的形状都出来了,跟个男人似的?” “好看不?” “还行。”赵惜犹豫了一下,也不能说不好看,就是看着怪怪地。 阿奴兴奋起来:“明天我去试试。”穿着袍子骑马还是觉得不太方便,特别是穿汉装的八片裙更麻烦,那种服装骑马看着是好看,根本不好活动。只是为了仕女们出游的时候准备的。 “准备好店面了?” “是,就在长安的御街过去一些,繁华地段。” 等赵惜走后,刘仲问道:“要是实在不行,就让明月撤出来好啦。” “傻子,她喜欢上了陆尘翼,再说,还有两个女儿。听风堂和沈家在陆家塞进了二十来人。”阿奴搂着他的脖子叹气,半途而废已经是不可能的事。 第二天,尧娑带着她们一帮阿依族姑娘设计的衣衫过来。阿奴将那些领主的妻妾女儿介绍给她。 她们对汉装很熟悉,看见尧娑的那些古怪的款式都很迟疑。 阿奴皱皱眉头,若是连他们都觉得不妥,只怕在京城卖不动,于是拿了一件白色的骑马装试试,衣服看着古怪,可以穿上身效果就出来了。她特地在园子里的空地上骑马走了一圈,真是很方便。飒爽英姿看得那些绒巴姑娘两眼发直,纷纷索要。 阿奴干脆叫尧娑量体裁衣一人奉送一件,心想这样进了京城,就算打广告的费用吧。 云丹回来看见她穿着那件古怪的衣衫不肯脱下来,看清楚是裤子,眉毛都竖起来:“你穿裤子?”吐蕃女人不能穿裤子,据说那样会家宅不宁。她以前偷偷在里面穿也就算了,如今穿到外面给人家看?想着云丹的脸色就难看起来。 “现在我是汉人。”阿奴更正。 云丹气得胡子都张开来:“你是我的王妃,谁都会说你是吐蕃人。” “这样啊,我决定了,这次以阿仲的王妃身份上岗。”阿奴在铜镜前面臭美的转了个圈,可惜铜镜的效果没有玻璃镜子好。 云丹之前一直忘记了这件最关键的事,被阿奴堵的一肚子话说不出来。 “那我怎么办?” “就说你老婆病了,反正京城里没有人见过她。”阿奴笑得赖皮。 “不行。”云丹一口否决。 只有扎西次波知道阿奴的丈夫是两人,绒巴领主们都以为阿奴只是云丹的妻子。梁王妃没见着,他们也不是很介意,这些天没有看出古怪来是因为阿奴住到了西园里,等到了京城就很难掩饰了。 他们吐蕃人不计较这个,但是被他们说漏嘴的话,阿仲的面子就下不来了。 阿奴眼珠子转来转去,看见云丹冷笑着看自己怎么圆谎,连忙一头拱进他怀里撒娇:“那怎么办?” 云丹被她蹭的哼哼两声:“所以你只能说是我妻子,然后说阿仲的王妃生病了。” 这个建议更烂,两个孩子一叫“阿妈”就露馅了,特别是小槿摆在那。 两人一时无计,云丹的手不老实起来,话说阿奴穿这件骑马装看着真是让人心里发痒。他低头耳语:“可千万别这么穿出去。” “不行,我还想着。。。。。。”做模特,阿奴还没抗议完,嘴就被堵上了,两人纠缠了一会儿,云丹喘着气说:“说了不行就不行,阿仲肯定也是同样的意思。” 阿奴忽然想起他们族人相貌都有些相似,尧娑那群姑娘里头有个叫安佳的跟自己长的比较像的。只要让她出现在两人必需出席的场合就行了。 “安佳?”云丹记不清。阿奴下令阿依族姑娘在中原全部戴上面纱,包括小女孩。当年在木雅草原上瓦娜就是因为貌美被人抢走自杀,这件事让所有人对此都没有异议。 阿奴连忙想叫人去找安佳过来。 云丹一把捞起她:“你还是先顾着我吧。” 之后的日子里,阿奴和安佳就凑在一块互相模仿行为举止,安佳已经嫁了族人戈尔,那个族里力气最大的家伙,这次也跟着准备上京。 随后就是学习觐见礼仪,虽然刘仲觉得无所谓,阿奴却认为不要太出挑的好,更何况他们是带着绒巴领主们一起来的,他们都在学。要是自个礼仪荒疏,只怕大家丢脸。 至于两个孩子,毕竟实在年幼,略略教一下过的去就行。 皇后的生日在重阳节。他们匆匆学完礼仪就上路了。 绒巴领主的妻妾们在进京城的那天跟着阿奴全部换上了骑马装,引得人人侧目。这些领主为了面子,带出门的大都是花容月貌的妻妾,个个身材一流,看着就养眼。最后他们被看热闹的人群团团围住,几乎是一步三停。 阿奴很高兴,心想:“这算是觉得这身衣衫好看呢?还是因为新奇他们才围观?”没等她想完,人群里突然爆发了一阵叫声:“梁王爷,梁王爷。” 众人才发现美女们的后面,一个脸上有疤穿着皂布直缀戴唐巾的青年端坐在马上。 “王爷!王爷!”顿时群情激奋,众人刚才只是围观,如今是蜂拥而上。 领主们一阵慌乱,侍卫的手全部按在腰上。 迎接的礼部官员吓得扯开嗓子大叫:“暴民!暴民!来人呐。。。。。。” 周围的衙役拎着水火棍就要往里挤。 “不是,俺不是暴民。”一个洪亮的嗓门压过了所有人的声音,“俺们是那年黄河发大水逃出来的难民。小王爷,您还记得俺不?” “是啊,是啊,还记得俺们不?”周围的人一阵乱哄哄地叫。 刘仲被他们吓了一跳:“你们就是那些修城的?” “是啊,俺家就在附近,小王爷要不要去坐会?” “房子还是王爷留话分给俺们的。。。。。。” “你家里连个婆娘也没有,脏的要命,哪有贵人落脚的地方?” “你家倒是有婆娘,可惜懒得连地也不扫。” 。。。。。。 刘仲还没有同意,人们已经互相埋汰起来。他第一次碰上这种事,有些手足无措。 阿奴凑到他身边,咬牙切齿:“赶紧把他们摆平了,不然有你好看。” 刘仲莫名其妙,俺可没得罪你。 他哪知道阿奴战战兢兢尝试的第一场模特秀被这帮自己的崇拜者搅得一塌糊涂。(未完待续) 第一百九十一节 太子刘铠 阿奴刚刚带着孩子们住进了在东街的梁王府,皇后的召见旨意就下来了。特地说明以常服前往曲江边上的乐游苑,只怕是要住几天。 她与刘仲互看一眼,只有匆匆去梳洗。 她换上以红生色花罗为领的真红大袖衫,红罗长裙。琼玛按照她日常的习惯拿了一盘子花过来,刘畅特命跟过来的青霜笑道:“虽是皇后娘娘说不必拘礼,但是也不能太寒酸了,免得让人小瞧了去。还是戴个花冠吧。” 阿奴摇摇头:“还是插支钗吧。”她不习惯戴头冠,戴上后觉得头重脚轻,别扭万分。现如今贵妇人间都流行所谓的‘簇戴’,花冠上插满花鸟簪环,叮叮当当满头震颤的热闹,看着就累。 青霜不肯,两人最后折中挑了一个金翠妆饰的莲花冠,她口中犹嫌太素:“人家头上最少都有七八支钗环的。”最后还是在发鬓旁插了两朵金花钿才罢了。 刘仲穿了件褐金乐晕锦圆领广袖袍,蓝田玉带,戴着软脚幞头。 两人都是习惯穿旧衣的人,此刻衣衫簇新,反而有种暴发户的感觉,浑身不自在,相视一笑,带着孩子前往曲江。 路不远,鉴于刘仲之前被人围堵,一家人坐进了王府的马车里。这辆车看着不起眼,如普通贵族的马车一样,朱轮华盖,帘拢低垂。里面却很宽敞,有一张可以躺着的小榻,铺着厚厚的狐皮垫子,两孩子已经累了,睡得昏天黑地。 乐游苑醉月轩里,檐下的铁马被风吹得叮当乱响,帝后两人正等得心焦。 一旁的陈尚宫陪笑道:“皇上,娘娘,刚听说了梁王爷和王妃在城门口被那些修城的百姓给堵上了,拉着非要往家去,好容易才脱身,只怕还要等一会儿,不如先歇歇吧。” 皇后方绮摆摆手:“你下去吧,不过等一会儿罢了。” 陈女官不知方绮与阿奴的纠葛,心中纳罕。这位娘娘看着随和不拘小节,却是个有主意的,她不敢多话,只有先退出去到苑门口打探。这位梁王妃是续弦,据说是个吐蕃美人,封妃后从未进过宫,连册封都是神神秘秘的用密旨,一干内外命妇对她好奇之极。 良久,方有一辆马车缓缓地弛进来,梁王府落成之际,里面的一应使用器物还是她去查点的,自然认得出这辆华盖车。 连忙叫身边的小宫女痕儿去禀报,自己迎了上去。 痕儿站着不动,嬉皮笑脸:“陈姑姑,就让我看一眼,然后马上走。” 陈尚宫才发现假山旁,隐隐绰绰挤着一堆小宫女,脸一板喝道:“全矗在这做什么,没事做了么?” 她素来和善,宫女们也不怕她,小姑娘们个个摆出一副哀恳的姿态:“姑姑,就让我们去迎王妃吧。” “还不滚。”陈姑姑眼看人就要下车,急忙将她们骂走:“ 要在这住几天呢,什么时候不能看,非要让那些吐蕃人笑话咱们不懂礼仪不成?” 见她真的生气,宫女们扁扁嘴,你推我挤,一步三回头。突然一个小宫女叫了一声:“出来了。” 众人齐齐回头,却异口同声叹了口气,王妃娘娘穿的是汉装也就罢了,还戴着帷帽,遮得那叫一个严实。 方绮听说人来了,喜得就往外窜,被刘珉一把拉住:“端庄,端庄,每次提起阿奴,你就急得跟猴子一样。” 方绮拍开他:“认识多少年了,从来没有见过,只有阿仲画了一副图过来,据当年艮岳的那些女官们说,真人比画上好看多了,我能不急吗?还有,待会别拉着脸,还有那孩子。。。。。。” 话音未落,远远地已经看见刘仲夫妇。 他们一进醉月轩,方绮看见侍女们抱着的孩子居然都睡了,抱歉道:“怪我,急着见你,忘记了你们才刚到。” 刘仲和阿奴准备行礼,又被她拉起来:“一家人讲那些虚礼做什么,平日里我还没被人拜够么?都快成庙里的菩萨了。” 阿奴微笑起来:“娘娘跟以前比爽利的多了。”居移体养移气,方绮已经很有上位者的姿态。 方绮脸一红:“我最糟糕的时候你都见过,何苦来取笑我呢?” 阿奴正色道:“非是取笑,实在是从心里为娘娘高兴。”她眼神柔和,容光焕发,看得出帝后二人生活和谐。 方绮展颜:“就你这张甜嘴会说。”她即使复明,眼神也不是很好,拉着阿奴凑近仔细看了看,“真是比画像上好看多了。”又急急忙忙去看孩子。 刘珉已经把两孩子都看过了,见他们小脸枕在侍女的肩头上,嘟着嘴,像两只小黑猪,嘴角还有亮晶晶的口水,不禁哑然失笑,真的跟父母长的不像。 阿奴见他脸色疲倦,两颊深陷,不过比自己和刘仲大两岁,已经有了眼袋,不由得多看了一眼。这人似乎思虑过重。 刘仲和阿奴带着孩子就在乐游苑住下来。 一波一波的贵妇们都来觐见皇后,很多是冲着那位从未谋面的梁王妃。有存心巴结的,有想看热闹的,有想看美人的,有年轻气盛想来做相貌对比的。。。。。。可惜那位王妃娘娘不擅应酬,聚会时只是匆匆露个脸,每次借口更衣消失得无影无踪。让那些想拉关系的贵妇们急得跺脚。 至于美貌,是很美啊,比那个号称天下第一美人,鼻孔朝天的陆熙熙看起来要有风韵的多,不过反正两人都已经嫁了人。这位梁王妃虽然看着二十上下,实际据说快三十了,没有什么竞争力啦。一干千金小姐豪门贵妇咬着手帕有些欣慰又酸溜溜地想。 那些贵妇们见不着人,想起梁王带着孩子来,皇太子和二皇子也在。最后各自也带上了孩子挤在乐游苑,里面热闹不堪,园中小径上宫女丫鬟们络绎不绝。方绮很抱歉,当初选在乐游苑见他们就是想避开前来贺寿的那些外命妇,没想到她们像闻到血腥味的苍蝇个个赶到苑门外递牌觐见。毕竟这里的管制比皇宫大内宽松,要见皇后此时不待更待何时。说不定给皇后留个好印象,丈夫或者父亲的前程指日可待。据说皇帝对这位盲女皇后言听计从,可惜皇后娘娘轻易不开尊口。 阿奴却躲在曲江上泛舟垂钓,皇太子刘铠和二皇子刘铁也嫌乐游苑里吵得慌,索性跟着堂叔堂婶跑来游江。 据说曲江的春景美不胜收,秋日则是另一番萧瑟景色,两岸枯草衰苇,败落的荷叶垂浮在水面随着波涛漂荡。江面上一些宫人正架着小船在捞取那些残败的荷叶,堤岸上也有人沿江布置鲜花彩带,尽力为皇后生辰营造出一股欣欣向荣的气氛。 刘铁比小槿和小洛大两岁,长的像方绮,五岁的孩子正是淘气的年纪,带着小洛和小槿举着小木剑在船上跑来跑去。 刘铠已经十二岁了,跟他们有着严重的代沟,这个年龄正是叛逆期,脾气古怪,整日里闷闷不乐。方绮和刘珉头疼不已,不知道这个宝贝儿子在想些什么。 阿奴一见面就将他当做十一年前见过的小婴儿对待,要不是看着实在高了,脸上还有股少年人特有的戾气,差点想抱起来晃一晃。 方绮想起那时候的艰难,长吁短叹。 刘铠大概听多了母后如祥林嫂似的忆当年,眉梢一阵阵地跳,见这位美如天仙的婶婶眉目一片慈和,男孩子大多是视觉动物,有脾气也不好意思发出来,连着几日不能发火,憋得有些内伤。 他实际上是被乐游苑里那些装模作样的小淑女们给逼的不得不躲出来。 此刻抓着一本书装模作样的看,船上都是木板,一跑就咚咚作响,刘铁三人加上后面跟着的侍女的脚步声吵得他额头上青筋乱蹦。 转头看见堂叔和堂婶你侬我侬地在船头垂钓,两人戴着斗笠,堂叔想亲堂婶一下,却够不着,干脆把斗笠掀了。 刘铠心里不爽:“不知道这里有一堆孩子么?这两人也太肆无忌惮了一些。”蛮女就是蛮女,白日宣什么。。。。。。哼!想想有些可怜那两位堂弟妹。那天一见面这个堂婶腻声腻气地叫他“宝宝”,搞得他一阵翻胃,要不是看她实在漂亮得让人心软,他当场就抬脚走人。人家不做宝宝好多年了。 突然岸上一阵叫唤。 他伸脖子一看,认出停在堤岸边的是司徒家的马车,那个叫唤的正是他们家的家丁。过了一会儿,见这边的游船一点动静也没有,马车的帘子一掀,他看见司徒夫人陆熙熙下车,车后的侍女赶上来,抱下一个小女孩。正是司徒家的大小姐司徒婉。 刘铠看了看船头正含情脉脉相偎相依的梁王夫妇,嘴角一翘,往后吩咐一声:“叫船靠岸。” 那个司徒夫人自恃貌美,号称天下第一美人,每次进宫都跟只孔雀似地趾高气扬。当年还想染指父皇,今天只怕是听闻堂婶的艳名,刚来想比较一番。真好笑,孩子都生了三个,老女人一枚,还整日里装痴作娇,恶不恶心(怪小孩看谁都不顺眼啊)。让她跟堂婶对上,肯定有好戏看。 推文:《梦来运转》《秦画眉》 作者 寻找失落的爱情(未完待续,如欲知后事如何,请登陆..,章节更多,支持作者,支持正版阅读!)(未完待续) 第一百九十二节 太子落水 正在专心钓鱼的阿奴觉得天色暗下来,抬眼一看,头顶乌云密布,江面突然开始起风,一股潮湿的土腥味扑面而来。 她推推盯着自己发呆的刘仲:“傻子,要下雨了。” 刘仲一看船正要靠岸,连忙起身收起钓竿,招呼几个孩子。 陆熙熙急切地看着御船靠过来。皇后到乐游苑的消息她知道的时候已经迟了,赶过来时,家丁却认出了曲江上游弋的正是大内的御船,一问堤岸上的宫人,都说是梁王夫妇和太子在游江。 真是得来全不费工夫,她瞟了一眼远处车水马龙的乐游苑,心里得意,那些女人以为瞒着她就能攀上高枝,哪知道正主都在这,让她顺手捡了个便宜。 她见船靠岸,踏板伸出来,正等着放稳后上船,却发现船上“咚咚咚”急匆匆下来一帮的宫女,把自己挤到了一边,几个三五岁的孩子叽叽喳喳出现在船舷,然后是一个脸上有疤,穿着宝蓝色团花直缀的青年跟着过来轻轻的呵斥,那是她曾经的堂妹夫,现在梁王刘仲。 看样子是要走人。陆熙熙恼上心头,就这么不把她放在眼里?陆秀秀的事情在陆家暗暗流传的是另外一个版本,就是刘仲喜欢自己的吐蕃师妹,冷落陆秀秀,导致秀秀愤而出走,被李长风救了,这位刘仲的大师兄趁人之危。。。。。。以下诸位可以自由发挥想象,版本太多,不烦赘述,总之陆家在秀秀出墙这件事上完全是被迫滴,比窦娥还冤滴。 陆熙熙盛装打扮赶过来也有为堂妹出气的意思。那个吐蕃女人据说还开了一家成衣店,那里面的衣衫稀奇古怪。她们进城当天穿的骑马装很受曲坊里面西域舞姬喜爱,那些女人出身低贱,只知道怎么勾引男人,哪知道什么是汉家真正的华服。世家大族的姑娘们可看不上那些粗陋的东西。 她扫了一眼身后的侍女春至,春至迟疑了一下,绕过那些宫女找到一个疑似领头的奉上烫金名帖:“我家夫人想拜见太子殿下。” 对春至的机灵,陆熙熙很满意,梁王视而不见又怎样,咱们又不是来看你的。 那宫女正是痕儿,一眼扫过名帖,看见上面“礼部侍郎司徒明兴,淑人”等几个字,连忙往后一看,一团金光刺目,她眨了眨眼睛,一个穿着织金锦对襟大袖衫,头上戴着垂楼子花冠满插簪环的美貌妇人牵着一个粉妆玉琢的小女孩正站在她们身后,正是太子最讨厌的那个司徒夫人陆氏。 她展开笑颜,对着陆熙熙行礼道:“夫人莫怪,容奴婢通禀。” 陆熙熙倨傲地点点头,就把眼睛移开了。 痕儿急匆匆又走回船上。 刘仲一听是陆熙熙,又听说是来找刘铠的,那就跟自己没关系。阿奴不喜欢应酬女眷,他更不在行。再说自知破相,也不想吓着别人家小姑娘。看见岸上的马车停稳,连忙招呼阿奴带着孩子们就准备走人,眼看就要下大雨了。 刘铠没想到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他忘记了自从司徒婉满了六岁,自己就频频在各种场合看见她,陆熙熙的司马昭之心路人皆知。 人家指名要见,他驳不了礼部侍郎的脸面,只好无可奈何同意,随后看见司徒夫人头顶着一尺来高亮晶晶的花冠摇摇晃晃地上得船来,身后司徒婉也跟着小心翼翼地走上来,平心而论,小姑娘很漂亮,长大后必定会成为京城名媛,有这样一个招了自己父皇讨厌的母亲真是可惜了。而且那女人蠢到不会看人眼色,根本没意识到父皇母后甚至京城的社交圈有多讨厌她。 两人上船后,堂叔堂婶只对她点头示意,吝啬的连声音都不肯出,一家子连带自己的弟弟没心没肺地笑嘻嘻下船,转眼走的干净。 他注意到陆熙熙手里的帕子被拧成了麻花。梁王夫妇二人似乎有莫名其妙就能把人气到爆的本事,连父皇都无可奈何。 他也气着了,都没有人来过问一声,就把自己丢给这个面目可憎的老女人。他才十二岁好不好。 痕儿带着陆熙熙和司徒婉进入座舱,躬身退下, 陆熙熙收起气恼,与女儿一同给刘铠行礼,然后刘铠半天没有叫起,他的眼神随着岸上的刘仲等人移动,眼看他们都坐进车里,连堂叔都骑上马背。他手里的书往桌子上一拍,还真不准备管他了。 陆熙熙母女被他吓了一跳,见他脸色难看,连忙低下头去。她已经跪的两腿发麻,膝盖生疼,转头看见女儿两眼含泪,心里深深后悔,难怪都没有人上这里来,原来太子正在发脾气。 刘铠见马车开动,突然冷哼一声走出舱门。 此时江面上狂风大作,豆大的雨点噼里啪啦地打下来,刘仲正想躲进马车里避雨,猛地听见有人尖叫“太子落水啦,太子落水啦,救命啊,救命啊”,他惊得心胆俱裂,下马就往江边跑,想也不想就跳下去。 阿奴也从马车里钻出来,仔细一看,透过雨幕,江面上跟开了锅一样,里面几个人像饺子般沉沉浮浮,她顾不得风大雨大,也跟着跳下水,宫女们惊恐地牢牢抓紧剩下的三个小主子,不住口的念“阿弥陀佛”。 痕儿和几个留下的宫女在船上吓得哭出来,陆熙熙和司徒婉两人花容失色,瘫在地上抱在一起瑟瑟发抖,这要是太子出了事,舱房里就他们三人,她们母女俩就是浑身是嘴也说不清。 岸边正好皇家侍卫巡逻过来,见状“噗通通”又跳下一帮子人来。 阿奴扯起一个快要没顶的侍卫就往岸上游去,那人还想扑腾,被她一拳打在后脑昏迷过去。之后如法炮制又救起一人,她体力耗尽吃不消了,放眼看去江面上雨雾蒙蒙,看不见太子,她只有游上岸。后面的几个侍卫陆续被同僚救起。 她哭笑不得的发现,太子的侍卫八个里居然有六个不会水,正趴在堤岸上像死鱼一样喘气,而那个小屁孩太子殿下已经被刘仲拎着在另一处上了岸 座舱里,陆熙熙摇摇晃晃的站起来,她看见刚才太子往桌子上扔着的那本书,封皮上郝然三个大字《西游记》,又是那个女人。她气得咬牙切齿,司徒婉害怕的拉了拉她的袖子,她这才在侍女们的搀扶下连滚带爬的下了船,被雨淋得浑身狼狈,头上的冠子都歪在一边。 在那群获救的人当中,她没看见刘铠,顿时魂飞天外,两脚发软,顾不得那是仇家,直直地扑到阿奴跟前哭天抹泪:“王妃娘娘,真的跟我没有关系,不知道怎么回事殿下就跟疯了似地跳了船。” 楚玛正撑着伞拿了一件玄色披风给阿奴披上,她擦着头发看也不看陆熙熙:“你的意思是太子殿下突然发疯?”好好地孩子,怎么她们母女俩一上船就掉水里了。 “是。啊!不是。”这种话也就你这种蛮子敢说。陆熙熙急忙改口。 刘铠裹紧一件披风撑着伞走过来:“跟她没关系,我不小心掉下去的。”温言朝陆熙熙挥挥手,“吓着淑人了,你们赶紧回去吧。”这水一跳,几天的积郁都没了,刘铠心情有点好。 陆熙熙得了刘铠这句话如蒙大赦,带着女儿上马车匆匆逃离。 阿奴瞟了一眼刘铠,太子殿下心虚的挪开眼,他是被雨淋几下,一时兴起跳的水。 这天的事情被绘声绘色的传出去,陆熙熙自幼以美貌出名,被人夸的找不着北,娘家夫家权势熏天,眼高于顶,从没把别人放在眼里,在贵妇之中的人缘很差,人人幸灾乐祸添油加醋,传到后来,变成司徒家想让女儿做太子妃手段层出不穷,无所不用其极,吓得可怜的皇太子殿下跳船逃生。 这一件事的最大受害人是司徒婉,自那之后她就消失在公众的视线之中。不过刘铠仍然沉浸在跳水带来的刺激快乐中,半点也没预料到这件事将给他的姻缘之路带来巨大的阻碍。 帝后二人看见一行人快乐的出门,水淋淋一身狼狈的回来,连忙叫他们去换衣衫,喝姜汤。至于事情经过,刘铠那一跳,谁也没看清,谁也说不出所以然来。他又缄口不言,间接的坐实了那些流言。 那之后刘铠老实了几天,直到方绮寿辰那天,他看见了安佳。 阿奴特地叫赵惜跟着安佳,交待安佳不要离开云丹半步。但是西夏的国师格西藏波瓦和丹派到了。赵惜并不认识他们。 在太液池边上,刘铠看见安佳,正疑惑堂婶怎么换了一身吐蕃衣衫,就有两个吐蕃光头和尚过来跟她打招呼,但是她一脸莫名,连连摇头,最后用汉语说了一句“听不懂”。(可怜的安佳,阿奴只教了她几句常用吐蕃语好应付绒巴人,她还会一点简单的汉语。) 堂婶正是吐蕃人,发觉认错了,刘铠正想走人,却看见怀化郡王云丹,那个堂叔的义兄匆匆走过来,跟两位和尚笑着说了两句,那两人脸上恍然大悟,再也没有搭理那位女子。 云丹转头看见他,迟疑了一下,还是牵着那女子走过来介绍:“殿下,这是我的妻子。” 刘铠愣住了,原来是怀化郡王妃,怎么跟堂婶这么像?等两人走后,他还半天回不神来,歪着头问侍读严虔:“你不觉得很奇怪?” “郡王妃据说是吐蕃山南王的侄女。”严虔言简意赅。她怎会听不懂吐蕃语。两位没有意识到就是汉话也是有方言滴。 刘铠踱两步又回头:“肯定有问题。” 白天的大宴之后是晚上的皇家晚宴,在龙德宫举行。云丹因为刘仲的关系被留下,正好坐在阿奴对面。 云丹有件事想告诉阿奴,加上已有半个月没看见妻儿,无心吃喝。宴会过了一半,见侍女们簇拥着她出门更衣,当下抓起安佳也跟着出去。之前满心疑惑,一肚子阴谋论的刘铠像克格勃一样紧盯着云丹和安佳,见状也跟踪过去。 大殿外往来的宫人川流不息,屋檐下成排的红纱灯笼将四周汉白玉的围栏和雕花门窗映照的美轮美奂,他带着侍从严虔缀着人影走出龙德宫,转到后面的御花园里就失去了他们的踪迹,正着急间,夜风中传来一阵窃窃私语,两人互看一眼,蹑手蹑脚的走过一座假山,绕过垂花门,走到一个凌霄花架下, 只见暗中两个身影相拥着正在说话,两人说的是吐蕃语,刘铠听不懂,却看见那个怀化郡王妃站在一边东张西望,显然是在望风。 那两人其中一个是怀化郡王,另外一个是谁? 突然他听见一阵脚步声,来的正是堂婶的吐蕃侍女楚玛和琼玛。 刘铠想起刚才席上堂婶先走,然后那个蛮子云丹才走的,顿时大惊失色,堂婶偷人了。难怪,堂叔的脸有时候他都不敢看,堂婶那样的无双容貌居然也会看上他,难怪小槿长得都不像堂叔,反而跟那个据说是云丹的儿子小洛很像。。。。。。 刘铠小筒子一阵忿怒,当他们大汉皇家是好欺负的么? 他虽然年幼,但是也知道这时候把事情吵出来刘仲就不用做人了,连忙准备偷偷地溜出去找苦主。 还没走两步,突然拐弯处一阵轻轻地脚步声迎面走来,他和严虔吓得连忙退后,拐到另外一条道上。眼看将要出御花园,前面又是一阵低低的说话声,两人毛骨悚然,连忙又从一座假山下钻出去,要穿过上面的亭子才能出去,里面却传来一阵暧昧的喘息。刘铠不懂,严虔比他大了几岁,早明白事理,闻言叫苦,拖着莫名其妙的刘铠就想退出去,假山外正有两人拉拉扯扯往这边儿来,皇后寿辰,御花园里都挂满了朦胧的红纱小灯笼,他们看得一清二楚,男的是楚王,女的看服色应该是位外命妇。。。。。。 可怜的刘铠筒子不知道,贵族夜宴酒酣耳热之际正是偷情的好时机,花园么,正是幽会的最佳场所。他与严虔两人被困至宴会散席,所有的人都被清场之后才得以脱身。(未完待续,如欲知后事如何,请登陆..,章节更多,支持作者,支持正版阅读!)(未完待续) 第一百九十三节 天雷真相 刘铠曾听严虔等几个侍读谈论堂叔梁王。 “醒掌天下兵,醉卧美人膝。真真天下乐事皆为梁王爷所有。”严虔羡慕地摇头晃脑。“此为人臣之极致也。” “是醒掌天下权。”张究之小声校正。 严虔往刘铠一指:“此乃殿下将来之事,与吾辈何干?” 张究之知道失言,闹了个大红脸。 刘铠大度的以摆手:“罢了,不过几句有空无心的笑谈,哪那么多大帽子。梁王妃很美么?母后也一直这么说。” 严虔神神秘秘地凑过来:“据说梁王夫妇当年救过皇上和皇后,你那时候还在娘肚子里。” 这段往事朝野上下都知道,他听自个娘亲翻来覆去都说烂了。母后对自己以前的处境只字不提,反而是父皇会偶尔感慨自己四年的贫民生活,他还是自那之后养成的节俭性子,帝后每餐不过两菜一汤罢了,还比不上严虔家里。两人讲的最多的就是那位从未谋面的梁王妃。 “对啊,他们还是师兄妹,师从旗山先生沈嘉木,也就是梁王的舅舅。两人是青梅竹马。”司徒嘉说道。陆熙熙是他婶婶,那两只竹马青梅是陆家心头之恨。他耳朵也听起茧了。 陈如墨怂恿刘铠:“听说他俩还有怀化郡王都是一起拜师的,后来旗山先生回中原后出了一本笔记《西游记》,说得正是吐蕃的风物人情。不过那是梁王妃当年送给旗山先生成亲时的贺礼,总共只印了几十本,据说那上面的插图用的是最早的分色套印法子,颜色与画出来的一般无二,那法子还是梁王妃所创。此书一出,就都被各大家族搜罗走珍藏,可惜咱们都没眼福。皇上肯定有吧?” 即使分色套印的法子瞒的极严,最后还是被偷偷流传开来,但是摄于汉嘉王和梁王的威名,只敢偷偷的使用,价钱也比钱掌柜的梨花书铺要贵。 “有,就在父皇的案头,母后床头也有一本。”见众人双眼贼亮,刘铠也心痒:“我找父皇要一本。”结果父皇借是借了,却命令原物奉还,若是损坏一处,打十下手心。 孩子看书喜欢猎奇,对于沿途风景他一点兴趣都没有,除了一些奇怪的风俗,他最起劲的是找梁王妃的资料,结果书中提的不多,只说她是吐蕃大和尚的女儿,一位头人的孙女,母族居然是女子为尊。详细介绍了她救助堂叔一行人的过程。至于堂叔住在阿依族的几年,笔记说得都是当地的地质灾害(洪水,地震,山体滑坡),还有气候,节庆。。。。。。甚至还有当地的土王和珞巴人,别的什么也没有。 几人半大小孩抓耳挠腮,怎样的女子为尊?看书中的意思就是都听女族长发号施令就是了,好像《山海经》里的西王母。众人恶寒,西王母豹尾虎齿,基本就是一只怪兽。 他总觉得不对劲,似乎书里面少了很多东西。(人家笔记出版,都会把涉及隐私的部分删减掉的。于是乎怪小孩的考据癖上来了。) 之后梁王妃是见着了,人比怪兽美多了,为什么他亲近不起来?还经常被她咯的内伤,他还发现堂婶讨厌父皇(汗,哪个女人会对窥淫癖有好感,能扯出一丝笑容应付,说明肌肉神经元跟大脑之间的联系尚未失控),只有对母后那是真心实意,笑容直达眼底。 连带小槿小洛两个都不喜欢父皇。(乃父皇瘦的难看,人又阴沉,看着就不怀好意,哪个毛孩子会喜欢?) 还有小槿的手,堂叔一家很奇怪,这是他的结论。 直到今天他发现了大美人红杏出墙,那叫一个天雷阵阵夏雨雪。一整晚没睡,他在寝宫里转来转去。 直到天光大亮,他顶着两只熊猫眼去父皇那里点卯。 面对父母的奇怪眼神,他只好乱掰自己吃多了睡不着。 帝后二位土郎中给他的结论是积食,方绮吩咐侍从们不让他出宫,清清的饿一天。(这是专治小儿积食的方子,还是永林大长公主推荐的) 刘铠折腾了一晚不敢让人知道,肚子早就饿的咕咕叫,闻言如遭晴天霹雳,一整天都泱泱地没精神(被作者雷啊雷啊,已经习惯了)。 等他终于吃到嘴两口热饭,缓过神来,那位苦主梁王爷已经携妻带子出宫去也。 云丹昨晚带来的消息就是梁王夫妇急着出宫的原因:赵惜准备劫走梁王的两位和尚儿子。刘琅和刘瑜随着皇帝搬回了长安城,被安置在大慈恩寺内。 他俩吓得跟刘铠一样没睡好。早上辞行的时候,两人对熊猫眼的解释跟太子殿下一样,帝后二人照方抓药:“饿一饿就好。” 如果昨晚太子殿下听得懂吐蕃语的话,就会知道逆贼(老梁王)的势力死灰复燃。(当然,这是处于他的地位会得出的结论) 命安佳装成自己留在梁王府,阿奴乔装赶到云丹等人下榻的馆驿,怒斥赵惜:“你自己不要命,听风堂几百条人命也不要了?” 赵惜拉着脸:“我去看过陛下,他和世子过的很辛苦。已经秋天了,身上还是一件破僧衣,一日两顿不过是可以照见人影的白粥。世子受过伤,身体一直不好,那些看管的禁卫整日对他们吆三喝四,就是不肯去请郎中。”她还是按照旧称叫刘琅和刘瑜。 阿奴脸色缓和下来:“刘瑜病得很严重吗?” “一直咳嗽,瘦的皮包骨。”他被父亲一剑伤了肺腑,需要常年静养。当年刘珉看他伤愈就把人迁到大相国寺里。明是修行暗是囚徒,温饱尚且不得,如何谈得上静养。 “他们已经快二十岁了,看那个头还不如那个刘铠。” 刘铠像皇帝,虽然才十二岁,已经又瘦又高。而刘仲像父亲,块头不小,按遗传学来看,没理由两个和尚弟弟会比不上一个十二岁的孩子。只能说明营养太差了。 阿奴怔了半晌:“他们父母做的孽。赵惜,我不能让小槿和小洛落到他们的下场。要知道,刘珉算是仁慈了,放在前朝,哪一个诸侯王谋逆不是满门抄斩?” 赵惜也知道干系重大,而且刘仲正在京城,两人一出事,首当其冲受牵连的就是他。但是软刀子杀人更痛苦,她心有不甘,毕竟梁王是她旧主。 “不过我找皇后试试,看看能不能让他们好过些。”为了安抚下赵惜,阿奴陪了她一天,好说歹说,最后终于打消了赵惜准备劫人的心思。 刘铁好容易有了两个崇拜自己的玩伴,而且两个懵懵懂懂地小家伙对他言听计从,一样的淘气,甚至比他大胆的多。(小孩子大都喜欢跟比自己大一点的孩子玩) 刘铁寂寞很久的心灵得到了无限满足(父母忙碌,哥哥正是叛逆期,没人管他),一看堂叔出宫,他不舍得两个跟班,挂在刘仲身上像苍耳一样也跟着出来。 刘仲横竖无事,只好跟安佳装模作样地看孩子。 刘铠在同样被狗血兴奋了一晚上的严虔等人的帮助下,装成陈如墨溜之大吉,而那位倒霉蛋装成太子在睡午觉。 几人一溜烟赶到了梁王府,直接登堂入室,将刘仲扯在一边,急急忙忙喘着气:“皇叔。。。。。。”看见堂叔惊诧的瞪圆了眼睛,后面的话他突然不知道该怎么说,堂叔很喜欢堂婶的,只要堂婶在,他的眼珠子就随着堂婶转。 刘铠生平第一次开始站在别人的立场考虑问题:这要是知道堂婶偷人,还是跟自个的义兄,堂叔肯定会伤心死。 怪小孩开始纠结,看向正在花园的曲水流觞中放酒杯玩的堂婶和几个弟妹。据说那位怀化郡王是堂婶父亲的亲传弟子,他们三小五猜,那个。。。。。这个。。。。。。难道奸情从小就有? 想来想去,他不忍心说出口,园子里传来一阵哭叫,原来两孩子抢一个酒杯,小槿被哥哥一把推在地上,两人厮打起来,安佳急得满嘴叽里咕噜劝了这个劝那个。 安佳跟阿奴最大的不同就是说话的声音。刘铠一个激灵惊叫起来:“皇叔,那不是堂婶。”话音未落,他突然想起,他俩是夫妻,一向亲近,换了个人堂叔会不知道? 堂叔——战功彪炳的梁王,堂婶——异族族长,义兄——吐蕃怀化郡王,暗夜里的窃窃私语,满园子的神秘脚步声。。。。。。一切的一切,只能说明一件事,他们是同谋。至于他们图谋什么,刘铠浑身毛皮发炸,来不及深想,拔腿就想跑,却被刘仲像拎小鸡一样拎起来。 他想惊叫救命,却发现刘仲用吐蕃语叫了一声,严虔等人也被侍卫们像赶鸭子一样赶进了花园里。 刘铠垂下乱舞的手脚,声音带上了哭音:“皇叔,我什么也没看见。” “看见了又怎样?”刘仲莫名其妙,他一直以为刘铠知道自个的事。 难道他想造反?难道他已经胸有成竹?看见了又怎样!不同的语气演绎让刘铠筒子欲哭无泪,小命不保矣。 刘仲将他拎到亭子里,指指安佳:“她叫安佳,是你堂婶的远方表姐。” 呃?就这样?刘铠等了半天没等到下文。 刘仲看见侄儿一脸疑问,奇怪道:“怎么啦?我不想让你喝破安佳的身份,阿奴今天去找云丹了。” 光明正大去找奸夫?不对,堂叔都知道的事,那就是光明正大想谋反。刘铠终于得出结论,战战兢兢问道:“他们想干什么?” 侄儿问的这么直接,刘仲有点懊恼要解释这个:“你知道的,云丹想她了。” 啊?刘铠越发觉得堂叔诡秘之极,当初为什么会觉得这个堂叔纯良憨厚? “堂叔,你就让我死也死得明白,你们要干什么?”刘铠心一横不跟刘仲打哑谜了。 “好端端的死什么?”刘仲莫名其妙。 刘铠见他死不承认,大着胆子试探:“没事那我先回去了。” “好啊。”刘仲很爽快。 刘铠愣住了,看见玩的不亦乐乎的弟弟,总算良心发现:“小铁。” “小铁,要不要跟你皇兄回宫?”刘仲好声好气的哄刘铁。 刘铁正玩得高兴,一口回绝:“不要。” 刘铠蒙了。晕乎乎的走出梁王府,半天爬不上马,最后是送他们出门的一个吐蕃侍卫将他抱上马背,裂开白牙咕哝了一句。如果刘铠听得懂肯定气炸肺,白巴说的是“绵羊一样的汉人”。 刘铠回过神来,拼命打马飞奔回皇宫,找到正在御书房里的刘珉,喘着气报告:“父皇,父皇,皇叔要谋反。”他忘记了,刘仲要是想谋反怎会放他离开。 刘珉手中的笔哆嗦起来,厉声喝道:“说清楚。” 刘铠将自己这两天的推论一五一十的告诉皇帝。随后发现自己的父亲松懈下来;“竖子,蠢材。” 刘铠还以为骂刘仲,附和道:“是啊,他还放我回来。”说完他也觉得不对劲,声音小下去。 刘珉在儿子脸上画了两撇胡子,没好气道:“蠢材是说你。” 他嘟嘟囔囔:“皇叔皇婶很奇怪的。” 刘珉叹口气:“当年是我耽误了他。”后来他一查,得出结论,那个陆星汉压根是想将陆尘翼对阿奴的心思斩断,顺便为侄女出气,才怂恿皇帝下了赐婚旨。 那时候在他们眼里,阿奴与刘仲已经是两情依依了,否则怎么会大老远跑到战场上看他,两人经常鸿雁传书。刘仲没事就叫人往成都捎东西,有一次还指使上了皇帝。但是这样大大咧咧从不避忌的堂弟让他感觉很放心。 陆秀秀红杏出墙,虽然阿仲不计较,改嫁的又是自己的心腹爱将,刘珉还是不爽,当他们皇家是死人么?加上那个空心美人陆熙熙乱没眼色想让女儿做太子妃,已经成了京城笑柄。皇帝这些年对陆家很不待见,奈何陆家势大,有时候他也只能敲敲边鼓罢了。不过陆尘翼他始终压着不让他从云梦泽调迁,还偷偷下令将那出《游园惊梦》改成各地不同方言的杂剧四处演出。闹到最后连破落贵族都不愿意将女儿嫁给陆尘翼,据说他前几年娶了一个小户人家的女儿,也许是觉得身份太低,那个女人的诰命陆家一直没有上表申请。这个消息让他小小的快意了一下。 刘珉将当年的事情原原本本说了一遍,当然加进了自己的演绎结论,最后说道:“你那堂婶族里是女子为尊,可以娶好几个男人,吐蕃那里的风俗有一妻多夫,所以云丹,阿仲他,咳。。。。。就这样了。” 后来他想想,这样也好,身上背着这么大一个丑闻,阿仲以后就任由他捏圆捏扁,顺便还可以通过他遥控吐蕃那边。阿仲憨厚,还算爱国,总不会帮助情敌,吃里扒外。加上那个阿奴再生不出孩子,只有一个残疾的女儿,他也不会有妄想。自己这两年身体开始差下去,若有个万一,还指望他日后扶助太子。 而刘铠筒子呆若木鸡。 原来这就是女子为尊的真相。(未完待续) 第一百九十四节 影响深远 不提刘铠被堂叔嫁人的消息雷得窝在犄角旮旯里咬手帕,阿奴回来后就跟刘仲商量,看看能不能让方绮改善一下刘琅和刘瑜的处境。 刘仲听闻两个弟弟生病那些禁卫连郎中也不肯请,脸上的疤都抖起来。 阿奴抓着他:“别这样,刘珉没杀他们,还让他们活了十年已经手下留情,换做别人,他们只怕早就尸骨无存了。” 刘仲在屋子里转了两圈,慢慢安静下来:“我去求皇嫂。” “想好理由没有?”阿奴拖住他。 “我又不是真傻。”刘仲握紧她的手,“皇兄一心要好名声,他俩要是被饿死或者病死,难道不怕百姓物议?再说都容忍了十年,就是再十年又何妨?只怕是那起子小人揣摩上意,逢高踩低的。” “聪明,就这么说,把错都推到别人身上,千万不能对方绮说皇帝起了杀心。”阿奴踮起脚亲亲他。 很快,方绮就派陈女官去探视。陈女官原先在开封的时候伺候过刘琅,那小子虽然不讨喜,但是当年金尊玉贵的小皇帝跟现在半僧半囚的模样看了反差太大两人骨瘦如柴坐在一堆烂被褥里,刘瑜咳得直打哆嗦。陈女官一回到皇后面前,屏退众人之后就忍不住哭出来,方绮一下子就明白了,气得脸色铁青。 没几天禁卫被全部换成新人,太医也给刘瑜诊治了一番。赵惜悄悄去看过,见两人的气色好了很多,至少身上衣衫床上被褥都是新的,稍稍安心下来。 刘珉经过那件事,发现儿子实在太莽撞,决定开始教他处理政务,刘铠渐渐地收心,没空去想那些七七八八的事,不过他看见刘仲就觉得很不自在,暗自庆幸自己那天没有对堂叔说破那些臆想,不过堂婶似乎觉察出什么,只要她的眼睛一扫过来,自己就浑身起鸡皮疙瘩。他心里奇怪,严虔每次看见堂婶都是一副猪哥样,为什么自己看见她会觉得浑身发毛? 几个侍读见他被梁王抓了又放,气急败坏的跑进宫后就没了下文。到底发生了什么事?几个小屁孩心里跟猫抓一样。刘铠已经被皇帝管的死死的,连八卦的机会都没有。 重阳刚过,有人送严虔父亲工部尚书严和九盆菊花,盆盆俱是细种。严尚书十分喜爱,每日把酒玩赏。严虔灵机一动,借着百官休沐,将刘铠邀出来赏菊。 一群少年围着摆在书房阶下的菊花啧啧称奇,鸡冠紫,醉杨妃,银鹤翎。。。。。。红黄紫白,颜色种种鲜妍,却终带几分疏野潇洒气味,使人爱而敬之。 刘铠见众人看完花对着自己欲言又止,说实在他心里也憋的难受,不过他傻了才会说出去。 严虔见友情攻势无效,跟陈如墨等人挤眉弄眼,又拿出一罐菊花酒:“这是二妹,三妹去年酿的,今年重阳节皇后娘娘寿辰,家里的人都没空喝,今天刚好应景。” “你家小三?”刘铠有些意外,“上次看见还是奶娃娃,现在居然会酿酒了。” 严虔白了他一眼:“已经七岁了。” 刘铠是那种会撒酒疯的人,方绮对他控制的极严,不过年节略沾一沾。今天好容易放风,禁不住劝,几杯黄汤下肚,脸开始发红,扯着嗓子闹了一阵,就开始有问必答。 六个侍读被问出来的答案雷得外焦里嫩,再后来。。。。。。虽然没人敢明说,但是京城的贵族圈里该知道都知道了,不该知道的也没人敢告诉他们,比如御史言官。傻子都知道这件事一捅出去,后果不是他们能承担得起的。 本来还有些人家想打梁王郡主的主意,那之后就偃旗息鼓。再怎么攀龙附凤也不能将自个儿子嫁了。 刘铠清醒后回忆起来遭了侍读的暗算,踹了严虔一脚也只能算了。但是他们都没预料到,这次引发的严重后果堪比当初刘铠那一跳。他继位后想通过赐婚控制西川和康区,却发现没有一家愿意。各家儿郎不是重病就是远遁,连那几只竹马都直接卧病在床,大有敢让他去和亲就死给皇帝看的架势。加上梁王夫妇保护过度,没心没肺的小堂妹自由自在地长成了当时的大龄女青年,与年纪老大还成不了亲的皇帝并称皇家两大剩男剩女。 当恼怒地皇帝将严虔作为使臣发配塞外的时候,他再一次深深后悔当年拿出了那罐菊花酒。 皇后寿辰那日,正统帝大肆分封西南各部的蛮族首领。扎西次波官升一级,赏赐也比别人丰厚,心里很满意。刘珉挽留堂弟一家过年,云丹于是先回了木雅草原。 每年冬至皇家都要大作祭祀,刘仲要跟着皇帝去城外临时搭建的青城。他正好那天生日,阿奴跟他商量提前庆祝一下。 刘仲笑道:“当初咱俩说好了的,生日一块过,什么时候都一样。你不是最讨厌过生日?” 阿奴撅着嘴:“女人的岁数是秘密,不准再提。” 他捏捏妻子的鼻子:“还秘密呢,全天下有几个不知道你跟我同岁?” 阿奴气结:“你就不会说点好听的?”伸手就拧。 夫妻俩正在打闹,琼玛来报:“有个什么指挥使的夫人想见王妃娘娘。” 两人面面相觑,刘仲问:“名字。” 琼玛摇头:“没说。” 刘仲也学着她摇头:“下次通报的事叫那些汉人侍女做去。” 琼玛好强,被他一句话说的眼泪都快下来。阿奴打发一个叫紫穗的去问清楚,敲敲琼玛的脑门:“哭什么,你也该去学学青霜她们是怎么通报的,这么糊涂浑说一气,万一是要紧人物,怠慢了怎办?” 自家的这帮子侍女要找个管家调教一番才行。 紫穗刚刚出去,外面的人已经将那位夫人引进来安置在偏厅。阿奴一听紫穗的回话,竟然是明月。 她皱着眉头转了几圈决定出去见她。明月与一般的听风堂成员不同,她知道自己的主子是梁王妃,而听风堂的人大都只知道赵惜和阿罗。 明月手上端着个建窑兔毫盏,垂着眼皮正襟危坐,里面的茶汤连晃都没晃一下,听见脚步声,她连忙放下茶盏,站起身来。 阿奴见她穿着香色地百蝶花卉纹妆花缎面袄裙,头上戴着金花冠,两边各插一支金步摇。当年总是梳着双丫髻的小宫女已经是个贵妇人了。她想起陆尘翼有随身带着女人首饰的习惯,不知道现在是否还是这种做派,不由得抿唇一笑。 明月紧张地看着她,见她微笑,顿时放松下来,正准备福身行礼,阿奴扶住她:“免了,那些虚礼是给外人看的,直说吧,怎么突然来了?” 明月伺候过她一段时间,知道她不喜欢套话,干脆直说了:“娘娘,奴婢。。。。。。” 阿奴没好气打断她:“你如今好歹也算五品夫人,怎么还是奴婢长奴婢短的,我可不敢要一个命妇做奴婢。” 一句话说的明月泪如泉涌:“我哪是什么五品命妇,嫁进陆家四年了,孩子都生了两个,连个诰封都没有。别的官夫人诰命都是随着夫君的品级升降,只有我还算是白身。” 阿奴早知道这件事,但是她对于外命妇的等级并不是很了解,对于中原贵妇的生活更是不懂,疑惑道:“陆尘翼对你不好么?” “很好。”明月知道自己失态,连忙擦擦眼泪,“可是没有诰封,在陆家日日受公婆冷眼,那些小妾私底下也是动作不断。”随着那个远房的知府伯父丁忧,她娘家几乎没有势力可言。换句话说,没有诰封,她等于没有了地位保障。这是个 “孝”字当头,父母大于天的年代,就算是夫妻感情再好,也禁不起父母一句“和离”。若是有了诰命的身份,那就不能随意休弃了,就算公婆再不满意,也要掂量一下是否会冒犯朝廷的威严。明月的腰杆也可以硬起来。 阿奴是自己做主惯了的人,听完明月哭诉才想起以前是有看过一些类似剧情,哭哭啼啼的古装电视剧,不过那些都快忘得差不多了。 “那诰封要怎么弄?” 明月知道她是对这些不在行,连忙说道:“夫君是五品将军,我堂堂正正嫁给他,顺理成章就该是五品安人,但是公公迟迟不肯上表恳求,朝廷哪会去记得一个小小五品官的妻子。” “别的五品官也就罢了,陆尘翼是什么人,那些趋炎附势的人也敢怠慢?”阿奴冷笑一声。 明月白着脸:“夫君问过公公几次。。。。。。” “难道你公公跟那些人打过了招呼?” 明月顿了一下:“娘娘,若是我一直没有诰命,连城她不会同意将陆恒嘉放在我身边养的。”她见阿奴有些茫然,连忙又补一句:“就是夫君的庶长子,连城是大姨娘。” “知道了。”阿奴点点头,又问:“你这次也是来贺寿的?” 明月红着脸:“是。夫君他不敢当面违逆公婆,催了几次,不见公公有动静,趁着这个机会想找司徒夫人,也就是他的堂妹想法子,绕过公公能让朝廷下旨就好办多了。” “他倒是对你挺好。” “他对身边人都很好。”明月解释。 原来是个段正淳,阿奴见她满脸羞涩:“我还以为他女人多,你会抱怨。” “哪个家里不这样?公公五房姨娘,还有通房,前年还纳了一个丫鬟,有一次据说把怀孕的侍妾都拿去送人了。”明月见惯不怪,“夫君在女色上面很克制了,对我们也很好。连娟连城还是自小服侍他长大的,感情极深。他说上次要不是爹娘给他纳妾,他本不想再娶的。” 见她知足,阿奴也觉得欣慰:“你觉得幸福就好,陆熙熙那里怎么说?” 明月咬着唇:“司徒夫人上次得罪了太子,他们家正惶恐不安。” 阿奴才想起上次太子落水的事,难怪明月会来找她。她转转眼珠,“你先回去,我去问问。” 明月蒙面告辞,临出门前突然回头大礼参拜:“多谢王妃娘娘担待,我以后不会再来。”随后转身飘然而去。(未完待续) 第一百九十五节 皇帝病重 冬至大祭祀的时候,正统帝感染了风寒一病不起,整个福宁宫里药气弥漫。方绮终日愁眉不展。 陈姑姑劝道:“娘娘不必太过忧心,皇上不过是着凉了。这些年宵衣旰食,皇上几乎没睡过一个整觉,歇一歇反而是好事。” “咳,往日里不是没病过,最多不过三五日,这次都半个月了还不见好,我怎能不心焦?”方绮心中忧惧,眼泪掉下来。 “皇上吉人自有天佑,倒是娘娘这些天瘦了不少,看东西眼睛都眯起来了。皇上还病着,娘娘越发要保重好自个别让皇上操心才是。”帝后二人感情甚笃,皇帝素日里最在意的就是方绮的眼睛,生恐一个不留心眼睛就熬坏了。 方绮擦擦眼泪,想起待会要见刘珉,可别让他看出什么来才好,连忙叫人来敷眼睛。 陈姑姑有心逗她开怀,将一些宫外趣事捡了几件讲给她听。 方绮好容易唇角翘了一下,一旁的司衣李云娇趁隙插了一句:“娘娘,前些日子还出了一件好笑的事,京城里都传遍了。” 见皇后敷着脸看不出表情,李云娇小心翼翼地说道:“是陆家的事。前些日子梁王妃进宫,娘娘知道的,梁王爷与陆家不对付,王妃的侍女将那件事当作笑谈说给咱们听。那陆家少家主就是前些年被皇上捉弄到百里荒的那个。” 方绮想起那年阿仲生病,刘珉大发脾气说陆家人胆子肥了,连皇帝都敢忽悠,那之后听说了那本淫书,就将陆尘翼明升暗降调去百里荒。陆家人四处打点,上下活动,都求到自己面上,满宫皆知。这么多年了,皇帝像孩子似的堵着气硬是没让他挪窝。想想她轻笑出声:“他家又出了什么事?” 李云娇见试探成功,胆子大了些:“那陆家少家主是个找不着老婆的,比梁王爷当初还惨。。。。。。。”一句话说的女官宫女们都笑开了,满屋子花枝乱颤。 方绮也忍俊不止:“阿仲那是破了相,陆家五郎的坏名声连深宫内院都知道了,哪有正紧姑娘愿意嫁他?” “倒是有一个。那姑娘前去岳阳寻亲不着,被几个无赖堵住调戏,陆家少家主正好路过来了个英雄救美,两人一见钟情,那姑娘一心一意等着陆家五少。陆总督嫌弃她出身太低,死活不同意,后来知道那姑娘家里有一个远房伯父是知府,才勉强点头。” 方绮哼了一声:“他儿子都那名声了,还挑三拣四。”陆熙熙和陆秀秀两姐妹让方绮对陆家倒尽胃口,一个当年居心妄想做皇后,一个恬不知耻红杏出墙,如此家风,歹竹能出什么好笋。 “谁说不是呢?那媳妇刚刚娶进门,家里的公婆小姑子,一屋子的侍妾通房就变着法下绊子,头胎生的是女儿,就遭了公婆冷眼,连下人都越发不待见她,挤兑的那位陆家五少奶奶日子好不难过。” 一席话说的一干宫女们唉声叹气,她们不比女官可以老死宫中,满二十五岁就要被放出去,出路不知道在何方,只怕还不如这位五少奶奶。 李云娇见众人附和,连忙说到正点上:“她第二胎生的还是女儿,还没出月,陆总督就给儿子纳了两房妾室,更可气的是,都嫁人几年了,那位陆家五少奶奶连个诰命都没有。” 方绮将脸上的热帕子扯下来:“你说什么?” “那个五少奶奶没有诰封。”李云娇重复一句,“这次随着丈夫上京给娘娘贺寿,据说去那司徒府里赴宴,满桌子的淑人,恭人,令人,硕人,至不济也是个孺人,只有她是个平头百姓,最后只好站着,灰头土脸的走了。那司徒夫人是主人,居然任由堂嫂丢脸。这件事满京城里传为笑谈。” 方绮疑惑又愤怒,她虽然管着外命妇,但是一般的命妇诰封是随着丈夫或者儿子品级,也有一些特殊的,比如那个从三品的云麾将军令狐文的苗族妻子阿宝,当年剿匪的时候功盖丈夫,被封为秦国夫人,是正三品。外命妇的品级升降都是顺理成章的事情,朝廷自有法度,她素日里只是走走过场。陆家是怎么回事? 她细问,云娇却说不出所以然来。帘外宫人禀报皇帝找她,陈姑姑连忙上前帮她重整云鬓。她沉吟片刻,吩咐陈姑姑道:“你去查个清楚。” “是。”陈姑姑见众人簇拥着皇后走远了,屋里的人走的干干净净,只有李云娇留下来眼巴巴地看着自己,她一把拧到李云的腮帮子上:“说吧,那陆家五少奶奶给了你多少好处。” “疼,姑姑放手。”李云娇偏着头轻声讨饶,“都在这呢,哪敢欺瞒姑姑,不是没机会说嘛。”她从怀里掏出一个荷包递过去。 陈姑姑打开一看,满满一袋硕大的金刚钻,光芒刺目,连忙掩住,吃惊道:“这么多?”可见陆家五少奶奶有多急迫。 “那陆五郎对妻子倒是真心实意。” “她怎么找上你的?” 李云娇嘻嘻一笑:“姑姑别管,横竖算是做件好事,再说,”她指指头上,“那两位对陆家不感冒的很,能让陆星海发堵的事情肯定乐意。” “傻子,哪有你说的那么轻巧,以后可别被珠宝蒙了心随便答应人家。我看娘娘脸色,这次只怕不能善了。” 陈姑姑叹口气,捏紧荷包:“不过这些人素日里欺负娘娘好性,也该得些教训了。” 过了几天,陈姑姑回报方绮:“这次趁着给娘娘贺寿,陆家少家主带着夫人上京四处钻营想弄个诰封回去,求到司徒夫人那里,却被司徒夫人一把推掉,他们原是堂兄妹呢。如今正满京城偷偷找门路。” 见方绮眉头打结,陈姑姑解释:“我去文景阁问过了,说是礼部没有报上这个人来。” 方绮手中的珠钗一掰两段:“礼部那里怎么说?” 皇帝病着,皇后的脾气越来越不好。陈姑姑低眉顺眼:“都说不知道这回事。” 方绮气急而笑:“哦,还有呢?” “本可以由陆家自己上报的,但是礼部说没看见陆家的请表。据说是陆星海压着不报。” “陆星海连礼部都能一手遮天了?哼!我倒忘记了,他的女婿就是礼部侍郎。难怪那司徒夫人。。。。。。”想起上次儿子莫名其妙落水,方绮咬牙,“那陆尘翼是怎么回事?” “他毕竟是儿子,怎敢当面违逆父母。。。。。。”陈姑姑拿了人家一整袋金刚钻,连忙替陆尘翼说好话。 方绮脸色一缓:“是个孝子,还是个痴情种子,跟传言不太一样嘛。” 陈姑姑笑道:“陆五郎是世家子弟,相貌才学都是一等一,自然招人嫉恨。说不定那书是那等眼红的小人鼓捣出来的,毕竟没有指名道姓,做不得准的。” 方绮一点头:“叫人拟旨,封。。。。。她叫什么?” 陈姑姑连忙报上名字:“叫方幼宜。”明月本姓方,赵惜给她改了名。 方绮一愣:“还是本家。就宜人吧。” 隔几日,梁王妃前来觐见,方绮对她抱怨:“我素日里以为一切皆有定例,按着规矩去做就完了,没想到出了这么大一个纰漏,几年都没人报上来,这些人整日里只知道偷奸耍滑,欺上瞒下,真真可恨。” 阿奴眼皮一跳:“素日里皇上皇后太宽纵了些。” “可不是。皇上好性,如今都欺到咱们头上来了。”方绮越说越气。 阿奴劝道:“如今皇上病着,娘娘就该跟皇上商量着管起来,太子才十二岁呢,毕竟还是个孩子,那些人个个老奸巨猾,怎会服他?” 皇帝病势一天重过一天,太医说他是积劳成疾,对刘仲暗示只怕拖不过春天。 刘仲急得嘴角起泡,他不擅处理政事,刘恺年幼,又是个没脚蟹,幸好朝廷里几位大员还算老成,不过长期这样下去也不是个事。只有让方绮出面作主才行。 方绮有些犹豫,她素日里有帮皇帝处理过政务,但那些都是小事,大事也轮不到她开口。再说那些大臣们也不会听她的。 阿奴拍拍她:“先立威,以后就好办了。” 正统十三年元月,皇帝病重,太子刘恺监国,皇后方绮摄政。第一件事就是彻查礼部瞒报外命妇五品宜人水军指挥使陆尘翼之妻方氏的诰封事件。最后礼部尚书一人,侍郎一人,郎中四人,员外郎四人,主事若干,一掳到底全部撤职查办。 此事一出,朝廷上下为之一震。皇帝病重,那个瞎眼女人要趁机夺权做武则天?众位大臣心惊肉跳,奔走相告,准备集体上书要求皇后不得干预朝政。 翌日,刘珉担心妻子受大臣诘难,挣扎着上朝。帘后的方绮深悔自己莽撞行事,泪如雨下。 气势汹汹准备在朝堂上大闹一番的大臣们看见皇帝正襟危坐,吓得跪伏在地,个个不敢抬头。 刘珉知道自己这次只怕命不长久,只是费十年之功,仍然不能将那些根深蒂固的世家大族打散压垮,娇妻幼子日后只怕要处处受制于人。他抱歉的看了看儿子。(未完待续) 第一百九十六节 明教中人 外面北风呼啸,梁王府的暖阁里铺了地龙,倒是温暖如春。只是屋子里鸦雀无声,人人屏息静气。阿奴觉得有些不自在,她已经习惯了琼玛等人咋咋呼呼。如今叫青霜紫穗教他们,倒把她们教得傻了,整日里连大气都不敢喘 刘仲终于批完一个折子,把笔一扔往后一靠大呼小叫:“完了,完了。” 青霜低声细语:“王爷,不能说完了,要说好了。” 楚玛等人哈哈大笑起来,阿奴莞尔:“青霜,你教训人上瘾了,今儿训起王爷来。” 青霜脸一红:“这些都是忌讳的事情。” 刘仲也笑:“小时候都教过,不过早就忘记了。” “批完了?哪来这么多折子?难怪会把皇帝累病了。”阿奴看见刘仲下朝的时候,侍卫帮他拎着小腿高的一个大匣子,里面居然都是这些天积压下的奏折,据说才是三分之一,他与方绮刘恺各自分开批阅。 刘仲揉揉额头万分庆幸:“没想到皇兄每天要做这么多事。还好当初坐那个位子的不是我。”他否则英年早逝的就是他了。过了年,正统帝状况越发不好,大家心知肚明他不过是在拖日子罢了。东西都早早预备下了。 “真讲起来,他还算是个不错的皇帝。” 阿奴嗟叹,上次看了皇帝夫妻的饭菜,比她和阿仲的还不如,虽然他们已经算不讲究吃喝的了。刘珉如果不是疑心病那么重,事事讲究面面俱到,只怕命还长些。 她吩咐青霜等人,“你们都下去吧。”见侍女们都退下,拿过一封信递给刘仲:“大师兄来的信,他过两天就到了。” “是,他回来担任禁军统领,令狐文调往西川接替他的位置坐镇雅州。你不是想阿宝想得紧?”刘仲搂着妻子坐在膝上。 “皇帝倒是很信任他。” “还不如说是皇嫂信任他,皇兄才在这个时候把他调回来。这些天,皇兄发了一堆的调令,都是为了。。。。。。”刘仲突然说不下去。 阿奴将手指插进他的指缝里,十指牢牢相扣:“看来今年是回不去了。” “小铁呢?” “他还小呢,懂得什么。跟着小槿他们睡了。”二皇子最近成了没人管的孩子,方绮顾不上他,只好把他留在梁王府。 刘仲想起今天皇帝找他过去谈的话,嘴唇有些发干,斟酌了一下:“阿奴,你,我。。。。。。”我可能要呆在京城很久。见阿奴没听见下文,抬眼看着自己,一双眼睛暗如寒潭,他心里一颤。 阿奴摸摸他的脸,偎进他的肩窝里:“你想干什么就干什么吧,不必管我想什么。” 刘仲抚摸着她柔顺的头发,私底下,她还是像小姑娘一样打两根长辫。偏偏他觉得这样很好,亲热的时候一点堵碍也没有。不知道那些贵族仕女顶着尺把高的假发髻和头冠是怎么生活的。 他低声开口:“明日我要去巩县查勘皇陵所在地。” 新汉的帝陵都要等皇帝死后才修,而且全部工程必须在七个月内完工,时间仓促,所以皇陵都很小,规模大不如前代。他要提前去勘察地形,这对刘珉是件大事。 见阿奴没动静,刘仲提一口气继续道:“我给青姨去信叫她过来了,皇兄他想让我做摄政王。” 阿奴僵住,低叫起来:“不行,推掉。刘恺已经十二岁了。”十五六岁就可以成亲的时代,十二岁已经是小大人了,又不是几个月的奶娃娃。 “我推掉了,但是皇兄一直坚持。”刘仲犹豫了一下。 阿奴板起脸:“你的才能比得上周公还是王莽?” “周公自然比不上,王莽那是乱臣贼子。。。。。。”他突然醒悟过来,自己自然比不了周公,就是周公尚且因为周成王的猜忌要躲到楚地去;而王莽饱读诗书,礼贤下士,清廉俭朴,这样一个人却篡位自立,不得好死。 阿奴见他额前冷汗一颗颗冒出来,连忙拿出帕子给他擦拭:“素日里胆大包天的,怎么就吓成这样?” 刘仲一把抱紧她:“幸好,幸好我推辞了。”他这些年权柄在手,做事越来越大胆,皇帝透露想让他当摄政王辅佐刘铠时,他嘴上推辞,心里居然觉得舍我其谁,顺理成章。 “咳。”阿奴拍拍他的脸,“我当初走私灌钢的时候,你怎么骂我来着?” 看来越是位高权重的时候越要时时提点才行,阿奴瞄了一眼墙壁,明天写幅家训挂在墙上。 刘仲缓过神来,心里发虚,迫切想做点什么,抱着妻子就重重地亲下去,阿奴拍开他:“别,这是书房。”刘仲躲过她的手,凑上去边亲边说:“乖,给我,我憋得慌。”两手已经伸入她的小袄里。等到他终于气喘吁吁躺在小榻上心满意足的时候,才觉得那股惶恐郁气随着刚才的激烈动作统统散发出去,他长吁一口气,将阿奴抱在自己胸口:“这两天你多去陪陪皇嫂,看皇上的意思,京城里会有大动作,你小心些。” “他要开杀戒?” “也许没那么快。”刘仲此话间接承认了刘珉要将一些不安定因素清除出去,为年幼的儿子开路。他不确定地说:“应该会等我回京吧。” 阿奴在刘仲走后就将飞月成衣店关了,将尧娑等人接进王府,严令一干人等无事不得出府,自己隔几日就带着孩子进宫看看方绮。皇宫里的气氛已经很压抑,阿奴不会安慰人,每每这个时候觉得说什么都是多余。偏偏方绮只有看见她来才会勉强挤出点笑容,有时候还会多吃一点饭。陈姑姑每次送她出宫都要恳请她多来几趟。 李长风赶到京城后马上进宫,当场就被任命为禁军统领,接管了大内禁卫和皇城九门。 事情比刘仲想象来的早。 阿奴是个有事就睡不着的人,自从阿仲走后她基本晚上就不敢睡觉,只有白天的时候才能小憩一会儿,没有半个月,已经瘦得两颊凹陷,只有两只眼睛亮如寒星。刘铠看见她时都吓了一跳。 她这天哄睡孩子,重新回到暖阁里处理一些账本和信件。 刘珉治下这些年各地还算风调雨顺,张甾之乱平定之后,整个社会又开始欣欣向荣起来。飞月商行已经在各大城市都有分行,大部分交与阿错和阿罗打理,但是她也不能撒手不管。阿错来信说有几家商行一直亏损,是否还要继续下去。有一家甚至在广州,没理由会亏本,而且那里是听风堂活跃的地方,就是亏本也不能撤销了。她看了看送来的账册,没发现什么异常,只好重新封存让给沈谦送去,顺便找他要几个精于看帐的账房来。 云丹来了信,说是卓玛婶婶向阿奴堂嫂租下了那个拉萨附近的庄园,养鸡比养牛羊周转快,已经卖了好几批,很受拉萨的王公贵族欢迎,至于在察雅的养鸡场,活物卖的一般,不过腊鸡腊鸭卖得还好,销量最好的还是青稞酒。信最后却是问她什么时候回去,他想孩子了。看来皇帝病重的消息他还不知道。 还有封是沈嘉木的信,一名叫林秋先的弟子已经自动请缨与这封信同时起身前往蒙扎古开设书院。师母苏宜去年生了个大胖小子,大名叫沈星繁,小名叫饭饭,小师弟辈分可真高。阿奴微笑起来,这个时候很需要美好的消息来中和一下日渐紧张的气氛。 突然窗户被人剥啄两下,深夜之中分外清晰,她大惊失色,传来声响的那一面临水,暖阁建在一个石台子上,那高度普通人够不着。见里面没有动静,窗户又被敲了两下。 看来没有恶意,侍卫都死哪去了?阿奴定定神扬声道:“哪位朋友深夜莅临?请报上名来。” “石峰。”外面一个沙哑的声音回答。 阿奴好半天才想起来石峰是谁,当年那个假的报晓头陀。 暖阁外侍卫听见动静,高声问道:“娘娘可好?” 窗外石峰赶忙说:“娘娘,有事相求,绝无恶意。” 虽然没看见人,但是有一股阴寒的视线让阿奴怀疑自己要是轻举妄动肯定小命不保,她迟疑了一下:“可以让他们进来吗?” 石峰顿了顿:“好吧,不过娘娘自己小心。”是提醒阿奴最好让她的心腹进来。 阿奴松口气:“放心。”今天外面值班的正是白巴和一个沈家送来的侍卫叫做沈雄的。 白巴两人进来见只有王妃一个人,有些愣神。就听王妃说道:“你可以进来了。” 窗户轻轻打开,一个瘦高的黑衣人裹着寒气窜进来。 两人吃惊的抽刀出鞘,阿奴止住他们:“是朋友。” 石峰比上次看见还要潦倒,阿奴蹙眉:“我记得你背叛刘畅投靠了皇帝。”按理温饱至少能够满足。 他惨然一笑:“当年他对上了我教中人的切口,加上他的身份,又许诺重建大云光明寺,师父和我自然得帮着他。”他们属于北方明教,刘珉流落在长安的时候误打误撞入了明教做了一名小喽啰。 “这些年没听过你的消息,还以为你又做回了老勾当。”阿奴强作镇定拿起银剔子挑了挑烛心。石峰以前干的就是偷鸡摸狗的事,难怪侍卫们都发现不了他的动静。阿奴心里发毛,若此人是皇帝派出来的刺客,她早死一千次了。 石峰看向茶壶,舔了舔发白干裂的嘴唇,阿奴连忙将茶壶还有点心递过去:“喝吧,后来怎样了?” 他灌下半壶茶吃了一块饼才缓过气来:“后来我和同伴被皇帝派去做一些上不得台面的事。”说到“皇帝”两字的时候,他两眼喷火,咬牙切齿。 见他怎么也不像得了荣华富贵的样子,阿奴突然想起刘仲说的话,难道:“刘珉要卸磨杀驴?” 石峰愣住了:“你怎么知道?” “猜的。” 石峰被噎了一下,随后拍案而起:“不错,咱们这些年为他做了多少事,半数同伴都送了命。如今他居然,居然。。。。。。”他话音一顿,想起自己前来的目的,声音软下来:“娘娘,我们一干人这些年替他卖命,就想着有一天能重建大光明寺,堂堂正正的进去参拜光明神。” 从来没有听说过要建大云光明寺,被人骗了十来年才醒悟真是够笨的。阿奴同情的看了看石峰。 石峰已经为当年的选择后悔万分,其实当初他的选择没错,错在向刘珉暴露了自己在禁卫中的实力,引起了他的猜忌。之后将他们当做锦衣卫东厂一样使用,如今自己快要挂了,担心儿子驾驭不了邪教徒,当然要把这个掌握了他无数秘密的暗部灭口。 “娘娘。”石峰苦笑,“我们满手血腥,自然死不足惜,可是还有很多老弱妇孺。” 阿奴奇怪:“你们做杀手还要老人孩子?” 石峰哭笑不得:“娘娘想哪里去了,我们都是人生父母养的,小人是孤儿不代表别的人也是。” 阿奴讪笑。 他继续说道:“宫里的伙伴冒死送出信来,皇帝今天对咱们杀了格杀令。我只有连夜带他们逃走,可是天下之大,竟无处可去。他们都是无辜之人,怎么也不该陪着我们送命。求娘娘收容,给他们一条活路。” “我什么也帮不上。”阿奴摊摊手。 “可以的。”石峰预料到阿奴会拒绝,“动手的正是娘娘的师兄李长风,如今他是禁卫统领,掌控京城九门,只要他肯松口。。。。。。” 阿奴摇头:“你不要说了,有这个时间不如赶紧带你的教友远逃才是正经。” 石峰一脸颓丧:“要是能够出去,我也不会冒险来找你了。现在满街都在搜捕“吃菜事魔”,我们根本出不了长安。”他再一次后悔听从那个口蜜腹剑的皇帝的话,将明教家眷全部迁到长安城,新建的长安城并不像开封那样到处都是逃生通道。这里只要九门一关,就跟铜墙铁壁一般,他们根本不熟悉新的长安。(未完待续,如欲知后事如何,请登陆..,章节更多,支持作者,支持正版阅读!)(未完待续) 第一百九十七节 要挟失败 阿奴不肯答应出面救明教中人,石峰就死赖着不走,两人对耗着,屋里静的只能听见四人的呼吸。房顶上的人熬不住了,终于传来一声轻轻地瓦片响动。 屋里的人全部抬头向上看,屋顶的的瓦片又被敲击了几下 石峰的脸色变了变:“娘娘,那是小人的师父和同伴。” 阿奴终于知道那股阴寒的视线是从哪里来的,抿着唇不说话,看石峰斗胆簧夜前来的底牌是什么。白巴和沈雄早知屋顶有人,见他们如此肆无忌惮,盯着石峰的眼神越发恼恨。 时间已经不能再拖了,但是师父的暗号分明告诉他没有得手。当年他就知道这个吐蕃女人不是省油的灯,疑心病极重,居然硬喂自己吃药丸说是下蛊毒。那时吓得他惶惶不可终日,又被一件事拖住了没法前去拿解药,结果时间到了人却没事,他实在忍不住去找了郎中,几个开封最好的大夫都说根本没中毒。 见阿奴眼角眉梢带着讥诮,知道自己的算盘被她看破,不由得一阵沮丧,没了这点可以要挟,他们无法从根本上打动这位王妃。 他颓然丧气:“娘娘把二皇子藏得真严实。”之前众人商量,整个王府只有二皇子和郡主够分量。 “自然是你们找不到的地方。还有你们就是抓了我也没用。”阿奴反手亮出藏在掌心的匕首,冷笑着对准自己的心脏,“因为你们根本抓不到我。这匕首吹毛断发,锋利无匹。” 这个女人的狠劲自己当年见识过,如今只有赌一把,石峰干巴巴地开口:“娘娘当年害死过一个人,可还记得?” 阿奴垂下眼皮:“我害死的人多了去,一一记得,只怕连觉也不要睡了。” “当年在金明池琼林苑,给娘娘报信的那个宫女小蛮娘娘可还记得?” 她勉强想起来是有这么个人,那天发生了太多事,她早就把小蛮忘记了,不过;“她死了?跟我什么关系?” 见阿奴脸色不似作伪,石峰暗叫不妙,手心出汗:“那年一出事,大家乱哄哄的,等到小蛮的哥哥发现她时,她伏在茶水间里已经死了。当晚她只见过你。” 阿奴猛地省起,那个小蛮是因为对阿依族诱供的香过敏,自己把她扶到茶水间的时候已经是迷迷糊糊的,难道这种过敏也会死人不成? 见她脸色一变,石峰终于找到几分底气:“娘娘可知她还有一个哥哥是谁?是如今的大内禁卫副统领谢小虎。” “不认识。”阿奴直截了当。 石峰气结,不是说这位王妃娘娘经常进出宫禁么?“当年他是延福宫的普通禁卫,不是明教中人,只是幼年常在一起玩耍,所以我的身份没有瞒他。令狐文要我将那封密信送给你,那天咱们的人突然病了,你又去了琼林苑,临时找不到人手,只好求了他让小蛮给你送那份纸条。” 结果小蛮死的莫名其妙,谢小虎四处查问,却没人知道是怎么回事。石峰心中愧疚,加上刘珉一即位,就将他和师傅派出去清除异己,谢小虎存心与明教的人断的干净,他和石峰的事就没人知道,后来他偶然得了皇帝的眼缘,一步步升了上去。跟石峰却是老死不相往来了。 阿奴轻笑一声:“多谢你将同伙告知。” 石峰脸白如纸:“他不是明教的人,今晚的格杀令只怕他也有份参于,小人早就留下话,若是娘娘不肯援手,马上就有人将当年的事告诉他。” “也要他有那个胆子敢动梁王府。”阿奴撇撇嘴,这个底牌真是没意思。 “娘娘不知道,谢小虎只有这么一个妹子,当年他家穷得将五岁的小蛮送进宫给谢小虎换饭吃,后来他年纪大些,千方百计钻营进宫做了禁卫就是为了照顾妹子。他可是个天不怕地不怕的狠人,这些年想找出小蛮的死因已经快疯魔了。” 谢小虎怎么也怀疑不到阿奴头上,正是当年自己害怕他跟刘仲和皇帝对上,搅黄了明教的事,跟他赌咒发誓小蛮的死跟眼前这位貌美心狠的王妃娘娘没有干系,谢小虎信了他的话。想起这些石峰就口唇发干,在阿奴晦暗不明的眼神下,越来越觉得自己没有说服力,“我们进王府的时候,禁卫已经出动了,他手上至少有半数禁卫人马。” 意思是那位要是发起狠,梁王的名头也不能阻止他为妹子报仇,今晚正是月黑风高的好时机。 阿奴秀气的掩口打个哈欠:“他多大了?父母还在?成亲了没?” 石峰不明所以老实交代:“三十多了,父母早就去世了,有三个孩子。”却看见眼前的梁王妃笑得如春花绽放:“石峰,你走吧。” 石峰愕然,屋顶上突然传来一个尖利的女声:“蠢货,白白浪费半夜,还不走人?” 有孩子的父亲,这些年又官运亨通,就算想报仇也不会选在今夜明着来。而明教的那些老弱妇孺却等不及了,天光大亮,只怕他们就无处藏身。 石峰知道自己完全失算了,盯着阿奴的眼神渐渐绝望:“娘娘,整整上千人呐,你发发慈悲。” “你知道我不能。”居然有这么多人?跟大屠杀何异?阿奴一阵心悸,前几天还说刘珉是个不错的皇帝,如今看来真是凶残的可怕。她没有迟疑别开脸一口回绝,“谁没有妻儿老小?你也知道我师兄不能。他无法不奉命行事。” 刘珉等不及阿仲回来就动手,是不是可以认为他是故意将阿仲支开,将小铁留在王府试探自己,若是自己轻举妄动,谁知道下一刻他会不会把刀尖对准梁王府,即使有李长风在。就像石峰说的,禁卫里还有谢小虎那帮子对皇帝死忠的人呢。 “还不走!?”外面传来那个女人的声音。 石峰眼睛都红了,从牙缝里崩出一句:“娘娘,你会后悔。” “我不会。”阿奴镇定地回答。见他打开窗子,一行黑衣人兔起鹘落,大模大样消失在视线中。这时才有侍卫喝了一声:“什么人?” 阿奴无力的挥挥手瘫坐在锦垫上,沈雄提气叫道:“没事,王妃的客人。”(未完待续,如欲知后事如何,请登陆..,章节更多,支持作者,支持正版阅读!)(未完待续) 第一百九十八节 京城暴乱 石峰走后,她等消息,不知不觉趴在书桌上睡着了,不久就被冻醒,眼前一片刺目的白光扎得她睁不开眼,天已经亮了。她抬起脖子闷坐一会儿,也许是天冷的缘故,脑子变得像冬天的狗熊一样迟钝。良久,昨晚的情形才慢吞吞地一点点回到她的脑海里。 她起身推开窗户,外面雪光耀眼。天色尚早,雕梁画栋的梁王府里静悄悄的,只有雪花轻轻飘落的声音,冻住了一池的残荷败叶。她怔怔出神,直到几只小麻雀蹦蹦跳跳的出来找食物,被匆匆经过的沈雄惊得啾啾远遁。 他绕过池边光秃秃的柳树,还没走进暖阁,几个侍卫就探出头来:“雄哥,那群混蛋是什么人?”昨晚简直就是奇耻大辱。 沈雄脸一板:“载了就是载了,昨晚当值的待会全部下去领板子。”他是沈家的资深暗卫头目,比老七等人岁数还大,被调来负责王府这一块。昨晚石峰等六个人摸进来将王府搜索了一遍,他和这帮子饭桶毫无知觉,单单这件事,就足够让他颜面扫地的了。幸好王妃早有预防。否则小主子们有个闪失,他们死一千次都不够。 一干侍卫满脸愧色,心中将石峰几个骂到了祖宗十八代。 里面王妃的声音传来:“板子记下吧,这两天要用人,都受伤了谁来做事?” 沈雄连忙应下,推门而入。 王妃身上披着一件乌云豹的大氅,蹙着眉头,两根垂下来的长辫子有些蓬乱,像个不修边幅的小女孩一样,见他进来微微点头,忍不住掩口打了个哈欠。 大概又是趴在桌子上睡了,那大氅还是王爷的,只怕是想他了。沈雄心里叹气,这样的暧昧不明的局势,王府里只有一个娇滴滴的女人,担子实在重了些。 阿奴开口问道:“大师兄怎么说?”她将昨晚的事通知了李长风。 沈雄回报:“统领大人说,他知道了,会小心谢小虎。昨晚禁卫搜捕了一夜,只抓到几个吃菜事魔(明教的蔑称),上千人不知所踪。分明大内有人泄密,皇帝震怒,开始彻查禁卫和皇宫。” 如果说收拾明教徒是刘珉的第一步,那显然是受挫了。那么清洗皇宫算是第二步么?不过上千人可以藏哪去? “大人的意思是皇上要动真格的,只怕会拔出萝卜带了泥,打老鼠反伤了玉瓶儿。谁也没法预料下面还会出什么事,娘娘看好二皇子和郡主世子要紧,人手不够找他要。” 三个孩子晚上睡觉都是躲进假山下的密室里,所以石峰他们昨晚找不到。阿奴对于刘仲在这个时候被派出去猜疑颇多,昨晚又来了这么一出,她暗自庆幸自己未雨绸缪修建了连通卧房的密道,那条密道可以直达城外。 她没有认识到陵墓对于古代人的重要性,吐蕃大都是天葬火葬,阿依族的葬俗也很简单,前世皇陵她只在电视上看过,印象里那是个又苦又累的活,只有倒霉蛋才会被发配去修陵墓。其实就是因为太看中身后事,刘珉才派谁都不放心,只好在这当口派堂弟出去。 街上还在戒严中,整个京城的气氛随着皇帝的病势沉重越来越紧张,大有暴风雪之前的宁静。满大街只能看见稀稀拉拉的人影,个个弓背缩腰在雪地上踯躅而行。 阿奴下令紧闭大门,各处警戒,昨晚的事她不希望再发生了。 早饭的时候,阿奴正在给三个小祖宗喂饭,外面突然喧闹起来。这种声音她在打箭炉的时候听到过,禁军绝不会发出这么大的声音。她将手中的碗交给琼玛,爬上园子的三层高楼往外一看,街上开始出现了三五成群的人们。 又出去探听消息的沈雄赶回来:“娘娘,那些明教徒反了。” 阿奴一晒,钢刀加颈了不反那是傻子。“还有呢?不是说大都是老弱病残吗?” “还有一些家族也在底下伺机而动,明教的人可没那么多。小的只走到东街的尽头就出不去了,街上的那些人脸色不善。” “这些人是军队?前几日就戒严了,他们怎么进城的?” “大都像是衣衫褴褛的流民,其实面无饥色,身体健壮,应该都是些家丁护院,有些人看那走路步型像是当兵的。戒严也就这些天的事,不排除早就进城藏起来罢了。皇帝去年身体就一直不好。” 沈雄见四下无人,低声道:“好像听见有人说启正帝被救出来了。”他们就算是暴乱也需要名分。 这是这些天最糟糕的消息。阿奴惊诧:“谁干的?”启正帝就是刘琅。 沈雄分析:“只可能是明教徒,那些人昨晚应该不止来求娘娘,只怕还找了别人。” “别人是谁?” 沈雄摇头:“能庇佑他们的左不过是司徒家,王家,崔家,陈家,吴家,严家,魏家。。。。。。这些高官显贵。” “梁王旧臣?” “陈家和司徒家,严家都是。也可以说部分都是,那些开国世家屹立近两百年不倒,自成体系,管你谁当皇帝,他们都稳坐钓鱼船 。这次怂恿明教徒叛乱,看样子是被皇帝逼急了。” 刘珉一上台就跟世家暗地里对着干,不说这些年毫无头绪的几起刺杀事件。最近的那次方绮把司徒侍郎的官说撤便撤,皇帝出面摆平,别的人都好说,他愣是没有起复。司徒家族历代在文官中声誉很好,大都担任一些清贵的要职,地位超然,这次被搞得灰头土脸,世家之中颇有怨言。不过阿奴这个草头王妃一向被排除在真正的上流贵族社交圈之外,她也没有融进去的心思,很多事情并不知道。 突然外面开始传来一阵急促整齐的马蹄声,倏忽就到了门前。沈雄脸色变了变:“是禁卫!” 阿奴看见街道两旁上已经站满了骑马的禁卫军,心里松了口气,东街这一块都是官员住宅区。 这座城市刚建成不到一年,眼看又要开始新一轮的血洗。那些世家们在害怕什么?是害怕被刘珉死前大开杀戒,自己家族会被推出来杀鸡儆猴?还是怕自己的权柄不保?阿奴心中无解,就算她有了听风堂,能够收集朝堂的动向情报,但是却判断不出风向,就像炒股的时候不知道股票何时会起落一样,明明全部信息都摆在那,就是判断不出来。此时她才知道那时候刘畅整日要她看些情报分析给他听的用心。明教徒全部迁入长安城的情报,她早就得到了,当时却轻轻放在一边,别人就不这么想,如今利用上了。 可是既然已经起了杀心,刘珉为什么不在迁徙途中就杀了他们?阿奴算了算时间,当时刘珉正当壮年,身体很好,不会预料到一年多后自己就要命赴黄泉。 他们带着孩子躲在梁王府的深宅大院,里面是满府的侍卫,外面是层层的禁军,街上的暴乱离他们似乎很远。只有站在比较靠近御街的花园里,才隐隐约约听见兵器的撞击声,看见远处的浓烟滚滚,空气充满了烟火气,这才有了一点暴乱的味道。 琼玛带着孩子们在假山上捉迷藏,花园里到处是他们奔跑的身影,充满了尖叫和欢笑。小槿穿着大红袄翘着屁屁像鸵鸟一样顾头不顾腚扎在一个洞里,一眼就能看得见。 阿奴好笑,走过去将她包起来:“这样藏不行?” “为什么呢?”她鼓着圆圆的腮帮子一脸疑问。 阿奴一阵头疼,最近两个孩子开始了十万个为什么,不管你说什么话,后面他们都要给你加一句“为什么呢?”,已经成了口头禅。真按照他们的问法解释下去那就是个恶性循环,一连串的“为什么”会把人逼问的崩溃。 她指了指一个深一点的凹洞:“藏这样的地方,才不容易被人发现。” 小槿尖叫一声挂在她脖子上扑腾:“不要哇,里面有老鼠还有毛毛虫。” 小凹洞一目了然,这里天天打扫,现在是大冬天,阿奴无语,合着这就是小槿选择躲在浅洞穴的原因。毕竟是女孩子,小铁和小洛就不怕老鼠和毛毛虫。 大概是阿奴很久没空陪他们玩的缘故,三个孩子都很兴奋,玩的连饭也不肯吃。直到她放下脸来扬起手掌,他们才挤眉弄眼乖乖地躺在床上,没有一会儿三人又兴奋地在被子里滚来滚去,叽叽咕咕笑成一团。 琼玛笑起来:“娘娘,你在这里他们都不肯睡的。” 小槿拱进阿奴的怀里:“阿妈,讲故事。” “小槿讲吧。”她话说得比哥哥流畅,已经能编个一点关联都没有的无厘头小故事。 小槿乌溜溜的眼珠子瞟来转去,害羞的“咯咯”笑:“我不会。” “小槿讲的很好哦。”阿奴和琼玛一直鼓励她。 “很好哦。”得了母亲暗示的刘铁小洛跟着起哄。 “讲小蜗牛好不好?”琼玛朝阿奴眨眨眼。 “我喜欢小蜗牛。”小槿兴奋起来,突然站起来大声说:“有一天,有一只小蜗牛去上街。”然后,她很悲壮的卡壳了。 众人屏息静气等了好一会儿没有下文,阿奴耐心问道:“什么样的蜗牛啊?” “是只很漂亮的蜗牛。”小槿发音有些咬舌,漂亮念成了“漂酿”。 “怎么漂亮呢?” “头上有两个角角,”小槿将手指含进嘴里苦思冥想,被阿奴将手拍掉,她想出来了:“背上有一个小房子,还有尾巴,尾巴上有长长的羽毛,很漂亮。” 众人发呆,突然小铁怪笑起来:“羽毛,羽毛,哈哈哈。。。。。。”他已经六岁了,在花园里见过蜗牛。 小槿莫名其妙。 阿奴和琼玛忍住笑夸奖小槿,小槿哪分得出堂兄是在取笑自己,一得意这回连贯了:“小蜗牛上街看见了狮子,蓝精灵摔倒了,它的羽毛掉了,狮子牙疼,又看见了小兔子,尾巴被大灰狼咬掉了,真可怜,小老鼠生病了,小鼹鼠叫猫头鹰给他打针。。。。。。”她将阿奴说给他们的故事全部综合在一起,开始滔滔不绝。直到两个哥哥打起了小呼噜,她还没住嘴,阿奴万分后悔在睡觉时叫她讲故事,直到她实在撑不住也迷糊过去,貌似这个故事还在继续。 梁王府的前门此时被人砸的咚咚响,侍卫们往外一看,见是李长风,连忙打开厚重的大门。几名禁卫往旁一让,露出身后跟着的几辆青毡小油车,和一群狼狈的丫鬟仆妇。 沈雄闻讯赶来:“李大人,这是?” “华家的和陈家的内眷,永林大长公主惊吓过度,我待会叫御医过来。”李长风交待几句,“王妃呢?” 沈雄连忙说道:“小的来安排吧,王妃娘娘几天没睡了,琼玛说,刚刚陪着小主子们睡着了。” 李长风点点头,他不能久待。沈雄看见他和几个禁卫身上的甲胄都带着血,连忙一把扯住他:“大人,外头怎样了?” “华家和陈家被烧了。”李长风简短说了一句,转身带人匆匆走了。 局势比想象的更严重啊。沈雄愣了一下去安排那些内眷。 阿奴醒后知道的第一件事就是永林大长公主病重,赶过去时御医正在看诊,开了一些定惊安神的药就走了。 一个穿着石青缎绣八团花卉窄裉袄少妇正坐在床前垂泪,见她进来,一屋子人都福身行礼。 “起身吧。”见她们容色憔悴,一身狼狈,阿奴皱眉吩咐楚玛:“带她们都下去梳洗吧。” 那名妇人起身自我介绍:“妾身魏氏,夫君是陈楚文。” 原来是长公主的夫婿的小妾生的儿子的老婆,阿奴终于在大脑中换算过来,连忙笑道:“原是一家人,嫂嫂也去梳洗一番再来,这里有我呢。” 魏氏踌躇了一下,永林公主此时睁开眼:“你今天受累了,下去吧。”魏氏擦擦眼泪,连忙下去。 永林公主朝阿奴招招手:“好孩子,你过来,阿仲去哪了?” “去勘察皇陵。”阿奴走过去坐在床沿,才发现床帐的阴影里,永林公主已是两鬓斑白。十年前第一次在开封见她时,她已经四十来岁,还像个未满三十的丽人,十年不见,竟苍老若斯。 永林公主见她惊诧地盯着自己看,拉着她的手苦笑:“我现在是不是又老又丑?” 阿奴安慰她:“不会,皇姑姑跟十年前一样美貌。” “人人都说你们吐蕃人不会说假话,如今连你也来骗我。”永林公主伤感,勉强撑起身子往外看了看。 阿奴不明所以:“皇姑姑要找谁?我叫人去找。” 永林公主低声道:“叫她们都下去。” 阿奴见她动了几下,竟然满头是汗,连忙遣退楚玛等人:“皇姑姑,你有话就说。” 永林公主闭上眼睛:“碧瑶前年过世了。”她是启正帝刘琅的养母,阿奴知道这件事。 “她去世前一直不肯闭眼,想看一眼琅儿和瑜儿。”永林公主闭上眼,两行泪水滑落,“我去求皇帝,他不肯。碧瑶只留下一句话,求我若是有法子,将两个孩子送的远远的,永远不要回来。为了让她安心闭眼,我只有硬着头皮答应了。其实,我一个深闺妇人,哪有什么法子?这件事就这样嗝的我难受。” 她说了一半咳嗽起来,阿奴连忙给她喂了一点水,她缓过起来:“阿仲不在,跟你说也一样,反正他的事都是你做主。” 阿奴知道她指的是自己有两个丈夫,脸一红。永林公主握着她的手:“有什么好脸红的,喜欢就抓紧了。”见阿奴惊眼睛瞪得溜圆。当初第一次看见自己的时候,她也是这样,像只怯生生的小猫似的,难怪阿仲和母后喜欢她。永林公主微笑起来:“我在皇家长大,什么奇怪的事没见过,我有个姑姑,驸马去世了,她没改嫁,可是私底下面首无数,连父皇都不说她。还有一个堂妹夫妻两个各自有情人,还都是朝廷命官命妇,相安无事。那些人表面光鲜,整日里礼义廉耻挂在嘴边,私底下不知道有多龌龊。我年纪老了才明白过来,所谓规矩礼仪都是狗屁,只要你和阿仲喜欢就好,大大方方管那些人说什么。” 阿奴脸上感动,心里却奇怪非常时期,她怎么突然捧起自己来。 永林公主很满意她的表情,低声说道:“我有件事求你。” 阿奴心道来了:脸上换上恳切的笑容:“皇姑姑有事就直说,我能办到自当尽力。” 永林公主示意她俯身下来:“你待会去找华为,琅儿和瑜儿在马车里。”她的声音细如蚊蝇。 阿奴简直不敢置信,一股股凉气从脚底往上直窜进五脏六腑,钻进心脏里,整颗心脏像结了一层层冰坨子一样往下坠。她千方百计不敢沾身的事情最终还是落到自个身上。 见她小脸煞白,吓得说不出话来。永林公主心里抱歉:“对不住,我实在是没法子了。”(未完待续,如欲知后事如何,请登陆..,章节更多,支持作者,支持正版阅读!)(未完待续) 第一百九十九节 劫持废帝 华府这些年虽然榜上了方绮得以保全,但是皇帝的意思他们明白的很,一家子低调了很多,华青君挂了个闲职后就在家约束子弟轻易不肯出门。 华青君嫡子早逝,华为的父亲是华青君的庶长子华恒山,他是华家的长孙。因为曾是小皇帝刘琅的侍读,华青君生恐引来皇帝的多年积恨,不敢让他出仕。但是华为年少有才,三岁成文,五岁吟诗,当年曾是名满京城的神童,华青君对他寄予厚望,管束的比别的弟弟们都严。他也知轻重,常年在开封郊外的一个别院深居简出。直到这次迁回长安才在府里住下来。 这天晚上全城搜捕吃菜事魔,但是华府的人只是听听就算,那些明教徒跟他们一家毫无干系。 丫鬟书月却把他从睡梦中摇醒:“大少爷,大少爷,有人求见老太爷,好像是吵起来了。” “哪的人?” “不知道呢,老太爷把人赶出门,叫你过去。” 他赶往爷爷的住处,才发现父亲和几个叔叔们都在。见他进来,华青君咳嗽一声:“都来了。今晚有明教徒潜进来。” 一句话人人惊慌失措,他也有点懵了:“来干什么?” “他们想救琅儿,我怎敢答应。”华青君看着有些疲惫。 这些年华家没人敢提刘琅和刘瑜两人,就当作他们已经死了一般。猛的一听众人一下没反应过来,最后华恒山苦笑:“咱们家不比当年手握军中大权,如今也就府里这几百个家丁护院,难道靠他们造反不成?” “明教来的人你们不会想到。”华青君脸色凝重,“是禁军中的五营校尉之一骁骑校尉李固。”禁卫负责大内安全,禁军负责京畿要地。 见儿孙们满脸震惊,华青君苦笑:“不止这位校尉大人是明教徒,他说还有许多官员也是,今晚一并举事。” 华家众人心中掀起惊涛骇浪,明教居然如此树大根深,已经渗入军队高层了。 华青君长叹一声:“皇上莽撞了。”看来刘珉也不清楚明教的势力到底有多大。 华恒山上前一步:“父亲,咱们。。。。。。”华青君见他两眼满是兴奋,一巴掌盖过去,“蠢货,咱们如今什么也不能干。” “可是,要是他们得逞,到时候。。。。。。”华恒山心有不甘,到时候功劳全是别人的。从峰顶跌下来的滋味,华家所有人都没有比他更清楚的,当年他手握京畿禁军,所有人看见他都点头哈腰,走路有风,就连梁王都让他三分。不想一夕惨变,他被老父和姑母压制,眼看着兵权一点点转移到别人手里,昔日对他毕恭毕敬的属下在他面前趾高气扬,十三年了,那种不甘和失落夜夜啮咬着他的心。 “父亲,可要是他们失败了呢?”华为站出来唱反调。 华恒山咕哝一声:“禁军都反了。” 华为冷笑一声:“只是五营之一,那个李长风本就出身禁卫,心狠手辣。当年镇压张甾,攻破反贼老巢的时候,一声令下就坑杀了五万降卒,人称‘西川屠夫’。禁军就算反了,华家一家老小都在这里,能跑到哪去?那几百个家丁还不够他们双方塞牙缝的。” 华恒山脸都白了。 华青君瞪了他一眼:“鼠目寸光,如今还想像太皇太后娘娘在世的时候那是不可能了,就算他们得逞,琅儿也是一个任他们捏圆捏扁的傀儡罢了,咱们家能有什么好处,若是他们卸磨杀驴,只怕到时候离灭门不远了,可别忘了汉献帝。”汉献帝不甘被曹操控制,曾发衣带诏赐给车骑将军、国舅董承谋刺曹操,最后事泄,曹操大开杀戒,将董承等人满门抄斩,连怀孕五个月的董都被当场杀死在皇帝面前。 华恒山等人才醒悟过来,不过,华青君的次子华定山迟疑:“父亲,就算咱们不掺和,琅儿被救出来,一样会牵累华家。” “我已经叫老五先去查看。” 华青君走来走去,心烦意乱,“万一,万一。。。。。。咳,如今只有等着了。”要他杀了自个的外孙,他下不了手,长女死前那哀恳的眼神让他心神不宁。可是要是真让他们劫走了,不论是成功失败,两个外孙一样命不久长,还会连累家族。他心里委绝难下。 华为心道不好:“爷爷,外面戒严,五叔一向鲁莽,这要是。。。。。。”他的五叔华严山武艺出众,性情暴躁,手脚向来比脑子快多了。 华青君摆手:“不妨事,他功夫好,三十好几的人,这些年看着稳重多了。” 底下几个儿子互看一眼,那是老头儿的幺儿,在他面前装乖卖巧,私底下却是一言不合就挥拳相向,几个兄弟包括子侄辈的都对他敬而远之。 华为见爷爷不听,急得转身出来找到护院教头焦沧,叫他点起家丁,火速跟着自己赶往大慈恩寺接应华严山。 华恒山是个纨绔,年纪一大把依然不能让华青君放心,是以华家下任家主就是华为,那焦沧也不多话,带上五十人就走。 此刻天已将欲晓,华为不敢闹得引人注目,吩咐家丁们将衣服全换成破衣旧袄,兵器藏好,三两个一批,一拨拨的出府。他发现一路上都是跟他们装扮差不多的人,有些路口禁军盘查的严些,有些路口的禁军却是睁一眼闭一眼,在那里散荡的人就特别多。他不敢多看,只有学着他们那种紧张又装着漫不经心的神态,一路畅通无阻。 华家人一次都不曾来过大慈恩寺,就像在开封不敢上大相国寺一样。他就算心里挂念,也从来没有动过探望表弟的念头。上次听说两人被虐待,爷爷也只能在夜里对着他垂泪。 焦沧突然叫了一声:“大少爷,你看,起火了。” 远远地一处宏大的庙宇上空浓烟滚滚,华为心里一紧:“已经开始了么?” 见周围的那些游民突然迅速集结起来,他恍然大悟,那股浓烟只怕是动手信号,他什么也顾不得了,连忙也召集自己人手冲过去。 刘琅和刘瑜被囚禁在大慈恩寺的深处,他们不识路,只有看哪里人多就往那里钻。寺庙里的和尚大概都吓跑了,一路上没有看见一个光头。 突然不远处传来兵器撞击的声音,有个人怒吼一声:“给爷爷让道!” 是五叔。华为和焦沧对视一眼,众人纷纷抽出朴刀冲上前去。 只见华严山背着一个人和几十名家丁站在禅院前与一群流民混战,已经有家丁受伤。华为见状带人急冲进去,那些流民猝不及防,三两下被他们冲散,华严山趁机逃出重围。 华为带着焦沧等人断后,且战且走,眼见华青山等人腿脚飞快,转眼就去远了。 流民中的一个头领见他们打扮跟自己人差不多,叫道:“既然是同道中人,何不停下来共商大计?”昨晚他们好容易摆平了大慈恩寺的武僧和禁卫,带着几十人前来劫持启正帝,原本十拿九稳的事情,没想到半路里杀出个程咬金来。 华为也扬声叫道:“我等奉命来接陛下回朝。” 那些人呆的一呆,华为已经跑远了,那名首领大急,连忙紧咬着不放。刚刚跑出庙门,只见一大群流民往这里赶来,华为眼珠转转,想起来时的情景,带人连忙迎上去,流民们只是诧异地看了看,没有人出声询问。 华为大喜,带人穿过流民群,三转五转绕到一条僻静的巷子里,见身后没了追兵,众人才停下喘息片刻。 “五叔呢?”华为停下来才发现自个叔叔不见了。 “五爷跑得快,去了另外一边。”一个看见的家丁回话。 该死。华为一拳打在墙上。 焦沧到过这一带:“那个方向可以去陈家。”永林大长公主的府邸跟陈家连在一起。 华为没奈何,只有带人掉头往陈家而去。只是迟了,陈家跟大慈恩寺一样都是浓烟滚滚。 见大门前的石狮子下倒着几具血淋淋的尸体,看服色都是陈府家丁,一干人大惊失色,连忙冲进去,只见陈府里烟雾弥漫,尸横遍地,一群家人丫鬟像没头苍蝇似的被那些流民赶的乱窜。看见华为等人,流民们一开始以为是同伙,迟疑片刻,转眼人冲到跟前只见刀光一闪,几个人头就滚落在地,他们才醒过神来。陈家的家丁见来了救兵,胆气一壮,趁着敌人一愣神的机会,几个胆大的抢过他们的刀反击,流民们乱作一团。 华为带人在华家杀进杀出,将暴徒们解决了个干净,里外寻了一遍,却没看见华严山,最后一个家丁指了指隔壁:“刚才也有人冲进了公主府。” 公主府里不比华家好多少,只是到底那些都是大内侍卫,比一般的家丁来的强些,流民们最后将他们团团困在一处院子里,叫嚣着要他们将皇帝送出来,不然就放火。(未完待续) 第两百节 人命有价 公主府和陈家华家都不在东街,因为他们这些世家人数众多,府邸庞大,有的都自成一条街,而东街大都是一般官员的家宅。刘仲觉得自己家人口简单,最后只在东街要了一小块地盖了梁王府。 李长风刚刚出宫就听闻街上暴乱,布置禁军警戒的时候就先沿着皇宫前面的御街而下,而东街正好与御街垂直,与皇宫平行,所以那里是最早被掌控的地区,然后才是别的地方。 华为带着华家陈家的家丁还有公主府的侍卫与那些暴徒混战在一起,他尽力找了所有能用上的人,但是仍然抵不住源源不断闻讯赶来的敌人。 李长风看见浓烟后赶到隔了半个城外的公主府时,公主府里已经血光四溅。他带的禁军一冲进去,情势立马一边倒,华为看见他又惊又喜,惊得是废帝在里面,喜得是大家都有救了。 等一切平息下来,日头已经高挂在正空。 李长风看见血人一样靠在地上喘气的华为,心道这位华家的少家主倒不是脓包。眼里就流露出几分赞赏。 此时小院里的侍女惊叫起来,永林大长公主惊吓过度,已经昏过去了。华为正记挂着刘琅,闻言连忙赶进去,只见姑母躺在床上面如金纸,女官兰英正站在一旁垂泪,他心下着忙,正想转头找御医,却看见锦帐后面隐隐绰绰有人,他想叫刘琅,一时不知道怎么称呼,当年他都是叫陛下,连忙改口低叫一声:“瑜儿?” 两个消瘦的人影蹑手蹑脚从锦帐后转出来,满脸的惶恐,正是刘琅和刘瑜,表兄弟多年未见,各自形貌大变,一时间气氛有些凝滞。见他们居然没主意了,跟进来的华严山急了:“赶紧想法子,我不想把琅儿交出去。” 而李长风就在外面,刚才还问要不要把姑母送到皇宫里。 公主忽然睁开眼,低声道:“去梁王府。” 可是梁王去了巩县,府里都是那个吐蕃王妃做主。华为犹豫不决,去华家那简直就是引火烧身。 华严山却不管了:“就去梁王府,拖一天是一天,总有法子把他们弄出去。” 华为想来想去,指指刘琅两个:“把衣服脱下来,待会我带他们先过去,五叔在这里善后,捡两具个头差不多的尸体,将衣服套上,然后扔进火里烧得面目全非才行。”驸马和他的儿子陈楚文还留在开封,这里没有当家的男人,华严山出面料理是顺理成章。 大的马车已经被烧了,他们弄来几辆还没有烧坏的小油车,这是素日里在府邸里走动用的车子,如今也顾不得了。刘琅两人草草装成侍女混在小车里。 李长风没有起疑心,虽然他半道上就知道废帝被劫持,但是他来的迟了一些,并没有听到那些流民们的叫嚷,他以为废帝早已经被明教中人带走,压根不知道人已经藏进了公主府。至于王府侍卫死伤大半,剩下几人都被华为带到梁王府,剩下的两府家丁也被华青山警告不准顺便嚼舌头。 他们先路过华府,结果发现华府也被攻击,已经被赶来的禁军救下,但是近一半的房屋起火,华青君等人都在指挥救火,他偷偷说明状况后。华青君只吩咐:“你看着办吧,把你母亲和婶婶几个姐妹全部带过去,家里住不得了。” 随后的一路上很顺利,顺利的让华为心里发毛,直到进了梁王府,李长风心急火燎匆匆而去,他还没有反应过来。 他是男人,只能和几个侍卫看着姑母被梁王府侍卫抬进去,兰英临走前担忧地看了他一眼。她以前是太皇太后的心腹女官,华氏去世后,她就随了姑母。刘琅两人躲在马车里,不敢下去,刘瑜一直忍住咳嗽,憋得满脸通红。 他们被沈雄带去梳洗,华为才发现自己身上都是血,棉袍已经开始发硬。那个沈雄一直问他们事情经过和外面的消息,看得出他有些紧张。 最后他拿出几件干净的袍子:“华少爷,对不住,这里没有新的衣衫,都是一些旧的,不过很干净,诸位将就着穿吧。” 华为几人哪会真的介意,纷纷客气几句,换上干净棉袍。他提出要见王妃。 沈雄为难:“不瞒您说,王爷一走,王妃娘娘已经小半个月没合眼了,好容易才睡会。刚才就是大长公主进来也没敢去惊动她。她的那些吐蕃侍女和侍卫都是油盐不进的主。如果事情不是很急,跟我说也行。” 这要是在以前,谁敢这样怠慢,华为心里不快。只好讪讪的表示没什么急事。等到沈雄通知他王妃要见他的时候,他觉得头发都等白了。 他还是第一次来梁王府。 小梁王向来深居简出,除了去皇宫比较频繁外,跟谁都不亲近。哪怕是亲姑母永林大长公主。梁王妃他只在幼年时见过一次,隐约记得是一个眉目浓艳的的回鹘少女。那一天发生了太多对他来说刻骨铭心影响了他一生的事情,一个毫不相干的少女对十岁的孩子而言宛如过眼云烟。 梁王府简肃,规模窄小,看起来远不如他们华府,华为心中有事,无心东张西望。跟着引路的侍卫穿过层层垂花门,匆匆绕过一个结冰的池塘,来到一处僻静的精巧馆舍。大概早就得了吩咐,他们一路长驱直入都没有人通报,他才发现梁王府里满府的侍卫,似乎没有内外之分。 走进那个叫影月轩的偏厅,当中立着一个白衣白裙披着白狐裘的丽人正冷冷地看着他。 梁王妃喜着白衣。他正想行礼,那丽人开口:“别来这一套,还是说清楚你们家干了什么好事吧。”她的声音清冷,毫无温度,华为感觉像是大雪天里吞了一个冰块,从头凉到脚。尽管华家与梁王在外人看起来同气连枝,一荣俱荣,一损俱损。但是他是很清楚刘仲和皇帝刘珉的态度,只要他们安分,那就能阖家平安,如果轻举妄动,当年被灭九族的第五家族就是下场。 想起今早发生的事情,还有躲在车里的两个表弟。华为在路上想了无数次的话此时都无法出口。 见他不语,阿奴皱皱眉头。这个青年穿着一件宝蓝色棉袍,眉目疏淡,长身玉立,看着不亢不卑,落落大方,却是满脸为难。 他还有脸为难了?阿奴心头火起:“今早的暴乱跟你们家有关?”如果是这样,那真是百死莫恕。永林公主讲几句话就气喘,阿奴问不出什么,只好找来华为。 华为吓了一跳:“王妃,不是这样的。今早也算祸从天降。”他连忙原原本本的将今早发生的事情说出来。 “那你们家的意思是想将他们送出城去?” “是。”华为看着她,他知道李长风与梁王夫妇的关系,但是不清楚这位陌生的表嫂肯为他们做到什么程度。 “今早的事,肯定很多人都知道了。”阿奴心里很乱。如果不管,刘琅两人断无生理,阿仲若是知道,肯定会伤心。若是管了这真是后患无穷。 “没见过你这么笨的,这种事情敢搞得满城皆知,没有多久我师兄就会知道,他来要人我是给还是不给?你们华家倒是聪明,人往我这里一扔就算完事了?让皇上以为梁王一家又想造反不成?” 华为有些发怔,这位表嫂不像京城里的那些贵夫人讲一句话绕三个弯,居然直接骂上了。 刚才永林公主见阿奴不肯答应,抓着她声泪俱下,说自己糊涂了一辈子,无儿无女,只有这两个孩子放不下,如果再来一场白发人送黑发人,还不如一起跟着去了,一路上也有个伴。老实人拗起来那是老鼠钻牛角尖——认死理,比聪明人更难对付。阿奴好容易还摆脱她,心里懊恼。他们凭什么跟赶鸭子上架似地认定自己和阿仲就一定要救刘琅刘瑜。 听完华为讲的话,她总算明白石峰昨晚打的什么算盘。大概格杀令下的突然,他们仓猝地四处串联,一面筹划暴乱,一面想在她这里打开京畿的防卫缺口。只要昨晚他能够要抓到二皇子和小槿小洛,要挟她也能要挟李长风,先将妻儿父母送出城外,免除后顾之忧。再能让李长风投鼠忌器,他们行事就顺利多了。只是没想到明教的势力这么庞大,连禁军中的五大校尉之一也是明教中人,刘珉太急了些。 阿奴越想越气:“那个老奸巨猾的华青君是不是又想骑墙?还指望着刘琅上位,你们华家威风重抖擞?阿仲这些年为了你们担了多少干系,如今倒好,又要他替你们擦屁股。” 华为被骂的满脸通红:“不是的,爷爷没这么想过。娘娘放心,刚才我都做好了,叫五叔弄了两具尸体穿上瑜儿他们的衣服烧了,公主府的侍卫只剩下五个,我都带来了。刚才我留五叔在那里善后,家丁们都是家奴,自然不敢乱说。只要把他们送走,我们来个抵口不认,谁也没有证据。” 他以为自己做的补救措施不错,哪知道王妃冷笑一声:“真是个好哥哥,看来早就打算好了。怎么送?你说给我听听。”看来梁王府的逃生密道要用上了。只是这样被逼着救人,真的很不舒服。 他想说找李长风,又觉得不靠谱,只有哑口无言。 “就知道,全是一群没脑子的笨蛋。”阿奴忍不住爆粗口。 华为被骂的昏头转向,沈雄却急急进来:“娘娘,外面谢小虎带着禁卫说是看见明教徒进了梁王府。” 该死,李长风不是说会看住他。阿奴狠狠地瞪了华为一眼,转头叫来另外一个侍卫:“告诉他,我这一亩三分地我自会看着,不劳他惦记,想搜王府,拿圣旨来。沈雄,将人带进密道里送出城,带到成都去给赵惜。”反正都救了,干脆送赵惜一个人情。 有密道,华为大喜过望,华家的宅子里只有密室。 沈雄当初督造王府,对密道知道的一清二楚,闻言一愣。 阿奴不管他如何想:“快点,华为会慢慢告诉你。还有,叫琼玛楚玛将小铁他们三个藏进密室里。”谢小虎不管是来搜查废帝还是公报私仇,都是来者不善。 华为转身想走,阿奴忽然说了一句:“你也跟着一块走吧,十年内不准回来。” 他愣住了,只看见王妃表嫂幸灾乐祸的从他身边施施然走过:“我从来不给人做白工,没人告诉你吗?” 当沈雄看见那两个不男不女瘦骨嶙峋的兄弟,联想起早上的传闻,头“嗡”地一声就大了,看向华为的眼神极为不善。 刘琅两人等了很久,简直度日如年,他俩被囚禁了十来年,早就成惊弓之鸟,见他眼神凶恶,吓得哆嗦起来,刘瑜总算敢大声咳出来。 沈雄见状又觉得他们可怜,长叹一声:“快走。” 他们从水榭上的暖阁里钻进密道,华为问道:“十年是什么意思?” 沈雄同情地看了他一眼:“王妃娘娘的脾气那是雁过拔毛,要她做事都要报酬。至于这次救你们的报酬就是你给她做十年白工,你惹恼她了。” 华为吞了口口水:“用,用钱赎行不行?” “怎么?人还没送出去就打算反悔了,也行啊,谢小虎正在上面呢。”沈雄冷笑。华碧宇和刘鹏害死沈浙父女,还有几十名沈家子弟。沈家上下对华家恨之入骨。他一开始对华为客气,那是看在刘仲份上。没想到华家被打压了十几年死性不改,居然还敢劫持废帝。王妃说了送到成都那就成都,这点他不敢打折扣,废帝兄弟半死不活的,折腾了也没意思。有华为在,路上也可以消遣一下,王妃真是善解人意。 华为苦着脸,看样子逃跑了也不成了,可是更惨的还在后头。 密道出口在城外的一个田庄里,沈雄找到领头的黑脸大汉:“老九,昨晚信送出了没有?” 那人正是沈九:“早就走了,王爷很快会赶回来。” 沈雄不怀好意地看看华为:“这位是华家少家主,那两位。。。。。。”他凑近沈九耳朵,华为只觉得一股冰冷的视线扫过来。 沈九点起十名听风堂的好手,骑上快马走骆傥道,骆傥道几近荒废,没有驿站,这一路上听风堂的暗卫们就将华为当做苦役使唤,每到宿营地的地方,汲水拾柴,生火做饭,还要伺候十来匹马的草料。到了城镇,就是住在客栈里也要他倒洗脚水,华为一介公子哥,哪干过这些伺候人的活,一开始老是做不好,误了大家吃饭,他们非打即骂,刘琅兄弟想帮忙,却被阴阳怪气的阻止。 华为知道带头的是沈家人之后,才知道表嫂那幸灾乐祸的笑容是什么意思,暗地里叫苦连天,又放不下两个表弟,生恐自己要是逃了,沈家人会将他们丢下。再说就是逃回去,那个王妃表嫂据说人美心狠,睚眦必报,指不定又想出什么招来。还不如熬到成都,见见那个叫赵惜的在做打算。(未完待续,如欲知后事如何,请登陆..,章节更多,支持作者,支持正版阅读!)(未完待续) 第两百零一节 新的变数 谢小虎听了侍卫的传话,知道进不了梁王府,也不多说话,转身带着禁卫走了。 阿奴将人送走的消息告诉了永林大长公主,公主喜极而泣,抓着阿奴絮絮叨叨颠三倒四又说了许多感谢的话。阿奴被她说得有些不耐烦,瞟了伺立在旁的兰英一眼。 兰英连忙解围:“主子,外面华家的女眷还等着见王妃娘娘呢。” 永林连忙松开手:“你看看我,人老了就是这样,糊里糊涂的。” 阿奴陪个笑脸,兰英送她出去:“多谢娘娘援手。” “别再谢了,皇姑母的谢字我听得耳朵都起茧了,兰英姐姐,你跟了皇姑母?我说,华家人都这么莽莽撞撞的?”阿奴指指脑袋。 饶是兰英愁苦,也被阿奴滑稽的表情逗的笑起来:“华家人的确都是这样,心血来潮想到什么就去做,以前太皇太后也是这样,她想绣一幅兰花,兴致勃勃用白绢绣了一半,方想起自己原来是想用石青色的绢,于是那半副就不要了。太皇太后去世,我在宫里呆不下去,就跟了公主。皇上也没有为难。”说起已故的华氏,兰英一脸怅然,“华家人说实在都有些倒三不着两。那天出了那么大的事,娘娘让我去找禁军统领华恒山,就是华为少爷的父亲,结果他根本找不着,等我回去,一切都结束了。” “指的是当年太皇太后寿辰,今上发难的时候?” “是。你知道他去哪了?”兰英语气嘲讽。事隔十三年,她仍然记得那晚惊慌之中还满怀希翼,然后在漫长的等待中一点点地心如死灰,那种煎熬她再不想尝试第二遍,“那个混蛋在自己姑母大寿的时候,放着九门不巡视,居然上茶肆听小曲,看中了一个卖唱的小姑娘想将人家弄回府,那姑娘骗他说要跟父母去提亲才行,他就傻乎乎地单独进了人家的屋里,外面的护卫一直听到屋子里淫声秽语也不敢进去,直到夜半他们才发现不对劲,踹门进去之后发现他被人打了闷棍,差点没命。” “圈套?” “当然。这件事华家没人敢提,还是我心里气愤,从永林公主嘴里知道的。”永林公主老实憨厚,想来是兰英从她嘴里套出来的。 阿奴笑笑:“知道今天暴乱的那些人是谁?很可能就是当年那批打伤他的人。”当年刘珉身边的人只有石峰有能力在开封做下这些事,也不排除刘畅的火狐就是了。 兰英愕然。 永林公主住的海棠苑隔着一道墙就是华家的女眷住的锦葵苑,锦葵苑是海棠苑的三倍大,因为华家人多,沈雄将她们统统塞进了这里。 阿奴突然听见隔壁有个姑娘尖声尖气的抱怨:“为什么我要跟十九她们挤在一起,我就不信堂堂梁王府穷成这样,连多余的屋子都没有一间。看看这是什么饭菜,难吃的要命,比我院子里三等的丫鬟还不如。大姐她们不是说当年梁王府富得流油,每次吃饭最少都有上百道菜。” “好姑娘,小声些,这是在别人家里,咱们是逃难,可不是去踏青。”一个较老的声音劝道。 然后是一阵低低的嘤嘤嗡嗡的声音。 阿奴听见其中有一句“那个吐蕃女人”的字眼,朝兰英挑挑眉:“真是升米恩斗米仇。” 兰英暗暗叫苦,谁叫她是跟华家人一起来的,嘴上只好说道:“娇生惯养的小娘子们不懂事也是有的,娘娘大人大量,多多包涵。” 阿奴心里的那点面子情被华家千金的一席话冲得一干二净,自己又不是亲善大使,她眉头打结:“锦葵苑里据说有大几十人。”华家的爷们妻妾众多。 兰英闻音知意:“如今动乱未平,王府上下还要娘娘操劳,实在是抽不出身来,华家的太太姑娘们只要衣食不缺,礼数周到就行了。”她是睁眼说瞎话,客到主人家,主人居然不见,那是失礼之极。但是这位王妃娘娘大概是因为刘琅两人的事恼了,连大长公主都不待见,哪里还有心情应付华家那票不知人间愁苦的莺莺燕燕。 阿奴看了她一眼:“那你帮我去跟她们说一声吧,就说抱歉了。”她走了几步又回头过来:“烦请告诉华家的夫人们,梁王府穷的很,实在是无力供养这么多人吃喝,每日我会叫人将她们当天的费用结算清楚,想吃一百道菜就自个掏钱吧。” 就这么明目张胆的要钱,兰英张口结舌,看来刚才那个华家小娘子将王妃得罪的不轻。她先跟着华氏,后跟着永林,素性严谨,自重身份,很少与人八卦,压根不知阿奴秉性,跟永林公主一样一直以为她是第一次见面的那个娇憨少女。哪知道是半点亏都不肯吃的主。 阿奴见她惊诧,想来是从没见过自己这种德性的,朝兰英一笑:“兰英姐姐,我这里缺人,我把你要过来可好?” 兰英已经被她弄得一愣一愣的。阿奴将她上下打量了一番,穿着杏子红的宫装,头上一个牡丹花冠,眉清目秀,耳边两个碧玉耳塞,并无太多首饰,却显得气度娴雅,落落大方。她有些满意,又加了一句:“我是认真的,姐姐还是考虑一下。”吴姑姑在雅州,梁王府缺个女管家。青霜紫穗等人毕竟是刘畅的侍女,对京城并不熟悉,兰英与华氏渊源颇深,对华家又不以为然,看起来不错。 兰英看着王妃娘娘远去的背影,忽然想起她自始至终没有提过那位华家少家主。 沈雄已经将所有的侍卫全部踢起来,那个谢小虎来者不善,肯定不会善罢甘休。外面越来越乱,若是他想浑水摸鱼,找个罪名杀进梁王府也不是没有可能。 阿奴各处走了走,发现他已经全力戒备,赞赏的笑笑:“告诉大家,过了这一关,大家都有重赏。” 沈雄和底下的侍卫们两眼一亮。这位王妃娘娘吝啬的很,王府里的下人仆佣少得可怜,侍卫们连衣衫和碗筷都是自己洗。侍女也只有那几个,十个手指都数的过来。这次华家的女眷过来,厨房人手不够,侍卫们还得帮忙。可是她在赏钱上一向大方,上次有个侍卫遇见湘潭王的侍卫,一问才知道他们的年薪加上所有的赏钱只有自己四分之一还不到,在梁王府当差做得好的话,一年的薪水足够一个六口之家开销三年。 阿奴看见侍卫们满脸欣喜,却朝沈雄打个眼色,两人走到花园的高楼凌云楼上。这座楼加上高高的台基就是四层,半条御街上的禁卫们历历在目,整条东街也可看个大概。 沈雄感慨:“幸好娘娘当初坚持盖这么高的楼,如今外面的情形一目了然。” “我还嫌矮了,要是盖得像绒巴人的碉楼一样,最高有九层,大半个长安城都能看见就好了。”阿奴遗憾。 沈雄看了一眼远处的皇宫,就算想盖那么高,也要考虑皇帝的心理承受能力好不好。 沈雄突然叫道:“娘娘请看。” 两人看见一队人马开进东街街口,迅速的跟原本驻扎在东街的禁卫换防,阿奴惊道:“为什么要换?情形不对。沈雄,你刚才派人去找我师兄没有?” “派出去了。”沈雄脸色凝重,但是:“娘娘,看情形就算再多的人也出不去了。” “你是说谢小虎想造反?”阿奴觉得自己的声音变得又尖又利。 “可能,只要他能一手遮天,假传号令调禁卫攻打下王府,到时候再塞个罪名给我们,顺便连李大人也拉下水,他就算赢了,皇帝也无法追究。李大人根基太浅,当年只在禁卫中呆了半年就跟着王爷平乱,怎比得上他在禁卫中经营十数年。这些人欺上瞒下自有一套。再说皇上已经病危,王爷不在,皇后娘娘和太子一个是女人一个是孩子,还不是任他拿捏?”沈雄噼里啪啦说完,街上的禁卫已经被调走大半,两人都意识到这次动乱出现了新的变数,李长风是指望不上了。 “马上叫琼玛她们带着孩子全部从密道里出城,小铁也走。”阿奴果断下令,“他们全部出去后,再将公主和华家的那些女人一起送走。”地道太小,两和人并排还要侧着身子。如今只有先走一步看一步了。 沈雄下去安排,阿奴一直呆在凌云楼上,看着原先那些禁卫被统统调走,重新换防的禁卫们渐渐往梁王府这边聚拢过来,领头的几个人不时看看天色,他们在等天黑。 沈雄跑下去又和白巴一起跑上来,拿来一个小包:“娘娘,这是烟花。” 报信的烟花,可是在浓烟四起的长安城里,要看见这一处烟花只怕是不容易。阿奴打开数了数,只有十只。看来他们也要等天黑了。 她挥手叫沈雄下去,和白巴两人默默地盯着天边的夕阳一点点地往下坠,寒云四合,高楼上风一阵紧似一阵,吹得人冰寒彻骨。她将斗篷上毛茸茸的帽子带好才觉得暖和一些。 白巴突然冒出一句:“娘娘,你也先走吧。” “我再等会。”阿奴看了一眼在暖阁外排成长龙的华家人。(未完待续,如欲知后事如何,请登陆..,章节更多,支持作者,支持正版阅读!)(未完待续) 第二百零二节 密道逃生 冬日天黑得早。 梁王府的侍卫突然听见外面有人高声叫道:“请梁王妃接旨。” 几个侍卫互看一眼,将门上巴掌大的窥视孔打开,昏暗的大门外果然站着一位钦差模样的人,手上捧着一个卷轴,身后站着一溜的人,似乎就是宣读圣旨的官员应有的排场。 沈雄赶过来对着小孔说道:“这位大人,非常时期,请勿见怪,能否先将圣旨给在下看一眼?” 那名钦差不耐烦的将圣旨递到沈雄面前一晃,声音骄慢:“看清楚没?” “大人怎的称呼?在下也好禀报我家王妃。” “我姓李。”官职却没报。 沈雄也不介意:“大人请等会,在下去请王妃娘娘。” “真有圣旨?”阿奴有些吃惊,难道不是谢小虎的人? “看着是圣旨的形状没错,不过他只让我看了一眼。”沈雄也疑惑,“难道真是皇上有事?”阿奴抬头看见永林公主还在暖阁外面,虽然天色昏暗,但是她是躺在担架上,自然一目了然,阿奴皱了皱眉:“怎么皇姑母不是最早走的?” “大长公主生着病,收拾的慢了些,那些华家人等不及,闹着要走,有的哭哭啼啼的,属下被烦的不行,想想时间紧急就让华家人先过了。”沈雄很不屑的说。 “这样,你把兰英叫来去看看,她在宫中呆的久,这些东西比我们懂得多。”阿奴总共没见过几份圣旨。 于是梁王府大门的小窥视孔又打开了,里面一个声音清脆的女人说:“圣旨凑上前来让臣妾看看,实在对不住钦差大人,如今,满城都不太平,阖府上下都是女眷,臣妾不敢掉以轻心。” 那名李大人将照旧将圣旨在窥视孔前打个晃,那女子为难:“大人,臣妾看不清,能否再近些?” 李大人咳嗽一声:“皇上的圣旨哪能有假?王妃娘娘还是速开中门的好,不要误了我跟皇上交差。” “大人海涵,王府里面还有大长公主和二皇子在,若是出了差错,臣妾也难辞其咎。” 那李大人僵持片刻,见实在无法,只有将手中的玉轴凌锦圣旨打开凑近小孔。兰英就着火把的光亮看了看,也不多说,将窥视孔一关,里面扣上,转头压低声音对阿奴说道:“是皇帝的笔迹,旁边好像有皇帝的小印,看不清。不过上面没有中书省和枢密院的盖章。圣旨必须经过中书省枢密院用印发出,这样才能意义,皇帝直接发出的只能算中旨,中书省和枢密院有权拒绝承认它的法律地位,底下的官员也有权拒绝执行而不算抗旨。”皇帝的笔迹可以模仿,而小印就是私章,又不是玉玺,更没有说服力,大概这么短的时间去刻印也来不及,谢小虎怕露出破绽,只有等天黑才行动。上辈子阿奴几乎就是在假冒伪劣商品的包围中过日子,对这些伎俩早就不陌生。 假传圣旨?谢小虎大概想破釜沉舟,连这种拙劣的把戏都出来了。 外面正准备赚开梁王府大门的一干人已经等得不耐烦,谢小虎正准备下攻击令,突然发现前方大亮,一道道烟花呼啸而上,漫天绽放五颜六色的绚丽花朵。 他缓缓地举起长枪,看来那个梁王妃果真如传言中说的一般狡诈多疑,自己的这番心机是瞎子点蜡——白费了。他后悔不已,早知道刚才就用硬的,只怕这会子梁王府早就拿下来了。 沈雄见烟花上天,知道与谢小虎已经图穷匕见。赶到凌云楼上见白巴堪堪把烟花放完,光亮一闪而逝,三人眼前突然暗如永夜,好一会儿才适应过来。 梁王府外刚刚燃起的火把照亮了整条东街。沈雄倒吸一口凉气,外面已经是里三层外三层围满了禁卫。 王府里加上吐蕃侍卫才一百多个侍卫。他连忙催促阿奴走人:“娘娘,属下可以支持一阵子,你快走。” 阿奴呵斥道:“支持什么?只要能先打退他一会儿,趁着空隙大家都走,最后一定要放把火,特别是暖阁,别让他们找到密道进口。” 沈雄刚提起来的豪情万丈被王妃娘娘一语打散,尴尬的笑两声 梁王府里连粗使的仆役都已经下到密道,外面已经是喊杀声四起,侍卫们全在外面,琼玛他们先走了,最后只有阿奴一个人,她咬咬牙快速的赶上。 这条密道是当时自己临时起意,修的仓促,很多地方都在滴水,只能一人通过,两人就要侧着。大家走的缓慢,不是还能听见前面的抱怨声和哭泣声,还有轻轻的呵斥声。阿奴撇撇嘴,心里厌烦,要不是这帮子华家女人,上面的侍卫也有时间逃出来,到时候把地道的铁门卡死,就是神仙也过不来。如今她们还要如丧考妣吵吵闹闹。 大约走了一个时辰,他们才走出密道,守在密道口的戈达看见阿奴终于露出头,顿时欢天喜地,可是王妃后面再没有人,他的笑容凝结在嘴角。阿奴拍拍他:“白巴断后。” 戈达仰头长长地唿哨了一声,钻进密道里,几个留守在田庄里的吐蕃侍卫也赶上来,转瞬没入地道。他们形貌与中原人不同,阴沉沉的黑脸在火光下一闪而过,看着骇人,华家的女眷们被吓得挤成一团,有的甚至哭出来。一个妇人站出来喝道:“安静些,那是吐蕃人。” 阿奴冷眼看着,朝老七歪歪头:“老七哥哥,这些人是华家人。” 老七眼皮也不抬:“那个,沈飞,将她们带到那个空的谷仓里。” 阿奴走进田庄的大屋,找到孩子们,小金和小洛是不知愁的年纪,看见她就要抱。刘铁一脸害怕,扯着她的衣袖死命拉:“皇婶,我想要母后。” 下午众人一脸惶急忙忙地带他们走那条漫长而黑暗的地道,他虽然才六岁已经知道大事不妙。 截止到中午皇帝皇后还没有危险,现在她也不知道,阿奴只能抱起他,指着远处黑魆魆长安城楼:“看看,我们离长安很近的,现在太晚了,明天我带你们一起回去。” “明天,一定。”刘铁一脸认真伸出手指跟她拉钩。 阿奴笑出声来:“是不是小槿教你的?” “是小洛。你不准骗我。”堂婶的笑容好像暗夜中的太阳般光芒耀眼,暂时冲散了刘铁心中的阴霾。拉过勾之后,他想想还是不放心,又追加了一句。 “好,明天一定带你去。现在你是个好哥哥,带小洛小槿去玩吧,等会吃饭。” 小槿也抓着母亲的裙子:“抱抱,抱抱,我要讲故事。” 阿奴“嘿嘿”干笑两声:“讲给哥哥听?” 小槿嘴巴嘟得象朵小花,小洛也在母亲脚边扑腾闹着要抱。看来下午的事情还是对他们有些影响。阿奴无奈,只有陪着他们。女儿那漫长的故事每天都有新的篇章,她听了前面忘记了后面。 外面青霜过来:“王妃,华家大夫人陈氏求见。” 看来住谷仓她们不满了,也是,连屋子都不愿意跟自家姐妹们挤一挤的贵族千金怎么愿意住在谷仓那么粗陋的地方。 兰英正好走出来,见阿奴满脸鄙夷,心想这位王妃还真是七情上脸。却听见王妃娘娘开口:“兰英姐姐,你帮我应付一下吧,缺什么找老七哥哥要。你看,”她指指自己脚边的几个孩子,“我根本走不了。” 兰英刚想拒绝,却看见王妃脸上似笑非笑,到嘴边的话又缩回去。见她无话,阿奴满意地带着孩子走了。留下兰英心中纠结:“王妃娘娘,我还没答应到梁王府啊。” 青霜好笑:“兰英姑姑,那一切拜托了,我还要去准备晚饭。上百个人的饭,大家都忙不过来了。” 陈氏站在这个脏兮兮的农家田庄里,欲哭无泪。梁王府的人也欺人太甚,就那么间谷仓,大倒是大,可是满地都是灰尘,那些侍卫们只给了她们一些稻草,连晚饭也没着落。今天大家早饭没吃,中饭在梁王府里,几个妯娌和侄女们嫌饭菜粗粝,硬是搁着没吃,现在几个小的饿得直哭。没想到那样的饭菜梁王妃还叫兰英过来说要算钱。 她等了很久,才看见一个宫装女子披着斗篷提着红灯笼过来,她定睛一看,是兰英,脸色就不好看。 兰英跟没有看见她的脸色似的,嘴角噙着笑:“王妃实在走不开,要我过来问问,大夫人可有什么事?” 陈氏气得倒仰,兰英还是小宫女的时候她就认识,也不是外人,索性滔滔不绝地抱怨了一通,末了说道:“我知道现在艰难些,能有间屋子容身就好,咱们几个也就罢了,那些未出阁的姑娘们还有几个小爷住在谷仓里成何体统?这样半点体面都不给,难怪那些夫人们要‘蛮子蛮子’地叫,真真是野蛮人。” 兰英自然知道阿奴看不起华家,叫她来就是存心不管了,怎么会肯去回话,只是装模作样叹口气:“大夫人,您没发现华为不见了?” 陈氏不知道刘琅刘瑜的事,闻言才记起自己儿子早上是一起坐车过来的,而到现在也没看见儿子踪迹,不由得大惊失色:“小为去哪了?” 兰英却换了话题:“大夫人有空还是劝府里的姑娘们,中午的时候贵府千金辱骂王妃娘娘,恰好被她听见了。她肯救你们,已经仁至义尽,我劝诸位还是消停些吧。”将话说开,她拎着灯笼就走了。下午华家人赶着进密道,没有一个人过问永林公主的事已经让她寒了心。 陈氏呆若木鸡,身后的贴身嬷嬷低声劝道:“大夫人,咱们赶紧回去吧,左右不过挨两天咱们就能回去了。” 陈氏抓住她的手:“舒娘,你也没看见小为?” 舒娘叹气:“大少爷应该没事。夫人没有听出来么?兰英姑姑的意思是要咱们大家安分一点。” 人在屋檐下,陈氏无法,只好赶回谷仓安抚家里的姑奶奶们。 过了很久饭菜才送来,装在三个大桶里,一桶饭,一桶菜,还有一桶稀拉拉的汤。舒娘上前看了看,米饭是干饭,有些发黄,菜是混炒的,看不出颜色,碗勺只有几个。她想开口多讨要几个。 送饭的仆妇大声道:“夫人姑娘们将就一下,一下子来了这么多人,没有多余的碗筷。”把话一扔转身走了。 舒娘只有先勺一碗饭菜递给陈氏,她记挂着儿子,哪里吃得下,吃两口就递给舒娘:“大家赶紧吃吧,如今不比得在家里,不吃就要饿肚子。” 小丫头们已经饿得前胸贴后背,但是自己主子还没吃,她们只有硬忍着。 华十五娘扒拉了两口就吐出来:“这也是人吃的东西,比中午的还难吃。”身边的乳娘连忙拿过来:“姑娘,将就些吧,横竖过几日归家,你爱吃什么就吃什么。” 陈氏突然站起来:“十五娘,中午那个骂王妃的就是你?” 见大伯娘横眉立目,手指上那长长的指甲指着自己面门,紫色的蔻丹在昏暗的油灯下泛着诡异的黑光。华十五娘惊呆了。 她的母亲是华家老二华定山的第六个小妾黄氏,见状连忙将女儿扯在身后:“大夫人,我家十五娘可从来不会骂人。” 陈氏不理她,朝华定山的正妻严氏怒道:“老二家的,你可知道刚才我去求王妃,王妃为何连咱们的面都不见,就是十五娘中午的时候辱骂王妃,被人家听个正着。” “什么?六姨娘,可有这事?”严氏也吃了一惊,恶狠狠地眼神扫向十五娘。 “夫人冤枉,十五娘可是一向乖巧,嘴也笨,哪来的胆子敢骂堂堂王妃,大夫人从哪个挑三拨四的人嘴里听来,没得冤枉了孩子。”黄氏也不是个省油的灯。 陈氏哪容她否认,华为下落不明一事让她惊慌失措,如今有一个可以讨好梁王妃的机会,她决不能放过。左右就是这几个姑娘骂了王妃,就算不是十五娘也会是十六娘十九娘,只有十五娘是庶出,用来顶缸正好。照她估计,兰英是提醒自己华为已经在王妃的手里,只是她要自己儿子做什么?二夫人严氏当时还想让自己庶出的儿子跟梁王那个手有毛病的郡主定亲,可以几次进宫人家理都不理她。这次好容易有个机会,想来不会放过。 陈氏喝道:“哪那么多废话,十五娘,跟我去赔礼道歉。” “我不去!”十五娘尖叫一声缩进母亲的怀里。(未完待续,如欲知后事如何,请登陆..,章节更多,支持作者,支持正版阅读!)(未完待续) 第二百零三节 临终嘱托 十五娘一哭,黄氏心疼之极,转转眼珠拍着大腿哭起来:“二夫人,你可要为咱娘俩做主啊。咱们二房的人,什么时候轮到大房的对咱们指手画脚,大夫人素日里管家是不假,可又不是衙门里的判官,没有证据,不分青红皂白就扣个藐视王妃的大帽子下来。二夫人哪,这不是生生的打二房的脸?她哪有把你放在眼里?咱们家小十五冤枉啊。。。。。。” 一席话连哭带嚎唱作俱佳外带挑拨,两位夫人气得脸如锅底。 一个眯缝眼的七八岁男孩嘻嘻两声:“六姨娘唱的可比杂剧好听多了。” 旁边几个小孩子跟着嘻嘻哈哈的笑起来。 “笑什么,饭也堵不住你们的嘴?伺候的人都死哪去了?长辈说话哪有小辈插嘴的份。”二夫人严氏冰冷的眼神扫过那几个小孩的母亲。华府的嫡子嫡女最小的都十三岁了,更小的孩子个个都是姨娘养的。华家规矩大,素日里几位夫人开口,谁敢在旁说三道四,没想到不过出来一天,这些皮猴就蹬鼻子上脸了。 几个姨娘唬的连忙拉着自己的儿子各自走开。 严氏盯着哭得一抽一抽的十五娘,一字一顿:“去跟王妃赔礼道歉,免得连累了几个兄弟姐妹。”现在整个华府都没脸面,二房的又算什么。 正头娘子发话,黄氏连哭都不敢哭了,加上严氏强调了‘赔礼道歉’四个字,不过做小伏低,又不会少块肉。她看看年龄相仿的十六和十九,也回过味来,这里只有自个的十五娘是庶出,不是她也是她了。连忙转过头哄女儿重新梳洗一番:“你就跟着夫人们过去,好好的说句软话。王妃娘娘和夫人们都是贵人,宰相肚里能撑船,哪会真的跟个孩子计较。”她终究心中不忿,话里夹枪带棒。 十五娘自己也明白过来,愤恨的盯着两个妹子,不过投个好胎从夫人肚子里爬出来罢了,凭什么事事都压自己一头。十九娘鄙夷地哼了一声,十六娘拍拍她:“别这样,总归都是姊妹,在外头还是收敛些好。” 十五娘磨磨蹭蹭,两位夫人看也不看她。最后她看着实在拖不下去,只好起身。 阿奴正哄两个孩子吃饭,十二等人则顾不上,一头钻进地道里接应去了。听说华家两位夫人带着个小姑娘说是赔礼道歉,她放下筷子,这还有完没完。 兰英连忙站起来说:“是臣妾当时说了中午的事,希望她们安分一点。” “直接告诉她们,王府里的侍卫生死未卜,想平平安安的就老实些别添乱,再唧唧歪歪把她们都卖到吐蕃去。”阿奴看见那些鸡仔似的女人就烦,现在哪有心情去应付她们。 兰英陪着笑脸:“公主刚才还问,华家大郎去哪了?” 大郎?华为?阿奴“噗”地笑出声来:“是大夫人问的吧?”难怪急吼吼地又来了。 “大夫人是驸马的亲妹子,那二夫人是严家家主的小女儿。”兰英没敢说是自己透露给陈氏的。 “哦,还真是盘根错节,那剩下几位呢?”阿奴来了兴趣。 “三爷是庶出,夫人是魏家的庶女,两人都是深居简出的。四爷早逝,没有娶妻。五爷叫华严山,是华太傅最宠爱的九姨娘生的,他武艺高强性情暴躁,但是人还不错,五夫人是王家的庶女,据说是个泼辣货,夫妻两个是华府一霸,连当家的大夫人陈氏都要退让三分。” “这样,还是你去应付,我不想见她们,特别是大夫人。”阿奴瞄了兰英一眼,“兰英,你知道华为做了什么去了哪里,何不一五一十告诉大夫人?”既然陈氏与驸马是亲兄妹,兰英向着她很正常。 见王妃窥破自己的心思,兰英心虚的两手出汗,强自镇静答应下来。 两位夫人看见又是兰英过来,脸都绿了。 陈氏没敢吭声,严氏却怒了,她当初几次打着探视皇后的幡子进宫,那个吐蕃女人连面都没露,如今可好,直接无视。 兰英一进来就看见一个十五六岁着红绫袄披着羽毛缎斗篷的小娘子,正冻得哈气,雪白的瓜子脸,柳叶眉,一双眼睛滴溜溜乱转,一看就是个不安分的。想来就是中午乱抱怨的那位,她理也不理,看见素来骄纵的二夫人严氏气得脸皮都在抖,连忙开口:“二位这是怎么了?王府里还有百来名侍卫生死未卜,王妃忧心如焚,正准备倒回去接应呢。我劝夫人们将就些吧,左右不过一两天就能出分晓,若是咱们赢了倒好,若是输了,诸位现在身无长物,又都是女人孩子,外面天寒地冻正下着雪呢,能走到哪里去?到时候都要靠着王妃娘娘才能有活路。何必在这个时候给她添堵?夫人们只怕听说过了这位王妃娘娘的名声,那是个脸酸心硬的。那一年恼了,连梁王爷和汉嘉王爷都敢打的面目全非,皇上一句重话也没说。” 两位夫人如当头棒喝,方醒悟过来如今不是在家作威作福的时候,一家子女人孩子小命都捏在那个吐蕃女人手里,饶是两人素性刚强,此时也彷徨无计。 兰英心里冷笑,转过头将陈氏扯过一边,低声将华为和华严山劫了刘琅的事说了。 华为是陈氏的命根子,听闻儿子做下塌天的祸事,顿时吓得手足发软,靠着兰英瑟瑟发抖,却是半句不敢多说,心里将华严山砍成了十七八段。 兰英末了说:“只怕人已经送到吐蕃去了。”王妃虽然没说,但吐蕃是这位王妃的老家,想来想去只有可能送到那里去。 那就是这辈子都见不着了?陈氏两眼一翻昏死过去。 谷仓里的女人们看见一向端庄稳重的大夫人是被抬着回来的,吓得乱成一团。 兰英将人送到后严氏说:“二夫人,好好约束府里的姑娘小爷们,可别出什么乱子,你别忘了,王妃的师兄人称是‘西川屠夫’。” 那位和梁王爷一样都是能止小儿夜啼的人物,严氏觉得全身的皮都绷紧了,连忙挤出一丝笑容:“兰英姑姑放心。” 兰英转身想走,严氏连忙拉住她:“能否送些炭火来?” 她转头一笑:“夫人,这里人多,实在冷就挤一挤吧,就是大屋那边也只有大长公主和二皇子他们才有炭火,一下子来了这么多人,连柴禾都不够,哪来的炭火?” 严氏看着四面漏风的谷仓,几个小丫头大概出来的急,没有带御寒的衣物,已经冻得挤成一团,想想刚才看见的那栋简陋的青砖瓦屋,心知兰英说的是实情。不由得头疼万分,这要是再多挨几天,只怕会活活冻死人。 阿奴好容易摆脱三个孩子,走到有密道的那间屋子里,里面黑沉沉的没有一点声音,急得她五内俱焚。跟来的十九劝道:“阿奴,你还不如出去走走。” 意思是在这里也只有添乱,阿奴朝他咧出一口白牙:“十九哥哥,虽然我没用,也别说得那么明显好不好。” 十九弹弹她的鼻子:“我去巡庄,现在整个庄子之只剩下我和三个听风堂的人,你小心些。” “知道了。”阿奴想想觉得不放心,干脆叫十九再带上公主府里硕果仅存的几个侍卫。为了掩人耳目,这个庄子选在偏僻的地方,如今京城九门齐关,又下着雪,外面可别出什么乱子才好。 沈雄当时买下了整座山连带山前的几百亩薄田,平日里也是一些听风堂的家眷在租种。阿奴看了看那座粗具规模的三进大瓦房,心里直叹气,这次连带密道统统暴露,这处田庄只有放弃了。 沈十九几个随着嘎吱嘎吱的踩雪声渐行渐远,见天上又开始飘雪花,阿奴叫来楚玛:“如今庄子里人手不够,大家都不要睡了,全部打起精神来,兵器不离手。”云丹给她的几个侍女全都有些身手底子。 她去看了看永林公主。她毕竟年纪大了,连惊带吓几次,一整天都恹恹的。御医倒是开了药,可以后来却没法出去拿药。 见阿奴进来,她勉强笑了一下:“都安顿好了,华家的人不知好歹,你别放在心上。”兰英都跟她说了。 阿奴见她脸色发青,安慰道:“我不介意,她们素日里锦衣玉食,哪受过这个苦,有抱怨那也是人之常情,只是这里还没有修好,四处都很简陋,粮食也不够多,委屈大家了。” “我都一把年纪了,哪里还在乎这个。”永林公主喘口气,靠在枕头上,“这次只怕是不中用了,我一辈子无儿无女,琅儿瑜儿你也送走了,我除了这个,”她指指兰英,“除了她,我再没什么放不下的。” 阿奴本想说她还有个驸马,见她只字不提,那个魏氏只见过一次就踪影全无,连忙改口:“放心,我那里缺人,正好让兰英姐姐给我管管家。” 永林只把眼睛瞅着兰英,兰英连忙上前给阿奴行礼:“多谢王妃娘娘收容。” 阿奴连忙扶起她:“我以后要姐姐帮忙的地方多着呢,说起来还得我谢你。” 见她二人相投,永林宽慰一笑:“兰英,你是孤儿,自幼就进宫,在母后身边养大,后来又跟着我,咱们两那是二十来年的情分了。这些年我疾病缠身,人说久病床前无孝子,连那个假儿子儿媳都只是做个样子,只有你日日在我跟前伺候,我眼看就不行了,总得给你找个靠山才能安心。” 兰英被她说得眼泪涟涟,永林抬头对阿奴说道:“是我耽误了她,原想着给她挑个好的,再放她出宫,结果怎么也挑不出一个,就这样耽误到现在。若是有好男人,你就把她嫁了吧。我历年有些体己,都在府里,若是能拿的回来,都给兰英,若是不能,只好麻烦你多多帮衬。” 见她一脸哀恳,阿奴觉得心酸,连忙含泪保证:“皇姑母放心。”(未完待续) 第二百零四节 梁王家奴 阿奴突然听见密道的那个屋子有动静,连忙冲过去查看,只见老七等人抬着几个伤员上来,阿奴见连忙抓着他直问沈雄等人如何。 大冬天的,老七满头是汗,他顺手抹一把脸,手上都是血,一抹看着很是吓人,他也顾不上,急急转身跟着几个人又钻进去:“谢小虎发疯似的,根本没时间下到地道里,我刚过去就看见几个重伤的,赶着救人,现在还不知道怎样了。大半个王府起火了,那个谢小虎存心要烧死咱们,一开始就发火箭。” 虽然阿奴自己当初也打算放火,但是被人抢先一步感觉真是懊恼。“他假传圣旨,自然要灭口的,暖阁没事吧?” “那里的火被扑掉了,沈雄也中箭,他杀的性起,死活不肯退下来。” 阿奴连忙叫来楚玛等人将伤员抬进屋里,升起炭火取暖。冬天穿的厚实,加上外面都有甲胄,大都是箭伤,而且都在头部。有两个伤得极重,已经是气若游丝。阿奴叫人烧水给他们清洗伤口。 十九赶回来,见了几个伤员吓了一跳,阿奴连忙问道:“十九哥哥,外伤的药有多少?” “不多,但是大家身上都备有一点。”十九连忙从自己身上掏金疮药。 “可能不够。”阿奴皱眉,“外头怎样?” “安静的吓人,连雪花落地的声音都听得见。看来要派人到附近的镇子上去买,这里要走一里地才能到官道上。我刚才检查了一下陷阱,猎到一只山麂。” “看看谁认识附近的路。”阿奴将一些棉布剪成绷带,谁知道会有多少伤员。 十九看看外面:“我安排轻夜他们去。” 没有多久,老七几人又抬着伤员从密道出来:“半路碰上的,说是外面有人赶来接应了。” 阿奴又惊又喜站起来:“大师兄肯定看见烟花了。” 这次被抬出来七个,大家身上的金疮药不多,只能捡伤重的地方撒药,至于小一点的伤口只能用绷带。 老七再没有出来,阿奴在不安中等到半夜,十九坐不住只好一遍遍地巡庄,两人碰面的时候都默默无言。 突然庄子外面传来马蹄声,阿奴连忙走出去看,只见黑魆魆的一行人马赶到庄前停下来,没有多久,他们急急进了庄,打头的一个身材高大臃肿,阿奴觉得心跳加速,全身的血都往上涌。那人越走越近,毛绒绒的玄狐风帽下面一张带疤的脸正朝她微笑,她大叫一声扑上去,被刘仲接个正着。 大屋里的侍女们闻声都抢出来,青霜喜极而泣:“王爷,你总算回来了。” 刘仲连忙道:“有吃的没有?大家赶了几天路,快饿死了,还有,马喂一下。” 青霜连忙招呼刘仲的侍卫队,这边叫人带人去准备。 “怎么这么快?”一进屋,阿奴帮他解下斗篷问道。 “我一到巩县看看就回来了,皇兄病成那样,我不放心,今早碰上轻角,更是连停都不敢停,一路换马过来。还好刚才碰上轻夜,不然我就直接去叩开城门了。怎么京城乱成这样?”刘仲瘫坐在椅子上。轻角是今天凌晨出发,只知道皇帝诛杀明教中人,有人夜闯梁王府。轻夜也只说京城内乱,他赶着买药,没有多说。 阿奴见他嘴唇都干裂了,连忙拿来一大罐水,将事情经过跟他讲了一遍,听闻老七再无消息,刘仲喝完水说道:“我进去看看。” 他叫上几个缓过劲来的侍卫,匆匆也钻进密道里。 这一去就到天亮。阿奴走到屋外的雪地上,天边一点点露出鱼肚白,俄而大亮,天地同辉,她吸了一口冰凉的空气,那股凉意直透心底,却不觉得阴冷,反而带着一丝阳光的味道,看来今天会是个好天气。她剪了一晚上的绷带,拇指上被剪刀磨出个水泡,一跳一跳的疼。她抓了块雪捏成冰按在上面,正想着要不要挑破,突然永林公主的房里传出一阵哭声,阿奴一凛,赶过去看,只见兰英头发散乱,坐在永林公主床前哭得声嘶力竭,永林公主双目紧闭,脸色灰暗,阿奴伸手一摸,已经是全身冰凉。 兰英哭道:“我就打了个盹。” 阿奴也觉伤心,见兰英哭得差不多,连忙将她扶出去,叫青霜紫穗还有两个永林公主的小侍女带人准备后事。 轻夜总算带着一大包药赶回来,十九留下一些,连忙将做好的几筐烙饼一起都送进密道。 兰英哭了一阵稳定心神,不假他人之手,撑着给永林公主擦身换新衣。所幸昨天虽然逃的匆忙,还有带了几件干净衣裳出来。 中午的时候,沈雄和十来名伤员被被送出来,他肩膀和背上被砍了几刀,脖子也受了伤,可是精神还好,看见阿奴笑嘻嘻的:“属下命大,总算活着回来。” 昨天阿奴一走,谢小虎就开始发射火箭,整个梁王府火光四起,王府内大部分楼房并不相连,加上阿奴也说要放火,沈雄就没管,跟那些跳进来的禁卫缠斗在一起。禁卫人多,他们没法摆脱,只有苦战到底。熬到最后,谢小虎后面又来了一彪人马,将他的人冲散。沈雄几个才能逃出生天。他轻描淡写,阿奴却知道昨晚一定惊心动魄。 沈雄最后说:“带头的是一个年轻人,见你早就走了,松了口气。他说他姓陆,还说什么多谢王妃娘娘帮忙。” 陆尘翼?他居然还留在京城,看来自己插手明月诰命一事他已经知道了。阿奴顾不上多想,又问:“王爷呢?” “王爷带着剩下的人跟陆尘翼进宫了。” “伤亡情况怎样?白巴他们呢?”伤员渐渐都抬出来,阿奴没看见自己的吐蕃侍卫。 “他也受伤了,在善后。”沈雄见问,脸有愧色,“大约死了三十来个。” 这么多?加上受伤的三十来人,算起来死伤过半了。阿奴心里恻然。 沈雄又说:“王爷还说,娘娘呆是在这里好了,不要进去。京城乱的很,谢小虎逃了。” 这边华家派名小丫头过来问是否有早饭,看见这里一屋子的血人,吓得尖叫一声掉头就跑。严氏带着几个健壮的仆妇赶过来问是否需要帮忙,再问京城的状况。听闻乱成一团,永林大长公主半夜薨了,顿时脸色发白,留下人就回了谷仓。没有多久,陈氏赶过来。 阿奴这次见了她。 陈氏终于见到这位以貌美心狠出名的吐蕃王妃,像传闻中一样穿着白衣。美是美,不过她眼窝发青,一脸疲倦,头发有点乱,白狐斗篷上还有醒目的血迹。刚才那个引路的吐蕃侍女警告她长话短说,王妃已经很累了。陈氏想想自己家里那些抱怨天抱怨地的姑娘妯娌们,有些惭愧。她苦笑一声:“王妃娘娘,你要什么直说吧?” 昨天事发突然,她没搞清楚状况。如今永林大长公主薨逝,华家陈家的顶梁柱塌了,华为失踪。陈氏琢磨了一夜,想起那顿差强人意的午饭王妃都要收钱,她终于回过味来。天下没有白吃的午餐,梁王妃这是在给华家下马威。这次华家做下塌天祸事,她施以援手,又救了华家女眷。以她的秉性,肯定会索要天价报酬。但是儿子在她手上,哪怕是要割自己的肉,陈氏也是愿意的。 “原来华家的女人里还有个聪明人?”阿奴本来已经对她们失望了,闻言眼睛亮起来,“第一,帮你们家摆平劫持刘琅这件事,华家从此以阿仲马首是瞻,不得违抗,条件是保你们一家平安,不过违法乱纪的事我们可不担保。要是不答应呢,也简单。”那就为废帝失踪负责吧,刘珉和刘畅等很久了。 陈氏没想到是这个,梁王妃的胃口比自己想象的大,原来她还想将自己藏着的珠宝拿出来,看来用不上了。 阿奴轻笑一声:“这个你做不了主,带个话给华青君吧。” “王妃娘娘,我的儿子华为是华家下任家主。”陈氏也跟着两眼放光。既然王妃要的忠心,只要自己担保,儿子是不是可以回来? “华青君死的时候,他会回来接任,你只有祈祷公公早死才能达成愿望。”阿奴见她脸如死灰,笑道:“你儿子很好,我不会虐待他。不过是让他长长见识,一个家主整日关在家里能成什么大器?别多心,我的意思也不是要你杀华家老儿。” 陈氏脸色又恢复过来。 阿奴竖起第二根指头:“第二,听说华府是你当家,这是你能做主的。昨天为了让你们进密道逃生,我的侍卫断后,误了逃生时机,死伤六十八人,有的人断手断脚已是终身残疾。一人按五千两银子算,一共三十四万两,允许分期付款。” 陈氏的脸又白了,梁王妃比传说中的更加惟利是图 。 阿奴起身经过她身边:“三十万两买华家各位夫人姑娘还有小少爷的性命,真是便宜的紧。” 陈氏看着她远去的背影,长叹一声,心知肚明公公只有答应的份,从此华家就是梁王家奴了。 那之后华家人安分的很,阿奴也顾不上他们,粮食越来越少,她只好再次打发人去外面买粮。下午的时候,附近的卫戍部队闻讯陆续赶来勤王。 足足三天,明教的这次叛乱才平息下去,等到一切都安定下来,已经过了五天。阿奴还是担心会遇袭,带着孩子照旧钻地道回到梁王府,刘仲正等着他们。这里离皇宫很近。 王府被烧成了断壁残垣,只剩下湖边水榭上的暖阁,那是密道的路口,重点保护对象,也被烧了一个角。还有就是被砸了个几个小缺口的围墙,上面留着斑斑血迹,可以想见那晚战况有多激烈。 刘仲庆幸:“还好你当初说要小一点,要是王府太大,他们守不过来,只怕等不到陆尘翼的救兵。” 身后几个侍卫抬着永林公主的遗体经过,皇帝下令厚葬这位姑母。 阿奴方想起自己忘记告诉他刘琅的事,刘仲听完无可奈何:“街上的传闻是他们被烧死在公主府,这样也好,总比他们被明教的人拿去做傀儡死于非命的好。以后就一口咬定他们被烧死了。” “皇上怎么样了?” “那天气得撅过去,直到晚上才醒,之后都是时昏时醒,御医暗示,大概就这几天了。”刘仲脸色凝重,“还有,驴子受了轻伤。我这次草草清点了一下尸首,没有看见石峰,也没有看见谢小虎,谢小虎的家人也不见了。尸首很大一部分是禁军,禁卫大都在这里。”他指指王府,“石峰嘴里的老弱病残并没有看见。” “逃了?对了,那个李固呢?不是说他也是禁军五营校尉之一,为什么石峰他们不去找他开城门?”阿奴疑惑好久了。 “傻子。”刘仲搂着她,“驴子刚刚接管了城门,用的都是他信得过的,就是李固也出不去,更不要说上千人。明教徒应该是后来趁着暴乱出城了,西边安定门的守将被杀。这次蹊跷的很,那些所谓的明教徒扮成的流民尸体,仵作说好像都是军人。” “沈雄也说那些人走路的步态像军人,李固说朝廷里有很多明教的官员。” “这次暴乱不简单。石峰那些人只怕是不止想出城逃生而已。”刘仲扼腕:“李固死了,家眷失踪,如今皇兄病重,不能再大动干戈,只有先安抚下去,咱们慢慢想法子再把他们揪出来。那些人藏头露尾怕被发现,这次没得逞,肯定会安分一段时间。这段时间足够咱们站稳脚跟的。”他说完看见妻子看着自己微笑,连忙在脸上摸摸:“有脏东西?” “没。我是想,阿仲什么时候也知道耐心这两个字了?”阿奴将头埋进他的胸膛,“粽子,咱们快三十了。” 原来转瞬两人已过半生,刘仲将她裹进自己的斗篷里,心里柔软一片:“咱们今年肯定能一块过生日。” 已经走到门外准备上车的刘铁发现这两人磨磨蹭蹭的,又掉头跑回来不耐烦的大叫:“皇叔,你们快点。” 阿奴揉揉额头:“这两天他骂我食言而肥,以后会是个大胖子。”第二天她没办法带刘铁回宫,看见那些伤员,刘铁知道事情不对,他挂念父母,只有缠着她这个堂婶。阿奴快被他烦死。 刘仲也烦恼:“皇兄那个样子,小铁见了只怕会伤心。”六岁的二皇子哭起来那是惊天动地,嗓门不比令狐文小。(未完待续,如欲知后事如何,请登陆..,章节更多,支持作者,支持正版阅读!)(未完待续) 二百零五节剽悍王妃 长安城这次又被火烧了一次,所幸建城的时侯规定每栋屋子都要有防火隔离带,火势才没有蔓延开来,饶是如此,也烧坏了半个城池。 阿奴带孩子住进了皇宫里,华家的女眷也被接走。而皇帝见局势稳定下来,堂弟又赶回来,心里一松,昏死过去。他已经是油尽灯枯,这一昏迷竟是几天没醒,刘铁回宫他也没见着。 刘铁被人骗说皇帝很累,睡着了,方绮不准他吵父亲。毕竟还是孩子,郁闷了一会,被随从女官哄得了几句,笑眯眯地又带着两跟班去御花园玩打雪仗去了。 方绮见小儿子一蹦三跳的走远,掩面而泣。太子刘铠这几天也被吓着了,不过他很快恢复过来,清醒地意识到以往悠闲快乐的童年时光一去不复返。身上一边是弱母幼弟,一边是锦绣江山,两副沉沉的重担已经让这位未满十三岁的少年长眉深锁,脸色凝重。他身材颇高,长相类父,梁王夫妇一眼看见他时还以为看见二十来岁时的刘珉。 阿奴叹气:“还是叫人教他怎么保养身子,他才十二岁,要是像皇上一样喜欢操心,我怕他。。。。。。” 怕他命不久长。那也是刘仲的想法。 方绮一听有理,想起太医们都是个个红光满面,精神矍铄的,其中不乏长寿者,连忙从太医院里找来一位据说擅长养生之道的老太医鲁有德掌管刘铠的饮食起居。 那位老太医定了一个起居单子拿给他和方绮过目 刘铠看见菜单里肉少菜多,还不准挑食,他是食肉动物,心里不爽:“我没生病,也不想修行。”在他印象里只有生病时没有肉吃,有时候还要饿肚子。 鲁有德念念有词: “勿以健康便为常然,常需安不忘危,预防诸病也,此为养生第一步。殿下生了面疱,油腻之物少吃为妙。”意思吃素大有好处,有病治病,没病养身,防患于未然。 “谁说的?”刘铠摸摸脸上新近冒出来的青春疙瘩豆。 “药王孙思邈。”鲁有德回答的恭敬,就不知道他是尊敬孙思邈还是尊敬小太子。 刘铠毕竟还是个孩子,起了挑剔之心,就仔细看起居单子,想挑出毛病来,愈看越烦。竟是要求他每日晨起必须是卯刻,起床之后打五禽戏一遍。长夏时天亮的早,就改为寅时,就寝必须是戌时。心境保持平和,不准大笑,不准大怒,连郁闷也不行。 “那不是傀儡么?” “法于阴阳,和于术数,食饮有节,起居有常,不妄作劳,此为养生第二步。”鲁有德继续念念有词。 “谁说的?”有考据癖的少年不依不饶。 “黄帝内经,圣人所言。” 刘铠一哽,跟个太医辩什么《黄帝内经》他哪有胜算? 他愤愤指出:“连喜怒哀乐都没有,那还是人么?” “淡泊名利,知足常乐,行善积德,宁静平和。此为养生第三步。” “谁说的?”天下名利皆出皇帝之手,怎么淡泊? “卢有德。” “你也算上圣人?”刘铠嗤之以鼻。 “老臣乃先帝钦封翰林医官院从六品和安大夫。”鲁有德傲然回答。 和安大夫为医官最高的级别,太医院隶属于翰林医官院。刘珉还没死,先帝指的是刘铠爷爷。鲁有德不是圣人,但是太子的爷爷安平帝可算是圣人,谥号上都写着呢。 刘铠还想鸡蛋里挑骨头:“我才十二岁,要老到你那份上再养生也不迟。” “养生之道,常患于晚,不患于早也,此为第四步。” “又是哪位圣人?” “道经。” 刘铠兴奋起来,跟方绮撒娇:“母后,你看,鲁太医还要儿臣吐纳肺腑,修炼内丹。儿臣不想做道士。” 哪知方绮拿定了主意,也不多说,只是垂着泪眼看儿子。 刘铠只有败下阵来,又不甘心:“齿常叩,津常咽,耳常掸,鼻常揉,睛常转,面常搓,足常摩,腹常运,肢常伸,肛常提。食勿言,卧勿语,饮勿醉,色勿迷。这是什么?还要敲牙齿?这也有用?” “治身养性,务谨其细,不可以小益为不平而不修,不可以小损为无伤而不防,此为第五步。养生应当从小处入手,常年坚持不懈,方有成效。老臣就是几十年如一日坚持过来的。” 方绮选中鲁有德就是因为他年近八十,但是面色红润,没什么皱纹,连牙都没掉一颗,若不是那满头白发,看上去不超过五十岁。刘珉不过三十二岁,眼看就要英年早逝,方绮此时最大的愿望就是儿子长命百岁,百岁要求高了些,只要能像鲁太医一样长命,哪怕做道士皇帝也是好的。 于是鲁太医就像一块甩不脱的狗皮膏药黏住了太子殿下,刘铠一开始还想着法子跟他作对,鲁太医每每把皇后娘娘一搬出来,他就得乖乖就范。时日一久,像温水煮青蛙一样,他渐渐习惯了这一套起居流程,后来真如方绮所愿活到了八十多岁。 鉴于明教徒的渗透力太强,刘仲先将翰林御医院的所有医官全部上查三代,发现鲁有德原来是道士。他松了口气,道士就不会是明教徒。 阿奴却发愁,她记得明朝的嘉靖皇帝,那就是个迷信炼丹,做梦都想成仙的一位。刘仲拿来那份起居单子,只看见“呼吸吐纳,修炼内丹”一句。两人炸了毛,这是要吃丹药? 刘仲急急忙忙来找方绮,阿奴说过那些所谓丹药全是铅汞砒霜之类的有毒矿物。 鲁太医听完失笑:“内丹不是外丹,殿下只是按我的法子修炼内丹罢了。每日里呼吸吐纳,调和阴阳,怡神守形,养形炼精,积精化气,炼气合神,炼神还虚,金丹乃成。此为延命之法。” 原来是内功啊,阿奴放下心来。刘铠还以为抓出了鲁太医的错处,兴冲冲的赶过来看笑话,结果自然垂头丧气。 阿奴在他耳边说了几句,他大喜过望:“真能成高手?” “不太清楚,不过听说过一句‘有练拳不练功,到老一场空’。” 刘铠看向老太医的眼神一下子变得如饥似渴。 “你跟小铠说什么?”刘仲好奇,太子跟鲁太医不对付已经满宫皆知。 “他不是喜欢舞枪弄棒?我跟他说练了这个能力大无穷,日后飞花摘叶皆可伤人。” 刘仲看着乐颠颠的侄儿,想他的未来苦多乐少,摸摸鼻子决定不戳破他的美梦。 隔天就是二月二。民俗言“二月二,龙抬头,天子耕地臣赶牛;正宫娘娘来送饭,当朝大臣把种丢。春耕夏耘率天下,五谷丰登太平秋。” 皇帝病重,这一年的亲耕就由太子率百官到农坛自个的一亩三分地上耕地松土,以示重农劝稼,祈盼丰年。 太子和方绮刚走不久,昏迷多日的皇帝就醒了,见他精神突然好起来,刘仲知道是回光返照,连忙一叠声的叫人将太子和皇后找来。 “不用了,小铠第一次主持大礼,不能出岔子,咱哥俩说说话吧,陪我等着。”刘珉阻止。 刘仲含泪应了一声,见他挣扎着想坐起,连忙在他身后垫了一个枕头,又给他喂了几口水。 “都快三十的大人了,怎么还跟小时候一样爱哭?谁没这一天,不过提前罢了。”刘珉叹气,一家子小的小,弱的弱,唯一放心能托付的还是个傻子。 刘仲抹抹眼泪:“你还有什么要交待的?”他生恐堂兄支撑不到太子回来的时候。 刘珉气结:“我说,你那位刁钻古怪的老婆怎么就看上你了?这话要是换个皇帝,哪怕是父皇,你也得挨几板子。” “阿奴说话比我更呛,云丹常常会被她气得头顶冒烟。”刘仲干笑两声。 “那是个不肯吃亏的,也肯护着你,你比我有福。”方绮什么都好就是性子实在太绵软了些,刘珉有些遗憾,“阿仲,你做摄政王吧。” 他来之前老婆还耳提面命,加上他老爹就是个没好下场的摄政王,刘仲在这点上绝不松口;“皇兄,你放心,我不会放皇嫂和小铠不管,不过这个摄政王我决不当。” “那你想当什么,太师,太傅,太保还是太尉,太尉给李长风了,他倒是娶了个好老婆。别的人家那都是科班出身,就你这水平,连华青君都可以嘲笑你,本朝从来没有王爷做这个职位的先例,你要什么样的名分才能插手政务?除了摄政王,我想不出名目来,再说一人之下,万人之上,还有什么不满意的?”刘珉很久没说这么多话了,边说边喘。 刘仲见状,偷偷朝被方绮留下来的陈女官使了个眼色,她趁着皇帝不注意偷溜出去找皇后和太子。 刘仲决不答应做那个劳什子摄政王,放在以前就算了,现在有老婆孩子,小命还是顾着点。 见堂弟展现出从所未有的执拗,只有上次自己赐婚给云丹的时候才出现过一次。刘珉福至心灵:“你那个老婆交待的?” 刘仲点头,皇帝哥哥气得差点就此咽气,指着他的手都在发抖:“你就是个老婆奴,以后你老婆要你谋朝篡位,你是不是也要答应?” 他口不择言,刘仲不干了:“阿奴就喜欢数钱,没别的爱好,再说我破了相,谁会让我当皇帝?那时皇叔想让我当皇帝,她还不乐意来着,说那是天下最苦最累的活,这次你生病就是积劳成疾,给她说中了吧?”他还有一点没有说,自家老婆还有一点,那就是把自己和家人的小命看得很重,为了这个她已经掌握了整个西川和康区,现在触角正伸入世家大族。 刘珉正后悔失言,听了刘仲的辩解一阵无语,他深吸一口气,决定不跟傻子计较:“我说,吐蕃那边你有几层把握?不要以为你们俩同一个老婆就掉以轻心。”他倒是从没有怀疑过堂弟的爱国之心。 刘仲见自己是妻奴的老底已经被揭露的一干二净,干脆加上题头:“阿奴说了,”一听见这个名字,刘珉嘴角抽搐了一下,只听见这个宝贝堂弟继续往下说:“云丹所有的钱都在她手上,还有云丹把她的遗产用光了,已经按三倍的赔率立了文书,包管他这辈子都处于穷光蛋的状态。云丹若想打仗就得朝她伸手要钱,阿奴说,”刘珉眼皮也开始抽,“阿奴说,打仗就会影响她赚钱,影响她赚钱的家伙应该统统进黑牢。” 刘仲补充了一句:“云丹家的黑牢据说很可怕。” 皇帝大人两眼一翻晕死过去。(未完待续) 第二百零六节 大结局 皇帝被气得晕死过去,候在一旁的太医赶紧上前又是掐又是按,总算刘珉心中有事,那口气怎么也不肯断,半晌又悠悠醒转,却再也说不话来,只是睁着眼直直地看着门外。 太子和方绮带着百官赶回来。 刘珉看见他们进来,眼神闪了闪,静静听着太傅华青君宣读完早就拟好的遗旨就咽气了。 遗旨宣布太子刘铠即位,皇后方绮垂帘听政。他刚才询问刘仲不过是走过场,圣旨都写好了,改也来不及,最终刘仲被封为摄政王。太子亲政之前,所有圣旨上要同时有三人的印章才能生效。二皇子刘铁封为晋阳王,当年老梁王的封地全归了他。 他一道旨意将刘仲牢牢的锁在了京城不离小皇帝左右,阿奴气得咬牙切齿。 刘仲也不放心寡嫂和两个小侄儿,只有极力哄着妻子:“就等六年,等小铠满了十八岁,我就远走高飞,再也不管了。” “三年。”刘铠三年后就十五岁,都可以做孩子爸了。 “三年啊,明教那些奸细。。。。。。”刘仲心里犹豫,拔除埋藏在朝廷里的毒瘤三年时间只怕不够。 “三年,别想多呆一天。以后的事情就交给他自个烦心去。” 见阿奴横眉立目,刘仲知道现在没有转圜余地,只有苦笑着答应。 华青君在皇帝驾崩之后就找了刘仲,他决定让华为将两个外孙送到梁王府时就知道华家从此只有投靠梁王。上次老梁王篡位,华家是参与者,皇帝却轻轻放过他们家,想让他对付刘畅。华氏薨后,他日夜担惊受怕,刘畅一家老小被屠杀殆尽,他惶惶不可终日,生恐皇帝鸟尽弓藏,秋后算账。他这一辈子起起伏伏,煎熬了十三年,没想到这位皇帝居然比他还早咽气,世事无常,他早就心灰意冷,不过一大家子儿孙放不下罢了。 阿奴要的那三十四万银票,他一并带来了。却看见一向吝啬的王妃娘娘将所有的钱交给管家沈雄,交待他分发下去,每个死亡的侍卫给他们的家属一万两,受伤的分等级,终身残疾的也是一万两,不够的从梁王府账面上提。 华家被皇帝打压多年,内里早就是个空囊。大儿媳妇当时勒逼着各房凑出这笔钱的时候,底下几个儿媳妇呼天抢地,老五媳妇闹得最厉害。还好老五知道是自己惹祸,打了媳妇几个巴掌将人拖回去,随后叫一个小丫鬟将房里所有值钱的东西全部送来。没想到华家挖地三尺才凑齐的这笔钱还不够人家给侍卫发抚恤金。 见华青君脸色古怪,现在一切都按着阿奴的规划走,她心情很好,就给华青君解释:“侍卫们都是壮年,大都拖家带口的,孩子还小。他们死了,家里就没有了收入。若是人多,按十人算,一万两银子分下去一人不过一千两,如果一个孩子现在五岁,一千两银子好好用能够用到他成年,还可以做点小生意。” 华青君若有所思:“如果这些侍卫的孩子还愿意效忠的话,王妃不如好好栽培,日后也是个助力,比外头去招那些不知底细的侍卫不是更好?” 意思是父亲死了,儿子也要服务到死?阿奴想起平日里嬉笑打闹的张张笑脸,转眼成了一抔黄土,要让他们的孩子也重复父辈的命运,她有些不忍心。 那些侍卫很大一部分是沈家送来的,还有一些听风堂的,阿奴想给他们一笔丰厚的抚恤金就是想赡养孤儿寡母,如果男孩有出息,参加科举做做生意什么的,女孩子么,陪嫁也不会太寒酸。 刘仲倒是很赞同华青君的想法:“舅公说的是,咱们一向缺人手,如果有知根知底的愿意效忠那是再好不过。你一次给他们这么大笔银子,心里有丘壑的还好,要是碰上那等不知事,将钱赌了嫖了,不是有违初衷?再说了,咱们又不是上战场,伤亡总是有限。我如今好歹也是摄政王,跟着我能博个前程,封妻萌子,多少人想求也求不来。” 阿奴觉得有理,原是自己想岔了,连忙对沈雄说:“据说你在沈家原来就是暗卫教头,反正梁王府你主外,兰英主内,这笔钱你们两个商量着办吧。” 沈雄这个七尺大汉竟然被说得脸红了。 阿奴才回过味来,主内主外原是说夫妻,便开玩笑道:“若是看上兰英姐姐可以跟我说啊。” 沈雄顺势一揖到底:“请王妃娘娘成全。” 还真是!梁王夫妇面面相觑,阿奴笑出来:“好事,就帮你问问,不过兰英是个拗性子,她要是不答应,你可不能翻脸。” “属下看见她爱还爱不过来。”沈雄觍颜。 沈雄貌朴,兰英只见过几次,印象不深,又听说是个无儿无女的鳏夫,心里不乐意,脸上就带了出来。见她不情愿,阿奴也不相强,只是再三交待她两人以后还要共事,不要在脸上显出来,兰英应下了。 沈雄虽然失望,但是也在意料之中,大方道:“原是属下配不上兰英姑娘,此事以后再也休提。” 见他被拒绝了还顾虑兰英的面子,阿奴有心成全,朝他眨眨眼:“就算她答应了,国丧还有三年呢,这以后你们共事机会多了去,滴水穿石。” 这是提醒他功夫不负有心人,沈雄大喜。 阿奴对于参加皇帝七个月的葬礼没兴趣,刘珉的梓宫被送进太庙停灵之后,她就带着孩子回了蒙扎古。 途经成都的时候,赵惜将华为三人送来,中原终究不是刘琅兄弟的久留之所。两人将养了几个月,胖了一些,刘瑜的病也好了一些。 阿奴见印象里骄横跋扈的小皇帝如今像是丧家之犬似的一脸惶然,心里可怜他,问道:“跟我走就永远背井离乡了,以后再不能回来,想好了没有?” 两人点点头,中原与他们而言像是一场醒不过来的噩梦。 阿奴朝双眼亮晶晶的华为挥了挥手中的信:“华家老太爷给你的。” 华为急急忙忙撕开信件快速浏览了一遍,上面自家爷爷由头至尾没有提过要自己回家,只叫自己听表嫂的话。难道真的要给这个奇怪的美丽表嫂做十年苦工不成? 阿奴的回答坐实了他的猜测:“你爷爷把你托付给我了,除非他快要死了,否则你就留在这里学习,我叫你干什么你就得干什么。” 华为心里拼命盘算着怎样才能逃离。 王妃表嫂的下一句打破了他的妄想:“过一段,华青君就会把一些堪用的华家孩子送过来给赵惜。我想,华家需要一个重新的开始,就从你这位华家少家主开始吧。” 华为大惊失色,表嫂的毒手伸到自己弟妹侄儿的头上了么? 见到他惊讶的表情,阿奴比他还郁闷。那头死驴子对他赞赏有加,可是翻了翻他的资料,十岁之前是誉满京城的神童,十岁之后那是个名副其实的宅男,而且已经二十三岁,不要说性格,连身材都定型了,真不好栽培。 华青君当时听了阿奴的建议,呆了呆就反应过来,满心赞同。自家儿孙的确不争气,没几个像样的。十五娘一回家就被严氏禁足,叫了几个嬷嬷教她规矩,她已经订了亲,可是这样浑身尖刺连在王府中都敢出言不逊的德行,嫁到哪家都是给华家惹祸。 赵惜一进来就看见阿奴抓着个汝窑杯子怔怔出神,脸上的表情阴深深的,看样子又想算计人。华为的脸上精彩纷呈,刘琅两兄弟像小狗缩在一角,看得她心疼。她踹踹阿奴的椅子,现场三位男士吓得不约而同像狗淋到水一样抖了抖毛,赵惜翻个白眼:“你对他们做什么了?” 阿奴回过神来:“没干什么,不是如你的愿带他们走了么?” “不准虐待他们。” “我是那种人嘛,连阿仲也这么说。”阿奴撇撇嘴,下一秒就露出真面目:“我家里不养吃闲饭的,我在蒙扎古旁边建了客栈脚店缺个账房,你们两个识字,就干这个吧,实在是不会,就再换工种。” 赵惜一脸鄙夷:“堂堂皇家血脉,你叫他们干这个?我会把钱寄给你。” “你想养两个废人?”阿奴看向那两兄弟,“靠山山倒,靠水水干,你们自己好好想想。还有,别以为有赵惜给你们做靠山,”她阴险的笑了一下,“当年你们的父亲给她下了蛊毒,嘿嘿。。。。。。” 刘琅两兄弟一个激灵,直起身来:“账房。”他们可没有解药。 阿奴得意地朝脸色铁青的赵惜笑得意味深长,凑近她的耳朵:“养白眼狼感觉如何?” 不说蛊毒还好,一说提醒了赵惜,她扯着阿奴出来:“我说,那个蛊虫到底是怎么回事?” 她以前是行首,自幼锦衣玉食,不要说蛔虫,就是蚊子苍蝇老鸨都会在第一时间给她灭掉。但是现在她训练这一帮小屁孩,有的才两三岁,需要保姆,人手不够时她也会亲自下场,结果十个孩子里面五个有蛔虫,跟自个拉的差不多。当时她惊慌失措,保姆却淡定地找来打虫药灌下去就一切ok。 再傻她也知道被阿奴骗了。 阿奴挣脱出来:“是你们那位伟大的影主大人被人骗啦,我不过不忍心拆穿他的谎言而已。”说完一溜烟的跑了。 赵惜气得七窍生烟,身后刘瑜赶出来,以为她在为那个什么蛊毒烦恼,连忙解释:“赵大家,我们都不知道那是什么东西,不过我可以找父亲的旧部问问。”刘瑜以前在梁王刘鹏身边见过她,十几年过去,她保养有术,形貌没有太大变化,是以刘瑜一眼就认出她来。 一席话说的赵惜脸色回暖。见他眼巴巴地像小狗一样看着自己,她摸摸刘瑜的脑袋:“不用了,我身上的毒解了。世子,跟你嫂子去了吐蕃,自己保重吧。她那人嘴硬心软,你们只要乖乖地不给她惹麻烦,看在你们大哥的份上,她很好相处的。记住,千万不要做让她亏钱的事情,否则那只守财奴发起火来,连你大哥都怕。” 两人呐呐应下。 华为这些天倒是跟阿罗混熟了,听说他们要走,自家妹子让华为这一趟跟着阿都的马帮到拉萨去。阿罗特地在醉月楼给他们践行。 华为知道他是表嫂的亲哥哥。想让他说情,却看见平日里横遍整个成都的清风堂堂主大人闻言一脸便秘的表情:“别的人都好说,就是阿仲和汉嘉王爷的决定我也敢阳奉阴违,不过阿奴玛说的话谁也不敢打折扣,你就死心吧。”当年他和阿都被云丹哄骗差点害妹子破相,之后被阿奴和阿错两人罚去苦训的惨痛经历他还没忘。 原来阿依族女子为尊的传闻竟是真的。华为大失所望,一杯杯酒入愁肠,渐渐地意识朦胧起来。 天还没亮,他迷迷糊糊地被一阵轻轻的摇铃声吵醒了,眼前一片昏暗,似乎有人在自己面前念念叨叨,黑暗中一点亮光微微颤动,竟像是巫师做法,他吓出一身白毛汗,伸手想摸枕边的长剑,却怎么也伸不出手去。心里大急,一用力,整个人忽然打个挺哆嗦了一下,眼前大亮,他喘着气环顾了一下四周,石青色半旧的蜀锦帐,床头一个黑漆的小橱柜,一把退了漆的圈椅,四壁空荡荡的,还是在成都自己暂住的屋子里。 他躺回去,长吁了一口气。 外面一阵脚步声响起,刘琅端着一碗酸汤推门进来:“赵大家说这个醒酒,你喝点吧。” “昨晚我喝醉了?” “是啊,阿罗把你背回来的。” 华为总觉得昨晚古怪,问来问去却问不出破绽,马上就启程,他也就不去多想了。 西园里,阿罗懊恼的告诉妹妹:“不行,昨晚他喝得太醉了,我试了试,一点效果都没有。” 自从发现阿罗有点催眠的异能,阿奴吩咐他有机会就试试。都是在对方很放松的情况下,他才能得逞。 昨晚叫阿罗在华为身上试验催眠术不过是死马当做活马医,想进一步控制华为罢了,不成功她也不气馁:“算了,这个以后再说吧。京城的事情我都跟你们说清楚了,阿仲要做什么,全力配合他。谢小虎和石峰一定要杀了,决不能留后患。”真是倒霉,过敏也能给自己惹来那么厉害的仇家,生生折了自己三十几侍卫。此二人不除,真是寝食难安。 “追杀令已经发出去了。今早有消息,他们进了西夏。” “什么?”阿奴抬起头来,“西夏不是在内乱?” “李纯祐和李安全在争皇位,打起来了。” “这样啊,告诉阿仲叫朝廷发正式文书给西夏,就说他们这批人是叛国贼,希望他们能将匪首谢小虎,叶飞花和石峰等人交给汉廷处置。我再写一封信给钱串子让她想办法让那边的土匪进入西夏,一颗人头一万两银子。”那女人就是西北的地头蛇。 华为跟着阿奴一行人上了打箭炉,云丹等候在那里,邀请大家前去木格措游玩。经过木格措美丽的杜鹃峡,已经被沿途的风光征服的华为再一次被深深的震撼。 杜鹃峡中,溪涧时而奔流,时而舒缓,飞珠溅玉,这里的杜鹃花千姿百态,艳丽多彩。有的花树高达数丈,犹如临空欲飞的散花仙女;有的矮不盈尺,恰如铺展的裙裾;有的高居山崖,迎风摇曳;有的竖立沟谷,亭亭玉立;有的花大如海碗,有的花小似纽扣;红、黄、蓝、白、紫,似珊瑚,赛珍珠,一团团,一簇簇,满山是花的世界,满峡是花的海洋。 华为跟着阿都舒服地泡完温泉,全身松乏下来。他虽然自小习武,但是毕竟是个养尊处优的公子哥,这些天累得够呛,一躺在山坡的草地上没多久就朦胧欲睡。 眼皮似阖非阖的时候,一个吊坠伸到他眼前有规律地晃来晃去:“华叔,看着这个。”声音甜甜的,正是小槿。这些天,华为已经跟两个孩子混熟了。 “看这个看什么?”华为打个哈欠。 “看着嘛,看着嘛。”小槿撒娇。 “好。”华为好脾气的笑笑,无意识地盯着那个吊坠,两眼渐渐地聚成了斗鸡眼,他觉得自己掉进了一个舒服的梦境,跟着那个吊坠像婴儿似的在绵软的摇篮里左右摇摆。 一个糯甜的童音清晰地响起:“一切听我号令。” “好啊。”他微微笑着回答 (大结局)(未完待续,如欲知后事如何,请登陆..,章节更多,支持作者,支持正版阅读!)(未完待续)